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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职业资格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3-0102-02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类的执业资格主要有2项,分别为2004年4月起实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2005年7月起实行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它们的考试要求,除了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之外,还都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内容,如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的4个科目中,就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一科,并且是必考科目[1];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知识考试的9个科目中也包括《环境法规与标准》。[2]为适应社会对环境保护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在高校中开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类课程很有必要。在《高等学校本科环境工程专业规范》(2007)中,其“构建知识体系”章节也将“环境法学”部分设置在选修知识单元。[3]笔者结合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历,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一、课程名称
虽然在《高等学校本科环境工程专业规范》的知识体系选修单元中,用了“环境法学”一词,但在其课程体系的选修课程中却是“环境管理与法规”,安排了1个学分,16个学时。在高校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学实际中,“环境管理”的内容一般都设置有专门课程,针对“法规”的内容,设置课程的名称也多不统一,有“环境法学”、“环境保护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等。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在当前环境法研究中,学者对“环境”定义的理解的不同,也就是“环境”是否包含“资源”的概念。在我国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4]而“自然资源”,一般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土壤、阳光、水、空气、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矿藏等。从上面的定义可以看出,在我国的环境概念中是包括资源的。环境包括自然资源的观点,符合我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精神,也与外国环境保护法乃至国际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义相一致。因此在专业课程名称上,与环境保护法的精神相一致,可不专门突出“资源”的概念。另外,从学科的发展来看,“环境法学”(或“环境保护法学”)是法学和环境科学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主要研究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环境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法的体系、环境法的性质和特点、环境法的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环境法基本理论等。这些内容在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教学的选修单元中,是难于实现的。因此,结合选修课程教学要求的特点和职业资格考试中科目的设置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法规与标准”,建议将该课程的名称定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课程性质
在《高等学校本科环境工程专业规范》中,专业知识体系包括通识教育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内容是放在专业知识的选修单元。[3]在环境工程专业的本科教学中,除了以环境法为研究特色的高校,大多数高校也是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课程体系中的专业选修课程,一般为16-32学时,1-2个学分。由于部分学生对选修课程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法律法规的内容跟自己的专业知识关系不大,不选修或者选修了也不认真听讲,对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和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极为不利。因此,为适应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可适当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教学,将其设置为“限选”课程,增加教学时数和学分。
三、课程内容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选修课程,其教学内容不能照搬上述“环境法学”的研究内容。但现行教材多围绕“环境法学”的研究内容展开,并且由于教材出版的特点,涉及的很多现行法律法规在教材中也未能及时更新;韩德培主编的《环境保护法教程》相对来说适合非环境法学专业学生使用,且内容更新较快,但其最新版也只是更新到2011年,近几年的内容都没收纳其中。这些都给教师的教学带来很大的不便。而职业资格考试中,考试大纲每年更新,尤其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面。但选用职业资格考试的教材作为课程的教学教材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数量难于保证,价格较贵等。这就要求任课教师时时跟进考试动态,以考试教材作为参考书,适时把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加以更新和补充。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员工尤其是中层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尊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务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宾馆法治化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员工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加强对员工基本权利的学习宣传,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员工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深入开展与宾馆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规范服务经济秩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服务规范、安全服务、诚实服务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与平安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守法、护法的观念。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结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体系建设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加强对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利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有关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
三、基本途径
一)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起,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xx公司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通过“四个着力”,开展首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全面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工人的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让大家学法、懂法从而知法、守法。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着力法制教育——学法
公司采取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常抓不懈,增强了职工安全法律意识,了解了《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主要内容,并通过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案例,对安全生产的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知。
着力普法咨询——懂法
公司各单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咨询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读物等方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全公司形成安全生产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着力宣传氛围——知法
公司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加强新闻报道,积极推动在全公司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努力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观念。
着力自查自纠——守法
公司还集中组织开展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落实情况自查,同时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监管规范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2009]46号)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水政、水保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组成的水政执法检查组,对全县的水资源综合区域规划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水资源的功能区划、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
护情况,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水政执法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检查,现将自查情况呈报如下:
(一)水资源区域规划及管理基本情况:
1、我县水能理论蕴藏量为376.94万kw,可开发311.77万kw,其中中小河流水能理论蕴藏量112.94万kw,可开发利用67.77万kw,现已开发利用12.*2万kw,正在开发52.2万kw。2003年以来,我
县先后与云南江海投资公司、滇能香格里拉分公司、丽江永同发能源投资公司等10家企业签定了28条河流的开发协议,拟建设22座电站,总装机容量51.05万千瓦,计划总投资30.63亿元。截止2009年6月
底,我县水电站完工项目8个,总装机容量12.24万千瓦,开工项目4个,总装机容量13.2万千瓦,计划近期开工项目2个,其余项目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1.724亿元,其中2009年1-6
月完成投资4816万元,完成发电量12092万度,其中:引进外资电站完成发电量10553万度。
2、2001年我局编制了水资源综合区域规划及水资源功能规划,但均没有实施。县内没有水资源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以及制定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对水资源实行计量收费,
没有实施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和实施节水措施。
3、取水许可证申请与办理情况:我县办理发电取水许可证14户、办理申请发电取水许可证4户、办理饮用水3户、矿厂4户。20*年度应征收水资源费的发电企业13家,因为受电网的影响,发出的电
量不能外送,加之网价公司对各个发电企业发出的电量做18%的扣减,各个发电企业拒交这18%发电量的水资源费,20*年度发电量30180万度,应收120.72万元,其中扣减电量5432.4万度、21.729万元,
应收98.9904万元,实收61.9002万元,申请缓交37.004万元,缓缴部份目前已到帐。2009年上半年发电量12092万度,应收水资源费48.368万元,申请缓缴15.4114万元,上半年实收32.9566万元。
(二)根据《取水许可与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取水许规定》、《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制定的情况:
(1)我县各级水行政部门实施的取水许可的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合法;
(2)没有存在越权发放或应发而未发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2、依法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情况: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2)水资源费的征缴程序规范;
(3)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范围符合规定;
(4)不存在随意减免、不足额征收或越权征收的情况;
(5)对拖欠水资源费的用户、能主动采取积极措施依法催收水资源费;
(6)准确了解地税部门代征情况。
3、检查、了解水资源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1)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能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途使用部份水资源费;
(三)规范性文件检查的主要内容
使我县正在编写地方性法规《*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现已进入听证程序,有望年内实施。
(四)存在的困难
1、执法队伍装备差;
2、执法人员多数为事业人员及工人;
3、水政执法队伍专业培训少;
崇信县农牧局履行职能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甘肃省地方性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再生能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甘肃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18部。
自2016年“七五”普法开展以来,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县农牧局以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推动依法行政,提升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和普法工作。为我县农民增收,脱贫攻坚以及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普法规划。为了确保“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对“七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李青云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普法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农牧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2016-2020年)和年度普法规划》,为“七五”普法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提供了长远指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普法落实。把农业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农牧局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坚持召开两次专题普法工作会议,加大对农业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农业“七五”普法年度、中期和期末检查评议,强化工作绩效评查,总结经验成效,查找问题不足,研究改进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并纳入下属单位和职工年终工作考核评议。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职工依法办事能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五个结合”学习法,创新教育宣传的方式方法,增强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一是利用周二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并通过考试提高了职工的法制素质;二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解读《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业务法律,至目前专题学习法律法规25部,增强了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一是积极参与“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3.15”和“12.4”等各类宣传活动,深入乡镇、城市街道、社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每年发放资料2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万人次,提高了广大群众法律知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以《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每年培训1期,培训60人次并积极开展“农资经营规范化示范点门店”的创建活动。农资经营门店生产经营证照、诚信守信经营承诺及价格上墙公示,规范进、销货台账,出具可追溯票据等事后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诚信、规范、合法经营的新局面。
存在问题:一是部分职工的法律素质欠缺,对个别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执法程序不规范;二是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够全面,特别对村社广大群众法律宣传不到位;三是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不强。
下一步,将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借鉴先进典型经验,寻找差距,取长补短,积极作为,进一步推动农牧系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促进农牧业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每周二集中学习制度,加大对《宪法》、党内法规和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
关键词:任务教学法;法律素养;应用
物流法律法规已成为职业教育阶段一个独立的科目,主要内容由法律基础理论和实际应用能力两大部分组成,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为目的,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何提高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效率呢?本人认为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能有效地提高其教学效率。
一、《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特点适合任务教学法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是一门实际应用很强的课程,在教学时,采用任务教学法非常适宜。“任务驱动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以教定学的被动式教学模式,创造了以学定教,学生主动参与探索创新的新型学习模式。在物流法律法规课程中体现“任务驱动”教学法,就是让学生在一个个典型的法律任务的驱动下展开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地完成一系列“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和创新的能力,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物流法律法规》采用任务教学的可行性
物流法律法规是与物流专业知识紧密结合的课程,它不但涉及运输、仓储知识,还涉及保险和合同法知识,它既不是单纯教法律理论,也不是单纯传授物流专业知识,而是培养学生在物流业领域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物流实际问题的方法。物流法律法规采用任务教学法正符合实际应用,符合由表及里逐层深入的学习,符合探究式教学模式,符合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物流法律法规知识和技能。《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教学中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有利于构建教学情景,营造宽松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习任务的分解掌握,能激发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去学习探索,在完成一个个任务中不断培养和拓展学生工作能力和思维能力。由此可见,任务教学法特别适用于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易于达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
三、任务教学法在《物流法律法规》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以前物流法律法规课程都是纯理论的灌输,老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没有兴趣,师生之间缺乏互动,课堂气氛犹如一潭死水。任务教学法启发我对该课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的知识,分别设计任务,增强每个环节知识技能的可操作性。
1. 设计有效驱动任务
(1)任务要真实具体。《物流法律法规》课程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时,任务的设计是关键,它直接影响教学效果。任务设计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要符合学生、专业的特点,同时任务设计要有层次。任务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因此,任务设计时要与教学内容相符,难易程度要适当且具有可操作性,学生通过努力是可以完成的。这样引导学生去解决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学生才能够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
(2)任务设计目标要明确。目标有大有小,可以是一节课的目标,也可以是总目标。要求教师在总体目标的框架上,将总目标细分成若干个小目标,并把每一个学习模块的内容分解为一个个容易掌握的任务,通过这些小任务来体现总的学习目标。任务的分解要注意重难点突破方法,每个任务的知识点最好不要超过3个,前后任务之间最好有一定的联系,从而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完成。
(3)任务设计难度要符合学生特点。俗话说得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设计的任务能符合学生的兴趣特点,他们学起来就会非常专心、乐此不疲。教师进行任务设计时,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接受能力较弱的这类学生,设计的任务就是在教材或教师演示的任务基础上做一些简单的变换;接受能力较好且有一定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这类学生,设计具有综合性加以变换和创新的任务;基础好,接受能力强,创新意识强的这类学生,设计的任务要有特点、有创新、有一定变化难度,以使学生获得更丰富的效果。
2. 任务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
(1)创设任务情境。课堂教学中创设好情境是调动学生兴趣、激发学生学习动机的基础,为任务的完成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创造必要条件。例如我在讲解“货运合同订立”时,通过播放一些货物运输中双方发生纠纷的视频,吸引学生产生为什么会发生这一些纠纷的心理,有意识地吸引学生注意力,使学生带着疑问进入学习环境。
(2)任务引入。课程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时,任务的设计是关键,它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可以以布置任务的方式引入课题。例如在“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教学中,我先布置了本单元的总任务是“学会订立货运合同”。学生们像炸了锅似的议论纷纷,“不知道如何去完成任务?”接着,我用简易图在黑板上标出货运合同订立的主体,启发学生思考:“这些主体为什么要订立这样的合同?”“他们将在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订立货运合同都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问题,紧紧扣住了学生的思绪。每说对一点时,我就适时地表扬他们、鼓励他们,一节课下来,学生普遍反映很有成就感。“任务驱动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所以,让学生明确任务,带着任务去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们就会更用心学习,做到学以致用。
(3)任务讲解分析。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师傅领进门”是前提条件,在教学中教师最主要的表现应在专业技能讲解示范上。物流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涉及知识点比较多且有一定的难度,教师最好能事先给出清晰、详尽的分析过程,便于学生自主学习。例如在合同效力的教学中,我布置了“怎样判定一个合同是有效合同”的任务。我在讲解合同主体合法的条件时,让一位学生来说合同中出现哪些内容时,可能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判定合同是否有效,既要考虑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又要考虑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他非常认真地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讲解,同学们在下面也各抒己见,协助他完成这个任务,课堂气氛活跃、融洽,成功地完成了任务。在课堂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教学中,就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任务练习。法律法规教学中,实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教师只交代一句“大家自己分析案例”便撒手不管了,绝大多数学生很茫然。所以,我在讲解合同订立应满足哪一些条件时,通过投影“鸿发公司与泰达公司订立的货运合同”具体的案例,讲解合同订立所需要的条件,引导学生根据所学条件内容去判定合同是否有效,鼓励学生在练习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去解决问题。通过学生举一反三的任务练习,可以发现任务设计的优劣情况。任务促进了教学的开展,教学又能不断改善任务设计,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两者的协调发展,有效地提高了教学效率。
(5)任务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如何,是否熟练掌握了知识,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都是教师关心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学生完成的任务进行评价(如下所示)。
任务书评价表
评价人:教师(评分50分),评价项目及内容如下:学习积极――学习态度、回答问题(分值5);专业知识――知识面广泛,内容熟练程度(分值20);知识应用――知识应用灵活恰当,分析合理(分值20);团队合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分值5)。
评价人:组长(评分20分),评价项目及内容如下:记录资料――做笔记积极,书写规范(分值5);知识应用――知识应用灵活,分析合理(分值10);团队合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分值5)。
评价人:组员(互评20分),评价项目及内容如下:团队合作――团结互助、分工协作、责任感强(分值5);学习积极――学习态度、回答问题(分值5);知识应用――分析合理(分值10)。
评价人:顾客(评分10分),评价项目及内容如下:知识应用――内容熟练、分析合理(分值10)。
任务评价的形式要灵活多样,有教师评价,组长评价,组内互相评价,顾客评价。任务评价中要以正面引导为主,多表扬鼓励,对不足的地方,也应循循善诱,肯定成绩,指导方法。任务评价的目的,是找出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四、总结
当前,职业学校的教学普遍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它的基本特征是“以任务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为学生设计出与教学内容相符、有明确目标、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难度适宜,符合学生特点的任务,让“任务驱动”贯穿于整个课程的教学活动中。根据《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特点,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能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任务驱动教学的本质应是通过“任务”来诱发、加强维持学习者的成就动机,让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学习”。《物流法律法规》通过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以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参与讨论的积极性明显提高,课堂氛围活跃,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明显提高,课程合格率明显提高。但是,在教与学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学生还只能停留在表面不能够深入分析举一反三,二是任务设计难易程度与学生的知识层次结构还有待改善,三是学生获取资源方法还显得比较单一,四是教师引导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还须加强。
参考文献:
[1]杨育文,孙国忠.浅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任务驱动教学[J].滁
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2]卢桂芬. “任务驱动法”在仓储与配送教学中的应用[J].商场现
一、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突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
(一)健全“六五”普法组织领导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为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县经信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协调单位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作为整个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抓。
(二)严格执行“六五”普法规划,健立普法工作制度和责任机制
根据中、省、市和县上的规划,结合单位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学法用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层层落实“六五”普法责任制,自上而下签订“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及时召开普法动员大会
组织征订《市普法必读法律法规选编》以及《普法周刊》学习教材资料等,有针对性地印发普法学习资料。根据中、省、市有关“六五”普法工作安排和要求,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全面开展以《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重点对象,推进全民普法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是否具备履职所必需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抓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着重落实机关单位每月定期学法制度,今年重点学习贯彻好公务员法和与效能革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忠于法律、依法履职、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三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好法用好法,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劳动法制的教育宣传,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用工,依法建立和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抓好基层群众法制教育,增强职工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县”主题,通过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化科技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强化执法队伍责任意识,充实完善执法责任制法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科技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抓好学习宣传,更新观念提升法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十报告,领会社会主义法制的现代化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各项目标任务。围绕“法制县”建设,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成效,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单位、更好地服务。
2、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学法培训、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得少于四次。
3、切实抓好公职人员、事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科技系统公职人员、事业人员要努力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与自身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针对性,提高时效性。局法建办,要主动与各单位联系,抓好各单位职工学法、培训、考试等制度,确保职工学法年内不得少于40学时。
4、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5、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法制教育。要把《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维权意识,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6、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科技型企业”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局进农村、企业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推进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企业,切实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农村、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们调解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
7、认真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将不断出台。因此,各单位要及时作出安排,将新颁法律的学习教育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使新颁布法律行以全面有效的贯彻执行。
8、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大力宣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纳要》和《行政许可法》,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相关的清理及完善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执法责任制的内容,细化责任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办法,促进依法行政。与此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办结率和案件办理质量。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局下属各单位要在当地做法和我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
2、继续加强各单位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
职业院校财务管理规范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制定、颁布和执行的,即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是在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从事职业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而且必须了解职业院校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利用法律法规处理财务管理事务。因此,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把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自身职业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不断加强法制教育。财务管理人员职业技能教育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职业技能是指从事职业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以及应用财务管理知识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职业院校财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财务管理是一门集知识内容和丰富管理经验为一体的工作,要做合格职业院校财务管理工作者,不仅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技能教育是整个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前提。
二、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
(1)理论联系实际,帮助财务管理人员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只有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才有可能把那些枯燥的思想政治理论深入到财务管理人员内心深处。我们要树立学习典型,促使财务管理人员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改革思想政治教育方式,丰富教育手段。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演讲、辩论等形式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让财务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这样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还可以利用网络手段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样既形式多样,又不受时空限制,能够达到教育目的。
2.改进法制教育的措施
要强化财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必须改革法制教育的现有模式:我们可以将一些真实案例引入法制教育活动。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理论性很强,不易理解,枯燥无趣。我们可以选取一些真实案例进行讲解,而且要让他们多分析,积极讨论,调动财务管理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这样他们学习财务法律法规兴趣浓厚,自然而然法律意识增强了。
3.加强财务管理人员职业技能教育的措施
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职业技能教育是财务管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改善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职业技能教育现状,我们要加大财务管理实践力度。我们已经认识到职业院校财务管理人员规范操作的重要性,但由于职业院校财务管理这一特殊工作,多数院校财务管理并不规范,甚至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人员技能不高。因此,我们必须加大规范操作力度,使财务管理人员真正能够提高管理操作能力,以此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独立财务处理能力,同时培养他们的耐性和毅力,让他们知道做好职业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培养敬业精神。
三、结语
关键词:电力法律法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刘文静(1986-),女,河北张家口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助教;沈娜(1984-),女,湖北武汉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广东 广州 510800)
基金项目:本文系结合广东经济对电力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JY130301)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6-0044-02
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与电力相关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电力行业需要既懂电力相关知识,又熟知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电力法律法规”是一门讲授电力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课程,同时也是电力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中一门重要的基础课。该课程以“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电力工程基础”为先修课程,究其原因之一是对于电力相关纠纷的处理,往往涉及多个法律条文,对于一个案例,需要将电力法律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补充才能够处理。因此,在学习电力相关条例法规的同时,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学习该门课程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对电力相关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以及后期维护等方面有细致的了解,能够理解学习中所遇到的专业词汇,因此,电力工程基础作为先行课必不可少,可帮助学生能够更好理解法规与分析案例。作为一门理解性及记忆性为主的课程,为了让学生在有限的学时中能够尽快掌握,在理论分析与实践应用两个方面的能力都有所提高,笔者从课程内容体系安排和教学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研究。
一、课程教学内容安排
本课程所选用教材是由高汝武主编,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电气类精品规划教材,[1]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与基本法律、电力法律法规和电力法律法规案例分析两部分。本课程共安排48个学时,其中法律基础部分所占比重较小,共12个课时,电力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是本课程的重点部分,共36个课时。基础法律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回顾、电力法律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合同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电力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细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教材中某些条例对于现今的电力市场情况显得有些滞后,如电力监督委员会已经撤销,并入能源局,讲解时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正、补充。
案例则融入到电力相关法规条例中进行分析讲解,课本中所涉及的案例包括窃电、偷盗贩卖电力设备、拖欠电费、违章用电、计量装置失准引起的纠纷、供电质量不合格导致顾客损失、触电造成人身伤害等常见的电力纠纷案件,对于这些案件,如涉案较轻,可视为一般的民事案件进行处理,可将电力法规结合基础法律进行分析;如涉案较重,例如窃电达到一定的数额,则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刑法进行分析。通过学习法规,分析案例,使得学生认识到今后从事此行业所要面对的问题,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合法权益。
二、教学方法
1.传统教学模式弊端分析
传统老师讲授,学生接受的教学模式,致使大多数学生逐渐养成不主动思考问题的坏习惯,成为被动接受知识的读书机器,这种教学方法不仅束缚了学生的思维发展,也使学生渐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从而限制了学生的想象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工科生来说,电力法律法规是偏文的课程,认为国家制定的法律没有必要思考为何这样制定,如何使用,只要背诵即可。并且对于此类课程,没有复杂的公式推导和计算,学生往往并不担心看不懂,只要在考前突击,就可以通过。如果按照常规方法机械教条地教授,学生容易出现懈怠、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缺勤或者溜号现象。所以,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主动学习,成为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2.新教学方法
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也为了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相关法律条例的内涵,从而能够学以致用。在教学方式上摒弃照本宣科,死记硬背,采用案例分析、提问兼自由讨论、现场模拟等方式,让学生在讨论与实践过程中掌握所学知识。
(1)案例分析法。首先在案例选取时,要精心挑选,因为过于简单的案例难以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一些稍难或是电力企业实际发生的事情,学生往往会很注意听。[2]
其次,案例选取应贴切实际,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适当地循序渐进地提问可以更好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比如针对抄表收费时遇到铅封开启或者电表反转情况,假设你是抄表员,该如何处理?学生的回答通常都是报告上级或者报警。此时,可以继续提问:在上级或者警察到来之前,可能会出现什么情况?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如此反复,课堂气氛较好,学生积极性也有所提高,对于所学知识印象也较深刻。
(2)提问兼自由讨论法。选取具有争议性的案例,启发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拓宽学生的想象力。当讲到《电力法》中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引出山东首富张士平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自建发电厂的案例,[3]让学生分析该事件的利弊。将学生分组,进行自由讨论,并且派代表上讲台陈述观点,其他同学可以就其观点进行提问,同组同学可以协助回答。每个同学都是课堂的主角,场面十分激烈,课堂气氛十分轻松,活跃。讨论结束,教师可以进行总结,让学生认识到目前我国电力体制的弊端,改革之路势在必行,引导同学们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现场模拟法。该方法的应用要提前布置,需要学生提前复习、预习相关知识,做足充分的准备,才可以实施。如讲解电力法中常见的窃电及处罚案例时,将课堂设置为临时法庭,按照实际庭审程序进行模拟审判,参与庭审的学生需复习基础法律中民事诉讼的审判、执行程序,对自己所扮演角色(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的职责熟记于心,根据相关法律条例,分析处理窃电问题,要能判定属于哪种类型的窃电并且能够根据窃电数额进行判决。老师则在庭审中出现卡壳时给予一定的提示,剩余学生则作为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时候,为各个参与者打分,并提出一些建议或意见。
把法庭审判搬到课堂上来,这种教学方式比较新颖,学生非常喜欢,课堂气氛轻松活跃。庭审过程也比较顺利,说明学生在课下做了充分准备,提高了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但是该方法的使用一学期1~2次为宜,次数太多学生会反感。适当应用此法可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三、教学效果
1.课堂氛围
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氛围较为沉闷,采用案例分析、提问兼自由讨论和现场模拟方法,课堂氛围变得轻松活跃。合适的案例可以集中学生注意力;适当的提问,可以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一定的激励措施,如主动发言加平时分,学生的积极性会更高,积极发言,锻炼了他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巩固了所学法律知识。
2.作业反馈
该课程所布置的作业,主要是一些现实生活中常见案例,让学生结合课上所学知识进行分析。从学生的作业中可以看出,抄袭现象较少,大部分学生都是通过自己思考,从理性角度运用所学法律条例,对所给的案例进行分析,并且分析较为全面,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很大提高。
3.考试成绩
考试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运用能力的检验,而不是课堂教学内容的简单重复。所以考试题目以理解分析为主,记忆性题目为辅,难度适中。在期末考试中,通过率100%,并且有一半人在80分及以上,总体考试成绩良好。
参考文献:
[1]高汝武,李光.电力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一、制定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我镇普法依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了全镇的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落实了相关工作措施,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
二、着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的“四进”。
1、法律进机关: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在“五五”普法期间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做好了准备。在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加强了选举法等法律的学习培训,并依法推进了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法律进村:
根据上级的要求,开展以“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设立法律图书室,落实法制宣传栏,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法制宣传内容,同时在各村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法律进学校:
今年5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们在*中心学校分别通过警示教育、禁毒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国旗下讲话等丰富多样的内容与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一学期法制副校长不少于两次到学校上课、作讲座,主要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交通法》及禁毒方面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有关规定。
4、法律进企业:
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我镇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全举办了《劳动法》专题培训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等等一系列与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班,全镇各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了培训班。还为他们发了《工伤保险条例》等宣传资料。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民主法治村”工作。
认真做好“民主法制村”创建工作,对4个已命名“民主法治村”的村开展复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镇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了顺利实现我镇的各项目标,促进全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大力推进“平安*”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镇规划总体目标,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从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3、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选择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坚持条块结合,联合互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各行业、各部门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加强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党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宣传,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至上意识,通过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全体公民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观念的进一步形成。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法律教育,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有序进行。积极宣传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和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刑事、治安、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国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呈现出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偏大,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实践证明,要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展矿山安全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的监督检查作用,促进矿山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矿山生产的运行方式、管理形式和监督体制等走上正轨,才能使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根本好转。安全审计作为一项专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独立审计活动,有助于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助于督促企业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助于督促企业生产责任事故赔偿及时到位,有助于督促企业安全投入及时、足额等。从而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借鉴相关学科知识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安全审计的关键。
一、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安全审计有别于常规的财政、财务审计,安全审计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人格化,审计客体由静态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从有形到无形,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度量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有效工具。为了提高这一测度工具的信度与效度,构建该评价体系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在中国矿山企业开展安全审计工作还仅仅处于探讨阶段,笔者认为与要求评价指标体系的全面性相比较,强调重要性原则对实践工作的开展更具有指导意义。同时,重要性原则也是在指标设定过程中对安全审计工作重点、成本与效率的综合考虑。当然,随着中国安全审计工作的发展与完善,该指标评价体系将进一步改进,以满足全面性原则的要求。
(二)责任性原则
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准确考评被审计单位及内部各部门和个人必须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即所衡量、评价的安全生产活动及其结果应是审计对象的职责范围,是其应当全部或部分负责,是可以控制和调节的,是其通过主观努力可以改变的结果和过程。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及外部不经济性等特点,进一步造成一些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违规生产。所有这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是矿山事故易发、多发、频发,重特大事故集中、长期以来尚未得到切实有效遏制的根源。责任性原则是保证安全审计评价结论切实有效必须遵循原则之一。
(三)简明性原则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应选择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清楚反映问题的指标。由于安全审计评价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评价指标虽然要求全面,但并不是越多越好。如果所选指标变量过多,一方面资料难以获取,另一方面综合分析过程也很困难。同时不便于决策者应用,而且大大增加了安全审计工作的复杂性和冗余度。如果所选指标变量过少,就有可能不足以或不能充分表征系统的真实行为或真实的行为轨迹。所以指标的设置要围绕评价的目的有针对性地加以选择,每个指标的含义要求明确,代表特征要求清楚,无相互交叉重叠现象。
(四)相关性原则
评价体系应与矿山安全审计的目标紧密相关,评价标准能够反映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能揭示被审计对象的具体安全生产状况及被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程度。相关性原则与简明性原则具有内在一致性要求。
(五)动态性原则
安全审计评价是一个随着审计项目的发展而发展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变化而变化的动态过程,客观上要求设置的指标体系具有动态特点,既能反映该审计项目的历史状况和现状,在一定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又能对未来的变化发展做出评价。同时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做出相应调整。
(六)地域性原则
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同,所处地区的地理位置、经济状况、水文地质等条件不同,对安全的影响因子也不同,因此应按照因地制宜原则,针对所研究地区及其主要问题选择评价指标。矿山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尤其注意遵循地域性原则。
二、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维度定位
根据建立矿山安全审计评价体系的目标与原则,从范围层次上划分,安全审计评价标准分为总体评价标准和具体评价标准。所以在试图建立安全审计评价标准时,也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考虑,先确立总体评价标准,再逐步完善具体标准。在指标体系架构中,不仅在矿山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效用管理以及外部效应三个维度进行了体系的构建(如图1所示)。并且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内控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处理、安全投入等五个层面进行了体系的设计。当然,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该是动态的、可扩充的,审计人员可以随时按照实际情况增减,以增强其科学性、有效性,但主要指标需保留。
(二)评价权重的分配
评价权重的分配涉及到各评价维度的权重分配以及每一维度内各评价指标之间的权重分配。在构建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要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各项指标的权重值,反映了该指标在整个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权重值应根据该指标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影响程度及其实施的难易程度来确定。指标权重的确定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大类,主观法主要包括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等,客观法主要包括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和数据包络法等。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应该是主观分析法和客观分析法相结合的过程。此外,指标体系的构造过程可分为指标体系框架的构建和指标筛选两个阶段,即指标初选和指标完善的过程。该过程可以概述为:分解总目标、构造层次结构、建立预选指标集筛选指标、最终确立评价指标体系。
在构建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要确定定量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并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凡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在有关政策、规划等文件中对该指标已有明确要求值的就应选用国家要求的数值;凡是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对该指标尚无明确要求值的,则选用国内重点大型企业近年来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所实际达到的中上等以上水平的指标值。确保定量指标的基准值代表了行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平均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评价权重的分配会因不同阶段、发展重点、矿山生产特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而对情况各异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我们不可能确定一成不变的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也不存在统一的指标权重,即使同一评价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有所不同。尽管卓越的绩效评价系统对每个组织都是独特的,即按每个组织的需要和特点“量体裁衣”,但是反映社会满意度的指标,应该在安全审计评价体系中占据绝对的比重,社会评议信息应是评价结论的主要证据资料。
三、构建矿山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一)安全审计内容
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紧紧围绕安全审计内容设定。考虑到中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以及政府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主张矿山安全审计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五部分: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评价时只需考虑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法律法规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企业能否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其次,企业能否做到持续、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这也符合性测试重点之一。
2.安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及运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安全内控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保证整个业务处理系统控制目标的实现,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协调以及内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进行评价。从而判定矿山企业各种安全内控制度的履行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及时自查修订完善。为进一步确定安全审计的重点提供决策依据。
3.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审计
在安全设施“三同时”审计中,应该重点审查和评价与被审计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的下列内容:(1)被审计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的遵守情况;(2)安全设施项目风险的识别、评估及应对措施;(3)相关安全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和有效性;(4)有关安全资产、安全负债、安全支出项目等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递情况。
4.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矿山企业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为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赔偿提供决策依据。工伤事故赔偿审计主要集中在两点:(1)赔偿标准是否合法合规。(2)赔偿额度是否足额、及时。这一点往往也是事故双方争执的焦点。有第三方出具相应审计意见,有助于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切实保障受伤员工合法权益。
5.安全投入情况审计
安全投入情况审计是安全审计的重点。众所周知,安全投入不足是造成中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造成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有效监督。近几年,中国为扩大矿山企业安全投入资金来源及数量,建立稳定的安全保障资金渠道,颁布了一系列规定制度。由于安全投入效益的隐蔽性、滞后性、不确定性及其他原因(经济效益不佳、领导不重视、短期行为等),一些企业(尤其小型矿山企业)往往在安全投入方面“勤俭节约”。企业为了应付针对安全投入状况的检查弄虚作假。通过安全投入审计,能够有效监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确保安全投入足额、及时。
(二)分级设立评价指标
矿山安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花很大力气进行研究和实践。在这里我们先构思一个指标框架,许多指标还有待于讨论和完善。安全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评价指标和二级评价指标两个层次。一级评价指标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指标、企业安全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指标、安全设施“三同时”、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履行情况评价指标和安全投入情况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是一级评价指标的具体化。具体内容(见表1)。
安全审计的综合评价,应该以评价年度各项二级定量指标的实际数据和各项二级定性指标的专家评分为基础,按照各二级指标的基准值和权重值计算各单项指标得分,再综合得出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总分值。
单项指标评价分值=权重值× (1)
当>1时,按1计算。
二级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都采用百分制测评。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分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