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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本农田高标准建设,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区;生态位适宜度
中图分类号:F3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0-2287-03
Regionalizing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Based on Niche-fitness Suitability Model with Potential Construction
GUO Feng-yu,MA Li-ju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071001, Hebei,China)
Abstract: Based on niche theory. The potential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in the aspect of ecology was studied. Taking Lulong County in Hebe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e 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truction niche and realistic niche was analyzed. A model of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construction niche with 12 indexes from 3 aspects with natural endowments of farmland, infra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and site condition was established. The county area was regionalized using GI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potential construction; regionalization; niche fitness
基金项目:河北农业大学非生命学科与新兴学科科研发展基金(Fs2009201);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11237109D)
以河北省卢龙县为例,在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实质和内涵基础上,构建基于生态位适宜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模型,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进行合理的分区,旨在为有序引导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使工程设计更有针对性,编制更适合实际的工程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县域耕地等别。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概况
卢龙县地处河北省东部,燕山南部低山丘陵区,位于118°45′-119°08′E,39°43′-40°08′ N,总面积955.82 km2。依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2011年卢龙县基本农田控制面积为37 297.04 hm2,基本农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9.02%,占农用地面积的51.43%。卢龙县是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近年来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规模8 474.80 hm2,占基本农田总规模的22.72%。通过整理,区域内基础设置得到极大完善,基本农田质量显著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1.2数据来源
研究选取的数据包括卢龙县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卢龙县DEM高程数据、地形图、土壤图、基本农田划定外业调查数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1年经济统计年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农开办农业水利项目等资料。
1.3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区评价
1.3.1生态位适宜度模型生态位适宜度是在Hutchinson的“n维超体积”生态位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指作物的现实资源位与其最适生态位之间的贴近程度,用于表征作物对其生境条件的适宜程度[1,2]。运用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可以认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以各种资源条件为支撑和基础,他们共同构成一个多维的资源条件空间[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所需的各种资源因子构成最适资源生态位空间,耕地的现实资源构成对应的现实资源生态位空间。二者之间的匹配关系,反映了区域耕地现状资源条件对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适宜性程度[4]。当现实资源位完全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需要时,显示生态位适宜度为1;当现实资源位完全不能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需要时,生态位适宜度为0。可见生态位适宜度能够反映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源需求与现状资源生态因子之间是否具有良好的匹配关系[2]。通常情况下,作物对资源环境的要求可分为如下3类:
对于正向作用的因子,即指标因子资源必须满足其最低要求,而且越丰富越好,如土壤有机质含量,计算公式为:
xi= 0 si
对于负向作用的因子,即指标因子资源的现状值越低越好,如坡度,计算公式为:
x= 1si≤Dimin1-(s-D)/(D-D)・RDiminDimax(2)
对于最适值在某一区间,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好的指标因子,如路网密度,计算公式为:
xi=0 si≤Dimin,si≥Dimax(Si-Dimin)/(Diopt-Dimin)・RiDimin
式中,xi为第i种资源的生态位适宜度指数,Si为资源现状的测度,Di为对资源要求测度,Dimin为资源要求的最小值,Dimax为资源要求的最大值,Diopt为资源的理想要求值,Ri为资源的保证率。
1.3.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定义,即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和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促进高标准农田持续利用的系统工程。本研究在考虑卢龙县农业生产的特点并结合实地调研与咨询专家的基础上,遵循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从自然禀赋、基础设施与施工条件和立地条件3方面选取12个指标因子,构建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特尔菲法相结合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表1)。
1.3.3评价指标分值计算由于各评价指标的取值范围和量纲往往不一致,难以直接进行比较分析,所以要将各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标准化处理,以消除量纲的影响,使不同性质、不同度量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比性[5]。根据因素指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影响方式和作用程度不同,借鉴农用地分等体系中的赋值标准,采用经验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评价指标分级赋值标准。根据因素指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影响方式和作用程度不同,可将评价指标分为阈值型因子和数值型因子。对于阈值型指标按照表2进行分级打分,对于数值型指标,可按相关公式计算[6-8]。
1.3.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区评价根据Shefold限制性定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通常由隶属度最小的因子决定,当某些因素在数量或质量上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影响接近某一临界值时,就成为限制性因素[5,9]。采用综合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式(4)]行指标量化分布的空间叠加,得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综合生态位适宜度,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划分为基本具备、稍加改造、全面整治3大建设潜力类型区[6,10]。
Sp=0min(xi)∈0Sp=xi × wsi min(xi)?埸0(4)
式中,Sp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指数;xi为某一评价单元指标的生态位适宜度值,wsi为第项指标的权重,n为指标个数。
2结果与分析
卢龙县基本保护区内共有耕地28 822.24 hm2,通过上述评价可划分为基本具备、稍加改造和全面整治3大建设潜力类型区。即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区(Ⅰ)、稍加改造区(Ⅱ)和需要全面整治区(Ⅲ)。由图1可知:
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区(Ⅰ) 面积为11 306.24 hm2,占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39.23%。该区域属于基本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卢龙县南部的平原地区和县城北部潘庄镇、刘家营乡、燕河营镇和陈官屯乡的平原地区。近期建设的区域面积较大,该地区的基础条件较好,建设的迫切性和可行性都较高,只需进行较少的投入即可取得很好的效果。
稍加改造区(Ⅱ)面积为6 468.57 hm2,占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22.44%。主要分布在下寨乡、双望镇、印庄乡和潘庄镇,分布与近期建设区相邻,反映其建设具有明显的过渡性以及连片推进性,该地区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稍加改造区域。区域内灌溉排水设施、道路年久失修,基本农田质量有待提高,应针对该地区基本农田的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项目设计与施工。
需要全面整治区(Ⅲ)面积为1 1047.43 hm2,占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38.33%。主要分布在卢龙县的北部、西南部和东部半丘陵地区,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面整治的地区。该地区基本农田坡度影响较大,同时基本农田的自然禀赋较差,基础设施存在灌溉不足、道路缺损等严重的情况,由于分布受地形因素的限制连片性以及区位条件都较差,施工难度较大且所需资金较多,因此为高标准基本农田远期建设区域。该区域的基本农田生态环境脆弱,建设工程应以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的质量。
3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出发,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生态位适宜度模型,以GIS技术为支撑,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进行研究,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分为3大潜力区。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区呈现明显的空间聚集特性,由平原区向丘陵区、半山区依次过渡分布,结果表明生态位适宜度模型能够有效划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适宜度的空间差异性。
本研究指标权重确定采用的是专家打分法,主观性较大,可能造成评价结果有一定的偏差,因此今后如何确定一个客观评价系统需要进一步研究。科学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本研究主要侧重于耕地的自然属性因素,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社会经济条件、政策限制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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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用地分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22
所谓的农用地分等指的就是在对农田进行利用耕作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一系列的划分,目的就是能够在相关的农业工作中实现按照不同的地基地质来进行不同的耕作工作。我国的农用地分等的举措在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的信息同时,还可以做到对我国土地的相关质量、可利用程度以及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合理以及准确的判别。
1 关于我国农用地分等
1.1 具体应用
为保证19.7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的落实,宁夏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依托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4万hm2,依托“十二五”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0.67万hm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黄河和清水河流域新建5.07万hm2,并编制了2012―2015年分年度《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方案》。工程涉及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和6个国有农场,其中2012―2013年度共实施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1.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
1.2 具体实施过程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通过采取适当的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建设措施和林业措施,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要求,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合理布设农田防护林网,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总目标。按照一定的方法先对宁夏地区的相关土地质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测量的结果再对土地进行三六九等的划分之后就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特性在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的时候选取不同的品种,以此来达到农作物高产高质量的目的。
2 应用成效
2.1 耕地质量建设成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土地平整、水利设施配套、盐碱地治理等措施,粮食产量所有提高,项目区内的耕地质量均有所提升,但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显著。耕地质量提升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耕地表层的耕作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扰动,耕作层土壤养分、生产能力仍需2~3a的恢复,所以目前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高。
2.2 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吸收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了渠系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渠水渗漏,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改良土壤,减轻土壤盐渍化;通过农田防护林工程,增强了项目区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耕地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同时,耕地的集中连片和机械化率的提高,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2.3 经济效益
通过2012―2013年度宁夏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增加了238.39hm2的农田灌溉面积,改良盐碱地8980.79hm2,栽种各种树木501961万株,项目区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配套、旱能灌、涝能排”的格局;原有土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产平均增加1000kg/667m2,为实现宁夏粮食“十二连增”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因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增收及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千元。
2.4 生态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及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改变灌溉方式、渠道砌护、沟道清淤等水利措施,避免因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板结和水土流失,减少渗漏损失,节约了水资源;农业用地结构的合理搭配,渠、沟、路、林统一配套规划和合理布局绿化,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提高了项目区内耕地的保水、保湿、保肥、防风防沙、防治土壤盐渍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定程度的改善了项目区小气候,起到了防旱固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景观。
我国对于农业用地的重视度是十分强大的,尤其是关于我国的相关的农业用地的方面。因为,我国的面积虽然是国际的前几名,但是,我国的人口却也是最多的,因此,人均耕地水平就相对偏低了。所以,如何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产量以及质量就是迫在眉睫的事了。而农用地分等这一举措就恰好可以解决我国目前的困难。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层次分析法;鄂西北;南漳县
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6)05-1151-05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6.05.016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QIU Li-juana,LIN Ai-wena,b,LI Hai-jianga,PENG Peia,ZOU Linga
(Wuhan University, a. School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Science;
b. Key Laboratory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Ministry of Education, Wuhan 430079, Hubei, China)
Abstract: Taking Nanzhang county in northwest of Hubei province as case, selecting factors from four aspects of natural quality, producing condition, location and ecology, an evaluation model for zoning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was established by AHP method, then an analysis of limited factors was conducted to define the construction direction.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in Nanzhang county indicated a certain spatial pattern. To be specific, conditions in the eastern area, southern area and the northwest area were the best, worse and the worst respe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evaluation results, 42 800.48 hm2 of primary farmland were zoned into the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Further, for the zoned construction area was deeply restricted by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nd ecology, the constructions of infrastructure condition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project should be strengthened. The evaluation model can quantify influencing factors effectively, especially its try of bringing in landscape indexes in describing ecological characterization, and combined with the farmland protection area radio and pollution intensity to quantify it, which provided a scientific basis for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Key words: high-standard primary farmland; construction area; zoning; AHP; northwest of Hubei; Nanzhang county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一直是国内热点,耕地资源在庞大的人口下显得十分稀缺,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加快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又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向非农利用,耕地生态环境恶化,影响国家粮食安全[1]。在人类的历史进程中,确保人类粮食总体需求的根本途径只有两条,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与提高单位耕地面积粮食的产量[2]。就当前发展形势而言,提升耕地产能无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国家已从战略层面明确大力推进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2010-2014年中央“1号文件”多次强调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兼顾了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理的内涵,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基本农田承担越来越大的生态涵养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3]。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主要集中在潜力评价[4-6]、空间划定[7-10]、建设时序与模式分区[11-14]等方面。在空间划定研究的指标体系构建中,耕地质量与基础设施完备度的量化指标相对完善,但生态方面相对欠缺,一些学者对此进行积极地尝试,通过判断区域是否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对生态影响进行量化[7],通过对研究区土地进行生态安全分级后对其内的基本农田赋值生态安全修正系数[8],引入田块集聚度对生态景观进行量化[9],用农田防护林相关指标来刻画农田的生态良好程度[10]。但这些研究所选量化指标相对单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本研究尝试引入景观指数结合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及环境污染强度来定量刻画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方法。鄂西北地区地形条件复杂,以南漳县为例,对其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研究,为鄂西北地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 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南漳县位于湖北省西北部,位于111°26′-112°09′E、31°13′-32°01′N,地处江汉平原北缘,南阳盆地南缘,荆山山脉东麓。地形复杂,西高东低,大致可分为中山地带、低山丘陵地带、平原岗畈地带三级阶梯。研究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日照充足,年均温10~16 ℃,境内水资源丰富,自北向南分布有潍水、蛮河、漳河、沮河四大河流,自西向东穿越县境,泉眼众多,有水库130余座,为灌田提供了重要保障。全县耕地总面积85 211.68 hm2,基本农田面积58 547.11 hm2。
1.2 数据来源
空间数据主要从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矢量数据(2011年)、南漳县1∶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 ― 2020年)、南漳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更新成果中提取,统计数据从南漳县统计年鉴(2012年)和实地调研得到。
2 研究方法
采用层次分析法,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基于已有数据利用ArcGIS 10、Fragstats 4.2软件获取指标值,并对其进行标准化,根据评价模型计算各基本农田片块的综合得分,根据评价结果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
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在规划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15]。在以往高标准基本农田划定研究中常以基本农田图斑或耕地图斑作为评价单元[8-10],这可能会导致相互连接(有公共边)的地块中只有部分被选中,这样在最后的划定结果中连片性无形中就被削弱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强调规模生产,十分注重地块的连片性,为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同时考虑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属土地整治范畴,土地整治是以行政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而基本农田片块是以村或自然地块为单位的耕地保护区域,即以村为单位对基本农田图斑进行融合后形成的区域,因此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确定为评价单元。
2.2 指标体系的构建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内涵、相关标准[15,16],结合专家意见,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方面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评价指标体系。自然质量条件主要体现在耕地肥力、规模、坡度等因素对工程建设难度的影响;生产条件主要体现在基础设施的完备度对建设工程量影响;区位条件体现在距道路、城镇、村庄的远近对农资投入效率、农产品商品化便捷度及耕作便利度的影响;生态条件的限制主要指农田防护、环境污染及农田景观对农田生态建设的影响。另因评价对象是基本农田,规划时已避开城镇规划区、有条件建设区、重点项目建设区等,故指标体系中不考虑此类政策因素。运用层次分析法结合特尔菲法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同时为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参照相关研究[8,17,18],采用分级给分法对指标进行标准化,由此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表1)。
2.3 评价指标值的获取
自然质量等、连片性等空间指标是在ArcGIS 10的支持下,基于基本农田数据、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农用地分等数据,通过叠置分析、缓冲区分析、空间统计分析等功能获取的。农机化水平及环境污染强度由统计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得到,并通过属性挂接的方式赋值给基本农田片块。指标的具体参数设置:①将相隔20 m以内的基本农田视为连片。②环境污染强度主要是指耕地中残留的化肥、农药、地膜造成的污染,三者残留率分别取64%、65%、42%[19,20]。③景观脆弱度采用的是脆弱度模型V=α×AWMSI+β×F+γ×D,其中α、β、γ分别取值0.59、0.28、0.13,AWMSI、F、D分别为面积加权的平均形状因子、分维数、分离度[21],通过Fragstats 4.2软件求得。
3 结果与分析
3.1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
对南漳县6 152块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进行评价,并用自然断点法对各片块的综合得分进行分级:Ⅰ级(高度适宜)、Ⅱ级(中度适宜)、Ⅲ级(低度适宜)、Ⅳ级(不适宜),结果见图1。
Ⅰ级区面积28 724.51 hm2,所占比例为49.06%,集中分布在东北部平原岗畈地区。该区地势平坦,土壤熟化度高,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高,一般在2.0%~3.0%之间,最高可达3.9%,连片规模均在150 hm2以上,形状规整,聚集度高,非常适宜大规模机械化生产。该地区同时也是南漳县经济发展的腹地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良好,石门、三道河、云台山三大水库加上密布的沟渠为该区的农田灌溉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发达的交通路网及集镇为物资投放及农产品交易提供了充分的保证。
Ⅱ级区面积14 075.97 hm2,所占比例为24.04%,主要分布在南部丘陵地区及东部平原区的边缘地带。交通及集镇的发达程度虽不及平原区,但从该区穿流而过的沮河、漳河两岸分布有较大规模的冲击平原,土壤肥沃,质量等别高。农机化水平达到该县的中等水平,防护林分布较多,斑块形状较规整,农田生态条件较好。
Ⅲ级区基本农田面积10 679.19 hm2,所占比例为18.24%,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这些地区土壤质地较差,肥力低,有的基本农田片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高者亦可达上百公顷,但复杂度高,外形多呈枝丫状,景观脆弱度大,易敏感,生态条件较差。
Ⅳ级区面积为5 067.44 hm2,所占比例仅为8.66%,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山区及乡镇交界带上。受地形因素影响,该地区的土类多为砂石、砾石,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破碎度高,坡度较大,易发生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生态安全度低。加上地处偏远,农路基础设施条件差,基本无灌溉水利设施。
根据以上分析,Ⅰ级区已基本具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Ⅱ级区需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Ⅲ、Ⅳ级条件较差,不太适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因此将Ⅰ、Ⅱ级区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2458个基本农田片块,面积合计42 800.48 hm2,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3.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向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应针对相应的限制性因素制定正确的方向,对限制因素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加以削弱和消除,打破低效均衡利用状态,充分挖掘基本农田生产潜力。针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考察其限制区分布,根据各评价因素得分,划分为三个级别:优(≥80分)、一般(60~80分)、差(
自然质量条件限制区面积16 459.94 hm2,占划定建设区域总面积的39.48%,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该地区主要为山地丘陵,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一般在2%以下,坡度多为Ⅱ级,连片性一般。该区可通过实施培肥地力工程提高耕地肥力水平,对于坡度较大的可实行坡改梯,增加农田的保水保肥能力,西部山区应注意辅以生态护坡工程,控制水土流失。
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3 607.12 hm2,所占比例达78.66%,除东部经济发达区外,其余地区的生产条件均不理想。应加强水利及田间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灌溉用水,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使农田的生产潜力得以发挥。
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共10 064.02 hm2,所占比例为24.31%,主要分布在乡镇边缘且距公路较远的地区,尤其是九集北部和巡检西部。可通过完善公路网,消除交通死角,提高农业物资投放效率及农产品商品化率。
生态条件限制区面积共39 076.12 hm2,所占比例高达90.19%,县内均有分布。由于南漳多山地、低岗,耕地的空间形态多呈枝丫状,形态复杂,分离度高,脆弱度大,农田防护面积比例小,多数地区基本无农田防护工程。加上长期大量使用农药农膜容易造成土壤理化性质变化,作物生长受到抑制,农田生物多样性降低。应大力推广精准施肥施药等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技术,降低农田环境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农田的景观格局。
4 小结与讨论
以基本农田为评价对象,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条件4个方面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模型,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空间布局,并进一步地对划定区域进行限制因素分析,明确其建设方向。主要结论如下:
1)基于评价模型将南漳县基本农田划分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低度适宜和不适宜4个等级,面积分别为28 724.5 1、14 075.97、10 679.19、5067.44 hm2,且呈现出东部平原岗畈区较优、南部丘陵地区次之、西部山区最差的空间规律性。将基本已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条件的高度适宜区和稍加改造可建设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中度适宜区划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共42 800.48 hm2,占全县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3.1%。
2)分别从自然质量、生产、区位、生态4个评价因素出发,对划定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各要素的限制区范围及分布。其中,区位条件限制区面积最小,主要分布在乡镇交界处,可通过完善交通路网消除交通死角;其次为自然条件限制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及南部,应以地力提升工程为主;生产条件限制区面积较大且限制程度大,主要分布在西部及东南部,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生态条件限制区最广,应注重耕地生态建设,扩大耕地防护面积,推广精准化农业,减轻农田污染负荷,实施土地平整和景观提升工程,降低耕地脆弱度。
3)评价模型能够有效地量化各影响因素,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的划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具有现实意义。在生态条件刻画上,尝试借助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环境污染强度、景观脆弱度来量化耕地的生态良好程度,弥补了以往研究对耕地生态方面刻画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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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技术要点
中图分类号: S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分散,存在着重复建设现象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农田建设的诸多方面,如田间道路、农田水利等等,近年来,各相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都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农田,但是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各不相同,投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国土部门侧重于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侧重于中低产田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水利部侧重于农田水利建设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缺乏统一规划,投资分散甚至出现重复建设现象,不利于发挥项目的效益。
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重表面轻地力
目前建设中的一些这些项目往往集中在重复建设沟、渠、凼、路等硬件基础硬件设施,以“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作为高标准农田的标准,而忽略了耕地土壤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甚至导致地力短时间内下降,影响粮食生产产量:一方面,为了使“田成方”,项目将一些边边角角的生地规划进来,同时,项目又需占用一些熟地建设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从而影响农田的整体地力;另一方面,为了使农田田面平整,应加铺生土平整田面之后再铺设一层熟土以保证耕地土壤质量,但是一些非农业部门的项目责任部门,或因缺乏相关农业知识,或因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农田生产要求进行建设,导致所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地力反而在短期内下降的现象。
3、高标准农田管理缺乏合理制度安排
近年来,各部门的农田基础建设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制度缺位。在投入上,很多项目没有配套的修护资金;在使用上,很多项目是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建设、农业部门使用,项目建设与使用脱节;在管理上,政府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农田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当农田由于长期疏于管理出现各种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补偿机制,农户或其它社会力量一般不会自发组织维护。
4、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上缺乏一定的保护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用地与建设规划用地、工业用地的矛盾呈上升趋势。由于基础条件比较好、建设成本低、示范效果好等因素,高标准农田一般建设在城镇周边。但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这些地方往往又是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首征之地。一旦农田被征用,前期建设项目也随之被毁。另外,近些年来,城镇周边的农民生计来源比较灵活,流转土地和种田的积极性降低,出现了个别高标准农田抛荒或季节性抛荒的现象。高标准农田持续使用受到经济发展的冲击,甚至出现一定程度边建边毁边弃现象,亟待加以制止。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4、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5、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6、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结束语
当前,实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值得大家关注的话题,尤其作为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要制度实施管理制度,采用一切激励性的、有利于农民切身利益的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民和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让我们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在高素质人群的管理中,抓住机遇,大胆务实地改革创新,真正意义上实现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有效管理,实现基本农田的高产稳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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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近日批复原则同意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到2020年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100公斤以上。
此前,中国长期坚持18亿亩耕地的红线。而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由于不得占用、旱涝保收,中国老百姓俗称“保命田”。中国人口与耕地保有量矛盾长期持续,虽然粮食连续10年增长,但专家表示,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城市化发展压力不断加剧,耕地保护和延伸的粮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在广东等沿海省份,因为城市边界不断外延,土地流转制度仍不完善,种地收益远低于土地出让的收益的现象突出。种地不如“种房子”,这让耕地保护十分困难。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辛勤耕作一年,一亩地收入还不如外出打工一个月,与其苦守耕地,还不如将自家地转用于工业用地。如此情况,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何来?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中央一直要求保证耕地红线,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城镇化中占用了大量土地,虽然保证了土地数量的增减挂钩,占用与复垦平衡,但优质土地有限,复垦地往往是山区丘陵,质量很差,产量难以保证,而被占用的往往是良田。
一些专家担忧,如果长此以往,虽然红线仍在,但粮食安全可能面临严重挑战。
中国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中国现有耕地中60%以上质量中等偏下,优等耕地占全国耕地评定总面积不到3%。专家认为,在2020年前,建设8亿亩旱涝保收、不得随意占用臵换的高质量基本农田,是对未来中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对稳定未来全世界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如果这一计划顺利完成,在保持现有耕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到2020年时,亩均增加的生产率将为中国额外提供8000万吨优质粮食,大约相当于2012年中国粮食总产量的13.5%同时,中国政府也将为耕种基本农田提供多种政策扶持和资金资助。
上世纪50年代,印度学者发表的《悲惨性成长》引爆了全球农业革命,该文提出,工业发展速度远快于农业将导致农民收入下降,从而引发“工业越发展、农民生活越悲惨”等一系列问题。
据此,美国等国家纷纷开始将工业发展收入大力度用于对农业、农民的补贴,这对于这些国家当前形成的现代化农业具有重要意义。“美国一年补贴农业的资金足够应付两场科佐沃战争,这些国家的做法值得我们现在借鉴。”位于广东发达地区的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市规划局副局长李溟介绍。
中国财政部日前公布,近期将下拨300亿元用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一数字比比2012年增加70亿元。较早开始试点对农民进行补贴的广东省则在政府投入资金对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投入的基础上,还采用了市场化的方式,对耕种基本农田的农民给予相应补偿。平衡农民在耕种责任和收益方面的巨大差异。每亩地的补偿标准因各地财政不同而异,补偿标准较高的广州、佛山、深圳等地超过了500元。“应用经济杠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耕种和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从目前试点建设情况来看,取得了明显效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王功慧说。
专家表示,相对于中国广袤的国土和巨大的保障范围,目前中国政府的财政投入仍显不足,在初期资金不足的情况,未来仍然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加大投入,保障这一计划的完成。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用地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在保护我省耕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受思想认识、客观条件、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土地整治也面临着开发造地难度加大、耕地质量提升缓慢、宅基地复垦阻力大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法治土责任,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情况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及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
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投入管理。设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及补充耕地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垦造耕地质量;调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对乡镇的扶持力度。在严控融资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政策性银行增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低丘缓坡、滩涂及围填海造地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试点结余指标发展二、三产业,平衡项目资金。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记其功”的思路,聚合涉农涉土资金,发挥资金整合效益。深化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支农惠农效果。
五、逐步健全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科学分配和安排垦造耕地任务,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复垦,逐步从开发造地向建设用地复垦存量挖潜转变。及时总结评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完善项目区设置、项目实施、批后监管、整体验收等环节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制度,促使项目及时验收和周转指标按时归还,通过市场配置手段实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价值最大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全额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调整土地权属,健全土地权属管理制度和土地置换等配套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基层及农民积极性,做到整治前征得农民同意、整治中争取农民乐意、整治后确保农民满意,确保项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14年3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关键词:土地整治;分区;对策;黄山市
一、前言
土地整治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合理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活动的重要指南,土地整治分区是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土地整治分区是在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经济社会等条件差异性的基础上,将区域划分为若干子区域,这些子区域的土地整治方向和工程措施相对一致,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个子区域的土地利用特点明确区域土地整治方向。黄山市地形地貌类型多种多样,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开展该区域土地整治分区研究,明确各分区土地整治方向,对增加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全市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等都意义重大。本文在明确黄山市土地整治目标基础上,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区域功能、产业结构、人口密度以及区域发展趋势等因素对黄山市进行土地整治分区,分析适宜各区域的土地整治方向,并提出完善区域土地整治的相关对策,旨在为黄山市今后开展土地整治活动提供参考。
二、黄山市土地整治目标
(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大规模实施农村土地整理与补充耕地相结合的土地整治项目,有效增加耕地面积,严格落实耕地补充任务,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保证等质等量足额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城镇发展用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
2011~2015年期间,安排农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土地整治总规模35286.30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200.00公顷。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业综合 开发项目”和其他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防护林网等配套设施,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2011~2015年期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000.00公顷,经整理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土地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
(三)城乡建设用地整理规范有序推进
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重点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逐步推进自然村落的撤并与整合,发展中心村,促进农村人口从自然聚集、散落定居向集中规划、配套建设转变。加大旧城镇、“城中村”和旧厂矿改造力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得到优化,环境得到改善。
2011~2015年期间,整理农村建设用地214.52公顷,建设美好乡村409个(省级中心村90个、市级中心村16个、自然村303个)。
(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适度开发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原则,避开生态脆弱区和退耕还林区以及水土流失区,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有效补充耕地数量。
2011~2015年期间,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502.82公顷,补充耕地322.69公顷。
(五)土地复垦稳步推进
加大废弃工矿用地的复垦利用力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实现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确保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40%以上,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保护优先,逐步恢复和增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服务功能。
2011~2015年期间,全市土地复垦规模83.48公顷,补充耕地43.39公顷。
(六)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对废弃工矿用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耕复绿、有序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局部生态环境,为打造“和谐、生态、宜居”黄山创造条件。
三、黄山市土地整治分区
(一)城市功能拓展区
该区面积33255.7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4%,主要分布在屯溪区和黄山区,共11个镇(街道)。本区位于盆地及河谷地带,城镇用地和大型工矿用地集中,是黄山市社会经济活动最为密集的中心区域,是未来城镇建设发展区。该区域耕地面积比例大、农业生产水平和工业化水平较高,长期的开发建设和工业生产,对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土地整治方向以城乡建设用整理为主。加强旧城、“城中村”、工矿企业用地升级改造,逐步完善基础、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在充分挖潜现有建设用地潜力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
(二)中部平畈岗丘区
该区面积92739.9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58%,主要分布在歙县、休宁县和徽州区,共12个乡(镇)。该区位于盆地及丘陵地带,区内有部分中心城镇和文化旅游区,工业企业分布相对集中,工业化水平相对较高,耕地面积比例较大,农业生产基础好。
土地整治方向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主。进一步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发挥耕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产、稳产、高效农业;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
(三)北部山地旅游生态区
该区面积426000.90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4.02%,主要分布在黄山区、休宁县、黟县境内,共37个乡(镇)。该区处于山地丘陵地带,黄山风景区、西递、宏村和太平湖均座落于区内,区内自然条件优越,旅游资源丰富,森林生态系统完整,具有良好的、重要的生态功能价值,对发展黄山旅游经济和维持黄山市生态支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整治方向以土地综合整治为主。坚持土地资源保护性开发,在不影响生态修复功能的前提下,进行荒草地和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通过修建和完善灌排系统,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加大太平湖流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力度;以整村推进为平台,调整并优化区内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完善区内基础设施体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四)歙县东南部山地环境恢复区
该区面积133715.9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82%,均分布在歙县境内,共18个乡(镇)。该区地貌以山地为主,以山地自然景观为主要特征,新安江贯穿东西,有清凉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更是重要的经果林生产基地和黄山贡菊原产地,但是长期的开垦耕种,区域内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现象较为明显。
土地整治方向以修复生态环境为主。加强水土保持、环境恢复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对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实施生态移民;适当开展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整治中禁止开发25°以上坡耕地,积极开展以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为目的的退耕还林、植被培育工作,力争将该区建设成为“新安江山水画廊”。
(五)阊江及新安江中上游水源涵养山地区
该区面积282126.2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9.15%,主要分布在休宁县和祁门县,共27个乡(镇)。地貌以山地为主,森林覆盖率达84.2%,是黄山市主要水源涵养区,也是水资源丰富和水能开发利用的重要区域,是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生态支撑。
土地整治方向以生态保护为主。以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阊江及新安江源头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和建设为重点,结合月潭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优化农田水利设施,适当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一般农地整理;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强散乱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减少人为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优化林种结构,稳定深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
四、土地整治对策
(一)强化规划管控引导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实施后,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严格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类土地整治活动的开展必须符合土地整治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监测监管和考核评价,将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参与土地整治投资的积极性;加大土地整治项目招商力度,积极鼓励和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土地整治;开展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交易,盘活农村存量土地资源,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减轻社会资本投资主体的税费负担,对投资土地整治的企业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
(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土地整治决策模式,政府部门一方面参与土地整治的决策,一方面在政策和技术方面提供指导帮助。由技术部门负责制定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认真征求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意见,收集处理后,按照结果制定工作目标,并让公众广泛参与到土地整治实施过程中,参与实施后监督工作。
(五)加强传统文化保护
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时,要加强地方特色建筑保护,避免大规模拆旧建新对古村历史风貌造成不利影响;在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要体现当地文化特色,尽量使用当地的材料和工艺;要保留传统文化景观用地,并将其确定为禁止建设区,同时保留原有乡土、民俗、休闲等用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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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治文.释放土地整治机制创新能量[N].中国国土资源情报,2012-08-27.
[6]蒋胜强.长沙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融资模式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全面知晓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开始,至6月30日(星期六)结束。
三、宣传内容
1、结合我县县情,深入开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宣传,深入阐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科学内涵。
2、围绕今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结合国家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大力宣传国家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确保耕地和粮食安全重大举措的基本情况和重要意义,使人民群众了解“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性,为后期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3、结合2011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和今年新增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积极宣传实现土地执法“双零”目标的紧迫性和危机感,使广大群众基本知晓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从而自觉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秩序。
4、围绕各类土地项目的实施,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形式
1、悬挂宣传标语。县局在县城东关街、西关街、紫荆广场等主干道街道各悬挂横幅1条;各国土所自行选取乡镇集市最繁华街道悬挂(见附页)横幅2条。
2、电视专题宣传。县局制作一期关于国土资源普法宣传的电视宣传片,6.25当天在紫荆广场电视屏滚动播放,并在县电视台播放一周;同时,邀请县政府分管县长在县电视台做“第22个土地日电视讲话”。
3、宣传车巡回宣传。出动宣传车4辆,在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宣传一周。围绕今年宣传主题,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的宣传,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氛围。
4、网络媒体宣传。在县政府网站国土资源网页登载6.25宣传方案及宣传口号,刊发宣传活动图片。
5、现场宣传。6月25日,县局机关在县城紫荆广场繁华地段布置宣传台,现场向群众散发市局印制的主题宣传彩页12000份,散发县局印制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40000份和印有宣传主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手提袋20000个。同时,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
6、万人签名活动。县局订购印有宣传口号“坚守耕地红线,促进科学发展”的文化衫10000件,6月25日当天,局全体职工以及签名群众身穿文化衫在印有宣传主题“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百米长幅上签名。
7、开展征文活动。“6.25”土地日前后,围绕今年宣传主题,联合县委宣传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征文比赛活动,对参赛获奖人员发给获奖证书和一定的奖金。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马金船任组长,副局长吴永祥、李三卫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广场现场宣传组,车辆巡回宣传组,新闻宣传报道组和督查组四个小组,各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共同做好这次宣传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局机关各股室、分局、各国土所、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策划,注重创新。要把第22个“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与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我镇2011年经省国土厅批准的皖政地【2010】173号增减挂项目,涉及、枣林、李庄、、、张圩6个村居,19个自然村庄。在市、县第二、七批次初验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五批次村村庄复耕进度。同时对照县委下达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职责,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就我镇2012年土地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完成2011年增减挂任务
1、3月30日前完善五村村庄工程任务,确保省国土厅验收通过。
2、加快村村庄复耕进度,严格按照县委规定的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确保省国土厅验收通过。
3、村增减挂项目完成时间计划
二、2012年整体推进、占补平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体推进项目申报任务分解
1、根据我镇土地利用现状,2012年申报社居委整体推进项目,社居委位于合阜高速路两侧,村庄主要集中在高速路东侧,全村10个自然村庄,土地总面积6214.9亩,其中村庄面积574.42亩,水塘面积506.2亩,未利用土地面积444.1亩(田埂),农田整理估测净增耕地7﹪。
2、依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我镇2012年申报县级废糖以及未利用土地占补项目400.0亩,任务分解分别是庄王社居委80.0亩、李庄村50.0亩、村50.0亩、侯集村50.0亩、杨湾村40.0亩、枣林村40.0亩、徐岗村30.0亩、张圩村20.0亩、村20.0亩、薛桥村20.0亩。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镇特殊的地形地貌2012年申报李庄村高标准化基本农田示范项目,项目区面积7787.6亩,其中耕地面积5606亩,水塘面积645亩,未利用土地面积617.8亩(田埂),农田整理估测净增耕地15﹪,
三、2012年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完成时间
1、整体推进项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村庄现状、房屋结构、面积情况、居住户数、人口数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3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组入户调查、到村、到组不定时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拟新建村庄选址、建设房型、户均面积、货币安置等情况;4月3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5月3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6月30日前完成建新区规划设计方案两上两下征求意见。2、高标准化基本农田项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村庄现状、水利设施利用状况、当家糖面积、实际可耕地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3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组入户调查、到村、到组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4月2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5月2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6月20日前完成高标准化基本农田规划设计方案两上两下征求意见。3、占补平衡项目: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水利设施利用状况、当家糖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4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废塘进行调查、到村、到组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5月2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6月2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9月20日前完成废糖工程施工任务,申报县国土局验收。
四、工程施工方法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每个项目工程均交给复耕所在村的村民理事会或者招投标企业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工作协调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所产生的隐蔽工程由镇隐蔽工程领导组负责丈量登记,并当场签字确认。
五、组织领导
六、奖惩规定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的步伐,明确提出全国耕地保有量要保持在18.18亿亩,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也提出,我国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使得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3万km2(18.05亿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km2(15.6亿亩)。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0号),“保红线工程” 的行动主题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该行动分解下达了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开展500个示范县建设,确保建成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等任务。为此,在全国各地如海南省渡江流域、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玉溪等地,正相继开展“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定、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为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各地在实施土地整理的过程中也在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已有学者对土地开发整理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做了相应的研究,以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环评居多[1-5],且主要是偏向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3-5],而针对其建设项目的研究仍稍显欠缺[6, 7]。土地整理项目如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下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虽然跨越区域较大、覆盖面积较广,但是它们是土地资源开发和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一般是按子项目分区实施的,因此,按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也是土地规划项目规划环评的细化和补充。鉴于土地整治项目环评的行业导则还处于酝酿期,该类环评文件的编制主要依据总纲和专项导则。本文在编制青海省湟水流域、贵州乌蒙山、、云南省等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该类重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提出几点建议,供同行参考。
1 工程分析的要求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工程分析时段应包括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勘察设计期包括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和设计阶段,项目建议书工作在进入环评阶段前已完成,其主要成果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会有体现;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环评是一个互动的阶段,环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评价过程中对发现初勘、选址选线、新增耕地的数量以及相关工程设计中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应提出调整或修改建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据此进行修改或调整,最终形成科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评报告。土地整理重大工程施工期跨度一般为3~5年,某些间接影响可能是永久性的,如渠道衬砌导致渠道生态环境发生质的改变,因此应重点关注该时段。而营运期,由灌溉引起的次生盐渍化、生态退化等生态影响和农药、化肥、农膜等残留所带来的污染影响是并存的,该阶段也应是环评的重点。
虽然国家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中新增耕地的比例没有明文要求,但是“新增耕地率”已经成为各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一大特色,也同时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来源。所以土地整治项目一般是对现有耕地进行“田、水、路、林”的改造和开发一定比例的新增耕地,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生态导则对工程分析的对象的要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主体工程为土地平整、灌溉排水、修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四大工程,部分项目还包括村庄整治。其中土地平整和灌溉排水工程应重点分析。对现有耕地的整治主要是衬砌渠道、疏浚沟道、修整道路、补种防护林以及改良土壤等,该部分耕地经过长期的人为干扰,格局和生态环境较稳定,其配套修整不会对其产生大的影响;而新增耕地主要是新建道路、沟渠、新种防护林,并将盐碱地、其他草地、农村道路、田坎沟渠等通过植被铲除、表土剥离、土壤改良等转变为耕地。新增耕地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占地在生态类型上基本上由原来的草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转换为农业生态系统,生态格局转变较大,因此,新增耕地产生的影响应作为环评报告分析的重点。同时,作为改扩建工程,污染源的计算需做好三本帐,并提出“以新带老”的措施。
在工程符合性方面,因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一般都是集中连片的,因此不可避免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所以在初步论证时要以列表的形式明确给出其保护区与建设项目的方位和距离,分析工程新增占地与该保护区占地上的合法性;国家命令禁止开垦坡度大于25°的地块,已有的坡度大于25°的耕地应逐步有计划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这就要求在丘陵地区广泛实施的“坡改梯”工程中把好耕地坡度这关,避免为追求土地数量这一目标而开发坡度大于25°的地块;同时还应并分析重大工程与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政策和各级规划的符合性与协调性。
2 新增耕地的分析
早期,为片面强调数量而忽略开发整理质量,一些地方在土地整理中出现了毁林开荒、垦殖草场、围湖造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荒漠地”等打“擦边球”现象发生。其次要分析其来源可行性,以避免营运期新增耕地因质量问题或者水源问题而出现撂荒现象的发生。要《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要求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 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这些环境政策也都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新增耕地来源要明确、合法、合规。
3 水资源论证专题
鉴于水资源是决定土地开发整理面积大小的主要因素,土地开发整理首先要考虑水资源的供需平衡问题,特别是对于缺水的干旱地区[8]。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首先就要摸清项目区的各种来水量和可供水量,根据农业、工业、生活远景的需水要求以及生态需水量,进行水资源平衡分析论证,以水定地,确保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指出“在发生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超采的流域和区域,应停止新上的加重水平衡失调的蓄水、引水和灌溉工程”,这一要求表明了在当前阶段国家对生态环境用水的重视,从源头上避免因新增灌溉用水等而加剧水平衡失调的问题。《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国发[2010]46号)中将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分为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其中包含4个水土保持型,分别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大别山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和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其发展方向为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放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解决农民长远生计,巩固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等。
以上环境政策要求在土地整治项目中应注重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采取节水灌溉等措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尤其是在水资源超载或者濒临超载的区域通过节水改造在新增耕地灌溉面积的同时不新增灌溉引水量。在实际项目中,为避免连续干旱年因水资源不足而发生耕地撂荒等,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除渠道防渗、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兴建涝池等工程措施外,还需加强管理措施,如沟渠铺膜防渗、消减新增耕地量等。对于消减新增耕地,应优先削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9]附近的耕地。
4 地下水影响分析
4.1 地下水影响评价等级
土地整治项目因在营运期农药、化肥的残留会通过土壤淋溶以及地表径流入渗补给等作用影响地下水质;同时,田间的灌溉和排水会影响区域水资源的分布、可能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的变化,并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其同时兼具I类和Ⅱ类建设项目的特征,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的Ⅲ类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执行有关问题的说明》环办函[2013]479号文件要求,实际工作中应以建设项目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最高工作等级作为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但可以分别按I类和Ⅱ类场地特征确定的工作等级开展相应的评价工作。
4.2 现状调查
4.2.1 污染源调查
重点应调查和了解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的情况。同时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污染源》(2009年)中关于农药、化肥的流失系数手册及农田地膜残留系数手册,给出项目区化肥、农药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折纯量和农膜的田间残留量,并估算出通过挥发等进入大气环境中的化肥、农药的量。对于污灌区,应重点调查和了解污灌区的土壤类型、污灌面积、污灌水源、水质(执行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污灌量、灌溉制度与方式及施用农药、化肥情况。必要时可做补做渗水试验,以便了解单位面积渗水量。对于移土培肥、改良土质或施用生活污泥的等地块,要对农田和作物的选择和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对受纳的农业土壤土质、面积进行分析,最终给出污泥的农田施用是否可行的结论,是否会影响农田的土质达标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4.2.2 地域水文地质问题调查
地域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包括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其中其他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区域特征进行盐渍化、沼泽化、海水入侵、天然劣质水质进而土壤污染调查,在调查其现状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产生的因素,项目建设对其的影响以及发展趋势。
4.3 影响评价
4.3.1 评价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的要求,分别用标准指数法对水质进行评价,用预测水位与现状调查水位的对比来对项目可能导致的水文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具体为地下水灌区中采用中心水位降和水位下降速率的方法评价地下水位的降落漏斗,和地表水灌区中通过地下水水位变化速率、变化幅度、水质及岩性等发展趋势的分析来分析土壤盐渍化、沼泽化、湿地退化、土壤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
4.3.1 评价内容
应注意地域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与水文地质问题息息相关。如在河谷平原区河水侧向补给和微地貌形态等会影响地下水的水质和水位埋深,要分析灌溉对盐碱化、沼泽化的影响程度;对滨海平原区,因淡水和咸水之间可能产生水力联系,要重点研究咸淡水界面埋深,淡水层的埋藏条件与水量,分析灌溉对海水上溯、倒灌的影响程度;对岩溶水地区,因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相互转化的速度较快,且伴随着地域性的各种岩溶形态,如串珠状洼地、干谷、漏斗、溶井、落水洞、塌陷等;因此,应了解项目区地下水径流集中和强烈的地带,以防止因为灌溉渗漏、蓄水、抽水等农业活动导致岩溶塌陷;对于黄土地区,应注意调查黄土台塬(包括呈阶梯状的台塬)、黄土丘陵(梁、峁、沟壑)、山前洪积扇(裙)和河谷阶地的形态等,收集黄土层中溶蚀、湿陷、沟谷切割密度及深度等数据,观察了解黄土地区水土流失及植被与地下水的关系等。研究合理开发黄土地区地下水的方案,并推测可能出现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方案。对于沙漠地区,如南疆三地州等地,年降水量少,蒸发强烈,盐碱化严重,应分析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的供 水能力,项目的节水程度,是否会加剧该区域地下水资源短缺的局面,并分析项目灌溉定额的合理性以及对盐碱化的影响程度。在以上分析灌溉对地下水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的基础上,应提出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的的防治措施。
5 生态影响分析
5.1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
上述已经分析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相当于改扩建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导则》(HJ 19-2011)的要求,在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上,其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面积计算。
5.2 现状调查
环境现状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分析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气象水文特点、自然灾害情况、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水利交通条件等情况。分析规划区域当前的环境问题以及各种环境的规模、范围、程度、产生原因等, 明确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重点。并对生态敏感区( 点) 进行全面分析, 如特殊生境及特有物种、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退化区、水土流失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特有人文和自然景观区以及其他生态敏感点等,确定对规划反映敏感的地域及环境脆弱带[1]。
因农业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一般不存在大型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为两栖动物居多。现状调查时,按导则要求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区生态背景和区域主要生态问题即可。与项目关系较密切的生态系统应详细调查,如项目区的农业生态系统,若有天然林地、河流、湿地分布其中,也应做出相应调查,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等,还应通过长期生态监测和走访等形式调查项目区涉及动物栖息地和迁徙路线以便后续分析修路、修渠等对其的切割作用和预留生物通道的合理性。在上述基础上,附以规范的生态图件和相应照片。而与项目关系不太密切的生态系统因做应相应简化,给出区域大背景的生态现状并辅以照片即可。对于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生态问题调查,应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9]。
5.3 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渠道衬砌、道路修整、土地平整和防护林种植过程中会扰动表土上的植被,虽然施工期一般在休耕期,植被已经枯萎,但是施工会切断植被的根系,破坏了原有土壤中的微生物群系、水分、养分,使得动工区域(除衬砌区域外)在施工期结束后仍以裸露地貌为主,植被恢复需要一定时间。除上述影响外,新增耕地的开发会减少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一些已适应在田坎、盐碱地、沙地等生长的植物生存环境变迁、植被退化;使原本在当地生活的一些生物因栖息环境改变而减少甚至死亡。营运期内,除新增耕地由天然半天然的生态系统转变为农业生态系统所带来影响外,项目区内渠道的衬砌、路面硬化、田坎的减少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大。天然渠道因水土湿润,泥土路面水力连通性相对较好,阻隔作用相对较小,田坎因人为干扰相对较少等,这使得天然渠道、路面和田坎的物种较为丰富,对维持农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后,渠系衬砌减少了降水、灌溉水对浅层地下水的补给;在非灌溉期,表层土壤水分因渠系衬砌不能充分得到浅水的补给,在靠近渠道两岸1~5m的范围内将会以草本植物群落。
5.4 水土流失
对于侵蚀模数,新增耕地和现有土地的整治应分别计算,此外还应统计因项目实施而破坏的水土保持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这部分工作应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5.5 生态风险评价
土地整治项目有区别于化工等污染项目,因此不适用于风险导则,但其生态风险仍然值得关注。土地整治的生态风险源主要来自农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建设及防护林建设大工程,其风险类型在建设期、恢复期与稳定期的表现各不相同[13]。可以从水、土与生物要素中选取了个指标构成土地整理生态风险评价的指标体系, 并用法得到综合生态风险指数, 能有效识别出土地整理前后生态风险的变化。得出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发生生态风险的可能性的增减情况, 项目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有所变化趋势, 为以后的土地整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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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于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
二、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三、集体所有的土地
(1)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山权仍归集体所有,林木和林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为了鼓励社员植树造林,在不影响集体林业发展的前提下,把一部分荒山划给社员作为自留山,是发展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措施。社员个体经营的自留山,是社会主义林业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
自留地同自留山含义相同。
四、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权主体不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者是集体农民集体,国有土地所有权者是国家,即全体公民。
(2)使用权流转不同。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出租等各种形式流转。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流转。这也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小产权房的由来。
(3)用途不同。国家所有的土地主要属于建设用地,而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只是一小部分,大部分用于农业生产,属于农用地。
五、集体土地的分类
按照我国法律要求,集体土地应按照用途规划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种类型。
集体农用地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各种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用途农用地又分为一般农用地和耕地。耕地是指用于粮食作物生产的土地,耕地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于建筑、建设的土地,包括宅基地、乡镇村企业、公益设施等使用的集体土地。
集体未利用地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荒地、盐碱地、冰川等各种没有投入使用的土地。
六、法律对一般耕地的保护原则
一般耕地是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一般耕地属于宝贵的土地资源,法律对其实行保护原则如下:
(1)耕地总量不减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2)耕地补充、占地补偿。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3)建设用地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非农建设需要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来办理用地手续,并依法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
(4)控制性占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七、法律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一)什么是基本农田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
(二)基本农田的特别保护概述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在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备案工作,应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三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对以缴纳耕地开垦费方式补充耕地的,缴纳标准按当地最高标准执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和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活动,禁止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或者“设施农业”等任何名义,占用基本农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
(三)严格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除法律规定的对一般耕地的保护外,占用基本农田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
八、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管制
(1)用途管制。任何单位进行建设的只能占用建设用地,不得占用农地,需要占用农地的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 ARCGIS 数据库 应用
[中图分类号] F301.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3-256-1
土地整治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合理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1]。201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对全国的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设是市级、省级数据库的基础和保障。
1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设
1.1数据源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数据源主要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1.2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内容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中的土地整治规划要素等。基础地理信息要素、规划基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直接采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相关信息[1]。土地信息要素中土地整治规划空间要素包含的具体数据图层见表1。
1.3专题数据获取
1.3.1土地整治潜力数据
土地整治潜力数据主要包括农用地整理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土地复垦潜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等。通过地类统计和抽样调查得出区域土地整治潜力情况,在ARCGIS环境下,以行政村面状文件为基础,按规程要求编辑属性表。较为简便的方法是在Excel中进行初步计算,链接到行政村面状文件,转为SHAPE属性文件。
1.3.2土地整治规划数据
根据土地利用的现状、上级规划指标和县级政府要求,确定土地规划项目范围线,在ARCGIS中新建相关图层,利用绘图工具,绘制出面状项目区,在属性表中统计出各项目区面积、项目规模,计算新增耕地状况,安排实施年份等。
(1)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的确定。导入DLTB图层、行政区边界、主要水系道路、上轮已实施范围线和允许建设区范围线,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结合土地整理部门的要求,选择耕地集中的地块,沿道路或水系进行绘制,确定项目区边界。
(2)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安排。在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为主的区域,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镇、村规划的要求,对农村居民点和工矿用地进行改造利用,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率。
①拆旧项目调查筛选。利用现状数据库提取农村居民点图斑,统计农村居民点面积。
②建新区的确定。在ARCGIS中导入区域DLTB,新建图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和村庄规划,结合主管部门意见,确定新区的位置和面积。
1.4数据入库
数据入库前需经过图形数据整理、数据质量检查、属性检查、规划文档及表格数据整理四个过程。其中图形数据整理主要是删掉图形数据整理过程中所有过渡性的临时图层文件,全面规范化的整理图层,以获得标准化、规格化的具有准确属性的分层图形数据;数据质量检查主要包括属性、图形和拓扑检查;属性检查主要检查规划代码、分层文件的命名等;规划文档及表格数据整理主要对规划文本、规划说明、相关附表数据一致性进行检查。
上述工作处理完毕后,利用ARCGIS的建库模块,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1)建立图幅索引: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接合图表建立覆盖全县的分图幅数据索引。
(2)建立系统数据字典:数据字典描述数据库中属性字段的属性与组成,是按现行的各种技术规程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的,包括行政区代码库、地类代码库、权属单位代码库等。
(3)数据入库:将数据字典、数据图幅索引文件和拼接好并检查合格的数据库文件添加到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入库,完成整个数据的建库。
1.5数据质量检查
使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通过检查后按照文件组织格式要求汇交。
2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应用
2.1图件编制输出
土地整治规划图件编制是整个规划编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规划编制的必备图件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图和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图 [2]。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立,为图件编制输出提供了方便。
2.2土地整治规划数据管理与分析
利用GIS数据库强大的数据管理及空间分析功能,针对土地整治规划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划项目进行管理,了解土地整治潜力分布,明确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3结论
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实现了整治规划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可以方便的进行图件编制输出、规划数据管理分析,对于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