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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权限

时间:2023-08-28 16:59: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工程监理的权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工程监理的权限

第1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066(2016)15-0186-02

1引言

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是以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为基础,以监理单位为核心建立的工程制约管理模式。合理的监理制度能够有效促进公路工程施工的专业化、社会化,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控制公路建设的质量、安全;降低工程施工成本与保障合理工期,而现实施工中,监理工作往往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理作用的正常发挥。

2公路工程监理质量控制

公路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主要指的是针对涉及工程质量的相关工序、流程等,对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与管理,尤其针对可能发生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工序,实施严格的监督,从而保证公路工程的监理质量流程具有规范性,各个施工环节都能够符合满足国家的相关施工规范要求与标准,以达到工程建设合格以上标准。同时,还需要注意配合完善公路工程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严格把关公路各分项工程、每一道施工工序质量,如果发现存在不合格、不合理现象,应当及时采取补救的方法,从而保障公路工程的监理质量,使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3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的内部因素

3.1监理单位因素

公路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的开展,主要是通过技术、经费两个方面进行招投标,以取得相关的监理权限,如果投标单位在技术层面上,不能保持充分满足监理工作的情形下,因此会通过压低监理费用的方式来谋求中标。在当前的许多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其费用可能不足工程投资总额的1%,如果一旦中标,监理方为了节约监理的成本,获取更大经济效益,可能会不按照相应的监理合同的约定来实施监理工作,例如监理人员方面往往存在资质不够、素质较低等现象,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人员缺位等现象。如果监理费用较低,则监理方所获取的收益也相对较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制约监理方的设备更新及投入,从而影响对工程的监理效果,监理方为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会从人力资源成本控制为切入点,降低人员工资福利和录用无证人员,还有关于廉政工作方面均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到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质量的提高。

3.2监理人员方面的因素

3.2.1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开展监理工作的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技能和所需要的各项资格证书。而当前的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往往存在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技能不强、管理经验不足、对施工工艺了解不全面,以及对于监理工作认识有偏差等问题。由于监理工作旨在监控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需要保证该项工作的独立性,从而不受外来因素的影响,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当前部分监理方或监理人员过分屈就于业主,导致部分工程监理工作失实、失真现象存在。3.2.2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公路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具备公平、公正的态度与立场,在能够独立完成监理工作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威信,并得到业主、施工单位的信任,从而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实际工作质量。而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监理工作人员却严重缺乏职业道德,影响监理工作的质量,导致社会上部分监理企业的形象被损害,严重影响公路工程建设正常实施。

3.3权利受限因素

国内当前的工程监理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建设方往往会剥夺监理人员的部分权利,影响对于成本、施工进度的控制效果,甚至出现监理人员无权干涉的现象,导致监理人员难以发挥自身职能,影响工作热情,出现不负责任等问题。另外,建设方由于管理层次过多,机构庞杂等实际状况,导致监理方违背双方委托的合同约定,削弱、限制了监理职责权限,虚化了其应当具备的监控功能,难以发挥全方位的控制能力。

3.4监理费用和其他内部因素

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少不了监理费用的支持,但是公路建工程的建立周期往往时间都比较长,尽管很多监理单位的利润非常丰厚,但是一些监理企业的收支不平衡,不能保持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这就限制了监理人员的发展,也容易让建设方对监理方产生不信任的心理,去限制监理方。这些不利因素都限制了公路工程监理的发展和进步,还有很多工程的管理机构混乱,监理权限多处受到限制,这也影响到了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

4外部因素的影响

4.1舆论导致定位误区

政府部门、社会舆论长期对于工程的监理工作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在施工质量方面,监理方应当是最大的责任承担者。而在实际的公路工程施工中,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认识误区容易导致监理方只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制,而忽视施工进度、费用及安全的管理与控制,今后应逐步加大监理方的权限,确保对公路工程施工全方位的控制与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4.2决策合理性的影响

当前的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其工作范围往往局限于施工、缺陷责任期,因而不能实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通常只能开展被动的工作,导致在出现设计变更时,难以提供准确、符合项目不同设计理念的意见,甚至导致部分监理人员的无资质出现,通过挂靠手段等,赢得工程施工监理权限,最终导致监理方实施监理存在被动性与不确定性。

4.3业主和施工方影响

①实践过程中,有些业主在公路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断变相更改合同中有关监理方的权限,甚至利用行政手段的越权十预来行使工程项目的监理职能,导致监理工作的混乱;②有些施工方往往认为,监理工作仅仅是形式化的工作,因而在很大的程度上忽视监理工作的开展;③有的施工方认为,监理工作的实施过程太过复杂,于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在增大监理工作难度的同时,影响了监理工作质量。

4.4不同阶段的影响因素

4.4.1投资决策与可行性研究监理在工程项目立项之前,需要进行前期投资决策及其可行性的研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从而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合理地利用工程资金,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避免给工程带来施工缺陷,导致所投入的资金受损,更加难以顺利开展监理工作,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4.4.2设计监理工作我国当前的公路工程,往往会忽略对于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且不要求监理人员也一并参与到工程的设计工作中,导致设计中存在的错误难以及时发现,反而可能在后期的施工阶段,被监理人员发现,不仅会影响监理工作的进度,同时也会大大提高工程的返工甚至停工,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导致人员的伤亡、工程蒙受巨大经济损失。4.4.3施工监理对于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方与施工企业在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往往由于工期紧迫,忽视施工前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在施工企业施工技术、施工人员构成、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方面,都缺乏充分的准备,因而难以做到熟练掌控工程施工过程,进而影响开展监理工作的质量。

5公路工程监理质量和控制策略分析

5.1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养

要求负责监理工作的相关企业,都拥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国家行政主管颁发的行业资质证书,同时在监理设备设施、仪器、人员配备等方面,都具备了工程监理资质及监理工作的能力。监理单位作为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应当注意通过定期组织能力考试等措施,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相关的业务水平的考核、提升。监理企业还可以定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从而能够逐步提高自身技能与整体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同时帮助其他施工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准,促进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保证工作质量与控制流程的顺利进行,如图1所示。

5.2加强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管理

专业监理人员还需要注意做好相关监理资料、档案的记录与保存,这些资料档案能够为后期的工程监理工作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在很多情况下,工程施工质量也离不开资料档案的质量,为确保其中信息完整、及时且准确,需要安排专门的资料管理机构与人员,进行记录、归纳与整理,建立专门的资料档案室,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条例,以便将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

5.3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推进监理体制改革

通过加快体制改革,形成具有自我约束、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工程监理企业,改善其内部的管理与监理制度,从而促进监理行业的发展。为了使企业人才能够在企业稳定发展,需要进行格局的合理分配,让监理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让监理企业能够对项目监理部门实施必要的能力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分配调节,进一步规范监理部门相关工作。另外,还可以建立一个学习型监理企业,让监理人员能够在其中不断学习升造,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帮助他们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等,能够针对工程管理做出完善的计划调整,促进公路工程监理行业更好的发展。

6结语

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应当是一项贯穿整个项目终始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具有很高难度的管理工作。因此,开展公路监理应当更加努力探索,真正实现合理处理施工中相关的质量、安全、费用以及工期间关系等工作,最终达到确保工程项目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达到最优化工程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孙振.市政道路工程监理工作常见问题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4(5):106.

[2]马成龙.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创新的关系探析[J].中华民居旬刊,2014(3):247.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监理 ;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不断地深入,有着很大发展前景。然而随着监理和项目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其功能也突显出来,这时就涌现了具有一定影响的相关企业。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是当代工程建设企业中发展需要 ;同时也是我国监理与项目管理步入新的发展方向。

一、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的关系

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两个关系可以称为被包容和包容的关系,对于工程监理而言,是属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部分,由此监理工作内容的重要性是非常明显的。然而两者也不能弄混淆了。在法律上,工程的监理有相关的明文规定,有法律定制的管理制度作为支撑。由此可见,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的法律地位有很大的差异。相对而言,当前工程项目管理这个阶段只是属于国家比较倡导的工程管理方式。在实施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主体上两者有明显不同,在法律中对实行工程监理的单位具有相关规定,企业一定要具有工程监理的资格才能实行,则工程项目管理是只要有和工程建设相关的单位都实行的一项业务,并不是只有工程监理资格有关企业所拥有的。

二、建筑工程监理现状

1、工程监理的现状

建筑工程监理不仅可以实行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还可以实行有效地管理工程建设的时间与工程的质量及安全等各个方面。依照相关管理工程建设的合同能帮助协调单位之间的相互合作关系,但是我国当前的工程监理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不足。

(1)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及时介入

要想工程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地保障,这就需要监理要及时介入建筑工程实施中。工程监理要参与工程每个过程的。就目前监理工作是工程中的施工阶段开始实行的,这种以监理施工阶段为主的思想,造成了在工程管理中监理工程存在很多的问题。

(2)监理的责任权限不清

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有安设工程管理机构,通过这个机构来实行对整个工程的管理和监理,由此就造成过了管理机构人员把工程监理的职责当成了自己的分内工作,从而使整个建筑工程责任和程序受到影响,还使监理工程师工作受到阻碍。

2、建筑工程监理问题解析

之所以认为对建筑工程监理中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力度是很有必要的,是因为整个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严重受到了工程监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影响。根据研究表明,造成工程监理中问题经常出现的有很多原因,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导致监理欠缺有效法律根据。在建立监理体系方面不完全,资质管理的不够严谨、监理工作性质不确定及市场准入制度不完整。市场上监理存在较多不标准,包含还没有形成的监理服务的供求机及价格机制。

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现况

1、建筑工程项目主要存在的问题

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基本是业主直接托付实行采购设备物质,则监理人员只对项目施工阶段的工作负责。当前能为工程建设各方面带来了很多问题,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建设的发展让工程项目有很多的立项。业主的建设任务很沉重,这让其无法把项目前期的工作做仔细。同时设计单位任务无法有效确保这个项目设计的质量。之所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受到影响,及为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增添很多难题,是因为工程项目被大部分施工单位实行转包和分包导致的。

2、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分析

经过对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总结分析了解,导致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因为工程项目管理特征与当前管理制度无法适应,就出现了短期化管理工作行为。此外,在法律法规上欠缺项目管理的法律依据,导致项目管理没有有关制度支撑,管理工作无法达到标准,使得项目管理中职责和权限无法做到统一,导致工程企业中责权严重脱离的现象。

四、建筑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问题的对策

1、工程监理对策

在工程监理中的问题,促进工程监理工作得到落实,得采取一定对策。首先得把相关法律法规体制完善,构建完整建筑工程监理体制。然后扩大监理人员的培训,经过培训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来不断促进综合素质提高。在成立工程监理企业主要依据市场的需要为主不断地优化。要从各个角度促进工程监理企业规范,可以根据国际监理范畴的准则来落实监理工作靠近国际的监理。

2、工程项目管理对策

对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要想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过程标准实行,那么要快速构建科学管理方式。要确定项目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与作用,在进行工程项目评估与签订合同过程中,要达成有效的管理就得采用适当对策。要想强化责任成本管理成为增强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这就需要强化项目管理人对管理认识,及做好生产要素的管理。

3、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质量的关键,有利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监控作用。为此,即要加强“三个层次”的控制和各层次的职能,即政府监督,项目(施工)监理和企业自检,要在建立公路监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三者的关系。并概括为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承发包的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监理、检验和质管组织 :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办法和监理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对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均具有监督权,以负责保护双方利益。建设单位要组织检验小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质检和抽检。施工单位要成立各施工点质管小组,负责自检、专检和互检。

五、结束语

总之,把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的关系协调好,是确保建筑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的关键。要把两者间的关系与区别掌握好,确定各自的权限与责任,如此才能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和监理工作做好。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随着近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和社会经济的飞跃式发展,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于公路工程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因此各级政府在公路工程项目中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当然,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也已经同样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然而由于我国真正开始开展现代化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历史还比较短,公路工程监理控制可以说还处于发展中阶段,这就使得我国的监理单位必须要不断地增强自身的素质,以便适应未来路桥施工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早日和国际接轨,并进一步壮大和完善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行业。

1 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

在我国经济繁荣发展的形势下,公路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中,实行公路工程监理已成为公路建设发展的必须。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是以国际通用的FIDIC管理模式为基础,通过施工方、建设方、监理方的相互制约实现对工程的有效管理。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体现为“三控制,两管理”。即公路工程的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几方面相互对立又统一的整体。公路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使投资的成本得以很好的利用的关键因素。监理工作有利于明晰参建各方的责权利,有效提高各方合同意识和工程管理水平;有利于突破建设单位“自编、自导、自演”的小生产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积累经验,促进工程项目管理向规化、专业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方向转变。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在确保公路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推动公路建设,节约建设资金投入、提高质量、保证进度能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2 影响公路工程监理效率的关键问题

2.1 监理人员专业水平和素质较低

当前的公路基础建设体现为智能化、大型化、综合化的特点,它要求监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执业能力、专业化监理素质,才能满足高智能的技术服务。监理人员要在具备监理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公路工程建设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并且要积累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直接关系着监理业务总量的完成情况和效果。但是,就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来看,我国监理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对公路监理行业的执业能力、资质考核、人才培养还缺少合理的管理体制。一些监理单位偏重经济效益,忽视对监理人才的培养和单位管理的完善。在监理业务拓展中不是靠监理信誉、监理人员的专业化服务水平,而是违法分包和恶性竞价获取业务。以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降低人员和配备来实现利润。在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要求下,有限的工期和监理人员配备的比例难以满足大量的监理工作需要,造成了工程监理效率低下,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程建设管理效果难以满足需要的结果。这样的监理环境显然难以满足监理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利于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损害了监理行业的信誉。

2.2 监理权有限,效率低下

公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并未赋予监理单位应有的地位和权力,造成了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的监理范围和权限受到限制,或者只赋予了施工质量监理权。公路工程建设是以最终的工程质量和效果来衡量的,单纯的质量监理权限无法对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的工程进度、成本、合同、信息以及安全等进行有效监理。工程监理的作用无法全面发挥,监理工作也无法得以可持续发展。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是保证工程建设最终目标的实现,监理的最终结果也体现在工程质量之上。要保证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则需要对工程设计所有环节实行有效监理,并对所有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来完成。仅由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既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又可能发生工程进度和成本的矛盾。同时,因无法全面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造成了工程建设管理的成本的增加和工程建设管理效率的低下。

3 公路工程监理效率的提高对策

3.1 树立监理服务理念

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就是依据《监理合同》的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从建设方利益出发,及时反映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以相互理解、支持和诚信为本的原则建立监理方与建设方、施工方的有效信息沟通。对需处理的问题,应准确判断并果断处理。对出现的阻力因素,需积极协调并协助妥善处理。

3.2高空作业安全的监理控制

应监督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其从事高空作业(主要为公路工程当中的桥梁模板支架施工)的人员进行事先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患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从事高空作业。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帽)的尾绳长度不宜超过2m。高处作业用的梯子应坚固完整。梯阶间距以30cm为宜,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0-700为宜,作业人员上下通行时必须由楼梯上下,严禁跟随起重物件上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平底鞋,严禁穿硬底、带钉和易滑的鞋。高处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在上下两层中间设密铺板或其它隔离设施。作业搭设的云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并经安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与地面的联络、指挥,应有统一规定的联系方式,不得多人指挥或越权指挥。

3.3 加强公路施工过程的监理

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工程进度监理直接影响着合同的具体执行,是合同期的必要条件。工程的工期在合同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工程进度能否有效控制涉及到建设方和施工方的重大利益,因此监理工程师要依据合同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监理人员需熟悉影响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因素,应对自己监理的工程项目作出相应的月进度、旬进度控制图和进度表,还要注意实时对设计进度和现实进度进行对比,以便及时调解施工进度。采用网络筹划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理。可随时依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检查工程进度,依据要害线路转变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引导施工筹划。监理人员要处理好建设方和施工方之间的关系,以便为进度筹划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在工程费用监理方面,费用的监理是公路工程监理关键环节之一。费用支付的基础是工程质量,计量支付的保障是进度。只有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才能计量支付,因此,为提高监理效率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费用。需严格控制超前支付和滞后支付。超前支付会造成建设方成本的增加,更容易造成施工方的依赖思想,不愿更多地投入。滞后支付会造成施工方的资金周转障碍,而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可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优化设计,为建设方节约资本,使建设方有限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3.4积极探索监理工作新模式

设置三级监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一级监理机构设若干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制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对全线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二级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合同要求的进度、质量、投资等进行宏观的检查、监督。除配备少量精干人员从事监理的宏观管理外,再通过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对公路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测。驻地监理机构根据《监理规范》和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配置,进行有效监理。具体如下:

1、监督并帮助施工单位优化施工方案,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配劳动力,对总体计划要有周全、细致的安排,对施工中易碰到的技术问题要有详细的针对性措施。由项目总监召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2、专门成立测量监理小组,认真细致做好测量复核工作,公路工程线路中的点、线,都是由坐标点及该点的高度来确定形成,应认真对施工单位的放样进行测量复核,并经反复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立高效灵敏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搜集、整理和传递质量动态信息给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对异常情况信息迅速作出反应,并将新的指令信息传递给现场监理工程师,从而调整施工单位的施工部署,纠正偏差。形成一个反应迅速,畅通无阻的项目监理部质量信息网。现场监理员要及时搜集施工班组的质量信息,按照单纯随机抽样法,分层随机抽样法,整理随机抽样法客观地提取质量数据,为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并采用质量预控法中的因果分析图、质量对策表、“五合一”记录表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掌握质量动态。

4、对于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严格执行检验制度,对照材料计划检查材料的规格、名称、型号、数量,检验是否有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把好质量关,合格后方能放行,并做好进货验证记录。试验监理工程师要做好进场原材料的见证取样,及现场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接头等试件的见证,并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材料二次检验制度。

4 结束语

随着公路工程建设高科技和高质量的发展趋势,我们应正视影响我国公路工程监理效率的问题,国家应制定相应强制性法律法规,保障工程监理应有的地位;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监理人员专业化素质的培养;通过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提高监理服务的效率。

【参考文献】

[1]杨忠林.公路工程监理探讨.黑龙江交技,2006,10:104一105.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建设监理问题解决措施

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工民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居民的生民财产安全,只有全面提高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才能够为居民提高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上充斥着许多豆腐渣工程,这些工程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工程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为此必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科学有效地监理,通过各种监理措施的全面贯彻与落实,保障我国工程施工建设质量,对我国建筑工程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为我国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空间,提高居民的幸福感,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一份力量。

1.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起步晚,发展水平不高,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最然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了,但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在开始实施阶段仅限于一些国有建设单位一级部分设计院,并没有在我国建筑市场上得到广泛的开展,而且工程监理工作所涉及的具体监理工作内容也是有限的,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部门以及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理水平都不高,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是缓慢的,同时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仅作为尝试性的工作在建筑工程领域展开,并没有引起监理部门的足够重视,因此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质量与效果。针对我国工程监理工作发展的现实状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必须在建筑工程市场上全面推广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对工程监理工作的认识程度,努力将工程监理工作所具有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尽量在监理工作推广实践中创建高水平、高素质的工程建设监理人才队伍,为各项监理内容以及监理措施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发展尚不规范,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综合组织不高

我国工程监理规范的建立缺乏成功的监理工作经验作支撑,由此导致我国工程监理规范迟迟没有形成,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缺乏工程监理规范的有效指导,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在无序状态下进行,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果。此外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市场工程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缺乏足够的工程监理经验,工程监理方面的理论与监理技术水平都较低。无法对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实施行之有效的监理,工程监理漏洞明显存在。另外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很难满足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趋势,为此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需要全面的提高自身的监理技能,树立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意识。工程监理主体也要在监理实践中积累成功的监理经验,努力形成一套科学的工程监理规范,运用工程监理规范对工作人员的具体监理行为进行有效地指导,将各种监理工作落到实处。

3.建设主体三方行为不规范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买方占主导地位,监理权的授予存在着局限性, 与FIDIC 合同赋予工程师的权限相去甚远。有些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或对监理程序不熟悉,盲目插手应该由监理方履行职责的工作,业主绕过监理方直接向承包单位下指令,要求承包单位加快或放缓工程进度。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出租资质、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一些正规的监理企业迫于市场的经营压力,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引起监理市场的恶性竞争;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此外,诚信基础的缺乏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单位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因此,监理单位虽然表面承担了在建项目“三控两管一协调”等监理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

一些工程承包单位的素质较差,工程项目一包再包,以包代管,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自检体系都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责任不清,权力不清,时常发生责任纠纷。一些工程承包单位采取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等办法来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当监理人员行使权力时,承包商对监理的认识不清,没有摆正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位置,缺乏自觉接受监理的心态,往往错误地认为监理是来挑刺儿找麻烦的,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监理,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取费水平长期走低,人才流失严重,监理力量不足

监理行业的取费的标准和实际取费水平一直停留在较低的水平,市场竞争激烈,压价现象十分普遍,监理单位为了赢利,一些必要的投入全摊派给承包人,毁坏了在承包单位面前的形象,降低了监理的威信;目前项目普遍存在工程变更且多在增加的环境下,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增加了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应有的收益不予考虑,打击了监理积极性;监理单位在仪器设备上投入少,一些仪器陈旧老化。由于监理行业的社会定位较低,长远发展方向不清晰,人员待遇、福利、收入较设计等同行有较大的差距,且工作条件艰苦,长期在工地现场工作等因素,监理企业很难吸引有水平、有经验的人才加入监理队伍,已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亦存在过渡或思想上的短期行为,稳定的、愿长期投身监理事业的人才不多。

5.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一直强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甚至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已介入。而《建筑法》尽管明确了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但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将监理侧重于施工质量的管理。另外,《招标投标法》界定了强制监理的_法律范围,但在实施过程中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都涉及监理制度,但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造成社会对于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远远不止以上几点问题,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推动监理业的发展。

6.总结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与完善空间,针对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工程监理工作的三大主体:工程项目开发业主、施工单位、监理部门要齐心协力做好工程监理工作,只有通过三者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同时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起步晚,在发展过程中我国工程监理工作主体需要吸收和借鉴国外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寻求科学的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健康发展。通过开展科学有效的工程监理工作,为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李力.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 , 2008,(20)

第5篇

【关键词】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理

1.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作为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在合理搭配工程建设监理组织的人员结构,明确监理组织各个层次人员的职责。

2.监理单位的重要地位

通过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制,是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工程建设管理和国际惯例接轨,步入现代化的标志。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都具有很重大的意义。(1)可有效地提高工程质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后,由监理工程师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质量多了一道保险。由于监理工程师都是各方面的专业人员,他们在技术上对建设过程进行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提高工程质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2)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后,监理工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处理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合同期间的实现,从而推动了工期进度的加快。(3)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通过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后,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对每一次工程变更进行论证,测算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通知业主。另外,监理工程师还可以对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的修改意见,从而降低工程造价。(4)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从市场经济角度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中介行为。建设工程监理的出现,相当于在业主和承建单位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协助双方规范性地完成工程建设这一复杂的商品交易活动,实现各自的目的。毫无疑问,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对于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双方的利益,都是大有裨益的。

3.监理单位组成

监理单位的人员结构应当具有合理性,其应包括专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首先,项目监理组织应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结构,也就是监理专业人员配套。例如,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需要配备土建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装饰专业的监理人员;公路工程则需要配备公路专业、桥梁专业、测绘专业、给排水专业的监理人员等。其次,项目监理组织应配备适当的技术结构。合理的技术结构是指监理机构中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比例。一般来说,在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占绝大多数,初级职称人员仅占少数。施工阶段监理的职称结构应以中级为主,高级职称人员和初级职称人员都较少。第三,项目监理组织应配备适当的年龄结构。年龄结构是指项目监理班子中老中青构成比例。老年人经验丰富,中年人对新技术掌握能力强,青年人体力充沛。适当的年龄结构,对发挥各个年龄层次监理人员的特点、顺利地开展监理工作是十分有益的。

3.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各层次人员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所授予的权限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其职责主要包括: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全面实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审核并签署计量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主持工地例会,签署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和文件;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及相关专题报告;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对于工程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可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职责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签发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审核并签署计量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资料;参与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制定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案、申请及报告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审查意见;负责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抽检、试验与使用审批;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组织、检查和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提出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参与编写本专业的有关监理报告;及时、全面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其负责的监理工作情况;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与本专业有关的监理文档资料。

(3)监理员的职责。监理员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履行检查、复核、记录和旁站的职责。监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参与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设备等质量检查;参与工程计量并做好原始记录;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参与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检查现场施工安全、防火;实施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坚持记监理日记,及时、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工作。

3.2 监理工作开展

建设监理工作,是基于技术的一项管理工作,也是一项多目标的管理工作。为此,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时必须满足几个原则:首先,监理工作要有据。这里,依据包括各种法规、规范、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建设规划等。其次,监理工作要及时。工程建设是一项有严密逻辑顺序的工作,如果监理工作不能及时到位,许多分部工程在隐蔽后将难以检查,工程质量也难以判断。第三,监理工作要有节。也就是说监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理工作不是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理人员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建议,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文件,但不是施工单位的技术顾问,不能越权。同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监理职能,并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而不能代替建设单位。第四,监理人员要勤勉。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勤记录、勤检查、勤跟踪,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落实,保证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适当的履行。

4.结语

从实践情况表明,监理单位在对于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了有效地落实监理单位的作用,应当严格落实监理人员的职责,同时积极开展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凌家春 ,陈志坚.监理单位如何搞好建设工程的目标控制[J].科技信息,2009,28(12):118~119.

第6篇

1石油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点

石油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项目投招标过程的监督、项目实施建设环节的监控和项目试运行、检验、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石油工程项目监理是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按合同要求监督管控建设单位的建设过程,监理需要独立自主的完成工作。②工程项目监理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的规定来执行监理,不能随心所欲,随便更改监理标准。③监理过程需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才能更好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

2我国石油工程监理过程存在的常见问题

我国石油工程建设依靠监理单位对相关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了油田项目的建设质量,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缺乏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

政府在石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宏观管理力度不够,无法保证监理单位在市场上的稳固地位。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章,比如《质量管理条例》等约束监理行为,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缺少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得一些法律法规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2.2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石油工程监理的受控力度不够,监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完善,导致竞争行为缺乏规范性。存在一些业主私招乱雇或者包揽现象,同时扰乱了监理市场的价格。

2.3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差,都直接影响工程监理的质量,无法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

2.4相关监理法规制度不完善

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需要用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理行为的坚实后盾和实施依据。由于现有监理法规制度还不太完善,加上法律法规还存在缺陷,使得监理人员有法不依,无法将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5监理工作内容限制较多

有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职责权能并不了解,认为监理只负责质量管理方面,并未将投资的管理、进度的管理、工时的管理、奖惩制度的管理等授权给监理部门,限制了监理工作的权限。

3石油工程监理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政府职能监管力度

要加强政府职能的监管力度,就必须让政府机构重视监理行业,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形成完整可靠的、操作性强的政府监督管理安全机制,建立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监督队伍,加强政府对石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

3.2建立健全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符合现行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来更好更全面地约束石油工程建设行为,监控监理组织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3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培训,保证监理团队的整体水平。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实施一定的奖惩激励机制,激发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能与时俱进地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3.4规范工程监理资质,明确监理职责

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资质审核要规范管理,这样才能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发展,保证石油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企业具备合法资质才能使其监理行为具备法律效力,使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性,避免同体监理和内部监理的行为。

4结束语

第7篇

石油工程项目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开工前的准备阶段、项目投招标过程的监督、项目实施建设环节的监控和项目试运行、检验、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石油工程项目监理是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按合同要求监督管控建设单位的建设过程,监理需要独立自主的完成工作。②工程项目监理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文件的规定来执行监理,不能随心所欲,随便更改监理标准。③监理过程需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才能更好的实施监督管理过程。

2我国石油工程监理过程存在的常见问题

我国石油工程建设依靠监理单位对相关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保障了油田项目的建设质量,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缺乏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

政府在石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宏观管理力度不够,无法保证监理单位在市场上的稳固地位。虽然国家有相关的法律规章,比如《质量管理条例》等约束监理行为,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缺少政府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得一些法律法规无法真正落实到位。

2.2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石油工程监理的受控力度不够,监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不完善,导致竞争行为缺乏规范性。存在一些业主私招乱雇或者包揽现象,同时扰乱了监理市场的价格。

2.3监理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监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专业技能水平差,都直接影响工程监理的质量,无法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

2.4相关监理法规制度不完善

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需要用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监理行为的坚实后盾和实施依据。由于现有监理法规制度还不太完善,加上法律法规还存在缺陷,使得监理人员有法不依,无法将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5监理工作内容限制较多

有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对监理的职责权能并不了解,认为监理只负责质量管理方面,并未将投资的管理、进度的管理、工时的管理、奖惩制度的管理等授权给监理部门,限制了监理工作的权限。

3石油工程监理常见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加强政府职能监管力度

要加强政府职能的监管力度,就必须让政府机构重视监理行业,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形成完整可靠的、操作性强的政府监督管理安全机制,建立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监督队伍,加强政府对石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作用。

3.2建立健全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符合现行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来更好更全面地约束石油工程建设行为,监控监理组织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3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

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培训,保证监理团队的整体水平。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实施一定的奖惩激励机制,激发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能与时俱进地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

3.4规范工程监理资质,明确监理职责

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资质审核要规范管理,这样才能促进监理市场规范化发展,保证石油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企业具备合法资质才能使其监理行为具备法律效力,使监理单位具有独立性,避免同体监理和内部监理的行为。

4结束语

第8篇

摘要: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起步比较晚,旧的管理体制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建设单位对工程监理与质量监督的认识模糊,对工程监理的作用和意义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在招投标、资质审核、现场监督等方面“名不副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妨碍了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从而造成项目建设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的现象不断出现。本文通过对我国建设监理现状的分析探讨,提出了改变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状况的几点改进建议和对策措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状况;探讨;建议

        1  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②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③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④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经费,多数监理企业无力组建能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完备实验室,缺少性能优良的检测、监测仪器和设备,从而使监理工作受到影响。⑤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商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展开和最终目标的达成。监理机构在其中扮演监督的角色,监督承包商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对业主负责,然而,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的时候却未必能完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很多时侯,监理工程师被充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⑥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⑦监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清晰。⑧普遍规模小,实力弱。

        2  目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中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①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②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的的监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保障。这个环节的管理其实就是质量控制,做到每个环节不出问题,最终达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③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鉴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总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3  改变目前建设监理状况的建议

        ①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②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

第9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现状对策

1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1.1对于工程监理的一点拙见

电力工程中常常会提到工程监理,懂行的都不陌生,主要指的是工作人员在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监督工程的完成。每个工程都需要监理,在项目开始前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能,监督电力项目的始终,最终达到提高整体水平的效果。

1.2何为工程项目管理

前面我们介绍了工程监理,了解了监理相当于监督者,而工程项目管理则是调度管理每一项目的人力物力,使得相互协调。管辖范围比较大,它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和项目中各项紧急事项的管理,目标任务的设定和调整,资金的预算和实际的分配、各项人事间的调度、所需材料的打理、与相关单位的信息交流等等一系列琐碎而又必须的工作,最终的目标是实现项目的合理化,顺利完成任务,体现的是对项目各个环节的细节化而又不忽视综合性的管理。甚至有权管理项目中的每一个人。

1.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

我们大可以这样认为,工程监理属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监理在项目管理中所占比极很大地位也很突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了项目监理。但是二者之间的关系远远不是这么的简单,法律的认可度和要求就不一:工程监理有法可依且有法必依,而工程项目管理就没这么的正式,它只是一种平时工作中比较提倡且流行的管理方法而已,法律的约束力比较小。同时,在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上二者也有差距,工程监理要求严,它的实施单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必须注册了相关程序并得到审批的一些企业才能实施。而工程项目管理在任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每个单位施工的时候都必须有的一个环节。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因为我国国情的需要,电力工程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许多独有的特点。因它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所以专业人员需求多、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对项目的安全要求也高、且需要许多相关单位来配合的同时还要考虑建设周期和场地选择的问题,这样的特殊情况就对工程监理提出了比其他行业更高的要求。但是现在我国的电力工程监理也许多的不足与缺陷。比如说按规定电力工程在开始之前就需要监理和相关工作的进行,但是往往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样的话就有可能造成项目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出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故只有重视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行。一般的项目建设中都要经过投标招标、开工建设、项目总结等流程,按理说应该在开始前监理工作就做到位了,但事实却是在投招标阶段监理工作不到位,在施工阶段才介入。这样的话明显的问题便是只注重实践操作而忽视理论建设。还有监理工程师对于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未明确。在项目实施中监理工程只负责监督,但是因为他们需要相关的管理机构来执行且与项目的具体建设不交叉使得一些管理人员把管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度当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忽视本职工作,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进度的同时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合理开展。因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是有责无权。最终许多工作无法正常的展开。而工程监理中若是有问题的话会对整个电力工程带来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一系列的实地考察研究可知因素有很多,首先是我国尚未有完整成熟的相关法规,一切都在摸索建设中造成了执法依据的困难。还有整个的监理体制也未完善,相关机构之间权责不明、监理工程名不副实等等都是我们目前需要注意并改进的。

3电力工程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

因其特殊原因,电力行业具有垄断性,因此还保留了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没能做到与时俱进鸟换炮。该种模式影响下使得项目的法人没有把监理人需要负责的问题脱手,仍是一把抓,这就使得监理工作人员的监理职责大打折扣。因为现在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没能实现无缝对接,管理工作没能得到很好地开展。同时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仍在建设之中,缺乏严格的要求造成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不能达到有效的统一。分析完他们两者之间存在的问题之后我们就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二者紧密结合,共同的服务于现行的电力企业,使其发展的越来越好。

4如何更好的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

改革现有的监理企业体制,走独立自主发展新路,紧跟时代潮流,借鉴外国经验,在人才管理与吸收、利待遇制定和业务拓展等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培训原有的员工,促使整个公司学习进步,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且留的住人才。不仅如此,还要抓住大好趋势,趁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走出国门积极主动的多与外国资本合作。争取在国内的外资项目上与外国项目管理公司或咨询公司合作进行项目管理。不断地借鉴学习外资公司比我们有优势的地方,不断地累积经验,最终达到走出去的效果。注意总结经验,管理好项目的全过程。总而言之,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对于一项工程的意义重大,我们要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未来的日子了不断地总结,发展,使得每个项目都取得成功,追赶世界潮流。

参考文献:

[1]陆宗武.我国电力工程项目代建制模式的选择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

[2]刘劲松.浅谈电力监理管理的方法和意义[J].中国电力教育,2010(07).

[3]赖庆隆.浅论电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J].中国科技信息,2005(18).

[4]杨颖林.电力建设监理企业发展策略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07.

第10篇

【关键词】道路工程;公路;施工监理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现状分析

(1)监理地位不明、职责不清,影响了监理作用的发挥。在施工监理合同及各项制度书面规定上对于监理的地位和职责予以明确,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业主在思想上、组织上不能适应这个制度,越俎代庖、不信任监理人员现象较为普遍,有时仅将监理制度作为形式。在一些项目业主对监理授权有限,还习惯于直接进行具体管理,没能有效发挥监理机制作用。一些项目业主工作人员干扰监理授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但降低了监理工程师的威信,而且使监理人员无所适从、工作责任不清,权力小而责任大,另一方面,业主处于强势主导地位,对其一些不规范做法,缺乏有效制约,追求政绩,其一些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决定和作法,实际上被默许,监理工作难以有序进行。另外,公路中施工单位挂靠、分包转包现象严重,施工单位对监理制度缺乏认识,认为多了个“婆婆”而已,不买监理的帐,不认真履行合同,拒不执行监理指令、违规操作等屡见不鲜。甚至为降低成本,增大收益,轻视质量,采取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的施工方法,有问题时跑关系、搞应付,对监理控制置若罔闻,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

(2)监理市场竞争尚不规范,监理费用较低,直接影响了监理工作的正常投入,监理单位发展缺少后劲。由于公路中没能执行“新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2007年5月1日),目前监理服务费不足新标准的二分之一,至使公路监理屡招失败。而监理单位为满足业绩要求和企业生存,不得不低价接受监理委托,由于监理收费过低,为维持生存,一些监理单位不惜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数量、降低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和技术投入等手段来弥补收费不足,既影响了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又造成监理队伍人才流失严重。监理单位难以形成积累,监理单位经营困难,难以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直接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发展。从而也导致了监理行业陷入了“低价低质、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

(3)监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市场形成了巨大的人才需求,目前虽然监理队伍规模较大,但综合素质强的监理人才相对匮乏,影响了监理水平的提高。高素质监理人才的培养、锻炼需要一个过程,客观上监理人才队伍的培养,滞后于高速发展的公路建设需要。因公路点多、较分散,投资规模有大有小,实施周期长短不一,项目管理与监理制度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逐步成熟和日趋完善,这就对监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学会迅速适应项目环境,抓住监控要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监理行业对高端人才尚显缺乏吸引力,实际上近年来投入到公路中的监理人员,具有较高水平的监理工程师所占比重相当小,从而造成监理队伍整体素质难以提高。

(4)监理机构不完善、监理手段不足,不能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体表现在监理机构不能满足项目的有效监控,监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监理的控制流程有待于规范、严密,监理的检测手段、测量手段较弱,而且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其主要原因是监理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和有效投入不足制定的《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流于形式和应付检查,工序监控不连续,事前监理不足。

(5)监理的诚信度有待提高。目前监理的诚信水平与客观、公正、权威的监理定位还有差距。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的履约率较低,工作中审查把关不严,“变通”时有发生,挂靠监理、虚假资料不时出现,这些现象影响了社会对监理的评价,降低了监理的可信度。

2.有效的解决策略

(1)提高对监理制度的认识,明确监理职责。工程监理活动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家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十分明确的,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合同关系,建设单位与监理是委托合同关系,而监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没有合同关系,只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这种关系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所确定。因此,三方都需对公路实施监理制度要有高度的认识,要充分意识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相互关系。目前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建设管理单位主要是各地区或县级交通局,由于受人员编制有限和管理费较低等原因,建设单位难以组织有效的项目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实行监理制度、委托监理单位就是为了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面的监督管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第1.0.4条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与权限。这里面包含了监理工作的内容、赋予监理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以保证监理机构依法、依合同,公正、有效地开展监理。同时在规范中要求三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阐述并明确相互关系和职责权限等。而监理机构必须对监理职权落实到位,避免责任不清,改变无序、被动监理的局面。只有三方加强监理知识方面的学习,提高对“监理”的认识,懂得监理程序与要求等,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才能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的实施。

(2)监理服务费用的水平是由监理人员的数量、工资水平、服务时间以及监理单位投入的设施、设备费用决定的,与施工单位完成的产品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因此,合理的监理服务费用是满足监理服务质量的有力保障。可参照新标准,适当提高公路监理服务费用,满足项目监理部的基本配置和人员要求,按期支付监理费用,对于延期或增加服务内容的,应在监理合同中给予约定,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利于监理单位的后续发展。

(3)加强监理单位自身建设。公路往往多在人口密集区域,受限因素较多,周边环境复杂,设计缺陷较多,协调工作量大,其工程监理难度不亚于高等级公路,因此,对监理机构的整体素质要求是很高的。而监理单位靠什么赢得建设单位授权、靠什么扩大市场占有率,说到底要靠监理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要靠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要靠严格、公正的监理精神和作风。要让社会认可、业主放心、施工单位服气,必须自己先要有过硬的素质。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强化,第一是人员素质,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认知深度,结合实践不断积累和提高监理业务水平,并强化团队意识,形成一支具备高素质监理人才的监理队伍;第二是要不断完善监理单位内部的管理体制,形成高效、有序的监理机制,具备监理单位后续发展的强劲势头;第三是相应完成监理设备、设施等硬件和信息化管理软件的配套应用,以科学、先进、创新的现代化管理、检测手段来控制监理全过程。

公路监理体制当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随着公路质量年等活动的开展,各个层面对公路加强管理的意识在不断提高,而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监理体制也会日趋完善和成熟。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 F4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1.1工程监理概念

工程监理的职责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以促使合作双方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得以全面履行为目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目的,其工作依据为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

1.2工程项目管理概念

工程项目管理是对项目的所有活动包括项目的实施决策与计划、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在内的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工程项目在一定的条件约束下可以顺利的完工,其特点主要有三:第一,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一次性的管理;第二,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全过程的综合性管理;第三,工程项目管理是一种约束性强的控制管理。

1.3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两者之间存在着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但我们必须分清楚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区别,要分清界限,不可将两者混为一谈,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两点:第一,工程监理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同于工程项目管理在法律上的地位,在法律上,对工程监理有着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是我国一项法定的管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只是我国所提倡的一种工程管理方法;第二,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不同,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的实施单位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相关企业,而工程项目管理是所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都必须进行的一项业务,并非专属于有工程监理资格的相关企业。

二、电力建设工程特点及工程监理现状

2.1电力建设工程特点

电力建设工程有别于其他行业,具有突出的行业特点:资金密集、技术密集、质量安全要求高、配套设备多、协作单位多、建设周期长、建设项目规模小而分散、施工单位素质参差等。

2.2工程监理现状

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工程建设的工期、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的安全,对信息和工程建设合同进行管理,协调工程各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即是界内人士所说的“四控、两管、一协调”。目前,在我国,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着许多的问题。

2.2.1监理工作介入工程阶段迟,影响管理质量

一个工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而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一般都是在施工阶段才开始介入的,以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为主,这就导致了监理工作对工程的管理存在着不足。

2.2.2监理工程师职责权限不明确

在我国,许多建设单位都设有工程管理机构,其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整个工程的运行进行管理与监督,但部分管理人员却将管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度当成自己的工作职责,这就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造成阻碍,影响了整个工程的正常程序和责任。

2.2.3验收职责不清

建设单位在对工程进行验收的时候,出现了问题,有些就会把责任归咎到监理工程师身上,认为其对工程的质量有全部的责任,或者把责任都归咎到承包商身上。但是事实上,整个工程的实施,承包商是主体,对工程的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是对质量进行检查,假如产生问题,两者都有着各自的责任,应该明确两者间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

2.2.4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是有责无权

在建设方与监理方的监理合同中经常没有明确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像工程款的审核及签认权、施工方案审批权、材料审核权和工程的停、开工权等都没有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使得监理工程师的很多工作都无法顺利开展。

2.3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分析工程监理所存在的问题,可以发现导致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点,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弱;第二点,监理体制不健全,其表现为政府实施多头管理、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和资质管理不严格、监理工作定位不明确、行业协会管理能力差、工程监理缺乏独立性等方面;第三点,监理市场不规范,包括监理服务的供求机制及价格机制尚未形成和工程监理收费偏低等;第四点,监理企业的整体水平不高,主要是因为监理人员对相关的知识结构不完善及道德的缺失和监理队伍的结构不合理。

三、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现况

由于电力行业具有垄断性的特点,大部分电力公司均有自己的三产企业,电力监理企业的成立也不例外,是电力公司的一个三产企业,这种三产企业与电力公司的依附关系目前仍十分突出。正因这种管理体制,电力工程项目管理仍然大部分保留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法人不愿或不甘心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权交给监理人,监理工作名义上实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但实质只有质量控制,直到最近由于安全事故出现频繁,为了规避责任,而将安全控制工作交给监理。

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由于业主直接委托设计,直接进行物资设备采购,监理只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所谓四控制、两管理和一协调工作。因目前全国性电力短缺,电力建设工程正以超常规速度发展,工程项目立项多,给工程建设各方带来了不少的难题,首先业主建设任务繁重,无法对项目前期可研工作做细;其次设计单位任务应接不暇,项目设计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再次物资设备供应紧俏,厂家生产量大,物资设备质量也得不到保证;还有施工单位任务多,分包、转包和临时聘用劳工的现象突出。所有这些均给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带来困难,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因此说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电力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缺点有:项目建设周期长;业主的管理成本较高;变更与索赔的费用较高;在明确整个项目的成本之前它投入较大;只能是有限的分包商竞争。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总结可以得出,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现行的管理制度与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不相适应,使管理存在着短期化行为;第二,项目管理缺乏法律依据,这是工程项目管理存在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第三,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责、权、利不能有效统一,我国的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着责、权、利脱节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态度。

四、如何采取有效措施

4.1针对工程监理现状

根据对工程监理存在的不足及产生的原因分析,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步骤来加强工程监理工作的落实:第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第二步,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以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三步,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的构架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第四步,以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基础,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第五步,参照国际监理领域规则,让其与国际惯例接轨,走向世界。

4.2针对工程项目管理现状

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不足及其产生的原因,经分析总结得出,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规范项目管理的流程;第二,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其作用;第三步,加强工程项目的项目评估和合同签订环节;第四步,认清项目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抓生产要素管理,加强项目管理责任人对其认识;第五步,把深化责任成本管理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第六步,建立有效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郑松青.论述电力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19)

第12篇

【关键词】监理单位;总承包;工程公司;项目管理公司

1、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我国实行监理制度尚不长久, 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正式明确规定我国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此制度在我国正式全面实行。

但是就目前从我国监理发展的现状来看,监理制度还很不规范,不健全,问题重重,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主要体现在:

(1)监理行业取费标准太低

(2)监理的范围小

我国监理基本上还停留在施工阶段,只是施工监理,内务范围窄,人员积极性不高。

(3)监理人员素质普遍低

监理取费的低下使得监理公司在雇用人员与设备配备上尽可能的节约成本,雇佣的监理人员中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即将退休的老年人居多。

(4)监理权限小

我国监理行业普遍存在着责权不相等现象,业主赋予监理的权限太少,而要监理承担的责任太大。

2、监理单位施行总承包途径与方法

工程公司和项目管理公司是国际上常用的总承包公司模式,这两种公司以拥有全面的服务功能、专业化的技术、完善的管理得到业主及各界的一致认可,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得到发展。

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我国监理企业的特点,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发展成为项目管理公司最有可能。

一 监理公司改造成工程公司

工程公司是以工程技术为基础,其主业为工程建设全过程,具备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转、融资等技术和管理诸多方面的能力,通过实施工程项目以获取利润的企业。

国际型工程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功能主要有:

(1)具备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功能,即项目咨询、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施工、开车、人员培训、融资等功能;

(2)拥有一支层次合理、数量相当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

(3)具有与公司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4)熟悉和掌握国内外相关的标准体系;

(5)拥有先进的工艺和工程技术;

(6)较强的融资能力;

(7)完善的服务体系;

(8)全球范围内的营销网络。

鉴于以上工程公司所具有的功能,监理单位改造成工程公司的难度较大,它不但要拥有勘察、设计能力,还要拥有施工总承包以及融资能力,也就是说监理公司要兼并或收购一些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方能完成公司转型,这对于监理公司对于人才、资金的需求都是个很大的挑战,也不太现实。因此由监理公司改造成工程公司难度较大,相对而言改造成项目项目管理公司则难度较小。

二 监理公司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

我国监理企业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1)我国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文件,颁布了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大力支持和鼓励监理企业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

(2)实力较大的监理企业有很强烈的发展成项目管理公司的愿望;

(3)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对国外项目管理公司做了诸多研究,对国内监理企业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多了诸多研究和探讨,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

(4)现阶段建筑业有着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大环境,是一个机遇。

项目管理公司是以项目管理技术为基础,其主业是项目管理服务(PM)或项目管理承包(PMC),是具有与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结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以及项目管理技术,通过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获得利润的企业。

监理单位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最重要的是拓展业务范围,从单一的施工监理向上发展到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服务以及融资,向后延伸到采购服务,开车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有全过程综合服务功能。

项目管理公司除要具备以上必要条件和功能外,在组织结构及人员结构上也应做改变与调整:

(1)人员结构

监理单位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其原有的人才已不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培养一批精通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转以及融资方面的专业性人才,一批精通工程项目总承包及合同、安全、质量、工期复合型管理人才,一支熟悉国际法律、规范、采购与销售方面的专家。

(2)组织结构

参照国际做法,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项目管理公司在组织结构上应设置以下部门:

①咨询服务部

咨询服务部主要负责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评估工作,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分析其技术上的先进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拿出切实可行的不同方案供业主决策。

②项目管理部

项目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承包、EPC总承包管理。公司采取矩阵式项目管理方式,对每一个项目,项目管理部派出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③工程监理部

工程监理部的职责已不仅仅是施工监理,而是扩大化的业主代表、设计监理、施工监理、采购监理、开车监理、并对工程进行质量、成本、工期管理,使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质保期完成。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部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协助项目经理完成监理工作。

④质量安全部

材料、设备、构配件、工程质量问题,施工现场安全问题、职业健康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均属于质量安全部的职责。质量安全部将派出质量安全经理对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安全负责。

⑤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运转流畅,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创造良好的公司外部环境,总之,综合办公室通观全局,运筹帷幄。

⑥市场开发部

项目是公司得以生存的保障,公司只有源源不断的承接项目才能够生存。因此市场开发部的功能是立足公司,面向市场,寻求合适的市场机会,并进行机会研究,确定项目是否可行以及负责合同谈判和签约。

⑦财务部

日常财务管理、会记核算、资金分配、融资等是财务部门应负责的工作。财务部要确保公司资金的有效运转,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组织结构如图2所示。

并非所有的监理企业都要都要向项目管理公司改造,大的实力较强的企业应积极的改造成项目管理公司,部分中小型企业应向专业化发展,做精做细,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上承担一些专业项目,或成为大型项目管理公司的分包商,与大型项目公司形成大型承包化、小型专业化的市场格局。

参考文献

[1]连小量.浅谈施工企业实施工程总承包管理体制建设[J].今日科苑,2008,(14):123-124.

[2]李睿.论工程监理制度与工程总承包制度[J].大众科技,200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