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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8 16:56: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

第1篇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我们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管理,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培训、登记备案、建设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合作社完善组织机构、制定规范章程、完善管理制度,解决实际困难。上半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九华香葱培育种植专业社、三六八畜牧综合养殖专业合作社、元峰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新增社员23户,带动农户400多户。组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参加市财政局、农委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各项统计表格,并对填报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健全了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档案。

2、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4月8日至9日,对全区三个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村级财务管理具体事项和财务公开。从检查结果看,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总体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继续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帐务、物资、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操作规程,从体制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财务公开,要求乡(镇)按期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情况等财务活动公布明细。

3、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土地流转

4、狠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减负惠农政策越来越多,我区认真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责任,确保减负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利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印发资料宣传惠农政策。上半年,全区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2万份。

5、加强农业“三资”引进和服务工作

继续组织编制一批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以“项目落实年”和“企业帮扶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提升农业项目质量。积极编制财政支农项目,并抓好项目服务。落实好为项目服务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姚家寨、春盛农业生态园、茂林园艺、三联葡萄种植园等农业“三资”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区共引进“三资”投入农业4300万元。

6、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

积极做好对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工作,完成市产业化科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市农委完成龙头企业调研工作,了解全区龙头企业的现状、今年的发展计划、目前存在的困难,上半年全区龙头企业运营正常。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完成了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些工作没做到位,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到更好。下面对下半年的工作做出如下的打算:

1、继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2、认真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3、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反弹。

第2篇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我们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管理,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培训、登记备案、建设指导等服务工作,帮助合作社完善组织机构、制定规范章程、完善管理制度,解决实际困难。上半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九华香葱培育种植专业社、三六八畜牧综合养殖专业合作社、元峰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新增社员23户,带动农户400多户。组织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会计参加市财政局、农委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知识培训。并进一步做好我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监测分析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各项统计表格,并对填报数据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建立健全了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档案。

2、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4月8日至9日,对全区三个乡(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村级财务管理具体事项和财务公开。从检查结果看,全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总体不错,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要继续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农业部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级资金管理制度,帐务、物资、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操作规程,从体制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财务公开,要求乡(镇)按期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情况等财务活动公布明细。

3、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促进土地流转

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市农委马农文[2009]42号文的要求,建立了我区土地流转信息季报制度,以便于及时掌握全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截止目前,全区共流转了各类土地面积8605亩(包括山林、水面)。

4、狠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对“三农”扶持力度的加大,减负惠农政策越来越多,我区认真抓好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责任,确保减负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不断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利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印发资料宣传惠农政策。上半年,全区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2万份。

5、加强农业“三资”引进和服务工作

继续组织编制一批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以“项目落实年”和“企业帮扶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提升农业项目质量。积极编制财政支农项目,并抓好项目服务。落实好为项目服务的各项措施,重点推进姚家寨、春盛农业生态园、茂林园艺、三联葡萄种植园等农业“三资”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区共引进“三资”投入农业4300万元。

6、做好农业产业化工作

积极做好对我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工作,完成市产业化科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市农委完成龙头企业调研工作,了解全区龙头企业的现状、今年的发展计划、目前存在的困难,上半年全区龙头企业运营正常。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完成了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些工作没做到位,我们将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到更好。下面对下半年的工作做出如下的打算:

1、继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2、认真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3、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不反弹。

第3篇

[关键词] 合作社 规范提升 创优服务

[中图分类号] F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033-01

近年来,安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紧紧围绕“规范提升、创优服务”工作重点,按照“五坚持五突出”工作思路,创新机制,强化引导,合作社工作进入了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已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载体、农业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引擎”。截止目前,全县共登记注册合作社707家,规范化、规模化合作社259家,有国家级示范社3家,省级示范社9家,市级示范社57家,县级示范社300家,合作社注册资金已达4亿元,入社会员达0.8万余人,带动农户3.8万户,入社农户人均收入7588元,较未入社农户每户年均多增收3500余元。全县合作社呈现出快速、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强化领导,突出统筹协作

县委、县政府对合作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规格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办,专门负责合作社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查落实等工作;农、林、牧、机等业务部门负责本行业合作社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基地建设等;工商、土地、金融、财政等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与咨询服务;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合作社运行监管、定期审查等,初步建立了党委农工办牵头抓总、业务部门协调配合、行业业务政策指导、乡(镇)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合作社工作纳入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县、乡、村三级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坚持规范管理,突出升级发展

近年来,我县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的工作方针:在申报合作社方面,规定了“六有”“六统一”标准,即有场所、有证照、有章程、有会员、有制度、有档案,实行统一农业生产资料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提供经营信息,统一开展加工、运输、储藏服务,统一商标注册、品牌和基地认证;在内部管理机制上,建立健全“三会一章十项制度”和“两个机制”,即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机构;修订完善合作组织章程;建立完善成员管理制度、成员大会(代表)制度、理事会管理制度、监事会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制度、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社务公开制度。同时,我们对合作社重点帮扶、资金支持,实现提升档次,升级发展。2009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县政府拿出60万元用于合作社发展的奖补。2010年,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规定:凡是被评为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给予1万元奖励;被评为全县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给予5000元奖励;被评为全县优秀农村经纪人的,给予2000元奖励;取得县级以上先进合作组织的,优先申报农业财政扶持项目。截止目前,我县先后拿出10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产品市场认证等方面。2013年,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为合作社的档次提升、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发展方向, 突出发展重点

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我们积极引导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努力培育合作社发展重点。 一是多领域培育。积极支持和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兴办合作组织。二是多主体兴办。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推广经济能人创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科技人员领办型等多种组织形式。三是多层次合作。鼓励合作社在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开展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一体化经营和深加工,积极组成联合社,实现跨区域、集团式发展。

四、坚持严把关口, 突出运行实效

我们把规范提升作为合作社发展的关键,着力抓好三个关口。一是完善登记备案程序,把好入口关。凡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必须在1个月内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并纳入全县合作社项目库。否则,不予备案,不能享受上级项目和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二是强化示范带动作用,把好引导关。我们坚持开展优秀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树立一批运行规范、经营服务好、示范带动强的合作社,并通过《今日安阳县》、现场会、电视网络予以推广,让全县合作社学习有标杆、赶超有目标。并开通全市首家县级合作社网站,实现宣传信息工作网络化。三是加强外部监管机制,把好督查关。实行乡镇一季度一检查、业务主管部门半年一考核制度,对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限期整改到位,否则,清理出全县合作社库。

第4篇

据统计,截止2012年6月底,小城子镇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55个,比去年净增18个,成员总数近2641户,带动农户数1000余户。与全县同期相比,发展数量约占10%,成员总数约占15%,带动农户数约占16%,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带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合作社宣传力度,普及合作社基本知识。一是组织乡干部在全镇上下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以会代训,不断深入宣传合作社法、合作知识和合作社典型;三是农经站全体人员深入包保各村和现有合作社,根据实地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培训。

二是培育新型农民,造就经营人才。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步骤、有针对性地抓好合作社成员尤其是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努力为合作社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同时,因地制宜,积极引导乡镇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科技人员、村社干部等不同对象创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是依法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镇农经站积极与工商部门沟通,帮助创办人规范登记资料并与工商部门搞好对接。同时,帮助他们依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尤其是在依法设立登记、依法建立章程、依法建立组织机构、依法实行财务管理和依法规范运行等方面加强指导。

四是把握合作社动态特征,搞好分类指导。一是对新登记注册的合作社实行章程、制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备案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合作社发展动态,研究制定规范措施;二是对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指导规范运行,在服务质量、利益联结、市场开拓能力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上加大指导。三是对发展比较规范,有一定带动效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促其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重点在品牌建设、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及农产品开发、深加工上给予大力指导、扶持和帮助。

五是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近年来,镇政府对一批较好、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着力培育。一是2007年推荐小城子镇亲仁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小城子镇惠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参加了为全省示范社。二是组织镇里有代表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积极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三是开始探索“农超对接”试点工作。邀请长春等外地客商来梨树小城子亲仁等合作社,进行农产品采摘活动,促进农产品销售。

六是政策支撑,加强扶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合作社落实资金、税收、金融、工商登记、产品认证、用地、用电、农产品运销、农资供应、信息、技术、培训等多方面扶持政策,促进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

第5篇

近年来,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在国务院40号文件和省政府44号文件精神的鼓舞下,根据上级供销合作社关于基层社“三位一体”创新发展的要求,顺应时代潮流、敢为人先、勇闯新路,进一步发挥基层社的传统优势,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夯实经济基础,增添发展活力,提升社会形象,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适合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之路。

一、以转型升级为重点,做大做强骨干企业

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基层社所处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体制,既要能够充分激发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又要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社有企业健康发展。在吴江市供销合作总社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下,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及时调整思路,审时度势,提出以“调整、发展、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社有企业竞争力。成立于1987年的吴江市盛泽人民商场面对严峻的经济和市场形势,面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趋势,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制订实施“品牌为先、质量为本、诚实守信、不售假货”的质量方针和“购物零风险、满意在商场”的质量目标,把“放心消费、满意消费”作为经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消费者利益,始终坚持文明服务、便民服务、跟踪服务、投诉服务等诚信承诺服务,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并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吴江市商贸重点企业、百强企业,已连续五年被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评为“十佳商场”。2010年,商场又投入300多万元开发商场副楼,扩大经营面积,调整经营布局,亮化形象标识。调整改造后的人民商场营业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并引进了40多个国际国内的著名品牌和胡庆馀堂在全国设立的首家镇级专卖店,以新面貌、新形象、新品牌来迎接广大消费者,实现了“品质、时尚、温馨”的内涵式战略转型,2011年实现销售总额近3亿元,进一步巩固了当地“商业航母”的地位,为基层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同时,石化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医药商店通过近年来体制机制的不断创新,也逐步成为本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企业,销售额逐年平稳增长。

二、以资产经营为抓手,不断夯实经济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台账。对一个基层供销合作社而言,必须要占有一定的商业阵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多年来,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不断加强供销合作社的资产管理。一方面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资产的租赁、维修、处置、开发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对社有资产全部实行建档管理。对供销合作社所有资产、土地逐一进行调查、复核、测绘,建立了资产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好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是全力挖潜增效。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社仅仅占有一定的资产是不够的,还必须要盘好用活资产,努力提高资产质量和使用效益,才有竞争力和生命力。去年,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结合市商贸业发展规划及盛泽镇西部10万平方公里新城区建设规划,争取到镇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在“十二五”期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运作模式,通过借力发展、招商引资等方式合作开发占地50亩、建筑面积为87829平方米,集办公、商场、超市、餐饮、休闲、宾馆于一体的西城商业广场,为推进盛泽城区服务业跨越发展,繁荣盛泽西部新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是规范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和各项收支的合法性,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市总社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吴江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财务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在项目开发、资产招租、资金运用、费用审核、财务预决算等环节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做到办事制度化、运作规范化。

三、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社会形象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健全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面临的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在长期的实践中,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深刻地意识到服务品质是为农服务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住的关键点,只有不断育精品、创品牌,才能达到树形象、提品质的目的。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按照吴江市供销合作总社提出的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对社容社貌、服务内容、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实施标准化管理。在标识使用上做到新建项目必用,改造项目补用,与为农服务、合作经济关联的场所尽量用,现在办公场所装饰一新,供销合作社、“农合联”的牌子全面悬挂,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服务网络统一上墙,使供销合作社的新标识、新形象在新农村建设第一线遍地开花,频繁亮相。同时,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结合“新网工程”建设,以吴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吴江联华”品牌为依托,强势推进现代连锁业态,从超市的外观、色调、商品出样、摆设以及服务的规范、制度等各个方面实施标准化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放心消费品和优质满意的一站式服务。目前,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已经创办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10多家,不仅使农户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周到的服务,而且也为自身发展增添了后劲,“买放心商品,到吴江联华”已成为农村的购物时尚。盛泽中心供销合作社正以崭新的社会形象融合到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之中。

第6篇

关键词:农民 专业合作社 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的农村以家庭为基础的分散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农民的联合生产,有效的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改善农民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农村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制约问题,发展能力受到制约,因此,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在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定义为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是经营服务的提供者成立的,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内部的成员服务,提供与农产品生产相关的采购、销售、加工、运输以及贮藏等技术或者是信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是以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借鉴完善其他的优秀管理模式,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按照合作社内部共同确定的规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按照运作模式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分为基层农技部门依托型、能人依托型、村级组织依托型、企业依托型、技术部门依托型以及供销社依托型等几种形式,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张,组织方式不断完善,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二、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问题分析

(一)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正确

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济组织认识不足,对于合作社的发展缺乏责任感,缺少积极主动的帮扶。其次,一些农民对于专业合作社心存顾虑,担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会影响生产经营的自,因此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政策上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在落实实施上出现了中梗阻,尤其是贷款、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政策,落实力度不足。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质量不高

现阶段我国相当一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带动能力不足,这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力不强的关键问题。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的品牌意识不足、缺少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项目,更是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不规范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健全、社会化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运作管理中,合作社社员出资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更是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新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策略分析

(一)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力度,促进合作社建设的积极开展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镇村两级管理部门应该作为主导,强化宣传,让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深刻的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积极的引导农民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积极倡导企业、能人等组织建设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二)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地

对于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应该确保贯彻落实,真正让合作社享受到优惠,扶持合作社的积极发展。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大制约就是资金问题,金融部门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发展实际,适当的放宽信贷条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增加贷款优惠,积极的通过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资金方面扶持合作社的发展。

(三)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建设

首先,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产业基础,重点以区域特色以及优势产业为主导,作为合作社经济组织发展的基础。其次,应该夯实社会基础,这就需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业化、规模化的水平,能够积极的吸引农民群众与外部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到合作社的建设中。第三,应该重视技术与市场基础,技术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市场则是合作社的生命,必须依靠技术推动产业,依靠市场推动发展,可以通过强化品牌建设,尤其是在农产品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方面做文章,打开市场,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利润,通过夯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基础,确保合作社的稳步发展。

(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首先应该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完善管理机构设置以及管理制度制定,严格按照制度对合作社进行管理,可以分别设置生产管理、采购营销、财务会计、技术管理等部门,并分别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其次应该强化合作社的民主管理,重点设置相应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体系,在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进行民主化的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结束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调整我国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就需要通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设置、完善制度管理、强化教育培训等手段,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扶持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使命感

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5个,带动农户22.3万户,社员77500户,占农户总数的8.4%。合作社固定资产总额达6.04亿元,社员人均纯收入超过非社员20%以上。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区域和行业发展不平衡、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存在着管理机制不健全、组织化程度偏低、融资渠道不畅、管理和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

我市近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各类专业大户、种养能人、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等,围绕建设粮油棉麻、肉奶水产、果蔬菌茶、竹木林纸、中草药等5大产业链,组建大户合作型、企业领办型等多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协会改造成实体经营、利益联结紧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点,6个市级示范点,12个县级示范点;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争取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农户覆盖面达到35%以上,社员人均收入超过非社员30%以上。

二、大力扶持,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政府建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地设立专项扶持配套资金。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省、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申请农产品质量认证,进行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并直补到合作社到农户;各级财政部门可适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

(二)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切实落实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精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社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社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机耕、排灌、农作物和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植物保护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产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的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免征所得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年检年审及有关公布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三)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提高授信额度;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或受到地方政府奖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适当提高相应的信用资质评级档次。各金融机构要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投放的总量和比重。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授信与对合作社成员单体授信结合起来,建立农业贷款绿色通道,采取“宜户则户、宜社则社”的办法,提供信贷优惠和服务便利;积极鼓励各级政府出资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可运用政府风险金担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等抵押担保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贷款拖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照商业原则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和农用生产设备、机械、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以及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抵(质)押贷款品种,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放贷。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险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的集体林地上的森林资源要纳入保险范围,减少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损失。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将乡镇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和农户贷款的投放量、不良贷款额度控制量等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指标。

(四)保障用地用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场、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农业设施用地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农业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加工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环节的用电,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享受涉农电价优惠。

(五)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各类支持农业生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要适当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和承担各类涉农项目;各级政府扶贫开发项目对贫困地区和带动贫困农民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重点支持;有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向商务部门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发展国外市场。

(六)搭建交易平台。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内外、国内外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市商务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市内各类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疏通对接渠道,推进“农超对接”工作进程;农民专业合作社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道路通行费优惠;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整车鲜活农产品车辆进入城区提供便利。

(七)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商标、品牌富社富农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争创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等新型农业产业经营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优势合作社;要严厉打击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证书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荣誉的,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适当奖励。

(八)提供人才支撑。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由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按规定代办缴纳养老保险金手续,其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鼓励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保留身份和工资待遇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职,或从事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承包,允许取得相应报酬,其职称评聘、考核任用等与在岗农技人员同等对待;各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要为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辅导员,具体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产业化经营。

(九)保障合法权益。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不得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农民专业合作社违反工商登记管理法规的,除情节严重依法撤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外,一般以教育、规范为主,不作罚款处理。

三、健全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一)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一是要抓好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在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下,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做到农民参与管理,尊重农民意识,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之路;二是要抓好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定期向成员公布经营和财务状况。要健全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和积累机制,坚持盈余返还原则,提高合作社的凝聚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发展后劲。

(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和质量安全台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控制体系和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要不断提高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和组织化程度。

四、加强领导,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组织与协调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落实工作经费,积极推进。从2011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对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工作成效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8篇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 发展现状 问题 对策

西华县位于河南省东部,黄泛区腹心,总面积11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7万亩,辖18个乡镇、3个办事处、3个农林场,常住人口93万人,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和优质棉种植基地县。全县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57897台,联合收割机1786台,自走式玉米收获机429台,拥有秸秆粉碎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等各类配套农机具145390台,机具配套比达到1:2.51。全县农机总动力119.6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84.2%。

一、西华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特点

近年来,西华县农机化工作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加之党和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全县各项农机化工作突飞猛进,各类农业机械得到快速发展,成倍增长。农机专业合作社伴随着机具的发展,应运而生,发展迅速。截至目前,西华县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到38家,入社会员370人,拥有各种型号农机具1263台,资产总额达到8316.5万元,年创收达到1591.4余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和“一人一票制”方式,按照自愿、自主、互利原则成立,实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模式运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形式都是采用股份合作制。即:各农户以自己拥有的农业机械为入股资产,按照入股的农机资产的多少确定股份利益分配,机具实行统一管理,对外开展机收、机耕和机播作业,开展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和信息服务等。合作社会员自愿入股,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是具有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制经济实体。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还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的作用

1 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农机利用率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使各家各户的机具组合到一起开展联合作业,既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买不起大型机具,又避免了重复购置机具,浪费资源,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率,降低了作业成本。

2 发挥大型机械作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合作社以大型机具为核心,以配套机具为辅助,从整地、播种、中耕、植保到收获等各个环节,在夏季全程实现了机械化作业,秋季基本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提高了整地和播种效率,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

3 促进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使用和推广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兴起与发展,已成为推广玉米联合收获、免耕播种、薯类和花生收获、经济作物等农机化先进技术和机具的生力军,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 加快了劳动力转移,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解放了部分劳动力,使农民增收途径不断拓宽,发展养殖业,外出打工,积极投入到二、三产业发展中。

5 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

农机专业合作社借助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带头购置、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带头推广应用先进的农机化新技术,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率先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跑者和致富带头人。

与此同时,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下,充分发挥农机的吸纳功能,吸纳了一大批农户、农机户等参加进来,安置部分农民实现农业内部在就业。就目前全县38家农机专业合作社而言,入社会员370人,农忙时吸纳劳动力最多时达到1600余人。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土地流转、农机配件经营、农机维修、信息中介服务等收入十分可观,最具有代表性的如: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兴发农机专业合作社,这两个合作社就是全县38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代表,他们就是充分借助合作社这个发展平台,积极开展机车维修保养、零部件销售、作业信息中介服务、跨区作业服务等,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2年三夏,仅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一家,组织外出作业机车就达到32台,参加作业机手98人,毛收入达到320余万元,人均纯收入达到2.65万余元。正是如此,在取得良好效益的同时,即对外宣传了自己、拓宽了作业市场,又叫响了自身品牌,为来年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规模小、实力弱、基础设施不完备,机械化作业辐射面和带动力不明显

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合作社多数没有标准的农机库棚和维修设备,机具保养维修难度大

大部分合作社是利用空闲宅基地、厂院来建设车库和机棚的,存在大小不一、不规范等问题。

3 培训机制不够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

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和专业的管理人员,规模化经营管理和组织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机械化生产的效率受到一定影响,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4 发展比较单一

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都是以农田作业项目为主,而进行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的很少。

5 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具体有效的管理制度,长远规划不足,制约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新和发展。

四、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1 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加大对农机合作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比如在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农田作业所需燃油供应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优先用于支持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

2 在资金上予以扶持

重点对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特别是发展相对较好的予以奖励和经费补助,确保农机合作社建设成功,运转正常。

3 加强指导和服务

农机部门要帮助选好有威望、懂技术、会管理的带头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新机具、新技术的培训教育。同时,加强对合作社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帮助合作社做大做强。

第9篇

本文作者:陈红娟 单位: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有13个省辖市,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大经济区域。苏南一般包括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5市,苏中主要指扬州、泰州、南通3市,苏北有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5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上,苏南、苏中、苏北呈明显递减格局。3个区域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呈现不同的分布状况,由表2可见,2010年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共8019个,其中,苏北地区6129个,占76.4%;苏中1111个,占13.9%;苏南779个,占9.7%。经营品种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主要经营猪、禽、牛(包括肉牛和奶牛)、羊、兔和鸽等品种类型(见表2),其中,养禽专业合作社最多,共4287个,占总数的53.5%;其次是养猪专业合作社,占总量的30.9%。经营规模从表3可以看出,2010年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出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有367个,占总数的4.6%;100万~500万元的1680个,占21%;100万以下的5972,占总数的74.4%。有少数出资额千万以上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其中多数分布在苏南地区。

服务内容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组织指导社员及周边广大养殖户的生产经营,为社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服务的主要内容一般用“五统一”来概括:统一畜禽种苗的供应、统一饲料配送、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防疫注册、统一产品购销。发展环境江苏省各级政府较为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指导部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了较为有利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部门先后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明确财政、税收、信贷、工商登记等扶持措施以及项目援助、典型宣传、示范引导等激励手段,营造了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江苏省还通过完善立法,在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础上,于2009年11月23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进一步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发展速度加快显著江苏畜牧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形成了社会多种力量、各路精英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以平均每年70%的增长速度,把越来越多的养殖户有效组织起来,逐步实现养殖业从家庭小规模分散养殖向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转变,在带动养殖户的数量、服务养殖户的能力、提高养殖户的收入上起到明显作用。2007年底,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总数还不到2000个,成员不到5万人(户);截至2011年6月,已发展到9302个,成员总数约80万人(户),入社养殖户收入普遍得到增长。地区发展各具特色由于苏南、苏中、苏北存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地区以当地的产业优势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区发展特征。

苏南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私营企业蓬勃发展,在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创办形式上以能人、大户或龙头企业牵头居多,出资额一般较大。而苏北大多数县(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各项经济指标均在全省平均值以下,近几年农民人均年收入还不及苏南的1/3,被认为是江苏的贫困地区,因而该地区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多以乡镇基层组织、兽医站等服务部门领办为主,有不少合作社被政府作为扶贫项目来建设;苏中则介于两者之间,能人、大户牵头、龙头企业牵头、政府服务部门领办的形式基本同等程度存在。从表4可以看出,江苏畜牧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从苏南到苏北呈递增现象,但由于经济发展因素,合作社带动农户的能力由北到南逐渐增强。服务领域得到拓展从服务的内容来看,畜牧专业合作社“五统一”的服务内容较之早期主要体现在生产环节的技术合作来看,贯穿了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更具全面化和系统性。从服务的范围来看,有部分畜牧专业合作社已从为本村本乡养殖户服务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域、跨市域甚至跨省域拓展。

市场竞争意识增强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越来越注重拥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同时获得各种有效质量认证;有的合作社向前延伸了产业链,创办加工实体,增加了畜产品的附加值。该举措提升了江苏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使其能够在市场上与其他经济主体相抗衡。截至2010年底,全省30%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生产标准并开展了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有1000多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800多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600多家创办了加工实体,10%的畜牧专业合作社年经营额超过千万元。内部制度规范有所体现多数合作社在成立时都有章程以及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明文规定了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发展环境较为宽松无论是政府的政策、制度、立法环境,还是社会的舆论环境,对于江苏畜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来说都是比较宽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发展到今天,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改变农村的落后状况,改善农民的弱势地位,能促进国家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所以政府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大力宣扬它的好处并给予特别的支持和帮助,提供诸如注册、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在这方面,江苏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了积极的举措。联合发展趋势凸显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逐渐出现了联合发展的趋势。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获得大量资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江苏省畜牧专业合作社近两年出现了一些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并的现象,形成了一小批生产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组织运作更为规范的大型畜牧专业合作联社。目前江苏已有宿迁市惠农奶牛专业合作联社等30家(占畜牧专业合作社总数的0.37%),其中,苏北22家,苏南5家,苏中3家。

江苏省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环境优势,发展前景乐观。但就目前来说,尚处在发展的初期,还存在许多问题,如规模偏小、产业链不够长、内部运作不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需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政府指导和政策扶持时,应关注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注重典型的正确示范和引导,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第10篇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现状 问题 建议

黟县是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小县,乡村人口8.0万人,占全县总人口82.7%,盛产蚕桑、茶叶、香榧等特色农产品,但由于农民缺乏组织资源和农副产品销售的市场主体,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县努力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设,力促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一、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据统计,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1个,实现了所有乡镇、村全覆盖,涉及蚕茧、茶叶、粮食、蔬菜等十多个产业,初步建立了在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环节“多位一体”的农村经济产业链条,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来看,有以下特点:

1.组建方式灵活多样,范围较广

成立的合作社涉及蚕桑、茶叶、蔬菜、生猪、贡菊、林业等方面,有由村干部牵头,围绕发展当地主导产业建立的专业合作社,如碧东蚕桑合作社,龙川农机粮油合作社,柯村皖南花猪、黄山黑鸡合作社等,有由农村能人牵头,围绕特色种养加组建的专业合作社,如龙丰养猪专业合作社,柯云茶叶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社通过发挥“能人效应”,由能人带领广大农民办实体,搞加工,闯市场,促增收。

2.发展速度较快,组织规模逐步扩大

黟县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91个,仅2011年就新增15家。合作社以开展技术信息、服务起步,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发展,在依托当地资源,发展主导产业,实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着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3.组织建设得到充实,运作逐步规范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合作社的指导,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合作社知识,提高合作意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合作社发展给予支持,指导办理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工作,并参照农业部下发的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帮助有关合作社完成章程的制订工作,建立了一套内部民主管理制度,使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运作逐步向规范化发展。有的专业合作社在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提升运行质量和发展水平,逐步形成了利益分配机制,较好的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4.区域特色初步显现

合作社都能围绕当地农业结构特点和特色产品开展经营活动,区域特色逐步明显。

二、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经济实力和发展的能力还很薄弱,主要表现为:

1.发展不平衡,规模偏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规模偏小,有的甚至是名义上的合作社,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真正参与市场经营、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不多,而且全县发展数量也很不平衡,山外四镇发展较好,山区四乡发展较弱。

2.资金短缺

目前,我县已注册的9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还非常有限,实力较弱,难以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要想发展壮大必须要有一定的资金运转。

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

由于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管理者也主要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而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也使得合作社迫切需要有专业人员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4.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有的人对合作社认识上有些模糊,一些合作社章程的内容与执行不够规范,组织结构不健全,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影响了合作社职能的发挥。

三、完善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建议

合作社作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主要方式,正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建设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发展的最有利时期,我们应充分认识形势,抢抓机遇,克服困难,趁势而上:

1.加强对合作社的扶持,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县政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出台各项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政策,县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合作社开展教育培训、信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等服务。二是信贷政策。资金短缺一直是合作社面临的难题,县政府要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融通资金,农村金融机构应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合作社可以授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并允许合作社依法以不动产抵押贷款。三是产业政策,要鼓励和支持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可以承担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项目,加快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四是激励政策,建立示范合作社考核评定机制,每年评选出几家运行规范、带动效益明显的示范合作社,给予资金、项目等支持,鼓励合作社规范运行,为我县合作社的发展带好头。

2.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

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良好氛围。使全县各级干部和群众提高认识,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第11篇

关键词:牧区经济;牧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化职能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3-0042-03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初,内蒙古牧区实施草畜双承包之后,畜牧业经营以多数零散的个体牧户为生产单位而进行。随着牧区城镇化、工业化和畜牧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以单个牧户为主进行的草原畜牧业越来越不适应牧区经济社会现代化要求和新牧区建设步伐,显现出了生产技术落后、经营规模零散、劳动力紧缺、生产成本增加、经营效益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和畜牧业现代化发展。为了克服以上制约因素,畜牧业组织化与经营规模适度发展成为当前牧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称为“牧民专业合作社”)是,在这种历史变革中产生而发展,已成为今日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总结和分析牧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原因和运行机制及其共同化职能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截至2010年,内蒙古地区各类牧民专业合作社1 638个,牧民成员4.6万人,占成员总数的96%,辐射带动非成员牧户5.9万户,社入股草牧场面积2 685万亩,牲畜138.6万头只[1],而牧民合作组织的生成和发展与农业区具有较大的差异[2]。实践证明,保护草原生态急需变革牧民的生产组织形式,而牧民合作社不乏为一种有效的载体[3],但是,对于牧区合作社产生原因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其共同化职能的研究极其少数。专业合作组织有多种形态,在各种形态合作组织,一般都拥有某种共同化职能,而这种共同化职能具体表现在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和具体运行当中,本文以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H牧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分析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阐明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共同化职能,以便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顺利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牧区合作社基本情况

东乌珠穆沁旗(简称东乌旗)总土地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全旗现辖5个镇、两个苏木,57个牧业嘎查,1个国营林场。乌珠穆沁草原是锡林郭勒草原的腹地,植被类型主要由东部草甸草原、中部典型草原、西部半荒漠草原组成,天然草场总面积7 099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6 495万亩,占天然草场总面积的92%。全旗户籍人口5.65万,牧业人口2.7万,牧业人口占总人口的49%。2003年开始牧区实施推进转移牧区人口、压减牲畜头数、保护草原生态、增加牧民收入的总体战略,大力实施草畜平衡和草牧场“三牧”制度,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积极调整了畜牧业内部结构,规划培育“四大产业带” ① 和“六大基地”,② 有力地促进了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截至2010年年末牧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78个,③ 注册资金达到11 467万元,成员牧户1 622户,辐射带动牧户3 300多户,占全旗牧户的50%。提出了家庭联产承包的基本经营体制不变;坚持草场三牧制度和草畜平衡责任制;发挥牧民建设主体作用、牧区能人带动作用、牧业规模效益;草场、畜种、设施、劳动力整合的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思路。着力改变牧户一家一户分散经营模式,按照整合草场、畜种、牧业基础设施、劳动力资源的方式,积极探索单户经营、互助经营、联户经营、合作制经营和股份制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促进了畜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了畜牧业专业化生产。

三、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与运行机制

1.组织方式。(1)村委会带领,能人带头。H嘎查是东乌旗典型的草场退化比较严重的牧业嘎查,嘎查有170个牧户,120万亩草场。2003年1月,嘎查委员会带领下嘎查长带头组织7户牧民,以16 000元的入股资金成立了H畜牧业专业协会。协会成立后,通过统一种植饲草料、统一购置兽药及牧业机械、统一销售畜产品、整合草牧场轮牧经营等方式,大大降低了牧民生产成本,同时也有效减轻了草场压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200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后,于2007年12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正式转为牧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成员牧户38户,辐射带动全嘎查牧户,出资总额为225万元,成为东乌旗最大的牧民专业合作社。 (2)生产要素整合。H牧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之际,在原来协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组织38户牧民的草场(土地)、劳动力、生产资料、牲畜、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形成以拥有35万亩草场、牲畜35 000头(只)、现金10万、240平方米畜棚、200平方米畜圈、100平方米储草棚、两间车库和能够储存2万kg青贮的青贮窖、500只优质种公畜的畜牧业专业合作社。(3)民办、民管、民受益。H牧民专业合作社,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规定,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组织牧民自愿成立的牧民组织。合作社成员均H嘎查牧民组成,44户牧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定本社章程和运行管理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账薄,入股的牲畜、草场、机械等股权设置、评估作价,按交易量返还利润,按股份分红。

2.运行机制。(1)正准社员制度。合作社把会员分为入股成员和普通成员,即正社员和准社员。牧民以现金、草场、牲畜和劳动力入股,成为入股会员,入股成员参加合作社利润分配;普通成员,即非入股成员,协会(合作社)对他们提供与入股成员同样的服务,但不参与利润分配。(2)分组管理。合作社与嘎查合作,把全嘎查170户分成7个组,每个组安排一名合作社社员,具体负责宣传、组织工作。在各组的合作社成员把牧民的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购置等需求、要求传达给合作社和嘎查,并把嘎查、合作社的信息传递给各个牧户。(3)“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H合作社和畜牧业协会的创建人均为嘎查长,因为具有多重角色身份,使合作组织的经营与嘎查行政组织的治理紧密结合在一起。牧民及合作社社员认为,作为理事长和会长自然要关心成员的利益,作为嘎查长也要关心其他牧民的利益,合作社、协会的运作与嘎查的发展实际上融为一体。(4)按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上,按照50%、30%和20%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合作社统一出售的牲畜一般能比市场价每只高出20元左右的差价,这部分差价的50%归牲畜所有者,30%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给合作社社员,20%归合作社留成,作为发展基金。

四、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共同化职能

1.草场共同利用。H畜牧业专业合作从2007年开始,整合了嘎查44户牧民的35万亩草牧场,拆除了1/3的网围栏,以轮牧方式进行了共同利用草场。由于拆除了网围栏对牧户草场进行联合经营,原来牧户之间的草场边界纠纷等问题被解决,化解了牧民之间的矛盾。同时,合作社吸纳了部分无畜贫困牧户的草场按入股方式吸纳,给贫困户年终按照所占股份分红,比简单出租草场的收益提高了将近一倍。这种若干牧户联合在一起的草场共同利用方式,不仅避免了租赁制草场整合中被整合户草场被过度放牧的现象,通过划区轮牧和季节性轮牧延长放牧半径,还扩大了草场规模,减少草场超载压力。合作社并开发了200亩高产饲草料基地,种植饲草料基本满足了成员牲畜饲草需求,还大幅度降低了合作社牧民生产成本。

2.牲畜专业化经营。合作社,按照草畜平衡的原则确定牧户草场的载畜量,根据载畜量确定牧户加入合作社应占的股份比例,而不是按实际饲养量来确定股份。即持有不同面积和不同草场的牧户按照载畜量把牲畜整合到合作社进行共同放牧经营。这种牲畜整合,有效地防止了合作社社员因草场植被各有差异产生的矛盾。并且把牲畜按照种公羊、基础母畜、后备母畜和羯羊四类分成22群进行专业化养殖。同时,合作社统一进行牲畜销售,提高应对市场能力,每只牲畜的出栏价格提高了4%左右(20元左右)。合作社还注册“乌珠穆沁额尔敦”种公羊商标,获得自治区农牧业厅种公羊选育基地资格,进行了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经营。

3.生产资料整合。合作社整合草场和牲畜之后,实行了生产资料统一购置,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大大节约了所属牧户畜牧业投入的成本购买兽药等日常性生产支出,减少中间成本,每年节约了20%生产费用。如:2009年建设了200亩高产饲料种植基地,投入30万元接入了网电,3万元购置一台大型拖拉机、一套种草机和打草机,投入11万元新建了两眼机电井,解决了牲畜饲料的保障。合作社给社员提供饲草料时,按市场价每斤低于0.1元的价格提供,仅年内共提供了175万kg青贮,有效节省畜牧业生产支出35万元,平均每户节省开支1万余元,并确保了35 000头(只)牲畜的安全过冬。

4.合理利用劳动力。H牧民专业合作社在整合草场进行共同利用之外,还组织入社牧民调整劳动力结构。合作社根据劳动力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生产技术能力分配工作业务,其发挥各尽所能。合作社通过整合草场、牲畜、基础设施等解放了一部分劳动力,并鼓励他们转移进城从事民族服饰、餐饮、民族工艺等非牧产业。

5.市场与信息服务。合作社在生产要素整合基础上,购入生产资料、畜产品销售、收集市场信息等方面进行统一购入、统一销售,提高了销售价格,增加牧民收入。合作社在旗所在地设立联系点,专门负责搜集市场信息,促使购销活动。如统一购入会员牧户牲畜免疫疫苗,五年节省疫苗费3万元。统一出栏和畜产品(绒毛)销售的同时与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统一购销合同,实现了效益的最大化。

五、结论与建议

1.结论。东乌旗畜牧业专业合作社,是牧民自发组建起来的畜牧业合作社。牧民专业合作社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村委会带领、能人带头、生产要素整合、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为组织方式;以正准社员制度、分组管理、“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和按比例分配利益为运行机制;形成草场、牲畜、生产资料、劳动力、市场应对整合的共同化职能,提高了组织化程度,促进了生产分工的更加合理。由于,实现了草场规模和畜群规模,把牧户间的生产协作与利益分配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牲畜经营逐步走上科学饲养、科学经营的发展道路。合作社在资金投入、技术应用、机械化生产、品种改良、畜群防疫、产品销售等多方面开展协作经营,明显降低了生产成本。给牧民带来的好处不仅表现在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重复购置、降低畜牧业成本、形成市场谈判能力等方面,也因为规模的扩大而具有了市场竞争优势,因而实现了增收。但是,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也存在以下问题:(1)运行管理松散、抗风险能力低。牧民合作社在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而且合作社之间缺少联合,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较弱。管理、决策还不够民主,社务、财务制度公开不够透明,一些成员牧户对合作社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不了解,有的章程不够完善,组织结构不够健全。特别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一定程度影响了牧民群众入社的积极性,阻碍了合作社健康发展。(2)资金不足、融资难。牧民合作社现有资产难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存在着起步阶段融资渠道不畅、后续资金不足等问题,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一大瓶颈。由于资金有限,合作社购买生产设备、建设基础设施都存在很大的困难。因金融部门的贷款条件所限,申请贷款难,制约了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3)缺乏人才、制约发展。牧民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牧区能人、嘎查负责人或畜牧业大户,多数属于传统牧民,缺乏经营管理合作社方面的专业知识。随着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人才制约将越来越明显,这将直接影响到合作社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

2.建议。事实证明,草原畜牧业只要遵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才能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的经济模式和生产方式,才能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协调。理论和实践充分证明,畜牧业合作化经营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牧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草原畜牧业现代化经营和牧民增收的主力军。为了把牧民合作社更好发展提出以下建议:(1)正确引导,完善运行机制。为了促进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政府部门应当正确引导和支持牧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甚至合并,加强壮大合作社的产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同时,合作社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服务、财务制度和社员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合理性才能发挥社员的积极性突破发展中的瓶颈。(2)加强扶持,畅通融资渠道。为了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政府部门应当尽快促成对牧民专业合作社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方面的政策支持,协调金融部门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条件成熟就成立区域性合作社发展基金或金融公库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打破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同时,正确引导合作社本身的经营管理和监督,促使资金积累,避免资金流失或不合理使用。(3)培养人才,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牧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才是不可缺少的。为此,合作社本身应加强社员的培训教育以外,主要是政府部门努力创造条件给牧民进行文化知识、法律法规和生产技能培训。进一步鼓励大中专生到牧区工作,积极联合大中专院校,在牧区定期举办牧民培训活动,使牧民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杨印成.对牧民合作社发展现状的分析和建议[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1,(5).

第12篇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签订非平均承包合同29份,合同的鉴证率、到户率达到了100%。全县继续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摸底、登记、备案,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妥善化解了土地流转纠纷。全县共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45份,流转面积309亩,涉及农户50户。

(二)强化监督,村级财务审计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审计完成62个行政村的农村财务及村级补助资金的审计工作,审计资金总额为11492万元,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0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并建立标准农村审计档案62个。同时,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审计完成了15个涉农站、办、所、校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36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三)完善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日趋规范

我们在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朝鲜族自治县二00九年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各乡镇按照县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全县77个行政村在财务公开工作中都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意见箱。各村对于经常性财务收支等项目都按月或按季进行了公开,对于常规性的村级财务管理半年公开一次,对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100%。

(四)加大督查,落实政策,农民负担工作常抓不懈。

根据省、市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年初制定了《*朝鲜族自治县2009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及涉农部门,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更好的发挥监测点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今年我们对农民负担监测点、监测点联系人、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进行了重新落实和完善。全县共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24个,农民义务监督员192名。同时,实行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信函联系制度。对农民反映出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农民群众。

(五)改善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稳步推进

截止目前,全县已有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现有注册社员220人,其中农户213人。注册资本达196万元。带动农户1400余户。为推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培训计划安排,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联合举办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今年5月份在靖宇县开班。我县组织了26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财务管理人员及各乡镇农经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过程中我们认真的学习了《农民合作社基本原理和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与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培训,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的发展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精心组织,农业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全县参加农业保险农户数为9630户,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89%;参保面积45667亩,占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76%,其中:玉米参保面积23301亩;水稻参保面积3262亩;大豆参保面积19104亩。保费总额790263元,其中收取农民保费158053元。与去年相比较各项工作任务均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