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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工作情况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6年__民政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抓好各项民政法规政/:请记住我站域名/策的落实。现将2016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农村低保在确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对农村低保进行了动态调整。我们严格按照低保审批的程序,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逐一入户调查核实,入户率100%。评议小组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街道包村干部列席了会议,做到了会议有记录,坚持公示制度,每个村都有固定的公开栏宣传低保政策,并且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2016年6月共核定享受低保对151户,306人,上半年配合财政发放低保金66.7687万元。
我们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审核、审批,及时准确确定病种,救助对象。2016年度共救助人5人次,救助金额1.1254万元。
__街道中心敬老院是2012年民生工程,2016年共有五保对象43人,我们对所有五保对象都建立了档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分散供养5.76万元,集中供养1.973万元并按要求增加基本设施,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在救灾救济工作中,一是春节期间慰问困难户,给他们送去面粉,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二是严格按照救灾款使用的相关规定,2016年共发放救灾款2笔5万元。
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让他们安全过冬,街道民政所成立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
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能够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对能办的及时表态,对暂不能办的耐心说服,尽量把矛盾消除在民政所。全年无一例民政案件。
民政工作是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形象的。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努力。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市、区)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下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其日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承担。
第四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坚持体现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面成果。
第二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
第五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这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切实转变行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行政机关与相关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
(三)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增强;
(四)机关职能划分合理,权限合法,职责分工明确;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便利条件以供公众查阅信息;
(六)依法行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全部上缴财政。
第七条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内容合法、合理,重大决策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二)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决策行为规范,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第八条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注重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一)制定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内容和程序合法,重大问题举行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二)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三)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
(四)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评估实施效果。
第九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中无不作为或越权作为情况发生;
(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执法单位内部实行案卷评查制度;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
(四)行政处罚规范、合法、适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了规范约束措施;
(五)行政许可规范合法,后续监督到位;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强化执法责任,各项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十条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三)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切实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并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
(五)加强专门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
(六)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一)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强化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并组织考试;
(二)行政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熟悉法制,精通业务;
(三)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应按以下要求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法制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配备齐全;
(三)制定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重点,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三条参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应是当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被评为优秀以及当年度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没有被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单位。
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未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的;
(二)依法行政工作无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的;
(三)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处以撤销党内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
(四)因出台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
(五)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引发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六)拒不履行生效的司法裁决或行政复议决定的;
(七)法制工作机构职能不明确,人员配备在两人以下的;
(八)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认为不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五条凡符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行政执法部门,于当年11月1日至30日自愿申报填写《*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申报表》,按创建标准和填报要求,对本部门进行自我评价并写出自评报告。属法定授权组织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需经主管该组织的部门或县级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一式两份报送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第十六条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综合申报单位各方面情况后,决定是否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第十七条考评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取汇报。听取申报单位有关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档案。主要查看有关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案卷材料。
(三)实地走访。必要时走访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听取他们对申报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媒体公示。在本市主要媒体公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候选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评议决定。考评组对申报单位有关创建工作材料及调查了解和公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审定批准。对经评议决定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申报单位,报请市政府审定批准。
第十八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每年总量控制在12家单位以内。
第四章奖惩规定
第十九条对被确定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颁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奖牌。
第二十条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报请市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奖牌,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二十二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行政执法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书面报告当年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情况发生后30日内书面报告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情况的;
(二)国家、省、市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较为严重的;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强烈不满,且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其他认为应报告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发生前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进行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被撤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的,三年内不得申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二十五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经复评合格继续有效,但不再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减少税收流失,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国家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地税征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方税源协助控管(以下简称税源控管)是指在政府的领导下,地税部门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地方税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所采取的协助、监督、控管以及依法委托代征等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税源控管的主要任务: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税收法制观念;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加强对地方税收的控管;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支持和协助地税系统加强发票管理,特别是建筑安装、房地产等行业发票使用的控管,凡属我县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均应按规定使用进贤县地税局开具的发票;支持和协助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决定。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设立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税源控管组织。成立县税源控管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地税部门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财政、*、司法、国税、工商、审计、银行、建设、国土、房管、交通、技术监督、文化、交警、发改委、财保、工程决算领导小组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税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税源控管员,具体承办税源控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均应成立本行政区域内税源控管领导机构。
第六条县、乡(镇)政府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支持地税部门依法执行职务,加快推进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现相关信息共享。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每半年、乡(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税源控管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地税部门在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情况汇报;听取相关部门对税源控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地方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工作。
第七条村(居)委会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依法征收税款,协助地税部门以村(社区)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加强对辖区内的税务登记管理和税源户籍监控,做好对本辖区内逾期未申报税款纳税户的催报催缴工作;参与地税部门组织的民主评税工作;监督本辖区内纳税户的税款缴纳情况。
村(居)委会应成立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会计等组成的税源控管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税源控管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根据地税征管工作的要求,定期与地税部门加强工作联系,积极承担税源控管工作任务;每月向地税部门反馈税源控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地税部门每年举办一次税源控管人员税收业务培训班。
第三章部门职责和信息交换
第九条县*机关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受理地税部门移送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或协助事项,依法严厉查处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查处各种偷税、抗税、欠税等违法行为;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欠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地税部门通知,*机关应依法阻止其出境;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向地税部门反馈税务案件的查处或协查、协办情况。
第十条县司法行政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协助地税部门在全县公民及纳税对象中开展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定期向地税部门反馈税收法律法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县财政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应税收入、财政性资金用于基建工程项目等地税部门在征管中难以控管和难以征缴的地方税收,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在财政工作中,对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要及时通知地税部门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缴入国库;受理地税部门要求扣缴税款的请求事项,按规定税率(征收率)扣缴应纳的地方税收;应收的税款、滞纳金由地税部门按照税款入库的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定期向地税部门反馈扣缴地方税收情况;将财政机关的涉税决定、意见书函至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将财政机关的决定、意见书的执行结果于15日内回复财政机关。
第十二条县国税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协助地税部门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收;查处国税税务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地税行为的税务案件时,应及时向地税稽查部门移送相关材料,并会同地税稽查部门查处;严格把好地方税收征收关口,及时通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到地税部门征收窗口缴纳地方税收(已实行委托代征地方税收的除外);对涉嫌偷逃地税行为的案件应及时向地税稽查部门移送税务案件的相关材料,并协助查处;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国税缴纳情况;定期与地税部门交换国税登记信息。
第十三条县审计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在审计工作中,应将对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及时通知地税部门,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由地税部门缴入国库;将审计机关作出的涉税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函至地税部门,应收的税款、滞纳金由地税部门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地税部门将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的执行结果于15日内回复审计机关。
第十四条县工商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申请;依法吊销涉税违法经营业主的营业执照,并将名单交换给地税机关;定期与地税部门交换工商登记信息;营业执照年检、验照工作结束后,将年检、验照信息及时交换给地税部门。
第十五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依法执行地税部门对纳税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的扣缴税款、冻结存款(相当于应纳税款)措施;依法协助地税部门查询税收违法人或涉嫌案件人员的存款账户和储蓄存款;依法协助地税部门查询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支持和协助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及多元化纳税申报的推广工作;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税务登记证中相互登录账户、账号、税务登记证号;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或协查、协办事项;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工作联系,定期反馈协查、协办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收控管工作,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实行“先税后证”;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建设用地情况。
第十七条县建设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建筑业税收控管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建筑业《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第十八条县房管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房地产业的税收控管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做好对房地产业发票使用的控管,房屋产权登记、变更实行“先税后证”;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房屋产权办证情况。
第十九条县交通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营运车辆税收的控管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可以受地税部门委托代征营运车辆税收;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办证情况。
第二十条县交警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车辆税收的监管和征收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车辆办理牌照情况。
第二十一条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纳税人税务代码的编码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办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情况。
第二十二条县文化管理部门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娱乐场所税收的控管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可以受地税部门委托代征娱乐场所税收;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文化部门审批办证情况。
第二十三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基建项目的税收控管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建设审批的信息。
第二十四条县财产保险公司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车船税征收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县工程项目决算领导小组税源控管工作职责
支持和协助地税部门搞好建筑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受理地税部门提出的请求协办事项;每月向地税部门传递有关工程项目结算情况,协助地税部门做好建筑业和服务业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税源控管部门和单位依法协助地税部门或依法受地税部门的委托履行职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予支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四章委托代征和把关控管
第二十七条地税部门对下列零星分散的税收可以依法委托税源控管部门和单位进行代征。委托代征的对象和代征人员由县地税部门确定,并与受托方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发放委托代征税款证书。
(一)车辆营运应当缴纳的地方税收、拥有并使用车辆应当缴纳的车船税可以委托交警、交通、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代征或把关控管。
(二)生猪屠宰商应当缴纳的地方税收可以委托定点屠宰场点等单位代征或把关控管。
(三)家庭式经营、大街小巷隐蔽的纳税户、农村零散经营户应纳的地方税收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征或把关控管。
(四)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委托代征的其他地方税收。
第二十八条委托代征税款由主管地税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可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方式。
第二十九条受托方应当按照委托代征税款协议的规定,以地税部门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代征范围。
受托方代征税款时,必须出示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对受托方不出示委托代征税款证书的,纳税人有权拒绝缴纳税款。
第三十条对纳税人拒绝缴纳税款的,受托方应当于纳税人拒绝缴纳税款时起1日内告知委托代征的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在地税部门作出处理前,受托方不得自行处理。
纳税人直接向地税部门缴纳税款的,受托方不再代征此项税款。
第三十一条受托方应当依照规定领取、保管、使用税收票证,单独设立税款账簿,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解缴代征的税款,不得挤占、挪用或者延迟解缴代征的税款。
第三十二条地税部门依法对代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必要时,地税部门可以派员协助受托方征收税款。
第三十三条在税源控管工作中,发现涉嫌偷逃税行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地税部门报告。
第五章奖励办法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县政府建立税源控管工作的良性激励机制,每年拔付10万元经费给县税源控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地税局),用于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奖励。地税部门按规定对受委托代征地方税收的部门和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对依法委托代收零散地方税收的部门和单位,根据代收税款的数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代征手续费。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法规的贯彻落实
民政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基层政权、社会事务管理的工作,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八十多部,呈现工作范围广、事情杂、牵涉法律法规多等特点。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完善,民政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之中;现在民政工作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等工作,实质上都成了执法工作。为此,我把推进依法行政与贯彻执行民政法规紧密结合起来,与依法做好具体的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达到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同时,推进民政法规的落实,推进民政工作的规范开展,促进了我县社会文明进步。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遗体火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要求,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从年月日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全县除万人因交通不便划为逐步推行火化区外,全县都实行了遗体火化。实行遗体火化近一年来,全县共火化遗体具,火化区遗体火化率为;骨灰集中安放、生态墓区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受到省、市领导和民政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同时,革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也取得良好效果,丧葬陋习也得到了有效改观。着重抓了二个方面:
、认真做好推行殡葬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明确遗体火化、骨灰集中安放、革除丧葬陋习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二是坚持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县推行殡葬改革的决定,为推行殡葬奠定了法律和工作基础。为了落实殡葬改革法规,我们认真研究起草了《__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__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我们召开了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乡、村各级干部群众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二百多个,促使规范性文件更加切实可行,同时促进殡葬改革法规的宣传贯彻。三是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群众千年殡葬意识的根深蒂固,我们开展了广泛的殡葬改革宣传,层层召开宣传发动会议,组织工作人员进乡入村宣传,在报纸、广播开辟殡葬改革专题,印发宣传资料万份(册),创办出刊《殡葬改革简报》期,增大新闻宣传力度等等。使殡葬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重视及时处理违反殡葬改革法规事件。在整个推进殡葬改革过程中,虽然整体上进展顺利,但发生过二起骨灰装棺入葬和私埋遗体事件发生。一起是去年月,发生在__乡__下村骨灰装棺在非村级公益性墓地入葬事件;一起是今年月,发生在__镇__村私埋遗体事件。这二起事件发生后,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各项措施,对丧户做细致的思想教育和进行法制威慑,在强大思想工作和法制威慑下,二起事件的丧主都自行纠正了违法行为,促进了推行遗体火化的顺利进行。在处理这二起事件中,我主要做了三项事情:一是及时向县殡葬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为县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及时向发生事件乡镇了解情况,督促乡镇积极做好工作;三是组织带领干部连夜深入到丧户做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丧户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二)认真贯彻《婚姻法》,全县婚姻登记实行集中办理。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婚姻登记的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建设,从今年月日开始,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县民政局办理。集中登记三个月来,共办理婚姻登记对,工作进展顺利,有效杜绝了违法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的发生,群众反响良好。同时,开展了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规宣传。
(三)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和地名工作管理。积极开展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年审工作,全县家社团和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全部参加了年检年审。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新注册登记成立社团家。认真贯彻《地名管理条例》,推进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根据国家标准,整顿和设置门牌、楼牌、幢牌等标准地名标志共约余块。结合勘界资料和地名普查成果,编制出 了《松阳县标准地名图册》,图册通过了省市级专家会审。开展新建街道、住宅区等名称的审批。
(四)认真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社区建设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积极指导乡(镇)加强村委会自治组织建设,配合 有关部门开展了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回头看活动。开展村委会选举的业务指导,接受业务咨询,对有关村委会提出的罢免要求给予程序上的解答。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个乡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检查,对当前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开展县城社区居委会干部业务素质培训。
二、树立“以民为本”理念,努力保障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
民政部门承担的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移民等工作,就是为“最可怜的人”和“最可爱的人”服务。他们包括社会两大群体:社会最弱势群体,包括社会特困户、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灾民等;社会最光荣群体,包括革命复员军人、退伍军人以及为国家建设贡献自己家园的大型水电站移民。努力为这些人做好服务,是我应尽的职责。
(一)全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_年底全县共有____人列入了低保,占全县总人口的。到年三季度,全县共有低保对象____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动态管理,使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对象,及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在低保工作中,坚持确定低保对象与发放低保补助金二条线运行。确认低保对象和补助金,由低保对象提出申请,村委会核查,乡镇复查,报县民政局批准,县民政局对低保对象进行抽查;低保资金由县财政设立专户,发放低保补助金,由县民政局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批准的低保对象清单,由金融机构直接汇到低保对象所在地的信用社,低保对象凭低保补助证和银行有关规定直接领取补助金。从而实现了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
(二)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年我县共发生“.”雪灾、“.”风雹灾、“.”洪涝灾、下半年的旱灾,今年发生了号台风、“.”洪灾等自然灾害。灾害给我县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灾民带来一定的生活、生产困难。灾情发生后,我及时带领相关同志,及时深入灾区,做好查灾、核灾、报灾、救灾、慰问灾民等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灾情,争取上级的重视,为争取救灾资金创造条件。二年共争取上级救灾救济资金万元,共救济灾民及贫困对象.万人。有效缓解了全县灾民和贫困对象的生活困难。如:今年月日晚上__、__等地发生洪灾,当晚我就联系有关乡镇了解灾情,次日凌晨就带领局核灾小组,赶赴受灾最重的__、__、__等受灾点,查看灾情,并及时向上汇报,引起了上级的高度重视,当日市领导、省市民政部门就赶到现场察看灾情,使上级第一时间了解我县灾情。同时,及时做好救灾工作,当日中午就下发救灾米、食用油、衣被等生活用品,当日紧急下拨谢村乡救灾资金万元,及时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同时,认真做好访贫问苦活动,组织人员走访低保对象、五保户、贫困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敬老院老人、二等以上伤残军人等,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三)积极开展“五保”集中供养工作。五保集中供养是构筑新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被列为五大百亿工程、德政工程、省长工程,省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为此,从今年开始,我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民政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开展了调查研究,经调查,全县共有符合五保条件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人。同时,对适合建敬老院的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了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我自己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五个镇敬老院建设选择点就达四次以上,初步选定了个敬老院建设选择点,报县政府选择。并经月日的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二是制订详细五保集中供养规划和工作计划。全县计划建敬老院所,今年完成__、__、__、__所,明年完成__、__所。完成省定的目标要求,即:全县集中供养率今年达到以上,明年达到以上。目前__敬老院、__敬老院、__敬老院、__敬老院的修建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预计__敬老院在月中旬开院运营,其它所敬老院预计在月开院运营。
(四)认真做好移民安置和老移民管理工作。移民安置工作,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根据上级的安排,安置任务非常繁重。为把这项工作切实做好,我们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移民安置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其中,第一批移民已经落实移民生产生活用地、建房用地。参加考察对接移民代表按照“一户一人一点”的对接原则,每位代表分别到各自安置点进行实地考察,与安置地干部群众进行了交流、协商,并与安置点的村委会签订了安置协议。签约率达。月日,圆满完成对接复核,复核率达。移民安置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在认真做好滩坑移民安置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老库区移民的管理扶持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扶持项目,解决老移民的遗留问题。二年经省移办审核批准扶持项目共有个,有效地解决了__*水电站移民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加快了我县移民脱贫致富小康的步伐。同时,积极做好移民的思想工作,近年来,没有发生过移民越级*,移民思想稳定。这也为我县____*移民安置打下了群众基础。
(五)认真做好优待抚恤与退伍安置工作。一是退伍安置改革得到进一步巩固。、二年冬季退伍士兵共有__*名,其中需要政府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伤残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共__名,全部选择了自谋职业,自愿领取了自谋职业补偿金。这表明我县以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为主要内容的退伍安置改革,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连续三年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退伍安置先进单位,退伍安置改革成了全国典型经验,在全国退伍安置改革会上交流。农村籍退役士兵两用人才开发率达以上,通过劳务输出部门推荐外出劳务达以上。
二是认真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和双拥工作。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全部按省定标准及时发放到位,群众优待费也能及时全额落实到位。符合《__*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条件的医疗补助,全部及时落实。在春节、八一期间,积极配合县领导,走访慰问驻__部队,力所能及地为驻军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烈士褒扬工作,今年二位救火英雄,从报批到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仅用了一个月时间。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干部、群众、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祭奠与瞻仰革命烈士活动。积极做好*退役进藏兵和老复员军人的思想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六)认真做好民政*、老龄工作。我县经济 落后,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生活困难的相对较多,每年接待受理来信来访都在__*人次以上。在处理*件过程中,对重要*件、集体*件、上级下转的*件,我都能自己过问处理情况甚至直接参与处理。在*过程中,能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做好*件的处理,及时报结上级交办的*件。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开展领导下访工作,积极做好领导下访批示件的妥善落实,努力变*为下访,把群众困难解决的基层,把群众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由于我们的努力,使我县民政*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被民政部评为先进单位。认真做好老龄工作,继续开办某省老年电大,积极抓好老龄工作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造条件,为老年人多办实事。
三、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民政实力,努力提高民政保障能力
(一)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上一任领导班子提出了“发展民政事业,壮大民政实力,提高民政社会地位”,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我到民政后,深感肩上的压力很重。但我坚信,在上任班子创下的坚实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完全能使民政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此,我在“发展民政事业,壮大民政实力,提高民政社会地位”的基础上,增加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句话,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一是在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方面,我着重做好好和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做到“放权不放手,掌权不独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人事问题等都由班子讨论集体做出。同时,协调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几年来,班子成员能相互“补台”,做到思想统一、分工明确、协作融洽、力量一致。没有出现内扛、内耗现象。二是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电脑操作、民政业务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三是改善了办公设施,每个办公室配备了空调,每个科室配备一台电脑以上,开通了机关局域网和公共互联网,建成了松阳民政等业务网站,办公环境和数字民政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
(二)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和社会的支持。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县,经济发展落后,财政困难,需要保障和扶持的困难群众也多。为此,想方设法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扶持,成为增强我县民政保障扶持能力的主要渠道。通过努力,二年共向上争取各项补助、扶持资金____万元。促进我县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同时,也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积极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在年开展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捐赠活动有关工作,共收到__*个单位捐赠的资金____万元,衣物__*件。积极争取县外慈善捐助,对我县__名孤儿的结对助学,这__名同学,将每年获得____元的资助,一直到高中毕业。近期又争取到____公司的敬老院建设意向赞助__万元;________*有限公司的敬老院用被意向捐助__*条,价值____*元。
(三)加快民政福利企业发展。年,共实现福利生产产值____万元,比上年度有较快的增长。今年—月,完成工业产值__*万元,比去年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计今年福利生产产值可突破亿元大关。积极利用福利企业政策进行招商引资,年引进两家产值在万元以上的福利企业。其中科马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在自身的努力以及政策的扶持下,又投资万元,建造了新厂房取得了更好的效益。认真开展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保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伤残职工全部进入养老保险。近几年,连续被评为全省福利生产管理先进单位。
(四)结合民政业务,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去年结合殡葬改革,完成了县火化殡仪馆建设,共完成火化殡仪馆工程建设投资近__*万元。同时,在国有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采取向职工筹集的形式,有效地解决骨灰公墓建设资金问题,县十五里公墓完成征地、规划工作,动工兴建,并采取边建边用的方式投入了使用,现已经投入近__*万元。今年,结合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有效地盘活了国有资产,并预计投入__*万元资金进行维修,改建成四所敬老院。同时,新建叶村敬老院。此项工程,预计敬老院的固定资产上千万元。
四、廉政建设情况
二年来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为民行政。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用好每个干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管好每项资金;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公款旅游;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格执行单位工程项目和物资如公墓投资业主确定,救济棉被、办公用具等物资实行政府公开采购的有关规定。始终做到物资采购、工程投标不参与,也不推荐。在生活中做到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不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严格执行住房有关规定。做到洁身自好,增强“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交际圈的自律、慎交朋友。管好自己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干部多次退还或上交服务对象赠送的礼物、礼券。在发现殡仪馆人员收受红包现象后,及时进行查处。管好配偶、子女,没有以权为亲人谋利,如我哥哥是六十年代退伍军人,去年由于受伤骨折,化了很多医疗费,给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本属于补助对象,好心人劝说:“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民政局给予一定困难补助”,哥哥开口向我提出困难补助的要求,我当场予以了拒绝。
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民政资金投入不足。根据上级的许多规定,民政资金投入以当地财政为主,上级补助也必须有大比例的当地配套资金投入。由于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地方财政对民政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发展。例如,由于资金不足,民政事业的许多基础设施建设难以改善,具体的如火化殡仪馆,现只有四辆殡仪车,完全满足不了工作需要,但由于现已经贷款__*万元,难以再筹集资金增加车辆,福利院修理、敬老院建设等,也由于资金问题而进展缓慢。
、对当前民政工作难题破解不力。如因病致贫人群的救助问题,难以拿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又如社会福利事业如何利用市场化手段,发挥民间和社会的积极性,政府退居管理角色方面,依然无力可施;再如村委会选举贿选问题,也未能探索出更好的制约办法。
、五保集 中供养工作处于落后状态。五保集中供养工作是这二年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都已于去年纷纷开展这项工作,到今年上半年,全省的五保集中供养率已经达__以上,而我县现在仍然只有__。在全省处于落后状态,急需我们加快敬老院建设,努力赶上全省的进度。
、向上宣传民政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需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的理解和大力支持,需要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这就需要宣传,让领导了解民政、知道民政。作为民政局长,应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宣传,特别是民政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只有县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了解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和帮助,以利于困难和问题的解决。
、对自己的干部职工要求干得多,关心得少。如对干部的政治前途关心不够,单位干部职工的经济待遇偏低等,甚至连大部分职工的住宅到现在都找不到。
、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丰富。较长时间的科级领导工作岗位,容易形成一定的思维模式,在工作中,就某项具体工作,有时用老经验办事的想法多一些,认真计划、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方面所花费的精力相对少一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钻研,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丰富工作方式、方法。
一、需救助情况
全县今冬明春因灾需救助人口3.9355万户、8.733万人。需口粮救助人口3.9355户、8.733万人;需取暖救助人口3.9355万户、8.733万人;需衣被救助人口1.2555万户、2.473万人。其中,无自救能力户1.2555万户、2.473万人,有部分自救能力户2.68万户、6.26万人。
1、需口粮。无自救能力户每人每月15公斤,需口粮296.76万公斤,有部分自救能力户每人每月10公斤,需口粮500.8万公斤,全年共需口粮797.56万公斤。
2、需取暖煤。无自救能力户每户需取暖煤1000斤、有部分自救能力每户需煤500斤,全县共缺取暖煤12977.5吨。
3、需御寒衣被。无自救能力户每人需衣被一套,共需御寒衣被2.47万套。
4、需资金。缺口粮797.56万公斤,每公斤按4.5元计算,需资金3589.02万元;缺取暖煤12977.5吨,每吨按850元计算,需资金1103.09万元,缺衣被2.47万套,每套按200元计算,需资金494万元,共计需资金5186.91万元。
二、已救助情况
1-11月共下拨各类救灾款570.5万元,救灾物资1310件(套),累计救助受灾群众5.262万人次。2012年1月下拨冬令救灾款133万元,购置救灾煤1600吨、口粮75吨;2月发放上级拨付的御寒棉被褥230床,棉衣裤230套;3月下拨春荒款77.5万元,购置口粮170吨。冬春期间共救助灾民1.43万户、2.45万人;8月针对低温冷冻灾及时下拨应急生活救助资金60万元,救助灾民0.5万户、1.1万人;11月遭遇雪灾及时拨付救灾资金300万元,其中,安排24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购置救灾煤3000吨,重点解决6000户受灾群众及困难户的取暖问题,目前已安排2280吨煤,已由乡镇组织发放到户,共救助4560户、8982人。已安排救灾款60万元,购买粮油米面及御寒衣被,走访慰问特困群众4000户,同时发放了上级拨付的救灾棉被200床、牛绒衫100件、羽绒服50件、旅游鞋200双、毛衣100件、专用棉裤200条,共救助259户、259人。以上各类救助确保了灾民冬春期间和灾后应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煤烧、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今年受灾较严重,救灾任务十分艰巨,救灾过程中势必存有一些困难与问题,具体如下:
一是救助资金有较大缺口。我县是农业大县,连年受灾,群众自救能力非常差,再加上财政困难,通过自筹可解决救灾资金2823.9万元,救灾资金缺口还有2363.01万元,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二是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还不健全。我县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库设施不完善,不方便救灾应急物资的管理、调拨;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品种过于单一,严重影响了救灾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救灾资金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救灾款发放管理中还存在滞拨以及救灾和救助不分等现象。
四、今冬明春救助工作安排
虽然前期的救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后期的任务更加的艰难,需要我们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救助效果。一是提高认识,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要把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精心制定救助工作方案,多种渠道解决问题,通过政府救助、帮困扶贫、爱心捐赠、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温暖地度过冬春。二是核准对象,及时发放救灾款物。要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核实确定实际救助对象和救助款物,编制花名册用于实施;要特别注意做好交通不便、又因灾相对封闭的山区和边远地区的救灾工作,切实把所有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要把灾区重灾户、三无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作为冬春生活救助的重点,加大救助力度。另处,我们将从县级配套救灾资金中支出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救灾棉被褥700床、棉大衣400件,做为灾民的御寒储备之用。三是加强监管,完善救灾款物发放机制。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标准和办法。救灾资金使用要坚持“款物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四原则;救助对象确认要严格执行“受灾户申报、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批准”四程序;救灾款物发放要严格实行“资金来源、发放原则、补助对象、救助标准”四公开;救灾款物管理要做到“手续完备、账款相符、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四要求。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要通过“一卡通”打卡到户,采购粮食、衣被等救灾物资的要通过政府采购完善程序并及时发放到户。在救灾款的发放上,实行《救助卡》管理制度,凭《救助卡》领取救助款物,确保灾民能及时准确足额地得到救助。四是跟踪救助,按时上报信息。县民政局是实施冬春生活救助的主体,要加强领导,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受灾乡镇落实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从2012年12月份第一周起各乡镇每周填报《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周报表》上报到县。县民政局要对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每周五汇总冬春生活救助情况上报到市民政局。我们还要组织力量,采取实地调研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乡镇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重点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五是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县乡组成慰问组,对农村五保户、无自救能力户、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进行一次普遍走访慰问,每户发慰问金300元,确保特困群众过一个文明、祥和、愉快的节日。
刚才,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财政税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韩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全省财政经济形势,就进一步抓好财税工作讲了非常重要的意见,对我市下步如何做好财税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受连市长、徐市长委托,就如何认真贯彻落实韩省长的讲话精神,做好全市的财税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认识今年以来全市财政经济形势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以“抢抓机遇、奋力赶超”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1—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6.8亿元,实现利润11.2亿元,分别增长32.1%和50.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7.1亿元,增长6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7.3亿元,增长14.5%,实际利用外资1.03亿美元,增长101.2%;进出口总额4.6亿美元,增长49.9%,其中出口3.1亿美元,增长47.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元,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044元,分别增长8.5%和9.7%。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也保持了较快增长。1—4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89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0.9亿元,占预算的29.37%,同比增长29.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77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分别居全省第8位和第5位。1-4月份,全市国税系统组织的收入完成8.27亿元,增长10.9%;地税系统组织的收入完成6.05亿元,增长21.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全市国税部门完成1.74亿元,同比增长3.31%;地税部门完成4.26亿元,增长17.75%;财政等部门完成4.89亿元,增长57.64%。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3.37亿元,增长27.4%。从我市前4个月财税运行情况看,虽然财政税收保持了新的增长,但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
一是财政收入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可用财力增长较慢。税收收入占的比重偏低,非税收入比重过高。1—4月份,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6.1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为56.2%,比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8.9个百分点,列全省倒数第2位。其中工商企业税收所占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8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列全省倒数第3位。非税收入完成4.8亿元,增长79.73%,占整个收入的比重为43.8%,比去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9个百分点,拉动整个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5个百分点。
二是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给财政增收节支带来较大压力。从减收因素看,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对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影响很大。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全部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总计减收2.5亿元,全市每个乡镇平均减少财政收入140多万元,受此影响,全市村级收入还将减少8000多万元,每个村平均减少近万元,给乡镇财政工资发放和保证乡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带来很大压力。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也将影响地方财政收入。虽然基数内部分仍由中央负担,但超基数部分将增加地方财政支出。为扶持粮食生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政策,特别是对部分化肥产品增值税实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将带来一些新的减收因素。另外,国家出台的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农业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起征点调高,以及对下岗失业工人、军队转业干部、复退军人再就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都会影响财税收入的增长。同时,今年的增支因素又较多。落实粮食直补政策带来较大支出压力,今年我市小麦播种面积为484万亩,为231.29万户种粮农民发放粮食补贴资金6302万元,而我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只有6213万元,缺口89万元,加上地方粮食储备利息费用补贴、政策性挂帐补贴、按保护价收购的商品粮未销售之前的利息费用补贴等,全市粮食风险基金缺口达5000多万元。去年下半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今年将增加地方财政支出近1亿元,其中需地方财政负担近5000万元。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需求的刚性增长,也将带来新的增支压力。
三是县区间收入不平衡。分收入级次看,1-4月份市级收入完成3.5亿元,占预算的37.65%,超过时间进度4.42个百分点,增长57.3%。有7个县区收入进度达到或接近时间进度,分别是高新区35.28%、莒南县31.45%、临沭县31.41%、费县29.28%、郯城县28.96%、沂水县28.41%、平邑县27.33%;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县区分别是高新区70%、苍山县30.8%;收入增幅较低的县区有4个。
四是财政支出赶不上进度要求。财政支出主要是保了工资等重点支出需要。1-4月份全市财政支出仅完成预算的23%,落后时间进度10.3个百分点。
从1-4月份我市财税工作情况看,完成全年财税收入任务不容乐观,特别是要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财政收入总量和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总量和增幅在全省的位次不低于去年并力争超过去年,更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各级各部门对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要有一个全面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成绩,看到潜力,进一步增强发展的信心;又要看到问题,看到差距,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自我加压,埋头苦干,全面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实现财税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
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工作,省委、省政府要求,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取”与“予”的关系,在支持发展、大力培植财源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税,科学理财,切实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确保财政收入总量持续快速增长,确保收入结构明显改善,确保支出效益明显提高,确保统筹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按照这个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目标,特别是在市人代会上提出的全市经济运行质量及社会发展各项指标都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及在今年初财税工作会议上连市长提出的“争取一个目标、达到两个确保、做好三篇文章”的工作目标,深入、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征收力度,确保财政税收均衡入库,全市财政税收与经济发展同步快速增长,为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打好基础。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财源建设,夯实税收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切实做好财政工作,牢固树立发展增收的观念、效益增收的观念和依法增收的观念,把发展经济、培植财源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夯实财税增收的基础。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增加税收为导向,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经济对税收的贡献能力。当前,县域经济实力不强,是我市综合经济实力不强的关键因素,也是制约和影响财政实力和财政增收的重要方面。因此,要促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大财政蛋糕,必须做好县域经济发展的文章。尤其是我市有5个欠发达县被省政府列为30个重点扶持县,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30个重点扶持的县,经济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今天的会议上,韩省长也对如何帮扶30个欠发达县提出了要求。我市5个欠发达县要抓住机遇、用好机遇,努力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要充分利用好省里的扶持政策,搞好与对口帮扶部门的衔接,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在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外力,启动内力,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快发展步伐。特别是在财政税收方面,省政府已经采取了鼓励增长的政策措施,如营业税较上年增长的省分成部分,全额返还。5个欠发达县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用足用好政策,能争取的发展速度特别是财政税收增长速度要尽量争取,逐步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其他县区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培植骨干财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发挥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
(二)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为重点,下大力气促进财政增收。最近,关于财政收入结构质量不高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韩省长在讲话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非税收入增长快,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主要是因为各地按国家规定,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造成的,但也不排除个别市县,为了“赶超”、“攀比”,过分地在非税收入上打主意、挖潜力,甚至利用这些项目搞虚收、空转,造成非税收入的非正常增长。现在中央核定对各省的转移支付时,是把非税收入作为可用财力计算的,非税收入多,地方“虚财”就多,得到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必然就会少。因此,对非税收入超正常增长现象,各级都要引起重视。同时,明确指出,改进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办法,在确定对各市的转移支付时,不仅要把各地的非税收入作为可用财力计算在内,而且转移支付额度要与地方税收增长、收入结构改善程度挂钩,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今后省里考核各地的经济工作,不仅要考核财政收入规模和增幅,而且要考核税收收入特别是主体税种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考核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就要求我们在抓财政收入的过程中,既要抓增收,又要抓优化收入结构。重中之重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目前,我市的财政收入结构在全省属于较差的,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低,工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低,人均财力低,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下步要加大财政收入结构调整力度,把优化收入结构作为组织收入的关键来抓,通过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千方百计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增加税收,是改善财政收入结构、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根本,也是增收节支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特别是工商企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才能进一步优化我市收入结构,缩小同全省和先进地区的差距。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从现在开始,就要着眼于实现全年任务目标,打紧板,挖税源,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争取工作的主动权。税源基础好、潜力大的县区,要加大收入力度,并力争超收,为全市收入增长做出贡献,绝不能有税不收;财政比较困难的县区也要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但是不该收的税一分也不能多收。营业税的大头在地方,要突出抓好营业税等主体税种的征管,充分挖掘营业税的增长潜力,增加税收收入。同时要加大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种的征管力度,做好地方级税收的征管工作。二是要加强税源监控,大力推行社会综合治税。今年1-4月份我市经济形势很好,尤其是工业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是近年同期少有的,但从税收收入上并没有完全反映出来,从客观上讲是由于我市宏观税负较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及国家减税政策和统计口径等所造成,但也说明了我市税收征管工作在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潜力。各级税务部门要认真研究全市的税源情况,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税收征管,着力解决好税收漏管问题。要认真搞好发票双奖和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整顿税收秩序,加大清欠力度,健全税源监控体系,强化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按照市政府部署,自4月1日起,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会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和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各级都要精心组织,并坚持边检查、边清理、边入库,使税收专项检查的成果于5月份当月就要尽量体现到财政增收上来。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清欠力度,抓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清欠工作,对拖欠税收力争5月份全部清欠入库,切实使全市1—5月份的收入结构有个比较明显的改善。三是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搞好税源普查,加强税源监控,尽快改变部分行业税收征管薄弱的状况。当前要重点搞好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商业物流等行业的税源普查,摸清家底,完善办法。会后,有关部门对这项工作要尽快做出部署。四是要认真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流失。尤其是确定的减税、免税、包税、缓税等不规范政策,要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取消,已到期的要及时恢复征税。要切实注意优惠政策不能过头,关键还是要在改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近年来,我市非税收入增长较快,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由于非税收入大多具有专项用途,虽然反映在财政收入上是增加的,但政府可用财力增加并不多。当前对非税收入的征管,关键是要做到依法征收,防止非税收入的非正常增长。既要对政策明确规定保留的坚决应收尽收,促进财政增收;又要防止人为抬高收入增幅,在非税收入上搞虚收和空转。当务之急是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清理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及时取消,确需保留的,也要重新审核备案,并适当降低标准。这项工作要争取在7月1日前完成。同时,严禁各级各部门随意出台新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省对下计算转移支付时,是把非税收入作为可用财力来计算的,去年按50%算帐,今年可能要全部纳入,因此不能因为非税收入的非正常增长而影响我们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同时,要积极挖掘新的增收渠道,积极探讨加强对河沙等矿产资源开采使用权的管理,这方面目前还有很大潜力可挖。
(三)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今年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给各级保工资、保平衡带来较大压力。在努力组织增收的同时,各级要在盘活支出存量上做文章,下大力气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这也是缓解收支矛盾和财政压力的有效手段。一是要以推进财政综合改革为总抓手,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重点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完善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市县区财政体制等五项改革。目前,正在着手制定改革方案,有些工作也已开始启动,下一步还将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门部署,目的就是通过改革,提高政府利用财政杠杆调控经济运行的能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提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要清理财政供给范围,解决好越位与缺位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下决心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下决心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认真清理归并那些功能相近的财政专款,压减那些已经到期或效益不高的支出项目。各部门要支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要逐步将经营性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减轻财政压力,更好地促进事业发展。三是要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对会议费、接待费、燃修费、通讯费以及出国经费等各类费用的管理。要严格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零星支出,力戒“分小钱、办小事”。对部门、单位申请的项目,各级财政一定要把好关,可给可不给的要坚决不给,该压的要坚决压下来。要提倡厉行节约,鼓励和支持部门对单位、单位对个人实行公用经费定额包干,通过细化分解支出,将包干指标层层落实到人,使人人都有节支任务、人人都有节支的积极性。四是要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要在保证工资正常发放的基础上,对新增财力,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集中用于解决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大力支持农业、教育、卫生、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和再就业等,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财税工作,真正把财税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注意听取财税部门的意见和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支持财税部门做好工作,主动关心并帮助解决财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牢牢把握财税工作的主动权。要协调财税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及时搞好财税运行情况的分析与调研,齐心协力、步调一致地做好工作。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注意学习财税知识,熟悉财税政策,把握财政运行规律,学会运用财税杠杆调控管理经济。尤其是要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政政策和制度,重点研究和吃透重大财经问题和财税改革政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征管水平,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和优化收入结构的具体措施,并分部门、分税种抓好落实。各部门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需要,积极支持财税工作。监察、审计、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把规范经济秩序与规范税收秩序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各支出单位,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支持和配合各项支出改革,自觉接受财政监督。要加强对组织收入和优化收入结构的调度考核,从下个月起,市里也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各县区财政增收实行新的考核办法,既要考核总量和增幅,又要考核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各县区也要加强这方面的调度考核,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促进财税增收和结构改善。
1.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建立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市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密切协作;以人为本,生命至上;自救为主,救济为辅。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重点是严重、特别严重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3自然灾害及其类别
我市境内发生的灾害有洪涝、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适用的工作范围
①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②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③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④灾后的生产恢复。⑤倒塌民房重建。⑥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⑦相关的其他工作。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民政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启动条件
2.1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组成
市人民政府设立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广电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电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办、市物价局、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的相关负责同志。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滁州市对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我市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市直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单位对口救灾支援工作。
(4)市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必要时,协调公路等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等有关设施。
(6)市水利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河流、水库实施防汛调度,指导督促灾区修复水毁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7)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开展对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向灾区支持应急药品。
(8)市农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市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O)市*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1)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公路、水路部门,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2)市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3)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教育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15)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6)市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市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
(18)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l9)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分析预报服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气象信息资料,参与气象灾害评估,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20)市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后震情跟踪监测和趋势判定,震灾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等工作。
(21)市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等工作。
(22)市地税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税收减免政策。
(23)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的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24)市工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25)市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26)市电信局:负责生产救灾的通讯保障工作。
(27)市广电局:负责组织生产救灾宣传工作和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28)市供电公司:负责生产救灾的供电保障工作。
(29)市红十字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
(30)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3.2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工作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为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了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个工作组的职责分别为: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市民政局牵头,市直工委、市商务局、市*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2)查灾核灾组: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市卫生局牵头,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和食品、药品、饮用水以及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监督,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流行性疫病。
(4)生产自救组:市农委牵头,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广电局、市电信局、市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时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道路、学校、医院、电信、供电、广播电视、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7)宣传组: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广电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市委办、市政府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3专家组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长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机构高级研究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监测、查核、评估灾情;分析、研判灾害趋势;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预警预报
4.1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市政府有专项应急预案的,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办理;无专项应急预案的其他自然灾害发生,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2信息通报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灾害预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
4.3信息处置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须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评估,视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5应急响应
5.1I级响应
5.1.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Ι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3万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
5.1.2启动程序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I级响应。
5.1.3应急响应
启动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政府向滁州市政府报告情况。
(2)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滁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编写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前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
(9)灾后恢复重建组组织人员指导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对水利、交通、学校、卫生院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立项、申报,争取灾后重建尽快实施。
(1O)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并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上级领导来我市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市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按有关程序申请省政府支持。
5.1.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建议,市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
5.2Ⅱ级响应
5.2.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5.2.2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启动II级响应的建议,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II级响应。
5.2.3应急响应
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8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情况,市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4)市民政局向滁州市民政局报告,请求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需求或市领导指示,市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6)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变化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和滁州市民政局报送信息。
(7)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受伤群众,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8)根据情况,申请滁州市政府支持。
5.2.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提出建议,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II级响应。
5.3Щ级响应
5.3.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市启动III级响应。
(1)因灾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800间以上2000间以下。
5.3启动程序
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局长提出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Щ级响应。
5.3.3应急响应
启动Щ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市民政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受灾地区政府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5.3.4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民政局分管救灾的负责同志提出建议,局长决定终止Щ级响应。
5.4新闻报道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生产救灾指挥部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会,灾情和救灾信息。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市民政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市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的,由市地震办负责审核;涉及气象数据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1.1市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6.1.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市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6.1.3必要时申请国家救灾资金支持。
6.2物资保障
市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加强全市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与省、滁州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市民政、水利、地震、气象、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6.4装备保障
市政府根据需要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照相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6.5队伍保障
加强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能和骨干作用。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6.6社会捐助保障
完善民政部门救灾捐赠工作程序,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救灾捐助良好的社会氛围。
6.7安置场所保障
市救灾应急部门对本市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向省、滁州市申请拨给救灾帐篷。
6.8宣传、培训和演习
6.8.1政府救灾部门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6.8.2政府救灾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定期向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提供救灾工作咨询。
6.8.3市生产救灾指挥部不定期在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组织救灾应急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级政府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7.1.1灾情调查及报告
政府救灾部门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并上报市政府、滁州市民政局。
7.1.2救助方案制定及实施
各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逐级上报,并负责实施。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对有偿还能力但暂时无钱购粮的群众,地方政府可决定开仓借粮,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7.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7.2.1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7.2.2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灾害发生地乡镇(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市政府救灾部门根据全市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和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市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向滁州市政府申请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
7.2.3组织实施
受灾地区政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支持,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市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市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校舍、乡镇卫生院以及水利、交通、供给水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