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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清工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木工清包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相结合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
3.1、依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变更及会审纪要显示的全部主体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图纸所示内容甩项,如有发生将按市场价格的三倍扣除乙方工程款。
3.2.1、模板工程:依据现有施工条件完成施工内容所需的模板工程全部工作内容、材料、机具等;施工主体结构模板的全部制作、安装、拆除、打眼(含:二层结构预插刚筋眼)、超平、放线、预留空洞(含:电梯显示屏洞口)、地下室止水带、放线空的留置安装、塔吊基础、工完场清,安全文明施工等工序、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
3.2.2、乙方自带手动工具,手动电锯、电钻、线绳、加班所用照明灯具、电线等,竣工后甲方的所有辅材入库码放。
3.2.3、乙方人员必须保证质量,严禁材料浪费。对于乱锯方木、模板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对于墙柱模板的尺寸控制根部距地面不应大于1厘米,如超出1厘米根部的封堵有乙方完成,在混凝土浇注以后出现的胀膜、凸台有乙方自行清理剔凿。对于已施工的楼层所用材料必须清理干净,电井间、外架、室内、不允许有模板和方木,扣件、山型卡、钢管、对拉丝、如不及时清理按所用工日的三倍计算。此费用有乙方承担。后浇带、放线口的留置,支拆如到时甩项,按所用工日的三倍计算,此费用有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严禁拆除外加连墙杆,如施工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拆除后立即恢复。如到时不积极恢复,公司将派人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2.4、 木工完模后,剩余的对拉丝、双面胶、残留混凝土的清理和所用钢管、扣件、山型卡,对拉丝、模板、方木等所用材料的分类清理堆放,必须有专业人员把现场清扫干净,方可交给下一班组,如有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下班组施工,公司将派专人清扫。每一个工日按三个计算(含管理费一个工日),零星用工每工日 150元,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主体结束以后的清理归类;如到时未按合同要求去做。公司将直接派人,每一个工日按三个计算(含管理费一个工日),零星用工每工日 150元。在竣工结算时此费用从乙方中工程款扣除。预留孔、打眼必须积极配合,如甩项不打,公司将安排人,费用扣除乙方。
3.2.5、上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外边操作系好安全带,发现一次不戴安全带、安全帽者罚款50元,从工程款扣除。
3.2.6、乙方无条件服从公司和甲方的管理,按图纸施工;不得甩项如有甩项将按市场价格的3倍扣除乙方。
3.2.7、允许偏差按规范,若偏差超出规范以上验收过不去的,每次罚200元,立刻派人处理,情节严重者的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面负责。
3.2.8、 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是熟练的技术工,服从公司和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怨,因无故顶撞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发现一次处罚300元,情节严重将对该班组处罚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交工 。
第三条 、施工进度、质量及文明施工
1、 严格按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在月达到主体节顶 。(注:因材料、停电、天气等原因造成的主体不能按期完成,、工期可顺延)。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等级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及现行国家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执行。
2、由于乙方人员不足和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拖一天罚款3000元。
3、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建筑安全操作规范及工地的规章制度进行施工,若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中,工程质量差,进度达不到要求,现场文明施工做不到,甲方有权利令其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50%给于结算。余款作为赔偿费用。对于监理,业主的罚款公司将加倍处罚。
第四条 劳动纪律:
A、 乙方除严格遵守总承包单位针对本工程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外,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于清退出场、不予结算或按已完工程结算50%的处理。
1、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2、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人员少,质量次,进度不能保证的。
3、无故停工,中途退场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顶撞、侮辱、谩骂、殴打甲方管理人员的。
5、群众赌博、打架斗殴(含内部)、喝酒闹事和有盗窃行为的。
五、合同价款:
甲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工费、管理费和利润的总价(此价格在施工中不在增加),竣工以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存在的问题有乙方自行搞定监理。
六、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6.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付款进度与业主付款同步,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施工进度的计划每月20日前由施工队填报本月完成工程量,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报项目部结算室进行统一上报,每月根据业主付款情况按一定比例支付乙方当月工程量款,主体结构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90%,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30日内付至结算总款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30日内付清余款,工程保修期二年。
6.2承包方应具有一定垫资能力,不得强行索要工程款。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主体工程为优质结构)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己复印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技术交底找甲方领取,复印后及时上交)。如有变更图纸、技术交底,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给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并对工程质量严格把关,对不合格工程勒令限期整改。
(3)、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地供应到现场,(乙方提前上报所需要的材料)。
(4)、甲方派技术员一名,施工控制轴线、标高由甲方施工四个角的主轴,二次放轴线由乙方工长、技术员放线,甲方复验核查。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必须接受甲方审验,对所属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教育。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工长、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取样员以及特种工、操作人员、架子工、电焊工、电工、等)都必须证件齐全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进场十日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或公司报施工管理人员、特种工人员和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务工许可证、临时户口暂住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罚款。
(2)、乙方组建一支过硬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代表及工种专业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跟班作业,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负责人请假,并另行安排人员负责工地工作。
(3)、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组织劳动力。农忙季节施工人员不低于正常施工的80%以上,保证连续施工不影响正常工期。如乙方原因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 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开具的质量、进度、安全处罚单。
(5)、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所用钢管、扣件、山型卡,对拉丝、模板、方木等所用材料,按甲方指定地点分类堆放。
九、本合同书有效期: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书内的工作内容工程款付清后即截止。本合同书条款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共享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清包合同范文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4、以图纸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元。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量完成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现行法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用工期
1、本工程人工费清包工包干:木工工程按实际图纸面积计算
2、开工日期:工程自月月竣工验收。
二、支付与结算
木工工程按工程进度分批付工程工资,根据完成量工程款按 %支付工程款,全部完工后其余尾款待工程验收后结清。
三、工程施工
本工程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相关规范、国标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签认后生效。
四、外架搭建主体有清包工木工完成工程。
五、双方责任:
甲方:开工前应交乙方施工图纸二份,负责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损耗。 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按照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交付工程。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返工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工程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1%作为违约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控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国家法律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安全书面和口头底、岗前交底。
2、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甲方,事故责任损失在20xx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负;在20xx元以上,根据事故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负责;但事故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背指挥和违章作业,有安全隐患的及时修正。
八、本工程二次结构由清包工整体施工完成。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工清包合同范文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
一、工程名称:东平县彭集镇彭集商贸新城一期
二、工程结构类型及规模:框架结构。
三、工程面积:一期六栋
四、承包范围:
1、单项包人工、包材料工程。
2、乙方提供现场一次结构和二次结构所有木板、木方、大小螺杆、螺帽、步步紧、三星扣、大小电锯、电焊机、钉子、铁丝、脱木漆、胶带、内架塔、拆等木工所用的一切人工及材料(除钢管、扣件、顶丝、二次结构人工由甲方负责),其余由乙方提供。
3、木工班组要层层清理现场,如果不按时清理,由发包方出监工,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从工程量扣出,打包及打磨由承包人负责。
五、承包单价:
1、基础按贴灰面每平方25元计算。除基础外,按国家标准的图纸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120元。
六、付款方式:
2、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按主体结构封顶后付劳务的已完工程量的人工劳务费的70%。
3、二次结构完成,验收合格,公司拔款时,付已完成工程量的95%,剩余5%半年付清。
七、相关费用处理
1、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医药费壹万元以内(含壹万)由承包人自负。
2、由发包方负责办理在本工程人事劳务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团体)。
3、因停水、停电、雨雹天气,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工人不带安全帽、安全绳,每人罚款100—500元。
5、承包人责任施工合同的履行,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操作规程,验收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在承建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若遇施工质量未达到要求的修补返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机械设备和火灾的所有损失,经济往来中的债权和经营盈亏,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7、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质量规范,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发包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8、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发包方的企业标准,满足发包方质量管理要求。
9、发包方签发技术交底单,细化分项工程,具体标准和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书面或口头提出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精心施工,认真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八、其它:
1、承包人不准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如施工过程中所有罚款自行负责,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给发包人以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异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提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发包方不能中途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发包方向承包方100%结算人工费。
5、承包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发包方只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现场人员每人发1000元路费,自动离开施工现场,其余款项支付在发包方完工后付款。
十、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发包方和承包人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人工挖孔桩清包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福建海泰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大润发国际广场项目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
一、 单位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润发国际广场项目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工程
1.2工程地点:蕉城南路东侧古溪路北侧
1.3工程概况:人工挖孔桩(总桩数暂定150根,视情况有变动)
(1)桩径Ø900mm(不包括护壁150mm),桩数150根,护壁砼自拌,强度C25,护壁钢筋按图配筋;桩芯为商品砼C30,钢筋笼长度为通长配筋,配筋明细按图纸要求施工;
(2)桩径¢1000mm(不包括护壁150mm),桩数120根,护壁砼自拌,强度C25,护壁钢筋按图配筋;桩芯为商品砼C25,钢筋笼长度为通长配筋,配筋明细按图纸要求施工。
二、承包范围:人工挖土方(成孔)、人机破岩石层(入岩层)、护壁、抽水、送氧、通风、清淤渣、护壁钢筋笼制作及安装绑扎、桩芯砼灌注振捣及施工安全风险等全部内容。
三、承包具体工作内容:
3.1乙方承包各项内容均包括: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自检并配合受检,做好文明施工安全工作。做好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承包内容全部完成交付给甲方,做好孔内抽水、清孔、送氧、通风等工作。
3.2乙方负责打到卵石层1.2m后扩底。
3.3护壁钢筋的绑扎和安放(乙方应承担钢筋笼绑扎的附带材料如:电焊条、扎丝、铁丝等;固定钢筋笼至设计标高、校中)。
3.4做好现场护壁混凝土浇捣。包括:混凝土振捣密实,配合试验人员做好砼试块及坍落度试验。
四、承包方式:包工。
五、承包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8天(有效工作日:停电、停水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开工日期:20xx年 10 月 27 日
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 22 日
六、施工质量: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返工的材料和人工及检测费用等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质量要求为合格。
七、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承包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合同价款的确定:
①根据双方签字的每根桩桩长计算单桩工程量;总工程量为各单桩工程量之和;
②实桩价格按每立方米人民币壹佰捌拾元(180元/m计价,空桩按每立方
33米壹佰陆拾元(160元/m计价;(其桩芯为C25砼,本工程合同包括桩基检测协
③单桩工程量计算=[﹙桩径﹢护壁 ) ²÷4×3.14 ] ×(桩长-扩大头高)+扩大头方量
④工程造价=各单桩工程量之和× 180元/m ³﹢各单桩空桩之和×160元/m。(以上单价不含税金、水电费)
八、工程付款办法:
桩基合同签订,乙方付甲方保证金贰万元整(20xx0.00元整),乙方施工人员30个班组进场退还保证金贰万元。桩基开工后五天内甲方付乙方生活费贰万元整(20xx0.00元整),中途视情况支付乙方生活费,成孔验收挖孔人员退场前付至总款的60%,浇筑混凝土后付总工程款10%,在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20%,年底付清余款10%。本工程不含税,工程款结算乙方只开具收款凭据。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9.1.1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场,进场后甲方对其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文明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交底、进度计划等交底。
9.1.2甲方提供300KW电力进入施工现场;工程用水及生活用水到工地;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畅通,提供排水通道,协调周边关系。
9.1.3乙方必须有一定操作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施工人数并保持人员的相对
9.1.4产品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工作过程中班组加强自检并记录,合格后报监理及甲方进行验收,记录桩孔深度和标高。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阶段施工。出现不合格品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赔偿有关损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对施工有阻碍时,乙方不得无故半途退出施工,如无故停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1.5进度要求如下:共30个施工班组,如低于30个班组,将视情况进行处罚。
9.1.6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交工和交付验收;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延误工期,每天按总工程款的1‰予以处罚,在结算总工程款中扣除。
9.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做好文明施工。
9.3.1安全: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交底,乙方必需设立质量、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的质量、安全工作。及时做好孔口安全围护,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甲方、监理可责令其立即停工,整顿并作罚款处理,如乙方人员因不按操作规程或交底施工而出现工伤事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1人次罚款50元。注意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不得在工地和宿舍内酗酒、闹事、打架、赌博、偷盗。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4乙方自行负责与管理垂直运输机械、小型工具如尺、吊砣、扎勾、铁铲、锄头、安全帽等。
9.5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必须尽快发放至劳务人员手中,并建立工资发放登记表,交一份到项目部存档,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依据。
9.6乙方必须确保工人人身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自己负责,发生费用自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
9.7甲方指定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同志为工地代表,负责办理签证手续,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十、违约:
甲方发现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未能满足要求的,经监理提出整改而拒不实行者,可解除合同,撤离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现场滋事、打架斗殴等进行违法活动者,按甲方有关制度予以处罚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乙方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质量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十一、争议:
履行合同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下时,由工程地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过协商另行补充。
十三、合同管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至工程完成,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工挖孔桩清包合同范文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衡阳和谐服饰有限公司人工挖孔桩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桩成型、钢筋笼制作、安装(安装的吊车由甲方负责)混凝土的浇灌,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由甲方负责提供)。
二、承包单价:该人工挖工桩桩径为900mm-1500mm不等,桩护壁每边为150mm,两边共300mm,甲方按每立方米 元单价承包给乙方。在施工中如遇有流沙、砾层、流泥等,按以上单价的翻倍计价,在施工中如遇有大石块需进行放炮,价格再议。
三、结算方式:按甲方现场验收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在施工中如需要做半摸、一摸、按二摸结算。扩大头按每根桩实际深度另加1米。
四、工期:该工程日期为有效工期40天,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日计起。
五、付款方式: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三天后,甲方按乙方施工人员每人每天按35元/天预付生活费,每栋厂房桩基础施工中途付贰仟元作为乙方油料费,乙方每完成一栋,甲方结算付款一栋。(乙方不负责税务发票)。
六、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①甲方负责处理好周边关系协调,如因周边关系造成工地停工超过半天,甲方按每人每天80元计算。
②该人工挖孔桩深度乙方只负责控制到见岩为止,乙方不负责入岩。
③施工中甲方负责乙方民工住宿和工棚,并保证水、电到施工现场,电源安装好漏电开关,并做好排水沟或塑料胶管,施工中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④施工中施工人员的防护用品(安全帽、绝缘胶鞋、通风机械等)由乙方负责。
⑤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甲方施工技术人员指挥,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技术人员指挥,造成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⑥在施工中如出现异常情况,乙方必须马上停止施工,由甲方会同设计人员作出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但已挖部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给乙方。
七、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业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人工挖孔桩清包合同范文三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基础人工挖孔桩分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一)、乙方承包工程范围: 工程基础人工挖孔桩:该设计范围内人工挖孔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达到设计、地勘和国家规范要求。
(二)、乙方承包人工挖孔桩的方式及工作内容:1、乙方包人工、包辅助材料和工器具(如人工挖孔桩搅架、空压机及其胶管、风镐和二级箱体以外的电线、照明、送风等;桩护壁模板及支撑系统、搅拌砼器具、钢筋房搭设、钢筋制作机具、绑扎丝;石方钻眼的工器具等)。
2、对每一根人工挖孔桩成孔及其多次修整,泥土、石块、石渣起运到该桩孔2米以外15米以内;3、桩护壁钢筋绑扎、支拆模板;4、浇筑护壁砼前后台准备收尾工作;5、混凝土振捣密实,配合试验员做好砼试块及塌落度试验及钢筋取样;6、无条件全力配合甲方、地勘、监理及质监单位对成品孔桩的自检、验槽、复检等相关检查工作。
7、无条件听从建设、监理、甲方安排和指挥;8、包括施工现场安全
二、承包工程费用:
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按期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施工质量经过设计、地勘等单位验收合格,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要求,合同分项单价如下:
1、 人工挖孔桩单价按开挖深度分段计价:
人工挖孔桩按 元/立方米;
(孔桩开挖直径按图纸设计尺寸计算)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孔桩开挖遇不同地质情况如:花岗岩孤石、花岗岩碎石、花岗岩片石、强风化花岗岩、孔桩内有地下水及流砂、淤泥、须爆破石方的打眼等情况;包含人工搅拌、运输、浇筑、振捣、养护、绑扎丝、护壁钢筋制作安装,护壁模板材料及制作安装。(挖土方运输在桩孔2米以外15米以内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2、钢筋制作安装/吨;(包含人工,机械,辅材)
3、混凝土浇注成型按/立方米;(包含人工,机械,辅材)
4、以上固定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单价不可调整,单价中包含处理所有障碍物等一切不可预见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5、如果乙方达不到工期约定的要求,单价下浮10%,同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三、质量:
1、质量要求:合格;
2、验收标准:达到设计施工图纸和地勘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等;
四、工期:
1、承包合同工期年月日。
2、如果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按照甲方同业主签订的主合体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和索赔。
五、结算、履约担保和付款:
1、结算程序: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由现场施工员开具已完合格工程量施工任务书;再由内业技术人、计量人员分别对其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量进行审核、验收、计量。
2、工程进度款:乙方所施工的孔桩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验收合格(以放进桩钢筋笼计算)的80%,余款孔桩完成时间起计算,二个月内付清。
4、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违,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前必须认真接受甲方的三级教育,填好三级教育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乙方必需设立兼职质检员、安全员,每日召开班前会,负责本班质量安全工作,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的,甲方可责令其立即停工,整顿并作罚款处理,如乙方人员因不按操作规程或交底施工出现工伤事故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绳、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或赤脚上班,如有违反
3、乙方不得雇佣犯罪人员、童工、病人和年满五十周岁以上人员上班。甲方安排专职安全员专门协调在乙方分包区域的防范工作,进入乙方作业区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的规定,均受到规定的处罚。
4、乙方严禁更换、动用工程的安全标志、指令警牌、护栏
5、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建筑安全规范、操作流程、标准和规定等进行施工。
6、乙方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则:100000.00元以内乙方承担,100000.00元以上(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部分)甲方承担55%,乙方承担45%。
七、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施工工作面、施工用水、用电(不包括住宿)。
2、配合乙方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
4、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度,对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
2、组织能胜任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和熟练的作业人员,并报甲方审批。乙方指定 为现场负责人。乙方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次。
3、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质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
4、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必须保证现场的正常施工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文明礼貌、自觉维护周围环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扰民。
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施工内容、成品保护、半成品、材料、物资、设备等加强管理,如有损失损坏及丢失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地内作业。乙方的生活、住宿,作
8、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有损坏及破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9、乙方进场人员详细花名册必须报甲方备案,工资发放必须由本人签字认可,工资表报甲方备案;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成本控制:
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成本核算,杜绝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损耗超过定额范围以外的或超过甲方审定用量的,按2倍材料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九、 乙方必须使用固定的劳务队伍人员,不得临时聘用其他队伍人员或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条款:
1、合同中未明确部分以项目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合同中所有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损失的价值由甲方认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该合同中提出的所有罚款直接由施工员开出,无需乙方确认,预算部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挖孔深度及土质按地勘资料要求和设计要求,深度和地质与地勘资料不符请及时通知甲方确认,否则按地勘资料标准深度土质办理
十一、合同中止
有以下事项任何一条发生时,视为合同中止:
1、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双方手续结清完毕;
2、 建设单位中止施工任务;
3、 因故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4、 乙方不能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要求。
以上条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案例:
刘某1995年3月到广东某县个体户崔某开的饭馆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日期是1996年4月7日。1996年4月7日合同到期后,刘某提出终止合同,并表示要到另一家合营饭店工作。崔某在与刘某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以刘某事先未给自己打招呼,饭馆在刘某走后缺人影响营业为由,不发给刘某当月工资,提出必须等招聘到人员后刘某才能离开饭馆,否则不能领取工资。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崔某付清自己当月工资,仲裁委员会受案后,经调查,刘某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经调解崔某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时,一次付清刘某工资。
专家评析: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条规定对工资支付规定了两个原则:一是时间,二是方式。时间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支付工资,方式是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而本案中,用人一方在劳动者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时,不向劳动者一方一次付清工资,提出了额外的附加条件,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方崔某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的理由也是不能成立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在这里,法律并未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必须向用人单位一方打招呼。因此,劳动者一方不承担因劳动合同终止用人方缺少人员的任何责任。况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用人一方也是应当清楚的,怎能把责任推给劳动者?工资是劳动者合法获得劳动报酬的形式,国家法律、法规对此不仅明确规定了支付日期、项目、形式、对象、水平,同时还规定了完成临时任务,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劳动者各种假期,以及停工、停产等情况下怎样支付工资的具体办法。对此,用人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企图以某种借口或不当手段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原告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药所)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我方曾与被告营口市中药厂(以下简称营口药厂)签订"新清宁片"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约定,我方将"新清宁片"的生产技术转让给营口药厂,营口药厂分四次付清技术转让费60万元。我方已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营口药厂至今未付清全部技术转让费,经多次催要,尚欠40万元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营口药厂立即支付拖欠的40万元技术转让费及违约金404 800元;第二,支付此纠纷审理过程中中药所支付的诉讼费、委托律师费33 058元;第三,解除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营口药厂立即停止生产"新清宁片";第四,公开向中药所赔礼道歉。
被告营口药厂反诉称:不同意中药所的诉讼请求,因双方签订合同后,中药所未依约付给合格的技术资料,致使我方推迟6个月才正常生产,故应认定合同正式执行日期顺延6个月。其次,中药所承诺"新清宁片"有5年的保护期,在5年内不对外扩散此技术,但中药所违反约定,给我方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1.合同生效日期顺延6个月;2.因原告违约,应支付我方违约金16万元;3.不再支付剩余的技术转让费;4.全部诉讼费用由原告方承担。
二、审判
一审审理及判决内容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1月18日中药所与营口药厂签订了"新清宁片"技术转让协议,协议规定:中药所愿将"新清宁片"(含大黄炮制新工艺专利)的生产技术转让给营口药厂,向营口药厂提供符合报批要求的合格文件资料;同意除在中药所实验药厂生产外,5年内不再向国内任何一家企业转让或扩散"新清宁片"生产技术及生产权;中药所转让给营口药厂的技术及文件资料如需修订,应及时完善交付;营口药厂愿意向中药所交付技术转让费60万元(含大黄炮制新工艺专利技术费);自协议生效起40天内营口药厂向中药所支付转让费12万元人民币(含专利技术费5万元),中药所同时向营口药厂交付全部文件资料;自1991年8月底前再付技术转让费8万元(含专利技术费5万元),1992年11月底以前向中药所支付技术转让费20万元,1993年11月底前再交付20万元;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如中药所违反约定,应赔偿营口药厂的经济损失,按已交付的技术转让费比例支付营口药厂违约金;如营口药厂不及时交付技术转让费,每推迟一周应向中药所偿付应交技术转让费1%的违约金。协议签订后,营口药厂及时付给了中药所第一笔技术转让费12万元,中药所亦如约付给全部文件资料。营口药厂将该资料上报辽宁省卫生厅,经辽宁省卫生厅审查,于1991年3月25日给营口药厂颁发了药品生产批准证书,批准文号辽卫药准字(91)1682-76号。营口药厂随即投入生产,于1991年7月初生产出首批产品。由于经检测部门检测不合格,出厂受阻,经中药所派人到厂,重新修订了产品标准,并将卫生部的批文交付给营口药厂,8月初,营口药厂的产品经辽宁省检测所重新检测合格正式批准生产、销售。营口药厂于1991年11月11日、1993年2月11日分两次支付给中药所技术转让费6万元和2万元。至中药所起诉时,营口药厂未再支付剩余的40万元技术转让费。期间,中药所曾致营口药厂询问技术转让费一事,营口药厂于1993年9月29日复函称因其资金紧张,请求延缓交付。
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由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纂,收载质量标准在近期由地方标准上升为部颁标准的中、西药及质量标准已转为正式批准的新药。根据有关条例规定,在药典上公布新药质量标准时,采取了对处方剂量、生产工艺不予公布的原则。在此原则下,1993年7月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第二增补本上公布了"新清宁片"的质量标准。此外,"新清宁片"的关键工艺即"中药大黄炮制新工艺",中药所于1985年4月1日申请发明专利,1991年3月6日被正式授权,专利号为85100957.3.
又查,营口药厂提供的证据即1994年5月23日营口药厂购买大黄饮片的发票,与诉本案中药所扩散"新清宁片"技术的事实无关。其次,中药所诉营口药厂部分"新清宁片"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了作为研制单位的中药所的声誉,并未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药所与营口药厂双方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未违反法律规定,合同自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依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标的数额。如违约行为不足以影响合同的履行,合同仍应继续履行。本案双方签订合同后,中药所依约及时交付了文件资料,并协助营口药厂通过了产品检测,使其很快投入了"新清宁片"的生产、销售。而营口药厂除依约交付了第一笔技术转让费外,并未及时交付剩余款项,至中药所起诉时仍拖欠40万元技术转让费,营口药厂显系违约,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关于营口药厂反诉中药所以承诺"新清宁片"有五年行政保护期为条件,收取高额费用,其行为带有欺诈性一节,并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采纳。关于营口药厂所诉中药所违约公开和扩散"新清宁片"技术,经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系卫生部药典委员会依行政法规编制,只公开药品质量标准,完全系行政行为,中药所对此并无过错。至于中药所私下扩散了此技术,证据不足,该院亦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对中药所要求营口药厂给付剩余技术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支持。但中药所所提营口药厂支付违约金及其相应数额超出合同标的部分,因违反有关规定不予采纳。中药所提出判令营口药厂停止生产"新清宁片"的请求理由不充足,该院不予支持。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判决:一、营口药厂给付中药所技术转让费40万元;二、营口药厂给付中药所违约金40万元;三、驳回中药所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营口药厂的诉讼请求。诉讼费13 058元,由中药所负担1 000元,由营口药厂负担12 058元,反诉费4 710元,由营口药厂负担。
营口药厂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其上诉理由是:一、中药所与营口药厂签订的"新清宁片"技术转让费协议是无效的。理由和根据是:1.中药所与营口药厂签订"新清宁片"技术转让协议时,没有依法取得"新清宁片"的研制权,不具有转让"新清宁片"技术的主体资格;2.中药所同营口药厂签订的"新清宁片"技术转让协议,违背了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属于非法转让;3.中药所在签订该协议时采取了欺诈手段,隐瞒该药的生产权保护期还剩4个月零9天这一重大事实。二、造成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无效的过错在中药所一方。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的错误判决,重新作出公正判决。中药所服从原审判决。
二审审理及判决内容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认定了一审法院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又查明: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实验药厂(以下简称实验药厂)的前身是中药所的"科研中试车间
",1984年改名为实验药厂,该实验药厂是中药所的一个部门。1987年"新清宁片"申报新药证书时,因为该药是在实验药厂作的中试,又要在实验药厂生产,所以新药证书及生产批件上的研制单位均填写为实验药厂,鉴于当时实验药厂是中药所的下属部门,由中药所直接领导,故未申请更正。1990年12月中国中医研究院对实验药厂的领导体制进行调整,实验药厂不再属中药所领导,加之实验药厂只是具体生产单位,并非"新清宁片"的研制单位,所以,经卫生部批准,于1991年1月25日将"新清宁片"的研制单位由实验药厂更改为中药所。并于1991年1月28日换发了新药证书,换发后的新药证书仍用原来的证书文号。中药所已将换发后的新药证书副本及时交给了营口药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中药所与营口药厂所签技术转让合同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依法确认合同有效。营口药厂上诉称合同无效的三点理由均不能成立。事实及有关文件证
明"新清宁片"的研制单位确系中药所,而非实验药厂,中药所转让"新清宁片"技术不存在主体不合格问题。中药所与营口药厂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后,及时将换发后的新药证书副本交给了营口药厂,使其成为合法的受让单位,并依约及时交付了文件资料,协助营口药厂通过了产品检测,使其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中药所如约履行了合同,并未违反卫生部的有关规定。至于实验药厂没有换发后的新药证书副本,目前还在生产"新清宁片"一事,与本案无关,本院不予处理。关于新药的技术转让必须根据医疗的需要,合理布局问题,正是因为卫生部同意将"新清宁片"技术转让给营口药厂,辽宁省卫生厅经审查后才给营口药厂颁发了药品生产批准证书,因此,营口药厂认为中药所违反卫生部行政规定,没有根据。另外,营口药厂仅以中药所交付给其的是换发后的新药证书副本来认定中药所与其签合同时采取了欺诈手段,隐瞒该药的生产权保护期还剩4个月零9天一节,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离职后多久把工资结算完的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予结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来源:文章屋网 )
确定装修设计方案:确定装修设计方案。装修房屋清包也一定要先确定装修方案,这样才可以更好的来购买所能够使用到的装修材料。一般都是根据设计师的设计效果图来购买装修材料的,这一点房主们一定要注意,不然的话,设计师的设计图纸就是废纸了。
制定预算表:选择清包不要盲目的去采购,支付,一定要计算一个详细的预算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与装修公司提供的装修材料预算作对比。房主们要先经过市场调查,确定一些想要购买的装修材料的大概的费用是多少,制定预算表,做到心中有数。
签订合同:清包当然也要签订合同,毕竟除了装修主材之外,其他的都是要由装修公司来完成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主要将装修公司的所有的责任看清楚,同时还要看清楚房主自己的责任,千万不要粗略的去看,避免落入陷阱之中。清包装修步骤在签订合同之后就是开始施工了,这之前房主一定要购买好全部的主材,不然的话就会耽误施工的进度,从而给自己和装修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时间损失。如果说想要了解更加详细的清包装修流程的话,可以到专业的装修平台上面去咨询。
(来源:文章屋网 )
案情:
李木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销合同,李木向该开发商购买一套住房,总价款为11.8万元。合同约定,李木于签订合同当日支付总价款的50%,2003年6月30日前支付另50%,开发商于2003年6月30日前将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符合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李木。同时约定,该房验收合格后,开发商应书面通知李木办理交付手续,并于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付清应付款项。合同签订后,李木即支付了第一笔房款5.9万元。到了2003年6月30日,房屋并未竣工,李木亦未交付第二笔房款。2004年初,李木交清了第二笔房款5.9万元,开发商也于同日交房给李木。但李木随即提出,开发商迟延交房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则认为,虽然商品房在约定日未竣工,但李木也未按约支付第二笔房款,在李木本人未履行自己义务的情况下,无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属于双方违约,相互抵消。且此后李木交清房款,开发商同时交房,应视为双方对履行期限重新达成一致,是对原合同的一种变更,因此双方都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评析:
这起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实质上是双方当事人在交房交款时间上究竟有无构成违约。
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按双方所订合同约定,是交余款、付房屋,虽然是同一天,但在表述上就有先后之分,交房的前提是付清余款,李木不交余款在前,开发商没有交房在后,所以李木有违约责任。开发商虽也有违约,但责任有轻重之分。具体说应可以认为双方的违约互抵。
另一种意见认为:李木按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首笔房款后,开发商即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如果开发商要求李木按约定时间交付剩余房款,则必须在房屋验收合格后向李木发出书面通知,李木于收到通知后十日内付清余款。也就是说合同中的这项约定,实际上将李木的付款时间延长了十天,而不是同时履行,更不是先付款后交房。事实上,由于开发商客观上无法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故而不能发出通知,为违约在先。李木在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之前依法享有同时履行的抗辩权,所以李木在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付清余款不属于违约行为,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同理,开发商则要承担相应的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判决:
此案经法院审理,合议意见倾向后一种意见。最终判决开发商承担迟延交房违约责任,向李木支付违约金5千余元。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人:
合同履行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的地点及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历)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总需货量约________吨。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历)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________作为乙方代表,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除该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员除有书面特别授权外,无权行使本合同项下乙方之权利;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代表可以用电话、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货通知在五天之内将乙方所需之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核实、确认后在甲方的送货单或者供货单上签名,该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
4.前两个月甲方的送货量只限定在____吨_____吨之间;此后每个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货量累计都不得超过____吨,并不得少于____吨;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货。
五、钢材的计量方式:除线材按实际重量计算外,按国家标准理算。
六、钢材的价格:按送货当本优质钢价每吨加____元。
七、交货(提货)地点、方式:每批钢材的交货地点为昆山市东澳钢材现货市场,由甲方代办托运至合同约定的工程地点。
八、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随货出具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保证书。
九、验收标准、方法;乙方应于甲方送达钢材之日起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取样送达当地法定检测部门进行国家质量标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对此概不负责。如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乙方应当在收到检测报告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将该批钢材退回并于48小时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及时供应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结算及付款方式
1.基于乙方需货量大、工程周期长,加上甲方同意对此800吨款项乙方可于合同终止前最后六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予以结清,乙方同意给予甲方每个月________元补偿,此项补偿款乙方应于每月结款日(即:每月____日)同货款一同结算;
2.对于甲方最初两个月(即____年____月与____年____月)所送钢材之货款,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延期结款的800吨货款外,乙方应于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其余货款;
3.若每个约定结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货量超过第四条第四款之约定,并甲方予以送货的,乙方应予该货物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对超出部分之货款用现金结算;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一、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对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钢材货款(除乙方可延期结款的800吨钢材货款外)未在送货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结清,甲方可中止合同,并可自逾期之日起按总货款(含可延期之800吨货款及前述第十条第一款之补偿金)每日千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因甲方所提供钢材不合格,并且没有及时予以更换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批不合格钢材相应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开始按所欠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待乙方结清相应货款后,合同继续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于终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结清所有款项。若逾期,则乙方应按所欠总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乙方每个约定结算月应按照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数量要求甲方送货,如未达到此数量,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于五日内付清所有货款,逾期,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货款总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纠纷解决方式
若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约定钢材厂家为:马钢、沙钢、西城、南钢、永刚、中天、日照、苏钢、杭钢、山西长冶、江苏鸿泰、无锡雪浪等厂家;
2.“约定结算月”:即从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二个结算日计一约定结算月;此后以此类推。
3.每月________日作为结算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单位:___________(章)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章)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根据本合同附件1的设计套餐内容和相对应的工作方式,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定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二、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卫。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施工内容表》。
四、委托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五、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六、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
件《家庭装饰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二、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
费用,应另签定补充合同。
三、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
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一、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挪作他用。
二、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一经签定,甲方按照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年月日元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年月日元
第三次工程验收合格年月日元
二、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结算单》,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三、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
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四、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饰工程工程变更表》,双方应签定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六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人民法院提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地址: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