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 16:58: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廉政工作情况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以健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为重点,强化制度,严格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一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从今年月份开始,认真组织了招标投标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制度,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方式。邀请区纪委、检察院、政府采购办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与招投标,实行全过程监督,在招标信息、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制定、评标委员会组成、中标人确定等关键环节上加大了监督力度。上半年,完成招投标工程个,面积达到平方米,中标额亿元,清单的使用率达到以上,公开招标率达到。
二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质量和安全报监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把文明施工的奖罚记录作为企业升级、年检的依据。上半年,把××××年以来投资额在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所有竣工及在建工程项目,列入监督检查范围。主要以施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现象以及落实建设监理情况为重点,组织人员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余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单?份,整改率达到?以上。
二、以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配套规章制度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资支付责任。此文来源于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建设局督导总承包企业对本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严格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上半年,在全区个建筑工地发放份《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宣传企业和农民工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组织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农民工工资元。有个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签定了(不拖欠工资)保证书,外地企业和本地企业分别按合同价款的的标准交纳工资保证金万元,严格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二是坚持长效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工资)行为的企业上网公示;施工企业参加新的招投标,必须持有建设局(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工资款)证明;建设单位办理新建项目,必须出具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和项目资金到位证明(担保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管理,在工程验收备案时,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的,不予验收备案。今年以来,共受理农民工投诉起,清理兑付工资万元,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项措施:
一、健全责任保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三级联责”制度。成立了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建设管理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局党委分别与下属单位、部门牵头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分管责任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责任细化、量化,逐项分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网络。
二、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开展“三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防腐抗变能力,先后邀请区纪委领导、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领导做专题讲座,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二是树立一个典型。环卫处保洁工从部队退伍后,从机关主动请战到一线,一干就是 年,无怨无悔,埋头苦干,以自己扎实的工作、高尚的人格带动了一批人,感动了一批人。今年,全建设系统开展了向贾绍仁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勇气。三是组织一次实地观摩。利用周末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到等企业进行实地观摩,看变化,促干劲,强信念。
三、严格督察考核。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采取聘请廉政建设监督员、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行风评议等措施,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活动,结合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等关系群众利益、在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推动项目公开、投资公开、招投标公开、资产运作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与不定期的检查考核相结合,定措施与抓落实相结合,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相结合,所负责牵头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常抓不懈。此文来源于下半年,将继续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拖欠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彻底杜绝拖欠行为的产生。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形势和面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注重把廉政建设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浓厚学习氛围,搞活学习形式,扩大学习范围,增强学习效果。今年以来,相继观看反腐败电教片、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中、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了各级党委、政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心,充分认识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的建设、经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在行政工作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分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大事、要事来抓,将经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落实。把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平时,在不同地点、不同场合不失时机地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廉政问题经常讲、多次讲、反复讲,找原因、说危害,教育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吸取教训,耳边警钟长鸣,心中筑起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
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的空谈、浮夸、吃喝、攀比、粗暴以及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挥霍浪费、失职渎职、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的突出问题。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之所需,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纠正机关存在的服务意识差、办事推诿、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扭转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局面,推进机关服务公开化、高效化,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尽管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廉政各项规定,不断根据新形式,进一步抓好制度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奉公守法,恪尽职守,让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政治坚定,在财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和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对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逐项调查研究,及时明确责任目标,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措施落实,积极配合,协调一致,齐心协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按照x纪发[200x]24号文件的安排,现就一年来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纪检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在财政局的直接领导下,自己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切实实践三个代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把服务服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确保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以及全县大局的稳定。主要工作是:
一、提高熟悉,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我们核算中心是政府财政建立的专职会计核算机构,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工作量大面宽,热点多、难点多。我们的工作既牵动着各核算单位的利益,又牵动全县大局的稳定。所以能否下势抓好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则成为我们整体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要害。同时,也是对自己能否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熟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从而做到思想、工作、制度措施统一到位的有效检验。自核算中心成立以来,我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一起安排,一同检查,一并考核。制定下发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坚持每季度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主管部门领导的情况汇报,同新任职干部和群众反映有意见的干部谈一次话,并按照各级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和评廉树优活动。每年纪委全委会召开后自己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会议文件,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的贯彻整改意见。今年以来,我们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外,还从报刊上选学有关先进经验和重点案例,使干部职工真正从思想上熟悉到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大大增强了大家搞好廉政自律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
二、围绕廉洁勤政,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按照200x年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指导思想,结合工作特点,我狠抓了制度建设,注重用制度规范约束干部职工的言行,果断从制度上堵塞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到转变作风,增强机关活力,从而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一是自己按县财政局安排签定了《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廉洁承诺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朋不得参政,不得;二是先后建立健全了《廉政建设十要十不准》,设计制订了《拒付票据理由书》,规范了《单位会议、文印结算清单》和《超现支出登记》等制度,规范了办事程序,增强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同各柜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四是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培训和知识竞赛。通过各项廉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
三、转变作风,塑造财政窗口新形象
今年我们把争创青年文明号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这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强化会计监督和服务治理过程中,一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制订下发了本系统《行风建设规定十不准》,要求树立好自身形象,塑造财政窗口新形象。中心第一核算大厅正在积极创建县级青年文明号;二是实施“阳光工程”。我们奔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各单位办理业务一视同仁,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摆问题,查找根源,倾听大家的意见,努力维护团结,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从不搞一言堂,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诚信建设公开承诺牌,把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有效地促进了核算中心廉洁勤政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强化服务职能,促进县城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在努力转变观念,强化服务职能上,我始终把是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为检验我们工作质量效益的主要标尺。上半年,我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两个《条例》,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廉洁勤政和增强服务意识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比一树”竞赛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会计监督工作寓于全方位服务之中。我们坚持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提出“零障碍,高效率”的服务理念,简化程序,降低门槛,限时办结,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据统计,半年来,共累计核算金额9655.8万元,纠正和完善不规范票据3524张,金额达118.2万元;拒绝不合理支出票据248张,共涉及金额43.2万元;拒付应列入政府采购而擅自办理的业务9笔,金额12.8万元;拒绝向不符合财政拨款规定的单位拨款8次,金额34万元。通过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赢得了各级组织及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党性建设,洁身自好、严以律已、警钟长鸣,时刻注重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果断不做。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维护集体团结,对单位的经费支出,严格审查,决不胡支乱花;出差轻车从简,下乡与工作人员一起吃工作餐,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在来客接待上,认真执行《来客接待治理制度》,严格按标准执行;在通讯工具上,按规定办事,公私分明;在生活上,严格厉行艰苦朴素的作风;在个人住房上,不搞非凡化,没有多占多住房屋,不为家属及子女谋私利,也不为个人小团体谋利益,没有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更换小汽车;没有收受核算单位和他人的财物,对家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严格治理,随时用典型案例对他们进行提醒教育,遵纪守法。
虽然在我的努力和全体同志共同协作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但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熟悉,非凡是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熟悉不够;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一些规定执行不到位,从机制、制度和治理方面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和措施亟待加强完善;二是部分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表现在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把关不严;三是创新廉政建设教育机制不够,廉政防线没有有效延伸,教育载体、内容不新、不全面。四是在日常业务处理中,存在一些监督尺度不一,难以实施监督的问题,这些迫切需要县政府及县纪委的大力支持与协助。
今天,省财政厅一行来扶余,就“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我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吉财法[20__]521号关于印发《全省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财政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扶余县财政局在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吉财法[20__]1690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战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力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依法理财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扶余县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理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部署会,对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部门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使全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宣传队伍。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局长为龙头,以科长、所长为主体,以执法人员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财政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理财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科室根据区全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财政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五年来,我局共举办了法律学习班10期,共培训执法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将《财政普法读本》、《政府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了执法人员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县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80;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0多人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全系统的干部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3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财政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局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使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局机关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了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系统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财政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县财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县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财政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财政政务的透明度。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剩下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县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财政行政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知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省、市等专家学者作了报告。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提高了财政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财政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财政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财政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财政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财政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积极制定财政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财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理财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基层干部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基层干部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基层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法理财工作成效明显。原创
(四)净化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财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我们持之以恒地抓普法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各科室和业务部门守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积极采取各种防
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8月中旬正式启动。近2个月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纠风办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积极参与和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民主评议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政风如何群众评、行风如何大家议”正逐步成为全系统上下的共识。概括起来,主要是做到了“三个及时”、“三个狠抓”和“三个注重”。“三个及时”:一是及时研究,层层制定了实施方案。根据《2009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2009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司法所依据县局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使全系统上下目标任务明确,思想认识统一。二是及时动员,层层进行了思想发动。省、州、县动员会议召开后,我局于8月中旬组织司法所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动员大会,迅速传达学习省、州、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动员部署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顺利启动民主评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三是及时安排,层层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一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并从局机关抽调了3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同志为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个狠抓”:第一,狠抓自查自纠,切实找准问题。坚持以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强化评议重点,突出“五查五看”:一查依法行政责任制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二查法律服务依法执业、规范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是否真正做到诚信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及重收费轻服务等现象;三查推行政务、事务公开情况,看是否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四查服务承诺措施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是否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等问题;五查群众的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看是否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通过“五查五看”,着力解决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和干警中存在的“四大问题”:一是面对科学发展观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把握发展定位、谋划发展思路、推出发展举措上思想观念不够解放的问题;二是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给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机遇,着力解决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平正义上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的问题;三是面对我县跨越式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确立的新任务,着力解决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提高服务效能上发展变化不够明显的问题;四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向司法行政队伍发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在提高队伍素质、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上自我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并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查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着重从思想认识上深挖根源,结合工作实际找准解决对策,真正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成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正确认识自己、自我教育提高的过程。第二,狠抓开门评议,广泛征求意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为载体,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共征求意见、建议11条,涉及机关作风、依法管理和业务工作三大方面。第三,狠抓整改落实,务求评议实效。坚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均给予了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都认真做好记录和说明,取得群众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待事后研究作出解释,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对确实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耐心向群众说明,为群众指明反映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截止目前,仅我局机关就对今年自查的6个问题、征求的11条意见都认真研究,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原则和期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学习教育领先,提高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的自觉性。为深化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和讨论贯穿于民主评议学习动员阶段始终,采取领导带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评议文件与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抓好强化认识、带头参与、认真评议等三个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全系统上下积极参与、主动投入评议活动的自觉性,较好地使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统一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廉洁、效能型政府部门的目标上来,把合力统一到县委、县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注重立足本职,提高了服务大局、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坚持把积极参与民主评议工作作为落实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具体行动,转化为立足岗位、强化职能、服务崛起、促进和谐的强大动力,推动今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三是注重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转变作风、树立形象的主动性。在民主评议工作中,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自我加压,自我提高,使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能力素质、创新工作发展的过程,焕发出新的精神风貌。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实践上,在优化政务环境的工作中较好地做到了“四个强化”:
1、强化职能发挥,着力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突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自觉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较好地营造了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整合职能、加快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强化职能转变,着力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改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顾全大局、围绕中心、面向基层、心系群众,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切实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3、强化形象树立,着力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上有新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不断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政务环境,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4、强化规范运行,着力在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上有新成效。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坚定不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许多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学以致用谋思路的力度不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虽有思考、有研究、有目标,但落实工作举措的力度不够,致使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快。
二是改革创新求发展的力度不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改革,成效都不够明显,工作还未到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是拓展业务强职能的力度不够。如何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大局中全面思考、全面部署研究不够。
四是深入基层办实事的力度不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和条件虽有很大改善,但仍有很多困难,基础差、条件艰苦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县局在争取县里支持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争取到了许多政策,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大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方面,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方面,许多工作还做得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教育,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使人人都成为受教育者和积极参与者,从根本上解决极少数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认识模糊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氛围,不断增强大家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强化整改,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搞好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查摆整改工作,既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又要实事求是,把问题找准。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归类梳理,分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强化制度,在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措施。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从根本上防止执法权力滥用,保障和促进诚信执业。
今年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以及《××到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支部书记、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两位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根据《2009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县民政局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一是坚持了每周星期五集体学习的制度。根据各科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深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云南民政工作》、《乡镇论坛》、《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章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
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止目前,共召开会议4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162人次,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玉溪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云南省第八届和玉溪市第四届双拥模范县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中,共展出展板22块,发放宣传画240张,宣传册子1000份,前来咨询的群众达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配合防震减灾局、消防大队在学校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我县各行政单位全面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县民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县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殡仪馆扩建项目进展情况、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实施情况以及救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网上通报,把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及社团注册登记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上设置了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改革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县政府保留“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科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社会团体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事务科集中办理。
2、及时制定出台县乡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规范有序地防范和处置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修改完善了《××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指导各乡镇制定出台了各乡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
4、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和机关服务承诺制,实行挂牌上岗,同时,设置公布监督牌、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
5、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科室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矛盾排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上访人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依法处理好每一起事件,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
6、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办法》等四项工作制度情况。近几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在执法活动中,我局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入手,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公、违法必究。
一是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救灾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截止目前,共对328户因灾房屋倒损户进行补助,支出资金22.57万元;发放救济粮138吨,受救济人口达5999人次;为381户家庭发放被子349床,衣裤32套,确保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按照群众自愿,政府补助的原则,规费收缴顺利,全县共有35594户农村居民投保,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81.47%,实收保费71188元,全年共出险农户41户,支付赔付款3.08万元,现已赔付到位。按《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相关救灾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对2008年度及2009年上半年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上而下的检查,从自查情况来看,全县救灾款物管理严格,使用合法。
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广大村民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全县村务公开规范有序,坚持经常,实施率达到100%。
三是全面落实《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待抚恤政策,确保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各类优抚费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其合法权益。按政策为50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17.56万元;为52人伤残人员发放定期补助25.99万元;为156人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抚恤金26.73万元;发放30人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4.76万元;对473人“两参”人员和135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进行定期补助,共发放资金85.2万元。春节前,为761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2.92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各种补贴20.69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2户34.16万元。
四是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2008年7月1日前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共注销社团2家,新成立登记社团组织2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3家社团组织和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是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坚持上报审批程序,通过设置举报箱、监督电话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低保对象审批公示监督力度,确保救济对象准确。全年共对3563户4847人的城镇居民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保障金752.27万元,为8999户11807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09.88万元。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草拟了《××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目前,殡仪馆扩建工程进展顺利,火化房和太平间等建设工程已完成80%,支砌挡墙、沙夹石回填工程已基本完成,现已累计完成投资85.08万元,今年共火化尸体52具。
七是严格执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1-10月共退回违反《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40份结婚申请和18份离婚申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581对,(其中:初婚1159对,补登292对,补领113对,复婚17对),离婚登记104对。
八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以维护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为重点,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9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414元,积极为2009年“××金芒果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以及建国六十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周边环境。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是勘界和区划地名工作以《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为依据,在充分听取各级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依据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及时办理甘庄农场、红侨农场地名更名工作,同时圆满完成了青龙厂镇和甘庄农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为推进侨改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是老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累计为8266人次发放了健康补助金134.84万元,为954位老人办理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六、存在问题
1、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差参不齐,整体水平不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
今天,省财政厅一行来扶余,就“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我对各位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按照吉财法[2005]521号关于印发《全省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把扶余县财政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扶余县财政局在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吉财法[2001]1690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战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力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依法理财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扶余县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理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部署会,对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部门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使全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宣传队伍。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局长为龙头,以科长、所长为主体,以执法人员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财政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理财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科室根据区全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财政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
五年来,我局共举办了法律学习班10期,共培训执法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将《财政普法读本》、《政府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了执法人员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县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80%;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0多人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全系统的干部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3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财政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局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使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局机关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了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系统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财政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县财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县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财政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财政政务的透明度。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剩下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县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财政行政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员之家版权所有
(一)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知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省、市等专家学者作了报告。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提高了财政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财政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财政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财政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财政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财政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积极制定财政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财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理财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基层干部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基层干部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基层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法理财工作成效明显。
(四)净化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财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扶余县财政局在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普法和依法治县办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吉财法[20*]1690号)确定的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财政战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力推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局执行“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依法理财的工作目标,我局认真制定了扶余县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理财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我局每年专门召开一次财政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部署会,对财政系统的“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并要求各部门年末按时报送普法工作进度表和工作总结,使全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学习、宣传和集中培训,广大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教育队伍建设。我局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和严格执行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建立了“四五”普法宣传队伍。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局长为龙头,以科长、所长为主体,以执法人员为骨干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加强了与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根据财政系统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理财的典型经验,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各科室根据区全系统的四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将“四五”普法工作纳入科室工作计划,并充分发挥校广播室、电视台、网络、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财政局机关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副处以上干部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和举办法制讲座,确保党组中心学习组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全局副处以上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核,参考率100%,优秀面100%。在科级干部以下机关工作人员中,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修正案》、《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录像、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每年积极组织局机关执法、普法人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各类法制学习及讲座。
五年来,我局共举办了法律学习班10期,共培训执法骨干145人次;组织全系统财会人员参加《会计法》培训学习6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全系统《会计法》执法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将《财政普法读本》、《政府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纳入了执法人员必修的培训内容,全县统考合格率100%,优秀率80%;组织机关及二级单位的干部20多人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均取得教育行政执法合格证;组织全系统的干部进行了“走进WTO法律知识”培训,参加人数300余人,考试优秀率75%,合格率100%。财政局还成立了学法工作专班,每年在系统内举办1次由局党政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法律知识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年末进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测试,使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局每年在培训经费中列出专项普法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所属单位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演讲比赛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活动。各局机关大力开展“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特别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引领,重点抓了时段的集中学法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我局共投入普法经费5.16万元,各系统共开辟法制宣传阵地296个,进行法制讲座157次,举办法制宣传橱窗156期,观看电影、录像168次,上法制宣讲课750余节,下发财政法治教育读本1500余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1300余册,有力推动了我县财政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全面推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机关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县财政局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考核目标体系,将法定职责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科室,成立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言行都在依法行政的许可范围内,各科室负责同志层层抓落实,较好落实了工作责任制。
二是强化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章执法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为促进财政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我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重点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互相配合情况等等。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我局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执法事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切实增强财政政务的透明度。我局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最后剩下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出了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予以执行;在干部推荐、职称评定、职工评先以及人事管理等热点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三、团结协作,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县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各级财政行政干部和广大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明显提高,财政局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全县财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以来,我局广泛开展了知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理论和实践研讨,邀请了省、市等专家学者作了报告。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宪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普法读本》、《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二)提高了财政行政干部依法管理的水平,财政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几年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系统强化了对财政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绝大多数财政行政干部由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领导方式转变。同时,不少财政所还聘请了法律顾问,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教财政系统领导班子的时尚。积极制定财政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财政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理财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基层干部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把基层干部法制教育作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制度,积极研究制定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了基层法制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法理财工作成效明显。
(四)净化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内外部环境,促进了财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一、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方面情况
根据实际,所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及大宗物资采购和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根据《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工作规范,程序严格,加强了监督,做到的招投标及物资采购工作公平、公正,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廉洁廉政,有效地降低了经济成本,对预防经济违法违纪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1、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按照《xxxx建设项目公路工程招投标流程图》的流程操作。交通局纪检组及监察对招投标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组及监察室通过将公布招投标投诉电话及电子信箱等方式,加强了招投标工和的监督。
2、与承包人鉴定建设合同严格依法招投标,在选择合格的承包人的基础上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投标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不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本着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原则,就招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合同谈判的形式,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招标人和中标人没有出现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得其他协议。
3、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及时带有关手续和中标通知,双方单位法人、委托项目管理人(即项目法人或项目经理)到xxx纪委监察局,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4、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公路建设及招投标从业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行为规范,更好地促进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了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了“黑名单”制,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记入“黑名单”并严格依法处理。
5、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监督健全。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体系。对体系中的关键控制点要重点关注,建立相互协调的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管理的决策制度、报价制度、采购制度、验收制度、付款制度、监督制度。使采购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相互控制、相互制约、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增加透明度,为专业管理和审计监督提供有效的工作平台,实现廉政的目标。
6、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合理的综合平衡采购计划的审计监督。重点审查交通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无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中物资采购的范围、规模、数量、品种、金额、有无超标采购或盲目采购情况;特别是新建项目是否立项、有无计委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物资采购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理、有无挤占挪用情况;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有无随意调整采购计划情况。通过巡查了解,采购计划平衡监督到位及时。
7、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的审计监督到位有效。一是审查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到位。充分的好了招标准备工作。对招标准备阶段,应审查招标项目的手续,资金落实情况,招标所采用的形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审查招标内容的合规性、合法性以及招标方式相关规定的一致性审查到位。及时审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招标文件是评标及签订合同的依据,应审查招标人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招标文件,是否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所列示的有关评标要求及评标标准的合理性、规范性,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同时,严格供应商准入资格,对供应商的供货、售后服务、注册资本等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实地考察后给予准入资格,进入供应商数据库。审查标底价的准确性。标底的制定是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也是中标与失标的主要换算量标准,价格的竞争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影响竞标、评标的准确性。
二是审查开标的严密性到位。开标重点审查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书的密封完好性、有效性、标的填写格式、标书的递交时间。同时要审查开标程序的规范性,所有标书必须在纪检监察审查及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当众开启。评标小组的组建必须在招标评委库中,评委采取随机抽签方式临时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专家是否在5人以上且为单数,其中技术、经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是否合规。
三是审查评标办法的合理性到位。评标的审查,是招投标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这一过程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查评标的内容,评标的依据,评标的方法和评标的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标过程平等、公正的对待所有投标者,评标方法和投标报价应采用合理性和科学性,评标过程应保密,不受外界干预,杜绝人为原因造成评标不公平现象。一般采用最低价格中标原则,竞争评标的结果就是质优价廉者中标。但同时注意是否存在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抬高价格,共同作弊的现象。
四是审查定标的合规性到位。定标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的结果。中标结果是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通过严格的履约执行完成标的,从而实现双方的希望目标。定标审查的主要是经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的条件与标准,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履行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审查定标程序、方法的合规性,切实做到优价中标,使定标价格既符合市场行情,又符合交通工程物资采购的效益目标。
五是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到位。采购合同是明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载体,如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认真签订采购合同。在审查采购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条款中金额、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价款、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付款账号、交货地址、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售后服务、采购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规定等各项内容是否准确。招标文件和询价书是否一致。同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查实合同的执行率,检验合同交易的经济效果,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强化合同管理,规避交易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二、转包分包方面情况
交通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控制不严,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难以保证,施工安全难以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交通系统干部的廉洁自律与队伍形象更难以保证,造成各种工程质量低劣、拖欠民工工资、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巡查组通过对各工程项目的实地查看及走访调查,各工程项目对转包分包控制严格,无转包分包现象。从以下几方面有效控制了无转包分包现象的发生。
一是加快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对参与建设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登记和信誉评价,对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方式,加快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试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引导和培育工程分包和劳务市场,严格资格准入和登记制度,严格企业资质的评审;四是进一步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监理责任追究制;五是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创建健康行业文化等方面的职能,促进企业自觉抵制转包和违法分包。六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同的管理。对利用职权指定转包、分包的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无论是否获利,均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同时违规企业和人员将记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设计变更方面
1、工程设计变更控制严格。一是设计变更意向文件上报及时。做到未经书面同意擅自对工程内容(抢险工程除外)进行变更且实施者,其实施部分的费用由实施者承担。如最终变更方案未能通过,则必须将已实施的内容恢复原设计,全部费用由实施者自负。二是每一项设计变更(包括重大、较大、一般、小型设计变更),从变更意向的提出到现场的勘察,方案、费用的确定、以及所有相关会议召开的全过程,组织者都及时通知各相关从业单位的合同部派人参加。各级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执行办的合同部负责人或派出人员应按时参加。三是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变更图纸后要尽快编写上报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如超出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时限而不上报者,施工单位要按批复的方案来实施变更内容,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已承担。四是做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的上报要准确,且资料、签字真实齐全,需要实际测量数据来确定变更工程数量的,承包人及各级监理机构要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前、后相关的各项测量、试验的实测资料及图片,文件中还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变更工程数量计算及变更费用计算。施工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该变更虽已成立但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如果各级监理单位缺少部分或全部实测资料而无法证明变更后数量来源的,则依据项目办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设计变更程序规范。一是各级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费用文件后,要在审核或审批时限内处理完毕,如超出审核或审批时限没处理完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对于所有与工程数量有关的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设计单位签字并加盖变更设计公章的标准的变更设计图纸,且图纸中必须有变更后的工程数量。三是设计变更图纸要求签字齐全,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图章,签字盖章不全的则被认为无效图纸,不予接收。设计单位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应在《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时限内出具变更设计图纸,超出规定时限未交付变更设计图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四是施工单位不得对取消和减少费用的变更项目久拖不报。各级监理单位可依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在各自允许权限范围内,对减少费用的变更可直接下发变更令。对超出权限以外的变更可代为办理费用变更相关手续后上报。
四、财务管理及资金拨付方面
1、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意义和指导思想的认识。明确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在政府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降低建设成本,杜绝浪费与腐败的关键。制度不健全。把关不严,就有可能增加建设成本,甚至给腐败留下空间,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财产损失。为使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违规必究,围绕科学,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管理政府工程的目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保管制度、费用报销开支内部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
3、及时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工程用款。交通工程式建设单位根据政府下达的年度项目建设资金计划,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政府计划部门反映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做好项目建设资金计划的申请工作,落实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用款。
4、加强工程款支付的审查工作,推进财政直接支付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一是财务人员在审查,办理工程款支付时,应充分发挥监督、审核把关的作用,不仅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还必须依据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月进度报表反映的计量情况审核办理,以免超进度支付工程教。二是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供货施工单位帐户。
5、资金拔付严格。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各项目资金拔付严格按制度进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拔付到位。对工程建设过程出现的问题,依合同严格执行到位。
五、廉政合同执行方面
为避免“豆腐渣”工程,防止“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发生,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在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全面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为了严格履行廉政合同规定的条款,达到廉政合同的要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局建章立制,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主动接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领导机关的监督。及时总结、分析廉正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扎扎实实地把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1、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源头控制。各工程建设开始前,交通局与局机关和各代表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工程建设质量和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目标管理,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从而使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各代表处也未雨绸缪,均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办法或条例,并公布上墙,经常组织职工学习。
2、注重预先防范,全面推行监督关口前移。一是抓岗前培训,筑牢思想防线。在年度工程建设全面开工之前,长江建管局都要抽出时间,对建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强调在抓工程质量、进度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廉政建设。交通局结合“三讲”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文件和学习材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吸取、的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将党的各项政策、纪律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副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提交了书面学习体会。
并将有关学习材料及时印发到各工程代表处。一线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党员和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监理机构中的流动党员一起学习,将廉政工作与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创了参建各方廉政建设新局面。并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局属各单位组织廉政建设学习、参观,各代表处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廉政自查和检查。各代表处定期组织学习廉政手册,对照廉政条款进行自查;经常检查执行廉政合同情况,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局机关领导利用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机会,经常检查各代表处廉政建设情况,使反腐倡廉警钟长鸣。
3、加强思想教育,增强自律能力。(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大家真正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明白手中的权力每一分都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真正在思想筑起一道防腐长城。(2)加强党纪法纪教育。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把加强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政策和法纪观念,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党纪、政纪条规和中央、省委反腐败倡廉的有关精神及交通系统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使大家明确是非界线,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做了会有什么后果,不断增强自我保护和拒腐防变的意识。(3)加强警示教育。日常工作中,以全国交通系统和本地区发生的腐败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学习和案例分析,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重点工程是腐败问题的易发、高发地,面临着许多权钱交易的诱惑,必须从我做起,从细微处做起,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反腐意识,提高免疫能力。通过不断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等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事行为。制度是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行为和行为准则,是工作顺利进行和工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我处是新组建单位,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客观存在,因此制度建设显的十分重要,必须着力抓紧抓好,力求在制度建设上不留盲点。通过健全的制度规范,使大家在工作中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据可依,以杜绝和减少工作中决策中的随意性,从制度上遏制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实施机关效能,争取广泛监督。实施机关效能,就是从工程建设立项到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实现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通过制定科学、可行、操作性强的制约机制,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软件系统,保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检测、验收、计量支付、资金使用等公开透明。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在“阳光”下操作,一方面争取交通厅驻项目办纪检组对我处廉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海港区检查院的联系,深入开展“干部优秀、工程优质”共建活动;同时我处在网站上设立了廉正建设专栏,专门开通了网上举报地址,在机关、各施工监理单位安装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建立和形成一整套“政策公开、制度完善、要求明确、管理强化、监督到位”有效的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沿海高速公路建设持续、健康、稳步的开展。
6、成立专门组织,强化监督落实。为了确保各项廉正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筹建处成立纪检组,其主要任务通过对执行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在过程中解决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制度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纪检组工作人员要深入到施工、监理单位、各支重办,抓源头、抓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遏制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7、建立考核机制,实施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
情况的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室的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进行。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干部,不能提拔任用,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好的科室部门,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科室部门,按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对今后防止交通工程建设中违纪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些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还不完善,有的太笼统,操作性不强,应进一步完善。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业主、设计、施工、监监理单位都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工程合同》、《廉政合同》双合同制。
2、切实建立起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招标审查时,除对施工、临理单位的资质、业绩进行审查外,还要对其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经济责任的能力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旦出了工程质量问题是否有能力承担起返工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追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建立交通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要建立健全施工档案。路段、施工队伍、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个人档案都要输入电脑,永久保存备查;二要从三个方面落实责任制,一是落实行政责任制,二是落实经济责任制,三是落实法律责任制。
3、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一是在交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领导要带头执行纪律,做到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搞权钱交易。二是不搞“领导工程”,不搞“献礼工程”,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三是对属下的工作多一些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少一些直接干预。四是制定明确具体的岗位责任,明确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4、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做好各项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防止“三边工程”;二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真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竞争机制。要严格把握交通工程建设和监理市场准入关,资质和资信不够条件的不得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严格实行公开招标,认真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防止行政干预,杜绝人情风的干扰,严格制止少数发包人违法违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三是加强工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禁工程层层转包。一经发现转包,应坚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四是层层把关,把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好每一个关口,一个环节不合格,绝不进入下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