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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

时间:2023-08-24 17:18: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

第1篇

  一、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导向与体制性扭曲

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惟一的投资主体,财政拨款是企业资金来源的惟一渠道。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单一主体、单一渠道”的格局逐步被多元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渠道的格局所取代。但是,20多年的经济改革并没有改变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的基本导向。

国家通过金融控制继续对国有经济给予倾斜。从改革启动到80年代,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以财政拨款和供给平价生产资料的方式进行的。80年代以后,由于预算内财政资金的萎缩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政府转而通过控制银行寻求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1997年以前,中央银行一直通过指令性的信贷额度计划对银行系统的信贷行为进行控制,确保融资向国有经济倾斜。在国家的金融控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偏离商业原则,将贷款更多地投向国有企业。统计表明,尽管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只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0%,但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却高达近80%。

进入90年代后,金融风险的积累迫使国家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试图为国有企业寻求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将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型金融支持转换成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型金融支持。但是,在证券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国家较多地运用了计划手段,从股票额度的确定到上市公司的甄选都是在计划框架内通过行政分配方式来运作的,基本上只有国有企业才有机会获得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所以,融资体制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过渡,不仅没有改变其国有经济导向的基本性质,而且还使这一导向得以强化。

相对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进程而言,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明显滞后,这种滞后造成了现行的融资体制内存在多重扭曲和矛盾,有些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

  (一)储蓄供给主体多元化与投资主体单一化的矛盾

市场化的改革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非国有经济在成为国民收入的主要贡献者的同时,也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这一转化发端于农村的制度变革。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农副产品价格的上调改变了农民的贸易条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现金流量,收入的增加使农民开始积累储蓄存款。1979—1984年间,农民储蓄存款以年增长率41%的速度增长。可是,国家对农村的直接贷款并不多。1979—1984年间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贷款总额只占存款总额的33.9%,即使到了1991年,也才占到66.8%。由于受体制的约束,储蓄来源的格局与资金投向的内在联系被切断,结果使农民储蓄被迫纳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依存关系之中,农民以净贷款人身份向国有经济提供贷款。

当改革推进到城市与工业领域以后,非国有经济迅速增长。经济改革不仅改变了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且也改变了国民储蓄的结构。1979年,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所占的储蓄比例分别为23.5%、33.65%和42.65%,到2000年则依次为64.9%、32.5%和2.6%(《中国经济年鉴(2001)》)。从整个社会来看,储蓄的供给主体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国有经济部门不再是最重要的储蓄来源,非国有经济(包括农业)事实上已经取代国有经济部门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

国民储蓄的主体结构已经多元化,但是吸纳储蓄的金融机构基本上为国家所垄断。为了将迅速增加的个人部门的储蓄有效地集中到国家手中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的下降,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并牢牢控制其金融活动。银行归国家所有,就得承担由国家(政府)赋予的社会经济责任。结果,不管国民储蓄结构如何变化,储蓄向资本的转化都被锁定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链条之上。国家财政萎缩以后,国家实际上是通过控制国有金融体系不断地为国有经济“补血”,以非国有经济的成长支撑着国有经济。

  (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相冲突

国有经济有来自政府的各类形式的资金投入和补贴,还有来自国有银行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支持,所以,在投资领域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就固定资产投资而论,1981—1997年,用于国有企业的信贷资金占全社会的信贷资金的比重一直在60%~80%之间。1997年非国有工业在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中的比重是36.3%,国有工业的比重为63.7%。据新的统计口径,1998年,非国有工业的比重是38.6%,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是72.4%(《中国统计摘要(1999)》,两者相加大于100%,  是由于存在重复计算)。

但是国有经济的产出份额却越来越小。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所占比重1979年为78.5%,到2000年下降为23.5%;在全部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1978年为78%,到2000年下降为51%;从1999年开始,在社会新增就业人口中,非国有经济每年吸纳人员的比重都在90%以上。

非国有经济(主要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等)的投资份额不足一半,它们只能顽强地通过“内源融资”寻求发展。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年的调查,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  不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于自我融资渠道。见表1。

表1  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  

融资方式

自我融资

银行贷款

  非金融机构

其他渠道

经营年限

3年以下

92.4

2.7

  2.2

2.7

3年~5年

  92.1

3.5

  0

4.4

6年~10

89.0

6.3

  1.5

3.2

10年以上

  83.1

5.7

  9.9

1.3

总计

  90.5

4.0

  2.6

2.9

资料来源:格雷戈里、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见表2。

表2  非国有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所有金融机构对非

国有企业的贷款占

8.76   9.93   10.66   13.27 12.38 12.83 14.24

贷款总额的比重

国有银行对非国有

企业的贷款占贷款

  7.16   7.50   7.51

9.05   7.98   8.10   8.85

总额的比重

资料来源:樊纲:《金融发展与企业改革》,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非国有经济在投入受到严重限制的条件下,不仅获得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78—1998年间,非国有经济在中国工业中的地位持续上升,其工业总产值1993年首次超过半数,达到53%。到2000年,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76.5%,国有工业下降到了23.5%(《中国统计年鉴(2001)》)。见表3。

表3  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年份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非国有经济 61.9 72.3 66.0 71.5 74.5 70.3 69.4 76.5

国有经济

38.1 27.7 34.0 28.5 25.5 29.7 30.6 23.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显然,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形成倒置,这种倒置极大地损害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抑制了整体经济增长的势头。

  二、民营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在现行的融资体制中具有不可拆解的性质,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和责任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地位和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这种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难与民营经济相兼容,所以目前民营经济的融资面临的是体制性障碍。

  (一)“软”预算约束与“硬”预算约束

与财政性融资体制比较,借贷型融资体制内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预算约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预算约束依然较“软”,但在国有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预算约束却是“硬”的。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红市交易获得大量优惠贷款,但是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国有企业而言,资金一到手,风险就可以外部化,甚至可以赖账不还。在这种软的预算约束下,一笔资金的注入引起的往往不是经营绩效的改善和财务状况的好转,而是更大的资金需求。国有企业因此对银行贷款形成更强的依赖倾向。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尽管金融红市使它不堪重负,但由于存在“人质”问题,一旦向国有企业提供初始贷款,就很难做到不继续提供贷款。结果,大量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所约束而失去增值的属性。

国有企业融资强烈依赖着这种金融体制,但这种体制却与民营经济相排斥,原因是,这种体制本来就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特有的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之上的,而民营经济几乎与预算软约束无干。体制的排斥性一方面反映在国有银行不愿意给民营企业放贷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因为给国有企业贷款,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若成为坏账,则会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宁愿将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因为钱闲置在账上,风险损失由国家兜着;如果贷出去收不回来,风险损失及其责任则由自己承担。目前,由于国有银行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因此,它们对那些预期的高回报、高风险的项目,已经失去兴趣。中央银行要求各大专业银行推行个人贷款负责制,更没有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了。

“软”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之度身定制,贷款申请和放贷也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这一过程耗时耗力,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付得起这一过程的高额成本。“硬”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时要求民营企业符合担保条件,尽管在理论上很多资产都符合担保条件,但在实践中,只有房地产才是最主要的担保品。但土地的法定占有权基本上只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拥有,大多数民营企业并不拥有土地和楼宇的法定占有权,因此,它们难以以之做抵押,获得所需要的贷款。

  (二)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

1985年实行“拨改贷”,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由此确立了一种刚性依存关系,国有银行代替国家财政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不存在内源性的融资机制。所以,外源融资成为国有企业最基本的融资形式。但是,与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源融资不同,这里的银行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目标,也就是说,国有银行在决定信贷的投向与数量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是被动的。信贷数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国有银行对项目本身的选择以及对信贷回报的考虑,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对信贷的需求,也就是取决于国家的金融偏好(张杰,2000)。

国有银行的行为目标被锁定,那么,国有银行所能做的就是履行目标所规定的职能。这种规定性表现在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由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事先给定,国有银行需要做的就是寻找与这些资产相对应的负债。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对负债似乎可以选择,而事实上却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制度上的安排排斥了非金融因素进入存款市场,使国有银行之间对居民储蓄的竞争具有“兄弟竞争”性质,竞争以共同的利益目标得以维系。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外源融资机制先是锁定了国有银行的目标,从而限定住国有银行的选择行为,最后形成对居民储蓄的垄断。这一链条中的所有环节都是单向连接的,国家在链条的终端承担最后责任,居民储蓄蜕变成为免费资本,国有银行居于链条的中间,代表国家向国有企业传输这种免费资本。

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对民营企业而言,外源融资则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因为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对民营经济都具有排斥性。所以,民营企业实际上至今还不存在支持其外源融资的正式机制。外源融资的正规渠道基本上被堵截,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只得主要依靠内源融资。但内源融资要受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状况的限制,依赖这种融资形式融通的资金非常有限。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的投入结构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内源融资适应的就是这种投入结构,但是,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则需要提升资本劳动比例,相应地,应当构建与之对应的外源融资机制。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限制和遇到的困境。

  (三)纵向信用与横向信用

对于民营经济而言,现行的融资体制的外生性不仅表现于其国有经济导向上面,而且还表现在其信用的性质和方向上。现行融资体制的社会基础是一种纵向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以国家信誉为依托,并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活动来体现。这种信用的指向是单向的,即自下而上。国家的信誉对于维持这种纵向的社会信用关系至关重要。事实上,也只有国家才有动力维护这种信用体系。迄今为止,国家通过维护纵向信用,大规模地吸收居民储蓄,并把储蓄中的绝大部分转化成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从而保证了体制内产出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

但纵向信用缺乏牢靠的社会基础,因为它不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也不依赖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而是依赖于国家权威的外在强制。但国家的外在约束要受到信息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如果社会成员预期到国家约束的缺陷,就避免不了机会主义行为的盛行。所以,在这种信用体系内,内生出了大量的不良债权。赖债风气的盛行不仅加剧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维护纵向信用体系的成本。

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维护其良好的内源融资机制,而且更需要塑造一种外源融资机制。与国有经济不同的是,支撑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机制的是一种横向信用体系。这种信用体系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主要依赖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现行的融资体制与民营经济不相兼容,从信用关系上说,是指纵向信用并不构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那种主张成立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试图将纵向信用引入民营经济的想法可能忽视了信用关系的兼容性。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过去的40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世界银行(1989)认为,正式的金融安排往往无法完全满足非法人部门的需求,它们所需要的金融对正式的金融机构来说可能太小,因为许多贷款或接受一项存款的费用与交易数额的大小无关。正式的金融机构在乡村和小城镇开办分支机构,费用往往与其经办的业务不相适应。在我国的经济中,国有金融体系并不十分乐意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如果追究政策背后的原因,信用关系上的排斥性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信用关系的排斥性,一些民营企业为求发展,常常使自己的身份模糊化。许多民营企业为便于经营以及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好的待遇而把自己装扮成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结果是,由于它们没有清晰的所有权和管理组织,因而加大了银行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的难度。迄今,会计体系的资料不能在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共享,民营企业通过回避正规的会计体系或者同时做几本账,银行无法对这些企业的资料进行监督和审计,也不愿意接受其不可置信的经营状况的证明。所以,信用关系的排斥性是信息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间的经济往来表面上是受信息问题的困扰,实质上是受信用关系的排斥。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既受横向信用短缺的制约,又受纵向信用负面的牵制。如果让民营企业挤入纵向信用体系,则不仅会加剧纵向信用体系的恶化,还会妨碍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走出信用困境需要国家逐步退出纵向信用体系,以便为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提供空间,这无疑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

  三、制度的内生性与政策措施

民营经济的外源融资受到现行融资体制的排斥,但是,至少有两种因素会促使内生性的金融制度的产生,一是现行融资体制高昂的维护成本;二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前者已使国家不堪重负,若继续维持这种体制,不良债权和金融风险的积累将会危及经济安全。政府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对这种融资体制进行调整。例如1995年以后,政府一方面强化了贷款的约束规则,另一方面又试图鼓励自己所控制的国有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但是真正能诱导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的只能是民营经济自身,因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就存在于民营经济的流程之中,它是在民营经济内部的资金供求矛盾的基础上发育而成的。经验研究表明,民间正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比国有金融制度更适合于体制外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中国80年代兴起的乡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以其实行民用民管的制度优势,将村民的储蓄与借贷活动联系在一起,有效地实行贷款监督,以低廉的交易成本给予农户获得小额贷款的机会,同时又保障了贷款的安全收回。长期困扰正规金融组织的难题在这里以一种自发的制度创新找到了解决途径,也证明了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安排才是有意义的。

现行的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性的,因此,不宜通过对这种体制的有限调整实现与民营经济的对接。支持民营经济的融资机制不可能从现行的融资体制中找到生长点,它只能从民营经济的资金运动中生成。那种主张由政府出面发展外生性的国有中小银行,然后通过这些银行给予民营经济以金融支持的思路,其效果是值得怀疑的。无视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所有权结构不相匹配的客观事实,主张小的民营经济就需要小的金融机构为之服务,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机械思维而构造的搭配关系。中国已成为WTO成员国,  中国的金融领域除了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政府还应允许国内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在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的同时,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创新行为,促使民营经济首先从其内部获取必要的金融支持,让民营经济通过其内部之间的资金流动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让它们在资金借贷活动中自我调试、彼此约束。民营金融机构不大会受政治因素左右,其经营将更多地服从于利润导向。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企业上,而这类企业的数目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占大多数。这些民营金融机构将不会歧视现有的顾客关系,它们将在市场上塑造自己的形象,并会不断创新,以各种新的方法开展业务。内生性的金融活动开始可能是无序的,但产权的约束会将这一活动导向有序。

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国家需要逐步解除对民营经济的体制约束,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利率的自由化不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构成很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事实上都支付了比央行公布的利率高很多的实际利率;进一步地,让它们获得贷款对它们来说比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重要得多。国家的职责是承诺和履行产权保护的责任,为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的制度保障。

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不仅需要企业自己的努力,而且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及金融机构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一个良好的借贷人、一个运转正常的金融机构和一个公正高效的管理者缺一不可。随着融资渠道的拓展,中国的民营企业一定会在未来的经济转轨和经济增长中再创佳绩。

【参考文献】

[1]朱光华,杨凤禄.支持私营企业发展的经济学论证[J].南开学报,2001,(2)。

[2]朱光华,陈国富.中国所有制结构变迁的理论解析[J].经济学家,2001,(3)。

[3]张杰.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J].经济研究,2000,(4)。

[4]尼尔·格雷戈里,斯托伊安·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第2篇

民营经济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角色地位

民营经济由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高等特质,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其角色与地位世人瞩目。

民营经济是拉动我国西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众所周知,近年来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进行了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国有经济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重在其功能发挥,总体上退出了一般性的竞争性领域,从而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在谓之“国退民进”的近几年中,民营经济如火如荼,发展规模空前扩张,已成为繁荣西部市场、拉动西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据统计,目前西部地区的大多数县(市、区),民营企业已占其总量的80%以上,对属地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己超过60%,民营经济以年均递增20%-30%的高速增长,大大高于国有经济的年均增速。此外,民营经济还是出口创汇的有生力量,西部地区约40%的出货值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

民营经济是西部重要的产业集聚凹地在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的背景下,产业集群崛起。产业的集群指在创造竞争优势、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经济主体的空间活动组织形式。目前,西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已在企业空间集聚的基础上强调产业内要素的有机聚合和协同,实现从“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的发展模式转换。在该模式的发展进程中,企业为了获取集聚效应,定将强化产业的横向和纵向联系,建立与大学、科研机构的经常性人才交流机制。同时,政府将更加注重集聚凹地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产业服务支持体系和产业配套体系,培育优良的创新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搭建民营经济的创新支撑系统和集聚发展平台。近年来,西部地区的工业园区发展犹如雨后春笋,即是民营经济最重要的产业集聚凹地。

民营经济是西部地区创新技术的重要孵化器 民营经济产权清晰,具有明显的创业者与高回报、高风险的内在关联机制,因此可以最充分地调动新技术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和聪明才智。目前,在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中,民营科技企业高达20%以上,不少民营科技企业已领先国内外,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企业,跻身世界高技术产业竞争行列。

民营经济是构建西部市场体系的重要推进器 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产权清晰,利益驱动力强:组织层次简洁,信息畅通,市场反应灵敏且联系直接:小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结构相对简单,市场应变能力特强;企业经营灵活,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均可自主调整。民营经济正是利用其综合竞争优势,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活跃在大多数竞争激烈的新兴领域,使得这些领域的竞争更为充分、市场更加灵活,从而构建了相对完整的西部市场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民营经济分布广泛,遍布西部城乡及产业或行业,有利于合理高效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提高西部开发的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西部的经济潜力。同时,民营经济自主经营并自担风险,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树立和增强西部地区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功能的完善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优化西部大开发的市场经济环境。

民营经济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重要稳定器 在经济改革实践中,民营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依托。在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己渐次退出市场,但其最大难题是解决职工的下岗分流问题。而解决此难题的一条根本出路,就在于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通过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政企分开,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对国有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具有决定性作用。

民营经济提供了筹融资的多元渠道资金问题是世界欠发达地区的制约瓶颈。我国西部地区概莫能外。6年来,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投入虽然巨大,但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重在交通、通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益型项目,藉此搭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平台。而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则主要通过市场化的多元渠道来筹措。而且,作为西部地区企业的自身发展,指望政府的投入既不可能也不切实际。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等先天条件明显滞后,其软环境也不尽人意。因此,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充分利用了我国民间资本的巨大潜力,将居民收入中出现的大量消费剩余赋予其资本属性。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将社会闲散资金按市场机制多元渠道运作,从而快捷有效地解决了制约西部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民营经济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社会责任

发展观认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升华。因此,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精神与文化的发展,是民营经济及企业家的一种社会责任。许多民营企业家如尹明善、涂建华等“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致力于实现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他们积极参加光彩事业、抗洪赈灾、慈善捐资、爱心助学、修路筑桥、扶贫济困等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这些活动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了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的社会形象,营造了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社会精神文化价值观的更新和提升。

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以重庆三峡库区为例。截至2005年底,库区共有民营经济18.96万户,全年实现增加值402.76亿元,五年年均增速达19.4%;2005年库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提高到37.8%: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9.75亿元,比上年增加30.1%,已形成固定资产净值达360.78亿元。如从社会产品的总供给角度看,民营经济确已占据大半壁江山,正逐渐代替国有经济成为社会产品供给的主导力量。如从总需求构成看,民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则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民营经济对就业的贡献 实现充分就业向为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众所知,自1995年以来,我国传统的就业渠道就开始不断减少,并且国企大幅裁员,外资经济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因此,在国企加快改革进

程、外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多重压力下,加之大量民营经济长期资本匮乏,迄今仍采用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并在利用劳动替代资本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所以民营经济历史地成为西部地区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主要经济力量,为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如2005年末,三峡重庆库区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达172.69万人,较2000年增长了39.4%,年均增长6.9%:全年民营经济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达159.31亿元,从业人员人均9225元,是2000年的1.62倍,年均增长10.2%。

民营经济对提高产业效率的贡献产业效率包括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两个层面。前者系纯粹的物质技术性概念,仅说明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与产出量的关系,而经济效率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选择一种能使生产成本最低、产出最大或利润最高的“技术模式”。国有和民营经济都是民族产业的主体,它们对提高产业效率的贡献直接反映在自身效率或竞争力的提高方面。在经济效率的视野下,最适合的技术将会比最高、最新的技术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经济效率指标更适合衡量西部地区的发展业绩。

如果从总产值与总资产的比值和总资产利润率分析,西部民营经济的产业效率水平显然优于国有经济。这就是说,民营经济的总资产增长迅速,但同时总产值增加更多,二者的比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缺乏金融资源,迫使民营经济倾向于使用节省资本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同时,也确实真实地反映出民营经济的资产使用效率,从而揭示出产业竞争力。

民营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责任第一,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催生大批城乡企业家。熊・彼得认为,企业家是实现新的生产方式组合的人。企业家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对稀缺资源协调作用进行判断性决策,实现技术创新,并在市场竞争压力和追逐利润动力下,打破组织惯性和制度刚性,实现制度创新,使企业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和成长,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换言之,企业家作为创新主体,富有创造精神。因此,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一大批企业家,他们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开拓者,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社会责任的实践者。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期盼缩小城乡差别。经济学原理认为,任何产业如果从原材料生产到最终消费均产业化,且大部分公开的市场交换变为不公开的内部交易,亦即市场内部化,就可以避免过高的交易费用,其败益不外流,从而提高综合效益。据测算,农业在各产业中虽综合效益最高,但其产业链却又短又细,每年仅在流通环节就损失了200多亿元。此外,现买中推进的农业产业化,由于各环节的力量不均衡,尤其是农业生产作为再生产的起点甚为弱小,在客观上造就了利益的不均衡。因此,民营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应凭借企业的理,依靠市场的力量,做深、做强产业链,促进农业综合效益的稳定提高,增加农民收入,从而缩小城乡差别。

第三,民营经济成为转移城乡劳动力的载体。我国“三农”问题的本源在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和农村。结果是,城乡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城乡差距呈拉大趋势,并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由于大量人口滞留农村,他们的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但同时,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有一定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的中间层次的劳动者供给不足。所以,民营经济理应承担接纳并培训他们的重任,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承接载体。

第四,民营经济促进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对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通过民营经济的发展,从体制和政策等方面引导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第五,民营经济应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税收是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来源,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收入提供了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人们的纳税意识薄弱,税收欠漏缺口极大。因此,在不断强化依法纳税的法制意识前提下,完备纳税制度体系,民营经济理应成为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这也是民营经济的一种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

第六,民营经济应推动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民营经济的创业、飞跃过程,就是人们的思想观念、经营方式和企业制度的系列变革进程。在市场经济空前发展的条件下,多元化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国有经济的传统优势需与时调整。因此,民营经济的体制与机制特长,在强有力竞争国有经济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国有经济的深化改革,民营经济可以技术、资金、管理、专利、人才等相对优势资源,以参股、控股、承包甚至整体购买等方式来促进国有经济的改革深化。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民营经济理应如此。

第3篇

在我国,所有制一直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绕不过去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初,反映出的主要是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理论问题,我们党主要依靠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顺利地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的突破。进入新世纪,一段时间改革的弱化和停顿,形成了相对固化的利益格局。再启改革,遇到了绕不过去的却是权利和利益再分配的难题。

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放宽的力度加大,包括对微信的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开放等,这是非常可喜的。但是,这是一时的措施、个别的案例,还是决心打破“铁门”、“玻璃门”和“弹簧门”的改革序幕呢?到目前,石油、通信的“铁门”紧闭;电力、铁路、航空的“玻璃门”依然;而煤炭、高速公路等行业民营企业进入,又被一个个排挤出局的“旋转门”,使很多民企心有余悸。既有顶层政策规定不做调整,民企不会有安全感,因此,大的反复难以避免,全社会很难形成稳定的预期。

一、所有制理论政策面临新的突破

中国传统经济体制有两大支柱:计划体制和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计划体制的载体,计划经济是国有企业生存的依托,两者结合构成了传统经济体制的基础。党的后,改革目标很快聚焦到这两大重点。30 多年来,正是在这两大方面一次次的理论政策突破,使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得到了一次次释放。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渐进式的。当生产力的发展遇到不可逾越的理论政策障碍时,党和政府及时通过试点,寻找可行途径,推进理论和政策的突破。回首改革30 多年,留下了一串清晰的改革脚印。

在计划经济的转轨方面: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后,很快将计划分为指令性和指导性,把资源配置分作计划内和计划外,并在理论政策上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党的十二大又将其上升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十三大进而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突破了“姓资姓社”的禁锢,党的十四大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正是这与时俱进的连续性的理论政策突破,实现了思想的解放和生产力的解放。

对于所有制问题,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之初我们还在“割资本主义尾巴”。之后,由“傻子瓜子”的争论引起了雇工是不是剥削的大讨论;1982 年十二大提出“个体工商户”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1984 年中央把“有益的补充”由“个体工商户”扩大到“个体经济”;1987 年进一步扩大到“私营经济”。1992 年十四大提出,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7 年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升为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9 年中央进一步提出了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正是一次次有关所有制的重大思想理论突破,使个体经济、乡镇企业、私营经济得到发展,加快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推动了抓大放小、企业改制,民营经济崛起。使我国较快地进入经济发展的追赶期。

在较好的形势下,2002 年和2003 年“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记入了和宪法。此后,“公有制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占支配地位”等论述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中一而再的重复,有关所有制的理论政策就定格在了这里。

进入新世纪,民营经济在城市经济总量的比重迅速增长,很快逼近并超过一半。民营经济的总量是不是超越了“红限”?民营企业的再发展还有没有市场准入空间?情况表明,此前所有制理论政策的改革红利已释放殆尽。重要的表现:

一是所有制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不断显现。例如,在非公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一半的情况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两者已经不能兼顾;“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占支配地位”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冲突日益明显;各类企业的市场地位是竞争的结果,还是以政府力量推动必须实现的政治目标?在两者间面临选择。

二是国家政策在保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与放手发展民营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政策摇摆,大大强化了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差异化政策。如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为使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提出了非公企业应“享受同等待遇”,实行“非禁即(可)入”的市场准入原则。不久就了“非公经济36 条”。但实施还没有到位,2006 年国资委,国有企业要在电网电力、石油化工、电信、煤炭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在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科技等九大产业“保持较强控制力”。2010 年,为扩大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国务院再次非公经济“新36 条”。至今问题仍未解决。

三是在政策信号很不一致的情况下,“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的争论前所未有地此起彼伏。实质是各种所有制企业比照有关政策规定都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都对发展环境不满意。民企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对前景感到迷茫、缺乏安全感,移民和财产向境外转移的数量和规模日益上升;而很多国有企业对政府的过度干预也倍感无奈,呼吁让企业“回归本位”、“二次解放”。 面对政府轮番的政策调整,各类企业都没有稳定的预期,行为短期化的状况迅速蔓延,较大程度上抑制了经济活力。

近年的形势进一步显示,经济转型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迫切需要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深化所有制理论政策改革,调动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政府对企业有亲有疏,形成了所有制鸿沟

按企业所有制成分区别政策,早期是渐进式改革是不得已的措施,近年,随着政府主导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强化而强化。

在经济追赶期,政府有强烈的掌控更多资源配置权的意愿,并以直接管理和控制一群国有企业为“抓手”,实现政府目标。除银行业和媒体、出版等领域国有垄断外,国有经济还要对诸多行业“绝对控制”和“较强控制”。

这一政策的执行,使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有亲有疏的状况进一步强化。

实际上企业按所有制被分成了“三六九等”,在获取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国企属“体制内”,有行政级别,具有最高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外资企业有较强实力,受到国家和地方的青睐;民营企业则处于最为不利的地位。近年,有的地方为做大国企,不惜强制盈利的民营企业被亏损国企兼并。在煤炭、民航等领域屡屡出现民企进入又被挤出的案例。

三、超越争议,坚持公平与效率优先

实际上,争论“国进民退”还是“民进国退”,是没有意义的。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各类资本都是国家发展的宝贵资源,都应当受到公平的保护和拥有平等的竞争地位。作为执政的党和政府追求的是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把经济总量做得最大,而不是“谁进”或“谁退”。

争论的焦点是竞争的公平性。人为地认定各类所有制成分在经济总量所占的比重和由哪种所有制成分保持“绝对控制”,违背了公平与效率原则。除少数极特殊领域外,各类企业所占比重应当是市场竞争的结果,高一点、低一点是动态的,无需特别关注。不能将人为规定的各类所有制所占比重放到超越经济发展的高度,不惜扭曲市场、降低效率,刻意实现。

现在,隐性或显性地为维持既定所有制的比重,无论政府管理、银行放贷还是涉及企业的许多政策,甚至社会舆论,几乎都打上了“所有制烙印”。相应地,包括已经上市的公司,每家企业头上都有一个“所有制标签”,在市场中形成了一条很深的“所有制鸿沟”,国有企业和银行更倾向于的国有经济内部进行交易。所有制歧视割裂了市场,不仅抑制了民营经济的增长潜力,而且使跨所有制的人才、技术、商品以及产权等生产要素流动都遇到了较大的非经济因素的干扰,限制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降低的整体经济效率。

四、打破垄断,给民营企业平等的机会

政府对一些行业设定行政性垄断,给部分国企垄断地位,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国企社会责任意识强,便于政府控制和实现政府目标。这就成了限制竞争和排斥民营经济的重要根据。实践中出现了三个问题,一是把国企作为调控经济的工具,给它设定多元目标、无规制地进行干预,使企业无所适从;二是行政性垄断造成政府与企业关系扭曲、市场规则被破坏,不仅降低了整体经济效率,而且成为社会不公和腐败蔓延的温床;三是通过控制企业、而不是法规和监管实现公共目标,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例如,银行业在高息差的情况下,不断增加收费,遭到社会质疑。电信、广电同为国有垄断,但“三网合一”推进无果,政府深感无奈;客观地讲,责任并不在企业,而是这种制度设计有违经济规律。

今天,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有足够的对全局产生影响的间接手段调控经济。除极少数领域外,已经没有必要把国有企业作为发展经济的“抓手”、调控经济的“工具”,以干预微观来改变宏观。

理性地看,现在,在那“七大重要行业”、“九大支柱产业”,还有多少需要对民营经济设置进入壁垒,以保障国有企业的“绝对控制”和“较强控制”?通信装备、互联网、信息搜索、通用芯片、通用软件、电子商务平台等,就对经济社会影响的深刻程度而言,很多已经远远超过了前者。这些领域以民营经济为主经营和运作,至今并未对国家安全和政府调控构成特殊的困难。

五、消除所有制鸿沟,进一步解放生

建设高收入国家,不仅是GDP 增长的概念,必须包括提高居民收入占比,减少分配不公,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潜能,培育强大的中等收入阶层等因素。构建能调动亿万人民参与和分享的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为此,需要在三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是改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二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提高资源效率;三是消除所有制鸿沟,鼓励居民创新、创业,进一步解放民营经济生产力。

上世纪90 年代,中央提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当时向社会表达的政策意图,是国有经济不能全覆盖,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给民营经济让出发展空间。近年,强调“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却发出了强化国有垄断、限制民营经济产业进入的政策信号。如果在较大产业范围继续实行国有“绝对控制”和“较强控制”,再加上银行等领域的国有垄断,那么还有多大空间准许“体量”日益变大的民营经济发展?

30 年来,在并不十分宽松的环境条件下,非公经济较快成长,表现出了巨大的发展潜力。现在,非公经济占国民经济总量、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均已超过60%,吸纳城乡就业人口超过80%,税收贡献超过50%。这是不是已经触及了“公有制为主体”的高压线?民营经济的总量是不是已经碰到了天花板,还能不能再发展?一些民营企业的经济实力逐渐壮大,狭隘的准入市场已经不足以让他们施展。那些国有企业必须“控制”的行业,民营企业能不能进入?这是不是挑战了“国有经济为主导”和占据“支配地位”的底线?

第4篇

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等等。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概况单位:%

年份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

第三产业28.229.734.744.445.848.550.853.5

第二产业71.870.365.355.653.550.447.944.8

第一产业0.71.11.31.7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六,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我国民营经济过去的高速发展,与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及有效配置资源的人力资本分不开的。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然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乃至职业经理的人力资本。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为发挥企业家潜能方面创造条件,比如在贷款、投资及用人等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待。

第七,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ManselG.Blackford:"TheRiseModernBusinessinGreatBritain,TheUnitedStates,andJapan",TheUniversityofCarolinaPress,1998.

2.杨叔进:《中国:改革、发展与稳定》,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0)》,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

第5篇

关键词:民间投资地位作用对策建议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间资本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增量资产中,地位更加突出。今后,中国国民经济能否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将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民间资本投资潜能的挖掘。因此,我们需要科学、客观地估价民间投资的地位和作用,并对民间投资未来发展的总体走势进行预测,以采取相应的促进政策。

一、民间投资的地位与作用

近年来,随着国家与地方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民间资本投资的配套政策,民间资本投资增长的势头十分良好,对于拉动整个国民经济、消费、投资与就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今后一段时间,民间资本的投资将继续发展,并呈现出新的态势与特点。

1.民间投资将成为社会投资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国国债投资拉动了社会投资的增长,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国债投资有一定的投向范围,要持久地保持投资增长的势头,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必须充分让民间投资发挥作用,使其在国民经济的战场上扮演重要角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目前,国有经济投资比例逐步下降,民营经济投资比例逐步上升,如1996年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总投资的比重为52.5%,2001年下降到47.3%,同期民营投资的比重则由46.2%上升到了52.1%.预计今后若干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将继续有所下降,民间投资将逐步成为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2.民间投资呈现高速攀升势头,有力带动社会经济增长。从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最大,而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过程中,又是民间投资增长对社会固定资产增长的拉动力最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6年———2001年,在全社会投资增长速度起伏变动中,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而同期民间投资则呈现不断攀升的态势。2001年,全社会投资增长13%,国有经济投资增长6.7%,而民营经济中的个体经济投资增长15.3%,股份制投资增长39.4%,在整个投资中民间投资增长最快,这就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3.民间投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中占有较大份额,将成为产业增长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经历了一个艰辛的漫长过程。目前,民营经济已在国民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投资来看,2000年,民营投资(不包括外资份额)已占全社会投资的41%.民营投资在各业投资的比重分别是:投入高科技的占19%,基础产业占13.5%,传统制造业占21%,建筑业占43%,房地产占55%,批零贸易与餐饮业领域等服务贸易业占36%.同期,民营经济增加值已占基础工业增加值的28%,高科技增加值的32%,一般制造业的45%.可以说,民营经济已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众多部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推进民营投资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从长远来看,民间投资、外商投资与国有投资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因此,确定未来社会投资增长的目标时,要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优势与特点,除了引导民间投资主体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继续扩大投资优势以外,应当特别鼓励与引导民间投资在国有资本难以发挥作用、国民经济又急需发展的领域加大投资,尤其是中小金融服务领域、中小城市建设和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要加大投资力度,以实现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

1.加大金融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让民营投资主体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民间经济拥有巨大的资本供给潜力,可为我国资本市场与投资市场提供持久的发展能量。从资本的供给来看,我国民间大约有13万亿元的流动性资金。全国居民累计储蓄额有8.5亿元,居民手持现金1万多亿元,居民持有的金融资产总量在8.5万亿元以上。外资有3万亿元,民营企业中的私营、个体部分,2001年的注册资本至少为2.2万亿元。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对规范民间资本投资金融业的市场准入作出了规定。今后,应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借助资本市场,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进入金融业,在国有商业银行逐步退出的地区大力发展民间金融,组建地方中小银行,填补国有金融留下的市场空白,发挥民营金融机构的地缘优势与增长活力,降低对当地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不断提升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

第6篇

    关键词:信贷配给;金融抑制;金融约束;信贷配给双重性

    一、信贷配给及其西方经济学家对此的理论研究

    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存在的一种典型现象,信贷配给理论是新凯恩斯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或许可与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原理相提并论”(傅殷才,1993)。现代信贷配给理论评述信贷配给是指贷款人基于风险与利润的考查不是完全依靠利率机制而往往附加各种贷款条件,通过配给的方式来实现信贷交易的达成。它表现为两种情况:(1)在对借款人信用评级基础上,一部分申请人可以得到贷款而另一部分则被拒绝,即使是后者愿意支付更高的利率也得不到贷款;(2)借款申请人的借款要求只能得到部分的满足。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信贷市场仅仅是利率机制在起作用,利率灵活的变动能够自动地调节信贷市场的供求关系,使信贷市场趋于均衡,而信贷配给仅是由于外部振动所引起的一种暂时的非均衡现象。下面我们介绍两种对信贷配给有不同看法的理论,用来说明我国信贷配给的双重特点。

    20世纪70年代初期,麦金农和肖通过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模型(以下简称M-S模型),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严重金融抑制是制约储蓄积累和经济发展主要障碍,概括地说,M-S模型明确了凯恩斯主义低利率刺激投资的政策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性:即有管理的低利率必然会要求在有管理的信贷市场上进行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而信贷配给将使低效率的投资获得廉价的贷款,从而阻碍了经济增长。

    麦金农和肖的理论认为,金融体系在国家控制下以配给的方式供应信贷,能获得信贷的多为享有特权的国营企业以及与官方金融机构有特殊关系的私营企业,而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存贷差。但这些借款者的投资并不总是获得较好的效益。因此,信贷配给政策可能挤掉一些高效益投资项目,从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

    而对信贷配给现象作出更深入研究是斯蒂格利茨和韦兹。1981年,以斯蒂格利茨和魏斯为代表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从不完全信息市场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他们认为金融深化论的假定前提为瓦尔拉均衡的市场条件,这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在斯蒂格利茨和魏斯的理论(以下简称S-W模型)中,论证了由于信贷市场上借款人在项目的风险收益水平及资金实际使用方面掌握着比银行更多的信息,因此,信贷市场上的信息必然是不对称的,由此而产生的“人为”的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就使得银行业无法完成对自身信贷资产的全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由此产生。信贷配给的出现,与利率的刺激效应和逆向效应有关。从信息不完全发生时期看,事前信息不完全是信贷交易发生前银行缺乏辨别顾客风险状况的充分信息,这时,如果银行在基础利率上增添“风险补偿费”使利率上浮,风险较大的借款人愿意接受贷款而不可能拖欠,比较安全的借款人往往放弃借款申请,这就是“逆向效应”;事后的信息不完全是由于监督成本高昂使得银行难以获得信贷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信息,接受较高利率的顾客在获得贷款后,必然追逐高风险项目,这就是“刺激效应”(即道德风险效应)。由于利率双重效应的存在,贷款利率的上升将促使信贷资产风险的增加和配置效率恶化。因此,银行应采用非价格手段来配给资金:当信贷市场上出现信贷需求大于信贷供给时,银行会把利率定在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之下,鼓励那些资信度高、只愿意以低利率借款的顾客借款,限制那些资信度低、愿意以高利率借款的借款者,以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改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借贷市场上均衡信贷配给可以实现。S-W模型强调了由于市场微观主体的逆向选择作用,存在着比瓦尔拉均衡更稳定的信贷配给均衡,它使得银行在信贷市场上可以通过利率的甄别机制(Screening Devices)来选择贷款对象(避免高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我国的信贷配给及其两重性

    笔者对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利率变化和存贷差额数据进行统计并观察,发现有以下两个变化:从1996年起到2002年,央行八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996年的9.18%下降到2002年的1.98%,一年期贷款利率从1996年的10.98%下降到2002年的5.31%;我国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持续7年出现存差,而且存贷差额呈递增趋势,从1996年的7439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43585亿元。这两种变化完全符合麦金农和肖M-S模型中的信贷配给特征,说明在我国信贷配给现象确实存在。但笔者认为我国信贷配给的形成原因有两重性,兼具M-S模型和S-W模型所提出的信贷配给的成因,下面我们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本文所指的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一层意思是指:政府努力动员金融资源向有特权阶层的企业配给资金的麦金农和肖式的“政府主导型”信贷配给,很显然,第一层信贷配给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行为。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构成上看出,笔者首先把全国的企业类型分为两大类: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然后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中的信贷又细分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信贷额,这样计算1996年到2002年7年间的数据,我们发现从1996年到2002年国内贷款总额增长了将近2倍,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从中获得贷款额比例很不均衡,虽然非国有经济获得贷款的比重在加大,但一直到2002年,国有经济从国内贷款中还获得了56.26%的份额,仍然占到一半。而且国有经济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通过银行转贷给对国企的预算内资金。

    我国信贷配给第一个特性形成的原因在于:(1)我国的金融体制依附并服务于经济体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要优先考虑对国有经济的扶持与发展,在国有经济尤其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出现困难时,政府通过金融和财政加大对其的投资力度也就不足为奇了。(2)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不光担负经济任务还有许多社会功能:国企必须对地方经济增长,雇员和退伍军人安置等问题负责,同时履行许多“政治任务”。经济转型时期的国企改革就是要企业甩掉这些“包袱”,轻装上阵,其中包括:下岗分流冗员,医疗、住房等福利费用的削减等等。那么这部分改革成本在国家出于安定团结的政治目的,要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现代化企业的建立要求他们随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投入,但在国企效益好转有盈余资金支付这些开支前,政府作为他们的所有者,肯定要从资金上加以支持。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在财政无力负担或“赤字”财政亦无成效的情况下,国家必然转而求助于金融体系,即对国有经济进行信贷扶持。

    我国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二层意思是指斯蒂格利茨等提出的“市场主体型”信贷配给,它体现的是发展中国家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微观主体行为的增强。这一点可从我国近年来金融机构存差日益扩大,银行“惜贷”看出,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授信对象过程中的主体性在加强。但是从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机构主体行为增强主要表现在:对非国有经济信贷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第二个特性形成的原因是:(1)近年中国金融改革步伐加大,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幅削减人员,精简机构,消化不良债权,为早日上市融资创造条件。这样,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行为的相对独立的主体,它们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决定贷款时必须考虑一定的自身利益。(2)民营经济融资信息渠道不畅。这种状况主要表现在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民营经济数量大,情况千差万别,难以达到“完全信息”。中国私营企业共有150万个,占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的99%,且分布的行业、地区,自身规模、产品状况等情况十分复杂,这就限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授信;二是有些信息本身就缺乏,无从获得。例如:竞争力、成长性等决定银行授信行为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的信息,当前对民营经济的评估不仅缺乏,而且信息的确难以获取;三是很多民营经济成立的时间短,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信用度和信用史无法给银行以可靠的保证,使银行对民营经济授信“望而却步”。

    三、结论及建议

    1.中国国内的金融体制仍然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体制,正如麦金农等描述的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那样,这种体制一开始产生就表明它是为了高度集中金融资源,保证政府有效地动员全国金融资源来支持“享有特权”的国有企业而实行的一种“计划分配式”信贷配给制度。直到目前,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国内金融体系替国有企业融资的格局不但没有削弱,反而不断加强。这样的金融制度安排如何能够保证国有企业高效益,且实际上能够体现出“集中资源干大事”的效率——对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和整个国家都是有益的,但实际情况不令人乐观。

    2. 目前在我国尽管仍然存在存、贷利率的国家严格管理,但商业银行改革继续推进的结果是:信贷主体开始追求自己效益的最大化。一部分代表现代部门的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其技术和效益处于领先地位,它们在间接融资过程会得到银行优先考虑;而那些缺乏市场和技术,更缺乏企业家和效率的国有企业,除了政府的强迫干预外,它们从金融机构融资的比例将日益减少。

    参考文献:

第7篇

何为民间投资,目前尚无权威部门明确定义。对此我国经济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按 投 资的资金来源划分,即政府投入财政资金用于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为政府投资,其余部分 扣除外资(包括港澳台与外商投资)后为民间投资。另一种是按投资主体划分,政府或代表 政府的国有企业(单位)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为政府投资 ;其余部分扣除外资(包括港澳台与外商投资)后为民间投资。国家统计局现行固定资产投 资统计口径分为类别: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 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其他经济成分。

民间投资(亦称非国有投资),是相对于政府投资而言的。主要是指除国有经济以外的 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及个人的投资。按投资主体划分较为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因此,本文将 民间投资界定为:非国有经济投资中扣除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经济)的部分,包括集 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类型的投资。

民营经济规模迅速扩大,其增速高于国有经济,工业总产值比重已大于国有经济成分

从企业数量看,2002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为18.16万个。其中,国有 工业企业数为2.94万个,占16.19%;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数(不包括港澳台及外商 投资企业)为11.78万个,占64.87%。

从工业总产值看,2002年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为110776.48 亿元,其中,国有企业为17271.09亿元,占15.59%;民营企业为61046.11亿元,占55. 11%。

从增长情况来看,从1992年-2002年的10年间,全国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为 11.65%。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年均增长率为-0.31%;民营企业年均增长率为12.39% 。1992年全国工业总产值中,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为48.42%,到2002年这一比重为15.59 %。显然,国有经济的份额在逐年下降,民营经济的份额在快速上升。

民间投资规模已超出国有投资,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为43499.91亿元,其中,国有经济投资额18877.35亿 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3.4%;非国有投资额为24622.56亿元;非国有投资 比重已占56.6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48.67%,从全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比重构成看,民间投资已超出国有经济投资5.27个百分点。

自1992年-2002年的10年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9.09%,其中,国有经济 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3.97%,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3.93%。在此期间,民间投资增长比国有 投资增长高出约10个百分点。民间投资总量从1992年的2475.6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21171. 8亿元,增长了8.55倍。显然,在此10年间,民间投资增幅明显高于国有经济投资和全社会 投资增幅。

多元化投资格局已经形成,股份制经济、个体私营经济成为民间投资的主要力量。

2002年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国有投资、民间投资、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三者比 重分别是43.40%、48.67%和7.93%。从民间投资的构成来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 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其他经济所占的比重分别是28.28%、30.79%、0.65%、39.3 4%和0.94%。显然,股份制经济、个体经济的比重最高,二者合计达到70.13%,已成为 民间投资的主导力量。

民间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扩大

近10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年均增长比国有单位投资高出近10个百分点,成为支撑国民经 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由于近年来整个非国有经济投资增长速度的逐步加快,它们对全社会投 资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步提高。据统计,民间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量的贡献率,由1998年的26 .91%上升到2002年的72.60%,成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部分。

第8篇

继今年5月,中央推出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后,近日,国务院再发通知,分别按开放投资的领域,把引导民间投资的任务分解至各部委。一系列动作表明,民间投资突破市场准入玻璃门,向纵深领域进军,正当其时。

步入后危机时代,巩固好中国经济的回升势头,需要新的增长极;保持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结构、优化增长方式。而这一切,不仅需要国有经济的参与,更需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引导好民营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北京市第一、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的数据对比分析,截至2008年底,全市非公单位达21.8万户,较2004年增长61.5%;非公单位占全市单位的比重由61.2%上升至81.3%;全市累计个体经营户56.6万户,比5年前增长18.7%;非公经济单位期末从业人员377.3万人,占全部单位从业人员的46.2%,比5年前增长40.8%。

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期的重大国策。从2005年国务院出台“非公经济36条”,到2009年出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9条”,再到今年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都是这一国策的一以贯之的具体体现。这对于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激活民间投资,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两种经济的积极性,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当前,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已超过50%,解决了85%以上的新增就业,发展势头总体向好。但客观来看,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一些行业和垄断行业的准入壁垒仍难真正打破,民营企业尤其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旧十分突出。可以说,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还远没有达到人们所期望的高度。

因此,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确保经济成功复苏的关键阶段,专门就鼓励民间投资发展出台“新36条”,充分表明了国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这无疑是给广大民营企业喝“宽心汤”,吃“定心丸”,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希望广大的民营企业家受此鼓舞,充分发挥企业家们善于发现机会、善于经营市场的优势,推动民间投资进一步活跃,迎接我国民营经济又一轮大发展的春天!

第9篇

1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导致统计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民营企业大多实行家族管理模式,并无专业的统计工作人员或统计部门,大部分的统计工作、相关的报表和统计数据基本上均由一人承担。有些企业通常根据自己的需要,临时安排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而这些人员往往都不具备统计资格,这些“统计人员”业务生疏,概念不清,经常出现记帐随意,记假账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另外,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更换频繁,极不稳定,造成统计人员不仅业务生疏,而且统计法律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加之工作繁杂,统计人员很多都是兼职,对其统计数据采取统计加估计的态度,给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如何加强民营企业经济的统计工作

2.1首先要对民营经济进行界定。我国现行的经济统计制度是以企业的所有权为标志来进行划分的,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份的方式不同,民营企业经济强调的是企业的经营权。民营经济主要是相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来说的,所以民营经济中,包含了公有制经济中的集体经济,由于它强调企业的经营权,所以,它还包括实行国有民营的各类企业。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概念,那么,如何使其与现行统计方法制度接轨,是准确反映民营经济成果的重要环节,尽管民营经济的划分办法与现行统计制度有较大区别,但从其包含的内容分析,仍可初步建立起他们之间的联系。对各类企业的资产进行认真的审核,是对混合制经济,要按投资主体,看其中是否包含有国有经济的成分,以及国家是否对其控股,以此来界定其是否属于民营经济的范畴,这是能够确保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准确进行下去的前提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有一大批中小国有企业适应不了当前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而被其他企业兼并、重组,因此就出现了一些企业的产权构成不明朗,甚至还有不少个体企业,挂着国有企业的名头,从事着私企的生产经和营活动。必须要通过资产清理,把这部分民营企业从国有经济中分离出来,这是全面统计民营经济的重点所在。

2.2加大对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对经济统计的重视。大多数的民营企业领导或经营者对民营经济统计的认识还只停留在浅显的层面上,并不能充分的认识到经济统计对企业日后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建议政府可以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作为传播媒介,将当前出台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给予报道和宣传,使民营企业家们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统计更深层次的认识,能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搞好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

2.3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统计工作归三个部门管理,一是统计部门,二是乡镇企管局,三是工商局下属的个体私营企业局,三个统计部门的统计工作范围相互补充又相互交叉,这也给统计综合汇总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另外,由于各部门的职能和分工的不同,工作的重中不一致,因此在经济核算的过程中对各基层企业的核算要求也大不相同,这种情况下不利于民营企业经济统计的统一管理,同时还会造成信息宣传的重复和混乱。因此,要想提高宣传的力度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首先必须要减少报道的渠道;其次,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做到统计范围不重复不遗漏,并根据各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实时的改进统计方式以适应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报表制度科学,方法得当,才能保证民营企业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2.4提高民众的法制意识,加大统计的执法力度,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法制保障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最有力的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各相关统计部门要加大普法、执法力度,提高全民对《统计法》的认识,使统计法深入人心,并通过统计执法来强化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还应借助媒体加大法制意识的宣传力度。

2.5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民营企业中大多是家族企业,其在日常管理方式上大部分也是家族式的,并无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他们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更是参差不齐,因此要通过专业的培训,来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并增强企业的业务管理水平以及统计专业能力。

2.6建立健全适合企业发展的科学合理的统计形式。民营企业的规模大小各不相同,其经营管理模式也各有不同,因此对不同的民营企业不能采取统一的统计方式,而是应该根据企业各自的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其自身特点的统计形式,以便更好的进行统计管理。并统一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的统计口径,使民营经济统计的数据能成为政府决策的辅助依据。

2.7加大统计经费的投入。伴随着统计范围面积的逐渐扩大,统计经费的需求也随之逐渐加大,因此经费的短缺将是阻碍民营经济统计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长期困扰统计部门的突出问题。因此政府要在经费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和足够的保障,为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使民营经济统计工作能扎实稳健的向前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更是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发展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将直接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因此完善我国民营经济的统计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周萍单位:吉林省通化市统计局

第10篇

2012年以来,中国的债务问题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和质疑。同时,债务问题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及问题。

从总量上来看,中国政府部门的债务偿付风险并不高,但是市、县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流动性风险存在隐患;非政府部门(居民+非金融企业)总体债务水平接近高风险区域,预计中国2013年非政府部门债务占GDP比重约163%,偏离其长期回溯趋势约7.6个百分点;居民部门负债较低,具有继续提高杠杆的潜力。目前,中国债务风险的核心是企业部门。从2008年至今,中国企业部门债务占GDP的比重上升了42个百分点,目前的水平达到128%。处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前列,与上个世纪80年代末企业风险高速累积时期的日本的债务水平相似。

企业债务风险高度集中于国有经济主导的行业。这些行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40%,规模相当之大。社会资源在继续扭曲配置,这些都掌握在国有企业手中。然而,这些债务风险较高的国有企业具有一种特质,就是其盈利水平与经济增速高度敏感。一旦经济增速放缓,营收萎缩,这对国企利润率将产生巨大的冲击,利润率受周期冲击更为强烈和持久。

目前,一方面国企的经营风险在上升,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国企的平稳运行,社会资源依旧在政府的主导下向这些低效的领域扭曲配置。以资金和土地为例:第一,金融抑制。目前国有经济投资占比高的行业,他们的投资资金来源中信贷的占比显著高于其他行业,而民营经济占主导的行业主要是以自筹资金为主,两者资金价格的差异更为众所周知。这就是麦金农·肖所提出的典型的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的最大弊端在于扭曲金融资源的配置,形成大量国有部门的低效投资,同时挤占了大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只能转向内源融资或其他高成本融资渠道。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第二,土地作为另一基本生产要素资源,被扭曲配置的情况也在恶化,遏制增量扩张,优化存量结构,还市场配置的权利是的方向。

这一切问题纠结于改革的停滞和政府干预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3点:一是强势政策调控回归。这造成了对市场机制的挤出效应。许多资源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进行配置,问题和矛盾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进行修复。二是国进民退,强势的国有经济的回归。在某种程度上,由于我国的国有经济部门除了常规的经营之外,还扮演着更为重要的社会维稳责任和传导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通路。在就业和维稳等政策要求下,“增长是硬道理”常常使改变增长模式的探索显得苍白无力,这就造成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向国有经济集中,它又产生第二个挤出效应,挤出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空间和活力。国有经济部门普遍创新、增效的意愿不强,主要拓展模式为“外延式”、“粗放式”、依靠实物资本投资形成低效增长。从而导致社会投资效益的进一步下降。三是在“地方政府竞争”的体制下,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资形式主导的制造业产业转移,普遍存在使用偏离市场原则的手段

然而,依靠这种扭曲基本要素维持国有经济部门粗放式扩张的发展最终会接近资本、资源的可投入极限和市场的可开发边界,前者将造成增长的成本增速越来越高,后者将造成增长的收益增速越来越低,经济减速的压力将越来越严峻,发展难以持续。因此,市场化的改革刻不容缓。

第11篇

关键词 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十五大以后,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使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措施,为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让出了一条大路。这不仅为民营经济放手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同时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地增长注入了强劲动力。研究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及问题是为了能更好地提出对策以解决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

一、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资金是民营企业生命力得以扩张的砝码,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民营企业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

多数民营企业管理模式仍停留在传统的企业管理方式上,企业制度更新滞后,一些民营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管理的企业治理结构。由于制度更新滞后,管理方式不科学,一部分民营企业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经营出现困难,大量产品积压,利润水平下降,内部积累大幅度减少,外源补充资金的要求大幅度增加,于是对银行贷款需求大增。此外,由于许多民营企业财务信息不透明,信用意识淡薄,加大了银行贷款风险,影响了银行信贷资金的投放。这些都给民营企业的融资造成了障碍。

2.缺乏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

民营企业抵押担保不足,抵押担保落实难是当前民营企业融资、特别是申请金融机构贷款过程遇到的最大难题之一。虽然不少地方创办各类经济、民营企业担保机构,但由于财力不足,结果是议得多,做得少,担保机构的还是依靠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行后僧多粥少,解决不了大问题。就民营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民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屡有逃费、悬空银行债务现象发生,损害了自身的信用度,结果就是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往往贻误了最佳的商机。

3.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不成熟,民营企业缺乏直接融资渠道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地位不同,即使目前的创业板市场,虽然对民营经济开始全面放开,但其设置的门槛太高,相当一部分的民营企业置身于资本市场之外。长期以来,资本市场是作为国有企业融资及产权转换的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制度,尽管现在正在改变这一状态,但民营企业要想获取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的资格仍然相当困难。

4.所有制的歧视势必造成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局面

从体制角度来分析,在转型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民营企业要想获得外源性融资不仅要面对“规模歧视”,而且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它们不可避免会受到“所有制歧视”。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实施规模歧视,是因为在市场化过程中,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风险责任加强。如果把钱贷款给国有企业,即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风险损失由国家承担;若把钱贷给民营企业,如果产生坏账,责任要由自己承担。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比较慷慨,规模没有限制;而对民营企业借贷,则设置规模限制。所有制歧视存在的原因就是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强化国有企业在市场发挥竞争优势的一种策略。为了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即使效率低下,而对民营企业进行限制。这种所有制歧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民营企业的竞争力,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5.民营企业贷款难与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关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营企业有了迅速的发展,但是我国的政府机构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基本不是依照民营经济运行的要求设置的,因此出现了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政出多门,造成了政策混乱,有时甚至相互矛盾。这种状态难以形成政府与民营经济间有机的、良性的互动关系,政策的透明度、公允性、针对性及其实施程度因此而大打折扣。正因为政府职能机构不健全、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造成了中介机构也就难以健康地发展起来。民间投资者在获取投资信息、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或资金支持等方面不能普遍得到有效的服务,往往因此而造成决策失误,投资失败等现象。

二、民营企业融资对策探讨

造成民营经济投融资难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民营经济投融资问题的对策应当采取突出重点,个个击破的综合对策,我认为今后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的管理制度

很多民营企业都已经认识到家族式管理模式的弊端,正努力完善合理的管理机制。事实也是如此,民营企业要想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克服人事管理上的家族模式,用现代公司制方式进行人力资源的设计和管理,建立新型的劳资关系。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绩效管理体系。从重视企业目标的企划到形成一套有效的业绩指导、业绩评价和业绩辅导改进体系,以及建立以此相适应的报酬激励制度、人员培训与开发计划制度、人员进退升迁制度。

2.逐步完善民营经济信贷担保体系

我们可以尝试实施“小额联保”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工商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对民营企业的小额贷款实施联保制度,既确保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同时,我们还可以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由民营企业组成联合担保共同体,共同筹资,实行股份制,按担保比例和额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如果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担保机构则分担银行贷款风险,并起监督保护作用。

3.完善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直接融资体系,积极探索风险投资机制,广开融资渠道

目前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刚刚起步,进入门槛很高,按照现行的上市标准,大多数民营经济短期内还只能“望股兴叹”,在这一点上,尚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前还要逐步培育一批创业风险投资公司,为民营经济的创业和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政府重点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尤其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首先,允许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其次,加快资本市场的建设,使更多的民营企业能够进行直接融资。

4.科学地调整有关制度,努力改变对民营企业的错误歧视

在国家金融、财税等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要取消不同经济政策的制定,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杜绝所有制的歧视。政府应进一步改善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服务,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完善的机制,为民营企业融资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并在各商业银行设立民营企业信贷部,减少民营企业贷款手续,实行银行是否贷款以企业项目的风险高低为标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质为标准。在银行面前,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地位。

5.重组政府机构,整合政府职能

在中国经济漫长的转轨过程中,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仍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经济转轨期的最大特征之一是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和产业的可竞争性部分退出,而代之以民营经济,这将使我国的微观基础发生重大改变。在微观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客观上要求政府的机构及其职能的相应转变。

在人类进入新的2l世纪之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和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而只有自强不息,扩大融资渠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才能不断发展,振兴民营经济。

参考文献

[1] 刘克俭等.济南金融:中小企业融资难与银行作为问题研究,2007.2.

第12篇

【关键词】 民营经济 国有经济 经济体制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中最具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民营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鼓励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但是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民营经济的发展也面临着种种困难。为实现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消除桎梏其发展的诸多困境显得尤为必要。

一、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困境

(一)经济体制给民营经济带来的困难。

在现行的经济体制下,民营经济相对国有经济来说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各级政府部门往往不同程度上存在“恐私”“厌私”“鄙私”的心理,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支持、行政管理等方面“亲国薄民”。这给民营经济在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1.准入难。有些法律法规并未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实际上民营企业却难以进入。这些具体领域主要集中在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金融服务、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行业。

2.用地难。建设用地指标少使民营经济新建难、扩建难、搬迁用地更难;出让土地价格过高致使民营经济用地难度不断加大。

3.融资难。从银行获取贷款是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中小民营企业普遍规模小,抵押物不足,抵抗风险能力弱,融资难尤为突出。

4.平等使用生产要素难。电力、供水等相关部门通常优先保障国企的用电、用水需求,如果遇到用电、用水紧张的时期,停水、停电的往往是民企,而非国企,这对企业的持续生产产生很大影响。

5.合法权益保护难。在民企遇到权益保护问题时,政府部门往往不像对国企权益保护那样理直气壮。客观上存在不少“重国轻民”“重大轻小”“重罚款轻服务”的现象。

(二)政府权力寻租给民营经济带来的困难。

1.乱收费现象突出。民企经营过程中税种多、税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偷漏税成为企业的普遍选择,而政府一般简单粗暴地采取罚款来应对,形成恶性循环。地方政府乱收费、乱摊派、协议收税、预收税款,种种乱象,层出不穷,给民营企业的发展造成极大障碍,亟需建立一套合理的地方财政税收制度。

2.侵权现象突出。政府及权力部门滥用权力或自身行为不规范,缺乏市场观念、契约精神和平等意识,是民营企业权益的主要侵权方。

(三)市场环境变化给民营经济带来的困难。

我国的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低端的制造业,制造的产品主要依靠价格优势在国际市场中竞争,然而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其价格优势逐步消失,经营压力逐步加大。这些变化包括:人民币升值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能源价格、原材料价格及用工成本的上涨导致成本增加;经济危机导致欧美的需求萎缩。

(四)民营经济自身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薄弱核心竞争力不强。对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充分,经费投入也不足,没有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这必然致使自身没有核心技术,只能处于产业链的低端,进行低附加值的生产经营。

2.缺乏维权勇气和能力。民营企业受传统思维的制约或出于害怕得罪相关部门引来新的麻烦的考虑,往往不敢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与此同时,有些民营企业不清楚自身拥有哪些权利,维权能力亟待提高。

二、解决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困境的对策

(一)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应逐步退出市场机制能够起作用的行业和领域,将政府职能由“投资型”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应该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主,除此之外的领域应逐步交还给市场,促进市场的发展和发育。

各级政府部门要把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提振民营企业的投资信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打破行政和行业垄断,放宽民间资本准入条件;推动包容性金融发展,着力缓解“融资难”;统筹安排民营企业项目用地、水电气、煤油运等要素供给,着力缓解“用地难”“平等使用生产要素难”。

(二)强化私有产权保护,规范政府行为。

应该出台更加合理、细化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法律法规,限制和规范政府行为,明确界定政府侵犯私有产权的法律责任,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和产权保障。

(三)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层协调机制。

为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实现常态化,成立一个专门的、高层次的、能发挥实效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有关政策的出台和落实过程,为提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提供机制保障。

(四)重构地方税体系,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平台建设。

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地方政府的财权被进一步上收,地方政府的财力将更加“捉襟见肘”。重新构建地方的主体税种,如房产税、遗产税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平台的建设,有利于保证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利用权力寻租,侵犯民营企业的问题。

(五)民营经济自身改变观念,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民营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增加知识产权投入,升级产业结构,逐步由低端制造业向高端服务业转型,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破除市场环境的变化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此外,民营企业要加强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翟艳.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J].运城学院学报,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