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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时间:2023-08-25 17:09: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第1篇

【关键词】 通信建设工程 监理目标 控制 应用

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成本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给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带来很多的困难,因此要全面掌握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积极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落实在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保障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规定的施工期限内,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成本,推动通信建设工程快速发展。

一、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主要是指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施工进度监理控制和投资监理控制[1],这是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最主要的三个目标。这三个监理控制目标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施工进度会影响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成本和施工质量,投资成本又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必须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主要由项目监理单位或者相关监理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监理计划,同时结合通信建设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内容,确定科学合理的监理目标和监理方案。在选择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时,要尽量选择经验丰富、资质较高的监理工程师。另外,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细化监理目标控制方法,合理规划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方案,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

二、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策略

2.1 质量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严格落实到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在设计阶段,施工单位要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科学论证施工设计方案,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施工图纸。在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按照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采购高质量的、高精度的施工设备,同时合理配置施工材料配比,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另外,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构建完善的质量验收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严格把关建筑通信工程质量。

2.2 进度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通信建设工程需要变更施工设计,必须按照严格的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和手续,科学评估和高度重视所有可能影响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所有因素,严禁随便变更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2]。对于需要变更的施工设计,必须组织监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变更设计进行经济上和技术上的论证,分析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变更的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2.3 投资控制

当前,很多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一味追求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导致整个通信建设工程成本造价严重超标,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监理目标,将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预算范围内,预算和决算正常浮动。为了更好地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投资控制目标,要深入分析影响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的所有因素,严格控制外包费、人工费和材料费[3],对于一些大型的通信建设工程,要按照工程投招标制度,尽量降低工程的施工造价预算,同时健全通信建设工程的贷款 审查机制和工程投资变更机制,全面监控各个阶段的工程费用支出。

三、结束语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正确处理成本造价、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之间的关系,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做好通信建设工程各个施工阶段和施工环节的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

参考文献

[1]张壮鸿.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J]. 科技风,2010,19:148

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TN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c)-0235-01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属于我国建设领域取得的一项重要改革,是我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促进国际交往的结果。自1988年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开始试点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效,从而在工程建设中所占的地位也日益显著,在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笔者就立足于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作用的基础之上,探讨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 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发挥了显著的成效,极大程度上促进了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向着专业化以及社会化方向发展,从而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日益显著。一般而言,建设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1 促进了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

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的研究阶段,就融入了监理,极大程度上提高了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这主要是因为工程监理企业参与到了项目决策的环节中,不但有效地提高了项目投资的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降低投资决策的失误,而且使得项目投资顺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

1.2 有效地规范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

由于工程监理企业逐步向着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从而在建设工程实施活动中,有效地约束了建设所有方的行为,逐步改变了政府以往对工程建设实施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的不合理状况。工程监理企业充分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来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进行监督和管理。凭借事前管理、事中监督以及事后控制的有机结合,极大程度上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了规范,有效地防止不正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1.3 确保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众所周知,建设工程不同于一般的产品,既要具备普通产品共有的质量特征外,又要具备适应性、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等特点。所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工程质量又具备质量波动大、评价方法特殊、终检的局限性等特点,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决定了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单纯地满足承建单位自身管理以及政府的宏观监督是不够的。工程监理企业参与其中,就能够实施有效监管,对确保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大限度避免工程质量存在的隐患。

1.4 实现了建设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从建设单位来考虑,立足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预订功能的基础之上,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额度。从国家以及社会公众的角度来分析,就是要实现建设工程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自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工程监理单位不但有效地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而且极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的投资效益。

2 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

2.1 建设工程监理向着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

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较少,《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施工阶段的监理行为。然而,我国在此方面的法制建设较为落后,尤其是市场机制以及市场规则方面。再加上监理企业合同管理意识普遍不强,监理行为非常不规范,已经无法更好地顺应该行业发展需求。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向着规范化和法制化方向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潮流。

2.2 由过去单纯地施工监理向着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方向发展

一般而言,建设工程监理是工程监理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所进行服务的,所以,就应该在建设活动的整个阶段都应该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提供管理服务。事实上,多是将施工阶段的监理作为重点,而且侧重于对质量的监理以及工期的控制,对于合同管理以及投资控制所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从建设单位方面来考虑,决策阶段以及设计阶段对项目的投资、质量具有关键的影响,特别看重专业方面的管理服务,也就是说,既要实施质量控制,又要重视提供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服务。因此,施工监理向着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

2.3 建设工程监理向着国际化发展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加大开放,许多外国企业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建设工程中。与此同时,也为我国企业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由于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对国际惯例较不熟悉,执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未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想在国际市场中具备竞争力,与国际接轨,向着国际化水平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从而就要求工程监理企业积极借鉴外国企业的先进经验,以便逐步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

2.4 监理工程师的综合业务水平应该向着高层次方向发展

纵观当前我国从业的监理工程师,普遍都接受过监理理论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而且要求在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方面通过考试才能够上岗执业。然而,仍有很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无法满足全方位监理工作的发展需求。而且监理执业人员综合素质问题已经发展成为工程监理向着全过程、全方位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所以,加强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迫在眉睫,这样才能够从整体上来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更新知识结果,以便促进业务水平向着更高层次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郭代红.谈监理企业的发展趋势[J].科技创新导报,2008(3).

第3篇

    「颁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1.06.07「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2001.06.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和兼营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以及工程建设咨询单位。

    第三条  本市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监理行业协会,作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进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应当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反映监理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合法权益,对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纪律的行为予以惩戒。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依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过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在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分为建设前期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全部阶段的监理,也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部分阶段或者某个阶段的某项内容的监理。但是,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应当委托同一个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八条  建设前期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研究;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第九条  设计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准备设计招标文件;

    (二)设计方案的评选;

    (三)勘察、设计单位的选定;

    (四)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

    (五)核查施工图设计和投资概算。

    第十条  施工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

    (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

    (三)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监督实施;

    (四)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五)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的审查;

    (六)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施工;

    (七)施工单位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检查;

    (八)设计变更的审核、施工现场的签证、工程的检查验收、工程付款的签证,工程结算的审查。

    第十一条  保修阶段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参与的主要内容是:

    (一)工程质量状况检查;

    (二)工程质量责任分析;

    (三)工程保修监督。

    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应当在报建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

    (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关系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可以邀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三章  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  设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名称和经营场所;

    (二)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从事建设工程工作的经历;

    (三)有5名以上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且各专业配置合理;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五)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设立工程监理单位的,应当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符合条件的,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合格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新成立的工程监理单位,其资质等级从最低等级核定。

    工程监理单位在资质定级3年后,其资质条件达到上一资质等级标准的,可以申请晋升上一资质等级。

    第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中央驻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持资质等级证书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本市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禁止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三)严格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得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四)不得承包建设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五)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年度检查制度,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二十条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在工程监理单位任职或者受聘;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任职或者受聘;

    (二)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

    (三)不得在政府机关或者被监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兼职,不得与这些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四)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或者涂改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注册;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收回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未逾3年的,但过失犯罪除外;

    (三)被吊销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未逾5年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监理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订立书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费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成立由符合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的监理机构。

    承担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当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面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具体履行监理职责,并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现场监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二)按建设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建设工程监理细则;

    (三)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细则进行监理;

    (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五)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七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第二十八条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第二十九条  被监理单位应当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必要的资料。

    第三十条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建设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三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规范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发出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规定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执行,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三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公正协调建设单位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的收取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和提高。

    外资、中外合资和国外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用计取标准及付款方式,参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低于国内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纳入工程项目投资计划,从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三十五条  外国公司、社团组织或者港、澳、台地区的公司、社团组织在本市独立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委托外国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的,应当聘请国内工程监理单位参加,进行合作监理。

    中外合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委托国内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确有必要的,可以委托与该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外国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或者聘请外国监理顾问。

    国外贷款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当由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如果贷款方要求外国监理单位参加的,应当与国内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合作监理。

    外国或者境外捐款、赠款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一般由国内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以及外省市自治区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本市进行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持有关证件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方可进行监理活动。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对应当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未实行监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应当采取招标方式确定工程监理单位而不进行招标的,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未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工程监理单位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务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4篇

序号

监理公司名称

资质等级

监理项目工程名称

1

建研凯勃工程监理公司

甲级

丽景街高台寺商住楼

2

凯森监理公司

丙级

丽景街康居新村72#楼

3

宁夏震旦监理公司

丙级

高台寺二队安置工程2#、3#楼

4

宁夏建设咨询监理中心六分公司

甲级

景墨家园三期

5

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丙级

太阳都市花园

6

宁夏建设咨询监理中心

甲级

庆丰苑

7

宁夏巨正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民族北街1#2#商住楼

8

宁夏建筑设计院监理中心

乙级

宁夏裕隆房产领绣一居

9

建研凯勃工程监理公司

甲级

景泰花园10、13、16、19#楼

10

银川市远成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丙级

景泰花园

11

宁夏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乙级

世纪小区二期

12

银川市远成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丙级

银川市安怡小区-A区

13

宁夏巨正监理有限公司

乙级

银川市安怡小区-E区

14

宁二建监理公司

乙级

山水文园“住宅小区”

15

宁夏连城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丙级

蓝山名邸商业街B区

16

建研凯勃工程监理公司

甲级

欧陆经典花园1#、3#、7#、8#

17

宁夏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乙级

欧陆经典花园2#、4#、5#、6#、9#

18

陕西诚信监理公司

甲级

荣锦苑住宅楼

19

宁夏建设咨询监理中心

甲级

青青花园二期

20

宁夏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乙级

星海家园3#、4#、5#、6#、9#、25#、27#

21

宁夏昊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星海家园7#、8#、14#、20#

22

宁夏昊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在水一方二期、二组团工程

23

宁二建监理公司

乙级

在水一方二期、B区A组团工程

根据宁夏建设监理协会调研提纲,检查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列表统计如下:

序号

检查项目

不符合要求次数

占检查次数比率

不符合内容

1

监理合同

1

4.3

无监理合同

2

监理费

23

95.83

低于国家取费标准(1.4-2.0)实际取费为3元/m2-6元/m2或工程造价的0.6-1.4

3

总监

16

66.67

无国家注册证

4

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及持证上岗情况

4

16.67

无培训证上岗

5

监理人员到位及专业配套情况

2

8.33

人员不到位及专业不配套

6

监理人员与监理规划所承诺的对比是否到位或有差距

9

37.50

人员变更

7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9

37.50

内容及签字不规范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11

45.83

审批内容及签字不规范

9

《开工/复工报审表》

15

62.5

审批内容及签字不规范附件不齐全

根据以上数字统计分析知道:监理取费偏低,总监不是全国注册的问题,开/复工报审内容签字不规范等问题最为突出;专业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人员到位配套情况做的比较好;其它检查项目则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本次调研活动可以肯定的是银川市的监理企业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 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一些监理单位,如:宁夏城乡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宁夏巨正监理有限公司,银川市远成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各方面工作做的相对较好,监理工作较为规范、有序。但通过本次调研发现监理公司也存在很多以下需要补充的问题。

一、监理公司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总监虽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但大多数均不在现场,属挂证现象,具体工作由总监代表完成,总监没有发挥作用,不能很好的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2、各项目监理机构虽然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了规划、实施细则,但从时间顺序上相互矛盾,编、审、批签字不规范;

3、按监理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但很多家监理企业在施工组织设计未报审的情况下以完成了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同样,个别施工单位在未有施工图审查报告的情况下,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也未提出异议;

4、个别旁站记录中无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旁站记录内容简单;

5、项目监理机构均未将施工单位委托承担见证取样、送样检验的实验室报质监站备案;

6、监理从业人员素质相对偏低,现场监理人员多为刚毕业的学生,经验上远远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中存在的明显缺陷和错误不能够及时发现予以纠正;

7、市场行为方面,区内的甲级监理单位设立分公司,收取管理费,管理不到位,未经建设局、建设厅备案批准。区外进宁监理单位从业人员全部为本地人员,无一个外地监理人员,是否属挂靠,还需认定。

二、其中三家监理公司行为较为突出典型:

1、凯森建设监理公司:监理资料不齐全,无监理规划、无监理合同,无材料及工程质量报验资料。未派合格监理人员,一半人员无证上岗(不良行为)。监理取费过低,各项监理制度未建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混乱。

2、宁夏建设咨询监理中心:上岗人员资质有问题,存在假证、无证上岗现象。材料设备构配件及工程报验有监理未签字审查现象(不良行为)。编制监理规划不规范,实施细则深度不够,针对性差。现场监理监理人员变更过于频繁。

3、建研凯勃工程监理公司进场总监未注册,能够开展监理工作但专业不对口,现场大多数专业监理工程师无上岗证,无施工单位设备报审表(不良行为),属外地进宁公司但无外地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变更过于频繁。

三、对本次调研活动后的几点设想和建议:

1、对外地来宁监理公司加强行业管理,对确认为分包、挂靠的监理公司严肃处理(本地监理企业亦有分包挂靠现象),维护正常的监理市场环境,保证监理企业的公平竞争。

2、监理公司收费普遍偏低且拖欠严重,存在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取费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导致监理企业资金短缺难有积累,企业生存困难,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建议设置最低取费规定。

3、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和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监理人员不稳定,离退休及刚毕业人员多,一些人员对监理业务不够熟悉,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上的丰富经验。相当一部分监理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建议加强人员培训及上岗管理检查力度。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发展趋势;认识

现阶段建设工程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施工单位已完成客户的需求,让客户满意为目的。对于监管力度直接的影响着整项工程的质量,对于施工单位为了客观的给出评价,让客户能够信赖与满意,一般的情况下委托给相应的工程监理企业,这样会更加的直观的反应真实的情况,对于其企业的专业性更加的认可。这项工作在我国是刚刚的起步阶段,虽然时间不长,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同时在现代的工程项目之中的地位越来重要无可替代,越来越得到多方的认可。

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面的建设行为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建筑行业的产品有其特殊的性质,一般的情况下,工程的耗费大,使用时间长,在社会的影响深远。对于我们工程监理方面的监督管理是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的。在监督的过程中想要保证质量,就要求监理人员都要懂得技术,懂得管理的专业性人才。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最大化

建设工程投资最大化有以下三种不同表现:

(1)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

(2)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 (或全寿命费用) 最少。

5、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建设监理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且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是应当承认,目前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为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建立实现预期效果,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 WTO 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 按工程内容分,建设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和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对于监理的工作性质来说是一种具有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对有工程监理企业的员工的素质要求也要随之提高了,已满足客户的需求。由于近几年来的科学技术的迅猛的发展,无论是在机器设备方面,还是在工艺,材料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我们看到了我们身边的各个方面都时刻的发生着变化,从业人员想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就要从员工入手,定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是自己更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与责任,此外还要考虑与之相关的先进的设备与技术进行详细的了解,一边在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对于工程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方面,一定要加强,一定要公平公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弘扬企业精神,使员工为企业创造口碑的效果,这样能够是企业更好的发展。

结束语

随着发展的大趋势,今天的建设工程成为当今最具发展的一个行业。本文就工程监管这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这个方向上对于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以法律法规为标准,对于质量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不断地提升监理人业务水平,使之更专业,有更高的可信度。此外,在法律法规方面也要不断的完善,以便于更好对监理企业的更好的控制,这样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每个刚刚兴起的学科都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不断地找出解决方案,更好的发挥企业自身的作用。我相信明天我们的监理企业会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刘贞平等.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01

[2]伍军保,张天晓.关于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发展的几点探讨,2012

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风险管理;方法;措施

中图分类号:X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监理制度的全面推广,工程监理在我国得到了稳步的发展。工程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之一,但在当前建设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的大环境下,所承担的各类风险系数越来越高,这就导致了各类风险时有发生,对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对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作为建设工程的监理企业,要重视风险管理,还要做好对其控制与处理。

1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面临的风险可分为内、外部两大风险,即由非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其中外部风险又可以分为建设单位引起、施工单位引起和建筑市场环境引起的风险。

1.1由建设单位引起的风险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规范对工程建设至关重要。

(1)部分建设单位一味追求工程进度,将工程工期压缩至不合理的水平。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甚至规划许可的情况下要求施工单位强行开工,这将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带来很大的行政违规甚至法律风险;还可能在未经设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而后补办变更手续。不合理压缩工期的背后,是风险的迅速扩大。

(2)个别建设单位为节省投资,默许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有质量问题的建筑材料、设备或构配件;部分建设单位或将工程肢解发包、或刻意压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的投入不足,这有可能直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受现行监理制度的制约,工程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承担监理工作,部分建设单位出于自我保护心理,对监理工作进行不合理的干涉。比如,监理单位在工程例会上提出的、且已写入会议纪要的负面内容常被建设单位删除;在现场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容易受到排挤甚至调换等,这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带来诸多潜在风险。

1.2由施工单位引起的风险

承包商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实施者,承包商的错误或过失往往会直接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给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带来风险。

(1)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有欠缺,方案审批流于形式;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素质差、信誉代差等,导致质量问题频发。

(2)某些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密切,管理者为同一个人、亲属同一个集团或有其他利益关系,导致监理的指令无法得到有效实施,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监理的责任不容推卸。

(3)为了节约成本,某些施工单位故意减少或挪用在安全防护方面的措施费,工人在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的条件下施工,现场安全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多。

(4)施工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5)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实力不强或工程被非法分包、转包,致监理人员难以有效管理。

(6)施工单位故意向监理隐瞒工程实际情况或以不正当手段收买个别监理人员,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风险。

1.3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

由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引起的风险,涉及生产、经营、人员招聘、注册等诸阶段。

(1)部分监理企业由于管理不严或片面追求经营效益,招投标时,使用不合法的业绩证明材料。发生此类事件,轻则对公司信誉造成影响,重则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2)招投标阶段恶意竞价,导致报价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甚至正常的监理成本;通过和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来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而过低的监理费必将影响项目人员的安排和监理工作的质量,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3)由于工程建设监理的项目属性,造成工程监理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部分企业在急于需要人员时疏于考察,对聘用人员在技能和职业道德方面的缺陷失察;而项目结束时,又缺乏对监理人员的后续安排和继续教育,导致监理队伍不稳定,这些人力资源方面的缺陷对企业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4)工程施工监理阶段,监理组织机构存在人员不足、专业不匹配等问题。部分监理企业的总监不到位、总监授权委托的总监代表不能胜任岗位,部分工程监理人员不恰当地履行职责甚至不作为。比如,工程监理人员未按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未按照规定对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发现重大危险源的施工事故苗头时,未能及时正确地采取措施予以规避。

(5)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新业务领域承揽业务时的风险。比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在涉足代建制和项目管理业务时,因业务不熟悉,往往在合同签订、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理解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1.4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风险

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工程参建单位引起的风险、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和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风险等。比如,设计单位设计错误,审图单位未能发现并提出,图纸会审时包括监理单位在内的各方又均未发现并提出;再如,深基坑施工阶段,工程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数据失真或错误,而监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指出;再如,地震、海啸等导致工程暂停,到重新恢复建设,监理企业将可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和损失;还有,建筑市场突然萎缩或扩张,导致监理公司的财务状况发生问题或难以筹集足够的资源加以应对。

2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将其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的过程。一般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防范风险。

2.1风险识别

风险的识别可以采用流程图、专家调查等方法,本文的第一部分即为在流程图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调查,以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进行风险识别。

2.2风险评估

在风险清单列表的基础之上,应对所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可以采用的方法包括基于知识和模型的分析方法、定性分析等。本文将识别的部分风险事件依专家意见(Delphi方法)的定性分析结果(以风险程度高、中、低表示)进行列表(见表1)。

2.3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指在决策主体的运行过程中,对风险的发展与变化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策略调整。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及时发现新的风险点,及时反馈,并根据其影响程度,重新进行风险管理。

2.险处理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15-0099-02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处理的效率也在不断提高,信息化在工程建设领域里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其具有比建设领域其他单位、部门更好的素质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更高,也更重要、更迫切。当前,我国在建筑业监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上海、江浙一带经济发达区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整体水平与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发达国家(日本在这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为全面实现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我国建设监理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工作特点,借鉴国外先进的成功模式,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信息化建设的针对性、时效性,积极推进监理业的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建设行业提供服务,促进建设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地发展。本文主要探讨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期能更好地完善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建设,使建筑施工管理迈上新的层次。

1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信息化的优点

(1)施工监理信息化,建立电子商务平台,可将招投标信息在网上公开,招标、投标和评标等程序均可在网上完成,可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也可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

(2)施工监理信息化,可很好地提高施工相关数据传递的时效性,使监理工程师能及时了解工程的施下进度、质量等相关信息,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3)施工监理信息化,可很好地加强施工中各工作的协调性,使项目经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反馈、调整和改进施下管理的信息交流,使施了得以全面的达到优质、节省和快速的要求。

(4)施工监理信息化,可优化资源配置和施工网络。减少窝工和返工,缩短建设工期。

(5)施工监理信息化,可通过网络招标系统降低采购成本,及通过基建财务管理系统加强投资和成本监控。实现快速工程决算,既减少了工序,缩短了工期,还可大大节约项目成本,从而提高工程效益。

(6)施工监理信息化,建立企业互联网网站,有利于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形象塑造。

2 推行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

2.1 监理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实施控制的基础

控制作为建设监理的主要手段,其主要任务是编制计划,并把计划执行情况与计划目标进行分析、比较,找巾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从而采取措施来控制项目的投资目标、质量目标及进度目标。而要实行项目目标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先要掌握这三个目标的计划值,这就依赖于监理信息。因此,可以说,离开了信息,监理工程师的控制手段无法实行,三大项目目标更谈不上得以控制了。

2.2 信息是监理决策的依据

监理决策正确与否,取决于各种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是否有可靠充分的监理信息为依据。离开了信息,监理方很难做出正确的决策。

2.3 信息是监理工程师协调项目建设各有关单位的重要媒介

工程项目的建设涉及到众多的单位,如与项目审批有关的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单位、税收单位等,这些单位都会对项目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如果建设工程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不流畅,必将会影响建设工程目标的实现。

总而言之,建设监理信息渗透到监理工柞的每一个方面,它是监理工作不可缺少的要素。是一切监理工作的基础,是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的主要途径。因此,我们要加快我闰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从而推动我国建设领域信息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3 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应用存在的问题

(1)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信息管理手段仍很落后,大部分监理信息还采用手工填写、人工传递的方法,造成填写不规范、附件不齐全、共享性差、效率低的局面。无法满足建筑监理的需要。

(2)目前,监理信息化应用的范围较狭窄,主要集中应用于项目施工的前期,如招投标、工程造价预算,工程设计等,而在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方面的应用较少。

(3)目前,绝大部分施工企业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管理水平较低下,大部分只停留在编制计划上。而对计划执行中的监督与控制及计划调整缺少有效的管理方法。

(4)当前,由于各买方市场在工程中的竞争压方,致使工程各参与单位在不同阶段所形成的工程质量信息,未能及时共享、大量储存、及时处理和传递等,且各单位间缺乏一定的协调和沟通,导致工程质量信息采集、保存、利用等不善。从而进一步导致工程质量决策支持信息不充分。

(5)在现阶段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监理过程不规范,不能满足需求。

(6)目前,大部分施:厂企业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同时又是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往往只注重施工技术的研究,进度的管理依赖干横道图管理,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信息化的管理知识掌握不系统,他们没有足够的监理信息化咨询经验,也尚未具备风险事前预测、规避和事后控制能力等。

4 提高建筑施工监理的信息化应用水平的对策

4.1 加强行业指导和信息化组织体系建设

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宏观调控,推进信息化规划的实施。

4.2 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市场机制作用,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

要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则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开展信息化标准制定、计算机软硬件的普及、信息化知识普及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活动,逐步打通软件之间数据流通的瓶颈。提高行业基础信息的数字化水平,推动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技术在建设领域的普及,为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全面建设奠定基础。

4.3 端正对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的认识,实行监理网络化、规范化

首先,施工单位应端正自身对建筑施工监理信息化的认识,既要认识到建设领域信息化发展的迫切性,又要认识到发展建设领域信息化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是要克服“信息化就是买点硬件和软件,开发点软件”等认识上的误区,真正使信息技术得到充分利用,改造和提升现有的工作。同时,我国建设领域内的企业不能满是于自身所取得的进步,而要和国外先进水平相比。甚至要勇于超越国外的先进水平。

4.4 研究制定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发展的其他对策

(1)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业信息化法制建设。要推进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建设,就要改革过去不适应信息化要求的管理体制,打破地域和部门分割,制定有利于建筑工程监理信息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制度,提高监理信息的交换及共享,有效地保障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监理信息化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逐步提高执业资格者和相关岗位人员使用本专业的主要软件的比例。

(3)开展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通过示范企业与工程项目的率先垂范。探索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道路,并以其成功的经验和信息化模式,引导其他建设监理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第8篇

【关键词】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解决措施

1引言

在整个交通工程的建设中,工程监理促使交通建设工程更加合理化,并且呈现科学发展的趋势。在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研究时,必须要结合实际问题,把监理职责的具体内容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提高整个交通建设的质量。

2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

工程监理的职责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包括初期的工程设计指导,中期的招标和督查以及最后的工程验收工作[1]。建设监理是一种符合时展的管理模式,能够在具体工作中对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缩减整个工程的工期及减少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是一项新兴的发展行业。

3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工程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相关的法规和制度还比较模糊,单位和企业对其重视程度不够等,本文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3.1工程监理的制度体系不健全

在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监理没有进行清晰的组织和规划,监理的职责不明确,法律的规定也不够清晰,这样就导致了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常常出现一些责任推诿的现象出现。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而监督管理工作只是存在于表面,不能够具体落实到实际的施工中,有关的法律规定也被忽视。

3.2监理水平良莠不齐

学校是培育专业性人才的关键地方,很多的学习内容只是注重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具体的实践,这让很多学生与企业无法有效衔接。而经验丰富的监理师却没有相应的理论基础,经常依据感觉办事,这让工程的监理缺失一定的科学性。同时监理工程工作的艰辛及低薪酬导致了整个监理行业的人员流失程度严重。

3.3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恶性竞争

监理市场的不规范性,导致企业之间存在着恶性竞争的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太过重视价格,从而忽略了质量上的严格要求,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损坏,其服务的质量也达不到要求,以至于拉低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4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

公路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无疑是业主单位,从有利于工程顺利进展和完成出发,在管理及技术方面对工程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帮助,既有利于业主按期获得良好的工程产品,也有利于国家建设。从对社会做贡献的共同目标出发,对承包人适当帮助是应该的,但这只是道义上的责任,不是法律上的义务。因此,将承包人作为服务对象,或者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就是进入误区,这无形中就会减轻承包人的责任。

4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4.1制定明确的规则,把质量作为工程的基础

在交通建设的施工中,必须要坚持工程为上,质量为重的相关原则。整个工程的核心和灵魂是质量。监理人员要对其所管理的项目结合工程中的多种因素,比如,具体工程的特征、工期以及人力设备等方面,分析质量控制问题的重点和关键,提出明确的控制标准。为了解决监理工作中的盲目性,在建设相关的规定和合理配置人员的基础上,要制定出完善的方案让监理部的员工依法展开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

4.2完善法律法规、培养专业人才

企业想要正常地运转,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这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基本和前提。当前的法律在工程监理方面还不够健全,对每个职位的责任不明确,因此,相关的部门要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总结相关经验,去掉不合理的法律规范,加入必要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够保障整个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基础,这是企业在市场中立足的重要部分[2]。监理人员需要的是综合性的人才,所以相关的教育单位和企业要在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其综合素质上同时进行培养,培养集管理和技术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组织学生或者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提升其实际的专业技能,增加企业的创造能力,从根本上促使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整体质量。

4.3增强施工和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

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监理人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要让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与项目工程技术的效果要求相配。要对施工的设计和质量目标进行检查,施工时使用的相关机械也要进行检查,具体到机械设施的型号和数量等方面是否符合前期投标中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是否能够确保整个施工质量和进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之后要让相关的部门检查,在获得合格中之后才能使用到实际的施工中。

5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向

在后续的工程施工中,监理还会被更加普遍地使用,因此,后期的发展也非常重要。其相关的监理条例也在实践中不断地被完善和修改,工程施工阶段,其监管工作必须要强制进行,使其在建设中成为主导地位。一些大型的监理企业要逐渐具备多样化的工程管理能力,而一些中小企业则需转型成为各具特色的服务机构。在监理市场上也要进行标准化的管理,促使其成为行业中的专业化环节。人才培养依旧是监理企业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理人才队伍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1】白红霞.浅谈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职责及存在问题[J].交通建设与管理,2015(10):61-62.

第9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施工质量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属于技术服务性工作,是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方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知识、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将工程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的一项工作。

一、工程监理的特征

在分析工程监理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前,首先对工程监理的特征进行阐述。根据理论和实际可知,工程监理具有如下特征:工程监理的委托权由建设单位拥有,建设单位为了选取有资格和能力并且与施工现状相匹配的工程监理单位,一般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选择,通过有偿的方式委托这些机构对施工进行监管理;工程监理工作涉及范围大,监理单位除了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对工程的投资、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诸多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监理范围由工程监理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对应的技术标准、承发包合同决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立过程中具有相对独立性,维护的其不仅仅是建设单位的利益,还需要公正地考虑施工单位的利益;工程监理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桥梁,各个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离不开工程监理单位。

二、工程监理在工程管理各阶段的作用

(一)前期工程投资决策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1、保证建设工程投资科学性

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投资决策提出建议,以保证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2、保证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要想保证保效益最大化,必须从以下三方面着眼考虑,在满足建设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最少;建设工程本身的投资效益与环境、社会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工程监理会在这三方面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来控制各项使得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监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对降低工程造价、优选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腐败等取得很大成就。监理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应协助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公开进行工程招投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报建、工程招标文件的审查、工程标底的编制和审查、施工准备工作、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监理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对合同的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广义地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方位、全过程。它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

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监理通过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工作来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管理子系统。

2、工程监理协调工程各参与方关系的作用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都依靠合同确立相互间的关系。只有工程建设监理按照合同管理并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

(四)施工质量监控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三制”以来工程建设质量有了显著的提高,我们的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都归功于管理的手段、指导思想和各项制度。

1、提前制定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重点在于事前控制、过程监控,在制定规划和细则中,建设监理应该考虑工程特点、工期、人力、自然、机械等多方面的因素找出该工程的重点分析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质量控制目标。建设工程监理只有提高工程质量控制的认识才能保证监理工作有效进行。“质量控制”是根本,要控制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和管理,只有在对工程质量控制和承包商建立健全的工程管理体系有了深刻的认识基础上,才能制定相应的制度并通过自己的检查、检验、验收、等手段,促使施工方内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同时也实现了监理工作职责。

2、开工前期工程监理为保证工程质量所做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商的开工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查和现场审对,确认手续完备,具备了开工条件即确认开工。这样既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良好开端,也为下一步工序奠定了基础。

施工方案的审查是工程开工前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步骤,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商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方案,使其质量控制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监理工程师并着重审查施工安排是否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配制是否得当,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施工外部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备,同时协调承包商的质量控制目标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

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商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能否保证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商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核,并与投标文件相对照,看其项目经理、总工以及施工机械是否与投标时相一致,能否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如果有以上行为监理工程师应该及时制止。 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及时与建设、设计和质量监督机构联系,对权限范围内合理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批复,不能审批的设计变更,按基建程序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处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工程监理对各参建方中所起到的协调作用

监理在承包商关系协调中所发挥的作用。监理与承包商的关系又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不仅与承包商共同确保工程质量优良,也要善于协调和承包商的关系,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做好。

监理与质量监督机构配合中所发挥的作用。质量监督作为政府行为具有强制力,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起着监督和检查的作用,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具有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与质量监督机构一起,共同把工程质量控制好。

(五)工程进度控制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是工程建设监理对工程项目各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将该计划付诸实施,在实施中经常进行实际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出现偏差及时纠偏,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和建设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1、进度控制过程中对工程的整体建设产生的影响

进度加快,需要增加投资,但工程能提前使用就可以提高投资效益;进度加快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而质量控制严格,则有可能影响进度。但如因质量的严格控制而不致返工,又会加快进度。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对三个目标全面系统地加以考虑,正确处理好进度、质量和投资的关系,提高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2、对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对其进度进行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控制的重点。做好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衔接,并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必要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对于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在施工阶段要编制出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监理工程师受业主的委托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其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的基础上,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施工阶段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进度控制工作细则应包含: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进度控制人员的具体分工;进度控制的方法;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等。从这些监理业务性文件就可以看出贯穿了整个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也从这些进度控制细则的内容中显现出它协调着工程建设的速度,有着正确的指导意义。

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施工阶段要编制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确保进度计划的实现。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去对施工进度计划认真审核: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等等。通过这些审核就很轻易看出建设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保证进度所起到的作用。

(六)工程监理在工程验收中的作用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以监理合同赋予的质量认证权,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上道工序不经验收合格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部位的工程量不赋予计量,并责令承包商限期进行整改、修复,直至工程质量合格。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要经联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把质量关。

(七)信息管理中工程监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任务的主要任务内容之一。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以使监理工程师能更灵活把握工程的各方面情况。这样保证了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工程建设中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对工程建设影响很大,只有对这些因素信息及时搜集整理并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和找出应对的办法,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八)保修阶段监理的作用

保修就是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只对质量的要求,对已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进行维修、返工等工作。监理服务期应包括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准备阶段要审批开工的各种书面材料并核实,在工程具体施工中要及时做好监理文件和各种记录以备验收和存档为以后提供参考。

三、促进工程监理发展的建议

通过本文阐述可知,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非常之大,而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的发展速度却不是很快,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提高监理力度和效率,以保证工程质量。为促进我国工程监理的良性发展,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完善、规范工程监理法律、法规

现阶段,工程监理的法制法规不够健全,使得很多不合法、不道德的监理机构鱼龙混珠,极大的影响、破坏了工程监理的力度和有效性。立法、执法机构应该严格规范、积极完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反监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用法律手段规范工程监理。

(二)增加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投入

现阶段,监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相关的培训、资格考核机构都处于不完善状态,人员的培训和准入比较混乱,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参考制度。所以,国家、建设单位等需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保证监理过程中真正做到确保工程质量。

(三)提倡监督,鼓励举报

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鼓励人们举报那些存在工程质量的施工、建设单位,积极支持和理解工程监理人员的工作,保证他们监理权力的实现,并且提供适当的举报奖励,呼吁工程监理的全民化。

【总结】

自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推行以来,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从多方面保证了工程质量,而且使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保证了建设单位的利益,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程进度。随着监理工作的正规化与规范化以及其在工程建设中体现出的众多积极作用,在建设领域中受到更多、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得到了广大建设单位的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监理必定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杜鹃.浅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安徽建筑. 2007(06)

第10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措施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施工程监理制,1996年转入全面推行阶段。自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以来,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监理在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及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等方面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监理行业也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无论在管理理论和方法上,还是在业务内容和工程程序上,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都是相同的。但在现阶段,由于发展条件不尽相同,主要是需求方对监理的认识度较低,市场体系发育不够成熟,市场运行规则不够健全,因此还有一些差异.

一、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服务取费偏低现象严重。

在我国目前工程监理行业取费标准普遍偏低,加以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较为普遍,使监理企业只能困难重重地维持低水平运行。显而易见,监理取费偏低、低价抢标导致了一些监理企业难有积累,发展后劲不足,监理人员待遇偏低,监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等弊端。

2、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也造成了市场混乱的局面。因此,改革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势在必行。

二、原因分析

1、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对象有单一行

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它不能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规范。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它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进行监督,或预先预防,或指令及时改正,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不仅如此,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又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的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三、现阶段做好监理工作的措施

就本人担任数年监理来看,严格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热忱为业主提供优良的服务,努力使建设工程投资省、进度快、质量符合标准。要做好监理工作首先树立监理权威性,监理的权威一是靠合同赋予的权力,二是靠监理的自身敬业精神,三是监理要有高尚的人品,宽广的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正确的领导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时刻牢记“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严把工程质量关,以公正科学的态度,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高度信任,才能做好监理工作。

(一)、加强项目监理部内部的建设管理

现在的建筑市场越来越正规、越来越规范,早一步规范起来就能早一步立于不败之地,不规范不正规迟早要被淘汰出局。只有把监理工作做到位、做规范了,树立了榜样,才能得到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更好要求施工单位把工作做到位、做细。所以要重视项目部内部建设,而要搞好内部建设首先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努力提高内部监理整体素质。

1、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营造轻松的环境。要求全体监理人员以对自己负责、力争减少业主投诉率为己任,重点部位关键部位要有针对性的检查,严格控制,细节上多从使用者的角度,人性化上考虑,力求将细节做完美。抱着对建设单位负责、对上级负责、对公司负责、对工程负责、对用户负责的态度去从事工作,做一个项目树立自己的招牌、树立公司的招牌;注意监理内部沟通,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等方面的沟通,使内外部工作环境轻松愉快。在施工过程中起到剂作用,协助施工单位把质量和进度抓上去,将安全隐患消除掉。

2、形成严格的纪律。监理部人员要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以捉高监理形象。施工过程中,按规定需要旁站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旁站,不得脱岗。

3、进行合理的分工。根据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进行明确分工,验收与旁站统一安排协作。把每个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将每个人的优势转化为团队优势,将个人的劣势在团队中分解、弥补。由于对监理部的人员做了恰当的分工,调动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大家都比较负责,工作尽心尽力。

4、有效开展日常工作。由于日常加强事前检查,加强预控,提前介入验收,达到较好的整改效果,且加快了正式验收速度,也防止验收过程中出现梁遗漏、主筋遗漏或规格错误现象的发生,保证工程进度,也保证了质量。就能取得了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认可。

工程每个分项施工前,监理部内部讨论本分项工程的重点控制点及难点,讨论标准如何控制,要进行内部交底,并形成记录。要求监理员按照控制要点落实检查,对交底过、明显能够发现的问题由于个人责任心不强疏忽检查的监理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建议公司换人。

(二)、质量管理方面的措施

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发挥技术监督和工程咨询作用,重视施工质量预控,对施工中容易产生质量问题的部位和施工工序事先制订对策,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产生,防患于未然。

1、进入项目后及时熟悉图纸。向建设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将图纸优化,从源头上减少通病的数量及概率。

2、每个分项施工前,监理部内部讨论本分项工程重点控制点及难点,讨论如何控制及标准。

3、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监理实施细则,指导开展监理工作。

4、重视原材料的控制,认真核对,注意对外观的质量检查和实测,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5、加强事前检查,加强预控,重视对模板质量的控制。

6、在砌体施工中严格控制轴线,控制好开间尺寸。粉刷施工中重视工序交接检,对灰饼、砖混凝土交界处网片铺贴、养护等加强检查,粉刷完成后及时检查空鼓等。

7、坚持做到“五勤”,即“腿勤”,坚持现场巡视、平行检查,掌握施工过程情况;“眼勤”,多看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联系单,防止出现错误;“手勤”,资料及时整理,处理问题要有书面记录;“嘴勤”,多沟通,常交底;“脑勤”,出主意、想措施、解难题。

(三)、安全管理方面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施工关系着施工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1、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有组织保障

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有组织机构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二是要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保障,否则,安全施工就无从谈起。在审批开工报告时,务必应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管理机构,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检员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开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检人员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不作为或不到位等情况,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可提请建设单位更换施工企业。

2、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

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力度是实现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应加大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现象应及时责令其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当发现有危险作业区时,应责令其将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作业区,整体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思想工作。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把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列为首要工作,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造“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氛围,把安全工作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我们的安全工作就有了群众基础,我们的安全管理制度才能顺利执行,安全监理目标才能实现。

(四)进度方面管理

在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查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网络总进度计划,并在每周的工程例会全面地检查上周工程执行情况和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情况,对现场投入的劳动力、施工机械和工程材料进行动态跟踪检查,发现偏差.提醒督促施工单位纠偏,及时采取妥善措施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有序进展,达到进度目标控制的全面实施。此外,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积极提出审查意见,帮助施工单位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先进可靠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加快施工进度。

(五)资料管理

项目监理部针对目前工程规模大、单体多、资料繁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技术资料实行定人进行整理,谁验收谁负责资料核签,专人收集整理归档。按照公司考核办法要求,坚持每月组织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有序,做到监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总之,要想实现监理之目的,不仅与业主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积极贯彻业主的要求,切实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职责和义务,而且正确、严格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在严格监控的同时,积极为施工单位想办法、出点子,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帮助施工单位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和质量或安全专题会及现场协调会,平时还与业主和施工方积极沟通。特别注意与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增加相互了解,联络感情,增加亲和力。本着一切为了工程着想,以科学公正务实热情的态度,努力协调好各方关东,妥善解决相互间的矛盾,使工程顺利进行。

在监理工作中,始终围绕监理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开展监理工作,以“科学公正,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准则和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要求,以“团结、进取、高效、务实”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争取施工单位的积极配合。 (张登勇 )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监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建设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的各阶段的监督与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管理技术、专业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公正地管理合同,从而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

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包含4个方面:法律、经济、技术与管理。在技术方面,监理工程师不仅要熟悉本专业的设计与施工管理,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而且需要编制本专业的招标标底与概预算,制定、洽商、管理工程合同。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有较高的专业学历、广泛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工程技术人员经过再培训后才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很多发达国家对监理人员的工龄、年龄都有严格的规定。

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评估、督导与评价,同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符合相关的政策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同时保障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与工程建设费用按照计划实现,进而保障工程建设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与经济性。

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必要性

(一)从工程建设质量保障的需要。近几年随着工程建设的增多,工程质量越来越无法达到人们的要求,所以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者,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从管理的角度来看,过去几十年建设活动基本是由建设单位自己组织进行,如此运作,弊端很多,影响了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造成人才和管理费用的浪费。

(三)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面的专家化、职业化、专业化的监督管理是社会进步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速,从适应市场经济、改变政府职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需要。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市场不太规范和服务不能全部到位

监理市场的不良竞争,导致多数监理公司收费过低,造成监理公司不得不降低成本,减少对监理项目的投入,同时由于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总监理工程师一人兼任几个项目的总监。项目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人员的数量、素质以及设备仪器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有些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差,不按规范实施监理,随意性强使工程监理流于形式,导致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不能全部到位。

监理内容不全面,监理工作深度、范围不够

工程建设监理是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一种技术服务,应该是从建设工程的投资决策、勘察、规划、设计、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状况来看,监理工作重点仅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而且,由于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导致监理无法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进度,而只能控制质量,这与我国引进监理制度的初衷大相径庭。

(三)工程监理相关制度规范化欠缺

因为在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时我国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导致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出现过于单一的局面,其很多工作范围仅仅局限于施工质量管理,对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不多,还未进入推行之初要求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工作。这明显限制了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监理人员监理技能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监理效果不理想

由于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起步较晚,许多监理企业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普遍素质较低,要么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要么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致使工程监理不能真正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此外,我国在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重理论、轻实践、重资历、轻业绩,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业务能力不精,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不足,以致我国企业与世界先进监理企业产生很大的差距。

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加强监理企业的建筑行为的监管力度

加强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严格规范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建设方委托监理程序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建设监理招标,加强监理企业的资质的审查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违法转包、挂靠等建设行为,一经查实,给予罚款与相应处罚同时不给予竣工验收备案。政府管理部门应严把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与整顿监理单位时的质量关,监理单位的硬件条件需要严格核查,对不符合审批资格的企业,一律不给予批准为监理单位。

积极扩展监理业务,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

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增加,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规律,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监理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各种需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积极扩展监理业务,从现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为主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不但要进行施工阶段投资、进度与质量控制,做好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并且要对决策阶段与设计阶段进行监理,只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与各级岗位责任制

为解决监理责任不落实、监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应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要严格对一个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实际承接责任问题解决好,严禁业主、施工、设计、行政管理的人员还挂上“监理”人员的称号,杜绝实际监理工作没有做到位情况的发生。要进行强化管理对于招投标活动的后续工作,实行中标后押证的制度针对于总监理工程师,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四)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监理制度

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监理制度,使得监理行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国家需要制定相关的监理制度,对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制度进行详细的规定,并且一定要严格规定考取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对于级别不同的监理工程的指责与责任和相关监理的水平进行严格监督与控制,从而提高我国工程监理的水平。

(五)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理能力

工程监理涉及到工程技术,也涉及到经济、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注重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监理队伍的教育、培训、建设和工作交流,持证上岗,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培训教育要做到数量合适、质量合格、结构合理。还要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优化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同时还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的建设工作,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服务档次。

结束语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业主获得最大投资效益,使工程监理健康、全面的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监理分工和作业,需要对国外经验进行不断学习和借鉴,不断规范的监理市场秩序,以使得建设监理行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竞争实力得以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安新华.浅谈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J].山西建筑,2009(09).

第12篇

1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分析

1.1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与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相适应的监理模式有以下两种主要形式。(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制委托一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各程建单位分别实施监理。(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由于业主分别与多个监理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

1.2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前者的优点是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3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4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个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该监理模式下的结构图与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的监理模式结构图相同。

2通信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及其有效性探究

2.1监理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机构形式。

由于建设工程规模、性质、建设阶段等的不同,设计项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时应选择合适的组织机构形式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部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一是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二是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的管理;三是作业层(操作层)。

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项目监理部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划分项目监理部部门。

项目监理部中的合理划分各职能部门,应依据监理部目标、监理部可利用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合同结构情况,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内容按不同的职能活动或按子项分解形成相应的管理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岗位职务其职责的确定,要有明确的目的性,不可因人设事。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应进行适当的授权,以承担相应的职责;并应确定考核标准,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考核时间。

(5)选派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任务,选择适当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是代表。监理人员的选择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3.2监理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探究监理在国内的发展历史相对而言是短暂的,无论从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还是监理业自身看都存在诸多问题,项目监理部的构建与运行也不例外,影响项目监理部各种组织结构模式有效运行的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职能部门设置的科学性不够、随意性较大。(2)职能责权不匹配,组织管理权限仍高度集中。(3)传统性、经验性地设置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4)管理规范系统性差、不完善。(5)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不匹配。(6)监理人员配备的不合理性。

鉴于此,必须要从根本上加强监理组织结构模式的有效性保证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实施。

(1)便传统的直线制监理组织结构为直线式职能制组织结构,这种形式保持了原直线制组织的优点,另外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的优点,大大减轻了总监理工程师的负担。直线职能制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说明。①总监办公室由总监助理、项目总工、文员和统计员组成。②投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组由公司造价管理部和技术管理部抽调若干名技术骨干组成。③土建、机电工程监理组组长由原土建、机电副总监担任,其他专项监理组由原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

(2)加强协助业主对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抓好对设计单位的管理理工作,主要抓好四个接口,即业主与设计、设计与采购、设计与施工、设计与调试的接口工作。要根据整个工程制度科学合理的建设程序要求,详细落实、协调好设计与上述各单位之间的条件内容和工作进度。只有把这项工作理顺后,才能使整个建设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抓好整个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

(3)强化监理部组织内部协调。在监理内部,按层次、按专业,建立监理协调的范围、职责和权限的明确划分,并且制定组织协调工作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如在制度上,制定监理内部工作研究会议制度,这样的会议定为每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