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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用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23 16:58: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村常用法律法规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乡镇政府、街道办是最基层的政权机构,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关系到基层政权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也是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组织,并确立一名法制联络员,赋予其相应的法制工作职责,确保及时完成区政府部署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法律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自身工作,制定学习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以常用法律法规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全国“五五”普法统一读本)为重点的法律学习。学习方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三、梳理法律依据,明确职责权限。各乡镇、街道办要对涉及自身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同时将梳理出来的法律、法规目录编制成《常用法律法规目录》,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四、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各乡镇、街道办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五、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转。各乡镇、街道办要按“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中心建设。及时更新全程公示栏的内容,公开重新梳理的项目依据、办事程序、许可条件、承诺时限等事项,确保中心规范服务、高效服务。

六、完善监督机制,科学民主决策。各乡镇、街道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并通过聘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为依法行政特监督员、聘请法律顾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形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各乡镇、街道办要加强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在政府网站或网页上设立依法行政专栏,及时公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依法行政信息和宣传工作情况将作为重要依据纳入依法行政考核。

第2篇

一、“六五”普法的主要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规划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六五”普法工作开展这五年来,我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六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根据文件要求,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我们对普法工作经费给予保障。普法工作离不开学习资料,我镇办公室在证订普法资料时,均以保证本部门本单位普法学习的需要为前提,干部学法读本的证订数均按照上级要求如数征订。同时,我们还结合自身执法的实际,对业务学习用书做到人手一册。

(二)明确任务,制订规划

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特别是文化、体育、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我县文化、体育、旅游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们于2011年11月制订出台了《县镇“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普法对象及主要内容,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同时,根据规划,结合实际,每年都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从而在时间上、制度上、措施上、经费上保证了“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加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自“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后,我镇按照《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普法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面向全镇干部职工以及市场经营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法律、法规、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我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各村社干部组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这样从各个层面保证了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这几年来,我们坚持组织学习了《选举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法》、《土地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以及《条例》等多部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镇所有执法人员坚持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40小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改正的地方和执法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自觉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在抓好本系统各个层次以及各类普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对部门法规规章的社会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以每年12·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专题新闻报道、现场设摊接受群众咨询、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四)强化管理,依法行政

每年坚持每月镇机关干部两次学习日,其中,一次用于法制培训会。内容以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主,对《选举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税法》、《土地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法》等,由各主体部门人员任辅导员。重点解决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把行政管理转变为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

每年坚持每季度以镇为单位一次大会培训。对全镇全体镇、村、社干部党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村坚持每季度的村民大会,进行法制培训。重点解决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做到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社会化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贯彻执行“六五”普法规划的这五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二是对全镇各行业法制培训还有待加强;三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

以上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改进。

第3篇

1、人民群众药品法律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亟须进一步进步。

药监局成立以后,大力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传,采取了新闻媒体报道、街头法律咨询和“送戏下乡”等多种形式,但群众对药品法律知识和用药安全知识仍把握未几,识别假劣药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薄弱。如今年我局查处的假药案中就有2个是当地的农民无证行医销售假药,这些假药都是一些研碎的药粉,用黄、白纸简陋包装,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问及药物成分,他们一无所知,只说从外地农民手中购进,这些农民根本不知道这是假药,也不知道自己在违法,而购买的农民只听说这药能治医院都难以治愈的疑难杂症,价格又便宜就买,也不管这药是不是假药,从何而来。多数服用后无效,也不举报而自认倒霉,不予追究。还有多数群众对无证经营药品的危害性熟悉不足,农村各杂货店、副食品店擅自经营常用药品比较突出,由于涉及面广,经营隐蔽,数目又少,查处起来非常困难,即使查到也只能依法给予2-5倍的罚款,打击力度不足,加上部分群众不明***,跟他们讲道理、***律,根本没用,有时药品执法职员甚至遭到围攻,威胁到人身安全,

2、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倾销药品,由于厂家和销售公司只管倾销产品,对销售代表的治理较松,导致销售代表队伍鱼龙混杂。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缺委托书、空缺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正当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只要价格低,就向他们购药,一旦被药监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进凭证,药监执法职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做出相关规定,也就是说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进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分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假如凭证有效,药监部分还要承担败诉风险。

3、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治理仍然隐患不少。

我市医疗机构数目众多,安全用药隐患不少,尤其是一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大部分由原村卫生室改制而成。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从20**年起就着手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治理,使农村医疗机构在药品治理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观,但由于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比较薄弱,医疗条件和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规范化验收合格后又出现了反弹回潮的迹象。药剂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设施条件不能保证药品在贮存期间的质量。当前,药品经营企业都在积极实施gsp(《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认证,认证的各项要求达143条,而医疗机构只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获得了药品配用的市场准进资格,药房的药品质量治理规范没有出台,监管中发现的规范治理题目只能进行教育整改,无法用法条来处罚,监管乏力。正是由于这样,使得一些农村医疗机构的涉药职员在治理上普遍存在着重医轻药的倾向,药品治理在医疗机构治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农民用药安全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

4、农村药品监视治理网络监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村药品市场是药品流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村药品监视、供给网络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安全题目的治本之举。20**年我局聘请了乡镇卫生院负责人为药品协管员,20**年在市政府的重视下,我们又完善以乡镇副镇长为组长的药品协管网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农村药品监视和供给网络已初步建成,农村地区药品规范化治理逐步走向成熟。但由于协管职员的药品监管知识缺乏,而且这支队伍量大面广,药监部分要进行培训进步其知识水平面临着经费等困难,难以真正发挥其全方位、广覆盖的监视作用。而且除了举报查实案件获得的一点点奖励外,农村协管职员没有其他待遇,缺乏主动参与工作的积极性。

5、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较严重。

我国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视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表面看是好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反而导致监管效能弱化。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治理机关的工商部分缺少相应的专业职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分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分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广告的正当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我局在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故意夸大疗效和作用。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倾销员为倾销自己的产品,往往选择一些年龄较大,身患风湿、高血压、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体,先赠予后购买,故意虚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说得天花乱坠,神乎其神,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这些倾销者为规避法律,冒充药品进行广告宣传仅停留在口头,使得药监部分很难按《药品治理法》的“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查处,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6、职员、经费、装备不能满足药品监管需求。

一是专业知识亟需进步。药品监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流通等众多环节,应用的法律法规、药学及相关专业门类广泛。我市药品行政执法干部的专业知识结构,离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培训和锻炼进步。二是药品监视治理经费不足。财政经费保障有限,财政预算除人头经费以外,几乎无钱购置技术装备。三是装备适应不了执法需求。基础设施较为简陋,技术装备落后,交通工具不足,难以满足实施全方位的药品监管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的广度,努力增强农民用药安全意识。

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宣传假、劣药产生的途径、危害及识别方法,宣传药监部分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在城区的宣传,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宣传,不断进步农民群众认知违法行为和自我防范意识,使假劣药品在农村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将各种假劣药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药监动态,使老百姓自觉拒尽假劣药品,由被动消费变为主动消费,同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视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2、建立健全药品法律法规,不给不法分子留有空隙。

尽早出台新修订的《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把《药品治理法》与《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中没有规定和明确的内容,尤其是对控制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产生和侵进有关内容在《药品流通监视治理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药品销售人的法律地位、行为性质、借正当单位从事无证经营题目,没有有效随货票据题目,有效票据举证期限题目,向无证个人采购药品题目等。对这些题目不仅要明确禁止义务,而且还要增加法律责任,尤其要把药品销售队伍纳进药监部分的监视治理范围,使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者无滋生土壤。

3、市政府及相关部分要重视、支持药监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我市药品监管网和食品监管网并举,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非常重视,如何把药品协管工作列进基层乡镇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才是关键,可以在签订食品监管责任状的同时,把药品协管内容纳进其中,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观念,进步对假劣药品食品危害性的熟悉,使得乡镇政府把加强农村药品监管作为份内的事来抓。同时建立配套的协管员培训及考评激励机制,在经费上给予适度倾斜,齐抓共管,做好农村药品的日常监管工作,才能保证农村依法管药落到实处。在部分协作上,药监部分特别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卫生、邮政等部分协作,与工商部分及时沟通和移送药品违法广告,工商部分查处后及时反馈给药监部分,并向社会曝光,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的监管协力;与卫生部分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监管;与邮政部分共同打击邮购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等等,充分发挥各部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有效。

第4篇

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市法律服务业紧紧围绕“三区三城”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促转型、促升级;助稳定、助发展”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切实增强服务理念,不断解放思想,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律师业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作为。针对我市在新的发展阶段全方位转变发展方式、高起点推进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的特点,突出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主攻方向,引导广大律师业依法服务以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为重点的新兴产业,依法服务以金融提升、商务服务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以及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依法办理企业融资引资、兼并重组等法律事务。着力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传感网等六大新兴产业的法律业务研究,积极探索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人才引进、地标型创新企业的法律业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新兴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组团服务”、“强强联合”、“重点帮扶”等方式,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针对经济转型时期政府的宏观决策将更多地涉及利益调整的现状,指导律师积极开展法律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当好参谋。发挥法律顾问熟悉法律的优势,积极为全市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广泛联系社会的优势,更深入地了解社会需求,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促进政府提高效率、改进作风,更好地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法律顾问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努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谋、谋之能用”。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运行情况的管理考核,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

进一步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加强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按照讲政治、强素质、树形象的要求,始终把握律师业正确的发展方向。坚持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导向,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强化专业分工,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我市律师业转型升级。继续创建省、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公证业在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需求中谋求新发展。拓宽公证范围,实现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指导公证机构认真办理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事项,为企业转型发展服务;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为政府依法行政做好服务;加强涉外公证,特别是为经济合作、反倾销诉讼等提供证据支持。加快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公证机构年度考核机制,提高公证公信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良好的素质和公证工作的规范化提升公证质量,努力把每一件公证办成“铁证”。

司法鉴定业在加强规范化管理中谋求新提高。围绕提高司法鉴定采信率,认真抓好以“三大类”为重点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质量认证许可工作,逐步实现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鉴定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鉴定机构业务水平和质量。

基层法律服务业在差异性发展中谋求新突破。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进一步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将重点放在满足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上,服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村和城市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乡镇和社区改革发展,努力成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好助手。强化能力培训,规范执业行为,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法律素养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们以考核验收为契机,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坚持一手抓“五五”普法的总结提高,一手抓“六五”普法的谋篇布局,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为建设“三区三城”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抓普法。着眼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大力宣传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宏观调控、资源环境、投资开发、国际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历史文化传承弘扬、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以及推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抓好街巷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落实与学法考核工作;努力抓好苏州市民法制教育中心建设;针对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突出抓好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转型升级、依法管理的水平;服务苏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大局,紧贴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重点围绕宅基地置换使用、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与农民群众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以“学常用法、做守法人”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与市园林绿化部门积极协调在广济公园增设法治文化宣传的设施和内容,不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

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创建全国、省、市三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

扎实开展各种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五五’普法江苏行”大型采访活动,全面展示我市“五五”普法的丰硕成果,以扎实的工作和卓著的成效,努力争创全省、全国“五五”普法终期先进单位。

第5篇

一、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普法“**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全县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春耕生产的实际需要,**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县60多个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街道和全县镇、村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南京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会议推广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以“**模式”辐射全市,深入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县在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摸索出了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十个一”打造农村法制宣传“新路”,以“八个室”造就“家门口的法律学校”,以“六个站”打造政府的爱民站。以“十个一、八个室、六个站”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应了农民生产生活的特点,使广大村民耳濡目染受到了法制的熏陶,营造了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关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为更好地推进法制江苏合格县的创建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理论水平,以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广大公民的学法用法,从xx年年,每年将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学法考试。

xx年年我县管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含全体医务人员)及教师主要学习由法律专家编写的《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五五”普法《干部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人手一册,学习时间从4月份开始的每月18日,作为法律学习时间。学习形式有法制讲座、自学和辅导相结合等。为了让干部学法不拘泥于形式主义,我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学法监督小组,学法笔记本制度。年底,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法律读本学习内容安排,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并将各类干部学法考试的成绩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建立台帐资料,接受省、市对“法治**”合格县创建的检验和验收。

三、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新人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司法局等5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推进“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县45所中、小学校中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组织万余名中小学生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文,在全县6万余名中、小学生中开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

为了更好地贯彻《南京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每个青少年学生从身边的法律故事中树立崇尚法治的理念,广泛组织开展了“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活动,联系自己身边所见所闻生动的法律故事进行写作。在征文活动中,全县在评出一、二、三等奖的同时,推荐76篇优秀之作参加南京市统一组织的征文竞赛活动。

县国土局、教育局、司法局联合下文,组织县属三所小学的高年级学生开展“国土杯”法制绘画创作比赛。在永阳镇城郊村古塘自然村绘制了一条长130米的法制绘画长廊,法制绘画作品涉及30多部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6篇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我县农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农业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特色精品农业,以“保供给、保安全、保民生”为核心,积极推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农业普法宣传,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的能力,强化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农业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发展我县现代农业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农业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现代农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法言法语”的水平。

(二)高度重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单位特别是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配强法制工作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人员,实现农业法制工作机构健全、人员专职、专业适应。切实加强农业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通过法制业务培训、专题学习、研讨座谈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着力树立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继续积极推行法制联络员制度,从承担执法监管和行政管理的机构中,挑选政治素质好、法律素养高的同志作为法制联络员,发挥其法制宣传服务、法律指导咨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农业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机制,继续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升我县农业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业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巩固强化农业综合执法,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增强执法手段,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查办能力。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更新、执法业务、执法技能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执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积极性。

三、进一步提升农业管理行政效能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违规决策或者决策重大失误的责任追究。

(二)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重点推进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行政审批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及时予以答复、提供服务。大力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县数字农业、农民信箱等载体,及时维护、更新网站信息,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救灾种子、农药、兽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进一步健全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踪监测。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组织培训,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事故、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水平。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农业应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

(一)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绿剑”执法品牌效应,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规范、净化农资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使用违禁药物、销售不合格初级农产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抽检频度、立案查办力度,始终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消费安全。

(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农业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农资产品可追溯监管机制,重点推进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扩大试点覆盖面,基本建成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资产品两大基础数据库,依法对农资流通、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构建“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的农资监管体系。

(三)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文书格式和内容,确保农业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实施。

(四)改进农业执法方式。注重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积极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切实防止“重强制处罚,轻引导规范”的现象。深入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指导制度,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政策指导、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做到疏堵结合。

五、依法预防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涉农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受理案件,公正审理案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承办。

(二)切实做好农业生产事故处置和农业工作。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并充实事故鉴定专家队伍,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完善农业处理工作规则,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防止引发恶性。

六、强化农业法制监督

(一)健全农业法制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完善农业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规范执法文书格式,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保障程序公平公正。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及备案审查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等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非行政处罚行为监督机制,全面规范农业行政管理行为

(二)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明确行政执法依据、职权、机构、岗位、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行政行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必须及时启动监督程序。对发现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农业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完善农业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执法证件信息化管理,加强执法证件的审查,做好执法证件的审验、清理、换证、注销工作,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执法主体合法。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农业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要从建设“法治政府”和推进“两区”建设同步发展的全局高度出发,把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推进依法行政任务与发展现代农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将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考核内容和分值,加大考核力度。

第7篇

关键词: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经济;启示

中国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加上历史原因和现实困难等多种因素,中国对农业的发展重视不够,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比较滞后。同时,中国人口众多且耕地资源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世界平均数的一半,加上水资源的严重匮乏,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中国农业的发展,也使中国农业在根本上处于较为不利的竞争地位[1]。目前,中国农业技术整体水平仍然比较落后,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和解决,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以及劳动生产效率较为低下,可持续与可集约化发展缓慢,来自各个不同方面的压力日积月累,造成了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2]。在中国,发展循环农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经济模式,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则是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系统,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为指导,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自然资源消耗、物质投入、废弃物排放等,实现“投入品—产出物—废弃物”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3]。它是一种同时兼顾环境、资源、人口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较早地实行循环农业的做法,通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功经验,有效地协调了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循环农业发展的经验,同时吸取一些教训,对中国农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从而为提高中国循环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

1国外循环农业的典型模式

1.1美国的低投入可持续农业模式

在美国,虽然循环农业这一概念并没有明确地提出,但在美国农业的各个领域广泛地应用着循环经济的理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美国以生态和有机农业为基础,提出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最少投入来换取高产出和高效益的可持续农业发展理念[2]。对农业生产所需各种外来品包括农药、水、种子及化肥等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以此获得最高的产量以及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化肥和农药等施用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美国可持续农业的主要内容及关键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进操作方式,实行免耕法。例如,在冬季农闲时节种植能够适应严寒气候的豆科类草,在春播前施用少量的生物除草剂来抑制其生长,而后直接进行作物播种,从而实现作物与豆科草间作。这样很好地保持了土壤有机结构,达到减少肥料及水土流失的目的,还能有效抑制土传病虫害的滋生。二是动物粪便处理,通过现代生物新技术处理粪便,如利用苍蝇产卵的方式处理大量的粪便作为一种优质蛋白饲料使用,实现了资源的多级利用;此外,对粪便集中加工处理,从而有效减轻有害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美国这种“减量化”的循环农业模式,不仅强调充分利用资源,而且强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并维护资源的自然属性。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经济效益与农产品的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维护,共同提高,而不是一味的提高产量。二是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对循环农业非常重视并制定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来推动可持续农业的发展,如设立专门项目管理机构、制定健全的法律法规及信息服务体系。三是加大对各种新型技术在持续农业中的应用与推广,如新型肥水灌溉技术体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和保护性耕作体系。

1.2以色列节水农业模式

以色列由于超过50%的土地常年处于半干旱和干旱状态,发展无土和节水农业模式是其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①采用喷灌、微喷灌、滴灌和微滴灌技术。以色列使用压力喷灌技术历史悠久,同时开发出了一种新型的微灌技术,能够满足坡地和远距离灌溉且能同时将水和肥料一起输送至作物根部附近的土壤。这种新型的灌溉技术能够有效地节约水及肥料资源,相对于传统的沟渠灌溉技术来说,它可以节约30%以上水和肥料,如今超过80%的农田应用滴灌,5%采用移动喷灌。②循环使用各种废水资源。为了扩宽水源,该国不断加大对废污水及循环使用的投入力度。作为世界上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每年约有3.2亿m3的废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农业生产,污水再次利用率达到了70%。③收集和使用雨水。淡水资源在以色列非常的珍贵,为了尽可能地收集雨水和局部淡水,以色列在全国各地修有百万个各类蓄水设施,每年能够收集大约1.5亿m3水并将其直接使用或者是注入当地的水库。

1.3德国绿色能源农业模式

德国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都独具特色,其重点环节就是发展可替代、可再生资源。德国的“绿色能源”概念源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德国的一些相关的学者们发现可利用一部分的农作物,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提取和纯化出化工原料及矿物质能源替代品,从而实现农产品的循环再利用。这些绿色无污染的生物质原料和能源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德国政府加大了对此类经济作物发展的力度,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专项款用于“工业作物”的研究和开发。2006年,德国政府给各个州拨付高达几亿欧元用于农业发展[4]。德国科学家通过大量试验研究,并对马铃薯、玉米及油菜等作物进行了定向性选育,从中成功研制出甲烷、乙醇等“绿色能源”。先后从菊芋和甜菜中制取了乙醇,从羽扇豆植物中获取了生物碱,从油菜籽中提取的可有效代替矿物柴油的植物柴油。

1.4日本低碳循环农业模式

20世纪60年代,日本为了使农业经济得到发展并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在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和化肥,环境却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与此同时,这种农业发展方式造成大量自然资源的浪费。而日本作为一个岛国,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且农业、环境和资源有限,倘若不能很好地规划自然资源则会极大地影响日本经济的发展,日本政府以及相关的专家学者很快意识到这一点。随后,日本改变农业经营模式,使农业发展与环境友好同步进行,从而在循环农业中将自己逐步从“消耗能源大国”转为“能源型国家”。农业生产中只有低污染、低碳及高效才可能真正造福民众,因此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日本政府要求农业机械设施必须首先实行大面积的现代化。目前,日本低碳经济及循环农业的概念也越来越得到普通百姓的认可。到20世纪末,日本的能源使用率提高了近40%,农业能源的效率提高尤为显著。日本在全国范围内以低碳为核心发展循环农业,使得农业生产效率和环保系数都达到了最高[5]。日本低碳循环农业发展主要呈现以下3方面的特点:一是安全性较高,严格控制化学农药及添加剂的使用,而且用“生态减灭”方式进行农业病虫害的防治与除去,从而对农产品质量及其安全性、保健性的提高都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二是高效性,减少了化学制剂的使用,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从而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三是社会和谐性农业,低碳农业的大力发展,减少了CO2的排放,在一定程度上对温室效应产生的全球变暖情况起到了缓解作用,从世界环境来说属于社会和谐型农业。

2国外循环农业模式对中国循环农业经济发展的启示

发达国家循环农业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这与发达国家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充足的财政支持、灵活多变的经济杠杆和高科技发展及应用是密不可分。中国循环农业起步较晚且发展缓慢,尽管发达国家较为成功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但各类不同的模式都有其独特的亮点和优势,这也为中国循环农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学习和借鉴的内容。

2.1建立健全制度和法律保障

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农业发展中,并设立相关的循环农业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实施和发展。从20世纪末,美国已经开始实行“绿色补贴”的试点工程,设置并利用强制性的条件来约束接受补贴的农民,并且相关的政府和组织对其所管辖的森林、植被及野生资源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调查,这样农民就必须随时随地审视自己的环保行为,这无形中提高了农民环保意识。日本东町把油菜多级利用作为其循环农业的核心,在此区域种植油菜的农户可以获得资助和补贴。日本在2002年先后制定了《可持续农业法》《食品废弃物循环利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所以说日本农业循环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以及机制健全的监督执行。中国的循环农业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此外,受到立法水平及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两方面的制约,循环农业在法制建设方面还有很大的空白,尽管现行的法律法规包含有此部分但还不系统、不全面。因此,学习和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于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成功经验,对中国农村污染、农民人均资源匮乏农业生态破坏严重等多方面都有借鉴意义。以立法的形式,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法律体系,并制定能够与之相对应的扶持政策和保障体系,从而使循环农业的规范化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2加强农村宣传循环农业经济的理念,树立全民发展循环农业经济的意识

美国农民仅为其人口总数的2%,不仅养活了近3亿的国人,而且还是全球农产品出口大国,这主要得益于美国农民高素质的普遍性,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高达12年。以色列作为中东地区的一个小国,其教育体系非常发达,其国民受教育程度也很高,其中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民都拥有本科以上学历,这为学习和应用新的农业知识、技术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历史原因,当前中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较低,整体素质不高,农业人才更是严重匮乏,在对待农业新技术和新技能方面理解能力差,兴趣不浓厚,把握的程度较低,这成为农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制约因素。然而,农民作为农业发展中最重要的载体,只有提高农民科学技术的掌握水平,才可能对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利用各种不同途径对循环农业发展理念进行广泛宣传,对国外及国内不同地方在发展循环农业方面取得的经验教训进行传播,不断强化农民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从而在广大农村形成不断推进循环农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把理论和常用知识结合起来,以村为单位,引导农民将生活垃圾、秸秆、沼液等再利用;介绍农村的农田、村落及农家的畜禽等组成的生态系统内部的有机关联性,对小空间尺度上循环模式的创造进行指引。

2.3加快农业科研技术创新和推广,不断提升能力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已广泛存在,循环农业经济发展同样需要科技的大力支撑[6]。目前,中国还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转型期,依靠人畜力操作以及农业生态系统内部间的物质转化循环还广泛存在,农业的基础设施及综合技术相对发达国家还比较落后,尤其是在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差距还在不断加大。因此,中国应该重视对科研力量的加强,对重要的循环农业经济组合、工程和经济技术等进行重点攻关,不断加强农业各方面技术开发,从而提高农业生产中的技术含金量。开辟农业科技园区为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创造有利条件,为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提供足够转化和试验基地,为农业科研和生产相结合提供良好的切入点。加快循环农业立体种植和有机物多层次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种养加生态良性循环组合、农村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开发、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场粪便污水净化处理、农村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利用、农地改造和土壤污染修复等各种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2.4选择合适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第8篇

办公室工作心得

本文作者:风荷 查字典原创投稿

近期拜读了卫留成同志主编的《人民论坛文章选编》的10篇文章,感觉文章短小精干,贴近实际,对我们的日常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党政办公室作为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机关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运转中心和指挥中心。结合文章阅读后的体会,谈谈自己对本职工作的体会。

一、要创新服务理念,充分认识做好党政办工作的重要性

党政办作为镇党委、政府的服务窗口,必须树立当好“服务员”的理念,积极主动搞好各项服务工作。要坚决抛弃那种对来访群众爱理不理,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推诿拖拉,对各部门求助的工作不闻不问的风气。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不论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管理、服务、协调,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要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为做好党政办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党政办工作综合性强,职能繁杂,因此,平时要多注重学习,需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平时要注重学习,特别是对涉及农村工作的常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准确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二是要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党政办在公文处理、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经验总结等方面都离不开文字的表达,要努力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多看、多写、多改,使自己的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办公室工作的需要。三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办公室工作不单是要对办公室岗位本身熟悉,而且要对机关、农村、部门的工作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上下协调和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要认真抓好本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办公室工作尽管纷繁复杂,只要我们抓住了要害,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常规工作。认真抓好上级文件程序的处理工作,做到了文件的及时收发、传阅、送阅,按照规范化标准,提高了办文质量,加快办文速度;做好信息反馈,把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二是搞好接待工作,凡是上级领导到镇检查指导工作,都要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准备接待,重大的接待还要拟定接待计划,注意接待细节。三是抓好制度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要做到年有工作要点,季有工作安排,月有情况通报。

第9篇

【关键词】基层法庭 民事调解 形式与技巧

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派驻到人民之中的法官队伍,时刻与普通百姓和基层组织打交道。它面对的矛盾多是民间纠纷,如邻里、家庭、婚姻、宅基地、人身损害赔偿等,这些纠纷的处理,必须坚持以调解为主,才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同时,人民法庭除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外,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基层人民法庭,无论是依法审理案件,还是指导基层调解委员会工作,要把调解作为工作中心环节,力求做到案结事了。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就调解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几种可采取的调解形式

1、个别调解纠纷

对比较简单又涉及当事人隐私和不宜公开的纠纷,由调解人员找当事人个别谈话,通过谈话交流,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后,将双方找到一起启发其各自自我批评,劝导有过错的一方赔礼道歉,合情合理地解决纠纷。

2、就地调解纠纷

即在纠纷发生地当场解决纠纷,适用于比较简单的纠纷。如农村大忙季节,可利用田间地头休息时间对纠纷当事人作调解工作,帮助其及时协商解决矛盾。如2008年中稻插秧前夕,安徽省皖河农场杨树分场一农户家耕牛将另一农户家秧苗连踩带吃,损坏了一片,基层调解不成,受损人请求法庭依法解决。我庭受理后,当即在基层干部陪同下,察看损害现场,找经验强的老农测算秧苗损失情况,立即将当事人在田头找到一块,协商解决。最后由耕牛所有人将其可插二亩的秧苗赔偿给受损人,双方都愉快地接受了。

3、开家庭座谈会调解纠纷

这种形式多用在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调解人员可在分别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召集其家庭成员及相关亲朋好友开座谈会,通过讲亲情、讲团结、讲政策、讲法律,引导双方当事人各自自我批评,消除矛盾,重新和好。2009年我庭受理一件赡养纠纷,采取了这种形式,效果很好。

4、小型群众座谈会

这种形式,适用于一般打架斗殴性质的纠纷或一方当事人有明显过错又蛮横无理,需要群众共同参与的评理说服的纠纷。调解人员可邀请当事人邻居、街坊知情群众,基层干部或退休干部召开小型座谈会,把纠纷的真实情况公布于众,由大家发表意见,判明是非,并作出处理意见。如皖河农场永成分场一70多岁的退休工人郑某,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邻居刘某在其门前违章搭建,损害其利益,要求刘某立即拆除。笔者和工作人员到达纠纷现场后,首先进行了实地察看,并听取了当地群众的意见。经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刘某在公共水渠上面用四块预制板搭一通道,方便了周边其他居民的出行,也方便了自己的通行;刘某的该行为,对公共出水未造成影响,未侵犯郑某的相邻权。但考虑到郑某年龄过大、固执等因素,思想工作难以做通,我们当即召开小型座谈会,邀请担任生产队长的郑某的侄女婿、党小组长、妇女代表等进行座谈。刚开始,郑某的侄女婿还认为郑某主张有道理,但我们将事实告知在场的所有人后,并再次带他们到纠纷现场实地查看后,很快改变了他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小队长及党小组长积极主动地做郑某的思想工作,使郑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与邻里处理好关系,从而使一起多次到该分场、总场闹事的纠纷顺利平息。

二、常用的几种调解技巧

为更好地做好调解工作,法官或人民调解员要根据案件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和运用“五宜”、“五不宜”。

1、宜少不宜多,即多听少说,防止矛盾转移到自身

这就要求我们始终要保持中立位置,正确引导调解工作顺利开展。严禁法官在庭审中与当事人发生纠纷。

2、宜缓不宜急,即冷处理,防止操之过急,引起矛盾激化

主要是针对那些双方都在气头上,一时难以说服的情况下,冷一冷,随着时间的推移,僵局将有可能得到改变。要注意防止所有案件一拖再拖,要适时找准时机解决纠纷。

3、宜暗不宜明,即先个别(背靠背)的做工作,了解情况后再有针对性的采取某种形式调解

一般适用于开庭前通过个别工作,了解和判明是非,再通过做工作,达到双方到一起各自自我批评和好如初的目的。

4、宜粗不宜细,调解人员要抓住主杆,不纠缠细节,责任分明了,就不要对某个细节、某句话的对错斤斤计较

特别是那些复杂纠纷,一定要理出头绪,抓住重点和关键,把握要害。

5、宜快不宜迟

纠纷发生后,调解人员接到报告、申请或指派应立即赶赴出事地点,察看现场,调查取证,对伤势较重的当事人要安排好抢救等工作,注意搜集证据、证言,取得原始资料,为解决纠纷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调解工作常用的言辞表达

做好调解工作,不仅要选择适当的调解形式,把握一定的工作技巧,还要注意法官或调解人员的言辞表达。准确适当的言辞,有利于缓解气氛,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和好。因此,要说好以下几句话:

一要说定心话。安定情绪,对粗暴蛮横的人要真言相告,使其恢复常态。对急躁不安的人要耐心劝解,使其冷静,对郁闷痛苦的当事人,要婉言抚慰,使其得以宽心,对萌发轻生念头的人,要真诚开导,促其回心转意。

二要说风趣话。风趣话好比一幕引人发笑的讽刺剧,诙谐、生动、爽快之中含启示,笑话之中含哲理,幽默而不滑稽,通俗而不失雅,是调解之中的绝招。

三是说圆场话。圆场话是一种避开矛盾冲突,故意转移话题的说话技巧。其特点是迂回陈词,自圆其说。恰到好处的圆场话,能使僵局变得缓和,化干戈为玉帛,使隔阂得以解决。

四是要说希望话。要注意生动、形象和有针对性,使当事人之间产生震动,让其记忆犹新,难以忘怀。

总之,调解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艰苦的工作,它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文明建设、预防犯罪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使人民安居乐业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做好调解工作对于基层人民法庭尤为重要。为此只有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风土人情后,正确使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是最有效的解决矛盾,创建和谐社会的最有效办法。

第10篇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

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1986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

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就县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全县组成普法宣讲团17个、普法宣讲组286个,定期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县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全县城乡之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全县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全县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了“五化”,即:(1)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从县办到各基层依法治理办都设有专室。(2)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从上到下统一制作工作运行图板、统一制作牌匾,各种组织、制度、指标、任务量化上墙、图文并茂,一目了然。(3)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各级依法治理办都配置了数码像机、录像机、微机等宣传器材和办公设备,县办还配装一台专用普法宣传车。(4)普法档案实现规范化,全县统一要求、统一标准、文字档案齐全、类别清楚、专室专柜。(5)是普法工作实现网络化,县办通过政府网与各乡(镇)依法治理办实行微机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全部开通,运行良好。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以“八项”宣传形式为载体,搭起具有本地特色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并在完善中抓提高,在提高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搞突破。第一,开展常规性纪念活动。充分利用一些法律法规的纪念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常规性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二开展“法制文艺”下乡活动。以县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为依据,组织创作编排一台法制文艺节目,下乡巡回演出。第三开展“法律大集”活动。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确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每个乡镇每年举办5次以上。第四开展“法律广场”活动。在县城设置2处“法律广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第五开设“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现有设施,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第六开辟“法制专栏”节目。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和“银屏字幕”等形式,通过电视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第七开设小区“法制长廊”。在县城繁华小区开设2处“法制长廊”,确定专人定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八建立“法律农家院”。每个乡(镇)只少要建立3—5个村标准性高、运用性强的“法律农家院”,并逐步实现“村村有个法律农家院”。四是在经费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全县采取政府拨付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事业单位冠名赞助一点,法律服务创收一点等措施,县办普法经费10.8万元已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实践,提出这个“1234”工程,就是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彼此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灵活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的建设,使它们更趋完善、科学。当然,仅就普法“1234”工程的提出,它不可能包罗万象、尽善尽美。但它不是孤立静止的,可以通过它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更好服从服务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目标。因此,我们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的角度,以未来向度的思维,用全局全程的视野,去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

第11篇

关键词: 消防工作 监督执法 管理模式

《消防法》在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农村消防工作、社会消防服务机制、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消防执法工作监督等方面明确提出了新要求,这使消防监督执法面临重大改革。如何顺应新形势,转变观念,创新举,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当前摆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面前的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谈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在新形势下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一) 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亟待强化

《消防法》中的工作原则明确对“落实消防责任”赋予了新的含义、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当前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导致消防投入成本严重缩水,使得自上而下对于消防责任的落实大打折扣,从目前这一机制运行情况看,尚有许多缺陷。 “政府统一领导”缺乏力度,“部门依法监管”缺乏联动,“单位全面负责”缺乏制约,“公民积极参与”缺乏引导。

(二) 是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亟待转变

广大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普遍认为,在新的消防监督管理模式下,消防部门的法律责任减轻了,其实不然。消防行政审批责任依然重大、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加重、社会化消防监督模式有待形成,消防工作真正实现社会化,还将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和挑战。

(三) 是城乡消防事业发展亟待统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消防条件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但仍然面临着困难和不足:农村消防安全责任“断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监督受限”。

(四) 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消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逐步得到发展,消防技术服务中介业务领域逐步拓宽,但客观来看,消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与中介业务的发展缺乏法律支持、从业人员素质低、行业自律缺失,中介行为不规范,存在政社不分现象。这些问题与制约因素,如不加以解决,则消防技术中介服务的发展将难以为继。

(五)是消防行政处罚工作亟待改进

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加大势必带来消防行政处罚工作的改进,当前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压力:一是“限期改正”的取消,带来行政执法要求的提高。二是处罚种类的调整,带来部门联合执法的加强。三是罚款数额的明确,带来量罚标准的调整。四是强制执行权的赋予,带来执法难度的加大。《消防法》中赋予了消防部门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的权力,而消防部门对执行强制性措施尚缺经验,且与之配套的操作性规定尚未明确,特别在实际操作上存在种种难度和压力,一旦处置不当社会矛盾也将加剧。

(六) 是消防监督执法行为亟待规范

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不仅是一个发现问题的过程,更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其根本目的是彻底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然而在实际执法中,经常出现不按要求复查和立案、该处罚而未实施处罚、处罚执行不到位和“重罚轻管、以罚代改”等执法不到位现象。特别当前在新的消防监督执法模式下,对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消防监督抽查、消防产品使用管理以及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等行为都正处磨合期,新的经济形势迫使执法行为必须在实践中更加谨慎逐步加以规范得以顺利执行。

二、针对以上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亟需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新对策

(一) 要树立消防监督执法新理念

消防监督执法是一项系统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执法氛围和消防工作社会环境。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消防工作的主体应包括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切经济与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及员工和每一个公民。《消防法》提出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因此,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消防法》的宣贯力度,使社会各界更加理解“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地位,促进和提高公民对消防工作的参与度。要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民群众在消防工作中的主置,发动全体社会单位、民众参与消防工作,培养群众的消防主体意识,激发他们同火灾作斗争的主体性、能动性,进而改变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一家大包大揽的现象。消防部门作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力军,要正确认识当前执法工作环境的复杂性,转变执法观念,端正执法思想,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进一步推进执法理念从监督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 构建消防和谐发展新格局

一要加快政府统一领导的责任的法制化进程。要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定量分解,以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二要健全部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安全评估制度,制定综合性的前置行政许可法规,以立法形式确定消防安全为相关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要实行正常的消防安全信息沟通和消防专项工作对口联系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三要建立单位全面负责的安全信用体系。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挂钩,逐步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等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四要夯实群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基础。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防知识,广大乡村、社区和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将消防法规知识技能纳入科普、普法、教学、就业教育等内容;定期公开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发动全社会共同承担依法维护群众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

(三) 要建立消防监督执法新机制

一方面,完善消防监督工作机构。随着火灾调查管辖、建筑审验、强制执行主体机关调整,支队级消防机构应增加警力,设置相应机构,可在支队级设立火调科、法制科、建审科、指导科等,大队级配置专职的火调员、法制员、建审员、稽查员等,以适应新《消防法》的实施。同时,可探索采取委托的方式,将部分消防行政执法权下放给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甚至是专职消防队等基层组织,改变基层乡镇(街道)有责无权的状况,助推消防监督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构筑规范的执法制度体系。确保消防监督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就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基本工作制度和专项工作制度,这是实现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基础。当前的制度不是少了,而是多了,普遍存在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的问题。因此,在制度建设上要重在建、用、管三个方面下功夫,确保消防执法权监督工作落实。

(四) 要运用消防执法监督新方法

一要建立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应建立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消防监督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过错追究、督办督查、激励奖惩等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执法。二要增强执法监督的有效性。结合当前开展的便民利民服务,大力推行“阳光作业”,“透明执法”,彻底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紧紧抓住消防执法工作中的重点案件、热点问题,采取分解权力、规范程序等措施,加大预防和治理力度。拓宽权力监督制约的领域和范围,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方面协助监督的工作机制,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三要加强消防执法质量考评。要在工作方法、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工作程序等方面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找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形象不文明等问题。

第12篇

作为民主法制建设基础性工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新型公民,这是摆在我们广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20多年的普法,对广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现实和长远角度来看,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确立工作思路上,“一个调”,科学性不够;在制定工作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在宣传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在宣传教育活动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在宣传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现实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因此,仅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践,笔者认为,必须在精心打造好普法“1234”工程上狠下功夫,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要做到“一个确立”。就是要确立理念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思路决定出路,确立一个创新的、科学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实际工作的灵魂。从年至今,县普法经历了“一五”探索、“二五”实践、“三五”重在建设、“四五”依法治理、“六五”全面建设法治县五个阶段,我们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和发展,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不断创新的科学工作思路。“六五”普法初期,根据普法依法治理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县提出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典型引路,分类指导;拓宽渠道,活化形式;普治并举,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实践证明,这条思路是科学的、可行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抓好“两个强化”。即:强化职能定位,强化工作手段。

强化职能定位。就是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纲要》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能的实际情况,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将各职能部门的抓普法工作职责用文件分别固定下来,达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工作目的,克服过去单靠依法治县办“唱独角戏”和“小马拉大车”现象,形成强大合力,从而构成“条块结合、纵横相融”的大普法格局。

强化工作手段。就是要建立科学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体系,具体就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一是要合理分类。合理分类是为了科学定标有的放矢,就县共分七大类,即:中省市县直执法综合管理类、中省市县直社会服务类、县人大、政协及党群机关综合(事业)类、农村乡(镇)类、教育类、企业类和社区类。二是要科学定标。确立科学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目标的确立就是按照不同类别、实现时间和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根本目标可分为组织领导重视程度、基础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和超前工作五个方面,具体目标可分为若干条,近期目标就是当年可实现目标,长远目标就是五年可实现的综合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三是要严格考核。就是由县委、县政府目标考评办牵头,汇同组织、宣传、依法治理办等部门,采取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终兑标相结合方式进行分类严格考核,逐项逐条兑标。四是要落实“一票否决”权。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大目标考核体系,对年度未达标的落实“一票否决”权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要强化各种监督手段。就是人大的法制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团体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手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六是要强化激励手段。就是要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既要制定好方案,又要组织好每年度的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大力宣传、树立、表彰和奖励先进典型,以此来带动中间,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工作浓厚氛围。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突出“三个结合”。

即: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普法与现代科学相结合。突出这“三个结合”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普法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普法可以搞些必要形势,但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也就是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普法工作正要搞的。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人民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公民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结合城乡文化建设正在兴起的热潮,一方面可以将文化阵地与普法阵地、文化图书与法制图书、文化学习与普法学习、文化活动与普法活动等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繁荣地方文艺之机来开展法制文艺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站、剧团专业队和群众业余队的作用,深入乡村、深入生活、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方艺作品,在城乡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与现代农业科技相结合。广大农民普法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困扰普法工作的难点,因此,必须抓住广大农民对现代科技应用的积极性,结合每年度农村科普之冬、科普之春和科普下乡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其中,随之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法制讲座”、编印常用法律知识宣传资科和法治文化用语集锦等,广泛宣传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推进。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实现“四个突破”。

即:人力资源、设施资源、平台资源和经费资源上有新突破。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就县实际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这四支队伍。全县上下普遍建立健全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全县组成普法宣讲团17个、普法宣讲组286个,定期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全县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全县城乡之间。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