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5 17:09: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营企业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促进我区民营(内资)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民营(内资)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综合经济实力,保持全区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对连续缴税满三年的实体型企业,从第四年起,以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属区地方实得部分最近三年的平均数为基数,将其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扶持。
二、对下列企业给予优惠鼓励政策:
(一)经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市级大企业(集团)将包括管理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结算中心等机构在内的总部或者地区总部注册在本区的;
(二)在本区自有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
(三)在本区注册资本达1亿元(含追加投资后至1亿元)以上的;
(四)在本区注册、连续两年年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的。
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次月起,以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属区地方实得部分为标准,前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扶持;三年后,以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属区地方实得部分最近三年的平均数为基数,将其增长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扶持。
三、对自*年10月1日起,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之日次月起,以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属区地方实得部分为标准,前三年给予全额财政扶持,后四年给予扶持减半。
四、对不占用或占用土地资源较少的中高档商业、金融服务、信息服务、中介服务、旅游休闲、现代物流、高档餐饮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在区外的企业,根据其实际缴税情况给予积极的财政扶持。
五、对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建设用地,投资建设三星级以上宾馆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开发商,经区商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综合评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给予土地出让金市返还区实得部分的30%的财政扶持。
六、对获得国家科技部、市科委各类项目匹配资金的企业,按国家、市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匹配;对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及重点项目试验费给予资助。
七、对自*年10月1日起,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市有关政策给予扶持。
八、对经区级以上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研发机构,按其组建启动时的研发投入资金给予适当匹配或贴息。
九、对注册在本区,但生产、经营场所在区外的企业,补贴其工商注册办证费用2000元。
十、对税基在本区、使用本区户籍劳动力并在本区为其缴纳城镇基本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企业,按其使用本区户籍劳动力人数,给予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的补贴;区属改制企业使用改制前非本区户籍职工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除外),也可享受该项补贴。
十一、对自2003年7月1日起,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企业,其当年缴纳税收属区地方实得部分(扣除区,镇、街道和*工区财政扶持)超过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获得“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的企业,其当年缴纳税收属区地方实得部分(扣除区,镇、街道和*工业区财政扶持)超过5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年获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奖励;同年获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奖励。
十二、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内资)企业,其当年缴纳税收属区地方实得部分超过50万元(扣除区,镇、街道和*工业区财政扶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与券商签订协议并取得上市通道的企业,在券商将企业上市资料报证监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十三、所有民营(内资)企业均可向“闵行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申请担保。同时,鼓励企业向民间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融资,民间担保机构担保费率高出“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担保费率的部分,按担保费率差额不高于1.7%的标准补贴给被担保企业。
十四、区政府每年评定一批“闵行区优秀民营企业”,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获得荣誉称号的民营(内资)企业,在工商服务、人才引进、员工社会保障、法律援助、企业融资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待遇,企业家子女就学、家属医疗等可享受特殊服务。
十五、为支持民营(内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凡担任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区工商联执委的有关企业人员,有实力、信誉好的外向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随区政府组团出访的有关企业人员,区外事部门受理因公出国报批和办理护照签证手续。
十六、对在注册本区的研发机构从事研发工作两年以上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自年10月1日起,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一次性给予房款总额的20%的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十七、对2年10月1日起,在本区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两年以上、获得《上海市居住证》的博士,一次性给予每人5~10万元科研资助。
十八、对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法人或发明人,给予资助和奖励。对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九、企业登记中介公司每引进一户生产、经营场所在区外的企业,以该企业实现税收的第一年(完整财政年度)所缴纳税收属区地方实得部分(扣除区,镇、街道和*工业区财政扶持)为标准,给予10%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凡在本区发展的实体型、科技型、规模型、效益型企业需要区政府特殊支持的,经区政府专题研究后,可给予特殊政策予以扶持。
(一)全力抓好工业转型和开放招商。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意见。实施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5个,远大可建、海皇铝业、中联水泥1500万吨新型骨料生产线、利源30万吨煤焦油加氢、宝舜10万吨蒽油加氢、安化保险粉等15个项目投产或试生产,中联水泥整合了43家石料企业,铜冶四大焦化非焦收入占比达到50%,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明显加快。科技创新又有新成果,2项科技成果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新建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招商取得新成效,全县新签约项目81个,其中64个项目落地;利用外资4292万美元。打造了产业集聚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招商平台,建成标准化厂房20万平方米。
(二)持续抓好一产提升。新建高标准粮田11.78万亩,新增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面积3万亩。新建、扩建现代农业园8个,总数达到34个。新建成高效农业面积5400亩,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座。崔家桥清河生态园被评为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养羊规模达到12万只,规模化、标准化肉羊养殖居全市第一。金戊牧业是全市第一家成功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养殖企业。新流转土地2万亩,总面积达到36万亩;新培育家庭农场56家,总量达到152家;新注册农民合作社15家,总数达到628家。新解决6.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山区生态体系造林4.26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5000亩,总面积达到6万亩。水务局、农业局、国土局、发改委、交通局、农开办、扶贫办等单位争取涉农资金3.4亿元。
(三)着力抓好三产突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1%。新增商贸流通、交通运输、建筑服务业企业59家,税收增长16.2%。建成了睿祥、利源物流园。金融机构新设立支行5家;全县新增贷款投放量30.18亿元,其中县内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是上年的1.96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25.86亿元。曹操高陵、南水北调穿漳景观工程被列入国家有关部委规划。长春观一期改造完成,免费对外开放。“马氏庄园”商标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四)重点抓好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1%。23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的161%;54个县定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9.45亿元。“大水冶”建设步入快车道,实现了水冶、蒋村一体化区划调整;特色商业区一期即将开业,辅岩路面貌焕然一新,管网建设、旧城改造步伐加快。柏庄国际商贸城一期28万平方米商业楼封顶,即将开业;新修建城市道路2条,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善应祥和小镇建设稳步推进。曲沟新城初见规模。吕村、永和等镇的市场建设也有明显成效。全县新开工道路134公里,建成51.52公里,完成投资4.5亿元。产业集聚区中轴线、长宁大道、省道301改线工程、铜水快速路开工建设,省道219线改线完工。新建农村公路桥梁2座。新铺设水冶辅岩路污水管网,产业集聚区至污水处理厂管网、中水回用工程基本完工。产业集聚区110千伏变电站主体建成。
(五)统筹抓好民生改善和保障。十项民生工程31个项目基本完成。发放强农惠农补贴资金9389万元,惠及80多万农民。11月1日起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89%,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增加到35种,全年受益农民317万人次;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县总医院一号病房楼、精神病医院部分投入试运行;新建成安丰、蒋村卫生院。全省人口均衡型社会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总投资9406万元,新建教学公用设施4.68万平方米,改善了75所中小学教育技术设备,新改建、扩建10所幼儿园。成功创建首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被省政府通报表彰。为578家农家书屋配送了图书,为1.3万户群众安装了地面数字电视。成功举办首届广场舞电视大赛。为全县1534名特困供养人员、32375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供养金、低保金共计4487万元,基本达到应保尽保。新建816套保障性住房基本竣工,保障性住房补贴有序发放。投资392.5万元,为508户农民改造了危房。完成了12个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任务,新脱贫人口7103人。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增就业9466人,4827名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昌泰公司职工安置基本结束,化建总厂资产变现取得突破。
(六)狠抓大气污染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强力推进“蓝天工程”,我们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勇气,取缔、拆除企业311家,断电整顿企业522家,为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大发展空间,西部大气质量明显好转。水冶、铜冶等乡镇和大多数企业,讲政治、顾大局、勇担当,不惜一切代价投身环境整治攻坚战。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的首肯,得到了全县人民的拥护。
(七)积极抓好政府自身建设。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顺利移交地方管理。新制定政府合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47件,办结率100%。第八届村委换届工作基本完成。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教育乱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公路“三乱”、民生资金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全面开展“改进作风、勤廉为民”活动,县级会议压缩5%,文件压缩10.1%,“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3.38%。去年4月份以来,全县量持续下降。非法集资处置态势平稳。未发生有较大影响治安案(事)件,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全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武装、统计、审计、邮政、通讯、气象、地震、档案、人防、县志、发展研究、民族宗教、食品药品监管、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困难情况下,取得的成绩极其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上下扎实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各位代表、委员,并通过你们,向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付出辛勤劳动、作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县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很多问题和挑战: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去年全县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分别低于年初目标1.3、2.7、11.7个百分点,均低于全国和省、市平均增速,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对主要经济目标进行了调整。二是结构调整任务日益加重。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尚需时日,文化旅游没有形成产业,产业结构还不够优。三是城镇和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有县无城,综合带动作用不强。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建设任务很重。四是要素保障制约加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空间不大,政策性约束严格,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五是各类潜在风险较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隐患点多、面广,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保安全、保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六是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观念仍需进一步增强、作风仍需进一步转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日前,国务院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深入解读《意见》。
这位负责人说,《意见》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第一份专门针对民间投资发展、管理和调控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文件。从当前看,出台《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巩固经济向好回升势头。2010年,在保持一定范围和力度政府投资的同时,需要更加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启动民间投资,切实将民间储蓄的优势转化为投资增长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形成推动经济发展的内生机制,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从长远看,出台《意见》,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战略任务。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在起草过程中,他们对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困难和障碍进行了专门调研,调研发现,主要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银行信贷更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三是民间投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民营企业的投资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民间投资的管理水平有待整体提升。四是民间投资的政府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而《意见》的主要政策措施就是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而提出的。
以破除行业准入难为重点
这位负责人说,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通称“非公经济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因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低。
为此,《意见》将破除、拆除民间投资发展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作为重点,针对上述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准人难问题,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非公经济36条”等文件中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具体范围、途径方式、政策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努力增强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可执行力。一是明确了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准入范围的总体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非公经济36条”,深化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补充,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二是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具体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三是提出了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主要包括项目业主招标、承包、租赁、产权或经营权转让、参与改组改制等。四是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保障措施。
转变民营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民营经济转变发展方式,也是《意见》的主要政策着力点之一。这位负责人介绍,从绝对量上看,我国民间投资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投资结构上看,民间投资还存在很大改进空间。为此,《意见》提出,一是要优化民营企业组织结构。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应用。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方便民营企业转让和购买先进技术。三是强化民营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四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与此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是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民营企业自身实力的发展壮大,民间投资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外投资,在参与国际竞争的道路上取得了相当成效。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经济竞争和全球配置资源的视野和能力日益显现,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具备了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大企业的条件。适应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意见》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知名国际品牌;支持民营企业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经济外交”,为民营企业争取有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和更多优惠政策;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和质检通关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充分考虑破解民间融资难题
民间投融资问题是全球性难题。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来看,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问题尤其是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完善现有金融政策,提高大中型银行对民间投资的信贷比重。对此,人民银行和银监会陆续出台了若干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鼓励、引导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不断创新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引导商业银行发放中小企业贷款。二是增加金融机构数量,大力发展各类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金融机构数量不足、结构单一,尤其
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严重匮乏,是导致民间投资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从长远看也不符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按照“金融产品分大小、金融服务分对象、金融机构分层次”的思路大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
同时,更要强调的是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这既是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范围的重要方面,又是有效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难的有效途径。《意见》主要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限制,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二是降低民间投资金融服务机构的成本和风险。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准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坏账核销审核程序。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三是完善担保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此外,《意见》强调要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和防范金融风险。
改善民间投资发展环境
目前,民间投资在发展环境和自身素质方面存在一些需要改善的地方,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民间投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影响了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为有效消除民间投资面临的瓶颈,《意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改善管理,落实民间投资和其他投资主体的公平待遇,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在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时要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提高效率。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检测和分析工作,合理引导民间投资,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向社会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判断形势,减少盲目投资。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与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相结合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三是加强规范引导,提高民营企业整体素质。在放宽市场准人的同时,政府必须强化对民间投资的监管,规范民间投资行为,加强自身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意见》规定,指导民间投资主体依法履行投资建设手续,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尤其要积极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先进事迹。
重视政策贯彻落实
为落实国务院要求,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国务院国资委5月25日《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14条具体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基本原则,即符合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平等保护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
对于实现途径和方式,《指导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引入民间投资时,应当通过产权市场、媒体和互联网广泛拟引入民间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优先引入业绩优秀、信誉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标追求的民间投资主体。民间投资主体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具体措施,即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者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境外投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时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应当积极引入民间投资;国有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以及在产权市场公开竞价转让国有产权时,均不得在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
《指导意见》还特别强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入民间投资,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企业章程,依法履行决策程序,维护出资人权益;应按规定履行企业改制重组民主程序,依法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做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偿还拖欠职工债务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改制企业要依法承继债权债务,维护社会信用秩序,保护金融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银监会:鼓励引导民资进入银行业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银监会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加强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
《实施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实施意见》强调,要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创造良好环境。各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鼓励各类投资者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实际工作中不得单独针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置限制条件或其他附加条件;要及时公布有关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规、政策和程序,以及银行业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事项、结果,不断提高银行业市场准入的透明度;要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服务、指导,依法答复相关法规和政策咨询;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接受社会公众依法对银行业市场准入工作进行监督。
《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审慎监管,促进民间资本投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和稳步发展。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各类资本同等遵守有关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应遵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等行为,控制关联交易和其他风险。对于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或者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
《实施意见》要求,银行业应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根据民间投资特点,积极开展融资模式、服务手段和产品创新,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重点满足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利于扩大就业、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证监会: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中国证监会5月25日宣布,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未来将简化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等行政许可事项,便利民间资本参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同时,继续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参股基金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要求,证监会表示,将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增资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投资期货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创新业务试点。
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加快业务转型,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在服务市场发展的同时做优做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为了支持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证监会提出将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
民营企业境外上市也将获得支持,证监会将推动完善企业境外上市法规制度,适当降低境内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门槛,简化相关程序,促进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规范化、便利化,拓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融资渠道。
(一)完善两个体系,解决制约难题
1、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1)制定出台政策。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2)力促政策落实。在全系统开展了“政策落实年”活动,对国务院36条和省政府26条辑印成册广泛宣传,对全市各部门在政策落实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督导检查,市县(区)两级都开通了举报热线电话。
2、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信用担保体系。在全市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将省政府下达的新增担保资金6500万元分解到县区,由主管市长与主管县(区)长签定了责任状。开展了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和风险补偿申报工作,恒嘉、金泰2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望获得免征营业税政策和省级财政风险补偿79万元。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拨出30万元,对开展业务较好的担保机构给予资金补助。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担保资金10125.7万元,完成工作任务的202.5%,全市资本金总额达到36969.5万元,担保能力18亿元。
(2)创业辅导体系。召开了全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工作现场会,挂牌命名了*岛市中小企业(昌黎)创业辅导基地,并确定为全省首批3家省级创业辅导示范基地之一,在此基础上,又命名了3家市级创业辅导基地,县级3家,并实施挂牌管理。建立了我市首批创业辅导队伍,聘请了7名教授、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企业经营管理者担任创业辅导师,10名专业人士担任创业辅导员。争取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家创业辅导基地获得扶持资金40万元。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0万元,对创业辅导基地给予专项重点支持。截至11月底,全市新增创业辅导基地4家,完成省任务的100%,有望超额完成。目前,全市已建创业辅导基地5家(省级2家,市级3家),在建3家,入驻企业和机构近480家,从业人员约11000人。
(3)人才培训体系。市委党校中小企业培训中心被命名为省级培训示范机构,建材学院、昌黎职业技术学院2家被命名为市级培训示范机构,确定了6家首批清华大学远程教育培训企业。组织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清华大学总裁研修班、中小企业信息化培训、中小企业品牌与管理研讨班等20次高规格培训活动。全年企业、县区、市三级培训网络共举办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216期次,完成各类各级培训8.9万人次,完成省任务的113%。
(二)启动一个工程,促进企业成长
制定了《*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扶持措施,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讨论通过,近期将出台。金海粮油、龙鼎电气、康泰医学、宏都实业、顶大食品、香格里拉葡萄酒6家成长型企业进入全省第二批对接扶持行列,领先*酒业等84家成长型中小企业列为市相关部门重点扶持对象。
(三)抓好三项重点,提高规模素质
1、抓好产业集群培育。在全省率先探索了“工业园区、产业集群、行业协会”三位一体发展模式,狠抓了葡萄酒、甘薯制品、玻璃纤维、缝纫机零件、面粉加工、石材等10特色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和2个特色园区发展,逐步形成了规模和示范效应。昌黎县葡萄酒产业集群、畜牧养殖产业集群和卢龙县甘薯加工产业集群入选河北省50家中小企业重点产业集群。同时,积极争取省专项扶持资金,为卢龙县甘薯产业集群、昌黎县畜牧养殖产业集群申报了省级产业集群技术服务机构项目专项扶持资金35万元,荒佃庄特色经济园区获得支持资金15万元。昌黎县5个产业集群列入示范工程,并以市政府名义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标志牌。
2、抓好信用评价推进。开展了省级信用优良中小企业评选活动,90家中小企业参评。目前,省级信用优良中小企业达到151家,市级信用优良中小企业达到84家。
3、抓好企业家队伍建设。先后组织了优秀民营企业家诚信守法倡议活动、全市政法系统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座谈会、民营经济宣传工作座谈会、中小企业品牌建设高峰论坛等8次有市领导和民营企业家共同参加重大活动,密切了领导与企业家的联系。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了10位优秀民营企业家,使全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协会会员增至32人,民营企业家已成为品牌被逐渐叫响。
(四)打造六个平台,夯实服务基础
1、打造获取信息平台。对改版后的*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网全力加以维护、更新,及时信息,发展网络会员200余家。开展了54家民营企业184个职位的“中小企业网上招聘活动”,开通了8个县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网和全市优秀企业家协会网,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企业四级联网。
2、打造资金扶持平台。组织参加了全市金融政策通报暨银企项目对接会和全市中小企业融资项目座谈会,35家企业与银行签约,签约金额50.3亿元。申报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推荐项目54项,投资额31亿元,申请贷款16亿元。开展了项目贷款贴息工作,项目申报和考核正在进行中。
3、打造联系领导平台。继续推行了市级领导联系百家民营企业制度,实行了局领导重点联系民营企业、重点联系县区和重点联系市直部门三项制度。
4、打造维权服务平台。继续开展了“金色阳光行动”,9个法律顾问室和7家法律服务单位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0多件,诉讼案件、协调解决经济纠纷近20起。
5、打造招商引资平台。组织民营企业参加了河北省(香港)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新加坡中小型企业大会、东北亚暨环渤海国际商务节等7次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其中,新加坡中小企业大会已成为有我局单独组团以市政府名义参加的每年固定的招商引资活动。
6、打造舆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简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岛日报、*岛晚报、燕赵都市报和省局民营经济周刊刊登稿件50篇,编发市民营经济简报15期,被省局、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650多条。
此外,结合项目建设、调查研究、创新服务等方面,还做了以下工作:
在项目建设方面:把投资千万元以上项目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了月汇报、季调度、半年拉练制度,每月了解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半年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拉练检查。截至11月底,新建、扩建、续建的138个千万元以上项目中,40个已进入生产、试生产阶段,到位资金25亿元。
在调查研究方面:开展了民营经济调查研究月活动,深入重点乡镇(街道)、部分民营企业,通过走访有关人士、开座谈会等形式,摸清了民营经济基本情况,找准了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政策支持、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等多篇调研报告,发挥了主管部门的参谋作用;答复政协提案8件,委员对答复件满意率为100%。
在创新服务方面:3月份首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窗口,推出服务项目,辑印成《*岛市中小企业局服务手册》,开展面对面服务。把4月份定为全市民营企业招聘月,与市劳动局一起举办大型洽谈会28场,为960家民营企业招聘各类人员7280人,其中大中专毕业生1745人。
二、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1、总量和规模仍然偏小。从数量上看,全市仅有民营企业3500家,占民营经济总数的2.8%。从企业规模上看,90%以上的民营企业属于小型企业,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仅有40多家。从管理模式上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民营企业发展中尚未完全形成。
2、资金、土地瓶颈突出。一是融资渠道不畅。银行惜贷,民营企业很难获得信贷支持。担保体系不健全,虽有16家担保机构,但70%有名无实,只有5家开展了融资担保业务。据调查,80%以上的民营企业急需融资又没有融资渠道。二是企业用地困难。受国家“地根”紧缩和我市城市功能区规划影响,土地已成为项目实施的最大瓶颈,特别是中小项目的用地更为困难。
一、经济运行情况
*年1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24家,其中民营企业7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29.17%。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19304万元和54312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127908万元和10186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32%和18.75%。
*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共计63家,其中民营企业43家,占规模以上企业家数的68.25%,比*年1月份增加了5.14个百分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509774万元和218878万元,其中民营企业总产值和出货值分别为299615万元和103405万元,分别占规模以上企业的58.77%和47.24%。比*年1月份分别增长了1.34个百分点和9.15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创新突破。区委、区政府及时成立了翔安区民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充分体现周边地区的优惠政策我区都能借鉴的原则,为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使我区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上放得更宽,在投资领域上放得更开,在经营方式上放得更活,在注册条件上放得更松,真正做到了放心、放手、放胆。在贯彻落实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
(二)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区五套班子领导和市民营办领导出席了会议,林国耀书记、吴南翔区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重奖了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和纳税大户,确定了20家区重点民营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实行五套班子领导和部门领导挂钩制度。会后,政府办、组织部、监察局等挂钩部门立即深入挂钩单位乐安制衣、大家族鞋业、吉和制香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形成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
(三)根据自身实际,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点,在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领域和行业中,只要能向民营经济开放的,都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在内厝划出一定地块,创办民营创业基地,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周边民营入驻。
(四)除国家和省规定外,区级部门一律不准设置登记发证的前置条件,企业注册实行核发临时营业执照和预备期管理试点,允许跨行业经营,成立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挂靠在招商服务中心),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引下开展工作,为民营企业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工作。
(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能源、交通、水利、工业区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投资兴办教育、文化及公益性事业。例如:鼓励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银鹭集团进行巷北工业区标准厂房建设;出台相关政策允许部分民营企业与村办、镇办企业脱钩,进一步明确产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广泛的空间;规划文教园区,引进华天涉外学院等民办高校在我区兴办教育、文化及其他公益性事业。
(六)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探索“引进来、走出去”的有效途径,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万里石集团、舫昌佛具成功嫁接了外资,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
(七)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为加强和改善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联动关系,切实解决企业在投资、筹建、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区政府决定建立企业工作午餐会制度,由区领导亲自主持,会议主要收集、了解企业在生产中遇到问题,明确责任部门,在下一次午餐会前必须及时解决并将解决落实情况反馈给企业,对因政策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也向企业说明原因,取得企业谅解。例如: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反映,今年2月6号与翔安区鉴定《投资框架协议书》,征地100亩建立弘信翔安工业基地,但该基地建设审批手续缓慢,午餐会上,有关部门及时解释:公司与区政府签订的是《投资框架协议》,凡是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其土地皆为基本农田,应待调整后方可建设。今年我区共举办四次午餐会,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45件。
(八)培育产业集群成效明显。开展了全区民营企业产业调研。目前,我区初具规模的民营企业产业集群比较突出的有粮食加工、汽车运输、农副产品加工、贡香制造,针对发展现状和民营企业的特点,更加明确地提出了培育全区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发展思路,规划建设贡香城、汽车城等市场,引导全区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区域聚集为特征,以功能定位、资源整合、科技创新为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积极促进资金流、人才流、信息流的有效聚集,做强支柱产业,提升特色产业,培养成长型产业,推动“三个转变”实现农民、企业、政府、投资者“四赢”的成功经验,指导各镇结合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目前我区银鹭集团、如意集团、兴盛食品被评为国家农业龙头企业;新时鲜、源水水产等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齐翔食品、华普水产等14家企业被评为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这些企业为我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
(九)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外向化发展。在积极帮助民营企业获取进出口经营权的同时,广泛组织企业参加产品交易和商务洽谈活动,引导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年我区13家民营企业组团参加了市经贸局组织的赴日考察活动,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了*年沈博会,组织9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网上投资洽谈会,组织6家民营企业参加第二届福建省商品交易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外向化发展。截至今年6月份,全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累计出货值为49465万元,占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累计出货值的41.77%。
(十)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和流程再造进一步促进了局机关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一是制定和完善10多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干部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二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三是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证》,继续清理、削减行政审批项目,并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例如:针对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民营企业因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拓展用地问题采取相关部门集体办公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解决;四是持续开展“治乱减负”,工作成效继续巩固扩展。
(十一)实行名牌战略。我区民营企业实施细则第十二明确规定,对*年1月1日以后获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给予50万元的奖励,获省级名牌产品和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立,获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扶持力度居全市各区之首,极大调动企业创优意识,从新区建立到目前为止,我区获得著名中国驰名商标一项,福建省著名商标一项,厦门市著名商标三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一项,福建省名牌产品四项。
(十二)加大科技扶持力度。国家和市、区科技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的科技扶持力度,*年国家和市、区科技等有关部门扶持我区民营企业资金高达563万元人民币,比2003年的165万元增长了2.41倍,截至目前我区共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4家、民营科技企业23家、通过iso和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民营企业12家,为我区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十三)充分利用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利用区商会、各行业协会开展民营经济工作,多次调研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的依据。
(十四)加大了对发展民营经济的宣传导向,各级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国家、对社会的巨大贡献,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典型人物,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今年五一,我区评选7名市级劳模,其中就有4名是民营企业家,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爱护。
三、今后工作要点
(一)、发展目标
实施重点扶植工程,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扶持企业,推动中小民营企业上规模,力争至2008年底培育3-5家年产值达5亿元企业、30家年产值5000万以上企业、100家年产值500万以上的规模企业,把我区营造成厦门市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发展区域。
(二)、工作重点
1.积极实施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及其在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统筹下,实施科学的符合其角色定位的发展战略。一是实施产业集群发展战略。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与我市大企业大集团配套的中小民营企业集群,不断提高地方产品协作配套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点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贡香、农副产品加工、汽车运输产业集群。二是实施集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实施厦委[2003]14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聚集。三是实施分区域推进战略。根据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对中心城区、近郊区及远郊区不同区域要求的区别,在产业发展的选择上各自有所侧重,促进城乡就业和农民增收。
2.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及14个部门的配套文件,把国家、省、市有关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限制,以及在融资、税收、劳动用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到实处,并继续清理、废止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宣传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四是广泛听取企业呼声、广集民智。继续坚持实行领导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对话制度,搭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直接、畅通、高效沟通的平台。五是切实搞好民营企业投诉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网络,认真受理影响和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投诉,有效地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继续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积极与市民营办联系沟通,争取市财政支持,尽快筹建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4.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年工作。一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紧紧围绕我区电子信息、机械(含汽车)、食品等主导产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和产业集群发展,积极与相关大企业大集团协作配套,在重大项目发展的分工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精、特、新”作用。二是紧紧围绕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经营,以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为重点,下大力气抓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大项目,培育一批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不断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提升经营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广泛参加国内外各种商务考察、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活动,不断提升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特别注意招大引强,开展项目招商和专业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带动我区扩大产业化规模,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密切跟踪引进利用外资、内资重点项目,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搞好后续服务。四是不断完善区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功能,积极整合社会中介资源,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员培训、对外合作、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社会化的服务。
5.大力推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继续加强对民营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扶持,引导民营企业把握市场脉搏,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一是鼓励和引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相关产品,做到产品生产、研发和项目储备的良性循环;二是鼓励和引导传统型加工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快速提升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鼓励和引导广大的民营企业积极采取与大企业配套、加盟名牌企业等等方式,提升技术水平;四是积极争取国家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专项经费、市级产学研技改资金,为我区民营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等提供支持;五是尽快建立区级产学研技改资金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所谓兼并,是指通过产权的有偿转让,把其他企业并入本企业或企业集团中,使被兼并的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而重组,则是针对企业产权关系和其他债务、资产、管理结构所展开的企业的改组、整顿与整合的过程,以此从整体上和战略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强化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推进企业创新。
无论是牵涉企业法人资格变更的兼并,还是不一定变更法人实体的重组,其实质都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手段。
通常,健全的竞争机制可以有效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竞争中失利的部门或企业,通过特定的程序,其原有的人力、财力、物力向更富有生产力、竞争力的部门或企业流动。优胜劣汰,循环往复,由此提升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整个过程未必需要行政部门的干预或“意见”,完全可由微观经济主体自发实现。
但此次国务院的意见,却非常及时和必要。只因中国面临的市场环境已经遭遇到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在一定范围内出现“失灵”的征兆。为此,中央有必要扮演“强化市场型政府”的角色,采取断然措施,消除阻碍市场功能正常发挥的力量,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
当下我们面临越来越多的外部设置的市场障碍。一些国家对改革开放中不断发展的中国本就・环有猜忌,在中国企业正常的出口、资源购买、海外并购等方面设置障碍。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经济民族主义在这些国家获得更多民意支持,贸易和金融保护主义盛行,严重损害了国际商品和资本市场的自由、效率与公平。
同时国内也存在弱化和限制市场功能发挥的障碍有待克服,集中地表现在地方保护主义。出于本地财政、就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有的地方政府对一些落后、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给与各种补贴或融资便利;对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只计算其扣除会计成本之后的利税而无视其带来的社会成本;支持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美其名曰拉动内需……这些措施让本应由市场优化配置的大量社会资源分散和沉淀在利用效率低下的项目上,妨碍了产业集中度的适度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意见》的出台无疑有利于克服国际国内的市场障碍,在此过程中,如果措施得当、执行得力,对市场信号反应敏感的民营企业尤其有望抓住机会、争取到更宽广的发展空间。
首先,其他国家对官方背景的企业海外并购及投资的限制较多,但对没有“政治色彩”的民营企业进入“敏感项目”的防范和限制较少。与国企相比,中国的民企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国际化程度不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很有限。如果能在兼并重组政策鼓励之下产生一批有实力的民企集团进军海外,能为国家争取到的资源、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恐怕会更多,所支付的政治经济代价也许更低。
其次,《意见》为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铺设了切实可行的通道。尽管近期多项政策均指向放开民营企业进入的行业限制,但在原有的垄断格局之下,即便允许进入,民企仅凭现有的积累也无力与财大气粗的国有资本竞争。但兼并重组的方式给了民营企业快速发展壮大的契机,如果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切实保障,相信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公共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的相关竞争性业务领域,与国企较一时之长短并非难事。这种竞争本身,既有利于公众获得多样化和质优价廉的产品与服务,也有利于行业效率的提升。
其三,民营企业可以在产业转型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从中国的情况看,私营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更直接迅速,因而对价格信号非常敏感,对成本控制也尤为精细。由民营企业为先锋去探索潜在新兴行业增长点之所在,比敢于不计成本完成任务的国有企业更有效率。如果兼并重组机制能顺畅地发挥作用,整个社会的资源就可以更准确有效地向被验证过的更先进的方向流动,全社会面临的产业转型风险也更低。
长期以来,民间资本对于物流行业虽然兴趣巨大,但一直是“讲多做少”的观望态度。“成本高,获利难;地价贵,用地难;渠道少,融资难;障碍多,行路难;壁垒严,设点难;负担重,经营难。”这六大难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物流企业发展的严重瓶颈,也成为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障碍。对此,从各级政府部门到企业都在积极寻找破解之道。6月8日,国家发改委连同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商务部等12部委联合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参与《意见》起草制定的人士透露,此次出台的《意见》经过了长期密集的调研和论证,旨在疏通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障碍,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积极引导
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第三方物流服务水平较低不仅严重影响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阻碍了其他相关产业的提升。所以此次出台的《意见》将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作为重要内容。《意见》指出,“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这其中包括民间资本投资参与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服务外包,民间资本投资从事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的共同配送业务以及鼓励民间资本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投资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此基础上,《意见》划定了接下来将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的重点物流领域。其中涉及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特种货物运输、大宗物资物流、多式联运、集装箱、危化品物流、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意见》同时指出鼓励民营企业和国营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开展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值得提出的是,《意见》还提出“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其中包括民间资本投资运输、仓储、配送、分拨、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商贸功能区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长期以来,我国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民营资本是很难进入的,而此次《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可以说是一个信号。”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汪亮表示,“在过去民间资本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兴趣也是很大的,只是大多数都被拒之门外。目前大多数物流园区的开发都是政府或者国资背景,民营企业想进入这一领域难度很大。”在汪亮看来,如果国家打算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建设,那么主管的政府部门在工程项目的招标应该进一步向民营企业倾斜,只有这样才能改变目前国资垄断物流基础设施的局面。提到未来物流园区的运营,汪亮指出可以参考国外的模式,将物流园区出租给民营企业,使国企和民营资本按股份制共同出资,公共经营。
完善管理
在今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举办的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有关问题座谈会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提出了民营物流企业的“八盼”:一盼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二盼物流车辆便利通行;三盼优化投融资环境;四盼改革物流用地制度;五盼建立油价与运价联动机制;六盼扫清网络经营障碍;七盼改革物流管理体制;八盼“物流国九条”政策全面落地。这个提议得到了同时出席座谈会的16家民营企业代表的强烈支持。此次出台的《意见》,也对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上做了进一步完善要求。首先,《意见》指出要打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整合利用的管理瓶颈。鼓励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运输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现有物流基础设施的整合利用,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其次,《意见》着重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资质审批管理。长期以来,审批机制的繁冗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步伐。国内某综合物流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多次遇到过设立分公司时遇到阻力,某些想设立分公司布局的地区却因为行政审批的因素而被迫搁浅。对此,《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积极为民营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由民营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而对于跨地区注册经营的民营物流企业,《意见》也提出了“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物流企业,在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的便利政策。在融资渠道方面,《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民营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积极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提高对民营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发展物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最后,关于广大物流企业广泛关注的车辆通行问题,《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物流企业车辆便利通行,要求各地在制定本地区促进城区物流车辆便利通行的管理办法时,要关注民营物流企业发展的需要,对民营物流企业的物流车辆享受同等的通行证发放、进城停靠等便利通行政策。要依法维护民营物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其健康发展。
有利于做大做强
“由于我国物流行业起步较晚,所以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我国的物流整体水平还是处于‘小、散、乱’的状态。大多数资本在选择对物流企业投资时,都会考虑到企业规模的大小。除此以外,还取决于商业模式上是不是具有创新性。”近年来一直关注快递物流企业的鼎晖投资合伙人陈文江表示,“无论是物流企业还是整个行业,只有做大做强,做出创新才能够更有竞争力。我们经常看到做的越好的企业往往就越不会缺钱了,而那些规模小,创新不够的企业则越来越缺钱。”如何让物流企业尤其是广大的民营物流企业做大做强,已经成为关乎整个行业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意见》中也明确指出了“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比如鼓励现有单一从事运输、仓储、货代、船代、无船承运人、联运、快递服务的民营企业整合功能、延伸服务,加快向具有较强资源整合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鼓励中小民营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支持大型优势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不断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民营物流企业竞争力,以此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物流企业。”与此同时,《意见》还强调要积极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同国际先进物流企业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引进和吸收国外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民营物流企业“走出去”。鼓励民营物流企业为国内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配套物流服务,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物流服务网络。
关键词:民营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准入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7-0224-03
引言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内容,被寄予实现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厚望,毋庸置疑,在以创新驱动为主要特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人才、技术及融资渠道等体系不健全阻碍了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步伐,基于此,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高技[2011]1592号),指出要清理和规范现有的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准入条件,然而,上述《意见》属于纲领性的指导文件,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各地区尚未出台细化的操作方案,因此,如何加快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是各个地区当前阶段重要而紧迫的问题。根据陕西省统计局的数字显示,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发展迅速,2012年第一季度,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已达50.9%,一批自主产业、节能环保和高科技企业应运而生,为非公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那么如何把握好当前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陕西省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该现状,本文重点研究陕西省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准入路径设计,这可为监管层制定下一步的政策提供参考。
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包括:第一,新兴产业的理论基础,包括特色经济与新产业区理论,产业政策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 [2]。第二,讨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促进中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意义。第三,论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如进入壁垒等。第四,国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验借鉴,如完善产业技术创新的社会驱动机制,强化企业的结构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等[5]。第五,对如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所提出的建议,如设立扶植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税收支持政策,创新型人才培养等[6~8]。但上述研究侧重于战略层面的、宽泛的阐述性建议,缺乏调研证据和具体的方案设计,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应如何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尚未给出具体的操作方案。正如Forbes and Kirsch(2010)所认为的那样,该领域研究受限的原因在于理论框架和区域性的实地研究匮乏。
一、市场准入设计原则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中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关乎环保资源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因此,在对市场准入原则设计时,应遵循产业的发展对资源与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来划分,本研究将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归为与资源和环境直接相关类;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归为与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
(一)资源与环境直接相关类产业市场准入路径设计原则
第一,准入遵循高技术性要求,低经济性要求。对符合技术要求,并提出详细生产计划的民营企业不设前置审批限制。第二,事前研发支持和事后技术购买并举。对于技术优势明显的民营企业,政府可在事前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对于未获事前资金扶持,通过自主创新,开发出高技术水平产品并获推广应用的民营企业,政府进行事后技术购买。第三,推动节能环保项目的示范建设。重点支持优秀的民营企业申报国家示范工程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第四,不对节能服务机构的注册设限。对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审批条件的民营企业,陕西省政府不在节能服务机构的注册方面设置限制,落实《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2010]25号)。第五,公共资源准入标准。除了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指定机构开发的公共资源外,不对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的使用方面设置限制。第六,推进风电上网准入机制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对于规模小、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的中小企业可考虑淘汰或合并,支持优质的大企业风电上网,并开展风机入网认证和并网检测。第七,税收优惠。对于从事节能环保的民营企业可在现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扩大到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后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暂时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或亏损但有潜力的民营企业给予一二年缓征税款的宽限期。
(二)资源和环境间接相关类产业市场准入路径设计原则
第一,遵循高技术性要求,对部分行业提高准入门槛。整合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小企业资源,为行业优质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服务,前置审批过程中,重点审核技术标准。第二,公共资源准入标准。除了国家政策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指定机构开发的公共资源外,陕西省不对民营企业在公共资源的使用方面设置限制,但对一些产能小,重复建设的小企业应提高准入门槛,避免盲目投资。第三,加强专利保护。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专利,加强对专利的保护,加快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第四,税收优惠。在民营企业对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时,可考虑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或者对关键零部件进口免税。第五,重大项目土地支持。优先保障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产业项目实行“以项目带土地”的优惠政策。
二、分行业实施方式
具体来说,在不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可实施不同的方式。
市政府金融办
( 2020年7月)
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推动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金融系统以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切实加大金融投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金融支撑。现将近年来我市金融领域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一是强化信贷支持。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140.05亿元,贷款规模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比年初增加258.01亿元,增长13.71%,增速位居全省各地市第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52个百分点。二是优化贷款结构。累计发放疫情防控贷款142.27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10.32亿元,较年初增加42.34亿元,增长15.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09个百分点,贷款户数51196户,较年初增加5600户;制造业贷款余额177.37亿元,较年初增长4.55%;全市共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基金1.94亿元,新增小额担保贷款5.12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人数达4096人,带动就业人数15344人。三是开展“降成本优环境”活动。会同多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转贷(倒贷)基金贷款中间环节收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依法查处贷款中间环节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治理贷款中间环节违规收费,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5.62%,较2019年末下降了0.38个百分点。全市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3000亿元专项贷款优惠利率,辖内10家银行已向68户重点防疫企业授信,向其中49户企业发放了优惠利率贷款6.83亿元,发放户数占全省的12.34%,贷款金额占全省的7.35%,分别列全省第三位和第四位,累计为企业减轻利息负担2000余万元;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充分利用5000亿元专用再贷款额度累计为新型农业主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19.83亿元,办理再贴现业务0.85亿元,合计20.68亿元,占全省总额度210亿元的9.85%,节约利息成本1000余万元;全市累计发放续贷6.12亿元、展期8.16亿元,累计为企业节约续贷“过桥成本”约3000余万元。同时,在疫情期间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共2048笔,贷款金额合计16.64亿元,实施临时性延期付息的贷款户数130户,延期付息金额合计2290.43万元;全市政府性担保公司在疫情期间,累计为124户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29亿元,担保费率由原来的1%以上下调至0.74%,为企业至少降低担保费用182.9万元,累计减免再担保费21.97万元。
(二)积极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一是制定出台扶持政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抚州市银行业机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二是建立银行抽贷报告制度。为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抽贷,及时协调、稳妥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题,我市从2014年正式建立了银银行抽贷定期报告、问题企业贷款处置协调、地方政府倒贷机制、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机制“四项制度”,坚决制止银行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抽贷、断贷行为,促进了民营企业的稳定发展。三是建立重点企业融资协调制度。会同抚州银监分局和有关金融机构,定期对辖内重点民营企业融资情况进行现场调度。先后调度了大乘汽车、金品铜科、海利科技、创世纪科技、智谷科技、卓朗科技等重点企业的银行融资问题,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的融资帮扶力度。
(三)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金融业发展。一是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入股地方金融机构。积极推进民营资本入股村镇银行,目前全市已开业的村镇银行有11家,每家村镇银行中都有民营企业股东,民营企业及自然人股东基本上占比都在40%以上。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典当行,目前全市已设立3家民营性担保机构、11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10家典当行。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农信社改制。全市所有县级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农商银行改制工作并全部挂牌开业。在改制过程中,每家农合机构都吸收了民营企业入股和自然人入股,占股比例达到40%。三是撬动民营资本参与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撬动民营资本通过入股等方式与市金控集团、市城投、市文旅投、市工创投、市农发投、高新区高发投、高新区财投等市本级平台设立了多支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近300亿元。
(四)狠抓资本市场发展,推动民营企业挂牌上市。一是完善奖励政策。出台了《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挂牌上市的奖励力度。二是企业挂牌上市势头良好。全市上市企业达到2家(博雅生物、万向新元科技);志特新材已经在深交所进行首轮问询,灿辉科技正在港交所排队待审,施美制药预计三季度完成辅导验收。卓朗科技与壳公司基本确定股权转让协议,北斗变电科技已与壳公司签订并购协议,云时代教育启动纽交所上市事宜,老表互联科技已与合作券商对接赴荷兰加勒比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三是债券发行稳步推进。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发行债券50.01亿元,同比增长94.2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全市民营企业融资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民营企业融资依然困难。虽然今年疫情期间银行机构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企业的融资紧张的局面,但由于民营企业大多属于小微企业,企业自身规模小,效益不稳定,财务制度不健全,贷款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等原因使得其融资还是面临较多困难。二是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目前由于我市经济总量小,可用财力少,还未专门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准备金。三是金融风险防范压力加大。受疫情影响,不良贷款出现反弹,贷款逾期情况出现不同程度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强化信贷投放,全力稳企业保市场主体。结合“两宣一帮”活动深入园区、企业开展“六保、六稳”的金融政策宣讲。继续深化与各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用好央行1万亿再贷款(目前全市已经授信3.54亿元,办理再贴现金额2.37亿元);和全省首批2200亿元的专项贷款政策(目前7家专项贷款资质银行已成功对接项目59个,授信44.18亿元,放款15.88亿元),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努力增加对我市的有效信贷投放,确保全年新增贷款300亿元。结合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推进政银企对接常态化,每月定期开展分行业、分产业链、分企业、分领域、分县(区)的政银企专场对接活动。
二是持续开展企业帮扶,全面加强企业融资服务。深入推进“降成本、优环境”金融帮扶专项行动,规范银行贷款收费行为,落实央行降息降准政策,推动贷款利率LPR的市场化改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督促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续贷,收回再贷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款安排,还本付息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三是狠抓企业上市挂牌,深入推进“映山红”行动。全力做好志特新材排队待审工作,力争年底前顺利上市,加快灿辉科技挂牌港交所进程,跟踪做好北斗变电、卓朗科技的并购回迁工作。加大债务融资工作力度,力争今年全市新增发行债券100亿元。
四是大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不断拓展“两山”转换通道。积极学习借鉴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按照“一县一品、一行一品”的试点要求,创新推出“两权”、收益权、养殖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信用+多种经营权”生态专属信贷产品,确保“两权”抵押贷款规模达到50亿元,力争达到100亿元。
五是全力以赴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两不误、两促进”的工作原则,落实好《抚州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行动方案》,紧绷防范金融风险这根弦,压实各方责任,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金融风险。
民营经济是浙江经济的显著特征和突出优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展望未来,浙江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必须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为浙江实现由制造大省向创造强省转变,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发展,由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向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
民营经济;机遇挑战;发展思路
一、新形势下浙江民营经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浙江进入了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民营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从有利条件看:
一是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持续多年的国际金融危机,造成国外一些知名企业经营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这为民营企业“走出去”并购企业、收购品牌、招揽人才、建立营销网络等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发达国家为防止经济萧条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宽高技术出口限制,一些一流人才也会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这为民营企业承接新兴产业转移,引进高端技术、高端装备和高层次人才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机遇。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趋于同步、快速推进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进入了全面提升的时期。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等都将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这蕴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也为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创造了新的商机。
三是实施“四大国家战略”带来的机遇。浙江谋划和争取国家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先后得到国务院批复。去年3月28日,国务院又批准温州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一年的时间里,浙江拿到了“四大国家战略”,这是中央基于全国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十二五”时期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机遇。这些战略举措的深入实施,将为民营经济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四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带来的机遇。国务院2005年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0年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基本构成了促进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同时,浙江也先后制定出台了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浙商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意见和实施办法。这些导向明确、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浙江在抓住民营经济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是国际国内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挑战。当前,国际市场低迷,贸易摩擦加剧,欧美国家债务危机加深,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节能减排形势更趋严峻,特别是传统行业产能过剩和新兴产业发展不确定性将长期并存。这使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
二是各种经济资源和劳工成本上升带来的挑战。近年来,随着发展阶段的变化和节能减排硬约束的强化,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地遇到了用地难、用电难、用工难、融资难以及原材料成本、融资成本和工资成本快速上升等问题,使那些靠“拼资源、拼环境、拼价格”的民营企业面临生存的考验,迫切要求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求生存、谋发展。
三是民营经济优势弱化带来的挑战。近年来,全国许多省市都十分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很大的政策举措,在一些领域抢占民营经济发展先机,特别是在大力扶持本省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同时,采取积极的举措吸引一大批浙商落户当地投资兴业,大有后来居上之势,浙江民营经济的领先优势已相对弱化。
四是民营经济结构调整缓慢带来的挑战。从产业层次看,多数民营企业从事传统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只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85%,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长期处于产业链、价值链的低端。从企业结构看,民营企业中大企业数量偏少,体量偏轻,对广大中小企业带动性不强。从治理结构看,不少民营企业的产权结构、管理模式、营销方式、激励机制等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二、促进浙江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发展。要着力优化民营经济产业结构,更加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高端化,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要加快培育和发展民营骨干企业,引导其走高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之路,形成一批带动力大、辐射面广、国际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大力扶持和发展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强,尽快形成大中小企业梯次结构、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是增强民营经济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参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关键领域联合攻关,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各类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实验室和检测中心向民营企业开放,推动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共同建立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推进“产、学、研”一体化。
三是鼓励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高层次技术和人才。要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走出去”步伐。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区域交流与合作,有序“走出去”到省外建设经贸合作区和产业园区,并鼓励把研发机构、高端制造、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留在省内。要进一步加强“引进来”工作,大力引进浙江亟需的新兴产业项目、高端技术和装备以及高层次人才。
四是促进节约集约和节能减排,推动民营经济集约发展。要加快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按照高水平开发、高强度投入、高密度产出的要求规划建设好各类园区,使之成为现代产业集群建设的核心区。大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强专业化配套协作,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集群品牌竞争力。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鼓励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绿色企业创建行动,继续深化结构减排、科技减排等措施,有序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加快解决行业性、结构性的突出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姚先国.浙江经济改革中的地方政府行为评析.浙江社会科学,1999,3.
关键词:民营企业;地方性政策;发展现状
一、我国关于民营企业财政政策的演变和特征
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综合实力的提升比较快,国家的发展也带动了各个省和地区的发展,我国的民营经济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在1987年的6月,我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条款条例,这标志着私营企业开始作为我国一种独立的经济成分,开始逐步步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经济和生活中。2001年以来,江西省委以及省政府响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条款条例来促进并且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条款在2002年,江西省大力建设发展工业园区,这一政策举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诸如征地较为困难、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生产经营成本比较高等问题。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七方面着手稳定民间投资,民资市场准入再放宽,围绕解决部分地区和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措施不配套,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发挥等问题,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努力稳定民间投资。可以发现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有以下特征:第一,民营企业的政策总体稳定,渐进调整。无论是国家还是省政府,都是通过渐进式调整来探索能提高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以此推动民营企业政策的良性演进。第二,遵循“稳定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逻辑。每一项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改革首先要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稳定和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再考虑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率的问题。第三,可以总结发现我国有关于民营企业的政策主要还是首先以党的文件规定为主要内容,因为程序较为简单,在实际操作中更简捷。第四,在中央政府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也会呼应国家政策陆续出台地方政策来引导民营企业的发展。
二、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形势而言,政府在统筹协调和监督机制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一些部门和单位有时候会执行一些不是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条款以及规定,在具体的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出现收取的费用比较高、提供的服务少且不完善、罚款的数量较多等现象,还有如政务公开、政企分开等不到位,程序和手续办理比较复杂繁多,有时候难以把握,监督机制有所欠缺,而责任落实不明,业务办理效率较低。行政机构设置臃肿、收费项目较多、审批环节过多且杂、税费不公平等现象的存在导致很多企业承受着一定的困难。
(二)民营企业内部竞争力不强
现代民营企业管理缺乏科学化和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程度比较低,较少的运用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方式和技术。大多数民营企业对现代企业在有关经营管理知识、技术和创新的认识不足,以及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匮乏,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还有待加强,不但核心技术比较少,而且对技术研发的投入也不多。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企业公民意识比较淡薄,在有关社会责任感、社会参与感、团队与合作意识和群体意识等方面不是很强。
(三)企业融资困难
融资难是影响民营企业发展速度的关键因素所在。融资渠道存在的障碍使得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融资方式主要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这两种方式。但是,普遍而言,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总体享受着不同的融资待遇,中小企业在融资上有一定的困难,有时候银行无法真实甄别贷款企业的真正实力。另一方面,个别中小型企业自身的信用观念比较差,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度以及银行对其信任感整体都较低,贷款担保和抵押难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中小型企业,这给民营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困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可以适当放宽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经济领域的要求标准,努力减少甚至消除关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方面受到的歧视。政府需要加快进行角色的转变,民营经济的民营企业应该由过去的扮演的“管理者”角色逐渐向“服务者”这一角色进行转变。要进一步鼓励支持发展民营企业,还建议各地方部门可以把是否为民营经济做了优质服务、是否真正切实推动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否有拟定并落实到位了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等,来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政绩评价和政治作风和素养方面的衡量指标之一。
(二)优化融资政策
经济环境和税收体制也是影响民营经济是否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建立一个合理完善的税收政策体系可以很好的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要以减轻税负为目标,构建一套具有完整配套、目标导向、可操作性强的政策优惠体系,争取向民营企业实行税面广、税率低的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机制给予扩宽和支持,努力消除目前的信贷歧视,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我国产业政策为导向,同时发放贷款应该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三)加强对企业的权益保护
为了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还需要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依照法律适当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和积极引导力度。民营企业自身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设计、任务分工科学化,构成权、责、利相对应一致的组织体系,先从制度上保证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再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自身应该提高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民营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创新力度。
参考文献:
[1]王碧珺,谭语嫣,余淼杰,黄益平.融资约束是否抑制了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J].世界经济,2015(12)
[2]邹凤莲.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商业文化,2008(7):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