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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基本要素,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09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问责暂行规定》),主要就“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及如何“实行问责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其中规定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七种情形进行问责;规定了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五种问责方式。该规定打破了过去只追究行政责任,不追究党委决策责任的界限,党委领导与政府官员都须一视同仁,接受问责。《问责暂行规定》未就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其他基本要素列单章行文说明,笔者架构了问责基本要素及要素结构关系,便于与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比较。问责至少应包括:问责主体、问责依据、问责客体、定责标准、问责程序、履责情况、问责建议范围、责任追究、结果公告等基本要素,问责基本要素及要素之间结构关系如图1,表明在问责环境影响下,各基本要素逻辑连接,共同构成问责有机统一体。
二、问责基本要素与经济责任审计区别
以《问责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为主要依据,笔者对其进行了比较。
从表1可知,经济责任审计与问责暂行规定责任追究的“客体”趋于相同,都主要关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履行情况,责任追究机制具有相似性,因此,二者存在比较的前提,但在其它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一种独立的问责形式。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专业取证手段,其在问责机制中主要发挥“定责”作用,审计机制(如审计结果报告机制、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决定其可以为不同问责主体开展问责提供重要的依据,如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评议处理干部提供依据;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审查和惩治干部提供依据;为人大、政协了解和监督(质询、罢免)干部提供依据等。
由于《问责暂行规定》中未明确“定责机制”和“定责形式”,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不充分,出现“责任追究方式”处理较轻或无人负责等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的定责优势与问责的定责客观性要求没有很好地结合,问责的依据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延伸不足,但这也正好说明二者之间具有天然的逻辑关系,存在相互补充的条件,应探索建立审计问责的一体化模式。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联系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的“定责”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的前提是清楚地界定党政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需要一种制度(如经济责任审计)定期地检查他们是否履行了责任以及履行的效果如何。任何领导干部上任前,应被告知应该履行哪些经济责任,并作出书面承诺,针对这些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后续的经济责任审计。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所关注的“经济责任”是党政领导干部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等“受托责任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在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作出评价的同时,主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个人履职行为进行评价,界定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直接导致或间接影响经济后果等行为应负有的责任,这一特点与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本质要求相吻合,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承担起“定责”的重任。对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评价结论理应成为问责的重要前置部分。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应包括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的“定责”部分和以责任追究为主的“问责”部分,作为问责的前置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定责对“问责”具有重大意义。
(1)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政府治理的重要工具是一种专门化检查制度。审计已成为政府经济监督领域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具有专业化特征,特别在财政、财务审计领域,借助专业化技术和方法,有利于分清各责任主体(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极大地克服目前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中客体责任“量化”不清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常态的审计制度。这一制度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克服了问责的“间断性、偶然性”问题。常态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确保党政领导干部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政府治理效率的重要机制安排,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不断发展,逐步形成了包括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在内的多种审计形式,不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发现和严肃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的行为,对各级领导干部产生了威慑力,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逐步规范自身行为、重塑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心,认真对待责任、自觉接受监督,为问责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3)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不断创新型的“绩效”审计制度。随着评价标准的完善,评价范围的拓展,经济责任审计不再认为领导干部“无过便是功”,不断强化着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包括效益性)。对“绩效”责任的评价极大地“契合”了全方位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趋势,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创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利用专业化手段和技术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责任量化,促使责任监督制度化、日常化,强化领导干部责任履行的意识,有利于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由追究有过向无为的转变,由偶发的灾难事故问责向常规性履职、绩效问责的转变。将经济责任审计纳入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规定中,作为问责的前置构成部分,让审计部门成为重要的定责主体,有利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有效运用及问责规定的科学与完善。
其次,《问责暂行规定》内嵌了经济责任审计“寻责、定责、问责建议”的功能。可以说,问责规定是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配套制度基础,它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责任的界定,问责侧重于责任的追究。责任追究是建立在责任界定基础上的,而责任界定的结果需要通过责任追究的效果来体现。如果没有问责规定的支撑,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用将大打折扣,反之如果经济责任审计未按照问责规定的要求进行,也难以发挥其作用。
根据《问责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因检举、控告……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由此可知,《问责暂行规定》赋予审计机关在执行审计任务,包括执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具有“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线索”的责任。
同时根据《问责暂行规定》,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问责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可以联系审计力量提供在审计实施环节“具体”发现“问责线索”及“定责”依据的相关材料及说明。
另外,经济责任审计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具有“审计沟通”程序,作为“前置程序”为定责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且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如果问责“线索”是审计发现的,并且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结果,那么,审计在“定责及问责建议”方面具有重要的话语权威。这避免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重复工作”。《问责建议暂行办法》(宁审发〔2009〕89号)还具体规定了问责建议范围和问责建议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与问责,即“定责”与“问责”是建立审计问责模式的要素,两者相辅相成。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弥补问责“定责机制”不足的问题,问责范围的规定利于引导经济责任审计领域延伸及多层次发展。因此,问责规定的建立与实施将充分激发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能,真正强化领导干部管理的配套制度基础,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功能的深化与拓展,能推进问责规定的有效落实。
[本文系2010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问题研究”(C277)、2010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审计理论及其应用研究”(112400440015)、2011年河南省审计厅科研课题“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政府问责互动研究”(0334)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审计准则协调现状
1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含义
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国际审计领域的基本问题之一,研究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首先必须明确协调的含义:
坎贝尔认为:协调一般指通过缩小差异逐步趋同。但协调并非指严格的统一。
L·S阿明和L·H·拉德赖夫指出:“协调就是一种缩小各种标准和实务差异以形成一套精密的可接受的标准和惯例的过程。协调过程将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国际的基础上进行。”
L·M·塞缪尔斯和A·G·派珀认为:“协调就是试图归纳不同的制度,把多样化的实务并入和组合成能产生共同合作结果的有序结构的过程,是减少差异的过程。”
日本学者松闸信男教授认为:“协调就是将形成跨国企业的各子公司所在国不同法律、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差异而形成的不同审计制度,在与跨国公司有牵连的各个国家、进而在全世界形成统一秩序。”
我国学者李宝震、郝振平认为:“所谓国际协调是指各国的某些机构或团体在国际范围内结成统一组织,经过协商讨论,共同努力建立标准,以期缩小差异,使审计实务趋于标准化的活动。”
根据上述关于协调的论述,我们认为,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有关机构在世界范围内对不同的审计准则进行调和,缩小差异并使之逐步走向统一的过程。
2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意义
2.1是跨国公司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事实上,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在很大程度是由于跨国公司的发展而提出的。跨国公司财务报表的使用者需要了解和掌握跨国公司的审计行为和准则,以便判断其审计的质量、增强对财务报告的信赖。他们需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和比较。这些财务报告经过了不同国家的审计,而这些国家的审计准则是不同的,这就给来自不同国家财务报告的分析和比较带来困难,迫切需要对世界各国的审计准则进行协调,建立统一的审计准则。
2.2是世界经济环境下审计职业自治的需要
在世界经济环境下,由于工商企业和会计职业本身的日益国际化,这样就产生了一些在本国经济范围内没有遇见过的新问题。例如,按照本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能为别国接受;本国投资者能否看懂别国的财务报表;本国的审计报告能否为他国投资者所理解;别国的会计师能否在本国执业等等。这些新问题已经不可能仅仅通过修改本国的审计准则就能解决。
全球经济环境的急剧变化使得会计的国际间互认不能再被忽视。而国际互认的最大障碍就是会计师资格的差异和审计准则的差异。本国的会计职业若得不到世界的承认,必然会阻碍本国的会计职业发展,从而对本国的对外经济造成巨大损失。这样又势必引起政府的干预。所以,从职业自治的角度看,制订和实施一套国际认可的审计准则,加快国际间的互认,就成为必要。
2.3推动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
国际会计准则日益增加的重要性可以看作是对国际审计准则协调的推动。正如斯坦泼和穆尼兹所分析的那样,当国际会计准则获得更多权威的时候,就有必要拥有一套国际审计准则来促进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如果某国的财务报表是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则国际投资者将更容易充分理解和信任该国的财务报表。同样,如果国际投资者知道有一套国际审计准则正在不同国家被审计师所应用,则国际投资者对国际会计准则在不同国家被一贯地执行的信心将会得到提高。因为审计师在坚持会计准则的实施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实际上,国际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之间是相互支持、相互推动的。许多制订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因同样也适合于国际审计准则。
3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现状
目前获得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一个显著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会计团体有组织、有系统的合作和努力,来达到这一目的。实际上,这种协调的尝试也已经进行多年。当前国际上有两个主要组织公布了有关民间的国际审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二是欧盟。这些组织对于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产生不同的影响,概述如下。
欧盟并没有像国际会计师联合会那样国际审计准则,但所的共同体第4号和第8号指令涉及到审计准则的有关内容。虽内容不全面,但是由于其指令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要求成员国的法律应与指令要求统一起来,因此它对审计准则的协调具有强有力的影响。
然而他们要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取得一致的意见,还存在着许多困难。欧盟协调审计准则进展缓慢的情况就表明了这一点。例如协调审计的独立性问题,由于各成员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而出现独立性的不同理解。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是另一个国际审计准则的组织。该组织所属国家审计实务委员会的章程中规定,其目标是以协调的准则来发展和提高世界会计职业的协作。这个组织在协调审计准则方面的主要成就是出版了《国际审计准则》。但是它所的准则是建议性质而不是要求,准则的前言可以证明这一点,“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今后将寻求促进他们自愿地接受这些准则。如果有的国家的审计规章与该准则有差别,那么成员单位应按准则执行到可以执行的程度。”
目前,作为协调的结果,国际审计准则日益受到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各成员国的重视,其中最典型的当属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当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审计实务委员会审计准则时,加拿大的审计准则委员会就将它与加拿大现行的实务进行对比。如存在重大差异,除非基本上不同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的观点或者认为加拿大的环境要求采取不同的观点,否则加拿大审计准则委员会将修订其自身的准则。
澳大利亚于20世纪80年代初决定把国际审计准则并入澳大利亚的审计准则,在1983年对其审计准则进行修订并重新。此后,澳大利亚审计准则委员会还决定把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的讨论稿直接作为澳大利亚审计准则草案。
4对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评论
4.1坎贝尔的国际协调观
(1)各国审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是当地法律、经济等社会环境的产物。如果不考虑影响各国审计准则的深层原因,即使能够减少和调和各国审计准则间的差异,这种调和也只能是肤浅的,毫无实质意义。
(2)审计准则的协调不应该是孤立的,应与既定的经济和政治目标相结合。在整个协调结构中,若没有其他协调要素的支持,协调的影响力将是极其有限的。
(3)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础。如果财务报表按照完全不同的会计计量方法和揭示原则编报,审计准则的协调对财务报表国际可比性的贡献就不大。审计准则最终能否在实质上为财务报表的国际用户提供令人满意的审计意见,将不仅仅取决于审计准则本身是否能达成统一,还取决于会计准则能否达成世界一致。
(4)不发达国家虽然没有能力制订本国审计准则,但也不见得愿意接受“国际施舍”。
4.2莱因哈德·戈德勒和阿朋·拉德鲍夫的协调观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第一任主席莱因哈德·戈德勒(ReinhardGoerdeler)曾表示,绝对的世界范围统一将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会计和审计必须持续地反映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商业惯例、法律制度和经济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但戈德勒还是有保留地认为,国际性准则仍有可能在下述两个方面获得成功:能够缩小国际环境影响的各种差异;使各国坚持这种差异的原因和性质得到相互交流和理解。阿朋·拉德鲍夫在1981年提出了与戈德勒相同的观点。他们认为,审计准则可协调的机会比起会计准则来更为乐观。但他们又认为,审计准则的发展是各国文化、法律、政治和经济等各种变量相互牵联的复合物,谁都不能指望审计准则会取得完全统一。
4.3D·R·卡迈克尔的评论
卡迈克尔认为,尽管已经建立了协调各国审计准则的正式机构,但并没有发挥作用。《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很不严格,随意性很大,似乎很容易就可达到。更糟糕的是,国际审计准则的措辞往往模棱两可,掩饰或遮蔽引起争论的问题,使这种解决方法难以理解和缺乏约束力。卡迈克尔最后认定,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已经走调了,最终的结果将不是一首美妙动听的乐曲,而是噪音。
4.4笔者的协调观
(1)协调是一个过程。审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他是一件长期的艰苦工作,需要各国政府、会计职业团体、国际性和区域性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合作和支持,只能在有选择、有折衷的条件下逐步趋同。
(2)协调不等于绝对统一。由于造成审计准则差异的原因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因此,只能调和审计准则的一些重要方面,求大同存小异,且这种调和应该允许有一定的伸缩性,不可能要求完全一致。
(3)协调是平等基础上的协调。各个国家应该彼此了解和谅解各自的差异,在平等的基础上做出一些让步。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执行也应该是自愿的,不施加外部压力。
(4)协调应该首先从审计准则的基本要素抓起。各国审计准则的差异很多,协调不可能做到全盘兼顾,因此,首要考虑的就是审计准则基本要素的协调。因为审计准则的基本要素不仅体现了审计准则的核心内容,而且也是影响审计质量、影响审计报告的可比性的重要因素。在审计准则的五个要素中,审计报告要素的协调是难度最大的,因为它涉及的经济、法律背景最多也最复杂,很难从根本上加以协调。相对而言,“职业能力”和“独立性”要素的协调要容易一些,因为大多数国家都是由会计职业团体对这两个要素作具体规定,受国家干预的可能性小一些。协调难度最小的两个因素是“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证据”要素,因为这两个要素主要涉及审计程序和审计技术的范畴,而各国在审计程序和审计技术方面的差异是不大的。
(5)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前景是乐观的。虽然说审计准则的协调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但前景是乐观的,欧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的协调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认为,审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基本趋势是:以地区协调为先导,逐步实现审计准则在国际范围内的协调。当然,这里所说的协调不是审计准则在国际范围内的绝对统一,而是审计准则基本精神的统—。
参考文献
第一种构想,以审计假设为逻辑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我们称以此为基础建立的理论结构为"假设导向型审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假设是审计人员对那些未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现象,根据客观的正常情况或趋势做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审计假设是演绎的先决条件。
以审计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许多学生主张以审计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主要受自然科学研究方式的影响。审计假设是前提条件,但不是推理的逻辑起点。审计假设是为实现审计目标而设立的前提,其实质是对审计主体、审计客体的一种时空限定。因此,审计假设只能是论证审计理论的基石,以它作为逻辑论证起点却有些牵强。
第二种构想,以审计本质为逻辑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我们称此为基础建立的审计理论结构为“本质导向型审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有准确地揭示事物的本质,才能把握审计理论的发展方向”。“只要正确地确立了审计的本质,也就顺理成章地确立了审计理论结构。”②
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的正确反映,然而把审计本质作为审计理结构的逻辑起点则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从逻辑学角度,审计本质不具备作为逻辑起点的基本特征。审计本质揭示的是审计这一事物更深层次的规律性,它不能成为逻辑起点;其次,从审计理论与审计审计实践的关系看,审计本质属于纯理性的范畴,以此作为逻辑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易使审计理论脱离实践,使审计理论失去与外部经济环境的密切相关性。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必然对审计产生影响。再次,把审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易造成审计理论内部结构离散与脱节。科学和完整的审计理论结构应该是结构严密,各组成要素相互连贯,浑然一体的。在这个结构中,要求具备一个具有一定内聚力、向心力的逻辑起点,通过它能把审计理论结构各组成要素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有序的、严谨的整体。如果失去了这个逻辑起点,其他要素便无由存在。以审计本质为逻辑起点为逻辑起点却不具备这种功能。无论我们把审计定义为“查账认”、“过程论"或”"控制论",审计的方法、程序并不会因此而不同。
第三种构想,以审计环境作为逻辑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我们称以此为基本建立的理论结构为"环境导向型审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环境与外环境有机的总和,审计内环境决定审计的本质,从而决定审计职能;审计外环境决定审计目的。……审计目的、审计本质、职能与审计目标最终统一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审计环境中。"③
以审计环境作为审计结构逻辑起点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审计系统是社会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它的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要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由于审计理论来源于审计实践,审计实践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政治环境下,为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而发展完善起来的,因此,我们应该把审计理论研究的视野扩展到审计系统以外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去。然而,把审计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环境中来研究,并不意味着审计环境的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为环境是指存在于系统之外的对研究系统有影响作用的一切系统的总和。研究审计离不开审计环境,同时,审计环境不是审计本身,它并不构成审计理论结构的要素。
第四种构想,以审计目标为逻辑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我们称以此为基础建立的理论经结构为“目标导向型审计理论结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④
审计目标是整个审计理论结构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素,是所有审计理论的最补出发点。⑤笔者赞同这种观点,本文将对此具体分析。
二、逻辑起点的特征
从哲学的角度讲,逻辑起点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全过程出发点的概念、范畴或判断,也叫做上升的起点。
逻辑起点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它的实质内容表现为该体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简单的思维规定。
第二,它是自己所处体系中的直接存在物,即它必须是不以该体中任何其他范畴中为中价的前提的范畴。而任何其他范畴反倒必须以它为基础和依据。
第三,它应该揭示"细胞"形态的内在矛盾以及对象整体的一切矛盾萌芽。即是说,起点范畴本身所包含的矛盾是整个范畴体系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整个体系不是这些矛盾在各种条件下合乎逻辑的“生长”和运动。
[关键词] 知识管理 审计报告 作用 要素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思想越来越多地受到组织的关注。但知识管理审计却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致使知识管理项目的成功率大打折扣。而针对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研究更是闻所未闻。笔者“小试牛刀”,以期抛砖引玉,丰富知识管理理论。
一、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定义
虽然知识管理审计已经开始在一些组织中实施应用, 但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却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审计报告是指“审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书面文件。”根据这个定义,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也至少应该体现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审计时间等基本要素。目前知识管理审计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使用较多有HyA-K-Audit、Delphi Group 的KM2、F. W. Horton 的InfoMap 法等。知识管理审计的对象是组织内的知识、知识工作者、知识环境、知识的收集、知识共享和知识创新。审计时间对于财务审计来讲一般都是事后审计,而知识管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都可以。因此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就是审计师依据一定的审计方法,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项目发表审计意见或无法发表审计的书面文件。此处提到的“无法发表审计意见”是因为审计师可能受到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而无法收集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意见的情形。
二、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作用
1.防护性作用
知识管理的实施已经掀起一股热潮。然而当前的统计数据表明,知识管理项目的成功率最多只有15%。产业分析家预测, 到2003 年仅财富500 强就会因为知识管理项目的失败损失315亿美元。审计师通过出具不同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提高或降低企业决策者对知识管理项目的依赖或期望程度。帮助组织了解到底需要哪些知识以及如何管理这些知识。因此,知识管理审计报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能够对知识管理部门盲目的或缺乏效果、效率、经济性的项目起到制约作用。
2.建设性作用
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着眼于组织管理部门的战略、控制、目标、结构及决策的最优性,它是在对公司知识资源进行系统的、科学的考察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诊断性和预测性的审计意见。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应该指出知识及其管理的症结所在,如决信息超载、重复劳动造成的交流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揭示信息供给方面的差别和信息流程中缺失的环节,帮助组织识别信息需求并将其与组织的信息资源相匹配,提高知识管理实践,显示价值链在人、组织和顾客中形成的过程,指出通过知识共享和组织学习应用杠杆作用的方式和途径。
三、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要素
根据详略程度,审计报告可以分为简式审计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按照使用目的可以分为公布目的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的审计。笔者认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主要用于指出知识及其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帮助组织改善经营管理,故应当属于详式审计报告和非公布目的的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文书的基本要求,其要素应该包括以下八项:
1.标题。全面的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标题应该为“关于+(被审计单位)+(时间)+的+知识管理审计报告。专题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在(时间)后面加上专题名称。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应该写全称,避免引起误解;时间可以是被审计事项已经或将要发生的时间,也可以是正在发生的时间。
2.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一般是业务的委托人或授权人。如果是外部审计,委托单位与外部审计机构一般会签署业务约定书(合同),此时的收件人应是审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审计报告的对象;如果是内部审计,则审计项目往往是管理部门授权审计,此时审计报告的收件人为授权人。
3.引言段。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引言段应当依次说明审计立项的依据;被审计事项的性质和范围;审计事项的要求和执行时间;其中审计对象的范围至少应当指明知识管理项目实施的时间和部门;审计事项的要求和执行时间是业务约定书或授权人的具体要求。
4.范围段。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已经实施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标准;审计责任等。审计工作应当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计划和实施了审计程序,这些审计工作足以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审计责任应当指出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属于诊断性的管理建议,仅供管理部门内部参考,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审计师和审计单位无关,即不承担法律责任。
5.意见段。意见段应该是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核心部分,因而也就占据了审计报告的最大篇幅。一份审计报告的质量高低主要取决于意见段。这一段应该具体说明以下三个具体内容:
(1)对被审计事项的基本评价。审计师应当描述知识管理在组织中的战略地位、知识管理的基础建设、知识管理实施模式或战略、知识管理实施现状、知识管理部门的人力资源、知识管理实施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等。进行了上述有关内容的说明以后,审计师对被审计事项做出了基本的评价,总括性的说明被审计事项的优劣。在基本评价的基础上对成绩、问题进行分析。
(2)主要成绩和问题。知识管理的事后或事中审计要说明主要经验和成绩、不足和缺陷。审计报告应当描述知识收集、知识共享、知识创新的情况及意识;描述信息流的有序性和及时性;评价学习机制、商务智能和知识储备途径等;说明在知识管理实践过程定的人对特定的知识资源拥有的安全和权限级别;评价知识获取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评价知识管理人员素质和知识管理绩效等。在分析的基础上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吸取教训。
知识管理的事前审计要分析组织的知识基础和知识需求,找出知识差距和知识流,并判断它们对经营目标的影响,以确定组织知识管理的战略或知识管理的实施模型是否科学合理。报告最后要说明知识管理项目的可行性,提出预测性的报告。其目的是减少决策失误,实现决策科学化。
(3)改进意见和建议。这部分内容不是必须的,即如果项目可行或实施效果良好,则可以省略。但如果知识管理项目存在重大缺陷,此处应该是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重要内容。此时审计师应该针对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供选择的方案等。但此处应当说明,这些建议仅供内部参考、不具备鉴证作用。
6.审计师签名盖章。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应当由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签名盖章。社会审计还应该加盖事务所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的章。
7.审计机构及地址。审计报告应当载明审计机构的名称及地址,并加盖审计机构的公章。
8.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最后应当写明审计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为审计工作完成日,即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均已经实施完毕。
四、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编制要领
知识管理审计报告的编制人应当是项目负责人或审计组组长。由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千差万别,因此以上八个要素在审计报告中地位、所占篇幅不尽相同。审计师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来表达这些内容。为了保证权威性,在写作中应该注意以下要领:
1.要根据知识管理的审计目标进行严格选材。它包括陈述的真实性、优劣性、差距性和潜在性的各种题材。要有事实、有数据、有比较、有分析。
2.要依据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安排好报告的结构。因为结构是报告的骨架,是科学组织报告材料的必要手段,既要体现出完整性,又要顺理成章。防止公式化倾向。
3.注意措辞。知识管理审计报告在本质上属于管理审计范畴,其语言应体现出“评价和建议”。意见段的开头应该使用“我们认为”的术语,而不宜使用“我们确信”或“我们保证”等绝对化的语言,“绝对可行”、“完全正确”会误导管理部门的决策。同时也应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态度暧昧的语言,如“大致可以”、“基本可行”等,这样的语言会降低审计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性。
4.审计报告提交或出具之前,应充分听取知识管理专家的意见,使审计报告的内容经得起推敲,更令人信服。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368
[摘要]审计理论结构正确与否及其对审计实践指导作用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逻辑起点选择的正确性和性。中外有关这一的不同观点以及审计理论的现状。应以审计环境为起点构建审计理论结构。审计理论结构的构成。
一个多世纪以来,许多专家、学者相继为理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解答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通过对各种理论因素加以整理,指导人们更有效地开展会计实务工作。相比之下,审计理论却比较落后。在这方面值得称道的成果少得可怜。正如著名审计学家莫茨和夏拉夫所指出的“许多人认为审计完全是实务性的,而不是理论性的,对于持这种观点的人来说,审计只是一系列的实务、程序、和技术,是一种没有必要进行解释、描述、调整和论证,并最终汇总起来以形成‘理论’的行为”。[1]著名审计学家尚德尔则抱怨:在最近150年中,没有一个学术领域像审计领域这样沉寂。专家们的抱怨并非无病,他们确实道出了审计理论研究的实际情况。
新的审计理论研究,是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同时,理论又指导实践和预测实践。审计理论与方法来源于审计实务工作,是对审计实务工作的概括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审计实践已发生了重大变化,急需理论上的规范与指导。
一、关于审计理论结构若干代表观点的评介
审计理论结构是指审计理论诸要素(组成部分)及其相互联系的组合,它本身就是一个逻辑系统。所以审计理论结构也称审计理论体系。研究审计理论结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从何处人手,以什么作为逻辑推理的出发点。
从的角度讲,逻辑起点指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全过程的出发点的概念、范畴或判断,也叫做上升的起点。它是构造一门学科理论体系的出发点或建基点,是该学科理论体系中最基本、最抽象、最简单的一个理论范畴,它对该学科其他理论要素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整个理论体系的构造均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由于不同学者研究范式的差异,导致对逻辑起点存在不同见解。理论界存在着审计本质起点论、审计动因起点论、审计对象起点论、审计职能起点论、审计目标起点论、审计假设起点论、审计环境起点论、哲学基础起点论、理论基础起点论、财务责任起点论以及目标与假设双重起点论、审计性质与目标双重起点论、环境与目标双重起点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起点论等多种不同观点。下面介绍较有的几种观点。
(一)审计本质导向型
这种观点是从审计本质出发,根据审计对象、审计职能,演绎、归纳出审计原则和审计准则。其流程图可大致表示为:审计本质审计对象审计职能审计原则审计准则。国内十几年的审计理论研究,大多选择“审计本质”作为逻辑起点,进而阐述审计对象、审计属性、审计职能、审计作用、审计任务和审计方法等一系列理论问题。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只有准确地揭示事物的本质,才能把握审计理论的发展方向”,“只要正确地确立了审计的本质,也就顺理成章地确立了审计理论结构。”[2]“离开具体的对象,客观的职能(任务和作用从属于职能)就无从产生。”[3]
由于“审计本质”纯理论性太强,因而造成按“审计本质”为逻辑起点构建的审计理论结构与审计实务相脱节,不能正确反映审计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即基础的审计理论研究远远超越实践,而性审计理论研究又远远落后于审计实务。
(二)审计假设导向型
这种观点是从审计假设出发,在审计假设的基础上推导出审计原则,然后用它们来指导审计准则,审计假设和审计准则共同构成了审计理论结构的理论基础和概念体系。其流程图可大致表示为: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审计概念审计准则审计规范。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审计假设是构造系统的审计理论结构的基础,也是审计科学发展的前提”。[4]审计假设是建立审计理论结构的基石,理论研究的基本要素,推理论证的原始命题。[5]但是以“审计假设”为逻辑起点会使审计理论与环境失去相关性。审计环境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做出审计假设的必要性,可是审计假设一经确定,就相对保持稳定,不能直接反映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对审计理论的影响。另外也容易导致审计理论结构内部离散。因为审计假设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而对审计人员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做出的假定性规定,但是审计目标却无法由审计假设推导而出。
(三)审计目标导向型
这种观点是从审计目标出发,根据审计目标规定审计信息的质量特征,然后作为信息传递手段的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等,其流程图可大致表示为:审计目标审计对象、性质审计原则审计准则。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6]“审计目标是整个审计监督系统的定向机制”。[7]
审计目标受审计目的与审计职能的双重制约,只反映它们之间相互、相互联系的部分因素,不能全面揭示审计目的、审计职能、审计对象等因素。从审计实践活动看,以审计目标作为逻辑起点而展开的审计体系难以揭示更高层次的审计理论,无法提示审计的真正原因,因而建立在审计目标基础上的审计理论体系也是局限的、不完整的、较低层次的。
(四)两元或多元导向型
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如果仅为审计本质、审计环境、审计目标、审计假设中的一种,对于正确、全面研究审计理论是不完善的,因此,他们提出了审计理论结构逻辑起点的二元论。主要观点有四种:一是主张以审计目标和审计假设共同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的逻辑起点;[8]二是主张以审计本质及审计假设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研究的逻辑起点;[9]三是主张以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共同构成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10]四是主张以审计本质、审计目标和审计假设三个因素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研究起点。[11]
两元或多元导向型,看似合理,但由于审计环境、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审计本质等处于不同的层次,如果同时以两元或多元因素为起点,就如同一个人站在台阶上,两条腿一条在上、一条在下,一条要向左、一条要向右,导致审计理论结构的构建无所适从。这样,还会人为破坏审计理论各要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二、理论界关于审计环境与审计理论关系的探讨
早期的审计理论研究忽略了审计环境,在有关的审计理论著作中基本上都没涉及到审计环境问题。近年来,审计环境对审计理论的影响得到了许多审计理论研究人员的关注,并对此进行了比较多的探讨。
(一)审计环境影响审计理论结构
蔡春认为,审计理论结构作为一个理论体系与所依存的环境存在相互作用关系,审计环境要求理论结构的构建必须适应环境的需要,并随环境的变革而变革;而审计理论结构对审计环境的反作用则表现在,审计理论通过对审计实践的反作用而不断改善环境状况。[12]胡春元认为,审计本质应适应审计环境的需要,并且必须随着环境的变革而变革,即审计环境是通过审计本质来影响审计理论体系的。[13]张继勋提出,审计理论体系要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14]以上论述都认为,审计环境影响着审计理论体系,审计理论体系随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二)审计环境是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关于审计环境对审计理论影响的另一类观点认为,审计环境是审计理论结构的起点。陈建明指出,构建审计理论结构应以审计环境为起点,审计环境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包含了审计实践的全部,孕育着审计理论要素的全部“胚胎”;从审计环境出发构建审计理论结构,可以揭示审计发展过程的全部因素和发展,从而具有全面性、完整性,是比较的审计理论结构。[15]李东平和古继红在论及审计理论结构时指出,审计理论结构是以审计环境理论为起点和终点[16].辛金国在关于审计理论结构的论述中指出,审计理论结构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审计的外环境和内环境。[17]刘兵认为,“审计内环境与外环境有机的总和,审计内环境决定审计的本质,从而决定审计职能;审计外环境决定审计目的。……审计目的、审计本质、职能与审计目标最终统一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审计环境中。”[18]
(三)有人认为审计环境是审计理论体系中的一个要素。
上述观点,在审计环境影响审计理论这一点上认识是一致的。从审计理论发展的历程看,审计环境对审计理论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审计目标的不断演进,审计准则的从无到有以及它的不断丰富,审计理论的从无到有及其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些无一不是审计环境影响的结果,可以说,审计环境是促进审计理论完善和发展的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三、确定审计结构逻辑起点的标准
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起点理论,它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第一,逻辑起点的实质应表现为审计体系中最抽象、最一般、最简单的思维规定;第二,逻辑起点应是审计体系中的直接存在物,即它必须是不以审计体系中任何其他范畴为中介前提的范畴。而其他审计范畴反倒必须以它为基础和依据;第三,逻辑起点应该揭示审计理论诸要素的内在矛盾以及审计系统整体的一切矛盾萌芽。逻辑起点本身所包含的矛盾是整个审计体系运动、的内在动力和源泉;第四,逻辑起点与形式逻辑系统中的公理不同,它既不是任意的和暂时承认的东西,也不是随便出现和姑且假定的东西,而是为后来的事物运动过程所证明把它作为逻辑起点是正确的要素;第五,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逻辑起点范畴作为审计系统中的一个基本要素,同整个体系发生着多方面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规定着审计系统整体的本质,而且也规定着起点范畴在审计理论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
笔者认为将审计环境作为构建审计理论体系的起点更为恰当。理由有六:第一、审计环境是一种真实的存在,是审计系统中最简单、最普遍、最常见、最基本的现象;第二,审计环境是审计系统本身与审计的外部因素的结合体,审计环境具有联结理论与实践的功能。审计环境不简单等同于审计实践活动,它是对间接或直接影响审计的环境因素的高度抽象与概括,涵盖、、、、、多个因素。另外,审计环境来自于审计实践,并不断与之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第三,审计环境构成审计理论体系的核心要素,是推导其他抽象的审计理论与概念的基础。审计环境是审计动因的决定因素;审计环境是审计理论体系的核心,它比审计假设所反映的社会环境约束条件更为全面、真切,也界定了审计目标所“意欲表达的理想境地”的特定内容,是审计实务的基石。以审计环境为起点,能使整个审计理论建立在更为宽泛而坚实的基础之上;第四,审计环境反映了审计根本属性,决定着审计的需求与供给,是整个审计体系运动、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第五,审计环境蕴含多样化研究。审计环境倡导的多样化研究思维方法、多元化理论模式能促进审计理论自身发展。美国的莫茨和夏拉夫教授正是将数学、逻辑学、伦等研究思想渗透到审计学中才开创了人类审计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一座丰碑。把审计环境作为审计理论体系的起点,可以使审计理论体系及其研究思路更加开阔;第六,审计环境是衡量审计系统是否先进、的基本标准。离开审计环境,不能解释各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在不同阶段审计理论与审计实务所存在的差异。审计环境深刻地体现了审计的这一集合特征,是审计理论跨世纪的研究主题。
四、以审计环境为起点来构建审计理论体系
审计环境是对审计有影响的一切因素的总和。审计理论密切依存于审计实践,从审计实践中产生。因此,审计理论不可避免地受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外在环境的影响。审计实践及其发展还受审计固有因素影响,如各个发展阶段的审计人员价值观念、审计思想、审计文化、审计程序与方法、审计工作手段、审计工作内容等因素。但并不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中所有方面都有与审计相关,有些是明显无关,有些只是间接相关,有些在一定时期是相关的,而在另一时期是不相关的。因此,我们将审计外在环境中同审计相关的部分从整体社会、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中抽象出来,称之为审计外环境,包括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有关的法律法规、社会文化环境、外部相关利益集团及其活动因素。我们将影响审计的固有因素称之为审计内环境。审计内外环境密切相关,不断地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审计内环境决定着审计的本质,进而决定了审计的职能,进一步决定着审计的程序和方法。审计外环境决定着审计动因,进而决定着审计目标。因此,审计本质与职能、审计动因与目标最终统一在人类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统一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的审计环境中。由此可见,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应是审计环境。
环境对审计系统的,会产生多方面的效应,表现在:(1)影响目标。或有利于审计系统目标的实现,或不利于审计系统目标的实现而需要对目标进行修订,或造成不能实现审计系统的目标。(2)影响结构,多方面影响审计系统的结构,如影响要素结构,使系统的审计人员、审计程序、审计、审计报告的关系等发生变化。(3)影响稳定。使审计系统在各方面都保持协调关系而正常运行。如审计组织体系会随着水平、经济体制变化而相应作出调整,使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民间审计保持协调发展。
审计系统对环境的适应,一般采用的形式有:(1)遵从。审计系统接受环境发出的信息,即遵从环境对审计系统的各种要求运行。(2)协调。审计系统根据环境的要求,制定或调整运行的规划、程序与方法,以适应环境的发展。(3)趋同。审计系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相应变化,使变化、发展的方向一致。
笔者认为,应以审计环境为起点构建审计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由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前提与导向、审计基本理论、审计规范理论、审计理论和审计相关理论五个层次所组成,如图1所示。
■(此处有公式或插图)
现对以审计环境为起点的审计理论体系图作如下简要说明:
(一)审计理论的起点、前提与导向
审计环境是审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审计环境影响着审计目标、审计假设和由此确立的审计基本理论、审计规范理论和审计应用理论。审计系统中的一切理论都是由审计环境展开的,并在此基础上层层深入,形成合理的逻辑层次关系。以审计环境为起点建立的审计理论体系及以理论为指导的审计实务工作能否实现人们的期望,是对审计目标确立恰当与否的最好检验。在审计环境中,对审计目标起主要作用的是公众对审计的期望及相关对审计的约束。
审计假设是审计理论研究的前提。审计假设是人们对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做出的一些合乎逻辑的推论和判断,它设定了审计工作的空间、时间和质量单位。审计假设为有效地实现审计目标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审计基本理论、规范理论和应用理论的逻辑前提。但这种假定和判断不能凭空设定,它受制于审计外环境。
审计目标是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导向。它是在认真研究审计环境和审计假设的基础上确定的,既对审计基本理论起导向作用,也对审计规范理论和审计应用理论起导向作用。审计目标的确定受到审计环境的影响,并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一方面,有什么样的审计目标便给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等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另一方面,审计目标也给审计准则提出了要求和前提,它规定着审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二)审计基本理论
审计基本理论是指可以通用于任何独立审计活动的各种具有普遍指导性的审计理论。它是审计理论的精髓,由审计导因、审计概念体系、审计性质、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审计职能、审计原则等构成。
审计基本理论具有以下特征:
1、高度的抽象性。它没有具体的实践导向,没有实物可以参照,只是产生于高度的理念之中,如审计职能,是看不到和无法直接感受到的事物。由于高度抽象性会导致人们认识上的困难以及模糊性。因而在关于审计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中,学术流派颇多。
2、普遍的适用性。它不受部门、行业等审计客体变化的影响,也排斥了不同审计类型的差别可能给理论研究带来的障碍。在不同的被审计部门、行业或单位,审计基本职能是同一的。即使是就地审计、送达审计或远程审计等方式上的改变,也不能使审计基本职能发生变动。
3、严密的逻辑性。由于这种审计理论是高度理性思维的成果,无论是它所属的各种不同理论之间,还是同一理论的结论、论据、论点之间,都呈现出极强的逻辑性,整个审计基础理论的结构十分严谨。
(三)审计规范理论
审计规范是指在审计基础理论指导下按照审计实践的基本而建立的一种审计理论。它由审计职业技术规范理论、审计质量控制规范理论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理论等所构成,主要如何根据审计环境的要求,构建适合和地域特征的职业规范体系。
这种理论的主要特征表现为:
1、规范性。审计规范理论主要用以规范审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目的在于提高审计质量。
2、权威性。审计规范理论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它实际上制约着审计实务。审计规范是在审计理论的指导下制订的,不是审计程序、审计实务的汇总,而是当时具有代表性的审计理论的集中体现,以指导审计实务,规范审计程序和。
3、指导性,审计规范理论中的那些准则、规则,可以用于指导审计的实际工作。这是由于这种理论比审计基本理论更接近审计实践活动所引起的。
(四)审计理论
审计应用理论是在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规范理论指导下建立的一种旨在指导审计实务、提供操作指南的审计理论。它包括审计组织理论、审计操作理论和审计控制理论三个有机部分。其中,审计操作理论又可分为一般审计业务操作理论和特殊审计业务操作理论两个方面。一般审计业务操作理论是指由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审计报告等内容构成的基本体系,主要研究在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规范理论的指导下,如何开展年度报表审计工作;特殊审计业务操作理论是指由特殊目的业务审计、特殊行业业务审计和特殊性质业务审计等内容构成的基本体系,主要研究在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规范理论的指导下,如何开展特殊审计工作,如基本建设预决算审计、小规模审计、盈利预测审核、中期会计报表审计等。图1只列出一般审计业务操作理论。
这种理论的主要特征表现在:
1、具体性。这种理论常常可以找出相应的实物参照系,总是解决某一特定方面的实际,常常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可观察性。
2、有用性。它不象审计基本理论那样空洞枯燥,无法用于实际工作。审计应用理论所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如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技术方法、审计策略与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方面的理论,都应归人此类。
(五)审计相关理论
审计相关理论是从事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实践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其他学科理论,主要包括理论、系统理论、学理论、财务和会计理论、管理科学理论、机与技术理论等。这些理论对深化审计理论研究,拓展审计工作视野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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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审计监督;记账凭证;业务摘要
“实时反映、实时分析、实时监控”是ERP系统最显著的特点。ERP系统中,信息都是从最原始的业务中产生的,数据来源实现了唯一性、及时性,为实现事中审计,乃至实时审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大数据时代,如何从海量的数据中快速查找审计线索,财务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完整是前提。但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系统中部分凭证摘要说明不完整、不清晰、不具体,直接影响到了审计监督的质量。本文就此方面进行阐述。
一、经济业务摘要概述
所谓“摘要”,就是摘录要点。“经济业务摘要”,就是在记账凭证中的“业务摘要”一栏中,用简洁明了的词语,概括出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众所周知,在会计业务中,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分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原始凭证作为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作为附件粘贴在记账凭证之后。记账凭证填制时,应填写的基本内容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可见,经济业务摘要是记账凭证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其主要作用,在于使人们不用翻看记账凭证背面的原始凭证,就能大致了解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
二、传统的经济业务摘要填写对内部审计的影响
长期以来,大多企业对于记账凭证的填制质量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即会计分录正确;日期准确;金额正确;凭证连续编号;后面所附的原始凭证真实无误;签字盖章完整等。但多数企业往往都未注重(或忽视)经济业务摘要的填写质量。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多数财务部门(及人员)都持有一种普遍的认识,即经济业务摘要的作用不大(甚至认为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有人需要了解业务的内容,完全可以查阅所附的原始凭证,那样会对业务了解得更为清楚。再加上大多财务部门缺乏对经济业务摘要如何填写进行要求或规定,由此导致在实践中,财务人员普遍不重视“摘要”的填写,填写时或随心所欲,或语焉不详,或惜墨如金,多用过于简单或含糊的文字来描述经济业务,形成了“模糊业务摘要”,经济业务摘要并未做到“摘录要点”,反而是“省略要点”,导致人们无法通过摘要了解到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
经济业务摘要填写不详,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此处并不探讨,但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有较大影响的。在传统的手工审计下,给公司审计的不利影响,就是增加了审计人员查阅资料的工作量,当审计人员无法从摘要中了解到具体业务内容时,开始大量查阅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来进行了解,尚可基本解决业务摘要不详所产生的困难。但在信息化审计下,这种困难则非常难以解决,从而给审计人员带来了新的困扰。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国内企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也给内部审计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以国家电网公司为例,随着公司ERP等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传统的、以手工编制为基础的审计资料查阅审计方式,在现代信息化、网络化管理的基础上,出现了不适应的现象,传统审计方式不能够与现代信息管理模式的相融合,制约了审计效率的提升,增大了审计风险。为此对传统审计方式进行变革,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也就提到了日程上来。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大力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审计手段信息化是创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全面开展审计综合管理、作业实施、监控预警“三位一体”的审计信息系统建设,搭建一体化审计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全程控制、在线监督和辅助分析“四项功能”。开展信息化审计的主要的前提和基础,就是信息系统中的资料要求真实和完整。而公司财务人员所形成了“模糊业务摘要”并反映在ERP系统及财务管控系统中,给审计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发现审计线索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从审计监督角度看,这种看似无关紧要的“模糊业务摘要”,给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目前公司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时,为了提高效率,开始逐渐减少现场审计的次数,逐渐增加在线审计。在线审计时,主要利用审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和ERP审计系统,在公司庞大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发现审计线索,进而揭示问题。但目前国网公司的ERP系统和财务管控系统中,原始凭证并未上线,审计人员仅仅能够在信息系统中看到原始凭证的编号,而无法直接穿透到原始凭证。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审计人员通过记账凭证中的经济业务摘要,来分析和推断业务发生的是否真实及合理。而目前大量存在的“模糊业务摘要”给审计人员的分析判断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和障碍,审计人员难以通过业务摘要,归纳、汇总同类的业务内容并分析,无法知晓经济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具体事项等,这无疑增加了审计人员在线审计的难度。因此改进经济业务摘要的填写,对审计人员开展在线审计,提高审计监督力度会有积极的作用。
三、改进经济业务摘要填写的具体策略
国网晋城供电公司从强化审计监督角度出发,改进经济业务摘要填写所存在的缺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完善经济业务摘要的要素填写。一项经济业务,应当包含了以下必要的要素:业务的经办人员;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具体事项。例如,公司某采购员备品备件,财务人员在摘要一栏中,需要填写:采购人员;采购时间;采购地点;采购物品的类型及数量。即:张三某月某日办理购进某厂某工程某材料。内容翔实的摘要显示在信息系统中,对审计人员了解经济业务很有裨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协同推进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结合芜湖市制造业特点和技术装备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每年认定一次。
第三条 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认定和撤销等管理工作由市经信局负责;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项目的推荐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定
第四条 认定条件
(一) 凡在芜湖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
(二) 企业编制了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拥有稳定的信息化管理团队。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了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企业信息化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重逐年上升。针对企业员工,制定具体信息化培训方案,并有效实施。
(三) 企业信息系统以应用为导向,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持续改进,在本地区或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以及示范和推广效应。
第五条 认定标准
依据智能制造“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五种模式的关键要素综合评定。评分细则参考附件1(《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及评分细则》)。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六条 组织申报。由县(市)、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汇总上报市经信局,推荐文件一份,企业申报材料提交电子版和光盘一份。
第七条 评审认定。市经信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市经信局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审批认定,由市经信局发文公布。
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称号:
(一)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二)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第九条 因第八条第(二)项原因被撤销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称号的,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第十条 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经县(市)区经信部门报市经信局申请更名。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一条 主管部门应对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加强指导,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诊断,提升企业两化融合水平。
第十二条 上报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原则上从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中推荐;对每年新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按当年市级新型工业化政策给予奖补。鼓励各县(市)区对新认定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给予支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及评分细则
2、芜湖市智能工厂申报书
3、芜湖市数字化化车间申报书
4、项目内容具体要求
附件1
智能制造新模式关键要素及评分细则
项目总得分由基本要素分、附加功能要素分和绩效分三部分构成,即
总分=基本要素分(≤60分)+附加功能要素分(≤30分)+绩效分(≤10分)。
根据项目的技术特征,从“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和“远程运维服务”五种模式中选择一种,将各分项得分填入附表1,评定项目总分。
其中,基本要素属于单选项,即只能从多个基本要素选项中选择一项;附加功能要素属于多选项,附加功能要素得分为多个选项得分之和;绩效分参照附表1下方的评分细则。
1.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M1)
1.1 基本要素(单选项)
(1) 智能单元(M1-A.1)。制造单元配备了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和控制装备等数字化设备,通过网络实现设备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制造单元内各设备能够协同工作,具备故障自诊断等功能。【30分】
(2) 智能生产线(M1-A.2)。在智能单元基础上,建立了物料自动输送系统;通过网络实现设备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具备数据自动采集、保存和分析功能。智能生产线各设备能够协同工作,具备故障自诊断功能。【40分】
(3) 智能车间(M1-A.3)。在智能生产线基础上,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全过程闭环管理。【50分】
(4) 智能工厂(M1-A.4)。在智能车间基础上,建立了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和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60分】
1.2 附加功能要素(多选项)
(1) 产品(工艺)管理(M1-B.1)。应用三维数字化技术开发产品,建立了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图纸文件电子化,以及图纸文件集成管理;或应用三维数字化技术设计工艺,建立了工艺集成管理系统,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和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10分】
(2) 可视化管理(M1-B.2)。建立了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充分采集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并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采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水平。【10分】
(3) 信息安全(M1-B.3)。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10分】
2. 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M2)
2.1基本要素(单选项)
(1) 实时数据库(M2-A.1)。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建立了实时数据库平台,并与过程控制、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互通集成。【40分】
(2) 生产流程模型化(M2-A.2)。在先进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工艺流程建立了数字化模型,具备模拟仿真和工艺优化功能,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50分】
(3) 决策智能化(M2-A.3)。在生产流程模型化和可视化基础上,建立了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60分】
2.2附加功能要素(多选项)
(1) 运行过程动态优化(M2-B.1)。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采率达到90%以上,物流、能流、物性和资产全流程监控与高度集成,制造和管理信息全程透明、共享,运行过程动态优化。【10分】
(2) 风险自动监控(M2-B.2)。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10分】
(3) 信息安全(M2-B.3)。建立了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10分】
3. 网络协同制造模式(M3)
3.1基本要素(单选项)
(1) 协同平台(M3-A.1)。建立了网络化协同开发或云制造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运行规则。【40分】
(2) 协同制造(M3-A.2)。借助协同平台,面向制造需求和社会制造资源,在企业内实现制造资源弹性配置,以及网络化协同制造。【50分】
(3) 企业间协同(M3-A.3)。借助协同平台,围绕重点产品,采用并行工程,实现异地设计、研发、测试、人力资源统筹与协同;【60分】
3.2附加功能要素(多选项)
(1) 产品溯源(M3-B.1)。利用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建立了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10分】
(2) 管理框架动态重组(M3-B.2)。信息、资源高效统筹、异地共享,研发、生产、测试等环节跨区域协同,企业生产组织管理架构实现敏捷响应、动态重组。【10分】
(3) 信息安全(M3-B.3)。建立了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10分】
4.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M4)
4.1基本要素(单选项)
(1) 差异化定制(M4-A.1)。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差异化产品数据库,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40分】
(2) 个性化定制(M4-A.2)。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建立了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实现个性化产品开发和销售。【50分】
(3) 定制服务平台(M4-A.3)。建立工业互联网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60分】
4.2附加功能要素(多选项)
(1) 数据驱动(M4-B.1)。建立了基于数据驱动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和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10分】
(2) 资源协同(M4-B.2)。建立了资源管理系统(ERP)、客户管理系统(CRM)和供应商管理系统(SRM),网络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高度协同与集成。【10分】
(3) 信息安全(M4-B.3)。建立了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10分】
5.远程运维服务模式(M5)
5.1基本要素(单选项)
(1) 云服务平台(M5-A.1)。建立了云服务平台,具有多通道并行接入能力,对装备(产品)运行数据和用户数据远程自动采集,并建模分析。【40分】
(2) 数据处理(M5-A.2)。借助云服务平台,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装备(产品)上传的数据,采取数据挖掘等技术,自动生成装备(产品)运行状态报告,并推送至用户端。【50分】
(3) 增值服务(M5-A.3)。建立了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提供在线检测、故障预警、故障诊断与修复,以及预测性维护、运行优化和远程升级等服务,为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诊断和运行维护提供决策支持。【60分】
5.2附加功能要素(多选项)
(1) 远程操控(M5-B.1)。借助云服务平台,远程监控设备状态、作业操作和环境状况,远程下达操作指令,调整设备运行参数,具备接管用户端大部分现场操作的功能。【10分】
(2) 协同与集成(M5-B.2)。建立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云服务平台与产品研发管理系统高度协同与集成。【10分】
(3) 信息安全(M5-B.3)。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10分】
表1 智能制造新模式评分表
单位
名称
项目
名称
模式类别
编号
模式
得分
离散型
M1
流程型
M2
网络协同
M3
大规模定制
M4
远程运维服务
M5
基本
要素
得分
(单选)
附加功能要素
得分
(多选)
绩效
得分
总分
绩效评分参考细则:
(1) 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5分】;生产效率提高不到20%,酌情给分。
(2) 运营成本降低10%以上【5分】;运营成本降低不到10%,酌情给分。
(3) 产品升级周期缩短30%以上【5分】;产品升级周期缩短不到30%,酌情给分。
(4) 产品不良品率降低5%以上【5分】;产品不良品率降低不到5%,酌情给分。
(5) 单位产值能耗降低5%以上【5分】;单位产值能耗降低不到5%,酌情给分。
(6) 替代恶劣或危险环境下的人工操作【5分】。
绩效分等于(1)至(6)分项得分之和;总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
附件2
芜湖市智能工厂申报书
申报单位( 盖 章 )
智 能 工 厂 名 称
智 能 工 厂 地 址
申 报 日 期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
一、企业和智能工厂基本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单位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企业负责人
姓名
职务和职称
电话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
20 年
20 年
20 年
总资产(万元)
总负债(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金(万元)
企
业
简
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特点,400字左右)
(二)智能工厂基本信息
智能制造模式
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 流程型智能制造模式
网络协同制造模式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
远程运维服务模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起止日期
项目投资(万元)
项
目
简
述
(对项目的智能化特征进行简要描述, 400字左右。)
申报
单位
真实
性承
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经信局初审及推荐
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智能工厂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实施的先进性(与项目实施前的效果比较,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三、项目实施现状(此部分具体编写要点见附4,如申报多个模式试点示范,需分别描述。)
四、示范作用(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
五、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3、企业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软件的清单及品牌、供应商和发票复印件;
4、企业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专利;
5、能够证明满足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的其他文件资料。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配以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1.5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附件3
芜湖市数字化车间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盖章)
数 字 化 车 间 名 称
数 字 化 车 间 地 址
申 报 日 期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
芜湖市数字化车间申请表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到中类,如: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所属地区
填写格式: xx县(市、区)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详细地址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上年末总资产(万元)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
上年末信用等级
上年销售(万元)
上年税金(万元)
上年利润(万元)
企业简介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限400字)
车间
基本
信息
车间名称
车间智能化改造完成投资(万元)
车间建设开始时间
xx年xx月
车间建设完成时间
xx年xx月
车间生产产品及产量
车间上年度产出(万元)
车间内全部设备台套(产线)数
其中工业机器人数量
车间总体描述
(从车间智能装备应用及联网、生产过程实时调度、物料配送自动化、产品信息可追溯、环境与资源能源消耗智能监控、设计与生产联动协同、售后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对拟申报示范数字化车间的智能化情况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0字。)
车间
基本
信息
智能装备广泛应用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台套(产线)数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占全部设备比重(%)
车间设备实现联网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联网数
车间内自动化、智能化设备联网数占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总数的比重(%)
生产过程实现实时调度
生产设备运行状态监控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故障自动报警和诊断分析的情况)
(请简要说明关键设备自动调试修复的情况)
生产数据采集分析情况
(请简要说明车间作业计划生成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制造过程中物料投放、产品产出数据采集、传送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制造过程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实时调整的情况)
物料配送实现自动化
自动识别技术设施、自动物流设备使用情况
(请简要说明生产过程采用自动识别技术设施的情况)
(请简要说明车间物流自动挑选、实时配送和自动输送情况)
产品信息实现可追溯
关键工序智能化质量检测设备使用情况
(请简要说明产品质量在线自动检测、报警情况)
(请简要说明产品质量自动诊断分析和处理情况)
产品信息管理情况
(请简要说明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的情况)
(请简要说明产品采用批号/批次/序列号管理的情况)
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总体描述
(从产出水平、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绿色制造、安全生产、服务型制造等方面,对拟申报示范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说明目前在行业内所处水平)
数字化车间建设前后经济效益情况
建设完成前的企业年销售(万元)
建设完成后的企业年销售(万元)
建设完成前的企业年利润(万元)
建设完成后的企业年利润(万元)
建设完成前的企业年税金(万元)
建设完成后的企业年税金(万元)
车间人数情况
建设完成前车间人数
建设完成后车间人数
生产效率提升情况
建设完成前每人每天产出水平(元/人/天)
建设完成后每人每天产出水平(元/人/天)
产品质量提升情况
建设完成前产品合格率(%)
建设完成后产品合格率(%)
建设完成前优良品率(%)
建设完成后优良品率(%)
申报
单位
真实
性承
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
经信局初
审及推荐
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一、企业情况概述
(一)申报单位概况:成立时间、发展历程、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二)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三)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智能制造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智能制造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数字化车间情况概述
(一)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的目的和意义
(二)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的目标和任务
(三)当前国内外同行业数字化车间建设情况
(四)车间智能化改造实施前后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对比,在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实现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着重介绍,尽可能列出数据、图片或视频资料)
(五)数字化车间对引领行业转型升级的示范点、创新点;
三、数字化车间具体情况介绍
(一)智能装备应用情况。车间内应用的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等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试验、检测等设备情况,包括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比例以及设备的具体功能及性能指标等。
(二)车间设备联网情况。车间采用现场总线、以太网、物联网和分布式控制系统等信息技术和控制系统,建立车间级工业互联网的情况,车间内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请提供车间信息通信系统与网络结构图,对架构进行说明;提供实现系统、装备、零部件以及人员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和有效集成的方案;详细描述企业信息安全保障的情况。
(三)生产过程实时调度情况。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故障报警和诊断分析情况,生产任务指挥调度、车间作业计划生成情况。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的架构,描述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子系统的功能;描述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集成的技术方案。
(四)物料配送自动化情况。生产过程采用二维码、条形码、电子标签、移动扫描终端等自动识别技术设施的情况。请提供物流信息化系统的整体架构图;物流设施及设备的清单;描述物流系统的自动化、柔性化和网络化特征。请描述电子单证、无线射频识别等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情况。请提供物流信息链软硬件系统架构图、信息集成图;描述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动方式及效果;提供物流过程可视化、可追溯管理的实施方案;描述定制化增值服务的类别和相应的实施方案。
(五)产品信息可追溯情况。产品质量在线自动检测、报警和诊断分析情况;在原辅料供应、生产管理、仓储物流等环节采用智能化技术设备实时记录产品信息情况。
四、相关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
(三)车间内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的购置发票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文件。另附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数字化车间建设成效的视频资料(清晰度不低于1080P,时长5分钟左右,并配以说明性旁白)或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10张,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4号仿宋体,1.5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附件4: 项目内容具体要求
模式一:离散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项目系统模型建立与运行情况
请分别提供车间/工厂总体设计模型、工程设计模型、工艺流程及布局模型的架构及说明;提供上述系统模型模拟仿真的情况。
2、先进设计技术应用和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建设情况
请描述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的应用情况,以及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和优化的情况;提品数据管理系统(PDM)的整体架构图,描述其主要功能。
3、关键技术装备应用情况
请提供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的应用与集成情况。
4、生产过程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建设情况
请提供生产过程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的整体架构及功能描述。
5、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建设情况
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的架构,描述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提供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架构,并描述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
6、工厂内部网络架构建设及信息集成情况
请提供工厂内部工业通信网络结构图,并对架构进行说明;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信息集成的技术方案及运行情况;提供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的架构,说明其运行情况。
7、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防护体系和功能安全保护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模式二:流程型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项目系统模型建立与运行情况
请分别提供工厂总体设计模型、工程设计模型、工艺流程及布局模型的架构及说明,并提供上述系统模型模拟仿真的情况。
2、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请提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架构图、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描述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情况。
3、先进控制系统建设情况
请提供先进控制系统架构图、系统建设情况;描述关键环节实现自动控制与在线优化的总体情况。
4、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建设情况
请提供制造执行系统(MES)的架构,并描述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提供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架构,及其主要子系统的功能。
5、健康安全环境监控情况
对于存在较高安全风险和污染排放的项目,请提供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情况,安全生产的监控情况,描述在线应急指挥系统主要功能及运行情况。
6、工厂内部网络架构建设情况
请提供项目的信息通信与网络系统的架构,并对架构进行描述;描述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信息集成的技术方案;描述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信息集成的技术方案;提供全生命周期数据统一平台的架构,说明其建设和运行情况。
7、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防护体系和功能安全保护系统的建设情况。
模式三:网络协同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1. 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建设情况
请提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的软硬件系统架构图(包括技术架构、逻辑架构等)和运行规则;说明各协同企业的信息系统与该平台对接方式。
2. 开展协同开发的情况
请描述跨企业、跨部门开展协同开发的业务流程,以及异地资源的统筹和协同情况。
3. 开展协同制造的情况
请描述基于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所提供的制造服务和资源,企业间、部门间的典型应用场景。
4. 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情况
请提品溯源体系的建设情况,描述主要环节信息溯源服务开展情况。
5. 制造服务和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情况
请描述企业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实现对制造需求和社会化制造资源的动态分析和柔性配置功能。
6. 信息安全保障情况
请描述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模式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项目
1. 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的情况
请提供可定制产品的品类、各品类可定制的参数、定制服务模式、用户定制流程、企业个性化制造流程。
2. 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
请提供个性化定制平台的软硬件系统架构图,包括技术架构、逻辑架构等,描述与用户的交互方式等功能。
3. 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建设情况
请提供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建设情况,描述对用户个性化需求数据的挖掘和分析的情况。
4. 个性化定制平台与相关系统集成情况
请提供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客户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的协同与集成情况。
模式五:远程运维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1. 智能装备/产品的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功能
请描述智能装备/产品的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功能,及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数据接口格式。
2. 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情况
请提供远程运维服务平台的系统架构(包括技术架构、逻辑架构等)和详细功能;描述基于远程运维服务平台提供的具体增值服务,以及各种增值服务的业务流程和实施方案。
3. 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与相关系统集成情况
请提供远程运维服务平台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的集成方案。
4. 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建设情况
请描述专家库、专家咨询系统的系统架构、主要功能、运行情况。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并完成既定的审计目标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
第四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主送单位;
(三)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审计组组长签名;
(五)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的日期。
第五条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第六条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第七条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起讫时间;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财政财务隶属关系,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
(四)实施审计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五)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及其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以及定性、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
(七)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结构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第九条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资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对的基础上,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审计组组长应当对提出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组长均不得将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隐瞒不报。
第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按照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第十二条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但是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第十三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或者修改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由审计组所在部门接收。
第十四条审计组所在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当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负责。审计组所在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提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连同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
第十五条审计机关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进行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可以由审计机关主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业务会议审定。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是否恰当,复核机构或者复核人员提出的复核意见是否正确;
(三)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
(四)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是否准确、合法、适当;
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旨在加强和规范企业内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其为企业构筑了一道风险防火墙。
《规范》要求,中国境内上市公司须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该规范,同时鼓励非上市公司的大中型企业参照执行。萨班斯法案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内控规范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并确立了COSO(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发起人委员会)于1992年制定的《内部控制框架》(以下简称COSO框架)作为对上市公司内控审计的审计标准。以下对《规范》与萨班斯法案下的内控规范体系进行一些比较分析,以期加深对《规范》的理解。
内控制度的改进与加强
萨班斯法案在其404条款中强制要求公众公司年报中应包含内控报告及其评价,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作出的评价出具鉴证报告。《规范》之前,我国仅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中要求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的内控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控鉴证报告。除此之外,上市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制度中并没有要求对其内控状况作出报告,提供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也没有成为对上市公司的强行性要求。《规范》要求执行该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控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这意味着设计和实施有效的内控成为了上市公司的一项法定义务。
可以看出,《规范》借鉴了萨班斯法,这对于保护公众投资者有重要的作用,投资者可以借助内控审计报告进一步判断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的内控报告的评价也揭示了管理层的品行,由此促使管理层认真地去执行《规范》。
内控制度控制要素分析
《规范》对内控的基本要素作了指引性的统一规定,基本与COSO框架一致,包括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这五个方面。
控制环境
《规范》及COSO框架中所指的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了公司的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内部的文化和诚信价值观念等。《规范》之前,我国在各种内控指导原则、意见或指引中对内控环境这一要素缺乏详细的规范。《规范》将内控环境作为内控框架的首要要素,认为其是企业内控体系得以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而对控制环境影响重大的一个因素就是企业治理层的参与程度。《规范》明确指出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在内控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的职责:董事会负责内控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控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控的日常运行。
《规范》还规定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明确各自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这将有助于形成全员参与的控制环境,体现了内控建设的全面性原则。
控制活动
COSO框架下内控活动是指为确保管理层指示得以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了高层复核、指导并管理业务活动、资产保护即实物控制、信息核对、业绩指标分析、职责分离等具体活动和措施。《规范》对控制活动的定义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按照COSO 框架下的理解,控制活动旨在确保管理层指示得以执行,而《规范》认为控制活动旨在将风险降低到可承受范围内。笔者认为后者的表述更加恰当,因为一旦出现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情形时,旨在确保管理层指示得以执行的控制活动很可能无法发挥其控制风险的应有作用。
《规范》列举了控制活动的一般内容,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预算控制、运营分析和绩效考评。这些列举同COSO框架基本一致。《规范》对这些控制活动的具体含义和设计要求都作出了比较详尽的描述,例如对于财产保护控制,《规范》详细描述了这一控制应包括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以及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具体措施。这对于指引企业建立起常用的、基本的控制措施作用很大。
《规范》对于控制活动的规定相较于COSO框架有两个创造性的发展。第一,《规范》强调了预算控制在控制活动中的重要性,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对企业活动的约束。完善的预算管理可以降低企业经营活动的不可预见的程度,从而将经营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内。第二,《规范》提出了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这些控制措施对于提高企业应对突况和重大变化的能力有着积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降低经营风险。
风险管理
内控要素方面的另一个主要构成就是风险管理。任何经济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的风险,风险对其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产生影响。很多风险并不为经济组织所控制,但管理层应当确定可以承受的风险水平,识别这些风险并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将风险评估纳入内控要素是COSO框架的创举,并且还提出了风险评估的过程即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应对变化。从本质上说,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或者说整体风险进行预测、估计和应对,以实现企业的战略与运营目标。这也就是COSO为何如此重视风险管理的根本原因。
《规范》明确地规定了企业的内控应当包括风险评估过程,即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控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规范》非常详细地列举了企业识别内部及外部风险时应当关注的各个方面,有效地指引企业对其经营活动中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信息沟通
为使内控相关信息能够被及时地搜集、处理和沟通,以促进内控的有效运行,《规范》提出完整的内控框架中应当包含有效的信息系统和沟通机制。《规范》中所称的信息包括了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信息的沟通不仅发生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同时还发生在企业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之间。《规范》要求所有重要的信息都应当及时传递给公司的治理层和管理层,这将有助于及时地发现、识别风险并尽早作出应对措施。
在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舞弊导致的风险难以识别,造成的后果相对较严重。因此《规范》特别强调了信息和沟通机制应当发挥反舞弊的作用,要求企业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设置举报专线,并明确举报投诉的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
1利用网络及安全管理的漏洞窥探用户口令或电子帐号,冒充合法用户作案,篡改磁性介质记录窃取资产。
2利用网络远距离窃取企业的商业秘密以换取钱财,或利用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以破坏企业的信息系统。
3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电子商贸使贸易趋向“无纸化”,越来越多的经济业务的原始记录以电子凭证的方式存在和传递。不法之徒通过改变电子货币帐单、银行结算单及其它帐单,就有可能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转移。
计算机网络带来会计系统的开放与数据共享,而开放与共享的基础则是安全。企业一方面通过网络开放自己,向全世界推销自己的形象和产品,实现电子贸易、电子信息交换,但也需要守住自己的商业秘密、管理秘密和财务秘密,而其中已实现了电子化且具有货币价值的会计秘密、理财秘密是最重要的。我们有必要为它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抵抗来自系统内外的各种干扰和威协,做到该开放的放开共享,该封闭的要让黑客无奈。
一、网络安全审计及基本要素
安全审计是一个新概念,它指由专业审计人员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财产所有者的委托和管理当局的授权,对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有关活动或行为进行系统的、独立的检查验证,并作出相应评价。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网络世界。任何一个建立网络环境计算机会计系统的机构,都会对系统的安全提出要求,在运行和维护中也都会从自己的角度对安全作出安排。那么系统是否安全了呢?这是一般人心中无数也最不放心的问题。应该肯定,一个系统运行的安全与否,不能单从双方当事人的判断作出结论,而必须由第三方的专业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作出评价。因为安全审计人员不但具有专门的安全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安全审计经验,只有他们才能作出客观、公正、公平和中立的评价。
安全审计涉及四个基本要素:控制目标、安全漏洞、控制措施和控制测试。其中,控制目标是指企业根据具体的计算机应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的安全控制要求。安全漏洞是指系统的安全薄弱环节,容易扰或破坏的地方。控制措施是指企业为实现其安全控制目标所制定的安全控制技术、配置方法及各种规范制度。控制测试是将企业的各种安全控制措施与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一致性比较,确定各项控制措施是否存在、是否得到执行、对漏洞的防范是否有效,评价企业安全措施的可依赖程度。显然,安全审计作为一个专门的审计项目,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
安全审计是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由于计算机网络环境的安全将不仅涉及国家安危,更涉及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必须迅速建立起国家、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安全审计体系。其中,国家安全审计机关应依据国家法律,特别是针对计算机网络本身的各种安全技术要求,对广域网上企业的信息安全实施年审制。另外,应该发展社会中介机构,对计算机网络环境的安全提供审计服务,它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样,是社会对企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作出评价的机构。当企业管理当局权衡网络系统所带来的潜在损失时,他们需要通过中介机构对安全性作出检查和评价。此外财政、财务审计也离不开网络安全专家,他们对网络的安全控制作出评价,帮助注册会计师对相应的信息处理系统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作出正确判断。
二、网络安全审计的程序
安全审计程序是安全监督活动的具体规程,它规定安全审计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具体的审计方法和手段。与其它审计一样,安全审计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审计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终结阶段。
安全审计准备阶段需要了解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安全目标、企业的制度、结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情况,并对安全审计工作制订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在这一阶段,审计人员应重点确定审计对象的安全要求、审计重点、可能的漏洞及减少漏洞的各种控制措施。
1了解企业网络的基本情况。例如,应该了解企业内部网的类型、局域网之间是否设置了单向存取限制、企业网与Internet的联接方式、是否建立了虚拟专用网(VPN)?
2了解企业的安全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保证系统的运转正常,数据的可靠完整;第二,保障数据的有效备份与系统的恢复能力;第三,对系统资源使用的授权与限制。当然安全控制目标因企业的经营性质、规模的大小以及管理当局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3了解企业现行的安全控制情况及潜在的漏洞。审计人员应充分取得目前企业对网络环境的安全保密计划,了解所有有关的控制对上述的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系统还有哪些潜在的漏洞。
安全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测试,以明确企业是否为安全采取了适当的控制措施,这些措施是否发挥着作用。审计人员在实施环节应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工具产品,如网络安全测试产品、网络监视产品、安全审计分析器。
安全审计终结阶段应对企业现存的安全控制系统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方法和其他意见。安全审计终结的评价,按系统的完善程度、漏洞的大小和存在问题的性质可以分为三个等级:危险、不安全和基本安全。危险是指系统存在毁灭性数据丢失隐患(如缺乏合理的数据备份机制与有效的病毒防范措施)和系统的盲目开放性(如有意和无意用户经常能闯入系统,对系统数据进行查阅或删改)。不安全是指系统尚存在一些较常见的问题和漏洞,如系统缺乏监控机制和数据检测手段等。基本安全是指各个企业网络应达到的目标,其大漏洞仅限于不可预见或罕预见性、技术极限性以及穷举性等,其他小问题发生时不影响系统运行,也不会造成大的损失,且具有随时发现问题并纠正的能力。
三、网络安全审计的主要测试
测试是安全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一般应包括对数据通讯、硬件系统、软件系统、数据资源以及安全产品的测试。
下面是对网络环境会计信息系统的主要测试。
1数据通讯的控制测试
数据通讯控制的总目标是数据通道的安全与完整。具体说,能发现和纠正设备的失灵,避免数据丢失或失真,能防止和发现来自Internet及内部的非法存取操作。为了达到上述控制目标,审计人员应执行以下控制测试:(1)抽取一组会计数据进行传输,检查由于线路噪声所导致数据失真的可能性。(2)检查有关的数据通讯记录,证实所有的数据接收是有序及正确的。(3)通过假设系统外一个非授权的进入请求,测试通讯回叫技术的运行情况。(4)检查密钥管理和口令控制程序,确认口令文
件是否加密、密钥存放地点是否安全。(5)发送一测试信息测试加密过程,检查信息通道上在各不同点上信息的内容。(6)检查防火墙是否控制有效。防火墙的作用是在Internet与企业内部网之间建立一道屏障,其有效性主要包括灵活性以及过滤、分离、报警等方面的能力。例如,防火墙应具有拒绝任何不准确的申请者的过滤能力,只有授权用户才能通过防火墙访问会计数据。
2硬件系统的控制测试
硬件控制测试的总目标是评价硬件的各项控制的适当性与有效性。测试的重点包括:实体安全、火灾报警防护系统、使用记录、后备电源、操作规程、灾害恢复计划等。审计人员应确定实物安全控制措施是否适当、在处理日常运作及部件失灵中操作员是否作出了适当的记录与定期分析、硬件的灾难恢复计划是否适当、是否制定了相关的操作规程、各硬件的资料归档是否完整。
3软件系统的控制测试
软件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其中最主要的是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会计软件系统。总体控制目标应达到防止来自硬件失灵、计算机黑客、病毒感染、具有特权职员的各种破坏行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对软件系统的测试主要包括:(1)检查软件产品是否从正当途径购买,审计人员应对购买订单进行抽样审查。(2)检查防治病毒措施,是否安装有防治病毒软件、使用外来软盘之前是否检查病毒。(3)证实只有授权的软件才安装到系统里。
4数据资源的控制测试
数据控制目标包括两方面:一是数据备份,为恢复被丢失、损坏或扰的数据,系统应有足够备份;二是个人应当经授权限制性地存取所需的数据,未经授权的个人不能存取数据库。审计测试应检查是否提供了双硬盘备份、动态备份、业务日志备份等功能,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是否真正实施了这些功能。根据系统的授权表,检查存取控制的有效性。
5系统安全产品的测试
随着网络系统安全的日益重要,各种用于保障网络安全的软、硬件产品应运而生,如VPN、防火墙、身份认证产品、CA产品等等。企业将在不断发展的安全产品市场上购买各种产品以保障系统的安全,安全审计机构应对这些产品是否有效地使用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行测试与作出评价。例如,检查安全产品是否经过认证机构或公安部部门的认征,产品的销售商是否具有销售许可证产品的安全保护功能是否发挥作用。
四、应该建立内部安全审计制度
(一)哲学起点论 1961年莫茨、夏拉夫教授第一次以哲学的角度,科学地、系统地阐述了审计理论结构,研究提出:审计理论是以抽象科学为核心,包含哲学、假设、概念、规则和实际应用要素的结构模式,即“哲学基础公设概念规则实际应用”。审计理论发展初期,这种观点受到尊崇,指导人们从哲学角度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弥补了早期系统审计理论研究的空白,但随着审计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观点的范围过于宽泛,内涵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哲学与审计理论其他部分的关系模糊不清。
(二)审计假设起点论 1978年尚德尔教授认为审计理论应以审计假设为核心,由审计原则、审计标准、审计结构和审计定理四个基本要素组成。即“假设定理结构原则标准”。假设是在长期审计工作实践中归纳总结出来的,不是审计实务的一般归纳总结,而是由定理、判断和推理构成的逻辑关系的高度抽象。它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审计理其他理论要素连接的纽带,也是建立审计理论体系的基础。审计假设即使在审计理论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并不能推断出审计本质和审计目标等其他理论部分,而且审计假设本身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这种以审计假设为逻辑起点的观点也是不合适的。
(三)审计对象起点论 持有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建立审计理论,首先应明确审计理论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只有明确了对象,才能区分审计与其他学科,进而才能进一步研究其他理论问题。因此,他们主张将审计对象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但是对于审计对象本身,不同的学者可能有着不同的观点,即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此外,审计对象还受到审计目标和审计假设的限定,有鉴于此,将它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起点是不恰当的。
(四)审计目标起点论 蒙哥马利提出以审计目标为核心,由审计准则、审计公设、审计概念和审计技术构成的审计理论体系结构模式,具体为:“目标准则或标准公设概念技术”。 审计目标是指审计审查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以审计目标为审计理论研究起点虽然日前运用比较普遍,可以将理论与实务结合起来,但审计目标强调的更多是实务,不能揭示审计本质。所以说,审计目标是从审计实务出发的,若作为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可能导致审计理论结构不够完整,也会将具体审计工作起点与审计理论结构起点相混淆。
(五)审计本质起点论 20世纪80年代,汤姆・李在《公司审计学》中提出审计本质与目标、审计概念和审计标准的审计理论结构;戴维・弗林特在《审计哲学与原理》中提出了审计本质与目标、审计假设、审计概念和审计准则的审计理论结构。两种框架都以审计本质为起点建立审计理论结构的框架体系。1991年蔡春教授在《审计理论结构研究》中提出以审计本质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的结构模式,并将审计理论结构分为审计本质、审计假设、审计目标、审计信息、审计规范、审计控制六大要素,即“本质公设目标规范信息控制”。审计本质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符合客观规律,并且审计本质是审计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审计实务的客观体现,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也能把握住审计实务所体现的客观规律,从而建立更加科学的结构体系。但是审计本质是抽象化的概念,需具体涵义作为理论支撑。
(六)审计环境起点论 1997年刘明辉教授提出“环境与报告使用者目标公设基本概念原则准则程序方法报告”的结构模式。审计环境指影响审计的环境的总和,包括内环境与外环境。如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审计环境制约着审计的发展,因此,以审计环境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可以体现审计发展过程的客观规律。但是审计环境复杂多变,单纯以此作为审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显得过于笼统。
综上所述,国内外审计理论界对审计基础理论体系范畴进行了大量的纵深研究,偏重研究各范畴的内涵,甚至孤立地进行探索、研究,对各范畴相互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透彻,影响了审计基础理论体系的前后一贯。
二、审计两大基本职能论
(一)认证职能 不仅包括社会审计的鉴证职能,也包括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的评价职能;不仅包括财务审计职能,也包括绩效审计职能。有的学者认为审核、验证、评价才是审计职能,但是作为审计的基本职能,应当是比较抽象的,太过具体就很难概括审计的基础职能。因而,认证职能可以作为审计的基础职能。
(二)免疫职能 联系实际可分为三种含义:一是,防护、保健、预警;二是,服务、建设、促进、咨询;三是,监督、制衡。审计活动不能仅仅体现在监督、制衡上,更应在强化认证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审计防护、保健、预警职能,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做好防御准备,以此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若强调认证职能,而忽略免疫职能,就会影响经济建设充分发挥作用,不利于审计工作的良好发展;若只强调免疫职能,而忽略认证职能,理论上看,不仅会影响审计基础理论的建设,不利于形成全面的指导思想,也不利于指导审计工作。
综上所述,认证和免疫是审计的基本职能。认证是基础和前提,为免疫服务,是免疫的手段;免疫是认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于主导地位。两基本职能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因此以审计基本职能为研究起点,建立前后一贯的审计基础理论体系是科学、可行的观点。
三、以审计基本职能为研究起点,建立前后一贯的审计基础理论体系
(一)审计基础理论体系 审计基础理论包括:动因、公社、对象、起点、职能、目标、结构等范畴,社会环境对这些范畴都有重大影响。审计基础理论是概念系统,包括一些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范畴。我国审计理论界对审计基础理论体系诸范畴进行了大量的纵深研究,大都偏重于孤立地研究各范畴的内涵,对各个范畴之间的关系研究不够,未能建立前后一贯的审计基础理论体系。本文提出以审计基本职能为研究起点建立前后一贯的审计基础理论体系。研究起点应是事物内在矛盾的外部表现,是一把钥匙,通过它,才能由表及里,发现事物的内在矛盾,发现事物的本质。具体基础理论结构体系如图1:
(二)审计基本职能与审计体系的关系 由图1可以得出:审计理论体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建立起来的,它受到来自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且审计基本职能与理论体系的其他范畴有着密切联系,试述如下:(1)基本职能与社会环境。系统学阐述:功能指系统在特定环境中发挥的作用和能力,是系统外在表现,连接系统与外在的环境。审计职能也是如此,它连接审计系统与社会环境,体现审计主体、委托方、被审计者和其他有关方面对审计的要求,以及审计系统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是要求与可能的结合。通过审计的基本职能,不仅可以了解社会环境对审计系统一些需求,还可判断审计系统适应社会需求的可能性。 (2)基本职能与审计本质。通过职能研究本质是系统论的一般方法。基本职能是审计本质的体现。通过认证职能,体现审计认证会计信息系统、评价管理风险和经济效益的本质;通过免疫职能,发现审计的经济免疫系统本质。应将两者科学的结合起来,用以全面地反映审计本质。因而,提出“审计是以认证为基础的免疫系统”,既克服不能全面反映审计本质的缺点,又体现两种基本职能基础与主导的相互关系,可提高审计基础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3)基本职能与审计对象。审计对象是审计职能的内容。审计系统通过审计职能,认证和免疫审计对象,从而与审计对象有着密切的联系。(4)透过基本职能研究审计动因。审计动因是社会环境与事物本质、职能的有机结合。审计基本职能能够体现审计本质,如果要研究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因,先要明确审计活动最初的职能是什么。审计认证职能来源于审计检查,因而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动因是审计检查与监督为什么会产生、为什么会发展。因此要研究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动因,就必须联系审计的基本职能。
审计基础理论体系是一个整体,要建立前后一贯的审计基础理论体系,就要把审计理论的各组成部分联系起来进行比较研究,就要从每一个具体的研究对象中渐渐地揭示出其内在的本质联系,从而发现各组成部分的矛盾,以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参考文献:
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民营经济克服先天基础不牢固和发展不完善等问题,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但是随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倡导观念的提出,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愈发突出。近年来,我国不断重视环境审计的发展,但尽管如此,我国的环境保护审计工作仍发展较慢,我国民营企业的环境审计仍处于初级阶段,很不如人意。
2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存在的问题
2.1审计人员环境责任感差,环境审计意识淡薄
我国民营企业的环境审计尚处于初步摸索阶段,加强环境审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暂时还没有被社会所认可,再加上我国审计人员对环境如何审计以及企业如何管理环境审计疏于了解,受传统观念影响,审计人员普遍认为环境审计没有必要,不如把节省下来的成本运用到企业发展项目中去,赞成低投入、高产出,长此以往,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将不能够再适应环境审计的要求,专业环境审计人员匾乏是目前环境审计面临的问题之一。
2.2相关理论体系不完善,法律依据不足
我国环境审计起步较晚,发展迟缓,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制定还不完善,造成我国企业环境审计法律依据不足。虽然已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但是只是给出了大体的框架,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至于专门就企业环境审计制定出的方法、准则还不够具体。我国鼓励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及受托环境责任,但并没有建立起具体的专门的环境审计组织,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这就使得环境审计工作难以持续进行下去,模棱两可的环保制度给审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带来阻碍,约束了环境审计职能范围的扩展。
2.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会计核算制度缺失
我国民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很多函待解决的问题。其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科目设置不规范、伪造会计凭证、报送虚假会计报表等问题,比如将《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记为短期投资,不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科目,部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部分计入长期债权投资,不按税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计提3- 5%。坏账准备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不按照规定填制凭证,大小写不分、基本要素缺失等漏洞百出,错误发生时竟无人发现,于是稀里糊涂地就做成了一笔业务,草草地结束收工开始下一笔业务的记录。
2.4政府片面考核企业绩效,忽视环境审计
我国现有的会计报表很多地方政府对企业的考核着重点放在企业增长速度上,忽视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以GDP为基础,没有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纳入政府的政绩考核范围,政绩考核也没有约束性指标。利益的驱使致使企业在制定发展计划时,不惜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无视对环境的污染,只求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对环境审计只在表面上做功夫,弄虚作假,甚至出现地方政府官员庇护企业造假现象,只在环境保护检查上走个形式,如此便可应付上级领导的追问或者盘查。
3督促民营企业落实环境审计对策
3.1明确环境责任,强化民营企业环境审计意识
民营企业管理层应适当加大对人才和设备的投入力度,利用环境责任审计及时督导本公司的环境业绩,并对环境审计工作成果作出客观真实有效的评估,整体评价被审项目,努力找到公司应该承担的环境责任,落实各项环境审计工作,并可通过对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专业训练和培养,帮助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分析能力、职业素养、个人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期不断提升环境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化环境审计人才整体体系,使会计从业人员明确和加强环境保护责任和环境审计意识,弥补丰富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对综合理论的缺失。
3.2明确立法环境审计,完善法律依据
我国民营企业环境审计尚属新生事物,环境审计工作的展开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依靠法律特有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使环境审计逐渐成为习惯性、合规性的行为,完善环境管理系统,以法律形式确定环境审计在审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企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相关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审计行为,相关部门可适当施予政策性惩罚、经济性处理;而对于表现良好、环保观念切实深入企业内部的公司,可适时采取鼓励性措施,比如放宽信贷政策、给与财政税收优惠,鼓励其继续保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在不阻碍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实现环境保护与公司效益的融合增进。
3.3巩固会计基础薄弱环节,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信息
政府应具体规定民营企业需要对外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问题予以确认,制定出可操作性较强的环境会计准则。企业会计从业人员应保证凭证填制要素基本齐全,不漏填、错填附件,尽量在已填好的凭证上不出现空缺;按照规定合理设置会计账簿,使账簿一眼看去一目了然,科目记录正确、清楚明晰;按照生产周期对成本计算进行划分,按照发生时间对产生的生产费用进行入账等等。对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应引导企业在遵守诚信规则的前提下,真实完整的披露会计信息,有效监管公司对外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逐步提升企业所披露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