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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企业税务筹划

时间:2023-08-28 16: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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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企业税务筹划

第1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税务筹划 方案 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与发展,现代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均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也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活动。任何企业缴纳税金就意味着企业资金的流出,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经济利益的减少。我国税收的基本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直接获得国家税收分配的收益补偿。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控制税收风险、合理纳税、合法避税逐渐发展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大众在认识到依法纳税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认识到,在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越来越严密的当今社会,企业税负的减少已经不能再通过“关系税、人情税”,甚至偷税、漏税、骗税、欠税等违法方式来实现。因此,税收筹划作为一种合理的减少税负的方式逐渐被众多企业所推崇。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纵观我国集团企业的纳税现状,大部分集团企业都能够规范纳税,很多集团企业被当地税务部门评选为纳税大户或者纳税先进企业。但是,我们对集团企业的涉税事宜进行分析后发现,很多集团企业仍存在税收筹划意识不强、税收筹划目标单一、税收筹划缺乏整体规划、缺乏合法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集团企业面临诸多潜在的税务风险。

(一)集团企业重税务缴纳而忽视了税务筹划

实务工作中,集团企业对于税收管理普遍存在重税务缴纳合规性,轻税收筹划的特点。作为一项计划性和综合性工作,税收筹划工作应着眼于合理控制税务风险和合理节约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企业通过对税收法规的研究与企业内部经营目标的综合分析,提出未来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企业目标,在兼顾税务合规缴纳的基础上,合理谋划企业税务支出,帮助企业优选综合成本最低,收益最大的方案,提升企业价值。

任何集团企业都是一个谋求利益的团体,对税务筹划工具运用上的一轻一重,导致了集团经济利益的损失。从各集团企业已经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来看,由于国家对于税收的重视和对偷漏税的大力打击,税收缴纳方面的风险已经引起国有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的高度重视。对风险的厌恶使得各集团在税务管理方面都重视税务缴纳处理的规范性,强调按时缴纳各项税收,这绝对有利于企业控制税务风险。但是,集团企业往往对于税收筹划合理节约税负的作用比较轻视,对于可免可不免的税款选择直接缴纳,以避免产生税收风险。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国有企业,因为在企业管理、绩效激励机制方面的制约,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领导到具体办事人员对于税收筹划没有积极性,从企业业务流程、资料准备、具体申报备案等各个层面存在各种缺陷,也使得税务筹划工作难以开展。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

当前,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目标不明确,具体认识还停留在某项税种少交税上,认为节税越多越好。筹划的核心是实现企业的目标,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筹划的具体目标可以是增加会计收益、可以是节约现金流、也可以是盘活资产增加企业价值。税务筹划的任务就是围绕这一目标,通过有计划的事前安排,以最小的代价、可控的风险程度,合理的实现这一目标。

实务中,许多进行税收筹划的企业往往局限于简单的降低企业税务支出,以少缴税作为衡量企业筹划的唯一标准。这种以偏概全的衡量标准,在很多情况下脱离了企业实际需要,离开了企业的根本目标,也就很难做出正确选择,起不到服务企业根本目标的作用。税收筹划本身也是企业一项经济行为,也有成本发生,其中不仅有机会成本,还包括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如运行不当,可能出现通过税收筹划节约的税金不能抵偿因税收筹划增加成本的现象。

(三)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忽视了企业的长期发展规划

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多集团企业的税收筹划仅追求短期利益,没有关注集团企业的长远利益。有的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仅以企业短期节约某项税负位目标编制税收筹划方案,仅仅为了满足当前节约某项税负的需要,最终导致企业长期利益遭受损失。这与集团企业的有计划、有步骤、长远的长期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现代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长远战略发展目标的制定。对于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不仅要考虑集团企业的当期利益,也必须服务和服从于集团企业的长期利益。税收筹划的超前性、目标性、全局性的特点如果能够得到有效的运用,必然会为企业的经营战略带来长期而深远的影响。集团企业的经营业务涉税范围较广、内容比较复杂,为集团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税收筹划需要对集团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对外投资方式、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筹划目的,也要求企业尽量避免以偏概全,过分的强调短期利益,忽略了集团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长期目标。

二、集团企业有效税收筹划方案实施的措施

(一)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从整体利益出发

对于集团企业而言,必须先以集团利益最大化作为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在企业的管理层中树立新的观念,提高税收筹划的意识。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目光短浅,而是应该站在整个集团企业的长期性、全局性的高度进行整体的规划;在进行集团企业经营战略的部署时不仅要考虑到市场的影响因素,还必须将各种税收的因素考虑在内。比如企业对外投资方案选择时,有现金投资和土地投资两种方案备选,通过税收筹划发现,以土地投资除可以实现与现金投资一样的投资和现金流目标外,还可能实现对企业盈余的管理,为企业选择最优方案提供的有力的支持。

(二)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有明确的目标

集团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首先确定明确的、合理的目标,进而根据目标,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税收筹划不会偏离企业最终目的。当前实际工作中,尤其是集团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对于税收筹划的要求早已不局限于节税,往往会根据自身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包含企业资产管理、净资产管理、盈余管理、现金流管理的综合目标,良好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优化方案,或者在多项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实现集团企业上述管理目标和要求。

(三)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

集团企业税收筹划应以业务为基础,开展和落实税务筹划工作。集团企业是一个系统庞大、成员众多、涉税事项众多,存在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同时,任何的税收筹划都不能离开业务流程以及业务部门独立存在。税收筹划涉及的各类税务处理,也需要企业按照主管机关要求,由各个业务模块之间配合提供税务资料、安排业务活动,才能最终实现节税和控制风险的作用。就集团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必须依靠各级子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业务配合,从业务源头逐项落实税收筹划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中的优惠政策,遵循税法和政策要求,节约税负、控制风险,进而帮助集团企业实行经营和战略目标。因此,税收筹划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活动是相辅相成的,只有两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满足税收筹划的需要。没有业务的支撑,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总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活跃在各个行业的集团企业已经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中坚力量。作为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主体的集团企业,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的战略规划、长远目标和发展现状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同时,合理降低税务成本,从而为集团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和企业价值的增值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2篇

内容摘要:关联交易受到诸多负面案例的影响,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成为黑幕交易的代名词。本文重点分析了资产管理公司关联交易对实现集团整体价值的实现途径,关联交易风险对提升资产管理公司价值的负面影响和应对措施,以及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对提升资产管理公司价值的保障。

关键词:资产管理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提升资产管理公司整体价值的实现途径

关联交易对于提升资产管理公司价值的理论依据。科斯认为企业边界应确定在企业内部管理资源的费用等于企业间交易费用水平上才能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把这一理念扩展到企业集团层面,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成本一般来说会低于与企业集团外部非关联方交易的成本,只有关联交易规模扩大所带来的企业集团关联交易成本超过非关联交易成本程度时,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才变得相对低效。目前,资产管理公司大都在经历商业化转型、去政策色彩而追求集团价值最大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为了提高在集团总部统一指挥下子公司之间的协同效应,作为金融控股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的银行业、信托业、租赁业、基金业等金融行业之间,以及金融行业与制造业等实体行业之间,都需要建立协同机制,关联交易是这个协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公司,其内部属于监管要求分业经营的业务要在不同子公司内进行,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办事处与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这种关联交易在更多时候不是处于粉饰报表或者转移经济利益而发生,而是基于提高集团整体利益而发生。

金融行业之间关联交易提升整体价值的实现途径。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内部金融行业之间关联交易提升集团整体价值方面,不同金融行业的子公司之间在风险允许范围内可以在资金和客户资源方面提供支持,在金融服务方面可以综合运用资产整合、投融资服务、财务顾问、项目顾问手段,实现集团价值最大化。关联交易对资产管理公司价值提升的实现途径,需要以关联交易为纽带在资产管理、投资银行和金融服务三个方面实现融合。不同金融行业之间进行关联交易的方式和效果会受到各自业务自然属性的限制。

金融行业与实体行业之间关联交易提升整体价值的实现途径。充分延伸资产管理公司价值链并发挥资本市场的放大作用。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内部金融行业与实体行业之间关联交易提升集团整体价值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实行管理价值链的延伸,特别是有一些债转股后计划长期持有的股份,资产管理公司把原来的价值链条延伸为收购、管理、经营、增值的延伸。对于债转股后因持股、控股关系形成的关联方关系,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该股份之前与之发生的交易都属于关联方交易,进行的产业整合大多也属于关联方交易范围,并且这种关联方交易的意义重大。比如,如果被投资方是上市公司,对被投资方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协同作用会增加该上市公司的价值,会通过市盈率、市净率等的放大作用,进而增加投资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价值,即使被投资方是非上市公司,这种放大作用依然会存在,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经营增加被投资方的价值也能在转让股份时得到体现。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2009年年报显示:截至2009年,中国华融累计对393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债转股,目前共有持股企业305户,持股金额536亿元。金融行业通过关联交易对实体行业提供支持,实体行业之间具备商业实质并符合集团战略价值最大化的关联交易是有益于增加中国华融整体价值的。

关联交易风险对资产管理公司价值提升的负面影响与应对措施

发挥关联交易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忘记关联交易可能会触犯分业经营等法律规定,可能因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失去制衡机制而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关联交易价格难以确定而可能会降低会计核算的价值,还可能因不公允关联交易价格遭到税务部门处罚。

(一)关联交易法律风险与应对措施

金融控股集团在我国法律地位尚不完全明确,也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资金在资产管理公司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转移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证监会不只一次出台相应法规,要求集团内其它企业不能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针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清理,对于影响重大的案件移交司法处理,这些都需要在资金集中管理的制度设计和技术实现上避免触犯法律条款,很多金融控股集团对这类法规很是忌惮。某公司在2009年年报中对资金集中管理的描述为:对具备条件的非金融子公司实行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和信用风险。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法》禁止商业银行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投资,其它金融法规也强调了分业经营的理念。但是,从立法精神来看,并没有禁止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资金的往来,分业经营和禁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当前管理当局对于金融风险管理的一种取向。如果资产管理公司有整体上市计划,则关联交易可以规避证监会关于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规定。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风险与应对措施

关联交易社会形象不好的重要原因在于缺乏对关联交易的有效决策程序控制,关联方凭借控制系统漏洞和信息占有的优势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利用关联交易形成的小金库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体制,防止关联方以各种形式非法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源,避免关联方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关联交易决策回避制度和程序。首先,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从董事会层面加强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监管,在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管理委员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表决时应予以回避。其次,在股东大会层面,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再次,公司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协议至少应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量、付款方式等条款。最后,资产管理公司做尽职调查,详细了解关联交易真实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资产管理公司可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出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制度和程序。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须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应及时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能够增加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难度,交易资金闭环运行降低了关联方把非法利益转移的可能性。另外,以资金集中管理为龙头的资产管理公司战略层面资源整合能够为关联交易的规模和结构规划提供指导,从战略层面对资产管理公司整体资源配置出发规划关联方交易才能更好提升集团的价值。

“防火墙”与授权程序。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经营多个金融行业,如果没有“防火墙”与风险隔离制度,则风险会被放大很多倍。例如,如果没有这一制度,银行业子公司的资金可以随意进入证券业子公司进行炒作,其风险远远大于一般工商业关联交易的危害,我国选择法人实体内分业经营方向的很重要原因即在于此。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包含资金、授信、人员、财务、信息等方面完善的“防火墙”、风险隔离制度,强化授权管理和程序。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风险与应对措施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企业会计制度》中限制关联交易产生利润的确认幅度,只要是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利润都可以确认,但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披露,其中上市公司还要执行证监会关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要求。但是,关联交易价格有时很难找到证据来论证其公允性,造成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很难完整、准确地反映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特别是当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存在多个行业的子公司,多种类型的关联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即使能够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抵销部分关联交易价格的影响,但是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对于投资者决策的价值仍然可能很低。

更为重要的是,税务部门对于关联交易价格的态度可能使资产管理公司面临巨大纳税风险。由于我国存在诸多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资产管理公司利用不同子公司所在地区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以此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很可能得不到税务部门的承认,税务部门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调整得到新的交易价格,以此作为征税依据,纳税筹划的目的难以达到。并且,如果筹划技术不过关,超过筹划的界限,还可能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偷税漏税,披露出去可能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在集团内部形成关联交易定价机制,综合评估定价机制对会计和纳税的影响。关联交易定价机制不能破坏会计系统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决策的支持作用,不能误导外部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还需要保持和税务部门的沟通,得到税务部门认可的关联交易价格才能保证集团价值最大化。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对提升资产管理公司价值的保障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必要性。由于关联交易使关联者之间在定价过程中具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影响者可能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利益,因此全面规范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便成为保障关联交易公平与公正的关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之具备相同于无关联交易的公开与公平性质,确保关联者没有获得在无关联状态下无法获得的不当利益,以确保该项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是公平和合理的,同时为投资者对该项交易行使表决权提供信息基础,使投资者在了解关联交易真实内容的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增强对证券市场透明度的信心。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内容。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能够对非法的关联交易形成有力震慑,资产管理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如适用);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说明和关联人基本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值、评估值以及明确、公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交易结算方式、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和比重,以及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等。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督。资产管理公司是否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信息,以及披露程度是否能够避免误导投资者进行决策,需要监管机构的监督以及社会审计的参与,以消除投资者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判断时的信息弱势地位。如果资产管理公司考虑未来上市,那么就要从现在开始考虑上市后更加严格的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交易行为的影响,进而考虑是否会对现有公司经营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有多深。

综上所述,关联交易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长城、信达、华融和东方)走向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商业转型必不可少的内容,如果能够发挥关联交易在协同集团资源的作用,则能够大大提升集团的竞争力和价值。为了防范关联交易的负面影响,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完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方对于相关决策必须回避,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充分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因此,资产管理公司如果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在决策过程中关联方予以回避,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阳光下的关联交易才能有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资源的协同。

参考文献:

1、Kohlbeek M.,Mayhew B. Agency Costs.Contracting and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s[R].Working Paper,2004

第3篇

一、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税务筹划是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税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种依法征收同时也是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行为、所得等的法律确认,即依法纳税后的财产、行为、所得等是法律认可并受法律保护的。税收可视作经营费用,是企业纯利润的减项,企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不纳税或少纳税,就意味着花少量的费用获得了同样的法律认可和国家法律保护。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政府根据市场规律制定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消费政策和投资政策等无一不在税收法规上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在仔细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安排自己的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等,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收法规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促进力

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外乎是管好“人流”和“物流”两个流程。而“物流”中的“资金流”对企业经营如同血液对人体一样重要。税务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为进行税务筹划而起用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必然会为企业经营管理更上一层楼奠定良好的基础。税务筹划主要就是谋划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企业要进行税务筹划,就必须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的台阶。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的财会制度,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是成功进行税务筹划的条件,创造这些条件的过程,也正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

(三)税务筹划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

尽管我国已经进行了好多年包括税法宣传在内的法制教育;尽管人们已在生活中感受到纳税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但纳税仍然是极容易引起人们心理不平衡的事情。如果没有税收筹划,偷逃税就会成为人们寻求心理平衡的重要方法。但是,一方面,由于税收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日益健全,税收征管日益严密,执法力度日益加大,偷逃税成功的概率越来越小,而且,一旦被发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轻则补税罚款,重则拘役或判刑;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和社会成员法律意识、平等竞争意识日益增强,偷逃税者会因其破坏了平等的竞争环境而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谴责而名誉扫地,甚至将无法在竞争中生存。这双重损失使偷逃税者悬崖勒马,越来越少。那么,怎样才能既保持企业良好形象,又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呢?有句话说得好: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精明者进行税务筹划。

随着煤炭开采技术的提高和安全生产难题的逐步解决,我国矿井生产规模越来越大――多达300万吨/年-1000万吨/年甚至更大,其中固定资产投入占矿井建设、生产投资比例也越来越大。据我国目前大型、特大型煤矿企业财务报表反映:固定资产多占企业总资产的46%-69%。可见,固定资产投资在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使固定资产投资的税务筹划工作具有了特殊性和必要性。

二、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税务筹划点

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具有耗资多、时间长、风险大等特点,其纳税筹划涉及成本、收益、折旧、投资方向以及市场等诸多因素。我国税法(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和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一)根据税法的如上规定,固定资产涉税筹划应注意的三种情况

1.凡属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只要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不论其价值多少,均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凡符合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和“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的条件之一者,可以不作为固定资产。

3.可不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物品,应视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仅就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额列为当期费用。

(二)在日常工作中固定资产投资的税务筹划点

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在历史成本法下,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影响着企业的收益

(1)固定资产的现购方式

现购是指以货币资金购置各种固定资产。由于货币资金不需计价,购入固定资产时支出的价款及发生的附带成本都可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成本。

(2)固定资产的赊购方式

通过赊购取得固定资产,通常有一般赊购和分期付款赊购两种方式。一般赊购方式是指在未来某一时期以赊购价格一次清偿价款,购入固定资产;分期付款赊购,是指赊购固定资产时采用分期付款的办法。

赊购固定资产不仅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而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还相应减少了利润,有利于企业合理避税。

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都采用现购的方式,是与合理周转资金、实施税务筹划背道而驰的。因此笔者建议:采购人员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应尽量用赊购的方式,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2.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长短的选择,影响着企业的资金时间价值

众所周知,加大成本会减少利润,从而使所得税减少。如果不提折旧,企业的所得税将会增加许多。折旧可以起到减少税负的作用,这种作用称之为“折旧税抵”或“税收挡板”。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包括两大类:一是直线法;一是加速折旧法。虽然从固定资产的整个使用期来说,两类不同的折旧方法的折旧总额是不变的,对收益总额也无影响,但是,加速折旧法在最初的年份计提折旧多,冲减了税基,减少了企业应纳所得税,相当于企业在最后的年份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达到了合理避税的目的。而煤炭企业目前普遍采用平均年限法。笔者建议:企业可参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标准,尽可能地调低企业折旧年限,尽可能少地交纳当年所得税,以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

3.用足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各种减免税是纳税筹划的温床,税收中一般都有例外的减免照顾,以便扶持特殊的纳税人。笔者认为:年产1000多万吨、设备年采购额约4个亿的大型煤炭企业更应用足其中“为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品结构调整和经济稳定发展,对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这一优惠政策。如:新增近4个亿的固定资产中至少可将20%-40%

设备投资证明、挂靠为技改设备,至少可为企业合理、合法地节减所得税3200-6400万元。

4.用足20种小型煤专设备作为材料核算的煤炭行业政策

目前,我国《增值税暂收条例》规定:除东北老工业基地试行消费型增值税,即购置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外,其他地方采购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一律暂不予抵扣。但是,针对煤炭企业20种煤专小型设备(例:7.5KW及以下的电动机;1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矿灯;各种小型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按扭箱等),具有消耗大、磨损快等特殊性,煤炭行业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可将其视同材料核算,但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这意味着对年产1000万吨的煤炭企业来说,一年中如果有3000-40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的煤专小型设备采购额发生,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至少可合理、合法地节约510-680万元。

因为以上涉税筹划是零风险,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将煤专小型设备摊销期规定为一次性摊销、五五摊销或一年期摊销;必要时,可报当地税务局备案。

5.严格固定资产计划、采购、验收、核算等管理环节

禁止设备申购单位为逃避单位材料费、维修费等可控成本的考核,将设备原值的20%-30%维修用配件、材料随设备一同采购并作为固定资产入账验收和核算,以免白白损失这些所谓的设备配套的配件、材料的17%的进项税抵扣;同时也可以使企业避免超前支付不必要的所得税。为保全企业内部单位局部小利益,而放弃维护企业合法的整体利益,实在是得不偿失。

6.重视企业在建工程合同、预算、转资等工作细节,从源头上控制房产税的税基

对于年产1000万吨大型煤炭企业而言,其建筑工程投资约占总投资的18%-20%,而建筑工程中的房产投资要占51%-52%。如果企业基建期间合同、预算、结算人员对建筑工程立项要求不细,在建工程转资时财务人员转资工作不仔细,对待摊投资摊销时不加以仔细分析摊销等,都会无端地加大房产税的税基,多支出企业的房产税税款。如果合同、预算、财务等相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以下细节,即可每年为企业合理节约房产税约50-80万元。

(1)建筑工程预、结算时,严格区分房屋、建筑物、设备基础、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给水及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线的敷设工程等。

对其中的设备基础,尤其是室内不难区分的较大型的设备基础(如:矿山主付井绞车房、压风机房、扇风机房、变电所等)应尽可能地不进入房屋总造价,可将其对应地摊入需安装设备;日常预、结算过程中严禁相关人员为图工作省心、方便,将房屋、工厂设施、必要的设备等都搅在一起以某某工业区房屋性质的固定资产入账。

(2)在建工程转资时,首先对其中可不构成房屋的建筑工程要尽可能地分别转资到建筑物、线路、管路及进入需安装等;其次对约占总投资10%-11%的待摊投资额的摊销应格外地注意分析:土地征用费、煤炭资源使用费等不要误进待摊投资;如果已经误进,可将其直接转资形成无形资产等,而不应将其部分费用误摊入房屋总造价;笔者建议,对地质勘察、探矿许可费用等根据费用性质,将其全部摊入矿井建筑物,而不必按惯例将其全部平均摊入转资工程,以致增加部分房产总造价,如此等等。

三、实施固定资产投资税务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在具体实施固定资产税务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注意培养正确的纳税意识,建立合法的税务筹划观念

以合法的税务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深入研究掌握税法规定,充分领会立法精神,使税收筹划活动遵循立法精神,以避免避税之嫌。同时应注意:进行税务筹划时不要过分地受利益驱动,否则会面临更大的风险。税收筹划不要超过合理的界限,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二)了解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

由于税收筹划方案主要来自不同的投资、经营、筹资方式下税收规定的比较,因此,对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的全面了解,就成为税收筹划的基础环节。只有有了这种全面的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对纳税人最有利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或筹资决策。反之,如果对有关政策、法规不了解,就无法预测多种纳税方案,税收筹划活动就无法进行。

(三)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必须要有紧迫感,注意用足、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的税制建设还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及会计财务制度,充分利用税务政策与会计财务制度的差别,将二者结合起来。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防范筹划的风险。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所以,目前税收筹划的重点应是用足、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让税收优惠政策尽快到位,这个空间非常大。许多纳税人对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还不十分了解,有些政策还没有被完全利用。因此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必须要有紧迫感,否则,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过一段时间就取消了。

(四)注意保持账证完整

第4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运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其根本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税后利润最大化。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几乎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全过程。企业正确地进行纳税筹划有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水平、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由此可见,从纳税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出发,研究如何在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下进行税务筹划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笔者根据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就如何运用税务筹划发表点浅见。

一、税款抵免方法的应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河南宝雨山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3日,是焦作煤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通过对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宝雨山矿和何庄矿整体收购后成立,由于煤炭企业的特殊性,公司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较多,相关人员就根据资产明细认真对照目录整理出设备1702台不含税总投资额8476.92万元,并按要求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合同、发票、凭证、设备清单、优惠备案报告书等资料上报税务机关备案准备抵免2010年应纳税额847.69万元。税务机关在审批过程中提出三点异议:1.设备中含有2009年购置的;2.与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资产交割时购入设备未开具发票;3.部分设备名称无法与目录上完全对应。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查阅相关资料逐条进行解释:1.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2.与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资产交割时购入设备未开具发票,但原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已经缴纳所得税;3.相关目录上设备名称为分类列举并非单台对应。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审批。

二、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如实反映资产状况,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按照相关规定,我公司2010年底开展了财产清查工作,清查出原接收伊川电力集团部分设备无煤安标志,不符合煤炭安全生产规程,另外,部分车辆已毁坏不能行使,停用报废。并按规定编制财产清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焦煤集团申报资产损失,经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初审筛查,相关职能和技术部门现场鉴定,报经焦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经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定报告,同时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加热风机等37项机器设备及车辆报废,资产损失1544829.58元在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公司财务部门与生产技术部门联系将《宝雨山矿区寒灰水防治技术研究》、《宝雨山矿主井提升系统改造》和《何庄矿主井提升系统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三个项目确定为2010年的研究开发项目,然后对项目进行了立项、并按照规定设立“研发支出”明细账,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 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和费用种类分别核算,但由于没有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在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时,未被确认研究开发项目,没有达到筹划的目的。

四、充分利用优惠政策

2009年3月之前本人曾经在焦作韩王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公司由焦煤集团韩王矿破产改制后成立,由于井下煤炭资源枯竭,公司先后成立了三个建材厂,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矸砖、砌块和粉煤灰标砖,三厂均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照当时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减免增值税范围,我们严格按照税局的要求,为三个建厂单独立账、单独核算,每月定期编制免税申请到税务局办理有关手续,并请税务局有关人员到公司进行验收,确保了免税工作的顺利进行,仅2008年一年就减免增值税261.57万元,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目前此优惠政策已经做了修改,《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以上仅是本人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个例,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纳税人如何在遵循税法的前提下,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及纳税筹划,提高企业价值,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已经成为企业理财的重要研究课题。纳税筹划行为不是盲目的,它是一种科学的理财行为,是一种资金运筹方式,在实践中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纳税目标的实现。因此,一个可行的纳税筹划必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在着手进行纳税筹划之前,应该对筹划企业相关的财税政策和法规进行梳理、整理和归类。要充分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精神,并了解法律和主管部门对纳税活动“合法和合理”的判定。

(2)了解和熟悉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首先要了解纳税人的情况,包括组织形式、财务情况、投资意向、对风险的态度、纳税历史等;还要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包括要求增加短期还是长期资本增值、投资要求和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取得有关法律资料。

(3)制订纳税筹划计划并实施。首先要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及具体情况制订包括:纳税筹划具体步骤、方法、注意事项;纳税筹划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纳税筹划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内容的纳税筹划草案;然后对每一个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风险―(税收政策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可操作性分析、逐一排序,确定最终方案。

第5篇

人们通常将纳税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概括为:偷税是违“法”的,而纳税筹划应当是合“法”的,这里的“法”特指税收法律法规。然而笔者认为,纳税筹划方案不仅不能有悖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不能产生冲突,否则这样的方案就不具备实务中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下面我们先从一个例子说起。

一、案例甲公司是一家大型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乙公司欠甲公司货款3000万元,现乙公司近乎资不抵债,甲公司为了收回欠款,同意乙公司用一批旧设备(环保设备)偿还该项债务。设备原价3500万元,账面价值2700万元,经初步评估该固定资产市价约2900万元。不过,甲公司预计难以将该二手设备出售变现。甲公司打算先进行债务重组,取得乙公司的抵债资产,然后再将这笔抵债资产作价2900万元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我们将其称为方案一。甲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了有关各方的税负:1、债务人――乙公司(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而乙公司用于偿债的设备显然符合这三个条件,所以乙公司处置该旧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为零。所得税方面,依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规定: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因此,在本项业务中,乙公司一方面产生视同销售所得为:2900-2700=200(万元),另一方面还产生债务重组所得为:3000-2900=100(万元),合计产生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该300万元在会计核算中被记入“资本公积”,故需作纳税调增)。2、债权人――甲公司通过上述分析,甲公司认为本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较重,故向专业人士寻求纳税筹划方案。有人提出这样的税收筹划思路,我们称之为方案二:首先由乙公司直接以该旧设备作价出资,与丙公司合资组建丁公司,设备作价2900万元,然后再由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乙公司用拥有的丁公司的股权2900万元抵偿甲公债务3000万元。在此方案下,有关各方的税负为:1、债务人――乙公司乙公司的税负要分投资和抵债两步计算。第一步:以旧设备对外投资,取得股权。其应缴增值税为零,依据同方案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8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以,乙公司在对丁公司投资时,一方面要确认视同销售所得为:2900-2700=200(万元),另一方面,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确认为2900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二中乙公司的税负与方案一相同。2、债权人――甲公司纵观方案二,它运用了纳税筹划中的一个常规方法:规避不必要的纳税环节,并且整个税负计算过程均有现行税法支持,似乎既达到了与方案一相同的经济活动结果,又达到了节税的目的。然而,我们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上述筹划建议没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因为方案二的要点在于由乙公司先用公允价值为2900万元的设备向丁公司投资,而按《公司法》规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现乙公司已濒临资不抵债,如何能进行高额的对外投资?既然该方案不可行,我们必须设计新的方案。在此之前,先要考虑下列问题:乙公司拟用于抵偿的旧设备是否已被抵押担保?乙公司是否有自主支配、处置该资产的权利?乙公司是否存在着欠税?因为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在上述问题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寻找新的方案。首先需要思考的是:在方案一里,甲公司取得的旧设备系按评估价一进一出,这个过程中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增加值,从增值税的基本原理上分析是不应产生应缴增值税的,之所以会产生前述税负,完全是因为作为存货流转处理时只有销项税额而无进项税额抵扣所致。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后,我们再设计方案三:仍然先由乙公司用该批旧设备偿还债务,乙公司税负不变。不过,甲公司取得抵债资产时不是作为存货入账,而是作为取得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入账,并建立卡片账,从而符合288号文规定的第一项条件。之后,甲公司并不立即以该设备对外投资,而是采购相关原材料,配备生产技戌人员,用该设备试生产环保产品(这并不会超越甲公司的营业范围),生产期间相应计提折旧,这样便符合了288号文规定的第二项条件。在约半年以后,待条件成熟,甲公司再以该设备出资与丙公司合资成立丁公司;投资作价不高于取得时的计税成本,即使之符合288号文规定的第三项条件。由于甲公司净资产额较高,该投资行为发生后投资余额远低于净资产的50%.在上述三项条件均符合后,甲公司便无需就投资设备缴纳增值税了。

二、相关问题思考通过上述案例,笔者认为我们应对纳税筹划作进一步思考:1、纳税筹划的方案固然不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但仅有这一点是不够的,必须考虑是否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税收法律关系,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存在、变更与消灭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的,这种事实便是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行为。我们进行纳税筹划以期改变和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时,往往需要调整或改变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行为,并产生新的方案,对于新的行为方案,如果不考虑它是否符合相关各方面的法律规范,单纯地、孤立地在税法的范畴内转圈子,这样的节税方案很可能要沦为“镜中花、水中月”。2、纳税筹划应评估实施新方案时履行法定程序的直接成本和风险代价。纳税筹划不能是静态的纸上谈兵,也不能只言“得”而不顾“失”。例如,有人从税收筹划的角度为一外资房地产公司设计了一连串的重组方案-先分立,后抵押融资,再股权转让,最终进行实际的房地产开发等。众所周知,企业重组会涉及复杂的法定程序和手续,诸如股东(大)会决议、向社会公告、结清欠税、债权担保、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验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外资企业分立还需报有关部门批准,履行这些程序和手续不但要发生大量直接成本,而且由于时间较长,还可能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和商业形象产生影响,企业更要面临市场变动的风险,这些动态因素是在设计方案时必须加以考虑的。3、跨国间的纳税筹划还应考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以转让定价筹划为例,它不仅要分析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税制上的差异,还要综合这些国家或地区在一般商法、金融、外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由此也可以得出结论:纳税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理财活动,需要多个门类的知识,面对那些将纳税筹划视为探囊取物的商业宣传,纳税人应谨慎处之。方案一至方案三看纳税筹划应综合考虑因素飞雪

第6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体系转型;业务中心;业务流程

当前,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政企分开、厂网分开、重组电网资产等改革目标基本实现,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更纵深方向发展。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电力企业提供了跨越性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国家“十一五”期间电网投资规模高达1万亿元,面对如此庞大的投资需求、迅速扩大的资产规模、快速发展的电力市场。对电网企业的资源配置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经营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电力财务人,必须抓住机遇,以更广阔的视野、更敏锐的触角和勇于担当的创新精神,突破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思维方式,积极推进财务管理转型。实现从传统的“核算型、事务型”账房先生转变为“经营型、控制型”现财者,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撑。

根据电网企业社会属性和商业属性并存、没有定价权、资金密集、资产密集、资产经营战略导向不清晰、资产经营回报水平较低、信息化水平仍然薄弱、财务价值未充分发挥等技术经济特征,广东电网公司以企业战略为导向,主动切入企业经营管理,以实现综合经营绩效最优为目标,深化财务集约化管理,深化信息技术应用,通过开展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组建“三大业务处理中心”,构建“核心业务管理体系”,发挥财务在资源配置、价值创造、风险管控、经营分析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核心价值功能,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务支撑。

一、以业务重组为基础组建三大业务处理中心

财务与会计职能不分,是目前财务管理急待解决的问题。将目前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业务重组划分为三块,在省公司财务部组建三大业务中心,即“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将核算功能和结算功能分离出来,新组建强大的财务管理中心,突出价值管理、风险管控和决策支持等核心价值功能。三大业务中心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形成财务管理的有机整体(图1)。

(一)会计核算中心

电网企业组建“会计核算中心”,实现会计核算“一本账”的目标。可进一步规范和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形成对财务管理工作强有力的支持。

会计核算中心属“事务型”性质。归口负责集团整体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集团会计政策管理、集团财务信息系统建设、集团会计核算体系建设、集团财务报表体系建设、组织集团会计核算工作、编制集团财务会计报表、开展财务报表分析等。

1 职责界面

省电网公司,履行集团会计核算管理职能:各基层单位,执行省公司会计核算政策,按照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登陆财务信息系统远程录入凭证上传省公司,生成本单位财务报表、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分析等。

2 业务流程图(图2)

(二)资金结算中心

组建“资金结算中心”是解决资金流的集约化管理问题。实现“资金管理一个池”的目标。

资金结算中心属“事务型”性质。归口负责集团整体的资金收支结算业务,包括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集团资金计划管理、集团资金安全管理、集团资金收入管理、集团资金集中支付、现金流分析等。由于资金结算中心属事务型性质,因此资金融通、担保管理、投资管理等业务归入新组建的“财务管理中心”的资金管理职能。

1 职责界面

省电网公司,履行集团资金收支统筹管理和集中支付功能;各基层单位,执行集团资金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2 业务流程图(图3)

(三)财务管理中心

组建财务管理中心,是构建“经营型、控制型”财务管理体系的核心。在组建核算中心和结算中心后,财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工作效率将有很大的提升,并形成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

1 职责界面

省电网公司,负责构建核心业务管理体系,发挥集团财务管理的核心价值功能;各基层单位,按照省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要求,负责地市供电局相应财务管理职能,发挥财务在价值管理的核心作用,确保省公司各项经营决策部署有效落地并发挥作用。

2 业务流程图《图4)

二、以价值管理为核心构建核心业务管理体系(图5)

新组建的财务管理中心属于“管理型、控制型”的性质。通过构建核心业务管理体系,发挥财务在资源配置、价值创造、风险管控和决策支持等方面的核心价值功能。

(一)构建战略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1 两大核心原则

第一,强化企业资源与经营风险的管控。全面预算管理运用价值管理手段,按照“企业资源统一分配、执行进度有效监控、经营风险及时预警”的管控要求。高度整合企业内部资源,将企业价值与各级组织的具体目标、岗位职责相联系,做到事前优化资源配置,事中确保执行质量,事后评估经营绩效,保障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

第二,实现业务计划与财务预算的协作。全面预算管理必须按照“目标统一、权责清晰、流程贯通”的要求,做到业务规划与财务规划有效衔接,业务计划与财务预算充分融合,业务执行与预算控制高度协同。

2 四大管理过程

制定财务规划,即按照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各业务条线的业务规划,以促进企业综合经营绩效最优为目标,通过建立财务规划模型。合理筹划安排财务资源,确定企业中长期的财务目标。

设定年度目标,就是在财务规划的总盘子内,建立目标分解模型,通过经济增加值(EVA)等关键绩效指标评估各基层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预期,确定其能力差距,有导向性地将总体规划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形成各层级单位的年度预算目标。

制定全面预算。其中对于供售电量、收入、购售电价、成本费用等指标,认真分析经营形势和市场环境,规范成本开支范围,通过制定标准成本或确定管控原则,优化成本开支方向。对于资本性项目预算,通过建立预算准入模型,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技术发展等维度对项目进行优选评分,提高项目投资回报率。

监控调整。建立立体、多层次的预算分析报告体系,建立滚动调整机制,快速应对外部环境因素及内部执行情况变

化,及时调整企业资源配置。

3 五大保障体系

实现全员预算。各预算主体都应建立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工作组、预算编制执行机构的三级责任网络,使预算的管理责任最终落实到具体岗位。

设计标准流程,以明确的层级管理、清晰的职责分工为基础,核心业务流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管理过程。

完善预算制度,对公司成型的预算管理思想进行提炼升华,对先进的管理模式、科学的管理方法、完整的考核机制进行规范。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构建公平、合理的预算考评机制,建立科学、完整的预算考评指标体系,实现预算管理从过程到结果的全面考评。

搭建大计划大预算管理信息平台,支持从战略规划到监控调整的预算全过程管理,并通过与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耦合,实时获取业务数据。实现预算管理与业务活动的结合,体现预算管理对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参与和管控。

(二)构建集约高效的资金管理体系

1 深化集约化管理,实现资金管理“一个池”

建设集约、规范、高效的资金收支体系。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资金收支先集中到市供电局,撤销县区供电局的银行账户;第二步撤销市供电局的账户,资金收支直接集中省公司。

2 加强资金融通管理。降低综合资金成本

优化银行融资。一是发挥电网企业的品牌优势,争取优惠的贷款利率;二是合理判断经济运行走势。选择合适的融资时机;三是结合企业资金流状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期限。

盘活自有资金,加快电费回收。加速回笼资金。规范资金支付。合理推迟支付。

增加融资渠道,如果将来条件具备,可以考虑资本市场融资、发行债券或开展重大资产融资租赁等。

以资金精细化管理为基础,引入“零现金”的管理理念。对现金流量进行精准预测与规划,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深化与银行机构的合作,科学安排投融资计划,提高资金流动性,降低综合资金成本。

3 建立资金安全监管机制

建立资金安全管理评价机制。如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通过向生产线的安全管理学习,树立“像抓生产安全一样抓资金安全”的理念,建立了资金安全管理“千分制”的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资金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建立资金管理信息监控平台,动态监控各单位资金运转情况,并对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分析。

(三)构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1 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实现资产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的协同。统一规范资产的分类、名称与编码,推行资产条码管理,建立账、卡、实物、责任人四位一体的责任机制,确保账卡一致,账实一致。

2 实现精细化管理

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牢牢把握固定资产的前期购建、运行维护、流动调配、减少处置等几道关口,通过固定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对固定资产大成本的全过程控制。加强电网建设与改造的投入产出分析,讲究投资效益。节约投资成本,实现由重视投入到投入产出并重的转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合理调配资源,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盈利能力,实现由资产总量最大到资产质量最优的转变。加强重要设备的研究和管理,从分析设备生命周期成本和缺损性能趋势入手,监控和评价资产的运作和状态,寻求对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信息,提出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电网规划和改造建议。

3 构架资产信息大平台

业务应用层通过集成的信息平台固化业务流程,打破部门界限和信息壁垒,实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高度统一;管理层用于收集、整理和提炼业务信息。为公司管理人员及时提供资产规模、结构、状态。资产的投资、项目总体进展情况,设备的健康和运行状况等资产规划、建设及运营信息等;决策支持层通过建立决策支持模型,为公司资产策略,如投资策略、采购策略、检修策略、运维策略等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4 建立科学资产评价体系

全方位分析固定资产投入和利用状况。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和资产合理布局,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5 建立资产损失问责制度

制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对资产从投资决策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跟踪问责。以资产处置和损失处理为切入点,厘清责任归属,明晰责任性质,判定责任人员,追究过失责任,规范处置行为,防范资产流失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构建全过程成本管理体系

1 树立全过程成本管理理念。按照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将过去的“不可控成本”和“可控成本”划分调整为“投资成本”和“运维成本”;同时,在“供电单位成本”指标下拆分出“单位电量投资成本”、“单位电量运维成本”,分别从建设和运维两个维度进行成本管理、分析和考核,成本管理的导向性会更清晰。管控效果会更好。

2 做好全过程成本管理

做好电网规划设计管理。设计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设计的节约是最直接的节约――不言而喻。

做好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通过招投标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做好源头成本控制。

做好电网运维成本管理。规范成本开支范围,推进成本开支标准建设,保障核心业务需求,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优化成本结构,均衡成本开支。

(五)构建集团税务管理体系

1 加强税务筹划管理

深入研究税务法规政策。整理涉及适合电网企业的税务政策及优惠政策,研究建立适合企业的纳税方案。统一规范集团的纳税行为,降低税负和涉税风险。

设立税务筹划净收益、税收负担降低率等指标,对税务筹划方案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将纳税筹划变成动态循环的过程,提升税务筹划价值。

2 建立税务政策库

研究梳理企业的各个纳税事项,按不同的涉税事务、不同的地区对税收政策进行整理,建立企业税务信息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为各单位更好地利用税务政策提供保证。

3 营造税企良好关系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一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同。企业的税收筹划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无效筹划,这是税收筹划顺利实施的关键。

(六)构建集团财务风险管控体系

1 强化财务监督约束机制

积极行使《会计法》赋予的财务监督职能,主动切入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经营进行全过程监控,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确保企业依法经营。财务监督约束要重点以预算准入、合同审批、资金开支审批、项目后评价等环节为切入口,履行好财务“管事”的职能。

2 加强风险评估监控

深入分析、梳理评估财务风险,从风

险影响、风险发生频率、企业控制能力和风险覆盖面等方面,系统分析企业内外部环境中潜在的财务风险因素,整理汇总形成“风险控制库”(表1)。针对风险监控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植入流程,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3 建立重要指标监控预警机制

对关键业绩指标进行预警和监控,对异常趋势做出判断与评价。规避目标偏差的风险。首先,通过采用二维多因素分析方法,判断各项指标出现偏差的可能性以及不能完成的严重后果,甄选出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业绩指标,并纳入预警监控体系。其次,为每个重点监控指标设定评价方法,当实际执行结果进入风险监控区时。及时向企业管理层和业务部门发出预警信号。

对资源使用进行效率的预警和监控。监控资源的使用效率,按一定周期进行评价,对资源使用效率过低的情况或异常趋势及时预警。资源使用效率监控和评价的结果,作为后续资源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

(七)构建经营分析和决策支持体系

1 经济活动分析(预算执行分析)

分析电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机遇与威胁,总结经营管理亮点,指出存在问题和解决应对措施,为企业正确地进行战略决策、高效地开展资本运营、圆满地完成经营目标做好支撑。分析要点包括:要加强宏观经济分析,掌握电网企业营运的社会基础及其变化i要实现与业务联动。掌握财务数据后面的业务驱动因素;要把握“总量、结构、趋势”三要素;要通过经营分析做好下阶段的工作安排。

2 专题研究分析报告

专题研究分析报告主要是针对特定的管理领域进行专项深入研究分析。为企业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资金管理分析报告。分析集团的资金收支总量及结构、资金周转情况及效率、投融资情况、债务与资金成本、资金安全管理等,并提出管理建议。

税务管理分析报告。对企业的税务环境和税负水平进行分析评估,系统梳理涉税事项,分析是否对税务政策执行到位,并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提出税务筹划建议,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电价执行分析报告。根据国家的电价政策,分析企业的电价执行情况、不同地区的电价高低的原因,对电价执行不到位提出整改措施。

财务风险分析报告。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及有效评估,及时发现内控隐患。提出管理建议,防范经营风险。

财务监督情况报告。通过日常的财务监督,从依法经营、有效利用资源的角度。总结管理亮点。指出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

经营对标分析报告。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经营指标、经营管理手段、结果进行对标,发挥标杆效应,查找差距,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项目投资分析报告。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注重有效资产形成,要着力开展投资项目的效益分析。在项目前期的规划与准入阶段。要对项目的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效益指标进行评价,特别是对电网基建项目、大金额的技改项目,财务要真正切入,借助模型或其他的管理工具开展效益评价。使企业的项目投资能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的营运效益。项目投运后。在项目后评价阶段要引入财务评价指标,对企业的投资效果进行回顾、总结、检讨,不断地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水平,促进企业投资效益有效增长。

(八)构建集团经营绩效评价体系(图6)

指标体系的建设对引领企业经营导向、促进战略落地十分重要。电网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最终反映在指标上,有怎样的指标就有怎样的管理、就有怎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结果。

基本结构分三个层次,有需要的可以往下细化延伸。

其中:一级指标(核心指标),是对电网企业,最能体现核心价值导向的指标包括总资产回报率、经济增加值(EVA)、净资产收益率等。二级、三级指标,要确保对一级指标的有效承接,确保与一级指标的相关性和控制指标数量。包括:购电单位成本、供电单位成本、线损率、万元固定资产供电量、电费回收率、供电可靠率等考核指标。

三、以信息技术为支撑

活力和效率是体系生命力的保证,如何实现集约管理和营运效率的协同,是体系建设要解决的最后一个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要深化信息技术的应用;二是要遵循。集约管理、远程处理、就近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集约管理要走出两个误区:一是集约管理等于集中管理;二是集约管理等于集中处理。

财务管理转型有一个过程,还要涉及科学合理的流程制度、贯通业务的信息系统以及高素质的财务队伍等方方面面。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系统推进、协同开展。

【参考文献】

[1]潘飞.基于价值管理的管理会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候龙飞.现代全面预算管理[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第7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目标方法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务筹划(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于20世纪30年起源于西方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理论及实务上均已比较成熟了。早在1989年伍德赫得・费尔勒国际出版公司就出版了名为《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Tax Planning for Multinational Companies)的专著,书中提出的论点及税收筹划的技术在一些跨国公司中颇有影响。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与R.F.梅格斯在他们合著的《会计学》中,对税收筹划下了定义,书中认为: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所使用的方法称之为税收筹划。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也早已在《国际税收词汇》对税收筹划作了具体的定义:税收筹划是指通过纳税人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税收筹划理论研究起步晚很多,大约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从西方引进我国,并且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一直被视为“”。因此第一本税收筹划专著是由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市税务学会会长唐腾翔与唐向撰写的《税收筹划》。该书于1994年出版,书中把税收筹划和避税问题从理论上予以科学的界定,引导企业正确理解税收筹划;2000年,在《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上,出现了“筹划讲座”专栏,公开讨论税收筹划问题。大批学者也不断地出版专著,系统地研究税收筹划理论,如蔡昌博士著作的《蔡博士谈税收筹划》中以独特的视角、开阔的思维,用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并且创立了“税收筹划规律”;盖地教授主编的《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2005年)从横向(分税种)与纵向(按过程)两方面阐述税务筹划的方法和技术。

税收筹划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综合各家之言,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精心谋划和安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优惠政策或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蔡昌,2007)。该定义包含三个含义:

(一)合法性。这是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也是税收筹划区别于偷税、逃税、避税的基本标志。

(二)计划性。又称筹划性,在经济活动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时间应该是涉税义务发生之前的决策酝酿环节,而不是涉税义务发生履行环节;企业实施税务筹划方案需要调整的是具体涉税行为,而不是具体涉税行为发生以后更改合同和发票。

(三)目的性。是指纳税人要取得税收收益。达到这一目的有两种途径:一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税收成本,低税收成本则意味着高资本回收率;二是滞延纳税时间,纳税期的降低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纳税技巧与税负控制技术,面对各种不同的情况必须有不同的筹划方案,但却不排除其内在存有一定的规律性。下面本文从税收实务中存在的共性提出一些筹划方法。

(一)纳税人的选择。

1.设立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有扩张的要求,此时应该慎重考虑设立机构的形式,对设立机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以取得最大的税后收益。主要考虑以下两点。

一是分支机构初期经营盈亏情况,是否需要与总部合并纳税。新税法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以“独立核算”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人的规定,而是直接以“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也就是主要以法人作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人。在分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它不是法人,其实现的盈亏要跟总公司合并纳税,如果设立的是子公司,各子公司可以分别纳税,只需按税后利润一定的比例对公司分配。在这一规定下,企业在设立营业机构时应该考虑是建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如果企业预计该机构在成立之初会产生亏损,则将其设立为不具法人资格营业机构,如此,企业可依法汇总纳税,实现盈亏互抵,减轻税负。

二是分支机构税率的区域优势及税收待遇情况。如2008年实施的新税法实行“行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优惠政策,除了西部地区的优惠仍将存在,将会取消大部分区域税率优惠,因此在2008年1月1日后成立的分支机构基本上不用考虑区域带来的优惠。

2.就业人员的选择

企业就业人员的选择可以2008年新税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按实际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两税合并”以前,只有特定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和待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这一新优惠政策,给予企业很大的筹划空间,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纳税筹划。

(1)企业应分析哪些工作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

(2)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资薪酬成本上的变化(考虑抵税效应后)。

(3)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变化。

(4)相关证件的备案、劳动合同的签署和社会保障的落实问题。

(二)滞延纳税时间。

1.应税所得筹划

由于所得税税款是一项强制性现金支出,考虑到时间价值,如果企业能够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或者提前确认成本、费用,就可以延缓税务支出,虽然最终支付税额是一样的,但是通过推迟税款的缴纳,企业获得了时间价值。推迟收入的确认或提前确定成本、费用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订立合同时约定次年收取货款。

(2)采用支票、银行本票和汇兑结算方式销售货物,将收入延迟到次年确认。

(3)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如2007年物价总体水平呈上涨趋势,可采用加权平均法,销售成本中含后期较高价格进货的部分成本,相应期末结存存货成本较低,这样就可以将利润和纳税递延至以后年度,进而达到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合理预缴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是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但是企业的实际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才能完整准确地计算出来。税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预缴所得税时预缴多少的具体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也规定,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作为偷税处理,因此企业经营者可以在这里进行税收筹划,预缴时在合理范围内少预缴,待年终汇算清缴才补缴少缴的税款,这样企业就可以获取一笔无息借款。

(三)存货计价方法的税务筹划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存货中原材料的耗用是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段时间内,一批存货均会转为销售成本。因此,无论存货计价方式怎么选择,期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总和是相等的,但是在期间内前后各段时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却是不一样的,并由此影响应纳税额。前面已经提到,税款是一项强制性的现金支出,企业应该尽可能地延迟税收支付时间,选择所得税税金支出现值小的存货计价方法,以获得货币时间价值。自2007年1月1日起,会计准则规定不能运用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量,因此当物价上涨时就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而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提前确认成本,从而达到企业延缓纳税的目的。纳税人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关键在于判断企业主要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总体而言,物价的总体趋势是上涨的,这时企业选择加权平均法会更加有利;而如果企业的主要材料属于更新换代较快的,价格自上市后将不断下降,则企业应考虑选择先进先出法。

(四)固定资产税收筹划

按照我国的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费用不同,会影响相关期间的成本费用,从而影响应税所得和所得税。利用折旧方法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法律规定

2008年新税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并且规定了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短年限,同时在第一百一十九条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计提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短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为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而对于预计净残值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要合理即可,这些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但企业必须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作出选择,否则因为违背法律、法规而遭遇罚款,则只会增加企业的支出,造成损失。

2.考虑时间价值的影响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无论企业采取哪种折旧方法,总的折旧额是不变的。但是由于存在货币时间价值,不同时间点上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是不相等的。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所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就应当计算并比较各种折旧方法在折旧年限内提取的折旧的现值及其抵税额的现值之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

3.企业固定资产应选择加速折旧方法

一般情况下,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应该选择加速折旧方法。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前确认折旧费用,使企业获得递延纳税的好处,但是在企业享受减、免税时,企业不应选择加速折旧方法,而应按照正常的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

三、结语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从其定义可得知企业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的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股利政策及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经营管理者在熟知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自身的各项经济事项的事先计划和安排,可以实现税负最低,从而获取最大的利益。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的主体税种之一,在企业的全部税收支出中占有重大的比例,因此,作为纳税人,企业若能很好地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法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地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在国家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环境下,企业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便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新企业所得税法为税收筹划提供的新空间为企业谋取更大的税后收益。因此,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对税收筹划加以引导和规范,使之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利因素,而不应排斥或予以取缔。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才能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我国经济国际化的进程,使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步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昌.蔡博士谈税收筹划[M].东方出版社,2007.

[2]戴子元.税收筹划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03.

[3]冯莉雯,宋瑞芝.企业税收筹划浅议[J].财经界,2007,(02):93.

[4]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际[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5]高允斌.新法规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J].企业管理,2007,(05):13-14.

[6]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

[7]王险峰.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商业会计,2007,(10):21-22.

[8]阎静.论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3):58-59.

[9]朱传霞.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6.

[10]周璐.新准则下存货计价方法税务筹划[J].财会通讯,2007,(12)90-91.

第8篇

关键词:营改增;税务;筹划

一、引言

增值税的征管体系比营业税更加完善,可以有效地解决在营业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问题。一个完整通信链条包括上游的设备商和服务商、中游的运营商以及下游的最终用户。在文章中,通信行业则是指诸如联通公司这种位于行业中游的运营商。此次将通信行业纳入到营改增的范围,针对其不同的业务采用了差异化的税率,即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使用11%和6%的税率。不仅对通信行业的经营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更重要的是营改增以后,企业收入与销项项目、成本与进项项目的变化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而且对于通信企业来说,固定资产占据很大的比重,也受到营改增改革的很大冲击。通信企业应该做足准备应付这些变化带来的税务风险,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二、“营改增”对通信行业的影响

(一)对通信业务的影响

在营业税时代,通信企业往往有很多套餐业务,但是营改增一来,由于套餐业务中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如果不对套餐业务准确区分的话,就有可能从高适用税率,从而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在捆绑销售方面,在营改增以前,通信企业在提供通信服务的时候赠送手机等实物的业务适用3%的营业税,赠送的物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购进的赠送物品的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但是在营改增以后,捆绑销售的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而计算销项税额。对于赠送服务的业务,包括购机赠费、积分反馈等活动,在营改增以前是属于无偿提供电信服务的行为,并不需要交纳营业税。但是现在,这项业务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而计算销项税额,税负可能会增加。

(二)对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影响

目前通信行业上游企业有设备提供商、建筑安装商和服务支撑提供商,这些供应商种类、规模大小都有所不同。在营改增以前,供应商的纳税身份并不会影响通信企业的购买成本。而现在,如果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话,那么购买的物品和劳务就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对于建筑安装商来说,由于建安领域还没有被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其提供的材料和服务无法提供专用发票,会导致通信企业进项税额的损失。此外,对于通信企业来说,由于一直以来都是征收营业税的,所以在企业内部对于增值税的抵扣环节并没有足够的重视,财务人员也缺乏相应的增值税方面的知识,不能清楚认识到专用发票的作用,这些因素也会影响到进项税额的抵扣。

(三)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2004~2007年这三年为通信行业投资的稳定期,而2008年随着新一轮行业重组以及3G牌照的发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长。在2009年以后,3G网络的大规模建设以及4G网络的试点运行,使得通信行业的投资进一步扩大,而2013年年底4G牌照的发放,又带来了新一轮的投资。这就使得在通信行业,固定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比例很高,比如在2013年中国联通的固定资产就占到总资产规模的61%左右。将通信行业纳入到试点范围以后,固定资产由于数额巨大,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以及对废旧固定资产如何处理,都会对增值税税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对通信行业的税务筹划和思考

(一)改变原有业务的处理流程和模式

根据财税〔2014〕4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通信企业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赠送用户识别卡或电信终端等实物或者服务的,需要将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别核算,并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属于文件中的特殊规定,也就是说虽然这中赠送行为满足视同销售的条件,但是不需要认定为视同销售,只需要按照一定的办法将这些不同的货物或服务分开缴税即可,。但是如果赠送的是其他物品,则不属于特殊规定的范围,应该按照销售折扣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比如,用户到营业厅购买一部合约手机(预存话费送手机),该合约计划的价格为4999元,并赠送一同价值80元的食用油。根据规定,赠送手机的行为不被认定为视同销售,可以按照销售不同商品的办法分别缴纳各自的增值税;对于赠送食用油的行为,企业应该将食用油的价格从整体价格中剥离开来,按照销售折扣的方式处理,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而对于捆绑销售,通信企业中还有一项重要的业务就是积分反馈,根据相关规定,用积分兑换的物品不同,所需承担的税负也会有所差异。假如用积分兑换的是电信服务,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在实务中,由于不同的电信服务适用的税率不同,还是需要进一步筹划的。比如,如果某客户在2015年2月消费320元,包括上月赠送价值60元的积分兑换的服务,其中通话费180元和网络信息费140元。如果将积分兑换等额话费的话,通信企业需缴纳增值税为19.82元;如果将积分兑换为等额的网络服务,则需缴纳增值税22.36元。如果兑换的是非电信服务的话,则需要按照视同销售的方式进行处理,加重企业负担。由此可以看出,通信企业应该合理确定积分可以兑换的服务,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二)做好进项税的抵扣工作

首先加强对上游供应商的管理。必须对上游企业进行梳理,在招标和采购过程中,尽量选择资质好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保证能够取得专用发票,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必须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话,应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争取调低价格来降低成本。此外,由于增值税实行的是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抵扣是以专用发票的取得为前提条件的,所以通信企业也需要合理安排资产的购买和投资,以及时取得专用发票,避免在纳税年度由于抵扣不均造成现金的提前流出。其次,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营改增以后,通讯企业购买设备和服务支付的价款,可以用来进行抵扣,合同中对双方名称以及信息的要求比营业税环境下严格。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通信企业要主动将相关信息主动提供给供应商,防止在开具发票的时候出现错误。营改增以后,由于增值税具有严格的抵扣链条,所以对于信息的准确性要求更高。在合同签订的时候,通信企业必须严格审查信息的准确性,防止由于信息错误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现象发生。此外,在合同中商定价格的时候,还应该明确售价中是否包含增值税,并在合同中列明,将开具专用发票作为供应商必须履行的义务,为企业能够顺利获得进项抵扣加一个双保险。在合同中,还应该尽量争取由自己联系第三方运输服务,这样一来可以增加通讯企业的可抵扣金额,进一步降低税负。再次,改进包工包料业务的合作模式。目前,通讯企业的安装业务主要有建筑安装企业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来提供。但是由于建筑行业暂时还没有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在这种情况下,通讯企业在公开招标的过程中,应该优先选择材料供应商而不是建筑企业来实施包工包料工程。如此一来,材料供应商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资产总价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信企业还可以选择具备提供规划设计、材料供应以及施工建设“一条龙”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以减少中间的管理环节,增加可抵扣金额。最后,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专用发票是有抵扣期限的,一旦取得发票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证,就会导致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通讯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对增值税相关内容的了解。

(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在购买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进行有效抵扣,直接关系着投资成本的大小。在通信企业中的固定资产中,很多废旧资产都是可再生资源,出售后还可以获得很大的效益,营改增以后这部分收入也需要计征增值税,如何处理这部分进项,也影响着企业的税收负担。在营改增之后,应该明确哪些固定资产属于可抵扣范围,一般来说,核心网以及无线接入设备、互联网和业务平台、传输网设备、支撑网设备以及动力空调设备以及现骨干配套设备,其进项税额都可抵扣,不动产以及配套措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受通信行业自身业务性质的影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中采购的比例很少。而通信企业是不生产设备材料的,需要从外部采购。所以,对于通信企业来说,其资本支出主要都是用来采购原材料和施工服务。在采购环节,由于涉及到进项税额的抵扣,应该尽可能选择资质较好的一般纳税人,减少原材料供应商的数量。如果一些材料必须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采购的话,也应该尽量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尽可能的将所有进项税额全部抵扣。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服务支出,如审计、设计和监理等服务,都已经纳入到了现代服务业的范围,也需要取得相关凭证。此外,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收益,通讯企业也应该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其进项能否转出取决于报废的原因以及是否取得专用发票。只有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处置的时候才允许抵扣,否则的话,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处理,这必然会增加企业税收负担。所以,通信企业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和管理工作,防止非正常损失。通信企业在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时候,一般有三种方案:一是直接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处理,根据规定,如果取得价款低于资产的净残值,就可以免征增值税;二是将固定资产拆解,此时固定资产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属于旧货的范畴,销售旧货按照4%的增收率减半计算缴纳增值税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三是依然将固定资产拆解,但是和客户签订的是固定资产销售合同,之后再签订一个委托拆解合同。通信企业在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时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哪种方案可以给企业开来更大的效益,做好相关的筹划工作。

四、小结

“营改增”的实施对通信企业的税负和业务模式产生了重大影响,需要做好纳税筹划工作防止税负的增加,规避税务风险,给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此外,营改增还对企业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限于偏于不再对此进行讨论,但是企业应该对这方面保持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周玲玲.营改增对电信企业的影响及管理调整策略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4).

第9篇

作为中国核电工程建设的排头兵,自2005年成立以来,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发展速度令核电行业瞩目。

其中,颇值得称道的是,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始终走在实践创新的道路上,通过不断调整组织,在发展中创新理念,探求财务管理职能的战略定位,不断探索适合于核电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新方法,取得了突出的成果。

优化价值链

中广核工程公司财务部始终秉承着“拥抱改革、在改革中完善与发展自我”的价值理念,随同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断做出组织适应性调整。在公司改革与发展的背景下,积极梳理财务业务流程,不断清晰财务管理职能战略定位,完成了组织结构三次大的适应性调整。

2007年前的工程公司还只是中广核集团的核电建设“工程部”,承担着中广核集团内的单项目核电建设任务。工程公司财务部这时还处于业主财务管理模式,没有专业化的财务分工。随着中广核工程国内公司承接的核电建设项目大发展,工程公司财务部管理层清楚地认识到:随着公司未来的多项目、多基地的发展形势,业主财务管理模式已不再满足当前的管理需求,需要探索新形式,随即提出打破原有的项目法人财务管理模式,按照公司“以项目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专业化分工的管理要求,于2008年底完成了财务管理的首次组织机构调整,调整为适应多项目、多基地业务发展的工程财务管理业务模式,形成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核算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财务管理的业务链,从而有力地支撑了公司多项目财务各项业务的开展。

2009年,在工程公司项目团队与职能部门推行“矩阵式”的运作模式下,工程公司财务部在2009年底完成了第二次组织适应性调整,这次的组织适应性调整实现了成本管理的分层运作,形成了更加清晰的财务价值链,财务管理的战略支撑、价值增值、经营监控的职能定位逐步显现。

2010年,随着工程公司“分层运作、分权经营、分灶吃饭”三分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部管理层开展财务管理职能改革,提出了“以价值创造、客户服务为导向,以职能重组、流程优化和系统改进为手段,促进财务管理职能转型,将财务业务重组为战略财务、业务财务和财务共享服务3个部分,形成了管理财务和业务财务的分离,突出价值创造导向;强调服务理念,推出内外部客户概念,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本次改革,工程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业务价值链已经打造了出来。

打造价值创造平台

工程公司财务部积极探索成本管理新手段,开创性地进行税务筹划,在公司“大工程”的战略背景下推行“大工程”下的财务管理创新,推行“走出去”战略财务研究。

1探索成本管理新手段。正如工程公司总会计师张启波所说:成本管理是一门“花钱的艺术”,要以价值创造引领成本管理。“价值创造”就是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协调好内部与外部、企业和员工、上游和下游等各方关系,以“价值增值”为判断标准来开展成本管理工作。工程公司财务部以此为指导理念,开展了相关的“价值增值”引领成本管理的活动。2009年5月,为弘扬成本文化,鼓励价值增值行为,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实现成本降低目标,公司财务部组织提出了公司“十大成本事件”。“十大成本事件”涵盖了方案优化、技术创新、管理改进等方面的价值增值,以及成本降低举措,将对未来工程公司成本的管理产生深远影响。在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建立起成本管理的公司层、项目层、作业层的分层运作组织模式,实现成本管理的组织创新背景下,2009年9月,工程公司财务部内部优化了成本控制职能调整方案,将项目成本控制职能调整为在项目管理层完成,为成本管理关系理顺、打造项目利润中心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目前,工程公司财务部正在积极配合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实施。

2开创性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工作对于规避公司税务风险、降低公司税负成本与项目造价具有重要意义,公司财务部一直将税务筹划作为一项重点专项工作,针对公司业务进展情况,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税务筹划的子目标。由于核电建设项目涉税复杂,既涉及项目业主、工程总承包商以及下游分包商,又因合同模式、设备购置、建筑安装、项目服务、进口免税等合同内容涉及不同税种,在无国内切实可行的参考范例前提下,如何开展统筹规划,使得公司自身税负最小,又兼顾核电业主利益,如何理顺各税种间的交错关系,是摆在工程公司财务部面前的一道难题。工程公司财务部积极与税务机关开展主动沟通,开展了一系列的税务筹划管理与研究,包括核电项目总承包税务管理、异地项目核电涉税管理、增值税转型对核电建设影响分析、核电项目设备进口环节税收优惠申请等工作。通过在几个核电工程项目良好的税务实践,目前工程公司财务部针对核电建设承包项目,探索出一套比较标准的涉税管理实务,形成了一系列税收筹划成果。

3奉行“共赢”理念,积极打造“大工程”下的财务管理服务平台。核电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牵涉到的各方利益关系复杂。工程公司财务部在中广核集团推行的“大工程”背景下,始终奉行“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多方共赢”的理念,积极依托总承包合同,推进“大工程”下的财务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包括成本控制、项目税务筹划和税务管理、项目资产管理及竣工结算办法以及“大金融”资金管理服务平台。“大工程”模式下的成本控制要求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各项目业主公司多方协作,共同探索降低工程造价的空间,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建立以市场为标杆的工程造价体系。“大工程”模式下的税务筹划从更大更新的视野思考项目税务工作,也为包括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等在内的各类税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实践的平台。建立项目资产管理、竣工结算方法和标准体系、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也是财务部推行“大工程”模式下的举措。在新项目的建设上,工程公司财务部充分发挥工程公司作为总承包商的有利条件,推进衔接业主与承包商搭建大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对银行传统金融产品进行优化及组合,创新推出“商业汇票组合方案”。目前,工程公司财务部仍在探索“大工程”模式下的成本控制、税务筹划、资产管理、金融创新举措以及如何实现平台内的资源配给及平台间的价值管理与利益分配,为公司整体价值增值及效率提升作出了贡献。

4走在“走出去”战略的前端。“将工作提前一点,让被动少一点”,提前谋划是工程公司财务人的一个行为理念。中广核工程公司的目标是要打造国际一流的核电AE公司,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是工程公司抓住机遇的战略举措。工程公司财务部一直都走在公司“走出去”战略的前端,在工程公司拟进行的国际化项目中,工程公司财务部一直将投资环境研究、税务政策研究、会计政策研究和外汇金融研究摆在公司“走出去”战略的前沿,为项目的推进完成前瞻性的工作。

精细管理,规范运作

按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的发展阶段理论,工程公司目前正处于由确定级向量化级、优化级转变的历程中,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日益显现。为此,工程公司财务部通过建立多维成本核算体系,完善财务管理指标体系,推行标准化流程与服务管理,并提出了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力求为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支持。

建立多维成本核算体系、完善财务管理指标体系

工程公司财务部领导层一直秉承着这样一个财务管理理念:财务分析是公司诊断的“温度计”,会计核算不是简单的事后记账,要借助会计核算,通过财务管理指标体系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中的监控作用。会计核算的结果要及时反馈到前端业务部门,不能将结果停留在财务部,要让业务部门及时掌握经营动态,以改进不足。秉承着这样一个理念,工程公司财务部在公司三分改革的背景下,推进了多维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为公司的三分改革落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标准化流程与服务管理建设

“让管理创造价值,注重标准化理念”。推进流程与服务标准化管理是工程公司财务人努力的又一个方向。通过对业务的细化,编制工作指引,并借助于系统将业务流固化下来,将流程与服务标准化。工程公司财务部在流程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2009年,借助于SAP系统的上线,将预算、核算、支付等众多财务管理流程优化后,在系统中固化,对比流程优化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了效率。在对公司内外部客户服务中开展了一系列的标准化服务工作,为打造精简高效的队伍,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推行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为协助公司提升国际化发展的核心能力,针对公司目前“产品管理之间出现断层”、“进度与成本未能真正实现价值联动”、“集成管理不足”的现状,工程公司财务部在公司内提出了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精益生产管理体系以标准化作业管理和标准物资编码作为主线,以标准物资清单和标准物资数量单为基础,以持续改进完善制度和流程,达到改变公司目前各板块分散管理的生产组织体系,构筑以设计为龙头的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带动整个EPC优化管理。财务部倡议的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得到了公司领导层的高度认可,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认为精益生产管理体系通过理论电站打造,充分发挥理论电站的实践指导价值,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生产流程的无缝对接,是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国际一流AE公司的基本要求。精益生产管理在通过打通公司研发、设计、生产、物流、销售等业务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是公司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长效机制。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工程公司财务部配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财务发展战略子规划,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依托“计划-预算-执行”将公司战略逐层落实,发挥预算的资源配置功能。工程公司财务领导层一直将全面预算管理放到重要位置,始终坚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努力促成全面预算管理实现“三大转变”:预算从单纯财务管理工具向战略管理工具转变;从以项目建设为中心向以公司战略价值实现为中心转变;从短周期计划向长周期谋划转变。

在工程公司这几年的发展时间里,预算管理经历了4个发展阶段。公司成立初期,初步实现从业主工程部向独立核算的自主经营实体的转变,首次将预算管理在公司内作为财3管理工具使用。随后,经历了3个预算导向转变阶段:从2007年的预算执行准确率导向,到2008年的成本节约导向,再到2010年后来的价值增值导向。工程公司财务部逐渐建立了完善的预算组织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了公司级、项目级、责任中心预算管理职责分工及相应责任,逐步建立了预算申报、批准等行为规范与内部定额等控制目标的标准化,建立了初步的应用预算体系框架。此外,工程公司财务部还将围绕应用预算体系的建设,做实预算管理,落实战略规划,提出了预算管理具体目标:2011~2013年,建立核电工程建设作业预算体系;2013年前建立内部模拟市场体系;2015年,全面推动以价值管理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系。

打造“学习型”财务团队

工程公司财务部一直奉行“以人为本”、“实现员工和组织共同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打造“学习型”财务团队,将人才培养提升到财务战略规划的高度。核电行业的大发展以及公司推行的“走出去”战略,对既懂财务又懂技术、熟悉国际化财务业务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大,如何快速培养满足公司和行业发展的财务人才,工程公司财务部进行了一系列的良好实践。

推行财务部的标准课程体系建设和实行“师徒制”。核电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产业,核电建设的先行者们在这几十年的建设时间里,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在已完工的核电建设项目上,项目融资、外汇债权债务管理、投资控制、税务筹划等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有些甚至是首创性的。为了将这些宝贵的经验传承下来,指导我国核电建设的财务管理,工程公司财务部推行了财务专业的标准课程编制,内容涵盖了预算、资金、会计、税务、外汇等各方面的内容,一共编制了32门教学材料,并在部门内开展培训,拓宽财务员工的业务知识面。此外,还推行“师徒制”,以老带新、寓教于实践,使宝贵的核电知识、经验能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传承下去。

第10篇

摘 要 税收筹划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方向。随着我国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水平的逐步完善提高,税务筹划也逐步得到了税收征管部门和广大企业的关注。本文以工程施工企业的收税筹划为研究对象,阐述了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和实施现状,以实际的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完善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的相关应对措施。

关键词 工程施工企业 税收筹划 应对措施

我国实施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之后,经济活动的主体主要是以企业为主,在企业进行日常的经营活动时候,它主要是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为经营目标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主要是以针对第二产业的增值税和针对第三产业的营业税为主,通过具体的地税局和国税局进行相关的税收的征收工作,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等一系列的税改政策的推出,我国的税收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完善的补充,在这时,税收筹划的功能和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它是纳税企业主动进行纳税优化处理的税收行为,而在我国,长期存在着忽视税收筹划的现象,在税负压力较重的企业之中,往往通过不正当行为进行偷漏税减少税负,而不去寻求合法的避税手段,所以使得整体的经营缴税环境日益恶化,这尤其体现在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的现代企业之中,可以想见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税负减压将是企业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的石油企业基本上是以国营为主,在石油企业中进行税收筹划还处于起步阶段,而石油企业无论是从经营规模还是缴税规模,都具有极大的弹性空间,这也就为税收筹划在石油企业中的进一步应用提供了发展空间。

一、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石油企业是石油勘探、石油开采、石油储存炼化以及石油销售的集成,因此,它主要由石油开采、石油储运和石油加工三大块组成,缘于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石油资源已经成为了国家的战略物资,在石油产业的整个流程中,都需要大量的石油装备,包括石油装备的运输、安装、维护和废弃处理,在这一流程中,不仅需要大量物力和财力投入,在日常运营中更需要缴纳大量的税负,这对于石油企业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运营成本支出,在石油企业经过一系列的重组改革之后,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石油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繁多,税负重大,而且是国家支柱产业,一旦财务管理不能稳定,将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以税收筹划为财务管理手段,做好企业内部的开源节流和资产管理,实现公平税负和成本控制,这是完善石油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工程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行措施

针对石油企业在在大型油气处理装置设备使用上的财务管理现状,本文着重分析,在这类财务管理中引入税收筹划的管理理念,详细的管理措施如下:

1.实施资金筹措的税收筹划

由于大型的油气田处理装置设备成套使用,技术复杂且成本高昂,因此,在进行实际生产活动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融资成为石油企业应对这一问题的首选,而在融资的过程中企业的税负压力很大,以税收筹划为基础,可以获得客观的经济回报,相比于过去的贷款,石油企业可以进行权益筹资、负债筹资等多种方式,可以实现快速筹资、长期筹资的资金需求,通过税负方案优化分析和利息资本化处理,可以实现企业在大型油气田处理装置专项上的税负减压。

2.实施投资管理的税收筹划

石油勘探具有较大的风险性,选择合适的大型油气处理装置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实际内容,结合实际油气田的经营效益和税负情况,保障企业的利润是进行油气田开采的重要考虑依据。因此在进行投资税收筹划时,要专注于两点,即对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税收筹划和基于税收基本政策进行的税收筹划,对于前者,要密切关注国家关于石油设备采购、使用以及维护的相关优惠政策,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税负;对于后者,在国家和地域层面,对于石油企业都有不同级别的政策利好,根据石油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状态,会出具相应的扶持政策,这也是石油企业需要在税收缴纳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的。

3.施行生产管理的税收筹划

大型油气田处理装置的主要功能是进行石油开采、勘探和生产处理,因此,生产是这些设备的首要任务,也是石油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主要内容,是企业应税缴纳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开展必要的生产管理,针对油气田处理过程中的固定资产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筹划分析,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折旧处理,对生产成本进行逐年分摊,通过税负滞后,等同于为企业在折旧期内获得了等值的政府无息贷款,从而为企业的现金流的进一步畅通提供了条件,在实际表现中是直接降低了企业的实际纳税支出;有石油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而且多为政府调控的行为,因此,进行转移定价可以为企业节省下客观的税负,种种举措可以使得石油企业以合法的手段获得较大空间的税负减压。

总结:本文以税收征收过程中税收筹划为分析对象,阐述了税收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税负压力、合法避税减税的重要作用,并且以石油企业中的大型油气田处理装置设备中的具体情况为分析对象,提出了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应对措施,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税务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第11篇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最近几年房地产企业发展非常迅猛。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日益复杂,房地产企业势必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因此,税务风险得到房地产企业的高度重视。本文简要分析了税务风险可能为地产企业带来的一些影响,并尝试性提出规避税务风险的策略。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务风险 策略

房地产企业成立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存在税务风险。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当前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中,也逐渐成为企业必须重视的部分。基于税务风险的本质来分析,主要是我国税收制度与企业纳税之间存在的差异,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税务风险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很多后果,直接体现在房地产企业会支付一大笔资金用于缴税与罚款,而这笔资金会一定程度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会让房地产企业失去享受某些指定政策的机会,较为常见的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发票开具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等等,而这些资格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务风险,无论什么企业一旦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就必然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最后,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整个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与声誉,房地产企业必然会涉及到各大银行、供应商等等,而这些合作企业必然因为企业的信用问题而不愿继续合作。由此可见,税务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基于这些影响度,房地产企业也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科学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合理规避。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性提出房地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一些策略,如下:

一、建立管理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多达十余项,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贯穿土地竞拍、前期准备、项目开发、房子销售、后期物业管理整个过程。难怪房地产行业流传着“房地产每个毛孔都含着税”。同时房地产交易金额比较大,缴纳税款的金额也很大,不同算法对税额的影响也很显著。根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国民税收收入为77390亿,同年真正的房地产税收收入为17025.8亿元,占22%,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增长超过1/4是房地产行业增加的,说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率偏高。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销售收入5%缴纳营业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率为30%到60%的。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管理、应对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而且还必须明文规定房地产旗下所有涉及到税务的工作都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尽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的涉税事务专业化处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相关业务的实效性、准确性与客观性。税务管理机构的规模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规模与实际要求来进行规划,针对大企业来说,推荐设置税务管理部,而且需要配置专业能力与责任心都比较强的人才来进行管理与实施。房地产企业根据实际的需求,来确定其规模的大小,中小型可以设立税务管理科。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管理机构来有效管理税务风险,并且可以及时全面的获取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机构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这样便能帮助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更好的规避。

二、对税务风险控制活动进行规范

税务风险涉及到的控制活动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房地产企业相关经营活动能否正常稳定的开展,是由控制活动的质量来决定的,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控制活动具体由一系列流程、授权、分权以及集权等等环节与制度构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也指出:企业需要在考虑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效益的基础上,来对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设计,主要从这些环节入手,例如:风险评估办法、应对策略、流程处理等等,进而制定出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应对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面临的税务风险。

案例:青岛国际轻纺城拥有一块土地500亩,拟转让其中的400亩,另外100亩建写字楼自用。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其土地并为轻纺城建设写字楼。

税务风险管理措施要注意取得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和单据,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土地储备中心、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轻纺城签署“拆迁补偿费协议”,同时,轻纺城与甲公司“委托代建协议”,写字楼以轻纺城名义立项、报建,所有与写字楼有关的建造成本单据抬头必须开给轻纺城,由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装订凭证(先预计拆迁补偿费,支出时冲减),竣工决算后,整体移交给轻纺城,由轻纺城做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轻纺城给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政府收回土地文件、拆迁补偿合同、拆迁补偿费收据确认拆迁补偿费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税费共同构成400亩地的成本。根据财税[2004] 134号,为取得土地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农民安置费、青苗补偿、市政配套费,均作为契税税基,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证时要先预估这些费用。

三、重视建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房地产企业如要真正实现科学规避税务风险的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防线防范体系是重要的实施手段。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结合《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当中的一些规定,进而构建相关税务信息的传递渠道与沟通制度,要收集、处理、传递信息的责任真正明确到每一个岗位上,建立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将责任进行划分,不仅能保障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相关工作能够一一落实,其中相关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也能实现有岗可查,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涉税信息反馈,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改善。例如: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利用这个优惠政策对土增税进行筹划,可以利用销售定价临界点筹划法,就是建立一个计算模型,计算出房屋定价,使得增值率控制在上述20%以内,这样也能很好的规避税务风险。

又可以做好营业税策划,例如:合作建房。一方提供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建造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有纯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营企业”两种方式。成立合营企业,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符合营业税法中“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规定,故不必缴纳营业税。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将营业税策划工作做好,有利于规避营业税务风险。

四、加强内部审计与自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通常由内部审计与自查两个部分组成。通过内部审计与税负自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房地产企业能有效提升涉税事务的处理质量,能够合理保障房地产企业安全纳税,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率,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具体来讲,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坚持定期对涉税业务进行审计与自查,若是发现有问题的环节要针对性进行改善与纠正。而针对一些阶段性涉税的工作。可以以统一检查或者专项审计等等方式,例如:一些专业性或者规模较大的涉税业务,可以请专业税务机构来进行指导,进而提升房地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水平。例如:融资阶段。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应该做好以下的风险管理: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意识到利息费用虽然有税遁的优势,但是过重的负债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利用税遁优势时应该考虑到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虽然现在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限制越来越多,但是为防止税务机构对于超额利息的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要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比如说向非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是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作为扣除项目的。

我国在 2009 年 5 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企业防范、评估、应对税务风险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和阐述。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前税法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很多办税环节还停留在比较粗略的条例框架之下,当然税法体系的不健全也会造成政策的真空地带与更大的弹性空间,而这种尺度不好把握,很容易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基于这样的背景,房地产企业要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要及时全面的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要善于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与提醒,这样才能保障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法的理解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进而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琳.浅谈大型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交通财会.2009(10).

第12篇

关键词:房地产 审计 误区 应对策略

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突飞猛进,促进了我国各地税收稳定增长。但是,由于房地产企业具备非常明显的规划性,其开发经营业务繁忙复杂,投资金额量大,提高了会计审核的工作难度。房地产企业会计审计核算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审核的周期较长,核算环节环环相扣,出现工作误区日趋明显,普遍存在调节利润、偷税漏税等问题。因此,必须及时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中出现的工作问题,从而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才能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审计中普遍存在的误区

(一)利润操控

目前,部分房地产企业为了延长时间,会对可收款的项目进行长期挂账,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的确认出现差错等。同时部分企业私下进行小金库的设置,开发委托建设业务、商品房屋代收与出租业务等,隐瞒实际的经济收入。

(二)偷税漏税现象

房地产开发行业需要缴纳的税金数额非常大,税金种类复杂多样,税金的计算工作也很细琐,因此,房地产行业出现了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虚报实际成本,同时隐瞒房租的实际收入数额等。

(三)虚设资产和投资成本

之前我国没有实施土地交易公开竞价,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名义占得土地,通过各种途径改变土地的用途,随意找到评估部门,按照商业规划用途的方式得出价值评估结果,进行建立无形的投资资产和成本等,导致违规贷款现象的存在。

(四)合同虚假与材料管理不合理。

在售房签订中,企业利用虚假的合同与个人签订,来套取银行方面兑换票。房地产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比较随意,在开发过程中存在大量原材料,长期的建造的周期,提高了企业审计工作的难度,无法保持井然有序的固定资产清查管理程序,不断提高于项目的开发成本等。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误区的应对策略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中出现的误区,应该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保证企业审计工作保持正常的运营状态,国家财政税务资金保持逐年增长的趋势。

(一)合理筹划税收,杜绝出现避税、开假发票现象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正确认识到避税与开假发票是违法的,只有进行正确核算会计成本,才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不建立独立的核算部门,进行合理的节税,在房地产销售中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断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

(二)完善资产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的控制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工作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最关键的是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为了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首先严格控制企业资产,完善资产管理责任的制度,将此制度落实到各个工作部门中,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与任务。同时,不断完善基层管理负责人员责任制度,提高各个部门的合作力度。为了增强日后审查的时效性,可为企业相应设备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的完善程度。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需要为企业内部创建严格的审计环境,对于工作比较马虎,出现差错的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章条例给予其严厉的批评、经济上的处罚,以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对于工作表现优秀、工作业绩好的工作机构人员相应的表扬与经济上的奖励,或者调整岗位,为工作人员提供晋级评优的工作机会,不断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完善会计审计核算工作,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会计审计核算工作,优化核算工作体系,才能提高企业的项目预算水平,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会计审计核算工作过程中,应该遵循会计法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房地产开发行业特征,掌握实地核算方法与外调方法,保证企业纳税资料的真实性。为了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核算的工作效率,最重要是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保证项目预算的精度,合理降低企业成本。

三、结束语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我国的税收和其他政策提供强大的支持,只有实现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保证我国财政税收保持逐年增长的稳定趋势。综上所述,及时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出现的误区,及时治理逃税漏税现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与激励制度,优化企业内控体系,严格审查会计审计核算工作,增强企业风险防范能力等,切实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志英.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误区及应对措施研究[J].科技与企业,2013,12

[2]凌杉.试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误区及应对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2,04

[3]许佳琪.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审计中的应用[J]. 经济师,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