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9 16:43:5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街道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通过从近年社区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普遍具有以下特点:
1、“村官”违纪违法案件设计人员较为固定。主要集中在社区主任、书记、会计等干部,两人以上共同作案的较多。
2、社区违法违纪案件大多是职务侵占、贪污、挪用公款等类型,作案手段不断翻新,通过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执行财务制度不严。一是以收代支,特别是组级收入不及时入账,用发票和白条折扣,造成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贪污公款;二是现金管理不严,白条支出多,不能够全部提供有效票据,在收入中现金不及时入账,给随意挪用公款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固定资产、物资管理手续不全,有的社区有帐无物或有物无帐,账物不符。
(3)票据管理不严。收费票据只领无收,或领者领用手续不健全。
3、社区财务管理不善。通过调查发现,社区财务普遍不规范,帐务混乱。部分社区财务管理仍然处于管理不到位、执行监督不严的状态,特别是组级收入不入帐的情况较为多发,
社区干部违纪违法经济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干部自身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社区干部绝大多数是本地人,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较低,自身素质较差,绝大多数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财务知识培训。平时放松自我约束,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过分追求物质利益,私欲膨胀,法律意识淡薄,难免会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2、财务管理不力。一是对发放的票据收回管理不够;二是财务公开不够,是按照要求实行社区每季度公开一次,组每半年公开一次,组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详细,一贴了之;三是街道经管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检查社区的多,检查组级的少。
3、对财务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一是财务工作人员提出要按章、按财务制度办事,但是社区干部及办事人员不听;二是社区干部存在重收轻管思想。
4、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制度还不十分健全,经手财务的人员不专业。一些社区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白条入帐在组级财务帐目中相当严重。主要是:一是社区干部利用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存在,支出随意性很大;二是财务人员不专业,缺乏执行财务制度的自觉性和原则性,对社区主要干部言听计从,成为社区主要干部贪污、挪用公款犯罪的帮手。
5、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一是社区基层管理和监督职能的组织没有很好地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如居民监理会和理财小组对于社区级财务管理把关不严。二是纵向监督软弱。“社区财务街道管”推行后,虽然社区级财务的帐务得到了一定的规范,社区级财务支出须经社区、街道两级签审后核报,但不能完全杜绝社区干部虚列项目,以假票报帐核销的问题。同时,横向监督虚化。一些社区级经济的支配由社区支书、社区主任少数人说了算,其他人员不敢提意见,也不敢反映,起不到应有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
6、社区干部的待遇较低,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能正确把握、对待职责与自身利益的冲突。收入偏低使得部分社区干部心理失去平衡,在财务管理中容易发生坐支、挪用等职务犯罪行为。
预防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对策
1、清帐理财,审查核实。对货币资金进行帐与物核对、盘底,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对应付款应收款等往来帐进行清理,做到帐物相符。在清理结算后对各组财务收支进行登记入帐,同时进行财务公开。
2、清旧建新,规范管理。清理结算后,对原有的社区级资金帐户核对,仔细核对各组的账务,各组除留有备有金外,其余的组级资金全部存入银行,实行组帐村管,实行一组一帐方式进行核算管理。主办会计负责组级财务核算工作,记好总明合一帐,出纳负责日常收付工作,记好银行存款及记帐,真正做到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完善制度,规范运作。一是要社区干部及社区财务人员提高对制度严肃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二是加强票据管理,重点是对支出类原始凭证的管理,杜绝白条入库、入帐,组级支出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对于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如组出工工资款的、组级干部工资等,要填写市统一发放支付凭证,并把领款人、原始凭证附后,履行各项审批手续;三是加强现金管理,各组实行备用金制度,严禁坐收坐支。四是制定5项制度,组有社区管理制度、财务票据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4、提升管理,实行五统一。实行“社区帐街道管、组帐社区管”,进一步提升组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地制止和消除原有组级财务管理中的弊端,通过实行“社区帐街道管、组帐社区管”对各社区组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结算、统一公开、统一存档的“五统一”服务,使制度执行更严格,财务操作更规范,使财务管理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近年来,随着××乡招商引资环境不断改善,一、二、三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提升。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努力打造生态和谐文明××。
一、着力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乡始终把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不但让群众喝上水而且喝上放心水,一是采用修建饮水工程、架设饮水管网的方法来改善农户引水安全,每年投入人畜引水安全工程改造资金达20万元,20*年投入资金40万元,架设水管网23.5公里,改善了12个村民小组的人畜饮水安全;二是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在群众建房时引导群众对生活用水和家禽粪便的排放做到安全排放,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确保群众引水安全,很大程度上也保障了群众的身体健康;三是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控制群众滥伐滥砍树木,减少对森林的破坏,保护了当地的森林资源。
二、加强集镇环境治理力度。××乡历届党委、政府都很重视集镇建设。其集镇的饮水安全和卫生管理是作为集镇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为了科学合理地建设集镇使之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中心,20*年该乡投入资金15万元启动了集镇建设规划,目前规划已完成,规划包括了总体规划、给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绿地规划、灯光工程规划等,对集镇的污水排放进行了科学的规划。一是注重改善集镇引水安全。该乡集镇饮用水存在用水紧张、管网老化等问题,为了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20*年完成集镇规划后,该乡启动了集镇饮水管网建设,现已投入资金80余万元科学合理的对集镇水管网进行了改造,改善了群众用水质量。二是注重排水工程建设。20*年,该乡投入300万元,在集镇安装了4800米排水管网,彻底改善污水乱排的现象。三是注重集镇垃圾处理。该乡集镇人口约有5000人,每天都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而垃圾的堆放处理存在着很大的难度。2007年投资5万元新建一个小型垃圾处理场,减少了环境污染。四是注重集镇卫生管理。为了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首先,20*年成立街道管理委员会,对集镇的秩序及卫生进行监督。集镇内每50米摆放垃圾桶2个,聘请4名保洁员,对垃圾和街道每天都进行清扫;其次,街道管理委员会发挥其作用,每半月由乡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集镇内住户进行卫生检查,要求住户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对违反集镇卫生管理制度的第一、二次进行口头警告,严重违反的给予罚款;第三,每次赶集日严格督促商户保障集镇秩序及卫生,不允许出现垃圾乱堆放的现象。五是注重集镇绿化美化。20*年,投入6万元对集镇主街道进行了绿化,栽种榕树60棵、油棕120棵,草坪绿化500平方米。
三、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禁止毁林开荒,鼓励退耕还林,大力发展绿色产业。该乡现有橡胶10万亩,茶叶4万亩,紫胶1万亩,八角6000亩,森林覆盖率达80%。近年来未出现森林火灾,对出现乱砍乱伐现象严肃处理,做到全力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第二条 联圩水利工程管理主要包括:圩区防洪圩堤(护岸、护坡)、圩内河道、防洪闸、排涝站及配套工程。其管理范围为:防洪圩堤为迎水坡脚外5米至背水坡脚外10米范围内;河道为圩内全部河道;防洪闸为上、下游翼墙外各50米范围内,两侧各10米;泵站为泵房以外各20米范围内;涵洞前后各10米,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城市联圩管理范围为防洪驳岸5米范围内,泵站以占地范围为准。
第三条 各镇(街道、开发区)水利站(水利管理部门)是所在镇(街道、开发区)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承担全镇(街道、开发区)范围内的站、闸、河、堤、涵洞等水利工程的管理职能,根据本镇(街道、开发区)联圩的实际情况,确定养护形式,履行如下职责:
(一)加强对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
(二)科学制定闸站工程的运行方案、维修保养计划;
(三)制定防洪圩堤(护岸、护坡)管理制度和巡查制度;
(四)加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和河道的长效管理;
(五)合理测算联圩水利工程养护费用,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六)加强水利工程养护工作的检查考核,提高工程养护水平。
第四条 在区建设(水务)局的指导下,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具体承担所在联圩站闸工程的维修养护、日常运行以及河、堤的管理、巡查、养护和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第五条 联圩养护人员应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联圩内站闸数量、规模和河道、堤防长度相应配置。防洪圩堤上的防洪闸、涵洞由堤防管养员负责兼管;每座防洪闸或排涝泵站至少配一名管养员。河道保洁按每2公里左右安排一名保洁员。联圩养护人员组织形式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本地区情况确定,由水利站实施对联圩的水利工程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第六条 联圩养护工作职责
(一)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维修养护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等;
(二)负责对圩区水利工程进行日常检查观测和河道清理,随时掌握各项水利工程动态,消除工程隐患,确保工程完好和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三)建立健全联圩各管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要加强对管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每月对堤防、河道、站闸管养人员进行工作检查考核,年终进行总评;
(四)汛期应主动掌握雨情、水情、工情,了解天气动态,制订防汛抢险预案,配合水利站做好防汛工作;
(五)搞好圩堤达标工程和水土保持,管理好林木和绿化,营造联圩优美的生态环境;
(六)加强河道工程管理和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做到河道“底清、面净、坡洁”,搞好河道水环境保护。
第七条 区建设(水务)局每年对联圩水利工程进行定期检查考核,提高管理水平。联圩水利工程检查实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相结合,由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实施,汛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区水务局每年分别在汛前和汛期进行检查考核,水利站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的检查考核,并分级建立检查考核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损坏应及时修复,对重大损坏、险工、人为破坏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和区建设(水务)局汇报。
第八条 联圩水利工程的养护维修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经常性养护维修由联圩养护责任单位负责,重大损坏由水利站提出维修方案,报本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同意后,并报区水务局审核,列入区级计划实施。
第九条 联圩水利工程养护管理标准:
(一)圩堤:无裂缝、塌方、洞穴、明显渗漏、管涌,无乱垦乱种、乱搭乱建,无非法取土、挖坑,无人为损坏圩堤护坡,管理好绿化林木、草皮。
(二)水闸:闸身、闸门、翼墙、止水槛无裂缝及损坏,闸门闸身无漏水,闸槽无淤泥,开关灵活,配套设施完好,设备无失窃,无锈迹,安全可靠。
(三)灌溉、排涝泵站:进出水池、泵房无损坏,进水池有拦污栅,出水池无漏水渗水,泵房门窗齐全,屋顶不漏水,泵房整洁无杂物堆放,站容站貌好。
设备整洁完好、无失窃,运行可靠,用电安全,制度上墙。
(四)涵洞:洞身翼墙无损坏,闸门板齐全,无渗漏,无淤积。
(五)河道:无水生植物、漂浮物和各种垃圾,及时阻止和禁止工业污水、有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内,河道内无乱占乱挖和无填、堵、缩现象。
第十条 防汛期间,各联圩闸站,应根据情况及时排涝,并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在接到启闭闸门或排涝泵的通知后,及时作出反应。
第十一条 联圩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经费,以各镇(街道、开发区)财政承担为主,经检查考核达标后,区财政对防洪闸站结合工程作适当补助。
第十二条 各镇(街道、开发区)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通过考核评比,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对擅离职守或工作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要进行教育或解聘,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赔偿。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会议精神,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最大的民生工程,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力推动安全饮水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为群众共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衔接和铺垫。
二、工作任务
(一)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按时完成考核组反馈的问题
反馈问题:省际交叉考核工作组提出“交叉考核抽查4县20个饮水项目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问题。某县缺少水源井的运行维护制度、水质管理制度、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机房与输配水管道管理制度等。某县两村4个屯集中供水工程未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以及“交叉考核查阅两县817份水质检测报告发现,有20个乡镇58个村水质指标中浑浊度超标。”以上问题经局党组认真研究,逐一核对,主动认领,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逐一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管水员加强培训管理,完善水源井、机房与输配水管道相关制度,并补充水质管理制度及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二是将对全乡2015年以前老井全部安装消毒设施。三是对已安装水质净化设备的水质浑浊度指标不稳定的水源井进行反冲洗操作,并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如果水质仍未达标,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改进滤料配比,同时督促水源井管理单位加大管护力度,增加反冲洗频次;对未安装净化设备的水源井进行抽水放水,对个别水混等问题协调乡、村、主管局,采样检测后如果水质不达标立即安装水质净化设备,直至水质全部达标。
完成时限:5月31日。
(二)严格对照“四项”指标,继续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市水利局按照中国水利学会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严格对照 “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2019年农村人口饮水全部安全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市2020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消除隐患,长期保持我乡农村饮水安全。
一是实地勘测。委托勘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我乡各村及各农进行实地踏查,将目前维持使用、存在供水隐患的工程纳入规划。二是及时组织施工。对长白村170户街道、外来户居住户,协调组织施工队伍开始施工,确保长白村及时吃上放心水。
完成时限:6月20日。
(三)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再排查
对全乡贫困人口逐户开展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内容为贫困户饮用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步整改、动态清零,确保每一户贫困户的饮水安全,确保不影响脱贫攻坚成色,确保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时不遗留问题。
完成时限:4月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以乡党委、政府为核心的保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把涉及工程建设、水质检测、水源保护、供电保障及运行管护等相关任务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员,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环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市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所辖行政区域内主要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主要旅游景点、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和省道的县际间、连接国道和省道的重要公路。
乡道,是指不属于县道以上的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通往所辖行政区域内乡镇(街道)的公路、乡镇(街道)际间、乡镇(街道)与外部连接的公路,以及具有重要联网功能的乡镇(街道)通往行政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不属于乡道以上的乡镇(街道)通往行政村、行政村之间以及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县道、乡道、村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命名和编号。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镇(街道)村尽责”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体制,确保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章职责与体制
第五条县交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筹措、拨付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以县级为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有关规定,并督促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
(二)负责筹措和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三)规定所属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并实行年度工作考核;
(四)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农村公路畅通。
(五)依法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交通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将农村公路纳入路网统一管理范畴,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协调、监督、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
县交通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发展规划,会同县财政部门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年度建议计划,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养护市场及养护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开展养护与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并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所属的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劳动保障、人事、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建设、水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县交通局的组织指导下,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养护与管理职责,筹措落实乡道、村道公路养护资金,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公路养护的相关工作。明确有领导分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并落实乡镇(街道)现有相应机构来具体兼管乡、村道养护与管理相关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明确一位村委会负责人分管,筹措落实村道养护资金,并制订含有保护路产路权在内的村规民约;落实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建立养护工作的竞争、激励、监督机制;及时制止占用和损害公路的行为,做好村道管养工作。
第十条县道养护工作由县公路管理段直接负责;乡道、村道养护管理职责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承担。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应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县交通局及县公路管理段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检查监督,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养护质量进行定期(月、季、年)和不定期检查、考核、评定,建立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办事程序、经费下拨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养护经费列支符合规范。
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第十二条县、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和村民委员会都应积极筹措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由财政投入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筹措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使用遵循“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养护资金。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工程,同时对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给予适当补助。省补养护工程标准为县道年公里15000元,乡道年公里8000元,村道年公里1500元。省级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水毁工程和附属设施的修复等专项工程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组成,实行预决算管理。
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当用于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含水毁工程等),并优先保证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县交通局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户,并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时,要综合考虑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实际需要及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公路水毁及附属设施修复等经费补助(应列专项经费)的需求。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资金应根据养护资金测算标准加以落实,县级财政投入的具体标准为:县道年公里4000元,乡道年公里2000元,村道年公里500元。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投入资金和力量用于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乡级财政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原则上不低于乡道年公里1000元,村道年公里500元。
第十七条村民委员会应按照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方式进行民主决策,也可采用社会、企业捐资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在筹资时,要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第十八条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经费的拨付,应与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挂钩。实行以奖代补。
第十九条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段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养护资金的监管,并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村民委员会也应建立相应的养护资金管理制度,下拨村级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村筹集的资金实行帐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第四章养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包括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农村公路的大修和中修工程(以下统称养护工程)。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是指农村公路的小修、保洁、绿化管护、附属设施维护等。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和路政管理应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路政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应当保持路基稳定、路面平整、路肩整洁、排水畅通、构造物和沿线各类设施完好,宜林路段绿化齐整。对桥梁、隧道、急弯、陡坡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应当根据财力情况,按照国家标准逐步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交通中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县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第二十二条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水毁工程等养护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在县交通局的指导下,按照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择优选定有养护资质的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实施。有条件的乡道、村道日常养护也应按市场化机制进行养护,如因山区等自然条件原因,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无法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养护作业单位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养护方式。
农村公路中的村道养护一般应按照“乡镇监管、行业指导、村委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以奖代补)”的原则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乡镇(街道)统一养护管理。村民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聘用、委托、个人(农户)分段(片)承包、建立养护协会组织养护等灵活多样的养护方式,并签订养护合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公路管理机构备案。对日常养护中的一些专业技能要求高的小修,如油路补洞、水泥路灌缝、附属设施维修,可单独委托或招投标,由养护公司进行养护。
第二十三条县道养护工程由县公路管理段提出建议计划,按有关规定报批。乡道、村道养护工程的安排,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养护管理单位提出要求,县交通局及县公路管理段统盘考虑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等,视公路破损状况全盘考虑,科学合理安排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报批或备案。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当建立“标准明确,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
第二十五条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段、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农村公路养护特点,建立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养护作业单位和养护人员严格执行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在作业区间或者施工路段两端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与警示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公路养护作业人员应当穿着安全标志服;
(三)养护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四)在夜间或者恶劣天气作业的,现场应当设置醒目警示信号;
(五)养护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消除遗留物;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期间,应当保障车辆通行的基本条件和安全,不得因养护作业而随意封道,中断交通。确因养护作业需要封道,中断交通12小时以上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并在路口设置绕行标志。
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对农村公路养护所需的取砂、取石、取土、取水等事项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植被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及时收集、清理养护废弃物。
第三十条县道和乡道的绿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村道绿化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的有关规定,因地制宜,自行实施。
绿化树木不得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线和影响通行。
绿化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一条县交通局及县公路管理段应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料档案数据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资料档案的统计上报工作。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发生在农村公路上的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县公路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公路管理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人民政府或者县交通局可以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职责的;
(二)因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农村公路较大损坏或者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
(三)养护工程未依法进行招投标的;
(四)截留、挤占、平调、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
(五)强令村出资、投劳,增加农民负担的;
(六)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农村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以及造成他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列入乡道、村道公路养护管理计划范围的公路另行下文。其它村级公路的养护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根据各自情况解决。
第三十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并报县交通局备案。
一,彻底改变传统社区观,把社区当成社会建设的“大文章”来做
过去“单位制”主导的社会体制下,社区只是主流体制外的补充性社会单元,在社会整体格局中,具有很强边缘性特点。但随“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尤其是“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社区成为主流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社区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当前社区建设,仍需以转变传统社区观为前提。
1, 转变传统社区工作“小儿科”理念,树立现代社区观
与社区本身的作用并不显著有关系,在过去政府工作理念中,社区工作是“敲边鼓”的活。改革几十年来,虽然轻视社区工作的情况有了大的转变,但传统惯性思维仍在时时发挥影响。如有些社区发展资金遭挪用、社区政策落实打折扣、居委会人员经济社会地位难以提高,都是具体反映。而为彻底转变这一情形,政府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多形式的、普及现代社区观的公民教育,把社区作为现代居民生活的基本理念,使之扎根于人们思维中。
2, 把社区建设提升到各级政府社会发展规划的高度
社区是现代社会重要基层单位,其建设,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把社区建设提升到更重要位置,纳入各级政府发展规划中,应是顺理成章的。如针对社区服务资源分散、基本设施布局不合理、服务主体单一、运作效率低等问题,深圳就制订了《深圳市社区服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并把社区服务列入城市重点规划中。广州 把社区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中。提升到政府发展规划的社区建设,可以更有目的、有计划与有针对性地进行,并有助社区建设质量与效率的提高。
3,把社区建设提升到各级政府公共政策的高度
公共政策是现代政府履行公共职能,达至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形式。西方发达国家中,社会发展的诸多规划,是通过公共政策的途径推行下去的。在社区已成为居民最重要生活空间之一的前提下,把社区建设上升到公共政策层次,是保证社区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如我国在直面“银发”浪潮的袭击下,各地通过建构与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政策,以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活动;在开展绿色生态城市建设的活动中,通过实施绿色生态社区的公共政策,以促进社区生活的生态化。诸如此类,还有助树立社区工作在社会发展中的独特地位。
二,以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建构现代型社区体制
社区秩序化与良性发展,离不开相应社区管理体制的保障,因此,推动与建立现代型基层社区体制,既是社会改革战略性目标,更是当下社会体制建设的现实选择。
1, 改革传统街道组织架构,建立健全新型街道管理体制
传统街道管理体制下,面临至大问题是,街道资源分散、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管理效率低下,难以适应基层社会变迁的实际。近年来,许多城市在基层公共事务剧增的“逼迫”下,建立或引入社区工作站,目的是要让政府职能从社区自组织中分离出来。关于这方面,一些走在改革前列的城市,在探索以资源整体合为核心的新管理体制,如广州天园街等进行的改革试点中,就把街道相关机构及人员进行重新协调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队三中心”(综合执法巡查队、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与管理体制,其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通过整合已有资源,形成政府、民间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三位一体”体制。这种路径下的街道体制建构,对克服传统基层社区体制下的诸多问题,有方向性意义,值得总结、借鉴与推广。
2,更新改造社区“居委会”,把它打造成社区新体制“龙头”
传统“街居制”体制下,社区是被高度行政化的,其重要原因在社区关键组织的居委会被高度行政化。而理想型现代社区,是个自组织社会单元,政府对社区只发挥指导、协调与监督的功能。为建构现代自治社区,在考虑居委会独特性基础上对其翻新改造,是社区体制改革重要任务。
关于居委会改造,需关注主要内容有:第一,把居委会当传统权威资源加以利用。居委会历史长,与政府关系特殊,权威性超越其他社区组织,且实际已发展为集各种功能于一身的综合性机构,具备建构为社区新核心优势;第二,要建构成有实质自治内涵的组织。新居委会可通过人事、财务、考核等方面的机制进行改造,促进自治属性的生长;第三,淡化居委会作为行政社区的概念、强化自然生活共同体的本性。尊重社区自发性因素,并以此为主要标准,进行居委会辖区的再调整,给社区自治创造良好群众基础;第四,新居委会建构中,需特别关注公民参与性培育。如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具有多方激励性的社区志愿者服务机制;第五,根据不同社区类型,建构不同居委会运作机制。社区已经很分化条件下,新居委会建构应有区别。如单位制社区,因有单位资源作依托,居委会的结构功能可相对简单化,社会化程度高的社区,则相反,而外国人聚集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委会的结构及功能设计又会不同。新居委会体制建构,不仅有传统资源可利用,也有操作的便利性。
三,关注社区多元组织培育与政府职能转移,建构现代型社区组织体系
就居民角度而言,社区是基本生活场所,对它有满足生活需要的诉求,但另一方面,就政府而言,社区是基本社会组成单元,对其有实现公共管理的诉求。但就政府应立足贯彻“人本”精神看,政府诉求是以居民诉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的。因此,社区管理体制建构上,推动多元社区组织体系的发展,是政府社区建设重要使命。
1,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促进多元社区组织的发育
随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活需求必然走向个性化与多样化,促使满足需求的社区机构越来越分化与多元化。这些年来,社区服务类机构,特别是市场化服务性机构,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并成为居民日常生活主要依赖。随社区发展,各种社区关系与公共事务大幅增加,相应公共协调与管理机构应运而生,业委会、物业公司、居委会等同样成为居民生活重要依赖。和谐现代社区,应是既有不同组织在发挥各自的功能,同时,不同组织间又能形成相互协调关系,并由此构成多元一体的社区体系。然而,这种社区体系的形成,却对政府提出很高要求,要求政府积极创造各种社会条件,去推动多元社区组织的培育,诸如降低民间组织的进入“门槛”、促进社区公益基金的建立与完善、给予社区服务组织以必要优惠,等等。只有这样,真正现代型社区才能逐步成长起来。
2,理清政府职能,跳出社区职能转移中的“陷阱”
职能关系调整是政府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但面对社区公共管理形势日益严峻的现实,就现有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移,很容易陷入“误区”。多年来,政府一直提倡职能下沉,但下沉的这些职能,由于仍缺乏发达社会组织的配套跟进,以致这些转移出来的职能,社会性接力者缺位,而最终真正的职能承接者,主要还是基层政府,特别是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街道这些年的机构膨胀,就与此直接相关。此外,社区许多新产生的公共职能,基层政府往往也是循相同路径,通过新增机构或队伍来承担的,这在政府职能关系调整中,甚至成为难以绕开的“陷阱”。
政府退出微观社区领域,转向以规划、制度或政策等间接方式,指导、协调与监督社区发展,是新时期政府社区职能的要求,同时也是走出政府职能越转移、政府性机构及队伍越大困境的关键。其中,如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就属于值得进一步推广的举措,通过这种“政府出资,民间组织运作”的做法,实现了社区服务的非行政化供给,从而让政府退出了社区事务的具体运作领域。学先进经验已先行一步的深圳,就拟在新增公共服务中,只要民间组织能够提供的,则全部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民间组织去具体运作,原则上不再设立新事业单位或增加事业编制。这一路径中,政府职能转移显然有了社会性承接点,有利促进“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建构。
四,强化制度性建设,建立健全各种现代社区制度
社区制度是社区建设重要内容。随社区结构与功能的日益复杂多样化,社区关系也会越来越复杂化,其中的多重权力义务关系,如果没有在正式制度层次上给予清晰的规定,社区相关问题的处理就会陷入混乱状态,社区的有秩发展就会成为空话。
1,地方政府需因地制宜地建立或健全各种地方性的社区制度
当前社会转型期,社区处于急剧社会变迁中,许多社区要素仍处发育当中,没有建立起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而社会变动不居条件下,政府的制度性建设,虽然面临不少问题,但又显得非常迫切。如社区建设经费方面,通过建立各级财政预算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到年度财政预算中,就可以保障社区建设经费的可持续性供给;如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实践,作为新生事物,并没有多少现成规矩可循,只有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制度,才能把这些活动规范起来,如政府关于购买社区服务经费的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等等的制度,都是现实中急需的。为此,地方政府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完全可以推出地方性法规或管理制度,以适应社区需要。并且,这些法规制度推出,不仅要讲究必要性与迫切性,还应该讲究及时性。
2,推动与监督社区组织自身,制订或落实各种制度性规范
目前一些社区乱象,往往体现为有利之事争着做,无利之事躲着走,这不仅与宏观层次的社区制度规范建设滞后有关,也与微观社区中的制度性规范不健全有关。一般而言,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应体现均等化分享原则,但在非基本公共服务域,又可适当体现差异化原则,这在制度完善中,都有许多具体工作要做。在社区内部制度建构中,需建立涵盖社区党建、教育、卫生、环境、就业、公共服务各方面的完整社区工作制度体系,其中应该包括许多细化的工作制度,如不同社区组织都需制订各自的社区服务目录、服务指引、服务指标、服务规范与标准,建立健全评估监督制度,如服务质量等级制度、服务机构信誉等级制度与资质审查制度,以推动社区服务事业的规范发展。在推动社区自治上,要建立完整自治制度体系,至少就包括如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社区事务决策制度、网络信息共享制度、定期会议制度、来访接待制度、座谈会与交流会制度、联谊会制度,还有第三方评估制度,等等。以自治、便民、利民为宗旨的微观社区制度建设,工作难度绝不亚于其他任何社区实践。
五,政府需加强社区建设力度,特别是农村社区建设力度
社区建设是一项基础社会工程,特别和谐社区、高质量社区的建设,都需付出大量经济社会成本,需要人财物力与组织资源大量投入。并且,也只有这样,社区建设才有充足资源保障。
1,政府需加大社区基础要素建设的力度
在政府启动的基础工程建设上,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也积累了相当经验,但按目标要求仍有距离,因此,街道层次“五个一”工程建设、社区层次的“三有”建设需继续推进。在社区基本设施建设上,需进一步加强基本设施的完善。如即使在城镇地区,仍有27%社区没有建立起社区警务室,农村社区警务室缺口更大;再如,社区文化建设上,截止2010年底,全省城乡社区文化室16139个,达到国家“五个有”标准者仅3350个。在社区队伍建设上,为提升社区工作水平,推动社区工作职业化的发展,打造专业队伍的任务繁重。同时,探索社工与义工相结合的联动机制,通过各种形式,特别关注建立有效激励制度,鼓励居民争当社区志愿者,让社区建设有持续人力资源的保障。在社区做到“有钱办事”方面,需改变活动经费单一依赖政府的现状,积极开拓经费来源多元化的局面,可以通过拓展民间渠道,如发动企业或社区居民捐助,筹集活动经费,许多社区该领域还是空白,存在很大发掘空间与潜力。并且在这个意义上,该项工作本身,就应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小区位于镇车站南路198弄,占地面积1.7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共有小高层住宅4栋,人口约1000人,户数373户。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覆盖率达到40.1%。小区曾先后被和市评为文明小区。
根据市政府第四轮环保3年行行动计划的精神和区政府创建“绿色小区”有关工作的要求,从增强小区居民绿色环保观念和意识,倡导“科学、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入手,依据《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指南》以及“虹口绿色小区创建考核标准细则(试行)”,结合虹口嘉苑小区的实际情况,在区环保局、镇街道、韶嘉二居委的领导下,我华东物业积极配合,开展创建工作,小区面貌和环境有了进一步的美化和改善。现将“绿色小区”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舆论发动,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
搞好创建工作必须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只有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实现创建“绿色小区”的目标。环保宣传是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的有效手段,在居委和小区环境保护志愿者的带动下,小区在开展绿色环保创建中,从宣传教育入手,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相关书籍报刊供居民阅读以及楼道宣传栏等阵地,有的放矢地组织宣传环境保护,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绿色小区知晓率达到90%。我物业也积极配合结合房地局关于“政治高空抛物”有关文件,制定了相关宣传提醒,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绿色小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净化环境。
1、针对居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宣传并要求居民垃圾袋装化,现在垃圾袋装化达到100%,无乱扔乱倒现象。建筑垃圾统一堆放,由环卫所统一运送。小区还在各个门洞口安装了分类垃圾桶,垃圾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有序,可回收垃圾回收率95%以上。
2、解决废旧电池和脱排油烟机油腻处理和回收问题。居委在小区两个大门口分别安置了废旧电池回收箱,使居民的环保意识更加深入。居委还为居民发放脱排油烟机集油杯,回收废油。因为脱排油烟机中废油倒入下水道会使下水道管壁增厚、堵塞管道,现将此废油回收即可减少污染环境,又可利用该废油加工成肥皂等产品,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3、全面优化节能减排,围绕《虹口嘉苑绿色小区节能、节水、节电管理制度》,我物业在楼道内走廊全部使用节能灯产品,在电梯轿厢内试用了快半年的led环保节能灯产品,节能效果明显改善。居委也按照政府补贴规定,向居民发放节能灯200多个,并大力宣传节能减排,得到很多居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三、抓绿化管理,大力加强环境整治。
倡导绿色,首先就要保护好现有的绿化带。随着人们的观念更新,生活水平的提高,绿化意识的增强,居住环境的要求得到大幅度的美化和提高。我物业在小区绿化地有专人负责日常的浇水、除杂草、整理工作。在保护绿色的同时,镇街道及虹口嘉苑业主委员会为此也做了很大的贡献,在小区绿化里新添了一些植物及草坪,并加强养护和修剪,还在草坪及绿化带安置了“爱护绿化”的提醒告示牌,收到了预期效果,不仅“绿”了小区,同时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团结融洽,为小区和居民办了好事、实事,小区的绿化、美化、净化得到了完美的结合。
【关键词】绿萍;水环境;长效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98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1(b)-0000-00
水,是自然界生物的生命之源,自古以来就与人的栖居环境息息相关。同时水具有亲和力,人对水的喜爱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居住在依山傍水的地方则是许多人的梦想,尤其对于居住在都市钢筋水泥森林中的人们,对于水环境的渴望更加强烈。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居住的环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水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
近年来,闵行区发展迅速,新型居住社区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居民居住到闵行。同时,生活节奏的加快,建筑的高度密集、环境的严重污染,居民更加渴望能够与纯朴自然、亲切优美的湖光水色零距离接触和朝夕相处。对于在自己居住地周围的水环境,人们对于水环境的渴望不断提高,已经不仅仅是希望水体污染能有所改善,而是希望整个水环境、水生态得到改善。
1河道绿萍问题引发的思考
2014年6月,有媒体报道,海宁盐官镇和周王庙镇交界处的城河塘,河面上浮满密密麻麻的绿萍,还不时有一条条死鱼和塑料袋瓶罐等垃圾“点缀”在绿萍间,整条河道不见水流,乍一看,更像是一块沼泽地。城河塘的异味,究竟从何而来?满河道的绿萍,又将如何处置?问题的根源在于该河处于两镇交界地带,两岸污染源无人排查,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未落实到位。
我们再来看看闵行区内处于同一区域的2条河道,两条河道分别为北潮港和北横泾,其中北潮港为街道自管并有养护队进行长效管理的河道,北横泾则为辖区内的新开河道且尚未移交没有专人养护。通过在绿萍爆发期间对两条河道的水生植物生长状况进行观察,发放调查问卷,对河道周边居民进行访谈,获得了如下结论:北潮港通过河道保洁社的有效管理,通过采用拦漂截断、不断打捞绿萍等一系列方法,阻止了北潮港河道绿萍大面积爆发,河道周边居民基本没有反映绿萍污染河道的情况。而辖区内新开的北横泾河道由于没有养护单进行有效管理,绿萍爆发严重,居民反映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通过上述两个事例,可以得出结论,以下几个因素对解决绿萍爆发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
(1)河道责任主体的认定是管理的前提条件,海宁的城河塘正是由于地处两镇交界处,无法明确河道的养护责任主体是哪个镇,故而导致河道发臭,垃圾遍河,绿萍爆发。诸如此类的河道其实非常的多,若是无法清晰的明确责任主体,势必导致都管却也管不好,或者都不管以至越来越糟的境地。
(2)居民呼声的及时反馈,把河道的治理,化被动型管理到主动是水务河道工作改革新方向。海宁的城河塘的居民的多次反映后,海宁市“五水共治”办工作人员承诺会联合城管部门,增加打捞人手,进一步衔接做好保洁的长效管理。
2河道长效管理
由绿萍爆发及解决的方法来看,明确河道责任管理主体,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是目前比较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途径。如何切实做好河道长效管理,值得我们思考。
(1)树立水资源综合调度理念。结合闵行区水环境现状,根据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要求,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闵行区调水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水闸、泵站作用,形成以流域为范围的水资源综合调度体系。
(2)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措施。
1)明确河道养护管理标准。生态河道治理关键在长效管理,要始终保持水域清洁,陆域环境做到清洁无废弃物(垃圾),同时要注意维护河道周边树木、草坪,提高河道管理范围内绿化带植物保存率(达95%以上),防汛通道保洁平整完好,河道护栏和堤岸护坡保持完整、完好。
2)建立水环境巡查整改机制。一是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生态河道日常巡查,建立整改保障体系。二是发挥各部门投诉和社会监督机构作用。三是制定河道长效养护部门的巡查机制,对各级河道实施全面巡查监督。四是发挥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对各类巡查员定位和导航系统的开发建设,做到水环境巡查全过程跟踪、监督。同时对生态河道、水源保护区及部分独立小水体逐步开发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设置氨氮等技术参数,及时掌握通过水生动植物等工程措施,生态河道在生态系统修复过程中水质变化情况。
3)完善河道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小河道养护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与相关考核办法,不断更新和完善河道数据库,及时掌握河道及其周边环境的情况。二是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管理,注重落实专业型技能人才的培养,如浮床中有关水生植物养护人才,曝气技术中设备设施维修人员,绿萍、水葫芦处置处理技术人员等培训,提高生态河道技术能力普及,逐步推进河道管理养护精细化、专业化、市场化和一体化进程,从制度上保证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全覆盖,从人员上注重生态河道修复技术的持续效应。三是建立完善河道应急保障机制,保障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堤防护岸、水域、绿化、保洁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运行安全,快速应急处置相关突发事件,逐步提高生态河道养护质量,使水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3)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局面
河道生态治理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需要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要在社会中积极发展水环境保护协会、生态协会等各类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或社团。用专业力量、民间力量更有效地发挥水环境保护志愿者作用,同时给有水环境保护理念的市民搭建一个公众参与的平台,形成政府与市民之间良性互动。
3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今世界环保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逐步提高,城市的快速发展和居民需求矛盾则日益突出,水环境是现代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水资源、水生态的保护利用等成了如今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面对这一挑战,政府已从被动型管理来到了主动。其中水生植物“绿萍”的治理工作,是近十几年河道日常养护的难点,明确河道责任主体,落实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管理法》和省、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炭质页岩和河道砂石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非法加工经营行为,全面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非煤矿山、炭质页岩和河道砂石开采加工长效监管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构建稳定和谐新为目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构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工作格局,坚决遏止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持续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管范围和重点
加强对非煤矿山、炭质页岩开采及河道砂石采挖加工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并依法取缔各类无证开采、加工、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取证照齐全企业的开采行为和秩序。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或河道采砂许可证及工商营业许可证等证照的非法违法非煤矿山开采点(坑、口)、河道砂石采挖加工场(点)等;
(二)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出租、转让开采权的非煤矿山开采点(坑、口)、河道砂石采挖加工场(点)等;
(三)越界越层开采的所有非煤矿山开采点(坑、口)、河道砂石采挖场(点)等;
(四)非法违法开采的炭质页岩井(坑、口)。
三、健全非煤矿山及炭质页岩开采监管机制
(一)强化镇、村两级的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行政正职是打击非法违法开采非煤矿山及炭质页岩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各镇要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成立“打非办”,人员配备与辖区工作相适应,一般不少于3-5人,经费列入镇级财政预算;要严格落实直接责任人监管制、包片领导协办制和村委主任负责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开采行为,在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的同时,及时向市政府负有打击非法开采责任的有关部门报告;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规章制度,落实好村“两委”的监管责任。
(二)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动态巡查制度。各镇、村要按照《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责任区域内的非煤矿山及炭质页岩开采日常巡查,特别要加强对已关闭的井(坑、口、点)的巡查检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两次;要认真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力争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国土、公安等部门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分局、派出所(社区警务队)的作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检查,有效监督属地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巡查、监管、办案同步推进。
(三)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联合执法制度。联合执法行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市国土局根据需要适时提出建议,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后,督查、公安、监察、国土、水利、林业、安监、煤炭、工商、河务、供电等部门和有关镇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参加联合执法行动的各单位要协调联动、严格履职、严格执法,做到事件调查处置和人员责任落实的同步推进,既要保证安全隐患全面整改、违法窝点彻底取缔,又要保证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及时启动联合办案机制。
(四)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工作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工作纳入成员单位和各镇的年度考核目标,与年度综合考评、单位评先创优挂钩。对辖区内全年未发生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镇给予通报奖励;严格落实《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对日常监管不力的镇、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职能部门、相关镇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级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面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监督管理机制
(一)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规划编制制度。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规划、适度开发、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快编制河道砂石采挖和加工规划,并根据需要进行适时修订。河务部门负责黄(沁)河河道、水利部门负责其他河道的河砂采挖规划,重点明确采挖的位置、数量、范围和方式。各镇负责本辖区砂石加工场(点)的布局规划,需临时占地的要征求国土部门意见。
(二)建立河道砂石采挖有偿出让制度。各镇根据河道砂石采挖规划和场(点)布局规划,制定包括开采位置、数量、范围、年限以及出让方式和底价等内容的偿出让方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开采业主。砂石采挖经营权出让收入用于相应区域的河道保护和治理。
(三)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行政审批制度。砂石采挖加工业主在缴清出让费用后,凭镇政府审批意见、按河道管理权属到水利或河务部门办理采砂许可证;取得采砂许可证后,依次到国土、安监和工商部门办理临时占地、安全生产和工商经营等证照。属来料加工性质的,直接到国土、安监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应证照。取得以上证照后,业主方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建立河道砂石采挖加工日常管理制度。依法取得河道砂石采挖、加工经营权的业主,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地点进行生产经营,必须按要求设立堆放点、加工点,严禁越界、超量开采,不得对开采权进行二次转让。河务、水利、安监、国土、工商等部门和各镇要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整改。业主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否则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彻底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则随时召开,及时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人员,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本部门、本辖区“打非治违”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一、过去三年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过去三年,全区市政园林系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纵深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社会各界普遍称赞,市民群众广泛受益,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区市政园林管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连续三年获得市城管目标责任制优秀奖、市园林绿化工作一等奖、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等。市民满意度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根据全市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市民对我区的市容环境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制度,确保行业发展建章立制、常态长效。
一是积极推进法治市政建设。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摊区摊点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的通告》、《关于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区市政园林局出台了《永川区市政园林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永川区环卫清扫保洁管理制度》、《永川区市政行政执法礼仪规范》、《永川区市政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行政执法相对人承诺书》等规章制度。
二是加快市政行业的标准推广。编制完成了《永川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总体方案》、《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综合普查技术规程》、《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规定》等行业标准,完成了《永川区市政行业“十二五”规划(20__—2015)》、《永川区森林城市规划》、《永川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永川区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修改和完善了《永川区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制定了《永川区绿线管理制度》等,推动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抓养护,确保市政设施运转正常、配套完善。
加强城市道路改造及日常维护管理。完成了环北路、汇龙大道片区、下街子片区、华竹片区、西外老街片区等15条城市道路“白改黑”及南大街、官井路、荫山路等道路改造工程,全区改造城市车行道65.2万㎡、人行道34.82万㎡,维护车行道11万㎡、人行道8.2万㎡,封闭电大支路等城市土路1.6万㎡,城区主次干道黑化率达到100%,提高了道路通行舒适度和便捷度。加强桥梁等结构设施检测及加固维修。全区城市桥梁等结构设施做到应检必检,有病必治,完成了永川桥等31座城市桥梁检测,维修加固毛家坡、玉屏人行天桥等城市桥梁6座。严格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管理。办理临时占道挖掘许可及各类审批48件,加强后续监管,做到文明挖掘、及时恢复、保证质量。强化城市停车场规范管理工作。新增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5000余个、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60余处,审批年检停车场(点)83件,基本解决了停车难问题。扎实推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和改造城镇二、三级污水管网103.7公里,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抓环卫,确保城区环境干净整洁、品质优化。
一是理顺环卫体制。原各街道办事处一环路以内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的化粪池管理、“门前三包”责任、城乡结合部及居民楼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率先建成下水道、化粪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安全监控预警系统,安装监控终端1700个,实现了远程双向实时监测,城市安全更加有力;完成了黄瓜山垃圾处理场封场整治及抢险排危、城市垃圾处理场综合整治工程,建成城区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购置大型垃圾箱体16个,城区31座自管公厕免费开放,新建公厕30座、改造公厕21座,维修公厕58座次、垃圾站73座次,清掏、整治问题化粪池410座。三是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新增高压冲洗车、后装式压缩车、洗扫车等环卫车辆34台,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分别达到86%、88%。四是强化道路清扫保洁。着重抓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晨前普扫、全天候保洁,坚持和完善了“两道合一”的清扫保洁制度和“日检查、周汇总、月评比”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四定”(即定员、定岗、定路段、定奖惩)岗位责任制,对清扫保洁质量坚持每天“早、中、晚”检查,确保了城区街道干净整洁。五是强化垃圾处理运行监管与收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作业规范,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处理城镇生活垃圾36万余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8%,累计完成垃圾处置费征收1735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征收任务。六是强化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打捞、转运长江干流永川段及次级河流水域漂浮物5100余吨,确保了长江水环境安全;加强城区河道管理,排查雨水口集雨系统管道420余公里,清漂河道垃圾260余吨。七是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初步实现一体化。完善了7个中心镇的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南大街、卫星湖等6个镇街开展了环卫连片整治,购买垃圾收集车7辆、电瓶摩托车45辆、3m3移动垃圾箱60个,修建 垃圾池(房)700多个,全区23个镇街的生活垃圾(除永荣、金龙镇外),已全部进入区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镇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提升。
(四)抓整治,确保城市市容规范有序、舒适靓丽。
一是城市空间更加通透。实施风貌整治,对城区主街道沿线房屋立面及店招店牌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装修,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整洁靓丽,更富地方特色;实施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城区65条主干道户外广告牌3620块,面积达13万㎡;坚持“一街一景、独具匠心、风格统一”的设计理念,做到“一店一牌”皆文化、“一街一段”显品质,确保“有个性、有特色、有记忆”,规范设置店招店牌5000余个1.5万㎡,使其成为展示永川魅力、体现城市水平、彰显城市文明的窗口和名片。对临时性户外广告依法审批、严格管理,确保不影响市容景观。
二是城市秩序更加规范。开展了“六无街区”创建和“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规范管理”活动;实施摊区摊点乱摆设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支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清理整治各类摊1.7万个,设置便民摊点380个,华创步行街夜市摊区已试运行;实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5734辆、非机动车4800余辆,托移违章车辆700余台;实施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规范设置施工围档或围墙,查处违章案件138件;实施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建立扬尘控制台帐,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街道创建“扬尘控制示范街道”;实施城区“牛皮癣”整治,配合区公安局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0余名,清理主次干道“牛皮癣”50万余处,对城区2796栋楼169万平方米的“牛皮癣”进行集中治理,城区主次干道、居民社区、楼院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的现状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背街小巷及开敞社区更加清爽。强化开敞社区建设,对胜利社区、萱花新苑、熊家院子小区、家电批发市场等老旧小区,实施立面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绿化景观等综合改造,整治城区背街小巷11条,改造面积3.8万平方米,修建小绿园10个,安装各类健康休闲娱乐设施35套,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实现了靓丽蝶变。
四是市容创建更加到位。重庆市“市容三创”得到巩固和发展,区人社局、枫叶国际学校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红河大道、人民大道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容整洁街道,红河枫景、萱花新苑、胜利小区成功创建重庆市市容整洁小区。同时,兴龙大道、人民大道被市里评为最美大道,文曲路被市里评为最美街区,棠城公园步行街被评为最美小巷入围奖。
(五)抓维护,确保城市照明适宜适度、增光添彩。
加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建设,改造城市路灯340余盏。开展了高效节能灯具、电器、光源等新产品、新技术的运用推广工作,积极推进LED照明产品在道路照明中的应用,完成了植物园至景通驾校路段130盏LED大功率节能灯安装,并将植物园至景通驾校路段作为永川市政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全力推进城市照明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在重庆市率先实现城市路灯管理智能、节能及防盗一体化,完成了城区51个站点240个远程控制终端安装工程,平均节电达到27%,年节约标煤消耗上千吨,年节电收益达150余万元。同时,采用间隔亮灯、半夜灯等方式,强化市政行业节能减排。加强背街小巷、居民社区等区域照明设施新建改建工作,新安装168条背街小巷路灯938盏;稳步推进中心镇和有条件的乡镇建设道路照明设施,指导朱沱镇、来苏镇等中心镇新建路灯890盏。严格落实照明设施维护管理和巡查巡修制度,确保城市照明设施亮灯率、设施设备完好率均达到98%以上。按照“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体现品味”的要求,扎实抓好新城区“三湖”、广场、商圈、重要窗口地区夜景灯饰建设,打造了一批夜景灯饰精品,进一步提升了永川夜景灯饰整体水平。
(六)抓创建,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美化、生态宜居。
一是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坚持“绿化为本、文化为魂”理念,制定了《永川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区实施方案》,加快道路绿化、滨河绿化、公园绿化、山头绿化规划建设,着力打造“山水相融”的城市绿化景观,并按照服务半径,在高速公路永川新匝道口、兴龙大道等人流聚集的地方规划建设了一批小绿点、游园,以满足市民生态、游憩、娱乐的需要。
二是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整体推进。强化“三湖”绿化景观打造。实施了兴龙湖、凤凰湖、神女湖绿化景观工程,集山、水、林、石、亭、廊等园林元素于一园,突出休闲性、生态性、亲水性,开启了永川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新纪元。强化道路及滨河绿化建设和管护。实施了城区道路绿化提档升级工程,对汇龙大道、红河大道等道路进行了绿化补栽,完成了成渝高速公路永川匝道口、兴龙大道及永川河滨河绿廊、“二环”(一环路、环城北路)绿化景观工程。打造山头绿化。完成了黄桷坡、更棚坡、毛家坡等七个山头绿化改造,修建人行步道等设施,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屏障。搞好城市绿化日常管护,集中开展植物病虫害防治、修剪行道树,强化施肥和抗旱保绿。加强公园绿化建设和管理。建成望贤公园、望城公园、北山公园、观音山公园,桃花山公园建设有序推进,改造桂山公园、文曲公园及渝西广场,形成了乔、灌、藤、草合理搭配、季相明显、层次分明的良好生态植物群落;强化公园日常管理,棠城公园、水体公园、望城公园创重庆市规范管理二级达标公园,为市民创造了一批整洁、优美的城市开敞空间。
三是依法审批、绿化执法、品质提升。强化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管理,坚持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狠把指标关与资质关,审查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方案20余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件,办理移植、砍伐、临时占用绿地审批42件。加大对占绿、毁绿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城市绿地功能正常发挥,查处违法案件50余件。加大“园林三创”工作力度。创建重庆市园林式市街4条、园林式单位3个、园林式小区2个、最佳绿化市街2条、最佳绿化小区1个,汇龙大道、棠城公园、永川高速路出口生态林分别被重庆市评为优秀林荫步道、优秀社区公园、优秀城市生态林。
20__年底,我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2321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77公顷。我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6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7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5.04平方米,初步形成了点、线、面、体相结合的四维特色城市景观系统。
(七)抓科技,确保数字城管先进智能、高效快速。
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以万米单元网格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以城市管理信息库为基础,通过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构建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运行体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运行水平。一是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永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 系统平台,创造性地整合地理空间信息平台的信息资源,运用空间网格、地理编码、工作流程等技术,受理服务热线电话、城管监督员和其他渠道反映的城市部件和事件问题信息,通过对城市管理问题处理过程实时、动态的监控和督办,实现城市管理多部门的协同、全程的跟踪和扁平化管理,使我区的城市管理主动、精确、快速和统一。二是完善数字化运行管理模式。依托管理平台设立相互独立的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形成城市管理体制中监管分离的两个“轴心”;采用单元网格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7个环节,完成城市管理业务流程。三是完成数字化二期普查工作。二期部件普查包含永川区建成区50平方公里区域,其中老城区30平方公里,新城区建管委10平方公里,凤凰湖工业园10平方公里;综合普查部件228423个、单元网格3005个、责任网格20个、兴趣点2386个、门(楼)牌3657个;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建设项目系统支撑平台、应用软件平台和无线、有线网络平台及100台城管通软硬件升级服务等相关工作。截止20__年底,受理城市案件11735件,已办结案件11732件,办结率约为99%。 其中,“12319”投诉件155件,结案率98.6%;城管通上报案件11580件,结案率100%。
(八)抓队伍,确保市政系统依法行政、健康稳定。
切实加强市政园林系统干部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狠抓市政管理系统作风建设,“三风热线”获得全区上线单位第三名;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推行“一窗受理、同步踏勘、并联审批、集中收费、限时办结”的办件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强化审批责任,截止20__年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79件,办结率100%,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干部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建立适应市政园林管理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竞争上岗机制,着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强化市政执法队伍教育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开展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等专项教育活动,探索市政监察与交巡警联动执法模式,积极推行“阳光执法”、“前置式执法”、“首违不罚”的执法理念,全面推行“一亮证、二劝导、三取证、四处理”的文明执法工作方针,市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市政监察支队连续三年被市政执法总队命名为重庆市市政管理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过去三年,城市坏境综合整治顺利推进,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分管领导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得益于有关部门及单位通力合作、倾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也得益于市政园林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不懈努力。同时,我们也获得了宝贵经验,那就是:服务民生、执政为民是我们的根本宗旨;围绕中心、强化管理,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抓好市政园林工作的不竭动力;提升素质、营造氛围,是市政园林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三年来,市政园林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市政园林发展还很不平衡,也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障科学发展的市政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受市政园林管理体制机制基本框架的限制,我区市政园林管理体制机制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有不适应的地方。一是执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市政执法管理与服务民生的课题研究不够,摊区摊点缺乏科学规划,设置办法不多,既要关注民生又要维护市容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致使骑门摊、游摊等占道经营现象依然存在;执法设施设备落后,执法力量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二是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市政园林管理部门处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的最末端,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异地绿化费收取、园林执法等都难以落实。三是环卫长效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监督约束力度不强等因素,导致背街小巷、居民社区、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管理与市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四是城镇管理目标考核缺乏激励机制。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二)促进科学发展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滞后。20__年以来,虽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道路破损严重,垃圾收集运输设备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客观上造成市民行路难、停车难、入厕难等问题,公厕、占道停车场、车行道、人行道等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12345”区长公开热线和“12319”城管热线开通以来,群众期望值高,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仍比较多,一时难以全面有效解决,与“美丽永川”建设的客观要求差距较大。
(三)体现科学发展成果的生态工程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年来,我区新增了兴龙大道、一环路等30余处绿化,但新增绿量分布不均,绿化精品工程不多,未能体现永川深厚的文化底蕴。新增绿地绝大部分集中在城市新区,新、老城区公园建设反差较大,市民反映强烈;老城区公共绿地不足,还存在宜绿未绿空间,社会单位、居住区也存在宜绿未绿的现状。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分为国家级和市级两类,我区创建重庆市级生态园林城区,考核指标由基础指标和分级考核指标组成,共有9大类87项,经过初步评估,其中基础指标中有32项能达成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区要求,剩余29项与我区实际情况差距甚大;分级考核指标中有 13项能初步达到要求,剩余13项差距较大。
(四)实现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专业人才匮乏。道桥、路灯、环卫、广告等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急需提高;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等不合理因素依然存在,客观地制约了市政园林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二是作风建设有待加强。这些年来,市政系统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但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干部不注重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缺乏实现新跨越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有的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找不到市政园林管理发展新的突破点;有的干部缺乏主动性和敢想敢干敢闯的精神,小事不想干,大事干不了,存在“本领恐慌”现象,不能适应现代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三、进一步做好市政管理的主要思路
2013年,我们将以“十”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市级生态园林城区为契机,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以“12345”为工作目标(即: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个作用、强化三项整治、实施四大工程、推进五项工作),促进市政园林管理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主要工作路径:
(一)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这个中心,加快完善综合承载基础,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
(二)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创新环卫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环卫市场化作业模式,推行“干管分离”,充分发挥环卫部门监督管理作用;二是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加快推进数字城管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拓展数字城管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事件,充分发挥数字城管作用。
(三)强化三项 整治。一是强化背街小巷整治,完成背街小巷综合整治9条,着力提升老城区居住品质;二是强化扬尘污染整治,深入开展扬尘控制示范街道创建工作;三是强化户外广告整治,依法审批和及时整治违法户外广告,强化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管理。
(四)实施四大工程。一是实施“净化工程”。购置一批垃圾清运车、冲洗车等环卫作业机具,增设压缩中转站生产线,新建改建一批城市公厕,提高公厕设施配置和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市民入厕难问题;出台《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推进入城洗车场试点建设。二是实施“绿化工程”。积极开展“重庆市生态园林城区”创建工作,加快裸土绿化、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建设,创建一批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小区)、市街,建成郊野公园3个。三是实施“亮化工程”。 推广绿色照明产品运用,安装建成区77条背街小巷路灯240组;加快城市商圈和主干道夜景灯饰建设,建成永川独特的夜景灯饰景观。四是实施“序化工程”。坚持“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规范设置便民商摊、季节性摊点、特色夜市等,切实解决占道经营问题;加强乱停乱放管理,在城市干道增设物理隔离设施,改造一批公交站亭、站牌,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安全、畅通;继续开展“市容三创”工作,创建一批重庆市市容整洁单位、街道、小区。
(五)推进五项工作。一是推进市政设施管理。抓好市政设施日常维护,整修毛家坡大桥、玉屏人行天桥,全力推进化粪池、下水道预警系统全覆盖,为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市政设施安全运行。二是推进城区河道管理。加大沿河市政设施管护、沿河污染的巡查与整改力度,强化沿河道路清扫保洁及河道清漂工作。三是推进依法行政。继续推行“首违不罚”原则,坚持“一劝导、二教育、三处理”的文明执法理念,推进执法前移、管理前置、监督前靠;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认真落实执法行为规范。四是推进自身建设。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夯实组织人才保障。五是推进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加大市政园林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主体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几点建议意见
(一)市政园林管护经费方面。老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城市照明、市容环卫、河道等管护经费严重不足,建议增加财政预算。如市政设施:老城区车行道为74万余平方米,人行道45万余平方米,水蓖5735个,护栏4430米,检查井1865座,花岗石花台14912米等,20__年区财政预算管护经费为200万元,根据住建部《城市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规定,全年需管护经费1250余万元,缺口相差太大。又如河道管理:一是河道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掏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城区河道整治完成后,沿河两岸需清扫保洁的面积约36万平方米,清漂水域面积76万平方米,清扫保洁及清漂经费严重不足;三是河道范围内路灯电费及维护管理费严重不足;四是沿河1期、2期绿化共25100余平方米,依据重庆公园绿地管护标准最低标准计算,沿河绿化维护费严重不足;2013年河道需管护费375万元,实际预算140万元,相差235万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围绕加快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为基本目标,以“快人一步,先人半拍,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的管理理念,全新的城市管理的工作思路,高起点谋划,高质量管理,高品质建设,打造秀美靓丽赣江源头新城,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为服务我县振兴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功能为主要内容,重管理、抓重点、上水平、升品位,创建更加宜居城市环境。2013年努力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工作目标要实现“六个进一步”:即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园林景观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在工作标准上实现“三个干净、四个一新、四个规范”
即:三个“干净”。背街小巷扫干净,乱堆乱放清干净,乱贴乱画除干净。
四个“一新”。市容市貌保洁一新,基础设施维护一新,亮化景观焕然一新,园林绿化改造一新。
五个“规范”。广告招牌规范,车辆停放规范,摆摊设点规范,建筑工地规范,办事程序规范。
三、主要工作计划及分解安排
(一)日常管理工作
1.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每周常态化军事训练,实行军事训练每季度评比考评,树立城管良好的精神风貌。(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责任单位:各单位、股室)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集中政治理论学习每年不得少于6次,城管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半年举行1次业务知识考试。(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监察与法规股责任单位:综秘股)
开展情趣向上文体活动。倡导每名干部职工每半年读一本好书活动,每半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陶冶情操,培养职工团体协作精神。(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
2.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加强宣传报道。按期办好《城管》、《城管之声》专栏。(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
加强城管法规宣传。通过车载广播、印发宣传单、制作宣传栏的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集中宣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次宣传时间不得少于一星期。(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大队)
3.严格考评考核机制。制定详实的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标准,依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工作督办,从严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考评情况与干部职工个人年终津补贴挂钩,奖优罚劣。(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监察与法规股责任单位:综秘股)
4.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局领导加强对各部门人员到岗到位、日常履职、工作落实等情况巡查督办,带班巡查每天不得少于2次,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到位、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局领导:各领导干部责任单位:监察与法规股)
5.严明工作作风纪律。按照上级相关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日常考勤制度,制定出台违规违纪惩处规定,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制度化管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综秘股责任单位:监察与法规股)
6.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坚持把城市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着力打造“服务型”城管,充分发挥局投诉运行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道路秩序、环境卫生、市政维护、公共休闲环境等日常生活热点和难点问题。(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监察与法规股责任单位:各单位、股室)
(二)城管监察工作
1.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文明执法队伍,严肃队容风纪、着装规定,严格执法文明用语、带证上岗;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执法技能培训和城管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健全执法文本,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监察与法规股、城管监察各中队)
2.扎实开展市容整治。采取市容集中整治与常规性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以整治六乱为重点,即: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占道、乱挂设、乱停放。全局性市容综合性整治今年不得少于3次,市容专项整治不得少于6次。(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各单位)
3.严格占道管理审批。今年起,实行占道审批“三严禁”,即严禁主干道占道经营审批(含大型促销活动、临时摊点、修理点、报刊水果点)、严禁跨街彩虹门设置审批、严禁宣传车游街占道促销审批。(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
4.强化街道分类管理。实行网络式管理,落实定人、定位、定点、定责的“四定”工作责任机制,依据主街严禁、次街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抓好城区街道分类管理,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
5.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抓好城区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引优淘劣,提升户外广告建设的品质;以点带面,逐步规范门店牌匾设置。对新建楼盘的门店牌匾,应依据提前介入的原则,形成整体规划设计,统一门店牌匾的设置规格。
6.实行城区有偿停车。加强城区繁华路段占道小汽车、货车的停放管理,2013年实现有偿停车收费管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城管监察各中队)
7.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年内东西城区各建1个临时农贸市场,逐步取缔琴江东路、莲城路、西华南路等占道为市的摊点。(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市政建设管理股)
8.综合监察成效明显。加大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监察执法,各类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查处、整改案例数同比明显增长。(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各中队)
9.创建市容示范路。依据《城市容貌标准》,东西城区各创建一条市容管理示范路,示范路达到管理规范、整洁美观、秩序井然的标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垃圾作业中队环净美公司)
10.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全区域、全时段覆盖,管理效果应达到平时与节假日一个样,白天与早夜间一个样,始终保持监察管理的全天候。(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城管监察大队)
(三)环卫保洁工作(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环卫作业中队责任单位:环净美公司)
1.稳步提高作业水平。努力充实清扫保洁力量、增加作业人员、延长保洁时间,依据实际需求扩大保洁范围,实现城区垃圾清运无缝隙全覆盖;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处罚和督促力度;提高洒水降尘效果,县城建成区主街道一天6次洒水,次道一天3次洒水,尘大街道随时洒水,人行道、桥梁、公共设施等每年集中清洗不得少于2次。
2.强化薄弱区域保洁。加强河道、公园广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3.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加大环卫作业车的投入,努力提升城区环卫作业质量和效率。
4.加强垃圾清运监管。加强清扫保洁的日常检查,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市场化考评,作业监管人员每天巡查不得少于三次,努力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5.规范公共厕所管理。加强对6座公厕和13座垃圾收集站(集装箱)的管理,实行全天候开放,卫生达标,设施完好。
6.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按季开展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洒水洗扫、垃圾收集站运转等环卫作业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市政建设工作
(一)项目建设
努力提高城市档次、优化城市环境、强化城市功能,2013年市政建设实现“三个一批”的目标,即建成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
建成一批:(责任局领导:牵头股室:市政建设管理股)
1.迎宾大道绿化提升工程。2月前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3月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5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
2.县城防洪堤梅福段绿化景观补植。2月前完成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作,3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园林绿化所)
3.城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城乡新建增加垃圾中转站8座,提高日垃圾处理量,今年将完成城北桥头垃圾中转站房建设。(责任单位:环卫作业中队环净美公司)
开工一批:
1.东城农贸市场建设。完成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2013年6月前开工建设。(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
2.管线地埋及道路“白改黑”工程。完成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工作,力争2013年10月前开工建设。(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市政所)
3.城区绿化景观提升工作。按照城区“一江两岸、五横五纵一外环”整体规划,提升西华路、、沿江路等主干道景观绿化档次,今年完成部分路段绿化提升试点改造工作。(责任局领导:牵头股室:市政股责任单位:园林所)
4.琴江老桥拆除新建。8月前完成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10月前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2014年5月前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市政所)
谋划一批:(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建设管理股)
1.乡镇垃圾处理工程。拟分别在上水片与下水片居中位置,分二期或三期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使全县圩镇居民生活垃圾实行集中填埋处理。今年完成项目建设及可研、方案制定等前期准备工作。
2.数字城管建设。今年完成项目建议及可研、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
3.城区亮化提升工程。着重以温馨宁和为主色调,整体提升一河两岸、西华路、清华大道夜景亮化。今年完成项目建议及可研、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路灯中队)
4.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采用高效LED节能灯替代城区范围内高压钠灯。今年完成项目建议及可研、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路灯中队)
5.公共广场改造工程。谋划金圣广场、青年广场改造项目,今年完成两广场改造方案制定、资金预算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政所)
(二)省级园林县城申报。按程序、要求、时限落实园林县城申报工作,日常管理制度、创建内业资料健全。(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园林所责任单位:市政股)
(三)省生态宜居县城申报。按要求、时限落实省生态宜居县城申报工作,申报资料完善,内容详实。(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综秘股)
(四)市政管护
1.实行公园市场专业化养护管理。将琴江公园、城南入口景观、市民公园等绿化养护实行市场专业化管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园林所)
2.加强市政综合验收。完善城区涉及市政建设内容的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市政建设标准、管理规定、验收审批流程等;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规定,严格市政验收标准。(责任局领导:牵头单位:市政股责任单位:园林所、市政所、路灯中队、环卫作业中队)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回顾总结20*年,研究部署20*年工作,动员城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任务,振奋精神,开拓奋进,努力开创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20*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升环境品位、打造魅力昆山”工作要求,坚持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服务公众为宗旨,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城管创优活动为动力,勇于实践,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城市环境质量取得新的提高,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完善功能,精细养护,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在巩固中提高
20*年我们承担了第三垃圾填埋场、市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改造等多项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坚持以重点实事工程建设为龙头,以城管创优活动为抓手,努力营造了城市环境的新优势。
环卫管理突出一个“建”字。20*年我市对环卫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力度是历史之最。一是实施市区公厕全面改造。计划用两年时间对市区近70座公厕进行全面改造,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并列入政府实事工程。目前39座公厕改造完毕,城市广场环保生态厕所新建落成,并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新建、改造的公厕内部设施配备达到建设部规定的一类标准,采用感应式冲水装置,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专用厕位和儿童小便厕位等。二是加大垃圾中转站改造力度。将吊装式中转站全部改造为压缩式,增加垃圾压实密度,减少运输车次,提高运输效率,节约运输成本。12座中转站已全部改造完毕并投入使用。三是加快第三垃圾填埋场建设。第三垃圾填埋场总占地480亩(其中填埋区域占地200亩,周边绿化林带280亩),总投资达1.5亿元,一期40亩填埋库区建设已完成。四是积极筹备垃圾焚烧项目。采用BOT方式与温州伟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在20*年12月底之前投入试运行。
绿化管理勾勒一个“美”字。一是加大绿化设施改造力度,提高欣赏效果。投入15.9万元用防腐木完成对玉山广场生态路面的重新改造;投入22.6万元实施人民北路绿化景观改造,以卵石、湖石、造型树等的组合配置来表现自然山水之美的盆景。二是提高绿化品位,力求四季常绿。以草花栽植为重点,在主干道、市中心地带栽植草花五期共70余万盆、近20个品种。三是提高绿化基础养护管理水平。坚持绿化日常巡视、检查,实施分级管理。完成东塘街、柏庐北路、合兴路的绿化补植工作,补植乔灌木68000多株;完成前浜路改造的行道树移植任务;修复玉山广场草坪灯、柏庐园雕塑、各道路花坛及柏庐广场、合兴公园石板路面等。四是提高绿化管理科技含量。采用强截法全面修剪城区法桐,提高抵御台风和抗病虫害的能力,完成《园林主要虫害预测预报及生态防治技术》科研课题。
市政养护铺就一个“畅”字。实行分片巡查制度,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巡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零星损坏,现场修复,损坏面积较大或技术难度高的,组织施工班组突击维修。全年修复沥青路面12860平方米、水泥路280平方米、平侧石800多米,翻铺、维护人行道5275平方米。加强城区排水、排污管网设施的检查和下水道、窨井的疏通,全年累计疏通各管径下水道50多公里,挖掘各规格窨井10124座次,更换、修复各类检查井162座,雨水井100余套,挖掘、清运污泥杂物1000余车、28000多吨。
河道管理追求一个“清”字。一是加大河道清淤整治力度。综合运用断水冲浆、机船开挖、人工清理等手段,重点对长横泾、西仓基河等生活区周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二是加强市区河道日常换水。采取切断外流、内水外排、引入外滦的方式增设夜间换水,望山河、后街河、致塘河、风车浜的换水时间每周增加三次,每晚换水量达15000余立方米,并以双向排水泵代替单向泵实施内外河换水。三是提高河道保洁水平。采用拦截、分段打捞、重点粉碎等措施加强河面漂浮物的打捞,夏季昼夜实施水葫芦突击整治,冬季分片组织清理河道水生物工作,遏制水生物等滋生蔓延。四是加强河道设施、设备的检修保养。完成娄江景观带破损栏杆的修缮工作,安装铸铁栏杆300平方米,修复石材栏杆3千米。五是全力以赴投入水环境整治行动。环境综合整治月期间,每天打捞漂浮物100余吨,粉碎水葫芦300余吨。全面清除滩边、河岸暴露垃圾,清理驳岸、护栏及绿化带沿线滞留垃圾,市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路灯管理营造一个“亮”字。一是积极参与亮化实事工程建设。完成江浦路、前进西路延伸段、柏庐路跨高速延伸段道路照明设计方案的审定,参与这些路段照明的招投标、进程监管、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并纳入管理,新增管理线路12公里,路灯850余柱。二是抓好路灯养护维修和线路用电安全工作。每月定期对亮化线路、广告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亮化线路双电源和广告窃电现象。执行夜间通宵防盗、抢修值班制度,加大夜间巡视和监控力度,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拨打110,已8次成功制止盗窃。三是提高路灯管理效能。升级三遥系统,新增12个三遥子站,年均亮化率达99.16%。针对电能紧缺的现状,采取间隔开启路灯、控制城市亮化设施、增加节电装置等手段,节电量达35%。
二、注重美观,力求长效,市容综合管理在规范中提高
新“门前三包”责任制全面推行。20*年我市全面完善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将过去的“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拓展为“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周边秩序”。我们把落实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规范市容市貌、开展长效管理、促进群众参与的重要步骤。全市“门前三包”动员大会后,全面展开责任书签订工作。通过定期检查、暗访,加强了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开关店、拒签单位及时跟踪补签,确保签订率。目前,新的“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延伸至乡镇,签订总数为17717家,签订率达100%。“门前三包”示范街——亭林路的示范样板作用逐步凸现,曹新平书记现场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
商业设置、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有序。会同工商、环保、规划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昆山市商业设置环境保护暂行规定》、《昆山市关于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及沿街立面装饰管理的意见》,对户外广告设置实行统一规划、联合审批,推行行政审批公示制,取消商业设置的前置审批和商业店招审批的行政收费,将广告、立面装饰审批流程由原先的6个减少为3个,审批时间由原先的5天缩短为3天。全年审批各类户外广告、店招1043家,广告面积达8320平方米。
停车管理力度加大。一是加强道路清障工作。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肃处理“乱停车”现象,处罚案件文书详备、程序规范。二是加强对停车管理员的管理。要求停车管理员佩戴胸卡上岗,实行定期轮岗,倡导文明管理,规范收费,高效服务。同时加大培训、考核力度,通过明查暗访,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发放停车告知书。通过向广大车主发放“向您告知,请您监督”书,告知停车范围、收费标准、服务规范等,自觉接受市民监督。
三、文明管理,严格执法,城管综合执法在发展中提高
队伍建设、整体形象再跃新台阶。一是提高素质抓培训。利用集中培训、中队例会、支部活动等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将以前“文明执法”细化分解为“文明管理、严格执法”,明确执法过程包括管理教育和执法处罚两个方面,不仅仅是处罚一个方面,牢固确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构筑大队、中队、法制员三级培训体系,确保培训覆盖面达100%。通过实施法制培训制度和军体轮训制度、开展执法理论研讨和案卷评查活动等,进一步提高了队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特别是培训学时制和学籍卡登记制两项新措施的建立和实施,规定了每年96学时的培训要求,开设了培训必修课和选修课。二是规范管理强制度。对ISO原有管理制度、文件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制度、操作流程,并汇编成册。编制了《城管执法办案技巧与案例分析》一书,推进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增强实效严监督。在内部监督方面,主要强化了考核督查队的职能,全面执行新的《执法大队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予以通报。在外部监督方面,通过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设立城管局长信箱、开通城管“110”投诉热线、开展城管工作社会调查活动等,将执法人员的行为置于各种监督之下。20*年上半年对8名违纪队员进行了处理,这则消息在《政风行风简报》上刊登后,市委曹新平书记给予“城管局不护短、不避短,应予表扬,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从严治理队伍”的评价。
执法管理、环境整治实现新突破。以“文明管理、严格执法”为核心,以“城区找重心、建协管”为抓手,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和环境整治力度,一年来共处理各类违章案件9300多起,受理各类举报2300余起,处理率为100%。具体表现在:一是“堵疏结合”,全面整治无证摊贩。一方面加大“堵”的力度,成立了专项整治小组,针对无证摊贩开展了执法竞赛、夏季整治和综合整治月活动三次大规模专项整治,共取缔无证摊点1600多个。另一方面采取“疏”的方式,联合公安、工商、街道等部门以不妨碍交通生活秩序为前提,在菜场、小区等周边设置流动摊贩临时摆放点,实行统一管理,有序经营。二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黑色广告”。我们会同市创建、人事、劳动、通讯等部门商讨制定了市长令《昆山市禁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的管理办法》,同时积极启动市场化专业清理“黑色广告”运作方式,目前已形成执法巡逻、语音追呼、停机处理、随机清理相结合的综合整治机制。全年共查处“黑色广告”案件250多起,停机处理100多起。三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油烟噪音扰民。执法队员改变以往“坐在办公室等问题”的被动接处方式,积极采取“走出去找问题”的主动服务方式。通过建立管理台帐、发放“友情提醒书”、加强重点区域巡查监测,切实提高了管理实效。在加大夜间施工、娱乐场所噪音扰民治理的同时,实施白天对人民路商家噪音污染的监控整治,禁止店外安装音箱,播放高分贝音乐。
四、强化效能,创新管理,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在持续改进中优化
一是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在规范户外广告审批、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和研究城市户外广告有偿竞价使用的新路子,有重点地推行广告位的公开拍卖,不断总结和提高经营城市、盘活城市空间资源的能力和水平,9月7日组织参与了昆山金秋经贸招商活动路杆旗及广场广告牌等的公开拍卖。对清理“黑色广告”实行市场化运作,10月份起两家中标单位已对中心城区90条主次干道的乱涂、乱写、乱贴实施专业清洗保洁。
二是全面建立中队为主体的执法管理模式。在有效实施基层中队下驻辖区办公运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中队管理自,实行办公、维护经费包干,3000元以下执法案件独立审批,中队考核队员等新机制,顺利实现执法重心、管理重心、责任重心的全面下移。
三是努力推进流程化、信息化管理。坚持持续改进的理念,不断深化ISO9001在城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ISO9001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并将这些制度建立工作流程,顺利通过德国TUV认证年度审核。
四是不断健全乡镇和街道的城市管理机制。在2003年乡镇城管中队全面派驻到位的基础上,逐步强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物业部门对市容环境管理的职能作用。向市区街道执法队派驻城管队员,同时公开招收城管协管员,积极在城区、乡镇街道建立协管站,目前共有协管员151人,协管站9个,切实加强了对入城口、城郊部、小街小巷的执法管理。
五是政风行风评议扎实推进。20*年我局被列为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三个重点部门之一,全局围绕“机关效能建设解决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正确处理行政管理与为民服务的关系;市容环境管理解决如何更好地推进规范化、精细化长效管理,正确处理日常维护与高标准管理的关系;执法管理解决如何更好地实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正确处理行政处罚与管理教育的关系。”这三大城管评议重点,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以评促建,及时有效地对工作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六是行政效能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制定实施行政效能责任制度。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提高行政效能责任制度》。我局认真实行重要岗位AB角制,切实公示AB角的做法,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二是强化“窗口”管理。将市政府共赋予我局8项行政审批职能,公开收费标准、依据、程序等规定办结时限,作出服务承诺;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快审批项目的清理,降低行政收费,同时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做好工作。20*年共受理网上投诉262件,来电来访1917人次,来信168件,处理率100%。
五、加大宣传,丰富活动,城管知名度在创优中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