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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5 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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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效地保障资产的正常运营,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更大作用,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水平,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现就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村级投入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出发,明确工作目的,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规范投入行为,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力争在2014年底全镇8个村都达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资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争创一批省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

二、具体要求

1、货币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项目,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下出借。社会捐款、企业赞助、上争资金等作为村级收入及时入帐。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村组集体货币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除留存1500元备用金外,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解交镇经管站统管,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财务管理流程,对手续不完备和超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的开支,不准付款。

2、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专人负责保管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和登记簿,分类建好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台帐,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或转让,做到能卖不租,能租不闲。每年盘点固定资产不少于一次,盘盈盘亏都要查明原因,因人为遗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应根据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须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

3、对外投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参股等形式参与对外投资的,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都必须认真履行投资手续。村“两委会”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效益在认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交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对外投资审批备案表,会同投资协议书一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4、资源性资产管理。认真核查村级资源性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对资源性资产要搞好承包,充分挖掘资源性资产的增值潜力,承包合同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利明确。所有承包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先缴款后承包的办法进行。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由镇经管站办理鉴证或司法部门公证,合同签订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包、转让的,由双方协商,经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5、其他资产管理。牲畜(禽)资产、林业资产及其他资产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

6、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规范运行、严禁负债”的原则,项目立项、项目规模、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必须由村“两委会”提出草案,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镇分工到村的党政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镇经管站备案;单个项目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由村“两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务工作督导员全程参与监督,镇纪委、监察室、经管站、财政所等职能部门派员督导,镇经管站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协议、施工合同签订工作的把关、指导、鉴证工作。单个项目投资3万元以上的由镇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建设项目完工后,村“两委会”会同镇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村民代表一起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填写项目工程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不管什么项目,都要规定不低于12个月的10-30%质量保证金。

7、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心工作及开展其它村务工作用工管理。各村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用工登记簿(卡),当日认真登记用工情况,当月结算用工结果,每季在审核、理财、审批的基础上,对用工费用兑现入帐并张榜公布。

第2篇

一、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与成效

(一)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制发了《英山县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各乡镇成立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同时,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二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以乡镇为单位,在财政所设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设主任、总监督会计和资金会计各1名,农村会计专管员由乡镇服务中心按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名,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制定了工作流程,确保村级会计服务工作的序进行。每个乡镇服务中心还设立了各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办公室和档案室。三是明确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内容,构建“村财乡管村用”模式。遵循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保证村委会各项资金的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不变的前提下,由村委会委托乡镇财政所统一村级会计业务。四是摸清底数,取消村级资金账户。为确保村级财务账账、账实相符,狠抓三项清理: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库存现金;清查村级往来账务。在此基础上,取消村级银行存款账户,在村级会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账户。五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从建章建制人手,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审计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公示制度等15项制度。在账户处理上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财务核算;统一会计用品;统一收款收据;统一使用财政局监印的专用收据;统一报帐时间。六是抓好民主管理,推进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由村级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财务公开格式,公开的形式以在公开栏张贴公告为主。七是强化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启动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初期,选出村级报账员与乡镇农村会计专管员(记帐人员),并分层次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

(二)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成效 首先,减轻了村级集体经济负担。普遍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后,精减了村级会计人员,直接减少村干工资支出,成功化解村级债务。其次,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通过严格审批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服务中心审核出“少批多收”、“实收少用”项目,并及时责令村级进行整改,限期退还农民,直接减轻农民负担近。再次,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通过实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村级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等方面实现了规范统一,促进了村级账账,账实、账表相符,从根本上避免了“包包账”、“假账”等现象的发生。最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村级财务公开,加强村级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巩固了基层政权,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级报账员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 村干部大都是由村民选举产生,一般每村只有村干部3-4人。村级报账员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加之又没有经过专门会计业务培训,使他们难以胜任工作。同时,村民委员会三年一换届,导致村级报账员队伍不稳定。

(二)工作经费难以保证 实行村级会计服务工作,需要印制统一的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用品,乡镇服务中心要承担办公支出和村级报账人员用餐支出等费用。由于财力有限,经费困难,村级会计服务工作的经费难以落实,较大程度地制约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信息网络建设滞后 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量大,大都是手工操作,导致工作效率低,会计信息资料传递速度慢,不能实现乡村财务信息共享。如杨柳湾有48个村,村会计委托服务工作全部是人工操作,镇财政所每人只能负责5-7个村级账务,一方面财政所人员业务量大,另一方面偏远山头村查询财务信息也不方便。

(四)村级债务难以化解 实行村级会计服务,一方面堵塞村级乱开支的源头,从根本上遏制村级债务增长的势头。但另一方面使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化解债务的积极性下降,加之村级集体经济空虚,收入来源少,致使村级债务难以化解。

三、实施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 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6]32号文件关于“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的基础上,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度的要求,服务应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力的基础上依法进行,通过签订会计委托服务协议进行授权,不能强行规定实施。

(二)加强资金和人员保障 在推行服务工作时,必须把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纳入乡镇级财政预算,贫困地区的服务应纳入财政转移支付范畴,以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对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和村级报帐员,定期进行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乡村两级会计人员的素质适应服务工作的需要。

第3篇

1农村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不执行资金代管制度。资金全部由村干部保管,自行管理,自行支配,坐收坐支,逃避农经站监管;非财务人员管理现金,村主要干部掌管现金,左手拿钱,右手拿条子,村财务变成了家财政;白条抵库和库存现金超额现象。二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会计收支不按期报结,每年只报账3、4次,收支交错,对应关系不清,甚至长期滞留积压,资金额度不明。三是账簿设置不齐全。村集体未按规定设置“一账五簿”,缺乏完善的村级现金日记账,农户与集体往来账不健全,造成往来不清,镇、村账目无法衔接。四是选拔财会人员任人唯亲。致使一些素质低下、不具备会计条件的人被选到会计岗位上来。

1.2农村财务监督乏力

一是民主理财监督不到位。干部指定替代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形同虚设,不按审批权限开展财务审批活动,对违规超标开支放任自流。二是乡镇农经站监管乏力。村账站审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有的农经站根本没有认真审核原始票据,盖章了事。三是县级审计职能弱化。县级农经机构多是事业机构,执法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缺乏力度,各级配合不协调,在处理违纪违法的案件中没有按照原则办事。

1.3财务公开质量不高,公开不及时

一是重表面,轻实质。有的村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二是重临时应付,轻长期坚持。主要表现在:公开栏简陋粗糙,书写潦草,村务公开资料未装订成册,立卷归档。三是重简单公开,轻及时反馈。表现在:未建立村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未提取群众反馈信息等。

1.4农村财务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低。有的农村会计文化素质低,不懂农村会计业务,账务处理不及时,程序手续不清楚,甚至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按程序办理。二是农村会计队伍不稳。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跟着换届,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致使部分财会人员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十分严重,工作上依附权势,不能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搞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基石。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

2.1建立健全农村财务规章制度

2.1.1完善各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监督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等。规范农村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2.1.2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统一会计科目、会计凭证、账簿、记账方法、会计报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避免赤字预算,严禁无票据或白条收付款,各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支出,违规收支不予入账,做到账款、账实、账证、账账、账表五相符。

2.1.3加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农村财务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

2.2建立稳定的、具备较高业务素质的农村财务会计队伍

2.2.1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财会人员专业素质。举办业务培训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是提高财会人员素质的重要途径。

2.2.2实行农村会计考聘制。乡镇政府应将村级财会人员的考核录用,改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财务报账员,经培训考核,择优录取,按照异地任职制,委派到各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工资报酬渠道等。

2.2.3实行“多只笔”签字制度。将“财权”进行适当分解,由一人掌握变为多人交叉掌握,正式发票或收据至少要由两名村干部签字,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

2.3坚持民主理财,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强化村级财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2.3.1各村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主理财小组由5-7人组成,由村民推选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担任。

2.3.2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财务活动事项,要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公开时间及时、形式多样、程序严格,对收支情况既要逐项公开,条理清楚,又要逐笔公布明细账目,严禁以项目公开代替明细公开或搞“大而化之”的假公开。

2.3.3强化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村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付,坚决不予报销。一是事前监督。参与制定财务计划,制定财务预算方案,集体资产处理等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合同订立等。二是事中监督。监督财务计划执行的情况,经济活动运行情况,财务账目记载真实合法情况等。三是事后监督。监督财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监督财务计划和经济活动履行情况,协助经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等。

2.3.4落实问询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村民的质疑和质询,由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受理,对涉及村集体的由理财小组答复,涉及个人的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以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以及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4篇

一、坚持政治建警,进一步提升班子和队伍建设水平

(一)大力加强大队党委班子建设。按照提高“四个能力、两个水平”和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勤政廉政”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党委班子建设标准(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按照创建学习型班子的要求,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加强大队党委的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争创一个好班子、争当一对好主官”活动,争做严守纪律的表率,全面提高党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综合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龙头核心作用。

(二)大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公安消防部队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认真开展“和谐警营大家谈”活动,进一步加强官兵之间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建立新型和谐战友关系,构建和谐的警营环境,激发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和爱岗敬业热情,进一步促进部队安全稳定,增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部队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群众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视为已任,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警、严格执法、模范守法,在群众中树立公正、廉洁、诚信、严明的执法形象。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各部门的协调行动,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消防部队良好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

(三)强化官兵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教育,坚持用科学发展管武装官兵头脑,抓好忠诚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大力开展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活动,继续开展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和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基础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使广大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增强广大官兵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始终煅造官兵在各项工作中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实施分层施教、分类排队、分工负责、分析提高和改进教育方法的“四分一改”教育模式,强化“两个经常性”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五条禁令”和“四个严禁”专题教育,筑牢官兵思想行动的“坚固防线”。

二、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

(一)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一是按照《云南省公安消防部队大(中)队建设标准》和《昭通市公安消防部队“六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巩固“六化”标杆单位建设成果,大力开展大、中队达标创优活动,确保大、中队顺利通过达标验收。二是以养成促管理,进一步规范大(中)队组织管理指挥流程、内务、库室、营院、礼节礼貌、接待流程、台帐等的规范,牢固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把抓养成贯穿于一切活动,培养官兵良好的行为举止,严格的纪律作风,完善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训练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使大、中队正规化建设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三是制定《**县消防大队干部、士官、战士量化管理实施细则》,对干部、士官、战士实施量化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部队“四个秩序”正规。四是坚持思路方法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器材装备创新和管训手段创新,使部队正规化建设在不断创新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力地促进了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二)深入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狠抓安全防事故五项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工作规定》和《公安消防部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层层签订《预防行政责任事故(案件)领导责任状》和《保证书》,严肃事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坚持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官兵没有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二是继续强化“8432”安全防事故(案件)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抓好集中教育整顿,认真开展“安全月”、“安全竞赛”活动,创新5月、10月“安全月”活动的内容和方法,通过教育整顿活动,确实查找出部队在管理教育和安全防事故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狠抓整改和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休假、公差、8小时以外等零散人员的监控管理,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继续推行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制度,制定完善《安全防事故风险抵押金规定》,通过经济杠杆作用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五是认真做好内部督察工作,加大对部队执勤值班、管理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严肃查处督察中发现的问题。

三、坚持大练兵,进一步提升部队服务民生能力

(一)进一步夯实战训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消防部队深入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一是强化“六熟悉”工作,每周安排一次“六熟悉”,每季度对辖区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进行一次普查,制定完善《交通水源手册》,每月定期组织对城区周边乡镇道路的熟悉工作。二是强化实战演练,进一步完善高层、地下、化工、化学灾害、建筑倒塌、交通事故、人员密集所等“七个预案”,结合职能任务、部队装备好辖区灾害特点,年内提请区政府开展一次多部门、多力量的社会联动灭火实战演练,大队对每个“文字类”重点单位组织开展演练1次,夜间演练达30%,并修订完善《灭火作战预案》。三是进一步完善战训基础资料、重大危险源统计、重点单位统计、灭火演练统计、业务训练与考核登记,实施纸质、电子文档统一。完善灭火救援基础资料库,实行网络资源共享,为灭火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规范执勤备战和灭火救援行动。修改完善执勤备战制度,落实指挥长和大队领导、大队参谋、中队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大队指挥员遂行作战指挥制度,全面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工作。严格灭火救援程序,建立和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战斗和重大节事值勤保卫程序,实现灭火救援战斗和值勤保卫行动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认真落实《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战评规定(试行)》,坚持每战必评,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战评结果应用。继续推行灭火救援服务评议回执制度,规范灭火救援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意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练兵长效机制。以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为重点,落实“三个必训”制度,继续坚持全员练兵、全面练兵、科学练兵,完善训练标准,规范训练内容,创新训练方法,优化训练管理,量化训练考核,强化训练保障,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建立科学、完善的练兵长效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努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三台合一”接处警建设平台,启动**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警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进一步规范大队现有业务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建立完善警务信息动态或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制度。依托地方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强官兵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信息化在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当中的应用水平。

四、争取支持,进一步提升大队后勤保障能力

一是力争消防业务经费取得新突破。加强向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的协调沟通,加大经费筹措力度,确保大队业务经费达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人均3.5万元标准。二是借助昭阳大发展这一有力时机,确保大队危旧营房改造任务在年内启动,并提请区委、区政府加强**县第二消防中队建设。三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车辆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加大处置化学灾害、水域灾害事故等特勤器材装备的购置力度,进一步优化大队车辆装备机构。四是严格财务管理,坚持党委理财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有限的经费用到刀刃上,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落实《云南省消防部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

五、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大格局构建

(二)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大队消防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继续巩固09年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入查改消防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五大执法机制31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密执法程序,规范网上执法程序,完善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实现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上报、审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落实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带动大队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和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