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时间:2023-08-24 17:18: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第1篇

关键词:系统论;工程系统论;工程监理;理论基础

系统论最初为一般系统论,它是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贝塔朗菲(L、V、Bertalanffy)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酝酿、诞生的。这是一门运用逻辑和数学的方法研究一般系统运动规律的理论,它与信息论、控制论几乎是同时兴起的一组综合性的横断科学。它从系统的角度揭示了事物、对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共同本质、内在规律性。[1]

自从1978年以来,我国老一辈的科学家钱学森和经济学家薛暮桥倡导系统工程,使这门学科在我国得到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人们越来越注视系统理论的研究和应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第二研究院第二总体设计部的王连成于2000年写成了工程系统论。他认为人类获取物质产品的途径划分为工业制造、工程和试验探索三大类,要保证工程完整目标的实现,避免工程不成功乃至失败,要求工程师和工程科学家们寻找工程建设的相同特征和规律,[2]而工程系统论是这些特征和规律构成的知识体系的最顶层。促使工程系统论知识产生和发展的最主要的影响和推动力是一般系统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门新兴学科,它也遵从工程系统的一般规律,但又有其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即构成系统论在工程监理中的应用。

一、 系统论是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以下简称监理概论)在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一节称:1988年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初就明确界定,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自建设项目管理学。建设项目管理学,是以组织论、控制论和管理学作为理论基础,结合建设项目和建筑市场的特点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3]除建设项目管理学的理论外,新增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和建设工程组织管理的新型模式等内容。由此看来,似乎系统论与建设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无关。其实不然,我们只要看看《监理概论》的内容,即可明白我们为什么说系统论是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1、 目标系统:《监理概论》称:建设工程监理的研究对象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目标的有效控制,包括费用(投资)目标,时间(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的控制。[4]任何建设工程都有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这三大目标构成了建设工程的目标系统。为了有效地进行目标控制,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并且合理确定和分解这三大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在确定建设工程目标时,应当对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进行客观的且尽可能定量的分析。在分析时要注意三个问题:⑴掌握客观规律,充分考虑制约因素;⑵对未来的、可能的收益不宜过于乐观;⑶将目标规划和计划结合起来。在对建设工程三大目标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时,同样需要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同样需要反复协调和平衡,力求实现整个目标系统最优也就是实现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统一。

在目标系统中,首先,单一的指标不是追求的目标,如投资目标的表述为,

其次,系统最优既不是单一指标最优,也不是各个指标同时最优,再次目标控制表现为系统控制、全过程控制、全方位控制。基于系统论整体性原理的目标系统控制,克服了机械唯物论的思想方法,避免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障碍,放弃了“多快好省”的错误观念。而目标的分解是目标控制的基础,这是基于系统论的层次性原理的。目标分解的原则有:⑴能分能合;⑵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工种分解;⑶区别对待,有粗有细;⑷有可靠的数据来源;⑸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立。这些原则均体现系统论中的层次结构。

2、 控制模式:控制是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管理活动。传统的控制论是基于拉普拉斯变换的自动动态平衡控制。它的模式是:

除了闭坏控制外,还有开环控制。开环控制也叫事前控制、前馈控制、主动控制和面对未来的控制。闭环控制是一种封闭系统的静态控制,它与时间无关。而开环控制是一种开放系统的动态控制,与时间、生长、竞争、分化等有关,它不是平衡而是稳态。开环控制是控制论所无法全部涵盖的,它是系统论的基本内容。

3、组织设计:控制的两个前提条件:⑴目标规划与计划,⑵组织。组织是目标控制的前提条件与保证。

《监理概论》第五章专门介绍建设工程监理组织。这里定义的组织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有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利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5]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组织设计则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构成的因素有管理层次、管理跨度、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组织活动的基本原理是㈠要素有用性原理,㈡动态相关性原理,㈢主观能动性原理,㈣规律有效性原理。监理组织的四种基本型式是:⑴直线制监理组织,⑵职能制监理组织,⑶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⑷矩阵制监理组织。监理组织设计包括组织结构设计,人员配备和职责分工,各有一套科学的原则为指导,尤其是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划分,甚为科学合理。是各种社会组织中分权最为清楚的一种。

4、协调层次:建设工程系统是一个由人员、物质、信息等构成的人为组织系统。用系统方法分析,建设工程的协调一般有三大类:一是“人员/人员界面”;二是“系统/系统界面”;三是“系统/环境界面”。建设工程系统是一个典型的开放系统,它具有环境适应性,能主动从外部世界取得必要的能量、物质和信息。但也会碰到环境的障碍与阻力。组织协调工作最为重要,也最为困难,是监理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

综上所述,系统论是工程监理的理论基础。

二、经典应用的不足

这里所指的经典应用是指有别于监理的新模式的传统模式。由于未采用系统论作为理论基础,对系统论的组成部分的控制论、组织论和管理学的应用存在着先天的不足。

⒈封闭系统而不是开放系统

α、立论基础:《监理概论》载明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⒈服务性。⒉科学性。⒊独立性。⒋公正性。独立性的说明为:《建筑法》明确指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公正性的说明为: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排除各种干扰,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6]这种规定是基于封闭系统假设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在封闭系统中,只能是此消彼长,此赢彼输,因此监理作为制衡的第三方,不偏不倚,独立公正至关重要。而只有开放系统才能双赢。

b 、控制范围:我国的监理走过了18年的历程,取得了巨大成效,为国家节约了几百亿资金,也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毋庸讳言,监理的控制还是单向的,被动控制为主的,盯人式的控制。这些当然是历史进程所限,也是思维方式的影响使然。

2、工程系统而不是企业系统

《工程系统论》认为工程系统有三性:复杂性、无序性、完整性。工程系统分为6个子系统:工程对象系统、工程过程系统、工程技术系统、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组织系统、工程支持系统。工程系统论的建立是基于对工程危机的现象和后果的认识的,即工程危机的普遍性和工程危机的严重性:(1)机会不会复得,(2)代价难以接受,(3)局面难以收拾。[7]工程监理也是基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多发性的认识而建立的。[8]但毫无二致的是两者均把系统论应用于工程系统而不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企业系统。由此造成了业主与承建商的对立,监理企业间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监理企业只求生存,难图发展壮大。虽然监理企业数量增长迅速,但真正成规模,上档次、有实力的监理企业为数只是凤毛麟角,面对加入WTO过渡期满,服务业对世界开放的严峻挑战,中国监理这支新军会不会弱不胜衣呢?!

3、层次论中的统御思想而不是支撑思想

无论是生命有机体还是社会,组织概念的特征类似于整体、生长、分化、层次、支配、控制、竞争等概念。系统理论完全可以处理这些课题,但是,对组织的各个方面进行定量的解释是困难的。工程监理确认监理与业主、承包商是建筑市场的平等主体,也确立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主体和权利主体地位。有一段时间提出了总监理工程师是利益主体的错误口号,现在纠正了。但在组织论层次结构上,传统的统御思想占上风,这是专制文化的表现。系统论的一个显明观点是系统的存在完全依赖于下级层次的支撑,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美国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爆炸是源于一个重400克的隔热泡沫脱落,发现号航天飞机失事则是一个密封圈因低温而脆裂。现在经济学家有个口号“细节决定成败”,说了等于没说,在由250万个零件组成的航天飞机系统去找决定成败的细节,连上畏难。所以强调系统论的支撑思想,才是系统协调的根本,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系统论作者的最高格言:人是个体。他警告说:极权主义的组织怪兽要是吞没了个体就必定自判死刑。[9]

三、系统论的新应用

除了工程监理之外,国外还有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咨询,我国也在引进消化中。随着社会技术经济水平的发展,也随着系统论的发展,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国际上出现了许多新型模式。

1、监理的新型模式

除了项目总承包(国际上称为设计+施工或交钥匙模式)。还有CM模式、EPC模式、partnering模式和projectcontrolling模式。[10] 这些新型模式的共同特点是把建设工程系统当作开放系统看待,强调信任、合作。在解决重大、复杂、庞大的巨型建设工程中取得了良好效益。是一种高层次的系统论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2、异因同果论的思维

方法论是基于某一理论的一组相关方法的集合,一般系统方法有一系列突出的特征:综合性、扩展性、以系统为焦点、抽象性、非线性思维、 定性性和元方法性。针对扩展性定性原理有异因同果性,定量描述则是自然增长律 Q=Q。e at或对数曲线Q=aceat/(1-bceat)[11]

面对数以万计的监理小企业的无序运作与竞争,如何做大做强,如何去整合这些社会资源,是靠自身积累的渐进式扩展,还是强强联合;是相互排挤、兼并,还是资本运作,形成旗舰;系统论的异因同果性可以提供有益的启示。即是如果开放系统达到一个稳态,它就有一个同果值或不依赖于初始条件的值。M(Qi)=M(Qio)=M。[12]

3、数学系统论的指导

系统论认为:科学的统一性,并不是把所有科学虚幻地还原为物理与化学,而是来自实在的各个不同层次的一致性。例如原子的内部结构与行星系统的模型一致性。正是这种一致性或称同型性使得系统论原理有广泛的应用。例如公式Q=aceat/(1-bceat)在化学中就是自催化反应定律,在社会学中就是弗哈尔斯特定律,即弗哈尔斯特(Verhulst)1938年用于描述有限资源下人口增长的定律。[13]科学的一致不是简单套用。鸟的翅膀均是活动的,飞机的翅膀却是固定的,两者的飞行遵从相同的空气动力学,而所有活动机翼的飞机均铩羽而归。

动态系统论涉及系统随时间变化,它的动态方程可用一组n元联立微方程表示。系统的变化从几何上看,可表示为穿过状态空间的状态变量的轨迹,即n维空间中状态变量的可能位置。可能有三种行为类型,即(1)渐近线稳定,(2)中性稳定,(3)不稳定。分别对应于平衡稳态解,周期解和发散解 。[14]如同1892年发表的里亚普诺夫函数和稳定性理论的联系直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才被发现一样,数学系统论的结论如何应用于监理系统的动态发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但无论监理企业如何发展,必定离不开这三种形式解。

四、结语

1、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一个行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其理论基础是系统论,这是无疑的,《监理概论》的界定是有缺陷的,应予纠正。

2、工程监理应用控制论、组织论、管理学方面存有明显的不足,应采用系统论的方法予以补充。

3、系统论的方法、成果、思维方式对工程监理的发展有重要意义,无论是监理的新型模式、监理企业的壮大均离不开系统论的指导。

4、物质和能量不灭定律,细胞学说和进化论是辩论唯物主义诞生的自然科学基础。那么二十世纪人类的新三大发现:系统论、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应该是形成新的世界观――辩论唯物主义与时俱进的自然科学基础。宣传和应用系统论的方法于工程建设,是大有可为的。

参考文献

[1]、[9]、[11]、[12]、[13]、[14][美] 冯•贝塔朗菲,(林康义等译),一般系统论 [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7.6

[2]、[7]王连成.工程系统论 [M] 北京:中国宇航出版社,2003.5

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教学;改革

前言

现代社会进步的步伐可谓白驹过隙,我国对外开放以来,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密切,我国在经济贸易上的发展对外也越来越开放,这也使得我国自1988年开始实行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监理制,改革要求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迈进和转变,这是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促进土木工程领域面向全世界与世界同步发展,这也是对土木工程领域的一个挑战性提升。由于工程建设的讯速发展对监理人才的需要也日趋增长,因此,为了顺应市场需求,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就需要开设“建设工程监理”课程,应用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掌握必需的监理知识和方法,培养他们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动手能力,为将来能够更好的胜任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实施了以下教学方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加强师生间交流互动

兴趣是学生学习的基础条件,只有兴趣才会引领学生走向成功与务实。然而,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第一堂课我只是对学生灌输将课本的内容,课堂气氛比较枯燥、乏味,学生因此听课也不大认真,兴趣渐失。后来,我在第一堂课的教学中,首先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自我介绍,完了让学生上前进行自我介绍,并且让学生发表了一些对于这门课程的建议,很好的活跃了课堂气氛,也和学生之间有了一个潜在的认识和了解,促进了后来教学过程中教学的有效性发挥。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学生虽然对“建设工程监理”有一定初步的认识,但是并不全面,学生也希望能够通过“建设工程监理”这门课程学到更多的监理知识,为以后能很好地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与学生交流的过程中,增近了与学生间的友谊,为课程的有效性开展做好了初始工作。

二、系统学习工程监理制度的基本知识

为了让学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监理模式与实施程序,首先需要让学生清楚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对从事监理的企业和技术人员的要求和各项制度的明确,以及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法规制度的认识。从而让学生了解到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科技服务活动,从业人员需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及素养,还必须掌握相关经济管理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才能对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对工程施工进行合理的祖师和协调、进行合同管理等。一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更要具有实际应用知识的能力和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了解到了这一点,就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和拓展自己的知识水平及专业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采用现代多媒体教学

采用现代多媒体做教学辅助,能够使课堂气氛轻松、愉快、生动有趣、丰富多彩,能有效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地进入教学,对引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制作多媒体课件,按照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内容,并配以多媒体网络技术,通过清楚的课件内容、形象生动的画面,使监理理论知识、监理方法等直观、逼真、有趣地展现在学生眼前,有利于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比起教师单纯地将理论知识对学生进行灌输有趣的多,更能激发学生学习乐趣和动力,从而提升了教学质量。

四、慎重选择教材,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

教材是我们拿来教学的武器,也是教学基础,教材合理利用和选取,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在授课过程中,注意增加工程案例,将抽象化、学生难以理解的理论知识利用案例清晰地展现给学生,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能够大大地激发学习热情与兴趣。教师需要选取适合学生学习的教材,教材内容应全面、深度适宜、符合课堂教学要求,不能偏离学生实际需要,要与学生以后工作的方向和目的相符。其次,要选用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和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作为必要的参考,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实际应用,使学生能够区分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监理之间的差异与联系。再者,由于学生在校期间缺少实践训练,所以对工程建设程序、工程项目过程控制及管理等认识不足,教师需要在授课过程中适当增加工程案例,强化学生对相关理论的认识程度,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五、结语

真正的教育是启发,而不是灌输。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的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有效地进行思考和学习,是教师教学的目的,也是提升教学质量的根本要素。教师要明确自身教学目标,端正教育理念,不断进行学习和深入研究教学改革,适当地加强自身实践经验,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及素养,从多方面采取措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

[2]李惠强,建设工程监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第3篇

在课堂学习了《建筑工程监理概论》之后,学生已经初步掌握了监理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明白监理在建设各方中所处的地位,它有监督和协调两个最基本的工作特点。在此基础上,学生应下工地切身了解监理的工作环境,熟悉监理的工作内容,通过实践加深自己对这门课的认识,为以后走向监理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此次实训须把握以下几点

(一)实训目的

通过此次实训,学生应了解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工作性质,要弄清楚监理方和施工方的工作内容,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最主要的要弄清监理组织机构的形式和人员构成、《监理规划》的内容及重要性,还需注意工地上采用的各类监理表格的形式及编排与教材上有何不同。

(二)实训任务

①熟悉施工现场工作环境。

② 熟悉监理办公室、组织结构及人员构成情况。

③ 熟悉施工方项目机构组织,可参观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图等内容。

④ 参观熟悉《监理规划》的内容构成、编写的格式(一定要注意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另可对比实际情况了解《监理规划》的执行情况。

⑤ 熟悉教材附录二中《建设工程监理用表》,在现场比较它们与监理单位实际使用的表格有何不同?

⑥ 清楚监理员的职责,他们是如何做好协调工作的?

⑦ 熟悉旁站监理的工作性质,是否是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中进行?

⑧ 询问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是如何监督和验收的,对材料、设备进场的检验程序有哪些?

⑨ 要分清楚监理单位是如何进行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的,实际情况和教材所述情况有何不同?

⑩ 深刻体会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在监理目标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三)实训及实训报告的要求

1.实训要求

① 实训前需熟悉附录二中的《建设工程监理用表》,认真阅读教材附录三中《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内容,还需了解《施工课》的若干施工知识,例如基础、柱子、楼板、楼梯等部位的施工工艺。

② 此次实训对所有同学来说都是一个机会,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次实训,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和精神去工地,千万不要当作旅游和消遣,否则将失去此次实训的意义。

③ 希望各位同学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安全第一,工地不要乱跑,严禁追逐打闹,有损个人和学校形象的事情坚决不做,要主动配合好带队老师和现场人员的工作,做文明的大学生。

④ 希望各带队老师管理好学生,安全第一,对不遵守实训安排和场地纪律的学生做最严厉的批评和教育。

2.此次实训完毕所有同学需写监理实训报告,要求

第4篇

关键词:监理;法律责任;责任风险;风险管理

0 引言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监理工程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也有较大提高。我国多数大中型工程都全面有效地实施了工程监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全面转轨的关键时期,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公平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2000年南京电视台事故,监理工程师被追究刑事责任;2005年北京西单脚手架倒塌事故,监理工程师被判刑[1]。这两起事故开始引起人们对监理工程师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如何承担这些责任的争论和思考。承担责任就意味着有风险的存在。在现行条件下,我国监理面临着哪些责任风险,如何规避这些风险,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监理行业的规范发展,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1 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在建筑工程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建设方式由自建演进为承发包的社会历史背景下逐步产生发展起来的[2]。

我国自1988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主要是借鉴国际上通行的FIDIC合同条件中以咨询工程师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在FIDIC合同条件中,对工程师应承担的责任有较为明确的规定[3]。

监理单位大多依据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体系与业主等签订合同,明确约定各方的责任。能直接推导和界定监理法律责任的渊源,主要以三个方面的形式存在:一是法律法规,二是技术规范,三是合同条款。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必须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违反刑事法律的必须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因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从而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合同责任,以及在从事监理服务的过程中因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工程监理的责任风险

《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都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有责任就会有风险,监理工程师认识和防范责任风险已成为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因此,本文分别就质量和安全责任风险、工作技能风险、技术资源风险、行为责任风险、职业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几种主要的责任风险进行探讨。

2.1质量和安全责任风险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理一直是监理工程师的中心工作,所有的监理工作都是围绕工程质量展开[4]。工程项目建设质量问题关系着工程的成本和进度,如果监理质量出现了问题,工程成本和进度就失去了意义。

2003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条例从法律角度明确了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和义务。由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点,施工的特殊性、从业人员的构成及流动性大的特征,使建设工程也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5]。

因此,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质量和安全责任越重大,相应的责任风险也就越大。

2.2工作技能风险

由于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术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某些需要专门进行检查、验收的关键环节或部位,监理工程师虽按规定进行了相应检查,其程序和方法也符合规定要求,但由于监理工程师本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限制,可能仍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随着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也要相应提高。如果发生事故,监理工程师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3技术资源风险

新材料、新工艺的层出不穷,使得监理人员未必都能及时、准确和全面地掌握相关所有的知识,同时这些刚推出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具体规范做法和标准,监理在现场中也就很难做到完全把握和控制。

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无任何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会承担由技术和资源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也没有必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部位、所有环节都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查,这样,监理工程师就需要面对技术资源方面的风险。

2.4行为责任风险

行为责任风险是指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我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FIDCI合同条件都明确了监理的行为职责与义务。

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行为责任风险来自三个方面[6]:一是监理工程师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了工程的损失,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承担失职的责任。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而造成工程损失。

2.5管理风险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明确的管理目标、合理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工程监理的基本保证[7]。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之间的管理约束机制。监理单位既要给所派的项目总监充分的授权,同时也要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建立强效约束机制,从而减小监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责任风险。

第二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机制。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如果管理不当,会造成各个层次人员的职责分工模糊,员工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不能有效共享,也就不能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从而增加了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2.6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是监理工程师在执业活动的行为标准和要求,也体现了监理工程师的社会责任和职业追求,是对社会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8]。

监理工程师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爱。如果监理工程师不遵守职业道德,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应的风险。

3 责任风险管理

责任风险管理就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评估及采取合理的回避、分散、减少和转移等方法和技术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妥善地处理风险事件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3.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进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必须进行风险识别,如果风险不能被识别出来,那么它就不可能被分析、控制以及进行有效的管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风险并非是显而易见的,不容易准确的识别和预测出来。

通过德尔菲法、情景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工作分解结构WBS法、头脑风暴法[9]等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识别来自业主的风险、勘察设计单位的风险、施工单位的风险、监理单位自身风险以及来自环境的风险。经过风险识别,可以得到主要责任风险因素清单,并对各个风险因素进行编号和排序。

3.2风险分析与评估

风险分析与评估的目的是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深入的而研究,探讨风险发生的原因。风险分析与评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0]:一是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二是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三是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四是风险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

风险分析与评估的常用方法有主观评分法、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故障树分析法等方法。通过上述方法对风险进行的综合性定量的分析,然后根据风险的影响程度大小对其进行分级和排序,进而找出关键风险,做出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

3.3责任风险对策

在完成风险分析和评估后,需要有针对性地考虑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消除风险的发生或者减少风险发生后可能导致的损失。根据工程监理责任的不同来源、影响和性质,对于识别出的主要责任风险因素,可以做出适当的风险对策。一般来说,风险对策分成三类:风险回避、风险减轻和风险转移。

风险回避是积极主动的风险对策,风险回避的做法通常是通过中断风险发生的途径使得风险不会发生。风险回避排除了风险的来源,从根本上避免了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不确定性。例如,对那些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建设单位又执意要选择的施工单位的情况,工程建设监理要表明自己立场,切勿迁就,必要时可以考虑选择中止工程监理合同的风险回避策略。

风险减轻是指减少责任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控制责任风险造成的损失。在进行工程监理责任风险管理时,要尽量在工程施工的初期,提前主动采取降低责任风险的措施,这样比风险发生后再进行补救会取得更好的效果。例如,在开工前,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的工作技能和对责任风险认知和管理的水平。

风险转移是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转移并不能消除风险,而是将风险管理的责任移交给了他人,使得管理者不再直接面对风险。由于我国不允许监理业务的分包和转让,风险转移主要是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

4 结论和建议

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实践过程中,会受到各种责任风险的考验。这些风险或来自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或来自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自身。对于不同的责任风险,主观上,监理工程师应提高工作技能水平,加强风险认知和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客观上,则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以及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的提供。

参考文献:

[1]王家远,邹涛.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与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李永泉.建筑法与房地产法概论[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

[3]陈晓华.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及责任风险研究[D].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5.

[4]曹辉.我国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探析[J].河南建材,2010(1):94-95.

[5]李宝琴.工程安全监理责任风险初探[J].山西交通科技,2011(4):83-84.

[6]刘建.关于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与责任保险的几点思考[J].建筑安全,2013(3):20-23.

[7]何继平.小议监理的责任风险与应对措施[J].建设监理,2010(11):48-51.

[8]闫慧萍,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规避[J].建筑安全,2011,37(35):204-205.

第5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方法;课程整合

“工程监理实务”是高职高专类工程监理专业最重要的专业必修课之一。“工程监理实务”是培养工程监理专业学生具备工程监理实际工作能力的课程,一般由工程监理理论教学与工程监理实务实训两部分来完成,本文通过对“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的分析,旨在总结研究出更有效的教学方法。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对建设工程监理定义为: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我国自1988年开始试点建筑工程监理制,到1997年通过《建筑法》,从而使建筑监理制在我国全面推行。推行建筑监理制,是为了改变计划经济时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高职高专类工程监理专业因此应运而生。由此可以看出“工程监理实务”课程对于工程监理专业学生的重要性。研究“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提高工程监理专业学生工程监理实务的操作能力,对工程监理专业学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简要介绍

以我院“工程监理实务”课程为例,我院的“工程监理实务”课程分两部分:工程建设监理实务(理论部分)为30学时,工程监理实务实训(实操模拟部分)为52学时。这两部分中,理论部分是基础,实操模拟部分是核心。实操模拟旨在使学生在掌握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知识后,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监理知识从事实际工程监理工作,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工程监理实务理论部分主要围绕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四控两管一协调”展开,通常的教学是从简要介绍工程监理在我国的推行历程开始,通过对工程监理基本概念、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监理组织、工程监理实施程序、主要工程监理文件、相关监理控制方法等的介绍,使学生初步掌握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知识,为今后从事工程监理工作打下初步基础。

工程监理实务实操模拟部分,是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的典型环节,进行实操模拟训练,通过对典型监理案例进行剖析,使学生熟悉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流程,达到能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际工程监理工作的目的。

二、“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特点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的本质是“专业化的监督管理”,可见“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本质上是关于如何做好有关项目管理的课程。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这些都是技术性管理工作。因此,“工程监理实务”课程可以概括为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如此看来,“工程监理实务”课程就不仅仅是简单的一门课程,它是与其他相关专业课程有密切关系的一门课程。在课程安排上,以我院为例,我院工程监理专业是“2+1”教学模式,“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的理论和实操部分都是安排在第二学年的第二学期,也就是理论学习的最后阶段,主要就是考虑到“工程监理实务”与其他专业课程的关联度,如果没有其他专业必修课程做基础,单单学习“工程监理实务”这一门课程,无论如何是学不好的。我院的工程监理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有建筑材料、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制图与房屋构造、建筑CAD、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地基与基础、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质量控制、建筑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建筑工程计价与投资控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控制、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等。以上每一门专业必修课都和“工程监理实务”这门课程有密切关系。我院的工程监理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有计算机软件应用(PKPM、天正)、混凝土框架结构构造与设计、钢结构、建设法规、建筑设备知识、建筑企业经济与管理、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概论、道路与桥梁工程概论、建筑节能技术等。这些专业选修课也都与“工程监理实务”这门课程有密切关系。学习“工程监理实务”这门课程,需要对上述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充分掌握,这样才能很好地学习好“工程监理实务”这门课程。

工程监理实务的理论教学部分是对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知识的讲述,其特点可概括为文字多,图表少。教学过程中相对多的内容,是对相关工程监理具体内容的解释和分析。学生对此的反应往往是感觉到枯燥、乏味、呆板。有学生讲,这和上“法律法规”课差不多,似乎都是法条规定似的,觉得没意思。工程监理基本知识的每一部分内容,学生都能够看明白,就感觉到知识简单没难度,有没有教师讲解都无所谓。如果把相关知识点综合起来,学生又感觉到串联起来有困难,实操模拟需要解决问题时,又感觉到无从下手。

工程监理实务实操模拟部分,是使学生在运用监理理论知识解决某个实际监理问题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支撑。如钢筋混凝土绑扎浇注问题,就需要学生对钢筋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充分掌握,对钢筋混凝土的验收规范充分掌握,否则仅仅具有工程监理方面的知识也无法解决问题。同时,还需要学生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活学活用的能力、触类旁通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较好地完成工程监理实务实操模拟,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实操部分对学生而言,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

由此看来,“工程监理实务”这门课程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看懂容易,学精不易。

三、“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方法优劣分析

“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和案例分析。这两种教学方法比较适合课堂内教学和教学资源的利用,也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

理论讲授具有系统性、逻辑性、严密性和完整性,单位时间内传授的知识量大,适合课堂授课。“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通常都采用理论讲授的教学方式,这便于前后连贯,互相衔接。但这种方式常常会让学生感觉到厌烦,觉得平淡。工程监理理论部分类似法律法规一样,都是成形的具体规定要求,就是围绕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规定为主,展开相应论述,内容相对平淡一些,而字面上又似乎很好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难以长时间地集中注意力,通常是上课的开始阶段或者是某一部分内容的开始阶段,他们感觉到有一点新鲜感时会集中注意力,然后慢慢地注意力就分散了。特别是在大班教学过程中,由于学生较多,个别学生会混水摸鱼地不听课,互相影响起来就会影响教学效果。又由于授课时间的限制,如果教师过多关注每个学生的听课状况,就必然占用过多的时间,实际授课时间就相应地减少。

案例分析具有独特性、微观性、个体性和零散性,具有以点带面,以具体的案例反映较全面的系统理论知识的特点。工程监理实务实操模拟教学部分,通常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式。工程监理工作解决的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随时出现的具体施工问题,类似的实际状况在校内教学中几乎无法真实再现。案例分析教学能够把典型事例提炼成教学用案例,使学生在案例分析中体会真实场景。但案例分析教学占用的教学时间过多。对高职学生而言,案例分析的难度不能过高,难易度要适中,一个案例分析通常只能重点解决一两个关键知识点。案例分析考验的是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需要学生对工程监理基本知识全面掌握,同时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基本知识,又需要具有融会贯通的能力。通常完成一个案例分析,学生需要预先准备相应前置知识,然后才能够进行分析准备,最后完成案例分析。在这个过程中,教师通常需要对学生做许多方面的辅助辅导,完成一个案例需要很长时间,由于无法安排过多的教学时间,实际教学过程中,只能对重点的部分内容进行实务实操模拟。我院实操模拟安排了52学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感到教学时间不足,但也难以再增加教学时间了。

四、“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方法改进

为了提高学生对“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的学习兴趣,在教学实践中,可以将不同的教学方法融合起来,取其优点,增强教学效果。工程监理实务的理论教学部分,理论讲授的过程中,插入经验分享、总结提炼或典故借鉴等其他方法,提高趣味性,能够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工程监理实务实操模拟教学部分,不要单单是案例分析,结合小组讨论、实战模拟或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亦能够提高教学效果。以下是几个在教学实践中应用的简单实例:

“四控两管一协调”是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四控”是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是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一协调”则是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各种关系。这是工程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深刻理解了“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实质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是学好“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的关键。为了使学生对此知识点更好地理解认识,可以将“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内在关系用图形的方式(如图1)表达出来。图1是综合总结图,教学时采用PPT动画的模式,将图1进行分解演示,将“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内在关系直观地呈现给学生。学生结合图1,再通过课堂详细讲解分析,就能更加有效地理解“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内在关系,为进一步学习其他监理知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几轮的教学实践检验,这样的总结提炼对“工程监理实务”课程的教学非常有效。

“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中,还可以引入典故借鉴的方法。在讲解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时,“魏文王问扁鹊”这个典故就非常合适。魏文王问扁鹊曰:“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为医?”扁鹊曰:“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最为下。”魏文侯曰:“可得闻邪?”扁鹊曰:“长兄於病视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闾。若扁鹊者,血脉,投毒药,副肌肤,闲而名出闻於诸侯。”通过这个典故,学生对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的理解认识就能更加深一步了。

工程监理实务实操模拟教学中,不要仅仅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在进行工地例会模拟时,还可以让学生进行实战模拟。在给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条件的情况下(如果增加难度,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相关条件,教师对学生选择的条件进行把关筛选,这对学生的要求更高),学生分别扮演监理单位的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建设单位方面的代表(可以是建设单位负责人,也可以是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等),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施工员等角色,如有必要还可以增加设计单位代表及政府主管部门代表等,模拟组织召开工地例会,解决出现的问题。模拟工地例会完成后,由学生评委即时进行点评,教师再进行讲评。通过如此的实战模拟,学生既提高了兴趣,又实际领略了类似真实的工地例会过程,对学生掌握知识有非常好的效果。这不但是实战模拟,也属于角色扮演的教学方法。

以上几个例子经过教学实践检验是非常有效的,都能够明显地提高教学效果,学生也很欢迎。

“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需要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这才能够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头脑风暴、小组讨论、经验分享、实战模拟、沙盘演练、媒体演示、角色扮演、总结提炼、典故借鉴等多种教学方法都应该能够运用到“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中来,这些方法不应单一使用,更应该综合运用,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中,更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现在的学生接受新鲜事物非常快,领悟力也非常强。比如:微电影传播非常快,教师可以发挥学生的能力,把课程中合适部分的内容拿出来,找一些有能力的学生,在教师的帮助下,由他们自编自导自演,制作成小段的微电影。把他们中优秀的微电影挑选出来,放映给其他学生看,肯定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效果。这种做法值得一试。

“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中,如果将部分实操内容前置,植入相关理论部分,使理论与实操相融合,能达到互为支撑、互为补充、互为充实的目的。可以考虑通过微课件的形式来实现,把不同的内容做成一个个的微课件,每一个微课件将实操内容与相关理论完整地结合,让学生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学习“工程监理实务”课程。对某些适合学生做的部分,还可以让学生来做。这种做法也值得一试。

BIM正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在建筑行业,它能够直观地反映施工不同阶段的各种工况,“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中,可以利用BIM把不同的施工工况展现给学生,根据不同的施工工况设置相应的实操模拟场景,提出相应的监理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实操模拟,这样进行教学,会更加直观清晰,有助于提高实操模拟的教学效果。

五、“工程监理实务”课程教学整合研究总结

第6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素质 问题 对策 规范

一、前言:

工程监理制度从1988年开始,1996年开始转入全面推行阶段,目前在我国已开展了二十三年,现已为工程建设中一项基本制度,被正式纳入建筑法,因此监理行业的发展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这种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是适应国际市场与国际工程建设惯例接轨的需要。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十多年问,在我国建设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保障工期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用,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供献。工程监理工作是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先进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服务合同的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然而,监理行业自身和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分析当前监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找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的范围不全面

我国的监理范围到底是全过程还是仅限于施工阶段?这也是困扰监理界多年,争议较大的一个问题。根据最新使用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培训教材《健设工程监理概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

控制》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中关于设计监理的内容。囊括了全过程监理的所有内容,即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

2、监理与业主的关系问题。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理论讲,应该是委托与被委托方的合同关系,并且不存在利益和厉害关系。但现在有很多监理公司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方存在着“姻亲”关系:有的是建设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有的虽然不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但集团公司“某某经理”、“某某领导”却是该监理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着、存在着自己干的活自己监理,此类监理项目机构类似或等同于建设单位的“工程部”。3、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监理工程师,从全国执业考试中获得;近年,部分省、市,经过主管部门考核,很多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资格。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学历相差悬殊,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职称差别很大,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4、部分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到施工现场隐蔽抽检、巡查时,经常可以听到现场监理人员的回答:“施工单位还没有报验”,或在监理验收签认后,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时,如:KL纵筋的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柱筋纵筋由多变少直径由小变大插筋的锚固长度短等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如梦初醒”“理直气壮”地“指导”施工人员应“如何如何”,或会告诉你,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到“点”有着直接的关系。

5、监理责任不落实和监理工作不到位的矛盾

有不少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空挂监理人员的名字,却不见该人员出现。还有一些监理单位上没有明确监理内容和程序,导致监理工作的职责混乱,出现问题推卸责任的情况较为严重。从这些|问题中我们可以发现,目前所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紧密,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三、对策探讨

1、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宏观管理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2、规范监理市场、提高监理费用

规范监理市场,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台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因此,尽快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及相应管理规定,提高监理取费标准,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另外,监理企业取费低有相当―部分是因为监理企业不主动所造成的,监理企业要与建设单位据理力争,严格执行监理收费新标准,同时派出与之相匹配的监理人员到场工作。如果监理企业能主动地为业主出谋划策,优化方案,力争为业主创造最大化价值。当业主意识到监理费用与监理服务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比是微不足道时,监理在业主心目中的地位就提高了,费用自然就可以提高了。

3、加强监理责任、提高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作为工程监理单位,要有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以适应全方位的需要。工程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具备高技能和高素质,因此,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各监理单位应当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多种培育方式并举,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进一步缓解监理人才的年龄、知识老化的问题,促进监理队伍积极健康发展。

4、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监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体化的过程。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和完善。工程监理企业也必须相应地树立一个适应市场竞争的观念和服务意识,要不断拓展自己的经营范围、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要从单一施工阶段的监理向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迈进,从单一方面的质量控制转向投资、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管理,要学会采用各种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监理服务。目前.我国监理仍以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主。但是应当看到,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愈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勘查设计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因此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管理的行业发展的趋向,从而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拓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

5、完善监理制度、加强政府监管

目前,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少,地方性的规章和法规,数量也比较多,但是,工程监理在市场规则和机制方面还相对来说比较薄弱,政府部门应对监理行业工作大力支持,对建设主体其余各方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进―步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不能仅仅只对监理行业监管,另外,在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的具体管理也要采取更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鼓励各监理企业引进人才,对不符合资质及管理要求的监理企业予以吊销和降低氐资质。严格控制工程监理企业的数量,改变监理行业鱼龙混杂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的监理市场不断地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江毅 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现状及评价[J].建筑,2002,518(7)

[2]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监理概》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12.

第7篇

关键词:建设监理;项目总监;能力;素质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参与工程建设的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单从监理方来说,监理方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1总则1.0.4条:建设工程监理实行的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其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对外代表监理公司向建设单位负责,因此,总监应是整个工程项目监理的领军人物。总监的经验多少、协调沟通能力的大小将直接决定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成效。我目前正在担任项目的总监,对此深有感触。下面,我就自己的经历浅析一下如何当好项目总监。 2.给业主“把脉”,了解建设意图

众所周知,我们现在监理的工作是“四控,二管,一协调”,“四控”就是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要想把一项工程的所有控制全都放在第一位来抓是不可能也不切实际的。因此,唯有了解到业主的真实想法,看看是业主是把“进度”放在首位,还是把“质量”放在首位,或者是以节约“投资”为重点,才能有的放矢地集中主要力量,在兼顾其它三项目标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着重实现第一目标,从而实现建设意图,让业主满意,我们才能有效地和业主沟通,才能和业主产生共鸣。只有达到了这样的效果,在做好协调工作的时候,才能借助业主的力量达到我们监理所想达到的目的。

据不完全统计,大多业主的建设意图是围绕着“进度”的目标来确定。监理在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在工作程序上可适当采用一些灵活变通的方法来配合业主的目标要求。比如,监理指令以“进度”为主线,每隔一段时间发一份文给业主,告知工程的进展情况。如果工程进度滞后,原因是什么,采取什么措施赶回工期;如果工程提前,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质量有没有保证等等;在监理例会上可以向施工方多检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与此同时,又要向业主提出资金要到位和加强协调工作力度的要求,既让业主感觉到我们的监理工作是想业主之所想,急业主之所急,又让施工方感觉到我们监理做事是站在公平的立场上。但如果在建工程是业主自己的办公大楼,那么,业主对工程质量就会要求很高,而且建设资金有可能不到位。这就要求工程建设应以“质量”为主线,按预定的建设工期,按部就班地进行。监理方应明了业主的意图,狠抓工程质量,确保安全,适当控制工程投资和进度。因此,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在组织协调业主和施工双方的焦点问题时都会迎刃而解,实现三方“共赢”。3.给施工方“把脉”,设定监理工作侧重点   作为一名有经验的项目总监,针对确定的承包单位,总会善于分析、了解和把握其施工力量的情况:施工单位是“正规军”,还是“杂牌军”?施工单位是挂靠的,还是自己有实力的队伍?如果是挂靠合作施工,那么挂靠单位有没有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到场情况如何?如果这些情况都了解,那么这样管理起来就能得心应手,监理工作也会顺利开展。比如有些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并不雄厚,编制的施工方案针对性差,反复几次修改报审都达不到要求,那么我们监理工作的侧重点就要在技术上帮助施工方把关,帮助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帮助施工人员克服技术难关;而有些施工单位的现场组织能力较差,那我们监理工作的侧重点就要帮助施工方来规划好现场的布置、工艺的先后关系,工序的合理安排等等;还有一些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很差,那么我们的监理工作侧重点就要从管理上帮助施工方。施工单位管理得好,我们的监理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顺利。   因此,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就是要集中力量针对施工方技术或管理上的薄弱之处加强监理,从而使工程施工状况始终处于受控之中。一般来说,工程投资少、工期短的项目,工程技术难度相对不大,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配备较少,项目经理部往往偏重于施工现场管理,而在施工资料和工序报验上不能及时到位,需要监理方不断地提醒和督促。工程投资大,工期相对较大的项目,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相对较为复杂,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配备较多,但其中不乏新招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的人员,施工起来常常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错误。这就需要监理方着重抓好“三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了解并掌握他们各自的情况,针对各人的弱点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以防发生重大过失,给工程带来巨大损失。   一个工程项目监理部的力量有限的,如何让现有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都发挥巨大的作用,使工程施工状况全面受控,这就需要总监在工程建设初期尽快把握好施工方的脉搏,找出施工方的弱处所在,有针对性地合理安排监理人员的分工,这样既能发挥施工方在施工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长处,又能减少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从而使监理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组建“学习型”项目部   工程开工伊始,总监的首要任务是组建项目监理部,刚组建的项目部就好似一部新买的汽车需要磨合一样,往往对自己的新部下缺乏必要的了解。根据工程的特点配备必要的监理人员,通常是公司所考虑的,而根据各个监理人员的专业特长,合理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却是一名合格总监所应具备的基本技能。项目监理部只有分工明确,监理人员各尽所能,才能充分地发挥监理人员各自的作用。在工作过程中,总监可以把不称职的人员换掉,也可以相应地调整岗位,只有充分了解到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足之处,总监才能想方设法取长补短,发挥其长处,从而避免监理工作失误,规避监理工作风险。   对于监理部的管理来说,我认为有两点比较重要:

第一,以人为本的管理。只有实行人性化的管理,奉行人格平等的关系,才能凝聚同事的工作合力,才能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员工有事才会跟你商量,总监也才能了解员工的生活状况和工作状态。

第二,现阶段的监理人才流动比较频繁,新员工比较多,大多数一招进来就奔赴第一线,没有经过基本培训。因此,组建一个以监理部为基本单位的“学习型”组织是很有必要的。

5.结语  

要想做好工程监理,当一名合格的总监,他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素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比较完备的法律知识,此外,他还应当是一个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能全面高质量地完成监理合同所规定的任务,实现建设目标达标控制,让业主满意。要把握建设单位的思想脉搏,充分了解承包单位的具体情况,调动监理内部人员的积极性,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工程建设走上规范、法制的轨道。利用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较好地完成工程监理任务,顺利收回监理费,完成公司的经营目标,你总监的价值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概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编写,知识产权出版社;

第8篇

关键词:监理企业、成本控制、预算管理、项目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从1988年开始推行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工程监理制度已逐步走向成熟、完善,监理工作也成为建设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随着工程监理重要性的提高,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企业也像雨后春笋般茁壮成长,在短短的时间内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已成立了六千多家,其中综合资质企业83个;甲级资质企业2407个;乙级资质企业2392个;丙级资质企业1598个;事务所资质企业32个。这样看来,监理企业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如何生存发展成为企业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如何在发展中立足我想首先要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搞好,而经营管理中成本控制应为重中之重。如何合理控制工程监理的成本,首先要掌握成本的基础,监理过程中真真实实发生的费用。如监理机构人员服务费、辅助人员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设施设备费、一般办公费、特殊办公费、验收标准中要求平行或见证试验检测费、交通费、通讯费、生活用品费、水、电、燃气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考核费等费用。

一、监理人员酬金成本的控制

“监理”是指一项具体行为的动词,其英文相应的是supervise。主要意思是为实施承包合同,由业主选择监理工程师单位依据合同对承包商的生产中的进度、质量和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理企业是一种高智能群体,监理工作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实际上就是一些专业的技术人员通过智力服务,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来完成项目投资目的监督管理活动。因此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酬金支出占成本控制的一大部分,而且人员酬金的支出基础直接决定着其他所有费用的支出。因此我们要选择专业能力过硬,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一专多能的监理人员;也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缩短人员的工作时间,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积极调动包括总监在内的现场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通过采取一些措施使得监理过程是中人员最小化,工作效率最显著,监理效益最大化,将监理人员酬金的成本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合理控制监理必要成本

作为企业控制成本是为了企业能够健康的发展,能够有足够的资金规划企业未来发展壮大的需求,以及企业人才的培养、技术能力的提高、业务的培训、经营的支出等,而不是唯一的去控制成本支出追求利益最大化,却不顾工程质量、企业形象。有些企业在利益的趋势下在工程建设中,该配的人员不配,该配配备设施不配备,甚至降低工程监理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来达到目的。这严重的违背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也违背企业的道德观。因此必要的支出一定要保障,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一削再削甚至省略,应做到控制合理,比如在一项工程中首先监理人员要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如监理工作需要,可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并符合以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和数量应与监理工作匹配,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60%,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不少于合同约定监理人员总数的20%;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5岁;年龄60至65岁人员数量不得大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20%,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其次,监理工作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办公器具、交通、通讯工具均必应满足工程需要。交通车辆配备按照监理人员计算,每8人不少于一辆; 计算机设备配备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计算每人一台;影像记录设备配备按照监理人员计算每2人不小于一台;办公地点必须具备网络和固定电话、传真等条件;办公、生活用房独立;监理人员的食宿条件也应安排得当,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出现。再其次,监理工作应做到有据可依,监理周月报表、监理日志、监理档案等均要做到规范标准。所以确保满足上述费用支出,我们的监理工作才能更好的开展,监理工作质量才能得到保障,监理企业的成本才算控制合理。

三、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正确控制预算成本

监理企业的监理项目部一般距离公司管理机构都比较远,一些监理企业管理人员不足,不能保证各个项目都能够进行监督管理,而单靠总监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也需要公司制定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控制监理成本。因此进行全面预算管理,按照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将预算管理权限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进行划分和落实,全面地将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以企业整体效益为目标,统筹安排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预算的编制下达、执行调整、分析考评,实现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面规划和全过程控制,实现资金全过程的管理,实现企业各部门、各项目部之间在经营管理中目标一致协调配合,保证经营生产、投入与产出、效率与安全的有机统一;在客观分析企业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和实现发展规划的各项指标的要求,科学准备地制定预算目标。通过预算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地提升,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使企业成本科学正确地控制好。

四、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增强控制力度

作为企业在运行中必须掌握项目经营情况才能有效的控制成本,因此一般都要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在监理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管理制度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从“事后”控制变为“事前、事中”管理。企业可以制定一些有针对性风险抵押制度,提高了项目部精打细算、节约支出的积极性。比如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在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发生交通事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进行考核、在经营管理控制方面监理费计收、项目成本控制预算、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进行考核、在综合管理控制方面月报周报上报、固定资产管理、党风党纪、队伍稳定建设、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将这些考核指标作为考核评定和奖罚项目部依据,考核采用综合评分制,基础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级别。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A级,75分及以上不足90分为B级,60分及以上不足75分为C级,不足60分为D级。发生否决事项的,评为D级。考核结果为A级的,返还风险抵押金,另给予抵押金数额2倍的奖励;考核结果为B级的,返还风险抵押金,另给予抵押金等额的奖励;考核结果为C级的,返还风险抵押金。考核结果为D级的,不返还风险抵押金。通过这种激励制度直接把控制成本和项目部的每个人都收系起来,不仅调动了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鼓舞了大家战胜困难的信心,更树立了务实、诚信的形象。而企业通过管理真真实实让大家获益,企业也更加顺利地将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甚至可能会获得比预期还要好成效。为企业健康反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总之,监理成本的控制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监理企业只有做到合理的成本控制,才能够在日益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长期稳定的生存与发展。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在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监理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费用开支,进行监督调控。把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控制的良好,经济效益的提升。我们应该加强研究,不断提高监理成本控制的认识,同时,应当在监理酬金偏低的市场环境中积极稳妥的寻求发展机遇,积极将工程监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让社会真正认识工程监理的作用,提高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通过一系列的管控措施将监理企业的利润要提高到社会的平均利润,这样才符合高智能群体标准,监理企业才能长久发展。监理企业把成本控制合理的范围之内,让企业有充分发展的资金和能力,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西南交通大学《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组织出版

第9篇

【关键词】监理范围;进度控制目标;岗位职责;风险

一、进度控制的主要控制内容

(1)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签署开工令;(2)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承包商二级网络计划并组织实施;(3)参入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提交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4)授权主持或组织现场调度会,每周例会并编写纪要;(5)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及支付凭证;(6)审批工程延期。(7)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二、进度控制目标

(1)工期控制在《合同》工期内;(2)确保工程设计、施工开工、施工时间和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按进度完成;(3)以“工期服从质量”为原则,按时调整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进度目标分解

(1)设计进度目标分解。根据施工总目标分解设计目标:一是初设进度计划(应充分考虑初设审查的时间风险);二是施工图设计进度(重点协助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出图计划,并监督实施)。(2)物资进度目标。根据总工期及施工一级网络计划目标分解物资目标:确定第一次、第二次辅机招标,第三次辅机招标时间,同时编制设备供货计划并监督实施。(3)进度目标体系。监理部进度控制采用分层次进度体系,由四个层次构成:一是第一层计划――合同计划,供决策层、管理层使用。二是第二层计划――总体施工计划,供管理层,运行层使用。三是第三层次计划――实施计划,供运行层使用。(4)作业计划。采用条形图和表格形式,由承包商编制,监理部批准,并检查实施三条度至任务、工序,包括月施工计划、周施工计划。(5)进度控制的原则。一是目标明确性原则;二是协调一致性原则;三是经济合理性原则;四是计算机管理原则;五是全过程动态控制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本着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标;有利于信息沟通的原则;同时发挥本公司具有丰富的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项目设计施工、采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直线职能或组织机构,以保证施工时正确决策,快速反应,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进度控制方法

(1)进度检查的依据。一是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进度条款。二是业主、监理单位编制的一级网络计划。三是经监理批准的《单位工程控制计划》或《专业工程控制计划》。四是经监理审批的《月度施工计划》、《进度报告》等。(2)进度检查方式。一是定期地,经常地收集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二是现场跟踪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3)进度检查的方法。将收集到实际进度数据经过整理与计划进度比较(采用赢得值法)从中发现是否出现进度偏差以及进度偏差大小。

六、进度监督制度

在进度监督过程中,发现实际进度编制比较,且偏离不大,不需要赶工能够纠正的,可以在生产协调会议上提出要求;发现实际进度编制计划较大(必须采取赶工措施方能纠正的),且没有影响工程总进度的可能,经业主同意后,签发赶工令;发现同承包商承担的多个施工项目的实际进度偏离计划较大,且影响工程总进度的可能,按建设单位同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关进度条款的规定处理。

七、对承包商的管理制度

(1)进度控制工程师在每周调试会的前一天,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周计划/周统计等工程进展检测结果,并注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应措施。(2)进度控制工程师将在每周的工程调度会议上对每周的工程进度情况进行通报承包单位应根据检测的结果及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采用相应的措施。(3)施工单位必须于每月(如每月25日),向监理部业主进度控制部上报当月的《工程施工月报》,过期不报的,监理单位将根据合同不签署当月的工程进度款。

八、进度控制的报告制度

(1)每周承包商将上周进度进展情况和本周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给业主监理单位进度控制工程师审查,业主、监理单位进度控制工程师在审查的基础上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周进度报告和本周进度计划。(2)每月承包商将本月进度报表和下月施工计划提交给业主,监理单位进度控制工程师审查,业主、监理单位进度控制工程师在审查的基础上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月进度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

参 考 文 献

[1]范志强.浅谈角色互换教学在“建设工程监理概论”中的应用[J].中国建设教育.2012(Z4)

第10篇

几乎所有的建筑行业都涉及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签订一份公平、公正的委托监理合同,对整个监理过程实施至关重要。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为例,进行粗浅探讨,以共同促进建筑业的健康。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是据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使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该示范文本共分三部分,共六十七条。仔细读该文本存在主要有:1.没有正确认识监理人的地位;2.减轻了监理的法定责任。

该示范文本第二部分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的进行调解。这个条款违背《合同法》、《建筑法》关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权利、义务的规定,监理人的权利是以建设单位委托的结果,不能独立于委托人。该文本标准条件二十六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的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扣除税金)。从而减轻了监理人的赔偿责任,与《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相违背。

建议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时应当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以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几乎所有的建筑业行业都涉及到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因此,能否签订一个对建设单位与建筑业施工都公平的合同,成为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有经验的建设单位(工程委托人)会聘请专业律师作为项目顾问,负责起草合同,参加项目谈判并解决项目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有的建设单位与其聘请律师,不如直接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行业示范合同文本。这种草率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每一个项目很可能有其独特之处,示范文本只能参照使用。个别示范合同文本的某些条款本身不合理,甚至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导致直接适用示范合同文本可能造成对建设单位不利的情况。由于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推行的个别合同示范文本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减少了建筑业行业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从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这种现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此,应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本文以《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为例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共同推动、促进建筑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概念、性质及其规定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是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一种监督管理活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可见,工程监理企业虽然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是,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并由建设单位接受并配合监督履行合同的一种行为。其监理性质主要有:

1.服务性: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工程监理企业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它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它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建设单位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

2.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主要表现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当领导;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要有化的管理手段;要掌握先进的管理、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独立性:按照独立性的要求,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厉害关系;在开展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按照自己的工作计划、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独立地开展工作。

4.公正性:公正性是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也是监理行业能够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工程监理企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监理的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

二年一月十四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关于印发(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建[2000]44号,通知说,《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是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1995年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95-0202)进行修订后印发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等,做好推广使用工作。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共五条,多为当事人双方按照客观情况如实填写的条款;第二部分为标准条件,分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委托人与监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终止,监理报酬、争议的解决等共四十九条固定的条款,只有极少数条款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第三部分为专用条件,是对前述条款的解释。仔细研读这个文本,不难发现这个示范文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第一、没有正确认识监理人的地位;第二、减轻了监理人的法定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地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这个条款规定了监理人勤勉尽责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及监理人的地位作用。

1. 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

按照示范文本规定,衡量监理人工作的标准是监理人提供的咨询意见应与其水平相适应。但是,签约的监理人到底是什么水平,这份示范合同并没有提供相应的条款加以规定,同时,监理人的水平是如何划分的,不同级别的监理人的能力范围也没有在合同中规定,这就使得委托人无法客观、有依据的衡量监理人的“水平”。《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所谓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咨询意见的说法是不严谨的。按照法律规定,监理人的“水平”应该是其资质条件。如果监理人的资质条件是衡量监理人勤勉尽责与否的标准,监理人就应当在签约合同时有义务告知对方资质条件,并将与其资质条件相符的业务范围注明在合同中,将证明其资质条件的有效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监理人的咨询意见不仅要与其资质条件相符合,而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技术规范、行业惯例的要求。

如果监理人承揽的工程超越了监理人自身资质能力所要求的业务水平所能承揽的范围,那么,合同是不是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关于监理人超越其资质等级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如果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供证明其资质条件的相关文件,监理人提供了真实有效的文件,委托人明知其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而将工程委托其监理,发生纠纷,应当认定合同无效。因建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如果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属于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应为合同为无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与监理人双方对合同的无效都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质证书是虚假的,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由此可见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委托人没有责任,应由监理人返还其获得的利益,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就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审查监理人的资质等级,确保监理的工程在监理人的资质登记许可的范围之内。

2.监理人的地位、作用及责任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五条规定: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第十九条规定: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理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这些规定说明,在委托监理工程的范围内,建设工程的监理人的身份是相对于委托人与施工单位而言都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

但是,笔者认为,示范合同的这些规定对监理人的角色定位,与《建筑法》的精神相违背。

首先,建设单位与监理人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很明显监理人与建设单位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是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而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合同法》中关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规定,要求监理人应当依法尽职维护委托人也就是建设单位的利益,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活动,而不应该独立于委托人也就是建设单位。

其次,要正确理解监理人身份的独立性、公正性。《建筑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第三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可见,这些规定中提及的监理人的独立性、公正性是指监理人根据自己的组织、计划、、独立地开展工作,而非独立与委托人之外。是为了禁止监理人参与可能和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禁止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利益,禁止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监理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因此,监理人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独立的,应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志守法、诚信、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不是说监理人脱离建设单位而独立的。

示范合同文本的起草者,基于对《合同法》的委托关系和《建筑法》中关于监理人规定的错误理解,做出的上述规定,既与法律精神相违背,又不能被广大的建设单位所接受。

减轻监理人的赔偿责任。《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标准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在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中,将之细化为: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立即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笔者认为,示范文本的上述规定减轻了监理人的赔偿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见,法律并没有规定监理人承担的赔偿损失的金额不能超过监理费用。示范合同的起草者,利用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将监理人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损失固定为最多不超过监理报酬,降低了监理人的风险,明显维护监理人的权益,而没有公正地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三、行业示范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区别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来的种种,与常见的格式条款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么,它们之间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1.行业示范合同及其法律效力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向全国推荐使用的。国家机关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监制的示范合同文本,应该对合同双方而言都应当是公平的。

关于示范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建筑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对示范合同文本的态度不是“参照”而是直接使用。

2.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在经济活动中,人们经常要面对形形的合同,有些合同的绝大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是银行或保险公司等具有优势地位的垄断企业,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对方不能就此与之进行协商,对这些条款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方当事人不能对合同的进行修改,只有接受或放弃的权利。例如:银行信用卡章程、银行贷款合同、保险合同等等。国外法律中将之称为格式合同,我国合同法将之称为格式条款。《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规定了格式条款的定义、法律效力和如何解释格式条款。

有的格式条款,存在免除提供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加重对方当事人的义务限制对方当事人的权利的情况。《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等等。

3.二者的区别

通过以上可以发现:首先,格式条款与行业示范合同的首要区别是起草合同的主体不同,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自行起草的,而行业示范文本合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力量起草并监制,向全社会公布并推荐使用的。其次,二者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对于一方当事人自行拟定的格式合同,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但是,由于国家机关监制的示范文本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依法可以参照的,因此,即使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判定该条款无效。

像《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这样,名为示范文本而实际却包含着保护特种行业利益,降低其风险,减少其法定责任的格式条款的合同,对建设单位而言是一剂麻药,同时也给司法审判出了一道难题。很多建设单位轻信示范合同文本,盲目相信有关国家机关,麻痹大意,以致丧失了许多应得的合法权益。这就提醒广大的建设单位,在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示范文本时要慎重。

四、应采取的措施

建设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应当是行业利益的维护者,而应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和行业的管理者。组织代表各方利益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重新修订示范合同文本势在必行。

在新的文本出台之前,广大建设单位应该聘请专业律师,对示范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以求平等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

参 考 文 献

1.《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建设监理协会编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2月

2.《合同法学》/赵旭东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

3.《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编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2月

第1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建筑工程安全问题与社会是否稳定和谐密切相关。近年来,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层出不穷,教训极其沉重。建筑工程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是事前控制,在现场要随时随地发现问题,并要及时加以解决,从而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又可以避免发展成大隐患。

一、安全监理的含义及目标

安全监理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对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督和督察,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的活动。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体系的一个分支,其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设安全规定、规程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杜绝和控制不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首先,安全监理工作得不到重视。目前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不足,主观上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在客观上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工程监理单位由此承担很大风险。其次,很多监理单位无专门的安全监理管理人员且素质不高,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责任认识不清楚,包括总监在内的多数监理人员关于安全工程方面的后续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对工地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识别能力较差。近几年来,建筑物倒塌、大桥跨塌此起彼伏,究其原因,有施工质量问题,也有的是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造成。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针对上面提出的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1、强化安全监理认识,层层落实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企业要建立起由企业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布置与检查安全方面的有关工作,定期对监理机构成员进行安全方面的工作布置,并经常对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对各种安全知识、安全规范、安全法规乃至安全事故的警示学习。经过形式多样的学习,使各监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理工作能力,做到警钟长鸣,处处留心安全隐患。

2、理清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细抓工程安全监理

1)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审查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和开挖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脚手架搭和拆方案、塔吊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方案、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

监理通过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应及时用书面形式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例如,钢管、扣件经过现场抽样检测不合格,在不能退场和采购、租赁到合格产品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检测结果对承重架和脚手架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采取有效加固措施。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具体工作包括: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与不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设施和安全防护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3)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核查实际上岗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⑤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等。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结束语

要真正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让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业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1]田金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

第1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明确安全监理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2)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4)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5)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6)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7)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1)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2)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审查承包商在工序交接检的安全报告。

(4)跟踪检查,签办安全技术证书;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确认。

(5)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后,及时上报总监办,请总监代表复核后,补发书面停工令或撤消。①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②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③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⑤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⑥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

(6)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有:

①脚手架。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首先,脚手结构搭设前对所用材料,都要认真挑选,不合格的不能使用,脚手架搭设要牢固、稳定,不仅要有足够的堆料、操作、运输使用面积,同时又能确保在各种天气和规定荷载下,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并且拆、装方便。

脚手架起用前,要经常检查,使用严格控制堆料,不得超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要按规定设防护网,发现主杆沉陷、悬空,节点松动,歪斜变形等,要停止操作,认真加固好后使用,大风、大雾、大雨天应暂停使用。②高空作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悬空操作。a)临边作业。建筑物的外墙、阳台、窗台等往往需临边施工,在临边作业时,要按安全规程设置,可靠的防护栏、防护网并装安全门。b)洞口作业。对施工中预留的洞口,要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上装明显标志及通道门,洞口要加安全盖,防止从洞口坠物伤人。c)悬空作业。对悬空作业所用的防护设施,如吊篮、吊笼、平台、绳索、塔架等均应认真核查,确保安全无误,方准使用,且勿存有侥幸心理。

③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施工用电所引起的事故,也是近年来安全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要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对于其他一些中小型机械等,也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临时施工用电要按规定安装、接线,并做好保护接地,设专人管理,以避免触电伤亡事故。

④落实防火责任制,设立消防组织人员,消防器材准备充分,不得挪用,制定明火使用审批制度,焊接作业要有人负责防护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安全控制具体措施

1. 技术措施。(1)审核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的可行性。重点对坑开挖和脚手架;模版支撑体系、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塔式起重机、人货电梯、临时用电等工程或部位进行审查。(3)监理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和安全会议制度,项目安全生产组建每周召开各方参加的项目安全例会;对本周的安全检查情况予以审查,并核查已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安全。(4)通过“合理定制,进行牧师检查“的辅助措施做好安全文明、环境保护。

2. 组织措施。(1)监理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2)监理部设定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负责人,常抓不懈。(3)编制本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细则。(4)大张旗鼓地宣传、树立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

3. 经济措施。(1)制定安全公约,明确要求、责任,明确奖惩规定。开工前监理组织业主、施工各方召开会议,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提出具体的文明工地的要求,要求应具体,切和实际,不搞花架子。并制定具体的奖惩条款,对违反安全作业规定的行为的奖惩应具有具体的奖惩数额。(2)组织联合检查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对工地检查,有违规者严格执行奖惩。

4. 合同措施。(1)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设计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2)做好工程安全记录,保存好各种安全管理文件。(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上报和处理。(4)平时注意收集有关安全信息的资料,进行分析,提交给予有关部门参考,便于她们作出正确决策。

参考文献:

[1]黄如宝.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