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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发展史

时间:2023-08-18 17:15: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学的发展史,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经济学的发展史

第1篇

[关键词]范式理论;经济学;范式转换

[中图分类号]F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1-0136-03

经济学家(特别是理论经济学家)对库恩的范式理论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他们运用“范式”理论来解释、评价重要经济理论的形成,以及它们在经济学史上的地位。正如L.约翰逊所说:“过去10年中,经济学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法模式已给予相当多的注意,以解释经济学的发展……还可以证明,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普遍方法,库恩的范式具有更大的潜在价值。”

1 经济学范式的构成

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库恩以“范式”概念为基础对科学革命进行了系统论述。其所谓范式,就是一组共有的方法、标准、解释方式和理论,或者说是一种共有的知识体。“范式”是一门学科成为科学的必要条件和成熟标志,任何一门学科只有具有一定的范式,才能成为科学。库恩范式的含义不仅体现在哲学方面,而且也反映在社会学和构造功能方面,库恩认为,一套实际的科学习惯和科学传统对于有效的科学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团结一致、协同探索的纽带,而且是进一步研究和开拓的基础;不仅能赋予任何一门新学科以自己的特色,而且决定着它的未来和发展。

由于经济学所固有的特点,使得其范式与自然科学的范式不仅在研究对象上不同,而且在研究方法、检验标准、解释方式及理论构造等方面存在很大区别。经济学的范式一般是以基本行为假定为基础,以经济效率为中心,以分工、交易和合作为内容,以供求平衡分析、边际替代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利益矛盾分析为方法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同的经济学理论有不同的理论范式,这些具体的理论范式虽然没有超出和脱离经济学的一般范式范围,但以上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性质、地位作用、相互关系、侧重方面、联结方式均不相同,因而使得不同经济学理论体系也大相径庭。

2 经济学范式的转换

利用范式概念,库恩研究了科学革命,在他看来,所谓科学中的革命,就是这样的一种范式向另外一种范式的转换。

他认为,科学形式中出现的危机使新的范式的产生成为必然,从而导致了这种范式的转换,在一个公认的范式中,科学家们的活动被称为“常态科学(常规科学)”而科学发展一般具有以下的模式,前科学常态科学危机科学革命新常态科学。常态科学与前科学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范式。

一旦形成了被学术界所公认的范式,此后科学发展便进入了“常态科学时期”。此时,范式指导整个学科的研究活动,而当科学发展遇到危机时,通过新的范式发展来推动科学的发展。

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经历了多次的重大的变化。西方经济学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从重商主义、重农主义阶段到古典经济学的形成,是范式形成的过程。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1776年)所提及的斯密教条是西方经济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他的劳动价值论和以市场机制 “看不见的手”的学说,为经济学确立了公认的学科框架,此外他的企业理论学说突出了分工与专业化在既定资源下的配置与效率问题。李嘉图、西斯蒙第、萨伊、穆勒是斯密的追随者,并增添了资源稀缺性的条件。尔后杰文斯等人倡导的边际革命对斯密范式进行了增补。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所产生的凯恩斯主义则是对古典经济学重大的革新或突破,古典经济学的萨伊定律不能解释失业与过剩现象,而凯恩斯则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论”,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支撑。萨缪尔森等将以上理论综合通称为“新古典经济学”。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凯恩斯主义在西方世界运用30多年以来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麻烦,凯恩斯主义并不能解决经济“滞涨”现象,由此一系列新理论应运而生,如货币学派、新自由主义、新制度学派等。此外20世纪80年代西方还诞生了新凯恩斯主义,以复兴凯恩斯主义。而以罗森(Rosen)、贝克尔(Becker)、杨小凯、博兰(Borland)和黄有光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用超边际分析的方法复活古典经济学,通过这种分析方法,他们发展了新兴古典经济学(New Classical Economics)。

第2篇

[关键词] 数学方法 经济研究

1975年瑞典皇家科学院把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两位学者,前苏联数学家康托罗维奇和美籍经济学家库普曼,以表彰他们为建立和发展线性规划并把它应用到经济分析中所做出的贡献。这一事实诱导人们不断探求数学与经济学的共生现象,数学做为工具研究和分析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宏观、微观的数量关系,现代数学方法引入到经济学领域,大大地推动了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

一、数学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可以从经济学的最高奖项―――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奖名单中得到证实

诺贝尔经济学奖从1969年开始颁奖,上世纪末共颁奖32届,获奖者达46人。从32届颁奖的学者以及颁奖的内容来看,贯穿着一条很明显的事实,那就是数学方法与经济学研究的巧妙结合。几乎所有的(除了获1974年诺贝尔奖的哈耶克)获奖成果都用到了数学工具,有一半以上获奖者都是有深厚数学功底的经济学家,还有少数获奖者本身就是著名的数学家,特别像获1975年诺贝尔奖的苏联数学家康托洛维奇,获1983年诺贝尔奖的法籍美国数学家德布洛,获1994年诺贝尔奖的美国数学家纳什。

二、在经济学中应用数学方法是经济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萨缪尔森在其《经济分析基础》中文版序言曾经说,不使用数理经济学方法,是“不能使人超越经济科学的幼儿园的。”现代经济理论工作者们也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在经济理论研究中仅靠过去普遍采用的文字描述方法进行思辨式推理分析,很难保证所讨论问题的规范性及推理逻辑的一致性和严密性,也就难以保证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易证实性和理论体系的精密性,这就极不利于经济学科知识准确地、低成本地积累、交流和传播。而数学方法则能使经济学研究对象明确具体、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数量化以及保证逻辑推理过程的严密性,最终将保证在理论上得出的结论具体明确,使相应的经济理论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上,从而减少或消除经济关系中的不确定因素,促进经济科学不断发展。自从威廉・配第在《政治算术》中“用数字、重量和尺度的词汇”来分析经济现象、并确定经济发展存在着客观规律性以后的三百多年来,数学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而且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例如现正在使用的边际分析、弹性分析、均衡分析、回归分析、主成分分析、聚类分析、投入产出模型、经济增长模型、经济控制模型、博奕论模型等都是利用数学工具来解释或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它们对经济科学的发展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数学使经济学研究方法更加清晰、精确,逻辑推理更加严密

回顾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会清楚地发现,经济学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与数学有着重大的关系。无论是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的转变,还是从“边际革命”到“凯恩斯革命”都得益于数学方法的应用。在经济学发展史上,最伟大的发现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经济思想。它揭示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内在规律:价格调节会自发地实现均衡。但这一经济思想最终是由迪布鲁运用拓扑论、集合论等现代数学工具给出了最完备的证明。在由常量数学向变量数学的转折中,微积分被应用于经济学引发了经济学的“边际革命”,这就奠定了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理论框架。而必然数学向随机数学的转折,促使人们以概率论的观念取代了传统的定数论的观念,于是经济计量学就应运而生,从而沟通了经济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使经济学进一步实用化,随着数学的不断发展,人类经济行为中最难以把握的问题之一是不确定性与风险性,在运用了博弈论之后对不确定行为的分析也有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使得数学在不断应用于经济学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着经济学与数学的关系,同时也在不断改变着人们在经济研究中的思维方式和思维习惯,使人的思维和行为更具有了定量特性。这就是说大部分经济现象即使不用数学也能讲清楚它的因果关系,但是数学有它的好处,因为数学是最严谨的一种形式逻辑,尤其有不少人在运用语言时逻辑容易不严谨。这就要求在经济学的论述和交流中,从使用文字语言转变为使用数学语言。因为使用数学语言比较简练,表述概念比较精确。而且数学语言是最严格的逻辑形式,尤其是数学表达的逻辑严谨、无歧义,并容易被证实或证伪。可以说科学史上的许多争论,都源于未明确给定讨论的前提条件或者潜在假设模糊,用文字语言表述却难以发觉,造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争论局面。解决这些争论的最好方法就是使用数学语言。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无意义的争吵,这无疑将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率,提高经济学的科学性。

四、结束语

我们看到,经济管理数学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经济管理已离不开数学这个支柱,而且随着数学的进一步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数学的作用显然会向更多方面拓展。依据数学对现代社会发展的作用来进行数学教育改革,是时展的需要,一般说来,数学并不能直接处理经济领域的客观情况。现代化进程所需要的数学起源于实践,数学与实践的联系是通过数学建模来实现的,为了能用数学解决经济领域中的问题,就必须进行数学建模。因此在高校的数学课程中加开和重视数学建模课。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信息经济学产生的时代背景

信息经济学是对经济活动中信息因素及其影响进行经济分析的经济学,也是对信息及其技术与产业所改变的经济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它的产生与其他经济学一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令人瞩目的信息革命开辟了信息时代。信息时代的来临,是信息技术巨大发展及其对生产力产生革命性影响的必然结果。信息经济学正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所处的时代具有下述主要特征:

1.信息、知识、智力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2.信息技术、信息产业、信息经济日益成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

3.信息劳动者、脑力劳动者、知识分子的作用日益增大。

4.社会经济生活分散化、多样化、小规模化、非群体化的趋势日益加强。

  (二)信息经济学发展的历史过程

信息经济学的历史不算长,从它在20世纪60年代初正式被提出算起,至今只有40年左右的时间,还不到整个经济学发展历史的1/6。

信息经济学有它的“史前”期。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奈特(F.H.Knight),就已把信息与市场竞争、企业利润的不确定性、风险联系起来,认识到企业为了获取完备的信息必须进行投入的重要性。他在1921年出版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发现了“信息是一种主要的商品”,并注意到各种组织都参与信息活动且有大量投资用于信息活动。

但是,信息经济学一词的提出则是在同一世纪的50年代末60年代初。1959年美国经济学家马尔萨克(J.Marschak)发表《信息经济学评论》一文,讨论了信息的获得使概率的后验条件分布与先验的分布有差别的问题。以后他又研究了最优信息系统的评价和选择问题。(注:研究这一问题的还有日本学者宫译。)另一位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G.J.Stigler)(注:他是198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被誉为信息经济学的创始人。)于1961年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发表题为《信息经济学》的著名论文,研究了信息的成本和价值,以及信息对价格、工资和其他生产要素的影响。他提出信息搜寻理论,后来还在1977年指明,应当用不完全信息假设来替代有完全信息的假设,以修正传统的市场理论和一般均衡理论。

差不多在同一个时候,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马克卢普(F.Machlup)把知识生产的理论研究与其统计调查结合起来,于1962年出版了一本专著《美国的知识生产和分配》。该书于1966年被译成俄文,1967年出了第3版,1968年又被译成日文,至70年代还先后被译成法、德、意以及西班牙语。(注:该书在我国也即将被译成中文出版。)书内提出知识产业与知识职业问题,并对1958年美国知识产业的生产进行了统计测定。(注:据他测算,1958年美国知识产业的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9%,在知识产业部门工作的就业人数约占全部就业人数的31%。)在美国国内对该书的引用与评论延续了10多年,甚至有学者认为知识产业的发展将会改变传统的经济及其经济学。1980年至1983年,马克卢普又扩展上述专著,并对美国知识产业的统计测定进行更新,陆续发表《知识:它的生产、分配和经济意义》多卷本著作,其中第一卷为《知识与知识生产》。

从60年代初信息经济学出现起,到80年代初,信息经济学被公认止,这是信息经济学的发展时期。无论是对信息的经济学分析或对经济理论中信息的分析,还是对信息经济的研究,在这一时期都有长足的发展。

就前一方面的分析而言,不少经济学家在考察作为经济行为变量的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完备性以及需要支付成本等因素的同时,进一步分析了信息的非对称性对市场运行的影响,导出了种种理论。如阿克洛夫(G.Akerlof)(注:阿克洛夫同斯彭斯、施蒂格利兹一起因研究信息不对称理论荣获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在1970年提出的“柠檬”(即二手货)理论、斯彭斯(M.Spence)在1973年提出的“信号”理论、赫什雷佛(J.Hirshleifer)在1971年提出的“信息市场”理论、格罗斯曼(S.J.Grossman)和施蒂格利兹(J.E.Stigliz)在1976-1980年提出和补充的市场信息效率与市场效率的“悖论”等等。其中,阿罗(K.J.Arrow)(注:197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维克里(W.Vickrey)和莫里斯(J.Mirrlees)(注:两人因从事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研究而同获199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对信息经济理论的贡献也很突出。阿罗把信息同经济行为、经济分析、风险转移联系起来,对信息的特性、成本以及信息在经济中的影响等问题作了开拓性研究,并于1984年出版了《信息经济学》论文集。[1]维克里在所得税和投标、喊价的研究中解决了在信息分布不对称条件下使掌握较多信息者有效地运用其信息以获取利益并优化资源配置的问题,莫里斯则在维克里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委托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激励机制设计理论。

就后一方面即信息经济的研究而言,波拉特(M.V.Porat)在马克卢普对知识产业研究的基础上于1977年完成了《信息经济》(The  Information  Economy)9卷本内部报告。其中第一卷是他的基本观点和主要方法的总结。他把产业分成农业、工业、服务业、信息业,把信息部门分为第一信息部门(向市场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企业所组成的部门)、第二信息部门(政府和企业的内部提供信息服务的活动所组成的部门),通过产出与就业两个方面,运用投入产出技术,对1967年美国的信息经济的规模和结构作了详尽的统计测算和数量分析。(注:据他测算,1967年美国信息产业的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6%,在信息部门工作的就业人数约占就业人数的45%,而该部门劳动者的收入则占全国劳动者总收入的55%。)这种方法不仅引起美国商务部的重视,而且于1981年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采纳,用来测算其成员国的信息经济的发展程度。霍肯(P.Hawken)在1983年出版的《下一代经济》一书中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所含的信息成分与物质成分的比重即“信息与物质比”作了探索性研究,他认为企业的信息经济就是其产品的“信息与物质比”高的经济。除美国学者外,日本学者梅棹忠夫、增田米二等人也研究了信息产业、信息经济问题。增田米二还认为信息经济学就是研究信息产业及其发展规律的,它是超出传统经济学范围的新经济学。[2]

尽管上述时期不同经济学家的著述从不同角度研究信息经济学的不同问题,对信息经济学的理解和表述也很不一致,但信息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学科的地位终于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得到了公认。例如,1976年美国经济学会在经济学分类中正式列出信息经济学,1979年首次召开了国际信息经济学学术会议,1983年《信息经济学和政策》(Information  Economics  and  Policy)国际性学术杂志创刊。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批信息经济学教材,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教授兰伯顿(D.M.Lamberton)于1984年出版的《信息经济学的出现》、《信息经济学与组织》等,系统地介绍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过程。

到了80年代中期,随着世界新技术革命尤其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兴起以及它的影响的扩大,信息经济学开始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传播。我国学术界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进入90年代以后,在世界范围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在全球信息化浪潮风起云涌的形势中,信息经济学又有了新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如生产力要素理论、边际效益递减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企业治理理论、经济周期性理论等等,不断受到信息经济学研究的进一步审视,并得以修正和完善;有关信息基础设施经济问题的研究,国际信息贸易与其相关的投资、金融等问题的研究,以及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网络经济、知识经济等问题的研究急剧增长,并使信息经济学的结构,即理论信息经济学与应用信息经济学的比重、微观信息经济学与宏观信息经济学的比重,发生了应用的、宏观的信息经济学份额迅速扩大的重大变化。

  (三)信息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对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与国外相比大约晚了20多年。最早是从新技术革命浪潮中研究信息与经济信息等问题起步的。1986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七五”重点科研项目安排了《经济信息合理组织及其效益问题研究》,同时国家经济信息系统“七五”科技攻关项目中也安排了《信息经济学及其软件系统》的课题。这两个课题都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3,4,5]1987年和1988年先后召开了“全国经济信息理论研讨会”、“全国信息经济理论研讨会”,为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的成立打下了思想基础和进行了组织准备。1989年8月8日,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同时举行了全国信息经济学学术研讨会。

在90年代,中国信息经济学会领导了一系列全国性学术活动,对信息经济学各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其主题就有信息系统建设的经济问题[6]、信息产业发展问题、信息市场培育与管理问题、信息资源管理与开发问题、信息革命对经济与管理的影响问题、信息经济及其管理问题、网络经济及其对经济理论的影响问题,以及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的关系问题等等。中国信息经济学会还组织了国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如1992年中国信息经济学代表团赴美国考察访问,同美国从事信息经济学研究的主要学者取得了联系,为后续的合作创造了条件[7]。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团结了一批有志于研究信息经济学的专家学者,包括在高等院校讲授信息经济学的老师和学习信息经济学的学生,推动了许多高等院校信息经济、信息管理的院系建设,促进了各种信息经济学著作与教材的写作和出版。1996年在中国的应用经济学的专业目录中单独列示和介绍了“信息经济学”这一学科。[8]

近五、六年来,信息经济学在中国的发展,有三个特点:第一,从信息系统经济问题的研究扩展到信息网络经济问题的研究;第二,从应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扩展到理论信息经济学的研究;第三,从单一的信息产业和信息市场的研究扩展到全方位的多样化的信息经济问题的研究。

  二  信息经济学的内容

从信息经济学发展历史出发,结合全球信息化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进行“实证分析”,来确定信息经济学实践研究的具体内容,把它加以归纳和系统化,这比脱离历史与现实,从事“规范研究”,抽象地议论信息经济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要更为科学和更贴近生活。当然,信息经济学的发展史还会延续下去,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信息经济学的内容也将随之扩展和细化。但迄今为止,信息经济学的框架完全可由以下三大方面的内容来构筑(注:本文未涉及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这不仅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众说纷云,而且还由于现代科学发展已使学科的划分较难用特定的研究对象作标准,边缘的、交叉的、综合性的学科之兴起,导致不同学科同时研究相同的对象,只是所用的研究方法各异而已。)

  (一)信息的经济研究

  1.信息的费用与效用问题

信息与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一样,可以作为生产要素投入于生产过程。信息又与劳动产品或服务一样,可以作为产出,满足生产消费或生活消费的需要。信息还可以成为商品,但它是一种特殊商品。与一般商品不同,信息是不可分割的和可以重复使用的。作为商品的信息有使用价值、价值、成本、价格。但信息商品的供求有其固有的特点,供给不仅决定于生产,还与传播有关,需求在满足过程中会诱发新的需求。同时信息商品的成本往往不以该商品的使用程度为转移,而信息商品的价格也有特殊的形成规律,它的高低不仅受成本的影响,而且还与信息商品的效用大小相关。总之,信息商品不同于物质商品的特性,是信息经济学首先要研究的问题。

  2.信息资源的分配与管理问题

信息是宝贵的资源,被称为软资源,其作用在于改进管理和决策,使物质和能量之类的硬资源得以更有效的利用。信息资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前者只是信息本身的集合,后者还扩展到与信息相联系的人财物等资源要素。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对信息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科学的管理。在分配中,要做到在恰当的时候向恰当的对象提供恰当的信息。在管理中,要处理好集中与分散、节约与效率的关系,达到信息共享、支持决策的目的。

  3.信息系统或信息网络的经济评价问题

信息系统、信息网络都是信息资源的组织形式,其建设与运行需要昂贵的经费支持,同时却可取得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它们所产生的间接效益往往远大于直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建立和完善效益尽可能好的信息系统或信息网络,是必须贯彻执行的重要原则。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用于信息系统、信息网络的资金等投入日益增加,为使这种投入发挥更大的作用,亟需研究对信息系统、信息网络进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的评价方法和方法论问题。从生产的观点看,信息系统、信息网络能提供信息产品或服务,而从基本建设的观点看,信息系统、信息网络也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产品。这就决定了信息系统、信息网络的经济评价远比一般的信息产品的费用效益分析复杂得多,且有质的差别。

第4篇

关键词:法律经济学 效益 资源配置 法律现实运动 法学泛经济化 法律的经济价值 定量分析 事前分析

本世纪70年代以来,一门新兴的边缘性、交叉性学科“法律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法学流派,开始跻身于传统法学流派之林,并因其视角之新颖,方法之独特和实际的运用价值,越来越引人注目,影响不断扩大,在法学界尤其在西方法理学界地位日益提高。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成为许多高等院校的重要课程,并且拥有自己的专门的学术刊物和有关的学术研究机构。本文试图从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发展轨迹和当前研究状况方面对其作一个简单介绍,并予简略评析。

一、法律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所谓法律经济学,即用经济学的概念与方法去研究法律问题的一门学科。在西方尤其在美国,一般将其称为“法学与经济学”。例如,该理论研究领域中最具权威性、代表性的刊物就冠名为“法学与经济学杂志”(thejournaloflawandeconomics)。著名的法律经济学家波斯纳称其为“法律的经济分析”;此外,该学科还有一些类似的称呼,如“法律的经济学研究”、“经济分析法学”等。wWw.133229.COm概括而言之,它是一门由法学和经济学相互滲透相互融合而成的新兴学科。

法律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益及创新的学说,其核心思想是“效益”。即要求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并促使其最大化,以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部门法领域,既包括民法、经济法,又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其研究目的在于建立解释法律现象与现实的全新的方法论结构体系,提供从法律的价值等基本理论到具体法律制度的分析工具,它可用来服务于整个法律制度,也包括经济法制的变革和完善。[1]

二、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轨迹和研究现状:

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思想自始就有。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法律篇》,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就有了用经济观念分析法律规则的思想。到十九世纪中叶,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认为,“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而已。”[2]

“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3]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广泛地论及了法律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因此,有人称的法学理论为“经济学研究的法理学”。

而经济学与法学的真正结合肇始于本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由于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所造成的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剧烈冲击使法律在此时显得苍白、无力与无能,促使人们寻求新的法律模式。这就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法学研究内容,改变纯粹的逻辑推理式的法律演绎和归纳法,于是在美国兴起了法律现实运动。人们开始将法律与包括经济在内的相关学科结合起来进行研究,以便能对已经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合理的解释。在此背景下,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酝酿课程设置的改革,经济学开始成为法学院的正式课程,芝大也由此获得“法律经济学发祥地”的美誉。1958年,芝大法学院经济学教授阿隆?迪莱克特(arondirector)创办了法律经济学方面的最具权威性、代表性并对该学派的发展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的学术刊物-《法学和经济学杂志》,该杂志对推动法律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直到本世纪六十年代初之前,法律经济学仅局限于分析反托拉斯法等少数政府管制经济的成文法规,被人称为“旧的”法学与经济学。[4]到六十年代初,芝大法学院高级研究员科斯(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社会成本问题》和卡莱布雷斯的《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行为法的若干思考》这两篇论文的发表才改变了这一局面,被认为是开辟了“新的”法学与经济学的广阔领域。到了七十年代,是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并逐渐走向成熟的时期,其主要标志是芝大法学院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的《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的发表。该书后来多次再版,成为法律经济学史上的经典性著作。在该书中,波对法律经济学的有关理论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述,并且几乎对所有的部门法领域进行了经济分析。至此,法律经济学作为一个新的法学流派,终于以其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而臻于成熟,并为人们所接受。

法律经济学在其短短的几十年里就象是“澳大利亚的兔子”,在“知识生态学”中找到了一块真空地带,并以惊人的速度填补了它,其发展与成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瞩目。法律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日益繁荣与深入,法律经济学的影响日益增强,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已由最初的“一枝独秀”到进入“春色满园”,越来越多的法学院与商学院开设了“法学与经济学”课程,有关论著接连问世,学术刊物日益增多,除原先的《法学与经济学杂志》外,又创办了《法学与经济学研究》、《法学与经济学评述》、《法律、经济学和组织杂志》、《法和经济学国际评论》等刊物。法律经济学也不仅仅囿于学术研究的“闺房”,而开始向司法渗透并对司法活动产生影响。如在威廉诉英格理斯一案中,法官为了支持自己的判决,“在判决中将平均可变成本和边际成本曲线以及有关它们同确定掠夺性定价的做法之间的关系的讨论也包括进去了”。[5]⑤在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诉卡罗尔拖轮公司一案中,法官汉德(learnedhand)提出了著名的汉德公式:b<pl,即只有在潜在的致害者预防未来事故的成本小于预期事故的可能性乘预期事故损失时,他才负过失侵权责任。[6]

法律经济学最早诞生于美国,但其迅速在各国传播,日益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在我国,近几年来,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研究也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虽相对于美国等国家,我国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处于萌芽阶段,但正如专家指出:“我国目前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是通过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与再分配,使权利与义务及其界限最优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我们的立法与执法应当适应这种改革,把效益作为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标准。为此,加强对西方经济分析法学的研究,吸收其合理成分,用效益论来补充和改造我们的法律理论,是完全必要的。”[7] 根据

,既有人为之喝彩,也有人不以为然。本文试图从价值观与方法论上对其作简略评析:

无疑,发展经济与弘扬法治是人类的共同目标。法与经济作为社会的两大主题,已构成时代的基调。如果用单纯的法学或经济学的原理去评价某种经济现象或社会现象,无论如何都是只窥一斑。法律经济学以其新颖的视角,独特的研究方法将两大目标关联在一起,成为本世纪法学发展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重大创新。正如西方学者指出:“在以往五十年中,法学思想方面发生了一种转向于强调经济的变化,把追求最大限度的需要作为重点。”[8]但另一方面,过分的法学泛经济化,抬高经济分析方法而贬低、排斥其它传统的研究方法对法学的健康发展无疑是有害的。经济学理论在法律中的具体应用首先应体现在价值层次,亦即在公正、正义等基本价值名目中,为“效益”跻出一席之地,形成正义与效益双重标准的法律价值观;其次在立法、执法等层次上,应贯彻效益优先思想,突出法律的经济价值,并以此作为评判法律优劣、成败的一个客观标准。

在方法论上,法律经济学别具一格,它运用经济学尤其是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对法律进行分析,具有明显的定量分析的优势,它使人们的思维更趋于准确。经济学的优势在于它是一种事前分析,而法律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法律经济学将事前分析的方法引入法学研究,可以对新法的制定或法律的修改后果进行事前分析,预防或避免法律制定的重大失误。这种方法大大开拓了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视野,丰富了法学研究的内涵,是法学研究方法论的重大变革。但认为经济因素能解释人类行为的所有方面,以经济学概念将正义、权利、义务、过失等传统法学概念取而代之,将法学泛经济化无疑也是有失偏颇的。因此,实事求是地说,经济学方法只是研究法学的一种方法,我们不能片面强调其作用。要知道,任何一种法学流派,都有其缺陷和适用界限。但必须有一点明确,那就是运用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分析法律问题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深入研究这一理论并将其运用于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对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的法学与法的经济学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202-203页。

[2]《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页。

[3]《马恩列斯论法》,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

[4]richardaposner:theeconomicapproachtolaw,第21页[5]克拉克森和米勒:《产业组织:政府、证据和公共政策》,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677页。

[6]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第20-22页。

第5篇

【关键词】哈罗德・伊尼斯 传播政治经济学 传播思想

一、国内关于哈罗德・伊尼斯研究现状

从研究现状来看,我国对哈罗德・伊尼斯的研究很少。除了2003年何道宽译的《帝国与传播》和《传播的偏向》外,再没有单独研究伊尼斯传播思想的著作。哈罗德・伊尼斯被提及也是常常作为麦克卢汉的引子,是麦克卢汉的陪衬。这与他丰富的理论成果是不相符的。

在研究派系上,哈罗德・伊尼斯被认为是“媒介决定论”的先驱。后来在尼尔・波兹曼创立的媒介环境学派上,伊尼斯被认为是“媒介环境学”的始祖。关于哈罗德・伊尼斯的“媒介决定论”本文暂且不论。笔者认为,哈罗德・伊尼斯的传播观里还包含了很多政治经济学的观点。

二、伊尼斯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论证及分析

传播的政治经济学派在整个传播学研究领域中,代表了一种宏观的视野,它关注的是传播与社会的关系,即关注传播作为一种经济力量对社会的影响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权力机构对传播活动的作用,强调以一种“历史的”、“制度的”方法来研究传播现象。①从伊尼斯的两部传播学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传播政治经济学观点。

(一)国际政治经济的写作背景

哈罗德・伊尼斯本人是政治经济学家,初期是专攻经济史的,他在研究加拿大的皮货、纸张、采矿业、木材业、渔业、谷物、石油等产业的过程中,发现了纸张等传播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进而转向研究传播学。从他的研究历程来看,伊尼斯的两本传播学著作跟经济学是有很大联系的。

另一方面,《帝国与传播》的主题就是关于美国和英国对加拿大的双重宰割。伊尼斯在书中试图分析二者之间的差别。他写这部著作适逢加拿大面临强大的技术传播系统的威胁,“加拿大文化生活的核心”可能遭受打击,进而引发危机,而且这种趋势正在变得越来越清晰。他写作这两本传播学著作是要给加拿大人敲响警钟:加拿大不能满足于初级产品的生产,经济不能受制于人。加拿大人必须弘扬自己独特的国民性,文化上也不能受制于人,不能成为英美等国的边缘,不能受文化帝国主义的挤压。②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无论是以前的学术背景还是研究传播学的目的,伊尼斯的这两本著作都带有政治经济学的倾向。

(二)“帝国论”与“偏向论”中的政治经济倾向

伊尼斯笔下的“帝国”,有两层意思,一个是作为政体的大型国家,二是泛指大型的政治组织。③伊尼斯又把他所谓的帝国分为两大类:政治帝国和宗教帝国。政治性帝国倚重空间的控制,大肆扩张,攻城略地。宗教性帝国倚重时间的传承,比较能够经受改朝换代的折腾和帝王更替的沧桑。④从他的帝国所指来看,他的写作思想跟政治和权力有很大的相关性,这一政治倾向性一目了然。

伊尼斯认为,媒介可以分为两大类,其基本区别是:有利于空间上延伸的媒介和有利于时间上延续的媒介。⑤“伊尼斯在他的著作中写道,不同的技术各有其传播‘取向’,这些取向决定了社会组织的形式。由这些技术决定的‘知识垄断’控制了各种社会团体间政治权力的分配。”⑥这里面的社会组织也即权力组织、政治组织。

伊尼斯著作中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就是传播与帝国(组织)的关系,也就是说,传播的政治倾向,已经带有政治经济学的萌芽。

(三)著作中的传播政治经济学思想

在《帝国与传播》和《传播的偏向》中,伊尼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详细叙述了传播的发展史,也分析了传播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技术等的相互关系。由于时间、空间、学科跨度都比较大,所以他没有对传播政治经济学做理论提炼,但其著作中有很多明确的叙述都可以表明其传播政治经济学的思想。政治学和经济学相依相伴,很难区分,但为了更详细有力地说明传播的政治经济学,笔者从下面四个方面加以论证和分析。

1、传播对政治的影响

在《帝国与传播》的绪论中,伊尼斯提到:“在政治的组织和实施中,传播占有关键的一席。”⑦这个观点表达了传播对政治有很大的影响。传播对政治的影响,对内主要表现在权力的分配上,体现为帝王(君主)对宗教组织的权力争夺、官僚机构与社会大众的权力制约和这三者权力的相互抗衡;对外表现为国家与国家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帝国的兴衰。由于处于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各个时期的权力主要矛盾会不同,媒介对其造成的影响也会不同。

“从倚重石头转向倚重莎草纸的变化,以及政治制度和宗教制度也在发生着的变化,给埃及文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⑧在巴比伦,政治权力和宗教权力达成了长期的妥协,于是就出现了相对稳定的局面。⑨……希腊人的口头传统强大,字母表灵活。他们在政治帝国和宗教帝国这两个观念之中打进了一个楔子。⑩文字的广泛传播加深了城邦之间的鸿沟,加快了希腊文明的瓦解。⑾ 在中国,因为汉字复杂,舆论受到严重的束缚,造成长期的动荡,引起改朝换代,导致蒙古人征服中原。”⑿在文明古国,媒介的偏向会导致帝国或繁荣或兴亡。

随着纸张的出现,印刷业的逐渐兴起,媒介成为社会各政治组织争夺的场地和工具,在组织的簇拥下,媒介发挥了更广泛的影响。“革命之后,报纸多半紧密挂靠政党,关心如何影响公共舆论。……新闻记者成为积极参政的人物。大量的政治小报使新闻界处于纵的状态,国内外集团通过直接补贴来操纵新闻界。对纳粹党的当选,广播喇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报纸和广播这两种媒介冲突的结果。”⒀从以上的叙述可以得出:印刷媒介和广播媒介对国家的政治体制、民主和法制甚至是世界的格局和冲突都有很大的影响。监督政府、制造舆论,充当政,影响国际关系,媒介自身也成为了一种权力象征。

2、传播对经济的影响

传播对经济方面的影响,伊尼斯在著作中也有提到。在印刷媒介出现以前,媒介对经济的影响是很微弱的。媒介对经济的强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印刷媒介出现后的广告上。

在古代,关于媒介对经济的影响,伊尼斯只是零星的提到, “纸的生产传到欧洲是商业革命的标志。纸的使用推动了信用的成长,其表现是保险单和汇票的使用。”⒁“与新闻纸相关的经济十分敏感,其垄断地位与广告相关。这样的经济强调新媒介,尤其是广播这个新媒介,后来对大规模的经济萧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⒂在伊尼斯看来,媒介既会促进经济的发展,也会造成经济萧条。

3、政治对传播的制约

媒介作为一种工具,总是掌握在某些人或某些组织手里,被加以利用或被抛弃否认。从媒介的发展史来看,政府组织对不同的媒介会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措施,造成某种媒介的发展或快或慢,甚而消失。媒介会受到不同组织意识形态的主导,进而其传播内容和手段也会带有一定的倾向性。

埃及君主为了维护其组织严密、高度集权的行政机构,他们才建立了金字塔等石头媒介。“君主集权有利于宫殿建筑的发展,君主们喜欢用石头雕刻,把石头作为铭刻的媒介,尤其喜欢把法律刻在石头上。其意图是建立庞大的帝国并使之协调一致。”⒃

印刷工业产业化以后,印刷业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它们成了调节政府和人民的桥梁。一方面,他们作为政府的工具,引导舆论,宣传其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它们又将公众对政府的意见、建议通过媒介传达给政府。同时,媒体也是各大政治集团争夺权力的工具。政治团体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各个媒体加以扶持利用或给予打压,其手段主要是制定政策和法律,如审查制度和税收制度。这些在伊尼斯的著作中都有叙述,“专制君主对批评的压制,迫使报纸和书籍挪到荷兰去印刷,然后再偷运回法国。1712年,强制执行的印花税,限制了新闻业的扩张。沃尔浦尔首相上台后,印花税又促进了政府对新闻业的垄断。政府对报纸的影响又推到广播上。”⒄

4、经济对传播的制约

媒介作为一种物质载体,也要实现其生产、加工和交换的价值,它是经济交换的一部分,受到经济系统的制约。媒介的高速发展是工业革命和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同时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媒介传播手段和效果的提高。广告的出现,更使得各种传播组织强强联合,发展成为传媒集团。

“报纸成为‘经济布局的机器上的一个零件’。”⒅为了更生动地说明媒介的经济倾向,伊尼斯还引用了芬诺1799年写的一段话:“美国报纸是最下贱、最虚伪、最奴性、最腐败的报纸――其编辑是最愚昧、最贪婪、最粗鄙的机器人,这个机器人用锈迹斑斑的铁丝做成,这种铁丝是肮脏的商业贪婪。”⒆

媒介是应商品贸易的需要而出现和发展的。为了适应经济规律和摆脱政府的控制,广告应运而生。随着广告的出现,媒介的商品属性随之而来,利润成了其追逐的最大目标。

结 语

哈罗德・伊尼斯是在他去世的前两年完成这两部著作的。由于受当时的历史和技术条件限制,他的媒介理论没有预测到现在传媒对“消费主义”的推动,没有预测到“文化霸权”和“文化帝国主义”。但尽管如此,他的著作已经具有了传播的政治经济学引子,并且为我们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向。

“美国具有机械化的传播体制和有组织的力量。它正在形成一种新的帝国主义,并将其强加于普通法。这种新型的帝国主义体制,从法律上说是要保护的,然而事实上,它却被用来扩张帝国主义。”⒇面对美国文化在全世界的传播和影响,面对网络时代的广泛传播性和瞬时性,现在来研究伊尼斯的传播偏向论和帝国论,无疑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①庄晓东 主编:《传播与文化概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01页

②③④⑤哈罗德・伊尼斯 著,何道宽 译:《传播的偏向》译者序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⑥阿芒・马特拉、米歇尔・马特拉 著,孙五三 译:《传播学简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第6篇

【关键词】经济学数学模型应用

在经济决策科学化、定量化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数学经济建模更是无处不在。如生产厂家可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数量、质量、交货期

一、数学经济模型及其重要性

数学经济模型可以按变量的性质分成两类,即概率型和确定型。概率型的模型处理具有随机性情况的模型,确定型的模型则能基于一定的假设和法则,精确地对一种特定情况的结果做出判断。由于数学分支很多,加之相互交叉渗透,又派生出许多分支,所以一个给定的经济问题有时能用一种以上的数学方法去对它进行描述和解释。具体建立什么类型的模型,既要视问题而定,又要因人而异。要看自己比较熟悉精通哪门学科,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

数学并不能直接处理经济领域的客观情况。为了能用数学解决经济领域中的问题,就必须建立数学模型。数学建模是为了解决经济领域中的问题而作的一个抽象的、简化的结构的数学刻划。或者说,数学经济建模就是为了经济目的,用字母、数字及其他数学符号建立起来的等式或不等式以及图表、图象、框图等描述客观事物的特征及其内在联系的数学结构的刻划。而现代世界发展史证实其经济发展速度与数学经济建模的密切关系。数学经济建模促进经济学的发展;带来了现实的生产效率。在经济决策科学化、定量化呼声日渐高涨的今天,数学经济建模更是无处不在。如生产厂家可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数量、质量、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要求,根据快速报价系统与客户进行商业谈判。

二、构建经济数学模型的一般步骤

1.了解熟悉实际问题,以及与问题有关的背景知识。2.通过假设把所要研究的实际问题简化、抽象,明确模型中诸多的影响因素,用数量和参数来表示这些因素。运用数学知识和技巧来描述问题中变量参数之问的关系。一般情况下用数学表达式来表示,构架出一个初步的数学模型。然后,再通过不断地调整假设使建立的模型尽可能地接近实际,从而得到比较满意的结论。3.使用已知数据,观测数据或者实际问题的有关背景知识对所建模型中的参数给出估计值。4.运行所得到的模型。把模型的结果与实际观测进行分析比较。如果模型结果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表明模型是符合实际问题的。我们可以将它用于对实际问题进一步的分析或者预测;如果模型的结果与实际观测不一致,不能将所得的模型应用于所研究的实际问题。此时需要回头检查模型的组建是否有问题。问题的假使是否恰当,是否忽略了不应该忽略的因素或者还保留着不应该保留的因素。并对模型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正。重复前面的建模过程,直到建立出一个经检验符合实际问题的模型为止。一个较好的数学模型是从实际中得来,又能够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去的。

三、应用实例

商品提价问题的数学模型:

1.问题

商场经营者即要考虑商品的销售额、销售量。同时也要考虑如何在短期内获得最大利润。这个问题与商场经营的商品的定价有直接关系。定价低、销售量大、但利润小;定价高、利润大但销售量减少。下面研究在销售总收入有限制的情况下.商品的最高定价问题。

2.实例分析

某商场销售某种商品单价25元。每年可销售3万件。设该商品每件提价1元。销售量减少0.1万件。要使总销售收入不少于75万元。求该商品的最高提价。

解:设最高提价为X元。提价后的商品单价为(25+x)元

提价后的销售量为(30000-1000X/1)件

则(25+x)(30000-1000X/1)≥750000

(25+x)(30-x)≥750[摘要]本文从数学与经济学的关系出发,介绍了数学经济模型及其重要性,讨论了经济数学模型建立的一般步骤,分析了数学在经济学中应用的局限性,这对在研充经济学时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即提价最高不能超过5元。

四、数学在经济学中应用的局限性

经济学不是数学,重要的是经济思想。数学只是一种分析工具数学作为工具和方法必须在经济理论的合理框架中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而不能将之替代经济学,在经济思想和理论的研究过程中,如果本末倒置,过度地依靠数学,不加限制地“数学化很可能经济学的本质,以至损害经济思想,甚至会导致我们走入幻想,误入歧途。因为:

1.经济学不是数学概念和模型的简单汇集。不是去开拓数学前沿而是借助它来分析、解析经济现象,数学只是一种应用工具。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的分支学科,它是人类活动中有关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理论。而人类活动受道德的、历史的、社会的、文化的、制度诸因素的影响,不可能像自然界一样是完全可以通过数学公式推导出来。把经济学变为系列抽象假定、复杂公式的科学。实际上忽视了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特性,失去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人文性和真正的科学性。

2.经济理论的发展要从自身独有的研究视角出发,去研究、分析现实经济活动内在的本质和规律。经济学中运用的任何数学方法,离不开一定的假设条件,它不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任何场所,而是有条件适用于特定的领域在实际生活中社会的历史的心理的等非制度因素很可能被忽视而漏掉。这将会导致理论指导现实的失败。

3.数学计量分析方法只是执行经济理论方法的工具之一,而不是惟一的工具。经济学过分对数学的依赖会导致经济研究的资源误置和经济研究向度的单一化,从而不利于经济学的发展。

4.数学经济建模应用非常广泛,为决策者提供参考依据并对许多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如节省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等。尤其是对未来可以预测和估计,对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的蓬勃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目前尚没有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建模方法和技巧。这既是我们今后应该努力发展的方向,又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们要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多实践、多体会,使数学经济建模为我国经济腾飞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7篇

一、引论

针对企业性质的经济学解释的文章已经有很多了,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企业出现的原因及其边界的决定进行分析。经济学分析的基础是人的经济理性的假设,因此在对企业性质的解释上也多从经济效率的观点出发。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如果人的经济理性是普遍存在的,为什么企业只在特定时期的西欧出现,而在其它具有相似经济发展阶段的地区却没有独立地出现?比如说中国。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追问:企业的产生,除了经济因素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社会原因?因此,我认为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新的生产组织形式的出现的原因进行解释可能是不充分的。本文认为企业不仅仅具有经济学属性,它还具有更多的社会学属性,也就是说企业也许并不是单纯追求经济效率目标的产物,它更可能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对一种社会目标追求下而产生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它的产生必定具有一定的社会阶级力量的基础,而它的产生和发展又使整个社会阶级力量的构成发生改变,并进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变革。本文在对企业本质特征认识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起源进行了历史的考察,进而解释手工工场制度取代晚期的行会制度的原因,这二者之间的跨越是本质上的,它体现了一个以特权等级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向一个以自由契约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或市场制度的飞跃。

二﹑企业理论的评述

如果将微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比喻成一个“人”的系统,那么消费者理论与生产者理论就是这个“人”的两条腿,而企业理论作为生产者理论的核心,其在微观经济学中的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了。自古诺1838年的以来,有关企业理论的研究已经持续了一百多年。目前理论界对其脉络发展比较公认的观点是划分为两个阶段,即新古典企业理论阶段和现代企业理论阶段。新古典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只是人的经济理性自然选择的结果,其目标就是在成本约束的条件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至于有关企业的性质,企业边界的确定,以及企业内部可能出现的X低效率等等一系列问题不应该成为经济学研究的领域,或者说这些应该是管理学所关注的。现代企业理论则将这些问题纳入到了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他们认为这些新古典学派觉得无需解释的问题恰恰是经济学问题的所在。但是,我认为现代企业理论对企业性质以及企业边界的解释并不是充分的。科斯虽然运用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但仍然未脱离新古典的分析框架,尤其对企业边界的解释,更是牵强地运用了边际分析的方法。这些在形式上虽然是完美的,但却失去了更多的实际价值,更弱化了该理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

80年代开始,一些经济学家开始不断地完善科斯的理论,他们沿用了有关交易费用的概念,并发展了企业理论的分析方法。一是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假定人的有限理性及机会主义的倾向,提出了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概念,从而运用长期合约的不完全性来解释企业对市场的替代和企业的纵向一体化;二是以张五常、杨小凯为代表发展起来的间接定价理论,张五常认为企业并不必然以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而是用高效率市场代替低效的市场,即“以一种契约形式取代另一种契约形式”(张五常,《企业的契约性质》)。而有关企业边界决定的问题,科斯认为企业的边界是由市场运行成本与企业组织成本之间的均衡决定的,并且十分牵强地运用边际分析来解决企业规模静态均衡的问题。而张五常认为现实世界是复杂的,由于中间商和转包商的出现,使契约形式多样化,所以该条件并不真正决定企业的规模,而只是决定要素市场契约替代产品市场契约的范围,我们很难根据这一条件清楚地断定企业的规模应该如何。

以上有关企业性质和企业边界的解释,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是有道理的,但并没有对企业为什么只在特定时期的特定地区出现给出充分的说明。我认为,企业的经济学意义固然是重要的,但并不是充分的。在对企业进行社会学分析之前,认我们对企业的本质特征有所认识。

文章摘要:人们习惯上将企业视为一个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因此,对于企业性质的分析也多从经济学的角度去进行。而本文认为,企业性质的经济学解释是不充分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方式,它的产生应该有其更深刻的社会因素。本文在回顾了已有的企业性质的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深刻剖析了企业所具有的三个本质特征,并以企业的社会学特征为起点,

以西欧企业的发展史为例,作为企业雏形的手工工场取代行会制度的社会原因。从而得出,针对企业性质的研究不应该仅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而更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企业手工工场行会社会阶级

第8篇

Abstract: For a long time, the western economics is the universal economics of British and American. But in 19th century, the "non-mainstream" economics represented by Liszt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 appeard in Germany. The economists of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 advocated trade protectionism to defend German capital interests and oppose Adam Smith's economic liberalism. As a result, Germany's economic had rapid development and in its place in the world.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 made the nation and particularity of economic theory rise to the highest level. And for China's "dependent economics", we should learn the research methods of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 to provide a solid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ic.

关键词: 德国历史学派;保护贸易论;经济学说的国度性和特殊性

Key words: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trade protectionism;the nation and particularity of economic theory

中图分类号:F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08-0004-03

1 德国历史学派简介

德国历史学派是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出现在德国的庸俗经济学流派。它强调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反对自由主义,代表德国产业资本阶级的利益,把过渡性和特殊性上升到最高的高度,并对抗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其先驱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此后威廉・罗雪尔将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

1.1 德国历史学派的产生背景

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代表了英国产业资本的利益。而19世纪初的德国还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度占统治地位的国家,其国内市场竞争机制不发达,民族工业脆弱,资本主义发展相对落后。19世纪30年代,德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迅速发展起来,但同英、法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为发展本国的工业,对抗来自英国的工业品,19世纪40年代,德国产生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即历史学派。他们指出,当本民族处于落后的情况下,想不甘落后,必须通过国家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工业,与强势力进行抗争,因而要采取贸易保护政策。

综上,德国历史学派是在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抽象演绎法和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批评中兴起的,反映了贫困落后的德国要求追赶先进邻国的历史使命感。

1.2 德国历史学派的哲学基础

德国历史学派受德国哲学传统中广泛注重历史方法的深远影响。这种哲学传统反对启蒙运动的唯理主义,反对自然秩序,反对将丰富和独特的社会现象付诸于概括性的理论。历史主义是德国历史学派的最重要哲学基础。

李斯特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指责英国古典经济学不强调经济生活中国民有机体的重要性,是“世界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经济学。他的国民经济学则强调经济生活中的国民性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他反对古典学派的抽象、演绎的自然主义的方法,而主张运用从历史实际情况出发的具体的实证的历史主义的方法。李斯特的这种历史主义的经济发展阶段论,形成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传统和基本特征。

历史主义认为看待事物时应以动态的眼光,其认为人类社会具有不可逆性,每时每刻都处于发展演变之中。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有其民族精神,它客观上决定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演变过程,也决定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特点和气质,因此很难有一个经济规律是适用于所有国家和民族,并不存在以演绎推理为基础和特征的普遍规律,只存在以个别国家的经济发展史为研究对象的“国民经济学”,它是归纳总结出的某些可能存在的经济规律。

2 德国历史学派的国度性与特殊性分析

由于李斯特之后的德国历史学派代表人物的理论创新水平再没有高过李斯特,本文笔者在此主要介绍李斯特的思想,并通过李斯特的思想来解读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主张。

李斯特的经济理论由他提出的“生产力理论”、“经济发展阶段论”和“保护幼稚工业理论”三部分组成。我们分别通过这三个理论,来阐述分析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说的国度性和特殊性。

2.1 生产力理论

生产力理论是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理论基础,也是他论证保护贸易政策必要性的最有力的根据。

李斯特认为,贸易政策制定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国家的利益,考虑发展生产力和发展工农业的需要。他认为自由贸易原则不能是”唯利是图”,更不能把”唯利是图”当做是社会的普遍经济规律。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与众不同的特点,且每个国家的发展也不尽相同,因此并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经济理论。亚当・斯密建立的世界主义政治经济学,将自由贸易作为理想,其实本质上是从英国利益角度出发的。同理,德国实行保护贸易,也是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以财富为研究对象,认为生产力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财富,它认为若具有生产力,穷可以变富,但若不具有生产力,富也不会长久。物质生产力的基础是农工商业,其中工业是重中之重。对于生产力落后的国家要想促进其长远发展,实行保护贸易是有效手段。

李斯特认为要想真正的促进生产力发展,具体应做到以下方面:一是意识到教育/科技对于提升生产力的重要性;二是意识到生产力进步离不开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的支持;三是强调产业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四是发展生产力的基础是民族精神的进化。此外它还认为工业是促进生产力进步的重要环节,必须对其将其重视和利用,只有真正意识到工业对于促进生产力进步的重要性,才能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规,进而提高国家的生产力。

2.2 经济发展阶段论

李斯特的“经济发展阶段说”是保护贸易政策的一个主要根据。通过分析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他认为每个国家都需要经历五个阶段,分别是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要想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就应该实行不同的贸易政策。比如在农业时期,自由贸易是适用的贸易政策,不仅能够促进农业发展,还能够培育工业基础;在农工业时期,保护贸易是最适用的贸易政策,不仅减少了竞争压力,也有效促进了工业发展;在农工商业时期,自由贸易是最适用的贸易政策,以便于我国现今企业进入国际市场,获取最大贸易额。

经济发展阶段论在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历史中都得到过验证,比如英国在农工业时期就采用的是重商主义保护政策;美国、德国处于农工业时期时,采取的是保护贸易政策,他们都取得了不错的贸易利益,符合当时的国家利益。

2.3 保护幼稚工业理论

李斯特理论的落脚点在于国家干预,因此,生产力理论和经济发展阶段论都是保护幼稚工业理论的基础。

他提出,当一个国家正处于农工业发展阶段时,需要通过保护国内市场以促进国内生产力的发展。他认为后进的德国只有在强有力的国家力量的扶持下,才能实现强国之梦。因此,他提出,保护关税政策是当时德国可采取的提高生产力的最有效手段。关税保护政策是李斯特为后进德国开出的强国良方。

保护幼稚工业不是盲目保护一切产业,而是理性保护那些能增加国家物质财富,创造国民精神的产业。这里需要注意:①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没有强有力竞争者时,不需要保护;②只有刚开始发展且有强有力的外国竞争者的幼稚工业需要保护,且最高期限为30年,保护期限过后要有能力同外国竞争者进行竞争。因此,这种国家干预是讲科学,重过程,有节制的,保护也不是保护落后和低效率。[1]

3 历史学派经济学说的作用例证

德国历史学派不仅对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更是直接和德国的兴衰荣辱休戚相关,它见证了德国的成长和壮大。

19世纪初,德国仍处于分裂和割据状态。1815年的德意志邦联内部,存在着各自为政的38个邦国,德国境内关卡林立,存在着多种商业法规、度量衡制度和几百种地方性货币,严重地影响了国内市场的形成,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1834年,38个德意志联邦成立德意志关税同盟。它是在德国统一前,以普鲁士为首的各邦国为扫除相互之间的贸易障碍而结成的同盟。德意志关税同盟把德国境内大部分邦国结成了一个紧密的贸易和经济区域,是德国走向经济和政治统一的重要步骤。

德意志关税同盟建立后,德国有了统一对外的关税政策,开始了工业革命。一开始该政策的实施是比较温和的,税率只是小幅度的提升了,虽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德国的工业力量,但还是无法抵御英国压倒式的工业力量,面对这种形势,德国在李斯特的影响下当机立断,大幅度地提高了金属皮革/毛纺织品等税率,极大地促进了该时期的保护关税运动,一段时间后,该政策的效力真正地发挥出来了,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德国资产注意生产,还有效地抵制了英国竞争。

随着工业的不断进步,德国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如马克思指出,“保护关税成了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和的武器,是他聚集自己的力量和实现国内自由贸易的手段。”[2]在这个意义上,李斯特贸易保护主义不自觉地充当了推动德国社会转型的动力。以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为显著特征的这一时期在德国历史上被称为“李斯特时代”。

可以说,以李斯特为代表的历史学派就是针对德国经济发展不完全,经济较落后的情况,提出保护幼稚工业,针对德国各邦国经济上的独立成立的德意志关税同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们的经济主张可以很好的发展德国经济。由此可以看出,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条件的国情,经济学说也要具备一定的阶段性和特殊性。

那么在当今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情况下,我们又应该以什么样的理念来发展经济呢?

4 德国历史学派思想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从上文中对德国历史学派思想的阐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适合于本国国情的经济理论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亟需寻找一个理论,为现阶段中国经济发展提供理论基础。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理论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西方经济学对我国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对我国经济建设的影响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社会经济学研究领域中存在对西方研究和教育盲目崇拜的现象,甚至认为世界上只有西方主流经济学,其它的学说越来越被边缘化。

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一种“依附型经济学”之风,不仅忽视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科学基础,也将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抛在脑后,导致了诸多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现象出现,比如技术落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环境污染等。针对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应该走出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的道路。

要想促进我国经济学的发展,我国应在认真学习和吸收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制定适用于我国经济的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具体应做到以下方面:一是建设中国崛起的国民经济学;二是推动经济学的创造性发展;三是开创以中国哲学和中国经验为基础的中国经济学研究传统。在这方面,德国历史学派的发展经验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价值。

德国历史学派被称为是”国民经济学”,它不仅对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更是直接和德国的兴衰荣辱休戚相关,它见证了德国的成长和壮大,使德国成为当时的世界级强国,在这个过程中李斯特功不可没.面对这一现象,很多国家都纷纷开始效仿,希望发展本国的生产力,壮大自身的实力,因此,对于今天的中国经济学家来说,重读李斯特就具有了特殊的历史意义。中国经济学界应该以德国历史学派为榜样,为建设中国崛起的国民经济学而奋斗。

深入研究德国历史学派,对经济学的创造性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马克思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德国历史学派的思想,但是由于国内对德国历史学派了解不多,以及传统政治经济学认为马克思不可能借鉴庸俗经济学的思想,所以,马克思与德国历史学派的联系也就被割裂了。实际上,马克思的理论根植于德国经济学的传统之中,与德国历史学派有着许多共通之处。而且,正如霍奇逊指出的,“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与德国历史学派都是同一哲学文化的产物”。[3]追溯马克思经济学形成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德国历史学派与马克思经济学都深受当时德国哲学思潮和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德国古典哲学与历史法学、生物进化论、法国大革命、经济与技术的巨大变迁等学术思想与历史事件,都影响了马克思经济学与德国历史学派的创立者。因此,重新发现并深入研究马克思与德国历史学派的深刻渊源对经济学的创造性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不可否认,德国历史学派对于我国的经济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价值,我国也应该对此加强重视,但同时我国自己的哲学传统和改革经验也不容忽视,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经济学自主创新.正如著名科学史学家李约瑟所指出的,“在古希腊人和印度人发展机械原子论的时候,中国人发展了有机宇宙的哲学。”[4]中国哲学传统包含着有机的、系统的和整体的世界观,这与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传统有内在的统一关系。[5]此外,中国改革经验也与德国历史学派所遵奉的文艺复兴经济学的回溯法具有惊人的相似性。因此,中国经济学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对传统文化重新阐释,并创造新的文化,这是开创中国经济学研究传统的基础性工作。而哲学基础与中国哲学传统具有相似之处的德国历史学派可以为我们提供许多宝贵的借鉴经验。

我们不能否认,经济学说具有一般性,但更应该认识到其国度性和特殊性。因此,从我国现阶段经济矛盾出发,建立以中国存在的广大劳动者为主体的“中国劳动经济学”是我国经济学发展的必要途径,更是实现全面现代化的必由之路。[6]

参考文献:

[1]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M].蔡受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GeofferyHodgson. How Economics Forgot History: the Problem of Historical Specificity in Social Science. London: Rout-edge, 2001.

[4]李约瑟.中国的科学与文明 [M].山东: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

[5]埃里克・S・赖纳特.技术在富国和穷国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熊彼特体系中的欠发达问题[A].赖纳特,贾根良(主编).穷国的国富论:演化发展经济学论文选[C].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6]刘永佶.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主义、主题、主张[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7]桂莉.简论德意志第二帝国社会保障制度[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05).

[8]魏建.德国历史学派兴衰述评[J].经济科学,1999(02).

第9篇

关键词:经济理论 经济史 制度理论 中国经济史

中图分类号:F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038-04

一、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

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研究不仅需要回答现实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且也必须对经济的长期趋势和结构变化作出解释。诺思认为,经济史的基本任务就是“解释经济在整个时期的结构和绩效”。吴承明先生也指出,“经济史是研究各历史时期的经济是怎样运行的,以及它运行的机制和效果”。经济史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它一方面要求我们对人类的经济活动历程进行客观翔实的描述,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对经济的发展做出时序性、规律性的阐释。马克思、熊彼特、库茨涅茨、舒尔茨等学者历来都将历史看作理论灵感之源。经济史是经济学的一部分。但经济史与经济学并非相互包含或融为一体,而是相互提供方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经济学史和经济史的研究时,非常强调要重视逻辑的方法,重视经济关系的抽象和理论概况。同时,希克斯也认为,经济学的理论与经济发展的历史应该是统一的。这种统一表现在:在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对经济发展的历史开展研究,在经济发展史中对经济学理论进行验证。

首先,经济史是经济学实证经验的源泉。实证方法是经济学的主要方法之一,其方法的本质简单说来就是用经验和事实说话。而直接用经验和事实说话,正是经济史的根本特征和优势:一方面,经济史可以为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提供更可靠的经验实证;另一方面,可以为经济理论提供更符合经验事实的假定。经济史所提供的大量经验和事实,大大扩展了经济学的实证范围,为经济理论的实证性验证提供更多的事实依据。而这些通过经济史学家提炼和抽象所得出的具有规律性的经验事实比经济学家所感知的现实经济世界要可靠得多。经济学家可以利用经济史所提供的经验世界,对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进行经济学模型的实验检验和理论修正,从历史和现实中抽象和完善理论。

其次,经济史是经济学理论假设研究的起点。假设是经济学理论建立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如果一种经济理论的研究,不是依赖于理论对经验事实的相符性,而是依赖于自身逻辑的严密性。然而,任何一种假说或理论,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和发展,其赖以成立的正确性也会失去其原来的真理性,如果不对其进行修改,就会导致整个经济大厦的摇晃。如新古典经济学以一种不可更改的演绎推理的偏好,来过分强调其完全公式化理论体系的发展,从而导致了一系列假设和命题的谬误,以至于面临众多的尴尬和挑战,如“黑箱子”。诺思究其根源,就在于缺乏历史感。而熊彼特也指出,“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

再者,经济学对经济史进行规律性指导。经济学是对经济史的抽象概况,经济学理论对于经济史研究的作用,就在于它决定着用什么观点考察经济的历史,用什么方法理解和阐释经济的历史。也就是说,“在解释经济史之前,需要一个概念基础”,而这个概念基础是由经济学提供的。经济学对经济史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学为经济史提供各种可用的理论模型,如熊彼特的创新模型,诺思的制度分析模型以及罗斯托的起飞模型。还有就是,经济学中的各种分析工具都可以用于经济史学的分析研究中,如计量经济学方法、边际分析方法等。所以,不断引进和运用新的经济学理论和各种社会科学理论于经济史研究,不仅可以对史料加以重新的归纳、组合和整理,而且能够对重大历史问题总结出一本规律。

所以,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是经济学要主动求诸经济史检验和修正其理论假设,是经济学改革的重要方面。经济史的任务,不仅要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多的证实性材料,而且要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多更新更好的假设。正如诺思所指出的:经济史的“研究目的不仅要解释经济的过去,而且也要对经济理论有所贡献,提供一个分析架构使我们能了解经济变化。”从经济史角度来讲,经济史的“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即从时间上解释经济结构和实绩的演变,用经济学方法来理解和阐释历史研究。经济史要利用经济学的理念、观点和方法,以及理论模型来分析和阐释历史,实现经济史和经济学的有机结合。而西方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济史学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历史突破,正是体现了这一点。

二、制度理论分析框架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产权明确和零交易成本的条件下运作,偏好、技术、禀赋和制度构成经济主体行为的既定因素,被视为四个基本的外生变量,排除了制度或组织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然而,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分析体系,逐渐受到质疑。因为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动力既是经济增长、社会繁荣的主要动因,也是经济衰退的重要原因,这种理性人的“非理性结局”正是由于组织和制度所造成的。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家和博弈论经济学家所长期恪守的“理性经济人”这一维度,将会被人类社会实存的文化、背景下的交流和社会博弈分析和建构所取代。这就使得西方学者不再囿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而将组织和制度纳入经济学的分析体系中,并形成目前学术界对制度和制度模式研究的四大流派。

一是由凡勃伦(Torstein Veblen)、康芒斯(John Commons)、米契尔(Wesley C.Mitchell)、阿里斯(Clarence E.Ayres)、法格・福斯特(John Fagg Foster)、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马克・图尔(Marc R.Tool)等人发展起来的美国制度主义传统,也称为旧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学派,这一流派的分析思想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一直延续至今。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等为代表的老制度经济学派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角度来解释人类的经济活动,开始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是一种流行的精神状态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即凡勃伦注重制度的心理和文化分析,把制度的发展看做思想意识演进的结果。康芒斯所解释的制度是指“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使之遵循一定的规范。因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众多的社会集团之间广泛存在着利益的冲突,而冲突的各方又都是相互依存的,这种相互冲突和依存要得到协调,就需要秩序,即通过集体行动为冲突各方建立一个“行动规则”,使交易各方处于协调之中。而这种“行动规则”有来自经济、法律和伦理等方面,其中他特别强调法律对利益各方的调节机制。20世纪60―70年代加尔布雷斯所研究的制度不仅包括各类组织,还包括社会集团的行为准则、社会意识类型。制度只是人类本能和外在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广泛存在的习惯,现实的经济制度只不过是心理现象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是由科斯(Ronald H.Coase)、威廉姆森(Oliver E.Williamson)、诺思(Douglass C.North)等人所发展起来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人们一般将交易成本和产权,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数量经济史,关于认知、意识形态与路径依赖的作用等这四个研究领域都归入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畴。科斯强调市场制度和企业组织对降低交易费用的根本作用,也是有效率的产出和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正常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也就是说,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过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诺思在其三部曲中所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制定者是国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中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实证的分析,研究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影响,并用制度变迁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探究和解释了“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

这种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分析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其研究领域也就限定在了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产权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在现有的经济理论分析框架中,无法解释本身作为一种制度的国家的起源。另外,尽管诺思等人对文化传统及意识形态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及翔实的历史实证来分析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变迁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而这个被诺思所认识到但反复强调的对意识形态、文化因素以及人们的主观预期研究的困难性解释,在20世纪80、90年代后被另一个学派所发展。

三是阿罗(Kenneth J.Arrow)、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等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交易费用和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角度对制度作用和选择的研究。斯蒂格利茨和阿克洛夫作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的其中两位,其对信息经济学的贡献已经逐渐受到重视,其理论被继承和发展为与现代新古典经济学相呼应的新凯恩斯主义流派。阿克洛夫继承阿罗所提出的保险市场上的败德行为效应,发展了柠檬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效应。而这些由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引发的效应,斯蒂格利茨进一步将其扩展为一个信誉模型。这一系列的“信息不对称”研究,将心理和社会因素引入经济研究中,来解释诸多市场机制和经济制度出现的原因,从集体惩戒角度即不遵守社会习俗会导致足够的声誉损失或违背成本的增加,为社会习俗的长期存在找到经济原因的分析,也为人们对市场行为规范的遵守找到了“非个体行为最大化”的多重均衡解释。而这种“不对称信息”研究的分析框架逐渐被众多研究者所推崇和拓展,用以分析诸多经济组织和制度的出现和存在,是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

四是由安德鲁・肖特(Andrew Schotter)、宾默尔(Ken Binmore)、萨金(Robert Sugden)、杨(H.Peyton Young)等人建立的博弈均衡制度分析方法,并被格雷夫(Avner Greif)、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等人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历史制度分析理论或比较制度分析理论。鉴于历史的制度分析作为目前制度经济史学领域的主要分析范式,其理论建构和分析方法及研究领域的扩延,被目前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所广泛关注,日益成为现今制度经济史分析的传统分析模式。

三、制度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

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与促进下产生发展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之前,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被普遍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中,从而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上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应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为新经济史学家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分析工具和研究体系。此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理论和经济史结合而成的理论,即“制度经济史学”。

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新制度经济史学”和“历史的制度分析”这三个阶段。其中,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得源于新经济史学革命的发展,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以计量和统计分析为主要方法和工具,以历史上特定的经济制度――市场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来研究历史上的各种经济交换关系、经济效率和增长。其对历史上的大量有关价格、数量以及不同产业的周期性质等外生变量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拓展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而后,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逐渐被得以重视,并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史”。新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是诺思教授,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对西欧和美国的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以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格瑞夫在分析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时,超越了新制度经济史学将国家作为唯一的制度来源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了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即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与者各方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各种制约因素、意识形态等理念下,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的一致结果,它最主要的性质就是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

格瑞夫在给出了明确的制度定义后,对比分析了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商人,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二者不同的制度选择。分析得知,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其在选择海外关系和内部关系模式时,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纵向”的模式,而这些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相反,马格里布商人则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模式,而这些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是不利的。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畅通的信息网络,及相关的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的制度保障,促使其形成了保险制度、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以及股票市场等相关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社会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制度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文艺,但同时也阻碍了其相关市场制度的产生和国家法律的强大。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

格瑞夫对影响制度选择与变迁的非法律因素的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重点引向了缺少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条件下的自我实施制度,将非正式规则对制度变迁的决定性提上了一个更重要的台阶,注意文化信仰在制度模式选择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对于我们加深理解我国长期历史时期的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而历史的制度分析领域的另一个代表人物青木昌彦以博弈论为起点,以东亚经济特别是日本经济作为典型案例,来研究比较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方面面,把制度概括为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他用“共有信念”概括了诺思对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等方面的解释,从而扩展了“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将制度的本质定义为能被共用资源、交易(经济交换)、组织、社会交换、政体和一般性组织领域等相关性领域所有相关人所感知的对均衡博弈路径显著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浓缩性表现。即制度以一种自我实施的方式制约着参与人的策略选择,“并反过来又被他们在连续变化的环境下的实际决策不断再生产出来。”此外,青木昌彦运用进化博弈思想解释了制度演化中的多重性和不可确定性问题,因此历史和现实中,即使面对相同的技术知识和相同的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制度安排会出现差异,同一文化背景下,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也会出现不同的制度选择。青木昌彦根据博弈的性质和对应的适当的均衡概念以及均衡达成的方式,确定了制度的三种主要方式,即管制制度、社会规范、规则和惯例。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制度的作用是制约参与人的行为,通过协调人们的理念来控制参与人的行动决策规则。作为制度,共有理念引导着参与人在多种可能性(即多重均衡)中抉择,朝其中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动。在此意义上,不论共有理念是管制性的、规范性的还是认知性的,制约都是其内生特征。制度通过对均衡状态的简要表征来协调参与人的信念;在一个信息非完备和非对称的世界里,制度又协助理性有限的参与人节约决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

历史的制度分析,将研究重点放在自我实施的制度(下转第41页)(上接第39页)上,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范围和领域,超越了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强调制度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认为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的一致后果。制度概念范围的扩大,为明清时期各大商帮在缺乏民商法等“第三方”强制制度情况下,所依据不同的地缘文化、而选择的自我实施和集体主义惩戒机制制度模式的选择和实现方式方面的分析拓展了一个新的分析范式。

四、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

中国经济史学在20世纪80、90年代经历了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危机”之后,各家开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来探究中国经济史的发展。其中,将西方经济理论引入传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和发展经济史的研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探讨和研究方向。特别是,西方制度经济史的兴起和发展,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其中,以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为代表的研究更具有特色。

晋商研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理论分析模式,对晋商的经济活动、发展脉络、运行机制、变迁规律进行制度经济史的分析,建立一个晋商制度分析模式。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晋商制度安排、配置与变迁的理论框架。将晋商的盛衰看作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分析方法,对晋商制度变迁的主体、动因、方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从理论上对晋商的发展脉络、运行机制、变迁规律进行了梳理和论证。运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制度分析与非制度分析以及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大量可靠的史料进行了理论分析,使晋商研究得到进一步的深入。

晋商研究还应用历史的制度分析的理论分析模式,历史经验的归纳分析法、博弈论分析法,通过委托中的晋商信用研究、晋商金融信用的演进研究、资本运营中的信用关系研究以及晋商信用制度的实证分析,来构建晋商信用的历史制度分析模式。从产权结构、交易成本来研究晋商的信用制度,以及晋商信用的基本模式与实现方式,变迁过程及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2.吴承明.中国的现代化:市场与社会[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3.[英]希克斯.经济史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4.[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5.[美]道格拉斯・C・诺思.时间过程中的经济业绩.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讲演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6.[美]熊彼特.经济分析史[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7.[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8.[日]青木昌彦著,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9.[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第10篇

【关键词】大历史观;macro-history;宏观经济;唯物主义历史观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7-272-01

黄仁宇先生因大历史观声名鹊起,“大历史观”(英文为macro-history)也因黄先生的几本著作而渐入人心。虽然黄先生称“这名词该下由我创用”,但究其学术根源,不可不谓之广矣。黄先生自己也说:“这名词纵是新颖,已乏创意”,从宏观微观之说“改称大小,转用于历史,显系模仿而非发明”。 文章非是高屋建瓴,而为管中窥豹,从小处着眼,尝试一探所谓大历史观的前世今生。

所谓大历史观,黄先生一贯坚持的事,由小见大,从事件看发展由社会经济结构看历史发展脉络,从文化、理念的更替,见时事的发展。简而言之,一切历史事件的发展,不以任何人物的出现而改变,而是人物顺势而为、因时而动,从偶尔到必然的转换。这种观念其实在各个领域,各个时间段,甚至在本身历史研究方面其实并不新颖。

一、宏观经济学

“大历史观”之得名,因袭于宏观经济学(macroeconomics)。从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的分野,黄先生悟出其间“亦不过放宽视界与计及精微之不同”,于是“改称大小,转用于历史”。一方面借鉴了概念,一方面参考了方法。加之黄先生对历史的认知多从经济(食货)角度入手,可以说受益于宏观经济学良多。黄仁宇解释说:“这大历史有如宏观经济(macro—economic)。宏观经济不能统计失业就业的人数,不能分析物价,不能讲解物价指数。较详细分析仍待微观的工作。……我只希望治史者不要忘记后面一个大前提,不要忽略我们所处的一个非常时代罢了。”

二、宏观哲学

黄先生并不是一个者,但他的自由立场使得他并不排斥接受一些的方法论。“大历史观”中运动的、联系的、周期性的、符合治乱兴衰规律的、依存于经济状况的认识,也在相当程度上与理论中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发展史、经济决定论等暗合。其长时间宽视野阶段性的历史认知,同社会发展史的分期分步地划定历史暗合。其从财税与经济的基点上审视历史的旨趣,则无不匹配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一些文字表述中,黄仁宇也多次提到马克思的名字。黄仁宇自己也承认受马克思影响,“刻下将历史视作冗长、互相继续而作梯度前进的观察时尤然”。

三、汤因比的大历史

在黄仁宇的阅读和交往过程中,一些既定存在并适合他的分析工具对他的大历史观的形成起到了良好的架构作用。汤因比的历史研究及剑桥哈佛的相关理念都给了他有益的滋养。

黄仁宇先生亦自称信奉大历史观,试图“将宏观及放宽视野这一观念导引到中国历史研究里去”,从而高瞻远瞩地考察中国历史,这些特点,尤其在《中国大历史》、《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等著作中,得到了体现。然而治大历史必要有扎实之史学功底,穿透时空隔阂之强劲穿透力,和敏锐把握历史命脉之深刻之透视力:而要把此三者用到纯熟精炼之地步,殊为不易,即便博学宏视如汤因比,也不能说是成功。黄仁宇更因受后天限制,治大历史自然难免要力不从心。因此,虽然先生其志可钦,其情可叹,这后两部著作,却明显现出力度不足,我以为他的努力基本可归为失败。

四、布罗代尔的长时段理论

法国新史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布罗代尔,在其《历史与社会科学:长时段》一书中确立了他的历史观:长时段理论。他认为只有在长时段中才可能把握和解释历史现象,而短时段并不能帮助我们深刻地理解历史。长时段的历史可以说是一种“几乎不变的历史”,是各种“结构”起作用的历史。

做为黄仁宇的那个时代的学术强音,他既可以了解到布罗代尔的资本义理论并受到其影响,也会自然而然地从他那里借鉴到“长时段”。而黄先生的“大历史”,也确实在理念上与此相通并灵活地运用到了对中国历史的“描述”中。

五、个人经验

黄仁宇的大历史观的形成,其最初的原由是因教学上的需要。面对美国学生这样并不希求对中国历史有详细的把握的受众,在四个课时内要讲述整个的中国历史,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要“五十分钟内涵盖二百多年的中国历史”,不能不寻求一种简约、干练、明快、提纲挈领、居高临下的法门。大历史观便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酝酿。

把握黄先生的“大历史观”的学术和现实渊源,足以让我们丰满对其人其学的认识,既便于保持“价值中立”,也方便保持“了解之同情”。

参考文献:

[1]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J].时报,1989.

[2]黄仁宇.中国大历史[J].联经,1993.

[3]汤比因.历史研究[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第11篇

本文作者:章戎1刘文丽2作者单位:1云南大学法学院2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德国“哲理法学派”予以的昭示

18世纪下半叶,在德国古典哲学基础上出现的“哲理法学派”,顺应了当时德国社会的需要,它以一种极晦涩艰深的方式表达了对革命和社会改良的迫切需要,其法学极端抽象的表达形式,深刻地揭示了法学中的哲学信念。它以强调思想“自由”,尤其是意志自由,表达着对新兴社会的憧憬;它对于以往古典自然法学派所强调的“权利”、“理性”、“公意”、“分权制衡”等“自然理性”已不十分重视,转而以“意志自由”作为自己理论框架的核心概念,从而展示了至今都无以企及的,关于法学对于哲学理性的诠释。德意志人最善于从“意识流”的角度去把握恢宏的时代、叙述悠远的历史,于是出现了康德、黑格尔那样的堪称瑰宝式的人物,之后才会出现,迄今为止奠定了社会主义理论基石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之著,以及他们各自及合著的一系列经典之著。虽然德国哲理法学派也沿用了自然法学的思辩式方式,其研究命题也未完全脱离理性法或应然法的窠臼,但却因较看重秩序的稳健,反对动荡的革命,因此,该学派在立论根据、理论核心、抽象程度及其逻辑体系等方面,都超越了原有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学说。由于“意志自由”概念的引入,使“哲理法学派”不仅深化了法律权利即“法权”观的理论,让自己赢得了应有的历史地位,而且,为后人提供了新型的认识社会法律现象的思维体系。以至于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法学的阐释,无论他们对以往学说的批判还是继承,都可谓是得益于“哲理法学派”的精髓,都是将德国法哲学的原理和精神运用于认识世界历史及法律现象极其精彩的成果。只不过他们将自己的研究方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的思维方式进行了颠倒而已;其核心价值观,却是大大提高了全世界劳苦大众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同时赋以了他们应有的普遍人格尊严,并寄希望于在同一个天平上让全人类都能得到一次真正的解放。其中,不仅道出了现代法学对广大弱势群体宏大关怀的法律情结,而且也昭示了现代社会“人权观”文明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及其法律价值。对于这种精髓的继承和发扬,本应该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使命。中国行为法学的研究,虽然不以意志自由为核心,但确实应以“行为自由”为根基来充实自己的学术领域。虽然法学研究并不应把政治研究作为己任,但却应以“行为规范”作为同一尺度付之一世,以避免徒有虚名的,让人人自危的同时还奢谈着所谓“权利论”的高调。如,因南京“彭宇案”引发的,在中国千百年历史上早已经解决了的是否应该扶老、携幼的行为评断,竟然成了现代中国人全民纠结不清的问题!诚如当代德国法哲学家阿图尔•考夫曼所言:“个人,也包括法,是给定的,同时也是自我创设的,是不可以取消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合体,既是个性形成过程的‘内容’,也是‘方式’,通过此形成过程,人和法达到其具体的此在形式,而不是该过程的产品。”①所以,通过对人的行为及其法律行为的探究,我们应该给定实体(人)之上的法律程序正义,使人与法达到更真实更具体的一致,这应该是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中必有的题中之意!

美国“经济分析法学”给出的提示

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们利用法学的规范性理论,对人们的经济行为进行分析,取得了重大进展。例如,由产权制度引出的激励机制与人们经济行为的关系;又如,因产权结构形式对规范制定的要求,及其资源配置行为的影响,等等。②“产权”本来是地道的法学概念,被经济学家借用后,不仅让人们了解了经济行为的法律性质,而且使“产权”这一法律概念的含义在法学以外的其他领域中得到了极大的拓展。因为,按照西方世界以往的传统,欧美人常常忽略法律与经济的内在联系,他们认为,法律解决的是“公平和正义”问题,是在社会各成员之间,即在各法律主体之间寻找合理正当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而经济解决的是社会整体的“效益和利润”问题,即如何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尽快增加社会财富总量的问题。因此,法学与经济学的论题基本是不搭界的。然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产生的“制度经济学”,运用制度—结构的分析方法断言,人类的经济活动不只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同时还是由社会制度决定的,因而必须通过人的行为,研究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史,只有这样才可找到答案,次而才能合理地阐释法律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及其趋势。由此,他们展开了有关人的行为与制度关系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是J•罗杰斯•康芒斯,他特别强调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并将法律制度看成是协调冲突的规则体系。他不仅承认并且强调发生在制度内的个人经济行为,并把这种行为称为在控制、解放和扩展个人行动方面具有集体行动的性质。然而,经济体制发展和运转的关键是政府,政府又是采取集体行动和进行变革的首要力量,因此,他探寻了思想观念方面的开放,希望能够得到企业、劳工和政府的支持,通过制订一些规定,找出问题并寻求能为各方接受的解决办法。由此,他建立了一种把政府作为对抗利益集团的调解人,把政府机构作为冲突利益集团谈判场所的“制度理论”。在他的《制度经济学》中提出了“法制据先于经济”的观念,他甚至认为,正是法律和法律制度,促使了资本主义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康芒斯的思想对以后的“制度经济分析法学”有着极大的影响,他们都主张,应该通过揭示法律和经济演进过程的规律,去帮助人们选择人与人之间的协调机制——法律制度。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法学家运用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及其价值观念,来分析和评价各种现行的法律制度及其社会功用,致使“经济分析法学”在美国异军突起。此学派认为,仅仅注意资源对经济行为的约束是不够的,还要密切关注社会制度及其法律制度的因素,社会法律制度的约束已然成了分析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的焦点。因为,一切现代社会的经济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法律制度制约下进行的。例如,在应用产权制度的许多重要经济领域、在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分析、对国外土地制度安排的分析等大量经济活动及研究中,美国学者发现,由于所有的法律制度在运作和履行中都会给行为者带来收益或成本,因此,完全可以用经济学的“效益原则”来描绘和解析法学及其法律制度,甚至阐析法院的判例。由此也产生了一门新兴的学科——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学科,这一学科在美国大学各法学院成为了一门颇受欢迎的课程。另外,美国大多数联邦法院的官员也都接受了法和经济学的正规短期培训,后来精英辈出。《法律之经济分析》一书的作者理查德•波斯纳就是在此类的短期培训中脱颖而出的一个典型人物,①并成为了美国经济分析法学的代表性人物之一。有人说,卡尔•马克思应作为经济分析法学的鼻祖,因为在其《资本论》中关于社会经济行为的法学式论述比比皆是,以及其所证成的法和经济学的结论,不仅折服了许多经济学家,而且使法学家们难于望其项背。虽然历史的发展未必像自然科学那样,让《资本论》在100多年的社会现实中得到一一验证,但是,它却一直接受着历史的检验。其中的核心价值体系在160多年的全球发展史的检验中,大部分得到了应证。难道现今我们力图寻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以《资本论》为代表的经典理论中的价值观有着本质区别吗?20世纪20年代西方社会的经济危机,与21世纪初期的这场由美元引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总之,就当代国外法学流派而言,新自然法学派重提法与道德的关系,从而升华了人类理智,锤炼了对人类终极关怀的问题;新分析法学派以法律规范及法制结构的研究为出发点,对法律的逻辑形式和规范手段进行了更新的,甚至量化的分析处理,增强了人们对法律规范外在结构的了解,强化了社会的守法意识和司法观念;社会法学派从法的社会实效着眼,努力阐释法或法律在现代生活中从静态到动态的运作及其形式,增进了由立法到“活法”的兑现;②经济分析法学站在经济发展与法律效益的角度,利用经济学的术语、实证性的手段,揭示了法律的又一价值要素——效益(效率),从而给古老的法学注入了新的时代基因;法人类学的研究,则提示人们从更广阔更宏观的角度去考察和认识法和法律的起源、本质及其形态;总之,各种法学流派,均在不失自己的特定领域中为法律的社会价值取向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第12篇

关键词 范式 社会科学范式 范式结构

科学哲学历史主义学派认为,科学知识进步增长的基本单元不是具体理论,而是“一般理论”或“伟大的理论”。为此库恩在本世纪六十年代提出了“科学范式”的概念和思想,七十年代,拉卡托斯提出了“科学研究纳方法论”理论,劳丹提出了“研究传统”的概念。现代西方科学哲学主要研究对象是自然科学,但我认为,若奖“范式”的思想观点扩展至社会科学领域,它对于社会科学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

科学进步和知识增长问题是现代科学哲学的重要主题。库恩认为科学进步是常规时期和革命时期交替出现的过程,其中核心的概念是科学范式。“范式”(Pardign)原意是指语法中词形的变化规则,可引伸为模式、模型、范例等意思。库恩对范式有许多解释。英国的玛斯特曼认为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至少以二十一种不同的意思在使用范式,这二十一种含义可分析为三种主要意思:(1)形而上学范式或元范式:范式是一种信念、一种有效的形而上学的思辩、一个新的观察方式、一个指引感觉本身的有条理的原则,是某种决定广大实际领域的东西等等。(2)社会学范式:范式是一个普遍承认的科学成就,象一个公认的法律判决等。(3)人工范式或工具范式:范式是教科书或经典著作,是一些供给的工具等等[1]。拉卡托斯认为,科学总是以研究纲领的形式向前发展。研究纲领由三部分组成:(1)“硬核”。“硬核”是相对稳定的,是作为研究纲领未来发展基础的最普遍的基本假设和基本原理;(2)保护带。硬核外部是柔韧多变的保护带,它是由各种辅助假设构成,遇到反常时可通过调整保护带以保护硬核;(3)方法论规则。包括反面助发现法和正面助发现法。反面助发现法告诉我们应当避免哪些研究途径,禁止将矛头对准硬核。正面助发现法体现长期研究方针,提示、暗示如何改变、发展该研究纲领的“可反驳”的保护带。正面助发现法还提出一个纲领,此纲领开列一系列模拟实在的越来越复杂的模型,科学家遵循这个模型进行研究。[2]劳丹在其《进步及其问题》一书中认为,每一门科学都有一部充满研究传统的历史。“一个研究传统就是这样一组普遍的假定,这些假定是关于一个研究领域中的实体和过程的假定,是关于在这个领域中研究问题和建构理论的适当方法的假定。”[3]

不仅自然科学存在科学范式,在社会科学领域,范式也是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过程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构成因素。美国社会学家D.P约翰逊认为:“社会学理论象任何其他科学的理论一样,它的巨大基础是未说明的假定。……这些假定包含社会学家对他们的主题的基本意象、他们用以描述和分析这一主题的概念选择、为调查而对具体问题的挑选以及在分析过程中所运用的策略。……也可包括理论家的基本价值前提。”[4]我们认为,所谓社会科学范式,是指隐含在社会科学基本理论体系和研究过程中,关于研究对象和研究活动的一组基本观念。这组基本观念包括:

[1].关于研究对象属性和作用过程的本体论社会历史观观念;

[2].关于如何认识和把握研究对象的认识论方法论观念;

[3].由[1]和[2]所影响决定的作为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出发点的最基本的理论假设;以及

[4].研究领域和理论的兴趣主题;

[5].(某些学科中的)基本政策纲领。

无论科学家是否承认或有没有意识到,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哲学思想和方法论观点对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影响。虽然某些人宣称拒斥形而上学,然而实际上哲学从前门被赶出去又从后门或窗口偷运进来。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两大基本研究范式,它们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两者在关于社会历史现象的基本性质以及认识论方法论观点上具有不同的信奉倾向。科学主义以实证哲学、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于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在认识论方法论上,受自然科学的强烈影响。他们认为社会历史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社会科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即观察法、实验法和比较法等,从观察到的经验事实出发,描述社会现象的外部联系,研究和发现社会历史领域的普遍一般规律。人文主义研究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释义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认为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的主体精神的外化,是精神世界、价值世界。社会科学研究对象是“一种个别的、……仅仅一度发生于一定时间内的事件。”与自然科学追求“普遍的定然判断”不同,社会科学的目标是“单称的实然判断”。因此,社会科学是运用“个别化方法”去研究对象。[5]狄尔泰把解释学方法扩展为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韦伯则提出了“移情式领悟”的理解方法。如果说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对立更多地表现为对自然与人的关系的不同认识,那么,与此相联系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的争论则由主要反映在对人与社会关系的不同看法。方法论整体主义以新黑格尔主义为哲学基础,以迪尔凯姆客观社会学为代表。他们认为社会本身是一个整体结构和有机系统,它不能够还原为个人或以个人为单位的现象或活动。社会规定制约着个人的活动。一个社会事实只有通过与其他社会事实的整体联系才能得到解释。因此,他们主张应该通过社会的整体来研究社会的理论,对社会进行分析、研究的基本对象不是个体或个体现象,而是社会的法则、倾向和运动等等。他们强调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客观性,社会科学能发展客观规律进行科学预言。方法论个体主义受到霍布斯等“社会契约论”社会历史观的影响,以新康德主义为代表的人文主义思潮是其哲学基础,以韦伯的社会学理论为代表。他们认为社会个体的存在、活动必然先于、高于社会整体的存在和活动,这种个体及其属性又往往归属为某种特定的永恒不变的人性,所以,现代个体主义往往表现为心理主义。他们认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单元是个人活动,而人的行为受动机支配,所以,应从主观动机、人的人性等着手去解释和分析社会历史现象,社会关系、社会制度等只具有从属意义,应从个人行为、个人心理动机出发去建构社会整体。两次大战以来,社会科学范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很主要的内容是研究方法论的变化,由以前的定性方法为主发展为定性定量方法相结合,由以前的分析归纳为主转变为走向系统综合研究。总之,本体论社会历史观和认识论方法论观念是社会科学范式的基本成份。

科学研究的基本任务是从感性认识中抽象出反映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著名物理学家海森堡谈到科学抽象时说:“抽象使我们能够从一种观点观察一个对象或一组对象,而抛开对象的所有其他特性。”[6]社会科学研究中,这种抽象过程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对研究对象提出一些最基本的理论假设,作为科学研究的出发点。符合科学条件和要求的假设条件,往往构成理论体系的基础和核心。一般地说,各种理论之间的区别往往是基本理论假设的区别,而新旧理论的更替也首先表现为基本理论假设的变化。例如,在经济学发展史上,亚当·斯密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以经济自行调节、自动均衡等人们拥有完全知识能进行理性预期这些最基本的理论假设为基础的,而所谓经济学的凯恩斯革命,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摧毁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这些最基本的假设。对此西蒙说:“研究纲领的转变已成为大势所趋,不可阻挡。在经济学中,人们开始在更加广泛的领域里利用更为现实的(和心理的)假设,即承认人类理性的限度以及这个限度对人类经济行为的影响,以取代传统经济学中过于简单化的假设。”[7]在社会学领域,G.里茨尔认为社会学有三种基本范式: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和社会行为范式。而这些范式的区别的基础是基本的理论假设的不同。例如,功能理论和冲突理论的基本理论假设是认为社会与有机体一样,社会制度和过程都有它们的生命。而互动理论的基本假设不同,他们认为社会和社会现象是人们互动过程的产物。可见,最基本的理论假设是研究范式的重要因素。

社会科学的一个特点是“范式的多重性”或者说是存在着许多“不可完全通约的”范式。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研究者所持范式中上述[1][2][3]三方面的区别外,还有一个重要方面是研究者的着眼点和理论兴趣主题的不同。例如:在社会学理论中,社会现实包括个人层次、人际关系层次和社会结构层次等不同层面。不同的范式往往关注不同层面的社会现象。象征互动理论和交换理论主要关注人际关系层面的问题,而功能理论和冲突理论的兴趣主要放在社会结构层面的问题。在经济学领域,被一些西方学者称为“边际革命”的边际效用学派与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式的重大区别,是研究重点或兴趣的转变。他们一反传统经济学着重研究供给(生产)的传统,转而注重研究经济现象的需求消费效用方面,主要研究经济主体在经济生活中的个人行为如个别的消费行为等。同样,在凯恩斯革命中,也包括研究主题的变化,从传统经济学视野中的个人、厂商的经济行为以及个别市场、个别商品的经济问题等微观分析,转变到全力考察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体分析上,开创了宏观经济学。在历史学领域,中国近代史学发展史上,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新史学,之所以“新”,重要原因在于他们突破封建传统史学以帝王将相为中心和以政治史为基干的研究主题,把史学研究领域扩大到人类生活和各个方面,特别是重点研究与现实生活联系更为密切的史学问题。英国著名史学家巴勒克拉夫在论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世界史学研究范式的转变时,把研究兴趣的变化列为重要方面。[8]英国经济学家W.哈奇森分析社会科学革命构成因素时认为:“兴趣或研究重点的变化理所当然地也应该算做革命的一个构成部分。”[9]所以,范式应包含研究主题这一因素。

在一些应用性鲜明的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律学等学科中,理论研究往往与政策研究密切相关。理论研究为政策纲领提供理论支撑,而政策纲领的实践效果则检验其依据的理论学说。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布劳格认为:“大多数经济学说不仅是拉卡托斯意义上的科学研究纲领,而且也是政治行动纲领。”[10]例如凯恩斯经济理论。他在理论上否定了传统经济学,在经济政策上也坚决反对自古典学派以来一直信奉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大力鼓吹只有国家干预经济才能确保资本主义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赤字财政、通货膨胀等具体经济政策。政策纲领是应用性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因素。所以,社会科学范式也包含基本政策纲领。由于社会科学范式包含政策纲领,这就给评价范式带来特殊困难。社会科学理论会影响人的意识和行动,特别是转化为政策纲领加以推行,其本身成为改变社会现象和运动进程的重要因素。仍以凯恩斯理论为例。两次大战后,凯恩斯经济理论和根据这一理论提出的政策纲领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经济政策,在整个社会推行,从而大大地改变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使得经济周期的频率和幅度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出现了象滞胀这样前所未有的现象。随着这种政策的宣传推行,公众对国家政策由开始时的毫无预期逐渐转变为理性预期,结果导致了凯恩斯理论和政策纲领的失败,公众和国家对经济学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在这一过程中,凯恩斯理论本身虽不是唯一因素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正因为如此,在社会科学领域,有可能出现一个范式既是“进步”的科学范式又是“退步”的政策纲领,或者出现相反的情况,从而使得社会科学范式的评价更为复杂。

社会科学范式是上述五个方面按一定结构组成的有序整体。本体论观念和方法论观念是范式的核心,它们影响决定着其他因素,而理论假设、研究主题和政策纲领则体现着本体论和方法论思想,表征其特征。范式中本体论与方法论观念对基本理论假设具有更直接明显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例如,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范式是以培根、霍布斯、洛克等人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为哲学基础,以伏尔泰、爱尔维修、边沁等人的“社会契约论”、“功利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为理论基础。洛克从感觉论出发,认为经验的标准是欢乐和痛苦。爱尔维修宣称人的永恒不变的本性是趋乐避苦。在方法论上,他们受到方法论个体主义思想和实证主义思潮的影响,正是在这些观念的指导下,斯密、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提出了作为他们经济理论基础的基本假设:无数自私自利的“经济人”,在一双无形的手的指挥下,从事着对整个社会有益的活动。斯密说:每个人“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利益。”[11]

范式中的基本理论假设,对研究主题具有更直接明显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基本理论假设规定了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的基本特征和逻辑起点,因而常常逻辑地包含着理论的主题和研究方向。例如,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无数个“经济人”的自私自利的活动构成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因此,他们的研究主题是个人、个别厂商的经济行为。凯恩斯认为人们不能完全预期经济现象,否定了供需自动平衡的伊森定律,由此出发,他自然要把研究视线投向国民经济的总体宏观问题。如前所述,社会学中功能理论、冲突理论与互动理论的基本理论假设不同,因而它们关注的问题也不同。互动理论从社会现象是人们互动的产物的基本假设出发,把理论视点集中在人与人的关系层次的问题。

政策纲领是以整个理论学说为基础,因而范式中其他四个因素对它都有影响作用。由于政策纲领与理论的具体观点内容联系紧密,而基本理论假设和研究主题对理论的具体内容观点有着直接的影响,因而,相对地说,基本假设和研究主题对政策纲领更具影响。以上分别对社会科学范式五个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作了分析。其实,在实际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中,范式的五个因素的相互联系、互为影响是错综复杂的,每一因素还受到其他条件比如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科学家的气质、个性等等的影响。因此,范式五个因素之间,不存在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一定采用某种方法论,而这种方法论又一定提出某种理论假设这样简单的推衍关系。

社会科学范式与具体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每种范式都与若干具体理论相联系。范式体现在存在于这些具体理论中,这些具体理论则说明或部分构成范式,例如:科学主义范式,在社会学中包括孔德的实证社会学、迪尔凯姆的功能理论、冲突理论等,在历史学包括结构主义史学理论、科学主义史学理论,在经济学中包括亚当·斯密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以及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绝大多数流派等等。范式对具体理论具有一系列作用。范式规范着具体理论的研究范围,指明哪些理论和问题是恰当的,哪些观点和问题是不恰当的等等;范式对建构具体理论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能为具体研究工作提供思路;范式对具体理论还具有辩护作用,从更高的层次说明具体理论的合理性,提供理论基础。范式的转换是社会科学理论演进的主要模式。

范式和具体理论也有区别。首先,两者的内容结构和表现形式不同。具体理论是由一系列相互联系并系统地加以陈述的命题所构成的系统,它既概括地描述和解释某些社会历史现象及其规律。在具体理论的各种载体(如理论论著)中,理论的具体内容被明确地详细加以表述和论证。而范式是由一组基本观念组成,它本身不是对具体社会历史现象的陈述和解释,在具体理论的载体中,这些观念常常没有被明确地加以陈述和讨论,而是作为科学共同体“理所当然”的自明公理而隐含在具体理论中。其次,两者的作用目标不同。具体理论对具体的社会历史现象问题的描述和解释,为人们认识、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因而,具体理论原则上是可以直接检验的。范式则不同,它不是对某些具体问题的解释,也不预测未来的经验现象。如上所述,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具体理论和研究工作的影响上。因此,一般不能用某些经验现象直接地检验范式。

综上所述,社会科学范式是由本体论社会观观念、认识论方法论观念、基本理论假设、研究主题和基本政策纲领等五个因素,按一定结构组成的整体,是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构成因素。 注:

[1][2]拉卡托斯等《批判与知识的增长》,华夏出版社,1987年10第1版第76—84页、第171—178页。

[3]拉里·劳丹《进步及其问题》,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8月第1版第81页。

[4]D.P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2月第1版第61页。

[5]文德尔班《历史与自然科学》,见洪谦主编《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海商务印书馆,1993年8月第1版第67—68页。

[6]转引自科普宁《认识论导论》,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209页。

[7]转引自W.哈奇森《经济学的革命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版第271页。

[8]参阅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2月第1版第12—15页。

[9]同[7]第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