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17:16: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微观经济研究的范畴,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今年全国“两会”,来自经济学界的代表、委员非常活跃,其真知灼见振聋发聩。
从他们的发言中,我们读到一种昂扬的科学精神。
科学精神是探索实践的范畴,探索实践是科学精神的源泉和灵魂所在。以科学精神把握现实,就能够超越感觉的杂多性、表象的流变性和意愿的主观性,从而达到对现实的全面反映、深层透视和理性解释。科学精神进入哲学层次,就会把批判作为自己的风格。代表、委员们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旗帜,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畅所欲言,直抒胸臆,表达意见建议深刻透彻,有异议也直言不讳。在媒体报道中,往往可以看到代表、委员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看法。比方,对如何扩大内需问题,对如何看待收入差距问题,对如何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对如何打破行业垄断问题等,都有一些鞭辟入里又不尽相同的看法和意见。不随声附和,不墨守成规,坚持独立思考,表现了代表、委员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也生动体现了“两会”团结民主活跃的政治气氛。只有在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里,科学精神才能得到真正和广泛的弘扬。
从代表、委员的发言中,我们感受到了一种经世致用的务实之风。来自经济学界的代表、委员,很多人在宏观经济研究领域最有建树。但他们对微观经济问题同样重视,同样有独到见解。他们的发言,宏观上高屋建瓴,微观方面也有新思路,新观点。宏观问题举重若轻,微观问题举轻若重。他们不仅从总体上把握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而且深入研究微观领域的具体实践问题。这充分反映了经济学研究领域一种可喜变化。在以往的经济学研究中,微观研究相对薄弱。这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只专注微观而忽略宏观,研究成果难免纤弱;只关注宏观而缺乏扎实微观依据,研究成果又往往流于空泛。代表、委员们发言中表现出的既把握宏观又注重微观的务实精神,给学界带来一阵清新风气。
从经济学成果的表现形式及其作用来看,微观领域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研究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农户、居民的投资和收益领域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的理论、思路,经营者和投资者将其精华转化为自觉的系统的实践行为。二是研究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个别存在的特殊问题,指出解决的理论和思路。由于决策的思维和方法不同,理论的渗入过程也会因人因事而异,表现出各自特色,在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中国经济学将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多样性。
“两会”一年一度,每年都有新气象。清风徐徐,绿柳拂面。“两会”召开,标志着又一个春天来到了。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框架;比较教学;案例教学;数学;方法论
西方经济学课程(包括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门课程)是目前我国高校财经类、管理类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理论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习其他应用经济学科的基础课程。该课程具有理论性强、学派林立、内容抽象、偏重数学推理等特点,学生学习起来遇到的困难相对较大,对老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文章拟就笔者在这些年教学中的体验,对西方经济学教学中教学方法的运用和改进进行探讨。
一、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框架与核心思想
在讲授每门课程的初期,应该从整体上将该课程的理论体系框架和核心思想展示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把握主线和方向,不至于迷失在一个个的具体原理和图表之中。本文将简要地对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框架与核心思想进行探讨。
微观经济学是通过对个体经济单位的研究来说明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的。如图1所示,微观经济学以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为出发点,通过效用论研究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由此推导出单个消费者的需求曲线,进而推导出市场需求曲线。生产论、成本论和市场论主要研究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由此推导出单个生产者的供给曲线,进而得到市场的供给曲线。结合市场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就可以决定市场的均衡价格,并进一步理解在所有的个体经济单位追求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一个经济社会如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实现经济资源的配置,进而结合具体的市场形式(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垄断市场)分析每一类市场的价格、产量的决定及其资源配置的效果。至此,便完成了对图1上半部分所涉及的关于产品市场的研究。从图1的下半部分来看,市场论进而将考察的范围从产品市场扩展至生产要素市场。从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出发,推导生产要素的需求曲线,从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推导生产要素的供给曲线。据此,进一步说明生产要素市场均衡价格的决定及其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
在以上讨论了单个市场均衡价格决定及其作用后(局部均衡的研究),又从一般均衡的角度讨论了所有市场均衡价格的决定问题,证明了在完全竞争经济中,存在着一组价格(P1,P2,…,Pn),使得经济中所有的n个市场同时实现均衡。这样,微观经济学便完成了对其核心思想即“看不见的手”原理的证明,也就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能够实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在以上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微观经济学又进入了规范研究部分,即福利经济学的内容,证明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就是帕累托最优状态,进一步肯定了完全竞争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在讨论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后,微观经济学也承认市场在某种特定情形下(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不完全信息)也可能失效即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并针对市场失灵探讨了相应的微观经济政策。
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框架如图2所示,它遵循理论基础-理论-理论应用的分析顺序,围绕着国民收入如何决定这条主线,包括一个总量(GDP),两大主题(短期经济波动和长期经济增长),三大模型(简单国民收入决定模型、IS-LM模型和AS-AD模型),四大问题(失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其中又将四大市场(产品市场、货币市场、国际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和两大政策(货币与财政政策)的分析串联起来,构成一个较为清晰和严密的逻辑体系。
总供给和总需求是决定国民经济的两个主要力量,如图2所示,短期国民收入的决定取决于总需求曲线和总供给曲线,总需求曲线又取决于三个市场的变量,即产品市场、货币市场和国际市场。总供给曲线则是把总量生产函数与劳动力市场联系起来加以分析的。而需求冲击与供给冲击都可能导致短期的经济波动。在长期中,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真实GDP的增长取决于生产要素的积累和生产技术的进步,探讨储蓄、人口增长和技术进步这些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国民收入的长期决定则包含有经济增长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不同经济学家在不同的价格行为的假定前提下(价格是粘性的还是自由伸缩的),围绕需求与供给谁占主导地位就形成了不同的宏观经济学流派,也就形成主张自由经营还是国家干预以及如何干预等不同的政策取向。在宏观经济学教学中,要注重比较分析不同理论学派在基本假定、思想渊源、政策主张等方面的差异及其相互融合的趋向。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要把两门课程的理论体系框架与核心思想反复给学生讲清楚,在教学中途还可以反复提示,让学生知道每一节课所讲的理论知识在学科体系中所占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加深对每一具体知识点的理解,将全局与局部的学习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通过学科之间及同一学科内不同理论部分之间的比较教学来增强教学效果
比较教学法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认识对象放在一起对照比较,从而确认认识对象属性的同异、地位的主次、作用的大小、性能的优劣、问题的难易或认识的正误深浅,以达到辨识、了解和把握认识对象之目的的一种方法。它可以引导学生把彼此相联系的知识加以对照,从相似中找差异,差异中找共性,从而找出其规律性和本质特征。
(一)通过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来增强经济学教学效果
一般高校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就开设政治经济学,接着在第二学期和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分别开设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西方经济学的时候,要适时与政治经济学对比,理顺两门课程的关系,分析两门课程在价值理论、收入分配理论、价格决定理论、资源配置的效率标准、经济危机理论等方面的差异,在比较中同时增强学生对两门课程理论体系与核心思想的理解深度。例如,要给学生指出,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认为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活劳动,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而西方经济学是以要素价值论为基础的,从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入手,分析了生产要素的需求,并根据消费者效用的最大化理论研究了要素供给,是用效用和稀缺性来说明商品的价值的。在此基础上,两大经济学体系都各自形成自己独特的基本范畴,如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这些范畴所反映的经济关系都各不相同。政治经济学将其看作是剩余价值的分割形式,而西方经济学则将它们看作是要素报酬的形式。又如,在价格决定理论上,政治经济学是以价值说明价格,将其界定为价值的货币表现,而西方经济学则是供求决定论,即商品的供求关系决定其价格。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源配置的效率标准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节约,而西方经济学则强调帕累托最优,即对于某种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至少一个人变好而又不使任何人的状况变坏。政治经济学将经济危机看作资本主义的特有产物,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无法解决经济危机问题,并必将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而西方经济学则从未将经济周期视为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有产物,认为经济周期是分工、专业化、市场化不断发展的结果。
当然,在对两门课程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我们要引导学生认识到,这两门课程都有鲜明的阶级性,代表了截然对立的两个阶级的利益。阶级属性使得两门课程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存在根本的差异。因此,我们应该采取辩证的态度,对西方经济学进行科学分析,分清哪些是属于具有阶级性的意识形态成分,哪些是研究市场经济运行共性规律的合理成分,做到有批判地吸收。过去对西方经济学简单否定、批判的态度,现在对其盲目推崇、全盘接受的态度,二者都是不可取的。
(二)通过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之间及学科内部不同理论部分的比较来增强教学效果
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与区别,在学科内部不同理论部分之间也同样如此,许多外形相似实质相异的原理和模型极易混淆,不同经济学流派的理论思想与政策主张存在争论,需要在教学中适时分辨,在比较教学中帮助学生深化理解。
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在研究对象、讨论的主题、研究方法等方面的不同应该是在讲宏观经济学的第一堂课时就要给学生讲清楚的,上述关于两门课程的理论体系框架与核心思想已经讲的很清楚,不再赘述。例如,微观经济学的供求模型与宏观经济学的AS-AD模型在图形上很相似,都是在供求平衡时确定最佳的产量和价格水平,但在内涵上却有很大差别:微观部分所讲的需求与供给是从经济的微观层次针对某一商品而言的,宏观部分的总需求与总供给是从经济的宏观层次针对整个经济而言的;两个模型中坐标轴上的变量内涵不同,微观部分的供求模型中的价格与产量是指某一商品的价格与产量,宏观层次的AS-AD模型中的价格与产量是指整个经济的一般价格水平和总产量。在教学时,应给学生把这些区别交待清楚。
还有更多的是要经常进行同一课程内部不同理论部分的比较。例如,在学习简单国民收入决定理论与IS-LM模型的时候,要在比较教学中将两大模型的联系与区别讲清楚。告诉学生,这两大模型都是在短期价格既定(水平的总供给曲线)的前提下用总需求分析方法探讨国民收入的决定,都是凯恩斯总需求理论的核心内容,而且IS曲线还是用简单国民收入决定模型(收入-支出模型)推导出来的。不同之处在于,简单国民收入决定理论暂时不考虑货币市场和利率,投资是外生变量,只考虑产品市场均衡时国民收入的决定。而IS-LM模型将产品市场与货币市场联系起来分析两个市场的同时均衡,将利率引入而投资取决于利率,这时自主性支出的乘数效应比只考虑产品市场时下降,两个市场在相互作用中同时实现均衡。而且,IS-LM模型还是分析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作用机制与作用效果的基本分析工具。在讲完凯恩斯理论体系后,可以上一堂总结课,将凯恩斯理论的基本框架用图表和数学模型分别加以概括,并将其与古典宏观经济理论进行综合比较,指出古典理论假设价格是自由伸缩的,认为国民经济由供给决定及货币中性,主张自由经营,而凯恩斯理论假设价格是刚性(粘性)的,认为国民经济由需求决定及货币非中性,主张政府实施总需求管理政策以稳定经济。
三、大量运用案例教学法来活跃课堂气氛并增强学生的经济分析和应用能力
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将学生带入典型案例的特定事件中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长期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其内容本身具有极强的社会实践性和应用性,是学以致用之学。在教学中,通过大量的经济实例来与课本的原理相对应,既可以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又可以增强学生运用基本原理解释和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加强师生交流,是一种学习西方经济学的重要方法。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过程中,针对各种案例的不同特点可以实施不同的案例教学方式。有一些小型的经济学案例与某一具体的原理或知识点相对应,可以将其穿插在理论讲解中进行分析。例如,在讲授税收分担原理的时候,可以举我国对二手房交易征收5.5%营业税的例子进行分析;在介绍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之后,马上可以给学生讲“吃包子”的故事;讲纳什均衡与囚徒困境的时候,可以举我国地方保护主义与地区封锁的例子;讲GDP核算时可以举男主人与女保姆的故事;讲费雪方程式时可以举我国近年出现的银行存款负利率的事实;讲扩张性财政政策可以以当前的4万亿政府投资计划为例;讲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时可以分析我国近年来国际收支双顺差带来的人民币升值压力以及央行在2007、2008年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控制经济过热和“流动性泛滥”时的政策失效,等等。当然,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有一些经典的经济学案例或故事是必须要讲给学生听的,讲科斯定理必然要讲“牛群到毗邻的谷地里吃谷”的故事,讲外部性原理时可以通过米德的“蜜蜂与果园”的例子以及庇古的“火车与飞鸟”的故事来阐述;讲公共物品时则可以通过“灯塔”的故事来阐述。
此外,还有一些比较大型的或综合性的案例,适合于在某一章或某几章讲完之后组织学生专门来分析讨论。例如,在讲完垄断理论后,可以给学生介绍微软垄断案的基本材料,让学生讨论垄断的社会成本及反垄断社会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在讲完财政政策与挤出效应后,可以介绍我国1998-2002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基本情况,分析和讨论财政政策的实施背景、具体措施和实施的效果评价等问题;在讲完宏观经济学国际部分后,可以介绍这次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的来龙去脉,分析和讨论此次金融危机与以往金融危机的不同,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造成的影响,给我国的启示和教训,以及我国的应对之策,等等。
四、在教学中要重视和加强对学生数学分析能力的培养和经济学方法论的训练
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普遍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教师在教学中往往侧重定性的理论分析和思想陈述,而忽视对学生数学方法和数学推理的训练,学生也往往只对定性分析感兴趣,对经济学的思想逻辑、经典案例、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表现出浓厚兴趣,而一旦涉及数学推导、证明和数学的规范分析,则有畏难情绪,不习惯接受。诚然,对于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不可否定的是,数学对于推动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工具。如果经济学不使用数学方法,经济学就不可能成为现代经济学,而学好数学已经成为真正学好现代经济学的重要条件。田国强(2005)指出,数学在理论分析中具有如下作用:第一,使得所用语言更加精确和精练,假设前提条件的陈述更加清楚,这样可以减少许多由于定义不清所造成的争议;第二,分析的逻辑更加严谨,并且清楚地阐明了一个经济结论成立的边界和适用范围;第三,利用数学有利于得到不是那么直观就得到的结果;第四,数学可改进或推广已有的经济理论。我们在西方经济学的教学中,要把数学工具与理论分析、思想阐述很好地结合,尽可能训练学生用数学来界定经济学的概念,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关于经济环境和个人行为方式的假设,用数学表达式来表示每个经济变量和经济规则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研究经济问题,并且按照数学的语言逻辑地推导结论。老师要向学生强调数学分析方法的重要作用,老师自己也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数学涵养,以适应现代经济学教学和研究的发展趋势。当然,我们强调数学方法的应用和重要性,也要同时重视经济学思想方法和理论逻辑的训练,培养学生对于现实经济环境、经济问题良好的直觉和洞察力,尽可能弄懂数学形式下的经济学思想内涵,以避免学生迷失在各种数学公式和符号之中。
经济学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教师在教学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地向学生讲解传授各章节知识,而往往忽视对学生经济学方法论的训练。即老师在教学中一味地传授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对学生思维的训练,忽视了对学生建立逻辑能力的锻炼。凯恩斯说:“经济学不是一种教条,只是一种方法,一种心灵的容器,一种思维的技巧,帮助拥有它的人得出正确的结论。”也就是说,经济学的精髓在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思维过程。我们在经济学的教学中,要让学生尽可能在经济思想史的历史语境和经济学流派的学术纷争中理解现有理论的内涵,要尽可能让学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帮助学生理解经济学中的基本假设及其重要意义,让学生懂得“给定假定,简化关系;放松假定,逼近现实”的研究方法在经济学中的运用和体现,让学生熟悉和掌握经济学中广泛应用的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法,均衡与非均衡分析法、归纳与演绎法、短期与长期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法等丰富的方法体系,让学生不仅掌握理论知识本身,更知晓理论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增加学生经济学理论素养的深度与厚度。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田国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J].经济研究,2005(2).
3、顾骅珊.如何正确处理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教学内容的矛盾[J].嘉兴学院学报,2007(3).
4、张继鹏,张家来.比较教学法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运用[J].统计教育,2008(5).
5、魏静.谈案例教学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运用[J].昆明大学学报,2008(1).
[关键词]“试错法”改革 宏观经济微观基础 马尔可夫过程假说
〔中图分类号〕F015,F0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7)01-0069-06
一、引言
1978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的基本背景是渐进的和全方位的经济转型。即使现在的汇率制度改革、金融体系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仍然在摸索和实践之中。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沿用“试错法”(Trial and Error)的改革思路,但是“试错法”意味着改革者不能区分转型的长期影响和短期冲击。而很多经济现象长期和短期效应是相悖的(例如汇率贬值的J曲线效应、农业产量与农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关系等),这必然造成改革者走很多弯路甚至错路。到了改革的深入阶段,这种情况尤其严重。就目前情况来说,国内争论的一个热点,就是我国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是否是有效的,有人甚至说,这些改革总体上是失败的。以上问题的出现与对我国转型经济的研究现状不无关联。
目前关于转型经济的研究可以归类为三种方法。(1) 制度经济学分析,采用的是制度的比较静态分析方法,如Sachs、[1] Jefferson和Rawski、[2]吴敬琏。[3](2) 微观领域的产业组织分析,主要采用静态博弈方法或厂商行为方法,如Tian、[4] Bai [5] 和Svejnar [6]( P243-254 ) 等。这两种方法的研究多采用静态和确定性分析,忽略了动态和不确定性的影响。经济人是前瞻性(forward-looking)的理性人,没有理由不对未来进行预期;另外在中国经济转型中,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如工资体制改革引起了收入的波动,以及教育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引起了支出的不确定性等。但它们与本文的主旨不同,这暂且不谈。(3) 宏观方面的结构性宏观经济分析及实证分析。其中,结构经济分析主要是利用国外现有理论直接构造结构性的宏观经济模型。但是这种方法肯定是误导的,甚至是错误的。这是因为,国外宏观经济理论建立的基础是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这与我国从计划体制到市场体制的渐进转型有着本质的差别。例如大多数对人民币合意变动幅度的研究(Chou和Shih、[ 7 ] 张晓朴、[ 8 ] 林伯强[ 9 ] 等),主要是套用国外均衡汇率模型。但国外均衡汇率理论一般假定分析国家为小型开放经济、产品市场自由竞争和要素国内自由流动,而这三个假定在中国无一成立。实证分析方面主要是利用中国数据进行各种计量回归,有时在模型中考虑一些制度变量,如Cowgill[10]和Song[11]等。但是该做法在加入制度变量时十分主观;另外,即使我们能够确定那些制度变量会影响宏观经济,但对于这些制度变量如何进入模型,以及如何影响宏观经济这两个问题,我们仍然是不清楚的。
总体上,目前中国经济改革遇到了一些困难,这至少在部分上是中国经济研究在方法上落后而导致的。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首先对目前的“试错法”改革方式进行规范和科学的理论化和量化,然后阐述特定制度和转型背景下的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机制,最后,据此科学地设计制度转型的推进进程。宏观经济运行机制是现实经济人在一定约束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经济实现,而对理性的经济人行为进行规范的描述,则又是科学地阐述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机制的前提。因此,解决(或至少部分解决)目前改革困境的出路在于:把现代宏观经济学的主流分析方法与我国经济转型的具体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重新建立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理论,再把微观研究运用到宏观经济分析。建立这样的理论或模型,会对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安排起到重要的指南作用,这样的模型和方法本身在理论上也是对经济学的贡献。
二、为什么要分析转型时期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
(一) 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定义
所谓微观基础,应是指两个方面的含义,微观行为基础和微观制度基础。微观行为基础是指代表性的经济主体(通常假定是理性的)出于特定的动机(例如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利润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公理化假定),在资源约束下进行决策、决策实施和事后学习等的行为,以及把这种行为理论化和模型化的方法;微观制度基础是指经济中现有的制度安排对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特定约束。则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就应该是指:
“在经济中现有制度安排、资源和信息的约束下,理性的经济主体出于特定的动机而进行决策、决策实施和事后学习等的行为,以及把这种约束下的行为理论化和模型化的方法。”
(二) 微观基础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国内外宏观经济学领域,加强微观基础研究的呼声愈加高涨。那么,在宏观经济领域,微观基础到底有多重要?
对此,不同的经济学家有着不同的看法。Snowdon等[12]对主流经济学派主要经济学家的访问表明,大多数经济学家倾向于认为微观基础十分重要,但并不代表宏观经济学的全部。微观基础研究的重要性表现在:首先,所有的宏观现象都是许多微观现象的加总;其次,没有这种研究工具,经济学就不再有许多内容,最终将演变成描述;最后,微观基础的研究能够揭示一般经济规律后面的深层次的渊源,使得我们对宏观经济的运行具有更深刻的理解。但这并不是说全部宏观经济学都必须从微观经济学基础出发,有很多像IS―LM模型等那样十分有用的模型,尽管这些模型并没有从单个单位出发并从此建立起来。
实际上,如果经济的结构稳定(例如完善的市场经济),政府的政策行为也具有一致性,一般性的经济理论加上经验性的研究可能已经可以满足一般的宏观经济分析需要。例如,就短期预测而言,一些实证模型,尤其是时间序列模型十分有用(Hanmilton)。[13]
(三)为什么要分析转型经济的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卢卡斯批评”的启示
尽管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微观基础研究并不能代表宏观经济学的全部,但是,微观基础对于研究转型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它代表了我国宏观经济研究唯一正确的方向。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借鉴现代宏观经济理论的最新成果。在近几十年宏观经济学的发展中,可能最有影响力的就是所谓的“理性预期革命”,“卢卡斯批评”(Lucas critique) 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卢卡斯(Lucas)[14] 在其经典的论文中指出:政策制定和实施者行为方式的变动,如果不考虑结构性经济模型深层次参数(deep parameters),则计量经济研究(尤其是凯恩斯式的Tinbergen框架研究)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模型分析和预测的系统性失误。
对此,Lucas举了一个极好的例子:如果你看到我在克拉克大街上驾车向北行使,你就猜测几分钟后我仍在同一条大街上朝北走,那么你就获得了良好的(尽管不完全)预期的成功。但是你想预测如果克拉克大街关闭以后我的反应,那就应该想想我打算去哪里以及我另外可以选择的路线有哪些。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了决策问题的本质和微观基础研究的重要性:如果想知道在政策的一些变化下,人的行为可能怎样变化,那就有必要研究人们做出选择的方式。
“卢卡斯批评”主要是针对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的行为方式而言的。它虽然深刻,但忽视了对经济主体赖以行为的制度背景的考虑。这可能是因为卢卡斯把分析建立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因而不必要过分强调制度背景。但在我国全方位和渐进的改革中,经济制度一直处于深刻的变动中。这意味着传统理论借以发挥作用的最基本的条件也都得不到满足,更不用说政策制定者行为方式的变动了。可见,如果我们套用国外的模型来研究中国宏观经济,必然会导致模型的设定错误(specification error),而招致“卢卡斯批评”。而套用国外现有的理论直接构造中国的结构性宏观经济模型,正是当前研究我国宏观经济的主流方法之一。例如,刘小玄等[15]和Wang Xi[16]论证了在经济转型时期,由于特殊的晋升制度和“控制者收益”效应,我国国有经济经理人同时存在数量与效益的双重经营目标。而完全市场经济中的厂商一般被假定只具有利润这样的效益目标。这就意味着国有经济必然表现出异于完全市场导向厂商的特殊行为。此时,套用国外的厂商模型来分析国有经济行为,方法必然错误。王曦[17] 对中国货币需求函数的分析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实际上,不单是国有经济行为与货币需求函数,类似的结论贯穿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的各个方面。
传统理论和模型之所以有效,正是因为它们是从一定假定条件(制度稳定、市场竞争性等)下对经济主体进行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而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的作用,这些通常是合理的一般化假定条件都不能得到满足。生搬硬套西方现成模型分析中国经济在方法上是错误的,其结论会误导。
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是,把现代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转型的特殊背景联系起来,重塑转型时期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建立推导真正符合我国宏观经济分析的理论和模型。
三、如何建立转型经济中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
宏观经济学本身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领域。由于经济现象十分复杂,经济学本身又同时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双重特征,对同一经济现象会有不同视角的观察,因此出现了不同的学派。目前国际上代表性的主流宏观经济学派有: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是R. Lucas,T. Sargent和R. Barro等;以及新凯恩斯学派,以N. Mankiw,O. Blanchard和S. Fischer等为代表。虽然其观点不同,但若深入考察其思想体系,我们会发现各个学派在分析思路上存在着相当的一致性,即首先是建立关于经济人行为的若干公理,然后通过一定的技术模型化经济人行为从而引出结论并指导政策。我们可以将其概括为公理化和逻辑化的分析方法。从这个角度看,转型时期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问题就包括建立转型时期微观行为的公理化体系;通过一定的方法对经济人行为进行理论化并指导政策。逻辑化的分析方法通常与建模的技术相联系,可以直接向主流学派借鉴,这里暂且不谈。对经济人行为的公理化假说是微观基础分析的思想基础,它通常包含对经济人目标、预期和市场出清三个方面的先验论断。不同学派的假设不同,因而引至不同的结论。下面提出转型时期的公理化假说。
(一)特殊制度下的代表性的理性人假设
主流宏观经济学假定经济人是追求目标函数最大化的理性人,简称为理性人假说。
在经济学中引入理性人假说出于两种动因。一是所谓的“规范性”动因,即了解人们在既定情况下怎样合乎理性的行动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这通常与讨论人们“应该做什么”的规范性研究联系起来。第二种动因涉及到能解释和预测实际行为的理模型运用的可能性,这属于“是什么”的实证性研究范畴。经济学家首先对理进行刻画,然后基于理分析实际行为。这一动因构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主要基础。其理由是,尽管实际行为从原则上说可以采取任何形式,但有理由相信在大部分时候它可以被描述成是“理性的”。
在经济学思想史的发展上,将人类看成是在不懈地追求他们各自的私利,以代表理性人的最大化目标,是一种重要的观点。虽然有许多其它的动机(例如令人满意的和有界的理性)在人类的行为中可能是重要的,但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强理性人假说,长期以来在刻画个人行为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由于把理性人假说运用到经济学研究的方便和深刻性,“新古典学派”和“新凯恩斯学派”同时继承了理性人假说。
(注:相对于“新古典学派”比较一致的理论框架,“新凯恩斯学派”的观点显得有些庞杂,但一般认为,标准的“新凯恩斯学派”接受了理性人和理性预期假说。)
就转型经济而言,笔者认为,一般意义上的代表性的理性人假设可以用来分析转型经济中的宏观经济。首先,代表性的理性人假设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最为方便的理论框架,能排除那些最明显的行为不协调。其次,经济学发展史证明,代表性的理性人假设是一个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可以使我们对宏观经济的运行具有更深刻的理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们这里强调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理性人,是指在特有制度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代表性经济主体。在特有制度下,“个人利益最大化”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经济理论中的“消费者效用最大化”、“厂商利润最大化”和“政府福利最大化”,可能具有更特殊的形式。例如,前文已经说明,国有企业经理同时具有数量与效益的双重目标;又如,在人民币外汇市场上,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特殊的行政制度,对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员甚至汇率政策的决策者都倾向于维持汇率基本不变。此时,个人风险最小化是更合适和直接的假设。
(二)市场非出清的可能
持续的市场出清(continuous market clear)是指:理性经济主体根据已有信息进行最优反应的结果,造成了在每一个时点上,所观察到的经济现象都处于均衡状态;所有的观察结果都被视为是“市场出清”的,是经济主体按照他们所觉察到的价格做出的最优供求反应的结果。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不可能在人行道上存在不被人拣起的10美元钞票。
新古典学派是市场持续出清假说最强硬的支持者,并且该假说可能是新古典主义最核心的部分。它意味着,价格和工资会以极快的速度调节到均衡点,不可能存在供求的脱节和非自愿的失业。理性人假说、理性预期、持续的市场出清再加上卢卡斯总供给曲线,构成了新古典的均衡经济周期理论。其政策含义包括:政策无效性的主张、反通货膨胀的零成本和“卢卡斯批评”等。“新古典学派”对于经济理论出色的演绎,也许加上一点修辞上的优势,(注:这主要得益于理性预期中的“理性”一词,因为没有人希望自己是“非理性”的经济学家。)使得它在20世纪70、80年代极其盛行,“凯恩斯主义”似乎注定要退出舞台。但是新古典主义断言反通货膨胀政策具有零成本和市场持续出清,当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进行反通货膨胀的试验之后,两国经济深度的衰退似乎对新古典主义提出了相反的证据。这使得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一些经济学家开始重新思考新古典经济学的公理化假说,尤其是持续的市场出清假说的可信性。在反对阵营中,新凯恩斯学派的经济学家成为主要的力量。
“新凯恩斯学派”面对“新古典主义”的挑战,开始着手重塑凯恩斯主义的微观基础。他们虽然接受了“新古典学派”理性人和理性预期的假设,但对持续的市场出清假设一直予以激烈的批评。他们认为,由于市场的不完全竞争、劳动的非同质性、信息的不对称和菜单成本(menu cost)的存在,以及关心公平的经济主体行为,使得价格和工资的调整存在名义的或实际的刚性(nominal and real rigidity)。刚性使得价格和工资不能足够迅速地调整以出清市场,于是名义和真实的需求和供给冲击将导致产量和就业巨大的真实效应。产量和就业对其均衡值的偏离是巨大而长久的,而且毫无疑问这种偏离对经济福利是有害的。政府因此要对经济采取干预的政策,并且这种政策干预是有效的。
在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市场不可能连续出清,甚至不可能出清。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照搬前苏联集中计划的模式来管理经济,国有企业内部实行物资和原材料的计划调拨分配,财务上实行统支统收;银行系统也采用条块分割的方式来实行现金发行计划和贷款计划的数量性管理。在这种体制下,市场的作用被压缩到了最低点,市场非均衡占据了统治地位,很难想象会有持续的市场出清。经济转型之后,由于我国实行渐进的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因此整体经济中的持续市场出清也是不可能的。例如,我国到目前为止仍实行固定利率制度,货币市场不存在利率机制调整货币供求,更不用说快速的调整。
市场非出清的可能性意味着,在一些时候,我们必须利用非均衡分析方法来分析特定的问题。陈平等 [18} 对现阶段人民币汇率非均衡机制的分析是这方面的一个代表。
市场非出清的可能性还意味着,与“古典二分法”不同,名义冲击很可能对真实经济总量造成巨大和持久的影响。王曦等(2003)[19] 对我国货币市场实际运行态势的分析表明,我国货币市场的冲击作用具有波及性、永久性和持续性;货币市场失衡是普遍现象;宏观总量在向均衡的渐进调节过程中呈振荡性波动,存在超调现象。
(三)经济转型中的预期
理性预期(rational expectation)的思想最早可能起源于Muth,[20] 1961年他认为:“预期就是对未来事件有根据的预言,因此预期与相关经济理论的预言是基本一样的。”大约10年之后,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才正式将这个假说吸收到宏观经济研究中;随后,该假说开始被新凯恩斯学派经济学家采纳。理性预期是指在形成关于某一变量未来值的预期时,理性的经济主体会最有效地利用所有可以得到的该变量决定因素的信息。新古典和新凯恩斯学派经济学家一般使用的是理性预期的强形式,这与马思的假说相符,即认为:经济主体对经济变量的主观预期将同这些变量的客观数学条件期望一致,或者说理性预期不存在任何系统误差。如果在时期t要预测t+1时的变量Xt+1,则理性预期意味着:
Xet+1=E[Xt+1|It]
其中,It为时间t时的信息集。理性预期也可以表示为:
Xet+1=E[Xt+1| It]=Xt+1+εt+1
其中,ε为理性预期的误差,E[εt+1]=0,E[εt+1| It]=0。
E[εt+1]=0和E[εt+1| It]=0清楚地显示,理性预期不存在系统误差。
就笔者而言,理性预期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这首先是因为,如果我们采用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代表性的理性人假说,我们实际上就是假定,他(她)具有和真正的经济学家一样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注:这个假定可能过强了,一个相对弱的解释是理性的经济主体可以从公开得到的专业经济学家的研究报告中获悉专业预测。)
这就是说,理性人没有任何理由不高效率地运用他(她)可以获得的公开的信息。其次,可以证明,很多其他的预期形式,例如适用性预期、外推型预期等,实际上都是理性预期的特例,是特殊随机过程下理性预期的特殊实现。但问题的关键是: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背景下,经济人是怎样进行预期的?
四、“试错法”改革的随机过程表述
“试错法”经济转型,其含义是:改革者在推进下一步的改革时,除了大方向以外,其依据就是当前的改革推进程度。在数学上,如果可以把某些制度改革的推进想象为一个性的随机制度向量的变动,则该制度向量刚好具有随机过程中的马尔可夫性(Markov property:是指随机向量的下一期变动只与该向量的当前实现有关,与历史无关)。这就是本文要提出的假说――“试错法”改革的马尔可夫过程表述。为了使这个假说更有适用性,我们分别考虑了两种表述:
强形式:Xt+1=AXt+C+εt+1(1)
弱形式:Xt+1=AXt+C+μ(Zt)+εt+1 (2)
其中,X为制度向量, A为系数矩阵,C为趋势向量,ε为i.i.d.的白噪声,It为时间t时的信息集,函数μ(・)表示其他当前状态向量(Z)对改革推进的影响。由于μ(・)利用了额外的信息,因此式(2)的假设要弱于式(1)。弱形式的一个例子是我国政府在1988年宣布要进行“价格闯关”的情形,其中μ (・)表明了“政府宣布”的作用。
这种“试错法”的改革推进特点对经济主体的预期行为而言,就是他们缺乏或只具有很少的信息来预测未来。对式(1)和式(2)取条件期望,有:
预期强形式:E(Xt+1| It)=AXt+C (3)
预期弱形式:E(Xt+1| It)=AXt+C+μ(Ωt)(4)
式(3)表明,对改革推进的预期只与当前的改革安排有关,与改革的历史无关;式(4)虽然利用了当前改革推进的额外信息,但仍与历史无关。
以上分析说明,由于经济主体在预期时只使用了最近的信息,因此其预期表现出“短视(myopia)”的特征。
五、结语
在“试错法”的改革过程中,制度背景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导致了中国宏观经济殊的微观行为方式。此时,直接照搬主流宏观经济学的模型是误导的,必然遭受到“卢卡斯批评”,产生系统性错误。解决这个问题应从深层次着手,将主流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与中国经济转型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重塑转型时期的中国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作为这个工作的第一步,我们重新定义经济转型时期的公理化假定,包括对“试错法”改革的马尔可夫过程表述、特殊制度下的代表性的理性人假设、市场非出清的可能以及理性预期假说。下一步的任务就是,针对具体问题,利用主流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技术展开分析。在这方面,我们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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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中国经济思想;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8)36(c)-0121-02
一、中西经济思想的比较
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在约公元前三世纪虽然发现了商业和手工业的存在和作用,并且初步论证了社会分工,但他们却鄙视手工业和商业。中国也是一个中农轻商的国度,经商被人们视为“贱业”。中国古代有“士农工商”四大行业,“商”被排在了最后,甚至有时一提起商人,人们便会想到“无商不奸”、“为富不仁”等贬义词。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和西方古代经济思想中均有“重农轻商”的观点。
亚里士多德认为,生财之道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家务管理的一部分,一种是“货殖”,即无限制地追求货币增殖。前者是把大自然提供的生活资料安排好,积累对家庭具有使用价值的财富,取得这些财富是为满足消费,这种财富是有限并合乎自然的。后者的目的是增加货币,因而这种财富是无限的,也是违反自然的。而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写道:“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它的意思是根据市上货物的多与少,就知道是贵还是贱。贵的上涨到极度反而要贱了,贱的下跌到极度反而要贵了。贵了就要把它像大粪脏土一样出掉,贱了就要把它像珍珠宝玉一样取进。钱财一定要让它活动、运转、流通如同流水一样。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亚里士多德还是司马迁都非常重视货币流通的作用。
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从分工出发看到了分工、交换、货币和商人之间的关系。强调了社会分工的重要性。中国古代的范蠡早在公元前400多年就提出了“农末兼营”的经商思想。范蠡在齐国经商时,聘请了木工、丝工以及一些各具专长的男女女仆,并把他们分成各个不同工种的小组进行劳作。可见范蠡很早就意识到社会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并在自己的经营实践中对工人进行分工劳动。
二、中国经济在实践中总结的观点与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联系
(一)关于“经济人”假设与自由经济主张。包括司马迁在内的许多古代学者与巨商肯定人的经济欲望本能,并主张自由经济政策。他们认为,现实社会是普通人的群集。要讨论现实社会的经济,就要勇于承认普通人所共有的欲望,应把人的物质欲望当作已知条件来讨论经济。司马迁对此有精辟的论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沦,终不能化。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这就是说,人的经济欲望是自然的东西,它作为原动力,产生想要提高生活水平的欲求,从而经济活动也就活跃起来了。经济政策顺应人的经济欲求,使经济活动自由扩张,是最上者;运用权力予以压抑和限制,继而与民争利,则是最下者。西方经济学即研究人类经济欲望与稀缺性的关系的学问。离开对人的经济欲望和“经济人”特征的肯定,经济学难以确立。西方经济学开山鼻祖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论述了市场经济中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这只手就是“价格”。他认为价格可以调节资源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同时主张政府采取放任的自由经济政策。这也是基于经济人假设的判断而得出的结论。
(二)关于供求原理。生于战国时代的商祖白圭晚年总结了他的经商理论。例如“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夫岁孰取谷,予之丝漆;茧出取帛絮,予之食。”这句话的意思是:当货物过剩,人们低价抛售时,他就收购;当货物不足,人们高价索求时,他就出售。谷物成熟时,他买进粮食,出售丝、漆;蚕茧结成时,他买进绢帛棉絮,出售粮食。后世的吕不韦的《吕氏春秋》中说:“民之情,贵所不足,贱所有余。”有句俗话可以用来加以注释:物以稀为贵。白圭与吕不韦都深谙经济学中的供求原理。
西方经济学对此阐述是先通过分析需求定理,再分析供给定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市场的均衡价格。而均衡价格的变动是因为供给或需求曲线的移动引起的,也就是供求不平衡引起的。又因古代经商的环境基本上可以认为是自由经济环境,在没有垄断存在的条件下,货物的价格是由市场所决定的。
(三)关于信用的论述。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中国古代商人认为:以诚信作为人生的准则,这是对商人的根本要求,也是儒家先哲子贡所提倡的美德。诚信是立身之本,也是经商之本,是商业活动顺利进行和企业稳步发展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在《论语・颜渊》篇中,子贡与孔子有这样一段对话,叫做“子贡问政”,也就是子贡向孔子请教治理国家的办法。子贡问政时,孔子说:“一个好政府应该有充足的粮食,充足的军备和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子贡问道:“如果迫不得已要去掉一项,三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迫不得已还是要去掉一项,两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孔子说:“去掉粮食。自古人都难逃一死,但如果没有人民的信任,那就什么都谈不上了。”在这段对话中,孔子强调了一个“信”字。“信”是本,没有“信”,一个政府立不起来。再具体地说,没有“信”,一个人也立不起来,那么一个企业无信自然也会没有商家和他合作。把诚信二字分开来解释,诚就是真诚、诚实、虔诚之意,信就是信用、信誉、守信之意。诚偏向于内在,偏向生命主体,而信则偏向于外在,偏向行为表现。诚为体,信为用,以诚为本,方能有信用和信誉,方能言行一致,一诺千金。
在西方社会发展的历程中,经历了多种货币形态: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信用纸币。信用纸币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由国家发行;二是国家强制使用;三是纸币仅是货币符号,本身没有价值。信用纸币之所以能在经济社会中充当一般等价物,完全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的。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经济理论对市场类型的论述有些基本假定。例如完全竞争市场存在的条件有:市场上有大量的卖者和买者;参与经济活动的厂商出售的产品具有同质性;厂商可以无成本地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参与市场活动的经济主体具有完全信息。这些基本假定也都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没有信用作为支撑,则这些基本假定都是空中楼阁,包括市场理论在内的许多微观经济学理论也就失去了假定基础。
所以,中国古代经济实践以信用经济为基础;微观经济学的许多理论亦以信用为基础。
三、中国古代经济思想阐述方法与西方经济学理论阐述方式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许多经济思想很先进、很发达,完全可以与西方经济理论相媲美。中国古代的经济实践也较西方社会更早、更丰富。但这些宝贵而丰富的经济思想没有形成象西方经济学那样系统的经济理论。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其一、中国传统思想的禁锢。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自汉“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封建统治者就对文化领域进行思想清洗,限制其他自由思想的发展。用道德、仁爱精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三纲五常”等儒家思想来教化民众、治理社会。在这样的土壤中很难诞生“经济人”假设这样的经济思想。中国传统思想的禁锢还表现在近代社会对自然科学研究的缺乏,这使得中国古代对经济学概念的表述很模糊。比如本末、奢俭、兴利、除弊、富民、长技、商战、轻重、子母等,都没有明确的公认的定义。这说明经济理论范畴和经济概念的非确定性。非确定性就极大阻碍了经济学理论的传播、理解与创新。
其二、近代中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社会的实践。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后,中国近代社会的发展并没有经历资本主义这个社会形态。而西方经济学理论经历着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数百年实践的洗礼。许多重要的假设、推断、理论都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检验、修正,故其系统性渐强。而中国自明代以来经济社会一直在走下坡路,经济观点的实践基础和环境较弱。
其三、疏于理性思维。司马迁以后,先秦典籍如《管子》中许多优良传统,例如,重视用数字、重量、尺度统计方法研究经济问题,重视理论探讨和充分说理的学风等,都没有被继承下来。中国历代经济思想家从来没有想到通过深入研究、仔细观察建立真正“以不变应万变”的理论体系。两汉以后,经济思想的实用更加明显,他们在理论上很少突破先秦经济思想基本框架。著名学者甘乃光说:“我国经济思想除了先秦以外,汉以后的思想家实不能越先秦思想家的雷池一步;汉后的经济思想不过是延先秦的余绪罢了……汉后什么王莽、李觏、王安石,以至最近谭嗣同等实在无特别研究价值。”这个说法虽然过激、绝对、片面,但从理论成就上说,决不是毫无道理的。经济思想的实用性,大大妨碍了它本身的一般性指导意义。
作者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工商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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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垄断;行政;危害;反垄断法
中图分类号:F406.17 文献标识码:A
一、行政垄断的概念
概念乃思想的认知,对于行政垄断的认识也应该从厘清其基本含义入手。虽然行政垄断这一词语目前已经成为一个高频词,一般来说,行政垄断就其概念而言,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广义的行政垄断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运用行政权力所做的限制竞争的行为,狭义的行政垄断指的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行政、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来说,对于行政垄断,目前学界比较 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第一,认为“行政垄断是通过行政手段和具有严格等级制的行政组织维持的垄断”。第二,认为“行政垄断是指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或妨碍企业之间的合法竞争”。第三,认为“行政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等行政机关或委托授权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微观经济活动中排斥、限制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笔者以为,行政垄断有自己的双重属性,它不仅是经济法中反垄断的范畴,同时也是行政法要研究的范畴。可以说,行政垄断是垄断结构形成的一个原因,但不能因此把滥用行政权力造成的垄断状态看成是行政垄断本身,如果把行政垄断行为等同于行政垄断状态,不利于从根源上规制行政垄断。
综上所述,无论从哪一种意义上来理解行政垄断,行政垄断的核心特点主要表现为其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具体表现在行政垄断的主体是政府及其政府部门。这是从主体角度而言的,行政垄断的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行政垄断还是一种违法行政行为,并且多以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存在。另外,从概念的外延角度来理解的话,要注意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的区别。
二、非法行政垄断的危害
(一)非法行政垄断破坏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带来无序状态。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要求开放,而,行政性垄断的存在破坏了这种正常的状态。行政垄断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来决定交易,从根本上扭曲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本质,使得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变得不平等,从而阻碍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不能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市场竞争法则就不能贯彻,市场信号失灵,从而直接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即明确规定,禁止或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等。
(二)行政垄断导致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行政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地区垄断和行业垄断,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违背竞争规则,从而破坏了公平竞争的规则,实际上这种行为在客观上是保护了技术落后、生产力低下、管理不善的生产企业,进而不能使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组合,造成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行政垄断弱化了政府职能,不利于政府体制改革的践行。政府的职能是依法行政,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而行政垄断恰好与此相反,它违背了政企分开的原则,将本应由政府履行的职能给了某些相关企业,将本应由经营主体所承担的生产经营责任变为了政府行为,结果导致政企不分,职责不分,从而弱化了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和调控作用,导致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四)行政垄断的大量存在也违背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要求。我国已于2002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的成员国,而WTO规则是完全的市场化规则,作为成员国要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并且有责任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实行完全的市场经济体制,这样才能够促进形成成员国之间的公平健康的、开放的市场环境。而我国现存的行政垄断很显然违背了这一规则的要求,因此,对于我国与其他成员国之间开展贸易往来是十分不利的。
三、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反行政垄断,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良性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随着我国与WTO规则要求的接轨,对于行政垄断的规制,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由于行政垄断既有垄断的属性又有行政的属性,因此,笔者以为,对其规制应双管齐下,从行政法和经济法两个角度进行完善。
(一)对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行政垄断的本质就是政府对行政权力的违法使用,这种违法可以是越权也可以是滥用权力,无论是哪种,都违背了行政法治的精神。因此,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强依法行政的力度;贯彻行政公开原则,用程序来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公开原则和透明原则也是WTO规则的具体要求,这里不但要求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过程,而且要求公开行政机关的职能与职责权限;完善立法法,加大立法法的执行力度。行政垄断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进行,而这种合法的外衣就是其多采取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有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因此,对于这些效力级别较低而又影响深远的法律文件,应该依照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审查力度,来监督和检查这些法律文件是否违背了宪法和其上位法的精神,从而遏制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行政垄断谋取地方利益为目的而制定地方法规和抽象行政行为,从根本上撕掉这层合法的外衣;建立和完善行政法治监督机制以及行政违法救济机制。完善行政法治监督,除了应该确立严格完善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以外,还应确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多角度、全方位地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明确监督的范围和职责。另外,对于社会监督也不容忽视。
(二)加强对行政垄断的综合治理。行政垄断是一个社会现象,治理行政垄断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其中有着很深的体制原因,因此,加速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充分实行政企分开,为实施竞争提供行政保障,是当前遏制行政垄断需要做的事情。此外,除了加快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实施市场化运作外,还必须加快国有资产退出一些非公益性垄断行业的步伐,通过充分竞争,最大限度的激发社会各部类商品的竞争,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集中精力依法进行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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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些年来,国内某些学者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而以“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公共部门经济学”(public sectors economics)等名称命名的译著和著作很多。国内的一些学者,如陈共、平新乔、张馨、高培勇、郭庆旺、杨志勇、华民等都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有比较深刻的分析。从国际上看,关于两者关系及其发展趋势的论述比较详细的主要有《公共经济学手册》第一卷,由《国际税收和财政》杂志在 1994年发起的一次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的特刊及由《公共经济学杂志》在2002年的一次纪念其创刊而由一些顶尖级的经济学家关于公共经济学发展的总结分析。此外,由于引进的西方文献越来越多,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的认识也逐渐深入。
二、问卷的评介与分析
本人于2005年元旦前后向全球部分大学的从事财政学或公共经济学研究和教学的经济学家就“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及其发展趋势”为主题进行了全球性网络调查。我的问题是:“您如何看待财政学(public finance)和公共经济学(public economics)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前景?”。本次调查受到来自这些经济学家的数十份电子邮件。这些邮件反映了他们对我所做的调查课题的认识。本文就是选取了部分代表性的经济学家的回信(见附录①)和一些经济学家发表的论文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关系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简要的评介。
詹姆斯•波特巴教授认为,财政学主要是与税收及其相关问题等筹集收入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在税收方面,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大量的与支出政策相关的问题。他认为,医疗保健和医疗援助以及残疾人保险和失业保险都是属于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也是他感兴趣的问题,但这些问题不属于财政学的领域。
他附件的文章中研究了公共经济学30年(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末)的发展演变、取得的成就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政府经济角色的一门学问。因为这一角色在不断地变化着,所以公共经济学也成为一个持续演变的领域。一些核心问题被持续关注,例如对不同商品的税率结构应该如何设置;而还有一些问题,例如对发达国家老龄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进行改革才是最优等等,最近才成为研究的中心。经济学其他一些分支领域的理论与实证进展为公共经济学提供了新的视野,推动了对其中一些长期存在问题的研究。反之,这一领域出现的问题又推动了新的理论与应用研究。
近30年是公共经济学迅速发展的一个时期。理论和经验上的重要新成果大大提高了我们对诸如各个税种的效率和归宿这样的核心问题的理解,以及对社会保障项目的经济效应以及最优的制度安排的认识。在公共经济学相关经济理论以及支持复杂政策评价的实证分析等两个方面也都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在过去的30年间,公共经济学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进展有快有慢。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主要的研究进展是经济理论在次优税制设计问题上的应用。在70年代晚期以及80年代,家庭和企业数据库的出现促成了人们对税收激励以及其他因素如何影响经济人行为问题的探索。继而公共经济学的经验研究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很多应用计量经济学家也把他们的研究兴趣转向公共财政问题。90年代,实证政治经济学和相关领域的迅速扩张尤为显著。
公共经济学中的很多应用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促使了这一领域里几个二级专门学科的兴起,诸如老年经济学以及教育经济学。这些领域中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不仅关注那些广布于公共经济学范围内的问题,而且也利用其他分支领域发展起来的真知灼见和方法技巧,例如医疗经济学、人口学以及劳动经济学等。
波特巴认为,过去30年发展变化的重大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所得课税对家庭行为的影响;社会保险项目的激励效应;资本所得税的效率和归宿;赤字和跨期财政政策;财政支出的实证政治经济学;最优所得税和税种的设计以及转移支付等。未来有前途的发展领域则包括了:环境经济学和最适次优政策;老龄经济学;私有化和政府的范围;开放经济中的税收和支出政策;最适社会保险项目的设计;征税与家庭和企业的行为;在生命周期视角中的税收和支出项目以及国防经济学等。
罗宾•鲍德威认为,“公共经济学”这个词语是在20世纪70年代被采纳来取代财政学的,这是因为财政学这个词语似乎是太狭窄了。特别是,许多学者认为财政学太多地集中在筹集收入(税收),而公共经济学则是一个范围更加广泛的词语。公共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包括了政府在税收、支出、社会保险和管制等所有的制定政策问题。人们认为财政学这个词语太狭窄了而不能代表本领域的更广范围的研究对象。然而,这两个词语现在都被使用着。他猜测这大概是英语的一般常见问题,有很多词语都有大致相同的意思。
拉本德拉•扎哈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有相当大的部分是重叠的。但是,财政学的研究范围是太狭窄了。财政学几乎是完全研究政府预算的操作(尤其是税收和支出),而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更多的是公共部门对经济的干预,它包括了诸如管制和稳定等方面的问题。
财政学权威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全球各个大学本科生普遍使用的教材,是财政学的经典著作。马斯格雷夫1959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提出的财政“稳定宏观经济、收入分配和资源配置”的三职能说成为后凯恩斯经济学政府干预经济的代表观点,是现代财政学的奠基之作。他在回信中指出,他写的《财政理论与实践》是30年前完成的著作,他尽管已经94岁高龄,仍然关注财政学的发展变化。他称,他非常后悔看到了财政体制所发生的显著转变。他那一代人还认为财政的建设性和积极作用是对市场的必要补充,应该尽可能少的干预市场。但是,马斯格雷夫一直坚持不懈地认为,公共物品、公正和有效的税制以及财政政策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增长中的经济作用是在财政学中具有特别重要意义的基本观点。他认为,“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显然是有着明显差异的。财政学仅涉及到公共政策的财政工具;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了贸易政策、反托拉斯政策和各种形式的管制等所有的工具。他也注意到,许多问题可能是需要许多工具才能解决的,所以,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可能不存在显著的差异。同时,还有通过共同的预算政策将一串财政工具合并起来的情况。 马丁•费尔德斯坦称公共经济学的研究出现了转型。他认为自己当初入门学习的理查德•马斯格雷夫的《财政学原理》(1959)开启了财政学的新纪元,但是,计量经济学研究方面论述的不足反映了当时该领域的研究状况。同样,马斯格雷夫只是讨论了政府支出的一般原则,其经典著作没有论及政府支出的具体方面,而这也就成为以往30年中公共经济学研究的课题。在论文中,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交替使用的。
他认为,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70年代财政学理论方面的这些发展其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们在许多重要的财政学问题上,对庞大的专业思想体系进行了分类。尽管它们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但是表明了一些早期观点的各种错误,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见解。第二,他们吸引了一代优秀的大学生转向公共经济学领域;其中大部分学生并没有继续理论研究,而是完善了财政学理论基础,这种新理论的严谨性对他们的实证研究是有益的。
公共经济学方面实证研究的发展将过去30年的研究与以往所有研究区别开来。20世纪60年.代后期与20世纪70年代早期出现了高速计算机、可以依赖的经济计量软件和可读大量数据的机器。这些发展,复杂的经济计量技术和标准装备的大学生对公共经济学实证研究的革命都是关键性的。对税收的计量分析研究成果等实证研究深化了我们关于税收对个人风险影响、税收对公司融资政策的影响以及在经济增长背景下分析税收问题的意义的理解。
财政学研究这种演变的第二个主要方面,一直就是扩大研究主题的范围,它涵盖了政府支出和税收。研究焦点的转移无疑是因为受到政府支出大量增加的刺激。财政学领域因此从研究为基本的政府服务融资的税收转变到公共经济学领域,看到了更宽范围内政府支出的效果。政府支出增加的大部分是为了社会保险项目,公共经济学方面的研究正好与之呼应。社会保障养老金、事业保险、工人的补偿金、老年保健医疗和穷人医疗补助计划的增加给理论和实证研究增添了新的内容,成为研究的主要对象。20世纪70年代,对稳定政策的分析已主要转向宏观领域,更加强调金融政策,而不仅仅研究通过改变预算赤字和盈余的财政刺激的各种变量。然而,财政学研究如何利用税收规定(如投资税收抵免和折旧扣除)以反周期的方式来刺激企业投资。财政联邦主义也成为了公共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即分析这些政府如何选择它们的税收政策和支出政策,更高一级的政府政策(包括地区财政补贴和匹配财政补贴)如何影响这些选择,以及税收和支出方面形成的地区间差异如何影响私人部门的为政府计划的效果。
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向,马丁教授认为征税和支出问题将继续对公共经济学研究提出挑战。
哈威•罗森的《财政学》目前是全球最受欢迎的教材之一。作为马斯格雷夫和费尔德斯坦的学生,他在其《财政学》教材①的前言中写到:“财政学领域已经与上一代有很大不同了。在理论方面,财政学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将对政府开支和政府的分析用基本的经济理论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了。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最适税收(optimal taxation)的文献。最适税收就是试图使用标准的经济工具而不是根据一套特别的税制设计原则为政府的财政行为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证方面,最为激动人心的发展就是为了理解支出和税收政策如何影响个人行为和政府本身如何制定政策而广泛应用了计量经济学的工具”。他认为“财政学的发展都是充满着歧义的”。但是他坚定地认为,财政学就是公共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是分析政府征税和支出政策的一门经济学学科。
河野正道教授认为,日本的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公共经济学的父母是金融(父亲)和福利经济学 (母亲)。公共经济学研究的是次优、公共物品定价、最适税收、最适补贴和外部性等问题。公共经济学涉及的是效率和微观经济特征的问题。而财政学(日本语)则在某种意义上涉及的是宏观经济问题。按照他的理解,财政学是金融(融资)学的一部分,是日本语中很传统的财政学(日语)。现在,金融(融资)不仅仅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财政学,也是私人企业的财政学。这就是为什么它们使用这些词语的原因。他认为,财政学专门研究政府(公共部门)的融资活动。
此外,法国已故著名经济学家让-雅克•拉丰也认为,公共经济学是研究在经济领域中政府如何干预的一门学科。它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财政学逐步发展起来的,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独立的学科,其标志就是1971年创办了《公共经济学杂志》。 总结几位经济学家的观点,他们对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关系的认识也是存在歧义的:(1)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一回事,都是研究政府作用的,只是题目的变化而已,“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是相互替换使用的。(2)存在传统财政学和现代财政学的区分:传统财政学主要研究政府收入,特别是税收方面,而现代财政学则更多地以政府开支为研究对象。(3)公共经济学是从财政学演变而来的,并且是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创建的;(4)财政学和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有很大不同。财政学研究政府的收支活动;而公共经济学则包括除了政府收支之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比财政学宽广。财政学主要研究的是宏观问题,而公共经济学则侧重于微观问题。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货币政策的不确定性:基于带通胀惯性的LRE模型的分析与检验”(09YJC790028);辽宁省教育厅创新团队项目“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问题研究――花旗经验模式演进案例的反思”(2007T028)
作者简介:范立夫(1972-),男,山东汶上人,经济学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货币政策与货币理论等方面的研究。E-mail:fanlifu@dufe.省略
摘要: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的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存在很多争议,但是现阶段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重视货币总量的同时,应分析货币结构的变化,实现对货币供应量中介目标的改良是一个现实选择。本文通过对2001年1月―2010年12月的宏观月度数据的研究,发现货币增速剪刀差与CPI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在样本期内,货币增速剪刀差与通货膨胀之间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货币增速剪刀差的变化体现为4期之后的CPI变化,当期货币增速剪刀差每增加一个单位则4个月之后的CPI上升0.049个单位。央行应将货币结构尤其是货币增速剪刀差作为货币供应量数量指标的补充,同时考虑对货币结构进行调控,以增强货币政策效用。
关键词:货币结构;货币增速剪刀差;CPI
中图分类号:F8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1)06-0057-06
一、引 言
货币政策调控模式按选择的中介目标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数量模式和价格模式,前者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介目标,后者以利率作为中介目标。199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公布货币供应量数据,货币供应量自1996年开始正式成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目前,货币供应量作为我国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存在极大的争议。但在当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背景下,利率还无法成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货币供应量在我国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我国关于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改良或转轨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介目标的无法替代性和货币本身的重要性意味着我国在一定期限内还不得不以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
正如黑格尔所言:“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和量是对立的统一”。在我们重视货币数量的同时,如果能通过对货币结构的研究,分析货币结构与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并选择一定的货币结构指标作为货币数量指标的补充,以增强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效用,这无疑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选择。
1.范畴界定
货币不同层次的划分源于货币的不同职能,货币结构主要反映了货币总量中执行不同职能的货币的比例。对于货币职能的划分历史上有过很多讨论,但已基本达成一致,基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货币统计口径,M1为狭义货币,包括流通中的现金和企业活期存款两部分,具有较强的购买能力,突出体现了交易媒介的职能,M2为广义货币,M2-M1是准货币,用QM表示,作为财富的持有方式,体现的是货币的价值储存功能。货币结构的变化可以看作是不同职能货币之间相对比例的变化。
货币结构的变化存在长期变化和短期变化:货币结构的长期变化体现出的是经济的长期发展和体制的变化,反映的是一种长期趋势,常用指标是通常意义上的货币流动性比率(M1/M2);货币结构的短期变化是经济波动的一种前期警示,不仅剥离了货币流动性的长期因素,而且是测度流动性拐点是否出现的重要标准,常用指标包括增量的货币流动性比率(M1/M2)和M1增长率与M2增长率之差(M1/M1t-1-M2/M2t-1即货币增速剪刀差)[1]。
2.文献综述
众多学者对货币结构变化与宏观经济变化之间的关系进行过研究。对于货币结构的长期变化,很多学者分析了货币结构变动对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以及货币政策效应的变化。王兆星指出,不考虑结构变化的货币政策理论是有缺陷的,货币结构受到货币政策和微观主体需求的影响,同时货币结构的变化也能反作用于货币政策,影响货币总量进而影响货币政策最终目标[2]。李健提出我国货币结构从改革开放以来形成“X”型曲线,执行媒介职能与资产职能的货币比重从分成倒置为四六分成,货币总量对物价的影响力减弱,货币均衡的表现由物价转为包含资产价格和金融指标在内的综合价格[3]。
对于货币结构的短期变化,虽然有学者提出货币结构短期变化指标和宏观经济变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但是对于变量之间相关性的研究不够充分。王大用发现经济活动周期性的涨落伴随着M1和M2增长的不协调现象[4]。王振营认为,不同流动性的货币形态的不断转换,形成了货币内部的流量交换,这决定了货币结构,如果要正确把握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政策运行效果,必须对货币间的内部动态联系和货币间流量变动的原因进行考察[5]。卜永祥考察了货币流动性的周期变动,指出广义货币和狭义货币之间的增速差距和宏观经济之间的关系逐渐密切[1]。潘永东阐述了货币结构的相关问题,认为我国货币流动性的显著变化与流动性过剩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6]。任碧云研究了改革开放后四次M1和M2增速剪刀差的逆向扩大问题,认为大量增发货币是剪刀差逆向扩大的直接原因,而内需不足和企业投资下降则是剪刀差逆向扩大的主要原因,剪刀差的逆向扩大导致了通货膨胀和企业效益下降[7]。
综上所述,部分研究货币结构变化对宏观经济变量影响的文献主要集中于货币结构的长期变化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对货币结构短期变化的研究则主要集中于分析其变动的原因,而关于货币结构短期变化对宏观经济变量影响的理论分析以及变量之间相关性的研究却并不充分。
3.问题的提出
2009年10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把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保增长、调结构”一直是我国宏观调控的重点,但此次“管理好通胀预期”也被确定为今后几个月宏观调控重点,是一个重大的变化。10月22日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第三季度的经济数据显示,我国前三季度CPI同比下降1.1%,其中,9月份CPI同比下降 0.8%。从CPI看,我国物价水平一直在持续负增长,此时通货膨胀不仅还未显现,甚至我国宏观经济还处于通缩之中。观察同期的我国金融数据,我们发现,同年9月,我国M1同比增长29.51%,M2同比增长29.31%,M1增速刚刚向上超过M2增速,二者增速之差由负转正,即增速剪刀差由逆向转为正向,达到0.20%。二者之间纯属巧合,还是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M1与M2增速剪刀差和CPI之间的这种对应关系是一种巧合还是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是本文的研究初衷。因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而采取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践所带来的货币供应量乃至流动性的大幅度增加,无疑是当前我国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重要因素;回收流动性,消除推动物价上涨的货币基础也是当前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重要着力点。但本文仅从货币增速剪刀差的角度来分析其与CPI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此暂不考虑货币总量因素对通货膨胀的影响。
二、货币增速剪刀差与CPI关系的基本描述
本文使用M1增速和M2增速的差,即货币增速剪刀差,作为货币结构短期变化的替代指标,用MC表示;使用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增速作为通货膨胀的替代指标,用CPI表示,其中M1和M2是已经通过季度调整后的数据。样本区间选择2001年1月―2010年12月的月度数据,数据全部来源于中经数据库。图1是CPI和MC的关系示意图,从图1中可以看出在样本区间内,CPI和MC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并且具有相似的波动周期特征,保持同升同降。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特征:
第一,CPI在样本期内三次上升三次下降与MC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且MC的波动幅度大于CPI的波动幅度。从图1中可以看出,MC除2002年7月―2003年6月这段时间外,总是能够先于CPI做出反应变动且与CPI走势基本相同。CPI的波动范围在8.5%―-1.8%之间,波动幅度达到10.3%,样本期内CPI的最大值出现在2008年2月,最小值出现在2009年7月;MC的波动范围在12.87%―-12.06%之间,最大值出现在2010年1月,最小值出现在2009年1月。在2007年之前,MC的变化幅度保持在±7%之内,而2007年之后货币结构变化剧烈,从2007年至今,MC的变化幅度达到了±12%,这主要是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骤变,我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进行应对,可见宏观经济变化造成的货币结构变化和货币政策造成的货币结构变化对M1增速的影响大于对M2增速影响。
第二,样本期内CPI有两段小于零,对应的MC也降低至零以下。第一次CPI小于零是从2001年9月―2002年12月,CPI最小达到-1.3%,MC的数值比CPI提前3个月达到负值,并提前6个月转正,这段时间正值美国科技股泡沫破灭,至2000年底纳斯达克指数比最高点位下降了60%,同一时间我国的出口受到严重影响,经济运转下降。第二次CPI小于零是从2009年2月―2009年10月,MC提前CPI 9个月变为负值,并提前CPI两个月转正,此阶段可以解释为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我国出口严重受阻,进而由国外经济不景气引起了国内经济萎缩。MC在样本期内一共有5次小于零的变动,其余的3次变动可以归结于紧缩性货币政策造成的M1增速锐减。
三、货币增速剪刀差与CPI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1.MC与CPI的相关性分析
图2是MC与CPI的相关性分析,其中X轴表示的是CPI滞后于MC的期数,从图2中可以看出,样本期内第T期MC和CPI的相关系数较小,为0.3171,而随着滞后期的不断增加,在0―4期内MC和CPI之间的相关性不断的上升,第T+4期的CPI与第T期MC的相关系数达到最大,为0.5405,从T+5期之后CPI和MC的相关性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通常意义上,当相关系数大于或等于0.5时,我们认为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图2中显示T+2期至T+6期的CPI与第T期的MC相关系数都大于或等于0.5,可以认为T+2期至T+6期的CPI与第T期的MC之间的相关性较大。MC先行于CPI,而第T期的MC与第T+4期的CPI交叉相关系数达到最大,第T期的MC的变化直接体现为第T+4期的CPI的变化,即MC相对于CPI的先行期为4期。
2.MC和CPI的格兰杰因果检验
首先,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条件是进行检验的两个时间序列变量都是平稳的,对CPI和MC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注:检验形式(C,T,K)表示单位根检验方程包含常数项、时间趋势项和滞后阶数,N指不包括C或者T,使用AIC准则使滞后阶数达到最小。
从表1中我们可以得到结果:样本期内,在10%显著性水平下,拒绝MC和CPI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认为MC和CPI是平稳时间序列。
现对MC和CPI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格兰杰因果关系结果
我们将临界值设为10%,即当F值大于临界值时拒绝原假设,F值在10%的临界值之内不拒绝。从表2我们可以看出在滞后期为1―6期时CPI和MC互为格兰杰原因。
3.回归分析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货币结构的变化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CPI的变化,现对MC和CPI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深入的分析,利用回归分析研究CPI和MC之间的具体关系。由于存在MC的滞后项对CPI当期值的影响,所以采取逐渐引入MC的高阶滞后变量的最小二乘估计方法,根据之前分析,T到T-6期的MC对第T期的CPI具有较大影响,故首先估计出包含MC滞后1―6阶的模型,模型结果为:
此模型除MCt-6的系数和常数项显著外,其余变量均未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但F值显然大于临界值,故拒绝系数全部为零的原假设,认为模型中存在MC及其滞后变量对当期CPI的影响。现改善模型的估计,同时考虑预期通胀会对当期CPI产生影响,引入CPI滞后变量,得到最优模型结果:
首先可以看出各系数符合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之前的分析,经过调整得到的模型的调整后R2显著地上升,AIC数值小于原模型数值,在显著性为5%水平上,所有的系数都通过了t检验,拒绝为零的原假设,在对残差进行检验时发现不存在序列自相关性,MC的T-4期与CPI的T-1期变量共同对当期CPI做出解释。
从模型中我们可以得到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期的MC每变化一个单位会导致4期后CPI上升0.049个单位,当期的通胀预期每增加一个单位会造成下期的通胀上升0.9175个单位。即当期通胀对下一期的影响体现在社会大众对通货膨胀的预期上,当通货膨胀预期上升时,人们会预期宏观经济下一时期的通货膨胀会加剧,倾向于在当期更多的消费,同时企业预期实际利率会在未来下降,而增加下期的投入。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1.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货币流动性的相对变化会先于通货膨胀的变化,货币增速剪刀差与通货膨胀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货币增速剪刀差与CPI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货币增速剪刀差的当期变化体现为4个月后的CPI的变化,即当期的货币增速剪刀差每增加一个单位,则4个月后的CPI变动正的0.049个单位。我们认为,沿用关于货币层次划分的基本理论,上述内在关系的存在主要是基于以下逻辑:一般认为M1的增长一部分是新发货币的增加,另一部分是由M2中的QM转化过来的,货币结构的短期变化可以反映在M1增速和M2增速之间的相对差异上。当M1增速大于M2增速时,意味着微观经济主体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倾向于持有更多的流动性更高的货币,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增长速度快于充当资产储存的货币的增长速度,以流动性更强的货币为支撑的即期有效需求增加,宏观经济走势趋好,经济增长趋快,现实通货膨胀压力趋于加大;当M1增速小于M2增速时,同样意味着微观经济主体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倾向于持有更少的流动性更高的货币,充当交易媒介的货币增长速度慢于充当资产储存的货币的增长速度,即期有效需求相对下降,潜在有效需求增加,宏观经济走势趋于疲软,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现实通胀压力趋于减小。
另一方面,货币增速剪刀差与CPI变化之间之所以存在滞后现象,则是基于货币政策时滞的存在。货币政策时滞包括内部时滞、中期时滞和外部时滞,其中内部时滞是指自经济现象发生变化直至中央银行采取措施的时间,中期时滞是指自央行采取行动直至对金融机构产生影响的时间,而外部时滞是自金融机构改变利率和信用供给量开始,对实质经济产生影响的时间过程。由于中期时滞的存在,央行实行货币政策至货币增速剪刀差发生改变存在着时间差,而外部时滞的存在直接导致货币增速剪刀差的变化先于CPI的变化,所以央行的货币政策通过改变货币结构进而在一定时间之后才会对通货膨胀产生影响。
2.政策建议
(1)将货币结构尤其是货币增速剪刀差作为货币供应量的补充
考虑到货币政策时滞的存在,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应更侧重于考察与宏观经济变量具有稳定提前关系的金融变量,这样货币政策的实行才能保证与经济的运行是逆周期关系,从而熨平经济波动,而不是加剧经济的动荡。由于货币增速剪刀差与CPI之间存在稳定关系,央行可以把货币增速剪刀差作为货币供应量的补充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同时,微观经济主体也可以将货币增速剪刀差作为预测或判断货币政策变动拐点的参考指标,指导其消费和投资决策。
(2)货币政策在考虑调控货币数量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对货币结构的调控
货币结构变化对经济的影响意味着简单的货币总量调节效用相对下降,结构调整的重要性逐渐上升,中央银行需要加强对货币结构的调控以增强对CPI等经济变量的调控作用。例如,在使用三大法宝的同时,应更多地配合选择性工具,通过调整消费信用、房地产信用、证券信用比率等工具,实现总量和结构兼顾、优化货币结构的目的。同时考虑到利率在结构调整上的优越性,我国还应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以增强对货币的结构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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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Correlation of Scissors
Gap of Money Supply Growth and CPI
FAN Li-fu1,ZHANG Jie2
(1.Depart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Research Center of Applied Finance/School of
Finance,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Dalian Liaoning 116025,China;
2.Graduate School,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Dalian Liaoning 116025,China)
地点:国宏大厦
主题:政府定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转型
茶主:杨娟 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研究员
主持人:罗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科研管理部副主任
点评专家:刘树杰 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沈继楼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
孙凤仪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茶客:来自国家发改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经贸导刊》等20余位研究人员
主持人:欢迎大家来到今年第二期国宏学术茶座,我们今天的茶主是杨娟副研究员。她今天分享的主题是“政府定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转型”。今天的茶座还请来了三位专家,分别是资深研究员、人大兼职博导、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原所长刘树杰教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沈继楼副处长,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孙凤仪副研究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价格机制。去年我国开始实行新的中央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的范围大幅减少了80%。同时地方定价目录也缩减了55%。中央和地方大刀阔斧地p少政府定价目录范围,表明了政府定位转型的决心。政府定价为什么要转型?如何转?下面请杨娟副研究员为我们讲讲政府定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转型。
杨娟:这次茶座的主题是“政府定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定位转型”。近十年多来,我一直跟着刘树杰研究员做相关领域研究。感受最深的是,像英国、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电力、天然气等垄断行业的价格实行的是非常精细化、系统化的监管,也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形成了日渐成熟的监管体系。而我国垄断行业定价的工作才刚刚起步,投入的人力、物力跟国外相比还远远不够。但很多人认为政府定价是计划经济的尾巴,随着政府管的范围越来越少,或许从事政府定价工作的人将无事可做。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新一轮政府定位转型中,政府定价工作究竟该何去何从?今天,我和大家一起探讨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一、我国政府定价现状与面临的困惑
近年来我国政府定价取得了较大进展,范围不断缩小,但仍属于广义的价格工作中的一部分。我们一般说的价格工作可以分为四块:第一是价格总水平调控,第二是现在仍然保留的行业政府定价,第三是价格监督检查,这三块内容从历史上一直延续下来;近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增加了价格反垄断这块新内容。
十以来,政府大力推进价格改革,现有的中央定价目录包括七大领域,分别是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重要交通运输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重要邮政业务、重要专业服务等,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范围基本接近。定价的部门主要是中央和地方的价格主管部门。其中的邮政和一些专业服务价格,由价格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一起来定。
政府定价权限在中央和地方的划分方式是,跨省的一般是由中央部门来定,各省内的由省一级或者是市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来定。近两年,一些行业的定价管理办法陆续出台,开始引入现代价格监管理念。一些行业的价格改革比如说输配电价改革,被公认为领先于其他电力体制改革。此外,在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但现在的政府定价仍然面临着很多困惑,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定价面临着比较大的法律风险,少数人,导致了很多人误认为定价就等于腐败,政府不应该管价格。二是随着政府定价的范围越来越少,在价格总水平调控中的作用越来越弱,重要性也随之大幅降低。三是政府定价工作被误认为是计划经济的尾巴,影响政府形象,政府定价的职能甚至包括机构在边缘化。那么,市场经济是否需要政府定价?
二、市场经济是否需要政府定价
从国外情况来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政府定价,对象是电力、天然气和供水等垄断行业。另外就是在交通服务领域,具有一些垄断性的,比如说铁路等基础设施,还有政府补贴的公共交通行业。总体来看,政府定价是政府对公共利益和市场失灵并存领域的直接价格干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国外发达国家对垄断行业价格管的非常细,因为要管好必须有一个系统性工程。以电网为例,一般是每几年就要对企业的价格进行重新核定,过程要持续一年。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通常提供的举证材料有数百甚至是上千页,只有被证明合理的成本才能计入价格,举证不充分是不行的。这个过程也有非常严格的程序规定,比如美国核定周期性的价格类似于法院断案子一样,消费者代表向企业咨询,企业必须进行回应,最后由政府做一个“判决”。在两次价格核定期间,监管机构必须动态地收集企业成本,并对成本进行评估和披露,目的是为下一次核定价格提供成本基础。监管机构必须要有自己的手段和连续性的监管过程,来判断企业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企业的举证材料是否合理。监管机构还需要对相关的规则进行不断的评估、完善和修改,工作量非常大。
政府定价除了要有相关的程序规定,还须有相关的配套制度,比如说非常重要的行业管制会计制度。被管制的行业,想要把价格管好,成本是基础。但是通用会计准则的成本分类,是不能为定价提供基础的。管制机构对每一个行业都要有一个专门的管制会计制度,必须在条条框框的限制下来做。
规制在国外的理念是要在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所以监管机构特别重视利益相关方的参与,让他们参与进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且对企业和监管机构进行监督。企业相对于消费者而言,组织程度更高,影响力更大,并且拥有信息优势。因此,监管机构会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为利益相关方能够有效的参与提供基础信息。
总体而言,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仅要管定价,而且管得非常细,有以下几个特性:一是精细化,对每一项成本都要考核。二是常态化,不是几年定一次,接下来就不管了,是持续的过程。三是系统化,是有系统化和制度化,是有一整套的系统和制度的保障。
三、经济学是否有相应的学科分支
在经济学理论中,政府定价属于规制经济学,被称为“价格规制”。规制经济学是随市场经济发展,从经济学领域的微观经济学和相应的产业组织理论中发展出来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同时又是一门交叉学科,是涉及相关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性学科,在理论上仍属于经济学研究范畴。规制经济学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和实践联系非常紧密,可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70―80年代传统的规制经济学和当前的激励性或新规制经济学。
所谓规制,是指规制机构对被规制企业相关行为的限制,英文词叫Regulation,国内还经常翻译成“监管”和“管制”。监管目前已被广泛使用甚至滥用,不具有针对性,而“规制”与“管制”相比,更能强调依规则,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方向,因此我们现在更倾向于使用“规制”。
规制可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经济性规制,包括价格、投资、财务、质量等,一般涉及到具体企业,以特定行业为对象,比如垄断性行业。社会性规制不针对特定行业,而是影响劳动者、消费者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行为规制,比如保障劳动者、消费者的安全、健康,食品及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秩序等,规制的对象通常会涉及多个行业。
政府定价(价格的核定)属于经济性规制,也是最核心的内容。2014年法国经济学家让・梯若尔(Jean Tirole)主要因此方面的贡献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传统的规制理论认为政府定价就是根据成本来定,并且限制企业能够获得的收益率水平。如果说企业成本发生变化,价格需要相应的做出调整。现代规制理论认为,传统规制理论假设政府完全掌握企业成本,但实际上信息是不对称的,企业对于政府而言,拥有非常明显的信息优势。正因为存在信息不对称才会导致两个问题:一个是逆向选择,一个是道德风险。现代规制理论不仅分析静态的价格应该怎么定,还研究了规制的动态过程,每隔几年进行一次定价,完善一些相关制度、避免成本造假等等,引入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方法和制度,形成了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核心思想是激励和抽租的平衡。
四、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定价属于何种政府职能
市场经济的政府定价理论上是属于经济性规制,相应的在市场经济国家,价格规制也是属于政府经济性规制。市场经济的政府定价和计划经济的政府定价存在明显差别,理念和方法不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建立的经济性规制机构有70―80年的历史,这些定价机构或者是独立的,或者是半独立的,并且在不断的成熟和完善。半独立规制机构是在部委下面设一个二级机构,如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以及韩国、新加坡,均为经济部下属模式。独立规制机构完全独立于部委,但仍然是政府的分支机构,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监管机构负责人的任命、行使这个权力的程序、相关的权责全部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现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强调规制机构的独立性,至少要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政府部门,不主张规制和其他政府职能混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规制职能要求有独立性,实现的目标、手段、原则与其他经济职能不同,应该建立独立的体系;二是规制不应受政治家选举利益左右。在国外,为了选票,政治家会向消费者做出不合理的低价承诺,最后影响了规制本身要承担的功能。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吸引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和成本。只有建立独立的体系,才能吸引投资,特别是私营投资者的投资。对市场和投资者而言,规制的政策风险低,可降低投资成本,从而降低价格。
发达国家认为,经济性规制机构要对自然垄断的环节进行监管,因为市场没有办法自发的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同时,在一些行业,比如说电力行业,虽然中间存在自然垄断,但是两端是可以引入竞争的,公平合理的中间环节价格也是促进竞争的前提条件之一。
政府定价不仅涉及到成本和投资,还有服务标准和质量问题,也就是说,要在一定成本、一定价格下考虑服务标准和质量。这个“性价比”实际上也是国外分支机构首要追求的目标。比如,美国各州都有公共事业委员会,他们对所有需要管的水电气热行业的价格进行规制。他们认为州公用事业委员会首要的和已证明的最好的职责就是决定企业的收入需求,并确定各类用户的价格,这是经济性规制机构的主要职责,体现了价格选择性的职能。
总的来看,政府定价是经济性规律中最核心的内容,发达国家把经济性规制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此设立了专门的经济性规制机构,并形成了日益成熟的体系。
五、我国政府定价如何定位转型
我国计划经济政府定价包括所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企业无自身经济利益,与消费者利益不冲突,无微观和宏观之分,或者说管住了微观也就管住了宏观。市场经济政府定价仅限极少数的垄断产品,被称为“价格规制”,核心的理念就是平衡企业跟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向消费者提供性价比高的产品,是属于经济性规制,属于微观经济职能,不同于宏观经济调控。极少数垄断行业的价格需要政府定价,并不是计划经济的尾巴。但应该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定价的理论和方法跟计划经济时期完全不同,需要政府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则和体系。
我国的政府定价应当如何来定位和转型呢?我有两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要在价格工作(物价管理)现有内容“各归其位”基础上,将“政府定价”明确定位为“价格规制”。名正才能言顺,首先要知道是干什么的,才能知道怎么做。二是构建现代价格规制体系,实现“政府定价”向“价格规制”转型。今后的价格改革,不应限于“放开价格”,“政府定价”也应基于市场经济定位转型。价格工作的几项内容中除了政府定价以外,其他的都有了比较明确的定位。“价格水平调控”职能随着政府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小,工作重点转向了价格监测分析;“价格反垄断”以及“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属于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管的领域,现在中央政府层面出台了相关政策,可以说也有了比较明确的定位,工作开展的相对比较顺利。关于“政府定价”及“政府定价的监督检查”,这两块内容现在还没有被明确的定位为经济性规制或者价格规制,由此产生的困惑和难题,影响了我们政府定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如何构建现代价格规制体系?国际上对现代公用事业规制的绩效保障有7个公认标准。独立性,规制是政府的一项独立的职能,要与其他政府职能分开,规制机构和相应的政策部门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规则和程序明晰,要尽可能限制自由裁量权,要为行业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政策预期,要保障充足可靠的服务和产品。相关机构要职能完备,所有跟经济性规制的各个职能是相互影响的,所以要把这个职能集中到一个地方,这样才能履行好相应的职能。可预见性,就是说政府的规制你不能朝令夕改,不但要有规则,而且要严格的执行规则,对于投资者而言要可预见,这样才能认识投资。公众参与,只有公众参与了,才能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去对垄断企业或者是监管机构形成监督职能。透明,只有透明了,公众才有可能去参与,才有条件去参与,对企业和监管机构形成制衡。可责,对监管机构要可问责,最后监管绩效到底怎么样?如果说有企业或者是消费者对监管机构做的决策认为不合理,那么是不是可以去提起抗议,通过什么渠道来提起抗议。国外被监管企业或者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也可以向监管机构、上级的机构进行上诉。国外的监管机构每年会年度监管报告。
政府定价要达到上述七个标准,才能实现向现代规制的定位转型,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明确的规则,即依规而为。其次是要有先进的方法,原来传统的方法是基于计划经济理念设计的,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一些规则虽然已经出台,但是还是过于简单,不够完善和详细,所以说要有不断完善的方法和体系。跟定价方法相关的一点,就是规制的前提和基础是成本,即规制会计准则。如果每一个行业没有自己的成本分析体系,仅仅沿用一般性的行业准则,是很难判断这个成本是否合理。另外一点,信息的收集和披露。也就是说尽可能的降低信息的不对称,在每个行业自己的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订一套报表系统,要求企业定期提供,这样才能动态的掌握成本和相应的信息。比如美国,要求企业每个季度和每年都要通过报表系统向监管机构提供成本,然后在网站上公开。程序一定要明晰,无论是政府定价的程序还是政府决策的程序都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则。此外,还要有消费者参与。国内消费者参与过于分散,也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而国外有消费者组织,还会聘请一些专家,或通过消费者保护部门,对企业形成制衡,来参与监管整个的规则设计和制订过程。在机构设置方面,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作为今后努力的方向,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情,整合目前分散的垄断行业经济性规制职能,在中央层面可考虑设立半独立性质的职能完备的经济性规制机构,在地方层面设立独立的综合性公用事业规制委员会。
总的来看,我国政府定价范围已基本与国际接轨,近年来,政府定价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不少困惑。从国外来看,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对公用事业行业的政府定价,政府定价在经济学理论中属于规制经济学范畴,称为价格规制。我国目前对政府定价的定位尚不明确,是导致困惑产生的最主要原因。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将政府定价明确定位为价格规制,有为才能有位,尽快的建立规制体系。
主持人:谢谢茶主杨娟。从杨娟的介绍中,我们了解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定价的区别,我国政府定价和国外价格规制的区别,以及国外价格规制从控制到激励、从静态到动态的演变历程,最后就我国政府定价如何转型给出了相应的建议,茶主演讲脉络清晰,我和大家的收获很大。下面请专家们谈谈听后感。
沈继楼:刚才杨娟的发言观点清晰并且客观,非常专业,我觉得很有收获。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谈几点体会。第一,关于规制的必要性。我觉得规制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存在市场失灵,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对市场失灵进行规制。第二,政府管理的核心是一个规制和竞争的均衡,是寻找一种激励相容。规制不是反市场化,而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是一个能够解决市场失灵的有效方式。第三,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下的政府定价差别很大。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定价是量价并管,价格只是一种辅助手段。市场经济时代政府定价只定了极少数价格,价格是一个主动信号,是配置资源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能够起到激励和引导作用。现在价格改革进展很快,但是很多体制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些问题都是我们现在发展阶段所要面临的。最后,强调一点,成本规制或者成本的作用在整个定价当中应该是基础,保留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政府定价必须依据成本,从中央层面需要有一个顶层设计,定价机构需要保持中立性和一定的综合性。
孙凤仪:杨娟的逻辑非常清晰,我谈三点看法。第一,市场监管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已经到了更加强调市场监管的阶段。今后政府定价应该向价格规制转型,特别是向激励性价格规制转型。第二,加强价格规制中的公共选择,加强人工智能和商业智能在价格规制中的运用。例如,引入专家系统和神经网络等方法,既能发挥对价格形成和价格规制的支撑作用,又能对过往决策保留记忆,方便以后进行边际调整,辅助政府科学规制。第三,建议提高公共资源资产流动性,为形成市场公允价格提供更多保障。
刘树杰:今天杨娟讲的比较系统,我完全同意她的看法。现在的政府定价源于计划经济中传统的物价工作,而价格规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政府职能,而且基于民主和法治。我国的政府定价必须定位转型于价格规制,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其中的学问很多,问题很多,对专业人才的需要也很大,相关的官员和学者不是前途渺茫,而是大有可为。比如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公用事业管制机构同时拥有多项经济性规制职能,但90%以上的工作是围绕价格规制展开的。从我国规制实践中的问题出发,我想强调三点:价格规制以垄断性行业为对象,属于国家对局部经济活动的干预;价格规制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为利益相关各方认可的规则;价格规制要基于市场经济,用于平衡此消彼长的利益冲突,而计划经济中利益关系由政府指令性计划安排,不存在垄断性企业与消费者间的利益冲突,不需要规制,价格规制更不是“计划管理”的内容。
主持人:感谢专家和茶主的精彩发言,谢谢各位茶客的聆听。政府的定价水平是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价格是否合理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直接关系到每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我国政府更加科学、更加严谨的作为,政府定价依规而为,这也是我们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和探讨,能够推动我国政府定价的定位转型,促进社会进步,增进百姓福祉。
关键词:市场失灵;外部不经济;行业重组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3-0094-02
0 前言
在中国的一次能源供应中,煤炭的占比超过70%(全球平均水平低于30%),从长远来看煤炭资源作为我国的第一能源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不会有颠覆性的改变,可见煤炭行业在确保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曾经的中国煤矿业产权不明晰、管理混乱,属于典型的国有资产流失点。2004年,山西省率先打破常规,提出了煤矿资源的市场化改革,打破资源垄断,放开行业进入门槛,推进市场化重组。这一措施明确了煤矿资源的财产权,使山西的煤矿产业焕发了第二春。但看似轰轰烈烈的市场改革下却蕴藏着危机:接连发生矿难、成风、安检制度形同虚设……现有的煤矿产权制度、市场进入制度、安全监管制度等等存在严重问题。制度因素诱导私人煤矿形成机会主义策略,压低安全投入,抱着侥幸心理以低成本维持最简单因而也是野蛮的生产。同时为了实现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为此不惜牺牲其他人的权利和利益,由此才有了贿赂。
正鉴于此,山西省决定对煤矿产业进行重组。按照规划,重组完成后(2010年底),山西省拥有企业主体的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个,缩减成100个左右。对现有民营煤矿实行国有控股,将形成2―3个年生产能力达到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5个年生产能力在5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如何解答这次重组规划?这样的政策是否能对市场产生有效调整?
1 山西煤矿产业生产的外部不经济
外部不经济显然是造成山西煤矿产业现状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通过比较可以得出小型矿企是低效率真正的祸因,下面是具体分析。
(1)巨大的安全保障成本(社会成本CS)。
最近几个月来,这样的数字被多次重复:中国的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近80%。我国的百万吨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南非的30倍,印度的10倍。
中国的煤矿开采条件较差,开采深度深,瓦斯含量大,煤层透气性低,煤层瓦斯采前不易抽放。瓦斯爆炸、火灾、水灾、顶板冒落等事故因而多发,造成的伤亡占到了全部事故伤亡人数的1/3。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对地质条件复杂的突出矿井往往停产关闭,但中国尚无可能做到这一点。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加大,以及煤炭工业的长期开采,原来埋藏较浅的煤炭资源日趋减少,开采深度不断加大,原来低瓦斯矿井可能变为高瓦斯矿井,甚至发展成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矿井瓦斯等级的不同,对于安全装备的要求差别很大。一个年产100万吨的矿井,从高瓦斯矿井升级到突出矿井,安全投资要增加5000万元到1亿左右,这还不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投入。与之相比较的是这样,由于安全保障的投入成本过高,显然一般的煤矿主会宁可选择把这部分风险让矿工承担。
(2)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私人成本CP)。
在建国初期,虽然同样伴随着高风险,但那时的煤炭工人属于较高收入职业。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毕业分配到煤炭系统,月工资有50多元,而下井的工人月工资可以达到60-70元,当时有很多大学生愿意到井下工作。
然而目前,相当多的矿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据悉,2002年1-11月,国有重点煤矿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1元,在49 个行业中排倒数第二。长期拖欠矿工工资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据抽样调查,到2001年底,仅全国国有重点煤矿70个单位就拖欠在岗工人工资63.33亿元。 同时,矿工下岗失业率远远高出其他加工制造行业。
(3)矿企的暴利(私人利益VP)。
说明:单位:美元/吨。图2
按小煤矿的采煤设备、工艺、管理和用工情况,吨煤成本在150元左右,即使加上基金和税费,也不会超过200元。
以7月中旬580元/吨的坑口价计算,小矿的吨煤利润为380元。一座年产45万吨的小煤矿,每年利润就超过1亿元。(4)外部不经济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
图3 山西某市2007年1-6月的百万吨死亡率对比
对于一些大型煤矿,通常是CP
但是对于一些小型矿企,情况却是:CP
――问题就出在小煤矿上!
2 应该采取的措施
西方微观经济学理论对于外部影响所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的纠正通常有三种有效的政策建议,通过进一步的比较说明,容易发现适合现在山西煤矿产业现状的措施其实只剩下一种选择――企业合并。
(1)使用税收和津贴。
事实上山西的煤矿产业撑起了山西的财政体系。以山西大同为例,2008年平均一吨电煤纯煤价是580元;在煤站,发运企业要代煤矿交纳28元/吨的可持续发展基金;加上各种运费杂费运到秦皇岛港的电煤价格就到了883元/吨;交纳13%的税后,煤价就成了998元/吨,还有各种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每吨煤中间的税费大约为150元。简单的计算一下,2008年山西的煤产量约为6亿吨,这样税收总额就达到了6×150=900亿元。
但相对而言,煤产业的整体税收水平是比较低的,甚至增值税税率也是采用的低税率。
但问题在于煤矿的生产关系到中国工业的基础,单纯的征税势必将造成每台成本上升,从而导致物价的上涨和货币贬值。同时作为外部不经济的始作俑者,一般的小型煤矿对于征税会助长其机会主义策略,进一步压低安全投入,抱着侥幸心理以低成本维持最简单因而也是野蛮的生产。同时在征税对象上也很难控制:如何区分哪些矿企造成了外部不经济?
(2)使用规定财产权的办法。
曾经的中国煤矿业产权不明晰、管理混乱。2004年,山西省率先打破常规,提出了煤矿资源的市场化改革,打破资源垄断,放开行业进入门槛,推进市场化重组。这一措施明确了煤矿资源的财产权,一时间是山西的煤矿产业焕发了第二春。但这种表面的红火下是矿难的频发,是资源利用率的停滞不前。
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市场准入制度、监督制度的不完善,这种表面上财产权的明晰只是给一部分人侵吞国有资产一个更为正式的理由而已。
(3)使用企业合并的方法。
上一部分的讨论中可以简单看出:山西煤矿产业的外部不经济的主要制造者是一些小型矿企,由于CP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下,不止是山西,而是整个国内煤炭产业还将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要经营形式。至少这种寡头竞争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现在大部分矿企追求短期利润、忽视外部不经济的现状。
3 思考及建议
产业重组势在必行,讨论重组是否可取已不是重点。山西政府、甚至国家政府在将来需要着手解决的问题应该是如何重组、重组后如何避免犯以前集体经济时国有资产流出的错误――市场经济不可能一劳永逸。
首先,以政府的干预作为主要的管理方式,往往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造成“政府失灵”。当需要政府部门干预矿业时,一些政府官员自然就成为一些不法矿主的寻租对象。一些被勒令停产的煤矿老板,总是千方百计“摆平”主管领导干部,非法谋取暴利。更有个别利欲熏心的领导干部,入股经营――就像十年前一样。
另一方面,人们早就受够了垄断国有企业的罪;如此企业重组也是逆市场化改革潮流而行。一个由国有企业垄断的煤炭行业,既不可能有高效率,也不可能服务公众利益。这些国有企业因为缺乏控制,也会只知追求部门和企业的利益,不大可能关心公共利益。
所以,最后一点建议,我们还可以加强煤炭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可行性。包括可以讲社会责任纳入法制流程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范畴,与此同时再充分利用媒体等舆论手段向企业施压,促使煤炭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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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经济融资;问题;困境;策略分析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设速度也越来越快,交通项目作为城市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必然也会越来越多。因此,交通经济已然成为了微观经济学的组成范畴之一,成为了城市经济发展的见证。然而,伴随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困难就是交通经济的融资问题,它日益成为交通建设的最大阻碍,由于建设资金不足引起的交通问题频频发生,这一涉及交通及经济双重层面的发展问题理应成为城市全局规划与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瓶颈性问题。从融资渠道加大交通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方能从根本上改善交通经济建设融资难的发展困境,促进城市化建设的有序开展。
一、我国交通经济融资情况介绍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交通融资主要有三种形式,如下:
(一) 政府投资
最主要的形式是政府投资,而政府投资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国债资金,是国家通过发行长期建设债券募集资金,投入交通建设; 另一是中央补助,即国家财政资金拨款,作为交通建设的资金。政府投资一直是交通经济的主要融资手段,也是交通建设最重要的保障。但是近些年随着交通建设速度的加快和数量迅速增长,政府的投入已经无法满通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 二) 银行贷款
向我国交通经济融资的另一个重要途径是银行贷款,由于银行的资金比较充足,相比而言更容易筹集资金。但是,不利的方面是贷款的利息比较高,容易造成融资成本的提高,另外交通经济贷款的还款周期一般会比较长,往往出现了交通经济发展一年的利润全用来还贷款的现象。
( 三) 民间资本
我国交通经济融资中有一种比较少的形式是利用民间资本,所占比例非常低,民间资本投资热情也不高。这是因为交通建设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风险大,资金回收又比较慢,所以对于追求稳妥、希望快速回收资金的民间资本来说,投资交通建设没有太大的吸引力。
二、我国交通经济融资中的问题及困境
交通建设是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它是国家经济及人们生活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而言,困扰城市交通建设的重要问题是交通经济问题,融资成了关键。然而,近年尤为严重,交通经济建设问题遇到了发展瓶颈,融资难的问题一度成为阻碍城市交通发展的拦路石。政府投资占据了主要的交通经济融资渠道,国债投放与资金下拨的途径看似是对区域交通经济发展的重大支持,实则这样的融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城市交通经济的发展速度,甚至一定程度上还阻碍了交通经济的有序运转。在这样的基础上,民间资本对于城市交通经济的促进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体现,银行对于交通融资的贷款业务由于收益及偿还周期的原因也没有对融资问题产生过大的影响,甚至不少地区在交通融资贷款业务方面还故意提高了贷款利率。此外,交通运输工程由于耗资大和周期长的特征在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方面显得极为薄弱,这也加重了城市交通经济的融资负担,单一的政府融资手段显然难以对融资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效果。从交通经济融资的主要形式来分析融资困境的状况,主要表现为三大方面:其一,政府投资中的国债资金及中央补助对于地方交通经济压力的缓解仅仅是杯水车薪,随着城市交通经济压力的增长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迫切需要更加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来解决当前的交通经济融资问题。其二,银行资金在交通经济贷款方面显得比较充裕,然而由于银行贷款利息过高导致交通经济融资成本的显著提高,这就使得城市交通经济在银行贷款执行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瓶颈,甚至不少地区不得不用自身整年的交通经济收益来偿还银行的融资贷款。其三,民间资本在交通经济融资中所占的份额极小,并且存在着明显的风险大、资金回收慢的特征,因此交通建设领域对于民间资本投资来说并没有形成强大的经济投资吸引力。
三、当前解决交通经济融资问题的优化策略
面对近年来日益突出的交通经济融资难的问题,需要交通管理部门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积极采取必要的优化措施,促进交通经济融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城市交通进步与城市经济发展依赖于交通经济建设,缓解当前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不仅是对交通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同时对于国民经济建设工作的实施也势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意义。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融资问题与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及市场调节之间有着必然联系,因此市场经济的有效管控和民间资本的大量投入必将对融资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针对当前交通经济融资难的问题,笔者拟从如下几方面优化交通经济的融资问题:
1. 从交通债券及交通基金的双重角度缓解交通经济发展的压力
交通债券作为基础建设型融资模式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于缓解当前交通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问题是极为有利的。交通债券有政府债券和地方债券之分,在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的支持下相信交通债券必将对交通经济产生积极影响。交通基金在形式上主要表现为公路基金,通过税收模式作为对公路建设的有效补充,这对解决融资问题也有一定作用。
2. 实现对银行交通融资贷款业务的有效监管
银行在交通融资建设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高额利息问题,这就需要从银行的融资贷款风险出发,尽可能降低融资债务风险,改善当前交通融资困境。银行本身应提示交通融资贷款的有效性,确保项目收益,杜绝一切乱收费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3. 从民间资本角度拓宽交通经济的融资途径
民间资本的引入对于缓解当前交通经济融资压力大有裨益,积极确立有效的融资目的,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交通经济的持续运转。对交通建设项目的明确定位、降低交通建设项目在经济方面的融资风险、确保建设项目的稳定收益,都是民间资本应用于交通建设领域需要解决的问题。
4. 重视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经济体制对交通融资的促进意义
由于交通经济自身的公益性特征,这就决定了交通建设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然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及市场体制的影响,需要考虑到融资方式及资金偿还过程中的诸多风险。在计划与市场的共同作用下,交通经济的资源配置和融资问题必将得到最大改善。
四、结束语
社会发展背景下,我们在肯定交通经济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果的同时也不应忽视对交通经济融资问题的分析。无论是公路建设还是公路养护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资金供给不足问题,交通经济融资已然成为限制城市交通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因素。面对交通经济融资的发展现状,我们需要从根源抓起,积极寻求改善融资困境的出路,保证交通建设的持续有效运转。此外,我们需要从思想观念上认识到交通经济发展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肯定交通经济本身的战略发展价值,促进城乡交通经济的和谐与均衡发展。对于交通经济建设来说,融资问题至关重要,我们在积极谋划融资风险防范机制的同时也应注重民间资本对于缓解交通经济压力的促进意义,从多角度促进交通经济融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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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陆礼. 从经济理性主义到现代交通的困扰[J]. 贵州社会科学,2007,(01).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б婧妥市抛纯鼍涣嫉闹魈澹捎谒谴嬖谘现氐牡赖路缦蘸凸蟮募喽匠杀荆鹑诨钩鲇谧陨砦冉【囊螅滞辉赣肫浞⑸璐形孕纬梢衅毡榈摹跋Т被颉吧鞔毕窒螅醣艺叨哉饫嘀魈宓耐蹲室找膊幻飨?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一、投资活动的类型
首先,本文是研究企业投资活动的,也就是微观投资活动。这里的投资活动是一个投入到产出的可能获得未来回报的过程,是一个现金流进与现金流出的过程。收回投资和取得收益就是负投资或者说负投入,也是属于投资活动的一部分。投资活动一般简称为投资。然后具体分析各个类别。本文基于投资对象为基础进行投资活动的类型化分析。投资活动的类型见表1。
企业的投资活动,或者微观投资、广义投资,首先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或者说狭义投资,分为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如不特别指出,投资就是狭义投资,就是金融投资与珍贵物品投资。对外投资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是投资,对于金融企业来说是经营。金融企业,特别是金融中介是以投资作为经营业务的。金融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广义债权投资,其中广义债权投资分为债权投资和准债权投资。金融投资还可以分为经营股权投资,非经营股权投资与交易性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分为货币资产投资,交易性债权投资与信贷资产投资。非经营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构成了非经营金融投资的总和。珍贵物品投资分为投资型和收藏型两种。下文具体分析投资类型和提出财务会计的改进建议。
二、内部投资分析与财务会计的改进
(一)内部投资的分析 所谓内部投资,关键的落脚点在经营上,企业内部投资就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无论对于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只不过,对于非金融企业不是主营业务而已。本文认为这就是经营活动,是企业的投入产出活动。投入就是企业自己生产和外部购买的总和,产出就是收回投资,获取收益。财务会计上,内部投资一般是简称为经营活动。
(二)企业现金流量表的改进 在企业现金流量表里,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是把固定资产和对外金融投资都加进去。其实,这种划分并不合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购置和一般原材料的购置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企业的投资经营,准确的说就是经营活动,对外金融投资才是狭义的投资活动。所以,本文的建议是在微观领域,只把对外金融投资作为投资处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购置作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处理。笔者建议在以后新的会计准则中,一定要把这两个活动的现金流量分开处理。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关的现金流合并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留下金融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这样,很容易出现企业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小,甚至是负值,因为购置或者自产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支出很大,回报要在多年间体现。但是,这并没有关系,因为现金流量分析不是企业利润分析,而是企业的现金分析,至少这能够更真实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采用间接法计算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时候,需要相应调整方法,因为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支出记入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另外,企业可以设置自己内部的现金流量分析,作为内部管理企业使用,这是管理会计的范畴。如:可以把企业的内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单独列出来,形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外购的就是外购的现金流出,自产的就是自产付出的人力与物力资源的现金流出。企业内部管理会计中可以形成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现金流量表,这相当于企业资产组的现金流量表。这些都是内部投资,不是金融投资。
三、金融投资分析与财务会计的改进
(一)金融投资分析 企业的对外金融投资是企业付出代价,取得其他主体的股权或者债权(债券,贷款等),签订衍生品合约等金融资产,从中收取利息或者分红,转让收益等。投资金融资产的投资就是对外金融投资,最基本可以分为是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金融资产属于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总是对应广义负债方的。这里要特别解释“广义负债”的说法。一般的债权对应债务是没有问题的,股权就相当于对应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相当于是企业的永久负债。这是一个形象的说法,所有者权益某种程度上也是企业的一个类似负债一样的负担,在企业破产清算时也是要把偿还债权人以后的剩余资产还给股东的。所以,所有者权益是一种类似于企业的永久负债或者永久债券的东西。虽然,现金货币在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有对应的负债科目,但货币并没有利息收益,所以持有货币资产,不认为是投资,这是一个例外。企业存款是对应于商业银行的负债,是有利息收益的,所以不仅是金融资产,而且持有存款就是金融投资。所以,债权投资可以分为存款债权投资和非存款债权投资。
最后分析衍生品金融资产。金融工具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衍生工具不一定就是金融资产。衍生工具的特征是:(1)价值随不相关的变量的变化而变化;(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很少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并且结算是以金融项目结算。但是,不管如何,衍生工具都是零和博弈。期货合约的双方是互补的,双方都可以认为是投资者,持有或有资产,可能营利,也可能亏损。理论上金融资产与负债权益可以完全冲销,但是由于金融资产有时会提取坏账准备,负债有时会增加预计负债。但是,调整这些内容以后,那就是可以完全冲销的。在国家金融统计中,衍生品金融资产往往没有统计。
(二)股权投资分析与改进 股权投资泛指以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等的名义投资,甚至是以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参与企业,共担收益,共担风险。所以,以确定性价格回购的回购协议一般不认为是股权投资。股权如果附带上对赌协议等条款,可以分开处理,一部分是股权投资,一部分是或有事项。债权如果附带上对赌协议,可转换等条款,同样也是分开处理。股权投资分为经营股权投资和非经营股权投资。经营股权投资,简称经营投资,区别于投资经营,落脚点在于投资,而且是金融投资。经营投资是一种形式上是股权投资,真实目的是经营活动的方式,就是中间性组织的方式。中间性组织在本质上一种以权威命令机制和价格机制为协调机制的协调经济活动,是市场和企业的相互渗透。中间性组织就是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可以有虚拟企业, 战略联盟,企业集群,企业集团,特许经营,企业网络等方式。 笔者认为, 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学很重要的原则。 所以, 经营投资, 从真实目的上看,是经营活动;但是会计上看,投资采取了股权形式就是实质。这个时候形式就是实质, 并没有违反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形式上是金融投资,真实目的是经营活动的方式也是投资的方式。 只不过,这种投资往往不以转让为目的, 而是一直持有下去。 股权投资基金(PE)和创业投资(VC)虽然会长期持有并参与管理, 但是最终还是往往以转让为目的。
经营投资的机构投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关系是企业集团,共同控制的企业,共同影响的企业等。经营投资的个人投资人往往是企业创办人,或者是企业长期经营人,实际控制人等。经营投资一般不以转让股权为目的,但是也可以转让股权,关键是不能开展连续性的以转让股权为目的的投资活动把投资当成自己的主营业务。类似企业转让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一般的非预料的转让经营股权投资的收益,建议计入营业外收入。
长期股权投资加上企业合并,目前是最复杂,最难以掌握的会计准则。总的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就是太繁琐。金融资产的分类趋向是简化。金融资产目前在新准则中分为四类,金融危机过后,国际新准则的变化可能是会把金融资产分为两类。股权投资应该借鉴。可以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两类,就是经营的股权投资和非经营的股权投资,两者的收益方式是不一致的,一个应该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一个应该是是计入投资收益。经营投资就是以中间性组织参与被投资企业经营的投资活动,而非经营股权投资则是投资时间较长,长期仍以转让为目的,这就是创业投资的范畴,而短期持有的股权投资则是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范畴。
(三)混合性投资分析 混合性投资就是投资中有金融投资与投资经营的混合。本文以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为例,分析涉及实物投资经营的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一般有是权益型,抵押型,混合型。权益型的REITS就是房地产投资信托直接持有物业,一般采用三种基本的结构形式,传统结构,扇形合伙和下属合伙结构。后来又衍生出合股结构和纸夹结构。本文只分析前三种类型,其他类推即可。传统结构就是REITS直接拥有房地产资产经营,扇形结构是REITS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然后由合伙企业拥有房地产经营。
本文认为这些形式都是自己经营。出租房地产业务属于房地产业,是属于实体经营的范畴,不是纯粹财产收入。这些营业收入是要计入GDP的。“自有资金的贷款,由于不是金融中介活动,因而不能视为服务的生产,所以自有资金的贷款收入也全部属于财产收入;买卖股票和不动产的收益属于资产的持有收益;这些均不能计入企业的产值。唯有自有资金购置的房屋,用于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服务收入,可计入产值”。传统结构产生服务收入基本没有争议,扇形结构与下属合伙机构采取有限合伙形式,REITS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与REITS相当于一个中间性组织的关系。真正的经营者是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普通员工,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报酬是不计入合伙企业本身的产出中。如果没有合伙企业普通员工,合伙企业相当于一个空壳企业,担负生产任务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的报酬中有工资和利润的成分,企业活动是相当于外包给了一个普通合伙人来完成,普通合伙人不是投资者。即使是有限合伙企业改为公司形式运作,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公司变成经理人,那么这个管理人也还不是投资者。现实中,很少有人会把管理人当成是投资者,最多只能称其为人力出资者。本文认为,人力出资或者说人力投资,不是金融投资。
所以,权益型的REITS不是专门机构投资者,是实体经营者而已,只有在其转让房地产的时候,取得的回报才是投资回报。本文建议: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不要从事投资经营,应该从事专门金融投资活动。这样,便于产业划分清晰,也便于国家统计核算。所以,建议权益型的REITS将来不要采取直接持有房地产。虽然,可能还是会出现第一大类的中间性组织的情况。但是在中间性组织这种情况下,专门机构投资者,还是做纯粹金融投资的。如果机构投资者直接持有物业,就是投资经营了,不是纯粹的金融投资了。
中国目前没有REITS,但是也有一些关于投资房地产的文件,如:《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在文件的第十三条指出保险资金可以采用股权方式投资不动产,采用债权方式投资不动产,采用物权方式投资不动产。这里的物权方式投资不动产就是类似权益型的REITS直接持有物业。这样的话,保险公司就变成兼营房地产服务,而不是真正的投资。本文建议,在以后的文件中,能把房地产服务和房地产金融投资区分开来,避免企业直接持有物业。
(四)准债权投资分析 企业可以通过协议购买项目未来利益权的方式来投资。未来利益权可以分为是未来收入权和未来物权。项目未来收入权本身可以有很多种细化的方式,比如可以是项目现金流产生的收入权,项目所在企业的利润分配权,项目所在企业股东的分红收益权等。如果项目是一个人力资本,那么经济主体还可以是与该人力资本签订合约,通过现在投资人力资本,分享人力资本未来的收入。这种未来收入权其实不是债权也不是股权投资。但是,它类似股权投资,更类似债权投资。在会计学界,法学界,已经很多人讨论过这个形式。而且,实务中也出现了这种形式的投资,比如高速公路收费权,公园门票收入权,股票分红权,音乐人唱片的未来收入权等。针对实务与学术情况,本文认为把它称为是准债权投资为妥。
未来物权一般是将来的特殊实物比如精密仪器,艺术品等,还可以是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等。经济主体投资希望得到的是未来的一些特殊实物。但是这不是金融投资,也不是准债权投资,而是直接持有实物再获取收益。这在形式上不是狭义投资,真实目的是投资。本文认为,不要混淆企业通过初次生产获得的未来收入权和转让的未来收入权。初次生产获得的未来收入权可能是企业自己拥有资产组产生收入,可能是企业只是有经营权的情况下再产生收入,可能是项目对社会公众不收费,通过政府每年所支付的款项收回该项目付出。对于初次产生的未来收入权,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学界还不统一,这里要简洁提出转让未来收入权的会计处理建议:出售收入权的主体可以是形成递延收益,购入收入权的主体是形成了递延费用。未来收入权是期待利益,未来收入权可以转让。它与债权有很大的相似性,是一种类似金融借贷的业务,是一种融资行为。如果是未来收入权是时间很长的,类似于融资租赁的关系,那原先企业可以考虑把产生收入流的资产转移出去。
(五)人力资本投资的问题 个人的投资概念更是混乱,个人购买金融资产是投资,甚至购买房地产也是投资,更甚至还有投资教育等说法。 舒尔茨最早提出了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后来在宏观经济研究与微观经济研究中, 都是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本文认为,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所有。个人对自己投入教育培训,其实就是一种投资经营,而不是金融投资。个人的投资经营比如教育等, 是为将来更好的产出,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类似企业的经营行为。
在企业中,也会有很多培训和教育投入。这些投入不管是形成人力资产科目,还是形成人力资本投资科目,还是待摊费用,都是类似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一样,是投资经营,所以也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所以,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对于自己或者自己员工的教育等投入,是一种投资经营,不是金融投资。
至于前文提到企业可以与某人约定,投资某人资金,然后分享某人的未来利益权。未来利益权可以是未来收入,可以是某人将来的知识产权。这种所谓的投资,其实不是人力资本的投资经营,因为投资者并没有对某人有雇佣关系,某人不是投资者的员工。这其实就是前文的准债权投资。因为人不能作为企业一样有股权,有企业所有者,所以要投资个人,只能是投资某人的未来利益权,或者雇佣某人,来达到目的。
四、珍贵物品投资分析与财务会计的改进
(一)珍贵物品投资分析 珍贵物品正好在SNA中有分类。SNA中生产资产下面分为固定资产,存货和珍贵物品。珍贵物品包括贵金属,宝石,古董和其他艺术品,珍贵物品基本上不用于生产与消费,但他们具有显著价值,预计能够保值或至少不下降,一般作为贮藏价值的手段。
关于珍贵物品投资的理论,其实在几千年前的《管子》中就提出。管子认为,财富越富庶的人,所藏之物便越是与经济生活无直接关系,财富越少的人,所藏之物便越是为经济发展所需。如果富豪储藏宝物去炫耀,去炒作,但是与国家经济产业没有大的关系,这是允许的,甚至可以鼓励。笔者认为这也带动了相关产业,比如拍卖业,中介服务业等。但是,很多企业都有对外投资倒卖实物的经历。甚至是一些企业采取设立空壳企业,空壳企业里持有大宗商品或者是房地产之类,通过倒卖企业来间接倒卖实物。对此类业务的处理,笔者认为,对外直接和间接的实物投资都是应该严厉禁止的。当然国家应该管制企业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一般实物的投资行为(即是囤积行为),比如大宗粮食产品,工业用品等。允许企业有一些非预料的对外转让实物资产;允许企业采取风险管理的方式,来适当囤积一些投入品,但不是以倒卖为目的。
一般情况下,一些珍贵物品如艺术品,古董文物,名酒等可以成为投资的对象,然而,有些时候,一些非珍贵的实物(特别是实物证券)也可以成为投资对象,如门票,仓单,货单等。这些特殊情况的实物投资,同样不能扰乱宏观经济,需要经过特别的审批。当然,为求统一,还是把这些可以进行的实物投资统称为珍贵物品投资。这些珍贵物品投资和金融投资加起来,可以成为广义的微观投资。一般来说,这些投资对象不能成为投资者经营的目标。投资者一般不得实际经营珍贵物品,投资主要是为了转让收益。
对于投资未来物权,如知识产权之类的投资其实是类似民事合伙的性质,没有形成企业组织来完成投资。因为没有金融投资的形式,也不是准债权投资,一般也不是珍贵物品投资,所以,投资未来物权不是狭义投资,除非是珍贵物品。
(二)会计科目改进建议 所以建议未来企业的会计科目不应该为一般的投资性实物留下余地。为了与宏观统计接轨,可以考虑增设珍贵物品的会计科目。现实中,很多珍贵物品的收藏者是企业。国家可以设立珍贵物品投资目录,确定哪些物品可以成为投资倒卖对象。目录之外的物品,则是严禁投资的。
目前的会计准则与国际比较接轨,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而本文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应该取消。房地产不能够成为投资对象。另外,现行会计准则中,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出租收入是服务收入,不是投资。本文认为这应该是租赁业务,就和出租其他固定资产一样,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即可。当然如果是专门的租赁企业就不同了,需要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和其他固定资产一样,就是固定资产。如果非预料的转让了,就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珍贵物品投资有时不是以分次收取回报或者转让收益为目的的。比如企业可能会持有珍贵物品,增加企业文化,或者说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但是,这是稳定的存量,不会影响一年的流量。在会计记录上没有必要区分收藏型的珍贵物品投资和投资型的珍贵物品投资。如不特别指出,本文珍贵物品投资指的是投资型的珍贵物品投资。所以真正的实物投资,对于企业来说只能是珍贵物品的投资,而没有其他物品的投资。可以考虑,珍贵物品的投资的转让所得,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计入投资收益。珍贵物品的持有目的就是转让收益的,而其他实物不能以转让作为持有目的。
总之,狭义投资是分为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这两个投资可以形成金融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珍贵物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加总就是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本文建议,现行的企业现金流量表需要在前文建议的基础上再做如此修改。
(三)利润表改进建议 利润表建议就是要把经营收入支出产生的经营利润和投资收益财务费用产生的投资利润区分开来。这两条现金流存在太大的区别,以至于必须分开处理。事实上,在管理会计中的管理用财务报表,已经区分了这两者的区别:区分经营资产和金融资产,区分经营负债和金融负债,区分经营损益和金融损益。但是,这里的金融资产范围太小,没有包括股权投资,珍贵物品投资。笔者的建议是在会计准则中就区分两类利润来源:经营利润和投资利润。投资利润包括了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净收益,也需要减去负投资的代价。负投资就是企业本身也被他人金融投资,以财务费用的形式支出。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手续费,现金折扣等财务费用就是投资利润的扣减项。当然,投资利润是包括了若干个金融投资中心(非经营股权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中心(投资型)的总和。
投资中心是既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对投资效果负责的责任中心。投资中心是最高层次的责任中心,它拥有最大的决策权,也承担最大的责任。投资中心和利润中心,成本中心是管理会计学或者说成本会计学最基本的一系列概念。这里的投资主要是投资经营的意思,所以准确的说是投资经营中心。但是,企业也可以有狭义投资中心,即是金融投资和珍贵物品投资中心。这个投资中心,和投资经营中心一样,可以独立考核。
(四)以劳动出资的投资 在合伙企业法中,列举了可以劳动出资。法学界很多人士也提出公司将来最好也能以劳动出资。这就是以劳动投资企业,形成对企业的股权。另外还有股票期权的可能,学界对于是费用观,还是利润分配观,存在争议。本文不展开分析,只是指出两者都有可能。那么,获得股票期权的对价可能是劳动,也可能是资产(利润分配就是资产)。这又回到了最初:以劳动出资或者以资产出资。本文认为,以劳动出资形成的投资,也是投资。劳动出资,会计记录建议为资产方记待摊费用,负债方记权益。同样,以劳动出资形成债权也是可能的,只是意义不大。另外,是否可以是投资劳动?投资劳动意味着被投资方将来以劳动为给付。本文认为,意义不大。虽然现实中,有主体之间的劳动的债的关系,但是,很少有企业有应付劳动或者应收劳动。劳动不适宜作为稳定的价值目标来投资。
参考文献:
[1]陈敏:《财务报表革命》,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