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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相关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28 16:57: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固定资产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固定资产相关法律法规

第1篇

1.1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还没有一套完整健全的管理制度,严重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缺乏法律依据会给国家带来损失,在发生资产管理问题时没有必要的制度保障,会造成管理混乱。

1.2会计账目不清

绝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会计账目核算不清,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对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没有落实审计核算,出现了不计折旧、不核算、账实不符等情况。

1.3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是属于非生产领域的,不投入到经营性活动中去,这种“免费使用”的情况导致了目前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的情况。许多单位不计成本,不考虑费用,任意使用国有资产,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任。同时,这些单位存在重视资金,轻视实物,重视采购,轻视管理的情况。在资产的分配使用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分配情况不透明,造成了资产的闲置或浪费。

1.4资产流失情况较严重

对于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不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批,就任意变卖、转让、重置国有资产,或者在国有资产尚有使用价值的时候就随意处理后重新购置新的,造成了资产的流失,同时也容易形成行政事业单位的铺张浪费和腐败行为。这些国有资产的分配本应具有服务性质,意在加强政府财政支出的调控能力,但是没有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反而增加了财政负担。

2、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的具体方法与措施

2.1提升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

不从管理意识上提高对国有资产的重视,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只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具体的了解和认识,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才能够把工作做好。应该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强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定期开展教育会议,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2.2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现状要求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经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这只能作为管理体制改革中的第一步,不可能仅仅通过一部或某几部法律法规就能改善。要不断健全法制建设,详细划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范围和程序等,对于违背相关程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使得改革有法可依。

2.3完善相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1)成立高规格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单位资产清查,彻底摸清家底,统一核实处理单位历年遗留问题,以核实数据为依据,修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优化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简化操作程序,完善单位基础数据转换、分析、决策等功能。

3)加速与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信息系统网络对接、交换反馈,真正实现资产的实物管理、财务等理、资金管理的有机融合。同时,健全的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核算总账和明细账,对于资产的流入和流出要做详细的记录。资产的采购、使用和处置转移等步骤都要先经过审批,将管理与财务联系在一起,使账实相符。

2.4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产权进行严格的界定和划分,做好产权集中管理。哪些国有资产可以使用,哪些不能使用,要做好规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对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监管,禁止单位中的个人私自占用或转卖国有资产。做好资产配置工作。对于国有资产的配置,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需求和规模进行,制定的分配标准要公平合理,对于特殊地区特殊用途的资产要具有灵活性。在分配阶段,就应做好财务预算,与之后的财务管理构成一个整体。

2.5构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管理体制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和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科学性原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的设置应该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的特征、属性、具体的使用过程等综合因素来进行设立,体现在综合把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状况和管理手段。全面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的使用行为和绩效评价过程是受到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而要真实、客观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就必须以全面反映各个相关因素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作用的评价体系为准,从而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制。

2.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审计与监督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与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其责任,加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占有的监督力度,将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与增值作为其审查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以便及时的发现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对于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该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制度,将政府采购纳入公开化、透明化的公共监督之下,实行公开招标、统一公平竞争的采购原则。对于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调拨使用等则应该严格的坚持相关的固定资产申报、审批制度,实现固定资产的销账透明化与规范化。

3、结语

第2篇

【摘要】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企业所面对的经营风险也在日益加大,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价值随着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随之不确定性日益增大。市场经营企业的固定及无形资产、乃至商誉等长期资产的风险也在日益的增大。与此同时当前的市场经济也为资产减值会计提供了产生与发展的环境,资产减值准备赋予了企业较多职业判断的权限,在操作上形成了较大的灵活性,企业可以从中寻找利润操纵空间。会计资产减值已经不仅只是报表项目中的一个小项而是已经成为了企业在经营中出现诸多备受争议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企业;会计资产减值;资产价值;经济利益;会计准则

一、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及意义

(1)企业会计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概念世界会计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当前通行的国际会计准则,其中对会计资产减值有如下定义:企业会计资产减值即企业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数据。与此不同的是中国当前通行的会计制度则把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为主要强调点,重点关注认为企业会计资产减值为即便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亦有可能发生的损失。(2)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对企业经营的意义受到诸如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在我国企业经营管理中广泛存在着诸多与世界通行会计准则相左之处,如高估资产价值等。

二、我国 “企业会计资产减值准备”的现状

在国内当前的企业经营活动中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被众多企业视为经营活动盈余管理的首要的金融财务手段。尤其是上市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大肆操纵企业经营利润更是比比皆是,这种所谓“财技”已经成为了诸多企业经营中所广泛应用的金融方法。虽然资产减值准备比虚构交易事项而言相对性质恶劣程度较轻,但是正因为如此其更加具有欺骗性,可极大误导相关利益主体投资的正确性。具体而言我国企业“资产减值准备”的现状表现如下:(1)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可执行性差且不够完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可执行性差首先表现在确认与计量难度大,要合理确定各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有一定的难度。其次计提被滥用成企业操纵赢利的方法。主要有:一是在一年中做巨额计提减值准备,造成亏损,来年就可不提或少提准备,为利润增长打下基础。二是前一年先多提资产减值准备,当年部分冲回,做盈余调控。三是不计提或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假利润增值。(2)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也会不同。比如,计提坏账准备时,可采用账龄分析法,还有应收帐款余额法,有些企业用销售额百分比,即便对相同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不同处理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差别很大。因此企业可通过选择会计政策操纵利润。(3)可变现净值与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复杂性短期投资市价、存货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等资料,是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可收回金额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必须预计未来一定期间现金流入量和贴现率,而贴现率并不稳定,使计提不仅缺乏衡量标准且缺乏制约手段,致使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弹性过大。

三、资产减值准备的完善措施

在当前的企业经营活动中,企业计提实施资产减值准备虽然有了新会计准则作了诸多限制,但是受到不能过死的限制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仍留有许多漏洞可钻。(1)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和方法我国的会计制度是政府主导型。政府在会计制度的调整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因此,政府在制定准则时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会计标准,形成统一规定,有利于今后我国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2)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与同步。健全市场经济机制由于当前我国的价格市场和信息市场尚未完善,从而导致计提工作不仅缺乏衡量标准,也缺乏制约手段。因此必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并健全市场经济机制,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提供依据才能体现会计核算公允性和客观性。(3)健全和完善相关企业经营及会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当下部分企业由于过度强调金融应用而忽略了正常营活动,纯粹依靠财技操纵会计报表虚报盈利而使得企业诚信度和会计信誉遭受重创。由于相关法律相对于会计制度成熟的国家而言不够健全,触犯法律的成本相对较低,这样使得国内企业将资产减值准备滥用化。所以必须要健全和完善相关企业经营及会计核算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主体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并且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得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使得我国的企业经营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

参考文献

[1]李敏.浅谈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J].国际商务财会.2010(3)

[2]于永生.公允价值级:逻辑理念、实务应用及标准制定[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4)

第3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节能审查;作用

我国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订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旨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的同时,促进国家能源的合理利用,从项目建设源头合理监督、杜绝浪费,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依据相关节能法规及标准,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进行分析及评估,同时编写节能评估文件,是项目节能评估的主要工作。本文着重分析了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中节能评估的作用,以及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1]。

1项目节能评估理论概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重要方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工业、农业、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科技、文化、体育、商业等各个领域。所谓节能评估,即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发改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评估机构对项目的能源利用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估[2]。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①评估的依据:主要依据有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政策、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工艺、设备等目录,以及工程材料等。②项目的概况: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项目用能情况三方面。③能源供应情况评估:能源供应评估主要包括对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及消费条件的评估以及项目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评估。④项目建设方案评估:该评估涉及面广、评价项目众多,如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局;生产、用能及节能的工艺、设施等方面。⑤项目能效水平评估:主要包括能源消费结构及消费量评估、能源利用率评估及能效水平评估等。⑥节能措施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重中之重是对其节能措施的评估,主要从其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节能措施效果及其经济性等方面评估。节能技术主要有新设备、工艺、技术的运用,能源保护及能源回收利用等;节能管理主要包括制度及具体管理措施。节能效果主要通过对项目节能量进行预算,将预算结果与国际国内标准进行对比进行评估;节能的经济性评估主要从其节能成本和效益上进行。⑦问题及建议:结合节能评价结果,对在项目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能耗问题及不足进行总结归纳,并提出改善建议。

2项目节能评估的作用

2.1监督项目节能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最根本目的是监督项目节能工作的计划和开展。有了节能评估,在项目计划及建设过程中,项目投资方及建设方就必须落实对节能工作的计划和实施。节能评估就起到了监督及督促项目节能工作顺利开展及完成的作用。如果项目的节能评估不过关,项目就无法施工建设,若想要继续实施项目,就必须依照节能评估改进原项目的节能规划。

2.2明确项目能耗标准

项目建设涉及众多能耗方面,不同能耗及节能设计具有不同的行业标准。在节能评估过程中,对项目设计依据标准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可以得知该项标准是否符合当今能耗限值及节能需求。如不符合,则需要运用合理或最新标准重新设计。此时,节能评估施行者明确项目能耗及节能标准的作用。

2.3细化项目节能数据

项目能耗及节能设计不仅需要符合相关标准,还需要在项目设计中正确并合理计算出其具体值。有些项目设计的节能计算是粗放式的,对实际建设工作指导意义不大。此时,节能评估可以起到细化项目节能数据的作用。如项目供热系统中,对供热需求量的统计往往较为粗略,这会对项目耗能造成很大影响。节能评估通过对采暖面积等数据核算,能更为真实的反应实际供暖需要,为功能系统热负荷及锅炉设计装机容量的精确计算打下基础。

2.4规范项目节能工序

项目能源建设工作贯彻于整个项目建设中,但往往为了施工及管理方便,而设计将部分能源建设集中实施,致使节能工序紊乱不合理,从而造成能源浪费。通过节能评估,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工序不合理问题的存在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能源浪费。

2.5改善项目节能管理

良好的项目节能管理可以获取节约能源的最大收效。节能评估可以从客观、全面的角度发现项目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规范和改善项目节能管理,从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3项目节能评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科学合理的节能评估可以从源头控制能耗问题,促进能源的合理使用。然而,目前节能评估工作还存在着项目覆盖面不广、评估无同一标准、评估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缺乏全面评估队伍、施工、验收环节监管不到位等问题[3]。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相关理论及国内外优秀经验,提出以下五点对策:①完善节能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其法律法规的完善,不仅要注重其完整性,保证节能评估在各类项目中的适用性;而且还要增强其指导性、可操作性及与其它法律法规的衔接性[4]。②制订及更新评估参考标准:制订及更新评估参考标准时,既要注重同一类标准的统一性,又要注重行业间的差别性,还要考虑到标准的更新。③健全人员培训、规范评价报告:节能评估人员大多为专家学者,其具有专业的评价相关知识,但对记录及报告的标准化往往重视性不足。因此,对于节能评估人员也需要相应的规范化培训,尤其是对评估报告内容及形式的规范培训。④全面组建评估人才队伍:全面的评估队伍需要吸收各行各业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才,以确保节能评估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人才的吸收要建立在具备一定的职业资格制度之上,避免出现鱼目混杂、专业技能参差不齐及市场准入与退出混乱的情况。⑤加强监管力度:节能评估工作不仅要落实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设计评价中,还要贯彻于项目的施工、验收及运作中去。加强监管力度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员、物资及精力,但只要做好节能评估的监管,将会对节能事业做出重大贡献。

4结语

科学合理的节能评估,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控制能源消耗及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节能评估,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新增加内容,其评估及审查体系在处于建设及不断完善时期。正因如此,在此阶段更易注重打好节能评估的基础,从施行起始就建立良好的行业规范,在社会各阶层树立好严格的评估审查之风。让全社会重视其工作,才能达到节能评估工作的最根本目的。节能评估工作的实施及发展不仅需要本行业的不断研究和努力,更需要社会各行各业的帮助与支持。

作者:杨亚鹏 单位: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

参考文献:

[1]王侃宏,侯佳松,戚高启.浅析中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发展现状[J].能源与节能,2011(6).

[2]隽军,雷荟.节能评估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中的作用[J].能源与节能,2011(8).

第4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会计集中核算 内外监控 法律体系 会计信息质量

一、前言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实现集中核算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对提升会计工作速度、节约资源成本、加速资本运作以及实现标准化操作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是新时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和会计工作的进步,必须重点对集中核算制度进行全面的研究。当前,我们应该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突破口放在协调核算与管理关系、加强内外监控、完善法律体系等方面,营造集中核算工作的必要空间和环境,真正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达到支撑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促进会计工作改革的目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

会计集中核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改革的主要方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会计委派形式的一种变革,其主旨是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职能合并为一体,以便有效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监督和管理职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取消了下级单位搁置设立的会计和出纳岗位,保留报账员,将会计和出纳工作统一在会计核算中心,集中进行财政的支出,这有利于将各单位分散资金实现集中管理,节约行政事业的运作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总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价值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优势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可以将分散的会计人才集中在一起,发挥群体优势,这有助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既能保证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又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

(二)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优势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便于核算中心和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统一管理,从源头上制止了多开户头、小金库等乱象,为财政资金找到了安全管理的体系。

(三)减少财务违规违法发生的可能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就告别了单位自设账户、独立核算的传统模式,也就避免了单位账外账、资金浪费、隐匿收支等情况的发生,大大降低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违法违纪现象的出现可能。

(四)加速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

传统的分散管理导致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片面重视收入管理,导致财政资金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控制,不能实现财政资金的公平和效率,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加强了预算的科学性,在客观上推进了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确保财政资金能够起到最佳的公众价值和利益。

四、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配合不协调

会计核算中心设立后行政事业单的资金必须通过中心的审批,这使得行政事业出现财务管理积极性的下降,进而产生责任归属的不明确,容易形成责任的相互推卸。会计集中核算会客观造成实物管理与资金管理的脱节,特别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过程中难于形成账实一致的局面,容易形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二)监督职能不到位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容易形成报账舞弊,而结算中心和行政事业单位难于通过日常工作对报账员进行全面监督。此外,事业单位的具体业务与会计中心监督人员专业知识存在差异,容易形成不完全监督,进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会计结算中心对各行政单位的原始财务凭据考核容易出现疏漏,这会给虚开发票、提供操作空间。会计核算中心对财政资金不能进行实际的监管,容易造成资金使用时发生挪用和挤占的问题。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最大障碍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很多单位没有将各项收支列入到预算管理当中去,出现很多资金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混乱等情况。

五、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对策

(一)协调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1)明确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与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责范围,要在保证资金的所有权、资金的使用权以及自的同时,充分提高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管理与监督职能。(2)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审核和管理的积极性。(3)进一步促进、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并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的规定,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加强会计核算中心与各单位的联系、沟通,提升水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监控体系

内外监控体系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有效落实的基础,应该合理界定不相容岗位的职责,使得各个岗位之间能够相互制约,全面落实内部牵制制度。同时还要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财产清查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等,对落后的审批报账模式进行改革,使报账会计人员审核、监督权力得以体现。

(三)建立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法律体系

相关立法部门应尽快建立会计集中核算的制度体系,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作为制定法律制度的关键,法律和制度要符合《会计法》的需要,应该对相关内容加以明确规范。同时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在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行政措施,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能够得到具体实施。

六、结语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改革的必然,要认清这一制度的优势,处理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行时的各种问题,通过协调核算和管理关系,完善监控体系,推进法制化等手段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有效执行,以更为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变革,为行政事业单位在新形势下继续发展提供会计和管理工作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煤电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筹划;问题分析

税务筹划近年来在国外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国外的各种企业已经成功的引进了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也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得到了大多数企业的认可。但是,就目前来看,在我国税务筹划对企业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本文主要介绍了税务筹划在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希望可以对煤电企业今后的发展起到一些作用。

1.税务筹划的相关概念

1.1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纳税之前,在合理安排好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且在符合税法的情况下,适当地利用一些税收的优惠政策来进行“节税”,既能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又能通过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管理工作是十分严谨的,要遵守以下三条原则。第一是合法性原则。进行税务筹划首先就是保证税务筹划工作的合法性,不能触犯税法和其他法律。第二是整体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注重结合企业的发展状况,从企业发展的整体性来考虑,在认真分析好企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财务管理现状之后才开始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第三是利益最大化原则。企业之所以要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就是需要通过此工作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工作的时候要从降低税收出发,并且最好要提前筹划,避免在同一时期造成企业巨大的经济负担。

1.2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之间的关系。资金、成本、利润这三个因素是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税务筹划主要被归到资金这一部分。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管理水平。税务筹划是一项贯穿于企业整个发展过程中的工作,可以在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进行。煤电企业主要靠两方面来进行盈利,即反复核对财务和通过税务筹划工作来减轻税收。可见税务筹划对企业盈利的重要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税务筹划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不是指偷税漏税这些违法行为,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其合法性,否则不仅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声誉,使得企业很难继续生存下去。

1.3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对税务筹划可行性的分析。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同时促进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加上税务筹划在国外的广泛应用使得我国的煤电企业也认识到了税务筹划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煤电企业近年来也都在吸纳相关的专业人才来帮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并且明确了税务筹划是要在保证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当中,并且税收的优惠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整,这些都给税务筹划在煤电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可能。

2.煤电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选择

2.1企业投资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税务筹划活动贯穿于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在企业进行投资的时候选择的税务筹划方法主要从以下两点来进行,首先是根据投资地区的不同进行不同选择,不同的投资地区的税务优惠政策不同、税务优惠也不同,例如目前我国政府对于一些经济开发区和西部开发地区的税收政策就相对优惠。所以在企业进行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提前做好市场调研,认真了解好投资地区的税收政策,因为在正式进行税务筹划工作的时候是要根据这些政策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的。其次要针对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来进行选择。税收的责任与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很大的关系,企业首先要明确其成立的组织形式,再根据组织形式来选择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成立分支机构的时候更要注意,因为其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的法人仍旧是总公司,所以针对分支结构和总公司所采取的税务筹划也不相同。

2.2企业经营时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法。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企业一定要把能够列支的费用进行列支,要把费用及时入账,而针对坏账和存货的损坏一定要写清原因,并且及时入账,同时作为一个煤电企业,固定资产会在所有资产中占很大一部分的比重,所以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企业的经济水平。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选择不同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对于每个煤电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不难看出,科学的税务筹划对一个企业的经济水平的影响是很大的。

3.煤电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

3.1不能违背国家相关法律。煤电企业的相关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法律常识,在其进行财务管理的工作,尤其是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是合法进行的,不能违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实际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时,很多企业过分的看重其所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法律法规的约束,甚至有的企业会做出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煤电企业需要认识到,一旦有这种现象发生并被公开,会直接影响企业多年树立起来的声誉,制约企业今后的发展。看似获得了一定的利益,可这种利益毕竟是暂时的,企业能不能健康持久的发展才是最重要的。

3.2保证税务筹划方案的及时性。企业在制定相关的税务筹划方案时,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而不断的做出调整。因为我国的税收政策是在不断的变化中,如果企业不根据税收政策做出相应的变动,就会使得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不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不能可靠地实行。而且,税收的优惠政策也是在不断的调整完善当中,企业之所以要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就是希望能够利用最优惠的税收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纳税额,如果做不到税务筹划方案的及时性,就不能使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实则是在另一方面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3.3科学论证税收与非税收筹划方案。煤电企业在进行税务所筹划方案的制定中会涉及到多种的因素,各种政策和法律中的规定不一定是相同的。这时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针对这些政策和法律中的税收和非税收方案来进行科学的论证,并选择出最适合企业的、最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方案。

4.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的技术方法

4.1减税。减税,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当然,要在严格的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在计算企业的减税额的时候并不需要大量的计算,并且这中减税技术只适用于特定的人群,所以减税具有适用范围小但操作简单方便的特点。

4.2免税。免税在我国只针对于能够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的大型公司,并且针对的还是一些具有高风险的项目。其使用范围和减税一样,都很小。虽然相关企业可以享受到这种免税的高等待遇,但是可想而知,它们所承受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4.3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就是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适当的延迟企业的纳税日期的技术,这种技术就只是能够对企业纳税的日期延迟,并不能减税或者免税,所以又被看作是一种无息贷款。但是,延期纳税的技术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大,且企业不用承担高风险,对于一些资金运转不周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4.4扣税。扣税简单的来说就是扣除企业要交的税额。这种技术与延期纳税一样适用范围比较广,不用承担高风险,并且限制也很少。唯一不足的是其操作的过程相当繁琐。(作者单位: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电硅分公司)

参考文献:

[1]刘利娟.论税务筹划在煤炭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实践[J].中国电子商务,2013,(5):181.

第6篇

2020年上半年在局领导班子的关心及支持下,财务科室紧紧围绕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不断整改落实财务工作,确保全局财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将2020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上半年,财务科室按照县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求,积极开展财务工作。完成上半年度各项财务凭证清理核算,保存好原始凭证。在完成日常工资发放、职工各项保险缴费、人员增减等财务工作的前提下,为确保单位固定资产信息无误,开展了年度固定资产报表填报及清查;确保全局地方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完善,开展了2020年度在职等地方财政供养人员系统完善;秉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全局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保障财务预算公开透明。完成县财政局各项资金报表上报,实时明确我单位各项目支付进度。完成2020年上半年结转结余资金上缴共计9373670.96元,其中2020年4月16日上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399288元,4月27日上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7410900.38元及利息收入563482.58元。完成2018年及2019年资金稽查工作,明确各级资金来源及金额,统筹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完成2020年职工目标奖等,有序发放。完成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调表工作,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福利。

全局2020年上级资金到位共计29527500元,包含2020年国有林管护资金、林业产业有害生物防治、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生态护林员资金等。财务科室上半年在各项目的资金拨付中严格把关,切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对各项目资料逐一核对,确保项目拨付准确性、合理性,并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整改。在上半年的账务中,做到依据充分、符合规定,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财务人员本着“认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尽力保证各项资金收付安全、准确、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与单位内部股室积极沟通,业务上互相帮助、学习,及时交流工作经验,上报报表数据统一核实,确保不漏报、错报。

2、要坚持原则、同时要顾全大局。工作上要踏实肯干,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尽管工作任务再繁忙,都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合理合法处理好每一笔财会业务,对所有需要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会计审核工作。

3、财会是一门知识性很强的专业。随着知识的更新,政策变化,对财务管理的要求的提升,除了要巩固原有的财务专业知识,更多的是要从所经手的财务工作当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

4、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从自身做起,严守财务管理制度,时刻注意监督与自我监督,确保财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第7篇

(广州航海学院 广东·广州)

摘要: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如何提高和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议

一、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高。首先,事业单位这一组织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特殊的管理体制,在事业单位工作远离市场竞争,因此财务人员没有认真积极地对待工作,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思想,工作状态和工作效率受到影响,进而降低了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其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之间文化水平差异较大,很多财务人员缺少对系统全面的财务知识的学习,没有足够了解和理解财务基础知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用正确的会计理论作指导,不能规范的遵守国家和单位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影响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和会计信息质量。最后,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相比,事业单位不够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甚至经常变动财务人员的岗位,更不重视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而财务工作人员则认为财务管理工作仅仅是最基础的算账对账,没有全局思维,所以进入事业单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之后,很多人的专业素质难以提高。

(2)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实施不到位。目前,我国事业单位运行和经营所需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财政拨款,这种单一的资金筹集形式使得事业单位为了获得所需的资金就要编制预算。而事业单位为了防止以后遇到资金紧张的状况,会为了争取更多的资金,没有进行相关调查分析就编制预算并实施有关项目,结果导致项目失败,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缺乏整体规划,各项目之间的资金分配情况不合理,对于资金充足的项目的专项资金支出把关不严,实施运行状况和费用无据可查,存在随意发放经费的现象,在财务报表上表现为事业单位往来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很高,而且其中很多部分是呆账、坏账。其次,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制度没有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很多单位多年才进行一次资产的实物盘点,不能及时发现损失的财产,不能很好的管理固定资产,导致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进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最后,很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形同虚设,内部控制相关部门与财务管理岗位没有完全隔离,内控制度运行的效率低下。

(3)预算资金管理不科学,存在漏洞。由于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因此其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编制预算,资金的收支情况需要按照相关制度和部门预算进行。但是,由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限,许多领导对于预算方案的编制缺乏足够重视,导致单位内部轻视预算方案。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需要财务人员进行认真的调研和分析,而很多事业单位的预算方案由于编制的时候不认真,缺乏科学性,没有与单位的长期财务规划和整个单位的发展计划相联系,丧失了其应该具有的功能。同时,很多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阶段,审批资金支出的制度没有实施到位,资金收支不明确,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导致专项资金并未专用,甚至出现一些部门或者个人将专项挪作他用或占为己有等违法现象,再加上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很多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工作非常混乱。

(4)事业单位财务信息严重失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没有企业灵活,而且会计核算工作并未完全按照国家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最后导致财务信息质量低,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管理最基础的工作就是会计核算,但是很多事业单位对原始凭证的管理就很混乱,没有系统全面的管理制度。比如对原始凭证没有认真审核,有些原始凭证内容不完整,或者项目、金额错误,有些凭证需要领导签字,但字迹模糊不清。另外,事业单位使用账薄缺乏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也有待强化,有些单位的财务报表只有报表,没有财务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总之,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导致了其财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信息质量低。

二、改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1)内培外引,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单位内部,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不仅鼓励他们学习财务专业知识,更要加强对他们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全面提高其专业素养。在实际工作中,要强化员工的财务管理风险意识,规范操作,认真执行财务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需要提高事业单位财务岗位的进入门槛,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单位工作,进而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2)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发现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其中,要明确规定单位涉及资金的事项,从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到小额的支出都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同时,还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与单位内部会计核算相关联,强化内部监督与控制,在不相容的岗位之间建立防火墙,按照会计制定的要求定期核对重大资产,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定期评价和改进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算管理过程包括预算制定、执行、监督和评价。为了避免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差错,预算方案的全面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是财务管理工作稳健开展的关键。事业单位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规定,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而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事业单位需要执行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严格执行资金预算方案,严控资金流向和数额。当发生需要改变资金用途时,按照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方案;评估预算方案时,对于没有按照预算方案执行的项目应该及时分析、深入调查,找出原因,在以后编制预算时要考虑这些因素。

(4)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工作管理水平,需要从源头开始,规范财务部门各个岗位的工作,使得会计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进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相关活动,需要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和清查固定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物相符。购买、维修和处置国有资产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的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结论

第8篇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成因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利益驱使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根本原因。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上市公司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并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其次,内部约束机制不完善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内部原因。我国上市公司多数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客观上造成财务造假的土壤。同时,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往往互相兼任,董事会不但不能监督约束经理层的行为,反而还常常与经理层共同操纵上市公司。再次,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是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外在原因。第四,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打击力度不够是导致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主要手段

第一,利用虚构收入进行舞弊。

其一,虚构销售对象及交易。上市公司通过伪造客户订单和销售合同,开具销售发票等手段来虚拟销售对象和交易。这种虚构销售业务的舞弊方式是性质最为严重也最难以审查的舞弊方法之一。其二,人为扩大销售数量。虽有真实存在的客户,但在原销售业务的基础上人为扩大销售数量,使所获得的销售收入远远大于实际销售收入。其三,提前确认收入。上市公司不遵守会计准则和制度,为实现自身的经济利益,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成本费用。

第二,利用资产重组进行舞弊。

资产重组本是企业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实现战略转移而进行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而今,一些上市公司却将它用来粉饰会计报表。通过精心策划和精心设计,比如利用劣质或闲置的资产换回优质或盈利强的资产来增加利润,一些上市公司因此而扭亏为盈,进而免遭摘牌。

第三,利用关联交易进行舞弊。

上市公司通过协议定价原则等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需要定价,从而在关联方之间转移利润。上市公司利用这种“内部性”抬高收入进行财务舞弊,从而获取投资收益。主要手段有:虚构有法律依据而无经济实质的关联交易;利用其价格差转移利润;通过收取关联企业的资金占用费等来调节财务费用;分摊共同费用或将管理费用、广告费用等转嫁给母公司。

第四,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进行舞弊。

其一,利用费用确认方法舞弊。上市公司通过一次性多计提当期费用,费用过度资本化以及滥用会计估计减少当期费用等方法来实现利益最大化。其二,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舞弊。上市公司人为采用不适当的方法计价或任意分摊存货成本,以达到增加营业利润的目的。可以通过采用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造成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会产生各种影响。期末存货计价过高或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收益都可能因此而增加; 反之亦然。其三,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些上市公司随意变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从而在报告年度多提折旧减少利润或少提折旧增加利润。

第五,利用掩盖交易或事实进行舞弊。

对于决策者来说,要想做出正确的判断决策,不仅需要财务报表提供的信心,更需要借助财务报表附注来获得更加详实的信心。但很多公司出于粉饰报表的目的,掩盖相关交易和事实。常见作假手段有:其一,掩盖诉讼事项等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上市公司通过隐瞒自己身缠官司等不确定事项的做法,阻碍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现状缺,隐藏投资风险。其二,掩盖受限资金。某些上市公司虽然在账上挂着大量无法动用或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的现金。其三,隐瞒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这些坏账风险轻则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重则导致对上市公司的特别处理,甚至摘牌,存在各种欺瞒投资者的财务陷阱。

三、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治理对策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其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现阶段,我国的相关法规不能对上市公司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要降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概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造假公司,使其财务造假的成本远远大于财务造假的收益,努力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权益。其二,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有关执法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杜绝讲人情和执法、司法腐败现象。其三,强化我国法务会计的培养

第二,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其一,强化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其二,加强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上市公司内部要培养核心竞争力,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这样企业才能长久健康的发展。

第三,强化外部监管力度。

第9篇

关键词:种子市场;监管;农业生产;安全

中图分类号:F324.6 文献标识码:A

1 金沙县种子市场基本情况

自《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种子产业逐步步入市场经济轨道,给农作物种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随着金沙县种子市场的全面放开,省内外国有种业公司、科研单位、民营种子企业经营者纷纷进入金沙县市场,形成了多部门、多渠道、多形式经营的新格局,种子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种子市场繁荣活跃。

2 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2.1 强化宣传培训,种子经销商及广大农户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断提高

为督促指导各种子经营企业认真抓好每年春秋两季良种的储备和供应,强化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维护金沙县种子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针对农民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部分种子经销商法律观念淡薄、业务素质低等问题,每年对全县农作物种子经销商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学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信息、赶集、送科技下乡和下乡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农业技术培训等各种活动形式及机会,广泛向农民群众和种子经营户宣传《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种子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群众及种子经营户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识别假劣种子、虚假违法种子广告等知识和农民购买种子注意事项。

2.2 严格种子市场准入,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前提保障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工作是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事前监管的重点。为切实抓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严格市场准入,防止无证生产、无证经营行为发生,几年来,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登记工作中,严格按照《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断完善种子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重点抓好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杂交油菜及脱毒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委托代销商资格及其生产销售的品种严格审查、把关,对凡是未经审定的品种或不适宜金沙县种植的品种、包装标识不规范的品种、提供的生产许可证与包装编号、产地不相符的品种、以及手续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和委托代销商坚决不予备案,使备案登记品种100%合法,确保了品种的市场准入,为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前提保障。

2.3 加大种子市场监督检查,种子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为加强种子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种子市场行为,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消除,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我站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让农民用上“合格种子”、“放心种子”为重点,以规范种子市场经营和企业行为为切入点,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在严把市场准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春秋两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在种子销售季节,加强与农牧综合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坚持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季节、重点品种的种子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各乡镇种子市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理整顿和检查,坚决杜绝主要农作物品种的未审先推和超范围经营。

2.4 切实抓好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确保种子生产经营质量

在搞好种子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加强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进入金沙县的种子生产企业从基地的落实到整个生产过程重点环节开展了监督检查、检验和指导;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安排,重点对金沙县市场销售“两杂”种子和基地生产种子的种子质量抽样送检;承担完成了市种子管理站安排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品种种子质量监督抽样田间种植鉴定任务。

2.5 加强品种管理,为品种区域布局提供了决策依据

为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推广步伐,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进一步促进金沙县农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我站始终把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作为种子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组织实施省、市安排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项目课题;根据金沙县的地理状况,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已经通过审定(认定)适宜金沙县种植的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和推广工作;搞好本县主推品种的展示。

2.6 强化服务,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在管理工作中,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积极主动介入种子纠纷调解。对生产中农民反映的各类种子问题认真对待,并及时深入田间地块调查核实处理,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投诉,为群众排疑解难,公正、公平调解种子纠纷;对群众咨询的问题给予认真解答,属于非种子质量问题的,耐心帮助群众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属于种子质量问题的,及时与经营企业进行沟通,要求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 种子市场监管打算及建议

3.1 加快制定完善种子法律法规,提高种子代销商经营门槛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贵州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24号)出台后,农业部已颁布实施新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资产等相关条件作了明确要求,种子企业准入门槛明显提高,使现有的种子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已不适宜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建议相关立法部门在制定完善现有种子法律法规时,针对基层受委托的种子代销商普遍存在文化水平较低、固定经营场所条件差、经济赔偿能力缺乏等问题,对代销商经营种子应具备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提高种子代销商经营门槛,增强种子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

3.2 建立市场种子价格监管长效机制

建议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终端零售价格管理办法,要求种子经营企业对委托代销商规定不同品种的零售价格并对其有效监管;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的代销商,种子及相关管理执法部门可以责成企业取消其代销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3 加强种子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重点加强品种审定及“两证”许可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基层种子管理部门共享查询,防止假冒证件的发生。

3.4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在对种子经销商开展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赶集、送科技下乡和下乡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农业技术培训等各种活动形式及机会,广泛宣传《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有关种子法律法规和《农民购买种子注意事项》,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群众、种子经销商法律法规及科技知识宣传培训,提高经销商及广大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科技文化素质,使广大农民群众能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种子经销商能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第10篇

一、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程序不够合理,竣工计算存在不科学之处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必然带来不少问题,比如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队伍没有合格的资历证书,或者没有工程的开工证等。最严重的现象要数很多项目出现层层转包的现象。部分签订合同的施工企业并不是真正的由本单位施工,而是把工程转包给另外某些单位,自己单位从中谋取暴利或者收取一些管理经费;还有某些施工单位的包工头只是实施项目的收款以及结算,而并非是以施工企业来实施系统的管理;部分基本建设企业违反相关规定,不严格按照制度以及程序办事,不能准时或者定时和施工单位核对一些往来的账目,这种行为实际上就是在帮助施工单位掩饰某些不法行为。还有很多企业在工程完全竣工之后,同时已交付使用,但是施工队伍却不能依据要求及时执行竣工的结算。

2.部分建设企业基本建设工程不符合规定我国的建筑行业尽管发展速度非常之快,但是鱼龙混杂。现阶段很多企业对国家仍然还掌控着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投资规划理解不透彻或者完全不理解,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仔细实施基本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很多企业没有实施必要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程序,导致工程出现一些不符合常规的现象,甚至部分企业的施工项目还出现有超面积、超概算以及超计划的问题。一些单位完全不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在没有获得工程施工许可的前提下就开始开工;或者一些企业只是单纯由设计部门编制出来的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还需要不断强化(1)在我国工程项目的管理中,部分组织没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导致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其中货币资金的管理以及核算问题就不能轻视,一些企业大量使用现金进行结算,同时并没有通过现金进行结算,直接将现金支票开出,没有很好的反映出现经济活动的某些过程;或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借资金或者是没有根据的举债,最终形成结算存在大额的货币资金,另外又必须承担借款利息,最终使得建设成本不断提升。(2)实体物资的资产中的核算与管理不管是在制度上还是在实施方面都存在问题。企业所购买的设备和仪器投资直接列至待摊入基本建设支出中,这样就会出现有账目之外的资产;实体物资资产的收入与发出在制度上不够健全,部分企业没有完全按照规章对实体物资资产实施盘点。(3)对所有施工企业的借债债务很多都进行挂账,由于没有准时核对已经办理计算的项目款,最终出现重复付款的情况。

二、措施研究

1.强化初始建账工作,科学设置会计科目每个行业和每个领域对于设置科学问题,都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会计科目由于其自身不同的特性,所设置的科目必须是单位类科目,同时作为工程核算类科目进行计算。作为一门常态化学科,合理有效的对会计科目进行设置,不但对单位或者项目查询账款有利,同时也能够准时的提供一些账目信息,这样能够有效保障会计的核算。

2.强化合同的管理合同的管理不但是项目管理组织的工作,同时作为掌握经济的财务组织一定要将该管理当成一种重要的基础性的工作来看待。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监督控制合同的执行状况,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出现执行不到位的状况可以实施监督与管理,同时能够有效掌握付款的进度,科学筹集安排经费,能够最有效的促进会计核算与财务资金的管理工作。

3.引进科学合理的招标以及投标体系建设工程必须要经过计划、决策以及设计等相关程序完全落实好,同时要付出行动,在开工之前应该通过招标方法选取一家或者几家施工单位。企业会计工作者在此过程中应该参与进去,参加企业相关会议和决策方案的讨论,熟悉招标以及投标的所有过程,对项目的整体状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在支付工程款以及和施工企业实施财务结算等相关工作中,就能够充分行使控制与监督的职能。

三、结语

综上所述,基本建设企业的会计工作,一定要打破原来会计工作中存在的局限性,不断扩展工作内容,所有企业一定要依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基本建设企业会计工作向更加深的方向发展。

作者:李莉单位: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11篇

【关键词】 固定资产 管理 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意识淡薄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由财政拨款投入形成,管理者通常只看重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对于固定资产使用、报废、增减变化等日常管理并不重视。多数单位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由于没有规章制度的约束,加上管理者责任意识薄弱,难免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国有资产流失等不良现象。

2、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

第一,固定资产采购的审批、执行、验收等不相容岗位没有做到有效分离,一个人同时兼任几个相关岗位工作,容易造成舞弊现象的发生。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发生变化以及固定资产使用人员发生变动,没有及时办理相应的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单位资产通常按照购入时确定的分配方案登记使用部门和人员,在资产使用过程中需要在各个部门之间调剂时没有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单位内部人员调动、退休等情况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造成固定资产账目混乱,账实不符,一些贵重资产长期被私人无偿占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对于单位固定资产采取静态管理。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只在固定资产购进时登记相关的基础信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进行的改扩建增加部分通常没有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导致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符。而且,由于采用的是静态管理模式,决策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本单位固定资产的动态信息,一方面导致资产重复购置,另一方面闲置的固定资产又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容易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

第四,固定资产毁损、报废、调拨、变卖、转让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在单位内部自行处理,没有严格履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账务处理不规范,容易造成“小金库”现象。

第五,对单位固定资产没有组织定期的清查盘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由于人手少、盘点工作繁杂等原因长期未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账目就是一本糊涂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频频发生。盘盈盘亏资产没有及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造成账实不符的现象。而且长期没有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不能及时发现一些闲置的固定资产,不利于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不能有效盘活已有的资产,造成浪费现象。

3、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效率低下

单位不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采用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对资产进行科学管理,而是采用电子表格的方式登记流水账,这种方式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不利于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及时有效的管理。

4、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多是兼职

很多单位没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多是依附于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多数是兼职人员,不熟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等专业知识了解的也有限。在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无法向单位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1、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规章制度,实现对固定资产从投资形成、使用、维护到最后处置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各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有可操作性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单位的管理者必须牢固树立依法管理国有资产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建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机制,实行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各级各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定期考核的制度。将固定资产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提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自觉性。

2、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监督力度

第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于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调拨、变卖、转让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第二,强化财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财务人员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感,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重视财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准确判断会计事项,恰当进行会计处理。

第12篇

第二条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新增变压器500kva)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全市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含增加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250万千瓦时(新增变压器500kva)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合理用能情况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确定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节能评估应委托有法定资质的能源利用监测机构(或有资质的其他审核机构)进行,并出具评估意见。

第四条市经贸委是全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建管局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相关领域工作。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关工作。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节能要求。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能耗指标:分品种实物能耗总量、综合能耗总量、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按单一能源品种考核的实物单耗、主要工序(工艺)单耗等;

(二)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工序(工艺)能耗指标与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应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有条件的重点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主要工艺流程采取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能效指标;

(四)主要耗能设备和换热设备的热效率和热力指标;

(五)余热、余压和放散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

(六)炉窑、热力管网系统的保温;

(七)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和设置;

(八)工业锅炉的热电联产等其他单列节能工程;

(九)供、变电系统的能效指标和节电措施,泵类、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等通用机械设备的能效指标;

(十)工业用水的数量和有关用水量指标,节约用水的新技术和工业废水的回收利用情况;

(十一)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结构保温隔热水平(外墙、屋顶、地板传热系数和门窗密封指标、级别)和单位面积能耗指数水平;

(十二)生产部门、管理部门和公共附属建筑的采暖、空调、照明和生活用热水、燃料的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总量;

(十三)节能建筑设备与产品的采用;

(十四)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能耗和节能措施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核内容:确定项目用能总量及用能品种是否合理,项目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标准,主要工艺流程是否采用节能新技术,单项节能项目(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有无选用已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内的产业序列和规模容量或行业已公布限制(或停止)的旧工艺,对节能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并上报市节能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节能评估审核部门对节能评估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评估报告节能篇(章)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的项目,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申报、备案、核准、批复立项手续,建设单位不得建设。

第十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节能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未按节能标准和规范建设的项目,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建成后,应将项目节能措施完成情况作为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纳入验收程序。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限期整改。

第十二条经批准的项目,其节能方案发生变更时,项目单位应向节能审核部门重新报批变更修改后的节能方案。

第十三条节能评估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凡参与某项目节能篇(章)编制工作的咨询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节能的评估机构。

第十四条节能评估机构不按时出具或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评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