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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24 17:18: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防火防爆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防火防爆法律法规

第1篇

关键词 海洋油田 安全管理 培训方案

一、海洋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目的

通过理论培训增强海洋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完成工作内容所涉及的知识更新,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及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有更为系统的深入认识,拓展其工作思维,提升其工作能力。

二、海洋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方案设计

(一)培训模块确定

根据海洋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目的,结合学员的工作经历和特点,设置了HSE法律法规、安全学原理基础、安全生产管理、HSE风险管理与应急管理、安全环保技术、能力拓展和考试等培训模块。

(二)培训师资选择原则

培训师资优先选择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的教师担任培训教师,同时兼顾老、中、青搭配。

(三)培训课程及学时安排

HSE法律法规模块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三门课程,学时分别为2学时、4学时和2学时;安全学原理基础模块设置事故致因理论与事故预防原理和安全学原理基础两门课程,学时分别为4学时和4学时;安全生产管理模块设置企业现代安全管理、事故管理与事故调查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演讨三门课程,学时分别为4学时、4学时和4学时;安全生产管理模块设置HSE管理体系、HSE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应急救援组织建设与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海洋油气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与应急预案六门课程,学时分别为4学时、8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和4学时;安全环保技术模块设置安全人机工程基础、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技术、电气安全技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石油生产作业硫化氢防护技术、职业危害控制技术、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技术、海洋石油安全技术基础、海洋油气开采工艺安全技术九门课程,学时分别为4学时、8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4学时、8学时和4学时;能力拓展模块设置领导与管理艺术和钻完井工程基础两门课程,学时分别为4学时和12学时。此外,安排4学时作为考试时间。

三、海洋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实施

(一)培训内容组织

根据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学时安排,分别确定其培训内容如下: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相关的HSE法规和标准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事故基本特征、事故模式理论、事故预防原理;安全方法论、安全社会原理、安全经济原理;安全管理的原理、特点及典型安全管理模式;事故与隐患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事故调查方法与技术;陆地与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演讨;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中海油HSE管理体系;HSE危害辨识、常用风险评价方法等;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管理;应急管理的内涵与基本内容、应急救援组织建设与管理;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和原则?、基本要求、编制要点及方法;常见事故应急处置原则、方法和措施、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恶劣气候天气应急,溢油事故应急等;安全人机工程基础知识;防火防爆基础知识;电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知识;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措施、硫化氢监测与个体防护设备等;海洋石油生产性毒物危害和其它危害控制技术与管理;海洋石油生产污染控制技术与处理方法、海洋溢油的处理与控制技术;海上石油结构物安全评估、检测维修及实时监测;海洋石油作业防台风(冰)基础知识及安全技术;领导的作用、领导的心理、管理协调与沟通能力;钻井与完井等。

(二)培训教师选派

根据培训师资选择原则,选派包括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等在内的培训教师8名,老、中、青比例为3:2:3,教授、副教授、讲师比例为2:4:2,全部具备现场实践工作经历。此外,配置班主任1名,负责培训管理。

(三)培训教材及教学手段

针对培训特点,组织相关教师根据培训方案准备培训课件。此外,一律要求多媒体教学,采用互动交流、授课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

四、结论

海洋油田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方案设计与实施,有利于海洋油田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闵进.深化石油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J].科技与企业,2012,5.

[2]杨顺,等..石油企业如何有效开展安全培训[J].中国石油和化工标准与质量,2012,1.

[3]戈莉.探索如何提高石油企业员工培训的有效性[J].商业文化(下半月),2011,8.

[4]张庆国.打造优质培训教师团队 提高石油企业培训质量[J].石油教育,2011,3.

第2篇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消防平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农村消防平安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四条、村民都有维护消防平安、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演讲火警的义务和责任,成年村民有参与扑救初起火灾的义务。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防火工作,其职责包括:

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外地区的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㈡在冬、春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进行防火平安大检查;

㈢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制;

㈣组织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骨干,总结、交流消防工作经验;

㈤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有一名副乡镇长分管消防工作,并确定一名专兼职防火人员,负责制定消防平安村规民约,进行消防平安巡查,普及平安消防知识。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平安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其职责包括:

㈠将消防平安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依照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村的消防平安工作;

㈡对村民住宅及村民住户的用火用电开展消防平安检查和进行消防平安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㈢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对村民履行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

㈣加强对村民消防平安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向村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平安服务;

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消防平安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明确职责。

第十条、公安警务局或派出所对辖区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平安职责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防火平安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平安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二条、村民委员全应建立防火档案,消防平安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制定灭火扑救预案。

第十三条、公安警务局或派出所应对各村、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应当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需依照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平安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平安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五条、乡(镇)村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平安措施,并向当地公安警务局或派出所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七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必需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平安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住宅的平安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应纳入村镇建设规划之中。

第十九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消防平安知识教育。

第二十条、任何人在发现火灾时,都应立即向公安消防机构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二十一条、乡(镇)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有条件的行政村可以建立义务消防队。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志愿消防队伍或义务消防队伍的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发生火灾时,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必需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二十二条、火灾扑灭后,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村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二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对参与扑救火灾有功者给予惩办或奖励。因参与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3篇

关键词: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议

中图分类号:X783 文献标识码:A

1 引言

危险化学品作为特殊商品,虽然改善了人们生活的质量,但其危险性也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同时也会影响事故发生地周围的环境以及社会稳定性。因此加强安全管理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2 重要意义

2.1 加强安全管理是防控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威胁的需求。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正是由于这种特性使得其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物销毁中一旦管理不善,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造成重大生命、财产和环境损失。化学工业逐步向大型化、精细化发展,化工生产过程多在高温高压或低压真空状态下进行,设备精密性要求越来越高,连接管道结构越来越错综复杂,生产中设备、管道密封不严或破损造成泄漏,操作人员处理不当,易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管道运输和道路运输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存在泄漏和道路交通事故等危险,储存的罐区或经营中的少量储存因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易引发火灾和爆炸,对事故周围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也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正是危险化学品所具有的危害性,使得人们在获益的同时也受到了安全威胁。所以必须通过加强安全管理降低由于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所造成的危害,令化学品更好的服务于人类。

2.2 满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需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经营以及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进行,另外危险物品的处理也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通过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措施,依法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2.3 同国际接轨的需要。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出口大国,加入了第170号国际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和《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制度》(简称GHS),因此,危险化学品管理各环节应符合第170号国际公约和GHS要求。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采取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和做法,这不仅能有效保护我国国民的健康和环境,而且能够增强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扩大进出口贸易和国际交流。

3 安全管理现状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制、法律体系和规范标准相对落后,致使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对环境造成污染。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标准,有效预防、控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局面。但是由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发展速度很快,危险化学品管理体制虽历经变革,却始终跟不上市场的发展,存在着立法滞后、制度标准矛盾、与国际接轨不充分等突出的问题。

4 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4.1 建立、健全管理法规、标准体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国际发展趋势和我国安全管理现状,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参照国际公约,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并持续修订,跟上危险化学行业的发展步伐。主要应修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在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技术、限量标准、重大危险源鉴别标准、废弃物处置等方面统一监管标准,在危险化学分类制度、标签和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标准上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4.2 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方式之一是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要求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从而有效降低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1)登记管理。是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进行识别、评估、登记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储存条件的企业,将不能通过登记审核,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不具备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等工作的资格。(2)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运输前应按规定包装,托运危险化学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装运危险化学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所装卸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按规定装卸,并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装有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工具卸货后必须刷洗干净。危险化学品仓库除应根据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监测、调温、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泄漏等设备设施外,还应设置专门的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时及时报警。(3)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处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明确规定,必须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4)健康监护。是针对操作危险化学品的工作人员的监护措施,通过健康监护有效保证这类人的健康安全。针对直接接触此类物质的人员,需要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为其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并进行全方位的医务监督。同时针对健康检查以及医务监督检测数据进行存档备案。(5)安全教育。要下大力气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对新工人除了依法进行 “三安全教育”外,要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技能进行专门培训,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能、安全操作要I、应急处理方法,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对现有员工要增加教育培训投入,根据员工年龄、文化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教育效果。(6)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对危险源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依托自身能力和社会资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并根据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可行。

第4篇

我自年日至月25日在接受安全主任培训学习,除去20号周日一天休息未上课,其余总计培训九天时间,培训学习业已结束并考核完毕,现对本次培训学习情况作以下报告:

一、培训课程的大致内容

本次共培训三大课程,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在《法律法规知识》课程中主要针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条例》等进行培训学习,并在本课程中学习了注册安全主任制度的相关知识。在本课程中,学习到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从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危险识别,从生产条件,从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从生产的安全保障等阐发了安全第一的内涵,从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从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从加强和完善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等阐发了预防为主的内涵,并学习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等。

在《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防火防爆,职业卫生,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相关知识,主要是从技术层面上分析事故造成的各种直接间接原因,接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与去年的所发生的几起工伤和火灾事故,本章知识内容与我公司有着密切联系。

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课程中主要学习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观点,安全生产制度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特作业人员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伤亡事故管理等相关知识,本章主要从管理和制度层面上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学习。

二、对培训课程几项重点概括

1从国家和企业各类伤亡事故案例中可以得出安全生产十分重要这一结论,因为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事关企业的生产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能简单的分割,要统一看待。应树立和运用系统,预防,科学的观点开展安全工作和管理。所以加强各级干部的思想态度的转变和全员技术与知识的学习,是一项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2注册安全主任制度是由省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和地区的经验于1994年率先在试行的一项制度。制度的意义在于配备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解决“没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通过专职人员使企业全员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学习和运用安全生产知识,推动和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诸如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3我国对安全生产的新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企业安全生产由主要负责人负全责,国家以法律形式对企业负责人和注册安全主任的职责和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因此公司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应在主要负责人带领与指导和安全主任的推动与牵头及全员参与全面进行。

4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有:(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完善安全生产条件;(4):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5):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7):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接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内容将是我公司今后开展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和主要方面。

5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因素是管理的欠缺。人的不安全行为有违章违纪操作,思想上麻痹大意,技术上薄弱,知识上缺乏,上岗未经培训考核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安全设施装置的缺陷,物体放置工作场所的缺陷,防护用品的缺陷,设备工具方面的缺陷等,管理的欠缺主要是对人对物的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处理等。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和不足

根据安全培训学习的三大课程内容,我个人认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还不够理想,从制度建设从人员管理从现场管理从技术环境方面都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公司领导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高度重视,但未能就安全管理工作作以深化强化,使之系统,规范,细致。结合公司现状,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概括起来主要有:〈1〉: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技术比较欠缺,不能有针对性有目的的全面性的对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正确的加以教育培训,指导疏引,监督检查,管理控制等。〈2〉:公司对员工的三级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大,日常性持续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案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大,工作员工不具备或很少具备或具备很少本工种本岗们所必需的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相关技能而直接从事相关工种相关岗位的工作,未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特殊岗位人员未能持证上岗,这是导致事故最直接的因素和隐患所在。〈3〉:干部自身素质和员工自身素质诸如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实操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理论修养,遵章守纪,创新变革等方面存在着不足。〈4〉:公司安全生产管制度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不足,主要存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模糊,相关安全生产责任,操作规程,教、育培训,检查监督,危险作业,安全会议,应急预案,现场管理,档案管理,奖励处罚,值班报告,事故追究等制度的欠缺,员工在公司安全目标,安全价值观,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准则,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认同与遵守执行方面的欠缺。

四、个人建议

建议公司从上至下应对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针对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工作。

建议公司自行开展或由辅导公司开展对我公司中基层干部进行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进行培训学习并进行考核。

建议公司在制度的建立健全上应下功夫将其完善起来,并将管理干部对制度的执行作为奖惩,绩效,晋升,调薪等一项重要依据。

第5篇

(一)负责参与编制本县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有关规划与计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招投标核准及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县企业发展局

(一)负责本县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等有关安全方面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县教委

(一)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制订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校园环境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本系统教育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食堂、学生公寓、附属设施、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以及实验室、校办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治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中、小学校春游和其他集体活动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各类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承担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县公安局

(一)负责本县重大活动、大型社会活动(含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核登记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指标,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车辆注册登记、年审和驾驶员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评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县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负责本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县国土房管局

(一)负责本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颁发行政许可范围内的采矿许可证,对本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白蚁防治和拆迁的行政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县建委

(一)负责组织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建筑行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建筑行业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本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管理规范,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贯彻执行房屋装修的结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建设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负责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对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汛、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在履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七、县市政局

(一)负责组织拟订本县城市环卫、园林绿化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交通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交通行业的特点,研究并组织拟订本县交通运输有关安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交通行业应急预案,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县公路局、县交通执法大队、县运输管理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维护道路运输的市场秩序,负责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负责对经营性客运汽车站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负责对车辆维修经营者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参与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水路运输管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地方航道管理、航标管理,以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地方船舶的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市场准入,对地方水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源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人员的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九、县水务局

(一)负责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城市水务及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四)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负责本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负责本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的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负责提灌作业的质量监督;制定机电提灌建设技术规范、管理规范,指导全县机电提灌提水蓄水抗旱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农业机械维修、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九)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县畜牧局

(一)负责主管全县动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统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免疫接种以及落实检疫、封锁、扑杀、消毒、病畜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负责外地进足畜禽及其产品的动物防疫和运输车辆检疫消毒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兽医医政、兽药(渔药)、饲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一、县农业局

(一)负责本县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渔船的安全监管,并配合交通部门坚决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二、县贸易局

(一)负责结合国内贸易的特点,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定点屠宰厂(场)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内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严格肉品品质检验,对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三、县卫生局

(一)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全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结合本县卫生工作的特点,组织拟订本县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食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食品包装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负责对食物、生活饮用水等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科学研究机构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采供血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和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四、县环保局

(一)负责组织起草本县防治环境污染规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负责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调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的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五、县工商局

(一)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县质监和县卫生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在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营运执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六、县林业局

(一)负责制订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检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七、县质监局

(一)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各种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检验人员进行考核、发证;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进出口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和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用于安全防护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八、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一)负责本县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生产、研制、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九、县旅游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旅游行业的特点,组织拟订旅行社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旅行社、旅游区〔点〕、星级饭店等)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有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十、县安监局

(一)依法对本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本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订本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本县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在全县煤炭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县煤矿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对全县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县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6篇

根据文件精神,我项目部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各班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职工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着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进一步加强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我项目部调整了安全生产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在抓好职工培训、安全管理的同时,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做到层层抓落实,人人讲安全,保安全。对项目的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到查制度落实、措施的得力、排查隐患,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氛围。

二、制订方案,周密安排。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贯彻通知精神,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并进行了认真答题考试,通过学习真正起到了使全体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加大投入,确保安全。

安全活动月期间,项目部制作横幅2个、标识报牌50个,购买警戒带100卷,锥筒50个,全部用于安全生产,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激发职工自觉参与安全活动月的激情,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每个职工心中。

四、隐患整改,注重效果。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项目部领导小组对本项目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检查,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5处全部整改落实,并通过复查验收,整改合格率达到100%,有力的保证了施工生产的安全及稳定。

五、应急演练,持续改进。

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从而完善了预案体系,提高了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化了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增加了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存在问题,努力方向。

第7篇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和个人职业安全健康,不使企业利益遭受损失和个人身心受到伤害,本人承诺做到:

一、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自愿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各级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及工作技术水平。

三、忠于职守,严格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岗一责制”。掌握岗位安全技能,知道岗位存在的危险性,会采取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法。

四、工作中自觉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认真按照规程安全要求进行。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五、按规定着装上岗,正确佩戴和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按要求使用和维护本岗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六、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车辆安全等规定。

七、做到持证上岗,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熟练使用消防栓、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设施。

八、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规定,杜绝无票作业,认真做好巡回检查、设备定期切换和试验的工作。

八、积极参加事故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危险因素,立即向上报告,并配合班组和部门进行解决。

九、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并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救援中服从上级指挥。

十、若不能遵纪守法或违章作业,将接受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待岗、转岗、下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承诺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选煤厂员工安全承诺书(2)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

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

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油库封闭式和半军事化管理。

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和油库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所属部门:

第8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等标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检查督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宣教培训工作,夯实生产安全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涉及《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2015版)》中的各类粉尘防爆企业,重点突出粮食加工、饲料加工、木材加工等粉尘防爆企业,着力抓好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尤其是30人以上企业的治理工作。

三、整治任务

(一)工作重点

1.对以往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台账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

2.针对我县畜牧业实际,重点检查整治产生粉尘的企业是否存在国家安监总局明确的十项重点问题和隐患(见附件5)。根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器设备》等有关规章、标准的规定,对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检查治理。

(二)检查内容

1.基础管理情况

(1)企业证照情况;(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建立和实施情况;(3)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检查记录台账、隐患整改闭合管理情况;(6)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落实情况;(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开展和运行情况。

2.现场核点

(1)企业针对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十大重点问题、隐患自查和整改情况;(2)是否仍有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四个方面存在的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3)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情况。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县级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为8月份一个月,划分为5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抓好深化专项整治的组织发动工作,根据本县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掌握粉尘涉爆企业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基础台账。

(二)自查自改阶段。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三)县级执法检查阶段。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的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督查总结阶段。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五、检查督查安排

县畜牧兽医局成立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动员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内容,指派专人负责,严把关键环节,抓好末端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深入企业一线,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第9篇

摘 要 目前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已建立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条例及国家标准各层次的规范、技术要求已十分明确。但核电厂危险化学品的应用存在“品种多,数量少;隐患多,分布广”的特点,给核电厂危化品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复杂性。本文以“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实践出发,指出核电厂危化品管理的突出隐患,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分析危险化学品在核电厂使用过程中的主要风险和对策以及日常管理经验的应用, 希望可以为其他核电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 核电厂 危险化学品 隐患排查 安全管理对策

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造成大量人民群众伤亡,给国家和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如2013年吉林宝源丰禽业液氨爆炸事故,死亡120人,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2015年天津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库爆炸事故,死亡173人,经济损失68.66亿元,并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在国际社会引起巨大反响。天津危险化学品库爆炸事故之后,中国安监总局立即向全国下达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储、生产型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的通知,要求在行业内进行全面整治。这些事故的发生和国家有关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充分说明了危险化学品应用存在巨大危险性,以及加大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危化品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然而核电不同于传统的化工行业,其危险化学品的应用特点决定了安全管理存在更为复杂的特殊性。安全风险与化工企业相比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以下介绍了我公司危险化学品的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程建设中的管理实践,并浅析核电企业在危化品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核电同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提供些许参考。

一、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应用特点

与化工厂一般仅涉及该企业核心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这一特点形成明显的区别,核电厂危险化学品种异常混杂,这一特点决定了危险化学品在安全、应急、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相对要求不明定,管理重心不够突出。这主要是由于核电厂的危险化学品相关的辅助系统繁冗,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如水处理系统、蓄电池系统所需的强酸碱,发机电氢气冷却气系统、机械加工所用的易燃易爆压缩气瓶、取水系统的杀菌化学试剂、电气、机械设备使用的大量油和冷却油、以及品种繁多的机械除垢剂清洁剂(易燃液体)等。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意味着风险类型更加复杂,不同危险化学品之间产生理化冲突的可能性增大,核电厂作为集电气、机械、机重、高空等各类安全风险管理于一体的管理架构,这一特点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控均带来更大的难度。

由此可见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应用最大的特点是“品种多,数量少;隐患多,分布广”,在大大宗危险化学品潜在引起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的同时,部分少量品种繁多、性质剧烈的危险化学品同样存在成为重、特大事故的源头。因此核电厂危险化学品的隐患排查任务要紧紧抓住这一核心特点,防控措施要周密完善,既要严防大宗危险化学品隐患,也要密切关注零星分布于库房、车间品种繁多的少量危险化学品。

二、核电厂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

(一)准备工作

要实施核电厂危险化学品系统性的隐患排查,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合法、合规性,首先需要熟知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其次要求对于核电厂危险化学品管理构架要做到了然于胸,厘清核电厂在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报废各个环节的行政、技术管理手段,这样方能有针对性的开展合法、合规性排查。

1.掌握、熟知国家、部门、地方规章制度、行政法规。

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阐明了安全监督管理要求,明确了法律职责,在保障危险化学品风险有效受控,防范重特大生产事故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须不折不扣加以贯彻和落实。核电厂安全管理部门、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部门均应熟知、掌握与本厂有关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作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最高级别法律文件,核电厂应组织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并逐条查验本厂的落实情况;我国疆域辽阔,不同地区的温湿气候、地质水文、洋流季风等均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这些因素均会影响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报废处置等个环节的安全决策,且危险化学品在各行各业应用十分广泛,故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也要密切关注部门、地方颁布的规章制度、行政法规,尤其各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可能各不相同,在日常管理当中要仔细甄别,不可主观臆断。

2.厘清国家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标准和技术文件是实现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目标的具体保障,与其他行业标准相同,按标准化对象,危险化学品可分为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三类,但由于危险化学品由于其理化性质决定的特殊性,我国在管理当中针对工业用量大、风险高的危险化学品制定单行管理或技术标准,针对每一项危险化学品品名还普遍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管理。危险化学品标准、分类举例如下:

由于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品种多、数量少;隐患多、分布广”的特点,涉及到的上述标准、技术及技术文件也错综复杂,作为承担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部门应厘清相关标准之间的关系,熟知本电厂所有危险化学品相关的管理、技术、工作标准,结合本厂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理化属性、危险等级,做出一个清晰合理的分类。方能在风险排查中做到有的放矢,不出现重大岔错。此外在行业或企业当中如有更严格的标准或安全规范,核电厂也应择善而从,最大程序地降低风险。

(二)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方法

1.采取系统化排查和单项排查相结合。

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应结合核电厂危险化学品使用特点,有针对性、统性地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以防患于未来。排查工作开展之前,建议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安排化学部门先梳理核电厂涉及的全部危险化学品清单,按化学属性不同予以分类,并查明储存或在线使用数量等信息。各部门则可按危险化学品的管控不同环节以及其属性分类两条路线收集电厂所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备后用。具体的排查手段如下:

一是对照法规、条例和国家标准开展危化品管理系统化排查。

(1)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依据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逐项核查危险化学品中所有品名其数量或单元内总量是否达到构成重大危险源标准,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信息,重新评估其监测、监控措施。

(2)逐项排查危险化学品库房设计是否符合按其理化特性所需的设计规范,包括危化品的防火等级是否满足当下防火设计规范,库房内的温湿度、通风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3)国家对剧、易制、易制爆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活动有一系列许可、备案制度,排查核电厂当前这些危险化学品名录,厘清库内储量,现场使用量及分布等;并确认相关报备工作渠道是否畅通。

(4)国家对毒害品、腐蚀品、易燃易爆品(包括易燃易爆液化气瓶)三类危险化学品制定专门的储存、养护标准,对照标准全面排查库内储存的合规性,排查内容包括防火、环保、库房通风和温湿度、堆垛方式等,以及确定是否按规定建立日常及定期检查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应急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配置情况等。

(5)全面梳理和排查核电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程序是否涵盖危险化学品在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报废各个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建立闭合管理手段,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百无一漏。

二是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有危险化学品开展逐项排查。

为防止出现个体上的疏漏,核电厂还应对所应用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开展逐项排查。排查依据有:a)某品种化学品单行的标准,适用于工业用量大、风险高的危险化学品,如工业氢、工业硫酸、溶解乙炔等;b)国际或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文件(MSDS或CSDS)。单行标准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对照参验,确保风险排查疏而不漏。

2.采用“矩阵法”达到风险全面排查的目的。

隐患排查思路,可用“矩阵法”来实现风险全面排查的目的,这也是我公司在天津危化品爆炸案后的专项整治工作应用的方法。排查中采用的“矩阵法”方法示意图如下:

危险化学品个体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各种属性不一的危险化学品在共用、共存中又产生更为复杂的交叉风险,“矩阵法”主要目的是为捋顺综合性风险和个体风险之间的关系。从危险化学品设计、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报废各个阶段的行政管理要求的贯彻和依据危险化学品属性、理化特征采取的危险源控制手段和防护措施落实两方面入手,使两方面排查工作做到统筹兼顾,相互参校。该方法可以保证危险化学品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出现纰漏。

(三)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可能的重要隐患

1.设计和管理方面隐患。

核电厂作为国家环评、安评控制要求最为严格的企业之一,其危化品相关系统、设施在设计之初一般不存在明显的缺陷,但危险化学品法规、标准更新迅速、性质温和的化学品代替品推阵出新,核电厂应特别关注合规性升级和新产品的更新。主要出容易出现的问题有:

(1)由于国家标准的更新,部分危险化学品库的设计等级已不符合当下标准。包括库房的建筑物等级,防火防爆,探测报警、泄爆面积等技术参数;

(2)报废处置流程不畅通,主要原因并非来自于公司未建立该制度,而是目前国家和地方出于对环境安全的顾虑,在回收废弃危险化学品方面存在诸多限制;

(3)国家有关易制、易制爆品方面的管控要求容易在一线作业现场出现失控,如车间内随意临时储存上述类型危险化学品。

2.现场具体安全措施落实方面。

核电厂现场广泛分布、诸多品种的危险化学品,容易在应用过程中产生如下安全隐患:

(1)库内的共存性不满足,现场使用缺乏数量跟踪、防盗防丢失措施,以及使用过程安全措施未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

(2)有毒易爆气体场所,窒息性气体场所未设置探测仪表;

(3)现场的泄漏应急处置物资和设施配置不齐全,应急预案制定不完善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良好管理实践

(一)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定主体安全责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风险不仅产生于其应用中的各个环节,同时与核电厂多数部门的生产活动息息相关,核电厂采购、仓储、安全质量、消防、化学、运行、维修、技术等在险化学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全部或部分承担了相关的生产活动。核电厂应厘清各部门在危险化学品活动中的职责和分工,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或程序应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危险化学品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出清晰的描述。

危险化学品的职责应包括确购买运输许可证办理、信息报备、出入库管理和日常巡查、防火防盗、定期专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及应急装备和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厂内运输、接收入库、现场使用、系统输送过程中的防泄漏、防静电、防腐蚀、防中毒、防火防爆等技术措施等。

(二)加强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制度建设

危险化学品风险要素极其繁冗复杂,核电厂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工作应建立常态化机制,切忌走马观灯,人浮于事,排查范围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指导文件,使排查、检查工作兼顾全面性、可操作性,这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指导文件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合规性情况,设计、管理与术标准的落实情况,个人防护用品及应急设施的配置和功能等。具体来讲,隐患排管理更侧重法律法规落实、设计管理方面的缺陷、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日常检查由主要针对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具体技术细节和参数要求的落实,落实危险源的有效控制手段,如库房通风及温湿度、应急防护用品的有效性、货物包装严密性等。同时日常检查制度频率和范围不可随意确定,我国针对危险的质量安全检查周期有最低要求的限制,核电厂的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应不低于国家标准。好的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制度在危险化学品宏观管理和细节控制两方面做到统筹兼顾,巨无细漏。

(三)侧重重大危险源、剧、易制、易制爆品的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源由于其本身具有巨大危险性,一旦产生事故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而剧、易制、易制爆品则由于其具备严重的潜在后果,如果管理失控则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安全问题。核电厂应将这这些危险化学品作为风险管控的重点对象。前者管理重点在于落实监测控制手段、制定防范事故缜密细致的技术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后者更强调出入库及使用的合法性、日常管控中的防盗措施,核电厂应制定符合国家法规且周详的程序以规范此类危险化学品在申请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手中的收发、应用和转流过程;剧、易制、易制爆品在作业现场不应随意临时储存和放置,库内储量应定期实施盘点,严格按国家、地方的有关条例、规定落实这些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信息报备制度

核电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贮存地或在线系统还应制作危险警示牌、醒目的重大危险源信息周知牌,信息牌上要标注现场的限制数量、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等信息,便于现场风险管控。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但贮存或在线使用数量大的危源化学品虽然不用报备,但仍有采取以上措施的必要性。

(四)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类型和数量,降低安全风险

鉴于核电厂盘根错节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性质,给现场安全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在日常应用故应尽可能减少危险化学品的类型和名目,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已有的化学品或与已有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相近的品名,以降低风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其次应尽可能考虑在满足生产前提的条件下使用理化性质温和、风险管控容易的危险化学品。如以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为例,一些机组使用液氨作为二回路系统PH值的碱性调节剂,而不是其它机组普遍的氨水和吗啉。但液氨性质猛烈,具有爆炸、中毒风险,社会上以液氨为肇因的重特大生产事故也屡见不鲜;尽管液氨作为碱性调节剂从PH值调节的效率和持续效果角度来看更为优质一些,但与之产生的潜在后果相比较,这些优势并不足以称道。故经排查公司当机立断在相关机组上采取工艺变更手段,以废止液氨的使用,从根本上排险这一危险化学品的重大风险。

其次在生产条件允许下,核电厂应千方百计废止剧的使用,尽可能减少易制,易制爆品的使用数量和频度。如剧五氧化二矾在制氢过程中作为催化剂可以增加制氢效率,但其在核电厂的使用势必给剧的管理带来巨大的压力,核电厂可考虑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废除五氧化二矾的使用,其一:以稍多牺牲一些电力损耗为代价而摒弃使用五氧化二矾;其二:直接废止制氢系统,采取从地方制氢企业输供的方式获取氢气,该方法不但排除了五氧化二矾带来的剧毒风险,同时也避免了制氢系统运作过程中带来的爆炸风险;但相应地当然也应制定地方制氢企业在供氢作业中的运输、传输环节的安全风险控制手段。

(五)解决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置问题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置流程一直是困绕核电厂的重要问题,一些由于从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不强,存在随意堆放、丢弃和倾倒危险化学品的现象,给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但随着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环保管理力度的逐渐加强,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企业应将员工和群众的人身安全、周边环境保护作为责无旁贷的社会道德责任。采取措施解决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问题,从而使危险化学品从采购、储存、使用以及处置四个阶段形成风险的闭合管控。

对于核电厂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其中最大的一部分为电厂用量最大的硫酸或氢氧化钠,两者可通过中和反应进行内部消化,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效果。而对于其它不能通过中和反应予以处理的危险化学品则应通过外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然而目前国家和地方对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处置存在较多限制政策,核电厂应在了解本地和回收厂所在地当局有关报废危险化学品政策之后,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并严密采取防止废弃化学品运输、接收过程中的泄漏措施之后方可实施回收。由于受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处置企业在业务范围上的限制,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可送往不同的省份或企业进行回收处置。

(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手段的应用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绝不仅限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日常安全巡视,核电厂只有制订缜密周详的管理流程,使其在“购买―出入库―储存使用―报废―废弃处置”这一循环当中形成闭合的管理体系,方能确保危险化学品管理有效受控,实现长治久安。一套完善周密的危险化学品制度至少应考虑以下内容:购买、运输手续的办理,安全职责的落实,入厂手续有实物稽查与核实,接收手续办理,厂内运输、装卸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建立健全出入库台帐的管理,制订日常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每日巡查制度和区别于每日巡查的定期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运作有效的废弃危化学品报废处置手段、落实强制性安全评价以及外部支持性的安全评价等。

除了管理制度建设,核电厂也应集思广益,尽可能采用创新管理手段,方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降低危险化学品应用中的安全管理成本和精力投入,从而实现安全管理效率和风险管理最优化。以我公司为例,在管理创新方面的举措有:宏观方面优化化学系统的设计,合理配置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和数量等;小处方面,在日常管理中使用标明了危险化学品特征和分类的二次标签,便于现场直观的风险辨识,即使非从事化学相关的人员也能轻易判别其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因此危险化学品创新应用应从管理和实用出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逐渐提升管理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结语

核电厂危险化学品品种繁杂,特点突出。为了解决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问题,一方面应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加强合规性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标准化管理制度,从根本杜绝诸如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危险源日常管理,做到巨细无遗,方方面面满足技术标准,甚至达到比标准更高的企业管理要求,确保每一种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征、共存性、储存和使用实施规范化管理。作为主管理电力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偏心偏重,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足够的资源和人力投力;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应开阔思路,采取创新手段不断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 曾明荣.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9.04.

[2] 张丽,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12.

[3]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准编号(国标/国家标准类).

第10篇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机关各处室、黄山船厂、通讯公司、各轮、驳船队: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4月3日全线安全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局面持续稳定,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组织学习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集团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按照刘锡汉总经理提出的“务实、扎实、踏实”的作风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基础工作。

2、全面开展“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的安全生产自查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操作预案的落实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将安全检查和自查活动作为近期安全工作重点,认真查堵隐患和漏洞。公司已组成由领导带队的六个安全检查组,将自4月3日下午开始对所属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的隐患和各单位制定的整改措施,将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不稳定因素。

3、针对水位、气候、航道条件等外部航行环境变化的特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长宁船安发[20__]第10号《关于做好二OO五年第二季度船舶航行安全工作的通知》的七点要求。从思想上适应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从技术操作上适应安全生产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三防一禁”(防碰撞;防搁浅;防沉没;禁止违章航行)的安全工作管理力度,严格规章制度,严查“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努力提高驾引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行为。

4、认真汲取兄弟单位船舶事故教训,反思往年二季度的事故案例,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预控质量。公司将在继续对315KW拖轮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对二季度列出的重点船和重点人进行跟踪指导,标本兼治,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5、认真总结“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中的先进安全管理经验,深入扎实开展“船舶、班组安全竞赛”和六月份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内河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强化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切实提高船舶和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6、树立积极科学的安全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切实做好防碰撞、防搁浅、防风、防雾工作的同时,做好船舶的防火、/:请记住我站域名/防爆、机务环保、劳动保护等综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双赢。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四月四日

第11篇

【正文】当今世界,城市燃料燃气化,城市燃气管道化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燃气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它主要由政府投资、财政补贴作为主体,且具有国有企业所有制形式。随着市场的改革,监管制度政策的改革与创新将是未来市场发展的深化与延伸。我国大多数大中城市相继建立了管道燃气设施,液化气供应站(点)也应运而生。液化气供应站(点)作为国家一级防火单位,是安全防范的重点部门,储存的易燃易爆物质数量大,构成重大危险源,由于其地理位置分散,网点众多,事故潜在风险高。燃气行业的垄断性地位逐步被打破,燃气企业同样面临市场竞争,燃气企业的监管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下面就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

1.燃气行业监管存在的弊端

1.1.缺少现代监管理念,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政府管理部门习惯于担当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习惯于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传统的燃气企业自然垄断地位及事业单位的编制,个别领导者利用手中的职权,随意进人,企业人员超编,责权利不到位,导致行业管理出现许多“真空”地带,缺乏高效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没有树立起按公平的规则依法监管的现代监管理念。由于传统的资产所有者职能和现在的社会管理者角色定位不清,行政干预过多以及人事组织干预等等的现象。使得国有燃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应有的激励机制。

1.2.监管机构执法力量不足

许多垄断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后,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及消费者的职责和权利,造成政府部门管理无法可依。地方燃气管理条例不够健全,致使企业在燃气管理中存在盲区。企业的主体地位难以完全确立,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建立燃气市场准入机制也是理顺燃气市场竞争秩序的必要条件。利用经济、法律等手段远远不足。[ 周庆凡. 我国天然气发展前景广阔[J]. 中国石化, 2009, (05):7-10 .

]

1.3. 燃气管道安装质量监管不到位,留下了安全隐患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被列入“社会公共服务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然而,在燃气管道安装施工过程中,现场质监员对燃气管线安装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沟槽深度不达标,钢管埋设没有做好防腐处理,或将已被损伤防腐层的钢管直接埋设地下,土壤潮湿加快了燃气管线的腐蚀,因管线锈蚀穿孔而漏气,给燃气管线埋下了安全事故隐患。

1.4. 液化气供应站(点)监管意识薄弱,安全隐患严重

液化气供应站(点)以其投资少、见效快、服务灵活等特点,发展迅速。尽管各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纷纷出台管理办法,还存在安全隐患。许多液化气供应站(点)未经审批违章建设,造成了一些先天患。防火间距不足,液化气贮罐及加气机与周围建筑物、电力线路的防火间距较小。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液化气供应点没有设置消防给水,罐区及加气区的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没有采取必要的防雷防静电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也很不健全,存在无证上岗人员。

2. 解决问题的对策

2.1.明确政府管理职能,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地方政府必须规范行政职能,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对燃气行业的管理要摆脱随意行政干预的做法,按政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企业、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政府不能代行企业职能,企业也不能代行政府职能。主导职责是那些涉及燃气事业根本利益的任务,如:燃气发展规划、燃气使用安全、燃气价格。责任要明确,管理要到位。加强燃气法规建设,组建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燃气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燃气发展、安全质量、设备状况、稳定供气、用户服务、价格成本等进行客观的考核和社会评价。

2.2.引入灵活的监管机制,增强核心竞争力

监管是一种激励,更高层次的监管应是激励监管。给燃气企业选择目标的弹性,实施激励监管,促使企业释放能力。更新发展观念,服务科学发展,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行业监管的核心就是提高效率、加强人性化服务,促进这种方式的高效就是引入有效的竞争手段。更新执法理念,依法履行职责,明确对每个监管对象监管什么,如何监管,如何考核,如何问责;更新维权理念,坚持以人为本。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

2.3.加强行业安全质量监管,提高员工素质

燃气安全质量关系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严格审核制度把好设计、施工关。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液化气储气站设计、施工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落实防爆防静电措施,对能产生静电引起火灾或爆炸的贮罐、管道要作防静电跨接和搭接措施,卸车台、加气机、加气枪等部位须设置单独的静电接地系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一切火源,并健全和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定期考核,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地遵守规章制度,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安平. 液化气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J]. 安全与健康, 2008, (09):44-45

]

总之,提高燃气行业管理水平,要坚持走多元化供职的行业监管之路。注重吸引和培养技术人才,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制定长远的人才发展规划。提高员工素质,安全警钟常鸣。要重点抓好燃气企业的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制,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提高燃气企业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安全培训 培训措施 电工作业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166-01

安全是电力工业永恒的主题,企业离开安全就谈不上生产,更谈不上经济效益。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使用电气的设计、维修和安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析近年来电力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等。凸显了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责任心不强,或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等。所以对电工从业人员如何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首要职责与任务。使电工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内达到本工种所需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是我们职工培训工作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要内容。

1 强化安全培训理念

自我港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以来,港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安全培训队伍不断的壮大,无论对于安全教育培训中心的各级领导还是每一名教学一线的教师,我们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教育培训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我港职工的日常工作,思想意识,甚至关乎他们的生命。在众多的安全培训工作中,电工作业人员数量多,需求大。对工作的要求也更加严格。电气知识与其他专业知识有所不同,很多东西是看不见的,难以理解的。这就需要我们安全培训教师运用一些教学手段将它们变成看得见的,易接受的。由于每年都有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课程,对于我们来讲,所准备的课件、资料一定不能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新鲜的案例以及和电工作业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进一步的更新和调整。使电工安全培训每年都有新意,强化学员的安全意识,使学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真正实现安全培训的意义。

2 创新有效的安全培训方法

安全基本技能表现为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掌握程度。然而据安全事故通报,电力事故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负责人现场查勘不到位等,违反《安规》而引起的责任事故。所以我们在电工安全培训中,要重视学员安全技能的熟练掌握以及安全意识的强化。

在进行电工安全培训时,我们要尽量让安全技能教育显得生动、形象、深刻,让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真正入脑入心。采取让学员更能听得进去,接受得了的方式进行。一是采取现场实践操作的形式,假设一些可能发生的事故意外,示范正确操作方法,让职工现场学习马上实践,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如触电危害与急救这部分内容,我们采用“假人”做为道具,教师亲自演示操作人工呼吸法和胸外按压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如果操作部位正确,会发出声音提示,如果操作错误,则没有声音。在生产实际中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学员就会很自然地用所学过的知识来处理。二是案例法教学,把近年出现的违章行为及造成的后果,以视频的方式制作成多媒体课件让学员观看,并与学员共同剖析事故成因,让血淋淋的铁的事实让学员深刻体会到违反《安规》而引起的责任事故的沉痛教训。促使学员都能保持较高的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生产作业中有意识地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实现安全生产。三是实物法教学,以增强学员学习兴趣,得到较好的学习效果。如低压配电装置这部分内容,电气元件枯燥的原理及结构很难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将实物带到课堂,让学员自己动手拆装元件,结合教师多媒体课件进行讲解,则很容易理解和掌握;高压配电装置及倒闸操作部分的内容,我们结合了我校的高压实训室内一次系统模拟控制屏、供配电技术综合试验系统的高压电气控制模拟屏、供配电技术继电保护及监控台、高压开关柜等设备进行实操学习。结合实训装置后,增强了学员的动手操作能力,也加强了学员对专业工作的操作技能。因为这些装置模拟了我港职工的工作现场实际,所以极大地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学习气氛非常浓厚,效果很好。四是安全培训的课程内容要和现场实际相结合,不能只单纯讲书中的理论,要与职工现场的生产紧密结合,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学以致用。比如在电气防火防爆技术方面,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的措施在港口工作的实际中要注意每天工作完后及时清理现场的积尘,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及港口的各种大机容易发生火灾或者爆炸的部位及条件。要求学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注意及时观察这些部位发生的异常情况,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五是及时更新课件内容,每次培训前,我们通过网络等途径查阅一些新近发生的相关案例和与本专业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融入到教师的教学课件中去,使得每一次的安全培训内容都有新意、有提升。

3 安全培训的管理规范化

安全培训的管理在安全培训中决定着培训质量的高低。如果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学员极有可能丢掉了重要内容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甚至重复发生。

管理与考核必须规范化:(1)每个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建立符合培训要求的平台。设备、场地、师资等是提高培训质量的硬件。2012年,我港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已经提升为国家二级资质,相应的设备、场地以及师资都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2)严格按培训大纲或者有关法规的要求,学员登记表,培训时间,课时计划,培训内容及考核等必须符合国家教学大纲规定。并且做到遵章守纪。坚决杜绝走人情关系的事情发生。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更是对参培学员的生命负责。

4 提高安全培训教师素质

安全培训教师的综合素质要与时俱进:不管是安全理念转化、安全意识的加强,还是安全技能的深造、教学管理能力的学习等,都要不断地完善。所以要重视安全培训教师专业知识及安全理念的提升,增加和提高安全培训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次数和层次,及时地将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知识和技术进行更新学习。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通过几年来的教学实践,及对学员的反馈调查,我们采取的一系列教学方法和策略对于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进。增强了学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了操作技能。并极大地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使安全培训不再枯燥无味,达到了培训教学效果。使教学和职工的工作实践紧密结合,促进了港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