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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时间:2023-08-25 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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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1篇

摘 要 政府性投资公司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情感化管理的影响,政府性投资公司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显得手忙脚乱。唯有从战略的高度出发,进行正确的投资财务管理,才是我国国有投资公司发展的根本所在。

关键词 国有投资公司 财务管理 融资决策

一、我国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的工作重点

依据上述财务管理的定位、基本策略,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有投资公司特点的财务管理体系,并着手做好同国际财务管理接轨的准备工作。二是强化资金的统一调度,加强资金运作的全过程管理。在资金筹集上,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向国内外市场直接、间接融资;在资金使用上,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量入为出,长短结合,科学筹划,千方百计降低融资成本、运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积极调整负债结构,完善负债管理办法,使公司长、中、短期债务与公司资产结构、偿还能力相适应,做到举债有度,科学管理,按期偿还;全面推行债权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逾期贷款清理责任制等。四是高度重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保证足够现金流,以满足还本付息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努力减少投资损失和呆坏账;加强成本管理,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流动 资产比重。五是加强税赋管理,做好税收筹划,合理赋税。

二、加强我国国有投资公司财务管理研究

1.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对于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体系的公司,采用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财务经理双任联签制是通过向所投项目企业直接委派财务经理来监督或掌握其财务活动。实际工作中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对被投资企业的各项资金运转由投资公司派驻的财务经理和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经理实行联签,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投资公司的经济利益。派出的财务经理纳入投资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定期向投资公司述职,并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奖罚。派出财务经理对被投资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财务信息及其他情况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报告权及评价权。一般不直接干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派出财务经理的职责是产权代表在财务管理方面职责的体现,其职责定位具体有三:一是监督;二是服务;三是沟通。作为投资公司的代表,财务经理的主要作用是监督职 能。通过对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企业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2.融资决策权。为了更好地控制整个集团的融资风险,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避免因融资不当而危及集团生存,母公司应牢牢把握以下融资决策权: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超过资产负债率安全线的举债融资,导致母公司股份比例变动的融资,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融资,子公司的并购融资与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以及子公司改制中所涉及的融资问题。母公司在集中重大融资权的同时,赋予子公司的融资决策权仅限于:在资产负债率安全线内的限额举债、提存的折旧费、税后利润 留成、与自行决策的投资相配合的融资,如流动资金借款、拨改借款;子公司自行决策的融资项目,则应由母公司审查或备案。

3.资金管理权。母公司实行集团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将集团内部的资金结算、各子公司超过限额的对外资金支付、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子公司的资金收入以及子公司间的资金调剂等事项由母公司统一办理和审批。子公司主要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制定资金内部管理办法、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资金收支平衡、进行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为保证子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零星开支需要,母公司应该给予子公司限额以内的资金支付权。

4.投资决策权。对外投资权应高度集中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决策权。对内投资决策可采用集权基础上的适当分权,母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分权 程度要大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分权程度。流动资产投资决策权以及简单再生产范围内的技术改造权利完全交与子公司;在扩大再生产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应给予子公司限额投资决策权,超过限额的投资项目必须由母公司审批,或者按子公司自有资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内部投资权;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投资项目多大或投资额多少,只要投资总计不超过比例,子公司都可以投资,超过比例无论项目大小都不能再投资。

5.资本运营权。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改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决策权限集中在母公司,各子公司一般没有这一权限。集团公司财务部应该拥有更大的资本运营管理权限,以适应集团发展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6.收益分配权。在集权方式下,全资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应该由母公司统一支配、调度,但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有必要给予子公司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全资子公司的收益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董事会制订,上报母公司审批后执行。而对于控股、参股子公司,其收益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参考文献: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和省国资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管理,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以及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以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或对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或对资产损失进行财务核销。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以及各全资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资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配套的资金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二)负责各类资产的价值管理,建立公司资产台账;

(三)负责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各种有价证券)、应收票据的管理,参与各类应收款项管理与债权清理;

(四)负责组织或协助公司办公室、XX部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存货的盘点与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办理产权登记工作;

(六)负责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

(八)其他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分公司、子公司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具体保管使用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核对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申报工作,对分公司、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申请进行审查;

(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实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XX部为存货实物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存货管理办法;

(二)负责组织本部存货实物台账,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子公司建立存货实物台账;

(三)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存货盘点工作;

(四)根据财务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部门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等实物具体保管单位开展存货的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五)其他与存货相关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XX部为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拟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建立无形资产台账;

(三)对外部单位侵犯前述无形资产的行为,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负责科研设备等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科研设备资产台账,并入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五)协助公司办公室和/或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科研设备资产盘点与账实相符盘点核对工作;

(六)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XX部为长期投资权利归口管理单位,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拟订投资管理办法;

(二)负责建立公司长期投资台账;

(三)负责长期投资的可研论证、股权管理等;

(四)负责长期投资的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的审查与申报;

(五)负责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六)其他与长期投资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审计部为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单位,负责履行下列资产管理职责:

(一)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资产实物(权利)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

(三)其他与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包括对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和其他各种债权、存货的管理。

第十二条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条子公司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超过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权限的,应当由公司相应的决策机构按照“三重一大”确定的权限决策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应收票据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票据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应收票据的收、付、承兑和贴现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四条应收款项等债权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执行,应当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台账,落实清欠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人,防范和降低呆坏账风险。

第十五条存货的管理,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公司存货管理办法执行,加强对存货的计价、采购、验收保管、定额管理和领用管理。存货库存必须合理、适度,存货具体保管单位应当和存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稽核和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公司办公室归口管理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分公司、子公司(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管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公司有关具体管理使用单位需要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的,按照应当根据财务预算编制要求,向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申报,经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筛选后,严格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执行。

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预算内执行,不得突破。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公司股东会审批。

第十九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实行招标;对未达到必须招标数额的项目,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制定的非招标管理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相关非招标方式采购。

第二十条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公司资产处置及损失财务核销的相关规定申请处置。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资产的添置与验收、资产的领用(使用)保管、投资后评价、账实相符盘点与报废(损失)处置和核销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行统一决策、分级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公司负责集中决策,各子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履行对外投资职能。

第二十四条公司长期投资必须加强风险评估、投入与产生的效益测算、收益回笼、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处置和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第二十五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到实物资产转移的,应当在项目立项后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再按照上述长期投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资产负债率达到70%的,不得对外开展长期投资活动。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长期投资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公司汇报投资进度、经营状况、收益实现等情况,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或处置建议。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投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长期股权的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申报、投资项目的筛选、投资计划与投资预算的决策审批、立项审批与投资决策、投资后评价、股权转让处置等内控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六章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技术成果以及单独购入的计算机软件等的管理。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购置无形资产应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接受以无形资产投资或用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根据公司资产评估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公允的评估。

第三十二条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属于职务专利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员工依法享有署名权。

执行公司或子公司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子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并由公司各子公司承担责任的咨询方案和标准、手册、科技论文、技术报告等各类文件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公司或各子公司所有。直接参加文件编制的员工享有署名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与外单位协作共同研究开发所形成的专利权、技术成果、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其权属。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确定的原则,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的投资计划、投资预算及其他相关管理流程。

第七章资产评估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对外股权收购、合并分立、股权比例变动、产权转让、资产转让及其他影响公司权益等行为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第三十六条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由财务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合同由公司财务部与中介机构签订。

第三十七条财务部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报告副本一份送投资管理部门。

第八章资产处置与损失财务核销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处置是指导公司对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法人财产进行转让、出售、转换、报废等行为。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资产处置的分级审批制度,即2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20万以下的,属于公司本部或分公司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属于子公司的,由子公司董事会决策。

第四十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置挂牌价或招标价应当以涉及标的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制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管理决策程序、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对预计发生损失的资产,经取得合法、有效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实质性且不可恢复的事实损失,对其账面余额进行财务核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完整、责任明确,遵循客观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责任清晰原则,按照发生损失单位提出核销报告并提交相关依据、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财务部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决策、法定代表人和主管财务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程序进行。

其中对于公司单笔或单项资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会履行核销审核确认程序后还应当向公司股东会提出核销申请。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制定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具体工作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落实职能部门、岗位和人员的权限范围和相应的责任,加强指导、监督与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罚

第四十五条财务部及各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资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审计部可以根据资产内控管理的需要,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并向公司报告。

第四十六条资产实物(权利)归口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由财务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批准后,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因对实物(权利)资产管理不善,导致价值受损或实物遗失或权利丧失的;

(二)不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擅自转让相关资产的;

(三)故意隐匿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或者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评估结果失真,或者未经评估就进行转让、造成资产流失的;

(四)与对方当事人串通,低价转让或高价受让相关资产,造成资产流失的;

第3篇

商务部3月16日召开新闻会,新闻发言人姚坚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姚坚说,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意义重大。商务部最近制定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大力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与现行规定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下放核准权限。《办法》规定,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包括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别的对外投资等。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是简化核准程序。《办法》规定,对于绝大部分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三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是突出管理重点。《办法》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主要对是否影响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是否损害国家经济安全、是否违反国际义务、是否存在恶性竞争等企业的境外投资进行核准。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行负责。

四是强化引导服务。《办法》规定,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引导、促进和服务工作。《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建设“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驻外经商机构及时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等。利用多双边经贸磋商机制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促进对外投资,与有关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加强政府间沟通交流,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五是提出行为规范。《办法》规定,企业应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依据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3月17日就刚刚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接受记者专访。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管理办法有两个核心内容:推进便利化,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强化引导服务,明确商务部为企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办法》的便利化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下放核准权限,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的、涉及多国利益的境外投资,以及在未建交国、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境外投资等,地方企业其他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是简化核准程序和企业申报材料,缩短核准时限,根据《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绝大多数境外投资只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境外投资申请表》即可在三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是减少了征求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意见的境外投资事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改由商务部征求意见,地方企业一般境外投资事项不再征求意见,

第4篇

日前,国内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形式多样,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基本模式: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和混合制财务管理模式。企业集团财务关系所涉及的内容与采取的财务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在构建集团公司财务关系时,不能完全采用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或分权制财务管理模式。过度集权,由总部掌握着几乎所有的财务管理控制权,把整个集团公司当作一个大企业来管理,过度的插手,一方面使总部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日常事务的控制上,不利于其对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把握;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事事上报,致使其成为母公司的附属,缺少自己要发展的积极性,且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缺乏应对的应变性。子公司同时感觉到处在母公司的掌控下,难以伸展手脚,限制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自。相反,分权过多过滥,又容易导致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监管不力或失控,可能造成子公司不从整个集团发展的战略高度统一安排投资或融资活动,仅追求局部最优而损害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从而弱化了集团公司整体优势和综合功能的发挥。

因此,针对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核心作用与否、与主业配合关系的密切程度、控股程度大小等,财务管理的深度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

二、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财务管理体制框架设计

有效的财务控制框架主要包括:

(1)强有力的母子公司财务控制体系,能够控制和协调所属企业的活动,这是集权与分权问题的直接体现;

(2)设置合理的组织结构,包括有效的相关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和其他牵制财务职能的组织结构;

(3)有效的财务监督体制,经验表明,母公司对所属企业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

根据不同种类的财权,母子公司之间,就公司的财权配置做出如下构思:

1、投资决策权

对外投资权归母公司,子公司不得有对外投资决策权。对内投资决策上可在集权基础上适当的分权,母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分权程度要大于对全资子公司的分权程度。流动资产投资决策权以及简单再生产范围内的技术改造权利完全授权于子公司;在扩大再生产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应限额,母公司审批后才能投资超限额的项目,或者根据子公司自身情况、资本多少给予一定的确定性内部投资权;在有效期内,子公司无论投资项目多大或投资额多少,只要投资总计还没超过授权比例,子公司都可以任意投资,在没有经过母公司审批情况下,超过比例无论项目大小都不能再投资。

2、融资决策权

母子公司需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以便更好地控制整个集团的融资风险,杜绝和避免因融资不当而危及集团生存。

以下融资决策权母公司需牢牢把握:

在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方面,超过资产负债率安全线的举债融资,以及导致母公司股份比例变动的融资,增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融资,子公司的并购融资与租赁融资,发行债券、发行股票,以及子公司改制中所涉及的融资等问题。母公司在集中重大融资权的同时,赋予子公司的融资决策权仅限于:在资产负债率安全线内的限额举债、提存的折旧费、税后利润留成、与自行决策的投资相配合的融资,如流动资金借款、技改借款;子公司自行决策的融资项目,则应由母公司审查或备案,以监督为主。

3、资产处置权

子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母公司审批,流动资产及其余资产的处置可由子公司自主决定,但需报母公司备案。子公司拥有资产的日常管理权。母公司对子公司重要资产的处置拥有监控权。

4、资本运营权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改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决策权限集中在母公司,各子公司一般没有这一权限。集团公司财务部应该拥有更大的资本运营管理权限,以适应集团发展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5、资金管理权

母公司对内部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子公司主要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制定资金内部管理办法、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资金收支平衡、进行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其它的都有母公司管理,具体来说,就是将集团内部的资金结算、各子公司超过限额的对外资金支付、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子公司的资金收入以及子公司间的资金调剂等事项由母公司统一办理和审批。为保证子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零星开支需要,母公司应该给予子公司限额以内的资金支付权。

6、成本费用管理权

母公司通过预算控制手段(下达预算——检查进度——考核结果)对各子公司和下属单位的成本费用进行间接管理。从预算执行的正负差异中分析原因。对各子公司的成本费用管理控制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定期监督检查。

7、收益分配权

在集权方式下,全资子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应该由母公司统一支配、调度,但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角度考虑,有必要给予子公司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全资子公司的收益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董事会制订,上报母公司审批后执行。而对于控股、参股子公司,其收益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子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5篇

第一条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出资企业投资和对外担保管理,规范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及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出资企业)的投资及对外担保行为,规避投资担保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指出资企业对外投资(指设立子公司、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已投资项目追加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指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金融投资(指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外汇买卖、委托理财)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担保,指出资企业以保证、质押等形式为出资企业之外的企业出具对外承诺,当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的行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对外担保。

第二章各方职责

第六条出资企业是投资和对外担保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投资和对外担保活动;

(二)负责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负责投资和对外担保决策并承担风险;

(四)组织好投资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价分析。

第七条出资企业投资和对外担保必须经过严格的投资决策程序,投资和对外担保方案由出资企业相关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最后由出资企业董事会及相关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对投资和对外担保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条省国资委派驻出资企业的监事会或财务总监负责对出资企业投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省国资委报告有关情况。

第九条省国资委对出资企业的投资和对外担保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导向;

(二)参与出资企业重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

(三)审核出资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对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实施备案管理;

(四)建立出资企业投资报告制度;

(五)组织开展投资效益分析评价活动,对重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稽查、审计、后评估等动态监督管理。

第三章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第十条出资企业应当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年度投资规模与投资方向;

(二)投资方式及其比重结构;

(三)年度投资进度安排;

(四)年度投资项目汇总情况。

第十一条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的程序:

(一)每年11月底前由出资企业向省国资委提交企业下一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并提供重大投资项目的计划书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省国资委对出资企业上报的投资计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

(三)根据省国资委的审核意见,出资企业组织修改、完善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出资企业将经审议决定的投资计划报送省国资委备案。

第十二条省国资委审核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重点为:

(一)是否符合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二)投资是否主要集中于出资企业的主导业务;

(三)投资规模与出资企业的总体经营能力是否匹配;

(四)有否规避风险的预案。

第十三条出资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内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时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十四条重大投资项目一般指出资企业投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10%或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时报备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一)投资项目概况(名称、规模、建设周期、出资额及方式、持股比例等);

(二)投资效果的可行性分析,专家咨询评估意见;

(三)与其他股东的合作协议,及其他股东概况。如合资方是外资或民营企业,须提供该合作方的资信情况以及经营方式;

(四)出资企业董事会对该项目进行审议的会议讨论记录,包括审议日期、人员、不同观点及结论意见。

第十五条出资企业应严格执行年度投资计划。如情况特殊需调整年度投资计划的(指增加项目或追加投资),应当说明调整内容及原因,计划外重大投资项目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十六条凡需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投资项目,由出资企业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负责报送。

第十七条凡国外境外投资项目(包括设立办事机构),不论投资数额大小,实施时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十八条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国外境外投资项目实施时备案,指出资企业做出投资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十四条规定内容,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国资委。

第四章金融投资

第十九条出资企业应严格规范金融投资资金来源,不得融资进行金融投资,不得挪用专项资金进行金融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金融投资。

第二十条委托理财必须与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或投资机构签订书面协议,不得采用口头协议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暗箱操作。

第二十一条出资企业进行金融投资,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考察投资机构资信情况,评估金融投资风险。

第二十二条出资企业金融投资决策确定后,不论单笔金额大小,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金融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董事会做出金融投资决定的会议记录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二十三条金融投资协议如需要续签,出资企业必须在对前期金融投资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决策并报备案。

第五章对外担保

第二十四条为了规避风险,出资企业应要求被担保人落实反担保措施或提供相应的抵押物。

第二十五条出资企业应关注被担保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

第二十六条出资企业提供重大对外担保的,由出资企业上报省国资委备案。重大对外担保一般指担保金额超过企业净资产的10%或担保额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第二十七条以上对外担保的备案,是指出资企业做出对外担保的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董事会做出的对外担保会议记录及被担保人的财务资信情况上报省国资委。

第六章定期报告

第二十八条建立出资企业投资报告制度,报告由省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报送。报告内容包括出资企业的所有投资情况。

第二十九条报告要求内容详实,数字真实,上报及时。

第三十条企业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分析报告应全面反映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结构调整情况、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投资收益情况等,并于下年度3月底前上报。

第三十一条金融投资报告分为年度分析报告和重大事项专题报告。

金融投资年度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金融投资的期限和金额,证券公司或投资机构基本情况和报告时运营状况,金融投资风险、盈利(亏损)情况等,并于下年度3月底前上报。

重大事项专题报告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或投资机构发生重大人动、资信危机、产权变更、政府接管等情况,导致出资企业投资风险偏大或已存在较大潜在损失(指浮动亏损20%以上)的,应当在该事项发现之时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国资委报告。紧急情况,即时报告。

第七章投资分析评估

第三十二条省国资委对出资企业已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不定期的组织审计、后评估等动态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投资项目完成(竣工)一年后,出资企业应当组织投资决策后评估工作,评估报告应及时上报省国资委。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可依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投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6篇

一、继续增加政府支农投资总量,逐步建立农业投资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投资需求继续呈刚性增长态势。一是土地、水等稀缺资源对农业发展的约束日益突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愈来愈迫切,投资需求强劲;二是农业生产成本加速上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急需政府加大对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的投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农业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繁重;四是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小型公益设施严重滞后,急需加大投入支持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五是目前一些在建项目剩余任务多,工作量大,一些急需开工建设的新项目对投资的需要也明显增加。

要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思路,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对“三农”的支持保护。一是可考虑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中央财力增长基本相适应,逐年增加中央政府支农投资规模,逐步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支持机制。二是结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减少财政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巨额补贴,相应转为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变间接支持为对农业的直接支持。三是随着国债的逐步淡出,逐年增加正常预算内中央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切实改变目前中央政府支农投资中国债投资多、正常预算内投资少、中央支农投资主要依靠国债支撑的状况,保持中央政府支农投资的合理规模,避免年际间大起大落,确保平稳增长。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财税体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财力,加大地方政府支农投资力度,确保地方政府支农投资正常稳定增长,逐步改变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对中央政府的高度依赖。四是加快农业投资立法。尽快研究制定更加明确和更具约束力的《农业投资法》,对各级政府的农业投资职责、投资方向和领域、农业投资增长机制、管理体制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硬约束,依法建立政府支农投资稳定增长的机制。

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农业投资结构,促进粮食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近年来,中央政府投资中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农民直接增收的项目不多,占政府支农投资的比重比较低。特别是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主要依靠农民自己筹资筹劳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筹资筹劳难度的加大,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面临较大的投入缺口,严重制约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农民增收。

在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农林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支持力度的同时,重点向能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项目倾斜,向能够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倾斜,向能够直接促进农民增收的项目倾斜,向主产区和西部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加大对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支持农业科技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特色农业和具有出口优势的农产品生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搞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加大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投资力度,继续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做到储粮于地,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特别要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充实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应适时开展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通过国家出钱、农民出力的方式,发动农民修路、改水改厕。从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现实出发,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建立新的依靠农民投工投劳解决自己生产生活问题的机制和办法。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把农村公共领域的事业建设纳入政府支持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文化设施、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加强面向农村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服务,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逐步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

三、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着力解决多头管理和重复建设问题,提高政府支农投资效率

目前政府支农投资的渠道比较多,其中仅属于建设性财政拨款投入的就有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含国债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以工代赈资金、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和财政部门直接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扶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资金等建设性资金。这些不同渠道的支农投资突出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部门多,统筹协调难;二是计划下达方式各异、项目管理办法多样;三是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四是交叉重复现象明显,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因此,对当前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资进行整合和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整合政府支农投资涉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多方面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又与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密切相关,工作难度很大。200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按照统一规划、明确分工、统筹安排的要求,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这一要求,从现实出发,当前的工作重点:一是先从中央部门内部做起,加强内部协调与配合。二是发挥规划的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按规划安排项目,按项目安排投资。三是建立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完善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管理体制。四是规范项目管理办法和程序。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决定,按项目隶属关系安排项目和下达投资,清理支农投资管理办法。五是开展县级政府支农投资整合试点,在按项目安排投资的原则下,在项目布局和管理方面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实行责权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通过重点扶持,典型示范,总结经验,推进支农投资整合工作。

在抓好当前工作的同时,也要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以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为指导,从制度安排上,探索整合政府支农投资的长效机制:一是合理界定政府支农投资范围。严格把握政府支农投资使用方向。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投资事权,重点解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投入范围、投入职责方面存在的模糊不清、缺乏规范、缺位与越位情况并存等突出问题,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增强地方政府自主决策权。二是改革政府支农投资分配与管理体制。统一预算内资金与预算外资金,科学划分财政支农预算科目,把人员机构经费与建设发展支出严格分开,从源头上改变投资渠道多、使用分散的状况。三是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长远考虑,逐步将现有各项支农投资归并,重新确定政府支农投资分类。按照分类,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地区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使相关的建设内容和项目布局相互衔接起来。

第7篇

关键词:项目投资 评价

一、充分认识项目投资后评价意义

(一)项目投资后评价在提高投资决策水平、改进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的项目投资大部分都能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但也或多或少有一些项目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时就有必要通过项目后评价,认真地研究、分析项目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原因,确定哪些是由项目决策造成的、哪些是由项目实施中管理不善造成的、哪些是由外部环境和条件变化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并提出适当的纠正措施。同时,通过后评价,将有关信息反馈到投资管理和投资决策部门,为改进和改善项目投资政策提供依据。

(二)项目投资后评价在保证可行性研究和先前评估客观、公正性的需要

近年来,项目投资虽然建立了项目法人制度、资本金制度和招投标制度,但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完善,投资的约束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实际中,可行性研究并没有发挥作用,虚假可行性研究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因此,建立完善的项目评价方法和制度,对先前的评估进行较全面、客观的检测和衡量,并建立起相应的奖惩制度,可以促使项目投资的先前评估人员和有关部门在进行先前评估中树立高度的责任感,确保项目前评估的客观、公正。

(三)开展后评价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项目管理科学化的需要

项目投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这个大系统中,客观地存在着不同层次的科学管理机制。进行项目投资后评价,通过运用实际数据、资料来检验、分析项目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研究项目各阶段变化的内在联系和促成因果,形成科学的评价结论。运用评价的结论和所获得的经验教训,指导新的项目建设,从而能达到不断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

二、合理界定项目投资后评价内容

(一)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对决策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财务及非财务指标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投资是否与达到预期目标。从财务指标角度分析,根据后评价时点以前各年实际发生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这些数据重新预测得出的项目计算期内未来各年将要发生的数据,综合考察项目实际或更接近于实际的财务盈利能力状况,评价指标包括投资成本控制、投资收益、销售收入实现、成本费用控制等,据以判断项目在财务意义上的成功与失败,并与项目先前评估相比较,找出产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从非财务指标角度分析,通过对比分析决策时预计的业务协同、财务协同、研发水平提升、管理资源共享等战略指标,判断项目投资的成功度,并提出后续战略协同调整方案等。

(二)决策评价

决策评价主要是通过对决策过程是否合规性、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目标可行性、落实决策目标的措施分解及执行是否到位等进行分析,主要评价决策过程是否科学性、决策依据是否充分、落实决策的资源和措施是否恰当等方面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投资决策管理体系,提高决策水平。

(三)合规评价

合规评价包括评价项目投资管理全过程是否遵从现有制度相关规定,以及对当前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一方面通过合规评价,严肃制度纪律、明确责任,为项目投资奖惩提供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合规评价,发现现有制度体系的不足,提供完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议。

三、选用适当的项目投资后评价方法

(一)对比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是项目投资后评估的基本方法,它包括前后对比法、有无对比法和横向对比法。

1.前后对比法

将项目投资实施前与项目投资实施后的实际情况加以对比,测定该项目的效益和影响。在项目后评估中是将项目前期阶段,即项目可行性研究与前评估阶段所预测的建设成果、规划目标和投入产出、效果和影响,与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实际情况相比较,从中找出存在的差别及原因。

项目投资后对各指标以原预测指标数为基准,评定实际实现指标数值。变化和差距等于实际实现指标减去原预测指标。

2.有无对比法

有无对比法是指将项目投资前后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同如果没有这个项目投资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由于项目投资对企业的影响不只是项目本身所带来的作用,而且还有项目投资以外的业务协同、财务共享、资信提升、研发水平和管理提升等许多其它因素综合作用。因此,这种对比的重点是要分清这些影响中项目投资的作用和项目投资以外的作用,评估项目的增量效益和机会成本。

项目的有无对比不是前后对比,也不是项目实际效果与预测效果之比,而是项目实际效果与若无此项目实际或可能产生的效果的对比。

3.横向对比法

横向对比法是指将本项目投资与本企业、本行业其他企业类似的项目投资进行对比分析,通过对投资水平、技术水平、绩效水平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评价项目投资的实际绩效。

但因横向对比法,需要收集资料难度大,一般来说,企业仅收集本企业已投项目进行对比分析,而不去收集行业其他企业或其他地区及国外的类似项目,以降低项目投资后评价成本支出水平。

(二)逻辑框架分析法

逻辑框架分析法是将几个内容相关、必须同步考虑的动态因素组合起来,通过分析其间的关系,从设计策划到目标等方来评估一项活动或工作。逻辑框架分析法为项目投资计划者和评估者提供一种分析框架,用以确定工作的范围和任务,并通过对项目目标和达到目标所需手段进行逻辑关系分析。

1.项目投资目标

体现为企业发展计划、规划、政策方针等对项目投资提出的目标要求,往往是企业投资决策的整体目标。这个层次的目标要求项目投资必须与国家发展目标、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自身规划等要求相联系。项目投资目标往往需要多个具体目标的贡献才能实现。

2.项目投资具体目标

是指“为什么”要实施这个项目投资,是项目投资达到的直接效果和作用,是项目投资后评估的重要依据,一般应考虑项目投资为企业和社会群体带来的效果。这个层次的目标由项目投资决策机构和独立的评价机构来评估确定,往往一个项目有多个具体目标。

3.项目投资的产出

这里的“产出”是指项目“干了些什么”,即项目投资的建设内容或直接产出物。一般要提供可计量的直接结果,要直截了当地指出项目投资所完成的实际情况。各项成果是为实现项目投资目标必须达到的具体目标。它们从其效果来看应是合适的、必要的、足够的。

4.项目投资的实施

该层次是指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内容,包括人、财、物和时间等的投入。投入活动要详细到可以运作的程度,要做到可行性和可信度的结合。

(三)成功度分析法

成功度分析法是对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的成败程度给出一个定性的结论。成功度就是对成败程度的衡量标准。一般来说,成功度可分为四个等级,各个等级的标准如下:

1.成功的。用A来表示,表明项目的各项目标都已全部实现或超过预期;相对成本而言,项目达到了预期的效益和影响。

2.部分成功的。用B来表示,表明项目实现了原定的部分目标;相对成本而言,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益和影响。

3.不成功的。用C来表示,表明项目实现的目标非常有限;相对成本而言,项目几乎没有取得什么效益和影响。

4.失败的。用D来表示,表明项目的目标是不现实的,根本无法实现;相对成本而言,项目不得不终止。

在测定各项指标时,通过指标重要性分析和单项成功度结论的综合,采用打分制并借鉴EFE矩阵思想,按评定等级标准A、B、C、D四个等级来表示,从而作出最终综合评价结论,以便不同项目投资后评价可以进行对比分析。

四、恰当运用项目投资后评价结果

项目投资后评价结果包括项目投资绩效、经验、教训和措施建议。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的成果,它可以用作对项目投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同时,项目投资后评价总结的经验和教训,对其他项目投资管理提供经验借鉴,并预防可能产生同样的教训。措施建议既可以用于完善投资管理体系,也可以用于改进本项目后续投资管理实践。

总而言之,项目投资后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成功的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即是对项目投资的总结,也是改善和指导项目投资日常管理、完善项目投资管理体系和不断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冷明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的思考[J].贵州化工,2011,(2):51-53.

[2]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管理文件汇编(《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8]2959号).

[3]郭红.项目后评价的意义[J].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1,(8),54-56.

[4]赵君榕.浅谈投资项目后评价[J].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05(4).

[5]王广浩,周坚.项目后评价方法探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1).

第8篇

1.缺乏科学的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事关重大,对项目的成败和投资的效果好坏起着决定作用。投资正确,不仅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使投资能有好的回报,而且还会产生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使地方经济的发展。反之,决策失误,不仅无经济可谈,而且还是一种巨大的浪费。目前,铁路建设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科学有效程序没有建立,控制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可行性研究报告缺乏科学性、针对性。这是由于一方面可行性研究费的计提没有较客观的标准可执行,直接由委托单位与受托单位商讨确定,使可行性研究结果服从于委托单位对项目的取舍,可行性研究实际上成了决策结果的形式论证。另一方面,受一些领导从主观愿望出发,为要政绩而投“形象工程”和“献礼工程”,不深入调研,不考虑自身财力,匆匆开工,管理无序,投资失控。如“武昌至广州电气化改造工程”广铁集团公司范围内929公里,于1992年开展方案研究报告,1993年国家计委立项批复,迄2002年10年整。因为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延误,导致政策性费用调增金额21310万元,设计外延增加投资18782万元。

2.设计周期短质量低

项目策划和设计阶段已经决定了项目生命周期内80%的费用。在开工之前,把好设计关尤为重要,一旦设计阶段投资失控,就必将给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结果出现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与概算脱节,概算又与施工脱节,“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严重。

广州江村3号横跨公路桥工程项目开工伊始截至到1999年9月底,就已发生各类变更设计1306项,其中一类变更11项、二类变更41项、三类变更1254项,增加投资近3亿元。

3.招投标重形式轻实质

招投标对建设项目投资有着重要的影响。建设项目招标包括设计招标、监理招标、施工招标、设备及材料的招标等。招投标制最明显的表现是若干投标人之间出现相互竞争。这种市场竞争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就是在价格上的竞争,通过竞争确定出尽可能低的工程价格,这样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运作的不规范,造成表面招投标工作是按规定程序去完成,实质上受设计阶段质量问题影响,施工图预算普遍存在差错漏,直接影响合同标的确定,只能以“最后按批复的概算降造一定百分比”或“待定”充当合同价。还有违规分包,由于急于开工建设,致使招标工作仓促运作不规范造成系列问题。

4.建设资金多头管理

建设资金管理的程序及方法,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共同参与,渗透到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多年来,国家对基建系统一直以来强调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也相继出台《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目的是规范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安全,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但执行起来仍有差距。

首先是建设资金多头管理。严格控制与现场需要总是计财部门与工程部门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重工程轻管理的指导思想驱使建设项目的负责人重心偏向工程部门并给予该部门一定的资金审批权,并且只对每次批准额进行限制而没有进行总量控制。如武广指挥部成立初期对动用备用费给予工程部的审批权限为:部长5万元、科长3万元、工程师1万元。由于没有总额度控制也没有监控部门实施监控,超出了概算批复的预备费总额高达9000万元。

第9篇

关键词:财务风险 企业财务风险 防范 控制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企业面临更加白热化的竞争,同时企业的发展所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多。财务风险则是每一个企业无法回避的一种极其重要的风险,并且对一个企业的盈亏起着决定性作用。有鉴于此,企业鼻血重视对财务风险的研究。

一、企业财务风险的概念及其特点

财务风险指的是在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中,在一定时期内因企业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的实际财务结果偏离了预期财务结果,从而产生企业财务收益或损失的不确定性。企业财务风险一般可分为筹资风险、投资风险、资金回收风险以及收益分配风险。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财务风险是一中微观的经济风险,它集中体现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在现代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在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特征的基础之上,才能有针对性和有效的对其进行控制和防范。总结起来,财务风险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性

认识到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对于研究财务风险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人们研究财务风险的目的在于控制财务风险并减少风险带来的财务损失,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意识到财务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

2、财务风险的不确定性

财务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是确定的,但是具体到企业的某一财务业务,是否会发生风险以及风险的强弱程度又具有不确定性。财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其可控制性。

3、财务风险的收益性和损失性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大风险意味着高收益,而小风险则意味着底收益。企业由于有了财务风险的存在就促使其改善管理,进而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换个角度来理解就是风险的收益性和损失性是并存的,虽然风险意味着损失但同时也孕育着机遇。

二、形成企业财务风险的因素

由于企业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整个的经营活动,因此不同的财务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我国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既有来自企业内部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企业外部市场的原因。

1、企业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

企业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是引起企业财务风险的外部因素。企业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一般指的是: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以及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虽然这些因素只是存在与企业之外,但是这些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也会对企业财务管理产生重大的影响,进而给企业造成财务风险。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如果没有很好的应对外部环境复杂变化的机制,势必会给企业的理财造成一定的困难。

2、企业资金结构失衡,内部财务关系混乱

在我国,企业的资金结构指的是负债资金和权益资金在企业的全部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例关系。由于各种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企业资金机构失衡的现象比比皆是,主要表现在负债资金在企业全部资金中的比例太高。企业资金结构的失衡直接导致了企业财务的负担过重,进而产生财务风险。企业内部财务关系的混乱也是导致我国企业产生财务风险的又一要因。

3、企业财务决策缺乏科学性

企业财务决策的失误也会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决策者都是按照主观和经验来进行企业的财务决策,这也就不可避免的会有企业决策上的失误,进而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比如有的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投资决策时,并没有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周密的分析,以至于投资决策失误频出。投资决策的失误导致了投资项目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使得投资不能按时收回,给企业造成了极大的财务风险。

三、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指的是:企业用最理想而又最经济的办法使得因财务风险而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的一种科学管理办法。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主要目的就是维护企业的效益和安全。

1、分析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完善财务管理系统

虽然企业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存在于企业之外,但并不意味着企业在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是束手无策。企业可以通过对财务管理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的分析,来适时的调整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以及完善财务管理系统,进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以及综合应变能力,以利于企业降低所要面临的财务风险。

2、建立合理的资本结构,采取合适的借款策略

企业必须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建立合适的资本结构,通过比较各个类型的融资方式,筛选出最适合本企业的融资方案,以利于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并获得很好的投资效益。同样道理,企业在借入资金时也应该综合考虑企业的众多因素。虽然说在某些时候借款可以增加企业的利润收入并可以改善企业的现金流量,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复杂的企业环境中借款的预期收益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因盲目借款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3、丰富企业产品种类,增加企业效益

为了规避一定的财务风险,以及增加企业的效益,企业可以尽可能的开发和生产一些高利润且各有特色的产品。但是在开发和生产新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否则还可能适得其反。

参考文献:

[1]李卫红.试论企业财务风险[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 2006(3)

第10篇

摘要:本文从电网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的理论着手,分析其实施的基本情况,并就财务集约化管理模式下的会计机构及其职能设置进行简要介绍。

关键词 :财务管理;电网;会计;职能;资金

一、会计机构与职能设置

电网公司财务管理在集中管控模式下,必须重视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债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的内容,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加强财务部门的机构和职能调整设置,打造集中化管控平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投资中心及其职能

投资中心与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战略结合起来,通过良好的财务预算管理控制各类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任何一个投资决策都会对集团公司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必须掌握充分的数据资料,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投资中心的职能是: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以及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各项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等的制定、修正以及优化。汇编投资项目的现金流量预算,并参与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制定。监督投资项目的进程,了解其中涉及到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性资产的使用、变动等情况。配合发展部门做好对外投资决策方案。

2.融资中心及其职能

在集约化财务管理模式下,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得擅自吸收外部资本、对外举债,总公司财务部集中管理融资工作。设置一个融资中心专门负责集团公司的融资工作非常必要,该会计机构的职能为:发行债券、股票等,吸收外部资本,完成重大融资任务;加强资产负债率以及借款的风险管理,尽量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担保管理办法,做好融资工作;审核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对外融资申请,审核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预算;汇编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预算,并负责调整和优化负债结构和资本结构。

3.资金监控中心及其职能

集约化的财务管理对资金实行集中存储、统一调配、集中审核,构建统一的资金池,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存量,缩短资金运转周期,优化贷款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在满足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需求的基础上,降低货币资金存量和贷款余额,从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起到良好的成本控制效果。因此,设立资金监控中心势在必行,全面负责监控企业资金运行过程,其主要职能有:拟定资产重组方案,审批资产处置方案,制定税后利润分配方案,落实资金保值增值责任,审批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对资本的运行进行全过程跟踪监控管理。

4.预算管理中心及其职能

预算管理中心的职能是:负责预算编制的规程,并指导各分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规程做好预算编制等工作,汇总企业的预算方案。检查和监督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对出现偏差的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相关负责人落实预算,充分发挥预算在成本控制上的重要作用。考核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相应的考核报告。

二、构建新的会计机构及职能的措施

1.统一财务制度

电网公司财务集中管控模式下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的财务制度,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有效控制,通过严格的财务控制制度明确集团公司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管理部门等的各级财权,从制度上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管控和监督,实现对各级下属单位的权限控制、组织控制和人员控制。

2.树立新财务管理理念

传统财务管理重视财务核算,新型集约化财务管理既重视财务核算,更重视财务监督和服务,通过企业文化、培训教育等帮助员工树立新的财务管理理念。

3.信息化财务管理

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电网公司的集约化财务管理提供技术条件。财务管理人员利用集约化财务管理软件和网络实时了解各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加强财务监督,为做出科学的财务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三、电网公司财务集中管控需要解决的问题

1.组织结构方面

电网公司的财务集中管理采取了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并设立了相应的财务核算中心,虽然这种组织结构有利于财务管理的集中,然而,为了控制风险,就会减低其效率,从而降低了对市场信息的反应能力。另外,电网公司基层没有配备足额的高素质的财务人员,这就影响了公司的财务集中管理的实际效果。

2.会计核算方面

在对会计核算进行统一管理之后,进一步增加了对其进行监管的难度,会计有了独立监督的条件,但是却因为不了解业务的真实情况而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督。同时,在进行财务集中管理之后,电网公司的会计业务和财务活动分离,这就使得会计核算中心往往会对会计集中核算过于强调,而忽视其会计管理的职能。另外,各子公司在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之后的工作积极性大大降低。

四、电网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的实施

1.资金集中管理

资金集中管理是电网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的基础,精简账户数量,优化账户划分归集的路径,尽量降低各公司业务之间的资金结算费用,杜绝资金的冗余沉淀。在电费管理上,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在基层供电公司实行“支票倒挂结算电费”、“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结算电费”等手段,合理归集电费。资金的集中管理有助于电网公司形成一个资金池,保证资金安全,发挥规模效益。

2.预算全程监控管理

运用财务管控理论实现资金预算与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集成,完成预算的编制、上报、汇总、平衡、下达、执行、考核等工作,按照编制好的预算方案做好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支出管理,实现对预算的全程在线监控。在预算的调控、执行、精益化等方面下功夫,实现对企业发展目标的调控、增强预算在财务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扩大其覆盖面,规范企业各项支出标准,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预算的全程监控。

3.信息化技术加强内部资金运转

以财务信息软件、财务管控理论、网上认证、网上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等实现财务管理与企业业务的一体化发展,加强各项业务之间的衔接,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集中管理和共享。以集约化财务管理为核心,构建覆盖全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加强资金的动态监控、调度管理。

电网公司的集约化财务管理是其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增强其发展活力、动力的重要举措,能有效降低成本,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温庆海.浅析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以电网公司为例[J].商业经济,2011(12):47-48.

第11篇

关键词:业主;全过程;造价管理;决策;设计;投标;实施;审核

Abstract: this paper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owner of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of the importance of analysis, proposed the owner in decision-making stage, design stage, and the bidding phase, the implementation stage and the examining stage of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process management should be taken, and hope to have effect.

Keywords: owner; Whole process; Cost management; Decision; Design; Bid; Implementation; audit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是项目决策、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有效工具,是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是合理分配利润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是评价投资效果的重要指标。要控制好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就必须管理好各个阶段的造价,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措施,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达到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最佳配置,和投资效益的最佳化。

一、全过程工程造价的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表现为控制好投资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实施及决算审核等阶段的每一环节,将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之内,使用合理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减轻业主的项目投资和社会效益。

由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人才物消耗大,考虑到投入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决策失误,将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为了合理确定造价,必须在建设全过程,按不同阶段的特点进行多次计价,提高造价的精确度。多年来,建设项目普遍忽视了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把重点放在了建设的后期阶段,甚至在工程决算阶段,因此常出现投资大幅超限的现象。所以,作为业主方,必须更新观念,重新认识并总结出一套完整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方案:

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监理和造价控制制度的工程,均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目前我国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尚未实行这种制度。由于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设计成果的造价会因为经验、水平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差别较大,设计思想保守又会使工程造价居高不下。所以,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和造价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业主方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但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有着重大影响。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业主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重点是积极参与项目决策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可行性研究,根据市场需要及发展前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水平以及厂址的选择、设备的选用。在建设标准水平方面,避免一些项目建设标准水平定的太高而造成烂尾工程;在厂址选择方面要充分考虑燃料、原料供应的方便,交通运输的合理保证,地质水质条件及自然灾害情况的正常状态等方面;在设备选用方面,在考虑设备的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地域性及可维修性等方面的基础上,合理的利用国外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另外,业主方应杜绝片面的关心涉及方案的美观性和使用功能,很少过问设计方案经济上的合理性将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过多的设计变更,造成建设单位追加工程投资,在实际的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降低因决策失误而带来的损失。

(二)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a、合理的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设计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规划和具体安排实施意图的过程,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是处理技术与经济关系的关键性环节,是确定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设计是否经济合理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项目一经决策,设计就成了工程建设和控制造价的关键。初步设计决定工程建设的规模、方案、结构形式和建筑标准及使用功能,形成设计概算,确定了投资的最高限额;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就能准确地计算出工程造价。一般认为设计费虽然只占到全部费用的1%,但在决策正确的条件下,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达75%以上。可见,工程设计是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业主必须克服重施工,轻设计的观点。

一个建设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可有多种不同的设计方案,因此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业主方要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设计,选用适度超前、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设计思想。设计方案优化可采用价值工程理论,在满足功能或尽量提高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因此,先进合理的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

b、优化设计手段,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

目前,设计单位凭关系、靠情面承揽设汁任务的情况还不少,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设计深度不够,不能适应工程施工招投标的需要,尤其不能满足现在建设工程无标底施工招投标的要求;另一方面设计个性及变更频繁,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而设计招标则可以鼓励竞争,促进设计单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因此业主应积极主动地选择有利于优化设计方案的方法,从而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三)业主方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高效手段,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竞争手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a、精心编制招标文件

一是合理制定评标办法。一般而言,评标办法不外乎综合评标法与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应该说,这两种办法各有优缺点,操作过程中应将二者的优点结合考虑,制定出对实际项目有针对性的评标办法。

二是明确合同主要形式及内容。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的主要形式及内容体现了业主方对项目的管理思路,应明确合同是采取固定价格形式还是可调价格形式、工程取费标准、价格允许调整方式、主材价格确定方式、以及对中标单位的约束性条款等。

b、合理确定招标控制价

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业主方应及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进行招标控制价的制定。一是制定“工程预算编制说明”。“工程预算编制说明”要求明确项目的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价差记取依据等主要内容。二是自行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三是委托第三方审核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应遵循真实反映工程造价的原则,审核内容包括: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套用与费用计取是否合理等并作出具体审查结论。

c、严格控制招标程序

建立健全相应的招投标管理制度,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约束招标当事各方行为。对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专家选取等重要信息进行保密。从制度上防范投标人围标、串标行为,防止出现哄抬标底给项目业主带来损失的现象发生。

(四)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施工阶段是项目的具体实施环节,工程投资费用主要发生在这一环节,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制定详尽的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应明确合理施工工期、确定工程定额套用标准、明确工程取费标准、材料价格采用的相应造价信息、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合同形式、主材供应形式、主材价格确定形式、对施工单位违约时应采取的处罚措施。同时,业主合同的审签程序必须到位,避免审签程序简单化、形式化。

b、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图纸会审必须准备充分,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如有发生,则应本着确保安全、完善功能、控制造价、方便施工、程序到位的原则进行。

c、严格控制现场签证

业主方要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与工程经济人员相互配合,必须按项目执行的程序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现场签证,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d、严格现场人员管理

加强现场监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使他们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现场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及时进行工程进度与相应投资的对比,调整控制目标,为最终的工程决算提供依据和准备

(五)工程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拟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时核定假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拟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业主应要求各部门要严把竣工结算的审核关,核对合同条款,检查隐蔽的验收记录,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核实工程数量,严格执行定额单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等。公平、公正、正确地审核竣工结算,使竣工结算真是反映工程造价。重点审核定额单价的套用,对工程量大、价值高、易舞弊的项目要反复审核计算;全面审核变更项目的真实性,对内容不详的部分要进行实地测量:认真审核材料差价的合理性:详细审核工程量;严格审核工程总造价。

参考文献:

[1]方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方法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07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成本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控制工作系统复杂,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它由始至终地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以下主要从房屋工程建设上对建筑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措施加以分析。

1 合理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

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贯穿这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由于对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控制不到位,我国工程投资中存在着严重的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的现象。

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结果的主要影响因素,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是项目决策内容。如果忽略了决策与设计阶段的造价,只是在施工阶段、结算审核去精打细算,必然会影响整体资金的控制结果。

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只有保证正确的项目投资决策才能指引正确的项目投资行动。工程建设是龙头,项目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项目建设的成败、工程建成后造价的高低以及投资者投资效益的好坏。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对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影响程度重大。这就要求决策层具有战略发展的眼光和丰富的经验,在决策阶段对项目投资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建立成本控制目标体系,全面确定项目控制目标。再根据当前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各市场、技术及环境对项目的影响程度,科学合理地进行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

2 合理控制设计阶段的造价

项目决策是工程造价的因素,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工程设计是全面规划和具体描述建设项目实施意图的过程。设计阶段是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阶段,对投资效益的影响达70%―90%。设计是否满足工程要求,以及设计质量的高低,都会影响到施工阶段投资的多少,同时也影响着项目建成投产以后经济效益。在设计工作一开始就应将控制投资的目标贯穿到设计中,保证选择的设计标准和功能要符合项目要求。因此,在设计方案上,一方面要处理好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之间的关系,在满足使用者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或将资金限制在一定范围,防止投资扩大和超出,提高项目工程水平。另一方面,设计方案必须兼顾建设与使用,全面考虑项目全寿命费用,造价水平的变化,给项目将来的使用成本带来的可能性影响,而不是只为降低不顾建造质量的好坏,这样会给竣工验收及销售环节带来很大的影响。

从我国的实际和规划设计角度出发,围绕商品房的销售市场和利润的大小来研究,如高层、多层的设计比例合理,容积率高,设计平面组合好,带来的产品销售额就好,经济效益也随之提高。同时要保证设计质量,尽量减少施工期间的洽商变更。初步设计时可采用限额设计,实行工程造价和设计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二次设计时加强设计出图前的审核工作,尽量将工程变更控制在施工之前进行,并及时核算设计变更的造价,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变更。这样既能提高设计质量,又能避免施工阶段出现设计不合理的麻烦,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和资金的浪费。

3 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

3.1 从招投标上控制造价

招投标发包,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手段。它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采取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方针,低成本,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程建设。实践证明:将竞争机制引入全过程投资控制,引进市场机制,进行平等条件的招标承包。首先,招标应推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来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进行。实现优胜劣汰,选择理想的合作伙伴,杜绝承发包领域的腐败行为的发生。其次,设计招投标优选设计方案,创造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开端。在施工招投标上,选择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先进,技术力量强,工期短的施工企业,为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做铺垫,这样既提高了工程质量,也加快了工程进度,缩短工期,促进了销售,加快建设资金的回笼,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

3.2 从合同签订上控制造价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施工阶段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合同是很严肃的法律文件,但有些企业因编制人员的水平不到位或其他原因,合同承包范围里有描述不清或产生变更时结算方法不明确等问题,极易引发承包双方产生结算矛盾纠纷,甚至有会产生停工、窝工等问题,导致不必要工程资源流失。这要求企业的领导以及合同管理者,应该树立合同意识,重视合同法律性和重要性,掌握有关合同签订的知识,严格监督施工合同的制定和签订;企业结合内部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合同管理办法及合同签订审核体制,强调合同管理者的责任,针对合同中涉及的费用,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要注明,签订合同的双方应明确规定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4 合理控制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

施工阶段是大量投资资金通过施工阶段形成建筑实体的阶段,是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阶段,也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此阶段的造价控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4.1 合理控制材料价格。工程建设中,材料费通常占整个建安费的65%左右。建筑材料品种多,价格也不同,建设单位应密切关注建材行情,多调查分析市场价格,在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多家对比,选择物美价廉的材料,以实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4.2 严把变更、现场签证关。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是项目施工阶段成本费用控制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工程建设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时有发生,针对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规则,做到提前实现变更,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损失。若遇到总造价突破原投资估算或设计总概算的重大设计变更时,须报投资单位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另外要严格控制对来自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

4.3 控制工程索赔。索赔是建筑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现象,由于受施工现场条件、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以及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承包中避免不了索赔。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索赔资料的审查,实行处理索赔,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以免索赔额过大引起投资失控。

5 竣工结算阶段

5.1 严格管理工程计量工作,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商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建设方审核时必须对照合同,认真整理竣工资料,严格控制工程预算外的费用,对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合同未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核减;工作和工程不合格的,工程师可以拒绝计量。

5.2 合理审核工程取款费用,严格依据合同、竣工资料、国家或地方法规,认真审核工程款是否合理准确。以原始资料为依据,核实送审的竣工决算工程量,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

6 小结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整个周期,在当今建筑企业飞快的发展的时期,发展也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因此建筑业要不断调整改进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施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