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防诈骗相关法律

防诈骗相关法律

时间:2023-08-25 17:09:0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防诈骗相关法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防诈骗相关法律

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百姓妇女的反拐意识和防拐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齐齐哈尔农垦管理局近期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关爱妇女儿童、严打拐卖犯罪”为主题的反拐宣传活动。局直派出所民警表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步就是让群众建立安全意识,提高警惕,结合实际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向妇女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4人次,警车1台。同时派出所民警联合妇联、妇女工委、民政等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讲解典型案例、以及目前针对网络流行软件的危害性与可怕性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

老人夜间走失民警护送回家

王运兴 吴同琦

几日前,一位老人走失在齐齐哈尔农垦管局种畜场某居民区内,正在来往车辆差点将老人刮蹭时,巡逻民警及时出现并救助。据当地民警说,当日夜晚,民警在小区街道上例行巡逻,看见远处有一位老人独自在路边坐着,细心民警发现这一情形后,立即上前询问老人是否需要帮助,“在与之交流过程中民警发现老人神情恍惚、言语含糊,只说自己走失了。”在老人兜里发现老年证,上面写着老人的详细住址,得知老人的居住位置,民警驱车将老人护送回家。

夏初火灾隐患多消防安全检查不可少

丁巍 许振峰

为进―步强化农垦各辖区内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近日,由齐齐哈尔农垦管局种畜场政法委牵头,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参与,对辖区内的第―管理区、老年公寓、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检查负责人称,此次检查,为切实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主要询问了各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了解各场所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电器线路;用电、用火是否符合要求;并叮嘱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定期教育培训。

防电信诈骗第一步提高群众防骗意识王运兴 吴同琦

近日,齐齐哈尔农垦管理局局直派出所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增强辖区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民警做出如下办法:一、采取发放防范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现场说案情等各种群众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辖区各年龄段群众开展宣传工作。如果一些辖区留守老人、妇女人员较多,应该针对这类人群重点宣传,他们对电信违法辨识率较低,更容易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二、让群众了解犯罪分子进行电信诈骗的几种常见手段和形式,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短信内容,不轻易告诉陌生人自己及家人的信息,妥善保管自己和家人的各类金融帐户信息,避免上当受骗。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局直派出所出动警车1辆、警力3人次,共发放宣传电信诈骗、短信诈骗及网络诈骗等宣传资料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提问3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能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真面目,进一步提高警惕,最大限度防止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第2篇

【关键词】保险;保险欺诈;最大诚信原则

广义的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的行为,而狭义的保险欺诈仅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欺诈性手段伪造损失或者故意夸大保险事故,违背最大诚信原则来获取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保险赔偿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文仅指狭义的保险欺诈。

一、保险欺诈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形式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保险人承保,而后伺机骗取保险金。已办好住院手续而后投保疾病保险;已发生保险事故再行投保等等。

2.不具有可保利益投保,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下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未婚夫妻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加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

3.故意制造损失和意外事故。如人身险中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或伪装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死亡。

4.故意扩大损失程度。如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部分损失,被保险人不仅不积极施救,而且还故意将库存积压品损毁企图获取更多。

5.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如虚列损失清单,伪造死亡证明,伪报失窃物品数量和价格。

二、保险欺诈的社会危害

保险欺诈风险是全球性的,一旦发生,所涉及的保险赔款或给付金额巨大。保险欺诈风险不仅降低了保险企业的经营绩效,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必然导致其经营惨淡,甚至倒闭。

保险欺诈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由于巨额保险金的诱惑,不少人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采取纵火、杀人等残忍手段骗取保险金,特别是在人身保险中,父母杀死亲生儿女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人为道德风险的频频发生,给社会增添了许多不安定的因素,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有资料显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6年,则升至10.1%,到2009年底更是飙升至20%(见表1和图1所示)。若放任这种状况发展,将会严重阻碍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保险欺诈存在的原因分析

我国保险行业还处在发展初期。综观世界保险行业,防范保险欺诈始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产生保险欺诈的原因很多。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是保险欺诈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我国保险业法律法规不健全,各行政机构执法缺位

1.《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自《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保险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保险业面临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新形势,现行保险法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新的情况。

2.各行政机关执法的缺位

保险欺诈活动涉及行业众多,目前我国法律尚没有规定保险公司享有何种调查权,导致很多欺诈案件无法取证而不得不作为正常赔案处理,各保险公司与医院、交警、公安、检察、法院及同业公司等的关系好坏直接影响到欺诈案件的突破。然而,公安、司法、医院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的调查取证支持配合较少,直接导致保险公司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二)社会处罚环境为保险欺诈提供了土壤

1.对保险欺诈惩处不严

在我国的保险实践中,一些欺骗行为被识破后,如果涉案金额较小一般也只是对“诈骗未遂者”进行批评教育,有时因保险金未被骗到手,法律上不好对“施骗人”定罪,而一旦保险金被骗到手后,保险公司想追回又难上加难。

2.保险诈骗行为常常难以引起社会公愤

目前的保险诈骗直接损害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公众没有完全认识到保险欺诈的危害性,因此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调查不理解、不配合或与保险欺诈者联合制造假证据,欺骗保险公司。特别是小金额的诈骗和未遂案件,公安部门也无暇顾及。这样就给保险欺诈提供了一个滋生繁衍的社会环境,使之愈演愈烈。

(三)保险公司漏洞也在为保险欺诈提供了方便

1.保险公司核保不严

一些保险公司采取粗放式经营,不验险承保,即保险合同在签单时没有对标的的风险状况进行详细评估,又缺乏严密的核保制度,为追求业务量随意放宽投保条件,不遵守核保程序,将大量高风险标的承保进来。

2.部分保险公司内部员工和业务相关人员参与骗赔

我国目前还没有对保险公司内部员工和业务相关人员参与欺骗保费总量的精确统计。少数从业人员在承保理赔时收取被保险人的“好处费”,甚至为被保险人提供各种假证明袒护被保险人,乃至个别业务员与保户私下串通骗取保险赔款或给付金。这些人为风险在客观上助长了保险欺诈风险的产生。

(四)保险行业内部信息流通不畅

很多保险公司视对方为竞争对手,很少互相通报骗保骗赔情况,没有真正在行业内部建立起一个分享保险欺诈黑名单的信息平台,这就使居心不良的欺诈行为屡屡得逞。而一些保险公司被诈骗后,为顾及自己的信誉和影响,采取不张扬的做法,使保险欺诈者更有恃无恐。

(五)保险欺诈行为人法治观念淡漠

从投保人、被保险人方面来看,其对保险方面的法规不熟悉,仅把保险诈骗看成是一种贪利行为,根本不知道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认为即使诈骗行为被识破,充其量不过是被拒赔或者退赔;守法意识不强,自以为骗赔手段诡秘,可以瞒天过海。

四、解决保险行业内部保险欺诈的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防和惩治保险欺诈的法律法规

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使保险立法分散而缺乏统一体系的状况得到改观,进一步健全了保险法律空间。新《刑法》的制定也为保险诈骗罪作了较明确的界定,但就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而言,这些还远远不够,还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更完善的保险法律配套措施,加强对保险欺诈未来可能方式的预测,做到未雨绸缪,以加大对保险欺诈行为投诉和打击力度,不论案件大小,成功与未遂,只要有欺诈行为都应得到严厉打击和法律制裁,追究其法律责任,发挥法律的震慑警示作用,把保险欺诈抑制在萌芽状态。。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铲除滋生保险诈骗的土壤

发动社会力量、宣传煤体,宣传保险业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性,引导社会成员学习保险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深刻了解保险欺诈的危害性,增强全社会的诚信观念和反欺诈能力。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消除人们对保险欺诈案中不法分子的同情心。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可考虑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公开举报电话。

(三)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内控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承保前加强风险评估,提高承保质量

加强风险评估,提高承保质量,是防止保险欺诈发生的第一道防线,承保环节是保险公司最容易分辨良莠的时机。必要时,应对保险标的进行详细的调查,以避免保险欺诈的发生。

2.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监控

第一,强化对保险从业人员的道德、保险知识、法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稽核、审计等工作的职能。

第三,提高调查人员素质。培养其拒腐防变的能力,培养既懂保险,又懂医学、法律的复合型人才,以增强对保险欺诈的甄别能力。

3.构建专业反欺诈团队

各家保险公司可参照国外经验,构建自己的专业反欺诈团队。如聘用专门的具有侦察经验的退役警察和退伍军人作为保险公司兼职侦探,对某些疑似欺诈案件在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尚无法调查的情况下利用本公司侦探,开展合法的调查。

(四)加强行业内反欺诈工作的协作和交流

各个保险公司应该在业务上互相学习,信息上相互沟通,对有欺诈前科的“客户”和“黑业务员”行业内要互通信息,建立欺诈黑名单制度,列入诚信数据库,以降低跨公司、跨区域从事保险欺诈的可能性,构筑保险行业联合反欺诈的信息网络。

(五)对投保人加强保险法意识宣传,杜绝保险欺诈的念头

对于投保方而言,重点在于加强保险法意识,对保险基本原理和保险法规有一个深刻地理解。从思想上真正懂得,保险得以数百年运行的真谛在于以科学的统计数据为测算基础,实现每一个被保人与保险人权利与义务等价基础上的有偿转让风险。并在所组成的同一群体被保险人之间实行机会均等的互助,而且这一互助完全是就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每一位处于社会化大生产环境中的文明成员,应该有自立互助对付各种不测损害的胸怀和意识,更应该有自觉遵守法律的觉悟。

综上,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机制还不完善,再加上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形式的保险欺诈不断涌现,给我国各家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严重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面对挑战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我国法律体系,加强保险公司自身内控,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联合社会各机构团体加大对保险欺诈的打击防范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诚实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使我国保险行业朝着一个健康、纯净方向不断高歌猛进。

参考文献

[1]祖晓青.保险欺诈及其防范对策分析[J].安阳大学学报,2003(6).

[2]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3]吴兴刚,胡尚永.保险欺诈行为及对策[J].上海保险,1997(6).

[4]米洪波,保险欺诈的原因及对策[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6(1).

[5]邓红花,江波,王冰梅.保险欺诈及其防范对策研究[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0).

[6]张瑞纲,保险欺诈及其预防[J].河北金融,2008(10).

[7]王光剑,方鹏,杨庆祥.论保险欺诈及其防范[J].西部金融,2008(11).

[8]吴兴刚,试论保险欺诈风险及防范[J].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3).

[9]夏益国,美国的保险欺诈防治[J].中国保险调查研究,2006(10).

第3篇

摘 要: 对中职生进行安全教育是提高中职生安全素质的主要方式,也是提高中职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当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的机制建设,调动中职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职生自身特点和校园生活特点,联系实际,创新方法,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防盗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加强安全教育。

关键词: 安全教育 心理教育 中职生

教育事业的根本目的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要求。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包括专业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而且包括安全素质。安全素质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及安全行为和相应的心理状态。安全素质是学生成长、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开展中职学生安全教育,是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学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消防安全教育、防盗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国家安全教育、防骗安全教育、防伤害安全教育及心理安全教育等。本文主要探讨如何进行中职生的安全教育,希望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所帮助。

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一是加强网络法律的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理和制度进行及时登载,这样既可以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又将使学生感觉到网络安全的氛围。二是积极开展“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的宣传活动。大力提倡网络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不良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非法侵入的最有效方法和途径。一方面要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感,引导学生提高网络辨析能力,帮助学生建立起牢固的思想防线,不让他们受不良信息影响而迷失自身在思想和学业上的发展方向,利用校园网络的优势加强对学生上网的引导,防止各种不道德的网络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优越性,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在网络上公开宣传,结合生活学习中的案例进行网上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现在的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主要是后勤社会化管理。学校安全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监督、督促、指导和考察;要考虑对宿舍管理规范、多样化。除了安全工作教育部门、后勤、物业公司管理外,也可以尝试让学生管理自己。例如在每栋宿舍楼设立楼长、每层楼设立层长、每个宿舍设立宿舍长,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从而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同时实行逐级管理。

加强对学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一是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经常组织学生参加消防演习、学习消防法规、学习使用消防器材,强化依法治火的消防观念,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加大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学校可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举办消防运动会、进行消防图片展览、开办消防安全专栏等,依次让学生掌握防火救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加强对学校学生的防盗窃、防诈骗安全教育。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主要是开展防盗窃、防诈骗的图片展览,让学生学会在生活中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二是请公安部门或者学校保卫部门分析讲解实际案例,并通过看录像等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观念,提醒学生不在宿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在宿舍留宿外人。

加强对学生的心理教育。正处于青春期的中职生,随着心理及生理特征的发展与变化、社会阅历的增加及思维方式的改变,在学习、就业、情感及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心理困惑。因此,在中学阶段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的健康教育,是学生成长的需要、家长和社会的期盼,更是学校的责任和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学校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首先应包括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即对学生开展人际交往教育、性教育、挫折教育及基本的心理学和心理卫生常识;其次是进行心理咨询服务,倾听学生的疑难和困惑,了解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并适时开展心理教育。

中职生的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家庭、学校和社会。家长要与孩子进行更多交流,关心孩子的成长,对其进行正确引导。社会要进行更多的正面引导,帮助学生培养健康人格,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要开设相关课程,组织学生系统学习,通过电视、板报、展览、发放资料和小册子等形式进行传播,并设立安全教育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咨询热线,通过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学生的积极性。中职院校是实施各类教育活动的机构,不但要培养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能力,还要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机制和不断创新的工作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与素质。中职院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既是促使学生健康成才的基本保障,又是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

第4篇

关键词:高职;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

一、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现状和原因分析

1.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现状

(1)大学生社交安全现状。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会实践中人际关系的社会性也被大大强化。然而在实际过程中,一些大学生并不懂得该怎样与他人交往,缺乏与他人交往的基本知识和技巧,也缺乏安全意识。有不少的学生认为交友过程中发生的恶性事件是小概率事件,平时小心一点即可,甚至有些学生认为此事与我无关。

(2)大学生勤工助学安全现状。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调查中,接近90%的学生都参加过勤工助学,因此大学生勤工助学呈现普遍化、低龄化以及涉及领域广泛化的特点。但是对于大学生在勤工助学中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的问题,有一半学生表示没有得到保障,甚至还有四分之一的同学表示曾有过勤工助学的受骗经历。

(3)大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现状。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最能体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特色。教育部明确要求,高职院校要安排学生半年以上的企业顶岗实习实践活动。绝大多数学生在生产一线从事专业技能型工作,需要用到各种专业工具、设备,由于安全教育不到位、工作尚不熟练等因素,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2.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现状原因分析

(1)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安全意识较弱。当前的大学生大多数是在家庭的保护和关注下成长,在面对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时,没有很好的应对能力,在交通、住宿、饮食、消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意识较弱,法律意识淡薄也是造成在社会实践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

(2)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如,国务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实习生的身份是在校学生而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所以大学生实习期间、勤工助学期间的权益保护在法律上处于一个空缺状态。

(3)高职院校对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不够。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建立健全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指导制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组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的社会实践指导教师队伍,对大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进行紧密指导,避免“放羊”的状况发生。

二、高职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对策

1.社会实践前应该做好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第一堂课,包括安全防范常识、人际交往教育、应急处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针对不同的实践类型,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针对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可能面对的各种安全隐患,通过案例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依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可把社会实践中涉及到的安全知识编制成册,让学生带在身边,随时阅读。

2.社会实践中应该做好过程管理

学校应该设立相关制度,做好社会实践中的过程管理。教师从大学生离开学校开始,通过到实践现场检查或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跟踪大学生的实践过程,并要求大学生每天写社会实践日志,这样教师可掌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动态,解决社会实践中发生的问题,确保大学生社会实践顺利开展。

3.社会实践应做好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理

为保障大学生社会实践安全,学校要制订安全预案。预案应包括社会实践队伍管理要求,社会实践途径路线的注意事项,以及关于突发事件的明确的应对方法。

第5篇

关键词: 合同管理,若干问题;相应对策

Abstract: this paper the author combining the working practice,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several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including contract signing stage, performance stage,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management personnel qualit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system of Angl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strengthen building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level.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several problem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建设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建筑企业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常遇到一些问题。以下是笔者结合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着重探讨,并提出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归纳有以下几点。

1 合同签订阶段存在的问题

1) 对合同主体的概念不清。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主要有两种不清楚:

a.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 b.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

2) 对合同条款表述不准确。表述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需用准确的表述来保证。

3) 合同条款不全面。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签订合同,但条款不完善,不全面,责权利表述不明确。常见遗漏的部分是违约责任,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如何处理违约的条款,就无法追究责任。

4) 主从合同不清。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

5) 违反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合同法》第52 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 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 合同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后,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合同内容随时都可能调整,由于现场人员素质等多方面原因,变更不能及时进行,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 不注重书面资料。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行为,但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再有就是对书面资料的有效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些虽有书面的资料,但因某些原因,如无对方签收记录成为无效证据。

3) 过程签证不及时。施工中经常有重复、更改等情况,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不能及时签证,好多应得利益无法收回。

4) 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现场人员只注重施工,不了解法律法规,如: 建筑企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但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当时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期,无法挽回损失; 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3 合同管理制度不规范

虽然许多企业对合同比较重视,但是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 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调查存在内容不详实( 如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调查程序简单复制及调查结论的同质化; 对合同变更、履行缺乏有效监督;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缺少合同履行资料,以致无法监管; 合同示范文本未能有效使用; 缺少有效的合同责任人制度、考核机制及奖惩措施等等。

4 合同管理粗放

合同管理未实行真正的归口管理,归口部门无法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归口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合同管理模式为粗放式管理模式。一些企业也建立了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或相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但由于和各业务职能部门协调或深入监控的程度不同,致使合同履行中因为不到位的管理,而使好的制度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例如,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没有统一标准等情况,不利于合同文本的归档和查询; 业务部门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和执行等过程的责任划分不清,甚至认为归口部门应负合同的全部责任。

5 重静态管理、轻动态管理

在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终止过程中,有效的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控制机制的缺乏是合同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由于企业对合同履行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 合同谈判阶段的关注度、经费和人员等方面比较重视,而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阶段,则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6 对策

由于观念、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只要我们能找出问题所在,就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使合同管理正常,从而减少纠纷,减少损失,现就上述分析,谈谈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6.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一要选好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 二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 三要加强业务和法律培训,法律培训应侧重《民法通则》《合同法》《信托法》《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及《刑法》等基本常识方面。

通过学习培训,使得公司相关人员都能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例如: 能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不同; 能区别无权、超越权和表见的差异; 能认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有效合同的差别;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承办人会有意识地看拟盖章的合同全部条款是否与已审查的合同条款相一致,合同对方加盖的公章是否为有效的公章,加盖的公章是否清晰可辨,在合同文本上修改过的地方对方当事人是否盖公章予以确认; 此外,还要加强和提高防诈骗(刑事)、反欺诈(民事) 的识别能力等等。

6.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要注意: 1) 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配备和人员培训,建立合同归口审查和分级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2) 明确合同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合同审查部门和承办人、合同批准机构和人员及合同归档部门和承办人的职责。3) 规章制度一经制定,除了严格遵照执行外,还应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该项制度得以更新,以适应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变化。

在具体操作上,对合同管理实行归口、分级、划块管理模式;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合同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等; 各业务部门为合同二级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立项、可行性调查、文本草拟、签订、履行、争议解决和履行过程中的档案管理等,并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上报合同履行情况; 相关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合同履行完成后的文本归档工作。

6.3 切实把好项目调查、合同审查和履行监督环节

合同归口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

检查内容包括:

1) 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 2) 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 3)是否存在违约情况,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导致违约情况。对此过程应重点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所以对合同履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应注意完整保存。

在谈判和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必要时可向公司要求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配合协助调查。业务承办人员应对涉及的业务事实详细告知合同审查人员,在对合同背景了解的基础上认真对合同条款加以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 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避免条款之间的矛盾性; 使用格式合同时应注意避免存在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出现;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理;及时适当履行发送正确的函件等通知义务;重视证据(资料)的保留及保证其有效性;及时行使合同权利以确保诉讼时效。同时可建立重大项目和合同专项审查管理制度。

6.4 建立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不应是静态的、也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务,而应该是动态、连续、相关责任部门共同的管理过程。

采取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以减少合同管理中期和后期争议的发生及避免措施建立的滞后性,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在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后,公司应对整个事件过程作出评估和总结,在根据成因分清责任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制。例如: 对合同的履行和资金划付予以监督和管理,通过监督可以知道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机构反馈,防止或降低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资金的划付、汇入及合同清算作为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可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把好此环节。

7 总结

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有着其必然性,互联网金融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促进了金融业务的革新。然而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依托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而网络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也将随之增加,一旦互联网金融出现风险,不仅会制约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是一直存在的,其要想在这个竞争激励的市场环境下更好地发展下去,就必须对互联网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是在传统金融机构上的一种重大创新,它结合了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来开展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我国金融行业迎来了巨大的转变,有助于金融机构的改革。但是,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机遇与风险是并存的,风险的存在将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一道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不能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社会经济造成影响,故此,必须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的认识。

(一)网络安全风险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网络安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来窃取互联网金融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如用户密码等,一旦密码泄露,就容易造成利益损失,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二)资金风险

在现代社会里,依托网络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越来越频繁,而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在依托网络进行金融业务的时候,网络上的信息都可能是虚假的,使得互联网金融将面临着较大的信誉风险。如某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企业可以利用网络来制造一些虚假的信息,如果银行不能做好相关工作,一旦企业破产,就难以偿还贷款,从而造成银行资金损失。

(三)信誉风险

信誉风险就是金融交易双方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履行金融业务要求的一种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虽然活跃了金融市场,同时也带来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例如,企业为了自身发展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在规定期限规范的合同,然而作为市场主体之一,其经济活动在市场环境下容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使得企业蒙受损失,如果企业亏损,企业就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贷款,从而造成信誉风险。

(四)竞争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的竞争性会越来越激烈,互联网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来获得客源,获得效益,从而加剧了互联网金融竞争。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互联网的出现也会恶化金融市场环境,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来扰乱金融市场,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竞争,带来竞争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联网技术,而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的发生不仅会威胁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会给我国社会经济造成影响。当下,互联网金融取得了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而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客户而言,一旦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就会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抵触,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失去市场、失去客源。互联网风险是制约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要想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更好发展,就必须对互联网金融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只有加强互联网风险管理,才能更好地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种新趋势,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互联网金融中来,活跃了我国金融市场,然而互联网金融的载体就是互联网,要想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人们就必须对互联网金融有着全面的认识。互联网金融用户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学习,提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掌握一些基本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自觉的规避风险。作为金融机构,要加大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宣传,提高广大客户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运用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会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造成极大影响。而网络安全风险的发生就在于网络系统安全性较差,而网络安全技术是针对网络安全问题的一种有效解决途径,常见的网络安全技术有杀毒软件、身份认证技术、加密技术、防跟踪技术等,这些网络安全技术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技术保障。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加大网络安全技术的运用可以有效地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避免互联网金融造成恶意的攻击,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风险的发生率也在增加,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风险管理是其健康发展的保障,为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社会里稳步发展,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将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来,建立风险管理体制;其次,要全面了解市场、了解互联网金融环境,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减少互联网金融资金风险。另外,要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做好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减少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四)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活跃了融资行为,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市场主体融资更加便捷,然而互联网金融风险也会随之出现。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作为考核社会个体信誉的重要途径,加快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可以有效的规避互联网金融信誉风险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对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估体系,同时实现网络实名制;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互联网来对市场主体的信誉进行考核和评价,全面了解其信誉度,从而降低信誉风险的发生。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就目前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以至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诈骗、窃取他人信息的行为越来越猖獗,严重影响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健全、完善的法律可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相关部门就应当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以法律为依据,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另外,互联网金融机构还必须强化金融监管,完善相关管理体制,为互联网金融营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引导互联网金融进入一个科学轨道。

(六)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要想有效的避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还比较匮乏,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而人才作为现代社会中各大市场主体致胜的关键所在,加大人才的培养有着重大作用。为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就必须重视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金融机构要注重工作人员互联网金融专业知识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强化互联网金融专业能力的培训,同时也要加强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另外,还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风险教育,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强化他们风险处理能力,从而更好地开展互联网金融工作,将互联网金融引入到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中去。

四、结语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当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风险管理是互联网金融管理的核心工作,加强风险管理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营造健康的发展环境。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风险问题也不断突出,而互联网金融要想快速、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做好风险管理工作,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从而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生。

作者:尚伟 王云梦 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刘志洋,汤珂.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与风险管理[J].探索与争鸣,2014(11).

[2]陈秀梅.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J].宏观经济研究,2014(10).

[3]沈丽,林冬冬.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文献综述[J].山东财经大学学报,2014(05).

第7篇

一、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主要特征

4月份以来,该局组织人员对349件老年消费主体投诉案件调查分析,发现当前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主要呈现“四个特性”。

(一)投诉标的和对象具有“集中性”。一是投诉标的范围集中。去年以来,老年人消费投诉案件中76.4%的投诉标的物品为保健品,11.2%为医疗器械,9.2%为药品,三种投诉标的物品案件共占总体投诉案件数量的96.8%,其他标的物品投诉案件仅占总投诉数量的4.2%。二是投诉对象集中。涉老消费投诉案件的被投诉主体94.2%属于流动式无照经营主体,常以“关怀老人”、“健康义诊”等服务项目为名义,通过所谓的“免费讲座”、“健康座谈”等展销活动来向老年消费者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二)投诉案件普遍具有“团体性”。老年消费者绝大多数属于退休人员或自行创业者,他们有充足的自由支配时间,相互之间交流沟通信息较多,因此,在消费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跟风性”。这种“跟风”消费方式,很容易促使老年人形成“团体消费”。去年10月份,390名退休人员集体以每瓶3200元高价团购某品牌保健品,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该类保健品成本价仅为3元每瓶。同时,老年人由于自由支配时间较多,更容易接受违法经营者拉拢参与“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活动,为违规经营者兜售劣质商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侵权欺骗行为具有“同质性”。当前,违法经营者欺诈老年消费主体案件存在明显的手段“同质性”,绝大多数老年人被不法分子通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查出问题—买‘药’(医疗器械)”的同一模式欺骗。该种欺骗手段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小利“设套”。违规经营者在广场、公园、小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散发讲座传单和小礼品,诱骗老年人参加所谓的“健康讲座”;二是讲座“洗脑”。经营者聘请所谓的专家授课,夸大老年人常见疾病的危害程度,再经虚假“义诊”夸大危害结果,以蒙吓、诱惑等方式迫使老年人购买劣质商品;三是情感“营销”。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的经营者往往对老年人开展情感“营销”,在营销活动前期对老年人嘘寒问暖,耐心陪老年人聊天、谈心,组织老年人参加一些集体活动,甚至带他们外出郊游等,充分迎合老年人内心空虚、急需情感填充的心理,从而赢得老年人相信;

(四)消费侵权事件具有“反复性”。违规经营者绝大多数属于流动经营业户,该类主体销售劣质商品时间、地点具有不确定性,当被执法人员查处后往往会更换时间和地点,再次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在不同的辖区之间形成“摁下葫芦起来瓢”的怪现象。同时,违规经营者推销方式不断更新,老年人自身识别能力提升较慢,无法适应快速翻新的诈骗手段,导致部分老年人多次受骗。

二、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成因

(一)自身存在“两种需求”,成为“权益易损”主观诱因。老年人由于自身情况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往往会形成“两种需求”:一是对“健康”需求。由于自身生理年龄较大,身体健康逐渐呈现下降趋势,中国老龄科学研究院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群体慢性病患病比例,城市为80.8%,农村为65.1%,而且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老年群体病患率越高。该种多数老年人对健康的需求,成为被违法经营者利用的前提基础。二是对“情感”需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渐深化及人口流动的加剧,城市、农村均出现大量的空巢老人。市老龄部门2010年统计数据显示,地区60岁以上老年群体,城市空巢比例超过40%,农村空巢率也达到了32%。即使孩子在身边,可能受工作繁重等因素影响,平时陪父母的时间也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多存在情感失落、孤独寂寞、抑郁无助感,渴望与人交谈,渴望情感安慰,从而为违规经营者利用“感情牌”欺诈老年消费者创造了条件。

(二)普遍表现“三项不足”,为违法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一是知识更新不足。老年消费主体与年青人相比,知识更新速度较慢,对社会中出现的新型诈骗手段认识不足,容易轻信推销人员和所谓的“权威专家”,进而成为劣质商品推销的重点对象。二是信息交流不足。老年人退休后,生活圈子明显变小,子女多不在身边,其生活环境相对封闭,限制了他们及时获取最新消费信息和防骗知识等。三是维权意识不足。受传统文化思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老年人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路认识,遇到消费侵权问题时往往选择沉默,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后不能及时各工商机关投诉。

(三)监管存在“三个不健全”,导致老年消费主体维权困难。一是老龄产业发展机制不健全。当前,老龄产业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导向缺位,管理和运行机制尚未健全,使得部分失信经营者“售假”行为得逞。二是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不健全。目前,工商部门查处经营假劣保健品、医疗器械等行为时,缺少专门的法律依据,仅能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不同的角度对违法经营者给予处罚,而且多数情况属于1万元以下处罚,较低的违法成本不足以威慑违法行为。三是长效防控机制不健全。针对老年人推销劣质药品行为是当前维权难点,保健品质量由卫生部门监管,广告由工商部门监管,产品批号则有药监部门监管,多头管理、权责难厘,使得保健品监管存在明显漏洞,给违法经营者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2010年《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废止后,以“健康讲座”为名义的商品展销行为失去监管依据,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监管效果。

三、提升老年消费主体维权水平的建议

针对老年消费主体“权益易损”现象的主要特点和形成原因,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做好老年消费主体维权工作。

(一)强化宣传,引导老年人提升自防意识。一是加强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和基本消费知识宣传。联合老龄委等部门组织专门讲座对老年人进行消费品真假鉴别的技巧培训,更新老龄群体的知识结构,杜绝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的发生。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组织专题报道,帮助老年人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赋予老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与维权意识。

(二)强化监管,营造诚信的市场经营环境。一是严格展销会市场监管。2010年,《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废止后,工商机关放松了对以“会议营销”、“讲座营销”等为模式的展销监管,为违法经营者欺诈老年消费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建议在今年监管工作中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结合实际建立《展销会营销主体登记备案制度》,坚决杜绝无经营能力、无资质经营者入市经营。二是严查虚假宣传。对商品、服务中出现的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强制服务、以次充好等不良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三是开展针对性检查行动。对主要的老年人消费市场如保健品、医疗机械等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动态监管,加强对老龄市场的走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欺诈老年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第8篇

为做到这一点,我们就要构建学校教育的新体制、新内容、新形势、新网络,构建课堂教学的新内涵。

尤其是构建课堂教学的新内涵。这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而德育工作的实施,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仅仅依靠班主任开班会和学校开大会来倡导“八荣、八耻”是不够的,我认为把德育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是诸方面中更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这是因为学生每天都在学习,都要接收各门课程的新知识,而我们每个任课老师每天都要上课,都要传授知识,要学会寓德于教。

要做到寓德于教,就需要每个任课老师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个老师不仅要精通个人的专业知识,同时要精通与专业知识相关的革命理论知识、生活哲理,以及其中蕴含的历史、社会等知识;并能不失时机的、巧妙的、自然的、科学的把这些知识联系起来,传授给学生,让学生受到感染,受到熏陶,得到启发。让学生潜移默化的接受教育,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

寓德于教绝不仅是政治课的事。其实每个学科都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生动教材。就看你肯不肯去发现、去挖掘,善不善于去探讨。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计算机课程成为学生们的必修课,熟练操作计算机已成为现代人的一项基本技能;因此,在计算机教学中融入德育教育成为必然。

首先,我们可以将爱国主义教育始终贯穿于计算机教学中。比如,通过介绍计算机发展史,使学生明白我国计算机发展还很薄弱,让学生看到差距,产生危机感,明确责任,激发爱国主义情感,鼓励他们从小立志为国争光。通过介绍国内计算机研究历史,让学生知道我国在巨型计算机的研制方面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如银河系列。在计算机CPU研制方面,我国已经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龙芯”芯片,而且“龙芯3号”其低成本、低功耗的技术使国内CPU赶上并超过领先水平。通过这些激发学生民族自豪感,激励学生为我国赶上发达国家而刻苦学习。在介绍文字处理软件时,可以介绍金山公司的WPS软件,指出它是中国人自己开发的、适合于中国人使用的优秀文字处理软件,并重点向学生介绍求伯君、王江民等国内软件开发界的著名人物,为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其次,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因此,教师在课堂示范教学和上机指导过程中,应有良好的使用计算机的习惯,为学生树立榜样,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在介绍有关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时候,要特别强调在Windows中正确的关机步骤,让学生明白这样做是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有效保护计算机内数据的安全。同样“文件管理”和“文件存盘”的教学就蕴含着对学生分门别类地管理文件的培养;为文件取个好名字,会方便自己和他人的使用,教师若随便给文件取个名字,随便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就会把坏习惯传给学生,会影响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因此,教师在教学环节中要十分注意自身的表率作用。

再次,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教学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就要学会与人合作沟通。何况,与他人合作产生的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环境,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在计算机教学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培养学生这种精神。比如,在教学中对于某个问题或任务可采取交流、讨论的形式来解决,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教学中,我们可以把部分任务的完成要求分组进行,这可使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互相学习;既培养了他们集体荣誉感又锻炼了多种能力,还能让学生们学会评价、鼓励和欣赏他人的成果,从而体会到与人合作的快乐,获取成功的喜悦。

最后,加强对学生上网的辅导,提高他们辨别能力和免疫力,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目前网上资源丰富多彩,可借鉴和利用的东西很多,当然也充斥着黄色和诈骗,但要真正让学生在网上接收的信息有“利”无“弊”,作为教师还有一个不可忽略的工作,就是做好学生上网的辅导工作。现阶段学生上网主要是聊天、玩游戏和看电影,因此要教育学生不能盲目上网,绝对不能成为网上的瘾君子;如果机会合适,上网也必须有一定的目的,比如:查找与学习有关的知识、素材、获取有价值的最新信息或进入一些健康的聊天室或参与一些与同龄人有关的论坛,以提高自己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提醒他们,在网络这个“虚拟社会”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效监管的相对滞后,它带给人们信息的同时网络陷阱也数不胜数、防不胜防。大家通过QQ、聊天室、BBS论坛这些途径可以与许多素不相识的人交谈来往,甚至互诉衷肠,稍微不留神就可能掉进网友所设的陷阱里;大多数同学在网上几乎袒露的是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一些实际情况等。上课时适时的给他们讲一些典型实例,教育学生牢记不要在网上任何不想让人知道的个人隐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这样既充实了课堂,又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对于提高学生的辨别能力与免疫力是很有帮助的。

第9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经济引发的一些列问题逐渐开始凸显,电子网络纠纷案也在变多,虚假广告、网络诈骗、域名争议等案件已是屡见不鲜。而对于牵扯到网上拍卖、网上支付、物流、数字认证、隐私权保护、电子邮件、法理学、域名、数据库及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更是急需我们通过制定电子商务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创建良好的竞争环境。

一、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纵观全球电子商务市场,每个地区发展并不平衡,呈现出美国、欧盟、亚洲“三足鼎立”的局面。

世界最早发展电子商务的国家是美国,并且其也是电子商务发展最成熟的,它长期以来引领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是成熟发达的电子商务地区。与美国相比,欧盟电子商务发展比较晚,然而发展速度却很快,成了全球电子商务比较领先的地区。亚洲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新秀,有较大的市场潜力,然而近些年的发展速度和所占份额不是很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属于持续发展地区。

一直一来,全球B2B电子商务交易占据着主导地位,从2002年到目前为止,增长速度非常快,2007年全球B2B交易额达到8.3万亿美元,在未来几年预计增长率将保持高于40%,到2010年B2B交易额将达到26万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30多倍。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中国的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交易额连创新高,电子商务在各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和深化、相关服务业蓬勃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创新的动力和能力 不断增强。电子商务正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进入规模性发展阶段,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大,正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电子商务进入规模发展阶段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7.85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0.83%。其中,B2B电子商务交易额 达6.25万亿,同比增长27%。而2011年全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6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3%,占GDP比重上升到13%;2012年,电 子商务占GDP的比重已经高达15%。预计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规模将突破十万亿大关。

图1.2009-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万亿元)

(二)网购零售市场交易依然高速增长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底,中国网络零售市场(包括B2C和C2C)交易规模突破1万亿大关,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 64.7%,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而2011年全年,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达8019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5.98%,已占到了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的4.4%。

2008年我国网购交易额增长率自120%以上水平逐年下降,从高速转为快速增长。随着基数不断扩大,市场总份额拓展进入新阶段以及网购消费理性化,网购 增速在未来几年内可能会自然回落。从人口增速和消费人群看,人口增速较为稳定,20至40岁的消费人群使用网购消费的模式几近固定,这些因素决定了网购交 易额将在一定水平上趋于平稳增长。

图2.2007-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万亿元)

(三)移动终端网络购物爆发性增长

随着智能手机在中国的日渐普及,移动电子商务在中国将进入快速发展期。13年1季度,移动网购交易额再创新高,达到266.6亿元,同比增长 250.3%。占互联网购物比例从11年1季度的0.7%提升至13年1季度的7.6%,两年时间提升10倍。其爆发性的增长催生出的市场空间可能不亚于 现有的基于PC端的网购市场。

图3.2011Q1-2013Q1国内移动网购交易额发展情况

三、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电子商务是一项新兴的事务,近年来在我国的发展也十分迅猛,过快的发展势头使得与之配套法律法规、渠道设施等没有协调发展,所以造成以上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互联网的急剧扩张,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网络犯罪的案件的不断发生,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隐蔽,技术越来越高明,让企业和个人防不胜防,这也是相当一部分企业和个人不敢涉足电子商务和网上交易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异地交易时间过长、运输成本过高

交易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卖方面要收到货款后才能发货,还要经过漫长的运输时间,小额交易的运输成本所占交易额的比例过高。

(三)缺乏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

企业一旦建立了电子商务网站,就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来维护,防止黑客、病毒等诸多来自互联网的不良因素的侵害

(四)配套措施不健全

电子货币的支付手段、交易税金的缴纳、网络带宽的限制、合同纠纷的处理等相关配套事宜的缺乏。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创新电子商务

国外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道路跟我国的国情不一定相适应。我们要学会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将从网站一相情愿出发转变为从网民需求实际出发;将网站自己憋宝探索变为按市场需求去进行探索;将排斥传统产业变为依托和引领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国需要对电子商务基础技术进行创新。需要提高电子商务的综合实力。需要对当前的数据网、电话网、电视网、无线网分散资源进行整合,和浅在价值的再开发。需要上网快捷,交易便捷的适于大量中小企业上网的适宜技术和利于网络生活化,生活网络化的创新技术。同样,在经营理念和服务理念上,也应大胆创新和突破。电子商务是实物。即使它实现了买家和卖家的最短路经连接,和最快速度成交。然而却无法实现自然成交。信息的沟通和买、卖的对接;真心实意地为网民服务。应是商务网站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只有这样电子商务才可以开创的新局面。

(二)研究安全技术,建立网络安全体系

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的安全技术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对相关网络安全技术进行开发和研究,比如密码技术、防火墙技术、认证技术等,为用户营造安全的网络运行环境,确保网上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有效性、不可抵赖性,从而在多种应用环境下让用户能够方便安全的在网络上进行商业活动。其次,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网站的安全管理,做好相关的安全配置工作:为减少漏洞,要及时安装补丁程序;安装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加强内部网的整体防范能力;加密传输重要数据。

(三)完善诚信体制,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对于电子商务网站而言,电子商务的信用是其在经济行为中需要遵循的信用原则,是给电子商务交易各方参与者建立的必要的、和电子商务特征相适应的诚信体制,并且,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建立起适应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我们可通过建立不同形式的电子商务信用认证中心和全国联网的信用等级数据库,对每个参与电子商务的用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且颁发数字等级证书,使电子商务交易更加可靠,从而将其存在的信用问题彻底解决。

(四)加强电子商务宣传和人才培养

现阶段,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力量十分欠缺:而如果各个部门、行业信息的电子化不存在,电子商务就只是空谈。因此,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途径培养、引进并合理使用好一批素质较高、层次合理、专业配套的网络、计算机及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对于我国电子商务的成功建设有很大意义。并且,对于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相关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和研究单位制定安全技术,这是责无旁贷的。

(五)大力发展物流体系,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对于我国物流市场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电子商务交易的需求,我们不仅仅要鼓励邮政部门发挥自身的长处,和从事电子商务的部门签订协议,积极开展新服务,政府还应该通过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积极开发发第三方物流企业,使市场逐步开放,迎接国外速递公司参与竞争,在竞争中日益完善我国物流的配送体系。

结语

总之,伴随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已逐渐成为了信息交流的热点,成了各国争先发展,各产业部门关注率最高的领域。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初步发展使其,面临来自体制,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然而却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我们只有在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前提下,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步伐,努力发展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电子商务,从而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1]娜仁花.探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06:255.

第10篇

灵台县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为上级法院研究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措施和意见提供依据。根据市中级法院《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专人对我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困难重重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随之而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与国际司法体制接轨成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这一形势与现状要求我们审判机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但是,就我院现状的分析,法官职业化进程缓慢,我院现有职工51人,法官39人,大学文化程度25人,占64.1%,大专文化程度13人,占33.3%,初中文化程度1人,占2.5%。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5名法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1人,占4%,全日制法律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3人,占7.6%,全日制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2人,占5.1%,其余19人与具有专科文化程度的13人均是中专、高中文化程度自学取得专科或本科文凭,占82.1%。这样的法官文化结构与学习型法院、专家型法院队伍的要求相距甚远。为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我们认为目前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解决法官队伍素质仍然偏低的问题

由前面的统计可以看出,我院有82.1%的法官是从事法官职业后才学的法律。而他们主要是在干中学、学中干而成长起来的,知识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遇到经常发生的常规性案件尚能应付,对于新类型案件两眼一模黑,既是临时性的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往往是穷于应付,极易导致偏差。这也是目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二)状大法官队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目前实行的凡进必考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才可取得法官资格的制度,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界专家学者进入各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参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法官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它标指着法官队伍建设向更高的标准迈进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我们作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我们现有法官39名,50岁以上的12人,占30.7%,40—50岁的15人占38.4%,35—40岁的10人,占25.64%,35岁以下的2人,占5.1%。由统计可以看出,有70%左右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如果再过5—10年,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目前实行的行业准入制度及在各下级法院为上级法院选拔法官等制度,可以有效地充实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队伍。现在的问题是各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今年开始实行的司法考试分级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认为今后应更进一步适当降低取得基层法官资格的标准,以缓解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境。

(三)建立法官福利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减少法官流失,稳定法官队伍

在世界各国的法官和政府的职员中,没有象中国法官这样福利待遇无法保障而又被社会彻底误解的。这是我们法官流失、队伍不稳定的本质原因。要稳定法官队伍,就必须建立稳定的法官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要确保法官工资按时足月发放,并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在法官住房、子女上学、子女及家属就业等方面优先考虑,解决法官的后顾之忧,保证他们能一心一意从事审判工作。

(四)建立法官分类管理制度,禁止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

我们一边讲法官断层,案多人少,但另一方面,还有许多法官从事后勤、政工、法警等工作,我院在这些岗位上工作的法官10人,占法官总数的25.64%,是一个不小比例,如果能使这部分人归位,就我院而言,法官不会显得有多短缺。但是,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必须要出台一些确保这些岗位有人工作的配套政策。我们认为目前的凡进必考政策,是导致这一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进法院的工作人员,即是不当法官,在非审判岗位上工作,也必须通过考试才进入,近几年,主要是通过公务员考录进入,还要按国家的统一招录规划编制名额,每年进入的人数了了无几,根本不能满足法院工作的需要。要建立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对于法官可以沿用现在凡进必考及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各级法院的法官人数,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均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各院法官人数的多少。而对于后勤、政工、法警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可放宽条件,自由出入,由地方政府人事部门配备。

二、法官职业能力建设需更进一步加强

随着中国加入wto,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农村人口城市化,新类型以及复杂疑难案件越来越多。而目前,基层法院的法官,大 多习惯于审理的案件民商事方面是离婚、债务、赔偿及合同纠纷,刑事方面是盗窃、诈骗、故意伤害、行政审判几乎无案可审,如遇一些新类型案件,则显得手足无措。要改变这一局面,加强法官职业能力培训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们首先必须实现在培训内容上从传统学习教育到现代职业能力的转变,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在培训方式上实现从面对面授课到现代网络远程教育的转变,节约审判资源,尽量避免学习影响工作。要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紧跟时代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将学历层次较高的硕士学位以上的法官培养成审判业务专家,将中等层次大学文化的法官培养成专家型法官,将大专以下学历的法官培养成审判业务骨干,形成以审判业务骨干、专家型法官、审判业务专家为主线的梯次人才队伍。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近年来,最高法院表彰宣传的宋鱼水、金桂兰、黄学军等全国重大典型,组织的“双模”、“双优”、“中国法官十杰”、“中国十佳人民法庭”等专项评选表彰,在各基层法院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各类先进典型的事迹使广大基层法官深受鼓舞,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了法院和法官的全新形象。我们不但组织干警学习了全国重大典型,而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我院涌现出的“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什字法庭、“全国优秀女法官”张灵萍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挖镢整理,使广大法官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先进典型的优秀之所在,觉得先进是看得见模得着的,而不是虚假的、造作的,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最高法院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教育目标,适时必要,抓住了要害,就目前情况看,效果是良好的,法官的素质和法院的形象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素质不高、形象不好的现象在少数法官身上仍然存在,希望最高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的整体素质,加快廉政建设步伐,以机制建设为突破口,坚决杜绝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的事件发生。

法院文化建设应以审判事业为主线,以讴歌审判事业和活跃广大法官的文化生活为内容,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电影、电视等文艺作品,小说、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等艺术作品。可以在最高法院设立文化局,其他各级法院由政工部门办理文化事宜。我院的法院文化主要是开展了一年两次的文艺体育活动,今年举办歌咏比赛一次,橡棋、羽毛球、乒乓球比赛一次。

近年来,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了多项教育整顿活动,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乱收费、法官不中立,办“三案”、搞“三同”的现象明显减少,通过这些活动,法院和法官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全新的形象。但是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要保持教育活动的实效,必须建立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使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

四、司法警察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将死刑执行移交法院,不再由武警参与,执行司法拘留、押解人犯等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法院机关及法官外出执行公务中的安全保卫任务日益繁重。但是,目前法警的素质不高,人力不足,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法院审判事业的工作需要。我院现有法警6名,除两名专职法警外,另外两名兼司机,还有两名在其他业务庭审理案件。虽将法警队单列,但真正搞法警工作的只有两名人员,要建立一支规范的法警队伍,还有相当的差距。目前各地法院实行聘任制司法警察,是弥补法警队伍人力不足的有效方法,但作为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严重不足,聘任制司法警察的工资无钱可付是一大困难,另外,在聘任司法警察时要把好素质关口,严禁素质低下的人进入司法警察队伍,影响法院形象。

第11篇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电子商务的意义

在外部环境推动下,更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纷纷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第一,发展电子商务是商业银行服务客户的需要。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子支付环境的不断改变,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带来大量的、不断更新的需求和价值增长机会。银行必须顺应潮流,从客户需求出发,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支付服务和全新的增值产品,帮助客户提高价值,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维系客户。

第二,发展电子商务是商业银行调整盈利结构的重要手段。在利率市场化和内外资银行竞争激烈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盈利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利差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传统思路早已成为历史,各家银行纷纷探寻新的利润增长点。而电子商务就是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强大动力和源泉。例如,建行与阿里巴巴合作推出的在线融资、联贷联保等业务,丰富了自身的金融产品,拓宽了传统业务服务面,提升了中间业务收入。

第三,发展电子商务是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方式的需要。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大大推动涵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在内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而电子银行的普及,将大量非现金业务分流到电子银行渠道,有效减轻了银行网点员工的压力,从而使员工能够有更多时间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有力支持银行网点从核算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化,从而提高核心竞争力。

第四,发展电子商务是商业银行应对同业竞争的需要。众多Web2.0企业努力寻求电子商务的切入点,门户网站需要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盈利模式创新,企业和商家希望通过电子商务拓宽销售渠道。对电子商务有需求的客户群体日益庞大,电子商务已经成为银行争夺客户资源的有力武器。如放弃这块市场,损失将难以估量。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是提高银行竞争力、加快国际化进程不可或缺的业务。现代商业银行应该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充分利用自身传统金融服务优势,快速适应新兴电子商务服务发展的新环境,更好地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以网络经济为导向的多样化需求。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问题

提到电子商务,人们常会提到三流,即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资金流作为电子商务三流中最特殊的一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商业银行自然也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参与者。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商务业务主要是为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支付结算、信用中介以及各类增值服务。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已与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了合作,提供一揽子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然而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业务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子商务业务深度和广度十分有限。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商务业务依托于商业银行的电子银行平台,主要还是集中于传统银行业务的电子化改造,如提供电子支付、账户查询、转账、代收代扣、信息服务等简单业务上,这些业务只是传统业务在电子银行渠道的实现,在功能上没有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限制,这样的电子银行相比网点柜台基本没有特色可言,更谈不上价值增值和服务增值,难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第二,面对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竞争乏力。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采用与众多银行合作的方式,可同时提供多种银行卡的网关接口,从而大大地方便了网上交易的进行。目前国内领先的支付宝、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跨越B2B、C2C和B2C等领域,业务已经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覆盖了中国80%以上的网上支付的市场份额。对于网上商户来说,不用开发各个银行的网上支付接口,节省了大量时间、人力和费用;对于消费者来说,网上交易不必受限于开户银行或银行卡的种类,交易的信用度也更有保障。相对已经具备相当规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起步较晚的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得一杯羹绝非易事。

第三,电子商务业务盈利能力较低。为应对竞争,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的电子商务业务多属于免费或低收费项目,旨在吸引潜在客户,较少获得直接收益。由于缺乏创新电子商务产品的手段,不仅缺乏竞争力,而且也令各家银行产品同质化加剧,导致恶性竞争的循环,既是社会资源的浪费,也无益于银行自身盈利。

第四,网上交易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不仅是提高现有用户使用频率、吸引新用户的重要因素,也是行业良性发展,企业有序经营的重要保障。然而在电子商务应用迅速发展的同时,网上交易中诈骗、犯罪等问题也逐渐滋生。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1年上半年,有8%的网民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该群体规模达到3 880万人。网上消费欺诈造成了用户对互联网商务类应用的担忧、抵制和排斥情绪,影响了商务类应用的可持续发展。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客户端的安全性,普通的浏览器用户,面临访问钓鱼网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威胁;二是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网上支付的信息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传递的,因此存在着支付信息被篡改和窃取的可能;三是银行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安全性,尽管目前各家网站均采取了防火墙和网络检测等安全措施,但对于超级黑客来说,仍然是防不胜防。

我国商业银行加快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对策

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在电子商务领域应该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同时电子商务与商业银行的共生关系越来越重要,电子商务不仅能使商业银行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增强竞争力,也使商业银行服务超越时空限制,进一步巩固支付结算地位,也促进商业银行向全能服务型发展,进一步改变商业银行的传统管理模式,使商业银行逐步向网络化金融转变,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应充分借助电子商务平台拓宽业务渠道,让电子商务成为自身业务创新的动力之一。

第一,商业银行对电子商务业务发展要有清晰的定位。要将电子商务业务提升至战略性业务的高度来发展,以电子银行为骨干,通过多渠道协同,实现无障碍的银行金融服务;以电子银行为平台,以开放应用整合资源为吸引,突破经营边界,开展跨界的银行金融服务;以电子银行为纽带,建立新型的社会化关系管理模型,提供智慧的银行金融服务。以客户为中心,将各类贸易类产品与电子商务有机结合,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客户的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大胆进行业务创新,完善和丰富服务种类,拓展电子商务领域,将电子商务打造成核心竞争力,成为营销客户、服务客户、锁定客户的重要手段,以及支持其他各项业务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同时,要引进和充实电子商务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储备人力资源,并在资源配置上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行一定的倾斜,加大财务资源的投入。

第二,尝试搭建以金融服务为核心,集合信息服务、物流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商务随着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改变着市场客户的消费习惯和交易模式,对银行金融服务渠道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现代商业银行应重点满足客户需求和提升客户体验,借助自身在客户融资、支付结算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客户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整合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电子商务体系,为客户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平台。平台要有直白、响亮的名称,以及通俗、上口的宣传口号,在宣传方面,尤其是平台搭建初期,在品牌宣传方面要有大的投入。平台以具有融资需求的优质专业市场中小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为重点目标客户群体,推出涵盖信息展示、在线交易、支付结算、融资服务、信用卡分期、交易资金托管等在内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第三,重视布局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目前大宗商品交易在国内的运作已日臻完善,日益成为广大投资者的热土,但交易双方对缴存在交易市场的资金安全存在相当大的疑虑,而商业银行具有强大的公信力,资金监管也是行业翘楚,因此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够有效地提升市场的质量,为市场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还能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功能,满足大宗商品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通过创新电子商务的应用,可以为大宗商品市场提供全产业链服务,即以电子支付为基本结算模式,以银行信用为担保,为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清算、监管、托管等中间业务以及信贷融资等全方面一体化的金融解决方案。

第12篇

(一)不断膨胀的网民群体与相对滞后的教育机制并存据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截至2013年12月止,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2013年北京、广东、上海等省的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了65%,而发展相对落后的广西2013年的网民达到了1774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37.9%,全国排名第22,是整个西部地区网民规模和普及率最高的省份。在广西的49所高校中,在校大学生网民有数十万人之多,以校园网和社交网为平台的网络触角深入到校园的各个地方,深入到学生的课堂、宿舍,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价值观产生影响,而相应的教育机制和平台却没有建立起来。不断膨胀的网民群体与相对滞后的教育机制并存,已经成为当下高校网络安全的主要特征。

(二)无处不在的网络触角与监管控制的乏力始终存在伴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更加智能、更加便捷工具的使用,互联网升级3G网络、4G网络的出现,互联网的触角已经覆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有人生动地形容网络化趋势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人类社会将被一网打尽。微信、微博、手机网络、社交网站已经被大众所熟知,“微时代”已经来临。截至2013年12月止,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较2012年底增加8009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0%。全国2000万大学生都是手机网民,手机网络客户端的开发已经实现了互联网个人化。目前的高校是以校园网为主要阵地的网络集群,而在校园网之外,如中国移动、联通、电信等提供的3G、4G网络,也深受大学生喜爱。而据相关调查研究发现,大学生使用校园网主要在选课、学费缴纳、学分查询等方面。对大学生喜爱的电影下载、网页浏览、社交平台、游戏等,校园网的网速较慢,而且管制较多。加之智能手机上网已经成为时尚,手机上网涉及个人隐私和权限设置,这种涉及到个人隐私的监控管理很难实现,这两种情况决定了校园网络监控的乏力。

(三)信息传播扩散的无序性与高校网络安全知识平台创建的滞后作为一种新工具,互联网承载着最大、最广的信息传输功能。按照舆论学的相关理论,信息传播的过程就是信息失真的过程。有些信息在开始传播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问题,而有些信息,也可能在传播过程中被无限放大。由于“沉默螺旋效应”的存在,使得虚假信息的危害性进一步升级。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间谍等,已经成为频频出现的问题。美国学者詹姆斯•博特(JamsPotter)在他的《大众传播学导论》中指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经历着信息疲劳而浑然不觉。新闻娱乐化、信息碎片化,使人们失去了理解信息的语境,对信息的理解和思考变得浅易,而媒体也给受众造成假象———我们很富有知识。”而互联网构建的虚拟世界往往容易使得学生深陷其中,尤其是网络游戏。大学生正处在各种价值观形成的时期,而一旦进入“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的无主体网络社会,其原有需要加固的道德纪律和舆论、感情防线极易崩溃,传统道德基础将被逐步消解。面对互联网信息传播、扩散的无序性、多样化,高校建立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平台,开设网络安全知识教育课,培养学生鉴别信息、提高防诈骗、侵害的能力很有必要。而目前,各高校网络安全教育课程和平台的构建相对滞后。这直接导致了当前大学生网络犯罪、被网络侵害、沉迷网络虚拟世界不能自拔等问题的产生。

二、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平台的开发和管理模式构建

(一)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平台的开发理念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是一个集网络基础知识、网络安全知识、网络信息鉴别能力培训、网络技术操作为一体的学习平台。构建这样的平台有利于将网络技术教育与安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联系起来,打造一个全方位、多层次、专业性的服务性载体。

(二)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平台的开发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需要有平台支撑,核心在于构建一个以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数据库。数据库的支撑平台需要建设专门的网站,结合高校校园网建设普及的实际,可以在此基础上建设一个专门的网络安全教育网站,构建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平台,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平台,深入推广。打造全新独立的教育资源平台,借助校园网的基础地位,深入推进平台的建设和功能的发挥,将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教育深入课堂、深入宿舍、深入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网络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平台,可以在现有的校园网基础上增设安全教育栏目,也可以重新打造独立的教育板块,在进行计算机培训、开展安全教育等活动中,融入网络安全知识技能的学习,推进网络安全教育在高校的普及。

2.实现融合,道器相衡。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要实现与思想政治教育,美学教育等课堂教育相融合,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网络安全知识,增强鉴别、抵制不良信息、错误信息的能力,树立正确的网络观、价值观,这与思想政治教育和美学教育等不谋而合。通过打造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平台,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美学教育等融入其中,在提升学生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塑造学生高尚的品格和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在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平台上开发思想政治教育电子课程,进行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在线评估是丰富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数据库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发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平台的着力点。

3.强化专业,凸显特色。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师资队伍,提高德育讲师和技术管理人员利用平台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网络安全知识技能的素质和能力,打造专业化队伍。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资源平台,最终将成为高校德育讲师和技术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工作、管理工作的平台。因此,提高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能够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更好地为教育学生、提高学生网络安全知识技能服务。德育讲师通过平台开展教育,要对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特点进行学习,通过平台开展教育与课堂教育完全不同,平台教育更加立体化、更加需要有鉴别意识和相应的操作能力,组织德育讲师进行技术培训有助于提高平台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服务。技术管理人员也是平台的直接管理者、维护者,技术管理人员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知识教育,可以从网络操作、信息维护、数据库管理等方面进行,让学生对网络进行全方位的认识,对网络系统的薄弱环节、“信息黑洞”等有确切的认知,从而提高对网络安全的认知。

(三)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资源平台的管理

1.对系统本身的维护与管理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网站建立起来后,对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必不可少。由于在校园系统的网络中,存在大量用户,各用户以不同的业务关系或其他关系相对独立地组成各局域网子系统,依靠其子系统的支撑平台进行数据信息的交流。这种分布式的工作方式保证了各子系统运行的独立性,从而相应提高了校园网系统运行的可靠性,但相对分散的处理方式使资源共享性和透明性受到抑制,各子系统外用户对非本部门的资源的利用较困难,同时由于教学行业工作特殊性限制,信息流量在局部范围内的突发传送相当频繁,将会导致某些信息通道的瓶颈,造成运行中断。除了资源的分散性和流量的不可预测性外,将来结构的多种化和分布式使网络整体维护工作相当困难。针对以上情况,网络管理系统应主要对网络资源的配置管理、过障管理、性能管理、记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有全面有效的解决方案。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平台的维护管理,引入目前市场上流行最广的CISCOWORKS管理软件可以轻松实现信息的配置、过障管理。

2.教育者对平台的运用和管理高校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学习平台的开发,最终目的是要服务于学校的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网络观,提高网络信息鉴别能力和运用能力。网站开发的最终落脚点在教育者身上,教育者如何运用和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作用显得相当重要。

(1)借助平台优势,促进德育工作取得新突破。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课堂教学可以实现面对面的教学,但鉴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课堂教学的成效往往不是很理想。通过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平台,将德育工作融入安全教育、网络知识教育中,借助网络平台信息传播的迅捷化、可视化、生动化等特征,改变思想政治教育依靠书本、单调乏味的现状。开发德育电子课本、视频与网络安全知识融合,促进德育工作创新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德育和网络安全教育新局面。

(2)开发手机客户端,实现网络安全教育立体化、全覆盖。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手机网络超过了传统的电脑平台,尤其是3G、4G网络的升级,使得手机网民无处不在。大学生上课玩手机几乎成为全国各高校的普遍现象,借助网络安全教育平台、开发手机客户端链接,在微信上链接二维码,可以实现网络安全教育和德育工作的立体化、全覆盖,将学生纳入网络安全教育平台中来,实现网络安全教育全民化,深入校园、宿舍甚至学生的家庭。这样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将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