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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4 17: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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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作业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供水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对象;过程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供水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供水行业的安全生产态势整体向好。在安全标准化实施落地的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共性的问题,如未出台针对供水行业的专用安全标准,而在实际推进中多套用工业制造业通用标准,其不能体现出供水的市政特性和食品属性。在实施过程中因各地标准不同,供水企业的规模、工艺及设备、管理层级、业务范围等个体差异,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也会有所差别。只有紧抓供水行业特点,结合企业个体情况划定安全管理边界和层级,把现有的管理体制与安全标准化的要求有机融合,利用信息化管理方法,才能实现供水企业本质安全的目标。

1安全标准化实现的一般要求

安全标准化由在安监局备案的专业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进行跟踪指导,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企业进行自评及改进,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申报。第二阶段,由当地安监局牵头组织专家进行初次评审。评审从企业资质、基础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四个方面进行,采用档案核对、现场验证、等评审方法,依据明确的评定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评审中含部分否决项及加分项。如分数合格则取得安全标准企业资格,不合格则整改后再次申请评审,安监部门抽样复查。供水企业一般为规模企业,较多采用二级评审标准。安全标准化的建立是为了帮助企业理清安全管理思路、明确责任、规范行为,落实过程中不能做成规范和执行两张皮,让安全标准化真正在供水企业的管理中发挥作用。企业首先应明确安全管理范围,做到“宽到边、深到底”业务流程全覆盖。供水企业的主要业务如自来水的生产、收费服务、取水化验、管道维修、表具管理和管线施工都应纳入安全管理范围。供水企业一般为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管理模式,对应层级建立相应的安全巡查、人员培训、应急处置方案等安全管理制度。窒息中毒、淹溺、坍塌、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等作为供水企业易发事故类型应该引起重视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各供水企业在长期的安全工作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管理模式,但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完善,原有的模式不能完全与标准化的要求契合,需要企业不断提高安全要求、充实安全知识、改进管理过程、完善文档和记录,对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进行细化和升级。

2供水企业安全管理的对象

安全标准化工业二级通用标准有近二百条评定内容,在初步建立时需要对照标准逐一核对落实。采用面对安全管理对象的方法,从制度、人员、物料、设备、环境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1]

2.1制度

2.1.1安全投入

市政供水行业有投入大,成本回收周期长的特点。运行多年的供水企业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的问题普遍存在。如果节省了安全资金,出现重大事故实在是得不偿失。安全需要一定的投入。安全专项资金应纳入企业的年度预算,设立专用账户,转款专用,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管理。经审核符合安全资金使用规则的支出,不计入各部门的成本。

2.1.2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负责人应兼任委员会主任,各分管副总为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法规要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议供水企业成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科室,同时作为安全生产委员的办公室。

2.1.3建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常见的安全制度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拟定并汇编成册,报最高管理者审定签发。以部门为单位接收文件,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学习。

2.1.4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分为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检查,内容各有侧重。并根据作业特点进行周期性检查,如夏季多为有限空间作业检查,冬季为火灾隐患排查。供水企业应将检查和整改结果定期上报各地安监信息平台和水务安全信息平台。

2.1.5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

根据危险源和本企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综合安全预案和专项预案。供水企业的专项预案应特别针对火灾、防汛、有限空间等事故类型展开,应设置指挥体系及应急人员,可通过预案专家评审以确保行之有效。应急物资由专人管理,定点存储。供水企业都有较为成熟的水质安全应急体系,安全生产预案可依托水质安全体系来有效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应按规定时限上报,事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1.6相关方管理

供水企业的合作单位较多,如水源的供给方、管网的维护方、查表外包方、药剂供给方、设备维保方、管线施工、劳务输出方、承租出租方等,需要与相关方明确安全管理边界及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相关方进行资质及现场安全检查。

2.2人员及作业管理

2.2.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绩效考核

按照公司经理(厂长)—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员工的路径,从上至下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让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做到一岗双责,“谁管理、谁经营,谁负责”。并依据不同的岗位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考评体系。对于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并采纳的予以奖励,对于违规作业、违规指挥的予以惩处。

2.2.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分为三级,对一般员工、新员工及“四新”员工的培训不得小于规定时长,主要负责人还应取得安全管理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危化品操作工、化验员和变配电作业人员需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作业资格证才能上岗。

2.2.3安全行为管理

适用于有一定危险性作业环节。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应下发到班组学习,由部门和班组共同进行考核。吊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药剂投加、变配电设备操作、化验、消毒作业、水泵维修都应由专门的人员按照规范作业。供水企业中的危险作业主要是指限空间作业、氯气投加维修作业、临时用电、动火管理和高处作业管理。危险作业除严格执行规范外,作业前根据危险程度分级审批,危险性较大的要制定专项安全方案,通过勾选安全相关措施填写委派单,保证安全措施到位后才能作业。

2.2.4职业卫生

噪声和氯气是供水企业常见的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安全管理部门需定期联系当地职业危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和评价。有些泵房噪声大又无消声措施,如检测结果超过每周40小时等效声级85dB(A),即判断存在噪声职业危害。如加氯车间的通风效果不好,加氯设备管路老化严重,可能造成工人操作呼吸带的氯气超标。如果评价结果不合格,则要采用工程措施降低危害并定期登录安监系统申报信息,同时对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培训、告知并配备耳塞等防护用品。

2.3设备设施的管理

2.3.1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安全阀是水厂常见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作为维修辅助设备经常被使用,压力容器在经常用于滤池气冲等需气场合,直径大于25mm的供水压力管道基本都属于压力管道的范畴,安全阀是有压力防护功能安全附件。特种设备需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和档案。初次安装时需到当地质检部门备案,并定期保养和委托校检。

2.3.2一般设备设施管理

一般是指水泵、搅拌设备、投加设备、动力及控制设备、水处理设备和各类工艺建筑管理。对此类设备实行台账管理,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评价标准并自主评定。从设备新建、维护到报废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2.3.3安全设施三同时

水厂或加压站等功能性项目的改建或扩建工程,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做项目安全初步评价,对潜在的危险性因素进行分析,在设计时宜有安全专篇解决相应的问题。安全验收评价是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前置条件有消防验收、职业危害检测评价、防雷检测等,全部通过后可委托进行验收评价,项目在安全验收评价合格才可正式投入使用。另外如氯中和塔、排烟风机、消防设备等安全防护设备必须与项目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2.3.4消防安全供水企业是市政消防水的供给者,部分水厂利用工艺池作为消防水池,不再单独设立消防水池。如利用清水池等工艺池替代消防水池,需要定期对消防泵进行检修并特别注意防止消防管路水质倒流污染成品水。如供水企业综合楼建筑内有喷淋系统,则消防水池需单独设置。

2.4物料管理

供水厂的物料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对于用量较大并且一定危险性的化学品的管理,从危化品的使用、存储两个方面进行。供水工艺在混凝阶段投加的混凝剂、消毒阶段投加的消毒剂及污泥处理阶段投加的化学试剂都可算作此类。絮凝剂常为高分子材料,使用时常经过溶解、稀释调制和定量投加步骤,一般无毒但有些带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在溶解之前,有些絮凝剂呈粉末状,可能造成空气污染,如果环境中到达一定浓度遇到明火还有爆炸的可能性。部分絮凝剂在水解时会析出如氨气等有害气体[2]。消毒所常采用的危险化学品有氯气、二氧化氯其他含氯消毒剂。氯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刺激性和腐蚀性,在“一战”时曾作为化学武器使用,一般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二氧化氯也有刺激性和毒性,还有易挥发和易爆炸的特性。在污泥化学调理阶段投加的石灰也有一定危险性。药剂投加设备使用一段时间后被腐蚀需要定期检修或更换,保证密封及机械强度。另外危害药剂出入库及使用应进行登记管理。

2.4.1从安全存贮的角度

一般存贮15-30天的用量,不宜一次储量过大,如二氧化氯可采用现场制备的方式随用随制,做到零存储。药剂分区存贮,存储环境符合其化学及物理特性。存储库房有防泄漏、溢出的中和塔、围堰等应急设施,还应设置洗眼器、吸附包等应急用品。现场标示明确药剂名称及性质。危险药剂存储地点不宜离办公或居住区过近,氯瓶间应设置在下风向。

2.4.2从安全使用方面

首选工艺成熟、自动化程度高的投加方式,做到本质安全。同时采用能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以减少和控制使用场所危险化学品的事故风险。使用和存储场所为防止有害气体聚集,应当设置有毒气体报警仪并合理通风。建议采用报警仪及风机联动控制,当环境有害气体(粉尘)浓度达到预定值时自动开启风机。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向其配备性能合理的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其操作危化用品时的安全。

2.5环境管理

2.5.1厂区环境

供水企业作为饮用水供应的特殊行业,一般都是整洁有序的花园式环境,对于垃圾堆放有一定要求。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开并定点存放,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对于污泥处理的固体废弃物应有专门存放地点,存放点有防渗漏措施。

2.5.2防雷接地

供水厂一般场地开阔、地势较高,易遭受雷击。目前水厂自动化程度较高弱电设备多,遭受雷击后损失较大。供水厂经过专业防雷改造并经过防雷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物上应设置接闪装置,配电设备应装有防浪涌保护装置,中控室防静电地板、中控台或大屏幕等设备需做防雷接地并遥测绝缘合格。供水厂内管线种类繁多,应按种类涂刷相应的管道色标并标示流向。

2.5.3临边防护

供水企业内各类池体众多,巡视、维修、取样都会在池边作业,作业人员不慎坠入池子中的事故时有出现。工业梯台和护栏可以有效的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参照《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4053.3-2009)对厂内护栏的高低、间距、踢脚板高度进行改造,使通道、梯台、护栏及厂内照明照度都符合安全要求。

3供水企业的安全过程管理

安全标准化要求按照PDCA循环管理的方法进行过程管理。确定每个工作的目标和周期,把每个周期内划分为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阶段进行管理,形成一套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计划阶段:按照安全标准化体系的要求,对安全管理的对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全年计划把工作分解成月计划及周计划。如制定隐患整改计划要参照上个周期完成情况。制定的计划内容包括对象、内容、预期效果、预计完成时间、费用、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内容。实施阶段:包括计划执行过程当中的核查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明确是否有新的情况,评定是否需要调整或终止计划。实施中应详细记录实施人、完成时间等内容。落实情况的检查应除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检查时间外还应对未完全落实的项目提出建议整改并督促落实。检查阶段:对照计划阶段制定的计划,按照实施阶段的落实和检查结果,定期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分为全面总结和特定总结,为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改进阶段提供依据。改进阶段:对检查的结果予以处理,对成功的经验予以肯定并推广,甚至上升为企业的规章制度。周而复始的解决问题,使安全管理找到符合企业发展的方法。

4供水企业安全标准化信息系统的建立

目前各供水企业较多的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常见的系统有OA办公系统、SCADA系统、智慧水务平台等,信息化也是实现安全标准化的有利抓手。供水企业安全信息化的建立有良好的基础设施优势,可以依托之前的系统进行深度开发,实现信息共享信息联动避免重复性投资。

4.1基础信息库的建立

基础信息库是企业安全信息化的基础,包括信息的录入、维护、更新和删除。包括安全管理基础信息、人员信息、设备台账、特种设备信息、危险源库、职业卫生信息、法律法规库、环境信息、物料信息、安全检查表和隐患排查表等。这些数据和企业其他数据库共联共享,实现条件查询、自动预警、表单输出等功能。

4.2过程管理表格的建立

结合PDCA的管理流程和企业的工作周期,建立起安全工作过程管理表格用以指导具体工作。建立基础信息之间的联系,在后台形成完整的安全管理模型,将相关表格按照不同的阶段和因果关系进行关联,按照计划表生成提醒信息、对照落实记录生成检查信息、对照检查记录生成统计报表。[3]在程序上是以一定的输入、引用、输出作为流程。在外观上有计划、记录、台账、汇总、检查、总结、分类信息等。

4.3安全信息系统的使用

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信息库为基础,以过程管理为流程,依托供水企业信息化平台,指导供水企业的安全工作及时、正确、高效的开展。其建立的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可联网更新避免重复性工作并提供个性化的查询服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输出,如万吨水事故率等指标性数据,可作为供水企业安全决策的依据。

5结论

本文结合供水行业特点论述了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在供水企业建立的流程、难点和重点。明确了供水企业的安全管理边界,根据评定标准从制度、人员、物料、设备、环境五个方面提出了建议。根据过程管理理论把安全工作分为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阶段,明确每个周期的工作内容及重点,形成一套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出依托供水企业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基础信息库和过程管理表格,并关联构建安全管理模型,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化,从而提高供水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效率。总之,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在供水企业的有效建立需要以标准化体系为基础,创建适合自来水行业的、可复制的安全管理模式。

作者:赵燃 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S].

第2篇

1.1强电场对人体的影响在输电线路运行的过程中易产生工频电场,而电场的强度会随着电压的增加而不断加大。当作业人员处在这种强电场中,就会产生刺痛、异声等不良的反应。同时,人体也会引起电场本身发生较大的变化。在实际的工作中,轻则产生不舒服的感觉,严重的可能会造成昏厥,甚至死亡。因此,必须要注重做好对强电场环境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1.2电流对人体的影响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由于稳态和暂态的电击所产生的电流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人体与强电场中的导体产生接触时,导体本身的带电负荷便会在瞬间内增大,并对人体形成暂态电击,这种电击的大小与人体的导电能力有着一定的关系。也可以说,对导体的电容和电位的掌握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稳态电击则是由于强电场中的导体遇到耦合电流所形成的一种人体工频电流,通常情况下,这种稳态电压对人体产生的电流强度都超过人体所能感知的电流强度,人体遇到稳态电击时会产生不舒服的感觉。

1.3静电对人体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由于工频电流本身的电场变化十分缓慢,可以将其视为一个静电场,在这种电场中就会遇到静电感应。对于人体所产生的影响,大多是人体处在强电场中接触接地体而产生的。另外,当人体处在强电场中接触对地绝缘的导体也会产生静电反应。这种静电反应的产生,与放电量有着较大的关系,当电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人体就会产生刺痛感。

2带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2.1加强防护用具的穿戴和管理在带电作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要按照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常见的有屏蔽服和静电防护服。屏蔽服主要由金属纤维和棉纤维按照一定的经纬线规律编织而成。当人员处在强电场中时,电场线中的一部分会通过编织的缝隙进入到屏蔽服内。因此,屏蔽服的密度越大,说明其屏蔽效果越好。工作人员在进行带电作业时,尤其是进入到强电场中,必须要穿戴屏蔽服,才能有效地阻隔强电场中的电流对人体产生的影响。静电防护服的原理和功能与屏蔽服较为类似,但是在相关的技术指标方面比屏蔽服要略低,静电防护服通常是为地面工作人员和塔上的电位工作人员准备的。

2.2加强带电作业管理制度的构建完善在电力企业生产和运行的过程中,安全因素是影响其效益的关键因素。在电力作业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对各项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制定详细的工作规范并且严格执行。当前,电力企业的制度建设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而且也在不断的完善,但是在带电作业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对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防护工具的性能测试等。这些都是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的问题。只有具备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2.3提高带电作业的技术水平带电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同时也是一项十分精密的技术,因此对于带电作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是提高带电作业安全性的一个主要措施。由于对不同的输配电线路有着不同的管理制度,因此在针对带电作业的技术管理时,重点在于针对不同的带电作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电力企业的工作人员接到带电作业的任务之后,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到达作业现场,对任务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应当采用的作业形式,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且确保工作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日常对于带电作业的技术也要进行定期的研究和分析,促进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也能通过技术的更新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护。

2.4配备相应的高性能设备机械化操作是带电作业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为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配备先进的工具,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保证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此,在配电线路的带电作业工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作业配备先进的操作工具。例如UC-6免换模压接钳、REC-S424充电式切断工具、SH-70角钢冲孔机、1-006间接带电绝缘棘轮切刀等,都是高性能的操作工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5加强对带电作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带电作业虽然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并且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中的规定,则能够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对带电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也是影响带电作业安全性的一个主要因素。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对带电作业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一方面,在人员的选拔方面要严格把关。选择技能和综合素养都比较高的人员,对这部分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在选择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要经过考试合格之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持证上岗,才能进入到相应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选拔出合格的带电作业工作人员之后,在日常的工作中持续对他们进行技能的提升训练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如果员工不能根据带电作业的特点进行自身技能的提升,就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产生懈怠的心理,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经过对带电作业基本理论、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能够使工作人员掌握基本的理论,用以指导实践工作不断进步,提升带电作业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掌握更多自我保护的技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3结语

第3篇

【关键词】建设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合理建议

Investigate highway construction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practices

LIU Min

(Chongqing transportation building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China Chongqing 400060)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existence of a safety management issues, and how to strengthen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special equipment, scientific and rational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of special equipment to put forward reasonable proposals available for the relevant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s a reference.

【Key words】Construction companies;Special equipment;Safety management;Reasonable proposals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涉及到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危险性较大,故应特别重视。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关注的问题。

1.特种设备的概念

特种设备是指那些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使用、管理不当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年第549号)规定: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公路工程特种设备管理特点及范围

(1)公路工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繁重,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要坚持动态管理。

公路是沿地面延伸的线性人工构筑物,施工流动性大,临时工程多;公路施工作业面狭长,且工程数量分布不均匀;公路工程类型繁多,施工时技术条件(物资供应、机具设备、技术水平等)、自然条件(季节、气候等)和工期要求等不尽相同的。因此,施工组织与管理的工作量大,考虑因素多,需针对本工程的特点个别进行。

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是施工组织中的重要环节,公路工程特种设备管理范围及内容应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过程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随着项目进展,其内容和重点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在公路工程施工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要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特种设备的购买、租赁与安装;特种设备持证情况,包括: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使用地报检合格证、操作人员特殊工种证等;特种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检验检查记录;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

3.特种设备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视,相继制定了有关方面的法规、标准,有效地降低了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管理上也逐步规范,但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未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种设备的概念认识不清,不能准确划分使用设备是否是特种设备,不能确认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这些都为安全事故的发生留下了隐患。

(2)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特种设备未登记、未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验;不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临界报废以及存在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依然运行。

(3)没有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些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等。

(4)企业、职工对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的认识不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现象大量存在。

(5)未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6)没有可行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针对性的事故演练。

4.提高公路施工特种设备管理水平的主要方法

4.1落实好责任主体

我国目前实行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在这个管理体制中“企业负责”放在第一位,表明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所占的重要位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2009年第549号)规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公路施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全面覆盖,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4.2高度重视、加强学习

应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涉及生产、生活诸方面,是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广泛接触且不可缺少的设备设施,因此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

4.3建立健全各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包括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编制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编制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编制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编制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编制特种设备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编制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4.4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不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做好自行检查,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三类:①文件法规类,如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等;②综合管理类,如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结构图、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任命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等;③特种设备台账类,如使用账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种设备台账进行管理,账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特种设备台帐应包括如下内容:设备分布情况、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台账、技术档案、应急救援等。

4.6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包括: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4.7做好各种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记录

应按规定做好各种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记录,包括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4.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项目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制定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并定期开展各种特种设备事故演练。如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专项预案。

4.9做好特种设备的现场管理

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张贴到相应的部门、工作岗位、特种设备使用场所;特种设备的现场应按规定悬挂使用登记证、安全标志、标识。

5.结束语

公路工程由于自身的特点,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繁重,容易出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从而给使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在公路施工种设备的管理问题不容忽视。公路施工企业为了适应中国公路建设的迅速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公路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强特种设备管理的工作很有必要。公路施工企业应该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共同努力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参考文献】

[1]罗小强,冯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0(3):79-80.

[2]黄俊.现代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J].企业研究:理论版.2011(5):40-41.

[3]叶敏.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分析及措施[J].科技资讯.2009(29):39-40.

[4]王广树.浅谈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J].化工安全与环境.2009(36):6-7.

[5]胡威贤.浅谈建筑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J].科技信息.2008(17):139-140.

[6]张海禄.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J].现代职业安全,2008(4):98.

[7]王幼群.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2007(3):37-38.

第4篇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 条明火作业管理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⑴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⑵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第十八条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第二十二条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1、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1、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5篇

一、“一法两令”带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

1、管理机构及体制更新,海事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能随着船港界面的划分更趋明晰。

《港口法》和港口危规明确,新成立的港口管理机构对港口实施行政管理,具体负责该港口的危险货物管理工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除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外,还应接收港口管理机构对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遵守港口有关危险货物作业的规定。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部有关规定,海事管理机关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监督管理,并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即对船与港之间的作业监管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定。

2、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趋向实时、便捷、规范。对船舶而言,由原来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进口或过境提前3天申报改为进、出港口24小时前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等报告海事管理机构,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定期申报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办理申报危险货物手续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处理(EDP)或者电子数据交换(EDI)的方式;对港口作业来讲,《港口法》第34、35条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同时,《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17条明确规定,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在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集装箱装拆箱等作业开始24小时前,应当将作业委托人,以及危险货物品名、数量、理化性质、作业地点和时间、安全防范措施等事项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未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3、水上过驳作业审批方式调整更新。改变了过去仅由海事管理机构一家审批方式,在港内水域过驳作业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其审批前就船舶过驳作业的水域征得海事管理机构的同意,在港口外水域过驳作业的报海事管理机构审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从事水上过驳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选择符合相关条件的水域,制定安全和防治污染的措施和应急计划。

4、船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更加明确。规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所有人或者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等。

5、在港作业规范细化。船舶--增加载运危险品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或者置换作业的条件的规定,并在作业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准,这是以前法规中没涉及到的。港口--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投入作业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应当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检查,发现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不得予以作业,并应当及时通知作业委托人处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包装进行抽查。不符合规定的,可责令作业委托人处理。

6、应急预案必须制定并实施演练。一是要求港口作业企业按规定必须建立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应的演练;二是要求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编制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并保证落实和有效实施。

7、人员资质必须取得有效证书。一是要求港口经营人所雇用的作业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二是要求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员工,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并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能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行动。

8、危险货物定义更加明晰。《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危险货物定义扩大到包括污染危害性等特性的货物,也就是船舶载运《MARPOL73/78》公约中列明的污染危害性货物同样也要遵守我国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这是载运危险货物船舶不能忽视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第3条则明确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水路运输、港口装卸和储存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全面做好的相关配套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企业利益,更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对运输安全产生重要影响。而港口危规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实施性规定,是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进行全面规范的行政规章,是在总结我国港口国际、国内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建立的新的管理制度,对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安全监督职责和企业管理责任,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推动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逐步规范化、法制化,促进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本企业的学习、宣传工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系统正确的把握各项管理制度的实质,掌握科学的管理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和港口危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港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港口危规,以及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的危险货物种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切实按章作业,确保作业安全、生产安全。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向船舶、作业委托人等港口使用人宣传危险货物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他们遵守有关规定,配合港口企业做好港口的安全生产。

2、依据港口危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应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的核发工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港口危规第九条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的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作业品种或者类别,颁发相应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未取得认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

二是严格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审批。港口危规第十七条的规定即是建立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动态管理制度。目的是通过申报,加强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日常管理,防患于未然。

申报工作是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工作量的实际情况,以为港口企业服务为宗旨,合理安排并公布申报方式,指定专门接受申报的处(科)室,配备必要的人员,做好日常申报管理工作,保障港口畅通和生产顺利进行。

港口危规第十七条是对作业开始24小时前申报的规定,主要是对非定期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的要求。但是,对于定货种、定码头泊位、定港口经营人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为简化程序,方便企业,提高行政效率,可以实行定期申报,具体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明确。

对于在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证认可范围内的品种,如果是港口企业对该品种的第一次作业,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并同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估报告。如果不是港口企业对该品种的第一次作业,可以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决定采取报备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是严把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关。港口危规第十三条规定,建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港口企业从业人员范围为与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的所有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以及港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自2004年5月1日起,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企业不得安排上岗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活动。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并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保障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四是必须制定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港口危规第九、二十五条规定,分别对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并明确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事故应急处置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主要应当解决发生事故后,怎么实施救援,用什么方法救援的问题。目前,专门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多数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不是专门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基本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港口危规将事故应急预案作为取得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必备条件,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让每一个企业承担自救的责任。从事非专业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企业可以参照专业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

五是严格危险货物作业封闭式管理。港口危规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了对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的港口作业,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制度。

由于港口作业的危险货物品种、类别多种多样,港口作业的管理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品种或者类别确定相应的管理原则和方法。根据全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实践,其管理方式原则确定如下:

(1)原油、成品油、液化气、散装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存作业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

(2)危险货物储存或者装拆箱作业,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

(3)集装箱装运的危险货物,成套设备中含有危险货物,以及散装固体硫磺、硝酸铵、鱼粉、种子饼等在港口装卸作业,可不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几点对策措施

“一法两令”明确了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机构及责任主体,明晰了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海事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调整了港口作业及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要求,危险品船舶及在港作业的企业应注意及时适应,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此,本人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建议,供参考。

1、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及船企业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遵守“一法两令”的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为了与时代要求相适应,满足现实安全管理的需要,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多次讨论修改才出台了这“一法两令”。企业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识到遵守“一法两令”不仅社会发展要求,而且可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安全意识的提高,增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减少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在港危险货物作业有关的事故,防止人员和财产损失,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2、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遵纪守法、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如果员工对“一法两令”不了解或了解的不够全面,理解的不透,在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必然会导致一些违章。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采取自学、集中宣讲的形式,一是让员工学习和掌握“一法两令”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重点掌握港口作业规范、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管理要求的变化和增加内容;二是提高员工掌握相关国际公约的水平,“一法两令”中多处提到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公约的要求,明确船舶装载危险货物要符合公约要求,因此要组织员工学习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相关的国际公约,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公约,并及时跟踪了解公约新的修订内容等。这样员工在运输危险货物时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遵守“一法两令”的意识,避免出现载运危险货物船舶被滞留、延误和处罚,各项措施到位,确保运输安全。

第6篇

一、炼化企业安全管理问题探究

1.企业安全意识不足

石油炼化企业不同于社会服务类企业,首先做的是的是产量和质量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追求利益的高效性。在此过程中长期熏陶,使得企业本身对“安全生产”的理解偏移到了“生产”上,从而忽略了“安全”的重要性:一方面,领导、决策者层面片面强调业绩的重要性,而对于企业安全环节则是泛泛而谈,造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安全管理的覆盖面积不够广阔等,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引导力和规范力,少了创新理念的生成,不能适应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员工接触的安全管理信息较少,对一些安全隐患不能做到提前识别和注意,在工作环节中未能做到小心谨慎安全生产,特别是进行用电、用火、避雷等方面工作时,心理疏忽,大而化之;此外,企业因为考虑自身经济情况等因素,对设备的采购、生产,以及安全监督系统的完善工作等,没能做到竭尽所能的地步,造成设备质量低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不完善等,不能顾全企业各部门的安全情况。

2.炼化工艺环节安全隐患较大

在石油提炼环节,火的使用十分普遍,国家在提炼工作中对火的使用也有严格的限制和规范,但是企业中具体操作火种时却难以做到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的状况,而对于火灾隐患的防范措施也不够俱全,消防设备欠缺导致应对、处理火险的能力相对较低;在电力供应系统方面,多采用单线供应的方式,电力线路过于单调应对突发短路等电力现象能力不足,且电源线路在生产环境中老化速度加快,电力故障和电力威胁日益加剧;而提炼设备自身防腐蚀防脱落的效果不佳,由于化学元素的不断侵蚀以及长期高温高压的环境不断考验,其爆炸、泄露的隐患特别巨大。此外,在石油化工环节中,强酸、强碱、毒性废料和气体的储存和处理等技术不够完善,可能导致化学泄露,继而污染环境毒害人口等,再加上企业自身处理化学事故的技术和经验欠缺,如果爆发化学泄露事件,其后果不堪设想。

3.炼化企业后勤安全保障匮乏

炼化企业的后勤保障,主要归根于企业日常生活医疗卫生条件的建设。一方面由于石油炼化工作的紧凑性和持续性特点,往往对员工身体素质检查、病理医疗等工作很难普遍开展起来,而企业内部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的匮乏,导致员工的生活健康更加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是企业食品来源和运输过程中不能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性,而食品在制作过程中也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发生,食品的规格不达标。

二、炼化企业安全管理完善措施

1.加强安全宣传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安全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决条件,要想从根本上提高炼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绩效,首先要注重对企业内部人员安全思想的塑造。一是要加强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将国家安全管理政策和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合理编排,发散到员工手中去,鼓励和组织员工进行广泛的安全知识和制度的补习活动,使员工做到严格使用规章制度约束日常生产工作;二是加强企业领导者安全管理知识培养工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企业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指出“炼化企业领导和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三是要加强实际事故、违章行为例子的宣传教育,以实例为镜,使广大员工从身边的实际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并养成规范作业,仔细操作的习惯。做好预防、治理的思想准备,确保日常炼化工作的合理开展。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首先是贯彻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精髓,在国家先进大纲的要求下制定和完善炼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硬性规定上约束和监督生产活动的开展;其次是要建立起规范的管理系统,分级分层地将具体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下来,做到专人专职管理和监督;其三是要建立起管理指令下达和回收意见系统,确保管理能够落实的基层中去,同时也能及时了解基层细节问题,并能够对基层问题采取有效快速的解决措施;其四是合理安排安全管理会务,收集各环节安全管理难题,并发挥众管理者的积极作用,科学探讨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向和实施办法,在会议中应当做好记录工作,将类似问题予以归类和总结,便于今后相关问题处理办法索引;最后是要求各层管理者要改变传统的数据监督形式,应当融入基层中去,深入调查和了解,以务实的工作态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安全隐患。

3.加强设备管理检查更新工作

对用火作业的工作尤其应当注重,此间应注重随时检查用火设备的坚固性、热度高低、有无可燃气体泄露等,实施先进的动火作业管理理念;在电源设备方面,应当注重对电源线路的检查,探查是否有漏电、电路老化等情况出现,对老旧的电路设备应当及时更换处理,避免电路起火,此外还应当建立多线路供电措施,协调电路压力,规避电路过热和电源短路等现象;对石油炼制的炉具和储存装置等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探查其压力、温度、腐蚀程度等情况,预防大型炉具等的泄露、爆炸;另外还应当做好防雷设备的检修,减少雷电灾害在企业中造成的损失。

4.健全后勤保障

首先是加强应对火灾隐患的能力,聘用专业的消防人员,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完备消防设备,举行消防演练;其次是完善企业内部医疗食品卫生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和医疗标准实施医疗饮食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人体、生活的健康安全;然后是建立起一套完备的预案演习制度,组织除消防演练之外紧急避险演练等,运用反复的演练活动,使员工具备生存和应对紧急事故的能力;最后要合理规划企业场地,建立可行的消防通道、逃难通道等,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打下最后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振宏.王久文.王平 炼化企业安全管理方法的探索与实践 石油化工安全环保技术2009.

[2]贾淑梅.马明英.刘学成 某石化厂H_2S的潜在危害及防治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6.

第7篇

关键词: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加强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33-15-2

0 引言

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高危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仅是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并且煤矿开采难度不断增大,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威胁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当前发展新形势下尤为重要。

1 新形式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义

煤矿生产相较其他行业有较高的危险性,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利于保证煤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煤矿企业正常、平稳运行的关键。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有效的发现煤矿生产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加大对各种安全问题的管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办法,提高煤炭生产的安全性,为煤炭企业的职工创造一个平稳、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企业安全、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

2 新形势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

煤矿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一直占据重要比例,因此煤炭生产管理工作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煤炭开采难度较大,并且危险系数较高,为了实现我国煤炭业的长远发展,我国不断加大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几年,我国不断改进煤矿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手段,使煤矿企业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以及伤亡人数得到明显的降低。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贯穿于煤矿企业的生产环节中,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然是煤矿企业工作的重心,并且正确认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把握其复杂性、长期性以及反复性的特点[1],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看作一项长期任务来完成,时刻不能放松。煤矿企业负责人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全局出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合理协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同时还要提高煤矿企业职工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依托岗位责任制和奖惩措施,提高煤矿企业职工的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煤矿企业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紧抓、常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放松。

3 新形势下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3.1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在党的十会议上,从政治责任感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突出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煤矿企业的生产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危险性,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于煤矿企业而言不可或缺。面对煤矿企业严峻的安全生产管理形势,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地方相关政府负责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认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煤矿企业的意义,要将“零伤亡”作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

此外还要在煤矿企业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明确划分各岗位的职责,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上,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的业主一定正确认识到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加强职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其次,加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实施,促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更加的规范化、有序化以及科学化;最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措施的执行力,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引入督查职能,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力度。

3.2 强化隐患整改,注重从源头防范治理事故隐患

要继续把隐患整改作为煤矿安全管理的一种“新常态”手段,坚定不移地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同时,积极做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定期巡查、重点监控,也是防范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更是煤矿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煤矿企业要紧紧围绕矿井系统运行、采掘布置、瓦斯治理、通风管理、水文地质、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等各个方面,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彻底化,注重从源头防范治理事故隐患,不断提高事故超前防范能力[4]。

3.3 强化基础管理,依托强基固本保安全

要想做好煤矿安全工作,首要的就是要强化企业基础管理,重要包含以下几点:一要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生产作业行为,有效减少不安全作业行为发生的几率,坚决杜绝“三违”作业;二是,以扎实的现场作业管理,确保矿井采、掘、机、运、通、排水等各个生产系统和各个作业环节的安全[3];三要,抓安全技术管理。对煤矿新(扩)建、技术改造、特殊开采方法、特殊作业规程及停产整顿恢复等设计和方案要严格把关、逐级审批,从源头保证煤矿技术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3.4 提高职工素质,构建安全生产职工队伍

煤矿生产本身就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应用,煤矿生产的科技含量也在不断提升,构建高素质的煤矿生产职工队伍势在必行。同时高素质生产职工队伍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构建高素质的安全生产职工队伍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煤矿企业加大对企业原有职工的培养力度,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与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同时,还要依据实际的工作岗位需求,提升各岗位职工的操作能力,并且在企业内部开展多种技能大赛,提高企业职工的专业素质;其次,煤矿企业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煤矿企业员工的准入门槛,只有拥有专业的上岗证明才能开展相关作业;再次,煤矿生产企业引入了大量新技术、新设备,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加大。为了有效弥补这一人才缺口,煤炭企业可引进先进的技术人才,提高先进人才的薪资待遇,留住更多人才;最后,煤矿企业还要加强对职工的管理,使管理向着规范化、体系化方向发展,使员工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

4 结语

综上所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复杂性、反复性以及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应该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煤矿企业生产发展的长久性战略,有效保证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安全的环境。煤矿企业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应该积极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及时有效地排除煤矿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 武晋文.浅析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巩固与加强[J].山东煤炭科技,2014(8):181-182.

[2] 何学明,徐安廷.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理念探讨[J].煤炭技术,2003,22(4):3-4.

第8篇

高处坠落在建筑行业事故中的发生率一直都是比较高,说明它存在的危险性相对其他作业也是比较大的。那么如何安全有效地进行高空作业,这是每个安全员都在关注的问题,我们不仅需要足够的安全意识,同时我们也需要一份好的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着我们怎么去做!

一、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高处作业。

二、职责

1、安环部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三、定义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五、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

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

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

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

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

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9)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1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

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

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工拆除。

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上签字。

六、《高处作业票》的管理

1、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责审批。

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

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

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

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

3

、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4

、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高处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环部,不按时上交或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款50元。

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七、考核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罚款50-500元。

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1.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水利工程施工与一般土木工程如道路、铁路、桥梁和房屋建筑等的施工有许多相同之处。但是,水利工程的施工也有其独自的特点:①水利工程承担挡水、蓄水和泄水的任务,因而对水工建筑物的稳定、承压、防渗、抗冲、耐磨、抗冻、抗裂等性能都有特殊要求,需按照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采取专门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②水利工程对地基的要求比较严格,工程又常处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地区和部位,地基处理不好就会留下隐患,事后难以补救,需要采取专门的 地基处理 措施。③水利工程多在河道、湖泊、沿海及其他水域施工,需根据水流的自然条件及工程建设的要求进行 施工导流 、截流及水下作业。④水利工程要充分利用枯水期施工,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必要的施工强度,有的工程因受气候影响还需采取温度控制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

水利工程施工,与社会和自然环境关系密切,因而实施工程的影响也较大,须要把握时机,合理安排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防洪、渡汛等问题,以策安全。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分析

2.1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建设部已出台了对建设工程当中安全员的配备办法,但水利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办法。水利工程施工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施工单位基本上只编制一般的安全技术措施,多数单位没有对爆破、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有毒有害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作,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也仅仅是凭借经验进行施工,《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虽然该规程制定的内容广泛,但没有相应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做支撑,使施工单位很难细化的进行操作。

2.2安全问题未得到足够重视,技术经费投入不足

施工人员没有认识到水利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水利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未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各施工项目都是根据当地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的严厉程度,来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劳动保护费用,能少提就少提,主要就是应付检查,甚至于有的施工项目连起码的劳动保护用品都不想发放,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安全设施的投入,将本应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当成了利润,造成安全设施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事故隐患随处可见。

2.3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易造成安全隐患

如隧洞洞身钢筋混凝土衬砌,特别是封堵段的混凝土衬砌,采用泵送混凝土,模板系统的安全高空、悬空大体积混凝土立模、扎筋、混凝土浇筑施工安全问题等。

2.4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

由于从事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太少,不能满足安全管理的需求。水利工程施工多为野外作业,远离城市,多数水利施工企业承接的水利工程不是跨区就是跨省,无形增加了水利安全监督管理的难度,加上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够,造成无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另外,一般招用的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比较差,综合素质不高,专业能力比较低。对突况的应变能力比较差,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比较低,从而就增加了安全隐患。另外,施工人员“习惯性”违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现象又熟视无睹,也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一个原因。

2.5缺乏奖罚激励制度

很多工程项目部对管理人员及所属劳务人员的安全考核,会以处罚为主要手段,在处罚力度非常强大的同时,奖励依据力度小、无实施。这样,上至管理人员,下至作业班组,都会产生逆反情绪,缺乏纠错积极性。而且,违规的处罚,通常不是对于违规者本人,一般情况下,罚金的支付者是劳务公司的老板或工头,这些人很多时候考虑的不是罚款,而是效益,这不但使违规工作人员对罚款缺乏敏感性,而且让罚款变相成为花钱买违规。

3.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3.1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

我国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加强水利安全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存在很多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一些有利于水利施工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如: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办法。对制度存在的遗漏和模糊的地方,一定要抓紧修改补充。对未出台的法律法规,力求尽快出台。

3.2加强现场安全施工作业

建立和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如:责任制、抽查制、安全用电制、机具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任何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现场施工每天完工, 各施工作业班组认真清理现场。并经安全检查人员验收, 方可离场, 防止留下各类安全隐患。另外,建立以项目经理、安全员为领导的一定数量的人员的消防队伍, 平时进行必要的灭火知识培训演练。

3.3水利工程施工要做好预防管理工作

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采用一票否决制迫使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自觉抓安全。其次,应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可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与培训,让所有员工切实明白“确保他人的安全是我的职责,确保自己的安全是我的义务”,从根本上消除习惯性违章现象,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二是要制订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消除现场的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并要得到切实的落实;三是要加强防护用品的采购质量和安全检验,确保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四是要加强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与检查,及时辨识现场的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评价,制订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3.4开展奖罚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纠错积极性

对于违规的奖惩应该做到奖罚并重,只要安全生产可以控制并顺利执行,在一段所规定的时期内没有发生的安全隐患和事故,就要由项目部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在罚款方面,严格兑现制度承诺,最好能对违规作业人员执行现金处罚,在某种程度上增加经济刺激手段的力度。同时,对奖罚双方都应该进行公示,从物质、精神两方面对施工人员进行控制,即表现出项目管理者对安全的重视程度,还对施工人员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3.5组建起一支完善可靠的安全管理队伍

每个工地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培养和挑选好的安全员,安全员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重要的是现场经验,必须结合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观察力、较强的协调力记忆极强的责任心,才能承担安全监管工作。

3.6加强监督管理

水利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也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水利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并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督促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发挥其在安全监督管理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4.小结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水利基建投资的不断扩大,水利工程施工及监管仍延用以往旧的安全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我们需要科学有效的管控手段,组建一支完善可靠的管理队伍;贯彻安全法规和标准;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思想,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加强监督管理。

第10篇

【关键词】变电站工程;工程管理;安全管理;和谐社会;危险源辨识

0 引言

变电站在电力系统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其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属于特殊工业建筑,与普通民用建筑有着很大区别。变电站工程施工现场是个动态的多工种立体作业现场,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形成了人、机、料的动态集中,导致安全隐患的大量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确保工程安全的最基础保障手段。

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1.1 人的不安全因素

人的不安全因素可分为个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个大类。

个人的不安全因素,是指人员的心理、生理、能力中所具有不能适应工作、作业岗位要求而影响安全的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是人为地使系统发生故障或发生性能不良事件,是违背设计和操作规程的错误行为,主要表现有:

1)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差;

2)工程的劳务分包商普遍存在技工少,农民工多的情况,导致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低,经验少,为工程建设留下事故隐患;

3)在工程管理上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1.2 设备的不安全因素

1)部分设备材料供小于求,导致电力工程建设物资紧缺,订购的设备材料不能如期到货,严重制约工程进度,进而影响工程施工安全。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受到场地、施工条件和专业技术的限制,变电站工程交叉作业多,现场作业监护不到位,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3)施工机具存在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规范现象。

1.3 制度的不安全因素

目前,各施工企业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具体施工时存在将制度束之高阁的现象,制度落实不到位。

1.4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变电站工程在施工时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风险现场复测、动态识别、管控工作。

2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建议

安全生产的四个要素处于一个相互联系和运动的系统之中,只有实现人、设备、环境、制度的紧密联系与互动,才能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2.1 严格队伍准入,提高人员素质

以资质、信用、业绩作为对队伍的考量指标,选择可靠、优秀、能打硬仗的施工队伍,提高对劳务分包队的管理能力,对分包商实行动态考核,优胜劣汰,提升专业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培养长期稳定的合格分包队伍,打造专业高效的施工队伍梯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作业组织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到工地班组,确保现场指挥、施工人员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将安全技术交底与培训结合起来,通过重复交底及班前会交底,使作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哪些是危险点并掌握危险点的防控措施。

2.2 强化机械细节管理,保证安全使用

严格把好机械入场关、机械人员资质关、缺陷整改验收关、大型机械方案审查关,保障机械安全运行。严格监控重大作业工序,提前检查并严密监控大型机械安拆及大件吊装过程;强化机械检查,对工程机械状况和机械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提升整体机械管理水平;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对所有的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彻底全面的检查和考核。同时加强对交通法规、事故案例等的宣传教育,大力提升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2.3 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以工程第一责任者为中心,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努力实现安全责任“三到位”:加强项目部的安全责任,做到工程保证体系履行职责及决策到位;加强安全监督体系运转力度,做到监督检查到位;加强执行层的安全责任,做到执行安全规程、规定及安全措施到位。

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安排各类安全大检查,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施工企业要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的作用,安监部门要经常下到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和监督,使企业安监部门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尽职尽责。

2.4 加强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

全面推行风险管理,与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机结合,结合施工作业中的主要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实施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动态评估、风险控制,建立闭环过程管理。对危险源做好技术层面的控制,加强专项治理。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进行专项治理。重点做好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基坑支护、临边洞口及出入口的防护、现场施工用电、现场施工机具的防护、塔吊的搭、拆和使用、临近带电体作业等的技术措施控制,从而保证施工安全。

2.5 充分发挥安全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支撑作用

安全技术是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的指导作用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生产作业安全。一个规范的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可以指导我们按照正确的程序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是依据设计要求、技术规程规范以及力学、电学等基础理论,规定一项施工的工作程序、注意要点和消除隐患的方法,并把这些内容反映在工作程序上。

经验是我们搞好安全工作的依据之一,但仅仅凭经验是不够的,没有安全技术支撑就不能保证生产安全。因此,项目部及施工企业要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交底、执行五个环节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2.6 加强变电站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

1)搞好施工组织管理

按照安全管理的人本原理,充分发挥基层班组和员工的潜能。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提高员工的现场安全控制能力,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搞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为降低施工事故后果,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收集资料,分析危险源与风险,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建立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机构和人员职责,保证应急设备供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3 结束语

电网建设是拉动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渠道,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意义,如何保证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是我们每一个电网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值得深思的问题。只有持之以恒地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提高执行制度的能力,加强基础建设和技术创新,完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应对时空环境的变化,才能确保工程安全。

【参考文献】

[1]朱伟娟.变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应以人为本[J].现代经济信息,2009(18).

[2]季良,谈亮.浅谈变电站工程土建施工与电气安装的配合[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36).

第11篇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1、前言

房屋建筑工程系统繁杂,涉及范围广且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施工安全性问题作为建筑工程重中之重,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放任安全问题不管,则很容易给社会和个人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对房屋建筑的施工安全问题出台了一些规范性的措施,但是经济利益推动下的企业部门不重视施工安全的管理,导致房屋建筑安全事故频发。

2、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意义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管,不仅可以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还能有效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高他们的积极性,为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顺利进行做好保障。

3、当前房屋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3.1 部分施工作业人员职业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行业中,施工人员普遍是农民工,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都相对较低,同时也缺乏安全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几乎不知道房屋建筑安全施工的标准和相关要求。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造成了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同时,我国部分施工单位只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施工的必要性,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增大了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3.2 安全投入资金少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竞争压力的增大,部分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发展的经济空间,以降低施工报价来赢得投标项目。施工单位在资金周转紧张的情况下,为了能够维持正常的项目运营,只能减少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人力和物力投入,从而导致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简陋,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欠缺,给房屋建筑施工造成了安全隐患。

3.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漏洞

在众多的房屋建筑施工单位中缺乏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安全管理的认识,导致施工现场中责任划分不明确,奖惩制度不完善,致使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本职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安全管理职能作用。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轻视导致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难以被发现并且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解决。

3.4 施工单位缺乏牢固的企业安全文化

文化的作用是无穷的。在部分施工单位的实际运营中只重视企业现状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影响,却忽视了安全生产的文化理念。他们只局限于经济利益的追求,对于安全文化投入的力度还很低,建筑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投入比例需要继续调整提高。

3.5 难以抗拒性的自然因素

房屋建筑施工一般为户外的体力型作业,加上施工时间较长,决定了其安全施工必然要受到自然因素的影响。然而自然因素复杂多变,恶劣的雨、雪、冰雹、大风等天气都会对房屋建筑施工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

4、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浅见性措施

4.1 加强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

施工人员是房屋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业素质的高低对房屋建筑的安全质量有直接性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企业一定要重视对施工人员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和安全保护意识;同时还要做好规范化的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人员养成规范化操作的施工行为习惯。

在具体的培训教育工作中要注意抓重点,着重对建筑小组带头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引导作用;其次还应在各个建筑小组中安排专业性的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问题检查工作,这些现场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全面的施工安全知识,还要能够处理好与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问题并能应对突发性的问题。对于施工要求较高的项目,施工人员的选拔一定要符合建筑施工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把关施工技术。对于部分临时性工人更应重视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充分的岗前培训工作后,才可允许参加到实际具体的建筑施工作业当中去。鉴于目前施工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企业培训的课程应当具有较强的理解性,并且可以设定一些培训奖励机制,增强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只有充分做好技能和安全培训工作,才能有效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有效提高房屋建筑施工的质量与安全。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施工技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施工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显得更为突出。

4.2 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力度

减少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安全资金投入力度,表面上可能会获得短期的经济利益。但是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房屋建筑施工的具体情况来看,当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不仅要增加一大笔赔付资金,房屋建筑的施工进度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因此,施工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投资的重要性,对于施工中老化的设备要及时更新或维修;在施工现场要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尽力改善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增加他们参加工作的热情。

4.3 完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单个人来完成,而是需要一个整体的团结与合作。只有在工程施工中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到实际工作中才能有效的实现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在这项密切的合作中施工单位首先应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规章制度,保障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其次还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加大资金和人力的投入力度,创建一支高水平的安全管理队伍,从而对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减少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行为,有效保障房屋建筑的安全施工。

4.4 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确保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实施的保证。只有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才能够有效督促监督管理人员认真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场管理人员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在日常的房屋建筑施工中做好工程各项目的记录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督促施工人员落实方案的实施;在检查中还应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项目的负责人,督促他们监督施工各个环节中的安全措施,对于违章者还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避免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在工作中要明确自己的责任,把各个部门团结起来,一起促进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安全管理部门还可以在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的同时,采用一些新型的管理办法,如:对一些安全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项目结合具体的施工进度进行一些抽查性工作;根据施工状况做一些预备性的监督工作,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抓住典型违规行为严厉惩处,给其他施工人员处以警示等办法。

4.5 充分合理利用高科技产品到建筑安全施工当中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部分安全性较高的施工设备和技术应运而生。施工单位要善于运用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的优势,创新建筑施工工艺和人员管理办法,尽最大能力减少房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结束语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是一个复杂性问题,我们应当仔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做好充分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不断吸取安全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保障工作。

参考文献:

[1]郭建军.房建工程安全作业管理措施分析[J].山西建筑,2012(30).

[2]刘向东.浅谈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J].建筑设计管理,2012(9).

第12篇

【关键词】起重机械;安全使用;防护措施

1、引言

起重机械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应用较广泛,如交通运输业、机械制造业、建筑业、造船业、化工、铁路等都与起重机械有着密切的关系,起重机械是工业生产中的主要设备,它决定着物料的运输、装载、安装与人员的输送情况,劳动生产力由物力生产代替人力生产,大大的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减少劳动生产时间,减少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但是,由于起重机械是一项特种设备,无论是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等方面都需要进行严格、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使得工人在机械作业中发生一系列状况,伤亡事故也不断出现,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起重机械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占高居类特种设备中的第一位,这一调查结果引起国家质检总局的高度重视,强调将起重机械作为年度“三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进行整治,进一步降低起重机械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2、对安全生产法规下的起重机械设备与机械作业人员的分析

起重机械设备是一种大型化、危险性、突发性、集中性较强的设备,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较广,起重机械常见的事故类型主要体现在重物坠落、金属构造被破坏、结构垮塌、机械碾压、作业人员高处跌落等,根据详细的调查显示,因使用起重设备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占整个事故的四分之三,因安装、设计、制造过程中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整个事故的四分之一,以下是对起重机械设备与机械作业人员的分析:

2.1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分析

国家根据起重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了相关的管理条例,机械设备必须实施国家规定的安全许可制度,根据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合理、安全的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在保证机械设备发挥作用的同时,保证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1.1明确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步骤,制定详细的使用程序。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由具有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机械师进行操作,保证机械的程序明确化、规范化,操作的程序必须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操作申请:使用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向专业的操作师进行操作申请;操作审核:作业管理的机械师必须根据申请作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确保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能力、资格、条件操作起重机械设备,符合条件后批准其使用;检查设备:作业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前,须由专门的检察人员进行检查,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登记:作业操作人员登记相关的信息后,对起重机械进行再次检查。

2.1.2加强对检察环节的重视。发生机械事故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机械检查存在一定的漏洞,由于起重机械在作业中会遇到很多的特殊状况,再加上机械消耗严重,作业前后进行严格的机械检查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要加强作业检查人员的检查意识和安全意识,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认真、仔细、负责的进行检查,以防出现机械检查纰漏带来的安全隐患。

2.1.3起重机械的维修与保养工作。机械管理人员要加强起重机械的维修与保养工作,建立健全维修保养期限制度,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维修与保养,规定维修间隔,超出工作时间的机械进行强制保养与二级保养,操作人员主要是负责机械的日常保养与一级保养,维修单位主要负责二级保养。

2.2对机械作业人员的分析

机械作业人员是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主要因素之一,机械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持岗上证,并严格遵守作业过程中的要求:

2.2.1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机械的司机要遵守起重操作规定:司机必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考试合格并且获取起重机械操作作业人员证书的条件才能上岗;为了完成任务需求的维修人员与检测人员;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时,起重机械的司机要符合作业规定的身体条件,熟悉起重机械的相关知识;了解起重机械各部件的构造、性能、防护性能、安全装置;原动机与机械电动方面的专业知识,起重机械的维修知识与维修期期限。

2.2.2起重机械的司索人员。司索是起重机械运行的重要的辅助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司索需要满足以下要求:明确作业时的指挥信号;吊挂过程要注意吊挂绳之间的夹角不大于120度,防止吊挂绳受力过大;吊挂绳与铁链等经过棱角时应该加上衬垫;指挥物体进行翻转时,动作要准确到位。

2.2.3起重机械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指挥和领导,是起重机械作业的核心人物,管理人员必须根据机械作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工作,将各个程序的作业人员安排就绪,并具备处理机械作业时出现突发状况的能力。

3、起重机械对使用单位的要求

使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作业实际情况,选择所用机械的类型、规格、复杂程度,机械的选购要有质检部门的许可证,选购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设备配置高、节能程度良好的机械,根据机械地选择制定明确的规程细则,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责任制度与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作业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的技术标准规则进行司机、司索及管理人员的资格考核,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人员的工作责任,实施奖罚分明制度,完善机械使用规章制度,保证管理程序的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各项安全法则与规定,加大对起重机械作业的检查力度,对起重机械产品进行安全认证,严把其中机械产品的质量关,对于重新安装与维修的起重机械进行特殊的安全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获得合格证认可并投入运行,未经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允许继续使用,严肃处理起重机械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4、结语

总而言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和事故预防措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只有保证机械设备基础功能的正常运行,才能发挥起重机械的巨大作用,在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上树立“安全为首,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国家规定的关于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使用单位各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高素质技能的作业人员,加大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力度,科学合理的使用机械设备,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汪小东,潘斌.起重机安全事故原因探析及对策研究.《工业设计》,2011年6期

[2]苑敏.起重机安全事故原因探析及对策研究.《建筑安全》,2009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