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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信息

时间:2023-08-24 17:19: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证券市场的信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证券市场的信息

第1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经济分析

一、信息披露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一)契约理论。根据契约理论,上市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体现的是经理人员和广大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经理人员的目标与广大股东的目标相冲突。股东是上市公司契约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他们一旦将资本投入到企业,就有可能受到经理人员的剥削,因为经理人员可能对其资本进行“虐待”而使自己受益。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它不能完全明确规定经理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干什么、得到什么及负怎样的责任,因而经理人员需要监督与激励。监督经理人员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股东要求经营者向其进行信息披露,报告其经营管理情况。

(二)交易成本理论。交易成本是解释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这里所说的交易成本是指投资者要搜寻关于证券品质的信息是要付出成本的。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在没有强制披露法规的情况下,投资者要单独搜寻信息,每个投资者都进行这种重复的劳动。从社会来看,这种行为不会影响股东的总财富,这就势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解决的办法就是进行强制信息披露,通过这一制度强制进行信息的供给,解决股东单独搜寻信息的成本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不对称指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具有信息优势。在证券市场上,公司经营者相对于投资者掌握更多的信息。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

二、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从英、美等国信息披露监管的历史看,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由于证券市场规模较小,证券交易比较简单,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现在这么严重。因此,信息披露监管以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为主。在当时,证券交易所(特别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在竞争的压力下,通过自我监管提供上市标准来保护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达到以下效果:第一,减少交易成本。实际上,各种形式的交易所都是一种中介组织,它的存在减少了交易成本。作为中介组织,在没有任何交易成本、信息成本的市场上,它是不会存在的。交易所的存在,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息搜寻,降低了投资风险,增加了流动性。交易所的成功取决于投资者与筹资者交易双方的数量。交易所基于自身的生存压力,必须采取有利于投资者的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规则,这些规则又进一步减少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第二,提供信誉机制。交易所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重复博弈的场所,这使得信誉机制发挥作用,信誉对上市公司管理者产生有效的激励。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不遵守交易所的规则,欺诈投资者,它就会遭受信誉的损失。因此,上市公司管理者更易于接受并遵守交易所的披露规则。第三,交易所之间的竞争会对交易所采用有益的规则产生激励作用。证券交易所一旦被赋予监督职责,又产生了它本身的激励问题和相应的成本。金融中介可以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投资者的成本。在考虑金融中介自身的成本的情况下,金融中介仍具有信息处理和监督的比较优势。证券交易所通过自律的方式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这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或证券市场规模很小的情况下,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这种监管方式只对内部人形成了有限的约束,并没有给少数股东提供更多的权力。

(二)政府监管。在证券市场上,一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和筹资者无法订立完美的契约;另一方面,即使投资者认识到侵权的风险,在契约中订立信息披露要求,契约也不能被完美地执行,并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证券交易日趋复杂,仅靠交易所自律监管已不能解决日趋严重的信息问题,政府监管便成为必然。从根本上讲,政府监管是对正常的市场运转出了问题后的一种纠正,或者是对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转的事前防范。与自律组织相比,政府在信息上具有比较优势,并且其激励和约束与证券市场自律是不同的。一方面,政府是与公共利益更加一致的部门,不仅代表现有的全体利益相关者,而且代表潜在的利益相关者,具有最大的合作广度。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其他制度一样,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有利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实现。当然,政府也面临信息约束,政府的监管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政府与市场必须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取长补短。政府出于成本和效率的考虑,应处于超然的领导地位,不能亲自从事所有的具体项目。对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处理,政府旨在对公司形成有力的激励,以披露投资者想知道的信息。因此,政府监管是在尊重现实的市场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强制作用引导经济主体的正确激励。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实践表明,政府并没有直接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而是由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如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督,政府则通过监管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和证券市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

(三)通过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监管。以盎格鲁——撒克逊式的金融体制为代表的自由市场范式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相互补充的、独立的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分析机构、证券评级公司等,它们被称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在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约束下,每一家专业服务机构在其职责领域内发挥作用,它们的行为通常受以下几方面的约束:第一,明确的规章制度和法律的约束;第二,其自律团体的自律规范的约束;第三,自身维护信誉的需要;第四,不同的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及竞争。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具有不同的信息优势,政府通过对其监管,建立私人自我管制的激励机制,以实现充分的披露。

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严重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是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起因和着力点。在这里,政府处于这一制度的主导地位;自律组织处于市场的前沿,它在政府的监管下对证券市场进行自律监管;证券市场的各种专业服务机构对企业披露的信息进行监督和验证,他们的专业服务是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第一道屏障。由此可见,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实际上是政府主导下的层层委托关系。

三、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经验

美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美国现代公司产生后广大小股东的必然要求,是随着美国证券市场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美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披露的监管规则已被尝试。那时主要是以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代表的市场自律组织在规范证券市场发展方面起主导作用。

美国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建立在1933年及1934年制定的证券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它是一项以政府监管为主导,充分发挥自律监管组织的作用,通过实施证券法律法规实现对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该制度体系可概括为两个部分、三个层次。所谓两个部分是指证券在一级市场上的首次公开披露和在二级市场上的持续公开披露;所谓三个层次是指对公开披露的信息有三个层次的监管。第一个层次的监管是政府监管。联邦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各州也有州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在这一领域中,sec的监管占据主导性地位,州的监管起辅作用。sec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负责证券业和证券市场的监管。在信息披露监管中,一方面,sec监督企业向投资者披露重要信息,以便使投资者在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策;另一方面,sec监督联邦法律的执行,它有权调查涉嫌违反证券法律的行为。有时,它会将有关的市场行为提送到联邦法庭,以协商解决。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美国通过一系列证券法律规范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信息披露法律规范的行为有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严重误导,这些损害行为可能导致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美国试图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达到以下两个目的:一是为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提供救济与补偿的手段,二是增加对违反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系统的有效规范作用。第二个层次的监管是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根据法律规定,自律组织既是sec监管的被监管者,也是其会员公司与上市公司的监管者。自律组织的规则必须提交sec审查。美国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一方面根据其相关规则来评审公司的上市资格,另一方面,自律组织密切监察在其上市的公司,对不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公司除牌。第三个层次的监管是美国证券市场专业服务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这包括与企业相关的各类市场中介机构,如审计师、律师、保荐人、投资银行、证券评级机构等,他们就企业的表现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

在美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展,对信息披露监管的各种机制相继出现,它们互相制约、互相联系,共同规范日益复杂的证券市场。这一过程生动地体现了市场扩展和为规制其扩展进行管制的双重运动。这一过程也体现了政府面对日益复杂的证券市场,不断探索管制手段且不断加强管制的过程。

第2篇

    在我国,有效证券市场的研究主要以沪、深两市数据为蓝本,使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对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进行了验证。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就是指证券市场的效率,它包括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与配置效率。前者是指市场本身的运行效率,包括市场中证券信息的完整性和证券交易的畅通性,股票价格是否反映股票的价值。后者主要是指市场运行对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能力和对国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

    2.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低的成因分析

    总体来说,我国的证券市场效率还很低,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有效证券市场。究其原因,主要分为外因和内因两方面。外因主要包括信息披露不健全问题,证券市场结构不合理问题和市场规模不够大三个方面。这几种原因都会影响到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且都是我国市场自身或者投资者的问题,笔者把这些总结为外因。影响我国市场效率的因素很多,不过笔者认为,外部因素一般都是一些客观性因素,因此不至于对我国证券市场效率问题产生太大的影响,相比而言内部因素显得更加重要。在诸多内部因素中,信息的生成机制又是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研究证券市场的信息生成机制是解决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低的关键所在。

    2.1主要原因:信息不对称

    新古典主义经学中提出完全竞争模型,要求市场参与者具有所交易商品的完全价格和市场信息,缺乏部分信息就会导致信息不完全,就会导致竞争模型不完全。有效市场理论作为完全竞争模式的典型实例,也遵循这个假设。从信息处理器可以看出,如果信息披露上存在障碍或者差错,信息解读者所得的信息的时间,数量以及质量上都会存在分布不均,从而产生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就是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低下的最重要原因。

    2.2直接原因:信息不畅

    以上所讲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证券市场信息处理器的问题,而下面一个环节就是信息传播环节。信息传播除了上面讲到的口口相传,最重要的形式还是媒体宣传,媒体作为证券信息的主要传播媒介,有电视,报刊,广播,信息高速公路等形式。虽然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传媒媒介多,但是这也导致了媒介传播的信息繁杂且权威性差,大部分证券投资者都缺乏相关的证券知识,对信息的把握度也是参差不齐。这些杂的信息传播媒介所传播的信息严重缺乏针对性,形成信息轰炸,这很容易使投资者产生信息混淆,同时又提高了投资者的信息收集成本并提高了信息收集的难度,妨碍投资者的信息解读,以致无法正确进行投资决策。有时甚至会产生信息污染,干扰了信息的有效传播。

    2.3根本原因:解读能力差

    信息披露和信息传递是对公开发表的信息产生影响,但是投资者信息的领悟能力对信息的产生、效用等都会产生影响,因为如果投资者的信息解读能力很弱,那么他就无法正常解读公开的信息,解读出的信息的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这就导致我国证券市场永远处于弱势有效,而且处于弱势有效的最初阶段,那么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有效性会受到很大影响,最终导致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低下。

    3.加强有效市场理论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策略

    既然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还处于较低阶段,那么必须找到相应的策略进行改进和完善,而市场有效理论无疑为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的提高指明了一条道路,为此我们应该认真研究有效市场理论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和实践。

    3.1采用强制性信息披露策略

    证券产品为虚拟产品,因此证券市场风险较大,投机性机会较多,这就要求国家要强制对证券市场进行严格监管,另外证券价格对信息的依赖性与敏感性,又要求信息披露监管一定要准确高效,且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强制性信息披露就是政府将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实现形式,虽然各国在信息监管问题上采用不同的政策,且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式也不太一致,但是所有国家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都很大,且很严格。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基本形成,但是在很多地方还是存在一些计划经济的成分,证券市场相对不够完善,且相关法规也不健全,所以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方法,而且能对规范我国证券市场起到极强的推动作用。对于采用的方法,我们应该考虑: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营造规范的信息披露环境;对中介机构进行扶植和教育;健全证券市场的准入和推出机制等等。

    3.2疏通信息传播渠道

    证券市场信息传播主要借助媒体完成,媒体的传播速度与范围直接决定了证券市场的传播效率问题,我国的主要传播媒体在前文中已经有所提及,但是因各方面原因,三种除按摩途径均为完全达到很好的效果,导致我国长期证券信息传播渠道不畅。为此,笔者建议:设定专业证券频道,很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一个专业的财经频道,专门为从事证券市场投资的观众服务,并及时报道一些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另外对一些地方电台关于证券投资的报道进行一些筛选,对一些不合规或者不正规的财经频道进行删减。适当减少财经报刊的数目,有必要建立像美国的《金融时报》和《华尔街日报》这样的权威性极强的报刊,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投资者的购买成本,报纸上的消息权威性也会增强,而且关于信息披露的可信度也高。

    3.3提高主体的信息解读能力

    3.3.1组织相关培训

    我们可以定期对证券投资者组织一些培训,向他们传授一些关于金融、证券等的信息知识,从而提高证券投资者的知识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这是一种最为直接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可能会受到投资人文化水平,地域等的限制,但是举行一次必然会有一次的成效,人的素质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在不断的培训中,通过量的变化,最终引发质变,从而提高我国证券投资人的整体素质。

第3篇

关键词: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证券市场风险;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1.引言

证券投资决策的核心问题是证券本来的收益和风险。证券未来的收益充满不确定性。投资证券的风险可以界定为,在给定情况和特定时间内,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如果证券未来收益仅有一种结果是可能的,则其收益的差异为0,从而风险为0.如果证券本来收益有多种结果是可能的,则风险不为0,这种差异越大,证券的风险也越大。

产生和影响证券投资风险有经济、政治、道德与法律诸因素。就经济方面而言又可以分成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以及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对证券市场来说,上述风险大致可分成内生风险和外生风险两类。市场风险就是内生风险,它仅仅由证券市场内在机制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其余风险可归入外生风险类,它由市场以外的因素引起证券本来可能的收益间的差异。

本文试图从证券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角度研究证券投资市场风险形成的市场内在机制。

2.预期和决策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证券市场价格的调节对所有新的、公开的信息能作出迅速反应,其信息集合除包括市场本身的客观信息外,还包括公开的证券市场相关的场外客观信息。简而言之,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场内外相关客观信息都能在上市证券的价格中得到充分迅速的反映。因此,通过证券市场价格计算的证券收益同样能够充分迅速地反映所有证券市场场内外相关的客观信息。

投资主体处理信息的过程通常总是通过证券收益客观信息的识别,获得证券未来收益的预期信息,提取证券投资的决策信息,然后选择证券投资行为。

根据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模式的差异,可以将预期分成理性预期和有限理性预期两大类型。

理性预期是利用最好的经济模型和现已掌握的信息所得出有关证券未来收益水平明确的预测。其中包括不直接研究证券市场价格涨落,而直接研究证券市场所有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通过博弈模型进行证券本来收益的预期。

有限理性预期指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经济模型,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收益的经济预测。

类似的,根据证券投资主体决策形成途径的差异,将决策也分成理性决策和有限理性决策两类。

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通过合适的证券投资决策模型或者通过证券的技术分析,然后选择投资行为的证券投资决策。

有限理性决策是证券投资主体不采用证券投资决策模型,也不采用技术分析,仅凭借各自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决策。

证券市场中,完全不考虑证券未来收益水平和变动趋势的完全非理性证券投资主体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本文研究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的预期和决策两个环节中都具有理性或者有限理性。

3.两类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两个主要环节上是通过经济模型或者技术分析独立获得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故称他们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

具有有限理性的证券投资主体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如果在两个主要环节上都是凭借自身证券投资经验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然后,独立选择证券投资行为,他们也是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如果,至少在一个环节上,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获得有限理性预期信息或者有限理性决策信息,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选择自身投资行为,称他们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

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可能采用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技术分析,也可能凭借各自相似的证券投资经验,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产生客观相似的效应。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基于自身认知的内涵、认知的结构和认知的层次以及投资的经验。投资的偏好和投资的心理的局限,不足以从客观信息中独立获取证券未来足够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对各自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置信程度不足以独立选择投资行为。他们不得不通过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决策信息和投资行为,以便获取各自足够的预期信息,提取各自足够的决策信息,或者达到选择投资行为足够的置信程度,客观上模仿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进行证券投资。因此,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产生模仿的效应。

模仿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比独立型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客观上非理性含量更高一些。通过社会心理和认知心理分析,特别是证券投资博奕分析可以得到,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模仿选择的投资策略是随大流的从众策略。

综上所述,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可能存在客观相似性,而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必定存在模仿从众性。

4.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上市证券的价格能充分迅速地反映证券市场所有场内外相关信息。所有证券投资主体都能任意地、不断地获取有关上市证券价格、涨跌幅度和交易量的客观信息。因此,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所有证券投资主体的客观信息是对称的,证券市场的竞争对所有证券投资主体是公平的。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两类证券投资主体预期形成的模式和决策形成的途径具有较大差异,导致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未来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产生不同的作用,从而对投资证券未来收益的波动也产生不同的作用。因此,两类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产生不同的作用。如引言所述,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就是投资证券的风险,两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对证券市场风险产生不同的作用,他们就是形成风险的市场内在机制。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通过相同的经济模型或者相同的基本分析和技术分析独立获得各自的理性预期信息和理性决策信息通常是大致相同的。

若两个具有限理性的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凭借各自的投资经验大体相同,他们独立获得的有限理性预期信息和有限理性决策信息也大体相同。

上述情况下,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便具有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对称性,通常其证券投资行为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产生客观相似的作用。否则,两个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是非对称的,其证券投资行为也不尽相同,对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形成的作用也不尽相同。

桑塔弗研究所(SFI,SantaFeInstitute)通过计算机模拟完全由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组成的股票市场发现,股票市场价格波动,股票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即证券投资风险和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程度及其变化速度有关。

综上所述,独立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客观相似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一种内在机制。不妨称为独立客观相似机制。其客观相似程度以及所持资本资产结构的变化速度达到一定水平时,投资证券的市场风险会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出现复杂现象,价格大幅波动,交易量增加,泡沫形成,甚至累积成危机。正如桑塔弗研究所模拟的股市一样。说明形成市场风险的独立客观相似机制是证券市场内在的非线性机制。

面对客观对称的信息,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各自独立获取的预期信息和独立提取的决策信息,通常是非对称的。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需要参考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预期信息和决策信息,以便选择各自的证券投资行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就会或多或少地模仿其它证券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也就是从众选择各自证券投资行为。这种模仿从众行为会在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间传染蔓延,他们个体的有限理性投资行为演化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投资行为,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被成倍地放大,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极度剧烈地波动,证券未来可能收益间的差异大幅度增加,证券市场风险增大,甚至风险累积成为危机。

模仿型证券投资主体投资行为的模仿从众性是证券市场风险形成的另一种内在非线性机制。不妨称为模仿从众传染机制。

5.结束语

第4篇

(一)证券发行机制受到了破坏

证券的发行与审核制度作为证券市场日常证券交易活动的重要保障,其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发展与持续性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但是,就其实际的开展情况来说,证券市场受到了来自于政府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过度干预,进而导致了证券交易市场的诸多不良现象的产生,影响到了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当证券监管机构对金融证券市场的调控活动过度时,将会使得证券市场自身的调节功能出现问题,也就阻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证券市场的自主发展运行权利也就无从谈起。比如,当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对证券发行的规模与节奏进行全程监管的时候,由于忽视了证券市场本身的调节能力与供应能力,进而也就带来了不良的证券交易活动。

(二)政府干预活动过于频繁

受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影响,我国证券市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活动的一部分,也就需要受到政府对其的监管,但是,证券市场本身作为一个不断发展运行的“有机体”,其自身的竞争机制能够使市场的发展活动得以顺利开展,政府所需的仅仅是适当的干预,而不是全盘的监管。可是,在实际的市场发展活动中,政府与证券监管机构的干预过于频繁,而超出了其限定,不仅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反而会阻碍证券市场的日常运行与工作。比如,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的时候,追求的是“最低质量标准”,注重证券的自主发展。但在我国,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注重的是对发行人其持续盈利能力的需求,这也就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对证券发行活动的干涉形式多且过于频繁,这些活动都会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进而使得投资风险的加剧,影响到了证券市场的正常工作开展。

(三)证券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与全面性存在不足

证券市场的日常交易活动需要在公平、公正且信息透明的环境下来进行,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规避市场活动中的欺诈、炒作活动。这是对交易市场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是保护证券投资者的有效保障。但是,在实际的证券发行活动中,证券市场对于信息的披露存在和诸多的不足,比如,信息的延迟与不充分,甚至错误信息的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将影响到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活动,也滋生出一系列金融骗局,金融违法行为的产生。

二、在经济法的基础上来实现对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选择

(一)政府对收益的干预

在证券市场的发行审核活动中,政府对收益的干预,其开展的形式主要是公共收益部分与部门收益部分。在中国,有人认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制定,需要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来进行选择。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选择优质企业审核选择。因此,证券交易市场需要为所有的投资者提供相关的企业投资信息。再者,审核制度的信息披露需要是一个强制性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证券市场的交易活动需要的是对相关市场以及证券信息的有效处理与掌握,只有信息做到及时、完整、准确,才能真正意义上地提高证券市场交易活动的规范化,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分配,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同时,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对证券市场的审核制度进行核准的时候,需要根据国有企业的改革需求,来完成制定与完善工作,进而实现国家财富的累积。

(二)政府对成本的干预

就我国当前证券市场的运行实际发展情况来说,证券发行需要制度的有效保障,这是加强成本控制最为重要的手段。其中执法活动的开展成本是证券发行审核中支出的主要成本。因此,监督机构需要在发行证券的时候,做到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其投入的成本,即为执法的成本。从立法活动的开展角度来说,这是实现证券得以顺利发行的关键环节。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人力、物力等一系列社会资源的使用需要资金的大力支持,也就相应地使证券发行的成本与之增加。

三、从经济法的角度如何实现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发展

(一)制定统一的审核发行制定

就当前证券市场的开展情况来说,证券的发行审核制度作为其主要的审核形式,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其所发挥的作用,受到不同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影响,而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发展。造成这样状况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同时,由于审核制度的制定权的也尚未实现统一,也就进一步地导致了这样的情况难以有效地杜绝,进而影响到了证券市场的进步与发展。因此,需要针对于这样的情况存在,切实从证券发行统一化这一需求出发,为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切实的发展保障。

(二)完善责任制,提高证券活动的开展质量

为了实现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统一化管理,在对证券进行发行与审核的时候,需要针对制度自身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善,同时,为了有效地推动经济活动的发展,还需要制定与完善责任制度,进而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提高证券活动的开展质量。在完成审核活动之后,需要将与之相关的责任关系进行一一地明确,将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合同的形式进行指出,进而有效地减少不良行为的产生,避免猖獗的违法行为,做到审核工作的明确到位,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转变以往的核准制,推行注册制的发展

众所周知,在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正在逐步由核准制向着注册制发展,这是未来证券市场发展的方向,也是推进证券市场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地克服以往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弊端,借助于经济法的保障,来实现整个证券发行市场的规范化。虽然,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发行审核活动,想要实现注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还面临着诸多的挑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需要向着国外先进的证券发行制度进行学习,最终,实现注册制度的有效建立。想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认识到,当前证券发行活动还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去解决,这既是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发展需求,也是为实现经济长久发展而要考虑的工作内容。

四、总结

第5篇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中关键是市场中的监管途径问题。本文从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出发,分析了现阶段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监管主体缺乏监管的独立性;金融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监管存在漏洞;金融证券市场监管手段陈旧单一。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法制化、规范化的制度建设;加强自律管理建设;改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经济指标评估系统四个对策。

关键词:有效市场假说 证券市场 监管途径 有效性

1970年,尤金·法玛(Eugene Fama)提出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 Markets Hypothesis,简称EMH),该假说有三大要点:一是市场的人均为理性经济人,并且监控着金融市场上各公司的股票,谨慎地权衡取舍股票的风险与收益;二是股票价格反映了这些理性人的供求平衡,不论股价被高估或低估,都能通过买进或卖出达到原有的平衡;三是信息有效,即资产所能获得的全部信息都反映在其相对应的股票上。

研究背景

Macey(1994)研究了美国证券市场在信息披露违规、未按规定保存记录及错误运用GAAP准则等方面监管的有效性,认为证券价格对处罚的反应与违规处罚的严厉程度直接相关。Edmund(2006)则分析了1964法案对被监管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贾甲(2008)在收益分析后,指出政府有必要对证券市场适度且有效的监管,对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提出几点建议。郝旭光、范红岗、周智丽(2010)对三次政策出台前后市场波动率事件计算结果作为分析依据,认为我国政府股市稳定目标并没有实现。郝旭光(2011)根据对监管部门、基金公司、券商、上市公司等问卷调研的数据,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他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效果较差,被调查者对监管效果不满意的原因是证券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市场暴涨暴跌以及没有很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证券市场有效性进行研究的方法,主要是实证法,尤其是经验性实证法。实证法本身也存在着局限性:实证法力图用有限的事实和现象去证明普通的命题,其研究结果便不可避免地带有概率或然性;过分强调假设和数学模型化,可能导致把研究对象过于简单化,从而使研究结果产生较大的系统性偏差,脱离实际现实。在研究我国证券市场有效性中,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都不可缺少。

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职能错位

目前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还是采用计划与审批这两种手段。多年以来,证券市场的管理照搬指令性管理手段,这使得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起不到很大的作用,证券业协会形同虚设,无法发挥既定的职能。

(二)法律法规有待改善

凭借着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规范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我国证券法规基本框架已初具规模。但部分现行法规和条例存在自相矛盾的现象。例如,《证券法》规定“国有企业不能炒作上市公司股票”,但证监会又规定“三类企业可以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票”。再如,由于难以区分自有资金和信贷资金,关于“信贷资金不能流入股市”的规定实施起来很有难度。另外,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关于国际化、同股同权、信用期货、期权期指交易、场外市场地位等问题的规定。总体来说,证券法规系统不完整,法律手段运用力度薄弱、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都对证券法律这一重要手段实施的有效性产生了重大影响,进而降低了证券监管的效果和效率。

(三)自律监管功能作用不大

证券自律组织的作用就在于补充政府监管的不足,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有效的解决证券市场相关问题。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我国存在着许多诸如深、沪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的证券自律管理组织,但这些组织职能的实际履行状况并不尽如人意。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证券商当前并非独立的市场运作主体,仅仅体现了部门、地区利益,对自律、利益协调有效性方面的需求尚未建立,因此,没有健全的机构、有效的约束和明确的分工。第二,我国的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并不是结构性分工关系,实际上存在竞争。同时,由于两大交易所均不能完全代表主管机关或者证券商的利益。因此,两大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功能就受到了限制。而我国现阶段的自律性组织由两个证券交易所及其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和地方证券业协会组成,从表面上看能对证券市场实施由上至下的严密监管,但实际上,各个组织彼此独立运营,工作难以协调。第三,由于证券交易所与证监会的监管模式差异,二者的权责关系不明确。作为有资金和信息优势的证券商,为了谋取暴利,很可能凭借作庄炒作途径吸引散户跟风,从而操纵证券价格,甚至进一步导致诸如集团利益冲突、证券市场剧烈波动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而这些事件的最终受害者都只会是中小投资者。基于以上三点分析,我国自律组织在实际操作中其自律职能难以实际发挥作用。因此,市场的自律管理功能更多的被转嫁到政府的身上,使得证券市场对政府过度依赖。

(四)信息披露制度仍有待规范

目前,我国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方面缺乏完整的制度规范,这直接导致部分信息披露不充分,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差,软性资产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我国还需要进行较大的改革。作为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成熟的重要指标。信息披露有效、及时、充分以及信息分布均匀都是证券市场成熟的重要指标。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途径分析

第6篇

证券市场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构件,为众多的企业和投资者创造了良好的的投资和融资机会。国家鼓励并支持证券市场发展壮大,制定了许多有效的方针政策,为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因此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所以需要对证券市场的现状提出长远有效的发展策略。

二、证券市场的概念

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为解决资本供求矛盾和流动性而产生的市场。广义上的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狭义上,也是最活跃的证券市场指的是资本证券市场、货币证券市场和商品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商品期货、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证券产品发行和交易的场所。

三、证券市场的现状

(一)外部环境背景的不确定性

首先,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演化引发全球的经济问题,由美国的经济减缓从而对世界经济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中国自然也不会独善其身,美国次贷危机会通过进出口贸易、资本流动、心理等方式对中国经济运行及证券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然后,中国乃至全球正处于持续通货膨胀的阴影之下,中国的经济运行和宏观政策面临着不确定性。在经济发展的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问题,中国经济面临着从偏快转向过热的迹象,物价有可能由结构性上涨转向全面上涨。

(二)上市公司内部存在问题

目前证券市场中虽然已经有一些较优秀的上市公司,但所占比例却不大,而新的上市公司又存在一些问题。还有上市公司的一些投资者缺乏正确的投资理念,对证券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和风险没有正确的理性认识,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存在投机心态。虽然与前些年中小投资者占多数的构成相比已有明显的改善,并且机构投资者也用其投资方式与理念影响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但在机构投资者增多的同时,机构搏奕现象也变的残酷。

(三)市场机制不健全

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从制度本身和从执行上都存在着信息仍不够公开的问题,一些重大的信息披露带有些随意性和主观性,这样会挫伤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和了解程度。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还有很多的薄弱环节,市场的一些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另一方面,由于证券市场本身自身也在迅速发展,内部和外部环境处于也有着不确定性,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所有现有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需要不断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四、证券市场发展前景及策略

(一)建设和完善市场体系

证券市场制度的市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冲突构成了中国证券市场演进的原动力。制度安排滞后于市场发展需求,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和完善。从证券市场的成熟发展和现实需求来考量,中国证券市场迫切需要推出做空机制,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备兑权证,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的开展,扩大市场的规模,提高市场成交活跃度,为投资多元化提供更多的选择。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我国证券市场首先要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这一现象,逐渐消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尽量减少国有股在股市中所占的比重,优化股权结构。弱化政府行政部门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强化市场规律的作用。切实在公司内部建立起独立董事制度,同时还要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者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使其在证券市场上发挥有效的作用。

(三)优化证券市场结构,提高市场效率

一是要理顺股票、国债与企业债券之间的关系,实现权益类工具和债务类工具的均衡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应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渠道。二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同时还要有效加强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资源配置能力。三是要积极、稳妥处理好投资主体的深化问题。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掌握合理的投资方法.

(四)完善市场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在证券市场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规范作用,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证券市场的制度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虽然在《证券法》的规范下市场秩序有了一定改观,但《证券法》存在的不足之处给市场带来了很多无法准确解决的问题。同时,与不适应市场新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有关的法规,要及时补充。在执法过程中,有关部门应秉公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第7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 完全竞争 证券法律

一、市场类型划分与证券市场

1.市场结构的划分和完全竞争市场

市场按照内部的生产者数目或企业数目、产品差异度、进入障碍大小等标准分为四种市场结构:完全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各个不同的市场具有它们各自的特点,其中研究最多的是完全竞争市场,该市场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有极多的买主和卖主,二者之间不必固定买卖关系。第二,单个买主与卖主之间的交易量同市场全部交易量比起来都很小。第三,市场上交易的产品或服务都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差别。第四,不存在不确定性和行业秘密。第五,不存在进出障碍。

尽管上述苛刻的要求导致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并不真的存在,但其作为一个理想的市场有其自身的意义,经济学家可以通过复杂的演绎推论证明完全竞争市场是最具配置效率的市场类型,竞争导致了社会总体福利的最大化。

2.证券市场的特点

完全竞争市场是理想市场,既是理想前提假设下的市场,更是经济学家心中理想达到的市场。高效充满活力的完全竞争市场并不是完全不存在,证券市场就是实际生活中最为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证券市场是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根据供需关系来决定有价证券价格的一种交易机制,自由竞争是维护证券市场活力的根本。它很大程度上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参与者角度看,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证券监管机构等主体共同构成了证券市场,大量的证券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使得证券市场符合极多买方和卖方的条件;同时,在如此巨大的市场上,不存在哪个人甚至哪个公司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有时国家能),现代化的通讯手段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最终证券市场形成了统一的价格。

二、证券市场的作用和竞争性保持

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从历史上看是必然的,经济发展的大浪淘沙决定了公司制是现代社会企业最为重要的组织形式,从股份公司到股票再到经纪人最后到证券交易所,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繁荣的证券市场。它肩负着融通资金、资本定价、资本配置、转换机制、分散风险、宏观调控等作用,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

经济规律和自然法则都告诉我们,竞争性是一个市场繁荣活力的根基,证券市场要想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保证它的完全竞争性,即通过竞争达到效率的最大化。一般认为金融市场具备三个条件:

1.较低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低是保持一个市场竞争性的重要条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足不出户的交易已经成为现实,较低的收费和合理的税率有利于保持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这似乎不是难以实现的问题。

2.公开的信息获得

高效的竞争市场要求信息的公开透明,只有公开才能公正。根据有效市场假说,如果在一个证券市场中,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获得的信息,那么就称这样的市场为有效市场。衡量证券市场是否具有外在效率有两个标志:一是价格是否能自由地根据有关信息而变动;二是证券的有关信息能否充分地披露和均匀地分布使每个投资者在同一时间内得到等量等质的信息。

3.大量的交易者,供求决定价格

竞争性市场需要大量的交易者主要是为了保证每一个参与者对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价格完全由供求决定,没有哪一个交易者对市场价格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三、证券市场完全竞争性的法律保护

经济和法律的交集在于公平与效率,证券市场的发展也要兼顾效率与公平,为了效率,我们必须保证证券市场的完全竞争性,为了公平,我们必须保护证券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从长远看,公平的市场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归根结底还是提高了效率。

证券市场本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必须制定一些规则法规保证其健康发展,证券市场经历了从自发到规范的过程,形成了政府干预、法律规范的成熟市场。

前文指出证券市场,竞争性是需要维护的重点,很多法律规范都是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证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就有利于保障证券市场的竞争性,特别是证券法规定信息公开要具备可识别性、可信赖性和可持续性,并遵守法定方式,这都有利于有效市场的建立。

证券法律规定了证券发行要依法核准,必须符合一定要求并履行特定程序,这就筛选了相对优良的发行人进入市场,严格的考核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资者利益;证券法相关规定有助于是二级市场即证券的交易市场形成竞争的氛围,比如对参与证券交易的主体限定不允许内部从业人员、管理层等特定群体自由交易证券,这是为了保障参与人的公平,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参与人应该拥有相等的知识和相同的信息,而这些特殊群体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超额利润,妨害自由竞争,所以证券法律对此加以限制;另外,严格收购程序,防止恶意收购,这样一定程度上防止垄断的产生,有利于市场竞争性的保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证券法律惩罚恶意操纵股价的行为,认为制造行情,抬高、压低或稳定某种证券价格以谋求私利是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完全竞争性的行为,操纵行为虚拟供求破坏自然价格形成机制,诱发过度投机,设置投资陷阱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还可能造成垄断,总之,法律严厉控制这种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保护证券市场的竞争性。

四、一个问题――对规则制定的完全竞争市场的质疑

前面说到竞争性是证券市场繁荣发展的基础,诸多法律规范也提倡维护证券市场的竞争性,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从传统意义上讲,完全竞争市场是指市场完全由“看不见的手”进行调节,政府对市场不作任何干预,只起维护社会安定和抵御外来侵略的作用,承担的只是“守夜人”的角色。其他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如食品、服装、家电等产品市场都是自发形成、政府干预少、鲜有超额利润的,与此不同,证券市场却充满了政府干预的痕迹和各种法律规范的条条框框,证券市场最初自发形成,后来却处处体现着政府干预的痕迹,从美国1933年的证券立法到英国1948年的《公司法》,再到欧洲银行法中对证券交易的种种要求规范,证券市场成为了最不“自由”的市场。中国情况尤甚,在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法规几乎全部由国外直接引进、强行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然而经济学告诉我们,竞争最完全的市场应当是政府干预最少最自由的市场,这与证券市场的完全竞争性发生矛盾。在我国,它是一个一个完全由“人造”的市场,一个先有政策、后有交易、充满规章、处处监管的市场,这样的前提背景下,证券市场怎样还能成为一个完全竞争市场?证券法律在证券市场中又扮演什么角色,到底是限制其自由发展还是保护它的竞争性?

对于我国来说,证券市场的框架从外国引进,先有规则,后有市场,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再随时制定新的法规,其自身发展还很不成熟,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难免放任自流导致恶劣后果或者过多干预影响竞争性,在立法中如何兼顾合理规则的制定和市场竞争性的维持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夏雅丽,丁学军.证券法论.陕西人民出版社.

[2]罗斯(美).公司理财(第六版).机械工程出版社.

[3]兹维•博迪,罗伯特•莫顿 .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8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特有的筹集资金、资产重组、公司价值发现及风险提示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复杂、资本虚拟性等原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极大。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一、公共利益论简述

公共利益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公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公众利益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来行使。市场难免存在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自然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并且还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经济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假设在社会理想的产出水平下,只有一个厂商从事生产,该产业的生产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时的市场就是自然垄断市场。处于该行业中的每个公司都会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兼并扩张,之后形成垄断市场而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使商品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而获取超额利润,必然带来导致市场效率的丧失。"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未被交易双方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或额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果社会利益或成本与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自由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尽管私人之间可能通过协议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但达成协议的交易费用往往过高,而市场监管却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分布往往不对称,一般而言生产者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生产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出售商品。这样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销售质量更好的生产者被迫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质量较差的生产者则乘机占领市场,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现象。信息不对称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据此区分产品质量的高下,监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场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论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监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著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曹凤岐等,证券投资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郑燕洪,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的模型解析特区经济

第9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自律监管;行政监管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证券市场特有的筹集资金、资产重组、公司价值发现及风险提示等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经济健康、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复杂、资本虚拟性等原因,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极大。实践表明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可以提高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风险,使证券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一、公共利益论简述

    公共利益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世界性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提出的。这种理论认为,监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公众利益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维护公众利益只能由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来行使。市场难免存在缺陷,纯粹的自由市场必然会导致自然垄断与社会福利的损失,并且还存在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公平问题。在现实经济中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失灵:自然垄断。假设在社会理想的产出水平下,只有一个厂商从事生产,该产业的生产成本最小化,那么此时的市场就是自然垄断市场。处于该行业中的每个公司都会在利益驱动下争相兼并扩张,之后形成垄断市场而不是自由竞争的市场。垄断者通过限制产量、抬高价格,使商品价格超过边际成本而获取超额利润,必然带来导致市场效率的丧失。"外部效应。外部效应是指未被交易双方包括在内的额外成本或额外收益。在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如果社会利益或成本与私人利益或成本之间存在差异,那么自由竞争就无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尽管私人之间可能通过协议来解决外部效应问题,但达成协议的交易费用往往过高,而市场监管却能有效地消除外部效应。信息不对称。在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分布往往不对称,一般而言生产者比消费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生产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不是按优质优价的原则来出售商品。这样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销售质量更好的生产者被迫退出市场以逃避损失,而质量较差的生产者则乘机占领市场,出现“劣货驱逐良货”的现象。信息不对称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使消费者能够据此区分产品质量的高下,监管正是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法。由于市场存在上述缺陷,公共利益论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对其实施监管能提高公共利益。

    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以前,证券市场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体改委、国家工商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及上海、深圳两地地方政府参与管理的形式。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以后,证券监管由国务院证券委负责,中国证监会作为证券委的执行机构,承担起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国务院撤销了证券委,同年确认中国证监会为证券监管的主管机关。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立起来,如《公司法》、《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已颁布执行。作为根本大法的《证券法》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律规范的框架。以沪深交易所设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走过了国外证券市场上百年的自然演进的发展过程,应当说政府的积极推进功不可没,然而毋庸讳言,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在快速成长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监管制度缺乏长远规划。中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到现在的规模,成绩斐然。然而,由于市场发展迅猛,政府监管部门疲于应付大量繁杂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不经意忽略了对市场发展急待解决的根本的监管制度建设。为了尽快解决一些短期凸#显的问题,往往采取急救办法,甚至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调控市场,虽然暂时缓和了事态,但是很可能为日后的市场发展和监管工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隐患。监管存在滞后性和弱效性。尽管我国证券监管机构近年来加大了对欺诈与操纵的打击力度,但行政监管往往是事后监管,监管存在显着的滞后性和弱效性。

    滞后性。从违规行为的发生到监管机构做出处罚,往往历时弥久,监管行为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如“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价行为在发生数年以后才被发现,而“琼民源”事件的查处过程竟长达两年。另一方面,监管力量相对有限,调查费用不菲,一些市场欺诈行为未被处理,成为漏网之鱼,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弱效性。对违规行为处罚显得过轻。如民源海南公司动用银行贷款和透支操纵“琼民源”股价非法获利))万元,查处后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以外,仅处以警告和罚款了事。实际上,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却转嫁到公司股东身上,并无过错的中小股东往往受害最深。对应承担直接责任的违规公司的高管人员处罚过轻,弱化了监管效果。"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决定了中国证监会是证券市场的唯一监管机构,一方面提高了证券监管决策实施的权威性,但另一方面却可能有损决策的科学性。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为政府代表,除了承担监管职责以外,还担负着培育和完善证券市场的职能,而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焦点问题———金融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牵涉到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这些背景决定了不同领域的金融法规政策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和制约性。比如,证监会的某项措施可能符合单一证券监管目标的最优化,但由于与其他金融管理机构处于分割状态,其监管决策未必能达到国家整体金融及经济发展的最佳效果,因此证券监管决策缺乏科学性在所难免。对投资者的保护机制不够完善。

    海外成熟的证券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

    投资者教育机制。对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法律法规等方面加强教育,尤其是加强市场风险教育,有利于投资者熟悉市场、认识市场运作的客观规律,就像对适龄儿童进行系统的免疫接种一样,打预防针对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大有好处。投资者诉讼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集团诉讼等方式,对作出虚假信息披露的公司提起诉讼,并且比较容易获得相应的赔偿。投资者赔偿机制。国外的证券市场通常设有赔偿基金: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资者入市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可以构建防范系统风险的缓冲机制,由市场风险引起的损失可以得到有效的赔偿。

    目前,我国的投资者教育机制刚刚起步,投资者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

    三、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建议

    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可以预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监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高效率的证券监管是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以下从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独立董事制度、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对策和建议:对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建设问题,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确立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机构法律地位的条款和细则;加强立法建设,增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备性和配套性,提高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增强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法制内容的实效性;-’建立健全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杜绝有法不依的现象,加大执法力度;适应证券网络化和市场开放的发展趋势,尽快制订适宜的相关监管规章制度。!从规范和发展两方面抓好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同时,努力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监管激励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加强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派出机构监管绩效考评机制。重点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制度建设,切实搞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独立董事制度。

    首先,确立独立董事应有的社会地位,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上市公司最大决策的程度,培育并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

    其次,明确区分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不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

    最后,加强关于独立董事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外部环境。

    #建立一个主体多元化,结构多层次,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高效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逐步改变目前仅由证监会单方面垄断监管规则制订的局面,缩小行政监管直接作用于市场的范围。让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监管主体来填补行政监管收缩后留下的空白,强化自律监管对行政监管的制衡,多方面约束并尽可能减少政府机构执法中腐败现象的发生。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问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对监管者的监督在我国几乎还是一片空白,因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和市场化,建立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保障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权力,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曹凤岐等,证券投资学(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郑燕洪,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国际金融监管新趋势的模型解析特区经济

第10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体制 证券市场监管 问题 建议

一、我国当前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概述

我国证劵监管经历了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从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这过程大概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分隔区域性试点规范和监管。在1992年以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国家体改委、其他政府机构以及上海、深圳两地政府参与管理。这种缺乏集中统一监管的体制已远远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证券市场,这就让这种监管模式的弊端凸显,造成了监管的混乱。

(二)向规范管理和集中统一监管过渡阶段。《证券法》的出台实施意味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由之前的混乱状况向集中监管过渡。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继出台,规范了证券市场,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不过,监管机制的不全面使得各种问题也在不断累积,这就促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三)初步确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模式。集中统一市场的监管模式是指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1998年4月,国务院决定推动对证券监督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有集中统一监管的权利,这标志着由政府主导的统一监管体制的基本形成。

二、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所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对证券市场证券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全面,各种证券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得监管部门在监管时缺乏法律依据,法律法规的制定明显滞后于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这就使得监管难度大大增加。

(二)证券市场监管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多部门多头管理,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事后监管大量存在。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的监管职能不够明确,多头管理同时降低了监管效率,这样就大大增加了市场风险扩大的可能性。

(三)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①虚假陈述问题,这是指信息披露不真实。有的上市公司为达到某些目的,有意歪曲经营内容。②遗漏重大问题,指信息披露不完整。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对公众隐瞒不利的会计信息。③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人员利用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寻找时间差进行内部交易,牟取暴利或及时规避风险。这对于普通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是极不公平、不公正的。

三、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所存在问题原因解析

(一)监管效率的低下是由于监管体制自身存在缺陷,这同时也导致制度的执行力减弱。主要原因是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由我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功能大多是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搞活服务,致使国企在证券市场中常常受到政策的倾斜和得到特殊的照顾。其次,由于行政色彩较为浓重,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运用手段直接,这就忽视了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客观要求。再者,监管协调机制没有完善,监管主体的建设明显落后于市场的发展。最后,如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业协会等证券市场自律监管组织的辅助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过分依赖政府性的证券监管机构,没有明确的独立性。同时缺乏社会性监督组织的有效监督。

(二)复杂的证券市场外部环境,大幅度加大了监管的难度,使得监管的作用削弱。第一,证券监管的外部法律环境不健全。第二,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较短,市场经济类型的转型尚不彻底,并没有由计划经济市场彻底转变为市场经济市场。所以作为监管对象的微观主体也就是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结构相当不合理,存在着一股独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国有企业图眼前利益,缺乏企业长期的发展目标,这就不能保证其依据经济法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律。

四、英国监管模式对中国的启示及建议

拥有悠久历史的英国自律监管,形成了高水准的专业水平和自我约束的良好氛围。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英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对我国证券监管改革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监管分工与协作的和谐统一。我们可以借鉴英国《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对各监管机构进行分工,做到协调共管。《财政部、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之间的谅解备忘录》除了明确各机构的分工,同时对人员安排、信息沟通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地方就是由三方组成的协调机构——常务委员会。在我国可以成立由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央行等机构的代表组成的协调机构,定期进行信息沟通,让我国金融业的发展状况、面临的风险和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反馈到各监管部门,使得各监管部门能实时了解、全面掌握金融市场的情况,做好协调金融监管的工作,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健。

(二)加强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我们应像英国一样赋予金融机构独立性,特别应减少地方政府的干预和外部人员的干预,不使监管行为偏离监管目标。

(三)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首先应提高监管人员的准入门槛;其次要求监管人员全方位掌握金融行业的各种专业知识,及时更新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做到跟得上金融市场变化的步伐;再者,要强化职业道德素质,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监管考核体系,规范监管人员的日常行为。

参考文献

[1]肖东华.浅析当前中国证券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N].金融与投资,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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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丽敏.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思考[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09).

第11篇

关键词:证券市场;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3.0110.02

建立证券市场的根本目的是通过积聚社会的闲散资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促进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特别是那些具有发展前景却缺乏必要资金的企业,来实现资源化配置。就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言,起步晚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也反映在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以及我国政治背景的特殊性,这一系列因素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和不断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己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已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然而,“融资难”已成为制约着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研究融资效率问题,对于提高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效率,解决融资困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融资效率的内涵

经济学上的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相应地,资本市场效率应为资本资源的配置效率,即资金的有效动员与资本资源的高效利用。前者是指资金需求者以最低的成本获得资金的能力;后者是指其将稀缺的资金分配给最具有生产优势的投资者。本文分析的融资效率是资本市场效率之一,它是指企业以低成本、高收益运作资金的能力。具体包括交易效率和配置效率两个层次,前者是指企业以低融资成本取得资金的能力,后者是指将资金进行最优化分配的能力。

2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2.1内部融资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

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是市场和技术相对成熟、发展比较稳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竞争优势来主要得益于低廉的劳动成本。所以,一般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但是,通过企业的内部留存收益来寻求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内部留存的积累相当有限,并不足以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全部资金,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做强做大。

2.2外部融资困难

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为银行借贷。中小企业虽然在很多方面显示出了很强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的不确定性比较大,资金实力薄弱,偿债能力比较低,使得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借款,据不完全统计,中小企业贷款申请遭拒率达56%,这无疑是中小企业借款难的问题雪上加霜。

2.3证券市场的融资成本高

在资本市场上上市,会增加固定支出成本,包括挂牌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中介费用、审计费用等,由于中小企业的发行额较小,所以这部分固定成本存在着规模不经济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效率更低。

2.4民间资本充足,但配置效率低下

我国的居民储蓄率一直较高,为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来源,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银行的功能。但由于民间融资活动缺少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范,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民间资金市场进一步理性和规范的发展,是我国证券市场完善的新的内涵。

3我国证券市场的概述及存在的问题

3.1证券市场的概述

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从广义上讲,证券市场是指一切以证券为对象的交易关系的总和。其实质是资金的供给方和资金的需求方通过竞争决定证券价格的场所。由该定义可知证券市场最基本的三个功能为:融通资金、资本定价和资本配置,而资本定价和资本配置都是通过资金融通这一形式来完成和实现的,所以又可以说融通资金资本市场诸多作用里的是重中之重。

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不同于西方国家,有其特殊的政治背景,这就使得中国证券市场的功能与市场经济下的证券市场有所差异。我国现在只有功能基本雷同的深沪两证券交易所,基本是单一的证券市场交易品种也仅有三种:股票、债券、基金,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种几乎是空白。这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的初衷并不是为了促进资源配置,更多的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合理定位引发了诸多弊病。

3.2证券市场与融资效率的关联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帮助大型国有企业解决债务和资金需求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私人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证券市场的对经济作用也得到了与时俱进的丰富,突破传统的服务于国有大型企业的概念,证券市场还要积极的为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以实现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有效的利用资金的目的。

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应该拥有能适应不同投资者需求的众多投资品种。作为资金供需者之间重要的中介,证券市场要能合理的安排社会闲置资金的去向,而不会因为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苛刻的限制条件以及裙带关系等,将急需资金的企业拒之门外使其得不到长足发展,却把大量资金滞留在某些生产积极性较弱的企业里,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3.3我国证券市场的特征及问题

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证券市场在转化社会闲散资金为投资资金、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分散银行金融风险、拓宽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这就使得我国的市场经济在改革之初己打上行政干预的烙印;并且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与西方国家相比,一些诟病也比较显著。

(1)我国证券市场有较为浓重的行政色彩,这是行政职权过多介入的后果。从证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趋势来看,公司在证券市场融资,不仅要符合公司上市的一般标准,还要进行严格的后续检查监督。但在我国,这一标准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政府通过行政机制和行政手段,对证券发行、上市和流通进行广泛的不合理干预,扭曲了资本机制和市场机制。

(2)证券市场结构严重失衡。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体现了对股权融资强烈偏好的这一特征。首先,股票市场发展蓬勃,而债券市场发展缓慢,甚至呈萎缩状态。在股票、债券、基金的市值结构中,股票市值占97%左右,债券市值占2%左右,基金占1%,债券和基金发展滞后。其次,资本流动的“体内循环”。很多上市公司募集到资金后,由于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所以私自改变资金流向,从事证券交易,形成“体内循环”,未能实现社会扩大再生产的目的,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和股票融资的低效率恶性循环。

(3)市场体系构架基本清晰,交易品种增加,但多层次市场尚不完善,产品不够丰富,门槛较高,难以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和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中小板市场的推出和代办转让系统的出现,是中国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上迈出的重要一步。资本市场近几年也陆续推出了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公司债券、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企业或证券公司发行的集合收益计划产品以及权证等新品种,以适应投资者的不同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证券交易品种。但从总体来看,目前资本市场在结构上仍然不平衡,多层次股票市场尚未建全,公司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交易品种不够丰富,尤其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4)证券市场过度投机气氛严重。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散户与机构投资者并存的初创阶段。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对市场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倾向于短线投机操作,使本来就不稳定的证券市场进入混沌状态,在短期内急剧波动,增大了市场交易活动和价格的不稳定性及风险性,同时难以支持长线发展前景看好的行业,中小企业要通过证券市场获得资金就难上加难,造成资源配置失效。还有少数机构投资者凭借自身的资金、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操纵价格,扭曲资金流向,降低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效率。

4为提高融资效率,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4.1完善市场约束机制,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应不断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1)以信息披露为重点,改进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程序,丰富信息披露平台,减少信息披露过程中的漏洞,强化信息披露监管手段,对于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增加信息披露违规操作的成本。从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两方面加强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征集投票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建立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体系;建立企业经理人市场化聘用机制;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公司自我评估和外部审计检查,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降低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积极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4.2推动债券发行机制市场化改革,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加快债券市场的发展

债券作为基础金融工具的一种,能为投资者提供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渠道,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结构严重失衡的问题,应该致加大债券市场的发展力度,充分利用债券的融资功能。

放宽企业债券的发行限制。目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较为苛刻,政府对发行量和利率都有规定,限制了不同发行主体选择债券的灵活性。建议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能够合理放宽,使得不同主体的信用差别得到体现,优化自己自愿的优化配置。此外,还应该积极发展债券的品种结构,特别是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试点,为市场投资者提供广泛的投资品种和优良的风险规避机制,这样不仅有助于推进债券市场化进程,还能在无形中督促企业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用,为再融资打下基础。

4.3大力推进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建设,满足多元化的融资和投资需求

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伴随着发展形式的多元化和的发展体制的创新趋势,这也意味着企业的资金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特别是随着以机构投资者为代表的投资者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对证券市场多元化的要求也日益凸显,因此,建设多层次证券市场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

(1)集中主板市场的优势促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要继续推动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代表性的大盘蓝筹股的发展,建立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法人意识和规范意识,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合规性操作等方面的规范和监管,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水平,以此来完善主板市场的发展,以及优化主板市场的证券规模和质量。

(2)促进中小企业板的发展和开拓;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结合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融资特征,推动中小企业板融资制度的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平台,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和选择方式的灵活性,丰富上市公司行业结构,扩大证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3)合理推进创业板的发展,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实行更为理性的、市场化的上市制度及监管手段,并建立于此相适应的交易制度,为创业资本提供退出通道,不仅要提供有效的市场防范措施,还要提高市场的灵活度,使创业板市场也朝着更完善的趋势发展。

5结论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虽然近些年来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其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证券市场的不完善导致资金的配置效率不高,会严重影响到原本就处于弱势状态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情况,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当务之急是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再次激活证券市场、尤其是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而政府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主导力量,更应该从资金配置效率的根本目的出发,放松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监管,鼓励产品创新,完善市场制度,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有益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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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芳、曾辉.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与融资效率的比较[J].经济理论与管理,2005,(04).

[5]卢福财.企业融资效率分析[M].北京:知识出版社,2002,(10).

第12篇

东亚金融危机过后的这几年里,CAFTA各国经济社会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发展变化强调了在该地区建立更高效的金融中介的需要和可能。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的CAFTA证券市场的重要性表现为下面几个方面:

1、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将区域金融资源中剩余的资金调动起来并将之用于有益的经济活动中,从而达到社会生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2、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可以起到一个分化与减少经济运行风险的作用。发展程度较高的证券市场体系有利于风险的交易、风险的规避、风险分散化和各交易主体的风险分担。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这种作用表现明显,而在CAFTA的证券市场这种作用还不明显。

3、CAFTA有效的证券市场有利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改善公司治理。大量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的存在,降低了投资者获取有关经营者信息的成本,同时投资者很容易通过股票价格以及股票市场上公布的其他公司信息来判断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促使经营者改善公司治理和调整企业战略。

目前的CAFTA证券市场可以发挥比现在更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完善CAFTA证券市场,最大化地提高其效率。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现状

1、证券市场规模明显扩大。CAFTA的股票市场自1997年以来已经增长2倍,2005年市场资本总额达到2.1万亿美元;同时CAFTA的债券市场也取得了相当大的增长,整个地区2005年债券总额达到了1万多亿美元,是1997年总额的2倍多(见表1),政府债券引领债券市场增长,公司债券市场不断扩大。

2、证券市场在公司融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CAFTA证券市场的金融资产的运用,为区域内公司融资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CAFTA成员国股票市场上公司新股筹资在2004年达到了320亿美元,在2005年达到了310亿美元,公司在股票市场上的筹资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大经营,这种直接融资方式减少了公司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见表2)。

3、区域债券市场获得了发展。为增强东亚经济体的风险承受能力,东亚各国在地区层面上已经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根据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会议(EMEAP)的决定,利用部分EMEAP的国际储备,推出了两个亚洲债券基金。第一个是亚洲债券基金I(ABFI)——汇集10亿美元的储备,投资于东盟8国+3国的以美元标价的政府和准政府债券;第二个亚洲债券基金(ABF2)——20亿美元,投资于当地货币标价的和准债券。其目的是为零散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进入该地区债券市场提供一个透明和经济的方式,而且通过机构投资者、交易商和做市商的私募配售已经得以扩大。

(二)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CAFTA的证券市场面临着广泛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低、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分散的小规模无合作的债券市场、证券市场深化带来的风险等等。

1、CAFTA各国的证券市场流动性低。在自由贸易区内的大部分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这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这极大地抑制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CAFFA的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大低于那些先进工业国家。主要原因在于在该地区的一些国家,跨境投资者仍然不能拥有相当大的股份。2004年底,外国投资者不能进入菲律宾股票市场的约42%,中国的41%,泰国的36%。这一点加上某些经济体控股的相当大份额的股份(中国约为28%,印尼是30%,菲律宾是40%和泰国是21%),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只有一小部分股份是可供潜在投资者买卖的;相应地,这会极大地抑制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2、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缓慢。目前CAFTA各国偏重政府部门融资的发展,而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得较慢(表1),公司债券市场可以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比现在更大的作用。公司债券市场规模小的关键原因是缺乏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证券市场流动性的缺乏不仅关系到证券市场的效率,而且关系到市场的整体规模,因为主板市场的规模和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之间是双向互动的。投资者一般只有在市场有充足的流动性、需要时可以容易地出售和退出时才愿意投资证券。而且,如果流动性低,价格发现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参与的投资者一般会要求更高的利率或回报来补偿低流动性),这可能进一步阻碍公司在股票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债券。

3、CAFTA区内证券市场规模小且分散,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CAFTA内证券市场包括中国证券市场、新加坡证券市场、马来西亚证券市场、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等,这些规模更加小的证券市场很分散,相互之间没什么合作,难以充分受益于发展成功的证券市场一般所具有的经济规模。

欧盟在证券市场合作上取得了一定成就。2000年以前的欧盟15个成员国都拥有自己的证券市场,通过布鲁塞尔、巴黎和阿姆斯特丹证交所合并成为新欧洲证券交易所,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合并成为国际证券交易所,到目前二者代表着欧洲证券交易的主流,实现了规模经济效益和资源流动性的提高。欧盟证券市场一体化程度不断加强,使东亚各国证券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对于CAFTA成员国来说,解除跨境投资剩余阻碍的地区性合作非常有用,证券市场的合作显得颇为必要。

4、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带来了风险的增加。随着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过去8年的显著增长,CAFTA内证券市场的发展得以深化。金融领域越来越紧密相联,以至于银行、保险和证券市场之间传统的分业经营已经被技术创新、解除管制和自由化所打破。例如信贷传统形式(如抵押和商业贷款)的证券化,以及日益复杂的构建风险、重新包装风险和交易风险方式的增加,正在削弱股票、债务和贷款之间的差别。证券化将银行的信贷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转移到资本市场,这会增加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的发展将有助于拓宽金融系统的结构,但也有可能通过使用衍生工具和其他手段发生不适当的风险转移,使风险转移到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更薄弱的部门和机构。而这些风险只靠一个成员国的单独能力无法完全解决,需要所有成员国的共同努力协调。

三、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完善之路

在2007年1月份结束的第二届东亚峰会上,东盟的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金融服务业对中国实行了开放,而中国金融业服务业保护期已过,已经对外国进行了开放。CAFTA金融业的相互开放有利于CAFTA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当然CAFTA证券市场的完善还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

(一)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一个关键的挑战是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深度和高效的证券市场将会为满足日益复杂成熟的需要和改善金融部门的回弹力做出重要贡献”,这是世界银行新报告《东亚金融:通向健全市场之路》主要作者斯瓦蒂.高士2006年9月14日在新加坡报告时所强调的内容。CAFTA证券市场效率不高的主要因素是证券市场有限的流动性。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我们需采取下面的措施:

1、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及时准确的信息对于流动性是非常重要的,根据这种信息,流动性可以通过对基本面意见不同的投资者的活动来产生,从而促进价格发现的过程。在改善证券定价的信息基础的过程中,一个基本的因素是继续强化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在受危机影响的国家中,马来西亚在改革其法律、法规和实务方面走得最快,紧随其后的是泰国;在印尼和菲律宾仍然有相当大的余地来加强公司治理;最近,中国也开始强化公司治理。

2、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高的市场交易量少,对相关新闻做出反应的价格变动较少,因此流动性低、效率低。影响外在和内在交易成本的因素包括预扣税和费用、中介的效率、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以及“辅助”基础设施。

3、开发广泛的投资者。开发更广泛和多元化的投资者基础,具有不同偏好和胃口的投资者的参与,有助于增加交易量和流动性,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

(二)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市场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健全的证券市场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市场,使公司债券市场在公司融资方面发挥重大的作用。建立区域信用担保设施为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公司债券发行者提供债券还本付息的担保;通过将本地债券按风险和期限进行搭配组合,然后加以证券化,以符合投资者对风险的承受力。另外推动发行以本地货币或本地货币构成的一篮子货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如债券交易、结算和托管体系等。

(三)加强CAFTA框架下证券市场的合作证券市场的更深一体化,尤其是跨境证券市场的一体化,能产生巨大的效用。

1、成立区域证券交易所。随着CAFTA一体化进程的加速,11国之间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与日俱增,必然带来国际结算额的大幅上升。这就需要一个各国认可的区域性跨国金融中心,方便区域内金融结算的解决、金融事务的协调、金融外交的谈判。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将为资金供求双方找到一个最佳的交汇点。

2、使证券市场在竞争中加强合作。竞争有利于证券资源的充分流动,竞争的过程就是实现证券资源有效配置的过程,竞争的结果就是证券资源在最有竞争优势的企业或地区集中起来,形成少数大的证券市场,在它们之间虽然有竞争,但最终要合作。在现存的CAFTA框架内,区域金融内的大部分成员国证券市场还不完善,在竞争中加强合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四)建立CAFTA共同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证券市场的发展使风险转移到风险管理能力和监管更薄弱的部门和机构。这就要求监管者更有预见性,以改善对这些机构的风险监控和监督。因此加强各国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颇为必要。应加快区域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的建设,使未来的区域金融资本具有一个稳定有效的区域监管框架。在证券市场合作的过程中,各国监管机构一方面加强监管与合作,另一方面为了使本国市场融入到一体化的市场当中去,又要让渡某些监管。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有超越各国利益之上的权力机构制订有关合作法规,这就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摘要:截至2006年底,CAFTA成员国已积累8.5万亿美元国内金融部门资产。企业融资需求和对金融服务要求逐渐扩大,凸显了高效金融中介的重要性,而作为重要金融中介的CAFTA证券市场还有很大改善的空间。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大力发展公司债券、各国证券市场的合作、共同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的建立将使CAFTA的证券市场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