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9 16:42: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资产管理 措施

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国有企业资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企业不能移动的厂房和设备,流动资产主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中材料、成品等所需要的资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是表达国有企业当前资产的存在形态,例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则属于无形资产,而有形资产主要体现在厂房、设备等实物形态资产方面,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不完善

国有出资人制度是指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受资产管理多元化的影响,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资产在形成上存在渠道多头,资产管理分散的现象,也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甚至企业需要向多个政府部门负责汇报,但是,大多数企业相关部门在工作上缺乏协调,真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部门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规章制度的建立。

(二)国有资产执法力度不够

当前,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影响,企业国有资产缺乏法律保障,同时立法和执法也存在不完善的现象,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不够健全,国有资产的法规大多数都是属于企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且大多数法规都是以暂行规定的形式存在的,导致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在实践操作中缺乏执行力度,在2008年,我国就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法规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国有企业的发展需要,该法规在经济业务上缺乏法律保障,导致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只注重企业内部组织部门、主管部门的管理,却忽略了资产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第二,国有资产监督也存在执行不够的现象,责任主体也不明确,在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中,通常需要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作为支撑,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监督体系主要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等外部监督体系和监事会、董事会等内部监督体系构成,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国有资产存在外部监督体系执行力度不够的现象,例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常常出现作假验证证明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另外,受政府的约束,大多数国有企业的产权都归政府所有,但是,政府主要是采用分别行使管理职能的方式,其管理职能主要分散在财政部门、中央企业工委等部门中,进而形成了多头管理的资产管理,由于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没有和政府的出资人职能分开,各部门的责权也不明确,并且政府时常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导致国有企业资产在管理中面临的问题日益凸显。

(三)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受资产重复购置和配置不合理的影响,当前,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存在国有资产闲置的现象,甚至资产闲置的比例已达到了26%以上,资产使用率不高,尤其是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这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资产的经济效益。

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措施探讨

当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政企不分、政府对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的现象,针对当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和国有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体系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规范改革改制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推动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改革。

(一)完善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监督体制

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上,第一,应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国有出资人的职能分开,从而解决当前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上存在政企不分、企业不能成为市场主体的问题,这就要求国家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别行使管理职责,包括政府、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其不能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但是政府及其他部门不能履行出资人职能;第二,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切实维护所有者的权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根据我国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做好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并维护所有出资企业在市场经济主体的各项权益,以保证所出资企业的经济效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时,应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资产评估制度等来进行监管,避免资产流失而影响所出资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所出资企业享有企业的经营自,这样不仅切实维护了企业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也充分调动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第三,正确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所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是国家的代表,其依法享有企业出资人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从而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也应切实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各项权益,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确保企业法人地位的独立性,只有让企业具有经营自,才能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虽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需要依法对所出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但是,其主要体现在产权上的监管,而不是行政性监管,因此,理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从而实现国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责权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应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注重产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科学管理等内容,建立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及规定各个部门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对于股东会的职责,应做好经营方针的决策,并能够完成企业的投资计划;做好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批准;审批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等;对于董事会的职责,应负责召集股东会,向股东会做好报告工作;做好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对于监事会,其主要由企业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经理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等,但是,在建立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上,应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发展,从而建立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

(三)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改革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防范资产流失,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第一,应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改制程序,做好企业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对改制企业资产进行审计,并清查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方法》对改制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防止资产流失;第二,建立国有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以防止国有企业资产流失,因此,在企业该组转制的程序中,应确保企业职工公开,做好对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在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应采用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从而规范交易市场行为;第三,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应通过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职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有助于推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最基本和最关键的管理工程,因此,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应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等,从而减轻国有企业的人员负担,为了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应做好失业救济、再就业工程的结合,通过政府的指导和扶持,提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能力,并开展再就业培训工作,对职工子女采用免学费等措施,从而让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另外,对于低收入的退休人员来说,应建立退休人员生活保障制度,尤其是对于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应加快医疗保险的改革,确保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得到保障,从而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三、结束语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在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应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并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何召滨.国有企业财务治理问题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2]黄平.经济全球化下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创新研究[D].武汉大学,2012.

[3]李建春.国有企业国际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2010.

第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产权管理 关键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越来越多的民营与外资企业参与了国有企业的重组,国有企业的产权机制逐渐向混合所有制迈进。从一定程度上讲,国有产权管理既是国资监管的重要环节也是国企改革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运营形式,加之近年来产权制度与经济体制的矛盾日益突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也大不如从前,正确认识产权管理的含义,明确产权管理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国有企业主体利益的实现主要依靠既定的产权管理制度,因此,国有企业应将稳定发展作为主要经营目标,进一步深化产权管理改革,拟定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体系,从根本上确保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开展产权管理工作的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的核心是产权问题,它涉及到企业的兼并收购、产权转让以及重大投资等方面,开展产权管理工作对国有企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首先,产权管理是国有资产监管的基础工作,产权是经济主体间权利与责任的根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摒弃了以往仅管资产的做法,首度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其次,产权管理是深化企业改革的基础工作,由政府角度看,通过明确权责范围可以将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分开。由企业角度看,通过界定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范围、明确法人的财产权可以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不但可以有效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还可以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最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础工作。改革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活力,加快了经济布局的调整,有效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我国出台了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此制度下,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不再是以往简单的企业合并,而是使产权进行有序流动;同时,产权管理工作也不再是以往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而是通过资产评估与交易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2.产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产权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产权管理制度仍不完善,首先是国有资产补偿不足,企业的折旧体制虽然经过几次改革,但年限依旧偏长,计提过程中也没有考虑无形损耗的问题,加之提取的折旧基金也未被完全使用,使折旧体制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其次是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的平衡机制,政府对国有资产并未出台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资产投入与产出效益严重脱节,造成大量的资产闲置。最后是国有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不严谨,很多企业缺乏资产保全的观念,资产数量逐年减少,例如有些企业短期行为严重,经营过程中仅考虑利润指标而不考虑资产的完整程度,致使大量的资产提前报废,企业生产能力急剧下降。

2.2 产权管理主体不够明确

国有企业产权管理主体不明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意识不到位,国有企业的产权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物质基础,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但目前很多的国有企业缺乏产权管理观念,认为国有资产为部门、单位所有,随意处置、任意占用,企业产权界定不清,亦无具体负责人。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的产权治理结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按照现代股份制企业的标准对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但由于产权管理主体不明确,法人治理机构没有真正建立,导致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监督管理机制效率较低。

2.3 国有企业资产利用不够充分

目前仍有部分国有企业停留在过去“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上,国家制定相关财政拨款政策时不能做到详细审查企业资产存量与变动情况,资产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的现象层出不穷。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发育并不完善,中介机构权利薄弱,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的产权流动并不顺畅,部分资产被人为地分离,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封闭流动,致使资产闲置与短缺情况并存,资金运行不畅。

3.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对策

3.1 健全国资监管体系

健全国资监管体系即要求国有企业做到对上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对下加强对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管,从制度上逐步落实出资人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产权管理机制。首先应规范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依法落实出资人的资产权益,建立部门内的沟通协调机制,以保证出资人享有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其次是要建立清晰规范的产权管理机制,配备科学可行的管理模式,保证国有企业具备公正监督的管理模式。最后是要加强对重大事项的检查监督工作,同时要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资金的使用监管程序。

3.2 探索国资运营方式

国有资产监管主要为了促使企业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为此我们应不断探索高效可行的国资运营方式。首先是加强国有企业相关制度的建设,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法律规章体系,确保国有资本经营合法有效地进行。其次是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健全重大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地规避企业经营风险。最后是应坚持完善国有企业的外派监事会制度,使其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协调,建立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战略布局。

3.3 推进产权管理,服从经济大局

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应服从于地方经济机构的战略调整需要,服从于地区的经济大局。这要求企业应在遵循经济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推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以及境外资本的合理融合,从根本上打破企业产权机构单一的现状,推进产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进程。目前已有很多国有企业在服从经济大局的前提下,通过吸收增量、盘活存量等方式有效实现了企业产权的转让与划拨。

4.做好产权管理工作的关键点

4.1 部门联手,强化产权登记工作

产权管理是国资监管中基础工作之一,其中产权登记又是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国有企业为了进一步掌握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为国有资产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应不断完善企业的产权登记制度、做好产权登记工作。明确产权关系对了解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建立健全的产权制度有着重大的意义。根据我国颁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规则,国有企业登记时应提供健全、完善的基础资料,资料不清或不全的不予以登记。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列为国有企业注册登记的首要工作,并结合企业提供的年检资料与其他注册登记事项说明,严格规范办理产权的登记、变更以及注销手续,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不为任何不法行为提供机会。

4.2 按照要求,准备资产评估报告

做好产权管理工作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要准备好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管理是保证国有企业产权有序运转,防止国有资产丢失的重要基础工作,为了明确国有产权的市场价值,企业应切实将监督管理贯穿于资产评估的全过程,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公开招募审计评估机构,确保审计工作的公平、透明性,以便出具切实可行的资产评估报告。然后,财政、纪检等有关部门再举行以监管为专题的会议会审,针对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加以修改完善,国资委员会根据整改完善后的资产评估报告进一步复核备案。完善资产评估报告不但可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还可以全面维护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

4.3 严格操作,保证资产交易进场

随着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已完成了上市流程,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工作已不再是单一简单的模式。为了实现国有资产交易的公开透明性,国有企业应依法公开交易进场流程,严格审查资产处置项目的前置条件,对涉及产权转让事项应严格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要求操作,严禁暗箱操作行为,保证资产交易可以合法顺利进行。规范企业资产进场行为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3篇

对于企业来说,管理制度是该企业内部运转的行为准则以及参考依据,是企业能否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先进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工作流程以及行为规范的详细说明,是企业的各项工作能够良好衔接与整个生产过程效率的保证。可见,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及其执行力对其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在传统的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对其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并不断提升执行力,才能保持企业的竞争地位,保障企业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现阶段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与执行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管理模式陈旧,配置失衡

受到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制约,在企业中,还存在着一些政企不分的状况,并且管理人员沾染很多机关习气,从而使得实际的管理工作缺乏与实际的联系,管理还沿袭以往的模式和手段,尤其是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的情况严重,这样的管理工作,是无法真正落到实处的。就是因为在我国很多企业中还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其管理工作才无法发挥效果,久而久之,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毫无意义,除此之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还非常容易引起企业内部配置失衡,从而导致企业的管理体制出现问题。

(二)企业执行力度不够,责任不明

在我国一部分企业中,一些管理人员还存在着以往的机关习气,企业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从而导致上、下级工作分工不明,工作无规矩可循,无章法可依,工作人员对于领导的依赖性太大,做事完全依靠领导的指示,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这样非常容易导致领导独断专行,工作存在片面性,缺乏科学性。下级各部门以及工作人员的作用,并不能得到完全发挥,职位形同虚设,上级对下级的干预太多,这样混乱的管理,会导致问题多,责任难落实,上级对下级不满,下级也会存在怨气。这样的毫无规章制度、责任不明的管理环境,不但会造成工作效率低下,员工工作积极性差,还会导致人力与物力的大量流失。

(三)内控制度管理效率低

部分企业缺少科学的管理制度,依赖经验办事,内控制度不够全面或者过于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员工工作效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内控制度的起草者的管理知识不足。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是运行有效的内控机制的前提,企业在建立和实施内控过程中须贯彻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依据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针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进,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系统。

三、提升国有企业内控制度执行力的措施

(一)加快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

加快产权改革。产权问题是国企内控执行力的关键因素,尽管国企产权改革己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还需要做出更多根本性的改变。可以借鉴成功的管理机制和方法,进行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明确责权利体系。杜绝企业领导职务重叠,明确区分经理层、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并有针对性的设计各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使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促使各机构发挥应尽的作用。

(二)增强国有企业内部内控培训力度

培训是组织传递观念、传递知识、传递技能的重要方式,精髓在于组织文化的渗透。内控执行力的提升归根到底还是内控文化的形成,培训可以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来提升内控的执行力。培训能够提升员工关于内控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增加了员工的执行信心。而管理者要以身作则,先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同时要积极地与下级沟通,做到逐级渗透,在一个轻松良好的氛围下提升内控执行力。这样内部每个层级、每个部门执行起来才会顺畅,也不会产生应付及压抑的心理。

(三)建立科学合理、可执行性高的内控体系

内控执行力如何,始于内控体系的设计,如果一个企业从设计内控制度开始就没做到细致严谨,那么执行起来问题重重也不足为奇。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内控方面的人才,导致内控设计不尽合理。但是,由于内控在复杂的市场经济中变得越来越重要,国有企业对内控人才的聘请也显得尤为重要。聘请时,也要考虑一定的成本效益理论,尽量将资金利用到最能解决问题的地方,避免出现高薪聘请伪专家的现象发生。

(四)各部分各环节配备专业内控协管人员

在各部门配备内控协管员,并加大对包括协管员在内的员工培训力度,从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来提高内控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并将内控切实嵌入到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内控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包括配合内控管理部门完成对本部门相关业务事项内控流程的编写、监督本部门各业务事项是否符合内控规定、定期汇报本部门内控管理进展情况以及配合内控处进行内控专项检查和落实本部门内控管理问题整改情况等。各部门内控协管员应熟悉相应部门的各项业务流程并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由其直接参与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内控管理工作中,使企业对各环节风险节点的把握更加准确,内控管理责任更加明晰,企业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及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和高效性。

第4篇

关键词:国营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剖析;意见

国营企业,即国有企业是国家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参控的企业,在我国国营企业经营的目标在于保值或增值国有资产。因此,国民企业经营效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有资产的保值或增值[1]。内控管理制度是规范、控制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为,以达到经营取得最佳效益。近年来,为提升国营企业效益,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问题不断踊跃,原来内控管理制度弊端不断显现,引发了众多内控管理问题发生。为确保国营企业经营效益,内控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善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内部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性

内部控制的这种制度,主要是服务于企业,为了让企业将自身的目标实现,进一步保全企业的财产完整,从分工的角度对企业的内部经济活动进行一系列的控制。内部的控制工作,主要还是让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互相之间进行配合,从而明确不同的内部部门之间的关系,对企业内的各个部门以及单位相互之间的合作进行制约以及协调。对国营企业而言,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有效提升企业经营效益,是新时代企业革新,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需要。同时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能有效防范风险,全力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并能获取真实、有效、可靠的会计信息,以便经营管理者如实了解企业动态,为企业市场发展策划提供可靠的参考[2]。

二、国营企业内控管理制度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机构设置不合理,重成本、轻建设

当前,很多国有企业都只是看到当下的成本支出,为了约束成本支出,对企业内部的架构进行了进一步的精简,要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度,就需要定编定员,要明确落实不同的人力以及物力资源,对于企业或者自身都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很多企业都没有办法保障自身的内部控制的质量。内部控制制度需要专项的人力以及物力的投入,只有形成专门的职能机构,才能够对企业进行内部控制,保障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是否配合做好内部控制制度。这种现象从原因上看,因为很多国有企业在转型期间产权移交上存在缺失,很多企业的法人还没有真正对企业产权进行明细,导致当前很多国有企业的产权出现责任不清晰的状况,也随之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重管理,轻控制

企业进行内部控制主要是从管理以及会计两个方面实现的。不过很多企业往往只是重视内部的管理控制,但是却忽视会计技能的独立性。问题的症结主要是内部会计制度往往是服从于内部的管理制度,而会计制度只是采用相对比较笼统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所以对于会计的内部控制变成一种表面的控制,但是没有回归到实质上的控制。分析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没有依法管理的理念。因为中国当前的法治环境相对比较差,所以也就没有真正形成一种有章程必依据的局面。

(三)履行制度不健全,重大事,轻常事

近年来,企业员工低价销售产品,吃回扣事件频繁发生,其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在履行制度建设中,过度重视企业投资、经营等大事件问题,而对日常现金、物料等小事件问题未作过多规范或监督。以至于培育了一批“硕鼠”、“蛀虫”,这些人利用自己的权责低价销产品、吃回扣,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分析原因:首先,从人为上分析,任何“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都会因设计人经验与知识水平的限制而存在缺陷。其次,从管理上分析,内控制度是企业最重要的管理工具,但任何内控制度最终都是靠人来执行的。再次,从内部关系上分析,有效的内控制度也可能因为执行人员的串通而失效。

三、国营企业内控管理制度改革措施

(一)加强领导培训学习,提升管理意识

企业领导是内部管理的关键人物,若企业领导自身法律、管理意识淡薄,那么企业所构建的内部管理制度也会存在诸多漏洞、风险。因此,应加强培训,提升领导法律及管理意识。如采取劳动竞赛、岗位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促使企业领导不断获取吸新,进而提升相关法律、管理知识。同时,还应注重企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促使其提升自控、约束等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做到廉洁自律。

(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权利义务

科学的企业管理结构,能够让各个部门互相之间进行监督,因此,从科学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出发,才能够实现好企业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而言,首先要形成一个科学的企业架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从公司法的角度,构建合理的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结构。不同的结构互相之间应该相互分离,这样才能够互相之间进行监督和制约,各项权力和职责都能够落实到位,适应企业的科学发展。其次要对职责进行明确,用合理的约束以及制约方式,对企业的进行内部协调,协调好企业的管理者、所有者以及员工互相之间的关系,同样的要用合理的激励方式鼓励企业发展。此外,适应市场的激励机制,能够让企业的管理进一步的具备效率,而且能够让企业的员工尽到自己的责任去履行好日常的义务,最终促进企业的持续运转。

(三)加强内部稽核制度,严格考核监督

内部稽核制度需要企业员工有效配合,才能发挥良好的考核、监督作用。而要确保企业员工自行履行职责,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员工对内控的认识。首先,应正确处理好公司与员工,员工与发展的关系;其次,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企业员工队伍综合素质能力,以切实提高企业人力资源能力,进而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2、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符合企业发展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强有力的管理及监督约束机制。3、加强计算机管理及技术更新。随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企业管理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管理、维护及技术更新问题也需引起高度重视,一旦出现问题,则有可能导致企业数据丢失等严重问题。因此,可设置专人对计算机进行管理,严格制定主机房授权制度,充分确保公司计算机安全[3]。同时,还应不断更新网络技术,以期逐步改善系统,给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带来更多便利。

(四)完善内部审计系统,及时纠错避漏

国营企业管理链较长,高层领导无法亲自监督各项业务,而更多是靠内部审计来实现。因此完善内部审计系统对提升企业内控管理非常重要[4]。内部审计系统的构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因此应不断完善内部审计系统,以期各级能及时发现错漏并纠正、堵塞,进而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综上所述,国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风险的关键,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避风险,进而提升企业市场或国际综合竞争力。而结合当前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现状,加强企业领导法律及管理意识,从内控机构设置、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内控制度上综合考量改革势在必行。当然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内部管理制度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改革,才能促使内部管理制度适合企业发展需要,为企业经营管理发挥对应的作用。(作者单位:北京市西郊农场)

参考文献:

[1] 王晶.论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人口与经济,2011(S1):50-51.

[2] 光宪.国企改革与内部管理创新的逻辑穆[J].经济视野,2014(16):145-146.

第5篇

根据省政府(*政发[29**]32号)《省政府关于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规范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核、审批程序,现对申报省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申报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组建方案。组建单位按照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原则,提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组建方案,由省财政厅、省经贸委、省工商

局、省委企业工委等有关部门对组建方案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组建方案应包括:申请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范围;授权范围内企业的资产质量情况和财务状况;拟授权企业内部的产权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产监管制度;拟对授权范围内企业进行重组的思路和资本营运及发展规划。同时附各成员企业的财务审计报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拟组建公司的章程(草案)。

二、组建单位在完成以上工作后,正式向省政府上报申请授权其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请示。

三、经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后,组建单位要对纳入授权范围的企业进行全面、彻底的财产清查,并由中介机构对企业应摊未摊、应提未提的费用及历史遗留问题或潜在亏损进行审计核实,按财务规定进行调帐。对清查出来的不良资产、无法转为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经中介机构核实后,由组建单位提出核销、剥离意见,报送省财政厅。

四、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后,、由省财政厅对纳入授权范围的国有净资产、相关企业的国有股权、债权及其他国有资产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进行核实,出具国家资本金核定文件。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根据核定的国家资本金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五、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纳入授权范围的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各企业要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制定改制方案,并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有关费用剥离和国有股权设置应报省财政厅国资办,形成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六、各市、县参照省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规定,提出组建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省政府关于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加快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制定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办法。通知如下:

**、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目的

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实现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同时保持所有者对经营者的必要制约;实观政府行政管理的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

的职能分开,同时确保出资者职能落实到位。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要求,省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由省政府授权省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确保出资人到位。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通过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营运,实现国有企业的战略性改组和国有经济布局的结构性调整,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对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

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凡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国有企业及其国有股权,应划拨或委托给相应的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营运,今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不再代行出资者职能。

二、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对象

跨行业的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国有资产规模较大、公司制改革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好的国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公司,可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

三、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原则

(**)授子省级和省辖市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净资产原则上在1亿元以上,授予县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净资产原则上在20**万元以上。

(二)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应当是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审计和监督管理制度,其子企业原则上要进行公司制改造,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

(三)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今后经营业务应以资本运作为主。

(四)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个数要从严控制,县级原则上不超过2家。

四、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审批

根据[20**]64号文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省政府审批。

(**)省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省政府审批,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会同经贸、工商等有关部门参与组建方案的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省辖市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市政府制定本市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总体方案(内容包括国有资产营运架构体系、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分类设置的原则、数量、名单及实施该方案的操作程序等),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财政厅、经贸委、工商局)。授予市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由市政府审批,报省政府核准(同时抄送省财政厅、经贸委、工商局),申报文件上报20天后,省政府如无其他意见,市政府审批生效。原由各省辖市自行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名单及概况补报省政府和省财政、经贸、工商部门备案。

(三)县(市)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各县(市)政府提出总体方案,报各省辖市政府审核,由省辖市政府汇总后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财政厅、经贸委、工商局)。授予县(市)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由省辖市政府审批报省政府核准(同时抄送省财政厅、经贸委、工商局),申报文件上报20天后,省政府如无其他意见,市政府审批生效。

五、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申报材料

申报省、市、县三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应分别向省政府或省辖市政府提交以下材料:

(**)授予有关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请示,授予对象未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需同时请示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授权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企业名称及其子公司情况,国有资本金数额、资本构成及其出资额,财务报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公司章程等。

(三)授予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的组建方案、公司组织结构图公司发展规划,明确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与其控股企业之间产权关系、责权利关系的有关文本。

授予各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企业,其产权关系、财税关系、工商登记、干部管理权限、党群关系原则上依照“分级管理”确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应对措施

近年来,国有企业进行了众多的经营管理改革,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经营成果。然而,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地阻碍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历史责任过重。目前,在众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中,仍是由党委班长作为国有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是国有企业实际的经营管理者。这种管理模式使得国有企业很难真正做到“政企分开”。相对于私有企业,国有企业在保障就业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以至于国有企业的“包袱”越来越沉。这严重地违背了现代企业应遵循的“精简效率”原则。

(2)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创新。目前,国内的国有企业常常存在产权模糊和政企不分等问题。这些问题时的企业的经营管理创新受到严重地制约。例如,企业的奖励机制缺乏激励作用,职工对创新的积极性不足。而且,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其常常工作较为散漫,以至于常常出现“人浮于事”等问题。另外,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国有企业依然带有“一言堂”特征,以至于很多具有创新理念的员工并没有多少展现的时机。

(3)管理体制问题“行政化”在国有企业中依然存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其行政化程度有所降低,但是,要想完全摒弃,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作为市场运营的主体,国有企业需要自负盈亏,实现自主经营。然而,就国有企业发展现状来看,市场经济主体的内部架构仍需要大幅度地完善。而且,行政架构有待削减。

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改革

(一)将“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有效落实

在科学发展观的带动下,国有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人”的重要性,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有效地落实下去。只有将职工的工作潜力充分地调动起来,才能够真正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国有企业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要对人才的培养与管理给予高度的重视,借助各类有效的促进措施,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且,使其能够“人尽其才,人尽其能”。

(二)进行决策创新

当前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借助信息进行经营管理决策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借助及时、全面以及准确的商业信息才能够为管理者提供到位、全面的决策参考信息,进而制定出最优的经营管理决策,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构建国有资产新机制

有效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够充分调动国资委等管理部门的有效监督,还能够促使国有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质量提升。作为监管机构,其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下,能够真正地发挥出自身的监督作用,使其能够在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模式中有效地找准切入点,进而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真正优势。

(四)重塑国有企业产权组织结构

积极推动立法进程,借助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架构进行科学规范。由于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带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制定的法律法规,应尽可能地迎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整体背景,并且,制定者应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深度改革流程以及结果,进而将国企可能推行的经营管理运行制度法制化,同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权利以及义务进行细致、科学地法律界定。

(五)完善国有公司内部激励约束机制

认真落实公司法中关于董事监事的选举产生规定,即在国有企业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的选定上,要务必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作为选取的重要依据。同时,亦是要充分结合企业的经验管理现状,做到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灵活运用。例如,在监事会成员的选择上,要严格满足内外监事成员共存的格局,进而使得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能够有效发挥。从以往公司监事履职能力的实践经验来看,公司内外监事共同行使监事职责,对公司的监管最有力,发现解决问题的敏锐性更强,最能够使企业在公司的章程的规范内高速运转向前发展。

(六)为产权流动性的实现提供必要途径

对现行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架构进行有效改革,加强企业自我产权的处理能力,将市场化资本运作机制引入到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过程中。同时,要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借助管理条例对国企拥有的国有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推动企业应对各种来自于市场环境的风险,大幅度提高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要积极引导国有企业资产的组成成分的多元化发展,也就是说,要积极实现国有企业资本来源的多元化,从而使得国有企业逐渐摆脱过分依赖国家财政的不利局面。如此,在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推动各类投资资本融入国有企业的资本构成中,进而对国企的资本构成进行优化。同时,还要充分地调动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加速过去的老国有企业向现代化企业的转变,使得企业能够顺应经济的主潮流,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不断调整应对,真正做大做强。

三、结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有企业集团的市场竞争压力逐渐增大,其垄断地位已经越来越不稳固。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改革是十分必要的。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应该结合国内外发展状况,大胆创新,勇于打破传统的体制束缚,实现经营管理结构优化,从而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 石建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理论探索与国企改革路径选择[J].先锋队,2013(29).

[2] 项安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基础与主攻方向[J].中国发展观察,2013(10).

[3] 新华.要求加强监管打造“阳光央企”[J].先锋队,2013(29).

第7篇

一、不实资产的形成

1、 不实资产与不良资产区别与含义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不实资产是指企业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形成帐面虚盈实亏,会计信息失真;不良资产是指呆滞或闲置资产,无法实现或全部实现其帐面价值,但根据现行政策又不能确认其损失或允许调整其损失额的资产。在实际处理过程,这两个概念被赋予基本相同的含义而统一使用,但“不实资产”更多地反映在国资部门的文件中,而财政部门往往更倾向于使用“不良资产”的概念。为处理简便,本文所有论述将从国资管理的角度出发统一使用“不实资产”的概念。

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沪国资产[2001]163号)的规定,本市将不实资产认定为国有企业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存货等实物资产,不能收回的债权、股权、其他权益资产及虚盈实亏的帐面资产。

2、不实资产形成的原因

不实资产的形成主要由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原因:

(1)宏观方面。一是由于会计计量上的变更和缺陷,如过分强调历史成本,忽视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和资金的时间价值,在一定意义上诱导非现性经济行为的发生,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依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货可选择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存货计价方法可选择余地过大,结算方法的任意更换,人为操纵企业利润,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二是现行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缺陷,特别是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如由于没有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企业经营者在资金运用方面的随意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管理思路上没有完全从计划经济时期重视实物管理转变为价值管理为主,规范的监事会制度尚未建立等等。

(2)微观方面。一是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存在缺陷,企业约束机制不健全。《公司法》的颁布使企业的经营自法制化,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制约机制,长期以来企业经营者负盈不负亏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二是国有企业财会监督弱化。有些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未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任意调节企业利润,形成企业成本计算不实,虚盈实亏,其结果表现为企业资产质量低下,缺乏市场竞争能力。财会部门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削弱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三是国有企业较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产权结构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造成相当一部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对外长期投资行为不规范,投资失败项目履见不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高投入、高消耗、高速度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带来的必然是低质量、低效率和低收益的经济后果。

二、不实资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影响

1、不实资产的负面影响

首先,阻碍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严重削弱了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不实资产的存在,无法给企业带来收入和利润,反而为维持其运转或保护其存在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增加了企业的运作成本,降低了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其次,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革。随着形势的发展,国有企业将面临着新一轮的结构性调整,引进外资和民间资本以推动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已成为国企改革的趋势,但由于不实产的存在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产出和收益,在国有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如何对其进行核算、折股,已成为影响吸引外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改革的重要因素。

再次,影响了国有资产的真实与完整。不实资产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长期来,已形成一定的帐面值。然而,这一帐面值与其当前的市场价值存有较大差距,已不能真实反映出国有资产在整个社会中的比重,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决策者对其真实与完整的评价与管理。

最后,干扰了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不同企业不实资产各异,因此同样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代表着不同的经营管理水平,不利于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和激励。

2、不实资产处理面临着紧迫性

在中国入世和十六大召开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面临着新的完善和发展,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参与者,将同其他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面临着优胜劣汰的竞争考验。而国有企业要在新的游戏规则中求得生存并获得发展就必须面临着新的改革。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表明,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增强其竞争能力,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使命。要实现经济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就必须解决好国有企业历史遗留的不实资产。

三、本市对不实资产核销处置政策的演变及规范内容

由于不实资产对企业改制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近年来,我们对国有企业的不实资产形成的原因及现状进行了调研,深入讨论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处理方法,明确国有企业不实资产的申报、审计、核销及处置程序,并形成了对不实资产核销、处置程序的基本框架,从目前看已取得了一定成果。

1、不实资产核销政策的演变

本市自1997实施不实资产核销政策以来,共制发八个相关规范文件:

1997年:市财政局、市国资办联合制发《关于本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财产损失、坏账损失和不实资产核销的审批权限和财务处理等具体规定》;

1998年: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关于本市地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的审批程序规定》、市国资办《关于下放本市区(县)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审批权限》;

1999年:市国资办、市审计局制发了《关于本市地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审计、审批、核销程序补充意见》;

2000年:市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办《关于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过程中相关资产处置问题实施意见》;

2001年:市国资办制发了两个重要文件:《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若干意见》;

2003年:市国资委:《关于本市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中不实资产核销的试行意见》及其附件《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实施意见》。

近年来本市国有企业的不实资产核销工作基本上都是依据以上文件展开的。上述政策的颁布与实施为本市国有企业的不实资产核销工作确立了法律依据,在这些政策的支撑下,我们不断探索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点、上海特色的不实资产申报、核销、处置等一套较为规范的管理流程。

2、本市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的范围

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工作要符合本市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促进经济的发展。不实资产核销的范围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升级换代;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国有企业实施债权转股权;国有企业将纳入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3、本市对不实资产核销处置程序

为加快本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国资委最近制发的《关于本市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中不实资产核销的试行意见》及其附件《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不实资产核销进程,同时加快核销流程,提高核销效率,本市对申报核销企业采用了剥离、申报、托管与审计、核销、处置程序同步走的核销方针,并成立不实资产核销专家审核委员会和不实资产核销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不实资产的审核与指导。

总的来看,通过国有企业集团自身的清产核资、对所属企业不实资产的清理和申报,市审计局的审计,市国资委对不实资产的审核和批复,专业国有处置公司对不实资产的处置,本市已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不实资产处置程序。

四、本市加强对不实资产核销的财务管理的探索

目前,本市对国有企业在不实资产核销中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定的探索,积累了经验,基本奠定了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财务监管的程序及制度。

1、不实资产核销前的财务监督与管理

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负有督促所属企业对已进入申报、审计、核销程序的不实资产落实保全措施的责任。

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根据市国资委不实资产核销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并做好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移交的准备工作。

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应按照批复金额与处置公司办理移交。如发生核销的不实资产中部分资产已由企业自行处置的,应在移交时将处置收入一并移交,企业不得随意截留。如企业将处置收入挪作他用的,应由授权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垫付。

2、处置公司对不实资产处置的财务管理

处置公司应对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法、处置程序及财务收支规定等,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处置公司在接受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后,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拓展处置渠道,承担处置变现的责任,努力提高不实资产处置收益率,年度终了后,向市国资委报送不实资产处置、收入、成本及收益情况。

处置公司应接受市国资委对其不实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不实资产处置的情况与进度分别拟写结案报告,并在结案报告的基础上完成终结报告。

3、不实资产处置收益的财务管理

处置收益,是指处置公司对接受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进行委托处置变现的收益,包括:实物处置收益、债权催讨收益、股权及其他权益的收益等。

处置公司应按时组织收缴收益。处置公司应对收缴的收益,实行收支分开、专户存储。于次年3月底将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市国资委,并进入国资收益账户,纳入本市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处置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不实资产处置收益的月报表和年报表,按时报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对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收益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理。

4、不实资产核销处置后的审查

市国资委对处置公司准予核销的不实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处置方法、处置程序、账户设置、处置收益的缴纳、结案报告及结案后的债权、股权及其他权益资产继续处置的情况。

市国资委可根据处置公司对不实资产处置的情况,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处置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市国资委根据抽查或审计情况,如发现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的,可建议处置公司按照国家、本市的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五、本文总结

总的来说,不实资产的形成是有着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的,由于当时条件下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存在的种种弊端,不实资产得以产生与积累,逐步形成了企业负重经营和负重竞争的局面,阻碍了国有企业的转制、重组、资本运营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第8篇

一、新体制下国有资本财务监管的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历来是我国政府经济管理工作的重点。国家是国有企业最基本的出资人和财务监督主体。根据党的十六大会议确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精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立使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制度得以建立。

根据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构建的国家出资人产权体系,完整的国有资本财务监督机制应是逐级监督和逐渐到位的过程,基层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本财务监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的监管

为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基层国有企业发生重大筹资、集资、融资活动时,除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周转资金外,都应报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等监管部门同意或备案。具体表现包括:1.采取吸收合并等筹资方式,导致企业股本结构改变时应先经作为投资方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同意;2.用资产抵押方式向外举债筹资,国有独资企业无论数额大小,都应报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同意;3.未经企业股东大会批准,企业不得随意变更股本结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增减变动、筹资及法定重估中资本公积金的增减变动、弥补亏损引起盈余公积金的变动等,应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4.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生活福利等分类,按季编制资金运营预算,如属企业的重大资金使用计划,应报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备案。

(二)资产的监管

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必须对其负有监管责任的下属企业的各类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控制资金流向,对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1.国有控股或独资的基层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投资时,需先报作为其投资方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同意批准;2.基层企业对外投资的各类财产,必须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前提下,报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同意;3.基层企业一般不得对外提供经济担保,确属特殊情况者,必须先报所属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审批;4.基层企业发生的其他有关资产的分离、合并、租赁、拍卖、重组、发行债券、破产等产权变动事项,也必须由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层的监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三)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监管

被监管的基层企业应严格按《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合理界定收入,不准随意高估或隐瞒,并在真实收入的基础上准确核算企业当期的利润,按规定程序实施利润分配。作为监管机构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要定期对企业收入、利润实现的真实性和税后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下属的控股或独资基层企业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必须在严格审查利润分配表及相关资料后进行审批;同时重点监督其是否按规定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与公益金。

(四)财务报告的监管

报表的真实性、可靠性及相关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因此要严格审查报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从源头上堵住会计信息做假的可能性。基层企业应按月、季和年度向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的相关部门报送财务决算报表和有关的财务报告,并要编写财务报告说明,尤其重点说明期后事项、或有负债、或有损失等特殊事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还应同时报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二、改善国有资本财务监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出资者参与重大财务决策的机制

作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的国有控股公司与所属基层国有企业是母子公司关系。国有控股公司既要保证有效的产权约束,使子公司的经营行为不致损害自身的利益,又要尊重子公司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自主性。一般来讲,应根据占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派产权代表参加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基层企业按《公司法》建立起的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的公司财务层次中,出资者(股东大会)的财务权限多为重大决策事项或一些总结性规定,日常大量的财务权限基本上分配于董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无疑是财务责任的最后承担者,按照责权利相对等原则必须赋予董事会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公司经理受董事会委托负责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就重大财务决策事项本身而言,经理有项目建议权和方案提交权;对于日常非重大财务事项,经理有直接的决策权与执行权。财务经理受公司经理的委托对公司的日常财务运作进行管理协调,在日常财务运作中,财务经理须就以下内容做出决策:选择和建立适宜于企业发展的公司财务管理模式,建立与上述管理模式相对应的分项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开支与审核制度、利润形成与分配制度等。

(二)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委派制

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的缺位,未能建立起国家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约束和监督机制,导致国家作为出资者的意志和利益被架空,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国有资本流失现象严重。面对这一问题,笔者将对新的国有资本财务监管机制中的财务总监委派制进行如下的构思。

1.财务总监的概念。具体来说,财务总监是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入到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和国有资本运营主体派入到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中的,代表出资人对派驻单位财务活动履行监督与控制职责的财务总监。其以国家所有者代表人的身份进入企业,向所有者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以维护国家出资者的权益。

2.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应明确为:(1)对委派机构负责,保证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活动健康运行,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2)对所审核的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与企业领导共同承担责任;(3)对参与拟订或监督的预算、计划、决策以及重大经营活动的失误所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4)对企业违反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现或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等。由此可见,财务总监是具有财务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的有机统一体,维护所有者的权益是其首要责任。

3.建立财务总监行使财务预警分析的机制。所谓财务预警系统,是通过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企业或集团可能或将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预测、预报的财务分析系统。在我国,没有将财务预警分析作为一项监督机制来运用,可以说是监督中的空白。对于未来,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经营者,往往都持乐观态度,缺乏预警。一旦财务失败,要么让其消亡,要么挽救成本极高。加强国有资本的财务监管,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能力,由财务总监根据所处的企业建立企业的财务预警分析机制是十分必要的。财务总监应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为依据,跟踪企业的经营过程,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状况,利用财会、金融、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理论,采用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在危害企业财务的关键因素出现之时,预先发现警讯。根据预警分析的结果,财务总监应将情况向其委派者及时报告,必要时运用破产清算重组直接制约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完善国有独资企业的外派监事会制度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框架下,外派监事会的派出主体应确定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地说,中央和地方各级国资委对其所管辖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委员,对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状况实施监督职能。由于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所以选派的监事必须具有专业性,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这是保证财务监督高效的首要条件。美国、德国的监事成员主要是企业家,意大利的监事则全部是注册的法定审计人。从我国实践来看,我国的外派监事会的专业性尚待提高。

(四)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

第9篇

1.1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还不到位

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改进的过程,由于受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重重困难,其中财务管理就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经常因为财务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而引发风险。首先,财务预算管理不够完善,存在事后管理现象,财务管理制度过于形式化,财务监管不到位,易导致资金流失,费用成本严重透支;其次,由于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提供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导致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和决策出现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1.2复杂的改革环境提高了财务风险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风险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损失性等特点,很容易受内外界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内外部环境都比较复杂,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社会环境和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国有企业可能因为得不到准确的信息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不能很好地把握改革策略和机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风险。另外,国有企业在改革的过程中肯定要付出一定的经济成本,这就可能带来财务或经济管理上的风险,阻碍企业改革的实施。

1.3改革过程中体制转换产生了新的风险点

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必经阶段就是进行财务制度的改革,在这一过程中,往往出现由于旧制度与新制度之间衔接性差,由此带来的风险也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而难以控制,进而导致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疏忽遗漏,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错误和损失。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资产流失。这是因为在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体制的不清晰容易造成权责不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混乱,国有控股产权转让程序不规范,都会导致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资产流失,给企业带来严重的财务管理风险。

2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对策研究

2.1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要想在改革过程中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企业改革中的财务风险,必须在整个企业范围内转变财务管理理念。让每个员工都积极参与到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活动中来,帮助基层财务人员的树立财务管理观念,严格遵守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和制度,从而有效避免由于财务信息不准确造成的风险。另外,构建以内部控制为导向的财务监督管理机制也是非常必要的。在现代化的国有企业改革管理中,要加强会计、审计等部门的建设以及专业人员的配备,保证审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从源头防范控制财务风险

要想切实防范和控制企业财务风险的发生,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从源头上尽量控制和降低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财务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一个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它是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为基础,反映企业偿债能力、资产运营能力及盈利能力的综合财务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搜集到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确定财务指标,最后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结论,从而达到对财务风险进行防范控制的目的。

3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

3.1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财务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进行改革,面着对复杂多样的财务风险,只有建立了全面、系统的财务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有效避免改革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国有企业要根据各种风险产生的原因、对改革的影响及变化趋势等,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才能真正的控制风险。国有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应从整体业务范围出发,在改革的进程中进行超前、系统的风险分析,构建一套完整的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目标体系,防止由于缺乏预警而导致风险的出现。同时,在全面制定执行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还要规范设计各种财务风险的控制和应对策略,为实现科学的风险管理提供保障。

3.2强化国有企业改革前后的财务制度建设

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防范财务风险的一个关键措施就是强化国有企业改革前后的财务制度衔接,避免由于制度衔接不好而导致的财务管理漏洞。在这方面可以在改革的中间阶段使新旧财务管理制度并行,保证企业各项财务管理业务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在新制度运行准确无误后再废除旧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改革前后各类账目的交接工作,避免由于制度漏洞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也能有效防止改革过程中的资金流失。

3.3改进财务成本控制方法

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资金流失、成本费用严重透支的现象,企业必须不断改进财务成本控制方法。目前一些国有企业财务部门成本控制还停留在粗放水平上,财务数据报表的编辑标准和方法不能统一,大量的财务数据文件存在造成数据统一难,管理难。因此,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引进一些先进的计算机管理技术来改进成本控制质量。

4小结

第10篇

在国家建设的经济基础中,国有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合理有序的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迫切需要的,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企业资产利用效率低下在我国国有企业中,重复建设严重,即不断地重复购置机器设备等,资源配置极其不合理。此外由于缺乏生产过程中的有效规范的管理,大量国有资产出现闲置,这种现象使得国有资产的增值受到了极大地限制。国有资产闲置有两种表现方式:(1)在经济发展迅速、繁荣时,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无限制的扩大企业规模,造成“产能过剩”,不合理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使得经济发展过热期后的国有企业设置大量闲置,闲置率和资源浪费率增高。(2)在市场经济处于衰退阶段时,国有企业不能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做出相应的生产调整,造成企业生产活动大量全部或部分停止,因此产生了大量闲置不用的生产设备。数量众多的闲置设备还要耗费一笔巨大的人工看管费,除此之外,为了刺激经济,企业往往还会淘汰大量的半旧设备,并购进新设备,造成了极大地国有资产的浪费。

2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严重目前我国国有资产不仅存在着严重的浪费,流失问题也十分普遍。造成流失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总结起来主要由以下几点:(1)资产的经营性质的不合理转变,如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3)对无形资产重视不够,导致其严重流失;(4)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5)管理、生产等方面的决策失误,会使得企业产生大量无效资产,从而造成资产隐性流失。

3国有企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不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呆、坏账。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呆、坏帐普遍存在,且额度大。这是因为企业为了增加企业经济规模,不断地扩大生产,赊销成为增加销售量的常用销售手段,但由于国有企业的评估只关注销售指标,管理者不重视的资金回收,大量资金难以回收,呆、坏账也逐年累增,加之缺乏最低营运成本的信用政策,国有企业的营运成本增加。二是国有企业存货管理不不合理。在存货收发过程中缺乏准确的计量或检验、长期不盘点清理过期存货,造成存货量造成账、表、物不符。此外,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改变财产丢失、损坏、被盗现象。

二、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建议

1针对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处置及再利用(1)开展租赁业务,使闲置资产能够被重新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过程中,会淘汰一大批闲置的设备,这些设备多数都是还有可利用价值的,都还能够再次投入生产。为了这些设备能够被再次利用同时为国企带来经济收益,企业可开展租赁业务。通过租赁市场不仅可以使得闲置资产再利用,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资金,有利于缓解企业重组改制之后的资金短缺,促进企业经济快速发展。(2)实行个人承包,减少企业投入。鼓励个人承包国有企业前沿产品淘汰的仍具有良好的生产性能和外观的闲置设备。除此之外还可以承包企业改制重组后产生的过生厂房等,减少企业的投入。(3)进行资源再配置,发挥资源最大效能。在国有企业中,母公司要时刻掌握各子公司的生产发展状况,及时的在国有企业内部进行资源设备的再配置,即将闲置资产在国有企业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互相调剂,相互调进拨,使得国有资产最大的效用,资源配置更合理,从而增加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其生产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4)进行资产置换,节约资金。国有企业可将闲置资产换置成目前生产急需的存货或设备,即用资产换资产的非货币易,不仅可以使得闲置资产发挥其效用,还为企业节约了流动资金和设备保管成本等开支。这也是现代企业优化资产结构的主要方式之一。(5)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企业经营不善,破产或倒闭后,会留下一定的闲置资产,为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出于固定资产变现的考虑,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拍卖。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将厂库中过时的存货在市场中进行降价拍卖,以增加企业的可用流动资金,优化企业在社会的大环境中的资源配置。

2规范交易行为,建立对外投资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1)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从根本上解决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不仅要有决心,还要有制度上的保证。为此,国家建立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制度和监管监管制度来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这种制度性的要求降低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使得改制程序透明化、群众共同监督,减少国有资产流失。(2)建立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提供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国有企业在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时,对于主要负责人要做到权责统一,合理设置岗位结构,必须要有岗位间相互监督的机制。其次,员工实行岗位轮换制度。严格规定审批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权限,严禁越权审批。经办人要严格遵守审批人员的批准意见进行权限内的投资。若经办人发现审批人越权审批,则应及时拒绝办理该业务、向审批人的上级部门汇报状况。此外,对外投资、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企业人员的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最后,重视对外投资风险,进行投资决策的可行性评估,增加对外投资成功几率。

3加强财务监督定期开展资产清查(1)加强财务监督。注重财务基础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充分发挥财务的反映和监督职能,使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高度重视生产成本降低,在生产过程的的各个阶段,都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将成本指标分散到生产的各个步骤中,这也是增加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式。(2)注重财务风险防范。市场经济瞬息万变,企业要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风险大的业务的监督管理,如对外担保、金融及衍生品业务等,同时杜绝过度负债和“短融长投”的高风险行为,致力于建立合理的融资和资本结构。此外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推动内部审计职能由单一的合规性审计向效益、风险双重审计职能方向转变。

作者:曹志干 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

第11篇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日益深化,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日趋增大。毫无疑问,建立健全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迫在眉睫。本文在对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成因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构建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构建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的基本框架.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因素

银行风险,即银行经营结果的潜在变动,也是贷款市场的常态。按照它的波及区域和辐射范围,我们可以把它区分为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银行风险。所谓系统性银行风险,也叫市场风险,它是与市场波动(利率、货币、通货膨胀等)相联系的、由整个银行系统所遭遇的风险;而非系统性银行风险则是指由单个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它并不会给整个间接融资市场带来风险。而现阶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既有因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体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整个国有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系统风险成份;也有因管理、操作不健全等原因形成的个别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非系统风险成份,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内控机制风险、法律风险。而信用风险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全系统普遍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成因分析

众所周知,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形成除经济运行本身产生的风险外,还跟我们的政治体制、银行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制度等有很大关系。

1.政府干预。政府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干预及由此形成不良贷款是一个公认的事实,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拥有百分之百产权的独资企业,政府是国有资本的人格化代表。由于政府既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者,又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同时还是社会经济的管理者,这三重身份成为政府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组织体系是按照行政区划原则设置的,这为政府干预提供了现实的便利条件。

无论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还是在改革开放后,各级政府都担负着本地经济发展的重任。各级地方政府认为,本地的银行有责任支持当地的经济发展,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政府信用,通过信用担保等形式,引导银行向政府或与政府有关联的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贷款最后十有八九无果而终,当企业与银行发生利益冲突时,往往以牺牲银行的资产来保护地方企业,有时甚至为当地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提供方便。同时银行分支机构领导与当地政府联系紧密,易于接受和认同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

2.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国有企业实行信贷资金供给制,使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形成了超信用的经济关系,同时也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承担了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社会责任。

经济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还承担以下社会责任:

(1)由于银行与财政关系未理顺、企业资本积累机制不健全,受旧观念和体制的影响,造成大量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必然造成银行大量短期信贷资金被长期占用,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流动性差;(2)转轨时期,由于中央银行问接调控机制尚未有效建立,使得国有商业银行成为调控国民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担负“宏观调控任务”,不可能以“利润”为唯一经营目标,违背银行的商业性原则;(3)国有商业银行承担大量的政策性任务,伴随着国家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尽管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任务有所减轻,但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任务仍很重。

3.国有企业的改革。我国国有企业由于产权不明晰,在传统体制惯性的影响下,改革进展缓慢,绝大多数企业经营机制尚未发生根本转变,没有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加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权力和责任处于极不对称状态,导致其对企业经营漠不关心,更有甚者,,大量侵吞国有资产。同时,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企业经营缺乏内在动力和压力,导致国有企业预算约束软化,形成大面积亏损的局面。而国有商业银行又是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国有企业的改革紧紧地绑在一起。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不能推进,国有企业不能走向市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也难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也难以走向市场。

4.银行缺乏内控机制,使不良贷款逐年积累。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是社会和经济发展过程中诸多矛盾的综合反映,但银行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有健全的商业银行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内控机制,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和阻止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同国有企业一样,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未能建立有效的风险约束与激励机制。加之,银行经营者的利益与银行经营状况没多大关联,经营好,不良资产少,并不体现为个人收益状况的改善;经营差,资产流失,风险加大,损失由国家负担,惩罚措施落实不到个人头上,经营者对于逆经济原则的行为并没有强烈的规避意识。另一方面,政府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的链条很长,在所有者缺位的背景下,委托成本费用很高,道德风险无处不在,违规经营、绕规模放款现象普遍。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机制的完善和改革

1.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建立明晰的产权管理关系。股份制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现代最具有代表性的产权体制和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银行产权模式的最佳选择,也应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转换的主要方向。2002年2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和进行股份制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走股份制改造之路,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走出所面临困境的战略选择。同时,股份制改革也是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的客观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可以比较有效地理顺国有产权关系,重新定位其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关系,彻底消除行政干预,国家作为大股东只能以股东身份发挥作用,真正实行政银分离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引进国外投资者,建立多元投资主体制和现代法人治理制,建立明晰的产权管理关系,这也是当今国际性大型商业银行的企业组织与管理的主要形式。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框架。国有商业银行通过股份化,实现银行产权主体多元化,为银行的所有权、法人财产控制权及监督权的人格化奠定制度基础,这是银行实现有效公司治理不可或缺的前提。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应按照股份制要求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即体现资本所有权的股东大会、体现公司法人财产控制权的董事会和体现经营管理权的高级管理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方面,初步建立了银行内部监督制度各行都普遍设有稽核监察部门,对信贷资产质量和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监察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相继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稽核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总行对资金的统一调度与管理制度,加强了总行对系统内资金清算、汇差资金、拆借资金和备付金的控制。

外部监管方面,政府监管部门相继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年9月)、《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3月)、《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12月)、《关于加大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力度的通知》(2005年3月)等风险监管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各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初步形成了内控体系。

(二)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国内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国外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首先,对银行风险的主观认识不充分,缺乏银行发展的长远规划,由此导致过分看重规模,而对资产质量认识不充分;其次,商业银行运行的组织结构不科学,从外部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分支机构设置不经济等严重问题,到内部机构设置重叠、部门和岗位职责不清、相互之间信息互动不畅等突出弊端,因而不能对金融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第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风险管理专业化程度较低,缺乏科学的市场风险定价能力.难以实现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分离。同时,各行也都并没有真正建立起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对客户的信用评级还比较初级,风险的量化分析技术比较落后;最后,各行在制度建设方面仍IF1任重道远就目前现状而言,许多商业银行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制度健全但缺乏执行力。维系银行风险控制系统是比较零散、相对陈旧、执行力差的规章制度,而不是动力充足、传导有效、运作良好的控制机制,与银行自身风险控制需要和外部风险监管的要求相距甚远。

三、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

根据《巴塞尔核心原则》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按照最低资本、监管当局对银行业的有效监管、市场约束等三项基本要求。结合新协议广泛涵盖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等管理规范规定.充分坚持有效性、审慎性、全面性、及时性和独立性的原则。建立商业银行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

(一)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银行法人治理结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组成,它是现代商业银行正常经营与风险控制的基础性制度保证。重视和强化银行的内部监督控制。在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中设立独立的、只对银行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审机构。考虑对风险管理控制的要求,科学的治理结构中应包含一个由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稽核委员会和风险经理在内的相对独立的风险监控体系。

(二)明确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分工及相互制衡关系

为体现风险经营与风险管理的功能要求,商业银行应在强调各业务部门相互独立的同时,更强调业务运作的相互制约,以实现风险控制与管理中交叉监督、双重控制的效果。一般的做法是.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按风险类别分别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并由该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关联会议.进行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的讨论。

(三)健全完善严密、审慎的授权审批制度

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考虑建立包括贷款权限(部门、个人)、风险限额和审批程序等在内的严密、审慎的授权审批制度。银行内部的授权与审批制度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提交董事会认可。

(四)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检查与稽核制度

第1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162-02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手段,是任何事物不能代替的主要生产资料,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比例,其安全性及完整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大,其余额的真实与否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也很大,并且其相关费用也是决定净利润的重要因素,所以搞好固定资产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之一。

一、当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造成企业家底不清。按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卡片账,记载固定资产的名称、购进时间、规格、型号等。同时由企业的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由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账核对。但是,有些企业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只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但没有实物卡片账,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最终导致账物不符、账账不符,造成固定资产记录不清;二是利用“小金库”等账外资金违规购建的固定资产,为逃避监管而不入固定资产账或部分入账;三是会计差错,即已报废、盘亏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有实无。

2.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造成企业利润反映不真实。有的企业购置固定资产不按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而故意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冲减当期利润;有的长期挂往来账;任意多提、少提或不提折旧,折旧成了某些企业调节利润的调节器。

3.固定资产产权不明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固定资产中涉及产权问题的项目主要表现是房屋和土地。由于历史上国有企业用地多采用财政划拨形式,企业的一些房地产项目存在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照不全,产权不清的现象,这些房地产长期归企业使用,虽然不存在第三方对其产权进行要求,但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这些房地产应该补办相关证照,补办证照往往需要一笔不小的税费支出,加重企业负担。因此企业不愿意主动补办相关证照。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按新会计制度规定,无产权的固定资产不得入账,随之就产生了由于证照不全而未纳入账内管理的房屋和土地,它们的出租收入及变卖收入也游离于账外,形成企业的账外账,最终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4.固定资产维护得不到及时保证。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维护不及时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尤其是当生产任务紧张时,企业就会尽最大努力生产,延长设备的连续作业时间,甚至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致使机器设备超负荷工作,又不能及时保养维护,从而导致企业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严重缩短,不能达到其财务的折旧年限,形成了账实不符。

5.闲置固定资产大量存在。中国国有企业在不断的改建扩建或者工艺调整过程中,导致众多固定资产的闲置,降低了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没有及时对损坏无法修复资产或闲置资产进行规划再利用或者清理以回收资金,形成长期闲置现象。

二、国有企业加强固定资产保值增值对策

1.完善固定资产确认入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范对每一笔固定资产予以确认,避免想当然、随意性。新增固定资产必须经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受理。这就要求采购人员提供该项固定资产符合规范的手续资料。固定资产管理员应按账卡要求记录各项有关数据;资料不全、不清、不懂之处,应主动咨询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固定资产管理员不可能行行通、门门精,需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记账进行检查纠错。该项程序应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下转210页)

(上接162页)

2.加强账外固定资产控制管理。严格实行职务分离制度,固定资产及原材料、燃料使用单位只能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出购买请求,不得自行采购;物资供应部门根据已核准的申购计划具体承办采购业务。企业对某些擅自截留收入,违规处置公有资产的人员,及时地进行查处。企业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制度,认真履行国家和企业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

3.改善固定资产清查方法。若想提高固定资产清查的效果,应该将现行的清查方法改为互查为主的方法。即由上一级的管理部门从各企业抽调专门的资产清查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在企业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进驻企业进行清查,真正做到见物清点。同时,责成企业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资产清查,对于资产拆分、打包资产等情况,随时了解,以便准确核查资产。对最后的资产清查结果再填表上报,这样才能保证固定资产盘点的数量真实可靠。

4.加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完工审计。作为资产购建审批的对应环节,完工审计是必不可少的。首先成立专门小组召集有丰富经验的审计、财务等专业人员来担任审计人员。采取追索调查方法,调查这些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有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可能,可能形成哪一类,多大价值的固定资产,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没有什么疑问。然后根据这些线索或者可疑票据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工程项目工地的职工、课题组人员及销售商等,以便从中发现问题查出账外资产。

5.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和切实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应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通过资产清查,获取资产管理的原始数据,这是建立资产动态监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对打包资产进行设备明细拆分,在资产信息系统中予以完善,不仅有利于下次的资产清查,对以后的资产维修时设备更换、价值更新都可以提供有力依据。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还可以提高资产利用率,通过调用系统信息,实现内部调拨、修旧利废等。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从而降低资产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