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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企业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3-08-28 16:57: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企业的账务处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企业的账务处理

第1篇

摘 要 新型会计准则的施行,使会计行业迈进了新发展时代的阀门,同时也对许多工作方式和方法产生的冲击,传统会计行业中的工作方法已经不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会计环境,对其进行方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改进是非常迫切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是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工作,在新型会计准则的环境下,对会计全套的账务处理工作中的具体事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特点,对新形势下会计账务处理的方法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以此促进会计账务管理的发展,其能够以优质的质量为会计行业的进步做出推动性作用。

关键词 新准则 会计账务 处理方法

一、引言

社会的发展要求相应的措施与规则等方面都需要紧随其步伐,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现状,财政部2006年颁布了新型会计准则,该准则是在传统准则基础之上,对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各类企业进行了经济业务准则管理,同时也体现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国际会计行业更近了一步,对我国会计实施的具体工作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会计账务处理的工作形式和内容都产生了变化。会计账务处理是在会计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完成的项目之一,尤其是在月初和月末,需要对企业整月账务进行整理和总结。新型会计准则的实行,对会计传统的账务处理方法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在整体上提升了账务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对其工作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改进。

二、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新型会计准则实行以来,社会中各类企业都随之进行了会计工作的改进,但是因为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其新型会计工作方法的改进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特点进行具体实施,这也就需要企业能够真正地对新型会计准则的特点进行掌握,我国出台的新会计准则的特点适用于现代经济发展,又能够适应于我国国情影响下的具体情况,下面本文将就企业发展所需要的新会计准则的特点进行研究与分析。

(一)有特色地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我国新会计准则是建立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意识形态基础之上的,由传统会计行业从业标准转化为现代标准的过程,实际上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将国际企业会计行业发展模式运用到我国企业中,在吸取成功地经验和管理理念的同时,更加地注重我国现实的国情和紧急发展水平。新型会计准则的施行,即是对传统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创新,又是对我国国情的重要体现。

(二)规范了重要的会计事项

经济的快速进步与社会主体形式多样性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经济市场内,企业重组、合并等经济交流方式和资金交流方式日益增多,新型会计准则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会计财务报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合并,主要强调了母公司与所能控制子公司财务进行合并控制,有理论性控制转变为实质性的控制。

(三)纳入新行业会计方式

新型会计准则中新加入了新型有关行业的会计准则,如金融会计、房地产会计、农业会计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将传统准则表外项目纳入到表内进行核算,这也是我国现代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体经营创新的要求。新型会计准则中加入新行业会计准则与新行会计项目,是对传统会计准则的一大创新,也是对会计行业工作内容的补充和完善。

三、主要账务处理方法

新型会计准则下,会计工作的方法和内容都有所转变,在账务处理的工作中,适应新型会计准则是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条件,对新环境下账务处理方法的研究也是会计从业人员的中关键性任务,使工作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能够切合实际地进行操作。本文下面在新会计准则基础上主要的账务处理方法进行总结和研究。

(一)薪酬账务处理

企业员工薪酬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开销之一,新准则下进行企业负债确认时,应将企业员工的薪酬算为负债,其中包括企业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障、等方面的费用,将其整合为“薪酬成本”科目,在账务证账表中体现出来。但是其中根据不同职位的员工应具体分析账务处理方式,在不同项目支出中做具体明细记录。具体处理措施为: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现金型账务处理

企业管理中往往离不开货币形式会计管理,对于现金型账务处理也是会计账务处理中必不可少的,处理好货币账务关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新会计准则形势下,对货币性账务处理的方法也出现的一些变化,具体方式如下:

1、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企业支付工会经费,用于工会运作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支出职工培训经费,用于职工专业知识学习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负担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非货币利支付的核算

企业在给职工发放福利时,不仅仅用货币支付。有时还经常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发放。相对货币形式而言,非货币发放更复杂,因为它往往涉及到其他税法的规定,比如视同销售处理等。如果不按相关税法规定处理,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往往是需要进行项目调整。

(四)外商投资企业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四、账务处理方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及其特点

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是对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方式的调整,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对会计工作的影响非常巨大,会计工作有手工操作逐渐转变为自动化操作,这是时展赋予会计行业进步的权利,也是社会进步对会计行业的要求。账务处理采用信息化、自动化操作也必然是其发展的方向,在账务处理方法发展为信息化处理时,其主要的特点就会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数据取得途径的多元化

账务处理需要对多种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会计信息的获得方式决定了信息的质量,在对信息进行统计时,除了手动录入、扫描等方式外,还能够采用相关的会计软件程序进行系统自动转入等方式。这一特点开放了信息取得的形式,也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对账务处理的质量做处理保证,大大降低在处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失误。

(二)证账表数据化

传统的会计账务处理工作中,通常是以尸体账目表为主要记录工具,但是随着新型会计标准和信息化会计的实行,证账表数据化的趋势逐渐清晰起来。在企业进行账务处理时,能够将证账表分为总账和明细账两个部分,这两个部分的管理需要进行人工管控,数据化整张表能够大大降低会计从业人员对账目进行管理的时间和效率,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账目数据管理的可靠性,大大加强了账务处理工作的质量。

(三)查询高速自动化

手工方式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需要对信息进行查询并作出统计,传统查询方式非常浪费时间,而且可能出现查询失误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影响了企业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数据化信息能够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较为快捷的查询方式,并能够保证查询信息和数据的一目了然,避免因查询明细账目过多而产生错漏,影响账务处理。

结束语:新型会计准则的与实施,是会计行业迅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会计行业走向国际化、现代化里程碑式的措施。社会的进步推动了新型会计准则的应用与实施,同时也要求会计工作需要融入新的方法来完善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工作。从文中对账务处理方法进行的研究可以看出,新型会计标准对传统账务处理工作的影响巨大,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会计账目处理的科学化和优质化,使其工作的形式更加适用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也同时更向着国际化会计准则趋近。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型会计准则的实施还需要企业从自身会计工作特点出发,并能够以科学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工作,以实际的工作内容的转变推动新会计准则的施行,为企业发展及社会经济的进步产生推动。

第2篇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还本付息债券溢折价摊销会计处理

(一)购入债券时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准备长期持有的债券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限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例]A公司2006年1月1日以106620元购入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的4年期债券,票面利率5%,债券总面值100000元,该债券于期满后一次还本付息,单利计息,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A公司购入债券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620

贷:银行存款 106620

(二)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折价时有两个关键问题要解决。

(1)债券实际利率的确定。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设:债券实际利率为i,期限为n年,期满一次还本付息,则:债券到期本利和=债券总面值十债券总面值×票利率×n。令: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1+i)-n,则(1+i)-n=债券投资总成本/债券到期本利和,从而可计算出债券实际利率。

接上例A公司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计算如下:债券到期本利和=1130000+100000×5%×4=120000(元),令:106620=120000×(1+i),则债券的实际利率i=3%。

(2)债券溢折价的摊销。企业取得的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实务中债券利息在债券到期日一次性收到,采用实际利率法时,应先把债券到期所能收取的利息总额折算为年金,然后以年金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计算每期(一般按年计算)应分摊的溢价或折价。即根据这个利息终值求各期利息年金。计算每期利息年金,到期收到的利息总额=利息年金×年金终值系数,即F=A×(F/A,i,n),其中:F表示到期支付的利息总额,A表示年金,i表示实际利率,n表示期间,承上例,计算A公司购入债券的利息年金:20000=A×(F/A,3%,4),(F/A,3%,4)=[(1+3%)4-1]/3%=4,1836,A=20000/4.1836=4780.57≈4781(元)。摊销债券溢折价,承上例,A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如表1所示:

(3)会计分录。对于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上述债券溢折价摊销表中所列的应收利息年金和实际利息收入数字,只能作为计算各期溢折价摊销额的依据,而不能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由于表中溢价摊销是按债券期满应收利息总额折算出来的利息年金计算的,则每期的实际利息收入是考虑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后计算出来的实际利息收入,而会计核算上确认的应收利息,是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金额,因此计价基础不同,这样在作会计分录时,当期应收利息仍应按照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确认,而当期的实际利息收入应该按应收利息与溢价摊销金额的差额(或折价摊销金额之和)确定,只有这样应收利息和实际利息收入的计价基础才是一样,企业的账户才能平衡。

A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419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581

A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货:投资收益 33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30

A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321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679

A公司到2009年12月31日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5000

贷:投资收益 327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730

至此,“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收回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收回本金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200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20000

此外,如果是折价购入的债券在折价摊销时采用加计处理,即期初摊余成本:上期摊余成本+折价摊销,投资收益=应计利息+折价摊销,折价购入债券与溢价购入债券的会计处理只是在利息调整确认和摊销的方向有别,其余的会计处理相同。

二、到期还本付息的应付债券溢折价摊销的会计处理

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分别从债券发行方与债券投资方两个不同的会计主体考虑的,因此设置的账户正好相反,一方是筹资方,设置负债账户;另一方是投资方,设置资产账户。这样其应付债券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溢折价摊销的金额相同。

(一)债券发行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企业发行的债券应当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应当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仍接上例:B公司2006年1月1日发行债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620

贷: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6620

(二)债券存续期间的会计处理 计算实际利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

应付债券的实际利率是指将应付债券在债券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债券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由此可见,债券发行方与投资

方计算实际利率的方法是相同的,即债券的账面价值=到期应付债券的本利和×(1+实际利率)。以此公式计算出发行债券的实际利率。106620=120000x(1+i)-4。B公司的实际利率与投资方相同,也为3%。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到期还本付息应付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参考上述债券投资方计算方法确定。承上例,B公司各期的摊余成本、溢价摊销、票面及实际利息计算如表2所示:

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将用债券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算出来的应计利息计入其科目的贷方,将上表计算的溢价摊销额计人应付债券科目的贷方,将应计利息减去溢价(加上折价)摊销后的余额,计人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B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419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581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7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8年12月31日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321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679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B公司2009年12月31日计算最后一次利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 3270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173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5000

至此,“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6620元已经全部摊销。

(三)债券到期偿还本息的会计处理 2009年12月31日支付本息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债券――面值 100000

――应计利息 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如果债券折价发行,则应将应付利息计人其科目的贷方。将折价摊销额计入应付债券一利息调整科目的贷方,将应付利息和折价摊销额之和计人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

参考文献:

第3篇

一、两行业会计核算特点存在差异

(一)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1)成本核算对象具有单件性。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只能按照建设要求和单个图纸组织单件生产,这也决定了其工程成本的核算应实行分批(定单)法,将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2)产成品和在产品的划分具有特殊性。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产品,需要人为地划分产成品和在产品,即将工程进度达到预算定额的工作内容,不需要在本企业内部进一步施工,可据以进行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已完工程”(即假定的“产成品”);将已投料施工尚未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全部工序、内容,暂时无法进行结算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未完工程”(即“在产品”)。这样划分,施工企业可以及时地对“已完工程”统计工程进度,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考核工程成本,计算财务成果。(3)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具有多样性。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周期较长,资金占用量大,工程所需资金的供应要达到合理解决的目的,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如竣工后一次结算;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月或季对已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结算、竣工后清算等办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1)筹集资金渠道的多元性。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数额大,必须采用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筹集资金,方可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其筹资的形式与渠道主要有预收购房订金或预收建设基金、预收代建工程款、土地开发及商品房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发行股票等方式。(2)资金占用形态的多元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的业务内容极为广泛,其资金在由货币资金转化为成品资金的过程中,不仅表现为货币资金――储备资金――在建资金(在产品资金)――成品资金依次直线运动,而且还具有多向平行运动的特点,从而使开发经营资金在生产领域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存在形态,且有多元化。(3)结算业务的频繁性和由此引起的财务关系的复杂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经营的企业生产经营内容复杂,涉及面广。要全面组织开发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竣工验收和产品销售五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同各方面单位的结算中心发生经济往来。在开发、销售时,一般又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销售收款办法,如预收购房定金、一次收款、分期收款等。由此引起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各方面之间的财务关系既重要又复杂。

二、两行业成本核算存在差异

(一)两行业成本分类及成本项目的构成不同 (1)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按是否与工程直接相关,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工程成本按经济用途又可分为以下五个成本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和间接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按其开发项目种类,可分为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等四类。开发成本在核算上又将其费用分为六个成本项目:土地征用拆补费用;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二)两行业成本核算设置账户不同 (1)施工企业在核算过程中,一般可设置下列两个成本类账户:一是“工程施工”账户。施工企业发生各项费用支出时,借记该账户;转出已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已完工程实际成本时,贷记该账户;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反映在该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该账户下设“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账户,“合同成本”还需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二是“机械作业”账户。企业进行机械化作业过程中实际发生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等各项费用时,借记该账户;企业(包括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运输队等)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月末转入承包工程成本时,贷记该账户。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贷记该账户。该账户在月终全部结转后,一般应无余额。同时,该账户的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1]宏达建筑施工公司甲工区2013年度同时承建A工程和B工程。7月份该工区共领用原材料1800000元,其中A工程1100000元,B工程700000元,发生应付工程施工人员工资500000元,当月施工实际耗用10000 个工日,其中A工程实际耗用7000个工日,B工程实际耗用3000个工日。则该公司这两项工程领用原材料、工程人员人工费分配的账务处理如下:

(1)A工程、B工程领用原材料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工程) 1100000

――合同成本(B工程) 700000

贷:原材料 1800000

(2)工程施工人员人工费分配

工程施工人员日平均工资=500000/10000 =50(元/工日)

则:A工程应负担的工资额=7000×50=350000(元)

B工程应负担的工资额=3000×50=150000(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工程) 350000

――合同成本(B工程) 15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00

[例2]宏达建筑施工公司甲工区2013年4月份自有施工机械(挖土机)发生如下费用:人员工资5000元、耗用燃油48000元、支付水电费27000元、计提折旧40000元,合计120000元。则宏达公司应作出如下账务处理:

借: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挖土机) 1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

原材料 48000

银行存款 27000

累计折旧 40000

承上例,上述挖土机为A、B两工程共用,其使用情况为:A工程使用挖土机15台班,B工程使用挖土机25台班,宏达公司采用台班分配法对挖土机发生的费用进行分配。则:

挖土机费用分配率(台班成本)=12000015+25 =3000(元/台班)

A工程应负担的挖土机费用=15×3000=45000(元)

B工程应负担的挖土机费用=25×3000=75000(元)

账务处理如下: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A工程) 45000

――合同成本(B工程) 75000

贷: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挖土机) 120000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开发成本核算时,一般可设置以下两个成本类账户:一是“开发成本”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成本核算对象发生各项费用时,借记该账户;期末分配结转完工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时,贷记该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建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应设置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代建工程开发四个明细账户。二是“开发间接费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本期为开发产品发生各项间接费用(如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水电费等)时,借记该账户;期末分配结转间接费用时,贷记该账户,分配结转后期末无余额。该账户应按企业内部不同单位、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例3]长兴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6月,开发前进路建设用地4500平方米。计划30%部分(A区)作为商品性建设用地对外销售,70%部分(B区)用于本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用地。本月长兴公司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请为每笔业务作出账务处理。

(1)用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280000元,其中A区384000元,B区896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A区(土地征补费)384000

――土地开发――B区(土地征补费)896000

贷:银行存款 1280000

(2)用银行存款支付勘察设计费220000元,其中A区65000元,B区155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A区(前期工程费) 65000

――土地开发――B区(前期工程费)155000

贷:银行存款 220000

(3)本月应付现场管理人员工资65000元,固定资产折旧费35000元,水电费12000元。

借:开发间接费用 1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5000

累计折旧 35000

应付账款 12000

(4)月末分配开发间接费用,A区负担36000元,B区负担76000元。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区――A区(开发间接费用)36000

――土地开发区――B区(开发间接费用) 76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112000

三、两行业营业收入核算存在差异

(一)两行业营业收入确认方法或原则不同 (1)施工企业通过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如能可靠地估计,则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的收入与合同的费用;如果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须采用其它的方法来确认合同的收入与合同的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在满足收入准则规定的商品销售收入五个条件的前提下,再结合本行业经营的特点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

(二)两行业营业收入核算账务处理不同 (1)施工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计量当期合同的收入、费用和毛利时,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例4]前进建筑施工公司签订一项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水电站,总金额为1000万元,工程已于2012年1月开工,预计2014年底完工。预计工程总成本为820万元,到2013年底,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830万元。2012年合同成本实际发生额为205万元,年末预计,要完成合同还需发生成本615万元;2013年合同成本实际发生额为390.50万元,本年末预计,要完成合同还需发生成本234.50万元。

按照上述资料,前进建筑施工公司确认第1年的合同收入、合同费用的计算过程及账务处理如下:

因前进建筑施工公司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故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

第1年合同的完工进度=205/(205+615)×100%=25%

第1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1000×25%=250(万元)

第1年应确认的合同毛利=(1000-820)×25%=45(万元)

第1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250-45=205(万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50000

主营业务成本 20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2)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签订的销售合同结算开发产品价款时,账务处理如下: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或商品房销售收入)”。同时,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需要结转已售商品性建设场地、商品房等的销售成本,作出如下账务处理: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开发成本(或房屋开发成本)”,贷记“开发产品――土地(或商品房)”

[例5]长旺房地产开发公司2013年8月12日对外出售已开发完毕的某商品性建设场地,销售价款1200000元,其中800000元已存入银行,尚有400000元未收到。长旺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00000

应收账款――某单位 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土地转让收入 1200000

同时结转开发成本900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900000

贷:开发产品――土地 900000

第4篇

【关键词】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会计核算

一、现行会计准则下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

例:甲造船企业于2009年10月5日接受客户订货,为客户制造一艘船舶,工期约为8个月,预计2010年5月完工。合同规定总价款为2 000 000元,分两期收取,客户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预计总成本为1 750 000元。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该艘船舶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1所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CAS 15)规定,甲企业2009年账务处理如下:(1)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612 500元;贷:原材料等612 500元。(2) 借:应收账款620 000元;贷:工程结算620 000元。(3) 借:银行存款600 000元;贷:应收账款600 000元。(4) 2009年的完工进度=612 500÷(612 500

+1 137 500)×100%=35%,2009年确认的合同收入=2 000 000

×35%=700 000(元),2009年确认的合同费用=(612 500+

1 137 500)×35%=612 500(元),2009年确认的毛利=700 000

-612 500=87 500(元)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87 500元,主营业务成本612 5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700 000元。

甲企业2010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 167 500元;贷:原材料等1 167 500元。(2) 借:应收账款1 380 000元;贷:工程结算1 380 000元。(3) 借:银行存款1 400 000元;贷:应收账款1 400 000元。(4) 2010年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金额-至目前止累计已确认的收入=2 000 000-700 000=1 300 000

(元),2010年确认的合同费用=1 780 000-612 500=1 167 500(元),2010年确认的毛利=1 300 000-1 167 500=132 500(元)。借:主营业务成本1 167 500元,工程施工――合同毛利132 5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 300 000元。(5)借:工程结算2 000 000元;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1 78 0 000元;工程施工――合同毛利220 000元。

二、现行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弊端

(一)违背企业会计准则普遍应用(pervasive application)的原则

财政部明确规定: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我国从2000年重新构架会计核算标准框架,核心是建立了三大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加专业会计核算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将逐步替代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加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应用指南,基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包括小企业,而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只适用于大中型企业。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并未区分企业所在的行业,而只有企业规模大小的区分。建造承包单位从本质上说,与其他的制造型企业没有区别,只不过它制造的产品较为特殊:通常体积巨大,如建造的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或生产的飞机、船舶、大型机械设备等;生产产品的周期长,往往跨越一个或几个会计期间;所生产的产品价值较高。

(二)违背了可靠性(reliability)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所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排在首位的就是“可靠性”。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所谓“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今后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但工程价款结算单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企业在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并没有任何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工程结算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工程量涉及的一个相互认可,企业资产、负债及权益并没有因该事项发生任何变化,因此,建造承包单位没有必要对已经结算的合同价款通过账务处理反映,更没有必要单独设置“工程结算”科目。

“工程结算”科目的产生主要是由于1999―2002年间,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急剧扩张,施工企业的业务迅速增大,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3年9月25日下发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等科目。现在该办法早已废止,因此再沿袭以前的做法,就显得不合时宜。

(三)违背了通常的会计核算惯例(accounting convention)

复式记账(Double Entry)主要特点是:对每项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记录(即作双重记录,这也是这一记账法被称为“复式”的由来);各账户之间客观上存在对应关系,较好地体现了资金运动的内在规律,能够全面地、系统地反映资金增减变动的来龙去脉及经营成果。在复式记账法下,会计核算的惯例是将“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主营业务成本”对应的科目一般为“生产成本”或“库存商品”等,而“主营业务收入”对应的科目一般为“银行存款”或“预收账款”等。利润则是通过将“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结转至“本年利润”的借、贷方后配比反映。而建造合同会计处理中却破天荒地将“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反映在一个会计分录中,并且确认利润或亏损。仅凭该会计分录,不能很好地反映经济业务,并且与通常的会计核算惯例形成严重冲突。

(四)与收入准则中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不一致(inconsistency)

建造合同所约定的业务内容包括两类:第一类,制造大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等;第二类,提供建筑、安装、修理修配及其他劳务活动。总体而言,第一类业务收入产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第二类业务收入产生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建造合同所包含的第二类业务其实就是劳务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CAS 14)关于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引入了“劳务成本”科目,并且区分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的两种情形,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如果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金额确认收入。将上述内容与CAS 15中关于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原则对比,就会发现两者其实是完全一样的。既然一样,那为何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要那么特殊,真是令人费解。

三、建造合同会计处理改进的相关建议

为突显企业会计准则普遍应用的原则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笔者认为有必要取消目前建造合同会计核算中单独设置的“工程结算”科目,同时用“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科目代替“工程施工”科目,建造合同的账务处理应仿照收入准则中关于劳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根据上述建议,建造合同改进后的会计处理如下:甲企业2009年账务处理(1)借:生产成本612 500元;贷:原材料等612 500元。(2)借:银行存款600 000元;贷:预收账款600 000元。(3)①借:预收账款700 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700 000元。②借:主营业务成本612 500元;贷:生产成本612 500元。(4)①借:主营业务收入700 000元;贷:本年利润700 000元。②借:本年利润612 500元;贷:主营业务成本612 500元。

甲企业2010年账务处理如下:(1)借:生产成本1 167 500元;贷:原材料等1 167 500元。(2)借:银行存款1 400 000元;贷:预收账款1 400 000元。(3)①借:预收账款1 300 00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1 300 000元。②借:主营业务成本1 167 500元;贷:生产成本1 167 500元。(4)①借:主营业务收入1 300 000元;贷:本年利润1 300 000元。②借:本年利润1 167 500元;贷:主营业务成本1 167 500元。

四、建造合同会计处理改进前后的结果对比

改进前“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借、贷方累计发生额为1 780 000元;“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借、贷方累计发生额为220 000元;“工程结算”科目借、贷方累计发生额为2 000 000元。改进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被“生产成本”科目所取代,“生产成本”科目借、贷方累计发生额也为1 780 000元;改进后该建造合同所取得的利润通过“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配比后反映。该建造业务2009年和2010年形成的利润累计为220 000元;“工程结算”科目由于最终被冲销,所以不会造成影响。因此,建造合同改进后的会计处理同样清晰、完整地反映了经济业务全貌,到达了会计核算的目的。

【参考文献】

第5篇

摘要:预算管理是煤炭企业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推行预算管理对企业来说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本文主要阐述了预算编制的表格体系,预算编制中的注意事项及预算的控制。

关键词:预算表格控制

关键词:预算表格控制

1 月度预算表格清单

1 月度预算表格清单

2 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2 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2.1 经营责任指标表。“年初下达累计预算”列,根据集团年初下达月度预算指标填列累计金额。“年度预算剩余额”为时点数指标,不计算期间指标剩余额“年度预算剩余额”。

2.1 经营责任指标表。“年初下达累计预算”列,根据集团年初下达月度预算指标填列累计金额。“年度预算剩余额”为时点数指标,不计算期间指标剩余额“年度预算剩余额”。

2.2 分单位主要经营责任指标表(考核、目标)。本表由矿处单位填报,专业公司按矿处级单位汇总、各专业公司合并口径抵销项,单独列示一行。

2.2 分单位主要经营责任指标表(考核、目标)。本表由矿处单位填报,专业公司按矿处级单位汇总、各专业公司合并口径抵销项,单独列示一行。

2.3 应收及预付款项预算表。矿处级单位在浮动行中填报预算月度新增加及准备清收的应收款项。

2.3 应收及预付款项预算表。矿处级单位在浮动行中填报预算月度新增加及准备清收的应收款项。

2.4 资金收缴预算表。本表与集团考核周期保持一致,按照季度填列,“本(年)期付现”不包括矿处单位通过转账凭证方式首先交专业公司的部分。专业公司以现金方式上交集团时,反映在“本期付现”项目中。

2.4 资金收缴预算表。本表与集团考核周期保持一致,按照季度填列,“本(年)期付现”不包括矿处单位通过转账凭证方式首先交专业公司的部分。专业公司以现金方式上交集团时,反映在“本期付现”项目中。

2.5 产品产销存预算表。本表矿处级单位填报,专业公司汇总,报集团。

2.5 产品产销存预算表。本表矿处级单位填报,专业公司汇总,报集团。

2.6 业务收入预算表。本表“本月预算”列中的“销量”从“产销存预算表”取“考核”数,计算本表“收入”。

2.6 业务收入预算表。本表“本月预算”列中的“销量”从“产销存预算表”取“考核”数,计算本表“收入”。

2.7 产品成本指标预算表。“年度预算”列中的“产量”从产品产销存预算表取数,以计算本表单位完全成本。

2.7 产品成本指标预算表。“年度预算”列中的“产量”从产品产销存预算表取数,以计算本表单位完全成本。

2.8 可控费用预算汇总表。矿处单位汇总所属各部门预算月度可控费用预算。系统单位部门设置与实际设置不符的单位,请及时与项目组联系。

2.8 可控费用预算汇总表。矿处单位汇总所属各部门预算月度可控费用预算。系统单位部门设置与实际设置不符的单位,请及时与项目组联系。

2.9 可控管理费用预算表、可控销售费用预算表、可控制造费用预算表。分配至矿处各部门编报,并与总账明细科目关联,控制实际发生额。

2.9 可控管理费用预算表、可控销售费用预算表、可控制造费用预算表。分配至矿处各部门编报,并与总账明细科目关联,控制实际发生额。

2.10 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明细表、生产安全费用计划明细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划明细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明细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明细表、科技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该六张表与集团年度资金计划格式相同,为年度计划,责任部门需在年初将计划录入,并上报专业公司进行核对,并批复下发生效后将对资金的支出过程进行年度总额的控制。

2.10 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明细表、生产安全费用计划明细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划明细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明细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明细表、科技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该六张表与集团年度资金计划格式相同,为年度计划,责任部门需在年初将计划录入,并上报专业公司进行核对,并批复下发生效后将对资金的支出过程进行年度总额的控制。

2.11 一月份预算编报完成后,要在“预算执行”节点下“日常执行数”子节点,切换至具体样表,在“本月预算”列填列本月实际发生数。

2.11 一月份预算编报完成后,要在“预算执行”节点下“日常执行数”子节点,切换至具体样表,在“本月预算”列填列本月实际发生数。

2.12 进行月度编制时,请首先制定需要编制的样表,不需要编制的样表可以先不制定。

2.12 进行月度编制时,请首先制定需要编制的样表,不需要编制的样表可以先不制定。

3 预算控制

3 预算控制

3.1 零预算控制

3.1 零预算控制

零预算控制要求预算编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将预算上报,并由上级单位批复生效,并启用控制方案,否则将不能对相关的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零预算控制要求预算编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将预算上报,并由上级单位批复生效,并启用控制方案,否则将不能对相关的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每月5日前,必须将经营责任指标表、利润表编制完成并上报、批复生效,未完成编报工作将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及所属明细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每月5日前,必须将经营责任指标表、利润表编制完成并上报、批复生效,未完成编报工作将影响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及所属明细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每年4月之前前要完成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明细表、生产安全费用计划明细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划明细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明细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明细表、科技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的编报工作,未完成编报工作将影响在建工程及所属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每年4月之前前要完成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明细表、生产安全费用计划明细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划明细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明细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明细表、科技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的编报工作,未完成编报工作将影响在建工程及所属会计科目的账务处理。

3.2 预算过程控制

3.2 预算过程控制

预算管理部门对可控销售费用、可控管理费用、可控制造费用设置了控制方案,对三张预算表的总额和明细项目进行月度控制,当预算实际发生数超过本月预算数的80%时,财务人员将提醒责任单位,但不控制责任单位的账务处理;当预算实际发生明细项目或可控费用项目总额超过本月预算数的100%时,相应责任单位将不能够对相关的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预算管理部门对可控销售费用、可控管理费用、可控制造费用设置了控制方案,对三张预算表的总额和明细项目进行月度控制,当预算实际发生数超过本月预算数的80%时,财务人员将提醒责任单位,但不控制责任单位的账务处理;当预算实际发生明细项目或可控费用项目总额超过本月预算数的100%时,相应责任单位将不能够对相关的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同时,预算管理部门对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明细表、生产安全费用计划明细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划明细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明细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明细表、科技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设置了年度控制方案,计划实际发生数超过年度预算数的80%时,财务人员将提醒责任单位,但不控制责任单位的账务处理;当计划实际发生明细项目或总额超过年度计划数的100%时,相应责任单位将不能够对在建工程及相关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同时,预算管理部门对维持简单再生产投资计划明细表、生产安全费用计划明细表、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划明细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明细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明细表、科技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设置了年度控制方案,计划实际发生数超过年度预算数的80%时,财务人员将提醒责任单位,但不控制责任单位的账务处理;当计划实际发生明细项目或总额超过年度计划数的100%时,相应责任单位将不能够对在建工程及相关明细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梁星.大型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2004,(7):31-32.

[1]梁星.大型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2004,(7):31-32.

[2]杨庆峰.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研究及应用[D].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07

[2]杨庆峰.煤炭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研究及应用[D].西安:西安科技大学,2007

[3]王云萍.煤炭地质单位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初探[J],中国煤田地质,2007,(6):88-90

第6篇

房地产作为一种稀缺性的资源,在社会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的改善等各个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2006年我国出台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明晰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内涵及其内容。 

(一)房地产的定义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它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界定及内容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自用房地产、存货及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房地产行业已经造就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辉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对持有的房地产一方面用于自身生产及存货对外销售,另一方面还利用房地产赚取租金及资本保值增值。上述针对房地产的收益活动,还可能成为影响个别企业盈余的主要经济业务。此外具有投资性质特征的房地产和原来划分为固定资产的自有房屋建筑物及作为存货的房屋在用途、状态、持有目的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但在2006年之前,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及准则制定的制约,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没有界定自用房和出租房的定义,没有区分自用土地使用权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全部放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基本上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增多,客观上要求对具有投资性的房地产进行界定和区分。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改扩建后续支出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是指投资性房地产经初始计量并入账后发生的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支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应将其予以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不能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则应将其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三、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账务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2006)为区别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将投资性房地产单独作为一项资产列示,为利益相关者使用会计信息更好的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规定企业在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过程中,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企业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状况自行选择。 

在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及后续计量、处置和披露等阶段中,笔者认为在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化后续支出这一环节,其账务处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依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规定: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企业对某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等再开发且将来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再开发期间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再开发期间不计提折旧或摊销。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时,将改扩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记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进行减值测试,不计提减值准备,改扩建完毕交付使用时再按实际发生的改扩建成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时,将改扩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记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记入“投资性房地产——在建”科目,在改扩建过程中,不以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改扩建完毕交付使用时再按实际发生的改扩建成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科目核算。 

上述投资性房地产资本化后续支出的账务处理,笔者认为不妥,有待进一步商榷。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时,已不满足“投资性房地产”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扩建时,它已经丧失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作用,已经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范畴,故而将其仍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有些不妥。 

二是投资性房地产在改扩建过程中,不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投资性房地产在改扩建过程中,有可能会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改扩建资产后成本高于其可收回金额,不进行减值测试,将会导致我们高估资产,违背谨慎性原则。 

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后入账价值不符合公允价值准则。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初次取得时,应按取得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取得当日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借方差额)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方差额)核算。而现行的账务处理是改扩建成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入账价值,不考虑交付使用当日的公允价值,这与公允价值准则的相关规定不符。 

四是投资性房地产改扩建现行账务处理复杂化。 

第7篇

关键词:建造合同 预计损失 会计处理 解析

新准则中的建造合同准则与原先的核算方式大为不同。随着工程进度的延伸,建造企业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可能大于合同约定的收入。为了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性,需要对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进行确认和计量。

一、 合同预计损失相关理论

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实质上是建造承包商的存货跌价准备。因为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按照存货准则中关于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要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完工时,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一) 建造合同减值迹象的判断

当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表明建造合同发生了减值。由于合同收入是建造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金额,在合同存续期间除了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收入外一般不会增加,为此,减值测试的关键是合理估计完成工程所需发生的成本。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至合同

完成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差旅费、投标费等有关费用以及在施工期间发生的期间费用,不计入建造合同成本。当耗用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以及机械使用费用预计上升时,通常表明合同成本升高,此时建造企业需要对建造合同进行减值测试。

(二)建造合同减值测试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建造合同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建造合同完工成本,并与合同收入进行比较,如果预计的合同成本大于合同收入,则需要对预计的建造合同损失进行确认。

(三)建造合同预计损失的计量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准则附录中,《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471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第二条描述:企业(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执行中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本科目余额,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第8篇

【关键词】财经管理;物资管理;成本核算

企业科级成本核算系统正式启用多年了,许多企业仍不能全面正常运行。现实背景是:HIS系统仅局限于专项业务,而军财系统仅局限于财务业务,必然造成:

一是,基本数据“抓不到、抓不准”。

二是,清仓盘库“查不完、查不准”。

三是,核算结果“出不来,出不全”。

四是,业务流程“走不通,走不了”。

一、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系统

(一)固定资产系统操作流程:

1.固定资产增加工作流程

(1)一般设备增加

①各科室、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增加”窗口填制固定资产增加报告单并打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②签字确认过的固定资产增加申请单报物供中心,由物供中心统一报采购中心审核汇总,经财经管理处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③院领导审批后,由采购中心采购。

④货到后由物供中心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入库、出库的账务处理并进行拍照、粘贴二维条形码,通知申请部门领取。

(2)计算机网络设备增加

①各科室、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增加”窗口填制固定资产增加报告单并打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②签字确认的固定资产增加报告单交信息科,由信息科审核签字后送采购中心审核汇总,经财经管理处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③院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中心采购。

④货到后由物供中心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入库、出库的账务处理并进行拍照、粘贴二维条形码,通知申请部门领取。

2.固定资产减少工作流程

(1)科室、部门固定资产减少(报废、转让),需在固定资产系统资产减少申请窗口,按要求填制固定资产信息,填好后打印,由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签字后报资产分管部门(医疗设备报医学工程科、一般设备报物供中心、计算机网络设备报信息科)鉴定。

(3)分管部门按审批权限(2仟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2仟至2万元由院主官领导审批;2万至5万元由院办公会审批;5万元以上由院党委常委会审批)。

3.固定资产转移工作流程

(1)科室、部门固定资产所属部门发生变化时,如:科室分家、合并、搬家或科室、部门之间调剂,固定资产所属部门应将变动的固定资产的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资产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及购入时间列表填写清楚,报资产分管部门(医疗设备报医学工程科、一般设备报物供中心、计算机网络设备报信息科)核准。

(2)资产分管部门核准后报财经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转移处理。

4.固定资产处置的工作流程

(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各资产分管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资产减少窗口固定资产处置界面下填制“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审批单”打印并签字确认。

(2)确认后报院领导审批,院领导批准后由各资产分管部门处置,处置后款项交财经管理处,财经管理处开具收款收据于各资产分管部门。

(二)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1.固定资产入库挂账操作流程

(1)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输机人员(物供中心、医学工程科)必须及时将收到的固定资产送货单及发票信息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产生固定资产入库单并打印。

(2)固定资产输机人员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必须将上月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交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进行入库挂账处理。

(3)物供中心会计进入固定资产帐务系统提取上月入库单,对照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仔细核对固定资产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挂账处理并打印出挂帐入库单。

(4)财务会计进入财务记账系统提取上月固定资产入库挂账信息,与审签后的挂账凭证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信息转记入财务系统会计账中。

2.固定资产付款操作流程

1.每月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根据付款计划,将已入库挂账拟进行付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销准备。

2.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进入固定资产账务系统模块提取已入库挂账信息,根据报销单据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进行固定资产报销结算处理并打印出固定资产报销记账凭证。

3.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于4个工作日内将粘贴好的报销凭证传至财经管理处审签。

4.财务会计进入财务记账系统提取固定资产报销结算信息,与审签后的报销凭证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信息转记入财务系统会计账中。

(三)物资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1.物资挂账流程

(1)供应商根据企业需要将物资送达物资库房,并将物资送货单、物资检验合格证、发票等相关材料交物资库房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

(2)物资库房保管人员对照物资送货单、物资检验合格证、发票等相关信息,对送达的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并登记存档,完成物资的验收入库。

(3)物资库房信息录入人员根据当日收到的物资送货单、发票,将物资按类别分别录入物资管理系统中,完成各类物资的信息录入工作,生成物资入库单并打印。

(4)物资信息录入人员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必须将上月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交物资会计进行物资入库挂账处理。

(5)物资会计进入财务账务处理系统中,提取上月物资入库信息,对照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仔细核对物资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物资入库挂账处理并打印入库挂账凭证。

(6)物资会计于5个工作日内将粘贴好的入库挂账凭证传至物资供应科进行审核。

(7)物资会计将物资供应科审核后的入库挂账凭证报财经管理处领导审签。

(8)财务科会计将审核后的入库挂账凭证进行挂账转记账处理。

(9)财务会计进入记账系统提取物资挂账信息,与审核后送达的挂账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挂账信息转记入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完成物资的入库挂账工作。

2.物资付款流程

(1)每月5日前,物资会计根据物资挂账情况、使用情况,结合企业物资付款制度及规定,编制物资付款计划。在财务账务系统中选取已完成入库挂账,拟进行付款的物资信息,按月份编制付款计划,并打印付款计划单。

(2)物资会计通过系统将计划提交至财务科,财务科按照系统设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核。

(3)财务科将审核后的付款计划报财经管理处领导、院领导审签后,报院办公会研究审批。

(4)物资付款前,由物资会计进入财务账务系统中,提取已审核通过的物资付款计划信息,对照结账报销单据认真核对,无误后进行物资付款账务处理,打印并生成物资付款凭证。

(5)物资会计于5个工作日内将粘贴好的付款凭证传至财务科进行审核。

(6)财务科根据付款计划,将审核后的付款凭证报财经管理处领导和院领导审批,再将付款凭证转至财务会计进行转记账处理。

(7)财务会计进入记账系统提取物资付款信息,与审签后送达的付款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付款信息转记入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完成物资的付款工作。

二、总述

院级核算功能特点:

(1)构建桥梁,规范管理。

(2)解决问题,严格管理。

第9篇

本文作者:闫亚强工作单位:陕西高速交通工贸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应该向建设方出具建筑业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就是说,在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就其全部营业额减去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价款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分包单位应就其完成的分包工程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人才能将工程承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分包给个人,同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因此总承包人才有可能差额纳税,而分包单位不能再分包,就不存在差额纳税问题。《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分包单位就其分包工程营业额直接开具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发票。总承包单位向建设方开具工程全额建筑业发票,扣除分包单位建筑业票款,申报缴纳营业税。税务机关对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扣除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扣除的分包单位建筑业发票加盖扣除印章后,按其余额征收营业税。尽管《营业税暂行条例》取消了“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和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因此总承包人对分包人没有法定的代扣代交义务。就目前实践情况看,各地税务机关从税收征管的需要出发,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建设单位代扣代交总承包单位税款、总包单位代扣分包单位税款的事实普遍存在。

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却没有对工程分包的会计核算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在施工企业会计实践中,对分包工程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做法是将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纳入本企业收入、成本核算,简称总额法;第二种做法视分包工程与企业自身没有任何关系,分包单位工程的收入、成本均不通过企业损益科目核算,简称差额法。下面就总额法举例说明施工企业核算流程。例:陕西华达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甲方一幢办公楼工程,工期10个月,总承包合同收入8000万元,其中装修工程分包给具有装修工程资质施工的丁装饰公司施工。装饰工程分包合同价款2000万元。陕西华达建筑工程公司完成工程累计发生合同成本5500万元,项目在当年12月份完工(假定仅考虑营业税)。陕西华达建筑工程公司账务处理如下。(一)代扣代交分包单位税款的账务处理1.在总包单位代扣代交税款情况下,华达建筑工程公司账务处理(1)华达公司完成工程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55000000收到甲方一次性合同结算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0000贷:工程结算80000000(2)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及代扣税金时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3%=180万元应代扣营业税=2000×3%=60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应付账款600000贷:应交税费———营业税2400000(3)交纳营业税时借:应交税费———营业税2400000贷:银行存款2400000(4)分包工程完工验收结算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贷:应付账款20000000(5)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借:应付账款19400000贷:银行存款19400000(6)华达公司确认项目收入费用时借:营业成本750000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贷:营业收入80000000(7)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时借:工程结算8000000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合同毛利50000002.在建设单位代扣代交税金的情况下,华达建筑工程公司账务处理(1)华达公司完成工程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55000000收到甲方一次性合同结算款时借:银行存款77600000应交税费———营业税2400000贷:工程结算80000000(2)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及代扣税金时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3%=180万元应代扣营业税=2000×3%=60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应付账款600000贷:应交税费———营业税2400000(3)分包工程完工验收结算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贷:应付账款20000000(4)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借:应付账款19400000贷:银行存款19400000(5)华达公司确认项目收入费用时借:营业成本750000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贷:营业收入80000000(6)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时借:工程结算8000000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合同毛利5000000(二)总包单位差额纳税的账物处理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就各自的工程部分就地交纳税款,也就是总包单位差额纳税的情况下,华达建筑工程公司账务处理1.华达公司完成工程项目发生成本费用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55000000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55000000收到甲方一次性合同结算款时借:银行存款80000000贷:工程结算800000002.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及代扣税金时计提营业税金=(8000-2000)×3%=180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800000贷:应交税费———营业税18000003.分包工程完工验收结算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0000000贷:应付账款200000004.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借:应付账款200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05.0华达公司确认项目收入费用时借:营业成本750000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贷:营业收入800000006.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对冲时借:工程结算80000000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75000000———合同毛利5000000比较而言,第一种做法的特点是全面地反映了总承包方的收入、成本,符合《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单位相关权利义务的规定。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核算的原则性规定。第二种做法尽管与《营业税暂行条例》中有关“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相符,但没有全面反映总承包方的收入、成本。也没有全面反映《建筑法》《合同法》中规定的总承包方的义务。再者第一种做法确认收入与《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额差异,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正常差异,并不影响施工企业对工程分包的会计核算。

第10篇

(上海市花木有限公司 200065)

【摘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将动植物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而企业会计制度对绿化费的核算和绿化资产的管理至今尚无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应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的相关规定,规范企业绿化费会计核算。

【关键词】绿化费 生物资产 会计核算

一、企业绿化费支出的会计实务

企业绿化费的支出一般有临时会议布置或小部分区域摆放、办公大楼绿化租摆和厂区(公司)内绿化工程等几种类型。会计实务中,不同单位的会计处理各有不同。

1.临时会议布置或小部分区域摆放。此项绿化费支出一般是企业直接购买,而且是小额、零星、不常发生的,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一般记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

2.办公大楼绿化租摆。有些企业,因业务需要会对整个营业场所(如宾馆)或办公区域进行绿化布置,因此发生的绿化费支出一般金额较大,且花卉植物的养护需要一定专业知识。企业往往是与专业绿化公司签订租摆合同,根据企业要求,由绿化公司提供植物进行布置,植物产权属于绿化公司,绿化公司提供专人养护植物,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调换。此项绿化费支出,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也记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3.厂区(公司)内绿化工程。对于此类绿化费支出,因现有企业会计制度对其核算方法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其核算方法及账务处理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有下列两种核算方法。一是费用化,即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或先归集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然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分期直线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 年,记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二是资本化,即企业将首次发生的绿化费支出,先归集在基建项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最终“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通过折旧形式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后期再次发生的费用作为当月费用一次性报销或作为待摊费用在一定的期限内摊销,最终进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

二、企业绿化支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对于以上前两种情况的会计核算,笔者认为并不存在争议。而对于第三种情况,企业绿化费支出无论是费用化,还是视同基建一次性核销予以资本化,均未考虑到绿化资产的管理问题,造成管理上的真空,还可能带来涉税风险,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不能如实反映会计信息真实性,有实无账。两种核算模式下,对价值不菲的绿化资产账面上均无记载,也未实行固定资产管理,造成绿化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信息不符。

2.不能正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带来涉税风险。两种核算模式下,企业绿化费支出最终均摊入管理费用,引起企业当期费用虚增而利润虚减甚至亏损,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给企业增加涉税风险。

3.不利于企业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管理。现如今绿化资产的品种多,价值相对较高,两种核算模式下,由于缺乏对绿化资产的管理,导致部分苗木长势不良甚至死亡。

4.产生资产管理盲区,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因有实无账,所以无据可查、无据可依,造成对绿化资产的处置无人监管,资产大量被变卖或流失。

5.虚增了实体设施的成本。将植被成本和植被附着的实体设施整体计入固定资产,共同核算管理,这种做法,使得作为计提折旧、计缴房产税基础的房屋建筑物原值虚增,造成企业成本核算不准确。也未能单独确认、计量具有“生命力”的植物资产。

三、改进企业绿化费支出会计核算的建议

对于以上绿化费支出的“1.”“2.”中的情形,由于金额较小或无产权,作为当期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绿化费”科目。对于第三种情形的绿化工程支出,笔者认为,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规定,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绿化资产,虽然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其具有服务潜能,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中获得经济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的原则规定,应当确认为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

(一)初始计量

依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的造价管理部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的规定,绿化种植工程造价由两大内容组成:一是工程直接费用;二是工程间接费用。

1.工程直接费用,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的直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人工费用包括苗木采购到工地以后的苗木场内驳运、挖坑、换土、种植、覆土、保墒、浇水、围护……直至竣工后,养护1 个月的时间内所耗用的全部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各种不同品种、规格苗木本身的费用,以及种植时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辅助材料包括苗木灌溉的水,树干防护的草绳、铅丝,以及各类竹桩、木桩、水泥桩等材料费用。

3.机械费用,包括大规格苗木,当人工不能扛抬时,必须使用机械搬运到设计方位,然后吊起、复位、扶正等发生机械耗损的费用。

以上“1.”“2.”和“3.”中的辅助材料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为:发生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或预付的工程款,借记“生物资产——在建绿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对于“2.”中各种不同品种、规格苗木本身的费用,发生时,应按实际发生的支出或预付的工程款,借记“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工程间接费用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后,施工企业必须收取的其他费用,它是绿化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的合法利润以及上缴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的税金等内容组成。

工程间接费用收取多少,是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规模大小,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明确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增减的。发生时借记“生物资产——在建绿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建设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办理竣工决算,将所有归结在“生物资产——在建绿化——费用”科目的借方金额按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借记“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科目,贷记“生物资产——在建绿化——费用”科目。最终,借记“生物资产——×× 植物——成本”科目,贷记“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科目,并按绿化资产的种类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日常管理采用类似对存货的管理方式。

(二)后续计量

1.折旧。笔者认为,由于企业持有公益性生物资产主要用于保护环境,而不是用于经营,不应参照生物资产模式计提折旧。

绿化植物的价值存在方式也不符合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特征,也不应被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并计提折旧。因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断被损耗,从而使用价值不断下降,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逐步被转化,最后自身价值很小甚至没有价值,可称为“价值与时俱减”。但绿化植物不同,绿化植物具有“生命力”,这种“生命力”是其特有的属性,有别于没有生命的固定资产,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升值,可称之为“价值与时俱增”。因此,绿化植物的无期限存在方式与固定资产的有期限使用相背离。由此可见,绿化植物不应计提折旧。企业平时也不会变卖收回绿化投资,大量的投入资金只有在企业最终清算处置时变现或核销。

2.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的原则,由于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特性,会计期末不计提减值准备。植物资产也不应计提减值准备。

3.期末计量。绿化植物在生长存续过程中,由于蓬头、胸径长势越来越好,会发生价值增值,但年限不会太短。为保证其资产实物与价值相符,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笔者建议在核算过程中引入公允价值理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第22 条的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对生物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应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

绿化植物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园林绿化部门会不定期地园林绿化苗木信息价。因此,笔者建议,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对价值增值幅度较大的(如超过10%)植物,按公允价值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借记“生物资产——×× 植物——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等科目。

4.处置。对于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生物资产”“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

5.信息披露。由于绿化资产的特殊性,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较大,企业除管理风险外,还需对自然风险进行防范,特别是与绿化资产紧密相关的自然灾害、疫病、疫情等。因此,要求企业对与绿化资产相关的风险情况与管理措施进行披露,这是其他资产信息披露中不作要求的。

例:某总公司下属一奇石市场,于2011 年3 月动工新建市场内绿化工程,预算总价人民币720 000 元。其中:设计费70 000 元,绿地平整46 000 元,碎石铺地58 000 元,SB 砖铺地19 000 元,景观毛石垒墙35 000 元,植草砖12 000 元,苗木款480 000 元(包含胸径15 ~ 22 厘米之间的香樟25 株、合欢10 株、女贞8 株;胸径20~22 厘米,银杏25 株;地径9~10 厘米,高度在180 厘米以上的四季桂10 株、樱花10 株,等等,共计150 株树木)。

第一,初始计量。对于除苗木款以外的费用,发生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物资产——在建绿化——费用 24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240 000

对于苗木款支出,发生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 48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480 000

建设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办理竣工决算时,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 240 000

贷:生物资产——在建绿化——费用 240 000

因此, 以上150 株绿化植物成本合计720 000 元(240000+480000)。对于240 000 元费用,分摊计入150株绿化植物成本,平均每株1 600 元(240000÷150)。根据苗木清单上每株植物单价加上1 600 元,即为每株植物成本,对此按照类似存货的模式管理,其账务处理为:

借:生物资产——×× 植物(如香樟)——成本

生物资产——×× 植物(如合欢)——成本

贷:生物资产——在建绿化——成本

质保期1 年结束后,发生肥料、农药养护费2 000 元,其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绿化费  2 000

第11篇

关键词:生产型企业;混合销售;发出商品;账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0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且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为此带有建筑安装劳务的生产型企业混合销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签订建筑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笔者原所在单位——浙江**照明有限公司,是LED灯具制造及具有安装资质的生产型企业,主要用于工矿、道路、大厦、园林等照明和景观,既有产品销售也有工程安装,属混合型销售生产企业,带有安装工程的既有自己公司安装又有分包外单位安装。对把握发出商品核算既要考虑到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又要避免被税务局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

为了加强存货管理与核算,明确责任、义务,真实反映企业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发出商品现状,避免产生相关流转税及所得税资金占用,就发出商品账务处理提出如下三种方式:

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也就是说,企业销售货物给用户时,无论货款有没收到,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应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其优点:企业无论与用户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不会存在税务风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销售收入确认核算的要求,这是生产型企业普遍账务处理方式,也是我公司在没有安装资质情况下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维修、简易安装)的形式。其缺点:存在税收资金的占用。

方式二:带有安装的产品销售,货物转移到项目工地,这时商品虽已发出但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还没有转移购货方,公司项目工程部继续实施管理权和有效控制;ERP系统下对发出商品科目应该下设核算项目单位。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即由于不确认已发出商品产生的纳税义务,故不存在税收资金的占用。其优点:从财务立场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条件。缺点:企业与客户销售合同中若未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的时间也未单独列明安装工程款,将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出的商品如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其纳税义务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商品则为收到代销货物清单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时间,具体企业应与购方合同签订的条件进行确认。这样,企业与客户签定销售合同时对上述付款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十分重要,无论企业会计怎样核算,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方式三:销售产品异地安装:分自己安装和委托安装;自己安装的要先办理外经证,对安装收入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缴纳税款。

在安装期间发生的人工工资、劳务费、差旅费等均列入其他业务支出。ERP系统下设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核算项目更能清楚反应安装服务收支,质保期维修相关费用也列入其他业务支出。安装期间商品发出账务处理同方式二。

委托安装的账务处理:经营活动期间会遇到时间要求限制,公司会把一部分安装业务分包照明安装工程公司,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保证产品质量和使用的品牌监管,又要监督受托方施工质量。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或分包,由总承包人代扣代交营业税。总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项,应根据应付给分包单位或分包人的承包款计算代扣营业税,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代交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会计与税收相关政策分析

1.《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规定收入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收入: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四,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收入只有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确认为收入。而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出于占领市场的考量,在发送货物给商家时很难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2.税法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送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三、处理方法

如上所述会计与税务的分析,之所以多数企业在日常财务上处理存在三种方式,是因为企业对税收纳税义务时间的确定把握不准,企业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关键之处,并不是货物发出与商家确认进货的时间,而是企业与商家签定合同时,所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间,如果企业与商家在合同中有约定付款方式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等方式销售,则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否则如未约定则应按直接销售在发出货物的当天确定为纳税义务的实现,而不论其会计上收入的条件是否实现。所以企业财务人员在处理在上述经济时,首先关注的是合同约定的条件是否明确,付款方式约定是关键。以免使企业多交或少交税款,造成企业资金被占用或未及时申报缴税的风险。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以上处理方式,按企业与商家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基础上确认纳税义务的时间,减少了企业税收资金的占用,既符合税法规定,也给企业在资金融资困难的市场环境一个舒缓的机会,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江征风,雷波,吴波.混合生产模式下汽配业ERP销售模型及应用[J].组合机床与自动化加工技术,2006(07).

[2]张云晶.混合销售行为的节税规划[J].知识经济,2012(02).

第12篇

【关键词】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租人融资租入一项资产涉及的主要会计问题有:资产、负债入账价值的确定;我国租赁准则第四调规定:融资租入资产的折旧以及其他费用的处理;租赁资产上的改良工程;租赁期满的账务处理等。

1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投入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等后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相应的,由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负债,一般也包括这些内容。

2融资租入资产折旧的提取和账务处理方法

与自有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及账务处理方法相同。一般按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不按折旧年限与租赁年限两者孰低的原则计提折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修理费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处理方法一致。

3对租赁资产上的改良工程支出,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并按一定的期限摊销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期满后

按照租赁协议规定,可以由承租方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也可以续租,也可以将其退还出租方。如以较低价格购买,在租赁开始时,其租赁费用中,应包括这部分为行使选择权而廉价购买该资产的价值;如果在租赁开始时不能确定是否会行使廉价购买选择权的,则在租赁付款额中应包括由承租人担保的租赁资产的余值。如继续租赁,则按租赁新的固定资产一样进行处理;如果将其退还出租方,则冲减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例1:某工医院融资租入64排CT,按租赁协议确定的租赁价款为550万元,企业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共计50万元(包括到期购买该64排CT设备应付的价款)。按租赁协议规定,租赁价款分五年于每年年初偿还。该64排CT折旧年限五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如不考虑净残值因素)。租赁期满后,该租赁资产转为承租方所有。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租入时:

借:在建工程 5500000

贷:长期应付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5500000

借:在建工程5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

②资产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6000000

贷:在建工程6000000

③每年年初支付融资租赁费时:

借:长期应付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1100000

贷:银行存款1100000

④每年末计提折旧(假如按年提取)时:

借:制造费用1200000

贷:累计折旧1200000

⑤租赁期满后,购买该项资产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6000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6000000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除了所有权保留处,几乎相同于购房信贷。即出租方按照承租人指令购买特定商品,并将该商品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到期可以折旧价购入商品达到用很少的资金获得商品使用权的目的。

益处:提高社会资本利用率解决医院资金短资,设备缺乏的弊病,缓解医疗资源紧张的局面。

造作流程:医院选择设备―医院选定融资租赁商品―签署融资租赁协议―设备供应商向医院供货―医院使用确认质量,融资租赁商向设备供应商支付金额。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