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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延期报告

时间:2023-08-24 17:18: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监理延期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监理延期报告

第1篇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实行了工程监理制度,经过十多年来的试点先行、稳步提高和全面推行三个阶段,工程监理制度从无到有、从探索实践到完善提高,在提高工程质量、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公路工程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在市场经济的形式下,监理工程师正确运用法律、合同条款处理工程索赔尤为重要。

一、工程监理的概念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监理工程,并代表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二、工程索赔

(一)索赔的概念。索赔通常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工程中,合同一方因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凭有关证据,按一定程序,向对方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的要求。

(二)索赔的特征。索赔具有以下几点本质特征: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权利主张;2、索赔的依据是合同文件及适用法律的规定;3、承包商没有过错;4、导致索赔事件发生的责任应由业主(包括其人)承担;5、与合同标准相比较,已经发生了实际损失,包括工期和费用损失;6、必须有切实证据;7、协议尚未达成。

(三)索赔条件。1、客观性。承包商在工程工期和成本上确定受到索赔事件的影响,且遭受了损失;2、合法性。索赔必须是非自身责任原因引起,且按合同条件和法律规定,对方应给予补偿;3、合理性。索赔额的计算结果必须符合实际情况。

三、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工程索赔时应具备的道德素质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虽然经历了十几年的改革,全国已有数以万计的公路工程监理人员,人员结构相当复杂,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成熟,社会上各种不良现象不可避免地渗透到监理行业中。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素质,监理工程师才能公正、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事件。

四、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遵循的依据

(一)合同文件。在工程索赔中,合同文件是最直接、最主要的依据,包括合同协议书、投标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之间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变更通知书等内容。

(二)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有关法律和法规主要包括:工程合同文件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及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

(三)可作为依据的有关索赔账单和证据资料。主要有:1、工程进度计划;2、施工日志;3、工程所在地的政治经济的基本资料;4、施工过程中的往来文件和信函等;5、相关的会议纪要和备忘录;6、投标时的基础资料;7、技术规范和工程图纸;8、工程报告及工程照片;9、工程财务报告。

五、工程索赔的工作程序

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并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意向书时,应先审查这些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进一步做好当时记录,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规定的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账目,并说明索赔所依据的理由。若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送出最后账目。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进行审定,看承包人的索赔报告是否符合规定,并将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索赔款额根据有关规定列入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六、工程索赔的分类

(一)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实际上就是指工程延期,工期延期是指由于业主的原因或者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工程延误时,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的延长工期的要求。值得注意得是,不是所有的工程延误都能得到延长工期索赔。如,某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现场周围居民称承包人施工噪音对他们造成干扰,阻止承包人的混凝浇筑工作,事后工程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5天,这是承包人本身施工组织不善所造成的,故不予给予延期索赔。

1、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延期的程序与依据

(1)审批工程延期的程序。①收集资料,做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意向后,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记录,收集各种相关的文件及信息;②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延期意向后,应注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A:延期申请的格式应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B:延期申请应延期的细目和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③通过延期评估确定延期天数。

(2)审批依据。承包商延期申请能够成立并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依据是:①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②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期;③延期事件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图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④延期天数的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足。

2、工程延期的计算。根据引起工程延期的原因不同,工程延期的计算方法有:(1)工期分析法;(2)实测法;(3)类推法;(4)工时分析法;(5)造价比较法;(6)折合法。

(二)费用索赔

1、费用索赔的概念。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在由于业主的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因素发生变化而遭受损失条件下,向业主提出补偿其费用损失的要求。因而,索赔费用应是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的合同价以外的费用。

2、引起费用索赔的原因。总的来讲,引起费用索赔的原因是由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使承包商遭受了额外损失,主要有以下原因:

(1)工程量增加。①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论是完善性还是修改性设计变更都可能引起新增合同外工程,新增单项工程或变更单项工程等,从而引起承包商工程量的增加;②指令性变更:指业主或其代表在合同规定的限度内指令增加工程量;③制定性变更:由于业主的规范缺陷、要求变更施工方法、过度检查等非正式的变更引起的承包商工程量的增加;④不可预见性或不确定:对不可预见性或不确定的处理往往不能预先准确地计算工程量,因而实施处理的结果常常引起工程量的增加;⑤合同规定的其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

(2)加速施工。通常情况下,承包商在合同要求加速施工,以及在业主直接指令或隐含指令加速施工时,都可以引起费用索赔。

(3)其他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①业主或与业主直接关系的第三方原因;②不可预见或不确定;③特殊恶劣的气候条件;④特殊社会经济条件;⑤合同的终止或解除及与工期无关的业主违约。

3、费用索赔的计算

(1)人工费的计算

C1=C11+C12+C13

式中:C1索赔的人工费;C11人工单价上涨时引起的费用;C12人工工时增加引起的费用;C13劳动生产率降低引起的人工损失费。

(2)材料费的计算

Cm=Cm1+Cm2

式中:Cm索赔的材料费;Cm1材料用量增加费;Cm2材料单价上涨费。

(3)施工机械费

Ce=Ce1+Ce2+Ce3+Ce4

式中:Ce索赔机械费;Ce1承包人自有机械工作时间增加费;Ce2外来机械台班费率上涨费;Ce3外来机械租赁费(含必要的进出场费用);Ce4机械设备闲置损失费用。

(4)分包费

Cs=Cs1+Cs2

式中:Cs索赔的分包费;Cs1分包工程增加费用;Cs2分包工程增加费用的相应管理费,有时可含相应利润。

(5)融资成本(利息)

Cr=A×[(1+i)t-1]

式中:Cr索赔利息额;A本金;i利率;t利息发生时间周期。

(6)利润

①提出或额外成本支出的利润索赔计算

Cp=(Cd+C0)×Rp

式中:Cp利润索赔额;Cd索赔的直接费;C0索赔管理费;Rp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所采用的利润率。

②合同延期导致机会利润损失:承包人延期利润索赔为其工程合同机构本可以在合同按期完工后在其他工程项目上赢得的利润。

③合同终止带来预期利润损失计算

Cp=T-M-N

式中:Cp索赔的利润数;T工程全部完工情况下的合同总价值;M业主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N剩余工作的成本。

七、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方法

(一)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的技术知识,现场管理经验,对可能导致的索赔事件进行预测和分析,采用必要的措施对索赔事件的发生予以控制,使索赔事件不致发生,或把对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二)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合同文件的理解和灵活运用,特别是有关工程索赔部分的理解掌握,通过组织协调等手段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从而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能有效地进行投资控制,帮助承包商实现成本管理。

(三)公平合理的处理工程索赔。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该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维护业主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八、工程索赔的作用

(一)正确处理工程索赔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对承包商而言,由于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程延期,如果不能通过合理的索赔而得到补偿,就可能导致偷工减料、盲目赶工,造成质量隐患,使工程产品达不到预期的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严重时甚至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通过合理索赔得到应有的补偿,使工程的建设有一个合理的价格,承包商就可能规范施工,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

(二)工程索赔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由于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监理工程师往往不能客观、公正地处理工程索赔事件。一方面监理人员本身的知识水平、思想素质、业务能力不高,致使对工程索赔的处理不合理;另一方面监理人员在处理索赔时还常常受到业主的干涉或阻挠,致使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索赔事件中无法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

第2篇

关键词:公路 合同管理 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纷繁复杂,合同管理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表现的已经愈来愈明显,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人对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等方面简单谈谈在这些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提高合同管理者自身素质,加强合同意识

当前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一般对监理单位的招标中都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工程师岗位,这些合同管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知识面宽广、技术熟练等条件。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在工程开工前就应熟知合同文件,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各项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每一条、每一款都应该熟练掌握;另一方面应积极参加各种工程管理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

由于我国先前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人们的合同意识极为淡薄,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合同管理在我国仍是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为适应合同管理需要,吸收国际先进合同管理经验,我国引进了FIDIC合同条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认真地学习、掌握并灵活运用FIDIC 合同条件,这对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是大有裨益的。

二、严格审查和管理工程变更,熟练掌握合同价的调整范围

作为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中应加强对变更工程的管理,当变更发生时应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时应及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正确处理工程变更问题。无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变更,均应根据所在项目的管理模式完善变更申报和审查程序。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申报表。变更权限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批变更并签发工程变更令,变更权限不在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署变更审核意见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变更费用的准确确定在工程合同管理当中十分重要。在变更工程费用的确定中,监理工程师一般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是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工程项目单价;二是考虑工程项目差异并通过适当换算后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中相似工程项目单价;三是无可套用单价时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国家颁布的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和本省的有关规定,编制变更工程预算单价;四,如变更工程项目无适当定额套用或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对价款有争议时,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适当的单价或总额价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她)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1]。

在公路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合同价的调整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内容。《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关于变更超过合同规定范围的定价有以下两款规定,一是当变更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大于合同价格的2%,并且变更后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合同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的25%以上时,应对单价进行调整,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条款和业主及承包人协商确定一个新的单价。该规定是针对超过部分而言的,即变更范围超过或少于25%,且该工程项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则超过部分的单价应给予变动。一般情况下,变更后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量增多的,单价下调,反之则上调;二是当工程完成在签发交工证书时,扣除临时金额及价格调整的影响,如果减少或超出原有效合同价的15%,则合同价应调整超过15%部分的管理费用[2]。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价进行调整时应仔细对照范本及本项目相关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价调整范围,正确地做好合同价的调整。

工程变更及其所涉及到的合同价调整是最大的合同问题,应引起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足够重视,在工作中对工程变更及其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是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提之一。

三、及时处理工程延期及索赔

工期也是合同管理工作涉及比较多问题。工期延误主要可分为可原谅与不可原谅的工期延误,可原谅工期延误如不可抗力、特别恶劣的气候条件、设计变更等,这类原因可延长工期。而因承包人自己的问题或过错造成的延误,如内部组织管理不力、承包人对现场条件的错误判断、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引起的延期则属不可原谅的延期,这种延误不补偿工期。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审查工程延误的事实依据,正确判断导致工程延期的因素,认真、仔细地审批工程延期。

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应在首次出现合同条款第44.1条规定的延期情况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申请,否则不予考虑延期。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延期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查、核实和详细计算,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是否成立:一是工程延期事件是否属实;二是是否符合本工程合同规定及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合同条款第44条的规定;三是在审查可原谅工程延期时,应注意所延误的工程是否发生在工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延期是否有效合理;四是延期的天数计算是否正确,证据资料是否充分。另一方面,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工程延误发生起,应做好现场施工原始记录,对工程延误的时间,施工现场人力、机械闲置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切实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为工程延期的审批提供依据。在工程实践中,遇到了可以延期的工期拖后,业主为挽回损失往往采取加速施工方法,这种情况下应建议业主适当地增加承包人施工费用即赶工费[3]。

关于工程索赔,目前在我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还较少发生。主要是当事人的索赔意识比较淡薄,特别对于承包人,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往往考虑到与业主的利益关系或忽视索赔权利的存在而错过了索赔申请的时间。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索赔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认可。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业务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正确地对待产生的索赔。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申请,监理工程师不能拒绝。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承包人索赔的提出必须在索赔事件发生起21天内及时报告,否则应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二是要加强学习。认真阅读合同文件,灵活掌握和运用合同条款,了解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风险,正确对待索赔事件;三要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做好索赔的审查工作。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从进入现场时开始,就要有目的地进行信息资料收集工作。在收到承包人合理期限内的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应立即与相关监理人员一起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申请要及时处理并准确地提出意见,同时合同管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合理,评估、判断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对证据不齐全、资料不真实、不符合合同文件、计算不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在计算索赔费用时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原则,一般的索赔不含利润[4]。另外还要注意审查索赔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在索赔事件不断发生时,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采取积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索赔事件的继续发生。合同管理工程师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熟悉和掌握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合同,密切关注承包人的施工活动,及时发现可能阻碍工程进度及可能引起索赔的各种潜在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这些因素,这是做好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控制的关键。

四、预防、减少合同纠纷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可能会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

为了使合同能够正常地履行,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量减少或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一要在工程开工前认真研究本项目合同文件,及时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或含义模糊之处,并与业主或承包人协商,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从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二要平时注意及时给予业主和承包人提示。提示业主以合同为依据管理工程项目,提醒承包人要关注和预测可能发生的意外风险和不可遇见的障碍[5]。当合同纠纷不可避免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应采取措施尽快化解矛盾。

五、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之一。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行使监督检查的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加强合同意识。随着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监理工作也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且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作用。同时合同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监理,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 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2] 刘剑.监理工程师如何确定公路工程变更项目单价.山西建筑.2007(33):268~269.

[3] 合同管理(第二版)(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人民交通出版社.170~174.

第3篇

【关键词】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建筑工程现状;对策

1 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以国家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建设合同等依据,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进行的专业监控服务,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十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控制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电东输、西气东送、南水北调等,大批国家重点项目和大中型项目充分证明了工程监理的作用日益明显。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加入WTO,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项目管理方式的不断演进,建设项目的日益庞大和复杂,无一不给尚处于发展时期的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带来严峻挑战。监理企业的发展走向是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

2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的现状

1.监理人员一般收入低,缺乏工作积极性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主要由四大类别所构成,分别是: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而在这些单位中,监理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在相同岗位层次的监理人员的收入都要低于开发、设计等企业的从业人员收入。

同时,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相当一部分监理人员都抱有应付公事的心态,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甚至时常会出现迟到早退的现象,从而造成工作效率以及质量低下。有些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的总监会感觉员工难以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而业主方也经常会去投诉、去反映监理人员不负责任的问题,有些业主甚至会认为监理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还不如没有监理。

2.监理人员一般流动性大,高素质人才欠缺

据相关资料统计,在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单位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5%,开发企业的人员流动率大概在15%,而监理企业的监理人员流动率却接近40%。可见,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流动过于频繁,已经超过了正常的范围,这对于监理队伍的稳定性是致命的,严重影响了监理服务行业的形象。

此外,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的工作经验普遍不足,有很大一部分监理人员工作不满一年,有些甚至就是一些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而监理作为受委托方,需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度以及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效监控,这对于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实践经验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工作经验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监理人员根本无法胜任这个工作。

3.监理人员管理意识淡薄,不规范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中大部分属于中小型企业,由于受到企业规模、资金、压力等方面的影响,这些监理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部门对监理人员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的管理,而是直接由一些办公室兼管,从而造成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诸多漏洞。比如:资料丢失、考勤记录不全、管理混乱等,管理的效益根本无从谈起。甚至有一部分监理人员进入了反复招聘的死循环,监理人员管理方面的工作几乎没有。

3 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人员管理的对策

监理人员管理体系的组织结构可以考虑采用直线型职能制结构。细的方面来说,监理企业可以通过总工对所有监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并协调市场部、人力资源部、办公部等部门的事宜。企业总工负责企业监理人员的管理,人力资源部与总工必须是协同一致的,从“招聘、培训、上岗、试用、正式以及离职”整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负责,任一环节的管理都不可以出现差错。下面,本文分别探讨一下总监岗位以及普通监理岗位上的监理人员的管理对策。

1.总监岗位监理人员的管理对策

(1)项目总监以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协调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外部协调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负责监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监理会议,签发文件和指令。

(3)确定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各专业人员调配,对不适宜的人员应报告公司及时调换。

(4)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负责签批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暂停/复工令。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审查签批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书和竣工结算书。

(8)确认和审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9)审查处理工程变更。

(10)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工地巡视、旁站、见证等监理职责,全面完成监理工作。

2.普通监理岗位监理人员的管理对策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依据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认真做好旁站监督和见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普通监理岗位监理人员的主要特点是:年轻、虽有一些专业技术知识但经验不足、积极性较高但流动性较大。这些监理人员是企业发展的后备军,虽在监理过程中起着辅助作用,但对于监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巨大。

第4篇

一、质量监理与安全监理的区别

1.质量监理实际上以产品为中心;而安全监理往往以生产者的人生安全与健康为重点。

2.质量事故通常有较长的潜伏性;安全则是突发性,故两类监理不能完全相互替代。虽然监理单位不是施工安全主要责任的承担者,但依笔者认为,安全也应成为监理行业的追求目标。社会监理的制度 化已在我国日趋成熟,各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已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跟踪监理,按照合同实施监理已被社会所普遍承认。在监理过程中质量与安全理论上又有密切的联系。一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状况,事故的预防落实与否,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由此引出笔者的第二思考。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理与安全监理的联系

1、安全监理工作是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质量也才有保障。

2、安全监理也是进度控制监理的工作前提。在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通过一定科学管理或改进工艺流程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等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是由于建设方总是希望投入的资金尽快产生效益,从而违背科学规律,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压缩要求。由于目前建设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商为承揽工程求得生存,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从而长时间加班加点拼命赶工。为安全事故萌发留下了隐患,也对工程实体质量带来了隐患。因此,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应尽职责。

3、安全监理工作是投资控制监理工作的保证。一旦出现由于安全问题产生的伤亡事故,不但会给承包商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而且会给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潜在损失。导致监理投资控制目标无法实现。另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常随着安全投入不足,以及建设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延期支付工程款无故拖延工程款,造成了承包商有苦难言。如何运用投资控制手段,保证安全措施费用的到位,作为监理人员在这方面值得思考和研究。

三、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几点思考

综上所述,监理人员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对安全施工状况进行介入在今后的工程监理活动中应该是逐步深入,如何在施工中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正确把握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 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 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监理目前处在建筑行业的变革和深化与完善时期,这不仅要求监理人员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掌握现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更好的运用专业知识,为业主解脱社会压力,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避免国家、集体、个人的财物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发挥着重要贡献。

第5篇

关键词: 学习 宣贯 监理规范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已实施20多年。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住宅项目、工业项目,以及大量的公共建筑项目按国家规定实施了强制监理。多年来实践证明,建设工程监理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及政策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行业法规的颁布实施,以及建设单位对涵盖策划决策、建设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虽然该规范在建设工程监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不能完全满足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实践的需要。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水平,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根据建设部有关通知要求,对原《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进行修定。2013年5月1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联合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及时学习、宣贯新修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很有必要,笔者通过学习,从新、旧规范的主要变化以及学习的形式和方法谈一些建议,供同仁参考。

2 新、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变化

2.1规范中增加了术语的数量,将术语从原来的19个增加到24个,增加了“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服务”、“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程延期”、“工程延误”、“监理文件资料”等术语,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和“费用索赔”3个常用术语,并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要求,给出了每一个术语的英文名称。此外,还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术语中明确了相应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2.2 增加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开展相关服务的工作依据、内容、程序、职责和要求。按照工程监理定位,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除此之外,为了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相配套,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称为相关服务。

2.3 为增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逻辑性,新修定的规范调整了章节结构和名称。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包括9章内容及附录,即: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内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监理文件资料整理;设备采购与设备监造;相关服务;以及附录A、B、C——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2.4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不仅在监理规划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以及监理报告的表式。

2.5 修改了一些不够协调一致的内容,例如: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则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编制监理规划”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只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填写监理日志,记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并说明不能将监理日志等同于监理人员的个人日记。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宣贯的形式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宣贯,要坚持学教灌输、培训辅导、自我学习与部门学习、集中培训与分层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学习形式,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内涵实质、重要意义、基本要求渗透到企业全员中,实现认知认同。

3.1 全面系统培训。要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宣贯列入年度、季度或者月度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分层级、分步骤开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培训课程。要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培训老师的骨干作用,将规范的内容理解融入到培训课件中,通过培训以点带面引领员工以学促用,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理论知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监理服务队伍。

3.2 部门分层学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丰富,岗位专业特点突出,为了提高宣贯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主要采取各部门常态化学习的方式进行,充分体现出专业类别和岗位特点,组建学习团队,充分利用内部会议等时间组织学习,采取现场提问、实景示范、交流探讨等方式温故知新,提高理解记忆效果。

3.3 个人自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内容环环相扣,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规范和要求。要在企业员工队伍中大力倡导“处处留心皆学问”的理念,养成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尤其是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执行,做到学以致用,以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员掀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宣贯的热潮。

3.4 为了深化宣贯效果,体现宣贯成效,促使各岗位人员逐步了解、掌握规范的内容,开展学习规范创建活动。以部门为主体创建学习规范团队,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学习和应用作为岗位测评、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年度、季度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做好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的学习应用。定期组织答卷考试和提问测试等方式检查员工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知识的学习理解,促使员工高度重视,主动学习,积极践行,以考促学。

4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学习、宣贯的方法

4.1 学习好、理解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1.1 集中精力,排除干扰,带着问题,积极思考。因为大家都是在管理、监督、监理工作一线,在实际工作中都有非常丰富的经验,难免在工作中也要碰到许多问题,所以,在学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经验,印证和加深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及规定的理解。同时,针对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找答案,通过学习“释疑解惑”。还有,就是对照自己实际工作中的经验,当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不一致、甚至有矛盾时,要“打破砂锅纹(问)到底”,要弄清为什么不一致?为什么会矛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和规定的道理在哪里?只有带着问题、积极思考,学习的东西才能印象更深,理解更透。

4.1.2 新旧对照,把握重点。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联合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000年原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中间相差了12年;对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大家用了这么多年,其中的规定和要求,大家应该已经是很熟悉,学习中如果能够从新、旧规范的规定要求出发,对照新、旧规范在内容上、具体条文规定上的异同,再究根问底,了解一下为什么内容和条文规定上有这样的差别,一方面便于记忆,更好掌握新办法新规范的内容、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多地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过去、现在及发展、变化情况,更多地了解修定的思路、背景和要点,加深对新规范的理解。因为大家各自的工作性质不同,职责和要求不同,对新、旧规范的理解也有差别、侧重点、关注点不同,所以,要把握的重点会有所不同。但是对所有人而言,新、旧规范对同一问题规定不同的、包含的内容不同的,都应是要把握的重点。

说到内容不同,新的监理规范这次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不仅在监理规划中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明确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明确了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内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以及监理报告的表式。安全对施工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大家要承担起安全监督、安全监理的责任,这部分内容要学习好、理解好。

4.1.3 互相研讨、加强交流。大家除了自学,参加学习、宣贯培训或者专家讲授以外,还应该安排时间进行讨论交流和专家答疑。因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条文都是很简炼的,只说规定,只讲要求,一般不讲道理。因此,在学习中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内容、条文,各种规定和要求,展开研讨交流,通过讨论使大家对问题理解的更深更透。

4.2 应用好、贯彻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2.1 学以致用。学以致用是学习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学习、宣贯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带着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规范的目的去学。从具体的、一点一滴的工作做起,认真学习、理解掌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和实质,要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努力地推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贯彻执行,按照不同的职责要求,模范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不能学完了就完了,要使学到的东西真正在工作中得到贯彻,把学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变成实际工作的本领。

4.2.2. 活学活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颁布,是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过程的内容和程序的规范,是工作内容、工作过程标准化的要求。学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一定要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要通过这些程序化、标准化的规定,使工作的内容不被遗漏、工作做的更到位。学习规范内容,要弄清楚规定要求“是什么”,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楚规范只所以是这样规定而不是别的规定“为什么”。规范的规定是死的,而实际工作碰到的问题千变万化,在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时,要始终坚持有利于工作取得实际效果。当然,不是在实际工作中不去严格按照规范去开展工作,而是要求,在严格执行规范的同时,要时刻注意关注工作的实际效果,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理解并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以保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更切实地得到贯彻。

5 结束语

总之,学习、宣贯新修定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是规范执行的基础,实施的前提条件,只有认清规范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作用和意义,建立学习宣贯规范的有效机制,充分发动员工在工作中有效的宣传、贯彻、实施规范,使员工理解规范、认同规范、服从规范,才能提高规范宣传、贯彻质量,使《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作用和效果产生和体现出来,真正发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今,每天都有众多的公路项目开工或进展中,但因为缺少高素质的专业监理人员,很多监理机构往往采用外聘的形式招聘监理人才,很多项目工程中监理人员的身份都是外聘制,很多人员相互中并不熟悉,缺少信任和约束,使得工作开展的效果并不好,很多标准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同时,很多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经验不够,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还有一部分外聘的监理人员因为责任心和态度不够端正,对工作不负责,甚至以监理的身份对施工单位索取利益,败坏了监理队伍的整体形象。

一、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路工程质量的监理中要全过程的进行,重点做好事前监理,事后检测作为辅助手段,主要包括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监理、信息监理等几个方面。

1、质量的监理

具体的建设时可以将工程质量分为项目的功能、使用价值以及工作质量。质量是公路工程中最关键的因素,任何的小问题都有可能引起严重的后果,监理方要做好质量监控系统,具体包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明确、编制建设的质量计划、编制质量保证程序、编制质量控制点明细表。工程质量监理监控的实施方法有旁站、巡视、测量、试验、下达指令文件、抽查、工序控制等。监理多质量操作上要明确个阶段的任务,施工准备阶段做好图纸审查,检查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以及各种施工机械和有关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全过程的进行监控,及时跟踪质量问题,并随时记录出现问题的部位和数据。竣工验收阶段审阅有关的竣工报告,检查施工的检测数据,协助业主进行验收工作,并编写工程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2、进度的监理

工程进度是业主和承包人利益的关键因素,是合同履行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施工时要做好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时间差的控制,及时的提醒施工单位加以调整。公路工程中进度监理的主要内容有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查看工期的时间安排合理性、施工准备的可靠性、计划的目标和施工能力是不是匹配等。确定开工和竣工的具体时间,并落实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的进行督促,对延期结果进行加快进度、指定分包或者终止合同的处理,并确定最终竣工时间。进度控制的监理方法有横道图法、S曲线法、网格计划图法等。

3、费用的监理

监理的主要费用包括工程计量和工程费用支付,这两方面是监理的核心部分,要保证高度的统一协调。总体的监理原则是依法、恪守合同、公平公正、做好责和权的相结合等原则。具体的监理方法有事前监理、跟踪监理和事后监理。事前监理是根据预测的信息,在费用超过预算之前就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调节,事后监理则是根据工程的结果数据进行分析,对以后的费用使用做到指导作用,通过反馈的偏差信息进行调整。跟踪监理则是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旁站等措施进行的。三种方式相比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只有把三种方式有机的几何起来,才能真正的有效控制费用使用,做好工程费用监理工作。

4、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对整个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控制,是随着项目的实施而具体操作的,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可以分为业主的合同管理和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或者根据实施阶段分为合同前、合同订立时以及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三种。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总体策划、合同的订立、工程合同的履行,在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并确定工程费用等相关事项。

二、公路工程监理主要问题

1、队伍工作理念问题

我国的公路建设行业的发展仍不规范,工程的监理行业中存在着恶性竞争的情况。而且,目前,我国的监理公司良莠不齐,有挂靠的,有出租资质的,这样的监理市场直接导致工程监理的信誉下降。同时,市场上很多的监理公司的监理管理体制不健全,对人员的培训较少,激励考核体制不完善,且人员流动性大,这些问题都极大地制约了监理公司的持续发展。此外,我国目前的监理工作者很多都不是专业的,绝大数是从其他行业转换而来的。监理工作者良莠不齐,学历差距大,整体素质低。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监理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在人才的招揽和培训上投入较少。监理工作的待遇普遍较低,不能够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从而制约了监理企业向高智能、知识密集型的方向发展。

2、工作局限性问题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建设业主经常干扰监理工作,限制了监理的权利。一些监理公司为了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即使业主的做法违反了监理合同的相关规定,但他们仍保持沉默,不愿得罪业主。这样就会造成监理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有心无力。然而一旦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又会将责任一推了之,导致在实际的施工监理中,这种交叉或是从属的关系,直接影响了监理管理的质量,往往使得监理方只有责任,得不到相应的权利,限制了监理的工作。

3、质量控制与施工进度的矛盾问题

在公路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到既控制好施工的质量,又能保障施工的进度,这是工程监理的重要任务。公路路基施工阶段是一项工程质量的形成阶段,因此,此阶段是监理工程师实行监理工作的中心内容。然而,在实际的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整体的素质低,他们往往对公路工程建设的程序和施工相关技术不熟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低,这就造成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阻碍公路工程的进度,制约了公路工程建设水平。

三、公路工程监理发展的未来趋向

1、现有的监理体制

监理体制的改革是解决公路工程监理方式的根本方法,要与国际接轨,采用经济和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监督、调节。认真总结现有的运行经验,结合先进的管理技术进行调整。积极稳妥的加强机制管理,精简人员,从而提高效率,建立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监理行业体制。监理机制的调整具体在:强化工程监理的委托程序、公路工程监理结构要独立化、社会化,认真落实监理工程师的负责制,解决空挂名现象,建立各级岗位的责任制。

2、公路工程监理的新模式

新模式改革要注重体现在扩大监理的监控范围,监理工程师要在项目设计等施工外的其他阶段做到同样的重视。做好新模式下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识别,监理理想状态下的风险评估方法,并完善配套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推行监理的职业责任保险。

3、市场信用的监理评估制度

监理市场的信用评估可以使从事企业和人员的工作模式高度的透明化,接收整个社会和市场的监督,从而可以加强监理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人们对社会信誉度的重视,和监理机构的社会地位。把信用意识和法制建设良好的结合起来,保证监理市场较少的产生失信行为,减少受到地方行政势力的干扰。

4、监理人员的培训制度

针对我国的监理队伍特点,要足够的重视加强人员的培养,改善监理人员专业知识匮乏和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使得监理企业人才的培养列入长远的战略发展规划。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包括:忠于企业,注重合作精神、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并具有较好的协调、统帅能力等。

结束语

公路工程建设不单单是一项公共交通建设工作,它还在诸多方面牵涉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推动公路建设监理水平的提升,是使公路建设顺利投入运营的必要保证。因此,相关的责任部门一定要在遵循监理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推动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使公路建设的监理水平达到对于监理需求的满足。

参考文献

[1]王英杰.公路工程施工材料质量监理与控制[J].山西建筑,2013(12):95~96.

第7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 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单位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一、合同管理的依据

1、法律依据:是指与公路工程建设及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法(2)招标投标法(3)公路法(4)安全生产法(5)民法通则(6)担保法(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9)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10)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12)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合同依据: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合同文件。其主要有以下方面:(1)合同协议书记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4)合同通用条件(5)合同专用条件(6)技术规范(7)图纸(8)工程量清单(9)投标书附表(10)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一般包括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三方面的往来文件、信函、电传电报、工地会议纪要、各类检测与实验报告等。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中,由于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的委托,按合同规定的职责和职权实施施工工程监理。所以,监理工程师实施的合同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

二、工程分包管理

工程分包是指获得整个工程或区段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按照国际惯例将该工程按专业性质或工程范围再分包给若干家分包人承担施工任务,一般为分包人直接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公路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三、工程延期与工程变更

1、工程延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可以依据目些原因提出工程延期与工程变更,前提是这些延期与变更需有足够的证据及取得业主的批准才能实施。延期申请应列明延期的细目及编号,阐明原因及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延期的测算方法等。最终审查批准的延期天数不少于已暂时确定的延期天数。 按照合同规定,承包人可以提出工程延期,其受理条件有以下及方面:(1)由于非承包人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2) 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了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书(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 向监理工程师提了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并根据监理工程师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4) 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 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延期申请书及最后详细资料。

2、工程变更:工程内容如果发生变更情况就一定要按照变更的合同回答进行变更施工。一般来说,具体的变更指令都是以书面为形式,通过具体的书面变更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加以确认,尽量在合同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工程施工合变更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由合同任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建议,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业主批准后下达变更指令,然后由承包人执行,并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对费用和工期的补偿额度进行确认,承包人有权得到相应费用或工期的补偿。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有以下方面引起工程变更:(1)工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2)外部环境发生变化(3)业主或第三方提出变更(4)承包人提出变更(5)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6)设计缺陷(7)承包人违约。

四、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按其事件性质可分为:违约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延期索赔、合同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在索赔过程中较为主要的是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己的原因而受到损失或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申请或要求应当得到的经济补偿,费用索赔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一种经济补偿。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请求的条件如下:(1)索赔事件确实存在且对自身造成了影响(2)有详细的、真实的证据资料(3)索赔的提出符合合同规定(4)索赔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其管理要点主要是指对承包人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反驳承包人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可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资料,提出审查意见。如果一旦与承包人协商确定的索赔值达不成一致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单方面作出决定。合理的索赔款额,监理工程师有权列入核签的中期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与已支付。

五、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分析后应进行“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施工分部学习合同条文和合同总体的分析结果。通过技术交底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和关键工作;将安全、成本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分部及个人;严格制定进度目标,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明确施工合同有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这种合同交底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得合同双方都获得充分熟悉合同内容的的权利,了解合同的边沿和规定范围,对可能发生的情况作出有效的预防和判断。

六、合同跟踪与监控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单位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对每个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考察合同实现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在工程工期方面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方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并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主动解决,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承包方修收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监理工程师组织各方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方关系,分析存在问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偏差。把好工程变更关,按正确的程序处理工程变更,当涉及合同条款的变更或需增补协议时,监理工程师将及时协调合同各方重新取得协议,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第8篇

关键词:建设监理;档案编制;归档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监理工程档案管理即工程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内容包括文件、档案、监理报表及计算机辅助文档等。其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快捷、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更好地指导工程建设。

2、监理工程档案及其管理的重要意义

监理资料是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同时留下了监理的痕迹。监理工作自始至终离不开档案资料,从签订监理合同起,总监理工程师就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核监理细则等指导性文件;进场后开展设计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施工单位资质进场审核、开工报审等一系列工作;过程控制中也会产生大量资料,如工序质量控制、隐蔽工程验收、进度及投资控制、监理通知单及监理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工程结束后,竣工资料更是重中之重,它是监理工作价值的集中体现,对其进行组卷与归档管理亦至关重要。而且工程建设的任何阶段的监理资料都是不可缺失的,科学地管理监理资料,能在需要时及时、有针对性地提供完整的资料,从而迅即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也为监理规避风险提供强有力的证据。

3、建立现场监理档案管理体系

3.1、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职业操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建设项目文件一经归档,任何人借阅均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借阅手续,保密资料需经领导批准才能借阅,建立借阅签名簿供签字借阅。借阅的文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并保证文件整洁完好。

3.2、建立文件收发登记制度

建设项目过程的来往文件,均应清晰完整地记录在收、发文登记簿上,并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既避免了文件收发错漏的纠纷,也利于文件查找使用。收、发文登记表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收文(发文)单位、收文(发文)时间、收文人、备注等。

3.3、档案文件校审归档

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档案文件的类型和流通途径,确保文件能在各参建方内及时流通,对工程建设发挥积极作用。档案管理人员在收发文件时,应对文件进行细心审阅查对(重点是施工单位资料的审查),若发现文件存在诸如表格使用不规范、报表填写不完善、签章不齐全等细节问题,则不能对其进行归档,应及时汇报监理相关负责人,联系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纠正后再对其进行归档,从而保证归档材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4、监理档案的整理

建设监理档案的整理立卷应遵循工程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利用。整理监理档案时,对涉及到某个工程项目的档案就应归入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内;涉及到监理合同整体而不单独涉及某个项目的监理档案一般应单独组卷。在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中产生的计算机软盘、光盘等机读文件应按电子档案单独进行组卷。有关监理工程中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应按声像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并附有关的文字说明。对整个工程项竣工档案应统一编号、排序、编目,以反映工程建设档案的真实全貌,便于日后检索和提供利用。

3.5、统一归档管理监理档案信息

监理资料统一划分为五类,即:(1)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合同文件、监理部执行文件(监理规划、细则)、施工合同文件(施工招投标文件、图纸)、施工方案、勘察及设计文件、变更与索赔文件等。(2)质量控制:包括测量(交桩、测量记录等)、设备(进、退场报验)、材料及构配件、抽检资料、项目划分、签证文件、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等。(3)进度控制:工程开工和停工文件、工程进度文件。(4)投资控制:资金流计划、工程计量证书、工程付款证书。(5)综合管理:日常记录(监理日记、收发文登记)、会议纪要、往来文函、施工单位报告单、监理通知、质量运行体系记录(人员考核、证件等)、工程月报(施工、监理)、监理报告、图片影音资料等。施工单位上报的资料, 监理机构采取按标段划分管理的原则,每个标段采取单独的文号, 监理机构的资料,应与施工单位资料文号相对应。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日常整理资料的同时能及时核对资料是否完整、文号是否一致, 有利于资料的完善统一。善于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质量。

3.6、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4.2条规定,“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第3.2.2条中规定,“13.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明确了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地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对整个监理资料管理提出目标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随时检查,关心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具体而言,首先总监要坚持报验必须资料先行、各项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合格的原则,重视对施工资料的监理,特别在施工准备阶段一定要严格把关,在协调会和监理例会上也要反复强调。其次,总监须不断深化与业主的交流。监理相关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皆为业主提供,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监理工作、尤其是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次,总监应以监理日记作为检查项目部监理工作和资料的主要载体。监理日记是完整地记录监理工作的原始资料,也是全方位、连续性地记录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为总监检验监理工作和资料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此外,总监须及时做好监理工作和资料的总结、汇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3.2.2条中规定,“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公司要求总监于次月15前上报本月监理月报或总结,以了解项目开展情况,科学地对监理人员、费用进行统筹管理。

3.7、监理资料需要专人负责

根据工程规模,设立专职或兼职资料员,在施工建设全程做好资料管理工作。第一,随工程进展,资料员要对监理资料进行及时收集和规整,重视阶段性整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4.3条规定,“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做好原始资料的保护,严禁延期补发资料。第二,资料员可以对承包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进行监督检查。第三,资料员须与总监统一思想,在资料整理过程中,严格贯彻总监的工作准则;对资料管理工作成果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第四,资料员应协助总监查阅监理工作资料,重点是监理日记,核实其中是否记录了开工报审表、中间验收报表等审批资料及监理联系单、整改通知单等原始发文。

4、结束语

工程建设监理现场档案管理工作,除了监理自身资料的编制和管理,促进施工队资料编制完善也是作为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随着工程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现场施工和档案管理同等重要。监理工程档案的管理, 应在公司组织提高监理人员素质的基础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总监代表辅助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切实履职、资料员专职负责的体系中全面开展。

参考文献:

第9篇

煤矿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

工程类别: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资金来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________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详见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万元。

2.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1)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2)____年以________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4)____年以________地区预算价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4.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___份;___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6.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7.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9.指派_____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5.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

7.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指派___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__%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__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__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__年;安装工程__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2)。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___%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___万元;凿井措施费___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2.设计变更文件;

3.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4.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5.价差调整资料;

6.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____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约、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双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进行施工。由于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增减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量增减变化等)由甲方承担,并调整合同价款,工期也做相应调整。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设计或有关技术部门审查,甲方同意后采用并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通知书或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乙方才予实施。

五、施工中如发现地下埋藏的古迹、文物等障碍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报告文物管理机关处理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由此增减的工程量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相应调整工期。

第八条 工程监理

在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项目中,要认真执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号文的《煤炭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正式通告监理单位及总监名单、监理职责、监理范围。监理单位要向乙方通告监理工程师名单及从事专业。乙方要配合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三、保修期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理,因此而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违约责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煤炭部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调不成或调解未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乙方应按煤矿安全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煤炭部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监(公)证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监(公)证手续。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要办理鉴(公)证的,自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

…………………………………………………………………………………………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人(签字):

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监理 控制 质量控制

一、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的基本原则

1坚决按照相关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监理

在监理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违规操作、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等不利现象时,监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工程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监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中可能存在的不足问题,进行有效的修正弥补,推动工程建设安全可靠、节能经济、高效稳定的发展。

2以安全监理为基本监理原则

由于工程特殊地理位置和其施工影响因素,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施工放在尤其高的地位,一旦出现施工安全隐患,则势必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建设荣誉性问题。

3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质量监理

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是建设、设计、监理、施工4方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件依据,只有严格按照4方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就可以确保工程具有较高进度和质量水平,否则轻者可能导致工程延期完工,重者可能导致工程施工发生机械损坏、人身伤亡等恶性事故发生。因此,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项目监理,不允许不经过相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与批准,而擅自变更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施工具有较高质量水平。

二、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问题分析

1部分监理人员技术水平、人员素质低下,影响监理工作效率。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部为了节约成本,部分采用外聘人员,这些人员很少会考虑到监理公司的声誉和影响,容易滋生敷衍了事等行为,同时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可乘之机,使他们更加不重视监理工作。二是少数监理人员经验少,没有自己的立场和主见,对于设计变更的审核缺乏自己的意见,多是“同意上报”;对其申报的不合理之处也没有核检;对其报价也没有自己的分析。三是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四是提前介入、事前预控做的不够。不少监理人员由于经验不足,开工前技术交底不到位,监理要求不明确,非要等到施工完毕后才对照规范进行检查,完全是一个事后监理。这样做导致工程返工量大、落实执行也困难,影响监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使他们产生误解。

2伴随着工程项目建设的向前推进,一些管理问题日渐突出。如监理内部监管缺乏相应标准、监管乏力等等。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程序不规范。施工现场人员与试验监理人员之间缺乏沟通,经常发生施工现场人员与试验监理人员其中一方同意施工,而另一方却不同意,使承包人无所适从,从而降低了监理人员的威信,同时也造成监理内部之间的矛盾加剧。二是监理深度没有到位。按照新的工程监理规范,监理职责是“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现在尤为强调的是安全监理。费用控制要看业主放权的程度,这责任不全在监理。多数监理仍处于以质量控制为中心的低水平阶段,忽视进度控制和安全监理。对进度滞后缺少相应的措施,也没有能力兑现奖惩,使得监理例会总是老生常谈,威信逐渐丧失。

3部分监理数据不准确。

检测手段是监理控制工程质量所采用的工具和方式。我国监理所采用的传统手段主要是“三控、两管、一协调”,把工作的重心主要放在工程质量的控制上,主要能采用的控制手段也不过是巡视、旁观、测量和试验。特别是测量和试验。这些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也是监理工程师监控力度的最主要衡量标准。但是如果监理工程师获得的或者测量和试验所得的数据不准确或者不合理,就会对以后的质量控制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三、提高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理的措施

1尽做大努力发挥监理的作用。通过召开与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会等措施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与任务,使业主和其他管理部门认识到监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把该给监理的权力还给了监理,分清各自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另外,在检查中,主动引导上级部门除继续注重实体质量的检测、数据分析和试验资料的抽查外,还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检查,如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是如何发现的、如何分析的、又是如何处理的以及监理做了哪些工作,使监理的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改善,使之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

2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质量控制。加强施工准备阶段对施工单位施工设备的监督检查,防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进入施工场地进行施工。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算器等应要求承包单位上报有关检测部门的合格证明。另外,工程监理机构特别要严控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种施工材料等质量,对未经工程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等,工程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

(2)工程施工测量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相关测量人员的相关资质、技术等级,复核控制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等的测量成果,同时要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3)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质量控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监理机构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并经工程监理机构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3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对每一批次都要按规范要求的频率、指标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其次,工程监理机构应该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在有些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设计进行调整或者是变动等等时,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资料,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并由项目监理机构签认。最后,当遇到未经同意而变更施工方案,和对未经审核及审核不达标的材料使用,以及在施工中前道工序未经检验或者是验收不合格而进行下道工序的,出现其中一个现象的就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

4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在工程完工后的验收阶段,工程监理要严格按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评定,把好质量关。对于有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必须经过检查、试验或者是运转后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子工程项目必须要求整改及提出整改时间要求,直至检查验收达到标准。并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编工作,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工程质量报告。同时,工程监理做好工作总结,为以后工作总结经验。

四、结束语

工程完工以后,更要加强对工程的验收,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通过控制好工程施工质量,以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一定能够保证工程的高质量,保证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任军政.浅谈工程的质量监理[J].技术与市场,2008,(03).

[2]陈飞.工程质量加强管理的办法和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7).

[3] 冯小川.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第11篇

第一条我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房产、环保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对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管理和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需遵守本方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建筑活动,指从事各类建筑(含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的建造,下同)和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中介服务、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等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与监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行政区划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施工许可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卦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㈠已经料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㈢已经对建筑节能及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有关事项进行落实;

㈣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文明施工的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㈤已经依法确定施工企业,并已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㈥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㈦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平安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平安施工组织设计,并依照规定操持了工程质量、平安监督手续;

㈧依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㈨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建设工期缺乏一年的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逾越一年的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照前款第㈨项规定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逾越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逾越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八条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演讲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依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第三章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第十条下列单位必需取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㈡建筑施工单位;

㈢招标、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中介服务单位。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机构等单位不得超本单位资质等级衔接工程业务,不得将工程业务转包、转让或出借、出卖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平等竞争,不得以降低取费标准、转嫁服务费等方式搞不正当竞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不得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投标人相互串通、弄虚作假,并从中收取好处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国家规定的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需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后,方可从事注册范围内的建筑活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建筑活动。

前款规定的人员不得出售、归还证书、图章、图签。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管辖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标企业的标后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施工企业转让、归还资质证书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推行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发包与承包

第十五条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平安的项目,全部或者局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全部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资料等采购,达到下列规范的必需进行招标:

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地质基础、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人民币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

㈡重要设备、资料等货物的推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推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款第㈠、㈡、㈢项规定的规范,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前款规定之外的项目,招标人在告知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可直接发包。

涉及国家平安、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直接发包。

第十六条工程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有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十七条必需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干进行施工招标:

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已经核准的

㈡工程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㈢土地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证明;

㈣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

㈤建设资金的落实证明;

㈥有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施工招标工程应当公开招标。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工程经批准后可以实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5个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同等条件下鼓励将上年度已创建省级优良工程的施工企业,优先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参与投标。

第十九条依法必需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料理招标事宜,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招标。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的建筑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提高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不得将依法必需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违法收费。

第二十一条实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案计价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

建筑工程发包实行合理标价中标的原则。发包单位不得压级压价,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带资承包、垫款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主体工程。对工程中的非主体部分,可以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需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等施工管理人员与企业投标文件拟派人员不相符的视为转包。

第五章造价与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签订后应当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须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或有关部门的工程造价计价规范、计价方案等有关规定为计价依据,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应当按规定准确齐全地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设计说明书等文件。竣工结算应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案》及其他有关文件操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新工艺、新资料属于定额缺项项目,应及时通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发包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承包方应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十八条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项目经理(建造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等主要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投标时承诺的条件相一致。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中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筑资料设备供应单位和预制建筑构件、商品砼生产厂家,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第三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必需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资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单位兼职。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必需依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需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和工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修工程,必需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化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五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报送建设部门备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工程竣工档案移送城建档案馆。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销售,不得料理房屋权属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平安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措施所需资金;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资金到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料理意外伤害安全,支付平安费。

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行停止施工,并及时演讲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演讲平安监督机构。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平安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平安施工措施,消除平安事故隐患。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或专项平安施工方案,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实行平安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制度。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㈠建设单位应当完成三通一平

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

㈢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封闭管理,主要出入口处必需具备车辆冲洗平台,配置冲洗设备;

㈣在进出大门口悬挂工程概算牌、管理人员名单、照片及监督电话牌、消防捍卫(防火)责任牌、平安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

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平安生产与文明施工是评优的重要依据,凡达不到平安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工程,不能评为省、市优质工程。

第四十二条施工现场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可能造成损害的以及在特殊环境下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平安防护措施加以维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四十三条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演讲。

第八章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分,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㈠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其投标文件不相符的或者发现这一情况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及时向主管部门演讲的

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岗、人证不符、无证上岗和一人多岗的

㈢中介机构恶意竞争、扰乱建筑市场,情节严重,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执业的

㈣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平安生产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资金的

㈤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平安隐患不予监管或监管不力的

㈥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平安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或者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㈦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而未使用的

㈧中标人不依照规定和时效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注册执业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并造成较大影响或质量事故的可以责令其在本市停止执业一年;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提请有关发证机关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前两款所指行政处罚的决定,除依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之外,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员索拿卡要、索贿受贿的一经发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监理

中图分类号:TU85文献标识码: A

建筑机电设备根据建筑工程特点一般包括建筑电气设备、建筑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建筑设备、电梯以及暖通设备等。建筑电气设备是保证整个建筑物供电的中枢,关系到建筑物的照明以及其他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防设备关系到建筑物安全使用和验收。智能建筑系统可分成若干个子系统,通过计算机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将各个功能的子系统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管理、控制或监视,它是一个综合自动化系统,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1 做好建筑机电设备工程全程监理的意义

项目业主经常在机电设备工程实施前期咨询( 如生产工艺选择、成本预测、生产设备的选型、招标书审查、招标、评标、定标及合同谈判等) 所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在工程实施后期则采用自行管理的工程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经常造成前靠设计,后靠设备生产商, 整个过程都依靠合同另一方的后果。专家提咨询意见供参考, 接不接纳看项目业主, 最后还是看设计。项目业主后期采用的自行管理模式, 配备的技术人员重专业技术而轻工程管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重视单体质量, 重视局部质量, 轻总体配合, 轻目标与目标之间的协调, 最后造成所有目标都只能靠设备承包商自身来保证。可见, 无论是采用专家咨询方法还是采用自行管理模式都无法控制机电设备工程的建设目标。要控制工程的建设目标, 就必须引入工程监理。

2 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监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的三大目标工作原则为: 以工程质量控制为前提和基础, 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施工全过程和全面的动态控制;要以预防控制为前提和基础,加强对工程三大目标的过程控制。在三大目标控制中, 要把质量控制和进度、投资控制紧密结合起来。监理工程师将采用事前、过程、结果及信息反馈的动态控制方法, 对工程建设目标实施全过程控制。

2.1 质量控制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实现设计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水平, 监理的主要职责是采取有效措施对工程质量严格检查、监督和控制, 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①承包商的监督、管理。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一项最经常最繁重的工作, 必须对承包商的各个施工阶段严格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②建立机电设备工程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 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即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制定质量检验工作程序;严格把好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设计;审查承包商的《质量保证手册》, 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反映工程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图表;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文件;审核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审核有关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技术鉴定报告等;进行现场跟踪检查。

2.2 进度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控制主要职责是采取有效的监理措施协助业主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控制。安装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工期, 编制安装总进度计划及安装进度网络图报监理部审批。经批准的安装进度计划及网络图, 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工程开工, 对承包商的施工总进度进行细致严格审批;组织或参加各种会议对进度进行协调对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进行落实, 必要时向业主提出建议;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的工期索赔进行客观公正的处理。

2.3 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投资控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现场计量和签认;严格审核承包商的月计量报告, 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 建立支付台账, 及时与工程量报价单和批准的资金流计划进行对比, 发现偏差立即分析原因并报告业主;严格审查并确定新增项目和变更项目的单价, 当业主有要求时,报业主批准;根据业主授权确定并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尽可能向业主提供节约投资的设计、施工等优化方案;制定避免或减少费用索赔措施;受理索赔申请, 按照合同文件进行索赔调查和评价, 确定进度延期赔偿或应支付给承包商的赶工费用供业主审批。认真做好“材料差价”和“费用补差”的审核工作;编制工程完工后的最终计量支付报告;协助业主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2.4 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全面管理工程承包合同, 对合同条款负责解释;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提议;协助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文件和施工图供应协议;受理索赔申请, 进行索赔调查和评价;协助业主进行有争议的谈判;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变更事宜, 当发生重大工程变更时, 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2.5 信息管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工作, 收集工程资料和监理档案并按有关档案管理或业主的要求进行整编, 待工程竣工验收前或监理服务期结束退场前移交给业主;建立例会制度, 整理好会议纪要;建立完善的各项报告制度, 规范各种报告或报表格式为项目监理提供技术、管理方面的信息。

3 建筑设备自动化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控

3.1 配电装置 配电装置是电气工程的核心,一旦出现问题,设备无法正常工作,供电可靠性下降,整个工程失去安全感。因此,对配电装置从设备进货到安装调试,都要严格按图施工并规范验收。配电设备都比较先进,其生产厂家一般较具规模,具有电业部认可的产品使用许可证,一般不会出现技术性问题。 

3.2 电力电缆 电缆是输送电能的载体,若质量不高,会造成火灾等事故的频繁发生。电缆多数是沿竖井、桥架和沟道铺设。电缆集中、数量多、各类型号规格多,若不分门别类,严格审查,容易导致施工混乱,造成运行中电缆过热,信号电缆相互干扰。

3.3 配电箱 配电箱型号多,工作原理复杂,各专业又有自己的使用特点,受干扰的情况较多,会造成设计修改通知单增加,箱内的设备和回路修改多。若施工单位在订货时只考虑按蓝图订货而忽视修改,在安装时只对号入座而不仔细地进行技术审核,就满足不了有关专业功能的要求。

3.4 电梯安装 电梯的供电电源线必须单独敷设,保护接地系统必须良好。电线管、槽及箱、盒连接处的跨接地线必须紧密牢固、无遗漏。电梯的随行电缆敷设长度必须保证轿箱在极限位置时不受力、不拖地。机房内的配电、控制屏、柜、盘的安装要布局合理,横竖端正。配电盘、箱及设备配线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包扎紧密,绝缘可靠,标志清楚。

3.5智能建筑

智能建筑又称为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是一个对建筑物或建筑群内所有的设备及装置的工作状态进行监视、控制和统一管理的自动化系统,主要任务是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经济和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证整个系统经济运行,并提供智能化管理。内容一般包括对CCTV、网络系统、空调系统、冷水机组、供热系统等设备或设施的控制和管理。CCTV系统调试包括电源检测,线路检查,接地电阻测量,电动云台、摄像机、控制器、门禁系统、监视器进行单体试验及系统调试。在建筑智能化工程建设中,机电安装作为工程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做好机电安装工程只有不断的创新,通过技术更新和改造,才能有效地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增加经济效益。

4总结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中九大分部工程的五个分部,其涉及面很广,学科跨度也很大,虽有它的固有特征,但其通用性也很强。在监理过程中只有抓好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控制的要点,通过三大控制手段,抓好设计图纸交底和设备调试两个关键环节,就能做好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