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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24 17:17: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电力企业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电力企业法律法规

第1篇

一、企业法律风险重要性分析

企业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商业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自然风险是自然界的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商业风险是市场因素所导致的,而法律风险则是各种因素综合所致的,但其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它会导致企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电力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果缺乏完善的法律支撑,在一些不可预期的事件发生后,电力企业将面临一定的企业法律风险。企业法律风险又可划分为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违约所造成的风险谓之直接风险,由事实或行为引发需要电力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风险谓之间接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提升全员法律意识,强化员工法制观念,建立和完善健全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极力掌控电力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组建能够切实维权的组织体系,是电力企业在当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必要前提。

二、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是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没有完整的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和相关的维权组织机构。我国的电力企业过度的行政管理,以致弱化了电力企业履行民事义务的意识与能力。因此,国内的一些关于电力的法律法规中,会经常在无意中模糊了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和民事行为的界限,进而造成了可能的法律风险。其次是电力企业从业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企业内部从法人员力量薄弱。传统的电力企业管理模式缺乏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进而使不正当竞争现象愈演愈烈,这主要表现在电力安装业务方面。因电力安装业务相当一部分是由供电企业分离出来的电力多种经营企业完成,所以电力安装业务存在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因大部分电力企业从业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为淡薄,所以这其中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不正当竞争。再者,电力企业因对司法实践的认识不足,以致在进行实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过程中,部分供电企业再者是电力企业维权力度薄弱,在依法维权等法律纠纷中,电力企业大都处于弱势状态,进而使电力企业蒙受额外的损失。另有,电力企业合同风险也是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部分。目前,电力合同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内容不完备,更新不及时,因电力产业的飞速发展,电网在不断更新改造,随之供电线路名称、编号都会发生新的变化,但是电力合同中,经常会存在更新不及时,以致所签合同产权分界点与现场不符,进而导致纠纷的发生。二是,电力合同在发生变更或是合同转让时,电力企业经常会忽略对电力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致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却没有续签,进而导致纠纷的发生。三是,电力合同内容不够严谨,逻辑混乱,进而导致权利义务约定不明、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正确履行和责任的清晰认定,进而导致纠纷的发生。合同是保障电力企业健康长远发展的最基本文件,合同贯穿于电力企业运行的全过程。

三、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第一,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力度。

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减少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在任何生活工作中,都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电力企业法律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也不是不可避免的。目前而言,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减少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必经途径之一。在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最重要的是要有统筹兼顾的、大局的、全方位的管理概念。电力企业法律风险产生于电力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所以只有全方位的大局管理原则才能结合电力企业的本身特色,才能贯穿到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才能真正有效的建筑起一道全方位的大局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火墙。在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标准化、规范化电力企业各大管理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规章制度以及标准来明确并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职责,避免出现某些环节无人负责,而某些环节则是多头管理,其实这些都是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管理漏洞,都会影响电力企业的效能。当然,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还应与时俱进,保持动态平衡,遵循“优胜劣汰”的生存原则,建立定期评估、调整更新的机制,结合时展步伐以及电力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及时的改革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使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保持准确性和针对性。再者,在建立和完善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电力法律、法规的完善也是重中之重。国家相关部门应公平化、公正化的制定相关电力的法律法规,划清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和民事行为的界限。与此同时,电力企业也应该加强其作为一般产权人的履行民事义务的意识与能力。

第二,加强电力企业法制法律风险防范教育,提高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任何事情被广泛认知,都离不开强力的宣传教育,所以电力企业应该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加强电力企业从业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同时,也提升电力客户的安全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加强电力企业从业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为了促进电力企业的规范管理,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开展电力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时,可以通过案例法治讲座,以及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纳入培训计划和日常业务学习计划的形式开展。在开展提升电力客户的安全意识以及法律意识时,应从提高全体公民的安全用电、合法用电意识等方面开展,使其达到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力客户的自觉避险能力,进而降低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的目的。

第三,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降低电力企业法律风险。

合同是企业客户之间的法律桥梁,供求合同在供电企业合法经营中有着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电力供求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经常伴有许许多多的法律问题发生,但是其未能得到足够电力企业应有的重视,进而未能妥善解决,进而导致电力企业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因此,建立合同管理体系是形势所需。在市场化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下,只有合法合理化的科学管理模式,才能在这庞大的电力商业大军中脱颖而出。因而,认真分析当前形势下法律风险,对于电力企业在竞争中赢得主动,有着非常大的意义。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包含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以及合同归档制度等[4]。总而言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是有效防范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

四、总结

第2篇

引言

国资委在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中明确提出,通过2012年—2014年三年努力,要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基本杜绝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电力企业如何贯彻国资委的要求,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迫在眉睫。

1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1.1 法律风险是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在企业经营中必不可少的要涉及到企业风险管理。我们在分析了企业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时候之后发现,通常这些风险最终都是法律风险。宏观角度来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单位,它们在运作中要严格的遵守经济法制结构,不然就无法更顺利的与其他企业和民事主体进行经济交往;微观角度来讲,企业是法人实体,种种风险造成的后果不仅会给企业带来损失,而且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在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后,往往对企业下一步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有时甚至导致企业解散、破产或者被并购重组等等。所以,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发现,不管是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在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都是要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

1.2 法律风险的防范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国家电网公司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具有较高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市场份额也比较稳定,市场上的竞争者也比较少,能够较好的抵抗外部风险。但是近年来,国际国内都出现了大型公司、百年老店严重亏损,甚至倒闭破产的事件,例如国外的有: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及世通公司申请破产,日本文由收集整理本的八佰伴公司破产,国内的有:上市的德隆的破产,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严重亏损,在分析了这些案例之后我们发现,他们的亏损或者是破产绝大多数都是由于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运营,因此我们要想实现大型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就要不断创新,创造世界级的品牌,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2 电力企业主要防范八方面的法律风险

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其他行业市场经营风险,电力企业以下八方面的法律风险需要特别关注。

第一是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违章作业、违规种植等行为而产生的风险。

第二是营销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业扩管理、电费电价管理、供用电合同管理等方面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第三是客户服务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第四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违规担保、国有资产处置不当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第五是电网建设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建设用地补偿、施工合同方面的风险。

第六是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同工不同酬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第七是合同管理方面产生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管理体系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风险。

第八是公司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的法律风险。

针对以上八个法律风险,怎样才能更好地

转贴于

防范,不仅给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也在考验企业是不是能够获得长足的发展。

3 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

怎样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主要要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要切实加强企业的法律管理。

企业要提高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除了要做好法律事务日常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做好法律管理工作。一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企业各项制度,这就要求我们更加严格的对企业制度合规性进行审查。二是要重视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法律顾问提出的审核意见。业务部门必须在向企业高管报告本部门意见的同时,报告其征求法律事务部门的意见。三是要保证企业内部文化的合规性,这能够有效地保障企业合法进行经营管理。总之,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讲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管理。

第二,严格的执行相关的制度。

在国有企业中,国家电网算是大型的公司,通过不断的努力,其制度体系已经比较成熟,一定要认真做好制度执行工作。

第三,大力培养企业内部法律人才。

我们要想建立更好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专业队伍,就要选用合格的企业内部法律人才以及优秀的企业法律顾问,有人将企业内部法律人才比喻为公共设施的维修人员,当企业管理中出现问题之后才发现,实际上他们不只是在公共设施出现问题时进行维修,更重要的作用是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企业内部法律人才与社会律师比较而言,企业内部法律人才更了解企业所在行业,这样就很方便他们发现企业内部的法律需求,再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对相关的法律事务进行处理,不断加强法律管理,所以,企业内部法律人才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打赢官司的企业内部法律人无疑是优秀的,但能使企业少打或不打官司,同时保障企业依法经营、不断开拓壮大的企业内部法律人才是最优秀的。那么如何培养企业内部法律人才?这就要求他们不仅具备相当好的法律专业素质,而且要深入的认识企业核心业务。为了让她们更好的发挥其作用,一个很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们积极参与到企业的业务设计、重大决策、合同谈判中去,使企业法律顾问真正的实现其知情权。参与权是保证知情权的前提,只有让他们真正地享有知情权,才能让他们具备更全面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四,完善企业内部法律风险评估体系,变“补救”为“预防”。

公司法律风险评估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不能一劳永逸。供电企业要针对企业经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整体或专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向企业有关部门抄报,根据风险所在,要求整改或加强防范措施,并进行相应的考核,确实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第3篇

近几年来,电力企业利用合同这一形式进行市场交易,取得了显着成绩。虽然我们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不尽如人意。在购电售电、电力并网、物资采购、投资合资、设备购销、股权转让、建设施工、土地使用、担保、租赁等合同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签约把关不严,签订的合同存在着缺陷,履约过程控制不力等。

合同管理既是一种经营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规避合同的法律风险,我们作如下探究。

一、要形成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的合同管理格局

当前,社会信用普遍较差,合同履约成本高、履约效率低下,为规避合同法律风险,企业要形成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的合同管理格局。

在企业的决策层应有经理或经营副经理分管合同事务;在管理层应有合同管理部门人员专管合同,或者明确某个部门人员兼管合同。在执行层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承办合同。切实做到合同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负责,有人承办,有人考核。

要真正做到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应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或者叫《合同管理规定》)是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最核心的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制订的规范性文件。

企业要认真制订或修订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合同评审及签订、法人授权委托、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及使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内部合同的管理、合同报表及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关闭及结算、合同的检查评价等都应一一作出明确规定。

《合同管理办法》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中应明确规定企业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活动中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要实现合同管理“三落实”,不可忽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即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有的企业把自己的法律顾问等同于“消防员”,忽视了“防疫员”的作用。不少法律顾问一年到头主要忙于打官司,而为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抓好合同管理的法律服务做得不够。企业要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让他们参加企业经营决策活动,并提出相关法律意见,让他们大胆地进行企业合同管理、参与商务谈判、做好诉讼、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要实现合同管理“三落实”,企业要加强全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是推进本企业的普法规划的实施,首先抓好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和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事实证明,合同管理“三落实”抓得好的电力企业,合同纠纷或合同法律风险就很少发生,企业的合法权益就少受到侵害或不受侵害。

二、要认真把好合同签订关

(一)谈判、审查、批准等三权分立及其责任

要签一个好的合同,应认真把好签约关。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体现了规避合同风险,防患于未然的法律要求,也是企业面对市场交易的复杂性和险恶性的一种自我约束。

签订合同要把好合同谈判、审查、批准等三关。一般情况下,这三关的把关权应该分立,使其互相制约。

合同谈判人员负责考察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经营范围、履约能力。洽谈人要对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可得利益负责。

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条款是否齐全严密,意思表示是否确切,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评价和审查。审查人员对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负责。一般来说,任何合同未经审查不得签约,不得签订在前,审查在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行使合同的批准权。合同是否签订生效,企业能否依约履行,对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有利,由批准人决定。批准人对合同的经济效益和法律风险承担责任。

(二) 把好合同签订关的一些具体作法

1、要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为了避免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风险,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查对方的经济实力、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商业信誉等情况,千万不能盲目地和对方签订合同。

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3种:(1)营业执照——属非法人企业的;(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法人企业的;(3)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属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是我国法律中用来证明企业身份的文件,上面记载的事项是法定的,了解上面记载的事项,有助于我们对对方的认识和了解。

第4篇

关键词:电网经营;电力营销;风险;对策

一、电网经营企业电力营销风险研究

1.财务风险

由于我们国家的电力电能的主要销售方式是消费在前、付费在后的赊账型销售方式, 所以就会出现某些用户恶意拖欠电费的问题。在当前厂网分开的电力运行体制之下, 由于用户欠费所造成的风险被直接转到了电网公司, 而且会对电网公司的信誉以及公信力造成影响。

2.窃电风险

窃电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它会给电力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且还会给其他用电户的生活生产带来严重的损失,破坏了电力市场的安全稳定,同时也可能产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当电力行业实施政企分开的管理模式后,大大增加了电力企业的管理难度,难以对窃电行为形成有效管制。

3.市场运作风险

我国当前的电力市场是卖方市场,整个市场是由相互独立的发电公司与电网营运企业进行主导的。这种市场的整个交易模式趋于一种“单一购买”模式, 就是说相互竞争的一些发电公司把电力资源交给电网公司进行销售, 需要用电的用户是不能直接和发电企业签订合同购买电能,而是需要向电网公司去购买电能。由于电能这种资源很难长时间保存,所以为了平衡电力系统中输电者和用电者之间的功率,电网公司需要先预测用电用户所需要的负荷, 和发电企业签署相关的供电合同。一旦发生预测的负荷不准的情况,因为在市场上销售的电价一般会比合同里的电价要高,这样就会影响发电企业的利益。

4.市场环境的变化

首先,在电力行业采取政企分离的经营模式后,国家对电力企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增加,尤其在物价以及税收方面的监管,同时国家对电企进行审查、追补各种费用,给电力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其次,在日常生活中窃电现象时有发生,屡禁不止,直接导致电力设备维修费用的增加,同时也导致大量电能的损失。最后,部分与电力建设相关的优惠政策被取消,导致电网建设和电力服务工作缺乏足够的启动资金。

二、电网经营企业电力营销风险对策研究

1.完善企业法律意识,善用法律武器

企业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企业需要确保供电合同的科学完善,以免在运营中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如果出现窃电、恶意拖欠等情况时,电力企业要学会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保自身的利益,避免自身的经济损失。

2.建立分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不同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属性来进行安全责任分配,分别控制不同的安全风险与风险类型,此外,在不同的管理层次中各个部门有各自的安全风险,不同的职位与不同的工作位置都有各自不同的安全风险,在实际安全风险控制过程中,需要将这些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位。在电力系统运行过程中,电力企业的主要责任就是防止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状况,要严格控制出现大面积停电的风险,而电力市场运行的整体目标就是要不断提高各个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并且严格高质量控制风险,除了供电中断事故风险以外,还需要严格控制人身伤亡风险与设备损毁风险。基层工作人员还需要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操作等各种作业安全风险。

3.建立电费风险的企业内控机制

企业在构建电费风险方面的内控机制时需要考虑到下述几方面的内容:构建电费内控岗位责任机制,其需要涵盖的内容有内控岗位授权、 内控报告、 内控批准以及内控责任。这些都属于电网企业领导层的工作责任。企业领导要做好电费风险的分析和研究,授权企业中相关单位制定电费风险管控政策,实现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将电费风险的影响降至最低。电费内控技术审查机制需要肩负其电企内电费内控工作的审查、考核、欠费预警和法律援助工作。这是电网企业内控操作水平的直接体现。高水平的电网企业可以非常顺利地完成上述工作,同时还可以根据风险变化制定出有效的管控措施,因此它也可以作为电企内部监控的一个途径,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执行能力进行科学的监测。

4.规范电力营销稽查行为

为稽查人员配备统一服饰,进行礼仪培训,加强服务观念,树立良好的形象;要严格规范稽查行为,在稽查营销服务差错和事故处理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和性质,找出责任人,总结教训,采取措施;当发现重大或特大营销服务事故,应逐级上报;稽查人员应做好资料证据收集工作,做好谈话记录,保管好相片、录像、录音等资料,实现单据化、规范化。

5.加强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

首先,要加强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相关员工对安全风险管理的认识,需要加强对日常安全工作和风险管理方法进行培训学习,拥有及时发现风险和控制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的警觉意识。电力运行过程中的危险源非常难预防和控制,通常的危险源主要分为显在和潜在两种危险源,显在的危险源通过仔细考察分析可以发现并且加以预防控制,潜在的危险源需要进行科学辨识、预防和控制。尽管潜在的危险源难以预防控制,只要相关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积累,便可以形成一定的风险意识,做好风险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电力建设;档案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8-0217-02

1、电力企业建设档案管理重要性

电力企业做好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可以增强电力建设质量。在实体项目的完成过程中,累积了第一手原始记录资料,为以后的运行、维护提供重要依据。在各个阶段所形成的档案质量,可以反映出档案管理水平。第二,提高电力企业建设档案的管理可以有效地促进电力企业不断向前发展。目前电力企业建设项目特征是产权的划分需要以企业档案为依据,科学管理也需要以企业档案为平台,在明确权责、政企分开的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各种档案材料,它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带动企业发展。 电力企业基础建设过程中也离不开档案管理工作。如工程设计、设备维护、施工技术创新等方面,科学的档案管理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施工人员进行决策,从而制定出合理有效、切实可行的基础建设项目方案。此外,做好基础建设档案管理还能够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降低时间、物资的使用成本,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2、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建设档案管理意识不强

在电力企业基础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从主要负责人到档案管理人员普遍缺乏档案管理意识,不但影响了基础建设项目的进度,同时也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

2.2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的开发程度不高

基础建设项目施工队伍流动性较大,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不稳定。很多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精力和时间去顾及基础建设档案的编研与开发工作,从而造成了基础建设档案的实际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

2.3基础建设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

电力企业在招聘档案管理人员的过程中,通常都会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而并不重视专业档案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很多档案管理人员在电力企业中身兼数职,其业务能力和档案管理水平较低,不能很好的和现阶段电力企业基础档案管理实际工作需求相适应。

2.4档案格式不统一

因为电力企业基础建设工程常常有很多参建单位,它们自身的管理方式和文化理念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就无法统一,例如归档的基础建设档案格式的差异,档案质量的差异等,这些问题都给基础建设档案规范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3、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管理的对策

3.1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

当今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也必须要并入法制轨道。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纳入企业法人的自律行为之中,基础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档案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一方面是要宣传落实国家相关的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对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档案法》是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我们应该从电力企业的发展实际出发,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律观念,做好法制教育工作;另一方面,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管理人员也应该自觉提升依法治档意识,用国家档案的法律和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来约束自己,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2完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

由于电力工程基础建设档案管理项目众多,因此必须要建立一套操作性强、全面、系统的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应从组织领导、岗位分工、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对于档案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进行明确的规定。在基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建设之前,档案管理部门要向各个施工单位分发行业标准,比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汇编》等,另外还应说明本企业的归档制度,从而做到电力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统一标准、有章可循,不断增强档案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基础建设工程项目顺利竣工。

3.3增强档案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决定着档案管理工作能否顺利有序进行。对于电力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企业应该对其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教育,同时还应该增加计算机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的培训内容。另外,基建档案管理人员也应积极进行自我学习提高,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素质,主动学习和了解与档案管理工作相关的现论知识以及专业知识,将学习贯穿于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不断充实自我,扩展自己的视野。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练运用新理论与新技术来指导工作,从单一专业型向复合型人才转变,在进行基础建设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努力做到准确和规范,从而对基础建设档案的开发利用起到推动作用。

3.4规范电子文档归档

数字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普及促进了电力企业基础建设档案工作的数字化进程,为基建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带来了新的活力。在电力基础建设工程施工中,相关施工单位对于纸质档案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统一标准,包括载体和格式,在归档过程中同时把电子文档进行归档,尽可能做到全方位覆盖,从而增强基建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时代给电力企业基础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应该善于利用好计算机技术,从而更好的适应基础建设项目的现代化管理需求。结合基础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运用计算机管理软件,对基础建设档案进行远程传输、保管,逐渐形成电子档案的管理规范,建立电子档案库,并让其能够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共享和互通。

4、结束语

总之,我们必须认识到,基础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是电力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档案管理仅仅是一种手段,发挥出基建档案的作用才是我们的目的,加强基建档案管理正是为了有效的利用档案资源,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服务。电力企业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档案更是宝贵的财富,因此广大档案工作者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加强创新及管理力度,为促进电力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罗勤琴.新形势下电力工程建设档案管理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3(17)

第6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依法治理

一、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理的重要性

依法治理是法律法规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应用和延伸,对于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来规范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和行为,在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的同时,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管理效率和员工工作效率,为“三集五大”改革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撑;实现非人化管理,减少和杜绝人情因素,避免制度因人而异;通过设定合法合规的绩效指标来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增进利益相关方的共赢和多赢关系,实现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双重保障;电力企业改革中涉及大量固定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投融资和劳动合同管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多且复杂,只有依法治理才能有效防范法律和经营风险,避免因违法经营行为而造成不必要损害;使企业在法律保护下公平地开展市场竞争,确保电力行业不会因恶性竞争而导致发展停滞不前;使电力企业在诚信经营的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客户的信任感,从而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理的对策

1.强化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

规章制度是电力企业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现在多数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完善,但仍然普遍存在制度形同虚设及执行力低下等问题。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一是规章制度制定前,通过充实的基础调研来全面掌握基层员工的需求,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构建畅通的沟通渠道,避免因规章制度的片面性而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抵制;二是充分发挥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各自作用,通过它们的通力合作来推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贯、培训、考核及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的指导性和协调性;三是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制度化建设工作,身体力行地推行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持规章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必要时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开展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四是在条件许可的范围下,采用多元化方法来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营造规章制度的建设氛围(如在企业网站、地方媒体上强化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五是要充分发挥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合理评价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对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纠正,确保员工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2.深化依法治理的理念

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必须在全体员工心目中树立牢固的依法治理理念,确保企业自上而下地自觉落实法制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来开展相关的生产和管理工作(尤其是电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对自身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约束,通过依法完成本职工作来为其他基层员工树立良好榜样);加强依法治理的内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场合(如企业内部员工会议)来向员工进行法律规范的宣传,让员工真正明白违法违规行为会给自身和企业造成何种不良影响,从而将依法治理转化为员工自觉的内在行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笔者认为,电力企业要从如下方面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集体决策会议上提标准,切实执行党代表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决策事项公告公示的要求,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教育;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咨询机制,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对决策事项进行廉洁风险和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企业权力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落实人员录用、人事任免、薪酬福利等重要事项的公开公示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将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廉洁文化建设中,加强全体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4.其他

一是加大风险管控力度。落实“三防范”(防范经营风险、防范安全风险、防范舆情和稳定风险)、“四提升”(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升管理水平、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要求,加强依法治企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管控,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全面整改突出问题。二是建立依法治企长效机制。加大违规违纪惩戒力度,认真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遭遇经济纠纷,企业应尽量将经济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通过调解和协商的和平方式来解决;如果必须打官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应对方案,绝对不能置之不理或推诿扯皮);清理规范各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国家电网品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电力企业管理层要重视与地方检察院、纪委、政法委及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一方面学习他们的普法经验,另一方面在这些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监督下完善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结语

市场经济首先是发展经济,走依法治理之路是电力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受依法治理的影响,依法治理的企业环境与漠视法制企业环境将给电力企业发展带来截然不同的影响。笔者从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深化依法治理的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等多方面入手,就改革发展中电力企业如何依法治理,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参考文献

[1]李勤.简论电力企业的依法治企规范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21):192.

[2]朱艳.加强电力企业法律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J].广西电业,2006(,2):32-34.

[3]熊新华.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J].能源技术经济,2011,23(2):50-54.

第7篇

关键词:电网企业;经营管理;法律风险;管控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5-0163-02

商法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法制逐渐健全,企业经营管理环境日益复杂,尤其是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它在实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统计,从各业务领域高、中、低三级风险的分布情况看,规划与建设领域及物流管理领域的高风险占风险的比例最高。一般而言,如果法律风险在事前预测及事中控制阶段得不到有效预防或控制,将有可能演变成法律案件。

从所在的行业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调整和规范电力企业行为的法律制度得到了显著加强,电力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监管,给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法治环境带来了很大变化。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必须适应国家法治进程,更加注重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决策、经营和管理行为,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建设法治化企业,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审视电力体制改革是公司外部法律风险的源头的基础上,基于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对电网企业依法经营提出的更高要求,新的风险与高发地带的定位,提出立足现状、认清形势,提高风险防范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关键、抓住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等路径。

一、电力体制改革是公司外部法律风险的源头

电力体制改革给电网企业创造了快速发展机遇,但在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不断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在电力行业“政企分开、厂网分开”改革后,潜伏多年的法律风险于近年陆续爆发。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正是在电力行业“政企分开”改革中产生的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复杂的体制改革,通常标的额较大,处理难度大,并容易引起连锁反应。此外,电价改革时隐藏的部分法律风险也逐渐演变为法律纠纷源之一。电力体制改革引发的历史遗留问题成为企业一个重要的法律风险点。客户欠缴电费法律纠纷,窃电法律纠纷逐渐增多,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此类问题的重视与解决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与转型影响重大。从所在的行业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调整和规范电力企业行为的法律制度得到了显著加强,电力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监管,给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法治环境带来了很大变化。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必须适应国家法治进程,更加注重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决策、经营和管理行为,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建设法治化企业,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

二、全社会法律意识提高对电网企业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私有财产和生命安全保障要求逐步加强。近年来电网企业产权纠纷、电磁辐射纠纷就是例证。公用事业企业是联系千家万户的公共服务型企业,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给公司依法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媒体监督力量增强。在当前网络快速发展时期,媒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越来越大,监督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公众对关系公共利益事件的透明度要求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依法经营的能力必须增强,对可能引发法律风险的媒体曝光事件需具备相应的应对能力。行政处罚及监管力度加大。在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下,调整和规范电力企业的法律日益健全,监管部门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力度逐步加大,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也逐渐增加。生产经营等各环节需进一步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并严格依法办事,否则,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将越来越大。从所在的行业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调整和规范电力企业行为的法律制度得到了显著加强,电力企业面临更加严格的法律监管,给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法治环境带来了很大变化。在这种大背景下,企业必须适应国家法治进程,更加注重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决策、经营和管理行为,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建设法治化企业,防范和规避法律风险。根据统计,从各业务领域高、中、低三级风险的分布情况看,规划与建设领域及物流管理领域的高风险占风险的比例最高。一般而言,如果法律风险在事前预测及事中控制阶段得不到有效预防或控制,将有可能演变成法律案件。

三、电网企业新业务蓬勃发展给电网企业带来了新的风险

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和电动汽车的推广在为电网企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的同时,也给法律风险防控提出了新要求。从电力行业发展态势来看,新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加快发展,电源结构将明显改变,这对电网安全控制技术提出了新要求;电动汽车的推广,可能给电价机制、电力运营模式带来深刻变化。这些新业务在给电网公司创造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新的法律风险。随着国家出台四万亿刺激经济计划,电网投资的不断加大和建设规模的扩大,近期媒体又报道国家正在酝酿新一期的经济刺激计划,可见电网企业投资将持续扩大,其法律风险也将持续存在。工程施工法律纠纷呈增长趋势,尽管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做法尚未形成法律纠纷,但若不即时纠正,将来极有可能形成法律纠纷。征地补偿或青苗补偿纠纷处理难度增大。此类纠纷数量很多,协调难度越来越大,已成为影响电网建设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部分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备,权属证明不齐全,在新的政策下容易导致诸多法律纠纷等都是电网企业新业务蓬勃发展给电网企业带来的新的风险。

四、国有企业管理转型经营过程导致内部法律问题突出

国有企业管理转型经营过程导致内部法律问题突出,具体有客户欠缴电费法律纠纷,窃电法律纠纷逐渐增多,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此类问题的重视与解决对国有企业的发展与转型影响重大。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供电客户不断增多,客户服务也向多元化、个性化方向发展。在扩大电力营销、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的双重压力下,客户服务法律风险增大。传统的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客户欠缴电费法律纠纷。二是窃电法律纠纷逐渐增多,这将是长期困扰公司的法律风险之一。内部劳动争议案件仍然存在。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原有的某些劳动用工形式在当前劳动法律的规定下需要修改,部分在改革过程中未妥善处理的问题有可能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三是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是电网企业难以避免的法律风险,并且随着对人身权利保护越来越严格,赔偿的金额将越来越高,即使没有法律责任的情况下,社会舆论都基于公平原则倾向于要求公司给予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还有与用户的配电房等供电设施产权、维护责任纠纷等。总之,国有企业管理转型经营过程引发的内部法律问题如客户欠缴电费法律纠纷,窃电法律纠纷逐渐增多,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都成为日益突出的重点。

五、电网投资建设法律风险成为电网企业经营法律风险中的高发地带

随着国家出台四万亿刺激经济计划,电网投资的不断加大和建设规模的扩大,近期媒体又报道国家正在酝酿新一期的经济刺激计划,可见电网企业投资将持续扩大,其法律风险也将持续存在。

电力建设法律风险进一步提高,一是工程施工法律纠纷呈增长趋势,尽管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做法尚未形成法律纠纷,但若不即时纠正,将来极有可能形成法律纠纷。二是征地补偿或青苗补偿纠纷处理难度增大。此类纠纷数量很多,协调难度越来越大,已成为影响电网建设进度的重要因素之一。三是部分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备,权属证明不齐全,在新的政策下容易导致诸多法律纠纷。

六、风险管控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法律风险在事前预测及事中控制阶段得不到有效预防或控制,将有可能演变成法律案件。为了做好法律风险控制,电网企业将重点做好立足现状、认清形势,提高风险防范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关键、抓住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意识上台阶等工作。

1.立足现状、认清形势,提高风险防范重要性的认识

公用事业企业的行业特点、体制关系和社会影响决定了电网企业违规风险高,防控难度大。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电力企业正日益成为政府监管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立足现状,认清形势,提高风险防范重要性的认识是首要之举。

2.把握关键、抓住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第一,必须强调领导干部是依法治企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者和组织者,也是依法治企的领导者。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治企意识和能力,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制和机制建设起着关键性的决定作用。

第二,必须强调法律风险防范是依法治企的核心。法律风险管理要融入管理、融入制度、融入规范,要建立依法经营、制度建设与执行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努力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确保企业制度的执行水平和约束力的传递到位、发挥之前效。

第三,必须强调法律制度体系是依法治企的关键。法律制度体系对于法律制度的深化、法律体系的运转、法律的规范、法律的实现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确保法律制度体系是依法治企的关键。

3.完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意识上台阶

队伍建设主要落实在队伍法治意识上,使相关的法律能入心、入脑,以法治意识为本推进企业的法制化与规范化。队伍建设是依法治企能否实现的重中之重,也是企业发展的主力军,因此完善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法治意识上台阶的重要步骤。

这些年来,国有企业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已经收到初步成效,但与国内国际先进企业对标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经营管理和法律工作,一个是着眼现在,谋划未来;一个是良法善治,保驾护航,两个相得益彰。随着国家出台四万亿刺激经济计划,电网投资的不断加大和建设规模的扩大,近期媒体又报道国家正在酝酿新一期的经济刺激计划,可见电网企业投资将持续扩大,其法律风险也将持续存在。因此需要立足现状、认清形势,提高风险防范重要性的认识,把握关键、抓住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完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意识上台阶。

参考文献:

[1]吴志忠.电网企业常用法律文书及案例精选[G].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2]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力企业常用法律法规——合同承办人专用[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1.

第8篇

关键字:供电;无过错责任;法律风险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more and more disputes about the problem of electric shock.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the principle of liability without fault that they assume the unforeseen risks, also suffered huge economic losses.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should be how to face the liability without fault, how the enterprises profit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balance between his position?This paper from the electric shock accidents involving legal provisions set out, from the legal principle theory of law and case to carry on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explanation; the next station in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perspective, combined with China's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in the electric shock accident waiver of liability and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plea to be discussed; finally, combining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put forward to avoid the electric shock accident legal risks and the measures to be taken

Keywords:Power supply; no-fault liability; legal risk

中图分类号:P63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供电企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电力先行官,他们不仅满足着各行各业发展对电力能源的需求,而且还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重任,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然而,随着电网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原因引起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这不仅让受害者及家属承受着巨大的伤痛,也很容易引起损害赔偿民事法律纠纷,让供电企业承受着巨大的法律责任风险。

一、有关触电事故中供电企业法律责任的法理分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的构成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侵权行为是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而引起的;侵权行为是因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行为: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作业人。这种侵权责任,通常简称为高度作业的侵权责任,依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高危作业致人损害的,应适用无过错责任,作业人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主张免责。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所以,学说上也把无过错责任原则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因为高科技本身就带有高风险,这种高风险往往使受害人难以证明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基于公平才设立了无过错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号)第一条规定“民法通则第123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根据上述规定,由于高压供电属于高危险的特殊行业,高压电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不论是否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事故,供电企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对于供电企业而言,无过错责任一直让供电企业诚惶诚恐地担负着无法预料的风险,在实践中,这也成为多数法官眼中供电企业的法定责任,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

2003年6月,北京的白先生到门头沟某村所有的鱼塘垂钓。由于鱼塘上空架设1.3万伏的高压电线,在垂钓过程中,白先生手持的鱼竿与高压线相触,导致白先生被电击死亡。白先生的家属将鱼塘的所有人某村村民委员会、发包人村经济合作社、转包人刘先生和直接经营者胡先生,以及高压输电设施的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白先生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生活费等共计2.3万余元,胡先生赔偿16万余元,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刘先生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2006年3月2日,住在广州白云区某出租屋的唐某用铁丝和竹竿自制成一个钩,从三楼窗口去钩掉在二楼窗户外的衣服,因不慎钩到窗外的高压线触电身亡。广州市中院认为,虽然高压线距离建筑物2.1米的距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但依民法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判定白云供电局担责四成,赔偿受害人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合计共88516.18元。

二、触电事故中供电企业法律责任的抗辩事由

虽然在触电损害赔偿案件中,很多受损害人都会依照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把矛头指向供电企业,众多触电损害案件的司法判决也让供电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是,有一些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例中判决电力企业不承担法律责任,听来似乎很荒诞,但判决的确合情合法,有理有据。可见,供电企业并非没有抗辩的法由,并非完全无法摆脱无过错责任。

第一,并不是所有触电损害赔偿案件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所规定的‘高压’包括1千伏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从法理上分析,依照肇事线路电压等级(1千伏为标准)不同,触电案件可分为“高压电触电”和“非高压电触电”两类,前者为特殊侵权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后者为一般侵权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低于1千伏的电压造成的损害不适用无过错原则,供电企业没有过错的,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对于此类案件,在实践中供电企业应及时收集有关证据。

第二,产权的归属也是责任认定的条件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可见,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与否只对电力设施产权人来说才有意义。在实际案件中,城乡电网星罗棋布,产权归属各不相同,供电企业并非所有高压电力设施的产权人,许多输电、变电、配电设施由用户独资、合资或集资建设。依照《供用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供电企业与用户间应有法定或约定的明确产权及责任分界点,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照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因此,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产权归属划分,产权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产权设施上的法律责任。因此,虽然在实践中受害者往往认为电力设施就是供电企业的,作为供电企业在案件审理中,要以产权的归属加以充分举证和说明。

第三,《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是高压电对他人造成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法定依据,但在现实触电损害案件中,并非所有的侵权行为都是由供电企业在从事高压作业过程中实施的,因此《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同时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了四条我国现有触电损害赔偿的法定免责事由“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在实践中,受害人的故意和上述四种情况是高电压危险作业侵权无过错责任的免责条件。此时,高压设施产权人要获得免责,除了首先要先证明自己无过错之外,应当就受害人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者存在四种法定情况进行举证,并引导法官考虑受害人所受损失与其故意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四,供电企业除依照上述原则提出抗辩免责外,还可以向法院举证申请减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上述条款中可以减轻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事由应包括第三人的主观故意和过失,以及受害人的过失。在前文所述北京的白先生钓鱼触电死亡案例中,在判决中即体现了除供电企业外其他责任人的过错责任;在广州白云区的触电死亡案件中,法官认为唐某作为一成年人,他理应对自己的行为有所预见,其违反一般人的注意义务,本身具有重大过失,依法减轻供电部门60%的赔偿责任。可见,在承担无过错责任已成定局的前提下,供电企业应积极向法院举证减轻自身责任的事由。

三、为规避在触电事故中法律风险供电企业应采取的措施

当然,人身触电损害事故的发生,是我们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尤其因为事故发生引起的聚众闹事、上访等情况,不仅会影响到供电企业的社会形象,也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利因素。

作为供电企业,我们在牢记安全使命,建设坚强电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为避免触电事故发生,规避法律风险,依法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我认为应做好如下几点:

一、很多触电案例都折射出,受害者往往是因为忽视自己行为存在的危险性,安全意识淡薄,危害发生前思想麻痹而引发的。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对社会各界的供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标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供电法律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供电法制环境。

第9篇

【关键词】工程;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3 文献标识码A

工程项目是项目单位效益和施工企业利益的源头,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组织工程项目的经济核算,科学合理的降低工程成本支出,做好工程项目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进行会计核算的工作。工程成本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及施工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可以说,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成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之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因而牢固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建立规范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几年来的工程管理工作实践,笔者对工程成本管理有了一些粗浅的心得。

一、从效益角度看“全过程管理”对成本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由于长期的粗放式经营管理理念,不少项目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成本管理上,普遍存在着重“揽”轻“管”,以“包”代“管”,重进度、轻效益的现象。项目直接管理人员多为工程技术人员,成本意识薄弱,认为项目管理就是把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就行,成本控制只是领导或业务部门的事,因而,在项目管理中忽视工程成本管理工作。但实际上,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体现了项目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特征和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因此电力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直接管理人员应该全面加强成本意识,强化成本效益观念,将成本管理贯穿于从项目可研到竣工决算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从效益角度来看待投入,使投入与产出相互配比,并使产出在大于投入的前提下实现利润最大化,使这种产出不仅表现为财务报告中的收益,更是与现金流入密切相关的效益。参考文献只有做到这样的成本管理,才能有效地控制投入风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成本效益管理①。目前,有的电力企业分别对各个施工项目点采用了流量与成本结合的管理方法,即流量成本管理法。从纵向延伸于投标期、施工期以及竣工服务期;从横向扩展到企业各个部门(包括外生产部门)的成本以及外购物资成本,做到成本控制贯彻“始终”。每个施工项目不但成本独立计算,现金流量也独立计算,项目成本参照施工预算,注重成本结构管理,项目现金流量进行分类管理,从而使得每个项目的现金流量情况及每个月现金流量情况一目了然,能够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因此,树立“全过程管理”理念,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以基建全过程管理为主线,强化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独立核算体系,从效益角度实现成本管理创新十分必要。

二、从强化责任实现成本控制

一切管理都是通过人实现的,因此强化项目管理人员的“全程”责任意识,实行责任成本管理,是实现成本控制的前提条件。所谓责任成本管理,就是将生产成本责任和管理人员绩效挂钩,确定责任成本目标,并加以严格管理的一种方法体系。电力企业的项目成本核算有着众多可控制的环节,通过责任成本管理可以促进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要加强成本管理的组织领导。应建立以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由项目经理、施工、供应、合同、财务等组成的成本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控制。明确项目经理是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进入工程项目的生产要素进行管理并对其进行优化组合,向提高效率要效益。

二是要建立工程收入环节的责任成本考核体系,严格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并以此作为工程项目成本计划的依据。

三是要建立物资采购、进场验收入库、领用环节的责任成本考核制度。在物资采购上参照工程预算提供的材料型号、规格、标准实行采购招标及分档(按金额)控制。在材料进场验收入库、领用上实行量控,以此作为降低消耗的考核标准。

四是要建立劳动力、机械消耗环节的责任成本考核制度,严格定额消耗,杜绝浪费。并在生产作业层建立相应的责任成本目标,以工程质量、工期作为主要目标。②

在生产部门落实责任成本管理的同时,作为财务部门亦应积极参与全过程的成本管理。一是在项目前期阶段,要积极做好事前财务监督。对建设成本进行分析,提出经济分析建议,在确保项目切实可行的基础上,提前落实项目资金来源,避免投资的盲目性。二是在项目初设阶段,财务人员要积极参与对项目概算内容是否合规、取费标准是否合理的审核工作,为项目成本核算打好基础。三是在招投标阶段,财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检查官”的职能,对招投标单位的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同类工程业绩、执行“三公”原则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四是在项目实施阶段,要随时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严格执行国家合同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工程资金使用的监督及内控机制、健全工程资金支出审批制度,严守成本支出“审查关”。五是在竣工结算阶段,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资料,对审计认定的审核结果进一步审核,剔除取费不合理或重复计提的费用,并严格依据合同金额与结算金额进行对比,实行合同条款逐项审查制度,对超合同或与合同内容规定不相符的一律签订补充协议或予以拒付,从而确保工程造价的法律约束力。六是应催促建设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同时合理调度资金,并保持一定数额的现金储备,以保证企业的支付信誉。

三、建立完善的成本分析制度

成本控制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理的成本分析制度。电力企业降低工程成本的另一关键所在就是做好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

(一)事前计划。就是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选定先进的施工方案。选好合理的材料商和供应商,制定每期的项目成本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一是要制定先进可行的施工方案,拟定技术组织措施计划。施工方案的优化选择是施工企业降低工程成本的主要途径。制定施工方素要以合同工期和上级要求为依据,结合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现场等因素综合考虑。可以同时制订几个施工方案。互相比较,从中优选最合理、最经济的一个。同时,要拟定经济可行的技术组织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为保证技术组织措施计划的落实并取得预期效果,工程技术人员、材料员、现场管理人员应明确分工,形成落实技术组织措施的完整体系。

二是要组织签订合理的分包合同与材料合同。分包合同及材料合同应通过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由企业经理组织经营、工程、材料和财务部门有关人员与项目经理一道,同分包商就合同价格和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讨论,经过双方反复磋商,最后由企业经理签订正式分包合同和材料合同。同时,还应建立分包商和材料商的档案,以选择最合理的分包商与材料商,从而达到控制支出的目的。 ③

三是要做好项目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是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的基础和先决条件。电力企业应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和生产要素的配置情况,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确定月、季成本计划和项目总成本计划,并相应计算出保本点和目标利润,以便作为控制施工过程中生产成本的主要依据,使得无论工程进行到何种进度,都能使工程管理者清楚地了解目标成本。方便管理者采取相应手段加以控制。

(二)事中实时控制。就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方案中的成本计划进行实施和控制,包括对材料费、劳务费、管理费的控制。

一是降低材料成本。材料成本一般占整个工程成本的70%。因此,材料成本的节约是降低工程成本的关键所在。对施工材料要进行限额发料,按理论用料加合理损耗的办法与施工方结算,节约时给予一定的奖励,超出时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从而降低材料消耗。同时,要组织材料合理进出场,防止材料进场早而造成不必要的损耗和二次搬运或防止材料进场晚而影响工程进度。

二是节约现场管理费。施工现场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工程成本产生直接影响。现场管理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经费。建筑工程工期一般较长,其临时设施费用支出占相当比例。临时设施应尽量采取易于安装和拆卸的设施,并可反复利用。现场经费主要应抓好两点,即:设置合理的人员配置、建立QC小组,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费用。④

(三)事后分析总结。工程控制的事后分析是为下一个施工周期开展科学预测的重要环节,是成本控制工作的继续。要在坚持每月每季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工程进度,材料用量、劳务费用及机械使用费用等进行统计总结,并对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及时检查,分析、修正和补充,以达到控制总体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

四、构建环境成本控制体系

环境成本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近年来环境成本支出呈逐年攀升态势,因此控制环境成本支出,构建环境成本控制体系已势在必行。一是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施工环境制定项目工程环境目标,尽量避免因扩大环境影响而增加成本支出。二是对施工环节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预控和跟踪监测,避免不必要的环境事故发生从而增加环境罚款成本。三是控制环境治理成本。包括环保设施运转、环境项目运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和环保事务的管理等。四是构建环境成本控制系统。将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环境成本作为施工成本的组成部分进行成本控制,并在成本预测、计划、核算中充分考虑环境支出,增加针对环境因素的专门化成本控制系统等。⑤

五、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再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在企业控制工程成本中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内审部门对整个工程的客观评价,结合责任成本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强化财务监督作用。

一是加强经济合同审查。要从立项开始,对合同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效益性,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对等性进行全面审计。防止发生风险损失和签订不平等条约,防止合同条款不严密而产生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后,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审计,检查合同纠纷,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在合同终结时监督合同的执行结果,核实违约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审查。主要对建设项目是否实行了监理制度、是否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建设监理的权限和责任、现场施工人员是否及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及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督。监督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支付,防止工程款超付现象;同时要严格控制工程的实际造价,避免超预算开支,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

总之,工程成本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工程,而实行全过程管理不仅有助于电力企业及时合理的补偿施工生产耗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而且有助于企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 马书楷.探索工程成本管理深入发展之路[J].施工企业管理, 2005,11:38-39

[2] 李雪梅.浅谈工程成本管理[J].水利水电施工, 2006,2,62-63

[3] 孙世清,黄学文论.浅谈工程成本管理的基本思路[J].基建优化,2001,6,55-56

第10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省、市集中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及县政府会议要求,把集中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通过全面、深入的排查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治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工信委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它人员根据年初分工各负其责。

三、检查内容

工信委系统内企业要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迁建项目全过程安全搬迁、安装施工等情况;安全经费提取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验收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和消防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消防器材配备、火灾防范措施和消防演练情况。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电力安全情况。用电企业、用电设备、线路安全情况;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安全隐患的检查、监控和整改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大检查从6月2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采取各企业自查、工信委行业大检查和重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1、动员部署。6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广泛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宣传发动。

2、自查自纠。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不留死角。自查时间为6月26日—7月6日。自查结束后,各企业要建立月排查治理隐患机制。

3、全面排查督查。工信委将紧紧围绕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检查,排查时间为7月6日—8月6日。

4、整治巩固(8月6日-9月6日)。工信委督查组对本行业领域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落实,应取缔关闭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5、检查验收(9月6日-10月15日)

本委将组织人员对各企业集中大检查活动的进展,实效及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治理等情况组织验收,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同时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工信委将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对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与防范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二是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三是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采取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推动基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方案,强力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开展。

2、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制定检查方案,细化任务,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工经委安全监管责任人。

3、明确职责,深入大检查。各监管责任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这次活动,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认真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于8月6日前汇总报县工信委。如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委督查组。

第11篇

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说法不一,本人认为企业文化的概念,其实就是企业思维和行为习惯的总和,而企业的价值观、企业愿景、经营理念、道德标准、行为准则等都是企业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企业文化同时是社会文化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以儒家为首的传统文化培育了世世代代中国人的道德和品质,但同时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也给人们的心灵拷上了沉重的枷锁,这种政治与文明的冲突造就了中国企业特有的文化背景——既重视了人的道德修养,又凸显了官僚作风、平均主义、中庸平和、缺乏创新等特点,这种传统文化在企业中仍然左右着人们的价值观。

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内就像一盏明灯,指引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对外就像是一件艺术品,展现给社会,表现其价值。没有塑造核心企业文化的企业,或许能够残喘而活,但绝不会长久。

二、中国现代国有企业文化华丽外衣下的劣根

受市场经济和商品市场发展的刺激,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美日的企业文化被广泛舶来,其中不乏有识之人引导企业走上振兴之路,但很多国有企业在现代体制和陈旧观念的矛盾冲击下,无赖穿上华丽的外衣,却依然老态龙钟、寸步难行。以电力企业为例,国家对电力资产的重新组合把国有电力企业分成了“国家队”和“地方队”两个阵营,国字头五大发电集团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而2008年煤炭价格的疯涨把各地方电力企业推上了悬崖,“十一五”期间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力资产纷纷实现了既定的增长目标,并且对新能源领域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而地方国有电力企业在这一轮战斗中显得伤痕累累、孤独而无助。惨淡的背后必然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华丽的外衣下仍旧包裹着虚弱的灵魂,不少国有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旧体制下的观念仍然存在

很多国有企业管理层没有随着企业现代制度建立和组织机构的改革而变动,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依然落后于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形同虚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法人依然迈不开步子,凡事束手束脚,在重要战略和经营决策等问题上犹豫不决,不从市场找出路,“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2)顾客意识差,地方或行业垄断产生的优越感是一些国有企业的通病。(3)管理双重标准。企业制度对领导缺乏约束力,领导层往往因为私利破坏企业规章制度,并且影响到了职工的价值观和行为,导致企业管理混乱,各自为阵,缺乏凝聚力。(4)办事效率低。企业依然沿用旧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凡事都要以文件形式报企业负责人层层审批,缺乏机动性,谁都不敢承担责任,导致权责错位。

(二)“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

“官本位”思想在国有企业中表现为领导作风官僚化,工作形式化等等,很多国有企业组织机构等级森严,像一个衙门,企业的每一层级对上一层级表现出封建社会沉淀已久的奴性,只有服从和妥协,与现代企业战略决策的全员参与相去甚远,企业经营管理掌握在有权者手中,权力凌驾于企业制度之上并产生用人制度的双重标准,职工不是凭才干和能力获取更高的职位,而靠阿谀奉承巴结领导晋升,导致人才流失或消极怠工,“反正饭碗是铁的”,难以形成和谐稳定的、具有竞争性的团队。

(三)建设体系不完善

很多国有企业进行文化建设时,东抓一下,西搞一下,没有一整套科学完整的建设体系,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目标不明确,价值体系随时变,对价值观、愿景、宗旨,战略等研究不深入。(2)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负责企业文化的分管领导,没有设置企业文化建设的部门或机构,不少企业中关键岗位能力不足,文化建设打游击战,有的企业把文化建设放在党群系统中,错误认识企业文化的重要性。(3)制度不完善,有的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建立配套的规章制度、指导办法,文化建设工作不科学不合理,收效差。(4)措施不到位,企业文化建设没有与人力资源管理等有效结合,培训宣传和素质教育不到位,导致企业文化最重要的载体——员工置身事外。(5)反馈不及时,没有形成完善的反馈和激励机制,不树立典型事件和榜样,花费大,收效少。

(四)华而不实,徒有其表

自从1994年国有企业进入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崭新阶段以来,不少国有企业纷纷改头换面,以焕然一新的面孔(logo)迎接未来的市场,然而很多是华而不实,徒有其表。在不少企业家眼中,品牌= logo=文化,这一错误的认识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企业的经营局面,反而使得企业为花在品牌形象上的设计、着装、宣传等费用头疼不已。究之根本,在于企业家未能理解企业文化的实质,以为多搞几次工会活动、办几个摄影展览、拍几个宣传广告,进行几次野外拓展就能实现企业文化。

三、国有企业文化建设的思路

(一)顾客文化是国有企业建设市场化企业文化的根本

管理大师德鲁克说:“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正确的定义,那就是创造顾客。”顾客已经取代任何一种资源,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争夺要素,因而顾客文化应成为企业文化的基础。如果仍然认为顾客就是买东西的人,那么就错了。现代企业营销观点认为,顾客应分为内部顾客和外部顾客,外部顾客就是企业产品的直接或间接受益者,而内部顾客往往被不少企业家忽视,股东、经营者、职工等都是要从企业中获得收益或报酬的人,因此他们都是企业的顾客。以电力生产企业为例,第一层外部顾客是电网企业,第二层客户就是用电的企业、组织或家庭(社会),内部顾客包括国有股东、经营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这些统统是电力生产企业的顾客,只有识别了顾客,才能为顾客提供最合适的产品。

(二)创建属于自己的核心文化

很多国有企业为了追求“与时俱进”,建立了一套华丽的企业文化,可是却没有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战略和策略体系,这样的企业文化只能成为花瓶。模仿永远只能属于别人,就像中国移动不能把目光关注于节约成本,钢企不能把服务放在首要位置一样,因为他们的产品性质不同。所以国有企业应认清自己,提炼符合行业和自身特征的核心企业文化。

(三)把企业文化当成一个项目来抓

1.有特定的目标。在企业识别了顾客、建立了符合企业性质的企业文化需求以后,企业的文化建设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但前提是对自身的产品和顾客有足够深入的研究。

2.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国有企业文化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很复杂,涉及人事、制度、战略、经营、管理等全方面,需要领导统一协调,并设置独立完整的企业文化部门,专门负责企业文化建设。

3.按照PDCA循环理论进行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和工作计划,执行过程中不断检查、反馈并及时改进,不落到实处不放松,不起到效果不罢休。

4.有效利用资源。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项目,要实现人财物的有效利用,不能盲目地把资金用到形象工程上。5.要设置明确的时间表,将总目标细化,如一年目标、两年目标、五年目标,切实在企业的精神面貌、员工的价值观、行为等方面有明显改进。

(四)要从领导开始卸下阻碍企业文化发展的官僚作风

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决定其产权不可能私有化,因此市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层的激励永远无法彻底发挥作用,领导层权责错位的问题是阻碍国有企业文化建立的巨大障碍,要彻底改变企业中的官僚作风,首先要从领导层开始变革。(1)企业领导薪酬分配制度要进一步与企业的业绩挂钩。深圳市政府2005年推出政府行政问责制度,并且制定出详细的问责细则,以前所未有的姿态提高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国有企业应该借鉴这种做法,把国有企业领导的责任具体化,并和领导的薪酬充分挂钩,促使领导层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企业的效益上。(2)完善企业的监督体系,目前由于各级国资委成立不久,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各级国资委很难对管辖内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起到有效的监督,即形成“上头管不着,下头不敢管”的现象,既然如此,就应该转换思路,增加监督的主体,拓宽监督的形式,这一探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特别是政府机关要起到带头作用,建立独立、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把监督的权利放到企业或社会中,让社会这双大眼睛来监督企业。如今网络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很多原本不可能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充分暴露在人们的视野中,大大减少了企业徇私舞弊、一手遮天的现象,因此政府应该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和手段,一方面要求企业增加决策透明度,一方面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释放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无法完成的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和有效监督的共同发展。

(五)需全员参与、齐心协力

很多国有企业论坛中有供员工自由讨论的平台,可在论坛上发言的人寥寥无几,只有几个领导和中层的帖子,这一现象可谓之正常,又可谓之不正常,为什么?正常因为它当前国有企业文化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不正常是因为我们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表面上如火如荼,而企业真正的主人却置身事外,浑然不觉。这一矛盾冲突提醒国有企业,企业文化不仅是领导和管理层的文化,而且还是企业每一位员工的精神和行为文化,当员工都清楚企业是什么、要干什么、需要怎么干的时候,企业文化才能有真正的载体。

(六)要与时俱进

国有企业文化需要向市场寻求灵魂,社会化大生产、市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节奏的日益加快、科技的日益创新、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等等都决定着企业文化发展的规律——与时俱进。华能集团建设“三色”公司的企业文化,首先就提出建设“人类与自然环境协同发展、和谐共进”的绿色公司,符合新时期社会对企业的要求,符合建设和谐企业的愿景。与时俱进的企业文化能把企业从一个胜利带到另一个胜利,而停滞不前的企业文化只会使企业从一个胜利滑落到失败。

(七)创新是企业文化的灵魂

虽然国有企业经过体制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且都有了各自的核心价值、企业愿景、发展战略、经营策略,可在实现企业目标的方式上,几乎是惊人的一致,那就是靠政治手段占领市场,而这些企业在节约成本、环保、效率和质量等领域的成绩却无法让人满意。要做到创新,国有企业文化需要关注这几个方面:(1)战略格局的创新,寻求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是国有企业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的方向,也是企业文化发展的动力。(2)寻求盈利模式的创新,企业获利模式应从以往的“单赢”转向“双赢”,良好的市场和合作关系是建立在“双赢”基础上的。(3)管理方式的创新,企业应向突破管理方式要效益,比如引进电子商务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4)人文价值的创新,让职工感受到自己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且为积极进取的员工提供通畅的上升渠道,是企业建立“以人为本”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出路。

第12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完善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它包括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审计等。内部环境大多是无形的,但却可以促进员工(包括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的形成,由此而影响他们在内部控制活动中的认知和效果。目前我国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单位内控的效果远远谈不上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和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即使以“防弊纠错”这一内控的初始要求来衡量,依然存在很大差距,究其原因是内控环境没有得到优化。因此,系统分析控制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影响,对于寻求优化控制环境的对策,提升国有企业的内控水平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1控制环境的构成要素

影响我国企业的内控水平的环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企业所有者的内控意识

内控首先应当是企业所有者即股东对经营者的控制,企业所有者的内控意识涉及对内控的认知程度、对会计法规政策的掌握程度、对经营和财务风险的敏感程度、对企业经营的干预程度、对实现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关注程度等。企业所有者的内控意识越强,其控制主体的作用就越充分,内控的实施效果就越好。

12企业经营者的经营风格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风格对企业内控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具有决定性作用,主要涉及经营理念、价值取向、品行操守、处事方式以及生活作风等。

13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

企业员工是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者,其综合素质直接决定他们理解和执行内控制度的能力,主要涉及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术素质、道德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等。

14企业信息的沟通渠道

权力的正确行使和责任的有效履行必须依靠畅通的信息沟通,信息沟通渠道越畅通,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越少,权力的行使就越规范,责任的履行就越到位,相互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相互监督就越到位,内控的效果就越好。

2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内控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目前大部分企业的所有者在企业内控系统中往往处于被动位置,内控意识普遍淡薄,严重影响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必须是自上而下的。而企业高管层往往不重视以身作则,导致企业内部控制无法发挥作用。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提高产品质量就能适应市场的发展,而忽视了企业内部的控制,导致企业内控氛围不浓,内控成效低下,进而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使得很多产品质量的控制受到影响。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企业内控意识不足,企业没有组织针对经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内控知识培训,缺乏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因而也就难以发挥建设性作用,因而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

22企业文化氛围有待进一步强化

良好的企业文化无时无刻不对企业全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有着绝对性的影响,然而在当前很多企业中,往往注重企业外部的控制,而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经常忽视,导致企业文化氛围不浓,对于企业内控制度的运行和内控成效的提升有着绝对性的影响,还有些企业虽然提出“建设企业文化”的理念,但并没有真正拥有良好企业文化,往往在企业文化过程中存在以下误区:注重形式、忽视内涵;将企业文化等同于企业精神,脱离企业管理;将企业文化视为传统文化在企业管理中的直接运用,忽视创新和个性等。因此必须对企业文化氛围进行进一步的强化。

23内部考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当前,虽然很多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内控制度,但在制度实施的方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使得很多制度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尤其在企业内部考评过程中,虽然制定了许多考评的制度,但往往没有将制度细致化,并没有将各项制度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实施,而是将制度挂在墙上、印在纸上。尤其是遇到问题时,难以利用制度对其进行灵活的处理,使得很多制度往往处于表面化和形式化,使其失去制度应有的实践性和严肃性。

24企业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

信息系统通常分为两个方面,即财务会计和运营信息系统。在国企中,由于内控的组织架构不完善,加之行政职能比较突出,在信息沟通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企业各部门重视纵向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对自己的上级负责,忽视横向的联系和协调。由此造成各职能部门之间普遍缺乏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既不能及时发现失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又会在失控的问题上互相推卸责任。

二是许多应当公开的信息被管理层控制,员工了解甚少,对自己在内控中应扮演的角色及应承担的责任模糊不清,不仅无法有效监督他人,而且很难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完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对策

31不断强化企业全员的内控意识

为了完善内控环境,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开展,促进内控成效的提升,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应不断强化企业全员的内控意识。尤其应强化企业领导的内控意识,使其正确认识到内控意识的重要性,在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方面的重要性十分明显。只有企业领导有了强烈的内控意识,才能更好地引导企业全员主动积极地参与和配合企业的内控,形成强烈的内控意识,为促进企业内控环境的完善注入强劲的动力。

32进一步培育有利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企业文化

首先,企业文化认为管理者素质与被管理者素质都要提高,不能强调其中一方而忽略另一方,两者的增长应该是互动的、相协调的。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需要考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素质问题。管理者的素质影响企业行为,进而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然而,管理者素质提高,被管理者素质不高,企业管理也会受到阻碍,即使管理者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被管理者不能遵守或者没有能力执行,执行效果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文化的建设要着眼于促进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素质的共同提高,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要同时考虑管理者的素质与被管理者的素质。其次,管理制度不应该是管人,而是要有一种全民管理的理念,加大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有更多的动力为企业目标服务。因此,内部控制制度也要考虑以人为本,既权威又科学,才能在执行层面得到员工更多的认可,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33致力于企业内控考评机制的完善,并加大执行力度

人的惰性需要持续地敲打与抑制,人的需求需要不断地激励与满足,因此,考核评价与激励制度的不断创新求变是保持内控环境的生机与活力的不竭推动力。为了完善考评机制,就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控环境,在注重业务发展的同时加强思想控制,并配备相应的考评体系,在对现有的考评机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大考评机制的执行力度。在内控考评机制完善过程中,应紧密结合企业实际,严格按照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对现有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完善和健全,并严格按照企业的制度要求,对企业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进行完善,并将企业内控人员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在此基础上,企业管理层必须牢固树立内控优先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同时制定有效的信息资料流转通报制度,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重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层的经营思想,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各项内控考评机制的完善。

34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实现内控信息的公开化

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实现企业经营管理规范运行的保证,也是促使内控实施部门紧密联系、实时监督,防止控制盲区产生,控制链条断裂的基础。因此,企业一定要适应网络环境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形成纵横交错的信息沟通体系,实现管理控制信息系统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与各利益团体之间、企业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无阻。

参考文献:

[1]孙家收,郭红梅企业内控环境浅议[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6(10).

[2]贾谋以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化内控环境建设[J].财务与会计,2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