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17:24: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微观经济调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市场调控机制,其功能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差异性;调控信号是包括工资、利率、产权价格、生产资料价格和产品价格等在内的一系列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调控方式是各微观经济主体在获利目标的驱动下,根据变动着的价格信号所提供的市场供求信息,对自身经济活动作出调整,进而引起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简言之,市场调控机制功能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相互依存、相互功能、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所表现出的整体的合目的性。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由于价格信号所提供的供求信息往往是即时信息、短期信息,便决定了市场机制对经济生活的调控结果具有即时均衡、短期均衡的性质。
政府调控机制,其功能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共同性、一致性;调控信号是政府、各级经济管理部门非凡是计划部门发出的各项行政指令和法律部门的各种法律条文;调控方式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出于对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认可和维护,按照政府部门的指令、指向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进而引起各种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凌驾于一切微观经济活动之上的国民经济总体利益的代表者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因而政府调控机制不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而是一种外在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非自我调控机制。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使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则必然离不开事先设定的调控目标。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调控是一种事先的自觉调控。由于政府调控目标是事先设定的,这一目标不过是作为调控主体的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及其长期变动趋向的猜测和自觉意识的外化,故政府调控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长期调控,而非即时调控、短期调控。
市场调控机制本质上是各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依存、相互功能、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经济资源宏观配置均衡是这种机制运作的必然结果,因此,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和生俱来的,其存在的必然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政府调控机制,虽然伴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和市场调控机制的完善,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调控功能曾一度减弱,并退居为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但不能由此得出市场调控机制可完全替代政府调控机制的结论。历史的辩证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更高阶段的发展,市场调控机制的缺陷、局限性正在充分地暴露出来,而政府调控机制得以发挥功能所必需的条件和手段却日趋成熟。人类的经济生活正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的补充,从而实现二者有机的辩证的融合。二者的相互补充性,也就是二者的非相互替代性。从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二者功能的最终结果看,二者都是实现经济资源宏观优化配置的方式、手段,故表明二者又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不可替代性,才决定现代经济的调控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也正是因为两种调控机制具有可替代性,才存在一个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和配置新问题。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不可能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选择,而只能是二者不同组合的选择。
二、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和配置的标准
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依据的标准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我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推崇政府调控机制,贬低市场调控机制,其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经济调控机制的评价和选择,依据的不是经济标准,而是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认为市场调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有悖于广大劳动阶层的利益,故必须摒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逐渐熟悉到,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符合经济的本性及其发展要求,依据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由此人们开始从对经济发展利弊得失分析的角度去寻找选择经济调控机制的依据。这种做法显然是正确的。但由于这种利弊得失的分析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次,未能深入到定量分析层次,故仍难为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提供科学明晰的依据。
笔者认为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和合理配置的依据,只能从经济调控活动相关的成本和收益量的对比分析中去寻找。人们要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以获得尽可能高的宏观经济效率。由经济调控活动所带来的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视为是经济调控活动的产出或收益。进行任何经济调控活动,都要有一定的投入,这种投入是为获得经济调控收益而支付的经济调控成本。经济调控收益扣除经济调控成本后的余额,即为经济调控净收益。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和合理配置的实质,就在于找到一种经济调控机制组合,通过其运行,使所获得的经济调控净收益最大。
为了进行经济调控成本和收益分析,有必要引进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市场调控收益和政府调控收益、等调控成本线和等调控收益线三对范畴。
市场调控成本,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市场调控机制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功能,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不过是这种相互功能的结果,因而市场调控成本必然包括各微观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比如纯粹流通费用、信息费用和契约费用等)和市场调控损失(比如由信息的不完备性、短期性和调控时滞的存在所造成的经济波动性损失,由市场的过度竞争所导致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等)。
政府调控成本,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政府调控活动是一种通过行政指令而实施的调控活动。就某一调控活动的全过程而言,政府调控成本包括指令的拟定和费用;指令的传递和接收费用;对指令执行的监督、协调控制和激励费用;指令执行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费用四大部分。政府调控成本还应包括政府调控损失,比如由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原因或决策信息的不完备而错误指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或不能正确地被理解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的强制性而对指令执行者创造性、主动性的抑制所造成的经济效率的损失等等。市场调控收益,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政府调控收益,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成本。在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市场调
控成本、政府调控成本分别和市场调控力度、政府调控力度正相关,故市场调控成本和政府调控成本的此消彼长,便意味着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此消彼长。假设总调控成本为E,市场调控力度为X,为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a,政府调控力度为Y,为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b,则Z=aXbY。等调控成本线就是Z=aXbY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投影,亦即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前提下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不同组合的轨迹。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可以有无数条互相平行的等调控成本线,等调控成本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高;反之,等调控成本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低。
市场调控收益和政府调控收益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收益,即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综合运行对经济调控总目标实现所作的贡献。等调控收益线,就是在总调控收益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不同组合点的轨迹。经验事实表明,市场调控收益(或政府调控收益)和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呈非线性相关变动。具体说来,随着市场调控力度增强(在经济总调控力度既定的情况下意味着政府调控力度减弱),其边际市场调控收益递减(边际政府调控收益递增);反之亦然。故此,等调控收益线是一条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且凸向原点的曲线。这条曲线的斜率-family:"TimesNewRoman"">ΔY-family:"TimesNewRoman"">ΔXΔY表示政府调控力度增量,-family:"TimesNewRoman"">ΔX表示市场调控力度增量)是处处不相等的。它表明对应于不同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组合,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具有不同的相互替代率。随着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的增强,单位市场调控力度可替代的政府调控力度(或单位政府调控力度可替代的市场调控力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大);反之亦然。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同样可以有无数条互不相交的等调控收益线。等调控收益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收益越高;反之,等调控收益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收益越低。
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的目的,在于确定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所谓最佳组合,或者是可使获得等量调控收益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最小,或者是可使支付等量调控成本所获得的总调控收益最大。根据等调控成本线和等调控收益线的关系,可找到这一最佳组合点。经济调控目标一经确定,所要获得的调控收益值及等调控收益线也就随之确定。这条等调控收益线必然和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的无数条等调控成本线中的一条相切,其切点就是使既定经济调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见图3)。
在图3中,R为等调控收益线,它和等调控成本线C1、C2分别相切和相交。E2和E1点由于位于同一条等调控收益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均能实现所设定的调控目标,但E2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无疑高于E1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E3和E1点由于位于同一等调控成本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是相等的,但E3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却低于E1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唯有等调控收益线R和等调控成本线C1的切点E1所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和政府调控力度组合,才是以最低的调控总成本实现预定的调控目标的最佳点。设市场的边际调控成本和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m和MRm,政府的边际调控成本和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G和MRG,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m,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G,总调控成本为C,则最佳组合点E1满足下列条件:ACmXACGY=CMRmMCm=MRGMCG线性也就是说,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点是在总调控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增加支出一单位货币所获得市场调控收益和政府调控收益相等的点。
在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时,应该注重由于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因其自身的性质和所依存的环境条件的不同,对同一力度的市场调控或政府调控,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反应。换言之,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的等调控成本线和等调控收益线是各不相同的,进而两种调控机制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也是各不相同的。有鉴于此,在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功能的利弊得失进行评价和对其组合作出选择时,切忌一概而论,而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同类型经济活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作出具体分析。
三、几点结论
1相对现代经济活动而言,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是两种既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又不可完全相互替代的经济调控机制,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就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互斥选择,而只能是对二者调控力度最佳组合点的确定。
2无论是市场调控机制,还是政府调控机制,都有其利弊得失。它们既不是只获益无需支付成本代价的,也不是只有成本代价而无益处的。因而,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应树立经济观念,严格遵循经济合理性原则,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选择的依据只能是使达到既定的调控目标所付出的成本代价最小,或支出既定的成本代价所获得的调控收益最大”。背弃经济合理性原则是不科学,不足取的。
三分说主要是可以将经济法体系划分为市场、干预机制、法律法规,然而这种理论的内在逻辑合理性却不尽完善,这主要是由于单纯的市场经济有着多种多样的形式,而且也收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针对政府的经济干预也要辩证的看,这主要是由于政府的经济干预措施本身也是存在弊端的,假如不能在经济的调节中适度的应用,就会对市场经济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要正确的理解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这有这样政府的经济干预措施才能够更加有效。
二、二分说理论
在二分说理论中,普遍的是认为经济法的实质是对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和政府的经济行为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的法律,并且在国家通过有关的调控措施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主要形成基于宏观调控的法律和基于市场规范的法律两种不同的社会关系。也就形成了二分学说理论。在二分说和四分说理论中,我们的普遍观点是试图将所有的经济法包含在其中。市场经济一旦出现监管缺失,就会导致个别经济参与者收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做出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相冲突的行为,因此,就有必要在市场经济中加强对于经济参与者的行为规范,这其中就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更好的发挥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干预作用。其中以税收法为例,该法律属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法律,国家在制定税收法时需要考虑税收对于行业发展、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调控作用,通过经济法律的形式对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行为产生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规范市场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效果。
三、经济法体系的重构
(一)理论基础
在经济法体系重建中,其调整的目标和范围决定了经济法体系的基本组成。在我国,经济法体系理论研究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在众多的理论中,有学者认为对于经济法的定义可以理解为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进行经济利益调整的法律总和。这种经济利益指的是在进行社会生产的过程中,由于产出大于投入而出现的利益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也曾经有国外的经济学家针对调控对象的不同提出了宏观和微观经济法理论,其中针对企业的法律归为微观经济法,而以全部经济活动为调控对象的法律归为宏观经济法。更进一步的说,微观经济法主要针对以企业内部的组织关系为调整对象,而宏观经济法则是对整个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分配进行调节,在实际的应用中,只有将这两种经济法进行有效的整合才能够保证对于国家经济的有效调节,更好的保证国家经济的正常运行。
(二)微观经济法
根据对微观经济法的定义,其主要的调整对象是企业内部的组织关系,其对于经济活动的调整属于较为初级的利益调整。在企业中出现利益分配冲突的主要是生产者、投资者以及管理者。这主要是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体现了资本家对于生产者裸的剥削,而且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管理者的现象,以更多的增加自己在利益分配中所占的比重。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利益关系到几个不同的经济参与群体,微观经济法的制定有利于更好的调整企业内部不同的参与群体之间的经济利益,有利于保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宏观经济法
宏观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整个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它主要是对经济活动中的利益进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其实现形式是从经济总体发展的角度对不同经济参与者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以保证国民经济能够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和较强的竞争力,加快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宏观经济法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国家在经济法体系中的角色。在我国,国家不仅是政治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是国民经济调控的主角,即国家通过不同的形式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并且对国民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调整。在实际的利益分配中,国家也参与其中,并且通过增大公有制经济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保证公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同时国家需要对其经济行为承担责任,因此也可以说,经济法就是有国家参与其中的法律。在宏观经济法的构建过程中,要改变传统的国家社会资源在经济活动中的参与形式,将其参与形式法治化,以保证更好的分享整个国家总体经济的利益,保持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 经济法学体系 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历程
刘文华教授主编的《新编经济法学》一书出版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有计划商品经济阶段。该书的课程体系共分六部分,分别为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组织法、市场运行法、涉外经济法、经济法调控监督法、经济法纠纷的处理。他的主要观点是将经济法体系分为经济组织法、经济管理法和经济活动法。其中经济组织法中除按传统的所有制形式分类介绍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更加入了公司、企业集团、企业整顿、清算和破产等法律制度,这表明中国经济已走出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鉴于涉外经济活动的增加,涉外经济法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也得到了强化 。
李昌麒教授把“经济法的体系”称为“经济法学体系”,认为经济法学体系是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宪法原则所形成的经济法理论体系、经济立法体系、经济法规体系和经济法实施体系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整个社会主义法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备的经济法学体系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经济法的理论体系;经济法的立法体系;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经济法的实施体系。在他主编的《经济法学》一书中,他将经济法体系分为:经济主体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宏观经济调控法和社会分配调控法 。市场秩序规制法除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外还包括工业产权法。宏观经济调控法除产业结构调节法、计划、投资、银行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对外贸易法外还有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劳动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社会分配调控法包括劳动报酬法、社会保障法以及传统上属于宏观调控的财政税收法。
漆多俊教授认为,针对市场经济的三大缺陷,国家调节应当采取三种方式,即国家对市场竞争强制规制方式,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经营的方式,国家对社会经济的指导促进方式。因此,经济法体系有三部分构成,即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法、宏观调控法 ,或称“三三理论”。
张富强教授认为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应以经济学的划分为标准,分为微观经济法和宏观经济法两大部分。按照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市场、企业、家庭等单个实体的行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经济的总体运行 。在经济法学中,我们借助微观、宏观两个用语时,微观是指企业,宏观是指一国国民经济,我们把对企业内部的人与人组织管理关系的法律调整归入微观的经济法,把调整人们在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竞争中实现剩余并相应地进行剩余再分配的法律归入宏观经济法。因此微观经济法又包括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及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宏观经济法又包括宏观经济法一般法及宏观经济法特别法,宏观经济法特别法主要规范国家在利用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时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包括财政法、税法、货币政策法、收入分配法、产业政策法、区域经济协调法以及计划指导法等 。
二、当前我国经济法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经济行为实践少,我国在经济法体系的建设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社会保障法立法不健全
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目前我国还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法,因此也还没有建立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大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险费用的徵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等很不规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立法相当欠缺。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制定和行政手段推行,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分割。甚至可以说,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因此,创建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一部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社会保障法》,同时继续促进包括法定基本保险、多种形式的补充或互助保险、商业性保险在内的有机结合的多层次的纵向体系,形成类型不同、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准各异、能够相互转换顺利衔接的多形式的横向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从而真正促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经济法体系。
2.规制中介组织的法律体系不完备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介于政府组织与市场组织(主要是企业组织)之间,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民间性、非营利性的中间组织,诸如商会、行会、协会、各类民办非企业组织等。正是这些中间组织的存在,使得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和运行效率不断提高,有效地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介组织的发育还仅仅是一个开端,相应的规制法律还不成熟,因此阻碍了整个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也不利于促进中介组织加快改革、整合和培育。因此,加快构和完善建现代中介组织的法律体系,对于完善我国的经济法体系的建设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3.缺乏完善的投资融资法
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只有强大的资本市场才能为全社会的经济体系提供风险配置机制。企业的多样性从根本上决定了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性,因此,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已是当务之急。有效的投资融资法律体系的缺乏加大了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整体稳定的风险,不利于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当前,要尽快修改有关债券管理的法律条文,改革现行的企业债券的行政审批制,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从而能维护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完整。
【关键词】 发展模式转化 政府 市场企业家 角色与职能
一、政府的角色定义与职能分析
经济发展模式转换中的政治决定往往是一国重要的转型动力。政府作为国家经济的“人”与“监管者”,在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在依靠科学判断来解决发展战略的关键选择中,政府是模式转换主要的决策人;同时,政府作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有义务解决市场自发调节不利时的经济问题。在经济模式转型与机制转轨时期,政府的主要职能应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定并贯彻相关政策。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往往导致政策的不连贯,对部分即得利益产业或者个人会带来预期利益的损失。如果不能处理好相关的经济关系,将会引发市场及经济的动荡。所以,政府在制定新的经济发展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多种可能的影响,建立预警机制,安抚相关经济方,最大限度的维护新的模式的建立与新机制的运行。
2.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在转型过程中,创造和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政府的一项基本任务。维护合法产权、竞争秩序,建立反垄断机制等,都是政府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应该落实的工作方向。在这里值得提出的是,对竞争秩序的维护与管理,并不是要求政府对企业经营项目事无巨细的管制,而是要发挥监管和调节功能,以“引导”代替“管制”,尽量减少对微观主体的决策干预。
3.提供补充市场的信息服务。发展模式的转变与机制衔接的过程中,由于市场机制存在失灵的风险,导致信息传导不及时。企业在宏观和产业全局上信息不足,会造成判断失误带来经济损失。政府在宏观及产业信息上具有优势,所以在机制转轨时期,政府应给与企业更多的信息支持与服务。
二、市场的角色定义与职能分析
在经济发展模式转换与机制转轨的过程中,另一种转型动力是资源禀赋驱动。在转型过程中,市场是经济调控的自发力量,其在政府制定新的发展战略下,通过机制建立来引导相关经济关系进入新的发展循环中来。自此同时,市场作为经济发展的载体,不断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提供运行舞台。在这一过程中,市场主要体现以下职能:
1.保证畅通的价格机制。市场运行的核心是保证价格机制,这就要求模式转换时期的市场价格应该既反映供求关系的比例,又应反映资源、产品的价值。需要强调的是,在模型转换时期应积极对待价格在可控范围的适当波动,唯有这样才可以使社会的资源配置与供求关系由不合理转为合理,并顺应新模式的发展要求。
2.保持良好的信息传导机制。在转型过程中,市场应不断完善自身的信息传递机制,这样能减少微观经济主体决策时所受到的不良外界信息干扰,使企业决策的成效主要依赖微观经济主体自身对市场、政策的适应力和判断力。倘若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传递时滞,或者传递信息变形,那么企业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模式转变的预期经济目的也就难以实现。
3.建立健全市场淘汰机制。由于市场联系着不同地区的不同经济部门,在竞争机制作用下,必然使资源从低盈利部门流向高盈利部门,从而实现资源有效流动。在市场“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下,一些低利润企业或者部门将被淘汰出局。在发展模式转变时期,尤其要保证市场竞争淘汰机能的有效运行,适时清退不符合经济目标要求的企业或部门,以实现产业结构与布局的更加合理化,最终实现经济转型。
三、企业家的角色定义与职能分析
随着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建立,这一过程必然伴随旧的市场均衡的破环与转变,这就需要企业家发挥“创新”精神,作为“舵手”带领企业打破过去的静态平衡,找到新模式下企业生存与盈利方式。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家任务尤为艰巨,需要综合实现多重职能。
1.寻求机遇。经济转型意味着政策与市场环境的转变。企业意图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资源的高效整合,关键在于企业家经营决策能否发现和把握新的机遇。转型时期的企业家更应拓展长远的发展眼光,依据科学的决策原理,对大环境做出迅速并且正确的选择,带领企业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
2.化解风险。在政策转轨时期,经济模式的适度调整亦可能产生一定的波动。作为经济构成的微观主体,企业更应该保持经营的稳健。企业家灵活的风险处理能力能够化解危机,保持企业的长期生存与发展。这就依靠企业家部署长期发展战略,坚持发展目标而又善于应变。
3.适当控制。控制是企业家在模式更换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保持对企业的控制,使其在既定发展道路中保持稳健,才能实现预期的经济目标。这就要求企业家能够及时有效地把握反馈信息,并在此基础上适时调整企业的运营状态,保证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实现。
四、我国发展模式转型过程中的三方角色定位思考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经济增长的方式不再依赖于原始的粗放型加工经济,转向发展为注重自发性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集约化经营的新道路。而这一进程的成功与否取决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市场和企业家三方的职责清晰与良性互动。
在转型过程中,我国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必须摆脱以往直接微观管理的思路,转向为通过间接宏观调控实现经济发展战略。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须进行政策指导,推行平稳改革,减少经济关系调整中的摩擦,并且保证政策的连续性,为转型时期的经济提供稳定、运行良好、机制透明的政策环境。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稀缺生产要素,发展模式的转换过程别需要一批有胆识、有魄力,具备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我国发展新型工业、共建资源能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下,势必会促生新的行业与新的机遇。这就需要转型时期的企业家,敢于开拓新领域、发展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炼新工艺进而谋求到新增长点;在生产方式较为落后的传统产业中,则更需要企业家发挥创新精神带领企业打破过去旧的静态平衡,努力探寻传统产业的新市场、新产品,激发企业乃至整个产业实现产品的优化与生产结构升级。
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成功的最终依赖还是要依托一个强大并且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是经济调控的自发力量,在我国发展模式转换期间,保持畅通的价格机制与良好的信息传导机制依然是建设的重点。政府应该在可控范围内充分的相信市场的需求引导,鼓励企业完全的进入到市场竞争机制当中。利用市场绩效的自发激励,将那些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生产方式老旧,发展潜力不明朗的项目与企业淘汰出市场,最终完成我国自主创新为主导的集约型生产经济模式转型。
参考文献:
[1]高勇,蔡雯霞.经济转型与企业家所处境遇[J].经济问题,2006.
[2]章文光.科学定位我国政府职能[J].学术界,2005,(3).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沙盘模拟;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2-0062-02
一、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特点
1.理论过于抽象。众所周知,西方经济学所有的理论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之上,要把现实中纷繁复杂的因素排除掉,创造一个完全真空状态中的理论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固定的理论体系。但是这样的理论一般脱离现实,很难被学生理解。
2.模型过多。经济学界有一句话:一个经济学家首先必须是数学家。翻开经济学教科书,充斥着各种图形和模型以及数学推导公式。本来该学科是用来分析身边发生的事情,但是学生把它简单抽象为单纯的数学范畴,甚至有学生将其与高等数学归为一类,难以与现实相结合,也就失去了学习的兴趣。
3.系统性。西方经济学包括微观和宏观两部分。微观研究单个个体的经济行为,宏观研究整个社会的总体运行规律及其后果。每一章不仅仅内容多,而且关键是系统性强,也就是说章节之间环环相扣,关联性强。例如,微观经济学中需求的概念很简单,购买能力和欲望的统一。但只有深刻理解了,才能解释宏观中,当2008年次贷危机来临对我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时,政府刺激内需的政策。
4.学派林立。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是多年来由众多经济学家心血的结晶。其中又分为不同的学派。微观经济学分为古典学派、新古典学派。宏观经济学分为凯恩斯学派、新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给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等等。每一个学派既有继承性又有批判性,理论就是这样在相互争论中向前发展。
二、现行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方法
西方经济学是我校商学院所有专业的必修课,同时也是商学院所有双学位专业的必修课。因经济学理论性强,且会有大量模型和公式,对于不同基础的同学来说,普遍觉得比较难。为了增加课程的趣味性,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我校所有经济学老师一直在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探讨更加适合的教学模式。
1.案例教学法。这种方法是最容易被学生接受,对老师也是最简单的。一般微观经济学会选取身边发生的小事作为案例。例如效用论用到商场打折会吸引消费者购买的例子;讲机会成本用到学生会在来上课和在宿舍睡觉之间如何选择;讲市场论会用到为什么在淡季机票折扣力度会特别大等等。这些发生在每个人身边的例子更易引起学生兴趣。
2.视频教学法。视频更加直观,而且更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同时还可以扩展知识面。例如讲纳什均衡可以用到讲述纳什学习生活的视频,学生看了经济学家日常的生活轨迹,就更能理解他为什么能提出这样的理论;例如讲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可以用到三个和尚的视频,既轻松了课堂气氛,把学生注意力转到所学内容,同时又培养学生用经济学视角分析一些小故事的能力。
3.翻转课堂教学法。所谓翻转课堂教学即是学生和老师角色互换,学生在讲台讲,老师在下面听。翻转课堂可以使学生自己准备讲课,为此要查阅大量资料,自然印象要更深刻。要做到这一点,对老师来说,首先要精心挑选适合翻转课堂的章节;其次对学生的讲述必须要做出关键的点评,才能让学生在准备讲课过程中有所提升。当然,还要制定出明确的分数考评,即参与的同学可以得到多少平时成绩,以调动学生积极性。
三、现行西方经济学教学法的缺陷
1.案例教学难以激发学生积极性。案例教学虽然直观明了,但已经是比较成熟比较老的教学手段,且应用非常广泛,几乎遍布各门课程。时间一长,学生发现几乎每门课都会应用案例教学,难免会失去积极性。且案例讲解完毕后,虽然当时效果明显,但过后学生基本印象不深刻,因为参与度不高,整个案例教学就是简单的搜集和讲解过程。
2.视频教学传递有用信息太少。视频教学应该是学生最喜欢的方式。但是在应用过程中老师们发现如果所放视频专业性较强,则学生在观看过程中不感兴趣,很容易就转移注意力了。如果是比较轻松寓教于乐的视频,则学生又不能在观看过程中与所学专业知识相结合,所以视频教学现在在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如同鸡肋,老师们既不想放弃,又不知如何有效利用。
3.翻转课堂应用还不成熟。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指学生在家完成知识的学习,而课堂变成了老师学生之间和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包括答疑解惑和知识的运用等,从而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就目前我校来说,真正实行翻转课堂条件还不成熟。例如,学生在家完成知识的学习由谁来监督?学生在家学习中遇到问题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向老师请教?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课时如何分配。每一门课的课时,学生在家学习和在校与老师互动如何分配?老师的课时又如何计量等等。
四、将沙盘模拟引入西方经济学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传统的西方经济学的教学方法存在着诸多弊端,而西方经济学作为经济管理专业的必修课,必须要引入新的教学模式。沙盘模拟通过筹码推演和角色扮演模拟微观和宏观经济经营过程,营造真实的经济环境,让学生体会到现实生活中的企业、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行为。集实战性、操作性和体验式于一体,通过情景模拟、角色实践的方法让学生体验微观经济的运行与宏观经济的调控,让每个学生都有针对性的收获。
1.国内高校西方经济学引入沙盘模拟情况。西方经济学课程在本校商学院涉及专业非常广泛,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信息管理、营销、工商管理和广告专业。目前各专业的授课基本为教师利用多媒体设备主讲,学生以案例讨论为辅。目前针对西方经济学课程开通沙盘模拟的学校有重庆文理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以及天津商业大学等。从这些院校实践情况来看,学生普遍反映对政府职能和企业微观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真实感受到了实战的残酷性。
2.沙盘模拟的特点。该沙盘假设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由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组成,这些市场的参与者包括消费者、厂商和政府。其中,产品市场又包括消费品市场、原材料市场。我们可以假设市场上有三家企业:家电企业、汽车企业和钢铁企业。其中家电企业和汽车企业代表消费品市场,钢铁企业代表原材料市场。政府和消费者团队控制要素市场的供给。然后将学生分组,分别代表不同的企业和政府。
3.该方法希望达到的目标。用沙盘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每一名学生都作为市场中的一员真正参与进来。如代表消费品市场的团队要尽力做到以低的价格从原材料市场购买原材料,然后以尽可能高的价格销售。实现微观经济学中的利润最大化。而代表政府的学生团队则要在年初制定全年的GDP目标以及其他经济指标,待市场行为完成后,要核算各类指标看是否完成,如果未能完成,则有可能会下台。通过学生的亲自参与,而不仅仅是从网上搜集案例,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并且学生在学习中还会互相讨论,互利合作。通过筹码推演和角色扮演模拟宏观和微观经济运营过程,营造真实的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让学生体会现实生活中的企业、政府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行为。还可以通过校内或校际间的沙盘竞赛平台,锻炼学生的交际能力,激活学生的四维思考能力。
4.考核方法。运用沙盘模拟进行考核要分为团队考核和Ω鋈说目己肆讲糠帧M哦涌己税括课堂参与程度、经济学知识点分享和实习报告以及如果是政府团队,宏观经济目标是否实现,如果是企业团队,利润最大化是否实现等。对学生个人的考核包括出勤率以及团队内部成员给出的成绩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宏观;经济学;理论;应用;分析
1问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依据研究对象来对现代西方经济学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可以划分为研究经济资源最佳配置的微观经济学以及研究经济资源最佳使用的宏观经济学,两个重要分支型学科,宏观经济学一般情况下是会将整体国民经济活动作为研究对象,核心内容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因为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角度是整体经济运行,因此其所研究的领域当中包含的是,长期经济稳定以及持续增长问题,短期经济波动问题、就业问题以及通货膨胀问题等,比方说贸易问题、国际收支问题以及汇率问题,因为宏观经济学研究的都是有关于国民生产总值、总投资以及银行信贷总额等国民经济领域当中发生比较大变动的法则,宏观经济理论实际应用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才可以让各项经济资源得到有效的应用,具体措施是政府在对行政、经济以及法律措施加以一定程度应用的基础上,通过使用财政、货币以及产业等宏观经济政策,来让整体国民经济运行得到优化调整。
2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学科研究的对象
经济学的产生,是为了让人类自身需求无限性和资源稀缺性之间的矛盾得到缓解,其所面对的两个问题较为严重:第一,人类的需求及欲望具有无限性。第二,资源具有一定稀缺性。不断发生变化的欲望和需求重要程度不同,相对来说稀缺性比较强的资源也有被选择的特征,经济学研究的并不是资源稀缺性问题的形成原因,而是在资源稀缺性问题的影响下,出现的资源选择及配置问题,极为有效的资源应当得到正确的应用以及有效的配置,以便于可以让人类社会需求得到满足,所以经济学应当站在资源稀缺性的角度上,研究怎样才可以让稀缺性比较强的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应用,在此情况下就将经济学划分为资源配置以及资源应用两个独立的分支学科,分别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将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当成是前提条件,致力于研究现有的资源为何难以得到充分的应用,并逐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当中,找寻出来可以让资源得到充分应用的方法,在此情况下应当让三个问题得到解决:第一,充分就业这个问题,因此资源是否可以得到充分的应用,产量是否可以达到最大数值,怎样才可以让资源闲置以及浪费问题得到解决,在此基础上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社会劳动力是否充分。第二,通货领域中的问题,换一种说法就是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无论是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问题,货币实际购买能力发生的变动,会对资源的配置以及应用造成一定影响。第三,经济增长问题。和经济增长因素之间关系较为密切的因素是经济资源投入量以及生产率,也就是让经济资源得到动态合理的配置以及应用,以便于可以对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及合理性做出保证,逐步在国民经济领域当中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个目标,在此情况下,宏观经济学自然应当将国民经济当成是研究对象,针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将决定国民收入的问题作为中心问题进行研究,也应当在整个经济运行流程当中涉及的各个经济变量进行研究分析,具体一些来说,就是针对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以及投资总量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也应当针对经济资源应用问题衍生出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形成原因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就可以提出可行性比较强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国民经济稳定性及安全性做出一定保证,这是宏观经济学的研究目标以及任务。
3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应用
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逐渐进入到中国社会,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在这期间,经过了否定批判、部分吸收以及借鉴应用等适应阶段,之所以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应用十分曲折。第一,以前,中国经济将政治经济学作为指导思想以及理论基础,现代西方经济学作为一个“后进者”,如果想要在整个经济学领域当中得到认识与接受,需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第二,以前,中国施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西方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差异性比较强,中国进入到改革开放的崭新社会经济发展时期之后,虽然逐渐向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向转变,但是经济转型需要一定适应时间。第三,从本质的角度上对西方经济学进行分析,西方经济学其实具有双重性质,既具备宣传资产阶级意识的形态性,又具有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客观总结性。针对宏观经济学宣传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这一特征,应当秉承的是否定态度;另外,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领域当中有一定共同点,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做出的总结,可以将经济社会客观存在这一个现实呈现在人们眼前,逐渐演变为应当吸收和借鉴的内容。当然在对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进行借鉴的时候,不应当完全照搬,应学习并消化有效性比较强的部分,争取可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怎样才可以让西方宏观经济学理论知识得到适当的应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从市场经济运行性质的角度上分析问题,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下的宏观经济调控理论,其实都是针对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客观规律进行科学合理的总结,通过施行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措施,来对国民经济总量的均衡性做出保证,与此同时让经济结构逐渐得到优化调整,除去上文中所说的这些作用之外,也可以对国民经济发展稳定性及安全性做出一定保证,逐步推动经济社会得到全面的发展,从而也就可以在我国和国际接轨的过程中,起到一定促进性作用。
参考文献
[1]张新云.宏观经济预测理论及其在中国宏观经济中的应用[D].山东大学,2015.
[2]黄如祺.经济大萧条与宏观经济理论的形成与发展[D].东北师范大学,2012.
由于新航路的开通,商品交换变得日益频繁,交易半径不断扩大,商品交换产生了巨大的财富,由此产生了重商主义学说。重商主义认为,财富来源于商品交换,而贸易顺差是财富的源泉,因此应鼓励出口而抑制进口。但随着资本主义工厂手工业的发展,英国迅速走向富强,尤其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作为新兴产业资本利益的代表,威廉•配第摆脱了重商主义的影响,对经济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向了生产领域,提出劳动价值论,认为是劳动创造了价值。《赋税论》深刻阐明了税收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威廉•配第认为,税收来源于农业生产中土地的租用。政府可以利用税收实现资金在各领域的合理分配,从而刺激新兴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加社会财富。同一时期,法国经济学家魁奈发表著作《经济表》,强调利益来源于农业,并对国民经济结构做了系统描述。随后,古典革命的爆发极大促进了古典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亚当•斯密的代表作《国富论》率先提出了“经济人假设”这一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并指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调配着宏观经济的运行,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斯密之后的经济学家如马尔萨斯、大卫•李嘉图等,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对宏观经济的运行提出深刻的见解,并对现行政策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后来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
2.1凯恩斯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创建
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是现代宏观经济学建立的主要标志。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经济危机,经济陷入困境,新古典经济学家们推崇的自由放任主义难以给出大萧条合理的解释,更无法提出有效的经济措施使经济回暖。这种情况下,凯恩斯适时地提出了应由国家来调控宏观经济的观点。凯恩斯认为,人们的消费总是小于储蓄,因此造成了有效需求的不足,而资本主义市场不能自动达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因此,需要国家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积极实行财政赤字政策扩大需求,以政府的投资来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这种政府带头刺激消费的行为有利于带动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生产,使市场达到供需均衡的状态,进而刺激经济的发展。凯恩斯主义的核心是解决就业问题,而就业问题来自有效需求的不足,也就是说,就业量的多少取决于有效需求,有效需求是指商品的总供给价格等于商品总需求价格时的商品需求量。当需求价格小于供给价格,需求量小于供给量,即供过于求时,资本家就会降价或减少生产,进而造成员工的失业。而在短期内,商品的成本变化幅度小,因而商品的总供给几乎是不变的,这就会造成商品价格的下降。因此,是总需求量,也可以说是有效需求量的大小,决定着就业数量。一旦有效需求不足,就会出现失业问题。另外,凯恩斯进一步提出三大心理规律,即:消费倾向规律、流动偏好规律和资本边际效率规律。这三大规律决定了有效需求的大小,有效需求由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构成。消费倾向规律解释了这样一种状况:当收入增加时,人们更倾向于将资金用于储蓄,从而降低消费的百分比,引起消费需求的不足。投资需求则取决于人们对利益的追求,由于资本边际效率是递减的,即投资越多,收益率越小,当收益率低于利率时,投资者将停止投资转而进行储蓄。另一方面,利率又取决于流动性的大小,人们对流动性的追求,会造成利率的上升,这也阻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由此引发的投资需求不足会造成有效需求的不足,产生大量失业,从而爆发经济危机。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国家干预经济,利用宏观调控采取扩张的货币政策,降低利率以刺激投资。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正是当时经济危机的产物,为解决经济危机提供了良好的思路。而这次的“凯恩斯革命”,极大地促进了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创立了宏观经济学理论体系。
2.2非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国家出现了通货膨胀和失业并存的“滞胀”局面,而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不足以解决这一问题。其中,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认为,凯恩斯提倡的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很可能就是导致这次“滞胀”出现的根源。非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由此得以迅速发展。与凯恩斯主义相反的是,非凯恩斯主义的基本特点是反对国家干预经济,主张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的自我调节来稳定经济,而不需要国家的过多干预。货币主义是非凯恩斯主义的中坚力量。他们强调:市场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自由市场本身的调节机制会使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而国家的干预打破了这一均衡,必定引发经济的动乱。同时,货币主义强调了货币的重要性:货币供应量决定了物价水平,影响了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货币当局可以利用货币政策来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从而保持经济秩序的稳定。货币政策的提出为国家解决“滞涨”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促进了货币主义下宏观经济学的新发展。
2.3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后至今,是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创新和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宏观经济学的发展主要得益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一方面,计算机技术的飞快发展带动了社会经济的进步,为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非同寻常的技术支持,尤其是大量数学方法的使用和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促使宏观经济学的发展日趋成熟。技术因素作为学术研究的新手段,将进一步受到重视。另一方面,宏观经济学的发展也趋于整合。首先是传统各学派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其界限逐渐模糊,基本形成了以新凯恩斯主义为核心,其他理论百花齐放的局面。其次,宏观经济学微观基础的确立和博弈论的应用,为统一经济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同微观经济学一样,宏观经济学在探究其微观基础的同时一直遵循着理性经济人假设,这一理论基础很可能是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就此走向融合。另外,随着宏观经济学的发展完善,这一理论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各国在对宏观经济学的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结论,将进一步丰富宏观经济学的理论内容。然而,尽管新模型能更准确地解释经济现象,但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研究却难以取得新进展。随着市场机制的复杂化,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开始显现出来,例如收入分配问题,资源配置问题,以及如何提高宏观政策有效性的问题,这些新问题的出现反映出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还不完全,在经济进步的背后还存在思想突破的困难。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体系还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3西方宏观经济学在当代中国的运用
西方宏观经济学在我国的发展之路是曲折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首先,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西方国家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体制存在较大差别。经济制度的不同就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西方宏观经济学来进行经济调控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充分吸收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部分。另外,宏观经济学的运用还有一些前提条件,这就存在着适用性的问题,也决定了我们决不能照搬照抄,一定要结合本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加以有效利用。就宏观经济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而言,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体系是首要的任务。我国一直致力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完善,并进行了多次成功的宏观调控实践。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国内相继发生了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冲击了我国经济的平稳进程。在此严峻背景下,中国对宏观调控政策做出了极大改变,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下调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启动四万亿资金强力拉动内需,这些政策在避免经济衰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经济的平稳发展。
4结语
两位科学家获奖的主要原因在于“稳定匹配理论和市场设计实践”方面的突出贡献,为资源分配“提供了稳健的市场设计解决方案”。夏普利获诺贝尔奖的理由在于他使用合作博弈的方法来研究和比对不同的匹配方法,和已故的同事盖尔合作提出了一个“盖尔一夏普利算法”(GaIe—Shapley aIgorithm,也称“GS算法”)。利用此算法,确保了“稳定的匹配”和理论上的最优方案。罗斯的主要贡献在于将夏普利的理论应用到了实践当中,主要通过做实验和经验检验,在很多方面印证了盖尔—夏普利算法。
稳定匹配理论研究的是市场制度下参与者之间如何达成配对的问题,听起来似乎很像《非诚勿扰》里的相亲配对,但这个绝对不是你想象中放几个VCR这么简单。比如,学校和学生,医院和医生,器官捐赠者和病人,并非后者找着了前者说:我要定你了。这里面需要解决资源的最佳配置问题,减少搜寻成本,达到一种稳定状态。你看《非诚勿扰》里被灯泡全灭的家伙就知道,如果有一种办法一上来就找到满意的,这可得多省事儿!结合我们的生活的现实情况,当资源之间实现稳定配对,就可以提高效率,增加社会福利。这一方案用于市场时,就是我们所说的宏观调控,即研究市场结构是否合理,行业之间如何匹配,匹配机制如何设计,以使整个市场达到稳定且市场效率能达到最优。
无敌的案例
你或许有疑问,诺贝尔经济学奖就这水平?我们不妨看看罗斯解决过的最棘手的现实难题。一般来说,许多美国孩子和中国孩子一样都是就近入学,但在纽约之类的大城市中,八年级学生却有着数量惊人的选择。纽约共有8万名八年级学生,700所高中,从理论上讲,每位学生都可任选其中的一所学校就读。不过,对于生活在贫民区、邻近学校教学质量糟糕的孩子们来说,选择合适的学校就显得异常重要。在罗斯介入之前,纽约的高中入学匹配系统混乱透顶,学生要列出自己最希望进入的五所高中,学校尽可能接收那些将自己列为第一选择的学生(与中国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是一回事儿)。经过三轮选择后,剩下的学生通过行政过程进行分配(在中国,这个叫调剂)。以至于该市有1/3的八年级学生不愿意参与系统匹配。纽约教育部门的前官员多罗辛(Neil Dorosin)回忆道:“那个系统就像是一个拥挤不堪、秩序混乱的农贸市场。”
罗斯提出的基本思想是:让优秀学生先填报,每个学校挑选它最中意的学生,剔掉其他候选人;然后让次优秀学生填报,每个学校依然挑选最中意的学生;最后直到所有学生都被录取为止。
没有看出优势?接下来请看数据证明。
按照传统的方法,每年有约3万名学生被分到他们未选的学校;然而,罗斯利用“盖尔一夏普利算法”,9万名学生中只有约3000名学生被分到他们未选的学校。二者P.K.的最终结果是:新方法使资源分配效率提高了90%。
罗斯的另外一个著名案例是重新设计了器官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进行配对的一些系统。另外,每年美国约有20000名医生从业,他也帮他们找到了心仪的医院作为自己职业生涯的起点。
让《非诚勿扰》下课
1962年,夏普利与同事戴维·盖尔合写文章,说明“多人参与的合作博弈如何分配资源”。文章以10名帅哥和10名美女的“相亲”为例,解释在不同男女对另一半有不同优劣排序的情况下,如何形成稳定的夫妻关系。“稳定”意味着没人觉得有更好选择,通俗地说,你的配偶就是你的最爱。就整个市场而言,当一方主动发起追求,全部都匹配好,市场效率最高;如果第一轮没有完全匹配好则进行第二轮、第三轮配对。照这个“稳定分配”的说法,不应该出现剩女、婚外情这类现象。看校园里的“狗血事件”,隔壁班的美女被其他三个班的四名帅哥追求,而美女却喜欢另一个年级的学弟,这可算是相当乱套。如果用《非诚勿扰》的方式来匹配,效率就更慢了。如果用夏普利和罗斯的成果,采取集中“速配”,效率肯定更高。当然了,这种操作方法没办法吸引观众,电视台还不如直接改婚介所。
这一成果还可广泛用于解决中国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例如,目前中国发展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行业差别等,每个问题都与资源配置、市场设计有密切关系,运用这一成果可以设计合理的市场机制来分配资源,达到最优的分配,从而减少差异,减少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1 当前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现状
当前,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对物流领域的发展和整体调控,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缓解了物流领域发展的法律真空状态,在物流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
1.1 主体立法方面
我国的物流主体立法主要是两方面,一个是物流行业组织和协会的立法规范,另一个是各种物流业经营主体的立法规范。前者主要是在行业自律和保证市场正常秩序方面起到一定作用,后者主要是物流经营者主体资格认定、并更、灭失的立法规范。在法律意义上,国家还未制定关于物流主体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当前使用的物流法律规范都散见于部门规章制度中,法律执行效率较低。
1.2 行为立法方面
物流行为立法调整的是物流业经营主体之间从事物流活动的立法规范,在法律意义上属于民事行为法的性质。当前颁布的民事行为法规当中,对物流活动的表述本质上就是合同行为,但是《合同法》中合同行为注重的是交易的结果,物流合同注重的是服务过程,两者在本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为了在立法角度上加以区别,有必要对这种特殊的合同形式重新进行规范。
1.3 物流经济调控立法方面
在调控方面,物流经济调控主要由宏观调控和微观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构成。大部分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法律规范同样适用于物流经济的宏观调控,如《预算法》、《金融法》、《价格法及投资法》、《外汇管理办法》等,物流市场的宏观调控也有其相应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如《航空法》、《邮政法》等。物流微观市场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在对物流市场进行微观调控管理时发生的物流经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而言,市场微观法律制度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补贴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市场微观法律制度同样也适用于物流经济微观调控。
1.4 争议救济立法方面
在物流业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物流活动的不断延伸以及物流参与者的不断增多,各种物流权益纠纷也随着增多。在国内程序立法领域,解决物流纠纷的途径还是主要以诉讼和仲裁两种方式为主,依据相关法律作出的判决书和裁定书等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是解决物流纠纷适用的最主要程序法律依据。
2 我国物流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2.1 物流法律法规的建设相对滞后
当前,我国物流业执行的法律法规还是计划经济体制环境延续下来的,这些法律规范是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制定的,对推动当时的物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基本上能维持当时物流业的经济秩序。但由于时代的发展,这些物流法律规范难以满足物流业的发展需要,更难以满足中国物流业国际化的发展需要,需要补充、修订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物流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2 物流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
由于物流活动的环节众多,这种特点使得调整物流的法律规范散见于体现为代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利益制定和颁布的部门法中,形成了多头而分散的局面。同时由于协调不到位,有时候会造成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法律法规打架的现象,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属于立法资源浪费,不利于物流产业的发展和规范。
2.3 对物流市场的准入条件缺乏统一法律规范
从物流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出,物流准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是保证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例如在德国,对物流业的审批制度是非常严格,物流公司的注册要有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双重审核制度,对管理者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学历要求,而我国对物流企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现有的《民商法》和《工商注册法》也仅对运输企业成立作了若干规定和详细要求。而我国多数的物流企业都是从运输公司和仓储企业转型升级而来,缺乏相应的法律地位,完善物流企业市场准入问题、资质问题的立法更是当务之急。
2.4 我国物流立法无法适应入世的需要
当前,国内物流行业执行的物流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是某一领域的法律关系,而现代物流业涉及的领域众多,包括运输、仓储、包装装卸、电子商务等。运用这些法律规范来调整物流关系时,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无法满足现代物流对法律的一体化要求,物流立法的滞后、缺乏前瞻性的这种特点,导致的结果就是物流新业务、新问题无法可依和无法可行,进一步会导致物流市场的混乱局面,不利于物流市场健康和快速发展。当前我国物流政策的出台,往往都是出现问题后才会进行法律规范的调研和退出,这与高速发展时期的新型产业物流业的发展完全不相适应。
在经济全球化、物流国际化、商务现代化的现代物流供应情景下,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WTO,更加需要对我国现行物流法律规范进行深入的修改和补充,以适应物流高速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为国内物流走出国门,成为大型跨国物流企业提供机制保证。
3 构建和完善我国物流法律法规的几点建议
3.1 更新完善物流立法,有针对性的制定物流法律法规
面对我国相对滞后的物流法律法规,必须尽快更新完善,制定符合国内物流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和法律规范。国内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物流业发展也不平衡,加上物流业起步较晚,在这种情况下,不通过调查而制定出来的相关物流法律法规和实际脱节,达不到制定之初的预想效果,因此,政府部门和国内立法机构要根据国内物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物流法律法规。
3.2 建立一个协调的物流管理机构,制定出统一的物流法律规范
从以往经验来看,物流业在宏观和微观经济中的作用非常明显,因此我国应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物流管理执法部门,统筹物流活动的整个环节。在这方面,可以学习德国的管理模式,德国采取政府监督控制、企业自主经营的市场运作模式对物流业进行管理,统一管理物流部门的政府机关是德国交通、建设和城市规划部(BMVBS),德国联邦物流采购协会(BME),德国物流联盟(BVL) 以及德国运输物流协会(DSLV) 等协会部门具体负责行业管理,同时这些协会也负责物流法律法规的制定,这样制定出的物流法律法规就比较适应物流业的发展。
3.3 完善现代综合物流准入法律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目前在国内,关于物流产业政策有《关于促进我国物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物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物流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还没有上升为法律规范。而目前我国的第三方物流等综合物流服务发展迅速,从单一的提供运输、仓储服务转向更广泛、全面的综合物流服务,而现实国内关于第三方物流等综合物流服务的准入制度立法还处于空白阶段,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所以应尽快加强第三方物流的立法,明确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责任,界定其服务范围,规范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本、技术设备要求及服务人员要求等,禁止一些低利润、低技术的企业进入物流行业,破坏市场信用,明确市场准入的基本原则。
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不受内外部威胁而保持稳定、均衡和持续发展的一种客观状态与主观感受。由于一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发展阶段以及风险防范能力、国民文化心理等方面不同,因此对经济安全的理解与感受有较大差异。受近代国际关系与当今国际秩序的影响,发展中国家对经济安全的敏感度普遍要高于发达国家。当今,如火如荼的全球化,正在冲击与重塑世界各国的经济安全观。对于诸多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提高微观经济活力(集中在企业国际竞争力)以及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性(集中在政府国内经济调控能力),正成为经济安全的核心。
透过近现代世界经济史,可清晰看到,通过调整本国货币对外比价来增强本国商品国际竞争力的做法比比皆是,尤其是在国际金融无序或失序时期。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之前,如今的发达国家都普遍运用货币贬值的办法来提升本国商品的竞争力。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国际经济秩序因为经济大国的货币战而一度陷入极度混乱,世界经济由此彳亍不前。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新兴经济体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效仿发达国家,通过调整货币汇率以跻身国际市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也沿袭了这一通用做法,使“中国制造”誉满全球,对外贸易蒸蒸日上,国际收支黑字不断飙升,外汇储备连年新高。但就在国人为其沾沾自喜之时,经济安全风险也悄然而至。
“廉价货币”拉动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就国际经验来看,以“廉价货币”促进外贸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是以他国不以牙还牙为前提的,道理很简单,货币都竞相贬值,就是没有“廉价”胜出的零和博弈。战后,美国之所以容忍西欧、日本以及后来的“四小龙”长期采取“廉价货币”政策,是因为有“冷战”的特殊国际政治格局,而且美国经济一度具有绝对领先优势。如今已是斗转星移,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做得有些过头了,以至于将尘封多年的“重商主义”标签毫不客气地抛送给了中国,多方施压中国必须调整汇率政策,扭转贸易严重失衡,使国际经济秩序回归到西方世界可以操控的水平上。综观我们的一些部门的表现,似乎国人的呼声可以不听,但洋人的脸色不可不看。而且,越来越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正使中国的经济安全问题越来越容易受制于人。因此,以外贸来拉动经济增长的策略,遇到了严峻的“可持续”问题。
“廉价货币”导致国内经济失调的状况正日益严重,不断削弱宏观调控能力。由于人民币被低估,价格信号失真,市场机制扭曲,正常配置资源的效率受损。“廉价货币”相当于对非贸易部门征税而用于对外贸易部门的补贴,相当于落后的中西部内陆地区对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的补贴,是损不足以补有余,是劫贫济富,因此在激励贸易部门超常发展的同时,抑制了非贸易部门的正常发展,集中体现在服务业发展滞后,内需严重不足,就业问题凸显,地区差距拉大。贸易顺差激增,国际收支黑字飙升,流动性严重过剩,资产泡沫问题日趋严峻,老百姓实际感受到的通货膨胀也不断加剧,在市场机制不健全的情形下,宏观调控越发艰难。例如,去年7月至今年5月18日,央行七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三次提高利率,然而这些紧缩措施并未产生明显效果。
“廉价货币”所赢得的国际竞争力难以持久。透视成功经济体的国际竞争力,大多建立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之上,货币政策只是辅助手段。长期执迷于由“廉价货币”而获得的竞争力,会使相关企业与行业不思进取,过多过长停留在劳动与资源密集产业,产业结构升级缓慢,整个国家的竞争力难以提高,进而影响在国际分工中的主导性与市场话语权。“廉价货币”恶化了贸易条件,“把利润奉送他人,把GDP留给自己”,而且资源、环境、劳动者健康等方面的代价难以估量。因此,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建立与增强,应着眼于长远的竞争力而不是眼前的竞争力,是国家整体的竞争力而不是少数行业的竞争力,是综合品质的竞争力而不是单一廉价的竞争力。
有鉴于此,调整人民币汇率使之趋于均衡水平,平衡外贸与国际收支失衡,有助于纠正资源配置扭曲,恢复市场机制功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扩大内需,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调整人民币汇率,使中国的国际竞争力逐渐建立到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与综合要素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之上。必须注意到,人民币汇率调整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尤其是在日益强大的内外压力下而被迫抛弃“主动、渐进、可控”原则。但是,人民币币值调整比开放金融市场让美国金融机构长驱直入更加可取,正可谓两害相权取其轻。更何况,汇率调整进而贸易纠偏已是当前中国经济安全的内在迫切要求。
(一)市场经济离不开行政管理
首先,国家具有经济管理职能。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无论任何时期、任何社会、任何经济模式,必然具有经济职能。只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不同,国家经济管理目的和管理方式不同罢了。二战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市场的高度社会化,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经济进行全面、经常的干预,国家经济职能随之加强,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则是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的行政管理绝对化。其次,市场经济需要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市场经济虽然在提高经济效率、改善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活力、优化配置资源、奠定微观经济基础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不能自动地满足人民所有的需要。它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滞后性、盲目性、短期性和微观性。这些缺陷需要政府通过紧急措施来弥补。国家经济调控所具有的超前性、计划性、长远性和宏观性正好弥补了市场的不足。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是:经济发展尽可能地依靠市场解决,国家干预尽可能在必要时进行。只有实现两者有效结合,才能扬长避短,从而合理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行政本身具有法律性
国家作为经济管理者,是通过各个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来行使其权力的,而行政权是法定权力,是国家意志的法律体现,并以法律来保障执行。根据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思想:“行政者,立于法律之下,除民事、刑事及监察外,为国家一切目的,而为之作用也。”统治阶级建立国家政权后,必然要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以维护其统治秩序,于是将其意志制定为法律,然后以法律授权行政机关来执行法律,同时用法律来限制行政权的行使。现代行政管理首先是一种法律管理。所谓法制,主要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而言,它要求一切行政都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进行。“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原则和核心,也是对国家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
市场经济是一种以法律为边界的法理型经济,它包含了众多的法律内涵。第一,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利经济,市场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经济活动,而人民的权利必须由法律来赋予,同时以法律来保证其权利的实现。国家机关,非根据法律,不得限制人民的权利或课以义务。行政应充分尊重个人的自由,保障人民的权利及财产。第二,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地位是平等的,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表现为各种合同关系,而这种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法律关系,需要有法律来确认其效力,并依法律来保证其实现。国家机关和人民之间的关系,并非领导和服从关系,而是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代横向式的行政管理,也必然使得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行政合同得以大力推广。第三,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它要求市场主体在一个公平、合理、稳定、有序的经济环境中,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由地进行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都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必须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这样,既可以保障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又可以加强竞争领域内的执法活动。第四,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无国界经济”。随着国际分工与协作的日益加强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各国经济形成了一种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的局面,纯粹的民族经济已不复存在。跨国经济的发展要求各国的经济运行规则必须与国际法律规范相一致。国际贸易实际上就是一种以法律为纽带的经济交往。可以说,法律就是商品经济的客观反映。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形成法律。”行政法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行政法作为“活动的宪法”,调整着广泛而又复杂的社会领域。生活在当代社会的人,与行政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进行,行政事务不断增多,经济行政迅速加强,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明显。
(四)市场经济与行政法密切相关
认为:法与经济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经济决定着法,另一方面法对经济具有反作用。作为特定的行政法和市场经济的关系同样如此。首先,市场经济决定了行政法的产生、发展、变化和内容。产生在法制思想基础之上的行政法,同样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业者迫切需要摆脱专制统治者和官吏的束缚,限制行政权的滥用,自由发展商品经济,行政法因而产生。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必然会使统治阶级的意志、人民相互间的关系、社会的经济活动方式等发生相应变化,从而最终导致反映这些内容的法也发生相应变化。其次,行政法是对市场运行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有利手段。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它的运行需要国家予以调节,而市场经济的本质和特征则要求这种调节是间接的、适度的,是宏观的、必要的,因此,行政法是最佳途径。但是,如果行政法消极地或被动地调整社会关系,就会阻碍市场的发展。
二、加强行政法制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条件下,传统的行政体制和政府经济管理存在种种弊端。其主要表现有:第一,行政部门林立、机关臃肿、层次众多、程度繁杂、严重。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与商品的高效率发展格格不人。第二,政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经济管理,领导意志和行政命令具有最高权威,直接决定各种经济活动,排斥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压制了企业、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使经济日益失去活力。第三,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借助手中的权力以履行政府职能的形式对社会资源、生产要素和市场运行进行操纵、封锁,形成行政垄断,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不良现象,关键在于行政系统缺乏行政法的有效约束,致使行政权力自我膨胀。因此,加强行政法制已势在必行。
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的经济模式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行政系统。“如果行政系统维持原状或跟不上步伐,就会阻碍经济发展或调控不力。”②这对加强行政法制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提供了动力。首先,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使社会经济关系、经济结构等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这就必然促使法也跟着发生变化而调整新型的社会关系。传统的行政法已经不符合现存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其次,市场经济扩展了行政法的功能,以往行政法囿于政治领域,经济行政以实现国家政治职能为目的,经济成为行政的附属物。经济体制改革使行政法突破了这个范围,使行政法在经济领域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且,原先作为行政法的一部分经济法已经渐渐地独立出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再次,市场经济推动人们的行政法律观念日益加深。传统观念比较重视刑法和民法的作用,而忽视行政法的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行政作用的加强,国家和公民开始认识到行政法的重要性,从而逐步树立起行政法律观念和经济法律观念。
(二)行政法是实现市场经济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经济,依靠价值规律和市场进行自发调节,客观上要求我们不能直接地、任意地、过细地干预它。因此,国家对经济的行政管理必须从传统的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从纵向管理走向横向管理。实现这一转化的途径就是通过法律手段,而行政法则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以后,企业、个人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微观经济活动受民法、经济法调整,不受行政直接干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则必须受行政法调整。可以说,行政法是将政府、市场、企业、个人联系起来的结合点。即以行政法为中介,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制定为行政法律规范,然后以行政法律规范去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这样,既可以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又能保证不损害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行政法是实现国民经济管理的基本手段
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手段主要有三种: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但是,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规律要求国家经济管理主要依据行政法律手段来进行。首先,行政主体用行政手段组织、管理经济的过程就是依法行政的过程,它必须按照法律的授权,并受法律约束。其次,由于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是间接的、宏观的、高层次的,因此政府必须采用行政法律手段,而不能依据民法、经济法去直接规范市场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再次,政府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控时,一方面,政府本身必须依行政法进行各种活动。另一方面,政府的经济决策往往通过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其中许多便表现为行政法律规范。总之,由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是一种行政管理,所以行政法注定要起主要作用。
三、行政法对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
行政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总体来说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国家行政来说,依法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以实现国家的经济目的;依法限制行政权的任意行使,以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和权利;依法对国家行政进行监督,对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进行救济以保障企业、个人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其二,对市场经济来说,促进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成长。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内部行政关系,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内部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履行对社会的管理职责而对自身进行组织、管理和调节的活动,它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与外部行政相辅相成。传统的国家行政由于缺乏行政法的有效规范,致使内部行政比较混乱,严重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因此,内部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主体的组成、管理及其法律地位,精简机构和人员,克服行政部门层次不清、职权交叉不明、严重的弊端,提高了行政质量和行政效率,建立与市场机制相配套的行政系统。
(二)赋予行政机关充分的、适度的经济管理职权
明确行政机关应负的经济管理职责。从而使各经济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履行经济管理职能,以实现国家经济管理目标,保证国民经济蓬勃发展,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通过行政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的经济管理模式,使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树立市场经济法律观念,真正做到行政为人民服务,为市场服务,确保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
(三)限制行政权力,使市场经济摆脱行政束缚
行政法赋予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同时,必须制约政府权力的自由行使。行政法明确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具有哪些权力,应当承担哪些义务,控制政府权力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杜绝行政乱加干预经济的现象发生,避免行政权力泛滥成灾。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法制社会,在这里,任何社会主体的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制现代化所包含的自由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国家服从法制原则,要求国家行政同样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受法律制约。
(四)行政法明确规定了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
时的步骤、形式和时限,确定了行政权力行使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从而保证政府合理地行使职权马克思说过,程序是“法律的生命形式,从而也是法律的内在生命”。行政程序法在市场行政管理过程中一方面体现了行政管理民主化,树立了行政威信,消除了企业、个人对行政机关的疑虑;另一方面避免了市场行政决策的混乱现象,减少了行政违法行为,有利于市场主体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五)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追求的目标是经济利益,保证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行政侵害,是行政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此,行政法规定了严格的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制度。只有规定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才能制约行政权的滥用,及时发现和检举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只有规定明确的行政责任,才能使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后果,从而增强其责任感;只有规定行政赔偿制度,才能使行政相对人因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而造成的财产上的实际损害获得最终救济。
(六)国家通过行政法授权有关行政主体对行政争议进行调解、裁决、仲裁和复议,并明确规定了行政司法权行使的原则、范围和程序
行政主体在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中,不可避免地同市场主体发生某些争议。同时,某些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也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用行政司法手段实行国家经济管理任务,是发挥市场的必然要求。首先,行政司法有助于更加迅速地解决各种争端,以便于市场主体尽快地恢复自己的权益,投人到激烈的竞争中去。其次,行政司法有助于健全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从而成为政府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基本形式。再次,行政司法有助于打击行政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免遭非法侵害。
为了保证行政司法的办案质量,行政法赋予市场主体以行政诉讼权,真正做到民可以告官。通过人民法院这样“一个能够迫使人们遵守法权规范的机构”,对政府依法行政实施司法监督,对行政侵权行为予以司法追究,从而切实保障企业、个人和其它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自由、安全、公平的经济竞争环境,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顺利发展
第一,在市场主体管理方面,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种违法经营,任何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许可不准私自经营。第二,在市场客体管理方面明确规定市场客体的范围,整顿流通秩序。第三,在市场行为管理方面,禁止不正当竟争和垄断,保证产品质量,对违法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在市场监督方面,加强行政对市场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第五,在市场纠纷的处理方面,迅速地、合法地解决各种经济争议、行政争议,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培育和发展市场
首先,通过行政法正确地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之间的利益和权责,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垄断,加快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其次,确定市场客体的流通范围,建立和完善生产资料市场、消费资源市场、金融市场、劳务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再次,通过加强工商、税务、公安、海关、文化教育等行政部门的公共行政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宏现调控;政府失灵;主流宏现经济政策;经济泡沫
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是: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活动中起基础性作用,以政府干预来弥补“市场失灵”。同时,在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长期发展战略方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崭期时期,宏观经济调控将面临新的挑战。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如何防止“政府失灵”问题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置难以实现(刘俊奇,1999)。具体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
析“政府失灵”的成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对经济的认识难以完全符合经济规律,即使一定时期抓住了规律,然而规律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因而不可能穷尽。进而,政府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2.政府角色错位。即政府未能恪守其“增进市场论”的基本角色,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过大,超出了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市场机制顺畅运行的合理界限;3.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是依靠市场主体的驱利动机来实现政府调控目标的。而政府干预的目标、手段可能与市场机制运行的要求、微观主体的目标和情况相冲突。因而,宏观调控的效果不能由政府来完全左右;4.政府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不可能完全统一和协调,因而可能导致政策的制定、执行的非科学化和非理性化;5.政府官员的腐败和政策的不恰当可能导致“寻租活动‘的大量存在,从而扭曲了经济关系,障碍资源的合理配置。
我国这几年:“政府失灵”的例子主要有:关闭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场外交易,上市指标搞行政切块分配;贷款权上收,城市合作银行合并,农村合作基金的撤并;允许甚至鼓励行业自律价格的存在;恢复对粮棉收购的管制;物价持续走低;民间投资和消费启而不动等。
当前,我国“政府失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角色错位时常出现,往往干预过度,破坏了市场机制运作的合理界限。这是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影响还在发挥作用;二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这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已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还不能充分把握其运行规律。如何克服这两大问题,是我国近期防止“政府失灵”的主要任务。
二、如何实施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转变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中的困境即物价持续下跌(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的成因,人们已阐述得很充分了。笔者认为理论界从整体上已达成了共识,只是角度可能不同,在此不再复述(参阅江勇、熊正栋,1999;戴培昆,1999)。
但是人们对当前“有效需求不足”局面的性质判断,笔者不敢苟同。如“经济发展新阶段一个主要的标志就是所谓阶段性有效需求不足”(参见张晓晶,2000),另如1998年有一种“V”型理论认为经济会迅速上升等等,这些把我国当前出现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看作是阶段性的,即使他们也可能意识到这种局面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存在。然而,我们的观点是:“有效需求不足”是体制改革的结果,搞市场经济就要长期面对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更进一步地说,“有效需求不足”是市场经济的共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
同时,买方市场的形成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我国的主要矛盾已转移。我国的主要矛盾依然是生产力水平的落后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为“有效需求不足”隐含着人们有需求但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这与存款的多少并不等同)。因此,在经济转轨时期,宏观调控的首要目标仍然是如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不仅仅指总量增长,而且更重要的是如何提高增长质量和增长效益。而要提高增长质量和增长效益,退回到原有体制是不可行的,这已为我国的实践所证明;唯一的出路是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而通过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市场经济的完善来实现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增长效益与质量的不断提高,就必须不断扩大“有效需求”。于是,我国的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由过去的以收缩性为基本特征的宏观经济政策转变为以扩张性为基本特征的宏观经济政策(关于过去的主流宏观经济政策可参见吴晓求,1998)。
然而,政府在这种“有效需求不足”约束下的宏观调控力度不足,手段选择和效果还很不理想。如1998年通过增发国债扩大政府投资以拉动内需,确实起了一些作用。但从1999年上半年国有经济增幅下降的事实表明,这次宏观调控只是启动了国有经济的短期增长;虽然1999年财政政策、收入政策着眼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参见陈淮,2000),注意了短期政策与中长期发展相结合,但由于体制性约束,效果一时难以体现。由于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缺乏,银行体制改革滞后,投融资体制的扭曲,使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的是更积极有效的制度选择与安排,可这是需要时间的。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宏观调控的效果越来越受到微观主体运行机制的制约:宏观调控的实施是通过微观主体的驱利动机来实现的,而不能由宏观调控主体直接决定;宏观调控的效果如何,决定于宏观调控的方向是否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运行机制相适应。这样,实现主流宏观经济政策有效转变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培育市场主体和规范市场运行机制,二是使宏观调控的作用力与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运行机制相适应。
三、如何防止宏观经济政策失效
当前宏观调控领域存在两大问题:一是“有效需求不足”;二是经济开放度日益加大。这两大问题都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了挑战。在前一部分中,我们阐释了我国主流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并指出,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受微观主体运行机制的制约,这是防止宏观经济政策失效的一个方面。同时,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还受其自身特点的限制。
(一)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对宏观调控有效性的限制
1、财政政策。
(1)财政政策的扩张限度有限(参见张晓晶,2000)。财政扩张的限度一般用债务负担率(即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单看狭义债务负担率(主要指国家财政统借统还的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中国则处于一个非常低的水平,1998年还不到10%(发达国家几乎都在50%以上,欧盟的标准是60%)。但考虑到“中国特色”,政府实际的债务负担还应包括部分地方政府、公共部门或国有企业的国外借款以及银行不良贷款。这样,1997年底我国最大债务负担率已接近50- 60%。按我们的观点,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大量“空帐”也应计在政府债务之内,这样政府实际债务负担率已不低,增发国债的空间已十分有限。同时,1991年至1998年,国家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4.6%、13.1%、12.6%、11.2%、10.7%、10.9%、11.6%、12.4%,基本上逐年减少,近两年略有回升,但升幅不大。这样,通过国家财政支配的资源就很有限了。
(2)扩张性财政政策的效果十分有限。近两年,国家采取增发国债的扩张性财政政策,1998年发行3891亿元,1999年发行3415亿元。但在政策运作上将财政投资按计划分割到各省、区、直辖市,再由地方分割到各项目。这种按老办法搞财政拨款,很容易出现新的重复建设:“长官项目”、高收入低产出、胡花乱用等问题。结果,1998年底,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19.5%,而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基本为0(其中:集体经济投资下降了3.5%,个体经济投资增长6.1%),从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只有14.1%。并且只影响国有经济,对非国有经济影响微弱。另外,最近财政部对1998年1000亿国债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72个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已有20个项目的大量资金被挪用和乱用,10个项目属于“三边工程”。同时,虽然1999年中央财政提供的技改贴息从1998年的7亿元猛增到90亿元,力图通过“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有效地起到财政资金带动投资需求扩张的目的,但考虑到中国的资金分配格局和信贷结构,这些技改贴息资金恐怕绝大部分又流向国有经济。然而当前国有经济缺乏活力和效益,非国有经济是最具活力的和效益的,因此,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的效果十分有限。
2.货币政策。
(1)M2的增长率还可适当提高。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正相关(米什金,1998);我国学者的研究表明:在中国,高通货膨胀总伴有M2的过快增长(王大用,1996)。如在1988年和1989年的高通胀之前,有1986年至1987年M2的过量供应;在1993至1995年的高通胀之前,有1990至1992年M2的过量供应,且1994年通胀高峰时M2供应加速,使得本次通胀的时间延长。但是近几年,我国M2的增长一直在下降,且当前我国仍处于通货紧缩时期,因而M2的增长率可适当提高,但不能过高。
(2)信贷萎缩限制了货币扩张。自1996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率逐年下降,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信贷萎缩”现象(樊钢,1999)。造成信贷萎缩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国有银行由于坏帐积累不愿再向一些国企贷款;又不能、不愿向非国企贷款(存在信贷歧视);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非国有的中小金融机构不愿向非国有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于是,存贷差不断加大。另外,资本市场融资对于广大非国有经济来说机会甚小。同时,物价持续下跌,使实际利率居高不下,企业对投资预期不乐观,企业投资需求不旺。因此,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包括降息、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增加货币供应)等,不能启动民间投资(我所指的民间投资是指除政府财政直接投资以外的一切投资)达不到预期的扩张效应,因而也不能有力地扩大“有效需求”。
(二)开放性经济对宏观调控有效性的挑战
经济的开放必然会对国内宏观政策的有效性产生影响,这是Mundell、Fleming模型的基本结论。根据此模型,在利率降低、汇率稳定的情况下,会引起资本外流,国际收支状况恶化;这主要是因为套利活动的存在。同时,在资本有限流动、汇率固定的情况下,财政扩张导致总需求增加,相应净进口增加,引起贸易余额出现逆差;但随时间推移,贸易逆差将导致货币供给下降,直到总需求回复到初始水平。一般而言,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汇率的稳定性和资本的完全流动性三个目标只能实现其中的两个而不能三个目标同时实现。这就是所谓的“三元悖论”。目前,中国选择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汇率的稳定”,而对资本流动进行管理。一旦资本流动得不到完全的管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就会打折扣(张晓晶,2000)。
四、如何在扩张性的宏观经济背景下防止“经济泡沫”的产生
所有的“经济泡沫”都产生于“虚假繁荣”,而“虚假繁荣”,总是有一定的真实繁荣作基础的。可以想象随着我国加入WTO的开放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将迎来又一个国民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因而为“经济泡沫”的产生提供了真实基础。同时,所有的“泡沫‘都是资本过度追逐利润的结果,开放经济和扩张性的宏观政策使资本逐利竞争更加激烈;这为”经济泡沫“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我国”经济泡沫“的产生有以下两大可能途径:
(一)国际资本(尤其是国际短期资本)大量进入中国股市、房地产领域。东南亚经济危机、日本“泡沫经济”都是在国内经济一派繁荣的背景下发生的。大量国际资本涌入,促使东道国经济进一步繁荣,而房地产、股市行情日渐高涨,“经济泡沫”日渐积累,直到破灭。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开放度的提高,加上中国广阔市场的吸引、政策鼓励、政局稳定等,肯定会使外国资本投资掀起一个新。这对如何引导外资流向并进一步防止“经济泡沫”的产生是一个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