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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发展前景

时间:2023-08-29 16: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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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发展前景

第1篇

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及制约因素分析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独立性是审计有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最根本特征。并且,独立性是客观性、公正性的基础和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组织机构独立,即审计机构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地位独立,即审计机构及人员具有独立的身份,与被审计单位不存在任何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经济独立,即审计机构的经济来源要有法律法规作为保证,不受被审计单位制约;行使职权独立,即审计机构及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依外力,不受外界约束和干扰,客观、公正地地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立于政府、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审计体系中独立性最强,并且为社会公众所认可。但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已呈逐渐弱化的态势。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对高独立性审计的自愿需求不足。许多企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只是出于守法要求,因为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很少有企业是想利用审计结果去改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对于聘请高独立性审计服务,企业并不热心。二是利益驱动。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由客户选聘并支付费用,当其自身的经济利益与审计独立性发生冲突时,注册会计师很难无视或放弃自身利益,去违背客户意愿,客观披露他所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三是提供非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除为企业提供的审计服务之外,也会提供非审计服务,且近年来非审计服务比重逐年上升,并开始同审计服务一起成为事务所的主营业务,由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之外与客户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其审计独立性无疑大受影响。四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师舞弊被查处的风险较低。目前对违规会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追究力度不够,执法不严,以至于虚假的审计报告层出不穷。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结构治理、注册会计师职业素养等也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深具影响。

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对策

1、提高企业对高独立性审计的自愿需求。高独立性审计意味着能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作为被审单位要从审计的监督作用出发,对审计报告予以正确的认识,提高对审计服务独立性的要求,利用审计结果改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财务管理,从审计结果中提取有效信息,对业务的开拓与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如果市场具备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必会推动事务所注重审计声誉,提高审计质量。

2、改革审计付费方式。现阶段会计师事务所由被审计单位直接支付费用,成为了事务所的“衣食父母”。 如此的经济依赖关系,难免让大众对审计结果的独立性打上问号。对此,可考虑改变现行审计付费方式,由被审计单位将审计费用预先付给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会计师协会,然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协对审计质量进行鉴定,之后再决定是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事务所审计费用的支付管理。考虑到审计报告的最终受益人是股东,债权人,政府以及社会潜在投资者,因此审计费用可来源于被审计单位的股东,债权人和政府补贴,被罚会计师及事务所的罚金等。如此,切断事务所与被审单位的经济依赖关系,必有利于事务所保持真正独立性。

3、拆分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非审计业务会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因此拆分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相当必要。事务所应通过提高审计服务质量提升审计的核心竞争力以取得更多市场份额,而不是舍主业靠副业谋求发展。可通过以下措施促使事务所尽快淡出非审计服务领域:其一,加强对同时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比重和类型的信息披露;其二,限定审计师从单个客户获得收入的最高数额;其三,对一些影响审计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类型进行限制。

4、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体制,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建立一套规范的事务所内部治理结构;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防止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的区域出现;三是完善对员工的激励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更新执业人员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业会计师的综合素质。

5、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违规代价。只有增加违规成本,使违规者承担的责任大于预期的违规收益,才会有效地遏制和威慑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违法注册会计师的惩罚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向社会曝光,使全社会共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活动。

6、培养注册会计师的公众利益观念。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公众利益意识淡薄,导致了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危机,重塑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职业形象势在必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应保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时时

第2篇

当今社会经济变化发展加快的情况下, 审计证据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对于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不容忽视。目前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侧重点随着审计工作所涉及的行业范围扩大愈加多元化。例如: 建设行业的建设项目审计,侧重点是研究施工单位核算流程、工程造价核算、成本开支指标和利润指标是否合理;物流行业由于具有系统性和跨行业、跨地区运作的特点, 取得审计证据时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具有较宽泛的知识面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2. 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情况直接关系注册会计师及会计事务所的生死存亡。审计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工作, 而且在信息高度不对称环境下难度颇高。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问题一旦发生, 非但会使审计部门的信誉和资产受影响, 甚至将对审计部门的发展前景造成致命的影响, 相关的违规审计人员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3. 信息技术对审计证据质量控制提出新挑战。由于现阶段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 企业会计信息具有如下特征: 数据采集的自动性;信息处理过程上的无形性;信息输出时的即时性和多样性;信息数据资料存储的集中性。这对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要求。审计的难度变得更高, 审计风险随之也变得更大。

二、目前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发展是以审计证据的取证模式为基础的,从我国实行审计制度的近几十年实践来看, 目前基本上已属于分析审计阶段。在现阶段, 审计证据质量控制中的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证据收集的方法较为落后

面对经济形式多元化、交易数据化的趋势, 审计证据取证的技术手段还相对单一, 落后于经济的迅猛发展。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常常采取就帐查帐, 从帐项中寻找问题, 取证材料局限于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摘录等纸质文件。没有很好的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处理、互联网等现代多媒体工具。

2. 缺乏合理规范的取证标准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获得的用以说明事实、出示审计结论的材料证明。在《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 号审计证据》第二章一般原则第5 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在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但是,却没有对上述审计过程中有关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标准明确一个衡量尺度。

3. 难以执行责任追究和质量考核

近年来, 为了防范审计风险, 许多审计部门( 单位) 为了提高审计的质量, 都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并建立了相应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如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复核制度等。但责任追究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却很难具体落实, 因为内部审计质量考核只评审审计档案中的相关书面材料, 对项目实质的质量、深度无法准确估计。不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导致了审计证据说服力不强, 不利于审计工作人员重视提高审计质量意识。

4. 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现阶段, 我国审计行业内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 加大了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难度。部分审计从业人员对审计政策、规程了解不全面,知识结构老化,无法胜任审计工作中的新兴方法。此外, 有些审计人员的从业责任心不强,存在敷衍工作的现象等都会造成审计证据的不适当、不充分, 进而可能导致错误的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

三、完善审计证据质量控制的措施

( 一) 改进审计证据收集的方法

完善审计证据的收集方法应根据审计的具体目标与审计风险点,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可以广泛借助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处理、互联网等现代多媒体工具进行审计证据的收集。具体可以从以下五方面入手:

1. 审阅法:直接向被审单位及相关部门索取有关证明资料, 主要包括各类会计凭证、来往帐簿、报表和文件。审计人员对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复印件应该附上相关说明, 并注明其所获取的渠道,还需要相关复核人员及被审单位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或有负债进行审阅时, 确定被审计单位的担保、质押情况可以到相关部门登记处查询, 概因各类专利权、工业产权、商标权、房产抵押、股票质押等均须要经过相关部门处登记或备案才能生效;审计人员在执行销售与收款的审计中, 必须将相关合同、收货凭证或接受劳务的凭证及发运记录、单据等一系列证据认定为销售形成债权的充要条件。

2. 盘点法:审计人员根据相关账簿记录现场对实物资产、现金、有价证券等进行逐一盘点。值得完善的一点是对实物资产盘点的方法, 按照相关的会计工作规定, 需要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中凡是牵扯到财产权的, 如库存物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等,如果所发生减值的物件在外观表方面起了明显变化的, 可以采用摄影、摄像等方式, 从外观上进行证实。这种取证方法成本较低, 并且具有很好的效力。

3. 函证法:是现阶段审计人员运用最多的审计程序, 函证法是为证实被审单位会计记录中所载事项而向第三方发函询证的方法。__但实际工作中, 由于被函证人员不回复或者回复不负责任的签章;或者交易和结算存在时间差异等原因使得函证达不到预计的效果。因此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当谨慎处理, 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寻找出能直接反映债权债务的凭证。

4. 询问法:审计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询问来取得证据。这是最为便利、直接、系统的方法, 但是口头证据的证明力不强。因此, 在安排合理的审计成本的情况下, 可将与被询问人之间的对话拍摄下来制作成视频资料, 不仅更便于记录, 而且能提高所取得证据的证明力。

5. 观察法:审计人员进入被审计单位后, 要深入了解生产车间、建设工地、材料仓库、营销窗口等各类场所的状况, 对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的运行现状、物资财产的保管使用、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等具体情况, 进行直接的近距离察看, 与相关审计标准和书面记载情况进行逐一的对照核实,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各类隐患。但由于被审计单位可能会对问题隐患的表象进行装饰掩盖, 审计人员要更加小心谨慎, 可以突击造访, 或扩大实地观察的范围, 借助收集书面资料以外的外部证据。

( 二) 完善审计证据质量控制规范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中的相关条款, 并考虑到现阶段中国社会经济环境以及审计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 例如, 单位规模的大小、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人员的具体组织结构等, 结合不同类型的审计制定规范、具体、完整的审计证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

根据《审计证据质量控制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制定明确的监督管理规范, 在审计单位中, 为了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 审计单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内部监督管理规范, 管理监督人员适时对审计人员在取证过程中执行实地监督和检查, 提早发现问题, 采取应对措施, 与审计人员共同补救失误, 提升审计证据的质量, 力争把审计风险降到最低。

( 三) 重视审计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

审计单位内部应该实行考核评审制度, 每年进行定期考评, 组织各个审计项目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对一年内的审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互查, 相互评审查看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团队( 成员) 工作的效率性, 工作步骤的合理性, 是否按照规定的审计方案内容、程序和方法收集与复核审计证据。针对不合格的审计项目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中不合格审计项目包括取证不充分, 不客观、不属实的审计项目等。

( 四) 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