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3 17:00: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配合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斤《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管控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创新供水管网漏损管理方法和管控措施,切实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有效保护和节约水资源,促进我市节水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完成地下供水管网普查工作,建立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实现漏损管控工作的信息化管理。2017年,完成材质落后漏损管网改造,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全省水平或达到国家标准要求。2018年底前,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三、主要措施
1、完善供水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城区供水设施普査工作,升级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现有供水管网监测系统、表务管理系统、客户服务系统。建立指挥调度、督査供水产销差率的综合信息平台。
2、推进供水分区计量管理。实现城区供水管网网格化管理。纵向分为四级,即:出厂水计量、营业所计量、片区计量、小区管理表计量。横向将全市供水管网分成四个区每个区原则上分成三个片区,每个片区选择若千重点小区通过安装管理计量表,逐级、逐片分区计量,并通过远程监控,实现分区计量信息化管理
3、加快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结合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改造工人路、西昌路、淮河路等7条道路老旧供水主管道;结合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科苑集团小区、东仙桥小区、气象局小区、东风小区等11个老日小区供水管道
4、推出公共用水定点管理。公共用水实行定点取水装表计量,计划新建定点取水点10处。鼓励公用设施河道取水。启动“公厕第五空间”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公厕,完成市区所有早厕的用水改造,用水装表计量,建立用水档案。
5、加强拆迁地块用水管理。建立拆迁地块、收储地块、在建工地档案,对拆迁地块等供用水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工地节水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巡视。计划2016年底完成档案并开始动态监管。
6、实行重点用户在线监测。对计划用水户实现在线监测;对大口径水表实现在线监测,对浴池、洗车房等特种用水户实现在线监测,计划安装在线监测水表200只
7、加强表务管理。建立表务管理信息系统,制定换表管理制度,杜绝随意换表现象。规范抄表管理制度,提高抄表及时性和准确率。强化水表抄见二次复核制度,每月组织抽检复核水表2000只。制定用户投诉复核制度,对估表人员实行责任追究。计划2017年年底前,实现DN80以上(含DN80)大ロ径水表周检率100%。2017年7月1日前,实现DN25~DN50ロ径水表月检率100%。加大对计量易误差的老旧水表的淘汰力度,对新装的DN15ロ径水表,一方面原则上一律安装远传水表,另一方面每年计划更新老日表1000只。为提高抄见准确率奠定基础。
8、实行管道建设一体化监管。
制定并推出材料和物资采购的指导意见,严把材质关,全面提升管网设施材料品质,从源头上控制管道漏损。严格执行管道建设相关规范对材料采购、设计、施工、监管、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提高管道安装质量。
9、强化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利用供水综合信息平台优化工作流程,缩短抢修时间,构建供水管网快速抢维修工作体系。实行管网计划巡检制度(包括巡检计划制定、任务分派、漏点定位、巡检人员实时定位、轨迹回放等),建立管网检漏、修漏工作台账(包括发现时间、漏点位置、漏水原因、检漏人及维修状态等),为管网维修、改造提供依据。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区供水漏损管控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调度,成立公共供水漏损管控工作领导组。制定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人及各项工作完成节点。供水司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自查自纠。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重点督查管控工作的贯彻和落实。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修编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及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暫行规定,严把二次供水设备质量关;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实现管道建设一体化监管,提升管网工程质量。制定自来水用户建户报建规则,实现先建户后通水;加大检漏、报漏奖励力度并逐步推广实施,开展报漏有奖活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报漏。
3、规范供水市场管理。加强供水市场管理,《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等规定,联合公安部门打击偷盗水行为。制定《城区市政公共设施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禁止在市政消火栓上取水(定点取水点除外),并加大稽査力度,杜绝人情水,处罚违章用水。制定《供水企业职工从业管理办法》(试行),禁止供水企业职工从事与供水行业相关的经营活动
4、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计划建立节水综合信息平台对全市计划用水用户实现远程监控,超计划用水水费回收到位。认真贯彻节水“三同时”工作,推广节水型器具和技术。根据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市节水创建办做好我市第二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的创建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关键词]二次供水 设施 维护 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3-0037-01
一、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复苏,房地产业出现了恢复性发展的态势,青岛市的大型高层住宅小区及标准高、功能复杂的各类建筑越来越多,随之也增加了二次供水设施以满足用水需求。我们所说的二次供水实际上就是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简称,通过二次供水设施间接的向用户供给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主要包括:为保障生活饮用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蓄水池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变频、气压罐等设施。在日常管理维护过程中,二次供水仍存在不少隐患,急需解决。
二、青岛市用水现状
1、二次供水的水质有五成是不合格的
近几年来,青岛市的高层逐渐增多,现有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标准水压已难以保证用户的正常用水。因此,必须要增加二次供水设施。另外,很多二次蓄水池都存在着不合理的设计,“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基础设施材质也不达标,水质污染十分严重。
2、缺少日常卫生管理
二次供水单位的日常管理都由相应的物业管理部门来完成,但是依然存在着管理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的情况,管理单位还没有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和水污染防范措施;未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检验;有的管理人员没有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未持健康证上岗;供水设施缺少消毒设施,并将消毒设施建在地下室,气味难闻、排水不畅。
三、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
1、加强各方合作,管好生命之水
不可忽视生命之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一致认为管理和改造是确保二次供水安全的两大措施,涉及的各方应加强沟通,创新日常管理和改造方法,达到安全用水的目的。对于二次供水设备设施的改造,相关人士认为,业主们可向市房管部门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拨补使用。对青岛市来说,二次供水是解决高层、学校等单位不间断供水的一个必要措施,是长期存在的。此外,为了能避免今后二次供水设备建设存在缺陷,设施用材不符合国家规范的情况,青岛市便实行二次供水集中建设、管理,由专业公司来负责水质养护和设施的维护,这样有利于更好的监控二次供水的整体情况,提高用水的安全性。
2、水池(箱)在维护方面有很多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人员、保洁维修专业人员,必须要经过预防性健康体检,只有获得了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健康证,才可以从事二次供水日常管理、保洁维修工作。
其次,至少半年要对二次供水水池(箱)清洗消毒一次,以免出现水池(箱)内因淤泥沉积,滋生蚊虫及微生物而污染了水质。
第三,对水池(箱)水采样并送公司水质化验中心进行定期水质检验,从而保证水质的各项指标均能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规定。
第四,对“三孔”进行防护,定期检查池盖和溢流孔、透气孔等的卫生防护网罩是否有破损,必要时及时更换,池盖是否密封和加锁。
第五,建立相应的日常管理、水质检测、维修清洁等制度,并安排专人来负责。
3、加快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
因老旧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欠缺规范,设备又出现陈旧老化等原因,经常会出现水质二次污染、设施停水、水压不稳等情况,给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影响。为了实现城市供水正常,安全运行,有必要对老旧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目前,青岛市已经建成的二次供水泵站有很多还存在着泵站独立性差、运行保障性差、水质问题突出、机组设备陈旧等问题,在维护管理方面还没有达到供水企业的接收标准,所以,在二次供水泵房在接收前必须进行统一、规范的改造。与此同时,还要采取分布实施、限期交接的方式对原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交接。制定出相应的交接标准,达到交接标准的就交接,暂时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由二次供水管理部门统一验收后进行接管。
4、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
二次供水设施多是由公共供水企业来管理,物业维护不专业,缺乏卫生监管:交给专业公司来负责,这样业主
又要多花钱。高层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已经逐渐成为了共性问题。为了更好的维护二次供水设施,供水部门从室外管网与设施到室内管道,以及运行管理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室外管道应定期巡检室外埋地管网线路,以便及时消除一些影响输水安全的不利因素;对供用水的情况要进行定期分析;定期检查阀门井,从根本上排除影响供水的故障。另外,还要定期检查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做好压力参数的准确记录,如果发现有压力变化异常的情况就要及时做好调整。二次供水企业应该每个月至少对二次供水水质做以此检测,每半年要清洗一次二次供水设施。
5、加大宣传发动,对操作要求进行细化
依法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对于无证运行、水质污染、设备失修及浪费水资源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执法检查和设备验收,培训二次供水管理单位的管理及运行人员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确保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能走上法制化轨道。另外,可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二次供水管理的法规规章,对于当前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进而使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个重视、关心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6、尽快落实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资金
二次供水设施运营管理所需要的费用一般用于设施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大修等。高层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进行统一管理,费用可纳入到水费中。此外,当地政府也可以出台相应的专项补贴政策;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费由设施管理单位按照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执行,向用水户来收取。通过以上方法,可以确保优质二次供水到户的同时也能维护好自身的利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青岛市二次供水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正常供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市民安居乐业的大事。随着青岛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就要做好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水质安全。同时也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质管理的法治建设,及时完善各种法规,从而有利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
参考文献
[1] 章丽萍《对高层建筑二次供水技术的探讨》[j],《科技资讯》2013年06期第105页。
[2] 林志国《我国二次供水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年08期第81页。
关键词:无负压供水;工作原理;优特点;推广应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二次供水设施成为自来水供水管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传统二次加压供水方式,水池、水箱造城市生活供水二次加压泵站已经是居民小区和城市高层建筑给水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是因为目前城市给水管网局部水压不够高,还不能将水直接送到高层用户,这样就必须先将市政自来水供至水池或水箱,然后通过二次加压泵站将水供给到用户,以保证每一个用户的用水要求。
由于传统的气压供水设备和变频调速供水设备都不能有效地避免水泵抽水时市政管网产生负压的问题,所以市政供水部门一般不允许其加压水泵从管网直接抽水,需要设置贮水池,贮水池的存在导致市政管网剩余水压得不到利用,每年浪费的能量惊人。无负压供水技术是对传统的二次供水技术的革新,在市政管网压力允许的情况下,直接从市政管网中取水增压,从而达到节能的目的。无负压供水技术具有节能、卫生安全、节约投资、管理方便等优点,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1传统二次供水方式的主要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二次供水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水泵与水池(箱)联合供水形式:指既设高(中)位水池(箱),又设低位水池(箱)的供水形式。
(2)变频调速供水形式:指只设低位水池(箱),采用变频调速设备的供水形式。
(3)压力罐供水形式:指只设低位水池(箱),采用压力罐及变频调速设备的供水形式。
常规的二次供水方式在市政供水管网水压不足需要增压时,首先将市政管网供水流入水池,再进行二次加压,这种二次供水方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无法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原有的压力;
(2)存在着水质二次污染的严重问题;
(3)水池/箱需要定期清洗维护,增加了二次供水管理费用和难度;
(4)水池不仅占地面积较大又增加了设施的总投资等等。
由于常规的二次供水方式存在以上诸多问题,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无负压供水技术在日本、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已得到普遍使用,并且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产品标准体系。
2无负压给水设备的结构配置及工作原理
设备配置及运行原理:
(1)设备配置:(以罐式两台泵为例)设备进口处设置倒流防止器、过滤器和一个稳流调节罐。稳流调节罐顶部设一个真空消除器或负压消除器,罐内设液位探测传感装置。两台水泵并联,并设有旁通管。
(2)运行原理:当管网进水量大于设备出水量时,调节罐满水,水泵通过调节罐从管网里吸水。当管网进水量小于设备出水量时,调节罐内的压力和液位开始下降。当罐内压力低于大气压时,进/排气阀打开进气,防止罐内产生负压。当调节罐水位继续下降到设定的低液位时,水泵停止运行。
(3)负压消除装置(真空消除器)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改进,真空消除器有以下几种形式:①在进/排气阀上加设过滤膜装置,对进入稳流调节器的空气进行过滤,以保证水质清洁;②用带气囊的隔膜气压罐代替无气囊的缓冲水罐,保证空气与水的隔离;③自平衡式;④预压式等多种负压抑制方式,保证了设备不产生负压和不被空气污染。无论哪一种都应当在稳流调节器上装设压力传感装置和液位控制装置,当罐内压力低于设定值或罐内液位低于设定值时,强制水泵停止运行等等。应当说目前国内大多数无负压供水设备利用水力、机械或电气控制等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水泵吸水时在管网中产生负压。
3无负压供水设备的种类
目前,市场上所用的无负压供水设备主要有3种:密封式、稳流罐式、调节水箱式。但细节上也有不同之处:
(1)密封式:该方式将电机、水泵等设备完全密封于不锈钢容器内,基本杜绝了水质二次污染,占地少,安装灵活,可安装在楼梯间、地下池子等地方,施工周期短,但无储备水量,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停水时,容易出现断水现象。
(2)稳流调节罐式:该方式在水泵前装设可承压的稳流调节罐,靠其调节作用,可进一步降低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影口向。
(3)调节水箱式:该方式设有不承压的调节水箱,调节水箱与水泵并联,通过电控装置,使调节水箱内的水每天至少循环两次,确保水质不变。当市政管网的水量、水压条件能满足无负压供水方式要求时,直接从市政管网取水;否则,从调节水箱取水。可用于自来水管网供水不稳定的区域。由于存在水箱,仍要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
4无负压供水设备的选型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6.4条款计算设计流量、根据用户配置的用水器具及供水、用水时间额定、自来水进水量(由自来水管径、压力长度等条件确定)、顾客实际用水量、建筑物高度等数据来综合确定的。稳流调节罐是按照自来水满足顾客要求的情况下估算的,如果自来水管径很细或压力很低,进水流量不能满足用水高峰的要求,需要重新计算稳流调节罐的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进――是用水高峰的自来水进水量(m3/h);
Q出――用水高峰的顾客用水量(m3/h);
t――用水高峰持续时间(h)。
5无负压供水与变频恒压供水的比较(见下表)
比较名称 无负压供水设备 变频恒压给水设备
基础建设 不用建水池、水箱、基础投资小 需建地下水池或不锈钢水箱,基础投资较大
水质污染 绿色环保型,全封闭,无污染 地下水池存在少量的二次供水污染
相同用户水泵功率 利用原管网水压,水泵运行功率小,节能更多 原管网水压不能利用,水泵运行功率相对偏大
供水流量 零星流量时,通过旁通管直供水,无需启泵,节水,全封闭系统无渗漏不需维护水池 零星流量时,辅泵与气压罐交替工作,启动辅泵
组成 调节罐+水泵+智能控制系统 地下水池+水泵+智能控制系统
特点 无负压管网叠压,变频控制 变频恒压
用电节能 节能50%以上 节能30%以上
环保方面 全封闭系统,无二次污染,节水 敞开式水池,有二次污染
占地面积 结构简单、紧凑,空间利用率高,占地面积少,建设周期短,易安装 需地下水池,占地面积较大,建设周期较长
6无负压给水设备存在的问题
无负压供水技术存在的几个问题:
(1)无负压供水设备在来水不足时为了实现无负压功能必须以牺牲用户用水,即停止或减少水泵吸水作为代价。
(2)无负压供水设备仅仅解决了水泵吸水口处的压力临界于负压时水泵如何停止吸水的问题,但并没有对管网可能产生的影。向(如水压波动、水表计量等)作全面的分析和预防。
(3)使用无负压供水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城市管网系统的水力条件。无负压供水技术应用不当可能出现影响周围用户的水压、降低用水可靠性、水泵效率偏低、旁通管路水质下降等问题;过分的强调或夸大设备的“无负压”功能,是不科学的。在外部管网水力条件不匹配的情况下,任何设备都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负压。
(4)旧前,国内大部分城市没有出台相应的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无负压技术在二次供水领域的应用基本处于无政府管理状态,为今后二次供水管理及安全优质供水埋下了隐患。为了保证城市二次供水的安全可靠,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加大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使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很显然,此问题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7无负压给水设备的管网接入条件探讨
我国1994年颁布的《城市供水条例》中规定:“禁止在城市管网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这是因为在城市供水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没有控制和保护措施,从管网直接抽水可能会对管网水质、水压产生不良影响,甚至造成管网破坏。随着城市供水条件的完善以及供水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发展,无负压供水技术在国内推广使用的条件日趋成熟。
我们认为,既然无负压供水技术仍存在不少的问题,这就要对其接入管网的条件进行约束和规定。
(1)应当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达到一定要求时,方可选用直接增压二次供水设备。
其中:①水量要求用户需水量低于管道供水量时(供水量可按经济流速计算),即可满足水量要求;用户需水量高于管道供水量时,可以采取加大配水管管径或适当增加稳流调节罐容积的方式满足用水需要。否则,不得选用直接增压方式。②水压要求: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不得低于0.2MPa(参考值)。这些数据的获得必须咨询用户所在地的自来水公司。换句话说,从技术角度讲,要想接入无负压供水设备理应到自来水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备案审批。
(2)无负压供水设备必须有多重的、可靠的防负压、防倒流、防水表计量冲击等措施。
(3)为了避免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质造成污染,这就需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证书,证书中应特别注明防负压、防倒流方面的鉴定结论,以确定能否具备直接接入管网的条件。
(4)引为防止设备本体对水质造成污染,无负压供水设备还必须具有市级卫生监督部门的卫生许可证。
8关于无负压给水技术推广应用的几点建议
(1)加强无负压供水技术的推广应用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这种供水方式的优点,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设施,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议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
(2)无负压供水技术在国内还属于一种新型的供水技术,目前尚没有任何关于无负压供水技术的国家标准。为使无负压供水的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能够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运行可靠,业内专家强烈呼吁现阶段应尽快建立无负压供水方式的应用法规、技术规程等。
(3)明确采用无负压供水方式的区域应满足的供水条件。我们认为:防负压方面,至少应设电控装置和机械装置;防倒流方面,应尽可能设多层防护措施,确保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不产生任何影响;节能方面,应考虑夜间用水量很小情况下的能耗问题。实施此类供水方式时,应该从供水设计开始,考虑增加相应的设施,例如采用加设孔板、加设流量调节阀、加设定时启闭阀等手段,严格控制进水管的最大瞬时流量在水表额定流量范围内,对水表规格的选择要合理,以避免对管网压力和计量水表造成冲击,尽量减少无负压供水设备的负面效应。
(4)加强无负压供水新技术的研发工作。鼓励引导设备生产厂家在防负压、防倒流、节能等方面进一步攻关。
(5)严把无负压供水设备的质量关。技术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企业标准对无负压供水设备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的,颁发有关证件。且每年可对鉴定合格厂家的设备进行抽检,确保设备质量过关。对性能先进的设备可进行公示或下发文件推广应用。
(6)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无负压供水方式用水需求。今后新敷设和更换自来水管道时,用户应具有超前意识,尽量加粗管径,以满足接入无负压供水方式和周围用户对水量的需求。
自6月15日我镇开展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全镇各个公共机构按照__镇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在水龙头和公厕张贴节水宣传标语,每季度出版一期简报对干部职工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及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使每个人认识到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大家明白搞好节水工作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的大事,从而增强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的自觉性,不断促进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加强节水管理,我们制定了《__镇节水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们,杜绝跑冒滴漏。科学设置办公区(楼)绿化地和景观灌溉用水,提倡雨水、河水浇灌。加强供水管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露的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水资源的浪费。爱护给水和供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规定值班巡查人员,每周至少对辖区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设备全面检查一至二次,主要检查管道、闸阀、水龙头等是否正常运行和有无漏水、损坏以及有无违章私自接用水等情况。定期抄报水表,认真核算水费台帐记录。用水量明显减少,2011年用水量为311立方米/人/年,2015年完成用水改造,镇政府供水全部采用井水,供水经费大幅降低。
三、争先创优,镇卫生院争做创建排头兵。
在__镇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之际,__镇卫生院迅速根据__镇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自身实际,迅速贯彻落实,争做创建排头兵。__镇卫生院首先成立节水减排领导小组,由卫生院院长任组长,直接负责节水工作。研究并制定了一系列用水管理制定,用制度保证节水工作的成效,规范用水行为。创新监督形式,对用水量进行统计,每周公告,让大家看到自己的用水行为,从而合理的使用水资源。
本次节水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全镇用水量大幅下降,机关干部节水意识得到提高,自觉合理规范用水行为。建立用水管理制度,保证节水工作的长效性。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深入推进节水减排工作。
关键词:二次供水;污染;对策
中图分类号:[R12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11(c)-0063-01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剧增,生活小区日趋密集,原有的供水系统已越来越不能满足需要,二次供水在市政供水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在大城市中已占20%~30%。由于二次供水设施分散,其在设计、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水质的污染。如何有效防止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发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使用水户能够喝上放心水,成为我们密切关注的问题。
一、二次供水污染问题分析
1、水池、水箱设计不合理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水池、水箱设计不合理会致使水质污染。在实际工程中,凭自己的工作经验,在设计时,将水箱、水池容积设计偏大,以为可以安全用水,这样重视了水量的保障,却忽略了水池、水箱过大,会使自来水二次污染。据不少问题更突出。另外,水池的构造形式设计不合理,不利于水的流动,对贮存水质的影响也很大,使水变为老化水,致使水质恶化。供水实践中,水质部门经常监测到管网中自来水的余氯合格,而水池中水的余氯为零,其主要原因使是水池过大,水在水池中停留时间过长。2、施工及结构不合理造成水质二次污染。(1)经调查,80年代以前使用二次供水的建筑物或小区,内部管网敷设不合理造成水质二次污染。有的给水管与排水管敷设在同一沟槽内或者敷设位置太近,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原因是排水管道一旦损坏泄漏,在二次供水设施定时供水的情况下,给水管道在水泵关停和运转时管道会形成虹吸现象,将排水管道泄漏的污水吸入给水管道,滋生细菌,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2)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中,水池的出水管设置不合理,造成水质恶化。有的出水管设置过高,出水管以下部分形成死水区,而且出水管以下会有沉积物,造成水质污染;有的出水管设置过低,水池中的沉积物会进入出水管,从而沉积物进入整个给水系统,污染水质。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合建一池时,出水管来深入消防水位以下,使水池中始终停留着部分不流动的消防用水,造成消防贮水成为死水区,从而污染整个水池水质。(3)在二次供水设施施工中,水池的施工不严格按规范施工,因地形条件改变设计,将水池的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在水池的同侧,水流便会在水池中形成短路,部分水便会形成死水,使水质恶化,造成水质二次污染。(4)现在多数水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粗糙,池面滋生微生物,造成水质污染。水箱的内壁涂料不一,有聚胺涂料、环氧树脂涂料、防锈漆等有的附着力差、有的溶出污染物,从而造成水质污染。3、管理不善引起的污染。一是在众多单位宿舍区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物业公司,且无专职人员管理二次供水。二是水池周边环境脏、乱、差。三是生活水池不作定期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规范。四是不对消毒器作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二、针对二次供水污染的对策
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直接结果是影响用户感官、使饮用者感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严重的甚至发病,危害人体健康。另外,二次供水设施内流出的水质若严重下降,势必导致室内管道的腐蚀加速,反过来又会使水质再次污染。因此,预防新的二次供水污染产生,治理已存在的二次供水污染问题已刻不容缓。
1、设计方面。一是二次供水系统设计应尽量减少二次供水设施,减少污染源,如采用变频调速泵供水从而取消屋顶水箱。二是水箱(池)的容积设计应合理,水箱(池)容积偏大,导致水力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水质下降,因此应在保证供水水量的基础上,尽量降低有效容积。控制蓄水时间,生活水箱(池)应为专用水箱,特殊情况与消防水箱合用时,应有措施保证水箱(池)中水体不产生死水层。三是避免死水区,保持水相流动特性,流动是水保持新鲜特性的动力学条件,为了保障蓄水装置水的活性,控制微生物繁殖,在蓄水装置中应防止死水区的存在,保证流动性。蓄水装置宜采用园型或正方型,创造有利于水流旋转流动的条件,利用进水的能量与内设辅助旋流器相结合的方式使水体旋转流动。四是供水管材及阀站等符合质量要求,以免锈蚀等原因造成水质的污染。五是积极采用新型蓄水池体,新建水箱优先选用无污染的卫生级材料,如:食品卫生级不锈钢、食品卫生级玻璃钢材料、不增塑硬质聚氯烯(UPVC),减少池体本身的水质污染。2、施工方面。一是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卫生要求和操作规程施工,施工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经水质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施工选材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格禁止采用红丹防锈漆处理钢板冰箱。三是钢板水箱采用无污染防腐材料处理。四是混凝土水池采用不锈钢衬里。3、管理方面。一是尽快制定相应的二次供水地方性法规,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杜绝二次供水污染的发生。做为城市供水的主要部门的自来水公司应积极建议政府组建以自来水公司为主,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门机构,严格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审批、验收,负责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图纸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通知自来水公司派员参加,合格后方可办理供水相关手续。另外,有关部门有必要对现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普查、登记、建档,便于日后的管理。二是督促物业单位建立相应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护。三是大力宣传自来水相关供水管理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易造成污染的原因,使广大用水户对于二次供水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从而督促物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二次供水水池(箱)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及维护。
总之,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城市二次供水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正常供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市民安居乐业的大事。
作者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关键词】 二次供水 自备水 卫生状况 调查
中图分类号:R123.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1-359-01
为了保障呼和浩特市二次供水及自备水的卫生安全,呼市疾控中心于2008年-2009年对全市二次供水及自备水采样监测,现将水质监测数据分析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品来源:2008年采集的二次供水109份,自备水25份,2009年采集的二次供水97份,自备水54份。
1.2 水样采集:采样容器用500 ml无菌瓶及2500ml塑料卡。采样方法严格按照国家GB/T5750.2―2006《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的规定进行,采样后立即送检。
1.3 检测依据及项目:按照国家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测,每份水样共检测27项卫生指标,包括色、浑浊度、臭和味、 PH、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硫酸盐、氯化物、 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 氟化物、氨氮 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砷、 铁、铬、铜、锰、锌、镉、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
1.4 评价:依据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评价,每份水样27项检测指标中有一项未达标,视为不合格水样。
2 结果与分析
表1 2008、2009年二次供水、自备水监测结果
从表1中可看出,自备水合格率略高(89.87%),二次供水合格率为85.92%,经X2检验,X2=0.7891(P>0.05),无显著性差异,说明二次供水与自备水水质卫生状况基本相同。
2.1 2008年、2009年二次供水监测结果分析
2008年二次供水合格率为93.58%,2009年二次供水合格率为,77.32%,下降16个百分点,经X2检验,X2=10.87(P
2.2 2008年、2009年自备水监测结果分析
2008年自备水的合格率为84.00%,2009年自备水的合格率为92.59%,上升9个百分点,经X2检验,X2=0.60(P>0.05)无显著性差异,说明2008年自备水与2009年水质卫生状况基本相同。
2.3 2009年二次供水、自备水监测结果分析
2009年自备水的合格率为92.59%,二次供水的合格率为77.32%,经X2检验,X2=5.68(P
2.4 二次供水、自备水超标项目分析
二次供水的超标项目是浑浊度、色度、铁、氨氮、锌、PH值、菌落总数。主要原因为一些铁质管网及蓄水设施陈旧老化,加上不能定期清洗消毒、以及镀铁、镀锌管道的使用,使得二次供水菌落总数、铁、锌、浑浊度、色度等指标超标。
自备水的超标项目是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氨氮、微生物、PH值,可能与水源的选址,卫生防护,水井的深浅以及我市的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3 讨论
3.1 在二次供水调查中发现,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蓄水设施在选址、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时没有卫生监督部门的参与,造成蓄水设施选址不符合卫生要求[1]。(2)蓄水设施材料问题,用于建造水箱的材料有混凝土、铁皮、玻璃钢等蓄水设施使用材料的优劣会直接影响水质的好坏。(3)蓄水设施的管理问题,领导不重视,管理人员缺乏卫生法律知识。由此可见,二次供水日常卫生管理及设施在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饮水储蓄过程污染,如贮水设施周围有污染源,饮水贮水设施与消防共用,蓄水池、高位水箱无盖锁等基本措施,水箱不能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等均可引起水质恶化[2]。
3.2 目前,呼和浩特市管网老化的现象比较普遍,铺设的管材诸如镀锌管、铸铁管,往往质量较差,而且易形成管壁的锈蚀。因此,协同相关部门加强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加快改造速度,改善管网材质。设计二次供水设施应多考虑累加使用多个容积小的水箱(池),以达到水箱(池)容量与用户用水量配套为宜,容积大的水箱(池)可设分隔装置,可以随意关启,便于清洗、消毒[3]。
3.3 加强自备水的卫生管理
加强领导、制定自备水管理办法及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定水质检验室,并配备检验人员及仪器设备,建立水质监测制度,落实经费和人员对年久失修、破损的管网、设施及时修复、更换。改进水质净化、消毒设施,使末梢水余氯含量达标。供、管水要设专人管理,并在取得卫生知识合格及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定期组织自备水供管水人员及水质检验员进行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及检验知识,从而提高人员队伍的素质,使自备水管理走上正轨话、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
4 建议
加强二次供水、自备水的卫生管理,加大预防性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的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格执法。发现污染隐患及时处理。总之,卫生部门与供水单位各负其责,保证二次供水、自备水的水质卫生安全。
参考文献
[1]吕欧,吴为,张桂斌.北京市朝阳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调查[J].环境与健康杂志.2008.25(2):729-730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制度、形成节水减排机制为根本,从当地实际出发,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转变用水模式,创新用水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改变用水观念,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完善的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制度,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同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市场引导的节水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自觉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节水减污,促进循环使用。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污,以减排促节水;按照多循环少排放、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抑制用水过快增长,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环境和生态恶化的状况。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用先进的节水技术改造现有的水资源利用工程设施;大力研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淘汰落后、低效的用水设备和技术,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用水对象,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合理配置水资源,因地制宜地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1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与本地相适应的节水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以水权、水市场管理为中心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协调;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意识和合理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水资源供求平衡。
(二)主要指标
到2011年,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至6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至55.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节水灌溉面积达118万亩,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到12%;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5%以上,县城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县城达70%;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县城达到10%;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降至168升。
四、主要任务
(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制定出台《*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规章,利用法律法规对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中的优化配置、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
2.制定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制定计划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节水器具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具体的节水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管理效率。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依据省水利厅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制定重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力度,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3.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与节水主管部门落实联动会审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宣传教育
1.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节约用水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以节水专题片、报刊文摘的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以宣传画板、宣传手册、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水资源现状、存在问题及节约用水的方法、小技巧,增强市民“节水、爱水、护水”的意识。
2.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社区。根据有关标准,修订和完善创建标准和办法,加快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的建设。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推动节水工作开展。到2011年,建设20个节水型示范企业,7个节水型示范单位,3个节水型示范社区,1个节水型示范县。
3.将节水型社会教育纳入全面素质教育、义务教育的体系中。根据*实际,教育部门要把节约水资源和保护水环境内容纳入教学当中,从小培养儿童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节约和环保意识”。
(四)主要项目
1.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全面推广和使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1)井灌区节水改造项目。修复机电井1824眼,修渠道366公里,新增灌溉面积1.9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16万亩,实施后可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2)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包括伊川吕店九洼村、孟津岭南科技园、偃师寇店李家村、孟津县会盟镇屋鸾村、西工区后李片、宜阳县韩城镇五岳沟等省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3)小型雨水集蓄与旱作节水灌溉项目。在缺水山区发展集雨蓄水工程,同时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塘坝142座,水窖4633个,水堰180座,泵站195处,打配修复机电井804眼,累计可发展灌溉面积5.2万亩。
2.工业节水项目
工业节水主要是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逐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在火力发电、建材(玻璃)、机加工、选矿等各个重点行业选择四家企业进行先进经验推广。到2011年,完成创建节水型企业20家,选择40家大中型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节水潜力。
3.城市生活节水项目
(1)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科学制定和实施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加大新型防漏、防爆、防污染管材的更新力度。发展用水远程计量技术,防止和严惩盗水行为。完善管网检漏制度,推广先进检漏技术,提高检测手段,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首先完成运行50年以上及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011年完成九县(市)严重漏损供水管网50%的改造任务,通过管网改造降低漏损和能耗,减少二次污染,提高供水质量。
(2)节水器具标准化及应用示范项目
建立节水器具技术体系,制定生活用水节水器具普及规程,完善节水器具管理制度,结合建筑标准进行工程示范,新建建筑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已建建筑中老式用水器具逐步改造。
4.中水利用示范项目
分别从学校、生活小区、高科技工业区和大型公共场所范围选择3处试点,采用中水利用技术,建设中水利用示范工程。
5.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程项目
(1)城市污水回用工程。瀍东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输送给华润首阳山电厂作发电机组冷却循环水;涧西污水处理厂出水输送给华阳孟津电厂和*热电厂作为发电机组冷却循环水。除了输往电厂外,还可集中用于洛浦公园绿化、景观、农田灌溉、就近居民小区冲厕绿化等,推动再生水源大规模利用。
(2)雨水利用示范工程。中国航天部613研究所新建的科研园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示范工程。
6.水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项目
加强生态城市建设,打造最佳人居环境。实施涧河、瀍河污染治理工程,解决市区河渠污染问题。
7.能力建设工程项目
(1)配套完善豫西水质监测中心的检测化验设备,加强豫西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扩大监测项目和范围。
(2)举办2~3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培训班,提升节水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8.规划编制
完成《*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目标明确且时间紧迫,必须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职责,各负其责,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用水管理,重视基础工作
加强和完善用水计量设施的配备和监督管理。建立起有权威、公平、可操作性强的用水定额管理;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制定科学、合理的水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为合理用水制定节水整改目标和完善用水定额提供依据;大力推进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建立以水权为中心的市场运作机制;建立严格的“三同时”制度,使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与节水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卫生器具,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和标准。
配套完善豫西水质监测中心的检测化验设备,加强豫西水质监测中心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监测机构、队伍、设备和技术方面的投入力度,尽快提高全市监测、预报和应急管理能力。
(三)加大政府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对节水灌溉和灌区节水改造的投入及对工业节水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完善对水利和节水工程项目的投入机制,使建设节水型社会有稳定的资金投入。一方面在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市级财政保证按规定比例足额、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市、县各级政府要把建设节水型社会列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并逐年增加,专项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市政府每年保证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同时,采用更多灵活的方式和优惠的政策,吸纳外资、民间资金的注入,以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依靠科技进步,推广节水新技术
充分利用*拥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重点围绕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水质稳定技术,提高循环水浓缩倍数,减少新鲜水补充量;研究开发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处理和再生回用,加速节水产品技术设计规范化进程。建立和完善节水技术、产品的研发、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提高节水技术和服务水平。
(五)完善法规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完善节水法律法规体系和各项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依据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制定完善一系列地方法规和制度,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管理执法力度,强化节水执法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适应节水型社会建设新形势的水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机制。
(六)鼓励公众参与,严格考核制度
全面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责任制。县(市、区)各级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将主要的约束性指标和硬性的工程项目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纳入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推进社会公众参与节水,鼓励举报各种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七)加强市场监督,严格市场准入
依法加强对节水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节水产品的市场秩序,强化节水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设备和器具。严格项目审批核准及节水产品认证制度,扩大节水产品认证范围,引导生产者和消费者生产、购买和使用高效节水产品。
关键词:二次供水 原因分析 管理对策
一、前言
二次供水是指自来水通过水箱或水池间接用户供水的一种供水方式。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发展,二次供水也随着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伴着二次供水的发展,及用户对用水水质要求的提高,二次供水系统对水质的污染已是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管理,保证用户用到符合国家水质标准的水,已是供水企业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二、基本情况
1、供水能力现状:
西安市现有水厂八座,其中二座地表水厂,六座地下水厂,总供水能力164万吨/天,实际用水量78万吨/天,供水能力大于用水量需求,二座地表水厂生产能力110万吨/天,实际供水量52万吨/天,城市供水的地表水厂产水量为主。管网压力平均0.24MPa,目前城市供水以重力流供水为主。
2、二次供水现状:
据统计,西安市采用二次供水方式供水的用户共2000余户。主要的二次供水方式有:单设水箱供水方式;设水池,水泵和水箱的供水方式:设水池、水泵和水箱部分加压的供水方式;水池、气压罐给水设备的供水方式:水池、变频恒压设备的给水方式。
三、二次供水道成水质污染原因的调查分析
通过对二次供水造成水质污染用户调查分析,造成水质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池、水箱设计不合理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
水池、水箱设计不合理会致使水质污染,西安市曾经是全国重要的缺水城市之一,94、95年的缺水状况,至今人们记忆犹新,这几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供水情况已发生了根本变化,现在的供水格局是供水能力大于用水需求,而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前几年缺水造成的影响还未彻底消除,认为水池越大供水越安全,同时设计人员往往受用户影响,及凭自己的工作经验,在设计时,将水箱、水池容积设计偏大,以为可以安全用水,这样重视了水量的保障,却忽略了水池、水箱过大,会使自来水二次污染。据不少文献报道:水箱的容积对水质的影响很大,自来水在水箱中贮存24h后,余氯为零。特别是在夏天,水温较高,水中余氛迅速减小,24h后即为零,不宜直接饮用,监测部门监测结果表明;当水温低于10℃时,滞留时间超过48h时;当水温在15℃时,滞留时间超过36h;当水温大于20℃时,滞留时间超过24h;细菌、总大肠菌群指标明显增加。这充分说明水箱容积过大无法保证水质安全,反而会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而水池容积比水箱要大得多,水池设计会过大增加水在水池中的停留时间,水质变差的问题更突出。另外,水池的构造形式设计不合理,不利于水的流动,对贮存水质的影响也很大,使水变为老化水,致使水质恶化。供水实践中,水质部门经常监测到管网中自来水的余氯合格,而水池中水的余氯为零,其主要原因使是水池过大,水在水池中停留时间过长。
2、施工及结构不合理造成水质二次污染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经调查,西安市80年代以前使用二次供水的建筑物或小区,内部管网敷设不合理造成水质二次污染。有的给水管与排水管敷设在同一沟槽内或者敷设位置太近,易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原因是排水管道一旦损坏泄漏,在二次供水设施定时供水的情况下,给水管道在水泵关停和运转时管道会形成虹吸现象,将排水管道泄漏的污水吸入给水管道,滋生细菌,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
2.2有的二次供水设施中,水池的出水管设置不合理,造成水质恶化。有的出水管设置过高,出水管以下部分形成死水区,而且出水管以下会有沉积物,造成水质污染;有的出水管设置过低,水池中的沉积物会进入出水管,从而沉积物进入整个给水系统,污染水质。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合建一池时,出水管来深入消防水位以下,使水池中始终停留着部分不流动的消防用水,造成消防贮水成为死水区,从而污染整个水池水质。
2.3在二次供水设施施工中,水池的施工不严格按规范施工,因地形条件改变设计,将水池的进水管、出水管设置在水池的同侧,水流便会在水池中形成短路,部分水便会形成死水,使水质恶化,造成水质二次污染。
2.4现在多数水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壁粗糙,池面滋生微生物,造成水质污染。水箱的内壁涂料不一,有聚胺涂料、环氧树脂涂料、防锈漆等有的附着力差、有的溶出污染物,从而造成水质污染。
3、管理不善造成水质的二次污染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不善也是导致水质二次污染的原因之一,在实践中,有的将水池的通气管封死,或者部分封死,导致水池中水团通气不畅通致使水质恶化;有的将通气管的防虫网罩损坏,使外界杂物,飞虫等进入水池而使水质污染。另外,绝大多数二次供水设施未设二次供水消毒设施和装置。
四、加强二次洪水管理的对策
针对二次供水造成水质污染的原因,结合西安城市供水系统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二次供水的管理,防止自来水受到二次污染,保证水质安全。
1、完善管网,提高管网输配水能力
结合西安市的供水系统特点,城市供水以重力流供水为主,在地表水厂附近及管网末梢,管网压力较低,不能保证用户用水需求,同时老化管道降低了管网供水能力。因此,应进一步合理规划给水系统,改造老化管网,合理设备加压泵站,提高管网输配水能力,均衡管网压力,保证七层以下楼房用水需求,减少使用二次供水设施,使七层以下建筑物直接通过管网用水,从根本上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保证水质安全。
2、规范设计
设计人员在设计时既要按照规范,还要了解城市供水的基本情况,合理设计,设计时不仅考虑用水量的要求,还要考虑不易造成水质二次污染,水池、水箱大小既要适应安全供水的要求,又要满足不致水质二次污染,确定合适的大小,在水池过大时,必须考虑设置防止自来水水质恶化的有效措施。
3、规范施工,改造原有不合理的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应加强工程监理,保证施工质量。对原有不合理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包括水池、水箱内壁处理,管道系统。增添必要的消毒设施。
4、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不到位会导致水质污染,西安市曾先后颁布了《西安市生活饮用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二次供水保法管理制度》。实践中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程,进一步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定期抽查水质,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供水常识,管理好二次供水设施,防止水质二次污染。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级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辖区内城市供水用水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不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其城市供水管理工作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水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工作;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水源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城市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建设、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市鼓励研发和采用供水与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五条对节约用水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编制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使用的管道、配件、设备、仪器和器具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和卫生、节水规范。城市供水设施的在用管道、配件因老化等原因致使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以下统称为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更换。所需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承担。
第八条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消防规范配置消火栓,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由供水企业负责。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
第九条公共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当服从城市供水专业规划,并按城市建设计划实施。
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供水企业应当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第十一条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市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需要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建设单位或者设施所有权人应当事先向供水企业提出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连接申请。
供水企业未按时答复或者申请人对答复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的,供水企业与申请人应当签订连接协议,约定相关施工方案、排水设施接驳、费用、损害赔偿、连接后管理权的归属等事项。连接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供水企业应当自签订连接协议之日起十日内,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连接公共供水设施的施工作业应当按照连接协议的要求进行,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相连设施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自建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不得污染城市公共供水的水质。
第三章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共供水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公共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注册水表由供水企业购置、安装、维护和更换,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注册水表安装在户内的,用户应当予以保护,发生损毁、停行、逆行、滞行时,应当及时告知供水企业。用户故意或者过失致使注册水表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公共供水设施运行时发生水管爆裂、折断等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公共供水设施的抢修应当在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七条供水企业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供水企业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向用户公告停止供水的原因和时间。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
企事业单位以及住宅小区等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单位不得中断本单位或者本住宅小区区域内居民用户的用水,确因工程施工、设施维护等原因需要中断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连续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为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用水。不提前通知受影响的居民用户或者不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供水企业的工作人员因抄表、检测、设施维护需要进入用户住所时,应当向用户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说明目的、所需时间等情况,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可以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具体办法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予以公布。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已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当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自建供水设施、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未交由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的,除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外,由用户负责设施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用户户内用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维护。
第二十条供水企业应当负责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确保二次供水的水质。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作业应当符合相关保洁规范的要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作业人员、日期、水样送检等情况,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并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定期抽检。
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办法和保洁规范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提供下列资料,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拆除、改装、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申请表;
(二)相关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网图纸;
(三)施工方案;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在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供水企业可以对施工作业实施监控。
第二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启闭公共供水设施;
(二)堆压、掩埋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公共供水设施倾倒垃圾杂物;
(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动用消火栓;
(四)将避雷装置和电器地线连接在公共供水设施上;
(五)将输送不同水质的管网或者蒸汽、热水、高位水池、水塔落水管等管网与公共供水设施连接;
(六)损坏、覆盖公共供水设施标志;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
第四章供水用水管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水质、水压的标准和规范向用户供水。
禁止以临时供水等方式将建筑施工用水作为居民生活用水。本条例实施前居民用户使用临时供水,其用水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禁止下列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一)擅自在公共供水设施上直接取水;
(二)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直接取水;
(三)不经过注册水表取水;
(四)拆除、伪造、开启注册水表、设施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封印取水;
(五)私装、改装、毁坏注册水表或者干扰注册水表正常计量取水;
(六)其他盗用城市供水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用户终端水等进行水质检测,并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供水企业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依法委托水质行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供水企业发现供水水质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当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供水水质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时,还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依法做好水压检测工作,保证供水水压不低于本市的城市供水水压标准。
供水企业应当每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压检测资料。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并每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所需费用纳入部门预算。
第二十八条供水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布本年度供水水质、水压、设施抢修及时率等服务目标,以及上一年度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供水企业应当每年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供水营业收入、支出和利润等经营情况。
第二十九条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或者需要供水企业暂停、终止供水或者恢复供水的,应当到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供水企业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办理完毕。
用户需要供水企业供水、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类别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供水企业提出申请。供水企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
供水企业应当将其供水区域和供水服务项目申请的办理程序、期限、需提交的资料、收费标准等事项,在其营业场所公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水企业不得拒绝用水申请。
第三十条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示范文本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新建住宅应当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
原有住宅未按户安装户外注册水表的,除因建筑结构限制等原因无法改装的外,供水企业应当有计划地改装,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注册水表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未依法进行强制检定或者经强制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第三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抄录注册水表,并按抄录的注册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依法实行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城市供水价格。
用户申请多类别用水的,供水企业应当分别装表计量收费。
用户多类别用水未事先申请分别装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因建筑结构、供用水设施等限制不能分别装表计量的,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各类别用水比例后计价收费。
第三十四条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水费结算和缴交的时间、方式等约定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收取水费应当向用户开具发票。
第三十五条供水企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
供水企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它单位代为抄录注册水表、收取水费、转交水费发票的,应当将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委托事项向用户公告。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于用户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用户作出答复。
供水企业应当将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用户对供水企业受理用水申请、供水水质、水压、注册水表准确度、收取水费以及处理投诉等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第五章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节约用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市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切实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责。
第三十八条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计划用水与定额用水相结合,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节约用水规划、年度用水计划、用户用水定额、城市供水状况、用户用水情况,按月核定并下达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计划。年度用水计划应当在上一年12月31日前下达。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确定用户用水定额。
第四十条非居民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已制定节水计划;
(二)已实施节水管理及技术措施;
(三)用水量未达到水表额定流量;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不予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四十一条非居民用户实际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依法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
非居民用户对抄录的超计划用水水量有异议的,可以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答复。
收取的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纳入本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专项用于城市节约用水工作。
第四十二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节水型用水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提倡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市容卫生、洗车等行业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和其他非传统水资源。
宾馆、饭店、公共浴室、大型文化体育设施、洗车行等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配套安装循环用水设施。
第四十四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节水统计制度,加强节水统计工作。
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户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非居民用户应当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并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
第六章安全与应急管理
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第四十六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依法制定并适时修订城市供水应急预案,预防和减少突发城市供水事件造成的损害。应急经费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四十七条供水企业应当根据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八条供水水源发生突发性污染时,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源水质监测数据。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供水企业应当立即采取防治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标准。
第四十九条因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在全市或者跨区、县级市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区、县级市范围内造成无法正常供水的经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供水管制措施,供水企业和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采取供水管制措施时,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基本用水。
第五十条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供水企业不依法采取应急措施、不配合政府采取的供水管制措施,危及或者可能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供水企业实行临时接管。
实行临时接管时,应当对供水企业的财产进行保护,并建立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经过处置,危及公共安全的状态消除时,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解除临时接管。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按时将连接协议送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未按时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水压检测资料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未按时公布服务目标、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或者经营情况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未按时答复用户投诉,或者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用户投诉及处理情况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公共供水设施发生故障,供水企业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修,影响正常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未依法办理连接申请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连续停止供水超过二十四小时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未立即通知并同时采取措施,使水质符合相关标准,未立即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未进行相关公示,或者拒绝、拖延办理用水申请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未依法计量用水量的;
(六)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未依法履行相关应急责任,不采取应急措施以及不配合供水管制的。
前款第(六)项所列情形导致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供水水质、水压达不到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标准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供水企业可以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建设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的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不符合相关保洁规范要求,或者未定期将相关档案资料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未依法制定公共供水设施保护方案,或者拒绝供水企业实施监控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危害公共供水设施的;
(五)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未定期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情况的有关资料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建、迁移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盗用城市供水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有违法所得且可以计算的,按违法所得三倍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对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用户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城市供水用水合同的约定缴纳水费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日处以应交金额百分之一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对于阻挠、妨碍维护、管理城市供水设施或者其他损害城市供水设施的行为,城市供水设施的所有权人、管理单位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劝告和制止,并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治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设施损毁或者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处理或者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投诉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疏于监管,未进行定期抽检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水压进行监测和公布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用户要求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的;
(五)发生供水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时,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为提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倡低碳生活,我乡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措施,认真落实,现将我乡节能减排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规范节能管理制度
我乡属花萼山自然生态保护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年初成立了专门的节能环保管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节能联络人员。制定了本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能耗数据季报、年报制度等,并根据去年的能耗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
二、加大宣传,倡导低碳生活
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进行节能减排宣传,定期举行相关专题会议,进行节能宣传教育,发放节能知识宣传手册,着重强调节电、节水、节能三个方面。张贴严禁滥砍滥伐通告,杜绝破坏森林现象,提倡资源的循环利用,充分利用牲畜粪便用于施肥,发沼气等。倡导全民自觉节约资源,保护我乡生态环境。
三、具体落实,注重节能效果
将节能减排理念贯彻于日常工作生活中。一是搞好照明节能,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定时开关路灯。二是空调节能,只在会议厅、便民服务大厅安装空调。三是办公用电设备管理,采购时优选考虑节能灯等节能设备,合理调节办公室设备运行时间,降低待机消耗,做到人走关电、关灯。四是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修管理,一旦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立即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杜绝“长流水”现象。五是办公耗材方面,坚持办公用品登记领用制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对草稿做到二次再利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双面打印使用稿纸,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废置的包装盒、硬纸壳制成垃圾箱、烟灰盒、指示宣传牌等再次利用。六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下村近的一律步行,做到节能减排。七是单位各工作人员相互监督,各村负责人督促管理好各村的节能环保工作。
四、持之以恒,保护生态环境
节能降耗工作不是暂时的,而是要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要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节能减耗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及执法监察工作的总体部署中,下真功夫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切实保护好我乡自然生态环境。
作为人大代表,应该心系群众,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松原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卢振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松原市江北城区居民用水主要靠提取松花江水。卢振华任市自来水公司经理期间,由于上游市内一家造纸厂排放的污水使松花江水体受到污染,严重威胁着城区饮用水安全。对这样一件事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大事,他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在他通过协调有关方面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经过踏查和取证后,在2000年松原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他提交了关于解决松花江水体污染的议案。大会主席团高度重视,决定列入大会议程并获得通过,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会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督促这家造纸厂投资200万元新上了污水处理设备,最终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确保了城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由于城区二次供水设施大多是建楼单位自己建设和管理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供水设施陈旧老化而造成水质污染。更为严重的是,随着一些企业的关停并转,大多数二次供水设施已无人管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也无法保证居民二十四小时正常用水。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卢振华又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关于解决二次供水问题的建议。市政府据此将二次供水改造纳入了市政府百件实事工程,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市里对城区内不符合要求和卫生标准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改,从而使二次供水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同时也拉开了市区改造二次供水、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序幕。
卢振华调到市公共汽车公司任经理后,为了促进城市公交事业的快速发展,明确城市公交车的经营范围,在2003年初召开的市人代会上,卢振华提出了《关于重新界定市政界的建议》。此后,市政府重新核定了公交车的起运点,扩大了运营范围,并解决了困扰公交行业多年来的核定公交车载客人数的问题。
卢振华关爱贫困家庭,无私帮助困难群众,其举动深受干部职工的赞誉。他主动与一所中学领导联系,确定将即将失学的金丹同学作为帮扶对象。在他的带动下,自来水公司全体职工积极捐款,资助金丹中考。该贫困生不负重望,考取了前郭县蒙古族师范学校。为使金丹顺利完成学业,他又与校方领导协商解决了学费问题,并经常到学校看望她,了解她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安排公司人教科负责解决她的生活困难,直到她走上工作岗位,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才。
无论干什么工作,卢振华都有一种“不干好不罢休”的劲头。就是凭着这种信念和劲头,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企业。工作中只要有不满意的地方,他就寝食不安,必须做到让上级领导放心、职工群众满意。现在,每个星期他都坚持到营运线路上跑一圈,亲自体验和督促营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文明服务公约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从而为进一步开展日常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受到了职工和司乘人员的好评。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多次拒收车辆承包人的礼金,为职工树立了榜样。
“功崇唯志,业广唯勤”。几年来,在卢振华的影响和带领下,公交公司已牢固地树立了“领导为群众服务、后勤为一线服务、安检为运行服务、司乘为乘客服务、公交为社会服务”的工作理念,企业管理已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由服务型向人性化管理型的过渡,打造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具有顽强的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做好企业的领路人,这就是卢振华孜孜不倦的追求。“路漫漫其修远兮”。为践行自己“以德治企”的工作理念,卢振华仍继续不断地努力工作和探索着。
Abstract: Water is the source of life, is the basis of human survival. At the same time, water resource is so short. It has very important research value of how to send water to the subscriber's home with the lowest consumption.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reason of city water supply pipe network’s problem, and focuses on maintenance and repair of water supply pipe network.
关键词:城市小区 给水管 维护 检修
Key word: City district, water supply pip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小区不同于农村,可以用井水,也不用铺设供水管网,城市小区的用水完全依赖给水管网输送来的自然水。换句话说,自来水关系着城市小区的生存。而给水管网,是保证这种供应的媒介。
一、给水管网的问题
给水管漏水,一直是供水系统的“心病”。同时,供水能力下降、水的二次污染、水管的破损等等都是给水管网中出现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1.管网使用的管材问题。由于进货渠道不统一,管材种类繁多,无法保证给水管质量合格;2.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在管网铺设过程中,有着人为、技术和施工条件的限制;3.管网的老化问题。有的城市小区给水管网铺设较早,管网出现老化问题;4.布局不合理。城市化进程加快,对给水管网缺乏统一规划,导致一些管网供水压力过大;5.其他工程施工队给水管网造成的破坏;6. 用户私自乱接供水管道、水表前取水、水表倒装等盗水现象存在;7. 未计量水的存在, 含市政、消防、绿化、环卫等未计量用水;8. 由水表本身的计量灵敏性引起的,可视同滴漏;9.管网所处地质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影响;10.自然灾害的影响,如地震等等。
二、给水管网的维护
给水管网的维护工作,是给水管网持续运行的保证。如果出现问题才去检修,就会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加强给水管网的维护是非常重要的。维护方法如下:
1.加强管网管理。对供水管网进行给水专项规划, 使管道建设有序的按规划实施, 为合理、科学调度打好基础。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 特别是在管沟回填质量和竣工测量上要下措施。认真做好管道施工竣工资料整理, 并及时归档备案, 方便管网维修、管理。管道施工竣工资料必须上网, 系统上的相关信息必须由项目施工员核查签字, 以确保上网数据的准确性。为抢修提供有效的数据保障。
2.建立免费用水水量统计工作。小区中对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环卫用水实行定点取水、装表计量后由用水监察和营业部门及时统计出这一部分用水情况。消防取水随意性较大, 目前只能在管网新安装过程中, 安装DN100 的计量水表, 暂时为估算水量提供依据; 园林绿化、环卫用水根据现状调查已取消计量水表, 要求用水监察加大监察力度, 以免未计量水量产生; 市政用水由于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在道路施工及管线施工过程中要求养护、试压, 必须有一套完整的计量办法和登记、上报的办法。针对当前管网抢修漏失水量无计量、工程完工管道冲洗随意性较大的情况, 建立管网抢修、冲洗、排污管道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3.对给水管网的管材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并加大新原料管材的研发推广工作。采用好的管材,才能有好的维护。为了节约金属消耗, 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早已提出推广使用新型管材 该类型管材具有重量轻、运输安装方便、造价低、耐压强度、流体阻力小、耐腐蚀性强, 不影响水质, 受到广大用户喜爱。
4.要加强自我管理,制定巡线查漏管理制度,加大管线巡查频率,勤查快修,同时把不定期检查维护,定期评定分析结合,集中力量进行老化陈旧管线巡查,重点加强对各种阀门,如截止阀、减压阀、消火栓、排气阀、浮球阀等设施维护更新,防止接口密封不严漏水。
5. 可以通过人性化、制度化管理,协调双方行动,共同配合治理。目前大多数用水户使用的是机械式水表,使用年限都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期限,始动流量大,灵敏度低。一次性更换投入资金压力很大,全部更换也不经济,这种情况下通过与用户协商,以协议签订月最小使用流量,以收取水表最低作用流量费的方式,降低或避免小流量水损也是法律可行的。
6. 科学合理选择水表口径.(1) 跟踪分析大口径水表的每月用水量。对长期达不到水表额定流量的用户, 应该考虑使用较小口径的水表或计量等级较高的水表,而对因经常过载,导致水表频繁损坏的用户,建议调换量程宽的WPD 水表。(2) 科学合理的确定水表口径。选择水表规格时,应先估算通常情况下所使用的流量大小和流量范围, 然后选择常用流量最接近该值的那种规格的水表。一定要安装大口径水表的用户必须有最低用水量承诺,并签订相应的协议, 安装部门及时将协议交给用户, 以后凡没有达到最低用水量的大口径表一定要按该表的最低用水量计算用水量。(3) 加强大、中用户水表及用水管理。制订落实大表维修、维护工作, 水表的运行数据分析制度, 确保大、中用户水表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此基础上结合抄表, 对用户信息和历史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7.建立水表数学模型,实行数字化管水。水表有正常使用范围,以瞬时流量来体现。将用户使用的所有水表按照口径进行分类,对每类水表数量进行统计,得到一个确切数据,作为总样本数,从中抽样取出具有不同代表性的水表若干个,对这若干个水表的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得到最佳使用状态下每类水表每天、每小时用水量的数学模型,据此计算出每类水表的最佳每月用水量,为准确掌握用水情况积累数据。
8.加快旧管道的改造力度。配合建设局进行背街小巷、小区的物业改造, 同时将给水管道及时的进行改造; 对农村的瓶颈旧管网或被房屋埋压的旧管网, 有计划的分区域进行改造;对城区漏水或爆管较严重的管道,由公司出资进行改造。
9. 借助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制水工艺、成本及水资源匮乏现状,提高民众节水意识,引导居民按照正常流量取水,杜绝非法用水和不必要的浪费。
三、给水管网的检修
1.加强管网检修队伍建设。提高检修队伍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好的检修队伍是管网检修工作顺利实行的必要条件。可以通过业务培训,吸纳人才,与高校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检修队伍建设。还可以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组建职能齐全、业务广泛的检修队伍。同时,引进先进检修工具。给水管网检修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条件复杂。如果没有先进的检修工具,有的隐患检测不出来,同时,有的管网故障却无能为力。
2.开展科学合理的检漏、修漏工作。加强检漏人员技术学习, 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有效地开展检漏、修漏工作。探漏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 应持之以恒, 有的放矢开展探漏工作, 由于各种原因产生爆管(即明漏), 通过及时抢修得以恢复, 而另一部分由于地面结构原因, 漏水从地下流失(即暗漏),恰是这类暗漏, 隐藏性强, 流水量大, 危险性高, 地下结构复杂,给检漏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应投入大量资金配备国外相关仪、检漏仪等设备, 培养专业的探漏人员,以提高检漏率, 达到有效控制暗漏之目的。
3.由于检修工作情况复杂,操作环境情况多变,无论选用哪种检漏方法,在去现场检漏前,一方面要清楚地了解地下管线的实际走向、材质、管径、埋深、水压及使用年限,另一方面还要对检漏仪器进行选择,带哪些仪器。对所携带的仪器预先进行检查,看是否有问题,如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要求,接线是否对,有无故障,其它检漏工具是否备齐等。操作人员不能死记规程,要把规程和仪器性能融合起来应用。积累经验是十分重要的,每次检漏都要有原始记录,把有关数据记录下来,数据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可用统计分析方法找出其规律性,可提高今后的检漏效率。
4.加快给水管网检漏方法的创新。找出更多更好的办法,以提高我们的给水管网检修效率和效果。
结束语
给水管网的维护和检修,维护是重点。应该把主要工作放在维护上面,将强维护,就可以减少检修频率,节约人力、物力、财力。能否把城市给水管网维护检修工作做好,是民心工程,关系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搞好城市给水管网维护检修工作,节约水资源,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参考文献
[ [1]蔡生林. 供水管网滴漏模型及其治理探析[J]. 水利科技与经济, 2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