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16:28: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小说读后感,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读德莱塞的小说,无论是《“天才”》还是《珍妮姑娘》,总想一口气读完,如饥似渴。
珍妮家很穷,穷得揭不开锅,不言而喻,她的父亲没有能耐不会赚钱,她的母亲只能做些帮佣的活,他们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没有尽头。
珍妮有一个哥哥才参加工作,还有四个弟妹要吃要穿要上学。父亲虽辛勤工作,但薪水不够维持基本生活,生活的重担随即压在珍妮和她母亲的身上,她们在一家豪华的宾馆打扫卫生时邂逅了参议员布兰德。
十八岁的珍妮是个人见人爱的姑娘,她的姿色深深地吸引了富裕而优雅的布兰德。布兰德时不时救济这个贫困的家庭,珍妮不可避免地对他产生了好感。年过半百的布兰德在帮珍妮哥哥免去牢狱之灾并垫付赎金的夜里,将珍妮囊入怀中。布兰德承诺要娶珍妮为妻,他一诺千金,但天不与寿,因为一场伤寒,他一命呜呼。
布兰德不是珍妮的真命天子,失去的珍妮闻此消息如五雷轰顶,她深知自己已有身孕,这些现实不可逆转,一时流言四起,珍妮一家的日子过得暗无天日。灾难深重的日子里,是母亲的坚强和庇护,让珍妮得以重生,生下了维思塔。
珍妮的真命天子出现了,一个汽车经销商的儿子,风流倜傥的莱斯特一眼看中女佣珍妮,他以虎狼之心占据了珍妮。莱斯特是个攻击型的男人,目的性很强。只要珍妮与他同居,他许诺她的家庭丰衣足食,这于珍妮是个诱惑,她和她的家庭都需要金钱度过难关,更糟糕的是布莱特的容貌和气质也是珍妮所热爱的。他们同居了,郎有情妾有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珍妮从此脱离苦海,告别穷困潦倒的生活。
但是莱斯特的家庭不能接受贫贱的带着拖油瓶的珍妮。在六年同居的生活里,莱斯特艰苦卓绝地与他的家庭打着持续战,并不惜与家庭绝裂。他们相亲相爱。
生活总是风云突变,莱斯特的父母相继去世,他的父亲在遗嘱中申明:莱斯特与珍妮同居,他将每年得到一万美金,期限三年;莱斯特与珍妮结婚,每年可得一万美金,终身制;莱斯特离开珍妮,他将获得父亲公司的股份,价值约150万美金。
莱斯特的父亲给了他们足够的生活费,一万年薪,在当年富裕家庭的生活标准,可以拥有马车,也可以去欧洲旅行。
死后的莱斯特父亲给儿子留下一个难题,珍妮姑娘去留问题——是离开是同居是结婚?离开得价值150万美金的股份,结婚每年得1万美金,同居得每年1万美金,为期三年。莱斯特不得不在三年之内作出决定,珍妮又该何去何从?三年,莱斯特努力地想凭自己的才干闯出一翻事业,放弃父亲公司的股份。悲哀的是他失败了。
更加悲哀的是此时莱斯特身边出现了才貌性情可以与珍妮匹敌的莱蒂,他再也不甘心与珍妮结婚拿年薪一万美元,虽然他深知一万美金过得也是丰衣足食的生活。他一直过奢侈的生活,他需要舞会需要被追捧需要挥金如土。
这对相濡以沫,名无实存的夫妻最后因为150万的股份和莱蒂这个富婆的出现而分道扬镳。既得股份又得富婆相助的莱斯特在事业上风生水起。
《狼王梦》主要讲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她想把自己的儿子培育成狼王。可是死神却残忍的将一匹匹小公狼的生命从紫岚身边带走。紫岚为了自己的狼儿能成为狼王,她付出了很多努力,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欢迎阅读!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1狼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榜样,学习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2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
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
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
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如果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3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作家是沈石溪。自从妈妈向我推荐了他的《狼王梦》之后,我就发疯一般地喜欢上了他的书,催着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又一本。到现在,我已经看过他的N本书了,每一本书我都很喜欢,然而,我最喜欢的仍然是那本《狼王梦》。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成名作,也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它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能圆子孙当上狼王的梦想,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最后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来把她的子孙培养成狼王的曲折故事。在这本书里,沈石溪以高超的笔法,构建了一个荡气回肠、震撼天地的狼的精神世界。这本书曾获得台湾第四届杨唤儿童文学奖和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优秀图书一等奖。
这本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紫岚作为一头普通的母狼,为它的子子孙孙们而做出的巨大牺牲。例如,她刚生下自己的五只狼崽时,为了不让它们被大白狗咬死,而被大白狗狠狠地咬下了一块肉;因为无食可吃而缺奶时,为了能让剩下的四只狼崽活下去,忍痛吃下了刚死的第五只狼崽;黑仔吃奶表现得太温柔敦厚时,为了激发黑仔强取豪夺的野性,她故意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在把蓝魂儿当作狼王培养时,为了逼蓝魂儿能跟比他大的狼去抢食物,每次蓝魂儿不敢去抢食物,她就去打蓝魂儿。
当优秀大公狼卡鲁鲁讨好她时,她为了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来培养自己的狼崽,拒绝了卡鲁鲁;在培养最后一个儿子双毛做狼王时,为了让双毛克服自卑的毛病,她被双毛弄跛了一条腿;当她的儿子都失败后,为了让女儿媚媚能产下优秀的孙子,她先是把媚媚喜欢的狼群里最末等的公狼吊吊杀死了,后来又把自己喜欢的优秀大公狼和她自己的山洞让给了媚媚……紫岚做出了那么多出乎人意料的事,支撑她的是母爱。
是啊,紫岚怀着这种充满母爱的心,最后才会用生命的代价,杀死了有可能会伤害她孙子的金雕。就象屠格涅夫所说的:“爱,比死和死的恐惧更强大。只有依靠它,依靠这种爱,生命才能维持下去,发展下去。”我们应该尊敬她为子孙所做的这些努力,同时也要想到我们的爸爸妈妈是不是也象母狼紫岚那样关爱着我们呢?连乌鸦都会反哺,如果我们人类不孝顺父母,岂不是连乌鸦都不如了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应该理解他们,体谅他们,孝顺他们,报答他们对我们的关爱。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名著,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她的伴侣黑桑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在一场暴雨中,紫岚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这是四只性格迥异的狼崽。为了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她将希望都寄予在了最为强壮的黑仔身上,可是她没想到会最先痛失黑仔。黑仔死后,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和双毛,最后的结果都不理想。再后来,媚媚开始,慢慢有了狼崽,紫岚又开始在媚媚的狼崽身上打主意。故事的结局很悲惨,紫岚为了狼王的梦想,与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百感交集,为紫岚的牺牲感到不值,也想她真的牺牲的有意义,让她的梦想成真。
也许,在许多人眼里,紫岚是自私的,因为她为了一个不怎么可能实现的梦想而伤害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甚至还想让媚媚的孩子替她实现梦想,同时也为紫岚的结局不值。
可是,如果换个角度思考一下,紫岚是一只母狼,她有梦想,她为她的梦想去努力,去拼,哪怕最后没有实现,但是,她努力过,她尽力了,那么,她就不会有遗憾。
放在现实中,这个问题不是一样值得我们思考吗?都说人不能没有梦想,可就算一个人有梦,但他觉得梦想离自己太遥远了,没有去努力就放弃了,那这又叫哪门子梦想。梦想,不仅仅是一个前进的动力、目标,它的结果也不一定都是美好的,但是,至少,追梦的路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是充满希望的,以至于我们以后回想起来这段回忆可以不后悔,不遗憾。
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有结局,并不是所有人的梦想都能实现,这是现实。但是我想说,追梦比实现梦想更有意义。
愿我们都有梦想,都愿意为了梦想去努力,不论结局,愿我们都在追梦的路上不断前进。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600字5十一月,爸爸给我买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刚买我就看得津津有味。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紫岚、黑仔、蓝魂儿、双毛、眉眉。主要讲紫岚想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当上狼王。
紫岚看黑仔是长子,长得太想黑桑就偏爱他。每次吃奶时,先让黑仔吃一半剩下一半给蓝魂儿、双毛、眉眉吃。有一天,黑仔在洞口玩一只刺猬,被正在找食物的金雕看见了黑仔在玩刺猬。这是黑仔四肢离地,金雕正回巢,黑仔不停地挣扎着,还咬下了金雕的羽毛。
金雕愤怒的把黑仔的眼珠啄掉了,黑仔双眼一下子变得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紫岚培养的“超级”狼第一次失败了。但是紫岚还是没有放弃,她开始第二次培养“超级”狼蓝魂儿。紫岚在第二次培育“超级”狼还是毫无希望。培育最后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发现双毛从小就很弱小,总是被黑仔和蓝魂儿。其他狼吃完的的肉,只剩下肉抹才吃。因为眉眉鬼点子多,紫岚和眉眉总要害双毛。最后还是失败了。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求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她才10岁,就去世了。她为了什么才去世?她为什么要保护没心没肺的眉眉?她不去保护眉眉和狼孙能活20岁、30岁、40岁、50岁、60岁……
因为她要让自己的狼孙当上狼王,才保护眉眉和狼孙们。
看完小说,我的心好痛——为老三的爱情感动,为老三的过早离去而惋惜。
真希望静秋能嫁给老三,哪怕只有几天,也把最宝贵的情感在婚姻中升华,让他们彼此拥有,老三去了,静秋以妻子的身份替老三活着,死后与老三合葬在山楂树下,这样两个人的人生才会完整。如果老三可以活得更长一些,她们婚后再有一个孩子,静秋在老三走后把孩子抚养长大,一个极度像老三,一样懂得心疼静秋的孩子,让老三和静秋的血脉得以延续,是何等的另人期待又是何等的完美。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我会等你一辈子”。看完老三的这句日记本扉页的话语,触动了心底深处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
老三生前把他的日记、写给静秋的信件、照片等,都装在一个军用挂包里,委托他弟弟保存,说如果静秋过得很幸福,就不要把这些东西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或者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
即使他的一只脚踏进坟墓了,听到她的名字,他也会拔回脚来看看她!如此深切的承诺,让人看了忍不住泪流……
纯真的爱情,让人感动,让人流泪,让人心痛,只可惜太悲惨,老三在即将等到静秋的时候,老三的人却成了一个美丽的梦想。老三的爱平凡的,是无私的,是忘我的,是彻底的,是毫无保留的,愿我们永记记这痛彻心扉的爱恋,也祝福静秋,愿百年之后静秋能和老三在一起,愿老三安息!
老三既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他对静秋的爱既是情人之爱,也含有兄长之爱,是那种纯纯的爱,他爱得彻底,爱得毫无保留。在许多细节的描写中,我们看得出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生活和身体,他为了见自己的爱人一面,常常一个人孤独地在那个冰冷的亭子里一坐就是一整夜,而他却把静秋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面对静秋的年少懵懂无知和她母亲不尽人情的冷淡,老三从没怨言,他始终默默无私地付出自己的关爱,却从来没想要回报,这样的男人世间少有!
静秋对老三的躲闪我没遗憾,静秋对老三的猜疑我没遗憾,但是静秋没能陪老三走完最后一程,我是深深表示遗憾,可以想象一下,老三一个人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和相思的双层折磨,该是怎样的人间炼狱啊!我深深为老三而痛彻心肺,痛得不能再痛了,老三,你安息吧,愿来生苍天能给你一个好的宿命,愿来生苍天能给你一个完完整整的爱情!
静秋和老三,想起就让人心痛,落泪,虽然有遗憾,但这种爱值得静秋一生去追忆,我相信老三在天堂里会幸福的!世间有些东西虽然是残缺的美,但却美的惊艳,就像断臂维纳斯一样,感情也如此,静秋和老三的爱情如果是完美的结局,可能就不那么震撼了!
我不知道如何释怀,为什么这会是个真实的故事?老三为什么不让静秋陪他走完最后一程?如果我是静秋,我会遗憾终生,一生不得安心……
想去宜昌的江心岛转转,想去看看这对恋人的痕迹。可惜山楂树和坟墓都长眠三峡水库了,但是老三朴实、纯真的爱会顺着长江流淌,流入海洋,即便静秋到了地球的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有水就会有老三的爱,因为水是相连的。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欣赏的作家之一,他的代表作有《嫌疑人X的献身》《解忧杂货店》等。今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脑洞大开的小说——《解忧杂货店》。
“这里不仅销售杂货,还提供烦恼咨询,无论你挣扎犹豫,还是绝望痛苦,欢迎来信。”浪矢杂货店是一家奇特的小店,它不仅做买卖交易,还为顾客排忧解难。它也成了70年代的`网红名店。而40多年后的一天,三名不速之客躲进小店,却发现了神奇的现象:这儿与时间隔绝,似乎是打开另一个时空的大门……而就在这时,他们收到了几封来自40年前的神秘来信……
这些信的主人分别是在理想与感情间挣扎的月兔(静子)、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自己理想的鱼店音乐人(克郎)、因父亲破产而家道中落四处流浪的逃亡少年保罗(浩介)和没钱报答养母的孤儿迷途小狗(晴美)。他们都在命运的苦海和艰难的选择中苦苦挣扎。最终三人被深深地感动,改邪归正,投案自首,迎来新的人生。
本书告诉了我在有困难时,不能光顾着利用自己的力量,也要多听取他人的意见;浪矢先生利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即使是搞乱的成人或天真的孩子。正所谓上帝关上了你生活中的一扇门,却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也许,成功会是一种你意料之外的方式。
《解忧杂货店》这本书虽不是推理小说,却更扣人心弦。也许现代人内心所流失的东西,这本书就能帮你找回来…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有幸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所有作品,其中《解忧杂货店》算是所有作品中比较温馨的一部作品,延续其他作品的文风,他的文字依旧鲜活且充满张力,跟着环环相扣的情节,《解忧杂货店》书名本就吸引人,故事更是惊喜迭出,布局十分精妙,讲述了一个穿越时空的奇幻故事。
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铺。只要把想咨询的事情写在信里,晚上投进卷帘门上的信箱投递口,第二天就能得到答案。三个“不良青年”误打误撞的闯入这间神奇的杂货铺,收到了一封封穿越时空的来信,故事由此拉开序幕,看似各个章节独立成篇的小故事,却因杂货店和丸光园的存在,形成完整的闭环。
浪矢雄治与其女友皆月晓子私奔未果后,深爱浪矢的晓子创办了丸光园,浪矢于晚年开了解忧杂货店,去到杂货店咨询的大多是在丸光园孤儿院长大的孩子,他们联结了杂货店与丸光园,也从另一层面让浪矢和晓子的爱情与思念延续了几十年。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总有烦恼,也无时无刻纠结于内心,如同书中提到,每个前去杂货店咨询的人就好比是迷途的羔羊,通常他们手上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者不知道自己目前的位置。解决这些烦恼的答案早已明了,想要的只不过是他人的肯定和支持,自己做出的选择,无论多艰难,前路发展的方向也定会朝着自己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因为事在人为,你热爱生活,生活才会绽放给你色彩。热爱身边的人,专注当下的事,记得发现有深度的人、有意义的事、有趣味的风景....
小说读后感《解忧杂货店》
书,我们每天都在读。可是一本好的,有益的书却很少。这本《解忧》我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看完,为什么呢?这本书不仅好看,还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这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口的投信箱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因男友身患绝症,年轻女子静子在爱情与梦想间徘徊;克朗为了音乐梦想离家漂泊,却在现实中寸步难行;少年浩介面临家庭巨变,挣扎在亲情与未来的迷茫中……他们将困惑写成信投进杂货店,随即奇妙的事情竟不断发生。
这本书让我开怀大笑。它主要是讲的父亲和儿子深厚的亲情,互相关爱对方。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一本好看的书”。说的是父亲和儿子从图书馆借来了一本好看的书,父亲和儿子时刻都在看,每一分、每一秒父亲和儿子都在专心致志地看着书。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父与子小说读后感,请您阅读。
父与子小说读后感1《父与子》这是一本选材于家庭故事而幽默的漫画,它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该书主角是一对“顽皮”的父子,爸爸幽默搞笑,儿子淘气可爱,他们是世界的欢喜冤家。虽然这本书里没有一些解释,但有趣的漫画,却已经让人更懂得了漫画的内容。
父与子,他们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温馨的生活,从一对普通的父子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又漂流到无人的小岛,但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深深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结尾。这部漫画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这位爸爸深爱着自己的儿子,虽然没有真正为我们说明,但在他的每一个举动中,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他非常善良,也非常幽默,同时带着一种傻乎乎的感觉,让人一见到他就有一种想笑的冲动。哦,对了,他还经常为了一些小错误,打儿子。不过,棍棒底下出孝子,儿子非常爱他的爸爸;俗话说;打是情,骂是爱。爸爸因为把孩子当做亲人,所以才打孩子。这是一位十分爱自己孩子父亲。
儿子
这是一个聪明、淘气的小男孩,他时常会“捉弄”老爸,但同时他又会使用他的小聪明替爸爸解决问题。但有时却会被爸爸“误解”,招来一顿痛打。他爱他的爸爸,当他的爸爸受到别人嘲笑时,他总会替他的爸爸打抱不平。这个小男孩虽然有一点小聪明,却总是想找机会不学习,哦,对了,他还很贪吃。就像我一样,会偷偷拿零花钱买东西,他和我一样有着纯真的遐想,有着无限的幻想。我们唯独不同的是:他有的是快乐的童年,巨大的空间。
这是一对快乐的父子,这是一对犹如兄弟的父子,这是一对搞笑幽默的父子。他们善良,他们淳朴,他们乐观,他们……他们就像是一对铁哥们(哦,比铁哥们还铁!),形影不离,最令人羡慕的是:他们之间没有隐私!
这就是父与子,一对不一样的父子,一对乐观善良的父子,一对令人羡慕的父子……不仅小说里,真实生活里也是有的哦!
父与子小说读后感2《父与子》是一本世界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父与子小说读后感3看漫画《父与子》有感今天,我看了《父与子》,内容是这样的:
一天,天气很晴朗,父亲王二和儿子小刚一起出去春游,他们来到郊外的公园。爸爸一看天气这么好,景色又美,就对小刚说:“儿子,来给爸爸拍张照片吧!”小刚高兴地说:“好啊!我知道小山上的景色很好,我们去那儿拍吧!”爸爸欣然同意,就跟着儿子上山去了。
一路上,小刚蹦蹦跳跳走在前面。爸爸挺着个肚子边喘气边往前走,他看见路边有些美丽的花儿,心想:好风景,好天气,再加上几束美丽的花儿,这样拍起来一定更好看!于是,王二就折了些花儿,继续往前走。小钢带爸爸来到一处风景很美的地方,正要喊爸爸照相,却一眼看到了他手中的花,心想:老爸是个成年人,怎么连保护环境也做不到呢!他想说什么,但又不知怎么说。忽然,他眼睛一转,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有了”,就朝爸爸走过去。
小刚对爸爸说:“爸爸,我想起来了,还有个更美的地方,我们去那里拍吧!”爸爸一听,可高兴了,连忙但应到:“好!”说完有兴致不哦不哦的跟着小钢走。
小钢把父亲带到另一个地方,王二左看右看,并不觉得美。他转过身来,正要问儿子是怎么了,却看见一块木牌:上面写着“禁止折花”四个字。王二想到手中的花,连马上红了起来,一时有点不知所措。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小钢的手中“咔喳”一声,已经把老爸那惭愧的样子拍了下来。爸爸叫他赶快销毁,小刚却不肯,他笑着说:“什么时候你讲文明保护环境了,我就把照片删了。”
后来,他们又去黄山旅游。王二看见有些人到处有人在写“---到此一游”,不禁也有一点想些写,但他突然想起那张照片的事,结果不光自己没写,还劝别人别写。小刚见爸爸大有进步,心里很高兴,就把那张照片删了。
《父与子》这篇漫画的意思,就是要我们保护环境。文中的小刚有巧妙的方法教育了爸爸,我们要像小刚学习,不仅自己要讲文明,还要向身边的人做宣传。
父与子小说读后感4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父与子小说读后感5许多书让人开心大笑,舍不得放下。而我喜欢的《父与子》让我笑得有感触,有思考,我在开心大笑时感受到了温馨的父子情。
《父与子》的作者是连环漫画大师埃·卜劳恩,在他创画时期,正是德国纳粹猖狂之时,他的各种各样反法西斯的漫画登上报刊、画展,因此遭到了法西斯疯狂地压迫。虽然如此,还是不能减少他对儿子的爱。
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亲情和趣事一幅幅生灵活现地在卜劳恩画笔下油然而生。一次次误会,一次次巧合和幻想,甚至父亲打孩子的场景都让人忍不住哈哈大笑,无比亲密的父子情足以感动全天下。
不幸的是,这个可爱又调皮的孩子失去了最爱他的父亲——1944年4月6日,卜劳恩因为咒骂和画画讽刺希特勒和戈培尔,被“人民法庭”逮捕,被判“反国家言论罪”并处以死刑。在开庭前这一天,卜劳恩在牢房中自杀,天衣无缝的父子情就这样被无情地撕碎了。
作者死了,但是《父与子》漫画册却广为流传,在书中,时而暴躁,时而温和的父亲和调皮、可爱的儿子生活在一起。父亲教子有方,却不时闹出笑话。儿子的调皮可爱更是一大笑料,两人都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以前的时候有一段时间穿越小说特别火热,特别流行,甚至有大批二流作者都跟着模仿。各种形式的穿越,各种无厘头的穿越情节都显得非常不可思议。
但是如果真的要提起真正的穿越小说的话,我想问下像最深刻的还是?桐华的那一部《步步惊心》。
因为很多人都说这一不想说才是真正的第一部青春小说,它的出现引领了一代潮流,那就是纷纷有那么多人选择穿越到清朝。不管是康熙还是雍正,或者是乾隆年间,都有和平盛世的发展情节。
可是在此之前,似乎是很少人选择穿越到清朝的,要么是汉朝,要么是唐朝,似乎这些繁荣的朝代,更有故事发烧,更有一些真正能够流传下去的印象,让别人留恋。
就好像那些穿越小说,也是待一个发展的过程当中,经历一个发展和衰败的过程,也必然是张耀最终呢,就如同经济发展一般,也是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稳定的经济周期。
所以看了那么多钱潮产业想说的话,然后感觉有一种身子疲劳。但是你也要知道,小说的主要决定因素不仅仅在于剧情如何,还和作者的文笔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我想穿越始终都是一个非常好的题材,不管是穿了到哪里去,都会有一种非常新颖的感觉。
Many people simply regard Pride and Prejudice as a love story, but in my opinion, this book is an illustration of the society at that time. She perfectly reflected the relation between money and marriage at her time and gave the people in her works vivid characters.
The characters have their own personalities. Mrs. Bennet is a woman who makes great efforts to marry off her daughters. Mr. Bingley is a friendly young man, but his friend, Mr. Darcy, is a very proud man who seems to always feel superior. Even the five daughters in Bennet family are very different. Jane is simple, innocent and never speaks evil of others. Elizabeth is a clever girl who always has her own opinion. Mary likes reading classic books. (Actually she is a pedant.) Kitty doesn’t have her own opinion but likes to follow her sister, Lydia. Lydia is a girl who follows exotic things, handsome man, and is somehow a little profligate. When I read the book, I can always find the same personalities in the society now. That is why I think this book is indeed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society in Britain in the 18th century.
The family of gentleman in the countryside is Jane Austen’s favourite topic. But this little topic can reflect big problems. It concludes the stratum situation and economic relationships in Britain in her century. You can find these from the very beginning of this book.
The first sentence in this book is impressive. It reads: “It is a truth well known to all the world that an unmarried man in possession of a large fortune must be in need of a wife”. The undertone is very clear: the foundation of the marriage at that time is not emotion but possession.
People always think that Austen was an expert at telling love stories. In fact, the marriage in her book is not the result of love, but the result of economic needs. After reading this book, I know the truth is that a poor woman must be in need of a husband, a wealthy man.
I couldn’t forget how eager Mrs. Bennet wants to marry off her daughters. If you want to know why she is so crazy about these things, I must mention the situation in Britain at that time. Only the eldest son had the privilege of inheriting his father’s possessions. Younger sons and daughters who are used to luxurious lives have no choice but marry a man or woman in possession of a large fortune to continue their comfortable lives. Thus, we can see that getting married is a way to become wealthier, particularly for women without many possessions. Jane Austen told us that money and possession determined everything, including marriage and love in her century.
In “Pride and Prejudice”, the sister of Mr. Bingley strongly opposed his plan of marrying Jane because the Bennets don’t have many possessions and their social positions are much lower than them. From this, we can see there are a lot of obstacles for a not very rich woman to marry a wealthy husband. The society, the relatives would not allow them to get married.
In modern society, although the marriages of economic needs have decreased rapidly, the concept of “money determines everything” is still rooted in some people’s mind. A lot of parents try hard to interfere their children’s marriages. Education background, possessions, jobs remains the main reason that may influence one’s marriage. Marry for money is still a big problem in our society. We can’t help thinking: can money determine everything?
Austen left this problem for us to think. The genius of Jane Austen lies in this perfect simplicity, the simplicity that reflects big problems. Although Austen was only 21 when she wrote “Pride and Prejudice”, her sharp observation of social lives makes the style of this book surprisingly mature and lively. The plots in her works are always very natural.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lot is as inevitable as a problem in mathematics. I think the depth of Pride and Prejudice is the reason that makes this book prominent and classic. Today, her book still can be the guide telling us the economic relationships both at her time and in modern time.
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有感(2)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全集》。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全集》小说中的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出自柯南?道尔之手。福尔摩斯在柯南道尔的小说中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物:不但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还风度翩翩,精通各种体育项目……
《福尔摩斯全集》为什么会成功呢?第一点,他所叙述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生活在普通的社会里,与平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是乡绅的后代,祖母是着名画家的妹妹,爱出没于污都伦敦,喜欢看每日电讯报等等。小人物贴近生活,没有让我们感到要不可及。
第2点,也是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将《福尔摩斯全集》看完后,仍然觉得不过瘾,故事中的案件实在扣人心弦,而对人物的描写也细致入微。
《福尔摩斯全集》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除了这些,从文笔角度上来说,柯南道尔的文字,描述让故事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特别是对文中主角福尔摩斯的描写,值得我们研究和学习。
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如果是我,我绝不会把一个人描写的这么仔细。从外形一直描写到大衣的领子。而且,他这个描写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为后面案件的详细深入,红发会做发生的事情有了见解与直接的联系。
《福尔摩斯全集》全集只是侦探小说的一个代表作品之一,而后有层出不穷的侦探小说和许许多多伟大的侦探小说家。比如说伟大的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侦探小说家莫里斯?勒勃朗,松本清张等。侦探小说拓展我们的思维思绪,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领会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合理的想象,精辟的逻辑,紧凑不混乱,细致不拖沓的文笔,都是我们可以学习借鉴的。也许,侦探小说还会给我们对于事物更加深层次的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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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信任》有感
星期天,我读了《信任》这篇文章后,不禁心潮起伏,感慨万千。是谁让一个向善的犯人对世界产生了失望?是警察对犯人与生俱来的歧视,但更多的是不信任。然而,又是谁让这位因万念俱灰而越狱的犯人翻然悔悟?是一位姑娘对他的信任。信任,这两个千斤重的字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人与人相处需要信任,商人与商人之间需要互相信任,更别说同学与朋友之间了。
如果人们彼此间失去了信任,给自己的心灵上了一把沉重的铁锁,那么,那个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社会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会是一个死气沉的世界。那时候,世间的一切都将变得陌生。读了《信任》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这样一件事:一位衣衫褴褛的学生模样的人跪在路边,脚下是一张乞讨求学的纸,一个铁罐头里,零零落落地放着几枚一角的硬币。一个个行人走过,一辆辆汽车驶过,未曾有人向这边望一眼,有的干脆视而不见,更别说施舍了,他们的做法可以理解,自从报上登了几起类似的诈骗事件之后,人们便不再可怜这些人。
可是,你们想过吗?如果别人说的是真的,那当你从那些人跟前走过,你又于心何忍。说到底缺的还是两个字——信任。信任,是架设在人心的桥梁,是沟通人心的纽带,是震荡感情之波的琴弦。由许多例子可以看出,信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它可以在任何人心中掀起喧然大波,促使他悬崖勒马。我们不应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人人多一份信任,就少一分隔阂,这样,难道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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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感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维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记了通信的这会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着,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又一遍地看。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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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关于《神秘岛》读后感范文 在假期,我闲着无聊,便拿起一本名叫《神秘岛》的书,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一般读书的时候都先看简介,我翻到第一页,就看到了简介的'内容。
上面是这样说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有五个逃犯,乘气球逃跑了,这五个人中有:斯密斯、纳布、热带翁·斯皮莱、彭克·罗夫、哈伯,他们掉在一个荒岛上,经过几年的努力,最后终于回家了。
刚开始,他们什么东西都没有,都差点饿死了,但是他们团结互助,依靠自身拥有的智慧和知识,成为不屈不饶的生存者。
这本书最让我佩服的是一个就是来自新西兰的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他年龄比我大不了几岁,他十分聪明好学、上进,他脑子里充满各种各样的生物学知识,小小年纪,堪称生物专家。他在生物学方面的知识,不仅让我这样的小学生感叹,就连书中其他几个有着丰富知识和经验的主人公都佩服不已。这位小天才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不仅发现了用来做面包的“面包树”,用来驱除蚊虫和瘴气的桉树,还发现了各种新鲜的蔬菜,可以治病的药草,以及彭克·罗夫最喜爱抽的烟草,为这批岛上的“流浪儿”居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古人说“自助者,天必助之。”在到处充满危机、无人居住的荒岛上,居民们却能够如此安逸地生活,除了他们拥有勇敢、顽强和智慧的品质之外,他们还有丰富的知识和才能,更重要的是,这个岛是个神奇的岛!岛上拥有丰富的矿产供他们所需。
我时常听老师讲,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风浪不知什么时候会到来,如果陷入绝境,遇到不测时,我们需要储备足够多的知识和能量,为那些不可预知的危险境遇做准备,才使自己不至于在今后的生活中陷入绝境。
读了这本《神秘岛》,我感受到,今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像书中的十五岁少年赫伯特·布朗一样,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为今后的生活做好储备,就算到了荒岛上,依然能生存!
优选关于《神秘岛》读后感范文
要说书必须先要说其作者,我最敬佩的作家便是法国伟大的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凡尔纳写过许许多多的书,主要以科学幻想小说为主,著名的有他的三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他总共创作了六十六部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集,还有几个剧本,一册《法国地理》和一部六卷本的《伟大的旅行家和伟大的旅行史》。主要作品还有《气球上的五星期》、《地心游记》、《机器岛》、《八十天环游地球》等二十多部长篇科幻历险小说。我喜欢凡尔纳的作品,那是因为他的作品都是具有科幻性的,然而又不脱离现实,并且现在这些科幻都已变成了现实。
优选关于《神秘岛》读后感范文
《虎娃金叶子》是沈石溪的作品。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沈石溪写的作品我以前从没看过,朋友介绍说好看给儿子读读有好处,于是就买了一套,没几天儿子就说太精彩了。于是儿子对书就开始如痴如醉了,连在梦中都是小说中的情节……
有一天儿子说要建博客名字叫——虎娃金叶子,问他为什么,他把书递给我很神秘的说你看了就知道了。有一种莫名的冲动:就这么好看吗?我拿起来就被深深的吸引……
忽隐忽现,我看见了一只虎娃,一身金色的绒毛,就像一片被秋风吹落的金叶子,这几夜让我彻夜难免的也就是你这个小家伙了。看了一遍又一遍,伤感的结局总是触动我的心弦,让我百看不厌。
一只老虎,就是这么一只老虎,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三番五次就六指头于危险之中,甚至连生命都不顾,我不想说这只老虎有多伟大,我只知道这是一只有人性的老虎,甚至比人还要有人性。
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的,比亲人还要亲,甘愿为你赴汤蹈火。思绪随着青烟飘了过去……在动物面前,人类常常范着自高自大的错误。人类根深蒂固的偏见,总认为自己是高等生灵,动物是低等生灵,动物是任人摆布的畜生。人类是地球上进化最快的一种动物,可追根究底人还是由动物进化来的,地球存在生命已有数亿年历史,人类的文明史不过几千年,人类这种动物在进化前曾经过漫长的动物阶段,动物的本能动物的本性在人类身上根深蒂固,不可能在几千年短暂的进化中就把数亿年养成的动物性荡涤干净。动物是我们的朋友,请善待它们。
沈石溪说得好:“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的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虎娃金叶子这本书,主要写有个人叫六指头,因为他手指多长一个,在他出生地不能有双胞胎和六指婴儿,一侓视为琵琶鬼,被火烧死。他阿妈连夜抱他逃走到深山老林。有一次打猎,无意中打死老虎,捡到一只小老虎。喂养它,把它视为孩子。从此生活……金叶子长大后帮他捕猎。他非常喜爱金叶子。有一次捕猎时,六指头被坏人威胁,没办法只好交出金叶子。过后,他冒着生命危险救金叶子……看完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这只可爱的老虎——金叶子。
《虎娃金叶子》的读后感《虎娃金叶子》是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六指头要认金叶子做女儿,。金叶子像猫一样大了的时候,六指头就让金叶子在草地上玩耍。有一天,金雕差点儿吃掉了金叶子,六指头为了不让金雕再想吃金叶子,于是六指头就断了金雕的老巢。六指头误闯了大象的葬礼,被大象发现了,于是,金叶子拿小象做人质,最后,六指头逃出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