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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24 17:19: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

第1篇

1石油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点

石油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项目投招标过程的监督、项目实施建设环节的监控和项目试运行、检验、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石油工程项目监理是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按合同要求监督管控建设单位的建设过程,监理需要独立自主的完成工作。②工程项目监理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的规定来执行监理,不能随心所欲,随便更改监理标准。③监理过程需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才能更好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

2我国石油工程监理过程存在的常见问题

我国石油工程建设依靠监理单位对相关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了油田项目的建设质量,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缺乏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

政府在石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宏观管理力度不够,无法保证监理单位在市场上的稳固地位。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章,比如《质量管理条例》等约束监理行为,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缺少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得一些法律法规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2.2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石油工程监理的受控力度不够,监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完善,导致竞争行为缺乏规范性。存在一些业主私招乱雇或者包揽现象,同时扰乱了监理市场的价格。

2.3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差,都直接影响工程监理的质量,无法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

2.4相关监理法规制度不完善

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需要用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理行为的坚实后盾和实施依据。由于现有监理法规制度还不太完善,加上法律法规还存在缺陷,使得监理人员有法不依,无法将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5监理工作内容限制较多

有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职责权能并不了解,认为监理只负责质量管理方面,并未将投资的管理、进度的管理、工时的管理、奖惩制度的管理等授权给监理部门,限制了监理工作的权限。

3石油工程监理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政府职能监管力度

要加强政府职能的监管力度,就必须让政府机构重视监理行业,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形成完整可靠的、操作性强的政府监督管理安全机制,建立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监督队伍,加强政府对石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

3.2建立健全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符合现行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来更好更全面地约束石油工程建设行为,监控监理组织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3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培训,保证监理团队的整体水平。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实施一定的奖惩激励机制,激发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能与时俱进地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3.4规范工程监理资质,明确监理职责

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资质审核要规范管理,这样才能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发展,保证石油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企业具备合法资质才能使其监理行为具备法律效力,使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性,避免同体监理和内部监理的行为。

4结束语

第2篇

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的前提以及建筑部门逐渐规程化的前提下,招投标工作被越来越多的重视。通过工程项目招投标保证企业竞争之间的公平与公正关乎了整个建筑行业能否快速发展命脉。因此作为建筑行业的一部分,监理工作更应该做到公平公正,在法律的支撑下逐渐走向正轨。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监理,执行,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In all relevant national laws and regulations gradually improve premise and construction department of gradually procedures, under the premise of the bidding work b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rough the project bidding guarantee enterprise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equity and justice for the whole construction industry can rapid development lifeblood. So as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supervision work more should do a fair and just, and the support in the law is going back on the right track.

Keywords: bidding, project supervision, execu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正文: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建筑行业近几年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监理工作体制也不断地走向正规。作为工程项目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如何通过国家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对进行投标的单位进行企业间合理的竞争管理关乎每个工程的命脉。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监理单位,在掌握技术规程的基础上,更要很好的运用和理解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在合理的竞争基础上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安全生产对监理单位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需要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真正的做到明确分工与义务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条例》中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1)工程监理任务的承揽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的实施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站旁,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由上述工程监理单位的权力和义务可以看出,监理工作关乎到整个工程质量的好坏,作为每一个监理单位都要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合理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每一个工程的各个环节不出现质量问题。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项目的公平与公正,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工程监理单位显得尤为重要。在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几年,在很多人看来,招投标仅仅是走一个过程。随着近几年国家法规的完善以及建筑行业的规程化,在每一项大型工程上招投标成为了企业之间合理竞争的杠杆。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合适的企业,这不仅是建筑行业走向正规化的一种标志,更是对每一个企业的负责。国家《招标投标法》中对招投标方面的一些内容进行的相关规定。作为投标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了解工作的内容和相关的规定对我们每个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2)联合体投标。

2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投标人应遵循以下规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3篇

监理员报考条件: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民建类相关专业;一年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有助理工程师资格者优先;精通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工程概预算相关知识;有较高的判断决策能力,能及时决断,灵活应变,能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控制能力;有很好的语言表达、交际沟通能力;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出差。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问题;结论;建议

一、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及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逐步确立的过程中,累积了诸多棘手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主行为、市场环境以及政府监管等5 个方面。

(1)监理企业本身的问题

监理企业方面的问题是目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诸多问题争论的焦点之一。首要的问题是企业数量过多、规模普遍偏小,全国监理企业已超过6000 家,年产值能达到1000 万元规模的监理企业微乎其微。监理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往往会引发监理企业的其他不规范行为。激烈的行业竞争导致监理企业间的压价竞争行为;因低价引发的监理服务低质问题;监理企业的不良经营状况导致对长期利益的忽视,引发人才培养不力、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单一等问题。

(2)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监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据调查,从业人员中专科所占比例最大,为58.9%,中专仍占有26.1%,其中,在专科中从正规院校毕业的只有12.1%,而从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只有6.7%。监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经验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这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也存在着从业人员收入过低问题,这也是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低收入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业吸引力缺失等问题导致符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不够,无法满足监理市场需求。

(3)业主行为方面的问题

业主作为监理活动的参与主体之一,其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理企业或监理从业人员及其他参与主体的行为方式。在工程建设中,轻视监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定位不准的现象很普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发展以来形成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引发业主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认识的误差,忽视监理单位的作用。在上述基础上选定的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及科学性都将受到质疑,况且多数业主单位将其视为自己的工具,仅为其服务,左右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削弱其决定权。以业主方为主导的监理活动中,监理服务费用被拖欠已是常事,而监理单位却不敢追讨。

(4)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环境是问题探讨的一个焦点。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监理服务收费过低是最明显又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它是诸多问题的诱因。与2007 年的监理收费标准相比,现有监理服务收费过低已是不争的事实。伴随其产生的一个问题是监理的范围变窄和阶段缩短;监理工作的范围由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转变为仅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实施监理的阶段由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转变为仅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争夺监理业务及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而出现阴阳合同、盖章合同及监理企业间的“挂靠”等问题。

从业主方对监理认识的误差、左右监理工作、拖欠监理费用到监理收费过低、监理服务范围变窄及其他市场不规范现象不难看出,法律赋予建设工程监理的第三方独立性地位已逐步丧失。

(5)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通过颁布地方性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限定;在监管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政府监管的方式尚未实现现代化和多样化,使得政府监管难度较大。

(6)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循环现象

在建设监理企业方面,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普遍偏小以及经营方式单一化等问题。同时,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以及人们对现存建设监理市场现状的认识等原因,使得优秀的专业人员不愿选择监理作为长久的职业选择,导致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一支具有公信力及专业素质扎实的监理队伍。上述监理企业以及监理人员两方面的问题必然引发监理服务质量的普遍下降,逐步丧失

建设单位的信任。加上社会及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理解的局限性,导致建设单位缩减监理服务的范围,从“三控两管一协调”发展到仅监督施工质量的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终结,因为这些以压价竞争为核心的行业问题往往会造成监理质量的再度下滑、监理行业信誉以及行业吸引力的丧失。从而回到问题的源头——监理企业服务质量及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严重不符合市场需求,恶性循环由此而生。

二、结论与建议

从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和探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形成过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管制逐步加深的过程。从试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逐步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制和约束。从建设工程监理的试水阶段、稳步发展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到建设工程监理纠偏阶段的整个过程中,建设工程监理受到的束缚在逐步加深。

(2)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政府管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矛盾及供给单一化与需求多样性矛盾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3)现有法律法规已全方位地限定建设工程监理,包括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实施监理的项目范围以及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限定了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项目范围;《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限定了监理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的行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限定了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限定监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监理服务收费须采用政府指导价。

解决行业内的问题、恶性循环应该从突破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框架出发,寻求制度突破与优化才能使建设工程监理得到完全释放。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形成是政府主导的,所以改善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尴尬局面必须仍以政府为主导且需从现有法律法规框架着手。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提出以下建议:

(1)适度放宽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地方性管理规定对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范围几乎囊括了所有在建项目,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所以应适当缩减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如: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可不实行监理,以及对于其他强制实行监理的项目类型也可适当提高规模标准等。逐步弱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政策强制性。

(2)改革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制方式。规范和改革对监理企业的管制方式需要修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比如提高监理企业的准入门槛,以及将三级资质管理改为二级或仅一级资质管理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阻碍了高素质监理队伍的发展,因此可改为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及职业道德状况等进行长期监督和管理,此项工作可授权监理协会主持。

(3)引导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方向发展,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多样化发展。业主单位对工程咨询的需求并非仅监理而已,它包括项目管理总承包、CM 模式以及代建等多种形式。而监理与之却有许多功能重复之处,因此引导监理企业向专业项目管理企业方向发展是满足市场需求多样化和提升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理顺其职责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理顺质检、安检及监理之间的关联与区别,理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职责,无需为保障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而额外加深对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托质检、安检、监理合同备案及监理招标备案等手段对监理活动的各参与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 张红兵,周小芳.现阶段工程监理几点体会与思考[J].福建建材.2012(3)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完善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当前的经济形势呈现出市场主体多元化、经济活动国际化等特征。建筑行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也有了新的发展,对于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措施。利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手段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是建筑行业关注的重要课题,也是当前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一、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如今的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优胜劣汰的规则体现得也越来越明显,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只有狠抓质量关,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施工质量既然成为建筑产品质量的关键,则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施工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物料进场、检验,消防和卫生管理等。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中,质量管理就是核心。只有进行安全文明的施工,才能创造质量过硬的建筑产品。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质量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建筑产品的主体结构质量,二是使用功能的质量,三是感官方面的质量。建筑产品的设计精美,给人感官视觉的享受,但最终吸引人们的还是使用功能上的舒适感与安全感。而任何一个建筑项目,其使用功能方面质量的形成,有设计的原因,也有施工质量方面原因,而且后者占多数。对于任何一个建筑,不通水气,煤气泄漏,渗水等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总之,要想保证房屋建筑产品的质量,就需要保证房屋建筑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的阶段中,各个环节的质量都要得到保证,要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人员的作用,创造性价比最高的建筑品。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以及问题分析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1)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逐渐加强。当前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更大,工程监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正在积极探索更加高效的监督形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以及建筑过程的安全性。近年来,随着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制的建立以及逐渐完善,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总体而言,建筑行业的发展进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已经基本成形。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以及用户评价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已经基本成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建筑企业承担建筑工程的质量生产责任;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不同的管理部门有不同的侧重方向,在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层次的监督管理局面,有利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尽管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提升,但当前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是依据各种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地方规程等,但是在当前的质量监督过程中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相应的处罚,不能有效地控制质量监督过程的质量。

(2)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经费存在一定问题。当前我国建筑行业中的大多数监理机构都是自负盈亏的,监理工作的费用一般是由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监理公司,建设单位为了控制成本,往往不会按照规定支付给监理单位相应的费用,常常会出现要求监理单位在监理费用方面进行优惠的现象,造成监理单位的资金出现紧缩现象,因此在监理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人才的配备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最终导致监理工作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使得工程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3)监督系统的人才素质不高。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具备一定专业化的建筑知识以及管理知识的综合人才,但是当前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人员,无论是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员,还是监理人员,其综合能力素养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对策

针对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监督工作进行完善。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提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执法力度

随着经济全球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有所增强,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建筑工程的规模逐渐增大,因此需要不断加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执法力度,以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达到一定的标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应该要对我国国内的经济形势以及国际形势进行了解,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质的改革,结合国际以及国内新形势进行探索更加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方法。

(二)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随着我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高,建筑市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行业,面临了更大的挑战,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对工程监督过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对工程监督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标准、监督条例进行修订,为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有助于各个监督机构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时严格执法,提高工程监督的水平。

(三)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人才的培养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水平的高低与人才的能力高低有很大关系,当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人才缺乏、现有的人员综合能力不高是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要不断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的培养。一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的培训,加强先进的监理技术的应用,以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训,加强其责任意识以及质量意识的培养,促使相应的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发挥积极性。

(四)巩固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过程,相比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起步比较晚,尽管近年来受到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仍然没有为监理工作的开展营造更加适合的环境。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要进一步巩固工程监理的作用,给监理单位更多的主动权,而不是一味地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单位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实力,根据相关的质量规定、技术标准等进行严格的监理,积极发挥相应的作用。

(五)注重全面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是一个全面管理的过程,涉及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要按照“分项保分部、分部保单位工程”的原则,在工程建设的各个过程都进行高效的管理,比如在施工之前要加强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技术的监督管理,施工结束之后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等,只有在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才能提高工程质量。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筑工程;监理;作用;优化措施

1前言

在我国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在我国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多方面问题对其可持续发展产生严重影响题对其可持续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必须对其中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予以重视质量问题予以重视。以此为基础,建筑工程项目对于监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开展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必须促使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对其作用进行进一步优化,以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水平以及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的水平以及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建筑工程监理的概念

建筑工程监理属于一项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建筑工程监理属于一项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主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劳动合同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劳动合同、建筑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开展工作察设计文件开展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施工进度、造价、安全问题以及质量问题等多方面进行全程控制安全问题以及质量问题等多方面进行全程控制,同时还能够对管理对管理、合同、信息等多方面进行有效协调。根据不同的项目以及不同的工程阶段以及不同的工程阶段,可以将建筑工程监理分为两个类型,其中设计监理的主要工作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的结果以及时间进行有效控制进行有效控制,以满足业主对于设计的需求;施工监理则主要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的投资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的投资、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等问题进行控制以满足业主对施工的需求控制以满足业主对施工的需求。所以,在施工的各个阶段以及各个环节之中及各个环节之中,均应对监理工作进行贯彻。另外,建筑施工监理还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全履行监理还应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全履行,坚持公正、诚信的工作原则作原则,以促使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得到全面提升。

3建筑工程监理的作用

3.1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

针对建筑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针对建筑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过程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就是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内容就是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程项目的施工进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另外,监理工作也包括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全局进行控制包括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全局进行控制、对各方合作关系进行协调协调、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以及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从事实上来看实上来看,科学合理的工程监理工作有利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被及时发现程中存在的多方面问题被及时发现,从而使各方面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及时有效的整改,也就能够促使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面提升,以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够与业主的需求相符。

3.2对施工进度进行合理控制

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能够贯穿全程,并且监理工作需要对各种能够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充分分析充分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般来说,能够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的因素包括自然条件的变化化、内部需求的变化以及施工材料价格的变化。以施工实际情况为基础情况为基础,对施工进度以及施工工序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有利于保障施工进度持续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保障施工进度持续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进而能够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

3.3对各参建方的关系进行充分协调

““参建人员多”以及“涉及范围广”均为建筑工程建设的显著特点著特点,所以在开展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不同单位的利益同单位的利益。由此,要求监理能够对多方利益关系进行充分协调分协调,一旦有安全事故或是突发事件发生,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考虑面考虑,并实施妥善的处理,以保障各个参建单位均能够对处理结果持满意态度理结果持满意态度。另外,监理还应对各部分工作进行积极配合配合,促使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系数得到有效提升,从而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能够按时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能够按时完成。

3.4对建筑工程建设中的相关资料进行管理

因为各个建筑工程的建筑类型以及要求各不相同因为各个建筑工程的建筑类型以及要求各不相同,所以每一项建筑工程项目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每一项建筑工程项目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特别是在机械设备配置备配置、设计图纸、物资以及资金方面会存在显著的差异性。由此由此,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方法必然各不相同。以此为基础为基础,监理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以保障施工的内容能够得到明确工的内容能够得到明确,同时对施工项目的进度以及施工环节的顺序进行有效调整节的顺序进行有效调整。

4建筑工程监理的优化措施

4.1对质量控制进行完善

对于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来说,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质量进行控制。要求监理在工作中对相应的工作原则完全遵守,并应用奖惩制度对监理的基本行为进行规范,以促使监理能够按照规范的标准、使用准确的数据对施工开展指导工作,并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以及质量问题的环节着重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存在,则应及时采用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改,并对整改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以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能够与相关要求相符。

4.2对进度控制进行强化

在通常情况下在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具有总进度目标数,所以监理应根据总进度目标数以及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以监理应根据总进度目标数以及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周进度目标数进度目标数、月进度目标数以及季度进度目标数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理的划分,并按时对施工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实际情况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若存在施工进度缓慢的情况况,监理应及时与施工方进行协商,若工期不能按时完成,监理则应应根据合同内容对相关措施进行采取理则应应根据合同内容对相关措施进行采取,以实现对进度控制的强化控制的强化。

第7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 监理工作 体会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3——2017年中国市政工程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0年,中国城镇人口已达6.66亿,占49.68%,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2.07亿。从中国的城镇化规模来看,不论是年净增量还是城镇人口总量,都已经长期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比如要求市政建设速度的提升,这也给市政工程监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一、市政工程监理内容

市政工程是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简称,一般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实际上是一项非常复杂并且专业的系统工作。监理工作必须设置完备的监理组织机构、挑选合适的监理人才、建立完整的监理制度和确定合适的检查、监督机制。

下面,笔者将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从上述几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二、市政工程监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 设置完备的监理组织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一般由监理单位派员驻工程项目地,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一般称为 “项目监理部”、“监理公司分部”“监理公司分处”等。少则两三人,多则数人,一般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核查的。机构属于临时性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后,相关组织即行解散。

(二)挑选合适的监理人才

负责监理的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较为充足的知识储备,同时还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理论及专业水平,出色的组织协调及管理能力,还需要熟悉相关的技术规范以及规章制度。

1专业能力以及业务水平

作为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表现为专业性、应用性以及实践性比较的强,监理效果的好坏,主要由监理工程师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及业务水平来决定,所以,必须要求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拥有高学历以及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起码应该了解道路以及桥梁等方面的内容,进而通过不断的学习,能够熟悉和掌握给排水以及电气工程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一个多功能型人才,这样方能做好和优化监理的工作水平。

2做好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一定的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电气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工作经验,一定要熟悉相关的法规规章,另外还应当掌握一些行政管理的知识以及具备一定管理方面的经验,掌握经济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熟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程以及质量检验的具体标准,熟悉监理规范及文件,熟悉工程施工的自然条件。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对于法制的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有出色的组织和协调的能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也逐步实现了法治治国的转变,因此,需要市政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加强对于法治的了解和学习,熟悉相关的合同法和仲裁法以及一些规定条款,遵守法纪,恪尽职守。把工程监理的法规作为监理的依据,把相关法律作为监理的保障。

4善于协调

监理工程师不仅需要做好合同双方的协调工作,还需要做好受工程影响的附近单位以及个人的协调工作,不但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还要具备相当的社会经验以及工程实践的施工经验。实时掌握工程具体的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良好的服务理念

工程监理的工程师应当协调理顺好各方的关系,彼此尊重,相信事实;另外要提供给业主高质量的专业咨询服务,另外,还要给施工的单位提供相关的服务,给施工的单位在具体的施工管理以及技术层面提供帮助,解决好施工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以及困难。

(三)建立完整的监理制度

监理制度要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灵活运用,实现多赢。

首先,市政工程进行实际监理的工作中,应当根据相关的监理程序、监理措施及方法、规定标准、具体要求等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管,对于工程材料、构配件以及工序的质量等要严格检查并进行验收。

其次,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运用,从业主、监理以及建设单位等多角度去考量,防止出现片面性的思维。当施工中出现了问题,应当从本质上去意识到问题的根源,具体处理问题的过程中避免刻板,。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要根据客观的实际情况多方面考虑,避免脱离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处理。对于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来说,不光要在常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条文处理问题,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具备处理一些突况的能力。

(四)确定合适的检查、监督和应急反应机制

制度是根本,监督是保障。监理工作的本身还是需要第三方进行一定的检查、监督。此项工作可以由派驻机构、合作方、施工方、主管单位等多部门完成。

同时还需要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机制的建设。市政工程在实际施工的阶段,因为设计上存在缺陷,施工材料不达标,施工的条件比较恶劣,施工的技术和方法使用不当,施工人员自身的素质较差等一系列因素必然会产生一些无法预见的状况,一旦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和处理,或者是不及时,很可能对工程施工的质量造成影响,另外还可能造成一些危险的安全事故。为了防患于未然,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事先预见避免其出现,要比之后的补救好很多。

三、总结

市政工程在监理的过程中,需要相关的监理人员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依据相关的法规制度认真履行好市政工程的监理工作,尽职尽责,为我国市政工程的施工做好保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城市化进程,市政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

参考文献:

[1] 钟华.对市政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08(34).

第8篇

【关键词】电网;基建工程;安全监理

现今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国家对于电网建设方面也不断加大投入,这有效促进了电网建设的发展。在这个背景之下,电网基建工程却需要面临逐渐加大的压力与挑战。尤其是电网基建工程的安全监管问题,不仅是抓好电网施工的重点问题,同时还是推进电网施工建设进步的拦路虎。为了保证电网基建工程能顺利、平稳地完成施工任务,需要在正式施工之前开展仔细的研究,将管控各项工作做好,避免建设阶段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建设的安全开展。

1 电网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概述

1.1 电网基建工程安全管理特点:投资额度大、建设速度快、危险系数大

如前所述,当前国家针对电网基建项目方面的投资每年不断增加,一边是年年都有大批量的电网基建工程、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完工,而另一边则是各个地区、城市供电量不足,这就说明在电力基建项目方面的投入与施工进度加快的情况仍旧会持续几年时间。电力基建项目中单单一个输变电施工项目,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就需要投入上千万甚至是上亿元人民币,而项目从正式施工到最后的投入运行的周期多的有八至九个月,少的仅有五至六个月的时间。一方面是一个国家每年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投入,与不断减短的施工周期,另一方面则是施工工作人员素质提升速度跟不上施工队伍增长的速度,而这就使得电网基建项目安全风险因素的增大。

1.2 电网基建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风险

(1)在实际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各个级别的管理机构特别是建设方,理所当然地认为监理是自己请来的员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无论发生什么安全事故,都直接让监理出面当垫背,无限扩大监理需要承担的责任。而施工方则仅仅将监理视为建设场所的安全监督工作员工,将安全管理责任完全推卸给监理,反而忘记自己才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仅专注于施工方面。监理方假设没有弄清安全监管的责任,缺乏明确的监管制度,难保施工现场监理工作人员不会出现盲目工作,思想不清晰的问题。因此监理的第一步工作就是弄明白什么是安全责任,安全监理的风险有哪些,才可以对症下药。

(2)电力基建工程的承建方素质参差不齐。如果是像220kV及以上这种电压等级较高的电力基建项目,因为在项目招标阶段对参投企业有着严格的标准,中标单位相对来说是比较正规的电力施工企业,这种企业对于安全管理有一定的投入,相对来说可以较为正确理解与执行监理的各种安全要求。但是对于电压等级较低的电力基建项目,由于各个部门的要求比较宽松,也缺乏强有力的约束制度,投入管理方面的投入自然会比较少,特别是到了电力基建项目施工较为集中的时间段,施工方没有相对集中的管理与技术力量,达不到施工管理的要求,此时监理的各种安全要求与提醒也就起不到什么作用了。这就给监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责任风险,如果施工项目发生什么安全事故,监理无可避免需要承当相应的责任。

(3)对于施工方,监理缺乏强有力的监控措施。在项目施工阶段建设方针对项目施工水平与施工安全两个方面对监理都会有明确的要求,但是在项目投资、项目施工进度监管等方面却没有赋予监理特定的监管权,监理没有监控项目的安全专项款、进度专项款等的权利,除了可以要求施工方完善好各项检查整改汇报等书面材料之外,另外没有更有力的监管策略。

(4)电网基建工程施工周期往往较短,常常是12个月左右,然而项目较为分散、涉及区域较广,危险系数大,因此安全监理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及责任。

1.3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监理责任方面的规定

对于项目参建各方所应承担的安全监理责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第14、57项,就规定了监理方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法行为所应当承当的法律责任。在法规中要求监理方对于该审查、检查、报告的各项工作都有着明确规定,发现安全问题需要停工整改的一定采取措施整改好了才能继续开工,不然的话要监理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而监理方各项工作依据是项目施工强制性规定与国家相关法规,他们工作职责是法律所赋予的,参建各方都需要积极配合好。

2 面对风险,如何做好电网基建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2.1 监理方需要进一步将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

(1)监理方建设完善的安全监理责任体制,同时确保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建设监理自身的安全监理责任体制,拟定安全监理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各个岗位需要承当的安全监理责任,由负责施工工作管理层面直接主持安全监理各项工作,安全监理相关机构负责施工的安全监管与评估,同时明确工程各项目的安全责任负责人,进而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理责任体制,让每个工作于各岗位的工作员工都可以清楚自身的责任,各司其职。例如,监理方可以督促施工方与各个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监理方与施工方、建设方相关部门分别签好工程安全责任书,明晰各自安全责任,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分级监控。同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将各自任务与职责明确下来,并将安全相关工作划入各自关键项目进行统一安排,统一协调,相互监督执行。

(2)积极组织“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月”等基建安全主题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月”等基建安全主题活动,让各个参与基建项目工作的施工工作人员都可以明白安全施工的意义、紧迫性;做好项目施工安全情况的分析,将施工人员的思路都理顺,明晰安全目标,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月“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理方应当督促所有参建方成立“安全月”组织部门,并联系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问题自查工作,对于已经发现的安全问题要限时整改,只有这样才可以增强一线基建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

此外监理方还应当联系基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的主题行动,深入查找项目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灾害防治等方面较为薄弱的安全监理环节、监理漏洞,对于非法施工、违规管理等行为要严厉打击,及时处理违规违章施工,将各类由违规施工行为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发生率降到最低。

(3)对于监理单位间、监理部门之间的交流要给予充分重视,扬长避短

监理单位之间又或者是工程监理部门之间应当常常举办安全监理工作报告会,在报告会之上除了总结施工项目一个周期存在的安全问题,将下个周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好之外,还可以让参加报告会的相关工作员工都提出自己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技术方面、管理方面的经验,或者是提出问题让与会人员一同研究。与此同时,监理单位可以充分企业网路平台,建设监理问题交流论坛,让工作人员可以互通有无,扬长避短,共同进步。

2.2 工程监理机构要将监理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

(1)做好正式施工前的安全监理策划工作

清晰划分工程监理工作员工应当承当的安全监理责任,重视分工工作,明确员工负责的监理范围,是避免监理责任风险的关键所在。项目监理部门务必做好监理策划的撰写工作,将施工前各项监控策划都做充分,明确监理范围与监理内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与流程、安全监理的重点项目等方面,编写安全监理策划之时要注意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对项目危险系数较大的施工项目进行详尽分析,针对风险程度不同的安全工作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尽可能做到预防危险,跟踪到位的效果。

(2)注意审核施工工作人员资格、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

严格把关施工方特种作业员工、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为避免流于形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专项方案,需要监理工作人员仔细、深入地审查核实。如果对于这些方面监理工作人员心存侥幸,不能做好把关工作,势必会给项目留下很多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监理方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常常还要承当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应当要充分重视审核工作。

(3)关注巡视检查旁站工作

安全监理除了要做好施工之前的监理之外,还应当做好施工现场检查、巡视工作,对关键的、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环节开展旁站,进而保证通过监理工作人员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又或者是施工组织设计可以在施工阶段切实落实到位,这也是相关规范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假设监理工作人员在检查又或者是巡视时麻痹大意,本来应当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却没能及时发现,错失了避免安全事故的最好时机,并最终导致事故的出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工作人员应当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假设引起事故较大,后果十分严重,监理相关工作人员还需要承当一定的刑事责任。因此需要把握好管理,架构起有效的监督体系,每个监理工作人员都应当有各自的具体工作要求,进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第9篇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来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事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就工程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

(二)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不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业已经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建筑市场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即使实行招投标,但招投标环节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名招暗定”、“围标”、“串标”等情形若隐若现,甚至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压级压价,变相收取管理费和“吃地皮”等现象;二是不规范设计、施工问题突出。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得不到及时检测;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个别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只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形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建筑市场运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场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细”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环节多、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市场又存在行业积习、诚信缺失等诸多问题,监管难度大是现实问题。但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公示制度,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二是严格法定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劳务分包、施工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分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都要承担责任,并要采取罚款、调低建设资质、吊销资质等多种惩罚手段予以规制。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创建质量保证责任制。一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终身负责,以此警示从业人员;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三要加强施工过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施工阶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处在严格控制状态,确保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队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基建队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既加强新技能的培训,又要注重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并注重以人为本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赵时金单位:河南省镇平县建设局

第10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监理水平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筑工程监理在我国起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我国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一项建筑行业服务项目,其在一定程度上相似于其他国家在项目建设期间对业主所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监理实施之前,监理承接方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签订监理合同,该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一起成为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依据。在此基础上,监理应起到促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各项要求的作用。工程监理的职责可概括为“三控、两管、一协调”。即首先对工程开展过程中的各项投资、工程进展工期以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此外,监理服务需对于工程安全、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实施管理;同时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如今,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监理日渐成熟起来。如今,国内建筑监理模式不断优化转变,发展日趋社会化、现代化、专业化,运行中各部门互相协作、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水平。同时,我国建筑监理行业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践和锻炼,并实现了极大的发展。监理行业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我国经济发展意义巨大,同时也维护了国家、集体以及业主个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我国建筑监理工作起步晚、经验少,在大的经济发展背景之下其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导致国内建筑监理水平相对低下的原因主要有监理制度落后、监理市场不完善、监理人员水平较低等。这便要求我们积极正视问题、分析根结所在,并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实现国内建筑监理工作的进步和完善。

2、尚存问题

2.1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落后

国内建筑监理在制度方面的落后首先表现在工程监理权的获取上。科学有效的监理权授予过程应该首先通过工程甲方进行公开招标,各监理公司竞标成功后方可获取监理权。而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大量监理单位直接隶属于政府部门或与工程有着密切利益关系的企事业单位,故工程建设中的监理权往往被直接授予这些监理单位,甚至涉及私下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这就导致了监理过程丧失了平等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匮乏,许多监理单位组织结构十分不规范,甚至出现有业务时临时招凑成员,业务结束后随即解散等现象,监理过程水平滞后、效率低下。

2.2建筑工程监理市场不完善

监理市场的不完善的首要表现在地域性的保护方面。由于监理单位的选用权通常由地方相关部门掌控,故出于地方性保护等目的,会在当地形成地方性垄断、市场封锁,外来监理企业时常遭到排挤。这一现象非但不利于外地企业的发展,也阻碍了良性竞争的引入,不利于当地监理水平的提高。其次,监理企业在市场中主体地位的缺失是监理市场中的又一显著缺陷。大部分监理企业受母体单位控制现象严重,企业自力小,改革进程缓慢,赢利全部上缴,股份受母体单位掌控,故监理企业很难实现自我创新和完善,市场竞争意识低下、市场活力匮乏。

2.3 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较低

建筑工程监理是一项既需要建筑专业技术知识储备、相关实践经验,同时又对管理领域、相关法律领域均有所要求的业务工作,故其所需要的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尚没有对于监理人员的严格审核上岗机制,监理人员来源复杂,既有各科研单位、设计院所以及大专院校获得监理工程注册的专业人员,也有返聘的退休人员,招聘的下岗人员、兼职人员甚至学生,这样形成的建筑工程监理队伍中,很多人并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或实践经验,即便是获取了监理资格的专业人员,也有相当一部分缺乏应有的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很难真正有效的承担起相关工程的监理工作。

3、建筑工程监理水平提高措施

我国目前建筑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明晰,但我们不应因此放弃监理行业的发展,而应认识到这些问题是监理制度不断改革进步过程中所必经的阶段。因而我们需要积极正视问题,分析、提出相应措施。

3.1 完善监理制度

如前文所述,监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监理权力滥用、操作过程不透明等问题,这就需要相应的法律规范严格限制监理行业中的各项行业行为。首先,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立法工作。目前,有关监理行为的法律体系并不十分完善,只有做足立法工作,行业才能实现“有法可依”,这也是完善监理制度的前提。其次,有必要加强监督制度,即建筑监理管理部门须对监理实施方的监理水平、监理投入、监理措施及监理效果进行定期的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时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责任问责制落到实处,确保监理过程合法、高效的开展。此外,若发现监理单位有不符合行业规范的行为,需令其改正并依照相关规定处以罚金、责令停工整改等相关处罚,情节严重者强制退出建筑监理行业。

3.2 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规范化管理

在意识到法律在监理行业规范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后,国家已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监理行业进行了规范化要求,其中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法》、《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等。但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于建立市场规范化只能起到一个宏观把控的作用,很难完全适应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这就需要各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地方特色进一步制定与所在地区监理行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地方性建筑监理市场管理条例。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应避免地方性保护所导致的不平等规定,做到以市场利益为先,以促进行业良性竞争、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为先,积极引入外地优秀资源;在监理权的授予过程中,应坚持公开投标机制,让真正有实力、能满足行业要求的监理单位来承担监理业务,尚存不足的单位则需积极发现不足之处,实现自我完善,从而全面提高当地建筑工程监理水平。

就监理企业自身而言,应积极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不断实现自身完善。企业要树立起竞争意识,重视人才引入;企业之间要建立彼此协作、彼此竞争的良性行业风气,最终实现我国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3.3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素质

监理人员是监理工作的实际实施者,在工作过程中,他们与工程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接触最为密切,因而他们的素质对于工程质量的影响是极大的。好的监理工作者能够及时发现工程中的不足之处,充分利用自己与各方人员接触的优势针对问题进行切实有效的解决。而若是监理人员素质低下,缺乏职业道德,则易于利用职务之便与其它环节人员互相纵容包庇以获取个人非法利益。这种不法行径严重破坏了行业风气,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了严重的问题隐患。因而,应从道德素质和专业素养两个方面对监理人员进行培养。道德方面,应培养监理人员做到不,不向承包方非法索取物质利益的素质,杜绝与承包方相互包庇纵容造假等行为。技术方面,应加强监理人员培训,严格岗位审查制度,凡是参与监理的技术人员都应提前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在考核合格获取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施工过程中,应避免监理人员所持资格项目与其从事监理工种不一致的现象。监工评价时应跳出“工龄越长技术越高”的惯性思维模式,所有资格证书都应科学设定相应时限标准,超出时限者需重新考核,必要者再次接受培训。

4、结语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势头猛劲,相应的建筑监理行业也应随之不断变革、不断进步,虽然目前建筑监理领域尚存在不足之处,但应该认识到国内监理行业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只要我们重视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这一课题,我国监理行业定能不断发展,最终实现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戴馨莹. 浅谈监理人员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J]. 四川建材. 2010(02)

【2】曾三元. 论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J]. 四川建材. 2008(02)

第11篇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监理的同时,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本文通过对工程监理理论与实践现状的研究,揭示项目管理服务与工程监理走向一体化,提升项目管理效果,促进行业发展的前景,探索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走向一体化的理论设想。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一体化模式

1建设工程监理理论和实践现状

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或业主方自行承担的项目管理)双方工作交集较多,有些无法作出甚至非要做出怎样的责任划分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这些人为的定义和划分,在建筑业规模高速发展的当下,工程监理行业却在面临行业发展的尴尬。形成业主方一家独大的业界环境,监理行业正面临如何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科学管理实现社会价值最大贡献的困扰。现有的项目建设管理理论给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两者在服务性质、服务范围和服务的侧重点等方面人为定义为存在根本的区别,并因此混淆了相关业务分工,限制了行业发展的想象空间。一方面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或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方的从业人员没有设定执业门槛,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靠主观评价,有些人可能需要或允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边学边干,因此更有可能出现项目管理失误、造成重大问题,事故和损失的后果往往不可逆,这种形势不利于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优势,业界资源无形中存在重大浪费。经过长期的项目管理和监理实践,我们一直在研究,为什么在不同的项目,总有可能面对相似的失误,而问题的根源基本没有超出项目管理方的蛮干瞎干。这样的局面,一方面造成了社会财富的严重损失,另一方面也让监理行业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这其实也有体制设置问题的因素。如果对项目管理者都设立从业资格门槛,并设定法律责任,那么不论是监理方或是项目管理方,或者是探索走上一体化模式的项目管理团队,只要遵守工程建设程序,科学管理科学施工,相比当下不同领域、不同项目反复出现的失误损失相比,监理对社会经济效益的贡献可以很好。所以承担工程监理企业服务的门槛不应局限于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项目。而应对项目管理从业人员主动设立资格、权力和责任,不论属于个人和企业投资或国家投资项目,只要是业界项目管理参与者都应逐步实现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发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根据实践感受,关于为什么不能从项目策划开始就分阶段引入专业服务?显然当前对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的定义模糊是一部分原因,现阶段这种带有局限性且一定程度上模糊的区别性定义,在项目管理实践中已没有积极意义,应当及时推进理论发展用于生产实践。长期以来,尽管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都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但由于人为地在服务性质、范围和侧重点三方面为其定义出区别,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实施的制度,所以一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自身也存在严重依赖强制监理获得监理业务,缺乏主动提升监理水平的积极性,甚至各种形式的挂靠成风,个别地方监理活动弱化到连总监在岗履职都需要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地步,这样的工程监理行为已边缘化到只剩下旁站监理和施工阶段过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工作,偏离了监理行业作为专业管理服务的政策设计,给行业发展和进步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基建大国,我们的监理行业已具备足够的发展空间,实时推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加大资源整合,要留得住人才,提升项目管理服务能力是非常必要的。

3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实践与思考

工程监理单位除承担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社会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和义务等,同时也需要承担业主委托或期望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所做的工作其实包含了项目管理服务。我们对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模式进行了实践探索,高起点成立了工程监理企业,集中了大量具有勘察、设计、造价、法务背景的职能部门团队,对应具体项目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组成,是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为专长的企业。工程监理专业人员通常都是复合型人才,他们懂技术、会管理、善协调。其专业知识能力、法律法规应用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都是经过相关学习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有强大的企业文化背景和制度约束。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组织负责人从具有集工程技术、工程经验、项目管理、法规标准于一体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员工中聘用,通常拥有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能力和开拓进取的热情,几个实践的项目中都能得到建设方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和信任。相比单方面委托的实施阶段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具有业务交叉少、能减员增效、工作热情高、提升进步意愿主动的优势,特别是在项目全寿命周期各阶段能适时灵活配置必要的专业人员,高效完成各阶段的项目策划与管理工作。为了减少项目管理资源浪费及提升项目管理效果,由建设工程监理向一体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发展,除向建设项目业主提供法定的工程监理服务以外,应通过提升监理企业的综合项目管理业务水平,发展项目全寿命周期分阶段管理服务,并从制度层面研究提供行业规范和保障。这样,业主方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各阶段的咨询管理服务,就能在项目策划、决策和勘察设计阶段开始直到项目保修期为项目建设整体或具体专业领域提供连续性的项目全寿命周期管理服务,提升项目价值,实现行业发展和存在的价值。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管理实践,在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个别建设项目试行以来,首先保证了符合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要求,避免了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职责的交叉重叠,解决了工程监理理论长期局限于实施阶段监理的积弊。

4结语

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应是时代赋予基建大国的任务,对我国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项目实施组织方式的改革,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在工程管理项目一线从事监理工作,量化的研究方法和总结力量有限,希望同行有志者和行业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能形成系统的理论指导行业发展。

第12篇

关键词办公楼;施工;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由原来的单向行政监督向专业质量监督转变,由紧紧依靠企业自检自评向第三方和企业内部保证相结合转变,这种转变使我国建筑工程建设监督方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这种工程质量监督制度还不完善,由于专业质量监督机构人员设置较少,对日趋增长的建筑工程建设不能全方位进行监督检查,仅依靠定期检查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的。如何分析症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一套完整的建筑监理体系是笔者关注的。

一、工程概况

某多层办公楼工程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5000O,建筑物地上6层,基础类型: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C80,承台及地梁混凝土强度等级C25。主体结构混凝土:梁、柱为C30,现浇板、楼梯为C25。电气工程有:动力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电话系统、电视系统;设备工程有:给水、排水、电梯、空调通风等系统。

二、建筑工程监理的界定与特征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工程监理有以下定义: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一般将工程监理的工作简要概括为三个控制、两项管理和一个协调:对投入资金、工程所耗费时间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对信息和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对各个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加以协调。

要分析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重的作用,首先需要分析工程监理的特征。根据实际和理论可知,工程监理具有如下特点:监理的委托权掌握在建设单位手中,建设单位一般以招标的方式,选取匹配施工现状的有资格和能力的工程监理单位,通过有偿的方式委托这些机构对施工进行监管;除了工程质量之外,监理单位还需要对工程的投资、运作周期、工程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对应的技术标准、承发包合同是监理范围的重要影响因素;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立过程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站在公正的第三方,其不仅仅维护的是建设单位的利益,而且还应该公正地考虑施工单位的利益;工程监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桥梁,各个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离不开工程监理单位。

三、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增强工程建设合同化和合法化。工程施工过程因为牵涉的利益极大,所以以次充好等现象时有发生,作为工程质量的监督机构,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合同的方式,对施工人员素质、原材料质量、施工标准、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并且以合同的方式加以管理和监控,减少因为不规范操作带来的安全、质量事故。

对工程质量进行事前控制。首先,通过对原材料和工程半成品的质量监管,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将质量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对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查,防止因为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其次,提前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检测和考核,防止因人员素质问题带来安全隐患。工程监理部门通过一些简单、有效的考核,在施工人员开展工程活动之前对其进行考核,防止专业素质不过关者浑水摸鱼。第三,通过对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监管,有效杜绝因为设施质量问题而引发诸多工程质量问题。

动态监管,杜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的动态监管,可以有效威慑那些企图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单位,减少因为忽略施工过程而存在的安全隐患,将质量监管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协调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质量纷争。工程监理单位关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重利益,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减少冲突和纠纷,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缩短工程周期有不言而喻的意义。监理单位需要根据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等,及时汇报施工单位在原料、人员配备、工程设施方面的情况,亦有利于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信息的及时、有效了解和把握,减少因为沟通障碍带来的冲突避免因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隐患。

四、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虽然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中的作用越来越重大,但是我国工程监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遏制了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积极作用的发挥。

工程监理单位独立性不强,受到限制和约束。因为建设单位是工程监理的委托方,并且在现阶段几乎是唯一委托方,所以监理的相关费用一般都由建设单位承担,这种经济约束使得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对象比较单一──仅局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利益往往被工程监理所忽视,不利于工程监理的公平、公正,最终会影响工程的质量。

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阶段,因为监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就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效果。首先,部分监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往往容易蔑视法规、见利忘义,不能公正、科学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工程监理对于工程施工缺乏有效的强制监督手段,建议权、报告权、材料检验权、停工权是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的有效和必备权力,但是现阶段,因为人际关系、法律法规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等缘故,使得监理单位较难行使这些权力以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监理有效、规范、科学发展的思考

既然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如此之大,而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又存在诸多问题,究竟该如何提高监理力度和效率,以保证高度的工程质量呢?下述几点建议是笔者根据实际提出的,以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完善、规范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现阶段,工程监理的法制法规不够健全,使得一小部分不合法的监理机构鱼龙混珠,极大地影响、破坏了工程监理的力度和有效性。立法、执法机构应该严格规范、积极完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反监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用法律手段规范工程监理。

增加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投入。现阶段,相关的培训、资格考核机构都处于不完善状态,人员的培训和准入比较混乱,而且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参考制度,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加大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加培训投入,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提倡监督,积极鼓励举报。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鼓励人们举报那些存在工程质量的施工、建设单位,积极支持和理解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保证其监理权力的实现,并且提供适当的举报奖励,呼吁工程监督的全民化,减少监理人员的工作压力。

结束语

在建设施工项目质量过程控制中,质量过程控制指从施工准备到项目完工的全过程质量监控,复杂条件的过程也可分解若干个衔接的子过程来描述和控制。具体体现在:控制所有过程的质量,过程质量控制的出发点是预防不合格、持续的质量改进、定期的评价质量体系。它所涉及的工作量大面广,它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不仅要有全面的专业、技术知识,还要有较强的策划和协调能力;项目监理规划制定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能为程控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又是检查程控实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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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瑞青,王璐,张培彤,曹沫.司法部办公楼地下工程防水施工技术[J]中国建

筑防水,201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