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17:17: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前言
目前,非煤矿山企业主要分为小型露天采石场和从事铁矿开采的地下矿山,这两类是我们在从事安全评价工作中接触最多的非煤矿山企业。随着深入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步伐的日益加大,政府相关部门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社会舆论监督的格局已经形成,如今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日趋平稳,人员伤亡事故总量得到较好的控制。但是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为追逐较高的利润空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矿体不稳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因此,笔者经过调查认为,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做好“三结合”工作,对促进矿山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事故原因分析
2.1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非煤矿山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多是由于矿体不稳定、开采技术及设备不先进、应急救援能力低下等原因造成的。据笔者调查显示,地下矿山企业年生产能力大于一万吨的在50%以上,而年生产能力在五万吨以上的仅占10%,虽然规模不大,但分布比较扩散,技术装备水平低、专业技能人才缺乏、监管不到位。因此,我们将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对象。
2.2矿业秩序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近些年来由于各类矿产产品价格的上涨,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无证非法开采或者盗采矿产资源,引发多起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尽管国家加大了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但矿业秩序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2.3不法企业违规生产现象屡有发生
有些企业贪图矿业产品的高额利润空间,业主法律意识薄弱,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短期违规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造成了多起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山体滑坡、边坡坍塌事故都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违规开采造成的。
2.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事故多发
对于一些地下矿山企业来说,他们对炮烟给矿工带来的身体中毒危害认识不够,在具体工作中没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但并没有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没有对矿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演习,矿工缺少应急救援意识,对基本救护方法不熟悉,导致了矿工炮烟中毒事故发生后由于缺乏施救知识造成事故的扩散。
2.5企业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超负荷生产
笔者通过对一些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分析,发现相关部门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等相关规定,不能按照规定履行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造成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缺陷,给后续安全生产留下隐患,造成新建及在建项目重大事故的发生。
2.6安全监理工作缺位
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力度薄弱、人员缺位,缺乏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人才,尤其是尾矿库、机械通风、冶金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缺乏。有些企业还存在经费和装备上的不足,现场监管人员缺位问题严重。安全监管力度和监管任务不匹配造成了工作中顾此失彼,进而出现安全隐患,这种情况的发生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3.1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非煤矿山企业各类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意识低下,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建议多开展一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这就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创新和发展,这是企业保持良好安全运行状态的保障,要想提高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认识,就必须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3.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是:严格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自我管理、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不断好转。依据这一指导思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工作目标,不断使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提高,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面貌。
3.3建立安全技术服务网络
目前,非煤矿山企业普遍存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大多是凭个人经验来管理企业,缺乏新的安全生产技术,不能及时淘汰陈旧落后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能力低下,特别是一些按照安全规程规定的、经常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很难正常开展。因此,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安全技术服务网络,设定巡回检查制度,这样可以规避一些以月度、季度、年度为测定周期的项目企业本身没有条件实现所带来的风险,既符合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又使安全监测工作得到落实。在实施科技下矿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因地制宜,根据矿山企业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帮企业之所需,从安全设施、安全装配,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基础工作入手,通过技术支持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使企业全员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维护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3.4构建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安全质量的标准化,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首先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其次要分解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全员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要形成标准化的工作网络和监管机制,及时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发现的各项问题,要做到事事有人管,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监督状态;最后要不断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管理制度,按照月度、季度、年度实施评比、考核工作。
3.5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项工作同步发展
若要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得到有效落实,就必须将其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与升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必须要采用科技含量高、安全性能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料,不断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断从根本上改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地下非煤矿山 外来施工队伍 安全管理 应对措施
地下非煤采矿业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资源性和基础性产业,是为国民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文明发展提供原材料、燃料作为物质基础的支柱产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地下非煤采矿业产量持续增长,地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形势、开采条件、用工制度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固定工”身份的井下作业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地下非煤矿山的生产建设需求。
由于外来施工队伍用工方式灵活、使用方便等特点,导致大批的外来施工队伍涌入地下非煤矿山企业,承担起地下非煤矿山主要采掘任务,据相关部门统计部分地下非煤矿山外来承包施工队伍的人数,已经占到了非煤矿山主要岗位作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由于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素质问题及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外来施工队伍引发的矿山事故呈多发上升趋势。据统计,2001~2010 年,全国非煤矿山累计发生事故16791 起,死亡21251 人,平均年发生事故1679 起、死亡2125 人。仅2010 年全国非煤矿山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09 起、死亡1271 人;发生较大事故43 起、死亡179 人,其中就有8起较大事故是由外来施工队伍在矿山建设外包工程施工作业中发生的,共死亡30 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6%和16.8%。外来施工队伍引发的矿山事故严重困扰着地下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了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社会稳定。
1.原因分析
通过多年对地下非煤矿山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实践总结,外来施工队伍引发的地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外来施工承包不规范
部分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外来施工承包内容不全面,只以出矿数量、掘进进尺等生产经济指标作为承包考核手段,忽略了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个别时候甚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类似“发生工伤概不负责”、“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的违法合同。
1.2 外来施工队伍自我建设存在问题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核心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导致外来施工队伍作业人员无章可循,一切靠行政命令和经验式管理,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3外来施工队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多数外来施工队伍由于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大、工作随意性强、专业技术人员缺失,造成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管理和施工力量薄弱,安全教育培训条件不具备或根本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致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4 不能摆正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
因为利益关系导致外来施工队伍短期行为严重,不能摆正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只追求生产效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安全生产,不能真正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严重制约了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
1.5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对外来施工队伍缺乏有效监管
地下非煤矿山缺乏对外来施工队伍的有效监管,部分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发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没有完全将外来施工队伍纳入自己的管理考核体系,造成安全管理缺位,导致安全管理出现漏洞,不能及时堵塞,而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地下非煤矿山使用外来施工队伍的现状,要合理解决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问题,应采取以下几方面应对措施。
2.1 把好资质审查关,确保外来施工队伍的合法性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证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包括挂靠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非煤矿山承包工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引进的外来施工队伍安全合法性。地下非煤矿山外来施工队伍应提交如下材料:(1)外来施工队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外来施工队伍企业资质复印件;(4)外来施工队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外来施工队伍企业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6)外来施工队伍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以及机构名称、组成人员名单;(7)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印件;(8)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证书复印件;(9)外来施工队伍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证明;(10)外来施工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体系。
2.2 严格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发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和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职责
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地下非煤矿山之后,发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和外来施工队伍一定要从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技术交底、日常安全管理活动、事故报告与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并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缺位。
2.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外来施工队伍开工前,要组织所有外来施工人员接受地下非煤矿山企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使外来施工人员熟悉地下非煤矿山生产作业环境和特点,掌握必要的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发包矿山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外来施工队伍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传授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应急救援措施等,不断增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外来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第二、地下非煤矿山企业的性质及主要生产工艺;第三、本企业安全生产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第四、企业内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注意防护事项;第五、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第六、有关防火防爆和消防知识;第七、有关防尘、防毒等职业卫生的知识;第八、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4 做好地下非煤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发包地下非煤矿山必须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外来施工队伍明确地下非煤矿山采掘工程方面的作业特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以及其相应的具体安全防范措施、作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以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同时要求外来施工队伍提交施工作业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监控,给予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监督。
2.5 加强特殊作业的审批,规范特殊作业程序,确保外来施工队伍人员作业的安全
外来施工队伍在地下非煤矿山施工过程中,需要从事井下动火、进入废弃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按照发包方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审批手续,严格制定作业程序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特殊作业的安全。通过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审批,让作业人员知道作业现场的情况,有什么危险物质和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应该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外来施工队伍安全作业。
2.6 认真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外来施工队伍在要建立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每班有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上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安排解决;外来施工队伍的专职安全人员要负起检查责任,对隐患整改加强督促落实,切实抓好井下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7 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
地下非煤矿山要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突出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外来施工生产区域得到例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外来施工队伍井下作业现场,结合采掘工程特点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并立即安排整改,对于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于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职能部门,由其组织协调解决问题。
2.8 结合非煤矿山数字化建设,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非煤矿山数字化建设对下井工作人员的出入井监控、工作活动轨迹、人员井下区域分布、避灾线路指导等各方面起到很好监控管理作用,充分利用非煤矿山数字化系统,从多角度对外来施工人员行为和其作业环境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减少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科学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求,杜绝和减少各类矿山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监管责任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使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能,负责日常监管工作。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对协议施工的采掘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二、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大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一)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1、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的;
3、超层、越界开层的;
4、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6、采掘施工采取整体承包,以包代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
7、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经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批准而擅自投产的。
(二)尾矿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2、无设计资质单位设计,无施工资质单位施工,无监理资质单位监理的;
3、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的;
4、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排放尾矿的;
5、安全设施不健全的;
6、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
(三)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予在关闭:
1、证照不齐全的;
2、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对事故隐患拒不停产整改或停而不改的;
4、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
(四)尾矿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实施上施闭库:
1、超设计库容排放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
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企业由矿长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所在乡镇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二个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和指导,县政府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安全检查档案。检查以尾矿库、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水害等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
四、建立带班制度和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管理人员带班制度和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井下开采企业每班作业要有明确的交接班记录、交接班纪录对作业情况及开采面情况记录要准确,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可能导致重大事故隐患而企业又无能力排除的要提请政府迅速采取措施清除事故隐患。
五、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每个矿山企业每年至少要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救援演练,县消防大队每年至少要配合矿山组织一次矿山救援演练,通过救援演练完善救援应急方案,提高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和水平。
六、组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指导组
组建县安全生产专家组,配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根据我县实际组建防火、防爆、防危化品、防中毒等专家指导组,重点增加矿山安全专业救援专家,使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有支撑,在救援上不失误。严防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发生新的事故和事故救援过程中因技术问题加大事故的损失。
七、加强县安全救援队伍建设
为减少事故的损失和适应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根据易发事故领域,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部门、单位、企业建立救援组织,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事故救援能力。
八、建立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解决事故隐患整治、安全事故救援、救援人员装备等费用。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县财政逐年增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九、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财政部等部门的要求,适当时机对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按小型企业不低于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对县内有关高危企业实行资金专户存储、统一管理,用于本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专项资金。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平安”建设,努力实现“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目标。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秩序为保障,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培训教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以内,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监管执法的对象及范围
(一)重点监管对象。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为主料进行生产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的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灾害的企业将纳入县安监局监管重点监管对象(见附表1)。
(二)综合监管对象。一是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二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公路、建设、消防、水利、电力、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教育、邮政等有专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一般监管对象。一是除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对象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突出重点时段适当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二是对群众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及时安排查处,并按时回复举报人。
三、任务分解
监管执法检查由执法大队和相关股室具体负责。
四、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为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内容。但根据监管执法对象、频次的不同以及单次监管执法活动确定的重点可以在规定内容中有所侧重和选择。
(一)烟花爆竹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零售网点的检查内容: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网点内的烟花爆竹储存是否超量、经营地址是否改变、消防设施是否到位、是否销售“三无”产品等,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经营、储存等行为。
批发企业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产品流通记录、烟花爆竹仓库现场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等。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监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病卫生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等。
(三)非煤矿山(露天矿山)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全产标准化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各种图纸、“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各种记录(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记录、劳保用品发放记录)、职业病卫生的管理、采场安全环境、排土场、采场安全基本参数及状况等。
(四)非煤矿山(地下矿山)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进展情况、“三同时”的落实情况、职业病卫生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记录、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安全投入、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出口、矿井巷道、开采工作面、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井下通讯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的安全状况、完成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等。
(五)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城乡规划建设局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各种资质证、许可证、施工单位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记录、职业卫生与职业病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三同时”的落实),安全生产施工(各种警示标志、防护用品、“四口”“五临门”的防护措施、安全网、脚手架的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三项五线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各种作业方案的制定)。
(六)消防安全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消防大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检查,重点监管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疏散演练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
(七)供电公司、水电站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水务局重点检查水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记录、“三同时”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各种警示标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检查供电公司各种标准、规程及制度是否齐全有效,安全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排查记录是否完善,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班前会、两票的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是否制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换岗及新聘用的生产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八)工矿商贸企业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相关单位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三同时”的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职业卫生防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源及应急预案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
(九)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的监管
时间安排(见附表2)
检查内容:协调交警、交通、公路、城建等部门重点检查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安监局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2、坚持强化监察监管。通过监察监管促进乡(镇)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通过监管监察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执法大队执法检查要尽量与计划外执法相结合,监管股室执法检查要尽量与行政许可业务范围相结合。
深入持续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技能达标等达标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文提出国家安监总局自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实施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中诸实施类别在安全管理中有效的实施方向及管理趋势。
关键词: 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标准化 实施类别 实施方向 管理趋势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 A
自2011年8月至2013年11月,国家安监总局共实施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五类标准化评分办法。通过对其构成元素进行可行性分析及类比矿业公司多年的标准化实施工作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实效性分析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分元素共有14类51项728个考评点,总分值4000分。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分元素共有14类51项703个考评点,总分值3000分。
3、《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分元素共有9类38项592个考评点,总分值3000分。
4、《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分元素共有12类36项361个考评点,总分值2000分。
5、《选矿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中所涉及的评分元素共有11类41项584个考评点,总分值3000分。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审指标及等级实用性分析
安全生产标准化(AQ/T9006―2010)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金属非金属矿山(AQ 2007.1-2006)是指:开采金属矿物、放射性矿物以及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冶金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AQ 2007.1-2006)是指: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AQ 2007.1-2006)是指: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砾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尾矿库(AQ 2006-2005)是指: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工业废渣的场所。
选矿(GB 18152-2000)是指:利用不同矿物的物理、物理化学或化学性质上的差异,在特定的工艺设备条件下使矿石中的有用矿物与脉石矿物分离,或使共生的各种有用矿物彼此分离,得到一种或几种相对富集的有用矿物的作业过程。
选矿厂(GB 18152-2000)是指:包括具有独立法人的选矿厂和隶属于矿山企业的选矿车间,系指被用作或可以被用作选矿的土地、建筑物和作业场所。
小型露天采石场(AQ 2007.1―2006)是指:年采剥总量500kt以下、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m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评分办法用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两个指标确定相应类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评分元素实用性分析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评分元素分值明细表(分析表)
――
3.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考评元素分值结论分析-饼形图图示
3.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考评元素点数结论分析-饼形图图示
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结构分析及结论
通过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进行可行性分析,得出如下可行性结论。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由基础部分、保障部分、管理部分、核心部分、要害部分及升级部分六个部分构成完整的标准化运行体系。
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能否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及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不容轻视!
3、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实施终端体现在由多工种、多岗位的从业人员组成的标准化体系实施群中,而在此期间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安全责任也因其日益彰显的捍卫生命价值的重要性而受到日益高涨的关注!
结束语
因此,矿山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既带有基础性、重要性,又带有紧迫性,还带有长期性和全局性,意义重大。
附图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结构分析图(以地下矿山为例)
附图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结构分析图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面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订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队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施工发生,杜绝死亡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办理安全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为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他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空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工人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5%,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三、奖惩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有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叫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50000元。
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者阻碍调查的,罚款20000元。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程的项目,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四、责任期限:
项目部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证号:代表签字:项目经理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预防事故发生,促进采矿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江口街道办事处特与_____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矿山企业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证照和许可,做到依法生产。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安全检查、会议记
录、整改措施、整改、完成验收的一整套安全管理档案。
(4)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保证管理人员、职工具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各类培训必须建立台帐,做到有据可查。
(5)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企业应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
(7)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努力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8)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9)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矿山安全标准化活动,促进矿山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
(10)企业要自觉主动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或者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都应由企业统一制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执行。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能涵盖企业所有的工种。
(12)企业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
(13)矿山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或《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生产过程不得随意改变开采设计(方案)。
(14)职工严格佩证上岗,佩戴好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违章作业。
(15)特种作业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严禁带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6)严格爆炸物品管理,做到按规定存放,专人保管、使用,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7)具备中深孔爆破条件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破碎技术,减少二次爆破。
(18)露天矿山开采必须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严禁掏底扩壶开采,爆破作业后要先清理危岩、浮岩、悬岩,防止滑坡,禁止在未清理危岩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19)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企业要针对自身特点制订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和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送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20)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务院第493号令要求及时上报事故,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21)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检查。
(22)爆破作业总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控制性爆破作业。
(二)考核指标确保全年不发生死亡或重伤的生产事故。
二、考核
1、考核期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终时企业要根据以上目标责任内容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由街道安委会组织考核检查,并作出考核结论。
3、如完成安全责任目标较好,给予通报表扬;如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予以通报批评,并写出检查报告,说明原因;对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或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将依法提请有关方面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江口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属地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点带面推进矿山企业“五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创造良好安全的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工作任务
(一)抓管理,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强化培训教育。①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持证上岗,对以上“四类”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采取人对证,证对人办法,坚决杜绝挂靠,昌名顶替,有名无实等现象;②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做到有培训资料,有考试卷;③主要负责人每二个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查找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2、强化隐患排查。①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安全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②要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发现隐患要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建立好隐患排查台账;③建立隐患排查月报制度,每月15日向县乡安监部门报送报表;④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办公室建设,办公室做到档案资料齐全,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办公桌齐全,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一名做到专职专用。
3、强化企业技术力量建设。要配备一名懂矿山相关知识的技术人员,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规范矿山开采。
4、以点带面,做好非煤矿山“五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大力推进非煤矿山“五化”即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机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全县各个乡镇选1-2个矿山先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广,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按照省局要求,今年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50%的选矿厂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以上等级,六大系统建设2014年前所有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按规范建设到位。按照市局要求,凡是2013年底前未达标的非煤露天矿山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停产整改。因此,①凡未达标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标准化创建工作;②已达标的企业要坚决按照标准化工作运行,巩固提升标准化建设成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省局将制定标准化复审办法。
(三)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行为。
1、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一面墙”整治,铁手惩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内容:无开拓公路、未修路上山、顶部未剥离、未实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严厉打击:系绳无作凿岩平台作业,底部作业,高陡边坡底部装运等行为。今年上旬将按省局要求对未经“三同时”的矿山,聘请专家进行设计,进一步规范企业开采行为,使企业开采施工有针对性。
2、强力整治爆破作业,维护周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①加强爆破队伍建设,每家矿山培训1-2名真正能够掌握爆破新技术的爆破员;②做好全县矿山爆破单体设计,杜绝爆破的随意性,火工产品的领取不能突破设计上限;③爆破作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好爆破前的验孔,警戒等工作,凡是违反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爆破作业;④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取消电雷管规定,凡是爆破对周边村民房屋有影响的矿山一律推广使用高精度雷管,并实行分段爆破。
3、深化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火灾爆炸专项整治。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规范要求,对照设计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治内容按省市要求进行。
(四)以露天矿山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工作。
按照县人民政府2012-2015年整顿关闭工作方案要求,我县总计要关闭22家,最终保留51家矿山,2013年我县已关闭11家,还有11家任务。今年我县大部分矿山9月份需延期换证。对相邻矿山安全距离不够、“一面墙”开采、多年停产企业将按市局要求一律不予换证,并报请县政府予以关闭。继续对“打非治违”工作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国务院安委办公布的非煤矿山领域12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维护全县的非煤矿山开采秩序。
关键词:井下;采矿安全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当今科学技术的进步为采矿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然而,采矿业的机械化也增加了安全隐患,使得采矿作业中事故频发,严重地危及了采矿工人的健康和人身安全。因此,分析矿山采矿管理中的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且从中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必须要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一、井下采矿安全管理重要性
1、是我国对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视
当前的国内形势,人民生活安居乐业,采矿事故显然就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威胁,所以解决井下采矿的安全管理问题,是所有安全问题的重中之重,矿产的采集过程充满隐患,会使企业总体经济效益收益上受到影响,所以提高井下采矿安全管理技术,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的依据,所以解决采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对人权的重视,是对我国的现代经济建设最基本的保障,而且采矿的安全管理是从根本上对有限资源的重视,对人民财产安全的关注。
2、是井下采矿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井下采矿业的发展要具有更加强大的竞争优势,就必须要从基本的人身安全问题着手,保障井下开采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给井下采矿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安全管理是矿山企业面对现代经济竞争形式所必要的发展要求,所以采矿业的发展创造本质就是安全管理。所以采矿安全生产管理就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要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就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岗位的职责,加强现场的施工管理,从而才能消除事故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具体的保护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矿山生产企业的总体社会地位。
二、井下采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人员工作标准较低
但凡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采矿工作现场,经调查后几乎全部存在管理人员工作标准低,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浮夸的现象。管理人员对井下已经存在的问题尚且心中无数,更何况是潜在的危险点和薄弱环节。安全管理通常仅仅停留在教育和讲话上,没有落实管理人员带头下井的工作制度,或是采取以包代管的方式,导致原本完善的安全制度流于形式。而更高层的现场监督工作也往往纪律松弛,纵容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的存在。曾经大力推行的质量标准化工作名存实亡,安全生产制度成了无本之木,仅仅停留在纸上。
2、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
有的矿山企业管理者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的观念,一旦遇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情况,就只注意到经济利益,而忽略了安全要求,使安全生产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口号,故此,就容易导致采矿事故的发生。因为不重视,所以采矿安全投入不足。有的采矿仅仅只考虑到矿山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很少,从而导致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频发。譬如,在安全防护方面投入有限,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导致安全事故频发。
3、专业的设备与先进的技术未能及时采用
我国的采矿业的发展还没有达到像发达国家那样先进的水平,经常会出现设备落后,技术不合格等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采矿业的安全问题进一步加重。很多企业为了压缩成本,忽视对安全技术的培养与设备的改进,使得采矿业中安全问题不断。对现有的设备保养不及时,维修不到位,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
4、采矿员工整体素质较差
整个采矿企业的员工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不少企业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员工技能培训工作体系,所以不能够准确的、及时的传达相关安全管理的细则,员工在工作当中也就不明确应当如何妥善的处理安全问题、如何降低生产和采矿的安全风险。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少采矿企业对于安全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深,没有从现代化采矿的角度对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和贯彻,同时工作人员存在着较为明显的水平较低、文化素质较低、能力较差的情况,也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导致安全性大打折扣,增加了采矿工作的风险。
三、井下采矿安全管理问题的对策
1、建立岗位准入考核制度,纳入安全管理内容
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是避免事故发生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水平。杜绝无证上岗,建立上岗培训和岗位准入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一线工作。且需要对考核合格的人员定期复训,保证员工安全技术素质精良。
2、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首先,在进行安全生产时,要严格按照规定获得安全许可证,加强安全监察,确保企业得到监督与处理。安全监察部门必须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调查情况,做好企业安全等级鉴定,从而对安全许可的审批管理。其次,实行全程安全管理,坚持将事前安全控制与事中安全控制为主,并与事后安全控制相结合,便于在平时巡查中,可以尽早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解决问题,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问题,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从根本生降低安全隐患。第三,实行全员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与全体员工绩效联系起来,实行责任、权利相互捆绑。对于采矿安全管理绩效中成绩突出的人员,应该使其享受到更高的绩效工资待遇,给予更多的奖金;对于安全管理绩效中绩效比较差的人员,甚至是因此而造成重大的损失,就只能够让其享受到比较低的待遇。对于失责者,应该严肃追究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够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增强员工的责任。
3、建立安全管理的制度要严格执行
目标是发展的动力,安全管理系统是辅助力,执行力度往往决定着企业盈利的成败和发展前景,没有强烈的执行力那么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无力的陪衬,所以这就要求企业在规定好的章程制度中把实践做到位,带动安全管理机制的稳定性和可行性,从而使安全生产的重心能够有效执行。卓越的执行力是由专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合理调配而组成的,从人员的选拔、培训再到转正入职,企业要把自身的核心价值利益给与灌输,培养其专业的敬岗爱业精神,从而使执行工作更加充满力度,使采矿企业的发展更具优越性,使安全管理的生产工作切实的做到位,以此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只有有效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给矿山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从而使企业面对突发事故能够及时处理,面对不可预测的其他事故都能尽善尽美的解决,所以执行力代表的还有责任意识和生产价值观,责任的落实能够体现人的价值观和对企业的奉献意识,所以执行力度很大程度上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保护,能够使企业更具价值影响力。
4、及时进行采矿技术与设备的更新换代
现如今,科学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采矿业中所使用的技术与设备也要与时俱进,如果管理技术落后、设备老旧,就会使得安全问题加重。对于采矿企业来说,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采用先进的设备,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在当时看来,企业的受益有所降低,然而,从长远的发展目光来看,相比于出现安全问题之后的损失与工人的生命安全来说,这些经济投入是非常必要的。及时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与采矿设备的企业,才符合国家的规定,保障采矿过程中的安全,才能够在长久的发展中不被淘汰,在长期的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效益。
四、结束语
要高度重视采矿安全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严格遵循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安全预防控制及队伍建设,积极创新采矿安全管理方法,从而不断提高采矿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忠东.关于煤矿井下采矿安全管理的探讨[J].低碳世界,2013,9:100-10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班组和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基干作用,积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切实加强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班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持续不断地加强和改进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班组组织管理能力、抵制“三违”能力、安全操作能力、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班组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爱岗敬业、安全生产、团结协作的优秀班组长,使班组员工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力争每年创建100个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班组及班组长。
三、主要内容
(一)健全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班组长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逐个岗位、逐个员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奖惩。
(二)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班组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完善岗位操作规程,使每个员工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
(三)加强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文明生产;制定各岗位、各工种安全工作程序和标准,实行风险超前预控,实现安全操作标准化;抓好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防止“三违”现象,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
(四)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体现班组特色的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培养安全价值观;强化班组员工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班组长的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规定,不断增强防范事故能力和自救处置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与落实省委17号文件和省政府77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纳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规划,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和保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典型引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创建活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坚持试点先行,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发挥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建立有效推进机制。省里确定从2011年开始,先在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等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并制定了《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基本标准(试行)》(见附件),每年评选100个安全生产优秀班组进行表彰奖励,从中选出10个班组和10个班组长作为“双十佳”班组和班组长(评选条件另行通知),由省总工会、团省委分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各市、各企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创建标准和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深入开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我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
今年以来,__县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较好的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今年1-6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29起、死亡10人、受伤27人、直接经济损失7.9万元,同比下降61.33、上升42.86、下降74.29、下降83.11,死亡人数占国控制指标24人的41.67;其中⑴道路交通事故25起、死亡7人、受伤27人、直接经济损失4.3万元,同比下降61.54、上升16.67、下降74.04、下降85.80,死亡人数占国控制指标19人的36.84。⑵火灾事故3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同比下降62.5、净增2人、下降67.21,死亡人数占国控指标1人的200。⑶工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死亡人数占国控制指标3人的33.33。⑷水上交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
(一)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县政府把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制考核办法,调整责任书签订对象,将去年未列入的几个相关单位列入责任制考核单位;二是及时分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初专题召开全县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县主要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全面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各主要部门、单位及各乡镇层层签订落实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贯彻落实到各企业、各单位;四是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各乡镇、部门政绩、评先评优、领导升职等直接挂钩制度。
(二)安全文化宣传进一步深入。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执法年”、“作风年”建设,按照中央、省、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利用广播、电视、数字电影、标语、宣传画、黑板报、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开展了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宣传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悬挂标语(横幅)232条,发放《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部门法规等宣传品11840册,张贴宣传画2100张,群发安全生产提示短信3万余条,刊出安全生产宣传专栏264篇次,出动宣传车170台时,电视报道23次,广播报道10条,送文艺下乡198场已开始,开展安全咨询8次,培训各类人员4183人次。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本地实际和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及时部署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半年来共组织开展了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1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25,查出各类事故隐患324处,当场纠正或整改278处,发指令书限期整改46份,对5家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经济处罚,处罚金额13.6万元。
(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与产权归属相结合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村(居)密切协同配合,对全县的地质灾害和非煤矿山、危化品、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消防隐患、道路交通、旅游、学校、山塘水库、防雷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其中⑴山塘水库整治情况。水利部门组织对全县523处山塘、电站水库进行了全面检查,投入资金290万元对4座列入千库保安的水库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2座;投入40万元进行百塘保安工程,目前已完成6座;投入10万元对其余10余处病险水库进行了整治。
⑵危险化学品整治情况:县安监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20__行动专项整治,制定了“20__行动”
实施方案,成立了“20__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于4月30日召开了全县乡镇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安监中队队长,相关企业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的__县“20__行动”动员大会,有关部门和企业于会后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并立即开展了反“三违”宣传活动和开展岗位操作人员培训,取得了动员部署阶段实质性效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整治的前提下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延伸到危化品使用企业,到目前为止已对76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隐患大排查,共查出隐患36处、当场整改26处、发整改指令书6份(10处)、发函2份。并已完成了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建档工作,对两个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严格按“三同时”办理。⑶矿山整治情况: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4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暂扣2家矿山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一家矿山企业已自动暂停生产,对继续生产一家矿山企业存在的两处安全隐患发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县安监局与县国土局积极开展非法矿山的打击工作,发放函件3封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取缔。
⑷在建工程专项整治情况:县规划建设部门组织对在建建筑工程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建筑工程33个,总计建筑面积372844m2,发现安全隐患109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其中5个工程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
⑸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情况: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一方面是完善道路基础设施。今年公路部门累计投入237万元,增设安全护栏墩1670余只、钢质护栏2200米,新设县乡交通标志464副;整治公路安全隐患(塌方)7800立方米,修复挡土墙3600立方米。路政部门组织执法人员上路检查1500人次,查处路政违法案件132起,收取路产赔偿费12500元。交警部门组织对全县道路交通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列出了龙麒源景区、百丈漈厂区公路、峃口隧道、徐村大桥、周壤乡周墩桥头与大坑交叉路口等五处隐患点,进行重点整治。
⑹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县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排查整治的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居住出租房,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共出动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94家单位(企业),同时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分别对宾馆、酒店、网吧、茶吧、超市、娱乐场所等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年”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精心制订了“安全生产执法年”工作方案、建立了县“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结合实际,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分解细化执法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依法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在监督检查中,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为重点,依法查处县、乡镇两级重大事故隐患单位,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不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行为。特别突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C、D类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是以“执法周”活动为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年组织实施阶段工作。为切实抓好“执法周”活动,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实行科室工作月报表制度,试行分片联系工作制度。把33个乡镇、25个重点部门分成三片,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局机关13名干部分成三片,联动乡镇安监中队,开展专门执法,对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重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12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5家,查出各类隐患175处,现场整改44处,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9份(131处),主要存在未制订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台帐,未制订岗位操作规程,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
(六)认真抓好安监队伍建设。针对近期乡镇机关人员变动频繁的现状,对我县15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等进行了调整,完善了县、乡镇、村三级和县、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形成了一个全县统一协调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全民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五是全县性应急预案由于资金问
题未演练,该问题将影响平安__的评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着眼长远,深入研究,采取措施,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第一,突出重大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
从20__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开展了“铁网系列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全县安全生产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旧的隐患消除了,新的隐患又不断的产生,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不断地调整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今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突出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中小企业、旅游、渡口渡船、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十大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精力、物力和财力,开展集中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已经制定的实施方案,迅速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集中打好一场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的“攻坚战”,切实扭转当前重大事故多发的形势。
第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在基层,源头在企业,必须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才能极大地提高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充实必要的监管人员,完善乡镇、村居监管网络,确保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深入推进和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研究制订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及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企业标准化安全管理台帐,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以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和交通安全生“五进”等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要求,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和企业,并将培训对象由工矿企业为主向商贸旅等行业延伸,因地制宣,因人施教,以实用管用为标准,进一步扩大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面。
第三,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总结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中,我县各项工作有所滞后,和兄弟县市区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严格落实制度和责任,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和开展集中行政执法相结合,综合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台”、实行死亡事故单位挂牌和停产整顿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开展强制性安全教育培训等四项措施,以铁的决心和铁的纪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第四,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突出“纠违除患、依法治安”的活动主题,将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寓执法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法律救济权利;在分片排查的基础上,依法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从重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谎报、瞒报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储存、经营等违法行为。
2012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统领,以两个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深度治理为主线,以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载体,以选树典型为手段,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区县安监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责任,健全责任体系,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深度治理为主线,研究探索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加大创新监管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水平。年内,市安监局分别选树1家铁矿、粘土矿、采石场作为安全管理典型企业,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和样板效应,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区县安监局也要分类培植选树各自的样板企业,要结合实际树立一个安全班组建设、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全员安全教育等典型企业,在辖区内推广。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强技术管理,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强化人员、设备、技术和生产系统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自律,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决策、安全管理能力,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深化班组和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今年要把深化安全班组建设作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建设标准,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创新管理方式,培植建设亮点,提高建设质量和效果。全面推广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临淄金龙铁矿班组建设经验、做法,力争安全班组建设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上有新突破。编制员工意识教育警示片和员工安全意识手册,开展员工警示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组织开展班组长安全专题培训,提高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能力。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工作程序,提高达标验收质量,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活动。加强对达标企业的监督检查,巩固提升安全标准化达标成果,促进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年内,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达到80%。要把安全班组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促进安全班组建设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夯实安全基础。
三、突出重点岗位,加强调度室规范化建设。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建立独立的调度室,足额配备熟悉矿山安全知识和满足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安全生产需要的人员,制定调度室人员岗位责任制和24小时值班、逐级汇报、调度例会、交接班等制度,并建立各类台账、记录等档案。严格执行调度室“十项授权”规定,充分发挥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三大系统作用,科学调度、准确调度。加强调度室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调度室人员综合调度指挥能力。同时,将矿领导下井带班备案、公示、交接班、检查、考核奖惩、档案管理、举报等各项制度纳入调度管理内容,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执行到位。上半年,制定调度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调度室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年内所有地下开采矿山调度室全部达标。
四、推广先进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6个建设规范的行业标准,积极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高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市管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其它企业也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积极推进,确保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区县安监局要把推进“六大系统”建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早部署、早安排,采取措施,加快进度,确保辖区地下矿山企业按照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今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对未包含“六大系统”内容或设计不符合建设规范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六大系统”未按照标准完成建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进一步完善地下矿山企业视频监测监控、人员定位、无线通讯联络系统,确保达到规范要求并加强应用管理。上半年,所有地下开采矿山企业的主提升机房、井底车场和调度中心(监控室)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移动公司网络,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联网联控。年内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尾矿库的数据化监测监控。积极推进地下矿山主排水泵房信息化管理,有条件的地下矿山主排水泵房要安装远程控制信息系统,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控制的信息化管理。在采空区不能及时充填的铁矿企业,积极推广应用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实现对采空区的实时监测和科学分析,预防塌陷事故。
五、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深度治理。一是开展机电设备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对矿用机电设备设施进行清查,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设施和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合格机电设备设施以及煤矿替换的二手陈旧设备设施。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后机电设备设施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地下矿山的主提升设备使用带式制动器、局部通风机非阻燃风筒、凸轮式防坠保险装置、非矿用局部通风机等落后设备设施,于3月底前全部完成强制淘汰更换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全部完成淘汰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经停产整顿仍未能完成淘汰工作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认真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工矿企业使用不合格设备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宣传,鼓励从业人员积极举报,不断消除设备隐患。重点治理落后机电设备设施。二是开展地下矿山防透水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地下矿山严格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有关防排水规定,制定和落实防范水害制度。配齐探放水设备,主要排水设备的型号或数量满足规程要求。查清矿山周边的老、古空区及废弃井情况,及时掌握周边相邻矿山水患情况,掌握地表移动带、陷落带范围内重大水体及导水构造状况,编制探水设计,加强水文观测,严格执行“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定,制订和落实防洪、防透水及排水措施及应急预案。重点治理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三是开展地下铁矿采空区专项整治。督促铁矿企业对矿权范围内的采空区进行排查核实,制定治理方案,严格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消除采空区安全隐患。对新形成的采空区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充填,如实建立采空区充填治理台帐。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加强地压管理和监测。建立采空区治理长效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采空区专项检查,相邻铁矿每半年组织一次采空区充填治理互查。重点治理金岭铁矿周边铁矿采空区。四是开展通风系统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地下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确通风安全管理职责,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完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和通风检测系统,认真组织开展反风演习,严格实行24小时机械通风,确保风质、风量、风速符合标准。重点治理基建矿山通风管理。五是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9号)为重点,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9号令切实做好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化装岩、液压二次破碎和湿式凿岩等先进技术,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全部实现中深孔爆破、机械化装岩、液压二次破碎和湿式凿岩。突出抓好安全距离、爆破和高陡边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凡相邻距离不足300米的,逐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爆破环节全部实行专业爆破队伍爆破并强化爆破后边坡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行为,严肃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开采活动和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办理延期手续仍继续从事生产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设计一证多点同时开采等违法行为。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地下矿山设计、评价、现状符合性论证。对2010年以前的生产和开工建设的地下矿山企业,组织专家对照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评价和生产现状或建设情况符合性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论证,逐矿编制论证报告,汇编成册。对存在设计、评价与现状不符的,责令限期改正,确保地下矿山从源头上、程序上、本质上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六、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许可和外来施工队伍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地下矿山未配备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采矿、机电、地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设施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金属非金属矿山改建(扩建)项目、变更设计、坐标范围发生变化等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依法停产整顿。加强基建矿山安全管理,对以建代采、边建边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露天采石场坐标范围发生变化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的,一律不予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外来施工队伍资格审查力度,继续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对外来施工队伍的“六统一”管理,突出对施工队长的管理,严格选拔,严格考核,不具备资格的坚决不予带队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