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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监理的认识

时间:2023-08-24 17:17: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对工程监理的认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对工程监理的认识

第1篇

关键词: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协调关系,工程监理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see the course of urbanization, rapid development, leading to the rise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uilding industry is when we an opportunity is sufficient a challenge, for our project supervision industry management mode to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nee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fully will summarize the company and foreign consulting company by the successful face, and formed a set of different modalities management mode of the reasonable, 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service, coordination, management function,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time limit, investment, safety,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to be the chief of the owne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ore requirements of the modern market demand.

Keywords: quality management, progress management, investment management,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 U41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经过许多年的工作磨练并积累了阅历,对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了个全方位的认识,不同的工程项目建设有着不同的工程监理模式,即从工程项目的本质决定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及方向。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工程项目建设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工程监理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工程监理能进行的就仅仅是工程质量监管,虽然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赋予工程监理,但由于安全文明施工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投资需要较大成本投入。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就使工程监理在过程当中存在着其相应的特殊位置。

1、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监理人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 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 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 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随着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水平的差异使本来很正常的施工中的检查工作有时也变得复杂和强硬起来。在监理的巡视检查中却常常发现不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施工作业,监理工作就体现了质量控制工作的难度和经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的问题,特别是工程施工项目班子的质量管理不健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力量不强,人员不足。因此,监理人员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施工过程由于人的因素而导致的质量问题。要熟悉工程重要部位、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的施工特点、难点和技术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监理,发现不规范施工及质量隐患要及时制止和纠正,从根本上杜绝质量隐患。

2、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进度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进度控制是合同约定的主要目标,能否按期或提前完工是业主的投资效益能否按期或提前实现的保证。业主委托监理,也就是将包括进度控制在内的三大控制委托监理单位完成。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进度控制上的地位和应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即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保证进度计划的完成。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的重大利益,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的关键。为此,在工程进度监理中,一定要把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之间的差距作为进度控制的关键环节来抓。

有些施工项目业主一次性投资额较大,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多,参建的单位和承包商多,材料、设备供应量大,工种工序间的衔接关系复杂,工艺流程的先后顺序、工程量的大小、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决定项目开工的前后顺序。监理机构编制关键线路与主要控制点的控制网络图,引领施工单位按照合理的思路安排单位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材料、机械和劳动力组织;在项目的监理过程中通过审核施工单位的计划来贯彻业主的进度要求;建立一个实用性、科学性较强的进度控制体系;对各工序的安排及衔接要紧凑,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级、各类进度计划,并对计划安排、计划完成与实际完成进度进行对比跟踪,找出进度偏差,提出赶工措施,特别是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管理,保证计划完成。

虽然工程监理在特定的位置赋予了特定的职责,但往往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监理的局限性,制约了工程监理权责的发挥,即工程建设过程进度的控制受到工程建设特点所限制。施工单位的体制不健全的等因素,特别是工程施工项目班子几乎都是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之前临时组建,项目管理经验及施工经验的差距,计划的实施及制定的不切合实际,施工现场的计划与组织施工不到位,施工计划投入不到位,人员劳力的不足,都是制约工程监理实施进度管理的诸多因素。

3、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投资管理

坚持招(投)标,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款,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和结算工作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合同签订须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避免日后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资效益。作为建设监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切实履行,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4、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关系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业主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业主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 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业主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对业主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从而使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得不到力度得不到充分的发挥,相对于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来说,处于劣势群体,工程协调问题就比较多,意见也就因此产生差异。

5、结束语

第2篇

工程监理制是当今社会电力工程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电力工程施工条件复杂、质量要求高、技术工艺难,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可能做出偷工减料的行为,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在施工中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工程监理则是以第三方的身份来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监管,这样就可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促进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

二、我国电力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制的现状

2.1监理市场的招投标机制不健全

我国的监理市场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监理单位并不是独立的社会组织,而是隶属于某个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的一个组织,它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于是在进行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程中很多时候就带裙带关系。比如说:政府部门,随意批转监理任务;某些监理单位非法转让监理任务,搞不正当竞争。监理市场的招投标工程并没有一套科学严谨的工作机制,也没有一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监理市场的行为,监理市场较为混乱。

2.2业主对监理制的思想认识有误差

很多业主不能深刻认识监理制,认为监理可有可无,在实际工作中,虽然签订了监理合同,但是却没有给予监理人员“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权利,因而监理效果没能充分发挥出来,使得电力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等没有受到合理控制,影响了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2.3监理人员的素质偏低

由于电力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制的认识存在偏差,监理的费用较低,这就使得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甚至很多都是半道出家的,原是工程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他们经过短期培训后就直接上岗了。工程监理需要给予业主和施工单位专业技术参考,专业性非常强。同时,工程监理人员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以确保工程建设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而当前监理人员的素质偏低,严重影响了监理效果的实现,不利于电力工程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工程监理制的对策

3.1建立和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在加紧工程监理管理机制和收费标准的法律法规建设,希望提高我国工程监理制的水平,以工程监理来带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不深,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电力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制的发展,工程监理难以与国际接轨。在这种形势下,政府要加强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完善的监理法律体系来促进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促进工程监理制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发挥作用,从而带动电力行业的发展。

3.2完善招投标机制

招投标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监理市场较为混乱,不正当竞争随处可见,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因此,政府要严格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以法律形式形成完善的招投标机制,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监理市场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增加违法成本。遏制业主、监理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盲目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监理招投标、评标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开展。

3.3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

要促进电力工程建设中监理制作用的发挥,最根本的还是要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监理单位要对现有监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促进其专业素质的提高。培训中不仅仅是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同时,还要通过一定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来促进监理人员学习热情的提高,使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先进知识,提升自身的素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要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给予业主和施工单位更多的专业指导,做到“三控、两管、一协调”,促进电力工程质量的提高。

四、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工程监理行业从发展到现在,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但并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在越来越复杂的新形势下,就要求我们实事求是地探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以确保工程质量。

1.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 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 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俗话说:“想要别人重视自己首先要自己重视自己”,首先许多监理公司对自己不够重视,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对外地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所在地招聘,工程结束后,若无后续工程,就不一定能继续从事监理工作,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其次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第三尽管绝大多数的社会监理人员都能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监理工作,但是还存在小部分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责任心,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影响了整个监理业的形象。

1.3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

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解决办法

2.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2.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

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2.3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结束语

随着建筑业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规范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必然对工程监理行业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监理工作也应该适应这种新形势下的要求,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素质、完善监理工作程序、全面提升监理业务水平,在工程建设中真正起到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作用。

【参考文献】:

【1】陈修丰.《浅谈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J】.建设监理.2009(11).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方法对策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ndustry from development to now, in national construction of economic society is indispensable, but didn't get recognized by the society, in more and more complicated,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of the demands that we seek truth from facts probes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how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o ensur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enterprise supervision staff metho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以国家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建设合同等依据,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进行的专业监控服务。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体制已经向社会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这样的机制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也节约了工程投资。但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业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监理人员的收入偏低、流动性太大以及整体素质水平不高等,这些都对监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阻碍。本文就当今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

1、监理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1 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从工程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在我国开始试点至今20多年里,建设部对工程监理的初衷,一直都是“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的职能,也就是说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以上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监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是真正的能全面明确监理工作职能的法律文件还很缺乏。

1.2 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一是在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多年现已退休的人员,尽管他们有丰富工作经验,但是由于年龄的原因,使得他们没有充沛的精力,对于新知识接受的很慢。二是一些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改行为监理,而监理单位没能及时给予他们业务培训,再加上自身不具有自学监理知识的能力,因而,在这些人只具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而对监理知识及其匮乏。三是新的大学毕业生,尽管他们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是他们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从我国实行工程监理制到现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但没有认识到工程监理能够帮助他们减轻工作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反而错误的认为实行工程监理制削弱了他们手中的权利,产生了抵触情绪。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时凡是涉及质量责任问题不管什么原因,全都强加于工程监理身上,并到处宣扬工程监理无能、无用。其结果,无形中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近几年,社会对监理的观念有所改变,认可度有所提高,并且有一些较好的措施和方法在工作中得以实施,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工程监理认识存在偏见问题依然存在。

2、监理人员管理的现状分析

2.1 监理人员流动性大,高素质人才缺乏

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单位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5%,开发企业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15%,而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流动率却接近40%。可见,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流动过于频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这对于监理队伍的稳定性是致命的,严重影响了监理服务行业的形象。监理作为受委托方,需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监控,这对于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2.2监理人员管理薄弱,缺乏规范性

由于受到企业规模、资金、压力等方面的影响,这些监理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对监理人员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的管理,而是直接由一些办公室兼管,从而造成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比如:资料丢失、考勤记录不全、管理混乱等,管理的效益根本无从谈起。甚至有一部分监理人员进入了反复招聘的死循环,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几乎没有。

3、解决办法及对策

3.1 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尽管都对建设监理有一定的涉及,但是这些法规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把监理工作限定在施工阶段偏向于施工质量的管理,使人们在对监理制度的认识上存在不同形式的偏差。面对此情况,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现有法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同时,还应对建立一些更加能促进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制度,使工程监理机构的竞争意识得以提高,促进我国监理与国际监理的接轨。

3.2 监理企业要积极主动不断强化自身。工程监理机构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一方面监理机构是受雇于建设单位的,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服从于业主;另一面,监理作为一个社会职业,国家的法律、法规赋予其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为社会负责的责任。所以,工程监理机构对建设单位负责的同时,还要对社会负责。在确保工程顺利、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是一致的。一旦有不一致出现,大多是建设单位存在问题。所以,在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监理要在此过程中独立行使监理的职能,把监理的权威性强化起来。

3.3 工程监理要加强自己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的提高。首先要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推进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技术与管理的符合型人才的培养,在人才结构上,监理公司要不断进行调整,尽快引进缺乏的人才,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新引进的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培训,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在职人员,面对当今社会知识经济飞速发展,应阶段性的开展有关控制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规程、标准能力的培训班,从而促进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水平及能力、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更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而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3.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工程监理加强合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转变从传统的对工程监理的错误认识。不要把工程监理看作是削弱自身权利对象,去除对他们的抵触情绪。应把工程监理看作是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为他们减轻自身工作负担和压力的不可缺少的好帮手;是有利于他们为了能够随时随地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工程情况不可缺少的眼线、耳目;是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提高不可或缺的施工现场战斗员。除此之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还应与工程监理监理建立相互依靠、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伙伴关系。凡是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意见,均应给予全力支持。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制度;施工现场

1、引言

如今工程监理已经成了建设工程中不可缺少的成分,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提升项目的综合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对工程进度有很好的控制和保证,对工程的安全进行合理的监督,确保工程安全的进行。但是今天如何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仍然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课题。以下就是对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和举措进行说明。

2、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所存在的问题

2.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法律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监理的发展相对于工程其他方向是缓慢的,从1998年以来监理制度被推行,在管理制度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可以认为监理制度的建设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但是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在监理制度建立之初,目的是把监理制定成为具有“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职能,从“三控”的职责来看,主要控制投资、质量、进度,这就要求监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发挥工作职能,在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它的工作性质应该是全能的,但事与愿违。在建筑法中仅仅把施工阶段作为监理制度的设定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大部分监理单位都是以工程的质量监管为主,尽管招投标法中已经把监理的职能范围进行了界定,但是监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甚至出现了不合理不正当的行为。目前我国的确颁布了很多有关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但是对于监理工作职能的专门界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

2.2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体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监理工程师的知识水平还达不到要求,他们的考核标准还不够合理,在监理工程人员结构中有很多由从事多年施工的老人员组成,尽管他们的经验较为丰富,但是他们毕竟年龄很大了,对于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也比较差。另一方面,很多人都是从工程上一些技术性强的岗位下来的,他们没有作为监理的经验,也没有进行专业上的培训,最终导致对于监理工作的不熟悉,导致工作上的能力的缺失。还有一种就是大学生,他们在工作中还处于学习阶段,因此谈不上监理的能力好与坏。这也为什么说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2.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监理误区

从形式上来看,它们两者都要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但是工程监理要在施工现场多一些,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不经常在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于监理存在着偏见,工程监理所做的工程监督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减少了很多负担,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却没有认识到,而且还认为工程监理对他们的权利产生了威胁,最终对工程监理有了抵触情绪,不仅如此,当工程质量和安全出现问题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会把所有责任强加给工程监理人员身上,这无形之中也造成了监理人员的负面形象,给工程监理行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近几年建筑行业的制度不断完善,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得到正面扭转,但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的监理误区依然没有得到改善,这也是建筑行业必须认识的问题,也是阻碍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的心理绊脚石。

3、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和举措

3.1国家应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制定正确的政策和法律,才能保护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建筑法律来说,必须避免对监理专业设置法律的局限性,应该明确规定工程监理的岗位职责,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对《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有关法律的审核且重新制定,在工程监理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时,应该统一对监理的认识。建立完整的招投标制度,要保证制度的公正、公平。同时也要与国际接轨,学习国外关于监理制度的先进经验。总之要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的重要作用和举措,就必须加强对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3.2监理企业也要不断自我完善,以树立工程监理机构的权威为目标

监理企业的自我完善是企业的自我革命,要抓住国家改革的机遇,不断地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监理企业既要做到为业主负责,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施工的安全、质量、进度抓好。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对国家负责,监理企业要用好国家赋予的权利,做好本职工作,不受贿,努力为国家把好建筑行业的关口。树立工程监理机构的权威是执行工程监理的权利和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会发现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基本都是施工企业的问题,加强对施工问题的监督与管控,完全可以树立工程监理机构的权威。

3.3努力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好的工程监理人员队伍,工程监理的形象就不会得到较大的改善,首先监理公司应该展开对其人员的培训,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吸收工程监理人才,建立强大的监理人才队伍。不仅仅要对监理人员的技能进行培养,也要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加强重视,我们知道监理行业更重要的是职业道德,是对自身工作的责任心,没有好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工程监理就缺少了灵魂本质。

3.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与工程监理应积极合作,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与工程监理都是对施工现场的两只手,可以想象二者的努力,都是工程质量监督负责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该改变传统认识,积极与工程监理展开合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应与监理建立相互信任、相互依靠、相互协作的关系。由工程监理提出的正确的有关工程方面的想法和意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应给予大力支持,最终让工程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总 结

目前我国的施工建设还没有进行真正的成熟期,在针对监理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着不足,建筑行业对于安全监管的管理制度还不强,监理的位置还没有被真正的凸显出来,就造成了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监理人员的建设方面,由于项目的聘用制度还不够完善,造成了监理岗位人员的缺失,建筑法律对监理的范围限制也带有局限性,致使监理的工资普遍较低,有一小部分人缺少监理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受贿现象普遍等等,改善工程监理的任务依然繁重。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华人名共和国建设部

[2]钱春洪.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相关问题的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0,(4).

[3]徐军.智能建筑工程监理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1,(13).

第6篇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土木工程建筑事业日新月异,各类超高层建筑物、复杂大跨度桥梁等新型结构层出不穷,对土木工程专业毕业人才(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土木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的需求不断扩大。作为土木工程专业一门新兴的课程,相对于其他专业,工程监理专业起步较晚。我国从1988年开始试点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直至1997年通过《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才使得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在工程建设活动中逐步形成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相辅相成的格局,与工程监理制度相关的实践和理论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土木工程监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它既要求任课教师对当前国家政策信息、施工现场状况以及企业的人才需求十分了解,又要求听课学生对土木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及结构设计等专业知识掌握牢固。因此,基于教材的传统课堂理论教学方法难以满足土木工程监理专业学习的需求。笔者有幸担任本校2012级建筑工程专业的该门课程的主讲教师,本文结合与其他兄弟院校的授课教师的讨论、课堂学生的课后交流以及相关企业的人才反馈,对《土木工程监理》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进行了初步地探讨。

一、结合社会需求,重新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1.正确认识土木工程监理。尽管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行已有近二十年的时间,但由于长期以来在经济体制上、工程认知上等方面的原因,目前的监理工作仍然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加上传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惯性影响,时常造成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方面难以发挥全部的力量。现存的工程监理局面导致了土木工程工程专业学生对工程监理的片面认识,影响了学生选择和学习本课程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毕业后从事监理工作的热情。然而,随着科技水平和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进展迅猛,不管是业主方、设计单位还是监理单位本身,对监理人员的需求都日益增长。因此,有必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正确引导学生对土木工程监理的认识。在土木工程监理的绪论教学中,有必要对国外监理制度的历史和发展状况以及我国引入工程监理制度的原因以及目前的发展状况进行详细的介绍,重点阐述工程监理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刻剖析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相互关系,强调监理工程师的公正、独立和自主性。从建设工程项目本身的固有特性出发,论述监理工程师的服务性和科学性,重点介绍?O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的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并且能实事求是地开展监理工作。

2.合理安排专业课程体系。土木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科技服务活动,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掌握监理专业知识,还需具备与工程相关的经济和法律知识,才能有效地解决工程中常见的技术问题、组织和协调工程项目的开展和进行及完成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为增加土木工程监理课堂教学的效果,应该对土木工程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合理安排。对于高校学生来说,确保在开设土木工程监理课程之前,应该完整地学习过一系列相关的专业课程,包括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钢结构设计原理、土木工程施工、土木工程概预算、工程项目管理和项目法规等。预先建立土木工程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习思路,才能增强学生在土木工程监理课程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3.科学使用课程教材。目前,市面上的土木工程监理教材大多内容陈旧,未能及时体现工程监理专业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发展水平,且教材中各个章节中的内容联系不够紧密,与实践工程相关的案例较少,不利于土木工程监理的教学。笔者在对比了多套教材的情况下,选择了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发行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建设工程监理》,该教材紧密结合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推行以来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丰富工程监理经验,融合当代工程管理领域新的研究成果以及不断变化的趋势和要求,从适应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发展的需求出发,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理论,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程序、工程建设监理目标控制的方法与手段。

二、丰富案例教学,真实模拟专业工作情境

1.案例选择。案例选择是为了实现特定的教学目的,达到一定的教学效果。案例选择时尽量做到统筹兼顾,好的案例既能完整地反应工程背景和工程问题、紧密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又能启发学生对问题的思考、争论和进一步探索,使得学生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笔者在讲述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时,以2007年湖南省凤凰沱江大桥垮塌事件为案例,组织学生对该案例中的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讨论,重点分析监理工程师的事故责任,较好地实现了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教学效果。

2.鼓励独立思考,重视双向交流。传统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大多为教师讲解,学生听和练习,教师只负责告诉学生如何去做和解决问题,忽略了课堂教学内容在实践中的适用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该不设置唯一标准答案,鼓励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并要求每一位学生以专业知识为背景就所选案例发表见解。同时,引导学生由注重知识转变为注重能力,根据学生对案例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重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增加学生在案例学习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

3.总结归纳。在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后,教师应对相关知识进行总结归纳,对学生提出的见解进行评论,并进行必要的补充,分析案例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归纳过程中,重点揭示案例中蕴含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强化相应的教学重点,给参与学生予以鼓励,为日后的课堂案例教学做好铺垫。

三、加??校企合作,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7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 融合

中图分类号:F4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6(b)-0146-01

我国自推行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制度以来,就对工程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然而由于两种制度在性质上、对象上是比较相似的,因此,如何在实践中更好的将二者结合起来,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1 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

1.1 二者的区别

(1)从范围上看。工程监理的使用范围仅局限于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而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2)从内容上看。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涉及到业主项目管理的所有内容,即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监理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是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而投资控制一般是由业主本人或者是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来实施。

(3)从与业主关系上看。工程项目管理完全是代表业主的利益,是业主的助手和顾问。而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独立的第三方。

1.2 二者的联系

(1)从时间上看。工程项目中时间的管理也被看作是进度的管理,是控制项目时间的重要一环。并且时间的管理应该在满足工程项目时间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确定合理的工作周期和工作排序,使成本和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工程监理项目和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在时间的控制上基本是一致的。

(2)从成本上看。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对成本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计划、成本评估、成本预算、成本控制这四个方面来进行。工程监理对成本的控制,主要是将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相比较,然后结合工程项目管理进度进行控制。这一做法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非常相似。

(3)从范围上看。工程监理的首要任务就是确定工作内容和控制项目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对其它项目管理过程进行指导。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是在设计、决策和施工等阶段进行控制、管理和协调,这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是一致的。

2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融合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无论是从自身的发展还是市场需求来看,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都不应该取代工程监理制度,而是要在很大程度上实现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制度的融合,从而实现监理制度向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转变。由于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实践、改革不断地完善,进而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我国,一些条件较好的施工、设计、监理和咨询企业,都希望可以全面地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最佳状态。并且政府对项目管理的创建也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和政策上的指导。另外,再加上一些高等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对项目管理的研究,将工程监理公司变更为项目管理公司提供了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丰富的理论基础。因此,以上这些为工程管理和工程监理的融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既然是两种建设模式的融合,在实践中就会面临一些问题。从我国目前的形式来看,工程监理制度把自身限定在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而对于项目管理的其它方面,如项目评估、投资决策、工程保修等阶段,监理则不能够涉及。而对于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来说,在整个阶段的介入虽然不会受到任何的阻碍,但是在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将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阻力。由于目前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以及市场的需求,工程监理已经成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的代名词。由于人们对工程监理的习惯性认识,可能会导致工程监理公司在承接策划业务时不被接受的尴尬局面。

3 工程监理和电力工程项目管理融合的解决措施

3.1 浅层次融合

一些工程监理单位已经认识到和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相融合是十分重要的。针对再融合中所面临的尴尬局面,工程监理公司可以将其更名为项目管理公司,从而有利于市场建设主体和相关建设主体改变对原有工程监理公司的看法和认识。或者是在保留工程监理公司的前提下,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与此同时,组织公司的工程监理师努力拓展业务。因此,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工程监理公司保持比较完备的框架和结构去继续从事监理业务,而且还有助于项目管理公司在不受任何的压力的情况下,去高标准地操作。

3.2 更深层次的融合

(1)工程监理的薄弱部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融合。在监理制度的许多环节,监理介入的范围比较小,并且在部分环节上的控制有名无实,从而行成了工程监理的比较薄弱的部分,如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监理的作用比较薄弱。而这些环节的对市场的需求又是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发展的机遇。

(2)工程监理的强势部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融合。工程监理的强势部分就是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而工程项目管理参与到施工阶段时应当谨慎,取代监理不是可取的。对监理过多的干涉只能导致权力和职责的重叠,使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不知所措,从而影响到监理工作的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把自己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和工程监理监理等同的思想是错误的,其应当在宏观上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以组织和合同的手段支持监理的工作,依靠工程监理的完善系统,保障文件和规范的落实,实现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融合。

3.3 人力资源建设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是知识密集型、智力密集型的行业,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因而,工程咨询业的从业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能力、职业道德。人力资源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能够在在市场竞争保持着巨大优势的最重要的因素,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当把人力资源建设当作工程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任务。在工程监理公司更名的过程中,不能单纯的把监理公司的人员全部转入到项目管理公司,而是要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特点来建设公司的人力资源。

4 结论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的出现对建设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其发展不健全,还需要一个适应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应当与工程监理相结合,取长补短、兼容并蓄,逐步地形成完善的电力工程系统。

参考文献

[1] 王伟.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融合[J].长治学院学报,2009.

第8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影响因素

正文: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价值,公路工程监理以监理单位为核心,结合合同内容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建立工作。当前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引进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引进监理制度后,不仅可以提高公路工程质量以及工期等方面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但是因为公路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当前在实际的应用中还存在有一定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内在因素

(一)在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方面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公路工程建设质量,但是因为部分工作人员的专业性较差,缺乏足够的职业道德素养,质量安全意识不到位,导致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受到影响。另外,部分施工单位有着一定的质量安全意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问题的重视度越来越高,但是因为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导致监理工作很难得到有效的落实,最终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

(二)在监理单位方面

在整个公路工程质量监理中,监理单位的地位较为被动,很大程度上受到技术经费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当前很多单位在开展监理工作时,缺乏有足够的经费支撑,为了降低监理成本,部分监理工作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有些企业在监理方面的费用甚至不足整个工程开发费用的1%。受到监理经费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很多监理人员以及监理企业的正常监理工作无法顺利有效落实,导致工程监理工作很难有效进行。部分监理单位为了降低监理成本,选择不具有监理资质的人员开展监理工作,进而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

(三)在监理人员业务水平方面

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专业的监理水平,同时还需要有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但是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很多监理人员没有足够的监理经验,无法承担起监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因为缺乏对监理工作性质的有效认识,无法理解监理工作的目标。监理工作主要是为了检验公路工程质量,当前很多监理人员全盘接收业主的意见,导致监理目标实现的意义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监理单位一定要做好监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培养监理人员自我提高和发展的意识,进而更好的保证监理工程的质量和有效性。

(四)在监理费用方面

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因为公路工程建设有着较长的施工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虽然很多监理单位有着较为丰厚的利润,但是因为部分监理单位在收支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在人才储备以及培养方面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导致监理人员的发展提高受到限制,降低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影响监理单位很多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最终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

二、影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外在因素

(一)在监理制度方面

监理制度需要贯穿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有投资决策监理、可行性研究监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等方面内容。当前我国很多监理企业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施工阶段的监理,在其他环节方面的建立缺乏足够的重视度,收到这方面制度的影响,导致我国当前的监理市场发展受到限制。比如说在项目施工之前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因为缺乏充分的准备,资金很难被有效利用,最终降低监理工程质量,在设计阶段,监理人员不能全部参与到图纸设计监理中,会有监理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现象出现,增大了工程项目的成本花费。

(二)在业主和施工单位方面

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受到业主能否按照相应的规定去执行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业主会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很大程度上导致监理工作的实际权力受到影响。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工作只是表面流程,受到监理技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降低工程施工进度,最终导致监理工作很难有效顺利落实。

三、提高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策略

一方面,对公路监理市场进行规范,保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尽快完善公路工程监理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对现有的相关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保证我国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的规范化。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改革监理制度,监理企业想要保证监理的质量,需要做好企业体制的改革,可以采取项目承包制度,做好内部职权方面的划分,不仅可以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同时还可以保证监理工作符合工程项目实际需求。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还处于较低水平,监理工作受到内部环境因素,如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监理费用,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如监理制度、业主和施工单位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无法得到有效的改善和提高。想要提高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一方面对公路监理市场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通过这些方式,促进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梁英.简述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影响因素[J].低碳世界,2016,15:186-187.

第9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监理体系;法律;协调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实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必要性

一个国家能否保证建筑工程的高质量以及能否提供高质量的建筑工程服务,是其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建筑工程质量还体现着国家的综合水平和科技水平。当前,我国建筑行业正处在新的发展时期,为了改革传统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建立新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就必须实行建设监理。时展的驱使下,只有由监理单位、承建商和项目业主三方参加的管理体制,才能够适应新时展的需要,才是符合世界标准的新体制,从而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二、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不能正确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目前,我国大多监理单位不能正确的认识建筑工程监理,安全监理的意识非常低。在建筑工程监理中,把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工程施工进度和资金投入等方面,把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过硬,施工进度按期完成作为了监理的主要工作,忽略了在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对于一些新成立的监理公司,甚至没有安全监理人员。有很多建筑企业的领导的安全监理意识也非常的淡薄,这间接的影响到了施工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致使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时候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中,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由于我国建筑监理制度的不完善,缺乏大量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这就导致了部分职业素质低下的人员加入了建筑工程的监理中,这些人员不能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甚至无法全面、科学的认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由于专业技术的缺失,他们无法发现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就给安全施工带来了不确定隐患,这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影响是非常大的。

(三)市场环境和监理制度存在局限性

在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市场环境和制度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区域局限性。地方保护主义尤为严重。由于监理市场的抵制和封锁,对于监理单位的任用,往往选择本地熟悉的监理公司,排斥外来的监理单位加入,这种现象屡见不鲜,是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发展的一个比较大的绊脚石。我国在工程管理中,过多的向监理单位强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这就导致了监理单位把监理工作的核心放到了施工质量管理中,缺乏对施工中其他问题的管理,造成了监理制度的局限性,阻碍了监理工程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改进策略

(一)建立科学的监理体系

科学的监理体系能够使监理者在体系范围内开展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具体说来,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要监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使得监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这一点,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的配合,国家需要对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对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和行驶的职能进行详细规定,对于不同等级的监理职责和水平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以此来提升监理的整体水平,使监理工作更为规范。

第二,工程监理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监理机制,优化企业结构,完善激励机制,并不断协调项目投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性能以及合同管理各方面之间的关系,使得监理工作者能够更好的开展工作。

第三,需要规范监理行为,对于监理单位在施工中存在的一些严重不负责任的现象,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杜绝这类行为再次发生,用惩罚措施规范监理者的行为,促使监理作用的更好发挥。

第四,要完善监理工作人员的配置,做到岗位责任制。针对当前我国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结构不科学,很多人员无事可干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建立起岗位责任制,精简监理单位的结构,真正的发挥每个监理工作者的作用和价值,并将优秀的监理人员放在最前线,形成合力,确保监理工作真正的做到有的放矢,发挥良好的效果。

(二)注重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素质的提升

第一,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留住高素质监理人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该重点培养工程监理技术多样型人才,为建筑工程单位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确保单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

第二,监理工作人员应注重加强积累经验,对监理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不断的总结。在实施每道工序前,监理人员应该事先预测经常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整个进度中,应注重认真和仔细检查落实。

第三,要重视强化再培训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人员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等能力。同时,应该注重从注册监理工程师中选拔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重运用再培训注册监理工程师方式,把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提升上来。因此,应当充分的重视再培训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立,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工作方法的大力改善提供有效保障。

(三)严格建筑监理单位进入门槛

政府监管部门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把建筑监理单位进入门槛严格建立起来,从而提升一些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和监理信誉。

1、重点抓好监理单位的资质检查工作,把监理单位不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纳入资质检查工作之中,从而对建筑监理单位行为发挥有效的制约和规范;

2、监管部门必须严肃查处所发现的监理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严重的对其资质证书进行吊销,消除监理市场的隐患。

3、对监理单位市场准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遵循优中选优原则,在监理市场中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进入。

4、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分割的状况给予扭转,把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建成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统一格局,对监理市场的混乱秩序要坚决给予纠正。

(四)提高监理法制理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由于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项目,所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就需要专业和系统的管理规范。在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实行监理权利的时候,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监理单位的保障。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资金投入和施工进度控制,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介入。这样才能保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高效的管理,这也充分显示了提高监理法制理念的重要性。

目前由于我国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使得一些不符合规范的监理单位大打球,严重影响了监理单位法制化的进程。这些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也是一个重大的隐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相关单位应该尽快健全与建筑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监理市场制度。整改或取消一些不符合相应规范的、监理能力低下的监理单位。

(五)与不同对象的组织协调工作

将监理与设计、承包方和建设单位的关系进行协调处理,这是监理工作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现行建设体制、我国国情和合同规定的权力和义务,“监督、协调、服务”是监理的工作方针,与建设单位、承包方多交往和配合在监理实践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既要热情帮助又要严格管理,从而达到高质量、进度快和节约投资资金的目的。监理要取得建设单位的信任、支持和放心满意,前提是监理队伍需要有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踏实,而且服务周到。本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和严格履行合同的原则来进行协调,同时,再出现不同意见时要多家解释,换取建设单位的理解,努力做到让建设单位满意。

结语

综上,对于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监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国家应该规范监理市场管理,完善监理招标制度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使监理工作做到有理可据、有法可依,使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发挥出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监理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major difference, and pointed out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project supervision, the main problems of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s, have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Keywords: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工程监理和工程质量监督是我国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而实施的两种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服务性,它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其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实施监控的专业化活动,并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无论是监理单位还是工程质量监督单位都有搞好工程质量的愿望,它们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一方面,监理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市场树立良好的信誉,搞好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质量监督单位为向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保证工程质量,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因此,两个部门要加强配合

二、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活动,均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在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方(包括监理单位)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虽然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都是按规范标准、法规、国家法律和设计文件等规定执行的,它们都属于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活动,但二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 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

2、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 属于社会的、民间的监督管理行为, 受业主委托负责对工程进行管理;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属于政府行为。

3、工程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委托性, 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4、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 其范围可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 远远大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

5、它们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区别。(1)工作依据不尽相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而工程建设监理则不仅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 还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2)深度、广度不同。工程建设监理是对工程实体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管理, 控制工作包括对项目质量目标详细规划, 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控制措施,既要做到全方位控制,又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并持续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阶段;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主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 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确认。(3)工作权限不同。监理权利有多大,需要业主的委托。而监督是代表政府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参与方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包括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与认证。(4)工作方法和手段不同。工程建设监理主要采取系统管理的方法,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 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项目质量控制;而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更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三、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对策

1、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在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都存在着一些认识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认识问题。放弃工程质量核验权,就等于政府放弃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后,工程质量核验章不能丢,其对工程的直接监督要继续。其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力度,建设监理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建设单位的要求,以及建设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监理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2)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认识问题。质量监督不是指导工程监理,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可按各自方式运作管理,认为二者都是接受他方委托对工程质量实施控制和监督;认为有建设监理,就不需要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可由建设监理替代,通过建设监理层层把关签字,道道工序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这比质量监督更有效;认为建设监理应承担更大的质量责任,因为工程质量监督带有核验质量等级职能,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和质量验收全为工程建设直接参与者,都应承担直接的质量责任,建设监理和质量监督都对工程直接进行管理等。对工程实物质量直接监督是当前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部分地区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进行工程质

量等级的核验评定,实行三步到位。

(3)在工程监理方面还存在监理地位不明确,业主认识不到位,工程监理对业主无规范;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工程监理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等问题。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存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性质无明确定位;工程质量监督手段、方式单一等问题。

2、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对策

根据目前我国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方面所存在的不少问题,为了使监理单位能配合、理解并支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1)坚持原则。质量监督过程就是行政执法过程,在监督工作中要保持风度,可争论不要争吵,要尊重别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原则面前不能让步。对严重违反工程建设的法规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现象要坚决制止。

(2)质量监督要做到公正客观。在质量监督工作中,避免主观臆测、先入为主、凭印象判断等,要严格根据有关法规、法律、标准并以客观证据为基础作出公证客观的判断,杜绝偏激或不公正的处事态度。

(3)监、促、帮相结合。质量监督员不能压制对方,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建议,而要以理服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取得其理解和信任。

(4)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觉性,做好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在制度和组织上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工作,使其具有较高的质量意识,明确监理人员质量责任,把提高工程质量变为自觉行动;另一方面,让监理人员认识到工程质量切实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和教育。

四、结束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着许多明显的区别,在现实工作中对其要加以区分。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对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日益庞大和复杂,项目管理方式不断演进,这些都对我国工程监理事业提出严峻挑战。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有责任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也应当予以配合,只有这样,我国的工程建设才能稳步健康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

[1] 章建军.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建设监理的关系初探[J].城市建设,2010,(04).

[2] 唐德泉.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的关系[J].甘肃科技纵横,2009,(01).

[3] 邓明秀.浅谈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J].经营与管理,2011,(06).

[4] 龚军.建筑工程质量与工程监理[J].山西建筑,2009,(17).

[5] 顾仲夫.简述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接轨[J].科技咨询导报,2007,(19).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教学;改革

前言:

现代社会进步的步伐可谓白驹过隙,我国对外开放以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我国在经济贸易上的发展对外也越来越开放,这也使得我国自1988年开始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制,改革要求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迈进和转变,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促进土木工程领域面向全世界与世界同步发展,这也是对土木工程领域的一个挑战性提升。由于工程建设的讯速发展对监理人才的需要也日趋增长,因此,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就需要开设“建设工程监理”课程,应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必需的监理知识和方法,培养他们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将来能够更好的胜任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实施了以下教学方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加强师生间交流互动

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基础条件,只有兴趣才会引领学生走向成功与务实。然而,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第一堂课我只是对学生灌输将课本的内容,课堂气氛比较枯燥、乏味,学生因此听课也不大认真,兴趣渐失。后来,我在第一堂课的教学中,首先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自我介绍,完了让学生上前进行自我介绍,并且让学生发表了一些对于这门课程的建议,很好的活跃了课堂气氛,也和学生之间有了一个潜在的认识和了解,促进了后来教学过程中教学的有效性发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学生虽然对“建设工程监理”有一定初步的认识,但是并不全面,学生也希望能够通过“建设工程监理”这门课程学到更多的监理知识,为以后能很好地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增近了与学生间的友谊,为课程的有效性开展做好了初始工作。

二、系统学习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知识

为了让学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监理模式与实施程序,首先需要让学生清楚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对从事监理的企业和技术人员的要求和各项制度的明确,以及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制度的认识。从而让学生了解到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科技服务活动,从业人员需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及素养,还必须掌握相关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才能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对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的祖师和协调、进行合同管理等。一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更要具有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了解到了这一点,就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和拓展自己的知识水平及专业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采用现代多媒体教学。

采用现代多媒体做教学辅助,能够使课堂气氛轻松、愉快、生动有趣、丰富多彩,能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入教学,对引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制作多媒体课件,按照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内容,并配以多媒体网络技术,通过清楚的课件内容、形象生动的画面,使监理理论知识、监理方法等直观、逼真、有趣地展现在学生眼前,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比起教师单纯地将理论知识对学生进行灌输有趣的多,更能激发学生学习乐趣和动力,从而提升了教学质量。

四、慎重选择教材,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

教材是我们拿来教学的武器,也是教学基础,教材合理利用和选取,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将抽象化、学生难以理解的理论知识利用案例清晰地展现给学生,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够大大地激发学习热情与兴趣。教师需要选取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教材内容应全面、深度适宜、符合课堂教学要求,不能偏离学生实际需要,要与学生以后工作的方向和目的相符。其次,要选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作为必要的参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实际应用,使学生能够区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监理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再者,由于学生在校期间缺少实践训练,所以对工程建设程序、工程项目过程控制及管理等认识不足,教师需要在授课过程中适当增加工程案例,强化学生对相关理论的认识程度,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结语:

真正的教育是启发,而不是灌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的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有效地进行思考和学习,是教师教学的目的,也是提升教学质量的根本要素。教师要明确自身教学目标,端正教育理念,不断进行学习和深入研究教学改革,适当地加强自身实践经验,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及素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2]李惠强,建设工程监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状况;探讨;建议

        1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②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③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④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经费,多数监理企业无力组建能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完备实验室,缺少性能优良的检测、监测仪器和设备,从而使监理工作受到影响。⑤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商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展开和最终目标的达成。监理机构在其中扮演监督的角色,监督承包商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对业主负责,然而,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的时候却未必能完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很多时侯,监理工程师被充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⑥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⑦监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清晰。⑧普遍规模小,实力弱。

        2  目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中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①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②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的的监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保障。这个环节的管理其实就是质量控制,做到每个环节不出问题,最终达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③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鉴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总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3  改变目前建设监理状况的建议

        ①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②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③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⑤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4  总结

        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导地位日益提高。在对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目标最终达成方面的影响日益显著。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在为建设工程提高施工质量、节约投资成本、缩短施工周期等方面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迈进。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虽然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但随着市场的导向作用,其发展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并且监理的内容和形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一个成熟、完善、开放的监理行业会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S].199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S].2002.

[3]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