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对工程监理的认识

对工程监理的认识

时间:2023-08-24 17:17:31

对工程监理的认识

第1篇

关键词: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措施;

Abstract: The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is an important index to measure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wners are most concerned about. Supervision of construction work in recent years the author has been committed to the residential building project, according to project supervision work, put forward to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of some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only.

Key words: Hous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呈稳步上升趋势,但不可否认,一些在建工程和已投入使用的工程还存在些质量问题,有些甚至严重危害到住宅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功能,甚至出现严重的不均匀沉降问题,个别住宅建筑还发生整体坍塌事故,这些都是我们每个建筑监理工作人员值得总结和思考的。

1.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

1.1 安全监理的规划。在该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针对这个工程项目的特点,要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有监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都制定相应的职责,并按照要求监理部门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1.2 建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工作小组。在该工程开工前,成立联合检查组,按建设单位要求,业主领导、总监以及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阶检查组,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各单位安全员(包括业主、监理)组成第二阶检查组,同样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其他时间则由各安全员对本标段或负责的区域进行日常安全巡查。第一阶检查组在周例会中,对本周施工现场存在的题目进行点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落实整改,若整改不彻底、不到位,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责令停工、依据合同进行罚款或将本月工程款暂停支付。除日常巡查外,经常召开经验交流会,各成员把自己好的经验介绍给大家,同时吸取不好的教训。

1.3 邀请地方安监部分定期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协作,邀请并配合市规划局、质检站等政府部分来工地进行检查工作,学习和鉴戒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监理的安全文明施工治理工作。

1.4 坚持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在施工监理过程中要重点加强旁站监理的作用,按照《监理细则》内容,对高支模、塔吊、物料提升机搭设和拆除等重点工序施工时,监理以及施工单位的安全员进行全过程旁站跟踪,职员、设备和措施安排全部到位后,才能进行施工。

2.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认识

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作为其专业化、社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它直接受业主的委托,用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等,公正地管理施工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实现。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存在于整个工程中的每个施工工序中,每个工序都要求十分严格。但在实际的施工生产中也存在各种问题,施工单位在住宅建筑监理施工中投入不足、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责任认识不清楚,或对监理工作不重视,还有委托监理合同增加了监理工作,但是没有增加相应的监理费,给监理工作带来不良后果等等。另就笔者所知,就我国目前的监理理论和监理规范来看,还远远滞后于法律、法规和形势发展的要求,找不到有效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手段。

3.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程序

我们知道任何工程都有它自身的施工工序,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也不例外。在监理正式实施之前我们首先要根据施工服务范围和结构特点,编制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方式、工作程序等与职责以及监理工作制度等。其次将监理实施细则向建设方、施工方人员交底。最后,按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另外笔者想说的是:一定要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范围,明确了这个才能开展监理工作。

4.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手段

这里所说的实施手段主要有以下4个:(1)旁站。住宅建筑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质量控制点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旁站,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是否相符合,检测施工过程中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或批准的方案施工。(2)试验。监理人员要对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等,同时应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3)检测。监理人员要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4)指令性文件。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或发生质量问题时应文字说明,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整改。

5.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具体措施

5.1加强施工前的监理工作。我们知道,监理工作是一项多元化的系统工程,它必须对所承担的项目有深入了解,要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熟悉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这包括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土地购置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提出审查意见。

5.2 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目的是使实际施工质量与质量计划的要求一致,但在施工过程中其控制过程又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同时会受很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要使施工质量与质量目标完全一致是非常困难的,所以监理人员必须时刻把握主要的影响因素,认真分析并解决主要矛盾。尤其要善于寻找那些被掩盖而暂时未能起到制约作用的矛盾,及时和提前提出调整意见,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3 严查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在监理工作中是最为重要的一环。要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档案和竣工报告等,同时在竣工验收大会上,汇报监理工作。

6.住宅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几点建议

6.1 我们的监理人员首先要模范地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有关工程保修的规定,在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中,严格控制材料、构配件质量和施工操作工序质量,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

6.2 监理人员或者监理单位要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施工段监理工作中,要对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严格的控制,不留人和质量隐患,使工程竣工每一部分质量均达到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3 监理人或监理单位要对保修阶段也要像施工阶段监理那样重视,搞好保修阶段监理工作,也是监理单位提高资信度保持监理行业形象,创监理品牌的重要方面。

6.4 钢筋、模板和混凝土工程的质量控制

⑴ 钢筋工程: 在钢筋施工中,工作的重点是检查钢筋的规格,间距,绑扎,连接等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的锚固长度及接头位置是否符合平法标准图集的要求;钢筋的位置、固定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⑵ 模板工程: 监理工作的重点是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平整度、垂直度、模板支撑方式、预留洞的尺寸及中心标高、预埋套管的壁厚;基础及外墙,内墙各种小构造(积水坑等);施工缝的留置和防水构造措施(止水钢板的位置,连接质量等);穿墙加固螺栓的强度、密度等。

⑶ 混凝土工程: 对砼浇筑方式,浇筑路线,振捣方式,测温点,保温方法等进行重点监理。

7.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的关系

住宅建筑的施工工期都很紧张,模板,钢筋和设备预埋3个工种会相互干扰,影响施工质量。经常有模板未安装好或模板标高未调整好就要安装设备预埋件,而绑扎钢筋时又移动或损坏了预埋件,有时设备预埋时又挤压了绑扎好的钢筋,影响了钢筋的位置和保护层的厚度。设备预埋后清洁卫生没有做好,影响了混凝土的浇捣质量和现场的文明施工等。作为监理,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程质量监控。要帮助施工单位经常教育要求工人要有全局思想和整体质量观念。强调各工种都应为下一道工序提供良好的施工条件。并对施工关键部位或难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通病或隐患,以防止施工缺陷和质量事故发生。

8.结语

总之,做好住宅建筑的监理工作是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除了必须熟悉监理业务知识外,还有懂得监理工作目的和程序,在监理工作上要不断进步自己业务水平。在平时工作中,要养成良好习惯,每周甚至天天要总结教训、吸取经验,并做工作计划,培养预见性,使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参 考 文 献

第2篇

【摘要】建设监理是一个由多学科、多专业构成的技术密集智能型组织,在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监理中实施监理制度对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建设进度起着积极作用。作为监理单位,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又要协调好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预定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的实现。【关键词】工程监理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监理角色再认识

当前,部分业主错误的认为监理单位是受其花钱委托聘请的,理应完全按照业主意愿和要求去开展监理工作。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监理单位应该担当的是建筑市场中一个独立第三方的角色,监理人员应该以一种客观、公正、独立的态度和方式去处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还有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监理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监工”,应该全天候在现场实行监督,严格监督业主方是否完全在按照预先设计好的规范和图纸施工操作。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并不是监理工作的全部。监理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问的关系协调等等。

2监理责任再认识目前建筑界部分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工程一般不会出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会把责任推给监理人员。事实上,工程是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而且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干扰因素很多,许多潜在的困扰因素并不是监理工程师主观上能完全驾驭和控制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这些干扰因素对建设目标的影响。但监理人员应对以下四种责任负责:1)处理质量事故或问题的责任;2)承担适当的经济责任;3)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地说,其一、监理人发生过失,承担适当经济责任,同时通知施工单位按规定处理质量事故或问题,在处理过程中予以监督,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其二、监理人应履行监理责任,“如果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其三、监理人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较大质量事故,将受到行政处罚和经济制裁;其四、如果监理人员因失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构成犯罪的,还将受到法律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理范围再认识监理中,不同的授权范围会带来不同的监理效果:仅仅授予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难度则要高于实施全面监理的工程、实施局部监理的工程,进度控制往往不能落到实处、降低监理人员多提投资控制的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因此,全方位、全过程有效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

4监理费收取再认识目前制约工程监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监理费的收取。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监理企业的实际收费要远远低于国家先前制定的标准,没有按照正常要求收取监理费。就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来自于业主的“挤压”。业主把监理费的支出视作为一种负担,一压再压、能少则少,这种不正常的“挤压”导致监理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正常的监理工作难以开展;二是来自同行间的恶性竞争。尤其是一些小的监理公司,运营成本低、费用少,为了能接到监理工程项目自行压低监理费,以期通过低价来承揽工程。这样长期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的后果就是扰乱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应该完善监理费的收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5发挥监理功能再认识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后,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也为实现建设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监理企业管理再认识

目前,我国监理企业普遍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个人通过各种渠道,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虚假挂靠的监理单位较为普遍;监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监理人员组成个体差异较大,整体素质偏低。现阶段既懂专业,又懂经济、法律、管理的综合素质人材极少,高学历、高学位人员也为数不多,很多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数情况下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监理工作程序不清。有些监理公司无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和制度,实际监理工作中不按监理程序办事,监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旁站监理工作不到位,现场记录不齐全、不真实。为此,应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予入内,从而有效制止素质较低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监理作为一个行业,虽然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但为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共同努力。

第3篇

监理工程师是经国家注册登记为工程建设提供智能服务的专业人员。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建设监理服务合同为工程建设业主提供以工程建设管理与控制为内容的智慧和能力服务,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协调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关系;依据工程建设业主与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如勘测设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调试合同等)对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使他们的作业和施工程序、工作和施工质量、进度、费用或造价满足合同和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使各项工作和施工情况处于受控状态。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是授予服务与服务的关系,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就是要为工程建设开展好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并利用合同形式管理好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达到预定的目标(如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

在工程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即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获得国家批准或核准、已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建设计划或即将列国家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后),如果工程项目建设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一是协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策划勘测设计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科学地设置好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合同的分段(如需要时),规划完全各个合同的工作范围,描述清楚各个合同的工作内容和要达到的技术、工艺、质量、安全、经济标准(指标)及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设定好合同目标。努力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围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全面、合同目标客观、合适、合理,合同条件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为得到良好的勘测、设计成果,采购到优良的设备奠定合同基础。二是参加勘测设计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招标,对勘测、设计、设备供货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定。通过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挑选出优秀的投标人,以便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将合同发包给优秀的投标人履行,让优秀的投标人与其签订合同,让优秀的投标人履行合同。为得到良好的勘测、设计成果,采购到优良的设备奠定组织基础。三是在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提示并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承担全自身的义务,使其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义务满足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协助和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向受托(供货)方主张权力,促使受托方(供货商)履行好职责,承担全义务,使其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义务满足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安全等)要求。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校验、检查、评价勘测、设计单位提交的勘测、设计成果,其成果如有不足或缺陷、错误、失误,提示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勘测、设计单位给予补充、修改、更正。使勘测成果满足设计要求,为设计人员设计出坚固耐用的优秀作品奠定基础。使设计成果满足建设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工程项目要求,为施工人员建造出工艺美观、质量安全、可靠、造价低廉的工程项目奠定基础。协助和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检查、观察供货方供应的设备的实物,校验、检查、评价记录设备性能、质量、安全的技术文件,如其实物的工艺、质量存在缺陷、缺点,其技术、经济指标不满足合同和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提示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要求供应商给予更改或调换,使产品合格或更换成合格的产品。当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见不一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确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说明和解释,辨析出合同对各方职责和义务所进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义,提示双方全面、充分、真实地履行完全,不留残余。记录签约双方对合同进行履行的情况,当受托方(供货商)对合同的履行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向受托方(供货商)索赔,提供、提交索赔材料。当委托方(供货商)向业主或建设管理提出索赔时,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反索赔,提供、提交反索赔材料。

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阶段(即完成了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并已经审查、批准,建设场地已经征购或接收,场地附着物已经清除后),受工程项目建设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一是协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策划施工发包合同。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科学地划分好施工合同的标段(如需要时),规划完全各个合同的施工范围,描述清楚各个施工合同的工作内容和要达到的技术、工艺、质量、安全标准及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设定好合同目标。设置好合同中(需要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使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科学、合理、全面,层次顺畅,逻辑关系严密;计量单位设定符合常规习惯,便于(利于)投标标价;数量计列准确;分项工程中的工作内容描述全面、清楚、清晰,便于投标人准确地计算价格。以使合同中的工作范围清晰、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全面、合同目标客观、合适、合理,合同条件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为得到高效、优质的工程项目、避免合同履行纷争奠定基础。二是参加施工合同招标,核查施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价投标人对招标的响应情况;调查、了解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及对以前的合同的履行情况,评价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评价投标人拟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方案和拟用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的素质、经验、管控水平及施工技术(运用的机械、设备、工具)装备水平;评价投标报价的技巧和价格水平;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挑选出施工经验丰富、管控水平高、履约能力强、履行合同全面、社会信誉好、造价经济合理的投标人,以便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将合同发包给这种优秀的投标人,让这种优秀的投标人与其签订合同,让这种优秀的投标人履行合同,为得到优秀的工程项目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提示并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履行好自身的职责,承担全自身的义务,使其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义务满足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要求。如提示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按期、按量、按合同要求向施工承包商提交建设场地、提交施工许可手续,按进度计划的要求提交施工图纸和业主采购供应的工艺设备、装置及装置性(主要)材料,按时、按进度对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及支付。督促承包商按时、按期、按要求编制、报送(合同签署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作业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障方案与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方案与措施、施工进度保障方案与措施、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收到施工承包商这些文件后,及时给予审查、确认。如果其中存在错误、缺陷或不足,及时返还报送方更改、修正、补充,达到合格为止。督促承包商填写合同和国家规程、规范所要求的各种开工报告,收到承包商的这类报告后,及时给予审查。认为条件满足时,及时批准开工。如果条件不足,是施工承包商应完成的条件,就督促施工承包商补足所需的条件;如果条件不足,是业主应完成的条件,就协助和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补足所需的条件。督促承包商填写隐蔽工程隐蔽报验单、材料及半成品检验、试验报验单、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检验报验报告,接到承包商的这些文件后,及时对实物质量和质量、技术记载文件给予核查、审查。认为实物质量、工艺满足了合同和规程、规范规定的要求,且质量、技术记载文件记录的数据是真实的实物质量、工艺时,及时将其签署给承包商,以便承包商开展后序工作。否则,要求承包商返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督促承包商填写合同、规程、规范和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所要求的各类统计报表,接到承包商的这些报表后,及时给予核查。认为填写的数据是工程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满足了合同和规程、规范及工程建设管理文件规定的要求时,及时将其签署、确认,交给承包商,由承包商留存并报送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及有关政府或政府的部门。如果填写的数据不真实,没有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没有满足合同和规程、规范及工程建设管理文件规定的要求时,及时将原件返还承包商,要求承包商及时给以修改、补充、更正,达到符合要求为止。当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的履行有分歧、意见不一致时,监理工程师应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充分的(包括明确的、暗示的、可以延伸的、可以推定的等)说明和解释,辨析出合同对各方职责和义务所进行的暗示,理性地拓展、延伸全合同的全部含义,提示双方全面、充分、真实地履行完全,不留残余。记录双方对合同进行履行的情况,当承包商对合同的履行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时,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向承包商索赔,提供、提交索赔材料、证据。当承包商向业主或建设管理提出索赔时,协助或帮助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反索赔,提供、提交反索赔材料、证据。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  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

[1] [2] 

、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 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 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

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 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第6篇

实行建设监理,是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

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

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

二、实习单位简介

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位于风景秀丽的舟山群岛,是舟山市监理、咨询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具

有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招标甲级资质、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计验证C级资格及浙江省财政性投资项

目工程预决算审价一级资质。公司专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市政府项目代建、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招

标、工程审计、工程审价等业务。公司各部门机构完整,职能明确,是目前舟山最具实力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公司现有员

工200余人,职工中技术人员比例高达95%以上,具有60余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咨询工程

师。监理及概预算人员均持证上岗。公司专业配套齐全,拥有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园林、道路桥涵、暖通空调、给排水、电

气、自动化控制、弱电系统、设备安装、测绘、概预算、计算机信息管理等各种专业人才。公司坚持奉行“守法、诚信、科学、

公正”的原则,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各项业务有了长足进展。历年所管理的工程合格率都保持100%。多项管理的工程荣获浙江

省“钱江杯”优质工程、“浙江文明标化工地”、舟山市“海山杯”优质工程、“舟山市文明标化工地”等奖励。

三、实习内容

学习项目监理、了解监理与承包商、业主与监理的关系,认识工程质量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1、 提高对实施项目监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业主

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

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

监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

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2、 正确理解与明确业主与监理、承包商与监理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监理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

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对项目实施独立、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

预和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要对业主

负责,监理的一切活动必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为目的,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在业主与承包

商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公正。监理与承包商都受聘与业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关系,也不得签署任何

形式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参与承包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任何活动,他们只是在双方各自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约束下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的行使监理权,认真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

权益,承包商对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接受时,可以通过仲裁、申诉等方式解决。

3、 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一项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地质勘探、测量、设计、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与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把

工程建设质量简单归结到设计、施工或监理任何一方的说法或结论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当一项工程立项以后,要从工程的勘

探、测量、设计阶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运行为止。在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

的缺陷,甚至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要根据工程建设资料,认真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找出责任方,以

便追究其责任。

4、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培训措施,规范监理市场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

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

,要具有一定方面的知识。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实习体会

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学到了很多实践知识,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过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的法制制度不完善

,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我的看法:

1、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

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拿、不要”,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

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2、我国持有监理培训证的人员有一万多人,从绝对数字上看人数不少,应该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建设市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

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

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

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制度

,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监理质量没有保证。

总之,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教学改革;实践环节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大致经历了自营管理、三方管理、集权管理和现代管理四个阶段。而“鲁布革冲击波”的到来,彻底颠覆了建筑行业陈旧的观念,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管理模式,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迅速发展起来。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从而工程建设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随着我国不断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镇化的飞速发展,建筑行业急需各类高素质的人才,作为起步较晚的监理行业,对人才的需要尤为迫切。同时,监理行业又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掌握足够的施工技术、工艺方面的专业素质,同时还要有管理、合同、安全、环保、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为确保大学生毕业生能从校园到工作岗位上“无缝对接”,就要求高校重视学生在校期间知识的储备和积累,完善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近年来,许多学校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专业都开设了建设工程监理课程,结合我校对该课程的教学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思考和体会。

1 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内容多课时少

结合土木工程专业培养目标,各开设该专业的高校制定的课程教学内容通常包括监理行业概述、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与协调、建设工程项目目标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监理资料管理等内容。在大多数高校,工程监理通常为考查课,课程安排32课时,课时少,信息量大,备课讲授的难度大,笔者在该课程的实际教学中发现,以现有课时量完成教学大纲中要求的内容存在较大困难。

1.2 对行业认识不够,导致学生学生学习兴趣较低

由于监理行业起步较晚,监理行业制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健全、市场需更加规范。当前,不论部分高校教师,还是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甚至监理企业内部都普遍存在着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例如对监理地位和角色、监理人员职权范围、监理的责任等问题认识不清、定位不准。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在校大学生对监理行业的“信心”不足,对开设的课程没有足够的重视,学习兴趣较低。

1.3 教材内容多是基本理论的介绍,工程案例部分的内容不够

当前高校学生采用课程选修制,对选修课程由学生选择课程、任课教师和上课时间,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量和学习进程,增加学生的自主性,但在选课过程中,存在“盲目选课”的情况。很多学生在自身知识储备不够的情况下,就“跟风”选修建设工程监理课程。学生自身实践经验匮乏、知识储备不足,对教材的基本理论理解不透;加之实际工程案例较少,导致课堂效果不尽理想。

2 课程教学改革的探讨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自身从事该课程教学及工程现场工作的切身体会,笔者从3个方面开展建设工程监理课程教学改革:

2.1 正确引导学生对监理行业的认识

监理工程师是利用自身高智能的管理技术服务于业主,通过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通过合同、信息、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协调各方矛盾,最终圆满完成监理工作。因此,监理行业是对监理工程师个人综合素养要求甚高的行业。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监理企业目前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行业的发展需要人才来推动,我国监理企业要想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制定长远的、切实可行的人才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科学的用人机制。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就要跟上时展的脚步,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而正确引导学生对行业的认识,就显得尤其重要,只要学生对行业有了准确的认识,才有学习的动力和从业的信心。

2.2 合理安排教学内容,适当增加课时量

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需要和发展前沿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增添和删减部分内容。结合本校所用教材,对“绪论”和“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这两章节主要讲述工程监理的基本理念、方法,其目的主要是让学生对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有一定的把握。对“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与协调”,要求学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掌握建设工程监理模式与实施程序,熟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其职责分工,了解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要求。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三控、三管”,主要讲述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工程的进度、投资、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这不仅是本课程的核心也是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工作的重点,需要重点、详细讲解。对“项目风险管理和监理资料管理”,要求学生了解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原理,掌握风险的识别、评估、对策及管理;掌握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方法,了解监理日志、月报、专题报告、会议纪要、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和编写方法。根据课程进度简单介绍国外工程项目管理情况,使学生由浅入深地学习该课程,更具层次感。课时方面,应适当增加课时。以笔者教学体会,该课程教学课时在36-40课时较为合适。

2.3 慎重选择教材,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

教材是教学的基础,也是教师组织课堂教学的前提。对于课时少的考查课,适合本科生学习的教材应内容全面、深度适宜,既符合课堂教学的要求,又能满足学生以后工作的需要。在选定符合要求的精编教材后,再选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作为必要的参考,帮助学生理解、区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同时,针对在校大学生实践经验较少,对工程建设程序、工程项目过程控制及管理等认识不足,需要在授课过程中增加工程案例,以加深学生对相关理论的认识,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杰,刘泽华,宁勇飞,等.工程建设监理课程的改革与实践[J].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2,1:78-80.

[2]陈静茹.工程建设监理课程教学的改革[J].中国冶金教育,2007,2:23-25.

[3]孟韬,李海南.工程建设监理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09,29:134-135.

第8篇

关键词:监理协调;协调思维;协调方法;思维理念

协调很重要,尤其是在监理工作中,需要熟练运用协调的方法开展监理工作。协调是监理工作的立足点,无论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看,协调都是监理工作中至关重要、不可或缺的环节,许多监理工作的疏忽,很大程度上都是协调不到位导致的。某种意义上讲,协调工作的好坏决定了监理工作的成败,协调工作的水平决定监理工程师的作用,协调工作的能力决定了监理的水平。根据自己的理解,主要有六点体会。

一、关于监理理念。指的是监理协调意识、协调能力、协调效果、协调行为的集中体现

长期以来,监理工程师更加善于运用专业技术、法律文件、技术规范、验评标准等因素开展监理工作,而忽视协调工作的作用,协调意识不强。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尤其是要加强监理员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总监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各方的协调,要求做到协调具有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样才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能力是一种平衡各方面的能力,是超越专业技术的一种综合能力。它应该包含监理工程师的人际交流、分析综合、判断推理、临场应变和语言技巧、文字表达等能力。协调效果的好坏决定监理工作质量的好坏。

二 关于协调问题。指的是监理人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途径的方法的概括

所谓问题意识,指的是监理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一种清醒、自觉,并具有强烈的困惑、疑虑、想要去探究的内心状态。正是这种内心状态驱使监理积极主动的思维,不断地产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地提出新的问题。因此提出问题对监理人非常重要。

三、关于协调原则。指的是协调的根据、依据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 一是遵循惯例的原则。协调不能没有根据或者漫无目的。监理工程师协调的依据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各方会上的决议等方面,依法依规协调是监理工作的法宝,是协调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只有对法律法规标准领会得深,对建设各方的意图把握得准,才有可能在复杂的局面中游刃有余,从容应对。二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这里指的人主要是甲方等单位,监理是出售自己知识和智慧的行业。因此监理工程师要有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建设单位是监理企业服务的对象。这就要求监理深刻了解业主的需求和目标,把顾客满意当成是企业追求的目标。建设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的决策、观点、意见、建议、要求等也是监理协调的重要依据。对于建设单位的决策,监理工程师要认真领会,抓住实质,作为协调的依据,并有效地贯彻。 三是超前思维的原则。做任何工作都要有超前意识,要做到未雨绸缪。监理协调更要有超前意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程经验对可能出现的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预先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要求制定应急预案。

四、关于协调方法。为了达到协调效果,监理所要采取的手段和途径

通过对需要协调的问题分析,为建设单位贡献监理人的智慧和谋略。因为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工作的。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建设单位协调好关系也是十分必要的。监理工程师要赢得建设单位的信任,获得建设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必须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的领导和现场代表提供第一手情况,要积极主动地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知识、做好参谋、严格把关,让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各项目标心中有数。要求有“头脑奉献”意识,做一个“智能型”的监理人。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征求建设单位对事件的看法和处理意见。总之监理协调要先知先行,抢占先机,先声夺人。 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发生各种问题和矛盾,监理协调处理这些问题和矛盾,应有慎思明辨之智

五、关于协调机制。协调的分工协作、发挥成效的制度规范

第一、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要做好协调工作不能仅靠总监理工程师,关键是要建立从监理公司到项目监理部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尽其责、协调一致的协调机制。要将协调的内容、目标和职责分解到现有的监理组织机构中,让监理人员明确认识到自己的职能中所承担的协调责任。对于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需要协调的问题,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负责搜集并综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信息,然后与建设单位的中高层管理者沟通;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授权下,按照项目监理部的共识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沟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单位等的协调,可以按照专业、分工等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相关人员沟通。

第二、加强训练,独立思考。有的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其实,说和写是监理协调的两大法宝。在协调工作中不能只是埋头苦干,要能言善辩、能说会道,将自己处理问题的态度、想法、观点进行口头的、书面的传播,以求得建设单位的支持和认同。但说和写的能力需要培养,需要长期的锻炼。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要合理安排专业培训,同时有针对性地增加协调能力培训的内容。在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培训时要求每个监理工程师都要发表意见,并写出书面材料,由总监进行修改、审核。

第三、掌握规律,预防为主。作为监理人,不但要深刻认识协调在监理公司中所取的作用,还要认识监理协调工作与参建各方的联系;不但要认识导致协调的现状,还要分析导致协调的原因;不但要认识协调的运行过程,还要把握协调在监理工作中的时空要素以及相应的程序,掌握协调工作发展的规律,预料协调工作发展的趋势,辩析协调在不同的监理阶段中所具有的不同性质;不但要认识协调对建设各方产生的作用和影响,还要认识外界参与监督方对监理协调的作用和影响;不但要认识协调工作的主要性质,而且要认识协调所具有的次要性质,尤其是容易被人忽视的;还要从偶然与必然、一般与特殊、本质与现象、相对与绝对、抽象和具体、形式与内容、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等角度去认识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全面而深刻地认识协调。最好是不要等问题来了再协调,而是要使协调工作做到预见性、系统性、创造性。

六、关于协调机理。协调的内在规律性和运行机制的反映

监理人在工程过程中,需要运用监理工作方法,对在实现工程目标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进行协调,达到预期目标。具体来说,主要体现以下几点:第一,细化各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持续改进工作操作标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落实监理人员具体抓,抓具体,坚持抓,一抓到底,以达到实效。这里涉及到监理人的能力、水平问题。也就是按照监理人员的特长、性格等安排工作任务,以达到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绩效。第二,收集信息,建立协调内容。在监理日常工作过程中,总会面对工程的进展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工程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而这些都是原则性的问题。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生产安全意识不强等等。这个时候就需要监理协调施工方,按照规范、图纸组织施工。第三,监理思维,灵活运用。树立正确的监理观念很重要。在提升协调能力的同时,务必要做到诚心待人、诚心待已、诚心待事。这里我更想强调的是,建立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相当有利于沟通协调的工作的开展。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1-0241-01

1、前言

水利工程监理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使工程节约了投资、保证了工程质量及工期。水利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以来,成绩显著,但水利工程监理体制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其发展仍受到旧的水利建筑工程管理体制的严重束缚,缺乏相关的法规制度的指引,现阶段监理监督引导机制也不健全,水利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清晰。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监理水平和国家对监理行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相当程度的差距,还要做进—步改进与完善。

2、水利工程监理的现状和问题

首先,水利工程监理市场行为规范不够:①水利工程的业主单位对水利工程监理制度的认识不高,一些业主单位认识工程监理是多余的,在监理招投标过程中,不是以监理的工作质量选择监理单位,而是根据单一的监理费用的高低来选择监理单位。形成低价恶性竞争的格局。②由于水利工程监理市场准人制度不严格,且存在社会多头建设水利工程。③由于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地方水利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现象,致使水利工程监理的作用在很多项目无法得到充分发挥作用。在机构组织上,往往这些监理单位还只是一些水利部门的附属机构,既没有独立核算的能力,也做不到自负盈亏,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以致有序竞争的水利监理市场在一些地方远未形成。④以挂靠有水利监理资质公司方式承接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任务。由于水利监理行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非水利行业的一些监理单位与不法个人挂靠在水利工程监理部门,采取低收监理费来承包业务,这些挂靠成立的监理部门,无固定的监理人员,由于监理工作的任务重,而临时聘用低成本的无证非水利监理专业人员,严重扰乱了水利监理市场的秩序。

其次,当前业主对监理行业认识存在意识形态的偏差:①施工阶段才需要监理工作。其实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都需要监理工作,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而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工作—般只限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往往是工程委托了,监理人员匆忙进入,就马上开工,监理人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他们无法对工程进行深入地了解,尤其是部分规模相对较大的工程,技术复杂程度高,工期长,干扰因素多,使监理工作更难展开。②监理人员是业主雇来的技术人员,把监理工程师当成质检员。目前,因监理单位与业主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因工程监理作用不明显,职责不清,很多工程建设承包商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人员。其实,工程监理是独立的对工程质量进行公正监督的第三方,但由于经济利益及所处的合同地位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理职责,反而受到业主的好评,反过来他们又偏袒业主。在工程建筑中,监理则负责全面检验,其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承包商有责任确保提供合格新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质检员。③工程出现问题找监理。目前,很多工程出现问题都找监理。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如果在设计阶段出现设计质量问题,设计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在施工阶段,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就要追究承包商的责任,而不是只找监理了。④视监理费为负担。看不到监理带来的是远高于监理费支出的质量、工期、投资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很多工程的业主不愿意聘请监理,这些业主大多是出于政府的强制规定而聘请监理,他们没有真正领会监理的含义,有的业主对监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聘请监理只认为是分担责任或应付有关部门,视监理费为负担。

再次,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方面随着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监理公司管理与监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市场竞争中监理单位要以服务质量为效益,以业绩求信誉,推动监理单位要不断完善自身建设的同时,业主感受到监理制带来的效益的同时也对监理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现阶段的监理人员由于首先是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工作待遇偏低、工作环境恶劣、工作艰苦、现场性强、流动性大,吸收不了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留不住高智能的综合人才,导致监理企业部门缺乏高素质、综合性的人才。

3、我国水利工程监理的对策

(1)规范水利工程监理市场,水利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水利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十分重要:①严格做好水利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监理行业按照良好的市场秩序进行运行。②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采用多部门投资归口管理的工作模式。③监理工作规范化,成立的监理单位的机构要独立。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是不受控制的公正监督的第三方。④促进形成良性竞争体制,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属同一单位管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⑤要提高监理单位的地位,建立诚信化制度,提高监理的效益。⑤完善水利监理法规、制度,规范水利工程业主行为,使监理单位得到业主的充分授权。要通过以上几种方式规范监理市场,才能使监理行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提高监理意识的培养,提高对工程监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有关国家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制的重要性,明确工程监理应是施工各阶段都要进行的工作,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与监理人员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工程监理的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明确监理所处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才能避免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的雇员,必须按规程的要求办事;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人,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监理行业还应创造与之对应的信息环境,实现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信息的公平享有,以及市场监管信息的交流与共享。

(3)提高监理队伍的监理能力和素质。水利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复杂服务性的工作,需要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

1)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都要有高的要求。2)监理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强化廉洁自律,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3)监理人员要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知识,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

4)要创建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环境,—是进—步严格资审,促进水利监理市场正常有序发展,应完善资格审批制度,保证监理单位的质量。制定—些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以促进—批年富力强,高智能,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尽快走上监理岗位。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查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更严格把关。二是监理单位本身要注意人员配备和搞好培训工作。作为监理单位,要具备工程施工和设计的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监理单位不仅应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还应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并加强监理单位先进设备的建设。除此之外,我们应该学习目前国际上通用性的监理招标投标书的示范文本和工程合同条件,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

第10篇

监理的对象包括对水利工程建设当中商品交换双方权利、义务达到建设双方合理回报内容的明确和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主要任务,就在于对合同进行管理,真正的监理不是业主所安排的质检员,也不是那些项目承包商所分派的技术员,而是能懂管理和法律等相关内容的专家。

2我国当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分析

2.1没能正确认识监理责任

有部分认为委托监理的工程应当万无一失,如果出现问题就应该将责任全部放置在监理人员身上,而事实上质量是依赖于施工单位,而不是依靠监理单位去监督或者检查出来的。能够影响工程建设的潜在干扰原因会很多,但并非监理人员完全能够控制住的,监理人员只是尽最大能力去避免这些不利因素对建设目标造成的影响。但相关监理人员要对自身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尽职的行为承担不作为责任,就要对业主进行负责。也就是说,唯有失职了没能尽职了,才需要承担对应的责任。监理实践表明,对整个工程建设进行监理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使得工程进度加快,进而提高工程质量,使得投资浪费能够有所减少。

2.2对监理角色及地位认识有盲区

首先是一些业主认为既然存在专业设计院就没必要花钱找监理,但是事实上设计院所设计的图纸并不一定完全符合业主的需要,在很多的情况下,设计图纸被执行的情况下,其设计的效果也不一定有较为良好的经济效果。但是相对而言,监管工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此类缺陷进行弥补。其次,部分施工单位会认为监理人员职责一般在于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而针对施工单位其他事情都没权干涉。但是依照当前法规以及条例规定,其实监理人是有对总承包人实行建议权、分包人认可权以及相关其他权利存在的;第三,是部分业主会认为监理人员其实就是自己花钱委托聘请而来的雇员,有必要为自己的要求服务,同时也需要按照自己的要求来。监理人员是依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法规而存在的,不是业主的个人意愿体现。监理单位是独立第三方的存在,所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客观和科学独立,不得依附任何一方。此外是监理并不等同于“监工”,旁站监督以及检查,都只是监理工作当中一类重要的手段及方法,并非全部工作内容,所以一般监理的工作,都包括三个控制、两个管理、一个协调。也就是对进度、投资以及质量方面的目标控制,还有信息、合同的管理,此外还有参建各单位间关系的协调处理。最后是部分质量监督机构,会认为监理人员替代了自身的职能,忽视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致使整个过程出现纰漏。其实监理的职责就是代表建设单位实施项目管理,保证合同有效施行。

2.3监理范围欠缺合理具体权限没能落实

当前有较多的业主会将监理当成是质检工具,因此质检权授予了但其他控制权并没有下放,使得整个实际工作也是流于形式,不同的授权范围也会带来不同的监理效果。全过程、全方位的建设监理,应该就项目可行性、设计、施工以及交付整个过程进行施展,但我国当前的工作情况表明监理工作都仅流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业主对于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没有充分认识,另一方面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专业水平也成为制约监理工作开展的因素。此外,由于承包商作为建筑产品的主要生产者,任何监理工作和活动均必须以监理合同及工程的承包合同作为基础和依据,但是承包商本身并非专业的质检人员,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过程中,验收程序被忽略、中间产品尚未被自检就直接拿去验收等问题屡有发生,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等问题。监理范围缺乏合理的规划从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当前我国建筑监管理论和法律等方面的规范性不够明确以及基建单位的组织协调性高于实际技术操作水平等有直接的关系。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改进的有效措施探究

3.1强化监理人员责任意识

建设监理是一类技术服务工作,因此需要监理人员有较高的知识深广度及过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同时还要求监理人员能够有一定的实践及管理经验,而且还要懂法,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经济常识和监理行业方面的信息。因此必须建立监理人员注册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坚决强化监理人员的职责意识。任一类工作都必须有完善制度来支持,因此在建设监理的过程中,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来作为保障,必须尽量避免施工、设计以及业主这三方为一体,类似这类违规现象的发生,使之形成规范、社会、专业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要强化建设实施过程中,利益各方对合同履行该有的正确态度,使得各方的义务和权责得到规范化处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完整展开。除监理人员本身素质、技术和素养等需要被强化以外,建立企业本身作为一企业信誉作为生存根本的行业,其自身的质量监管和监控体系同样需要被构建起来并得到有效的完善。对于施工监理要构建起建立大纲及监理流程规划案,按照专项工程发展的进程,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工程监理和日常检查的要求,对于工程效果还需要从验收的角度来执行评定原则和制度等。

3.2不断加大工程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养培训

由于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对专业素质和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监理人员的知识水平、深度、广度、能力、思想、素质及专业技术等均直接关系到监理的效果。此外,监理人员的实践经验和管理知识水平以及对工程进度的掌控能力均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的加以培养。为保障对监理人员的日常和定期的监管,监理单位必须构建起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制度和培训方案,并对监理人员实施业务和技能的专业化培训。按照当前监理行业的发展要求,监理人员不仅需要加强技术培养和专业能力的培训,还需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建立法规学习,以确保监管人员可以具备与监理工作相匹配的知识、技能理论水平,尤其是在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培养方面,更需要加强培养。比如在维护监理单位形象和坚持公平、公正、专业的岗位职能行使方面,更需要纳入到日常培训的要求中来,以保障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3正确认识工程质量与各方建设间关系

项目的实施,必须要透过地质的测量、设计以及施工等不同的程序,同时任何将质量归结到某一方面的说法都是不科学不全面的,所以必须落实到每一项质量细节中去,从具体的勘探、设计、测量抓起,直到工程落实投入和正常运行为止,因此当出现质量事故之后,必须依照建设资料,去认真查找出具体缘由,并积极找出责任方,追究其责任。按照工程监理的需要,不同的监管责任部门应该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比如施工单位需要构建起质量保障制度和体系,按照施工的“三检制”来认真有效的予以执行,施工过程中针对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方案等,建议在施工监理之前在多方洽谈时,构建起施工方、监理方、业主、设计单位四方共同组建起来的具有独立的监督管理小组,以确保四方的工作能执行到位。当然设计单位需要按照施工监理的需要来构建起可以提供现场服务的相关体系,一旦施工过程中出现图纸设计和实际施工情况存在偏差等问题就可以及时的、准确的进行检查或者是否需要修改图纸的实际考量。业主方对监管单位的信任、对设计图纸和施工过程的认知、对自身责任的认知等都来源于对施工工作的关注和三方对相关信息的汇报。由于观念和思考角度不一样,为了保障各方对监理工作的明确认知和支持,可以在施工之前约定定期召开信息交流会,或者使用书面材料会等方式来解决不同方所发现的问题。

3.4使监理环境得到净化

第11篇

一、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上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的专业公司受业主委托履行义务,与业主、承包商之间是平等的横向关系。我国有关法规指出:监理单位应按照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但是实际工作中,有许多监理单位是隶属一些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社会化组织。有些业主凭借手中委托权强行压价,或者进行暗箱操作,私下索取回扣;有的政府部门行使权力批转监理任务,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监理单位搞不正当竞争,非法转包监理任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格影响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健康发展。

2、监理责任不到位。我国自2007年开始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的新标准收取监理费,该文件已经实施4年。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压价竞争现象十分普遍,很少有工程能按照该标准实收监理费用。监理企业低价中标后,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必将设法降低成本(降低人员工资,或者压缩现场监理人数),导致监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差,现场应投入的人员能减则,缩减项目监理人员,这样的项目监理部,其整体素质和监理业务水平与投标文件的承诺有必然的差距。同时也不能按需求提供与项目监理需要相适应的办公、交通和检测设备等。某些监理项目出现现场监理人员更迭频繁,监理人员不到位、责任心差,无必须检测设备,监理服务不到位,监理效果差,直接导致监理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形象。

3、对监理行业认识不清,定位不准。作为工程建设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监理理应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轻视监理的观念普遍存在。有些业主及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没有正确的认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使监理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有的施工单位把监理当成是自己的质监员,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而未进行自检就直接向现场监理报验,有的业主把监理当自己的雇佣人员,监理工作全都要听从他的指挥和安排,因此监理工作也就失去其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

4、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目前,许多监理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另外,当前监理工作人员大都只懂工程技术,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与监理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有部分监理企业为节约成本,雇用刚毕业无现场实践工作经验的学生作为现场监理人员,导致部分监理人员素质较差。

二、解决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1、建立信誉机制为核心的监理市场化体系。要使监理机制规范化、公平化,必须建立信誉机制,使那些信誉差的监理企业无法被社会所接受。为了获取更广泛的生存空间,监理企业的国际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国际市场的竞争最终结果是信誉的竞争,国内监理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设法提高自己信誉,具有良好声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我公司近年参与多项商务部对外援建工程的工程监理,获得了良好的市场信誉。

2、严格内部管理,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素质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才能更好的做好监理工作。应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制度,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技术的连带责任,也要负管理连带责任,这样将责任层层分解,各级有份,对避免出现违规行为有较好的作用。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巡视督查机制,设置专人对各项目,各工地监理人员进行随机巡查。既能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又可约束监理人员守法从业。还应建立考核量化制度,对项目监理部成员进行量化考核,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以项目为单位的奖惩,增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建立完善这些制度和机制,可以挖掘潜力,激发从业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竞争意识,有利于监理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3、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企业建设。监理企业应做好监理人员的不定期培训。当前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监理企业要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才能生存发展下去。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都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推广培训。监理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起职业道德好、懂管理、擅经营、会开拓的高素质、稳定的监理队伍,学会运用现代化设备和科学检测手段,才能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监理企业只有培养人才、吸纳人才、留住人才、贮备人才、聚集人才才能不断发展壮大。

4、正确行使监理职能。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对于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应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工作进展的情况,经常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将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使业主了解监、建双方的工作情况。只有协调好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工作,才能让他们理解、支持监理的工作,执行监理发出的工作指令。监理还应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严格工程验收程序。

第12篇

【关键词】工民建;监理;不足;解决措施

现在,很多施工监理未能及时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检查,而有些施工单位中,面对领导来检查的时候也只能看到其表面的一些工作,并没有看到实际的工作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为了避开这种近况的发生,监理人员要加大管理监督的力度,把本质工作做好,严把质量关。

1. 工民建施工监督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足

在建筑行业中,一些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工民建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还有着着一定的不足,有些施工单位有着的不足比较小,很少有人对其进行关注,但是细节成就成败,只有有效的监督管理下,才能严把质量关。目前,根据笔者对工民建监理的有效调查以后,发现了很多不足,并且对此进行了相关的浅析。

(1)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薄弱。

为了更好的了解工民建施工监督管理工作有着的弊端,笔者在一些建筑单位中进行了暗访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饿专业水平都比较薄弱,很多监理人员对最基本的专业知识知道的很少。有的监督管理人员就是靠一些亲戚朋友的联系进入到建筑单位以事这一行业。其中只有少量的监督管理人员是毕业于某高校,但是专业的知识都是比较书本化,运用到实践中就缺乏了实践经验。他们对于工作的基本情况掌握了以后没有更深层的理解。笔者在建筑单位调查中只有少数的监理人员懂的一些更深层的知识,但是有些工作人员也会因为某些理由寻找更多的高就机会。那么试问这样的监理人员怎么能严把质量观呢?由此可待浅析和考察。

(2)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意识有待成熟。

对于很多建教学论文筑单位中的监理人员来讲,他们的工作意识相比较较薄弱,监理人员的资任意识比较差,他们的责任不是很强,很多监理工作人员对于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比较忽视,很多人员对于在建筑过程中一些违反法令法规的事件假装不清楚,也不把其当做一回事。他们忽略了质量就是生命的道里,在他们的心目中,他们认为只要是没有什么太大的不足就可以睁一只眼或者闭一只眼过关就算了。对于那些出现的小不足,大家看不出来或者没有人去询问调查就算是合理的建筑,这样往往给安全隐患埋下了致命的种子。而建筑单位内部对于监理人员的选派也有着着很大的漏洞,有很多建筑施工单位对监理人员的选择上没有经过严把关,也没有定期对他们进行专业性的培训,对于监管人员的专业水平没有怀疑态度,也没有担心过当期的专业水平是否能真正的应对一些实际不足。

(3)施工监理的安全防范措施需要改善。

在建筑施工单位,施工监理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待于加强,监理安全意识的藐视会使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造成很大的损坏。在调查中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对国家的法律以及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很多施工单位有着着非常侥幸的心理,缺乏安全防范的意识以及措施,他们很多都认为只要过得去就可以,对于安全措施的概念全无,对于小的安全隐患也未能及时的得到处理,在施工现场笔者发现,很都施工设备的简单化让人惊叹,在施工现场一切能简单的设备尽量简单化,防护措施根本就不有着,有的防患措施及时有着了也为能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进而总会有一些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学论文事故发生。所以做好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建筑行业的关键。

(4)对施工监理的认识度不高。

当前,在我国的工程监督管理单位对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的概念以及有关规定不太明确。很多监理人员只是看重施工的质量、进展以及资金的制约方面,很多建筑施工单位认为只要施工质量标准,进度要求比较快,资金通融就可以,他们认为这就是最起码的本质工作,总是忽略了安全管理的意识。在很多建筑施工单位连最起码的建筑监理工程师都没有,更没有很专业的工作人员,有的监理人员认为自己是打工的,只要听领导的就行,领导说的算,只要是领导安排的什么都可以。他们几乎忘了自己的本职是什么。而对于建筑施工人员,他们认为监理人员就是一个幌子,可有可无,他们认为这些监督管理人员也不懂,所以只是形式化而已。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建筑单位屡屡皆是。

2. 对出现不足给予的措施

监理工作联系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安全、质量等各个方面。有了对施工建设中的监督管理不足的调查和了解,就可以根据其不足的出现制定一定的改正措施。

(1)对工民建监理人员的选拔。

监理工作是工民建中的重要工作之一,而监理人员要求具有专业的建立知识以及建筑方面的知识,他们的工作联系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对于监理人员的选材上要加大力度,严把关,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高度的资任素养,有一定的责任感,身居要职就要担负起职位给予的重要量。所以在选择人才的时候要加大力度。

(2)加强施工人员对工民建监理的认识度。

当前很多施工人员对工民建监理的认识度比较差,既然这样就要让施工人员对监理人员有一定的认知性,转变施工人员对监理的看法,笔者认为非常的重要。监理人员在执行工作的时候要用科学的眼光对待每一个不足,监理的每一个工作态度都要让施工人员佩服,不仅仅对建筑质量、建筑速度还有资金和安全意识关心还要对施工人员的关爱,只有放眼长远经济利益才能让施工人员另眼看待,才能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

(3)对监理人员专业指导。

在我国的很多监理人员中,很少有建筑单位出资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和指导,这样是不可以的,只有对监理人员定期的专业指导和培养才能让大家学习到更新、更实用的监理知识,以便更好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4)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