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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财务申报

时间:2023-08-24 17:18: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高新企业财务申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高新企业财务申报

第1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0-0061-02

1 引 言

在我国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中,存在着这样一个规律,首先是成立的时间不长,其次是发展非常迅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焕发了强大的活力,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生机勃勃,在质与量上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已经暴露了出来,管理者必须加以足够的重视。

2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进程中存在的财务问题

21 财务管理体系不完善

因为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内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仍处在初始阶段,仍旧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内部的财务管理人员安排混乱,职责与分工不够清晰,缺少行之有效的制度进行约束,企业财务控制的功能根本没有发挥出来。此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仍旧停留在会计层面,没有起到对企业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与预测的作用。

22 财务人员整体实力不高

高新技术企业因为自身结构、企业规模等多方面的情况的约束,其在聘用财务工作人员的时候,通常考虑到忠诚度、诚信度等基本条件,尤其体现在小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基本很少重视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整体能力的培养,导致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当中许多财务管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职业素养缺失,无法参与到参谋与决策工作中。

23 资金匮乏,融资困难

因为我国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上都是自主创业的形式,并且其仍处在发展的初期,融资方面的问题则成为许多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工作的关键内容。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匮乏、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自身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因为各方面的因素所造成的信用危机,比如,信用意识淡薄、财务信息不真实、透明度不高等,正是因为财务方面的因素导致投资者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信任度不足,致使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匮乏、融资困难问题不断加剧。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若干问题

31 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认定的整个过程中专项审计的制度未充分发挥作用

在较多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把同高新技术的条件不相符合的部分予以人为的包装之后使其同高新技术的企业中各条件相符合,进而将审计风险加大。在认定的整个过程中各大高新技术的企业专项审计具有较为激烈的业务竞争,而部分中介的机构为了将此项业务有效争取,不惜将职业质量牺牲,用低价来提高竞争力。还有一些中介的机构对于客户的要求一味迎合,于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中对于同高新技术的企业不相符合的一些企业放水。而部分地方政府中税务部门、财政部门、科技部门主管部门为了将当地的考核目标与任务有效完成,默许部分同高新技术的条件不符合的企业人为地将数据调整,使其同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相符合。因为上述客观以及主观原因导致专项审计的制度在高新技术的企业认定的整个过程中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32 对专项审计的工作进行实施的整个过程中中介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1)当前我国重点扶持的一些高新技术的领域同高新技术的产品之间的产权关系未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而各地亦没有将高新产品或服务的一套认证管理的办法有效建立。且对注册的会计师而言如何断定申报企业中各类产品与服务属于我国重点扶持的那些高新技术的领域较为困难。因此来自申报企业的某些领域专家是注册的会计师所依赖的对象,这又使公平公正的判断较为困难。此外一些申报企业的收入核算具有较不明细的特点,其未将高新技术的服务以及产品等收入的明细账专门设置,部分非高新技术的产品与服务同高新技术的产品以及服务之间具有交叉的关系,例如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时,虽然改变了生产工艺或者技术,但是没有明显改变产品或服务,而高新技术产品的服务收入中是否包含此类产品的收入还不清楚。进行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当中相关申报企业把不是高新产品的服务以及高新产品的服务都看做是高新产品的收入,具有较大的人为因素。

(2)对高新技术的企业中研发费用进行申报时未规范归集以及分配。因为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的大部分企业均是执行企业会计的制度或者准则,亦有一些企业对小企业的会计制度进行执行,而会计企业的制度以及准则在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归集内容方面各异,尤其为研发费用的内容以及资本化的条件具有较大的区别。且小企业的会计制度未规定研发费用的分配以及归集,所以对高新技术的企业进行申报时亦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如果从财务核算的角度而言未将统一的一些标准予以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以及归集内容。对研发费用进行专项审计的整个过程中注册的会计师发现同企业所申报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相较而言,绝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上经过研发费用归集的那些研发费用的支出远远小于上述申报支出。对研发费用进行剥离以及分摊的整个过程中申报企业较难避免的是人为因素。而对研发费用的分摊以及剥离进行核算、对辅助账目进行审核时注册的会计师较难同财务上的研发费用的分配结果以及归集相互核对与反证,导致分摊与归集具有不准确、不合理的性质。

4 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

41 人力资源理念的滞后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没有从战略角度思考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没有系统地考虑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适应。高新技术企业缺乏战略筹划人员,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没有配合企业战略进行长远的科学规划,这样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的整体发展难以起到促进作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滞后,被动性地进行事后管理。

42 缺乏有效率的招聘体系

没有在战略的高度超前进行有效的人才招聘工作,人才引进渠道窄,而且缺乏科学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人才招聘时,因为没有进行超前的长远计划,所以招聘人才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都比较差,没有对人才招聘进行战略、前瞻、务实、低成本的综合规划。

43 缺乏规范的人员培训体系

现代技术发展很快,如果缺乏培训工作,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的知识储备存在过时的危险,所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系统、科学的人力培训计划,但这恰被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所忽视。人才培训的作用,显现的时间较晚,与培训投入存在一定的时滞,所以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片面认为培训会增加成本,而看不到眼前收益,所以对人员培训工作不积极。

44 激励机制不健全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关注高技术员工价值追求的多元化,没有针对企业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重视金钱激励而忽视精神激励,所以激励效果有限。

45 缺乏有力的人力资源管理者队伍

对高新技术人员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实现高技术人员个人追求与企业目标的匹配,是很困难的,需要有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协调和引导。但目前我国一些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务实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者有能力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没能在高新技术企业居于合适的位置或拥有足够的权力。

5 结 论

本文重点分析了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中遇到的几大类问题,包括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财务管理问题、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问题以及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问题,并分析了其原因。高新技术企业若想继续快速稳定的发展,上述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不能被目前的快速发展现象所蒙蔽,及时发现问题,这样才能使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倪冠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37(5):64-65

[2]刘涛,胡妞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2(11)

[3]韩平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4)

第2篇

“在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过程中,我们既要当好‘导师’,全力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行业分析和资金支持,又要做好‘保姆’,尽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地税鄂城分局局长廖世才对记者说。

2011年鄂信钻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可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2011年享受减免税收22万余元;2012年享受减免税收预计可达35万元。

将服务带到纳税人身边市地税局鄂城分局在税收征管中不断创新思路,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该局对纳税人提供“一对一”专业化服务。清缴过程中,该局换位思考,创新思路,选好对象,搞好试点。确定汇算清缴辅导对象后主动上门服务,将纳税服务从“坐等上门”变为主动服务,将政策把关从事后检查变为事前辅导。业务骨干带队深入企业指导,将汇算清缴中的风险控制在最小,既确保了税款及时入库,更有针对性地给纳税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为了解决偏远乡镇企业纳税人办税难问题,市地税局鄂城区分局为乡镇企业着想,将“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服务和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等各种特色便利服务的范围拓展出办税服务大厅,用流动纳税服务车真正带到了纳税人身边。

该分局的流动纳税服务车成立至今共计出行91次,行驶里程4095公里,开具完税证明134份,收税215407.19元,接受税务咨询进行税法宣传221次,让数据说明了成绩,为纳税人带去了便利。

税收宣传员走进机关、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开展宣传活动,把税收政策传到千家万户,在全市营造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及时提醒为公司挽回损失“幸亏有地税工作人员及时提醒,使我们在最后的期限办理了所得税申报工作,否则就吃了‘哑巴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袁新莲至今记忆犹新。

“记得2011年4月20日,当时公司要缴纳三季度的所得税款,按正常申报应是当月的15日申报结束,那个月正遇上清明节及双休日,照这样的情况节假日是顺延的,幸好当时税务局有关工作人员及时打电话过来说延期到20号,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多亏他们的提醒,要不然公司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袁新莲回忆。

税收与我们共同成长鄂信钻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张经理告诉记者,他亲眼目睹了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税收体制方面的逐步完善,例如:增值税刚刚实行的头几年,发票采用手工形式开具并且没有网络查证比对,到后来采用电脑开票并能认证比对,使得企业财务在拿到发票后能较放心地入账,现在又实行了网上认证、网上申报,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强度。

第3篇

高新技术产业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已经渗透到各个方面,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将决定其未来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虽然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已初具规模。其中不乏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从各个方面的支持。为保证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多个部门联合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中各相关单位的职责等事项,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初期发展制定了基本的方针与政策。另外还有相关的支持政策,如《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对如何实现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的税负投入了更多的精力。

从当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现状来看,财务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总体上看,我国正在努力构建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也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宏观上产业政策不明确,各地高新技术企业没有统一规划、各自为阵,很多优势资源得不到最有效的利用;科技基础研究薄弱,科研经费的欠缺仍是制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扰乱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市场秩序。微观上,很多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市场开拓能力较差,适用型人才流失严重,表现在财务工作上,很多风险预警与投资分析等工作都无法落实。本文就以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问题为切入点,简要分析一下在认定前后企业应做好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以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及认证的意义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载体,高新技术企业是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的企业,是当前最为活跃、发展最快、最有前途的企业群体。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将决定其未来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这里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企业所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是具有持续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必备条件;三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与自身的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密切相关。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意义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无论是市场经营效益还是自身的管理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一方面企业得到高新技术认定,也就得到了国家的权威认可,增加了企业知名度,获得良好的市场形象,在市场竞争中可以创造竞争优势,胜人一筹;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只要经过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适用15%的优惠税率;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50%;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于研究开发费用占成本费用比重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极大地减少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此外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获得银行对该类产业的贷款政策支持,及时、高效地满足企业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这些无疑会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直接与间接的经济利益,推动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高新企业认证前的财务工作

(一)研发费用核算与归集时账目的设置

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上做好的同时,在财务日常核算中,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规定的财务指标归集,如:研发费用中人员费用的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开具的发票与产品一致性、真实性等。

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它不仅关系到高新认定能否通过,还涉及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问题,对企业的利益有很大的影响。在日常核算中,我司的做法是:设置“研发费用”一级科目,根据研发部门提供的研发项目设置二级明细,每个研发项目下设置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费用等三级明细科目。

在“管理费用”明细账下设“研发费用”二级明细账,按各“研发项目”归集核算的明细再设三级明细账,这样发生的全部研发费用就在一本账上反映,把在准备申请认定材料时要做的财务工作,当成日常事务给做了。既便于申请认定时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时的审计核对,也有利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的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起来也方便。

如果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没有设立研发费用一级科目,这些费用就无法在企业会计核算账簿中得到明确列示,只能从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中进行择取,有的还需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这无疑大大地增加了企业申报及后续维持的工作量,同时也使得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存在较大的随意性,一方面给会计核算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有关部门抽查和复核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能通过高新认证及享受税收15%优惠的风险,所以研发费用的财务管理是影响认定高企的主要问题之一。

年底,按照研发费用明细账归集汇总,计算出当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当年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同规模企业要求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如果企业当年收入小于5000万,研发费用比例应该不低于当年总收入的6%。

(二)正确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在财务日常核算时,按照产品收入与服务收入分别设立明细账,与所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对应,归属哪个项目的收入就列在该项目名下,并且与非高新产品(收入)区别开,财务必须根据账面收入据实、逐项列支高新收入。

年底,按照收入明细账归集汇总,计算出当年高新(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销售收入的比例,比例不低于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三)配合中介机构进行高新认证前的专项审计

对于以上近三年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数额及比例,财务需要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为其提供费用的归集账页、原始凭证、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高新收入的合同、发票等明细及附研发活动说明等材料。

当然认证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知识产权证书及其他一些规定的指标等,我所强调的是在认证之前财务所做的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获得高新技术认证后的财务工作

1.研发费用的核算

研发费用是高新技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该部分支出的管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效益。获得高新技术认证后,财务应严格按照认证前相关要求单独核算研发费用,确保研发费用核算归集阵势、准确。按月对直接和间接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年底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在进行费用归集时,严格按照财务规范操作,区分费用性与资本性研发支出,为加计扣除等环节的核算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保证财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高新收入核算也是如此,年底填写企业年度高新收入结构明细表。

2.纳税申报与税收筹划

次年3~5月份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上年的所得税15%税收优惠手续:

企业取得高新认证并获得高新证书后,就有资格享受所得税15%税收政策了,但真的享受时在税务局还有严格的规定,财务还必须向税务局报送相关资料:包括研发费用明细账页、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高新收入账页、年度高新收入结构明细表、合同及全年总收入明细账等。所以,企业应指派细心而具有过硬专业知识的财务人员负责该部分档案资料的整理,从业务发生到后期的核算都有正确的会计处理流程,为申报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保证纳税申报环节的顺利通过。

如果企业能够向所属税务机关提供有京科委盖章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研发费用明细账页等要求的相关资料,又可以在认定次年3~5月份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研发费用50%的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应该同时注重在遵守税收法规、及时做好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同时,由企业的财务人员利用纳税筹划技巧,或者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专业的社会中介机构,关注如何利用资格认定、调整研发费用中费用化与资本化支出的比例、区分经营收入等形式来满足更多的税收减免条件,即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尽可能地降低企业的总体税负,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

3.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档案的管理

基础的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3年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所以即使取得了高新认证,企业也不能对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降低要求,反而需要更加认真仔细的业务处理。在档案的规整方面,财务就不仅需要关注现阶段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方法是否恰当,资料数据是否符合要求,尤其是研发费用、高新收入账页的设置与核算一定要规范,各项比例达到相关规定,收入合同妥善保管,高新收入合同单独装订成册。更需要有长远的发展眼光,用专业的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当前的经营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战略,考虑3年后的复审需要提供的财务资料及财务的各项指标,保证企业能够持续地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考核,保证高新企业认定资格,实现在高新技术行业中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结论

第4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8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市实施方案》(政[]43号),进一步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为加强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资金是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区开展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府资金。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创新资金的审批。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受理、组织评审、监督实施。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具体负责创新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创新资金项目的验收。

第二章创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第四条科技创新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年度预算执行中,据实列支。

第五条创新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产学研合作和科技平台建设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申报

(五)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六)奖励自主创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

第三章创新资金的支持条件与方式

第六条根据企事业单位、个人技术创新活动的不同内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和奖励的方式予以支持。创新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区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款。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足额提取研发经费并开展研发活动。

(三)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数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每年用于技术创新的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投产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六)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七)其他符合创新资金资助、奖励条件的。

第七条无偿资助项目

(一)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产品研发及中试阶段给予必要的资助,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必须获得省以上科技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总投资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我区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进行开发且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实施,对具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其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积极鼓励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8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件。对企事业单位、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给予预付,标准为:2000元/件,预付款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资助时比除。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

(五)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的,按项目批准额度的5%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已被省、市批准上报但没有被国家、省立项的项目,对项目编报费,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资助。

第八条奖励项目

(一)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经复审重新获得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科技成果,对获得省以上成果的,视产业带动效果,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四)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对新认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五)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市级工程建设中心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服务中心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孵化器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市级创新型园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六)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七)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八)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表彰力度,每两年评选一次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贡献奖。根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授予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奖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二项,二等奖不超过三项,三等奖不超过五项。

突出贡献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获国家科技成果、省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授予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奖金10000元。

第四章创新资金的申报、审查与审批

第九条项目申报

(一)符合创新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区科技局提出申报。每个科技创新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创新资金支持。

(二)创新资金的申报为每年的12月份进行。

(三)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2、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审计报告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创新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证书,技术报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授权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第十条项目审查与审批

(一)区科技局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是否属于申报范围,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材料格式是否正确等。

(二)对初步确定的项目,区科技局在科技工作网等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扶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区科技局对通过立项审查的项目下达文件通知。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创新资金项目合同书。

第十一条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一)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创新资金项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财政予以拨付。

(二)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管理。

(三)创新资金项目由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承担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报送信息调查表。

(四)承担创新资金项目的单位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如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区财政局、科技局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并收回全部专项资金。同时,取消该其三年内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资格,并终止其它财政资金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九部委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企业。*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

第三条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前,须先取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已经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自然享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四条凡在本市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加工或流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不论何种类型、何种所有制、何种隶属关系,均可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地在郊区的企业,需经区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转报)。

第五条申报认定*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符合本市农业发展导向,并具备下列条件: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总资产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市场流通带动型龙头企业,年交易(经销)额3亿元以上。出口创汇型龙头企业,年创汇额达到300万美元以上。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户建立各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企业有注册商标品牌;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销售利润率3%以上;申报前两年内,无欠税、欠薪等不良记录;银行信用较好,产销率在95%以上。种源农业和高新技术开发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主营产品被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或高新技术等相关科技水平等级的,可以在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放宽。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申报程序

第六条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进行资格认定以及监测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认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企业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注册地在郊区的龙头企业,需经区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转报);

(二)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评审;

(三)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过专家资格评审的企业进行认定;

(四)通过媒体*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公告,制发资格认定证书和标牌。

第八条申报企业应按规定格式及要求(表式由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如实提供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涉及企业财务、资产、效益等数据的,须出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的审验报告;“优质”、“高新技术”等相关科技水平资质,须由市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企业银行信用,须由企业开户行出具证明。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正在进行评审认定的,即行终止评审认证程度;已经取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作假企业4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九条凡符合*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条件的单位,可随时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一次认定,3年有效;期满应重新申报认定,逾期未申报的企业,不再享有*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第十条取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接受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生产经营、基地建设、产品市场、带动农户、企业信用等状况的监测,并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年报(表式由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区县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受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跟踪监测管理,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经认定取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更改企业名称,需要对其资格重新确认的,企业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变更文书,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并通报有关部门。

第6篇

一、郧县经济发展的特点

1、工业经济总量不断壮大

2010年,全县实现工业总产值69.4亿元,同比增长42.2%;工业增加值19亿元,同比增长41.7%;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0.17亿元,同比增长51.7%;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14亿元,同比增长5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位居十堰市第一。工业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工业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47.6%;工业化率达到42%。全县经济呈现快速强势增长态势。

2、重点项目推进迅速,拉动效益明显增强

部分新投产项目产能得到充分发挥,新增产值较大,带动作用明显。金龙二期、佳恒二期、神河联达轻型载重车、天神乳化炸药、康迪药业扩能等项目的投产,新增产值6.6亿元,带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增长37.8个百分点。

3、重点企业增势强劲,效益明显提升

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04家,其中产值过千万元的企业24家,过3000万元的企业20家,过5000万元的企业14家,过亿元的企业11家,完成产值36.9亿元,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的73.5%,同比增长54.4%,增幅比规模以上企业工业产值高出8.4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贡献率达到82%。2010年,工业经济实现利润1.1亿元,上缴税金1.8亿元,分别比“十一五”初增长69%、84%。

4、财力进一步扩张

在工业经济的强力支撑下,2010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8.61亿元,同比增长136%,剔除南水北调耕地占用税43700万元之后,县域内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4.24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27.5%,年均增长率为21.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24亿元,同比增长241%,剔除南水北调耕地占用税43700万元之后,县域内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87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162.4%;年均增长率为21.3%;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增幅全市排名第一。

5、发展后劲得到进一步增强

201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3.9亿元(现价),比2005年增长117.4%,年均增长1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7亿元,比2005年增长110.9%,年均增长20.9%;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亿元,是2005年的6.7倍,年均增长46.1%。五年累计投资达到90.9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5倍。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动力。

二、财政服务工业经济的具体做法

1、围绕关键点,积极服务“工业强县”发展战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大环境

工业兴,则县域经济实力强。抓住了工业,就抓住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牛鼻子。要想一个县大办工业、办大工业,单靠我们的力量是有限的,必须依靠县委、县政府对工业经济的重视和全社会对发展工业经济的支持。一是县委、县政府先后提出了“一主四化”(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工业化为龙头,以市场化为取向,以农业产业化为支撑,以城镇化为载体)方针、“一主两翼”(以生态经济为主导,以工业制造业和绿色产业为两翼)和四大支柱产业(汽车及配套产业、矿产品深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业)布局及工业“1235”(产值过百亿企业1家,规模以上企业200家,产值过亿元企业30家,打造商用车、铸锻、液压、石材加工、农产品加工5大产业集群)工程发展战略,明确了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思路,统一了全县上下的思想认识。二是建立了县领导包点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制度,为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领导保障。三是举全县之力,扶持工业经济发展,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123”工程政策补充规定》、《郧县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补充规定》等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24个,有力地推动了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四是结合郧县实际,在全县开展了“企业服务年”和“企业发展年”活动,增强了全社会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识,解决了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优化了工业经济发展环境。

2、找准切入点,加大工作力度,全方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年”、“企业发展年”活动,多角度、全方位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加大技术服务,指导重点民营企业财务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新的企业财务会计业务,并使其按要求准确、完整报送财务信息,及时把握了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动态。二是加大制度服务,开展了对企业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时将省厅企业处汇编的企业财务制度分送到重点企业,使企业能够合法经营,依法维权,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三是加大资金服务,县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技改贴息资金、新产品创新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资金向跟踪企业倾斜,全年共拨付各类财政扶持资金240多万元。四是加大融资服务,积极向上争取间隙资金,对那些经济效益好、信誉程度高、产品有市场、担保手续齐全的企业重点投放,解决其流动资金紧张的压力,促其效益的稳步增长。五是加大协调服务,会同企改办、医保、劳动、民政等部门及时化解部分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为这些企业稳定、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条件。

3、把握着力点,明确工作主攻方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积极执行政策,刺激企业发展。按照县政府《关于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县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资金。仅2010年就落实各类财政扶持、奖励资金99.7万元,同时对企业申报的技改贴息项目和科技创新项目,经会同县经济、科技等相关部门认真筛选审核后,及时划拨各类扶持资金200余万元,达到 “雪中送炭”效果。坚持对重点企业纳税和各银行金融机构实施考核奖励机制,参照上年标准拟对40个企业法人代表纳税按同比增长的地方留用部分的4%给予了一定的奖励,提高了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的积极性,2010年度全县金融机构为企业融资达到近8亿元。二是减负减压,促进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省市财政间隙资金1030万元,对湖北神河汽车改装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线沼气车生产线工程建设给予了400万元的资金支持;帮助佳恒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对其二期工业园建设筹措资金600万元,确保了按期投产;为义兴公司、神河集团、天神公司等企业融资近4000万元,确保了这些企业的重点项目相继投入运行,为我县财政收入的增长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确保了骨干纳税大户的满负荷生产。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引导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发展方向,建立健全工业经济发展项目库,积极引导企业走低耗能、高科技、高产值的内涵式发展之路。2010年度共争取国家及省级项目资金960万元,帮助佳恒液压、金龙水泥、兴升科技等多家企业完成了各项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项目。完善全县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项目库,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4、排除难点,想尽办法,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间歇的资金效益,积极解决企业结算承兑贴现难的问题,2010年度共为8家企业2500余万元承兑汇票办理了低利率贴现业务,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财务费用。二是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积极解决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改扩能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每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各项扶持资金共计310万元,其中科技创新资金100万元、技改贴息资金20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资金70万元、法人代表奖励40万元。有效调动了企业运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促进了县域骨干企业整体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三是充分发挥财政信用担保效应,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县财政连续3年累计投入1000万元资金成立了目前全省规模最大的县级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2亿元,担保能力达到12亿元,仅2010年度就为郧县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2.2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调控作用,切实解决企业拓展空间问题,对新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进驻工业园区的“三通一平”的硬环境财政投入年均500万元以上,有效地拓展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5、培育亮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

一是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2010年,及时、足额、合规地划拨了33个单位省市县各类科技专项资金749万元,带动全县企业科研投入达1.3亿元,占全县GDP比重0.26%,有力地促进了县科技管理及技术创新,全年研究高新技术产品37个、新产品310个。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国家支持科技创新资金80万元后,公司当年科技投入500多万元,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利税达到了3668万元,创历史最高,先后获得“湖北省科技成长型企业”、“湖北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郧县工业经济十强企业”称号,迅速成长为一个集高科技产品和现代化管理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全县高薪技术企业达到6家,实现高新技术产值10.33亿元,增加值3.10亿元,同比增长22.9%,39.4%。二是大力扶持产业集群发展。按照“结构优化、效益提高”的方针,积极服务支持产业集群发展。2010年度整合划拨产业集群项目发展资金近300多万元,极大地促进了具有郧县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现已基本形成以神河牌改装车、半挂车和联达牌农用车为主体的鄂西北特种车及专用车基地,以金龙牌水泥为品牌的建材产业,以天神公司“开天牌”乳化炸药为标志的药化产业,以佳恒公司、义兴公司、郧齿公司、凯琦公司、兴升公司为骨干的机械加工产业,以谭山米黄玉为代表的矿产开采加工,以渝川公司“武当红”品牌为核心的农业产业等产业集群;2010年产业集群完成工业增加值14亿元,上缴税金1.5亿元。产业集群优势得到充分体现,工业发展后劲显著增强。三是大力发展园区工业。突出汽车及汽车配件、化工产业、旅游休闲、绿色农业产业等特色主导行业,引导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产业发展的平台,提升了园区开发水平。2010年郧县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完成产值30.35亿元,同比上升14.1%,成为郧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6、控制风险点,强化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第7篇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7-0309-01

1 投资环节中的合理避税

1.1 合理利用税收政策

它是国家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或业务的发展,或者为了减轻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的税负,而在税法中进行的某些特殊规定。如: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微利企业等,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

1.2 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规避税负

由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对企业税负影响就不同。合理、合法地利用会计政策,使企业的税负降到最低。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固定资产支出的会计处理。

1.3 选择合理的投资方式进行避税

投资方式不同,享受到的税收政策就不同。采用分期投资方式可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未到位的资金可通过融通来解决,其利息支出可以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在合理利用财务杠杆系数的基础上,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1.4 充分利用行业政策

为鼓励基础行业及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农、林、牧、渔行业及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支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科研机构的税收支持等。所以企业在设立时的行业选择上可以考虑向税收优惠政策上靠拢。

2 企业筹资环节中的合理避税

筹资环节的纳税因素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出,而且还会影响到企业筹资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预期收益。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权益资金和借入资金。权益资金筹资股息在税后支付,不得作为费用税前列支,没有节税功能,而借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可列支费用,从而相对减少应纳税额。对企业而言适当负债,合理利用综合杠杆系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合理节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3 生产经营活动环节的合理避税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合理避税主要是充分利用会计手段,合理列支税前扣除项目,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通过合理增加有效成本费用、减少利润以达到减少应纳所得税额的目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取企业一定要注意合理性,注意同行的工资水平。否则,税务机关对不合理支出可进行纳税调整。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因此,企业合理避税一定要注意交易事项必须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并能提供证据证明。

如:坏账损失的财务处理方法,主要有直接冲销法和备抵法。直接冲销法又称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实际发生坏账时,作为损失计入期间费用,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抵项目。备抵法是指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账户,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与直接冲销法相比,优点是: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在取得销售收入的当期及时计入费用,避免企业的明盈实亏,推迟了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间。还如: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如果采用实际成本价对存货进行收发核算,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当物价呈下降趋势时,则采用先进先出法较有利。因为采用此方法,期末存货成本较低,而销货成本则较高,同样可以将净利润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而达到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4 利润分配中的合理避税

在我国利润分配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税法规定,企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时,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不用即时缴税。一般情况下,股东往往为了避税或在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要求企业不发或少发现金股利。

5 纳税申报过程中的节税筹划

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算、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税法规定,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因此,企业可以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任务,使得在年度内的前些月份多列支一些费用、少发生一些收入,而在后一些月份少列支一些费用、多发生一些收入,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企业可选择在税法规定的期限最后一天申报。企业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税法规定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所以企业在年终结帐后,如发现有一些费用未能列支在纳税年度时,在纳税申报时一定要申报抵扣,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列支这些费用。

总之,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轻重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下获取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为必然。

参考文献

[1]马晓琳.浅谈企业合理节税的方法[J].中国科技信息,2005,(2).

[2]张国臣.企业合理避税的筹划[J].长江大学学报,2007,(30).

第8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的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创办的,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主要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或实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的智力、技术密集型经济实体。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级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报批、年检、管理;

(二)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各类科技计划的立项工作;

(三)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鉴定、登记、申报奖励及推广工作;

(四)协助办理民营科技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

(五)协助办理民营科技企业的人员出国出境、技术进出口手续;

(六)负责办理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统计工作;

(七)负责民营科技企业人员的培训、表彰奖励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对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

各级工商、财政、税务、金融、计划等有关部门按着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除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所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市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

2、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和范围,开发的产品具有先进性,或有合法的专利、专有技术、科技成果;

3、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一年以上,有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注册资金;

4、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15%以上;

5、每年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费应占企业当年技工贸收入的1.5%以上;

6、技术性收入占年技工贸总收入的15%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占年总收入30%以上。

(二)自治区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

2、有明确的科技开发经营方向和范围,开发的产品具有先进性,或有合法的专利、专有技术、科技成果;

3、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一年以上,有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注册资金;

4、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

5、每年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经费应占企业当年技工贸收入的2%以上;

6、技术性收入占年技工贸总收入的20%以上,或技术性收入和科技产品销售收入占年总收入40%以上。

第五条申请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须向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写《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本单位人员花名册;

(二)现有专利技术、科技成果鉴定及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书,产品、技术标准、产品质检报告,有关行业资质许可证;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验资证明,固定场所、仪器、设备的证明;

(五)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税收登记表副本复印件;

(七)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八)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

第六条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初审工作;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级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并颁发《市民营科技企业证书》;自治区级民营科技企业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自治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颁发《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证书》。

第七条经自治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从认定之日起,享受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其所得税地方部分免征五年;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向民营科技企业转让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地方部分。

第八条民营科技企业持《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证书》副本和市级民营科技企业证明文件,可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

第九条民营科技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评审政策执行。

第十条国有科技开发机构可以整建制地转为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可以兼并、租赁、承包、购买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其他各类企业,并继续享受民营科技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民营科技企业在承担各种科技产业化计划(星火火炬计划、推广计划),接受委托科研项目、难题招标、申报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励、申请科技贷款、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外技术合作交流等方面享受与国有所有制独立科研院所同等的权利。

第十二条新创办的民营科技企业,从事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10万元;其它民营科技企业法人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

第十三条申办民营科技企业时,经评估确有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入股,最高可抵20%注册资金。高新技术作价的最高限额为注册资本的30%。

第十四条关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新产品

(一)对列入国家或自治区“火炬计划”的项目,自投产年度起两年内实行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按先征后返的办法,两年后返还50%。

(二)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辅材料及零部件,免领进口配额及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出口合同以及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验核,比照进料加工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征退税手续。

(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的销售额达到企业当年总销售额50%以上的,经财政、税务部门核准,企业所得税先征后按70%返还。

(四)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3—5%,用于企业技术开发,允许计入成本。

第十五条民营科技企业租赁、承包经营亏损国有集体企业5年以上的,在经营期内,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前2年征后全额返还,后3年征后减半返还。

第十六条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吸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现有企业安置“分流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占本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的,企业新增所得税地方部分征收后全额返还5年;新办民营科技企业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分流人员”占本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的,享受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免征5年。

第十七条民营科技企业执行科技企业财务会计制度,风险准备金经财税部门核定,按企业销售收入的1%—3%的比例提取,年终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第十八条以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为主营业务的民营科技企业,可以申请使用自治区科技风险基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及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民营科技企业也可以申请使用自治区技改资金。

第十九条民营科技企业实行年检制。年检由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地税部门共同进行年检,办理年检手续的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第二十条民营科技企业年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营科技企业年度报表,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有关统计表,以及本规定的第四条中第(四)、(五)、(六)的内容;

(二)年度工作总结;

(三)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请自治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取消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待遇和收回民营科技企业证件:

(一)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的;

(二)拒绝进行年检、统计,不按规定填报有关内容的;

(三)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有严重违法乱纪、偷漏税行为的;

(五)不再具备民营科技企业条件的。

第二十二条民营科技企业分立、合并、变更登记注册内容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应当在30日之内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原认定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民营科技企业宣布解散、破产及其它原因终止时,应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报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缴销民营科技企业证件并取消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待遇。

第9篇

关键词:承德市开发区,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征管

 

近年,承德市积极实施城市化“南扩北进”战略,开发区逐渐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特区、高新产业的平台,全区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2004年以来,建筑业税收平均每年以超过60%的速度高速增长,为全区地方税收的快速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各大行业中,建筑业税收比重名列第三,2004年开发区建筑安装行业税收占全区地方税收的13.91%,2007年上升到21.55%。但是由于该行业业内管理混乱、业主流动性强、资金到位困难以及税务机关自身管理等原因,建筑安装行业税收的征管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开发区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企业所得税流失严重

1.账务核算普遍不规范,营业收入申报不真实。由于建筑企业挂靠户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证不规范,诚信度不高是普遍现象。有的单位仅就需要开具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的收入入账,将工程款结算收入或工程差价收入、合同外工程收入挂“其他应收款”。对于涉私建筑项目,例如私人合伙建房等部分的收入入账价格五花八门,有的按合同价格入账,有的干脆就不入账,进行账外经营,有意偷漏税款。工期持续时间超过一年或跨年度工程部分项目已完工的,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收入实现,而按收付实现制或视成本情况确定工程结算收入。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式下,企业只确认部分收入,却将全部工程成本计入同期,造成大部分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流失、税款递延以及国家税款被占用。

2.企业在成本费用的列支方面随意性比较大,成本费用偏高。虚列各种支出,如工人工资缺乏真实性,加之税务机关对企业工资发放没有统一规范的管理措施,给一些纳税人偷逃税造成可乘之机。特别是借款利息、业务招待费、人工费、广告费等费用,纳税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没有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调整,导致成本费用偏高,账面利润减少甚至亏损。

(二)个人住宅装修税收征管难

其征管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寻找纳税主体难。目前装修队伍中,各种经济类型应有尽有,但个体、私营业户占到90%以上。这些装修队基本没有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更没有资质证书,常被人们称为“装修游击队”。其行业特点是经营地点分散、隐蔽且不固定,经营时间(装修工期)很短,专业分工很细等。,承德市开发区。这些行业特点,给税收的日管带来了许多阻力和困难。因为当前人力有限,税务人员不可能到每一个小区跟踪这些纳税户,往往工程已完工税务人员还没有发现,即使发现了,装修人员也会以“我们不是老板”为辞进行推脱。,承德市开发区。税务人员找到“纳税主体”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核实“应税收入”难。核实应税收入额必须有依据,这需要业主和包工人员提供装修合同,可是业主和包工人员之间在业务往来上往往既无合同,也无字据,使用的还是现金交易。即使有合同双方也不愿意提供,因为装修队怕提供了要据实征税,业主提供了怕装修队以要缴税为由抬高装修价格。,承德市开发区。无法核实其真实收入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只好依据有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但装修队多数不能接受。

(三)建筑安装业行内管理不规范影响了建筑营业税征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1.由于建筑安装企业大多数实行个人承包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往往是承包者个人说了算,加之财会人员未经过专业化培训,所以建筑安装企业普遍存在账务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等情况,给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

2.建筑安装营业税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政策水平不高,导致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申报的准确性较差。大部分建筑安装企业在平时按月申报纳税时,往往都是零申报,不能按工程进度申报纳税,只有向建设单位领取工程款时,才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缴纳税款。一些建设单位接受的发票不是“建筑业专用发票”,有的发票甚至是国税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开具的发票,建设单位的财会人员往往认为只要是正式发票就可以付款,对发票管理的一些具体规定了解不多。

三、就如何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征管力度,促进税收收入的提高,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实施建安业税收管理改革

1.全面采集工程项目信息,建立健全单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台账的基本资料,是实施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实施定期巡查走访制度等,多渠道获取工程项目的建设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工程项目的具体开工建设情况,凡达到一定规模(即: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由属地主管税务机关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税收监控管理台帐”,及时登记单项工程项目名称、座落位置、开工竣工日期、合同金额、工程预决算、款项收付情况、发票开具及完税情况等,做到底数清、心中明,确保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均及时纳入管理之列。同时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各项涉税事项,监督企业按进度自行申报地方各税,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2.实行专业化税收管理。,承德市开发区。为便于对跨区域从事工程项目建安企业税收的管理协调,避免因税务机关内部部门或人员之间的信息割裂而造成管理缺位,应按照税收管理专业化的原则及要求,以设立专职管理组为基础实施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税收的统一监控,促进工程项目税收属地管理举措落实到位。同时应加强对专业管理人员对建安行业有关知识的培训,以便提高检查和管理水平。

3.推广税控发票。广泛宣传,税控发票的推广对防止偷漏税有一定的作用,因此应该大力推广使用税控发票,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积极向纳税人推广安装税控机。人们通常认为只有增值税发票的违法才会引起犯罪,对普通发票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企业对零星采购不按规定取得发票而以白条入账的情况比比皆是。,承德市开发区。为此,税务机关应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发票管理宣传与辅导,使广大纳税人认识到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就是违法,就要受到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此外,税务部门还应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发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发票管理责任制,做到按月申报,规范使用。,承德市开发区。

(二)推行住宅装修业委托代征工作,有效监控“装修游击队”。

针对住宅装修业的行业特点,充分利用街道办、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的优势,委托以上部门对住宅装修业的税收进行代扣代缴,建起广泛的代征网络,对“装修游击队”实施有效监控。如可要求“装修游击队”进场施工前先在物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缴纳税收保证金,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通过委托代征,从源头上杜绝“装修游击队”偷漏税,节省税务部门的人力物力,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要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无证装修公司、私营和个体装修业户的检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加大对住宅装修业户偷税行为的打击。

(三)发挥协护税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从源头搞好税收控管。

税务部门应与建安行业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共同完善建筑安装业税收的管理。建筑管理部门在把好建筑质量关的同时,还应协同税务机关加强对行业税收的管理,对无证个体包工头进行清理,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实行源头控管。为了及时掌握建筑市场的动态,了解有关税收信息,税务机关应与城建、工商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制度,多渠道收集税收信息,减少对建安行业税收征管的盲点、误区。同时可以从资质等级管理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每年的审验和考核通报情况中,较为全面地掌握区域内建筑、安装工程的进展情况,从而为税务部门掌握其税源变化提供详细的信息。

第10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应对策略

一、财务日常管理基本内容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财务管理的重心是资金管理,对企业工作流中各个环节的资金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控制主要是对企业资金流和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利用,是现代财务管理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财务控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价值控制,其目标是为最终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和企业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设定的,把财务管理中成本核算和控制全方位引入到企业管理中。在现代企业发展战略中,财务成本控制处于极其重要地位。可以说,企业财务管理和控制是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核心功能。下面结合我们在制造业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管理与控制方面多年的工作体会和遇到的问题,谈谈一些初浅看法。我们认为制造业上市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和控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日常财务核算工作

核算和监督是财务会计两大基本职能,“当好家、理好财”,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会计人员最本职的工作,财务人员应将工作重点放在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管上,运用信息化平台,合理人员配置,加强绩效管理与制度建设,做到财务结果的准确、及时、完整,为公司管理决策层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日常财务监管工作

应收款管理、存货管理及成本管理是公司内部财务监管中需要长期且着重关注的工作。对于超期应收款,财务人员与各相关管理人员应每月依职责做好货款回笼督促工作;而对于存货管理与成本管理则要做到不断细化和规范化。

1.应收款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并与绩效挂钩。销售和回笼业务由专人及时沟通服务,实行货款动态管理,随时掌握销售回笼情况,确保资金及时回笼。对以往客户业务量及回款情况进行整理分析,评估客户资信情况,并用于指导后期合同中收款期限条款的约订。财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出具询证函与客户进行往来账核对,跟踪回函情况,分析账款风险,对存在不确定因素的账款及时提供明细账进行核对与款项催收,对部分账务复杂或超长期应收款的客户进行上门对账催收。

2.存货管理。实行库存存货的ABC管理,提高存货的控管效率,并引入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依据公司的MRP,结合存货自身特点,做好存货的经济性分析,确定经济订货量与定货周期,控制物流仓储成本,依据业务性质,考虑使用零库存模式。日常及时做好账、账实核对,定期做好存货的全面盘查与抽盘,督促超期存货的处理,减少库存积压。

3.成本管理。广义而言,是对公司各项成本支出的管理。本文就几项重要成本的管理加以阐述:其一,生产成本管理,加强生产过程的成本跟踪,特别是对低毛率产品、新产品、特殊工艺要求产品需进行针对性的生产成本跟踪,通过成本数据分析来指导生产工艺的改进。其二,上述的库存物流成本的管理。其三,资金成本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公司的筹资与投资环节,在项目可行性分析中,将资金成本纳入到项目经济分析中去,使得可行性分析结果更为完整与合理。

(三)按要求披露上市公司财务信息

上市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中,财务信息占据重要的份量。应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规、规则准确财务核算与财务报告编制,做到对股东、董事会、经理层、员工及社会负责。

(四)加强对分子公司的业务沟通,统一规范财务核算与管理

总公司财务与子公司财务应加强沟通协调,统一会计政策,并依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安排财务审计人员核查子公司账务和会计报表,确保公司整体运营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定期完成每月报表合并报送工作。

(五)其他资金控管

强化非主业资金流的控管。比如:对废品进行招标销售,并采取收取押金带款提货方式,确保业务及资金的安全性,在公司工艺改良进行成本控制的同时,不断地进行效益挖潜。银行方面,通过贷款、银承等方式有效解决流动资金不足。

二、财务管理与控制存在的一些问题

1.企业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忽视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粗放,影响企业发展进程。目前,很多企业对财务管理不够重视,成本管理意识薄弱,仅将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作为财务部门的职责,缺乏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关心。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不明确。加之资金管理缺乏计划性,在公司遇到合适的发展契机时,因公司内部缺乏配套的管理机制与资金储备而坐失良机,甚至于因盲目出资而使企业陷入危机。

2.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够,致使财务管理水平低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需要具备综合素质的专业财务会计人员,但很多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能不全面,工作主动性不够,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对现代信息技术和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学习不够,知识更新较慢,无法利用现代财务管理控制技术有效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控制。公司各部门对财务管理的服务满意度难以得到有效提升,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有待加强与改进。

3.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数据差错时有发生,控制工作缺乏准确的信息导向,致使企业管理缺乏精准依据而流于粗放化。另外,因监管不到位,绩效方法的缺失,致使公司绩效管理流于形式。比如,超期物料、超期应收款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和奖罚措施,易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成本核算细化还不够,缺少有效的核算及管理办法;成本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致使企业在市场中缺乏成本竞争优势。随着企业业务量和信息量的增加,传统成本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和财务管理需求,需要采用更新的技术的方法来应对这些问题。因成本核算粗放,成本控制不到位,导致产品成本过高而缺乏市场竞争力,从而影响企业发展而举步不前,甚至业务萎缩的实例不胜枚举。

5.公司收益仅来源于传统产业,创新意识不强,不能灵活利用当前经济与财税政策调整公司发展方向,影响公司发展。

三、企业财务管理与控制问题的应对策略

1.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监控制度,预算与责任会计相结合。良好的财务监控制度可以有效降低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具体可以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科学化管理和决策制定机制;其次,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机制,加强授权批准、监督、预算管理和内部审计等;最后,明晰权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相关人员的作用,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现代责任会计的管理原理是以责任中心为核算对象,对其分工负责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并考评的一种内部控制体系。其优点是职责清晰、责权对等、业绩量化、便于考核。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是以公司管理层为中心,全员参与,遵照企业财务制度与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公司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具体业务核算管理流程。

在制度建设与流程设计方面,需遵循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结合公司业务与营运特点,建立适合自身的业务规范,以协助公司领导规范与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如营销部门需关注营销合同的签订、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超期应收款与超期产成品的处置,而营销合同的签订又需关注收款期限、订单差异的可接受程度,而针对订单差异的谈判,又要以实际生产标准差异量的控制为依据;作为生产部门,计划排产与营销订单信息的有效对接,则是生产与营销流程设计时需关注的重点,这将会对生产部门产出效率产生重要影响。

2.全面财务核算、分析及预决算管理,强化资金计划管理,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进程,提升财务指标的分析处理能力与企业抗风险能力。企业获取利润最大化的方式取决于全面财务核算、分析及预决算的实施。依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制订年度经营目标。依据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在对市场进行科学分析预测的基础上,以目标利润为前提,全面编制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资金预算等,严格执行并促使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都能按照预算管理合理地开展运营。准确组织财务核算,定期组织编制公司各项财务统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及时督促公司各部门结算往来款项,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并指导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强化资金计划管理,每月进行收付款账龄分析,为销售及采购部门制定收付款计划提供依据,并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在营销部门与采购部门的配合下,合理调配公司资金,灵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票据,最大限度保证公司现金净流入。

企业ERP信息系统能为企业提供大量财务基础数据,通过设立相关财务指标,并从系统中抓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将对企业的日常财务活动提供决策支持,从而起到财务决策科学化的目的。同时,风险发生的前兆大多可以从相关指标的异常波动中反映出来,及时发现这一异常可以起到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

3.在部门内部通过合理分工,明确各岗位责任,建设高素质财务团队,提升财务核算与管理水平。财务部内部人员合理分工,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加强考核,财务工作既有重点分工,又团结协作,岗位间既相互牵制,又相互核查,有效减少差错。加强对部门人员进行新准则、新税法等业务技能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水平,保证会计核算质量。定期开展业务工作分析和讨论,不仅使每个员工都能明明白白、有条不紊地各负其责,而且它也是其它诸如考核、奖惩等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变员工被动行为为个人自觉行为。每月召开部门会议,对以往的工作加以总结,合理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并严格依计划执行;充分与员工进行沟通与交流,密切团队成员关系,增强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心与团队意识。

4.细化与规范成本管控,完善资产监管。财务成本管控是公司管理层重要工作之一,需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首抓。财务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召开月度成本控制会议,将公司的各项成本控制工作分解至相关业务部门,拟定成本控制指标,不断细化分解,作为部门工作目标,并纳入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公司,可通过公司全员成本控制与管理,实现绩效考核体系标准化,将公司的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遵照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实施现金与现金等价物、票据、存货及固定资产盘点与账务核对,及时反馈结果并提出建议,规范公司资产管理流程;加强应收账款核对及开票督促工作,及时督促货款回笼;及时督促超期资产(应收款及存货)的处置,加速资产周转率,合理计提准备,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对存货、固定资产(设备)移动、处置和报废等,规范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5.加强税收管理与合理利用税收筹划。日常按时纳税申报,及时做好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度纳税自查工作;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动态,并积极学习与研究,结合公司实际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比如:联系国家税收部门及财政部门,争取国产设备采购抵免所得税税款、高新技术产品退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降低税负;积极申报多个国家级与省市级项目,争取国家各项财政资金补助等等。

参 考 文 献

[1]王子龙.企业财务管理如何深化成本的管理与控制[J].经营管理.2012,2(62)

[2]李晓波.从财务控制角度看企业管理控制与财务管理[J].企业家天地.2011,4(71)

[3]普顺忠.工业企业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问题[J].现代经济信息.2012,4:116-01

[4]余红刚.企业成本控制的现状分析及其治理措施[J].企业导报.2009(12)

第11篇

1.研究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兼职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试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规范管理

1.研究与开发费用责任管理部门。在企业中,研究与开发费用的管理部门为企业的技术研发部,负责统一管理技术部门、试验部门以及各生产车间进行新产品开发试验的具体工作。

2.研究与开发费用支出管理。在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的设计软件、机器设备、样品样具、新材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应按照企业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进行报告审批后购置、领用,视同其他费用支出管理。

3.研发物资的领用及研发产品的入库管理。技术研发部门、试验部门须明确专人负责研发物资的领用工作,在领用材料时,需要开具专用“领料单”并详细标明用途,按审批手续审批后领取。同时技术研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领、发、存料的账物管理工作,设置材料收、发、存统计台账,详细记录每一笔材料的耗用情况、结存数量以及存放的地点。每月编制“月份材料收、发、存统计报表”。技术研发部门对研发制作的新产品,要有具体详细的核算。研发的产品不论是报送样品、礼品赠送等何种用途,均要办理产品入库、出库的手续。建立“研发产品统计台账”,准确登记每一笔产品的入库时间、研发目的、产品的数量及号型等内容,并且做到账物相符。

4.研发费用的核算管理。

(1)研发项目费用预算管理。技术研发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研发项目申报与审批,针对项目预算研发费用,做好研发费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核算管理工作。按照研发项目需要准备以下资料:①研发项目计划书和研发费用预算;②研发机构或研发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③总经理办公会关于月份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④委托、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⑤研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第12篇

关键词:新三板;企业财务操作;税务风险

一、“新三板“的简介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继深交、上交之后的第三个全国性股权交易所,该交易所于2012年9月20日注册成立。据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规定,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挂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业务明确且具备持续盈利能力。2.股权清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3.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4.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运作规范。我国“新三板“也有一些典型的特征,主要是:1.备案制,无序证监会发审委投票核准。2.上市条件比较宽松,对于财务指标没有过多要求。也不仅仅局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二、新三板拟上市企业常见的财务和法律问题

就目前来说,新三板拟上市企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1.拟挂牌公司业务资质不全,影响了企业的持续经营管理,使得挂牌有了一定障碍。2.公司挂牌前必须解决股东占用资金问题,若出现无法规避资金往来则需补充无利息拆借协议。3.治理不完善。4.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淆,直接占用关联资产,应据公允价值补充租赁协议。5.股权不明晰。6.整体变更出资不实构成了挂牌障碍。7.同业竞争问题。8.拟挂牌公司一定要厂里满2个会计年度。

三、“新三板”目前存在的税务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改制时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税务问题

企业改制时,应对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股东捐赠等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区分,要实现区别纳税: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视同利润分配行为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境内自然人股东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暂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虽然行为效果一致,但在税收过程中,法人股东无需缴交企业所得税。

(二)所得税

公司出于节税考虑,一般会做成微利或者亏损,在还原前期利润的同时公司需补缴对应的企业所得税。

(三)流转税

在进行前期收入、成本还原时,一些收入需补确认,一些成本费用需补开发票进行确认,对应的流转税成本需计提。

(四)个人所得税

出于节税目的,通过现金或者报销员工支付员工工资,个税申报系统中申报数据与实际帐面体现工资发放两条线,需要规范或者补税。

(五)其他税种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缴纳不规范需要补缴。

四、代验资问题

由于有的新三板企业目前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所以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会在创业初期找中介公司进行代验资,相关法律规定了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从事某些行业,于是许多目前注册资金不足的企业开始寻找中介公司代为处理相关事宜,这些行为都涉嫌虚假出资,许多企业在财务上处理这些问题时,很快把验资进来的资金转给中介公司提供的管理公司,二挂牌公司在财务报表上以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处理。要解决这些问题,公司股东应该找到相关代验资的中介,由股东将层级代验资的款项归还给该中介,并要求中介机构将公司目前挂牌的应收款项收回。

五、独立性问题

首先,挂牌公司应实现资产独立,主要指公司资产权属、控股股东等明确,实际控制人不得支配及干预公司对资产的经营管理。第二,挂牌公司应实现业务独立。其业务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下属单位不得从事相似或相同业务,同时,要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同业竞争。第三,挂牌公司应实现机构独立。运营中,挂牌公司董事、监事等其他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在进行计划及指令下达时,不得影响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且控股股东与其职能部门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第四,人员独立。挂牌公司人员应保持相当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单位也不得担任除董事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六、无形资产出资问题

对于无形资产的出资,许多企业在处理这一问题时还存在许多难题,股东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无形资产入股,不论其出资方式为专利技术出资或非专利技术出资,股东都可能利用公司物质及其他条件完成成果,因此,这类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应归属于公司,是一种职务成果。此外,在对无形资产出资问题进行处理时,还应注意规范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被减资单位的税务处理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无形资产进行转让,然后以现金支付减资贷款。

七、亏损公司是否可以改制并在新三板挂牌转让问题

我国《公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所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额。因此,在改制及挂牌问题上,这一点对互联网及大型科技公司有着极强的吸引力,这类公司前期投资大,易亏损,但只要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依旧可以直接挂牌。

八、结语

“新三板”市场是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市场,我们应该要重视其发展,对于新三板市场中出现的财务问题,应该要及时处理,对于挂牌企业来说,应该要了解“新三板“的上市条件和相关工作流程,选择适合自己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的综合融资能力,促进企业进一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闫庆友, 陶杰.“新三板” 挂牌企业绩效评价研究[J].财会月刊, 20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