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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民营企业的政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对民营企业与税收政策的界定
对于民营企业的准确定义,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意义上,民营企业是从企业性质的性质来划分企业类型,即相对于国有性质而言的。因此,民营企业可以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的所有企业。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将民营企业的界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相关数据选取也以此作为标准。税收政策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税收政策也是税收制度的一种,也体现在税制要素的不同规定,但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规范的税收制度下,国家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在一般的税制规定内,做出一定的调整,如缩小课税范围,降低税率,延迟税款征收等,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本文从一般性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分析陈述民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现状。从一般性税收政策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以外的民营企业按照25%的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民营中小企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不够,我国政府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政策鼓励投资企业对于特定民营企业的投资。
二、国外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
西方国家促进民用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国和德国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美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投资法》、《纳税人免税法》、《经济复兴税法》等。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选择按个税纳税方式缴纳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在企业投资方面,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营企业资本周转速度;最后,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二)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德国给以其所得税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其次,在鼓励企业投资上,德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于机器设备的部分给予附加折旧的优惠;最后,德国政府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除特定税费的税收政策扶持。
(三)国外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国外政府都对民营企业在本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制定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目标明确,特定的税收政策对应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特定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将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法制化。二是,分类实行税收优惠。各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对于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各国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技术创新企业都给予了区别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政府也设立了特定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如德国政府对在落后地区新建立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扶持。三是,多种方式并存。各国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一同来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既有对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优惠,又有鼓励投资的加速折扣优惠,还有对投资收益的减免税。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改进思路
一、走向国际市场:民企拓展空间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已进入了一个与国际体制接轨的新阶段,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空前的竞争压力将民营企业推上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客观上要求民营企业必须自觉地走向国际市场,以此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
过剩经济的全面来临使民营企业迎来了“争夺市场”的竞争。在短缺经济时代,旺盛的市场需求曾创造出不少民营企业发家的神话,一些民营企业只凭借一两个产品驰骋市场,就可攫取高额利润迅速致富。但在过剩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程度,充裕的生产能力和不足的市场需求,完全有可能使任何一种产品在顷刻之间成为过剩的滞销品,传统市场的空隙越来越狭小,通过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创新,去开拓新市场、占领扩张新市场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这样严峻的生存竞争压力下,民营企业要突破竞争重围、寻求发展空间、实现自身的二次创业,首先就必须树立“放眼世界、走向国际市场”的全球化发展理念,以此规划企业发展战略、找准市场定位、有效配置资源、规范内部管理。竞争的时代逼迫民营企业从更大范围内寻求增长空间。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使民营企业面对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世界。市场空间不断伸展,市场的边界不断被打破,使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边界日趋模糊,企业无论是否走出国门都意味着是站在国际市场大舞台上,面对的竞争对手都是全球性的。如果说,发展对外贸易、进行跨国投资、实行国际合作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种选择,那么在国内市场上与国际跨国公司进行竞争、合作,角逐市场,那也是走向国际市场的一种姿态和标志。尽管我国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相对处于规模劣势,但在一个更为自由开放的多样化市场上,民营企业只要具有技术专业化、产品特色化、层次多元化等优势,同样可以在国际市场中拥有一席立足之地。另外,民营企业的制度优势和生长潜能也可通过国际市场竞争得以体现。开放的世界向民营企业展示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政策环境分析:民企走向国际市场的现状
从政府促进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国内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角度来分析,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政策环境与国营企业仍存在明显的差异,由于准人限制、政策性歧视等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和非国民待遇,使民营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相对迟缓。
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垄断及准入限制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外贸公司一统天下的格局得到根本改观。1999年,我国政府颁布了有关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外贸进口经营权的试点办法,政策禁烟终于被打破了,民营企业被允许可以自营进出口了。外贸经营权对民营企业的放开有益于民营企业更直接更广泛地参与我国外贸活动,这对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从营造市场经济各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来看,我国对外贸易政策上主要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贸专业公司的行业垄断依旧,主要允许国有资本准入,对外资的进入已开始试点(如在上海浦东已试点设立中外合资外贸公司),但对于设立民营专业外贸企业,目前政策上还没有松动的迹象。这种市场准入的限制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不公平的,从我国加入WTO、融入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来衡量,这种政策歧视是不符合国际贸易统一规则的,必须加以改革。二是民营生产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的门槛设得太高。从目前政策规定来看,赋予自营进出口权的民营企业一般要求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进口额100万美元以上。对于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来说,这样的准人条件是太高了,由此也就意味着它们仍无缘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仍必须按原有的方式和途径进出口。准入门槛过高的后果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整个民营企业发展外贸的内在需要,压抑了其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制度结构和相关政策歧视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助资渠道和利用国外资本的范围规模。
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发展中外合资合作,是民营企业增强规模实力、引进先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和途径。但是,长期来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是通过自筹资金或非正规融资渠道来创业、扩大生产和经营。通过国内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的比例很低;国外资本介人民营企业的则是寥寥无几;通过国际资本市场渠道进行融资,如海外上市、发行债券的民营企业根本就没有,更谈不上国外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有什么信贷业务。据国家经贸委与国际金融公司1999年对北京、温州等城市民营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只有3-4家民营企业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还没有一家被调查企业曾从国外资本市场获取资本。而有15%的企业计划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融资,有23%的企业希望跟外国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有11%的企业表示愿意向外国银行借钱。
造成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小和利用国外资本规模不大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我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结构安排客观上不利于民营企业。现行正规的金融体系仍处于国有经济的全面垄断之下,仍具有极强的计划经济烙印,信贷投放和证券发行的选择主要向国有企业倾斜,处于传统体制外围的民营企业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济,所以大多被排斥在现行金融体系之外,难以获取相关的融资支持,表现在国内融资上尚且如此,国外融资则更是难上加难,政策限制紧上加紧。如在B股、H股发行的企业审批和安排国外发行公司债券等方面,国有企业优先,民营企业大多受到政策歧视。
另一方面,长期来我国的外汇管制比较严格,国际资本流动受到我国政府的严格控制,民营企业利用外资条件限制较多。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从改革前严格的计划管制到目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已经显示了很大的开放性,人民币在经常性收支项目方面已实现了自由兑换。但在资本项目下的货币不可兑换制对外资流入具有相当大的,表现在债务融资方面。但在资本项目下的倾向不可兑换制对外资流入具有相当大的影响,表现在债务融资方面,只能允许少数几家银行或企业,以国家的名义对外从事债务融资,这使国内企业在公司融资渠道方面受到相对多的限制,民营企业作为体制外围的经济实体,在举债方面的约束更多,一些国外金融机构和有意于推动民营企业的地方政府望而却步。允许民营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这也是民营企业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中外合资企业成立审批的条件对于大多数规模狭小的民营企业来说,具有相当多的限制力。据调查统计,目前上海市中外合资私有企业有近百家,相对于私营企业总量比例是相当低的。
政府政策鼓励支持体系的不健全影响了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
选择跨国投资和进行国际经济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市场指向型的。为了拓展产品出口市场、发展对外贸易;二是资源导向型的。为了利用比较优势,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三是技术引进型的。为了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水平,收购兼并、参股或控股国外先进技术的企业。另外,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国际招标、开展国际租赁业务、买壳上市和BOT投资方式等,也是企业实行跨国投资的重要方式。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跨国投资主要还是属于市场指向和资源导向型的,尽管也有一部分具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尝试用收购兼并等对外投资的形式,介入高新技术行业,但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停留于以“边贸活动”为主体的小型对外投资上,民营企业进行跨国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总体上还处于相当初级的自发阶段。这不仅是由于我国民营企业的整体实力规模较小、产业发展层次偏低,而且还因为我国对民营企业发展还存有较多的限制条件,缺乏健全的鼓励民营企业跨国投资的政策支持体系。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尚低,目前跨国投资的发展还比较落后,主要属于政府主导推进型的。为此,金融型跨国公司、技工贸结合集团,民营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适当“跟进”方式对外投资来参与国际分工的。从财政金融支持的政策措施来看,政府设立的一些对外投资基金主要面向国有大企业集团,财政税收优惠也往往从这些企业角度考虑。从扩大资本供给、拓展融资渠道来看,对外投资项目的国内外信贷、国际资本市场发行B股与债券、资本流出的外汇管制等政策措施,国有大企业都优先于民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大多处于被忽视的地位。从信息咨询和辅助系统来看,政府有关服务部门的设立和运作主要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难以有效获得海外经济信息、商业咨询等服务;从风险防范和补偿系统来看,多边投资保障体系是政府为保护企业对外投资的经济利益而设立的措施,一般由政府、保险机构企业、互助基金、特定企业组成,现阶段我国政府出面建立的多边投资保护协定所覆盖的国家微乎其微,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还难以得到政府政策的有效保护。
另外,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也显得缺乏相应的政策保护环境。民营企业是民族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主体,是我国对外开放中必须加以大力扶植和鼓励发展的。但在政府的实际操作上,三资企业有享受着越国民待遇政策优惠的倾向,而民营企业则承受着非国民待遇的政策歧视,两者的反差在行业准入和税收优惠上体现得十分明显,这也是两者不公平竞争的现实,使民营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过程中显得更为困难重重。
三、若干对策建议:民企需要怎样的政策环境
政府营造一个宽松自由、公平公正、统一规则的政策环境,是民营壮大的根本制度保护,也是民营企业加快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来看,我国政府要集中进行的政策环境建设主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行业投资、市场准人范围的政策;二是逐步改变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财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政策落差;三是完善民营企业财产利益等方面保护的政策。具体落实到对外关系层面,可以作重点突破的政策环境建设表现为:
放宽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允许发展民营外贸公司。
从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情况来看,改变外贸进出口经营的垄断权,使所有相关工商企业包括民营企业机会均等地都享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并将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改为注册登记制。打破外贸专业公司国有垄断格局,是我国外贸发展的趋势,也是外贸体制改革必然的选择目标,届时各种类型的企业将按照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开展对外经贸活动。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为此政府应利用加入WTO后的这一过渡时期,尽快提升我国民族产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对付强大的国际竞争对手,因为外资一旦进入我国外贸经营领域,其竞争优势十分明显。放宽民营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准入条件、允许发展民营外贸公司,使更多的民营企业进人国际市场,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这不仅有利于加快提升民族产业的结构层次,而且也有益于提高国有外贸企业的竞争意识和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另外,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配额的管理办法,完善招标制度,扩大招标范围,允许有出口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因此,政府如不利用过渡期在外贸经营上给民营企业一个宽松、公平的政策环境,让民营企业更多地参与国际竞争,那么就会错失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良机,最终不利于我国民族产业的振兴和整个经济竞争力的提高。
在上认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具有相同的外贸经营权也许相对要容易些,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原有利益格局难以突破。一方面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信用等级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具有交易成本高、经营风险大等现实问题,这一定程度上了政策制定者的视线,以为过多赋予其外贸经营权不仅是政策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不利于我国对外经济的宏观调控,并可能会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和国际形象。另一方面,外贸经营权作为政府掌握的一块重要的侍权资源,具有为政府带来高收益的特性,政府之所以赋予国有企业是因为其资产是国有的,其利润和收益能汇入政府口袋。如果让所有企业都来分享这一权利,那么其原有的垄断收益也就会逐渐递减乃至消失。这就是为什么在体制改革卓越有成效、市场化进展加快的条件下,外贸特权还根深蒂固、不易彻底改革的根本原因。匆匆使政策操作能顺利进行,我们认为取决于三点:一是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界定程度,其前提是政府机构改革落到实处,政府职能规范化;二是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的深化,其关节点是企业制度建设顺利推进;三是WTO后跨国公司角逐国内市场的力度和强度增强,其影响力可唤起人们对民族产业的关注。
加快国内外金融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允许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融资难是我国目前民营企业生存状态的最典型特征,也是民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难以成气候的一个关键原因,规模小、资金短缺、投资方式单一势必造成民营企业产品开发难、市场开拓能力弱、风险承受能力差,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这客观上反映了支撑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存在缺陷,所以加快国内外金融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是改善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信贷市场来看,国家大政策上已允许和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但实际操作效果并不理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比例很低,不足三%。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与之相配套的化、商场化程度较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风险担保机构,为此银行与企业之间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营风险就无法有效化解,银行从规避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信贷就比较谨慎。针对目前我国设立民营金融担保机构控制比较严格的现状,我们建议,政府可加快中介服务机构的民营化改造步伐,并适当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担保领域,依靠市场化运作与化解银行和企业之间的风险问题。同时在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的前提下,仍要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尤其可尝试加快发展民营商业银行,如通过中小商业银行的改制重组,导向民营化;还可通过“增量”发展,在体制外围新增民营银行。在此,政府只需设定规则,让各个主体在竞争中消长变化,演进,不必管得过多。
从我国资本市场形成和发展来看,政府政策长期明显偏向国有企业。改组上市、发行债券、收购兼并等筹资途径都向企业倾斜,民营企业则缺乏相应的政府支持。对此,政府应从完善证券法,规范证券上市和交易的角度,让符合上市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尽快进入主板市场。同时,加快推进二板市场建立,以便使更多的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民营企业及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能与其他企业一样公平地改组上市融资,解决其企业和发展的资金供给。就开放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如发行B股、H股及有关公司债券,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应赋予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以平等的权利。
提高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一、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
(一)融资途径方面
任何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资金。可以说资金之于企业,犹如水之于鱼。在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自我积累,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缺少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有力支持,资金主要通过继承家业及生产积累实现,大约 62.5%的资金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二是银行贷款,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筹措的资金小于20%;三是民间借贷,民间贷款流程简便、期限灵活,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但贷款的额度不大,贷款利率较高。四是发行股票,这种融资方式主要存在发达的一线城市。
(二)融资政策方面
民企是市场竞争下优胜劣汰的结果,市场经济强调公平竞争,即企业可以公平获取资源和市场机会,但事实上国企与民企的竞争环境不同,国企往往优先拥有资源和市场机会,民企则被各种门槛挤在门外。在融资政策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如国企贷款时银行利率可能会下浮10%,而民企贷款可能要上浮10%。商业银行可能也是考虑到风险的问题,国企即使破产了也有政府的庇护,而民企一旦倒闭则使银行利益受损。
(三)融资机构方面
中小民营企业的外部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但银行对于中小民营企业提供的主要是短期贷款,中长期信贷和权益性资本的供给仍严重不足。对于高科技创业型企业来说,最为缺乏就是长期贷款和股权投资,但这类资本很难从正式的金融体系中获得。
二、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
(一)企业自身方面
首先,众多中小民营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产权过度集中、规模小、内部决策缺乏灵活性、机制僵化;董事会的构成不规范、不合理,直接影响到重大问题的决策;企业法人内部治理结构缺乏,财会制度落后,加大了银行对企业审核的难度。其次,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实力相对薄弱。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服装、建材等产业,与高附加值的电子产业、通信产业相比,科技含量低、能源消耗多、利润薄,不能吸引金融机构的投资偏好;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中小民营企业资金有限、技术力量薄弱、倒闭率高、产权不清晰。最后,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信用缺失。商业社会的发展, 最需要的是诚信。目前中小民营企业在诚信经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虚报财务报表,为了融资少缴税而忽略了企业诚信,导致中小民营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信用危机。
(二)金融体系方面
首先,金融机构存在"所有制歧视"。由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不同,民营企业相比较国有企业很难通过当前的融资体制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我国金融机构在思想上仍然不能摆脱传统观念而对中小民营企业存在政策性歧视。纵观世界经济的发展,凡是金融业发达的国家,金融机构对企业都一视同仁。其次,银行贷款门槛高。我国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资金有限、经营规模小、信贷状况欠佳等原因,难以像国有企业那样和金融机构建立传统联系;银行苛刻的担保条件、繁琐的贷款手续、较高的贷款利率都成为中心企业融资的阻碍。再次,我国中小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受到限制。股票市场是企业募集资金的另一种手段,而我国股票市场中约有70%是国企、国有控股企业或大型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因规模、积累资金等很难通过上市融资。最后,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机制导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内部缺乏竞争,导致贷方占主导地位。如果金融机构之间存在充分的竞争,企业就能以自己的条件去选择金融机构;如美国大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有着明显的差异,大银行主要面向大企业融资,而小民营企业则有专门的小金融机构。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小银行、股票二板市场、小企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等。
(三)政府方面
首先,政府部门对民企有偏见。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公有制经济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使得国家的经济法律始终以服务国有企业为主,以十为例,参加的党员人数是2270人,企业代表人数是145人,民营企业代表人数是27人,民营企业家占企业代表人数的18.6%,而国企占到了81.4%。在日本,政府认为"没有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日本的繁荣",这一态度就决定了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前景。其次,政策不清晰,支持力度小。我国现有的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经济法律政策缺乏,造成对民营企业宏观管理比较混乱,无明确的法律政策遵循。
三、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通过我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与成因分析,当前我国解决该问题应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改革金融体系
改革金融体系主要通过培育信用环境、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式、建设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方面进行。培育信用环境方面,通过建立经济法律、网络信用黑名单约束中小民营企业按约还款,一旦违约则使企业付出巨大代价。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方面,商业银行应设立中小民营企业信贷办事机构,尽快研究制定适合中小民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标准,改进银行内部的授权授信管理制度,把对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的审批权下放到基层银行,降低中小民营企业获得信贷的难度;此外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促使其资金更多地投向中小民营企业。建立为中小民企服务的金融机构方面,借鉴美日经验,我国应为中小民营企业建立政策性银行,主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发展前途的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包括其他商业银行难以提供的长期贷款,低息贷款等;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关键词 :探讨;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2011 年中国民营企业500 强的分析报告中显示,在我们几种所有制企业的发展速度来看,民营企业的发展速度要高于国有经济与外资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的份额已占到我国GDP50%以上,已成为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形式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融资难问题仍然严重阻碍着大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由于自身的缺陷和外部环境的因素民营企业遇到了很多问题,而融资困难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否能解决好直接影响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文将会探讨一下民营企业的融资途径。
一、良好的民营企业形象是融资的先决条件
企业的自身形象影响着融资能力的强弱。民营企业要不断深化企业改革,明晰产权,权责明确,改革企业运营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是建设一个良好企业形象的基础。在财务方面,民营企业要完善财务机制,清查会计账目,提高财务的透明度并欢迎外界的查阅和审计,使投资者能随时了解企业的财务信息,增加对企业的认可。提高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这取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民营企业的现代化制度应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逐步完善,改革“家族式”企业使其正规化,使其成为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企业,广大民营企业应重视用人机制的完善,摈弃用人唯亲的观念,人力资源管理要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完善人事的调动和任免。并且民营企业要重视科技新产品的推广,及时学习更新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益。并且,加强民营企业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建设十分关键。经营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的出资人都应当具有较强法律观念、社会公德和诚信意识。只有一个能持续盈利的诚信的并有还款意识的现代化的企业,才能得到更宽广多渠道的融资途径。
二、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直接融资体系
降低民营企业上市的门槛,对民营企业提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国民待遇”,鼓励其在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市场上筹资,政府要逐步减少对国有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为了满足不同产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需求应尽快建立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制度上的可行性,同时将会对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速度产生积极的影响。发展债券融资市场,应加快完善债券发行审核体制,逐步降低对民营企业规模的限制,放宽发行限度,债券担保的信用评价制度要从新评估并改进,鼓励盈利好、具有偿还能力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不同规模的企业有不同的融资需求,一个健全的资本市场应能给不同发展规模的企业提供机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式以满足各类企业不同数量的融资需求。通过境外直接上市和通过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壳公司收购境内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等方式,民营企业可以进行海外融资。境外上市的类型包括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借壳上市,买壳上市,或者与海外上市公司交换资产和股权,这些形式的上市可以提高民营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在进入国外市场前,要做好前期的工作,了解国外投资环境,了解当地的法律和政策,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发行权债券也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的方法,成熟稳妥的地方企业债券市场,完善的信用担保,完备的信用等级评审和资金使用监管制度,是民营企业的中短期投资性或经营性资金可以通过公司债务方式进行融资的前提。
三、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合理的贷款环境
对信贷政策进行改革,加快国有银行的信贷机制的调整,政策体系要尽快适应民营经济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认定标准要修改和创新,坚持公平、公证和诚信原则,废除以企业的规模和性质作为支持与否的条件,满足民营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提升对民营企业信贷投入的比重。首先,国有银行给予分支机构更多的贷款权限,充分释放基层机构的活力,减少贷款审批程序。其次,贷款信息获取渠道要适应民营企业贷款要求的运作机制和政策方针,同时设立民营企业贷款的快速通道,专门负责解决民营企业的信贷。最后,建立关于大型企业贷款利率和民营企业的贷款利率的双轨价格利率体系。政府制定政策引导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的力度。机制灵活,运作成本低是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特点,并且能与民营企业一起成长。并且由于对当地的客户情况较为了解,能随时做出调整,从而能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同时,民营经济信贷担保体系也应该尽快建立,在众多民营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适当地增加担保资金投入。
四、金融改革创新,增加民营企业融资途径
国内市场逐步向境外风险投资公司开放,鼓励创办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政府要尽量为它们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风险投资基金应该由各级政府通过投资公司等投资机构带头投资设立。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适应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也可以通过孵化器、担保机构等民营企业促进机构进行融资。国际金融组织信贷、政府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补偿贸易和租赁也可以成为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主要途径。并且,租赁是民营企业进行融资的有效途径。租赁具有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多变、能适应承租人的不同需要的特点。租金会在租赁期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不变。民营企业可通过租赁以融物的形式进行融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机制进行创新使其根据民营企业的现状做出变革和调整。为了尽快适应民营企业的发展要尽快建立一个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融资的金融服务平台,同时相配套的业务也应该同时开展。各个民营企业起步不同,发展水平也不在一个水平上,对此应建立有区别的信贷政策,避免“一刀切”对小企业在融资工作中上造成的瓶颈和障碍。尽管每一个民营企业的情况都不相同,但在贷款上都表现出“急、小、频、快”的需求,国有商业银行根据上述情况应该创新贷款方式和增加贷款渠道,而对那些收益较好、具有还贷意识、信誉好、有发展前途的现代化民营企业应简化贷款程序,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允许下可以建立贷款快速通道。宽松的贷款条件,增加授信额度也应该在适当的条件下逐步推进。尽快建立起信贷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设计出合理有效的业绩测评办法,使责、权、利相统一,有奖有罚,罚奖并重。
参考文献:
[1]张玉明.民价企业融资体系.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
[2]林森木,程选主编.民营经济投资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年.
关键词:吉林省;民营经济;差距;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9.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10-0095-04
民营经济具有产权清晰、经营灵活的特点,是社会财富的重要源泉。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对扩大吉林省经济规模、增强地区经济活力、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营经济已成为吉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吉林省民营经济起步较晚。发达省份在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起步,而吉林省在90年代末才有动作,较快的发展则是在“十一五”规划后。2006年,吉林省启动第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2009年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2011年开始实施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并出台相应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已成为吉林省地区经济发展中最富活力、最富创造力和最具潜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一)民营经济已占吉林省经济总量的一半以上
2012年,吉林省民营企业数量达16万户,是2006年的2.3倍;个体工商户达99万户,是2006年的1.3倍;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 632亿元,是2006年的4.9倍;完成增加值6064亿元,是2006年的4.2倍,2011年,吉林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首次超过一半,达50.5%,2012年达51%,占吉林省经济的“半壁江山”,从数量方面已逐渐居于主体地位。(见图1)
(二)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逐渐增加
2012年,吉林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额达6539亿元,同比增长32.6%,占全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70.7%;从业人员达590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2006年的43.3%提高到72.4%;上缴税金657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6年的52.7%提高到70.2%;出口创汇23.5亿元,占全省出口总值比重由2006年的37.3%提高到42.1%。民营经济对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一批民营企业实现规模发展
吉林省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进一步增强,一批民营企业开始沿着规模经济的轨道发展。截至2011年底,全省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达2493户,1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为69户,50亿元以上民营企业为7户。
二、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与发达地区相比,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存在差距,发展民营经济急需破解一些突出问题。
(一)民营经济量小质低问题显著
总体看,吉林省民营经济尚未走出外延发展、原料加工的初级发展阶段。表现为:一是总量不大,规模偏小。2011年,吉林省民营经济数量仅相当于广东省的22.2%、浙江省的33.7%、辽宁省的52.2%。吉林省每万人拥有民营企业数量47个,而浙江省132个,广东省130个,辽宁省77个,分别是吉林省的2.8倍、2.7倍和1.6倍。二是民营企业实力不强,转型压力大。2011年,吉林省民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金为200万元,低于全国平均266.5万元的水平。吉林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为16户,而广东省、浙江省分别达226户和180户,吉林省与这两个经济强省差距巨大。三是产品层次不高,附加值低。吉林省民营经济大多集中在资源初加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例,2012年,吉林省一定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8900多户,具有深加工能力的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不到500户,仅占5.6%。从品种看,美国和日本稻米深加工产品已超过350种,加工业对稻谷资源的增值率已达1:4,而吉林省深加工的稻米产品不到10种,加工业对稻谷资源的增值率仅为1:1左右。玉米加工产品的粗加工和深加工比例为20%左右,而发达国家玉米深加工比例达90%以上。
(二)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
吉林省已经出台的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较多,涉及内容很广,但难以发挥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以来,省级层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为42份,其中省委、省政府文件15份,省直各部门文件27份,文件数量不比其他省份少,但大多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联系省情较少。吉林省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多是转发国家、中直部门的文件,这类政策有方向、没抓手,有鼓励、没细则,在实践中较难兑现;或者是模仿发达省份出台的政策,忽视了吉林省所处的发展阶段,简单模仿和照搬发达省份的政策很难在吉林省落实。二是政策宣传缺少广泛性。据抽样调查显示,吉林省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只有38%的人基本了解,35%的人部分了解,27%的人不知道。三是政策内容缺乏操作性。一方面,有些政策执行的附加条件太多,如吉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政策,由于附带“需要财政拨款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信用担保、采取资产抵押和质押”等条件,使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部门利益影响政策的执行效率。有些部门解读政策不到位,配套措施出台不及时,有些部门之间政策衔接不顺畅,过于强调各自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影响政策落实。四是政策落实缺少保障性。现行的政策中,大都缺乏贯彻落实的制度保障,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追究不到位、惩戒威慑力不够。
(三)中小民营企业发展要素缺乏现象突出
民营企业在要素市场上仍然面临诸多困境。一是融资难。据对150户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96%的民营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2011年,全省中小企业资金有效需求为1000亿元,通过银企保合作等方式实现资金供给440亿元,有560亿元资金缺口无法解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一方面,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限制多、门槛高,民营企业贷款覆盖率低。另一方面,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过高。二是人才匮乏。民营企业人员“招不进、留不住、培养完就走”的问题十分突出。缺少科技人才,缺乏具有创新意识、市场意识、能够真正把企业做大做强的高素质企业家。大多数企业家素质不高,经营观念较陈旧,过于注重厂房建设,对技术专利、品牌、企业信誉等重视不够,工作的着力点用于跑关系,对企业自身管理投入精力不足。三是用工紧张影响企业正常运作。吉林省大多数民营企业都面临“普工荒”。导致用工紧张的根本原因在于机会成本的“两高两低”,即创业机会成本高,留守机会成本低;进来机会成本高,出去机会成本低。农民进城务工面临的不仅是不断攀升的直接成本(包括流迁费用和生活费用),更主要的是高昂的机会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情感成本)。吉林省农民外出创业的机会成本远高于江浙等土地资源较少的省份,在吉林省西部一些地区,有的农民户均耕地达5公顷左右,仅种植业收入就在4万元以上,对这些农民来说,月工资3000元的外出务工机会缺乏吸引力。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在家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降低,外出创业的机会成本不断抬高,加上固有的守旧观念束缚,出现“普工荒”在所难免。从这个意义上说,吉林省并不具备农村劳动力廉价的优势。吉林省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等还处于全国中游水平,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的低端产业上,处于产业链的末端,这就决定吉林省大多数民营企业所能提供的工资待遇、发展前景、城镇生活配套水平等与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差距,对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型工人来说,在吉林省民营企业工作的机会成本非常高,而获得一定技能培训或经过一定的职业经历后,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再就业的机会成本又非常低,因此出现“普工荒”也是必然。四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困难。省内大多数民营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不足,不具备自主研发能力,既缺少自主创新产品,又缺少外部成果承接转化平台。一方面,吉林省工业化发育不足,具有技术承接能力的民营企业数量偏少。另一方面,吉林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对接平台少。吉林省不乏科技创新成果,但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难,产业化更难,大量科技成果外流转化。2010年,吉林省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新产品的产值率仅为5.8%,低于全国4个百分点。据对150户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76%的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研究人员研发能力不足、缺乏技术研发的战略合作伙伴,55%的企业在技术创新中遇到资金紧张、技术研发投入不足的困难。
(五)民营企业发展软环境不足
软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目前软环境不足问题表现在:一是有准入,难进入。吉林省虽然放宽了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坚持“非禁即入”,但由于缺少具体的操作措施和实施细则,影响民间投资的各种障碍仍然存在,一些领域民营企业进不去,一些领域民营企业能进去,但立足难,发展更难,最后还是被挤出来。不少民营企业家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二是有服务,缺效率。民营企业的行政审批很多,审批时限长,手续繁杂。一些机构设置过杂、职能不清,出现多头管理,在办事中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一些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好。三是税收仍然较重。据对150户企业的问卷调查显示,25.3%的企业认为税费负担过重。此外,一些地方的中小民营企业除承担正常的税收外,还要承担各类名目繁多的行政性收费、乱处罚和行政摊派费用。
三、吉林省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方向
从国内外市场、国家产业布局和区域比较优势及民营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差异出发,科学选择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产业方向。应在三个方向上引导民营企业的项目投资:一是资源依托型。依托本土资源发展产业是后发地区经济得以成长的先天优势,可以占据资源垄断的地位、获取相对较低的物流成本、避开先发地区的竞争优势。吉林省县域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为资源依托型产业的发展,在今后较长时间内,资源依托型产业都是做大经济总量的主要平台。二是技术依托型,主要依托吉林省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其中,重点领域包括光电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政府要搭建有效率的转化平台,实现科研成果与资本的联合、科学家与企业家的结合。三是支柱产业依托型。主要依托汽车、化工两大吉林省支柱产业,做长产业链条,做大产业集群。从根本上解决汽车产业本土配套能力不强、化工产业下游产业过短的问题。此外,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准入壁垒,切实让民营企业涉足各种非禁领域,给民营企业以平等的待遇。
(二)加强民营经济政策的落实
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是支撑,关键在落实。应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既有政策梳理评估。由综合协调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有政策梳理,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找出政策不落实的主要症结。二是进行政策整合设计。在政策梳理评估的基础上,由综合部门牵头,提出政策整合方案。准确把握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着眼省情实际,着力整合政策资源,消解政策摩擦,形成政策合力。三是严格实施政策落实督查制度。由监察部门负责,严查政策实施中的中阻现象、不作为现象以及权力寻租行为。
(三)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要素需求
重点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融资、人才、用工和创新能力等难题。一是优化融资环境。在满足金融企业盈利目标、降低运营风险的前提下,调动金融企业进入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市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财政支持资金重点用于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金融企业经营费用补贴和风险化解方面,最大限度的创造资金市场的乘数效应。推动银行面向创业个体的金融业务创新,在全面推广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业务的同时,加大力度实施人参等特色产业预期收益担保贷款试点,破解创业个体的资金困境;积极探索以纳税额为限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制度创新,创造适合中小微企业需要的多种金融产品。二是实施民营经济人才工程。积极鼓励科研单位、大学和事业单位的人才以兼职、挂职、全职的身份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留足自选空间;以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研究生进人民营经济领域创业;人才管理部门以多种形式营造企业家市场,加快建立民营企业家培训体系。三是大力发展多种形式、多种规格的职业教育,为民营经济提供充足的技能型劳动力资源,并将吉林省办成职业教育强省。在构建民企研发平台、民营企业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对接平台、产学研合作立项研发、科研成果转化分享政策等重要方面实现突破。
一、近年来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区民营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主要有四个特点:
3、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贡献份额幅度增加。目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已超过三分之二。名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高力集团的落户,科技、制药的崛起,铅锌银矿、金陵石化化工二厂等一批大中型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的加入,我区建设、房地产、方圆置业、苏星汽车修理厂的成功改制都进一步增强了我区民营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同时,全区民营企业在扩大劳动就业上贡献突出,几年来共吸纳5400余人就业,成为吸纳征地拆迁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重要渠道。
4、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发展环境逐步改善。去年,区政府按照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发展,做好服务,狠抓规范,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来抓,着力引导民营经济走规模发展的道路,走现代企业的发展道路,走改制发展的道路,不断拓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提升民营经济的发展层次,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后劲,推动了民营经济增长速度的再加快,总量规模的再扩大,发展层次的再提升,使民营经济发展的大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在走访、座谈、调查中,听到了民营企业家对政府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二、在民营经济发展中必须关注的几个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我区民营经济在发展规模、质量、环境等方面较之过去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省、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加速发展民营经济的最佳环境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1、旧的思维定势依然存在计划经济时代民营经济就是私人经济、甚至个体经济的习惯思维普遍存在,认为一切都是私人经营者自己的事。虽然民营经济逐步上升为区位经济的主体地位,但过去有些管理部门职能没有及时转变,观念没有调整到位,这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政府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指导作用。区由于历史的原因由农业区转变而来,基础条件薄弱,传统的民营企业规模小、技术差、资金少,客观上需要政府部门的指导。当前政府部门往往重视大型的、高利税的民营企业,忽视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行为,不利于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致使我区民营企业处于低层次的发展状态。
2、产业规划滞后缺乏对民营经济总体长远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配套。目前,政府已十分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但究竟如何推进全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如何设计民营企业的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从哪里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如何抓落实、抓实效、抓成果,还没有可以遵循的长远规划和配套政策作支持。
3、管理阙失在对民营企业的行政管理行为中,甚至存在与公有制企业不同的双重标准,还不能做到主动地关心他们、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不合理的收费和不应该甚至非法的乱摊派时有发生。职能部门之间的规范相互冲突,市、区的同性质部门重复收费、国有企业享有的有关国家政策优惠,民营企业不能平等地获得,政策的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在很大程度上使民营企业处在一种不公平的政策环境之中。
4、培训短腿大多数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采用传统的家长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现代管理知识匮乏和管理手段落后。加入WTO以后,民营企业家迫切需要提高经营水平、管理创新水平,需要熟悉国际规范的知识和与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一些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劳资关系处理不好,容易滋生社会矛盾;有的经营者同时也受到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对企业科学管理重视不够,企业经营状况起伏波动较大。
企业的员工培训问题也比较严重,引进人才难或引进人才留不住,用人只能降低标准。在民营企业经营者的队伍中,不乏低学历者,企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没有部门来管、来抓。因此,导致民营企业短期行为和缺乏发展的长远眼光。
对劳动力的培训还没有有效的措施,没有能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合适合用的劳动力,大量的失地农民没有现代工业的劳动技能,就连基本的工作规范、法律常识、安全要求、企业制度都不了解,影响传统民资企业与现代工业的接轨。
5、服务不到位对引导懂管理、精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人才从事民营企业,缺乏独立运行的政策措施和优惠待遇,有一些优惠政策受到部分执行部门拖延、推诿不能落实而流于形式,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比较突出。我区工业园、创业园、科技园还很少有能真正让科技人员动心并去创业的优厚条件,与杭州、苏州等科技园相比,我区民营科技园对高科技项目在资金、地方性收费、土地出让或批租、人才使用等方面力度不够,在政策扶持上还缺少吸引力。其结果,使我区的民营经济多数处在附加值较低的传统产业之中,民营企业在低层次、低水平上重复扩张,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有些部门重结果、轻过程,重口号、轻落实,重形式、轻扶植的官僚主义作风。另外,在公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进程中,政府部门如何引导,使这些企业规范化,理顺原有劳资、债务、产权等关系,缺乏一个公正的中介组织(不是政府所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帮助促进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规则来规范运作。
6、没有特色产业群区一直没有地方特色的产业群,象以纺织为代表的乡镇企业发展模式,以五金为代表的家庭作坊--家族企业发展模式,广东(东莞)以外来加工业为代表的产业群。目前全区以整机装配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农字号的奶业、花业没有形成产业规模,以汽车建材为龙头的商业、服务业起步晚,规模效益尚未体现,没有成为产业链。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根本上阻碍了我区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区产业结构优化的进程,阻碍了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实现,阻碍了利用民营企业优势来嫁接公有企业作用的发挥。因此,从我区整个经济发展的高度重新对民营企业进行定位,不断改善民营经济的经营环境和政策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三、关于扶植、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要确保我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步入健康的快车道,首先必须解决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和政策环境,引导更多有知识、善经营的高级人才加入民营经济的行业。同时,从地方政策上完善有关法规,确保民营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规划要先行在我区发展规划中,将民营经济发展规划作为一个专题加以研究,请专家论证,通过人大作出决议,纳入我区经济发展长远规划之中。还必须明确规定优先扶植的产业领域或高科技领域,作为镇街发展民营经济的依据。
【关键词】金融发展;民营企业;融资体系;建设措施
民营企业融资体系的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要想利用这一体系的建设获得更大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就要对金融发展进行高度集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进行建设,从而获得更大的发展优势。
一、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借贷关系,主要是指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的融资关系,包括借贷双方、担保方等因素。
1.缺乏财务管理以及辅导和监督制度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很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达不到相应的标准和要求,真实性无法满足工作发展需求。财务工作人员一般需要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不同的账薄以及财务报表,为了能够达到避税的要求,很容易出现财务信息失真或者虚假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影响到整个民营企业所开展的融资工作水平。由于民营企业很难对财务工作以及辅导制度进行监督,很容易导致财务制度存在失误,难以采取相应的处罚以及纠正工作。
2.商业银行考核制度以及信贷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有商业银行在对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时,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经营发展策略,大都是对大企业、大城市以及大项目进行关注,很容易导致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忽视。金融机构管理权限让金融机构以及贷款权限受到影响,从而导致民营企业各项贷款的申报时间相对较长,程序较为复杂。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各项信贷服务难以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很多民营企业如反映现阶段的银行贷款条件较为苛刻,贷款品种或者贷款政策存在很多问题。
3.缺乏必要的服务以及评价工作体系
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很难对服务金融体系进行完善,缺乏较为直接、多层次的融资渠道,现有的融资渠道实用性和操作性相对较差。在资本范围内进行融资时,要改造股份、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保证投资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风险大以及成长性高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金融机构的审慎原则互相背离,由于缺乏完善、统一以及透明的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民营企业融资工作很难顺利进行。
二、提升民营企业金融发展与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水平措施
民营企业在对融资体系进行建设过程中离不开银行、政府以及企业的互相配合,通过对服务系统进行完善,利用各项政策对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信用环境进行规范,在外部有力条件的推动作用下,完成融资体系的建设工作。
1.利用各种政策介入手法
首先,要保证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相对和谐融洽的政策环境。发挥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各项职能,利用政策以及制度支持,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进行拓宽。还要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顺利发展的各种外部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开展各种优化环境以及改善服务的活动,组织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国内外各种经贸洽谈会议中,引导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各种会议中,建立相应的项目储备数据和资料库,为企业发展做好牵线搭桥等工作。
2.建设并完善金融体系
要对国有商业银行所开展的内部民营企业相关的信贷服务体系进行建立并完善。设立相对独立的集团客户以及大型客户民营企业服务部门,积极、合理、有效地开展各项金融服务工作。还要加快中小金融的发展速度,做好金融改革工作,不断吸收民营资本或者海外资本参与到中小金融机构中,保证金融机构朝着民营化的方向发展。建立与民营企业经济发展较为匹配的金融机构,形成各个阶层的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机构。
3.做好风险定价体系的建设以及完善工作
从目前金融机构所颁布的利率政策来分析,各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没有相应的细化市场风险利率制度,民营企业的风险大小与实际利率不相符,导致民营企业难以开展各项融资工作。还要促进利率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进展,本着风险与收益同步进行的原则,通过运用高利率来对企业发展可能带来的高风险损失进行弥补,从而鼓励商业银行推出更多高收益和高风险同步进行的民营企业贷款政策,解决民营企业受益与风险不相符的实际问题。
4.建立并完善外部制度
首先,要做好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所用的信用评级相关办法,制定科学完善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的方法,对各个层次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价。建立包括商业、企业、政府以及银行等综合体系,通过网络平台,对民营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公布和登记,从而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制定相应的信用环境。还要做好法律以及制度建设工作,为了能够保证《中小企业促进法》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顺利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就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民营企业的发展能够顺利实施,通过各种法律以及法规,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实际市场进行定位,明确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以及创新方向进行分析。还要对执法工作力度进行强化,从法制方向为金融的债权维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从根本上消除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信用障碍。
三、结语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运行的主要影响因素,要想获得更大的竞争以及发展优势,就要从根本上对其融资渠道进行拓宽,建立相应的融资体系,保证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得更大的发展优势。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发展现状 对策
近年来,天津市民营经济稳步发展,民营经济的总量显著提高,民营企业在促进天津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天津民营经济阔步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较为突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对民营经济缺乏连续性的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在进入新产业、新行业时遇到许多障碍,缺乏配套的政策支持,民营企业成长壮大后,面临着继续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如能从政策服务层面解决这些问题,对推动天津民营经济发展将具有重要意义。
一、天津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
截至2009年底,天津民营企业有119070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2049户,增长11.26%;注册资本(金)41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6亿元,增长33.18%。全市民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341万元,注册资本总额1660亿元。天津民营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壮大,已经进入产业链高端和高技术含量产业,投资遍及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创意、船舶物流、金融投资以及先进制造业等领域。从产业结构看,第三产业发展较快,民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市重大发明专利转化运用类试点16家企业中,民营企业有11家,获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60.5万元。
目前,天津民营企业的融资途径主要有银行贷款、信用社贷款和向亲戚朋友借款,即主要是外源性融资。金融机构贷款包括企业从银行、信用社、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借入款项。民营企业纳税额约占全市税收的50%,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市城镇就业的75%,许多民营企业家还积极到高校举办“创业大讲堂”活动,为促进天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做出了贡献。
二、天津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天津民营经济近年来得到了稳步发展,总量显著提高,在许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实力不强,产业集中度不高
天津民营企业虽然近几年发展迅速,但其数量与广东、江苏等差距很大,即使与同为直辖市的上海、北京相比也有较大差距。据统计,目前北京民营企业数约为天津的3倍,上海的民营企业数约为天津的5倍。即使在“十一五”末,天津民营企业数量也仅能达到15万户左右,数量仍然很少;天津民营企业在产业布局上也存在着集中度不高的现象,缺乏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产业集群。在统一规划下,天津各区县正在打造环保产业、电器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感光材料产业、航天航空产业等特色产业。但对比北京的IT产业集群、青岛家电产业集群、上海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天津民营产业群还没有达到真正的产业集群标准,至今尚未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2、融资难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在现有的融资体制下,民营企业融资比较困难,融资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具体表现为:一是信贷服务不能满足民营企业发展要求。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普遍资金短缺,信贷需求大,现有信贷力度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二是贷款抵押形式比较单一。在企业整体实力、品牌影响力有限的情况下,主要还是采取实物抵押方式。目前还缺乏对非实物抵押,包括专利、知识产权等进行价值确认的标准依据和相应机构。三是担保公司实力普遍较弱。在天津百余家贷款担保公司中,仅十余家实力较强,运营情况良好。其中注册资本过亿元的只有两三家,担保公司担保能力普遍有限。这就使得大部分担保公司难以给企业提供有力的贷款担保。
3、社会化服务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有调查显示,近90%的企业认为,为民营企业提供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智力引进、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相关机构不够健全,部分服务职能缺位,使得企业从中所能获得的支持和帮助有限,从而导致企业运行成本高和社会资源浪费现象普遍存在,难以适应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还不能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缺少高层次的专业型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服务平台。部分现有的服务机构和平台也没能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服务的职能,离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和特色化的科技中介服务和技术平台的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三、加快天津民营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壮大经济实力、改善民计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我们必须深化对发展民营经济重大意义的认识,始终把民营经济摆在重要位置,制定一系列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力地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1、确定发展目标,纳入绩效考核
将民营企业的发展纳入天津市经济发展规划,并尽快制定“十二五”民营企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大落实力度;建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实施;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制定完善统计监测制度,为全面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和准确反映运行态势提供决策依据。在发展目标的实施上,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各行业民营企业事务的统一政府部门,切实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现象,注重政策的整合力度。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应将促进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业绩加入进来,制定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提高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2、探索特殊规律,转变发展方式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中的绝大部分产业都呈现产能过剩态势,政府再运用改革开放初期的政策刺激企业发展的措施和模式,效果会越来越差。加之,天津历史上缺乏创业的人文环境,促进大规模的企业涌现和成长必须选择特殊路径,即抓住新产业出现的契机,在产业升级和转型中形成龙头企业,形成集聚效应,用产业链带动一大批新企业的成长,如美国的硅谷就是成功的典范,只有在天津找到这样的模式才能在新产业的发展中取得优势地位。因此,探索科技成果迅速产业化的有效模式和规律是加速天津民营企业发展的根本。面对愈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政府应通过技改贴息、自主创新激励等政策,推进民营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3、突破体制约束,创新融资渠道
作为高风险低收益行业,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具有准公共品性质,政府有必要介入和扶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全资担保公司或者入股其他担保公司使其直接成为民营企业的担保人,并建立起一系列与信用担保配套的制度,如风险补偿机制、担保和再担保基金制度、有效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在充分认证的前提下,尝试转变银行传统经营体制,通过有限度地提高授信额度着力支持小额信贷公司为民营企业服务,充分激发民间投资热情。还可以考虑尝试建立地方特色的新型直接融资市场,在运行机制上比现有的直接融资市场更加灵活、高效,增加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4、高效的行业、协会等自律
大力发展高效的行业协会和商会等非政府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注意调动、利用和发挥各类商会、行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积极性,让它们在信息交流、生产协作、人才培训等方面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社会支撑,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各级工商联组织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积极改善工商联的工作条件,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民营企业要发展,要争取行业地位,要防控风险,行业协会的作用不可忽视。要努力扩大现有行业协会的覆盖面,做好规划,尽快成立一批新的行业协会。目前许多发展很成熟的领域还没有行业组织,应加大推动力度,尽快把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建立起来。
5、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提高政府服务意识
鉴于许多现有配套政策落实效果不佳,不合理收费及行政效率低下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在全市范围的行政机构大力推行限时办理制,追究行政责任,并自动同意民营企业的有关申请事项。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玻璃门”现象,即虽然并未明文规定禁止民营企业进入,但却通过种种不合理的政策或非政策手段,将民营经济拒之门外。因而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民营企业服务的意识。具体工作中,不少部门对民营经济偏重管治,欠缺服务,优惠的政策更多向国有大企业倾斜,惩戒的措施更多面向民营企业;一些部门制定政策、法规的出发点是为了约束民营企业,或将检查、处罚民营企业视为部门的生财之道。在采取行政行为时,对涉及到民营企业的利益重视程度不够,建议由市政府统一设立投诉电话,接受民营企业随时投诉,如经核实投诉属实,则实行针对性问责制,进而从根本上提高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意识。民营企业的发展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政府还需以强化部门配合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各级政府部门应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本着“先活后管、先予后取”的原则,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注:本文是天津商业大学青年科研培育基金项目0911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对策及建议
一、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融资需求分析
一般来说,民营企业是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总称。到2012年为止,全国已登记民营企业总数占全部注册企业数的90%以上,工业总产值和利税分别占全国的60%和40%,提供了大约75%的城镇就业机会。以四川省为例,2011年四川省GDP一举突破2万亿大关,其中,民营经济贡献巨大,四川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大关,达12143.56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达到57.8%。
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效益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实力不断增强的关键。因此,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与资本市场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依赖关系。而西部地区民营企业一直存在着“融资难,成本高,渠道少”的情况,要推动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就必须切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外部融资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降低民营企业筹资成本,分散或化解部分筹资风险,使西部民营企业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因素分析
1.内部环境因素分析
我国民营企业大多是从集体企业发展而来,在经营理念、管理手段、治理结构等方面相对落后,不能满足金融机构贷款的“准入条件”。具体表现在:企业整体发展水平低,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道德风险相对较高,民营企业产权结构模糊,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可用于抵押和担保的财产。上述内部因素都导致民营企业难以获得抵押贷款。
2.外部环境因素分析
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体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造成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外部环境因素。目前,在我国尚未形成良性的宏观环境,加上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阻碍了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主要体现在:
资本市场门槛过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五百万元,公司若要上市其股本总额不少于五千万元,而民营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与上市条件相距甚远,很难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而债券上市条件更加苛刻,标准更严格,民营企业更是难以达到其标准。
政策取向有失偏颇。为配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上“抓大放小”政策,多数银行集中有限资金优先支持优势产业、优质客户和大企业、大项目,同时对中心城市以外的县市支行贷款审批权限上收,无暇顾及数量众多的民营企业,致使民营企业无法获得所需资金。
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
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现有的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政策缺少配套措施,可操作性差,不少政策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并未得到很好执行。
三、优化和完善融资环境的建议
1.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
为了能在融资方面给予中小企业以法律支持,建议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及配套法规,尤其是要加快建立《中小金融机构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等法规体系,形成完善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有关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责任范围、融资办法和保障措施,使中小企业融资走上法制化轨道。
2.要深化体制改革,拓展融资空间
西部地区应适度加快金融市场化进程,解除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金融压制,在竞争性项目融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市场机制作用,对“三有”民企融资应当与国企一视同仁。间接融资方面,要鼓励和支持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等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鼓励建立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鼓励政策性银行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支持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民营企业的发展;积极引进国际金融机构,利用国外雄厚资本实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直接融资方面,在推动国有企业进入股票、债券市场同时,也要增加民营高科技企业股票;选择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进行企业法人间民营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的试点。
3.加强风险控制,提高发展层次
第一要强化贷前审查,重点审查企业法人的品行、生产条件、项目可行性、自有资金、贷款保证、技术力量、供销合同、经营效益等方面,把好信贷关口。第二要强化对民营企业资金的跟踪监测,尤其要密切监控货款回笼情况和净现金流量,防止企业资金的非正常流失。第三要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建帐建制,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的投入产出和贷款边际效益核算,以便摸清企业实情,作为动态选择借贷客户的依据。第四要建立为民企服务的担保制度。包括:成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基金、风险基金以及破产救助基金等,特别是积极寻求各种基金与银行联合运作的恰当形式,以此来分担银行贷款风险,并协助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综上所述,在支持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问题的过程中,政府应当树立战略观念,逐步完善并提高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企业应提升核心竞争力,建立规范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内外结合,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融资环境而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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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宗新.《中国融资制度创新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3
【关键词】安徽省 民间投资
去年以来安徽民间投资增速明显回落,甚至低于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增速,结构不优、效率低下的问题凸显,已经严重影响了全省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必须针对民间投资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活力。
一、突出问题
(一)民间投资总体规模偏小,增速下滑严重
安徽省民间投资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中部省份相比,优势也不明显。从总量看,2015年,安徽民间投资规模为17260.4亿元,低于江苏、广东等发达省份,仅为江苏省的53.9%,在中部六省中,安徽民间投资总规模也低于湖北和河南。从占比看,安徽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低于中部的湖北、江西和河南。从增速看,2016年以来,安徽民间投资增速呈大幅下滑趋势,1~11月增速同比回落11.6个百分点,比2015年全年回落11个百分点。同时过去一直以来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局面发生改变,1~11月民间投资增速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5个百分点,导致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出现下降。
(二)民间投资结构不优、投资效率偏低
从投资结构看,相比于全国和周边发达省份,安徽民间投资结构不合理。一方面,房地产投资占比过大,超过四分之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制造业民间投资比重呈下降趋势点,民间投资呈现“去产业化、去制造业化”趋势。另一方面,制造业民间投资结构中传统产业投资比重较大,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偏低。从投资效率看,2006~2015年民间投资效果系数总体是下降趋势,2015年仅为0.07。虽然安徽民间投资效果系数变动趋势与全国总体一致,但各年数值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表明安徽民间投资低效产出的问题比全国更为突出。
(三)民间投资主体实力不强、活力不足
相比于沿海发达省份,安徽民间投资主体数量不多,实力不强。从数量看,2014年,全省非国有内资企业法人单位数为35.6万个,分别仅为江苏、浙江、广东的31.1%、33.8%和34.3%;与中部省份相比,也低于河南和湖北。从企业规模看,大型知名民营企业偏少,2015年,全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安徽仅3家企业入围,而浙江、江苏、广东分别达到138、91和40家。从企业治理结构看,安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大多数采用个体业主制、家庭制等方式,产权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突出,不利于其参与市场化竞争,严重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对策建议
(一)加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要加强政府采购对民营企业的倾斜力度,建议在政府采购目录中设置专门针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子目录,只面对广大民营企业主体进行采购,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增强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二要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运营成本。建议编制税收优惠政策目录,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了解政策。全面清理涉企收费,建立健全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真正实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三要强化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建议将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计划,设置专项指恕C裼企业投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大项目,应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民营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建设或租用多层标准化厂房的民营企业应给予一定的补贴。
(二)大力实施徽商回归工程
新时代徽商已成为全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力量,但大部分徽商企业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对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没有起到应有推动作用。应该充分利用徽商的家乡情结,把大力引导徽商企业回乡投资兴业作为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扩大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2015年安徽省徽商回归项目总投资已超过千亿。下一步应积极引导更多的省外徽商企业或资本投向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充分利用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等平台,宣传推介安徽的发展优势和良好投资环境。加强与省外徽商商会等机构合作,利用其客商资源拓展招商渠道,通过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精准招商等方式,着力引进更多知名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对徽商回皖投资,应该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徽商企业将总部或研发中心迁至省内,促进更多的徽商企业“凤还巢”。
(三)提升民间投资主体素质
一要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实行股权多元化改革,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制,使公司制股份制成为民营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支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软实力。二要鼓励民营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对民营企业的创新服务,建立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三要支持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品牌战略。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竞争优势强的民营企业加快品牌培育、提高品牌档次、扩大品牌影响。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国际国内名牌和中国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等。
(四)完善民间投资金融服务
1、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
(1)投资结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迅速,其数量也在与日俱增,然而,其“死亡率”也高,据统计,每分钟便有9家民营企业倒闭。民营企业投资结构不合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①投资理念落后,盲目跟风投资。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都是家族式管理,缺少一整套适合本企业的科学管理模式,容易盲目跟风投资。一个行业如果近期发展较好,就会有很多的企业一哄而上,过度的投资,必然在未来几年形成生产力过剩,导致市场供大于求,这些项目的投资预期效益也难以得到保证。②用短期借款搞固定资产投资。中小型民营企业受企业规模限制,承受财务风险的能力较低,因此形成合理的资金结构,确定合理的负债比率尤为重要。进行资金分配时,要有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两者有效配合,才能产生最佳经营效果。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要得到有效配合,决不能用短期借款来做固定资产的投资,这样会造成短期借款到期,而投入资金还未收回,势必要从另外渠道筹资偿还短期借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
(2)投资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①市场调研数据失真。市场调研数据失真,如:项目产品价格、市场占有率、潜在客户、行业发展前途等。而造成调研结果失真的原因很多,例如对市场调研不够重视、调研经济投入不够、调研机制设计不合理。其中不乏一些市场调研人员为了达到实施目的,美化了项目可行性报告,误导了决策者的判断。②投资决策者缺乏专业素养。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很多企业只看到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重视人才的发展,很多中小型民营企业上到管理者下到会计人员都没有能读懂会计报表的,更别说分析其中的数据,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建议。在大部分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中,决策者大多缺乏财务分析、投资等理论知识,从而简单的用利润指标进行测算,或者是只看到浅显短期的结果,未能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更谈不上科学的对项目进行研究分析、经济论证。故在实践中投资决策较为粗放,项目投资后导致企业经营难以为继。
2、企业外部存在的问题
(1)融资难,投资资金不足。
目前,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其中融资困境是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初期,一般都是以内部融资为主导,而内部融资往往是极其有限的,所以,绝大多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陷入财政困难,致使投资资金匮乏。①融资渠道狭窄。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国有银行在对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上作用发挥不够。目前。针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是担保、抵押贷款,其他金融产品较少。②所有制和规模歧视。在中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政策方面受到不同待遇。国内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首先选择国有企业,其次是带给“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得到的贷款比率最小。而且,民营企业在贷款时面临手续多、关卡多、耗时长的障碍。③信用困境。中小民营企业有两类信用体系:一是与银行的纵向信用体系,二是与企业之间的横向信用关系。目前,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与银行的这种信用体系还不够成熟,企业间的帮助也未能克服重重困难,这就使中小民营企业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信用困境。
(2)投资环境不完善。
投资环境的好坏对中小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而中小民营企业在这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①缺乏高素质的投资管理人才。由于中小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实力与管理机制并不健全,导致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流失。很多投资项目就是靠企业内的技术、财务等人员测估与决定,而这些人往往不具备投资管理理论知识,光凭感性认识很容易导致投资失败。②投资中介服务质量低。这里所指的中介机构是由政府和社会经济组织所建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竞争意识、危机感,且脱离监督,所以,其垄断地位很难保证服务质量。③中小企业监管缺失。近年来,中小企业迅猛发展,但一些地方的政策并没有跟上其发展速度,导致例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缺乏严格的监管,使其不能够在一个良好的平台进行发展。
二、解决中小型民营企业投资问题的对策
1、应对投资问题的内部建议
(1)重视资金时间价值,提高投资决策科学性。
中小民营企业基本上不用现金流量贴现方法对项目决策进行分析,从而也就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其主要原因是计算贴现指标的方法比较复杂、专业,而且分析成本相对较高,但是,为了使投资决策更加科学,企业利益最大化,中小民营企业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现金流量贴现法不仅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而且适用于其他各种类型的投资。因为,任何投资都可以预计其将来的现金流入量,然后以确定的目标报酬率贴现后与投资额进行比较,据此确定应否进行投资。这也适应了中小民营企业投资对象多元化的特点。
(2)加强项目财务可行性和不确定性分析,保障项目投资成功率。
项目财务可行性分析是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决策依据,它是对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的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应遵循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以动态分析为主的原则,在实际运用中一般采用净现值法。敏感性分析和盈亏平衡分析是项目不确定性分析常用的方法,每个项目中都包含敏感因素,其会对基本方案的经济指标产生影响,敏感因素分析法就是找出这些不确定因素,估计项目的效益对它们的敏感程度,预测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盈亏平衡分析的是指根据盈亏平衡点的高低判断此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3)强化本行业或相关联行业投资。
中小民营企业本来就受自身的资金、规模的影响比较严重,所以在投资时应该在自己的领域内不断推陈出新,以不间断的自我累积、产品研发与升级、技术创新,更贴切消费者的需求来实现企业的发展,而不是盲目的投资热门行业。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专业化发展,在自己的领域内做大做强。
2、应对投资问题的外部建议
(1)改善投资环境,引导投资方向。
建议政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第一适当开放投资准入领域,让民营投资主体能够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其应有的补充作用,在高科技产业,一般制造业起到积极的作用。第二,加大民营企业的投资权益保护力度。允许民营企业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相同的待遇,消除不合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重新确立一套不分所有制的权益保护制度。第三,改善投资服务环境。解除那些面向民营企业的不合理的限制竞争条件,给予民营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并促进企业间的横向联合等等。
(2)政府制定适合民营企业的投资优惠政策。
民营企业要想长期发展首先要靠投资,因此必须刺激中小企业投资。我们还可以借鉴英、美等经济发达国家扶持民营企业的经验,从政府层面提供财政资金去扶持那些优秀的民营企业,因此,增强对民营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制定适合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资优惠政策,对刺激民营企业投资和发展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3)政府要致力于改善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境况。
[关键词] 民营企业 问题 对策
一、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现状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经济成就与民营企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全国已有3200多万户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民营企业从业的员工大概有1.5亿人,为城乡提供了70%的新增就业。但是,在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二、中国民营企业存在的问题
1.管理水平落后。首先,民营企业的管理大部分是家族制形式,部分家族人员凌驾于企业制度之上,使得企业不能按制度运作也就在所难免。其次,民营企业依靠个人经验管理企业,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这种方法已很难适应市场的需要。第三,民营企业管理人才缺乏,高新技术水平的人才很难落户民营企业,使得企业管理水平相对落后。
2.融资困难。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只能获得银行30%的贷款支持,所以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迅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直接融资难。民营企业难以涉足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同时,适合中小企业要求的其他直接融资方式,如投资基金、场外交易市场等尚未建立或发育严重不良,导致直接融资举步维艰。二是间接融资难。民营中小企业向银行的贷款需求往往难以满足,这与我国民营中小型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我国金融机构融资机制和社会宏观经济环境有着紧密的。
3.产业结构问题。从行业分布来看,民营企业真正具有竞争力的行业主要是那些技术含量不高、竞争性强、劳动密集型为主的行业,主要以纺织、服装鞋帽和机械设备、电子等传统制造业以及商业、房地产、建筑等传统服务业较多,重工业、装备制造业、新型服务业等行业,民营企业较少。由于产业结构趋同,形成同类企业对原料、资源、市场的过度竞争,使利润率下降。
4.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问题。迄今为止,商务成本己经成为影响民营企业竞争力提升的一个非常突出的因素。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由于民营企业拥有较低的商务成本和较多社会成本的基础,尽管其劳动力成本高于中西部地区,但总成本并不高,从而表现出明显的成本竞争优势。中西部地区民营企业的要素价格虽然较低,但由于其商务成本高,缺乏社会资本的支撑,其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往往低于东部。
研究发现,外部制度和政策环境较好的地区,民营的竞争力也必然较高。近些年,政府加大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力度,但由于人们在认识上存在的各种偏见根深蒂固,因此民营企业竞争力的提升还需要政府更多的政策扶持。
三、进一步发展民营企业的对策
1.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首先,打破家族式管理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管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作企业,制度建立后,任何人都无权超越制度的约定。其次,是注重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一个成功的企业不仅在于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更重要的是在于不断创造人才。为此,民营企业要把人才的培训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建立完备的教育培训体系,实现教育培训的制度化。再次,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良好的经营决策机制,形成“讨论型管理”模式,逐步吸收骨干员工入股和引入外部战略合作投资伙伴,使董事会中有不同的声音。
2.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首先,应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解决民营企业的贷款困难问题。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制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的贷款发放标准;另一方面,应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其次,应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建立中小企业基金或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改变单纯依靠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的做法,组建多种形式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机构;进一步解除民营企业上市的制度约束,鼓励民营企业直接融资。
3.政府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引导。首先,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政府应放松规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竞争行业。另外,政府还应通过国债、财政贴息、税收等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促使广大民营企业由粗放经营模式向集约经营模式转化。其次,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培育产业集群,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引导民营企业尽快实现产业结构的创新,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再次,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在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还可以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
4.调整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一是创建公平竞争的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政府应该积极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鼓励有实力、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打破行业垄断,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二是创造宽松的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民营企业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政府应在宏观上积极引导企业,充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努力营造宽松的体制环境。三是要建立健全法律保护体系。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切实清除限制民营企业发展的条款,清除体制。要保证程序公正、保护民营企业权益不受侵犯,做到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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