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7 18:04: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首先,我代表县政府,对市人大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县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情况汇报如下:
怀安县辖4镇7乡、27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4.5万,其中农业人口17.8万,育龄妇女57305人,已婚育龄妇女45381人。县乡两级共有计生工作人员194人,村级配备计生专干273人,育龄妇女小组长476人。20__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足额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努力实现计生工作的“两个转变”,建立了较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以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救助为主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落实情况
我们重点抓了五方面工作。
1、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作为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和事关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的政策能否取信于民的重大问题来对待,切实加强领导,强力推动奖励扶助工作。20__年9月,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的指导思想,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类指导,定期督查。同时,县委、县政府将落实奖励扶助政策的情况纳入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年终重点考核,兑现奖惩。为了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保证奖励扶助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宣传部、计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广电局、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怀安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情况,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的强大辐射功能,加大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社会舆论宣传。县委宣传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活动的安排意见》,认真总结推广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奖励扶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同时,举办了大型的奖励扶助金首发仪式,现场为全县55名奖励扶助代表发放了奖扶金存折。在主要街道制作了大型奖扶公益广告牌23块,张挂宣传条幅324条,书写标语500余条,举办文艺演出5场,发放明白纸3万余张,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县计生局还抽调专职人员先后深入到各乡镇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部分育龄群众1200多人次。通过广泛宣传,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奖励扶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公开透明,严格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是该项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在全县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和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中,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到了“两个严格”:一是严格把握政策。不折不扣地按照“国四条”和省补充规定,对目标人群进行调查、登记、审查、确认。坚持“三个不纳入”,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纳入,有疑点的暂不纳入,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暂不纳入,保证享受奖励扶助的对象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准确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执行程序。始终按照《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程序》要求,坚持“三不三公开”原则,即不多登、不错登、不漏登,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名单公开。坚持“三级三审批,村级三公示”制度,即村级初审,村级公示;乡级审核,村级公示;县级确认,村级公示。同时我们要求在村级初审时就把握好调查摸底、个人申报、村民评议、张榜公布、村级干部会签、准确上报等六个环节;在乡级审核时把握好对村级上报资料初审、组织人员到村核实、乡级张榜公示、对有异议的再次调查核实、乡级干部会签等五个环节;在县级确认时把握好个人资料全部审核、县级张榜公布、领导签字、汇总上报和录入四个环节。而且对每一个环节我们都要进行质量核查,从而确保了资格确认工作的高质量。20__年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54人,20__年确认奖励扶助对象105人,经省、市计生委抽查,无一例错报,准确率均达到了100。
4、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确保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象确认无误,确保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我们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谁发放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二是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县、乡设立了举报电话,对举报人员实行保密奖励,以便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媒体监督。三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县、乡、村对奖励对象的信息及时通报和反馈,对审核中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的对象,耐心宣传解释,及时做好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
5、落实资金,保证发放。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奖励扶助资金进行认真测算,严格管理,确保奖扶金及时发放。按照规定,奖扶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分担50,地方财政的50由省、市、县财政按6:3:1的比例分担。县政府及时将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按照“委托发放、加强监管、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原则,开通了“奖扶金直通车”,由农业银行发放。计生部门派专人将存折和《奖励扶助光荣证》送到每个奖励对象手中,群众及时、安全、足额地领取了奖励扶助金。两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奖励扶助资金48.6万元,其中县财政落实2.43万元。
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情况
近年来,虽然我县全县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水平都有明显提高,但各级财政仍比较困难,要兑现《条例》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难度仍然很大。县委、县政府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诚信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将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金作为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转发了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市人事、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单位联合出台的《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对奖励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进行了认真谋划部署和组织推动。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典型引路,逐步推开。为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20__年我县以经济条件较好的左卫镇、头百户镇、第六屯乡、王虎屯乡为试点,积极探索我县独生子女奖励兑现的新思路。为抓好试点工作,确保完成兑现任务,县委、县政府曾多次深入到四个乡镇进行专题调研,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机制的建立给予了具体指导和支持,使全县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同时也得到了市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同年9月,市委、市政府在我县左卫镇隆重举行了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仪式。杨玉成副市长、市计生委领导和各县区计生局长均莅会观摩指导,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真正使每一个独生子女家庭都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政府的温暖,使身边的群众和全社会都认识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给独生子女家庭带来的好处。二是规范操作,摸清底数。以乡镇为基础,以村为单位,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通过入户登记,查阅户口、身份证、《独生子女光荣证》、村级分户底册、育龄妇女卡和相关帐卡表册以及走访群众等方式,澄清了底数。20__年底,全县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1201人,兑现奖金144120元;20__年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3266人,兑现奖金391920元,兑现率达100。三是因地制宜,保障经费。落实奖励政策,保障经费是前提。由于县、乡两级财政拮据,我们立足于县情、乡情,因地制宜,采取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由县、乡两级各承担50的办法,顺利地完成了全县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兑现工作。两年来,县财政和11个乡镇财政分别落实保障经费268020元,有力地保证了独生子女父母奖金的足额发放。
三、计划生育救助情况
1、严格条件,明确标准。
按照《张家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张家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我县设立了计划生育救助专项公益金15万元。从20__年开始,启动了救助工作,同时对救助公益金的使用标准、救助条件、发放程序做了严格规定,即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县行政区域内,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条,都可以享受到救助专项资金。(一)独生子女意外伤(病)残,其伤(病)残等级经鉴定符合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伤(病)残标准或者《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且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困难家庭,当女方年满50周岁时,给予20__—8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二)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困难家庭,当女方年满50周岁时,给予3000—10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当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提前申请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三)独生子女父母发生意外伤残,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或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意外死亡,且子女不满18周岁的困难家庭,给予3000—8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严格实施,规范运作。
采取的程序和方法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或申请人双方单位核实后向女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收入、子女(或父母)死亡证明、市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病残儿或伤残人鉴定证明材料。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机构自收到《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申请审批表》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审查完毕,并上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村(居)民委员会或申请人双方单位及时将救助对象名单、救助理由、救助金额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救助条件,已经申领了一次性补助后又收养子女或符合《条例》规定又申请再生育子女的,要缴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所领取的计划生育救助金,方可批准再生育。
20__年,我县启动救助公益金1.4万元,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对象8户。其中独生子女父母伤亡1例,独生子女伤残、丧失劳动能力1例,独生子女死亡1例,分别救助了3000元。 救助计生困难家庭5户,每户1000元。
四、工作中需解决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目标
在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中,也存在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随着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的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逐年递增,奖励兑现所需资金越来越多,仅由县乡负担确有困难,建议上级是否可以分担一点或给予一定支持。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增加投入,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形成以政策性奖励扶助为主体、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为补充、相关社会经济政策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利益导向机制。
二是完善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
根据区强农办《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整改通知书》文件精神,现就镇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2年发放粮补时,有直接抵扣历年税收尾欠资金16.6万元。
经查,2012年有少数村委确有从粮食直补资金中抵扣农业税尾欠现象,但都是经过农户本人同意,村委会从粮食直补资金中扣除,并当场开具资金收缴发票与直补资金一并送给农户。
二、退耕还林资金承包户没退给农户70元/亩。
经查,退耕还林资金由承包户退给农户70元/亩,我镇绝大部分已经按政策退给了农户,只有极个别承包户没能及时退还给农户,我们还在协调解决,否则,我们将在下一年退耕还林款中予以代扣。
三、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存在村委会挪用现象。
四、经营权证存在填写不规范、不齐全。
填写林业经营权证不规范、不齐全现象已整改到位。
按照开鲁县精准脱贫结对包扶工作的安排,我包联小街基镇兴隆庄村,现将扶贫包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学亮家庭基本情况:家庭常住人口,2 口人,今年45岁,初中文化,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长期在外地打工,前几年与妻子离婚儿子安博文归他,现已成年21岁在当地打零工,两人年收入在29085.50元左右 。2014年6月被评为贫困户并进入建档立卡系统,识别前为一般农户。
政策落实情况:(1)、2017年04月免费办理农村家庭风险保险。(2)、2017年04月享受免费体检。(3)、2017年06月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保险。(4)、2017年10月协助争取托管带养增加收入4500元,现已发给现金1500元
(5)、2017年10月协助争取托管带养增加收入4500元,现已发给现金1500元。(6)、2017年10月帮扶干部给予的救助金两次500元。
二、沈文江家庭基本情况:家庭常住3 口人,今年52岁,小学文化,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妻子李玉春有脑炎后遗症,基本失去劳动能力,年收入在24663.80元左右 。2014年6月被评为贫困户并进入建档立卡系统,识别前为一般农户。
政策落实情况:(1)、2017年04月免费办理农村家庭风险保险。(2)、2017年04月享受免费体检。(3)、2017年06月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保险。(4)、2017年05月协助办理农业贷款20000元。
三、彪家庭基本情况:家庭常住2 口人,今年64岁,初中文化,身体在2016年得过脑梗病,算半个劳动力,妻子尹风兰患有风湿病、糖尿病’没有劳动能力,长年吃药维持。长期居住在儿子家,年收入在14805.89元左右 。2014年6月被评为贫困户并进入建档立卡系统,识别前为一般农户。
政策落实情况:(1)、2017年01月得到春节慰问品大米白面各一袋合计200元。(2)、2017年04月免费办理农村家庭风险保险。(3)、2017年04月享受免费体检。(4)、2017年06月免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保险。(5)、2017年10月协助争取托管带养增加收入4500元,现已付给现金1500元。(6)、2017年10月包扶干部给予扶助金两次500元。
四、王洪和家庭基本情况:家庭常住1 口人,今年69岁,小学文化,体弱多病,没有劳动能力,长年吃零药维持。长期居住在小儿子家,年收入在7476.59元左右 。2014年6月被评为贫困户并进入建档立卡系统,识别前为一般农户。
一年来,我镇纪委始终把关注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重心,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顺应百姓期待,认真开展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大力气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善民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生政策认真落实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民生政策落实工作,专门镇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督查小组,督查工作开展做到认真筹备,制定计划,严格进行实时检查。首先召开专项检查工作筹备会,认真了解学习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再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政策贯彻执行内容,对检查工作的责任分工进行进一步明确,确定检查范围、检查标准和检查方式方法。确保各村(社区)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二、突出重点、重检查、重督促、重整改
(一)检查灾后重建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兑付情况,共兑付3590户63.34万元,全部到位,灾后重建资金补助共兑付880户2517.5万元,全部到位.
(二)检查低保核查工作。全镇共核退不符合低保对象1206人,占原享受对象的85.6%。
(三)检查高龄老人补贴。我镇严格执行老龄委的为老服务政策,开展多项为老服务工作,让全街的老年人可以安度晚年。
(四)加大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践行“执政为民,崇尚务实”理念,推动廉洁高效政务环境。加强对本行业和社区窗口的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引导工作人员增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二是进一步推动民生系统窗口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加强民生信息管理,使信息报送及时化、信息监督制度化、信息宣传经常化。在街道信息公示栏,及时公示低保、救助、优抚、老龄等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积极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工作总结和推广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区环境。
三、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发挥自我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深入调查,迅速纠正,力争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真真正正发挥效用,为改善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查实情况,严肃处理。二是认真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办涉及贪污、挤占、挪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慈善救济等专项资金的案件。
政务公开情况汇报
县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我局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政务公开内容为对外公开内容和对内公开内容,其中对外公开内容有:一公开工作职责,领导班子主要职责,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二公开质量技术监督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技术监督违法案件处罚事项、处罚标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公开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四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包括工作内容、办理依据、必备条件和资格、办理程序、工作标准、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违反工作规范的处理措施。四公开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包括“五公开”、“十不准”、“五停止”;五公开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投诉、举报的渠道。六公开收费依据及标准,包括生产许可证申办、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办、计量器具检定范围、企业标准备案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计量认证申办及标准考核。七、执法人员身份公示。
对外公开内容分别长期公开在县政府及局办公楼内设置的政务公开栏内。
对内公开内容:一是领导干部执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接受群众评议情况;二是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单位债权、债务、经费收支、其他支出情况;三是干部管理方面情况,包括:干部作用、考核、奖惩情况。
以上公开内容分别在职工大会上向全体职工进行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
未公开的内容:由于我局担负着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任务,对各类产品的抽检费用,因企业产品种类繁多,我局未在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但在产品抽检中,将县物价局核发的产品抽检收费标准复印并向抽检对象出示。
下一步政务公开计划:
一是对年度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法律法规对执法检查人员资格、数量和有关手续的规定列入公开项目。二是制定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制定与政务公开相配套的投诉处理、违规处罚和考核奖惩的具体办法。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美监督制约机制。我局将加大对政务公开、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引发的投诉举报案件严厉进行查处,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以确保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今年以来,我科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关,按照县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一年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以来,我科协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县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安排意见》和《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一览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使责任制的内容更加具体,也是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各自责任。在工作中,首先成立了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席同志担任。其次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加强机关干部的廉政教育。廉政工作会后,我科协积极组织干部学习会议精神。一是教育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带好班子,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二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知识和中、省、市关于反腐败的重要理论指示精神,是全体干部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认真贯彻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我科协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坚决执行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一年来,我单位未出现用公款支出个人旅游、手机、电话费和超标准接待现象。
四、深入开展“四廉洁”活动。开展“四廉洁”活动,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有效载体。年初,我科协认真对开展“四廉洁”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以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办法,深入扎实的开展此项活动。紧紧围绕廉洁自律、勤政务实、乐于奉献,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展这些活动,不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而且在全单位上下形成了人人争当廉洁标兵的良好氛围,切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因为采取了以系列强有效的措施,一年来,我科协领导、干部均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
今年以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夯实责任,纠风整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为规范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参照《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沈食安委发〔2015〕2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镇食安委是镇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镇食安办是镇食安委的办事机构,设在镇新农合办公室,承担全镇食安委日常工作。
二、组成
(三)镇食安委主任由镇政府主管领导同志担任;镇食安委委员由镇政府负责相关工作的政府办主任和下列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各社区、各村、镇直机关单位及驻镇机关单位等。
(四)镇食安委委员需要调整的,经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由镇食安办按程序报镇食安委领导批准。
(五)镇食安办主任由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镇分管领导担任。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有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镇食安办成员。
(六)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对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解疑释惑和科普宣传。
三、主要职责
(七)镇食安委主要职责:分析全镇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全镇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全食品安全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衔接,建立全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指挥、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应急队伍组建、提升应急能力、开展应急演练;明确并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承担县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食安办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食品安全形势分析,调查研究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并协调推进实施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村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承办县食安委交办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任务,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督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完成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会议制度
(九)镇食安委通过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履行职责。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镇食安委主任主持召开。
(十)全体会议由镇食安委和食安办全体成员参加,专题会议由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成员参加。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可视情况安排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列席。
(十一)镇食安委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召开和会议议题由主持人决定。
(十二)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县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听取各相关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全食品安全形势,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研究确定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体制、机制、规划、计划、工作规则、制度、工作方案;分析及调查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制定各村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及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十三)镇食安办实行会议制度,由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安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十四)食安办会议由食安办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也可根据需要,请办公室成员所在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十五)食安办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成员单位报告工作情况;通报我镇食品安全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拟提交食安委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事项;研究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事项;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对职责范围内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等。
(十六)食安办和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一般应于一周内提出落实意见,特殊情况可推迟。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由食安办负责督办。
(十七)食安办成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原则上不得缺席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可承担相关职责的人员与会。
五、公文制度
(十八)食安委文件。发文机关标志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发文字号为“食安委发〔20××〕×号”,加人民政府印章。主要用于贯彻落实食安委和政府的要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出台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规划、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等事关食品安全全局性工作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九)食安办文件。发文机关标志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发文字号为“食安办发〔20××〕×号”,加盖食安办印章。主要用于落实市政府食安办的要求、落实食安委具体工作以及就食安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安排等。
(二十)会议纪要。发文机关标志为“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纪要”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纪要”,主要包括食安委全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食安办会议纪要等,用于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十一)食安委相关公文由食安办主任审核后,报食安委主任签发,发送范围根据文件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食安办相关公文由食安办主任签发,依据工作需要报送食安委领导同志,印发各有关单位。
六、报告制度
(二十二)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各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食安委报告工作情况,报告事项由食安办负责承接上报食安委。
(二十三)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部门重大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各部门领导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3.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4.食安委及县食安办议定和交办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食品安全工作中涉及面较广、性质比较严重的突发事件。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通报制度
(二十四)建立通报制度,重大事项的通报由食安委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决定,由食安办具体承办。
(二十五)食安委对下列事项进行通报:
1.各单位对重大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会议议定重大事项及交办督办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
为构建关爱党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关心关爱困难党员,推进我县困难党员“一卡通”工作正常开展,我局认真对涉及我单位关爱事项的实际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办字[2012]217号文件精神,对涉及我局的关爱政策第十一条:“困难党员其本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缴费由县财政负担”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为不折不扣地落实“一卡通”困难党员免费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我局在医保经办大厅建立了“绿色通道”,安排了专人负责审核、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实行“一站式”办理模式;要求工作人员除了热情接待外,在确认困难党员身份时,需认真配套核实参保者的“一卡通”证与身份证,必须符合“人、卡、事、”三合一才予以办理,我局已为持卡党员刘德军免费续保其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要求定点医疗机构为持卡党员落实好“三免四减半”的就医优惠政策,确保困难党员切实享受到待遇。
三、结对帮扶、民生为本
我局以“三送”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关爱困难党员“一卡通”政策,广泛开展干部与群众“结对帮扶”活动,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其在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发展生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工作。牢固树立“民生为本”的工作理念,重点帮助困难党员、困难群众、鳏寡孤独、残疾人、拆迁户、五保户、低收入家庭等特殊人群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为困难党员等群体送温暖、办实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做好费用申报。对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向我局上报的持卡党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我局统一汇总后向县财政局申报拨付。
2、建立联动机制。对困难党员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3、实行公开承诺。结合困难党员“一卡通”实际工作,就涉及我局要解决的具体事项、措施及完成时限、成效等作出公开承诺,并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上公示。坚持公开承诺事项具体、实在,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坚持量力而行,承诺了的坚决做到,不失信于民。
区检察院:
你院__*(20__)12号文件已收悉,镇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针对《检查建议书》提出的“在反腐倡廉和法制教育方面比较薄弱,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力度不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没落实好,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了职务犯罪的预防方案,专题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法制教育,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村两委成员的学习力度。使他们深入学习党的十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知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加强新时期反腐倡廉和法纪教育。通过学习,让村两委成员自觉抵制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形成“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三是开展有效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教育片,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从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编制出台规范执法行为的各项制度汇编,建立各个环节的严格责任制度,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程序、检查、制约以及责任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制约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要求各部门人员要以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的标尺,坚决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同时,加大对村两委成员的监管力度和村务公开力度,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监督措施
充分发挥镇农村财务中心和审计部门职能作用,对村级财务进一步严格管理,同时,按照制度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最大限度减少职务犯罪的空间和时间。有条件的村,尽快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保证各项政策和规章的落实。
四、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全体村两委成员集中学习时间,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力度,让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深入机关人员心中。二是充分利用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充分利用重大节假日,并结合全镇重要活动进行宣传。四是有重点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财务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防腐拒变的能力。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深入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zwm708”为你整理了这篇医保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区医保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汇报
我局高度重视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重点,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及责任股室,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各项整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1842反馈1:医疗报销能实施跨省异地报销,比如广东的医保在广西就报销不了;2: 医疗保险是否能实施跨省买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实施跨省异地结算。二是按规定,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如外出务工、在校生按照当地征缴文件参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经实现跨省异地报销,但需要在参保地进行备案手续,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跨省异地报销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地点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住工作、还是转院转诊等,就医地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二是按照当年的征缴文件征收,如2020年根据《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阳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9〕105 号)规定实施。
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46反馈医保缴费个人缴费高,每年都有增加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医保发(2019)23号、桂医保发(2020)46号文件实施;二是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争取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全自治区按国家规定统一制定,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都是逐年提高。自治区制定方案征求意见时,我们建议每2-3年提高一次个人缴费标准档次,比较符合群众预期要求,减轻群众负担。二是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发放了6.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1)要求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确保每户贫困户对医保知识全覆盖;(2)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3)在布洛陀广场现场宣传、十字路口红路灯LED屏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医保政策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67反馈医保政策宣传不够,医保局应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医保政策宣传,而不是只注重政策执行不到位时进行处罚的问题。
整改措施:1、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印制医保相关政策宣传材料;三是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比如布洛陀广场)或者下乡镇进行政策宣传;四是在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政策宣传栏。
整改完成情况:今年以来,区医保局发放了6.3万余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一是要求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发放,确保每户贫困户对医保知识全覆盖;二是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宣传,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三是在布洛陀广场现场宣传、十字路口红路灯LED屏播放医保政策宣传视频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及解读,确保医保政策在全区范围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问题编号220020101302763希望跨地就医/医保报销更完善;合作医疗费用一年比一年高,报销金额越来越少;农合贵,报销比例低,建议可以提高比例,降低药费。门诊报销太少,刚报得200;农合每年要交250元,门诊报销只有200元,看一次门诊一年的报销都用完了,只有住院才报销得多,可是不生大病谁住院?但是每年小感小冒上医院也不少,只能看门诊;门诊报销太少了,医疗费用太贵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严格按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多了解多支持。
整改完成情况:1、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 (一)筹资标准。门诊医疗统筹按每人每年不高于50元筹集,从当年筹集的基金总额中提取,用于门诊医疗保障,参保个人不缴费。筹资标准视年度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当年门诊医疗统筹不足支付的,从基金中支付。门诊医疗统筹不建立家庭账户或个人账户。(五)限额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2、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第八章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建立门诊医疗统筹及门诊医疗待遇。(五)限额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医疗统筹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每年2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年度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3、根据《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文规定,医保筹集标准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意外伤害等医疗费用,以及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费用。
4、根据桂人社发〔2017〕1号文件规定跨省异地报销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地点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原因要写清楚是异地安置或居住、常住工作、还是转院转诊等,就医地填写需要去看病的地方。
5、已实行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用耗材、药品“零差价”政策,药品贵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6、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群众诉求,建议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支付限额由200元提高至300元,减轻群众负担。
已完成整改。
经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落实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整改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医疗保障的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医保干部优质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全局工作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增强群众获得感。
今年上半年,xx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制度得到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完成了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
XX年度在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对本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靠实了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意见》(定国土资发【XX】44号)、《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XX】130号)、《xx市国土资源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国土资发【XX】150号)、《XX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印发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检查督查,保证工作成效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上,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将矿山安全与矿政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行动。采用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区域抓、县局全面抓、市局重点抓的方式,针对矿山企业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的实际,督促持证矿山企业做好日常和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检查。XX年5月5-13日,我局组成督查组对《xx市国土资源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XX年度“打非治违”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和各县区“五一”节前大检查安排及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督察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详细查看了会议记录,重要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台帐,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等相关资料。同时深入矿山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开采,是否存在开采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矿山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规范生产。
三、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整改
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督查各县区认真安排部署,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为全面落实好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基础。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隐患排查291家,排查治理隐患213处,查处违法案件49起,关闭违法企业1家,停产停业整顿12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来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经常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广大职工进行了《新安全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组织职工进行了考试,筛选了三名优秀人员准备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知识竞赛。二是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开展了上街宣传活动,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立交桥广场悬挂横幅一条,制作板报12块,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一万余份。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性。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认识还不够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重开发、轻安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安全防范能力较差。
二是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划分不明确,致使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是“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在一些地方落实不够到位,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监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科室业务职能、项目管理、意思形态等工作,通过个人查、同事帮、领导评、组织审等方式对科室落实廉政风险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风险点查找
1.存在理论学习不够,理想信念坚定的风险。
2.存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及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不严不到位的风险。
3.存在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不严或程序不规范、现场验收把关不严的风险。
二、风险源分析
1.日常工作中,重业务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导致理想信念淡薄、政治素质下降。
2.工作中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少,导致实际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准确。
3.工作缺乏积极主动性,创新性、主动性开展工作意识不强,导致工作推进慢。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将防范责任风险的意识始终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警钟长鸣;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对当前面临的责任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加强业务学习。加强综合业务能力提高,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勤于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高决策提供及时准确依据。
3.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项目管理制度要求,组成专家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建设项目申报、验收等工作。
四、防范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