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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25 17:09: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1篇

关键字:公墓档案;法律法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

档案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或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公墓档案指的就是公墓在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记录和反映公墓的基建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墓穴信息等重要资料。

1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档案自身属性的本质要求

档案是历史的真赁实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用,这一点它不同于其他文献。档案之所以具有凭证作用,是由档案形成的特点和档案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档案是自然形成的,这种形成的自然性,决定了档案记录历史情况的客观性,档案是令人信服的历史证据。从档案自身的物质体态上看,它保留了当事人的历史真迹,如亲笔手稿、印信等。有些文件还保留了当事人的声音、形象等等,这些都反映了档案是确凿的真凭实据。

档案管理的最大意义在于档案的凭据作用。档案与一般的文献资料不同之处在于,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法律意义上的重要依据。档案的重要凭证作用,是档案形成的过程所决定的,是档案自身所具有的特点,因为档案的形成是自然的,这种自然性,决定了它在记录事件和事实的客观性、真实性。从档案的形态上看,不管是纸质的档案,如亲笔信、重要合同原件、电报等,还是电子或者影像的档案,都保留和真实反映了当时的情况,这种不以时间的推移而改变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档案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因为,档案记录了不同时期的当时的真实情况,从历史的变迁中可以寻找到事件的痕迹和轨迹,为人们的社会实践提供重要参考,也就是所谓增长经验,吸取教训。

公墓档案记录了逝者的重要信息,记录了逝者相关联亲属的重要信息,记载了墓穴的位置、价格、编号、建筑时间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是自然信息,也是公墓档案的组成部分。妥善保管公墓档案,是处理和应对墓穴纠纷,保障和维护利益的法律依据。反之,公墓档案管理不当,出现档案丢失等情况,不但造成公墓管理的混乱,而且容易产生墓穴纠纷。

公墓档案反映了殡葬改革与发展的轨迹,是我国历史文明进程的真实记录,对我国的历史科考和研究都具有很高的价值,因此,做好公墓档案管理不仅是对现实负责,也是对历史的贡献。

2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法规,对档案管理职责划分、档案的保管存放、档案的保密与销毁等都做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是依法加强公墓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 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围绕国家档案管理的规定,民政部、各级民政管理部门,各省、市、县人民政府都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公墓档案管理的具体规范。这些具体的管理规范,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墓实施档案管理的制度依据。

为规范公墓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墓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殡葬服务秩序,依据政府的法律法规加强公墓档案管理,不仅体现了国家法制化的本质要求,也符合公墓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

公墓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政府的法规法规,真正做到依法建档、依法存档、依法用档。

公墓档案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墓档案管理的制度,使档案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依。针对档案管理的权责划分,档案的保存销毁、档案的建立与登记,档案的借阅与使用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加强对公墓档案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既要检查公墓档案保存的场所基建情况,保存条件和硬件建设是否合规,又要检查档案信息的记录、分类等情况,确保档案管理“软硬”都达标。

3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做好公墓基础管理工作的需要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做好以墓穴管理为抓手,以服务管理为中心,全面做好公墓管理工作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人文社会理念的更新,公墓管理由基本的职能管理逐步转向提供服务为重点。随着这一趋势在实践中的强化,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的数量急剧增加,只有提升公墓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加强公墓制度化管理,才能为丧户提供便捷、快速、全面、准确的服务。

首先,建立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指定档案管理的专门人员,明确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承担的义务责任,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

其次,实行绩效考核,将公墓档案管理与经济收入挂钩。实行绩效考核,不仅能够增强公墓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而且能够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新档案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使档案管理与公墓管理更好的衔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

此外,要及时更新公墓档案管理硬件和软件设施。定期对公墓档案存放场所的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实现对存放环境的实时监测,确保档案存放地点的消防安全;升级公墓管理系统软件,方便管理人员及时、快速处理大量数据,优化工作要素,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公墓档案管理是提升殡葬服务的重要措施

公墓档案管理是殡葬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公墓管理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不仅仅是加强墓区的硬件建设,更重要的是为丧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

做好公墓档案管理,首先要抓好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做到制度上墙,公开透明,规范服务;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存档、借档,做好档案查阅、借阅的登记工作。

做好公墓档案管理,就要具有保密意识。丧户的基本信息,逝者相关联亲属的基本信息,都是公墓档案的内容。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有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严守秘密,不得随意向他人透漏档案

信息。

第2篇

一、妇幼保健院档案信息服务的重要作用

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起步较晚,无论是对于使用者还是管理部门来讲都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使用者对于自己所需要的档案信息资源不知从何种渠道,利用何种方式来进行获取和使用。同时档案管理部门由于观念落后,工作方式单一,也不能有效的将档案信息的服务能力有效的发挥出来,从而导致我国档案信息服务水平处于较落后的局面。

妇幼保健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部门,其不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且对其服务性要求也较高。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妇幼保健院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所在,所以需要加强妇幼保健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信息服务水平,从而有效的确保医院的管理质量。特别是在当前信息化环境下,妇幼保健院档案信息服务水平的提升需要加快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将档案的社会价值发挥出来,确保更好推动档案的开发利用。

二、提升妇幼保健院档案信息服务能力的途径

(一)加快完善档案信息服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档案信息服务水平的提升,需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从而加快档案信息服务法制化的实现,通过法律法规来对档案信息服务工作进行科学的分工和管理,政府需要加强对档案信息服务工作的重视,医院领导也要认识到档案信息服务管理的重要性,从而加大投入,各方面能够协调配合,从而建立起完善的档案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法律法规约束下档案信息服务工作更加规范,服务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二)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服务工作的标准

档案信息服务工作的开展,还需要具有一套严格的工作标准,在此标准下,对档案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加工,并加快推动档案信息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加快档案信息服务基础工作标准化的建设,从而有效的提升档案信息服务工作的水平。

(三)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在当前信息技术开始在各行各业广泛应用的新形势下,档案信息服务工作也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的运用信息化技术来加强档案信息的管理工作,有效的提高档案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由于当前档案信息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利用来对这些档案信息进行处理,同时再配备各种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管理设备,这样不仅可以有效的提高档案信息管理和储存的水平,而且还能够更方便的实现对档案信息的查阅和调取。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下,档案信息的利用不再受制于时间和空间的制约,可以跨区域,在任何时间段实现对信息的传输和获取,加快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步伐,这对于我国档案信息服务能力的提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对于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专业知识的系统化处理,为档案信息服务行业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任何工作都需要工作人员来完成,因此人才是一项工作的核心,档案信息服务想要得到提升,就必须要在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知识的培养上作出努力,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与专业技能,从而为社会大众更好地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同时,我国也需要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档案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体制,系统地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为我国档案信息服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改善档案的管理质量

第一,从法律法规上,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而对于妇幼保健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约束也就更小了,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档案管理工作无法进行完善,因此必须要建立起完整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积极进行改革,跟随信息时代的步伐。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妇幼保健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也必须要进行改革,在管理工作中融入信息时代的新技术与新方法,建立起网络档案信息查询中心,将纸质的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方便管理与借阅,同时也为今后的档案管理工作铺平了道路,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第三,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实施制度化与规范化的工作管理办法。首先,需要对所有的档案信息资源做出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去除一些由于管理期限不准确或重复的档案信息资源,这是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完成第一步之后,就要在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颁布一系列管理方法与体系,建立起明确的赏罚制度,让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力与义务究竟是什么,从而更好地进行服务,促进妇幼保健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3篇

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和条件,城建档案的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衡量标准之一,是城市管理科学化的主要渠道[1]。城建档案优化管理,是城市人们正常生活的保障,人们生活中所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的正确性与完整性,直接作用于人们的正常生活。城市档案是预防自然灾害,减少城市损失的重要基础。城建档案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完整的城建档案是城市在破坏后及时恢复与重建的依据[2]。城建档案从科学的角度反映城市的发展规律,是城市科学研究与发展的重要信息资源。城建档案集中反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过程,对于城市规划与发展以及城市建设科学研究水平具有重要作用。1960年在城市建设基本建设档案规划中,明确城建档案范围包括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市政工程以及城市规划五分方面[3]。其中国城市规划档案包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城市规划档案以及国土整治规划档案三大方面。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具有综合性、完整性、专业性以及特殊性的特点,城市的本身就是一个综合体,城市规划的各项工作以城市为基础展开。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过程各项内容相互交错,通过单行工程互相配合,实现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基于城市规划的综合性,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要与城市规划需求相符合。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众多,涉及内容甚广,城市规划发展与建设需要基于城市的历史情况开展,因此档案在管理过程中应注重其完整性。城镇档案项目具有专业性特征,因此在开展管理工作时,必须要注重档案的专业区分,保证其专业性特点。城市规划中,以特殊性事件为对比,规避传统规划过程中存在的弊端[4]。因此城镇档案管理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应注其特殊性,为城市规划发展奠定基础。

2城建档案管理在城市规划中存在问题

2.1城建档案利用意识不强

城建档案伴随着城市的发展而产生,在城镇规划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档案管理不仅在于保存,发挥档案信息价值才是档案管理工作的真谛。当下社会人们对档案利用意识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发展。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城市现代化建设、改进以及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建设之前,将城建档案作为参考依据,避免及建设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浪费。由于我国城镇档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系统建设处于发展阶段,导致档案意识不强的现象产生。档案利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城镇档案作用的有效发挥,对城市规划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2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根本原因在于城建档案并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机构,导致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无法落实,行政执行力缺乏,档案管理组织系统与工作任务内容不符,难以形成上下统一,兼具系统性以及全面性的管理系统。基于此种管理体系,难以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专业的指导,使之与城市规划需求不匹配,难以发挥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2.3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落后

智慧城市的建设,对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提出新要求。城建档案作为促进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信息基础,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决策层的不重视、设备配备不到位、城建档案管理专业性、规范性以及标准化等不达标,导致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3改进城建档案管理在城市规划中应用对策

3.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档案利用意识

扩大档案的影响力,使群众了解城建档案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此强化群众档案利用意识,提升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中的利用率。档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强化人们的档案意识是提升人们法律意识的方法之一。基于法律保证,宣传档案正确利用的重要意义,强调忽略档案利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现象,通过对比的方式强化人们的档案利用意识。在此过程中,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充分挖掘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发挥城建挡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让人们在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受益,以此强化人民的档案管理意识,促进城市档案的利用,推动城市规划建设发展。

3.2依据法律法规,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基于城建档案的重要性,我国已经出台关于城建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在开展时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专业化以及规范化。加大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城建档案的法律意识,将档案管理工作上升至法律层面,落实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以及工作内容,保证档案管理的专业性和完整性质。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权威性,降低社会上违反城建档案法律法规现象的产生。

3.3拓宽应用渠道,完善档案信息系统

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建档案适应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关键。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转变传统档案管理观念,以现代化城市规划与建设需求为基础,建立城建档案信息化平台管理。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办公自动化,强化档案管理、收集以及利用各个方面。强化城建档案宣传力度,拓宽档案管理应用渠道,实现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有效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作用。城建档案信息化管理,强化档案管理质量效率的同时,提升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满足城市规划的实际需求。

4结语

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结合城市规划的具体情况,促进城市现代化以及信息化建设。在档案建设过程中,强化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与城市规划发展相符合,进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

参考文献:

[1]牛力,王烨楠.基于档案的城市记忆资源建设全过程模型及应用研究[J].档案学研究,2017(1):26-32.

[2]周惠英.谋定后动厚植优势———杭州市城建档案馆基于新时代智慧档案馆建设的创新实践[J].浙江档案,2018(3).

第4篇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管理;执法

计划经济时期,档案实行行政式管理主要凭借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来完成,档案要想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则必须依据行政命令才能实行。所以在计划经济时期,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有效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虽然也将其理解为业务指导,但都意识到这种类型的业务指导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也可以将其认为是法和命令,要求下级部门一定要无条件执行,依靠行政性命令档案工作才能有效进行,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这种情况并不只是存在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在计划经济时期全部行政机关都带有这样的特点。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当前已经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式的行政管理已与当前发展的时代不相适应。因此,依法行政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这种变化当中,首当其冲的是档案部门。随着依法行政的逐步实行,国家推出了《档案法》,进一步明确定位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当前人们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实施,重新认识到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业务指导已与当前时展不相适应,因此务必实行依法行政。而行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不再属于一个固定的部门,同时承担着业务指导与法规的制订工作。但由于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动还没有体现这种认识,特别是在当前的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依然占有较为重要的成分。

一、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依据《档案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的档案事业,同时具有指导与监督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责任。”从中可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档案事务,但不是管理实体档案或档案工作。也就是说这种管理主要是管事而不是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更不能管理当中的某一个人。也可以这样说,档案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工作和事。而管理不重视结果,重点关注的是管理过程。在以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只是重点指导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是提高档案工作人员水平,使其能够做到科学管理内部档案实体。所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面临着大量的困难,虽然也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但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二、 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一)档案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首先做到依法行政,档案行政管理也适用于这一点。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当中的依法包括《档案法》,但还包括关系到档案事务的一切法律法规。《档案法》具有核心地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首先要遵守《档案法》,需要提出的是其中的内容和要求原则化严重,不具备明确的操作措施,所以在实行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应用一切关系到档案事务的法律法规,只有做到上述这些,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才能使档案行政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有统计数字显示,在河南省与“档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就有17部之多。这些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部适用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这些涉及到档案事务法律法规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档案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到位”问题。

(二)档案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档案法》要求,档案行政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明确指出了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与权限。所以,在实际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去落实,不然就有可能出现“越位”现象。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在业务考核指标中把村级建档工作下发到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如果县级档案管理部门将其理解为一项重要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实行亲自入村开展指导与帮助,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上述管理规定,没有遵守自身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属于管理中的“越位”。而应该采取的做法是,以《档案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对乡镇、民政部门的档案机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也可以这样认为,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要以《档案法》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性管理。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实现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做到这一点,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不会出现“越位”现象。

在当前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都设置有业务指导与法规科,要求业务指导部门不适宜再沿用当前名称,可以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与档案指导处,主要工作就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进行指导、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不再带有强制性特点。法规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处罚工作、执法监督等,制订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文件,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

(三)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要想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设置档案执法处,也可以称为“档案执法队”,主要负责强制性工作,其中,可以自行处理一些违法案件。法规处的主要职责就是档案行政监督、审核执法队处理一些案件的情况、制订业务标准等,负责监督同级档案馆的工作、监督下一级档案部门的工作、进行行政监督等。档案管理指导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一些非强制性指导命令。

【参考文献】

[1]杨凯.浅议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动因[J].档案管理. 2013(01) .

第5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档案管理;重要性;实践;探索

电力企业档案是记录电力企业历史发展的真实写照,伴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飞速发展,以往的电力企业管理已经不能应对当前的社会发展了。目前的电力企业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急需解决,尤其是电力企业档案管理问题。为了更好的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电力企业必须做出调整,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在解决电力企业档案问题这个难题的同时,也要将这次改革看成一种机遇,为未来的电力工业建立良好的发展平台。

一、电力企业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企业档案管理是电力企业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电力企业赢得市场竞争主动权的有力保证。一个科学有效的电力企业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还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电力企业档案记录着电力企业活动最原始的数据,对生产经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电力企业成长发展历程的真实写照。当电力企业出现意外情况时,可以通过查询电力企业档案找出相应的应对措施,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增加了工作经验。换句话说,电力企业管理就是电力企业不可估量的宝贵财富。因此,就目前我国的电力企业管理情况来看,档案部门需要加强对档案管理的重视,应该以科学创新的理念,制定出适合现代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快企业档案管理信息化步伐,为电力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促进电力企业向着更好更强的方向发展。

二、新时期电力企业档案管理的探索

1.强化管理,优化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要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那么首先必须有一支精干的档案管理队伍,电力企业要强化管理,优化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势在必行。

(1)提高思想认识,将档案管理作为一项基础统筹工作来抓,在企业内构建出多层管理体制,企业总经理亲自抓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做好管理工作,各个科室的档案人员做好各个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等工作,形成三层档案管理组织结构。将档案管理工作与员工的业绩考核结合起来,并辅之以合适的激励机制,促使相关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档案的有序管理。

(2)规范管理工作流程。电力企业的档案非常多,分为很多不同类型,因此,首先要对企业经营业务进行划分,然后对档案进行划分,明确每种类型档案的记录、保存方式,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3)监督指导到位。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对各个部门进行档案管理指导,定期对下属公司进行档案管理业务指导。在电力工程项目中,事前下发档案管理任务书,事后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事后验收档案管理,全过程控制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规范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在建立健全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掌握电力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具体细节的基础上使现有的法律法规更加规范。同时还要强调责任制,将明确的分工理念融入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去,严控管理流程。在实际管理中,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文件,还要结合具体而细化的责任管理方法,通过细化的责任编制方案可以避免出现资料整理上的麻烦,明确资料收集的方向。档案管理制度的建设一定要突出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及科学合理性,使其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对过程中的归档范围和立卷归档以及交接验收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此外,还要落实档案整理入档责任制,以此提高员工的档案意识,保证档案管理的内容更加完整、服务更加优质、系统信息传递更加准确、操作流程更加规范。

3.促进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技术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力企业电子档案也越来越多,但是,电力企业却并没有为档案管理建设起专门的信息化系统。在当前形势下,电力企业要加大档案管理投入,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档案管理进行改革。首先,企业领导者要认识到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并对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其次,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信息数字设备,聘请专门人员来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促进信息化建设。最后,信息化系统投入运行之后,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促进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4.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档案管理的重点是提高档案的利用水平,使历史档案真正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因此,企业要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首先,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管理制度来形成科学合理的档案保存方法,建设完善的档案检索系统,要利用档案时,可以迅速通过检索系统获知档案的信息。其次,减少纸质化档案的利用,多利用电子档案。使用电子档案后,可以多个人同时利用一份档案,也可以实现快速利用档案的目的,节约时间。当然,档案的原件必须是以纸质档案存在,这样避免因电子档案丢失导致企业遭受巨大损失,同时尽量减少纸质档案的利用。

5.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

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应纳入法制轨道,促进档案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首先,加强法制宣传,如《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国家相关档案管理的政策方针,提高档案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其次,依法治档。电力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要用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和档案管理水平。

三、结语

随着电力企业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电力企业要看到自身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注重档案管理的改革创新,努力促进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以高效优质的档案管理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电力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注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寻求档案管理的改革创新。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策略

引言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化技术逐步的被应用在各行各业,档案信息化的发展前景也十分的可观,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科学发展性。纵观我国档案管理的发展现状来看,在档案信息化与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双重促进作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进行整体推进的同时,也会遇到一定的阻碍因素。因此,对于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进程中,提升档案信息化与档案安全化是具有一定必要性的。

一、加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档案系统安全建设是解决目前国内档案安全问题的需要

有很长一段时间,一部分档案工作者对档案安全保障工作了解不够全面,诸如将安全理解为防盗、防火、防水、防湿度、防光、防高温、防虫、防霉等“八防”,尤其关注防火和防盗。档案安全有信息安全的保障和载体安全的保障,有隐性状态也有显性状态。由于档案系统安全性理解的局限性,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理解措施和技术方法简单易行,安全工作中心偏重于基础设施投资,忽略了长期安全维护和管理,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利益意识。

(二)、城建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是关键

数字城建档案馆作为一个数字化的信息系统,其主要是以数字信息资源为主要核心的虚拟的档案馆,一般都以档案数据库作为档案存储中心,而且可以在网络上对一些城建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共享。一旦这些城建的数字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受到破坏,则数字城建档案馆也就成了没有数据的空壳,数字城建档案的建造也将以失利告终。

二、当前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

第一,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当前制定和出台的与档案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大多是通用的计算机法律法规,还未制定出具体、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我国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无法对那些刻意攻击和毁坏档案信息资源的破坏分子产生约束力,不利于我国的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在安全管理体制方面,当前许多档案馆都未能建立起完善的档案安全管理体制,档案信息化网络建设还处于探索阶段,并不十分完善,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导致机密数据会资料失真或被窃取,严重阻碍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

文件的保存需要一个安全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档案数据的系统,对于数字化的信息,一般将其保存在计算机和光盘等存储设备中,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比较缓慢,且起步比较晚,因此,数字档案信息的保存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的软硬件设施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软硬件,如光盘等自身容易损坏,从而也不利于档案的管理。

(三)、机制不健全,安全信息资金缺乏

档案馆信息安全机制不健全,一些部门所拟定的管理准则只是一种形式,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数字城建档案馆建造项目是一种十分关键、重要的工作,其需求很多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现在大多数的城建档案馆归属财务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所得到的经费一般只够档案馆常规工作,如果要想从有限的经费里拿出大量资金对城建档案进行信息资源安全建设,是十分困难的。

三、城建档案管理安全保障系统建设策略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我国当前与档案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未能建立起合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协调解决我国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国家应当注意,及时制定和完善与档案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我国当前在档案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档案文件自身的特点,并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有关档案安全管理的立法经验,适时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内容进行修改。此外,为了确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在实践过程中贯彻落实到位,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注意加大其监管力度,及时对档案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测。在人才的培养方面,档案馆应该注意对从事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建设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拥有一支知识与技能先进、责任高强的档案安全管理干部队伍是档案安全管理的有利保证。

(二)、加速档案信息的数字化进程

伴随着现代社会网络化的普遍利用,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也加快了进程,档案信息的数字化在工作中也变得司空见惯。档案信息数字化在对档案原件的保护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提高了档案的服务能力,更是为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带来的损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现在档案信息数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数字化信息的安全问题就越来越受到档案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视。因此在推进档案信息数字化的进程中,一定要务必要注重档案信息的安全,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体系,另外,也要针对数字化档案信息容易被盗取、随意改写、容易丢失的特点,强化档案信息的安全保障管理,力保数字化档案信息绝对的安全。

(三)、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意识

档案信息资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企业不可再生资源的原始记录,一旦文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档案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保护档案的工作,把档案安全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上,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对信息安全及资料管理等情况的规定,加强档案信息安全意识、安全教育,普及档案信息安全知识,消除档案信息安全认识上的误区。树立科学正确的档案信息安全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在档案工作的全过程。

(四)、档案馆全网安全运行

要保障档案馆的公共环境、网络、信息系统和监控系统的有效与安全运行是需要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来支撑,需要管档案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的加强与提高为基本前提。我国目前也正在逐步建立信息化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执行体系,各级档案管理部门也在不断地完善本地区域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贯彻标准、执行法律、强化管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档案馆及档案的安全才有保障。

结束语

档案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具有唯一性、使用上的直接依赖性以及较强的主体关联性等特点,使其区别于其他信息资源,在档案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在构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充分认识建设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档案文件的特点,提高档案安全意识,了解当前档案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从整体出发,实施系统完善的防护措施,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构建档案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化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档案局科研所,《档案安全保护技术实用手册》中国档案出版社,1993

第7篇

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对于档案信息的管理。档案,对于人类文明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国的历史上就有对于档案保护的记载和研究,但是发展水平还是比较低下。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如何加强数字档案的信息安全,重要性日益突出。如何建立安全的数字档案信息保障体系,成为了广泛关注的话题。虽然我国在近年来颁布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信息安全保障自美国在1996年提出以来,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已经在全球传播开来。在关于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繁多和深入。

一、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的参与和合作。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包括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档案信息安全技术体系、档案信息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档案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体系、档案信息安全产业支撑体系、档案信息安全人才培养体系等。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侧重于从整个系统的管理出发,对于相关的管理体制的建立;信息安全技术体系,主要目标是维护信息的具体技术安全;信息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的含义,则是侧重强调法律法规对于信息安全相应的标准的制定,即通过立法,制定符合行业和国家发展的相关标准和制度;而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建设的重点,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作为基本的保障,即使其他方面的建设有多么完善,也会对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产生不利的影响。最后,在建设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只有从各方面来完善和改进,才能够使整体的合力发挥到最大,从而促成该体系的建构。

二、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特点及问题:

2.1特点

由于现代化的档案信息管理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有别于传统的档案管理,大量的信息通过计算机得以储存,因此,对于计算机等硬件和软件的依赖性较大。另一方面,大量的信息储存在网络和计算机上面,由于黑客、计算机病毒、系统故障等,会使得大量的数据的存储受到威胁,因此,如何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成为了一个大问题。由于数字档案信息存储格式的复杂多样性,如图像、文字、声音和视频等,因此,增加了相应的数据档案的管理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

同时,由于我国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还不够完善,而数字档案信息需要一定的标准来处理,因此建立一定的标准体系显得尤为必要。

2.2问题

2.2.1软硬件设施不够完善

文件的保存需要一个安全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档案数据的系统,对于数字化的信息,一般将其保存在计算机和光盘等存储设备中,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而言,我国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比较缓慢,且起步比较晚,因此,数字档案信息的保存体系还不够完善,相关的软硬件设施还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另一方面,软硬件,如光盘等自身容易损坏,从而也不利于档案的管理。

2.2.2法律法规和管理体系建立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不断地强调依法治国,虽然大的法律框架体系已经建立了起来,但是,就具体的法律法规而言,还是不够完善。近年来,我国虽然相继出台了一些关于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大多相对滞后不能满足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需要,完全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在具体的管理工作当中,我国的数字档案信息管理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2.2.3相关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对问题认识不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档案管理领域,对于相关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加大,呈现出供不应求的状态。但是,我国的档案管理专业人员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同时,在管理工作大的具体操作过程当中,相关工作人员对于档案的重要性和具体分类等问题认识不到位,以致许多档案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我国数字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三、相关对策

3.1加强我国数字档案信息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数字档案信息保存时间的长久与计算机和光盘等媒介有着直接的关系,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档案保存的安全。因此,在保存数字档案信息的过程当中,不能忽略和软硬件设施的质量,如何加大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加强数字档案信息的保存是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问题。所以,在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中,要大力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研究。

3.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法律法规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生活中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的依据,在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中,建立一套完善的数字档案信息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是保障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与依法管理数字档案信息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我国的信息安全,从而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建设过程中,加大各方面的法制建设,必定会促进我国的公平和谐发展。

3.3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

数字档案的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此对于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国的数字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素质比较低,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我国数字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提升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关键还是加强相关人员的意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及其重要意义。同时,可以建立适当地奖惩机制,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8篇

一、领导重视,将档案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的天职。我局十分重视档案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馆)长任组长,副局(馆)长为副组长的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领导负责制,将档案安全工作细化,分解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将档案安全工作落到实位,保障了档案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松懈、侥幸心理,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二、认真落实档案安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狠抓责任落实。

为确保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我局(馆)严格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要求,制订了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管保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实行档案专人保管,专人查阅,集中归档的原则。并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人。与消防部门联合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档案库房的安全;节假日由单位带班领导负责,落实到人,认真巡查做好记录;安排专人落实、做好档案库房的“十防”和电子、文书等各种档案的保密工作,定期检查。另还对已配备设施,如:电脑、空调、除湿机、温湿度自控制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电源电线等进行了完好检查,并对案卷的数量、质量、霉变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了档案管理安全责任制。

三、加大了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

我局对档案保管设施投入大,现配有计算机18台、复印机2台、扫描仪1台、刻录机1台、空调机10台、数码摄相机1台、防磁柜4个、消毒柜2个、配置了温湿度自控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还制做了裱糊桌和裱糊墙框架。并落实了专人负责,真正实现了将电子技术运用到档案工作,进一步保证了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有序化。

四、严格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局(馆)始终坚持以档案法律法规为基础,严格遵照《档案法》、《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档案安全管理措施。今后将继续努力,巩固和发扬过去已取得的成绩,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档案安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后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增强档案安全管理意识,使档案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提高档案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全市档案管理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第9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法规;宣传

中图分类号:G270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行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城市都建立城建档案管,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城建档案法律规范,但对这些法规的宣传不明显或是力度不够,导致城建档案法规严重滞后城市建设,无法给城市建设带来很好的指导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各市档案馆必须发挥城建档案工作特色,加强对城建档案法规的宣传力度,实现档案馆应用的社会价值,争取为城市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是在城市或城乡和乡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以及相关的文件材料等,是进行城市设会建设发展的信息库。城建档案馆在接受和搜集大量的信息和材料后,成为了整个城市的数据库,有利于实现利用者资源的共享。城建档案是进行城市科学管理的依据和保证,对城市的长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城建档案法规

城建档案法规一般指的是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制定和颁布形式上多种多样,具体有国家和国务院制定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规范性,主要包括:对工业民用、市政基础设施、公用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园林规划建设、城市防洪等工程,进行业务管理和业务档案等法律规范的总称;还包括有关建设及管理的政策法规,科学研究资料,城市的自然、经济、概况和历史等方面的内容,它详细的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反城建档案法规的行为做了重点解释;通过运用行政和经济等各种合理化手段对档案管理行政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约束和调整,对城建档案馆的发展建设起到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城建档案法规要求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规,推行城建档案法治化,依法对档案进行管理,把城建档案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上来。

二、宣传城建档案法规的迫切性

目前而言,有些城建档案法规不健全,宣传力度不大,导致相关的城建档案法规落实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一)在有些单位,只注重建设,而轻视档案,城建档案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存在着城建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不完整的现象,很容散落丢失,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另外,真正执法和宣法的工作人员偏少,资金短缺,也会影响城建档案馆的发展和管理。

(二)各行业部门配合不协调,再加上落后的管理方式和观念,导致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和措施难以落实,造成工作效率十分低下,档案归档也很困难,接收的渠道不够通畅,给档案馆对材料和档案的整理收集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三)城建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城建档案法规宣传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给档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增加了难度。虽然城建档案馆对有些未能按期上交档案的单位进行催促,甚至处罚,但是总体上整改的力度不够,许多工作都停留在隔靴搔痒的状态。

以上问题导致了档案存档率低下,很容易制约城市建设的发展,加强对城建档案法规宣传刻不容缓。

三、如何加强城建档案法规的宣传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客观上要求必须不断完善城建档案法规体系,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各级市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大力加强对法制意识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和宣传的档案法制课。同时要制定相应档案管理条例和法律,经常性的组织和实施各项宣传活动,尽量做到在宣传城建档案法规的材料时,语言要通俗易懂,形式要灵活多样,内容要有针对性,要长期进行宣传,才有可能达到预期法律宣传的目的。

(一)语言要通俗易懂

语言是任何人之间相互沟通的工具,任何法律的规定都要用严谨的语言书写出来,但对于档案法规中比较难懂的词句,工作人员要想方设法进行简化,对于比较抽象的或者是难以理解的法律规定条文,要通过具体形象的语言表达出来,不能存在模糊不清,似是而非的现象,针对许多单位对在城建法规宣传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少用难懂的字词句,语言要通俗易懂。城建档案法规宣传人员,在宣传时做到深入浅出,使接受宣传的人都能真正领会档案法规的内涵,绝对不能似懂非懂,保证档案法规主动落实,宣传到位。

(二)形式要灵活多样

城建档案法规宣传人员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灵活多样的形式,不再以单纯的法律文件进行刻板教条化的宣传,要利用一切资源和形式进行宣传,争取做到事半功倍。在宣传时,尽量满足不同施工单位的不同需求,要把档案法规的条文与具体事例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活动方式的灵活性和生动性,使法规宣传活动更加有说服力。还要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成简单快捷的小册子、漫画和标语,内容要一目了然,易于接受,通过一些简单的漫画使相关人员能够快速学习和理解。

(三)内容要有针对性

城建档案宣传工作人员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建设状况进行合理的宣传,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和方式,宣传的内容要有针对性;还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对工程建设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在指导任务完成以后,请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信息反馈,以便调整相关的方法和内容,争取取得较好的结果;要定期去距离较远的开发区和工业区,对他们进行相关的城建档案法规培训,让更多的工程建设单位了解档案的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城建档案的编制、搜集和报送等环节。比如有些工程单位多次没有及时把工程档案上交档案馆,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执法人员除了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以外,还要针对这个单位进行法治化宣传,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和档案,并当做成一种自觉行为,做到遵纪守法,保证档案的各项法律法规能够顺利实施,

(四)宣传活动长期性

加强对城建档案法规的宣传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城市化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就会涌现很多城建资料和档案,增加了档案管理人员宣传任务的难度。要求档案法规宣传人员要不辞劳苦,积极行动起来,对于有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宣传,不得心存侥幸或是蒙混过关。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尽可能的宣传城建档案的作用和法规,以扩大城建法规的影响力,不论是工程项目经理,还是政府官员,由于工作重点和环境的不同,在很大程度上会对城建档案法规了解不多,这就要求档案法规宣传人员不断扩大宣传的范围,不断提高宣传水平,把宣传工作和服务落实到人。

四、结语

健全的城建档案法律体系,对于城建档案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保障城建事业的发展和城建档案工作顺利进行,为各项城建档案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城建档案馆要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依法治档、兴档,通过不断完善和宣传城建档案的法律法规,提高整个社会的档案意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给后代留下更加丰富、更加宝贵的材料,为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赵志红,我国城建档案法规体系构成及其效力,城建档案,2013年第6期。

2、张文龙,城建档案法规建设浅谈,工程与建设,2005年第1期。

第10篇

关键词:电子文件;法律体系;信息化

为了适应信息现代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未来社会文件主导形态的潜力和趋势,我们应更加重视电子文件档案的整理与研究,但这种信息载体革命性的变革在带给我们诸多便利和高效的同时,也引发了在纸质文件时代所不曾遇到的新问题,使得人们不得不采用新的理念和方法来管理电子文件。而电子文件的管理又离不开与电子文件有关的立法工作,只有在科学、严谨的电子文件法律法规体系的指引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才能顺利进行。所以,解决电子文件相关立法问题,建立健全电子文件法律法规体系,是迫切的也是必须的,目前,我国电子文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 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地位不能确立

在当前的档案法律法规中,我国还没有一部明确且具有权威性法律确认电子文件全面、明确、肯定的法律证据地位,造成该问题的原因在于电子文件信息的易变性及其与载体的易分离性等因素导致电子文件法律地位的确立步履维艰,成为困扰我国档案学界和法学界的一大难题。如此一来,电子文件的“历史记录”和“社会记忆”的功能,“办公自动化”和“文档一体化”的工作模式也无法正常推广,电子政务建设工程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2 电子文件宏观管理体系尚不明确

从目前我国已经出台的与电子文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至国家和行业标准、基层单位自行制定的一些细则来看,无论是宏观管理的力度,还是数量,都还无法满足电子文件管理的需求。很多法规对电子文件的规定还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而且电子文件管理很多方面的立法还存在缺失,这就造成了很多单位尚无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公文,只能说拥有“疑似”电子文件。国家花大力气建设的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电子政务系统,虽然大都具备对电子文件的处理能力,但基本上都采用“双套制”,并且用管理纸质文件的方式来管理电子文件;而在面向社会各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依然是纸质文件在起作用。这种大量耗费人力物力且看不到效益的状况,不在法律层面解决问题,依然会继续下去。我国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是纳入档案工作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呢,还是另建电子文件管理工作体系,需要进一步的明确。

3 客观因素制约电子文件法规制度建设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的电子文件管理实践中遇到的比较棘手的问题就是,对电子文件的管理往往需要具备一些计算机和信息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而这又恰恰是传统的档案专业管理人员知识体系中最薄弱的一环,因此很多档案管理人员依靠传统的档案管理知识来管理电子文件,这就产生了很多问题。而具备计算机和信息管理相关知识的人员又对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不甚了解,甚至不愿意去做档案管理工作。从而造成了这样十分尴尬的局面,因此培养既具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能力和档案专业知识相结合的人才迫在眉睫。此外,很多机构由于经费和技术条件的制约,导致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进步缓慢。复合型人才的缺乏,实践工作开展不力,使得电子文件的法规制度建设受到严重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必须加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及时得到解决。

4 明确电子文件的法律地位

在认识问题上,我们不能再以传统的对待纸质档案的固定思维方式看待电子文件,必须对电子文件的原始性及真实可靠性进行重新界定,进而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明确电子文件作为法律证据的可采纳性,再运用法律手段实施严格的真实性和相关性评价,增强电子文件的证明力度,并通过相关立法将电子证据增设为独立的证据类型,认定电子文件作为证据可以直接向法庭提交,而不用将其转换成书面或其他形式。在技术保障方面,严格的技术保证也是电子文件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的关键。因为电子文件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所以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来确保其在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时候仍然具备“原始性”特征。例如电子文件中的电子签名,可以通过电子签名技术来证明该签名不是伪造的,是无法更改的原始技术记录状态,但无法证明这份电子文件是“原件”,因为拥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同样能够被拷贝。

5 加大宏观管理力度,明确电子文件管理工作体系

国家要在通过立法明确电子文件法律地位的同时,制定、补充和完善各个层次的电子文件法规制度。加强已出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力度,部分强制性标准可考虑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根据目前电子文件工作的实情,加紧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弥补相关领域的空白。明确电子文件管理工作体系,可以考虑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已有的档案工作体系,各级单位的档案部门与电子文件形成部门通力合作,明确分工,建立一套符合电子文件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模式。

6 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相关技术保障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传统的档案管理人员大多缺乏管理电子文件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因此必须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计算机和信息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电子文件管理的科学、高效。同时,电子文件本身就是高科技的产物,所以信息技术对维护电子文件安全,推动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各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加大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力度,提高本单位的信息技术质量,但也要量力而行,不可盲目投入,操之过急,否则将造成财力人力物力的浪费。

参考文献

1.梅绍祖主编.电子商务法律规范[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2.何家弘主编.电子证据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叶晗.浅论电子文件立法[J].档案与建设,2008(2).

4.杨杰.我国电子文件立法工作现状探析[J].兰台世界,2010(18).

5.黄萃.电子文件立法问题管见[J].档案天地,2001(6).

6.何玲.电子档案法规建设问题探讨[J].四川档案,2001(5).

7.黄萃.国外信息政策法规对我国电子文件立法的启示[J].北京档案,2001(8).

8.王健.与比舞――全球对电子文件管理难点的回应[J].档案学通讯,2010(2).

9.王绍侠.电子文件产生证据效力的困难及其对管理的启示[J].档案学研究,2003(3).

10.黄志文.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价值新探[J].档案学通讯,2000(2).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处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强

主要有四个方面:(1)一般情况下一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就交付给业主使用,短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施工企业也就认为大功告成,随即将有关施工档案束之高阁。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工程档案即使有用,也只是一些如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图等少量部分有用,至于其它大部分工程档案也就暂时没有用了,因此,有些人对施工企业的工程档案重视不够,甚至认为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已经存档了,我们施工企业再存档是多余的。(2)由于当前社会上对“档案”的概念和作用知之者甚少,档案意识相当薄弱,甚至一些领导对加强档案工作的现代化认识不足,许多单位的档案工作仍然采取传统的手工工作方法,保管设施和存档设备过于陈旧;往往是只有纸质的,没有电子的,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的现代化进程。(3)一些中小型施工单位往往只强调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而对工程技术资料不重视,没有专职的内业资料员,一个资料员往往要兼职几个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整理工作,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虽然有数个单位对其进行质量与安全检查,但是有些资料是为了应付检查而补做的。(4)许多中小城市对建设工程技术档案还没有专门的收藏机构,档案往往被丢失或损坏,档案管理的不完善就对以后城市规划、改造、建设提供不出有效的资料,因此会造成失误和损失。

1.2 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扎实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前提是档案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目前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大量的案卷质量不高,缺乏完整的检索工具。许多部门的立卷、编目、检索等,未按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标准规范操作。(2)内业资料文字多,影像图片少,尤其是一些隐蔽工程没有影像图片而仅有文字记录,难以令人信服,使内业资料不能真正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3)一些项目的竣工图归档不完整,竣工图的修改不到位,造成竣工图与工程实际不相符,竣工图中相关责任人审核签署经常漏缺不全,有些竣工图编制不规范、标识不统一,无设计与竣工数量对照表,由于变更执行程序的不规范,极易导致竣工图误差和失真。(4)某些工程项目不重视平时的资料积累,资料内容制作缺乏真实性,施工中有些材料已经使用而材料质量证明后来才到,造成质保资料与施工进度不同步,极易出现工程质量漏洞。

1.3 档案管理的人才匮乏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前提是人才现代化,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档案人员既要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能够进行新技术、新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更新,同时要具有先进的管理技能,较高的文化素养 目前,我国从事工程档案管理的大部分人员存在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层次低等问题。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档案管理人员一般是新参加工作的同志多、工程技术人员多。这些人员缺乏档案专业知识,对工程档案比较陌生,对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不熟悉。另外,大多数档案管理人员是兼职的,业务生疏,缺少必要的档案管理技能。另外,由于管理资金短缺、档案管理设备和技术不先进、档案意识普遍较低,导致后续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力购买现代化的设备,也进一步加剧了人才引进困难,甚至人才流失的恶性循环局面。

2 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工程档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是让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一道去实现既定的目标,是一切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首先要从管理本身的基本特征出发:即管理的载体是组织,管理的主体是管理者,管理的任务是设计和维持一种环境,管理的核心是处理好人际关系,在这里人是管理的第一要素。只有明确了档案管理的真实意义,我们才能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进而实施有效的管理。

2.1 立法建制,强化档案管理意识

近几年来,我国档案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在国家颁布了《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之后,各个省市也随之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在工程建设方面,国家档案局与国家计委分别于1988~20O1年颁布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工程档案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供了及时服务,也为应对工程建设体制改革、如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使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如何认真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及有关部门了解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开展档案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工程档案的依法治档,积极开展工程档案工作的执法检查,使工程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增强档案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制定好档案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标准,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之中。

2.2 切实做好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

重点抓好五个方面:(1)规范化管理工程档案。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形成于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明确责任,在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同步进行编制、收集、整理与保管。(2)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在具有完备的纸质档案的同时,也应有电子、图片、影像等资料,尤其是隐蔽工程必须有这些东西为佐证;明确规定编制工程档案的份数,保证施工过程中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有据可依,职责明确。(3)严格原始文件管理,确保法律责任明确无误。为确保形成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就必须做到:要求必须由责任人签字的一律由责任人本人签字,绝不允许代签,确因特殊原因,责任人必须出具委托授权书,由受托人代签,授权委托书应连同竣工文件一并保存,这就明确了法律责任,提高了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如果因失误造成的文字表达或数据错误,要求责任人必须对其进行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印章,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使归档文件具有保存价值。(4)严格工程资料形成过程的管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职能部门需要定期、不定期结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检查、文明工地考核等工作对工程档案资料的形成、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达到检查标准。(5)严格审核竣工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工程档案收交范围和内容,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施工过程形成的文件以及竣工验收的文件进行整理,送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职能部门根据归档范围和内容进行认真对照审核,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工程档案分类是否齐全、系统是否完整;工程档案的内容是否真实、能否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工程档案的立卷是否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是否整洁,是否盖有竣工图章;文件的形成、来源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漏、缺部分,应立即要求补缺补漏。

2.3 进一步提高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监理、承包商中的大多数人员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对工程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参差不齐。另外,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大多数技术人员缺乏系统的档案工作业务技能,因此,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可以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参建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业务知识培训,介绍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制度,学习档案积累形成和整编的基础知识,对工程项目档案的制成材料、收集范围、整编要求、移交时间、竣工档案验收的基本要求进行详细地讲解。这样,各单位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在增强档案管理意识的同时,也能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并能为工程档案收集齐全、整理、安全保管以及有效利用而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罗小菊.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黑龙江史志,2 O()8(13):38—39.

第12篇

档案信息安全是保证档案信息在收集、整理、存储和利用过程中,使其一直处于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可用性,确保档案记录载体与记录方式不受损坏。随着人们对信息需求量不断增加,档案数量急增、存储载体多样化,档案信息保护的手段和方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档案安全保护从对档案实体的保护转为对信息和档案载体的保护,最终要建立一个动态的、全方位的、系统化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安全问题分析

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包括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信息安全两类。档案管理者要沿用传统档案安全保障方法上,针对当前环境变化所带来的问题提出更好地对策,才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推动档案开放利用工作持续发展。

(一)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安全的环境问题

档案信息是同时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的,实体档案或数字化档案都要以相应的软环境和硬环境为基础得以发展和利用。但是,在档案的开放利用过程中,因环境问题导致档案信息存在安全隐患。基于面临的软环境问题来看,一是大众缺乏档案信息安全意识。档案是记录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原始凭证,做好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但是档案工作的特殊性质,使得大众对其认识不深,使得档案信息安全工作得不到社会大众的广泛支持,仅仅靠档案管理人员确保信息的安全远远不够,甚至有些大众因不了解档案的属性,在利用过程中,使得信息遭受损坏。二是档案事业发展相对较慢。档案事业因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用不明显,各级管理部门对其重视程度不高,相应的发展速度也被制约。档案安全领域特别是档案信息安全方面的理论研究不足,难以指导实践工作。三是档案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不强。档案安全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持。因为档案安全需要从存储环境、网络环境等方面加强管理力度,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持。因档案产生效用明显等各方面相关因素,档案管理部门一直处于资金短缺的情况,导致了许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的工作不能开展。资金问题是制约档案信息安全发展的不利因素,只有相关部门积极投入资金加以扶持,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基于面临的硬环境问题来看,一方面是档案信息安全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档案信息资源存在于自然环境中,自然界时常发展的灾害直接危害了档案信息的安全。档案库房选择就要相对谨慎,尽量选取规避自然灾害的发生地区作为库房。另一方面是档案存储环境问题。档案信息是通过各种载体来呈现的,载体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信息的保存情况。一些新材质载体,比如光盘、硬盘等会因磁性减弱、磨损等问题,使得信息丢失。同时,存储信息使用得计算机的硬件、软件及系统等出现问题,也会对档案信息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坏。

(二)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安全的法规问题

档案信息安全需要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法律规章制度能有效地预防损坏信息安全的行为发生。但目前有关档案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力,对档案信息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我国虽然制定了一些档案法规,但各地区档案管理情况不同,法规不能完全适应于各类档案机构,导致了开放利用过程中,档案信息出现了混乱局面,使得档案的安全受到危害。

(三)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安全的技术问题

相对于其他部门的信息技术发展,档案机构的信息技术有些落后。大部分的档案管理机构用于整理、利用和传输档案的技术设备不完善,技术上的缺陷制约了档案信息的开放利用。同时,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修复档案,确保信息能够完整保存下来,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另外,安全保障技术是以防为主的对抗发展技术,面对涌现的各种安全问题,档案管理部门对其认识不到位,技术相对薄弱,档案信息安全难以有效保障。

三、建立档案开放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其需要良好环境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法规制度与标准规范相耦合,技术手段与资金投入有机融合。

(一)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先要从环境建设入手

加强软、硬环境建设,确保档案在开放利用过程中的物理安全,主要包括对档案管理者和利用者的安全意识培养,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管理以及保存环境等各方面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树立正确的、动态的档案保护观念,对档案信息安全内容、档案信息安全主体、档案信息安全方式进行全面的认识,保障档案信息记录内容、记录方式和记录载体三位一体。档案管理者要在开放利用过程中,遵守相应的规范,思想上要重视档案信息安全。同时,要强化对档案工作者进行知识教育和档案开放利用安全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二)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来保证。

法规政策是档案信息安全工作的基础。相关部门应设立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来确保档案信息安全。要积极完善档案法规,增加对档案信息安全方面的法规设定,要明确规定档案信息安全的执法检查制度,增强法规体系约束力和强制力。同时,要完善有关数字化档案的法规,加强对电子档案信息的保护,针对信息技术的特点,建立适应信息时代需求的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法规体系。

(三)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要取得技术上的支持,技术上保障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档案开放利用的安全运行是基于多种网络安全技术综合应用的结果。档案开放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要抓住在网络攻防中把握主动权,要依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档案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积极引入新技术,运用最新的技术推动档案的安全利用。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