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16:46: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融资租赁主要业务模式,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普遍紧张的IT预算现状,基于IT投资高折旧率、技术更新速度快和资产管理成本高的特点,企业呼唤能够有效降低总体拥有成本,并将使用成本最佳化和性价比最大化的IT融资解决方案,以满足业务转型、创新和迅速对市场进行反应的迫切需求。
应需而生
在IT产品的使用上,中国企业传统的购买方式是直接采购,这种传统的采购模式在现今银根紧缩的情况下受到一定挑战。没有资金满足公司的IT需求,IT就没办法支撑公司业务的发展,无法维持区域或业务量上的扩张。在IT融资发展较早的美国,融资占IT支出的11%,在中国则仅占3%。
据IBM全球融资部大中华区总经理郑笑非介绍,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很多企业想要进行IT投资却苦于无法得到足够的预算,有些企业会发现在业务不断扩张、IT技术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已有的技术服务项目面临落后的危险。他们的现金流可能受入环境的影响需要重新评估,银行在贷款政策上又有一定的倾向和限制,IBM全球融资业务(IBM Global Financing,以下简称“IGF”)正是为了满足这些企业的需求而建立的,它是IBM继硬件、软件、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之后的第五大产业服务。
“中国的采购模式在发生转变”,郑笑非肯定地说,“对于中小企业,IT建设是一项仅次于人力资源的资产密集型投资项目。未来中国企业利用IT融资租赁、厂商账期、第三方的融资机构的机会将越来越多。”
租赁模式与传统的采购模式最根本的区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IT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其使用权的重要性远远大干所有权,IT是一种快速贬值的产品,与房地产恰好相反。购买房地产拥有所有权可以享受房产增值的好处,而拥有IT资产,只存在贬值的可能,一个IT资产在使用过一年后再拿到市场上重新出售,只能卖到原来价值的一半,这使IT租赁成为可能。云计算就是一种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模式,最终用户并不在乎使用的是什么机器,不在乎是谁来驱动,用户仅仅需要向云计算服务提供方支付费用,在云计算的平台上使用自己的应用,他们在乎的是使用权。“IGF的融资租赁便是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用户充分享有机器的使用权,分期支付租赁款项,租赁期满时将机器退还给IGF,由提供者负责资产处理,进行再生产或再利用,形成循环经济的效益。”郑笑非进一步谈到。
同样以云计算为例,对于云计算的提供方而言,所面临的挑战是建立云计算平台所需的投入。IT服务通过最终用户向其支付费用实现收益,是典型的先期投资未来收入产生投资回报的营运模式。IGF能够为云计算的提供方设计一种使其未来收益与项目支出相匹配的方案,实际上增加了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减少了先期投资的压力。郑笑非解释说,比如提供方的前期投资需要1000万元,元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案,将1000万元分成三、四年,甚至五年来支付,公司能够在未来从最终用户处得到收益,这就使资金的流入和流出形成匹配。
从企业成本的角度来看,IT资产的购买成本并不仅止于采购,包括维修、升级、直到最终资产使用后的处理。网络游戏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需要大量IT硬件的企业,每年甚至每季度都要淘汰成千上万的机器,妥善处理这些IT资产是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最终处理时,数据安全也同样,淘汰的机器存有大量用户信息,需要将这些信息及时删除以保用户隐私。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企业可以将维、处理成本和风险转移给IT供应商。“安全合理处置IT资产是一种社会责任,”郑笑非说,这种社会责任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用户所认同。提倡融资租赁,对社会、企业和个人都非常重要。
三方共赢
自1999年在中国成立以来,IGF最初的业务以融资租赁为主,客户对象都是最终用户。近年IGF发展了分期付款和委托贷款两种形式,为开发“商融资”业务创造了条件。自去年起开始展开的商融资服务,在与京北方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中取得了成功。
京北方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软件开发、解决方案、IT基础假设和BPO业务外包等服务、95%以上的主要客户都是金融机构。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的京北方,主要业务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的规模性贷款,但是考虑到业务的不均衡性以及企业未来发展,需要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贷款。据京北方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丁志鹏介绍,京北方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包括担保贷款,供应链融资等,与IBM融资部门合作的主要业务是流动资金贷款和客户端的融资租赁。
丁志鹏谈到,京北方曾与某家大型银行签订供货合同,银行的付款方式是签订合同后支付10%,三个月验收后支付30%,再过三个月支付60%。为了解决这种支付方式给京北方带来的流动资金上的压力,IBM提供了柔性化的解决方案,通过对业务周期、最终客户信誉以及京北方信誉和业务方向的考量,IBM按照还款周期为京北方贷款融资。这种灵活的贷款方式使企业不必支付长期固定的利息,京北方一边收取客户的支付,一边向IBM支付还款和利息,在不占用公司流动资金的同时还节约了成本,同时有助于提升客户服务、扩大公司业务。
客户端融资租赁模式需要作为中间渠道的京北方与IBM共同协作。当京北方的客户需要购IBM的设备但预算额度不足时。京北方将IBM的融资租赁介绍给客户,由京北方为客户解决系统集成、运维服务以及客户化的问,由IBM提品、资金和租赁服务,共同解决客户的难题,实现三方共赢。IBM与京北方还有计划在固定资产融资以及旧设备租赁、回收、替换等方面综合合作,为最终客户提供服务。
摘要资金问题是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高校利用融资渠道筹措建设发展资金时,不仅包括传统的银行贷款渠道,还应包括项目融资(BOT)、委托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和资产置换等渠道,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融资渠道。
关键词高校融资渠道资金筹措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和高校办学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办学资金的筹集渠道不仅包括财政拨款、收费、科研、产业和社会捐赠等传统渠道,而且还包括融资渠道。融资是指在资本市场上凭借信用并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和投融资方式主动筹集资金的活动,简单地说就是“找钱”。高校面向社会运用资本运作手段融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发展与资金短缺的矛盾,促进了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除了传统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外,高校在资本运作的实践中,借鉴企业融资模式,实现了融资渠道的创新,这些可行的融资渠道包括BOT项目融资、委托贷款、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和资产置换等。
1BOT项目融资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是指政府及所属的公共部门或其所属的公共部门通过协议授予投资者(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攒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所属的公共部门。
我国高校继从1999年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并纷纷征地建设新校区,而现阶段仅依靠国家投入还有很多困难。因此,大量的资金需求致使高校新校区建设最大的瓶颈是资金短缺。同时,民间资本已经积累得相当可观,根据人民银行统计表明,截止2006年6月末,我国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3.13万亿元,其中居民存款余额为15.52万亿元,并且社会财富还在继续向民间集聚、倾斜。由此可见,民间资金有巨大的投资潜力,这为民间资金的BOT投资提供了条件。高校内许多基础设施如学生宿舍、食堂、学术交流中心或招待所、医院、体育场馆、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等均可采用广义的BOT模式来建设。
采用BOT融资对高校来说有以下优点:可以弥补国家投资的不足,扩大利用非官方资本加入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投资者承担所有费用,不增加政府负担,并最终增加了学校的固定资产;学校不承担任何风险,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学校可集中精力抓教学和科研,对后勤管理从直接管理转化为依据市场宏观指导。
对投资者来说有如下好处:可以充分利用富余资金,并获得丰厚回报;高校基础设施使用市场稳定,投资风险比其他行业要小的多;由于服务对象主要是学生和高校教职员工,素质较高,易于管理和沟通;学生大都是现金消费,不会产生呆账、坏账,并可得到稳定的现金流。
近几年,高校也有应用BOT的例子。如北京市政府划拨土地和提供优惠政策,北京科技园国际学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筹资12亿元来建设中关村国际学校。学校产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则拥有一定的经营年限;湖南教育投资公司以BOT式投资6000万元用于中南大学学生公寓、食堂等综合项目,学校提供土地,公司注入资金,项目建成后所有权归学校,但公司享有15年的使用权;南开大学深圳金融工程学院采用“模拟BOT”项目融资方式,合作方投入基本建设资金3.3亿元,项目建成运营30年后,项目公司无偿把学院资产移交给南开大学。
2委托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办发[2002]100号文件《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个人委托贷款是一种于学校、个人、银行三方都有利的融资方式。学校可借到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低且利率稳定的资金,个人可得到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的收益,银行可通过委托贷款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能拓展市场业务;个人委托贷款利率按约定的利率执行,相对比较稳定,不受银行利率调整的影响,可以有效控制财务成本;学校因委托贷款支付的利息,通过委托贷款这种形式,使学校教职工或其他个人成为直接受益人。
3信托融资
信托业务是指委托人基于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运用和处分的行为。2001年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一法两办”),为信托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也标志着我国的信托业进入规范、有序和发展的通道。信托公司在发展传统产品的同时,也逐步探索提出了“高等教育发展信托计划”,目的是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为高校的发展融通资金或代为其管理财产以实现增值。
高校信托属于公益信托,属国家鼓励发展范畴,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信托公司和特定的公众投资者签订信托合同,筹集社会资金用以高校的软硬件建设,从而达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目的;二是将学校拥有的闲散资产,比如教学金基金、科研发展基金、闲置设备等委托给信托公司,通过其专业理财使这部分资产实现增值。高校信托融资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
(1)政策支持。随着2001年“一法两办”的出台和国家第五次信托投资公司整顿工作的结束,我国的信托公司彻底告别了业务不明的历史,从以信贷、实业和证券为主营业务的收入来源“金融百货公司”,转向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主要业务,以收取手续费、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的金融中介结构。我国《信托法》第61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
(2)高校资金的现实需求。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对资金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具体表现为:一是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扩建,主要是改造老校区和建设新校区;二是科研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更新和配备;三是科研成果的转化;四是优秀人才的引进。无论哪方面的规模扩张,瓶颈就是资金短缺,这为高校信托计划的诞生提供了需求的可行性。
(3)收益及偿还本金可行性。高校收益的平稳,以及国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将会确保高校信托计划预期的收益。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通俗来说,融资租赁法就是“借鸡下蛋,卖蛋买鸡”。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尽管冠名“融资”还不如冠名“融物”,因为企业在租赁交易过程中不仅得不到资金,还要支付租金。但在租赁期间,承租企业可以拥有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益,足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融资租赁和其他形式的租赁根本区别就是,它是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租金的。尽管承租企业在这项交易中没有得到资金,但是必须按照占用资金的时间偿还租金。融资租赁在高校中的应用一般为后勤设施,如学生公寓,这也属于后勤社会化引资的一种方式,一般由投资公司开发,学校租赁,产权开始属于投资公司,而随着逐年支付租金,产权也逐步过渡到学校,并在租赁期满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校方。
5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主要运用于企业经营运作中,是一种资产经营模式。“资产置换”是资产重组的一种方式,即上市公司的交易双方将经过评估的资产进行等值置换,将不符合公司发展的资产剥离出去,同时注入优质资产;控股公司置入的资产是优质资产,被重组公司置出的则是劣质资产。经济学中的这一概念、这一经营模式同样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的经营,尤其是在高校的新校区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一种新兴金融工具,与信贷、债券等主要基于“企业信用”的融资方式不同,金融租赁成功地发掘了租赁物本身具有的信用。而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将主导这个行业的创新发展和国际化。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已经推动中国租赁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不管是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是租赁交易结构的创新发展,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都是主导力量。
前景与创新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租赁”)在这方面进行的有益尝试非常具有典型性。该公司借鉴国际上飞机租赁的典型交易结构,首创在保税区设立SPC开展飞机租赁的“保税租赁”模式,有效突破了现行财税法规滞后对租赁业务的限制,不仅为开展飞机租赁业务开创了新思路,而且为今后开展杠杆租赁等复杂交易积累了经验。工银租赁还利用天津保税港区的保税政策,与全球最大的船舶租赁公司SEASPAN及国内最大的航运企业共同实施了目前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运输船―1.3万标准箱集装箱运输船租赁项目,开创了国内转口租赁新模式。
预计银行系租赁公司未来将主导在以下几个领域的创新发展:
一方面是融资渠道的创新。目前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通过同业借款、应收租赁款保理等形式实现融资。今后则将建立金融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渠道,有效缓解资本充足率控制的压力。
另一方面是出口租赁、离岸租赁和国际化发展将取得突破。在这些方面,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之所以能够快速取得突破,是因为可以借助于股东银行的海外机构和自身原有的国际金融经验,这是本土非银行系租赁公司难以比拟的优势。此外,银行系租赁公司将推动租赁公司监管制度进一步优化。银行系租赁公司在创新发展中提出很多新课题的同时,其自身风险管理机制的调整和加强,将为监管制度的调整优化提供实践依据。
结合我国能源结构调整,重点支持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是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如民生金融租赁最近3年内在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方面,对水力发电投入的金额达到了34亿元。工银租赁今年对大型水电站建设提供的资金支持预计将超过60亿元。目前,水电资产在工银租赁总资产中占比约10%。
在服务经济发展的同时,银行系租赁公司也初步摸索出了一条具有真正租赁特色的、差异化的发展道路,也找到了适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向。如民生金融租赁从开业之始就致力于航空航运及大型设备等领域的开拓,其开展的公务机租赁业务在国内国外都产生了广泛影响。目前,该公司以多序列、多机种,以及规模近90架的公务机机队,已经成为亚洲最大的公务机租赁公司。而招银租赁公司主要以航空航运、电力电信、采矿制造等行业大中型设备融资租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投融资咨询等金融服务。截至2010年,招银租赁公司的租赁资产总额为225亿元,供应商租赁资产余额达18亿元。
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新型金融租赁公司在创新发展中应当确立“突出特色、树立品牌,中间做实、两头放开,内外兼攻、放眼未来”的发展方向,以特色化经营、差异化服务、市场化方式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突出特色,树立品牌”,就是要把租赁公司办成真正的租赁公司,不能仅仅作为商业银行的一个产品线,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一个补充和资金投放的备用选项。
“中间做实、两头放开”,就是要做实租赁关系,放开资金来源的各种合规渠道和租赁物的处理变现渠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实租前调查、合规审查,加强租赁物的所有权认定、租金收回和租后管理等环节的风险控制,严格把控租赁物的物权;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灵活运用贷款、拆借、发金融债、租赁物转让等方式,将租赁物的出入口两头放开,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内外兼顾、放眼未来”,就是要针对租赁业务比银行贷款期限长这一突出特点,从有效地转让和处理租赁物这一流动性需要出发,在设计租赁产品时,就要考虑它的流动性,把它做成适合交易的金融产品。
此外,还应围绕租赁关系创新。金融创新不是要引进抽象的名词概念,不是要照搬国外的做法,而是要紧紧跟随市场需求的变化,针对特定的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经营优势,设计适当的产品,把资金有效地投放出去,安全地收回来。金融创新的主体是金融机构,不是政府,也不是监管部门。
机制创新是资金运作方式与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机统一,对于打开资金融通渠道往往具有突破性意义。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力量雄厚,借助于母行的客户资源、管理资源、风险防控体系,具有金融创新的优势,应当在租赁业务运作机制创新方面发挥先导作用。要在深入研究、积极探索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系列化的租赁产品,把产品营销和管理流程化,创立出自身的租赁品牌。
对策与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结合当前国内金融租赁的市场现状,借鉴国际租赁业的发展经验,为更好地促进国内商业银行金融租赁业务的发展,笔者对商业银行金融租赁经营与管理者提出以下建议:
1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金融租赁既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更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复合型人才是金融租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现代金融租赁的交易结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需要既懂金融、法律、贸易、管理、税收、会计等知识,又懂得租赁标的物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因此,国内银行系租赁企业要想取得市场竞争优势,首先必须引进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2坚持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目前国内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都将目标市场锁定在航空、电力等大型设备行业。但从长远来看,各银行系租赁公司一定要在发展中通过对目标客户的深入分析,准确进行市场定位;同时要不断探索自己擅长的业务领域,熟练把握所涉及领域的资产管理方法,通过精细的专业化谋求差异化发展道路。如专注于中小企业设备租赁,不仅风险控制要求较低,而且对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市场潜力不可小觑。
3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创新是金融租赁在与其他金融行业的激烈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不竭动力,它相对于其他融资方式的主要优势在于其创新性和灵活性,可以根据各承租企业不同需要制定不同的租赁方案。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要积极进行服务及产品创新,促进租赁方式多样化,为承租企业提供全面有效和高质量的服务,着力提高金融租赁的宽度和深度,在自身竞争力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的同时,促进我国金融租赁业整体竞争力的有效提高。
4充分发挥行业战略联盟的作用。飞机、船舶等造价较高的大型设备租赁业务对租赁公司的资金要求较高,仅靠一家租赁公司有时很难满足一些大型项目的融资需求。建立银行系金融租赁行业战略联盟并充分发挥联盟的作用,不仅可以通过资金协同解决大型项目的融资需求,而且可以通过管理协同在项目投标、评审、租后管理等方面体现出优势。此外,战略联盟还可以作为联合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共同参与同业资金拆借以及银行间债权市场融资,扩大资金来源。
5拓宽目标市场,客户对象多元化。中国目前金融租赁市场中的客户对象多为大企业,标的物集中于船舶、飞机等大型物件。事实上,中小企业对金融租赁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积极开拓中小客户市场,不仅能有效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问题,把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需求,加快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换代,也可以使商业银行分散业务风险,扩大利润来源。因此,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租赁业务时应该抛弃从前从事贷款业务时的一些陈旧观点, 服务中小企业市场。
【关键词】云计算 产业链 融资策略
一、引言
当前,中国云计算产业尚处于导入和准备阶段。根据赛迪顾问最新的《中国云计算产业发展白皮书》的研究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云计算服务市场规模将增长到606.78亿元,到“十二五”末,产值规模将突破万亿。随着我国云计算的产业化快速发展,从知识创新到产业化的各阶段都产生大量而持续的资金需求。然而,由于金融机构对云企业认知不足、融资标准缺失、融资风险难以规范等诸多问题,导致资本市场对云计算企业的接受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学术界针对云计算产业金融方面的研究也大都偏向技术应用层面,涉及企业发展根源的融资策略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提出了以云计算产业链的细分为基础的融资策略研究思路。在深度剖析云计算产业链特征、资金特征和风险特征的基础上,找出能与云产业特征相匹配的阶段性融资策略,旨在为我国云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思路。
二、我国云计算产业链细分
目前学术界常用IaaS、PaaS以及SaaS这三个层面概括云计算产业链。然而IaaS等仅仅只是云计算产业的三种服务模式,没有包涵云计算基础设施的生产以及衍生产业的环节。为了有针对性地剖析云企业在不同阶段的融资特点,本文重新对云计算的产业链进行了划分,如图1所示。
三、云企业融资需求特征分析
充分把握产业链每个环节的资金投入、运行、回笼周期,有利于企业在选择融资策略时提高针对性、有效性以及准确性。通过以上对云计算产业链的细分及各阶段的业务形态分析,可以得出不同层次云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
(一)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融资需求特征
云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资金需求主要环节包括基础设施研发、产品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三方面。在交付使用方之前,基础设施提供商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承揽项目垫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造是对大量高技术设备的组装和配置安排,在技术层面上门槛较低,同时基础设施商还拥有厂房与设备等实体可作为抵押物资融资。这些都使得基础设施提供商具备较好的融资基础,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风险可控性较强。
(二)云服务供应商的资金需求特征
云服务供应商分为基础、平台及应用三个方面,它们都有各自的特点。
首先,在IaaS服务层面,云服务的提供商主要向用户或组织提供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的云计算资源服务,需在基础设施的购置及运维上投入大量的资金。由于基础设施服务是建立在企业用户对云平台的需求基础上,服务提供商将虚拟硬件作为服务租售给所需的用户并给予用户对这些设施的访问和控制权,因此对于该环节的企业来说,用户对服务的需求是可持续的。并且基础设施提供商已经在硬件设施上降低了基础即服务企业的开发成本与技术风险,因此该环节的企业风险偏好相对较低。
PaaS层面,提供商主要为满足用户某种特定需求而提供其消费的软件的计算能力。因此,服务提供商将会把大量的资金、科研人员投入到研发具有良好兼容性、扩展性和功能强大的云平台项目中,从而产生规模较大的资金需求。在平台研发期间,提供商面临着较大的时间成本和技术风险。同时,由于云计算的概念刚刚引入,还没有被用户普遍接受,研发出来的平台市场推广成本巨大。因此,该环节的资金需求风险偏好较强。
SaaS层面,使得研发应用程序的门槛降低,应用程序作为应用即服务的提供商的主要业务,其应用的种类和市场决定了应用服务提供商经营的业绩,于是提供商将会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应用产品的研发,资金流向单一,因此资金需求规模较小。由于应用即服务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拥有众多的提供商,所以市场竞争激烈,服务提供商将面临强大的市场风险,会因为服务产品不能被市场接受而导致项目失败。并且,应用产品研发的过程中也有较大的技术风险。
(三)增值服务企业资金需求特征与风险评估
与应用即服务类似的是,增值服务提供商的资金流向大都集中在软件研发上,对于硬件设备的购置需求较小。且由于云计算增值服务商以自由企业为主,对企业的实力和规模要求不受限制。除个别具有实力的企业巨头外,大多数增值服务的提供商属于中小型企业规模,甚至是微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经费有限,研发项目单一,经营规模不大,因此资金需求规模也较小。但有别于应用即服务的是,增值服务的范围还涉及行业解决方案、规划咨询服务等内容,市场提供商众多,市场竞争激烈,中小服务提供商面临较强的市场风险,成长和成熟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风险偏好较强。
四、基于产业链的云企业阶段性融资策略选择
云计算企业阶段性融资策略是针对处于产业链不同阶段的云企业资金需求特征,并结合各种融资渠道的特点,选择可行的融资形式。根据上述对产业链上云企业不同融资需求特征,可进一步提出以下阶段性融资策略选择。
(一)基础设施提供商融资策略选择
云产业的基础设施提供商,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风险低的特点。处于这个层次的云企业一般拥有大量生产云计算基础设施的物理资产甚至云计算产业园的土地资产,这些资产都可以作为融资抵押或固定资产偿债,对于银行来说融资风险是可控的。所以抵押类贷款是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的传统性融资策略。同时,夹层融资策略能满足处于成长期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的资金需求。从融资成本上来说,成长期的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商已经具有稳定增长的历史,企业通过引入兼具债权和股权性质的夹层资金,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总融资成本,促进企业的扩张和发展。
(二)云服务供应商融资策略选择
云计算基础即服务(IaaS)提供商具有向用户提供基础设施租赁的服务,因此,融资租赁必然成为其首选融资策略。云计算基础即服务的提供商对于融资租赁的需求主要在于对云基础设施的购买上。云基础设施的购买,要花费大量的流动资金,若运用融资租赁则会减小云服务提供商短时间内资金支出的规模,有利于基础即服务的可持续性发展。
对平台即服务提供商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收益特征,比较适合该环节服务提供商的市场融资方式主要有夹层融资、知识产权担保等策略。目前我国处于PaaS服务提供商都是传统IT产业发展较好且具有相当实力的企业,例如微软、Google、新浪等企业,企业在云计算市场占有较大份额。这些条件都比较符合夹层融资的基本要求,因此PaaS服务提供商可以选择夹层融资来获取所需资金。同时,这些企业还拥有大量的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评估机构的评估,用知识产权作为债权担保以获取资金。
与平台即服务(PaaS)相比,虽然SaaS服务提供商也需要研发软件和推广市场,但是其提供商规模和研发难度都要小得多。当用户需要某种服务的时候,不再自己投资开发,而是从云计算服务提供商那里租用。比如从SaaS提供商那里租用CRM服务。根据软件即服务提供商的盈利模式和风险收益特征,企业可考虑使用天使投资、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担保等融资策略。其中供应链融资策略是SaaS服务提供商比较理想的融资策略。通过利用业务合作对象的资信实力,一方面有助于帮助中小软件提供商解决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SaaS服务提供商还可以通过这一融资策略来获取银行授信,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给予一定的信贷支持,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和赊购赊销中的信用能力。
(三)增值服务提供商融资策略
处于该层次的企业大多属于中小型企业,甚至是微型企业。因此,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应坚持以灵活的市场化融资策略,企业可采取风险投资类策略、贷款类策略以及担保类策略相结合的方式。风投类策略方面,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的进入与当前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面临的高风险相匹配。据赛迪投资顾问统计,2010年至2011年10月,中国软件企业通过天使投资进行股权融资的案例总量为9例,仅有1例披露了股权融资金额,金额较小,且是一次性投入。贷款融资方面,供应链融资可成为主要模式。另外,互助担保、知识产权担保等担保类策略也为云计算增值服务提供商有效方法。虽然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规模不大,融资能力不强。但是通过互助担保等创新融资策略,不仅提高了该类企业的融资能力,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放贷风险。同时,由于云计算增值服务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企业拥有的是高新技术,缺乏传统融资担保标的,很难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利用企业的优势资源即知识产权资源进行担保融资是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特有的融资策略选择。
五、小结
本文从产业链角度把握住了各类云计算企业的基本融资特点,通过分析其业务特征、融资特征和风险特征,构建了能与其相匹配的融资策略框架,为不同层次的云企业在今后的融资实践应用中提供了思路与方向。但阶段性融资策略研究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本文仅进行了云企业融资策略的梳理,今后产业链每个阶段的融资策略都可以继续展开深入研究,并且还可以在未来的云企业实践中加强金融创新,实现云企业融资策略的多样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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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如今,企业大多希望通过并购来寻求品牌增长的新途径,大连远东集团通过24次并购造就了世界麻花钻巨头,一些知名国企也深处海外并购的浪潮中。作为独立企业的集合体,集团公司拥有多元的投资领域,雄厚的资金实力,而大型的民营集团公司往往税收负担较重,并购所涉税金等费用严重影响企业现金流量,所以应更多的通过并购重组方式来寻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A民营集团公司纵向收购X公司,侧重生产要素的整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筹划,设计出一套具有目标性,全局性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经营战略有长远的影响,对于资金存量大,盘活调动灵活的企业集团有其现实意义。
一、并购双方简介
A集团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人民币,均为自然人股东出资。其主要业务从事:配电柜、自动化控制设备、电气元件的制造、加工、销售;电气工程、自动化仪表工程的设计、安装及调试;2008年公司成功申请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减为10%。A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为68%。
X公司为自然人出资的物流企业,因近年来原料价格增长,近三年属于亏损状态。X公司有两个下属分公司:铝业分公司和运输分公司。铝业分公司由于依托国有企业原料优势,有固定客户,营业利润率保持10%左右,收入可以直接回流资金,盈利状况、持续经营能力较好。运输公司由于近几年汽油柴油价格居高不下,收益刚好弥补当年的变动成本,不能弥补企业的期间费用和固定成本。
X公司在评估过程中建筑物原值600万,评估值为700万,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设备原值600万,评估值700万,机器设备10年,土地使用权原值6000万,评估值为8000万,折旧年限为50年,总的账面净资产-1000万,评估值为1200万。投资报酬率为10%。
二、股份支付方式节省大量税收
A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率68%超过标准指标值,面临的财务风险较大,所以通过需要较大资金支持的现金收购和承债收购的方式,使集团公司面临的财务压力较大,因此集团公司决定采用股权支付的方式收购X公司。
根据财税<2009>59号通知,股份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作为支付方式。其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资产收购发生时,股份支付金额不低于其支付总额85%。转让企业和受让企业都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符合免税条件的收购,被收购企业五年以内的经营亏损可以由并购企业的税前利润弥补。符合免税规定的合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主并方取得股权后按照原持有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A集团公司采取股权置换方式收购X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后X公司原股东股权约占并购后A集团公司股份的3%,X公司宣布破产。
根据现行税法收购中涉及的税收包括
1. 营业税:①转让企业产权时涉及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转让不缴纳营业税。《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2. 增值税:符合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条件时,不缴纳增值税。依据《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3. 企业所得税:在整体资产转让时,①如果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20%的,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②否则转让企业须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4.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三条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受让方要涉及契税问题。
下表为一般现金购买X公司厂房设备情况和股份支付方式的税负比较 双方共承担的税负表 单位:万元
现金收购资产方式下
股权收购方式下
税种
计算方式
税额
计算方式
税额
营业税
100×5%+2000×5%
105
土地增值税
(8000-6000-105) ×30%
568.5
契税
8000×3%
240
8000×3%
240
增值税
100÷(1+4%÷2)
1.96
所得税
清算环节所得税=(1200-1200-105-568.5-240-1.96)×25%=0
以后年份折旧摊销的抵税:
(100÷20) ×25%×(P/A,20,10%)
(100÷10)×25%×(P/A,10,10%)
(2000÷50×25%×(P/A,50,10%)
-521.5
所得税可税前补亏:按照限额计算:1200×10%
-120
小计
393.96
120
由上表可以看出,虽然现金收购方式可以有巨大的税收挡板效应,但是基于企业整体转让的股权收购比现金收购在税收上节省了273.96(393.96-120)万元,大大节省了公司的合并费用和现金流出,与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相一致。
三、利用分公司子公司合并分立,整合价值链
由于公司采取纵向并购,产业链条变宽,流转税的纳税环节也增多,需要合理筹划。
原企业内部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全是由对方负责,购货时,以到厂价与销售方结算;销货时,以出厂价与购货单位结算。收购了X物流公司后公司上下进行整合,把盈利状况较好的铝业公司改组到集团分公司,加强了集团的管理控制,单独把运输公司成立为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负责集团内外的采购和销售的运输。
20X0年集团销售电子产品共取得销售收入1.5亿元,其中外购材料1.1亿元,当年全部耗用。购料、销售产品运输费用约占材料、产品价值的10%左右。按合并前计算的运费支出与税款抵扣后金额为:1.1÷(1+10%)×10%×(1-7%)=930万元。
每年需汽、柴油等油品费用600万元,每年需将运输设备交特约维修站维修保养,维修费每年约需200万元;
(一)运输公司
1. 新增运输收入2925万元
运输公司销售货物,提 供运输收入:1.5亿元×1.17×10%=1755万元
运输公司外购货物,提供运输收入:1.1亿元÷(1+10%)×1.17×10%=1170万元
2. 运输公司为非增值税纳税人,因此购进商品的成本应按价税合计计算。则费用支出变化如下:
油品费用:600×1.17=702万元
修理费用:200×1.17=234万元
3. 应纳营业税:2925×3%=87.75万元
(二)集团公司
增加应纳增值税88.10万元,因运输方式的改变,减少抵扣进项税金:1.1÷(1+10%)×17%-1170×7%=88.10万元。同时增加购进材料成本88.10万元,当年外购材料已全部结转至产品销售成本,减少本期利润88.10万元。
则集团公司汇总利润及税收变化为如下表 运输方式筹划前后情况比较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筹划之前
筹划之后
集团A公司
集团A公司
X运输公司
收入
15000
15000
2925
成本
11000
10088.1
936
流转税
(15000-11000)×17%=680
(15000-10000)×17%-1170×7%=768.1
2925×3%=87.75
利润
4000
4911.9
1989
所得税
1000
1227.98
497.25
税后利润
3000
3683.92
1491.75
合计
3000
5175.67
经过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纵向并购,增加了流转环节,同时增加了所得税,但是集团整体来看,利润增加的速度更为敏感,
利用杠杆分析原理,
=2.79可以预见更改组收购和改变组织形式后企 业的税收增加变动与税后利润的变动比例,因此以流转税的刚性支出换来利润的扩大,体现出并购后集团公司利润倍增的优势。
四、互惠转让定价筹划策略
A集团公司下属甲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而铝业公司的税率为25%。互惠转让定价法一般有两种有效模式:
(一)集团内部的纳税企业存在税率差异,
如A集团公司里的另外一个子公司甲公司按照10%缴纳所得税,铝业公司(下简称乙公司)按照25%纳税。可以由乙公司销售给甲公司按照低价销售,相反,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按照高价销售。比如企业把成本为6万元的一批电力物资(正常售价为10万元),8万元卖给甲公司,再由甲公司以12万元对外出售,整体税负由(10-6)×25%=1万元变为(8-6)×25%+(12-8)×10%=0.90万元。
(二)集团内部各个纳税企业盈亏存在差异
比如丙和丁两个企业,并处在高利润期,丁处在亏损期也可以通过互惠定价转移利润,原理同上。
但是转让定价必须适度。互惠转让定价在税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交易应按照公平市场价格,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企业集团有转移利润之嫌,必将产生较大的涉税风险。此外,企业制定价格需要符合市场的规律,不能随意调整,违背交易原则和价值规律的调整,必然会失去大量原有客户的认可。因此适度使用互惠定价,需要在商品价格合理的范围内,并且有充足的理由。
五、租赁减税的筹划策略
租赁也是集团并购减轻税负常用筹划手段。集团内部常常是利润较高的企业为承租人,集团内部的承租人通过租金方式减少税负,并且通过租入方式把风险转移给出租方,拥有最佳的自家筹措渠道,可以减轻一次性巨额投资压力达到节税的目的。
我国税收政策对于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是区别对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2.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企业税负高的企业承租税负低的企业的固定资产,增加所得税前扣除,税负低的企业也可由此获得利润。乙企业为收购的铝业公司,产销两旺,每年利润50万,甲企业为集团下属电力物品销售子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亏损60万元,集团中甲企业与乙企业有相似的生产线,生产线每年生产价值200万,集团财务建议乙企业将设备生产线以每年20万价值租给甲企业。
乙企业负担的营业税及城建税附加总计20×5%(1+3%+7%)=1.1万元
同时,祝义材借助雨润食品强大的现金流,以往来款的形式将其大量资金调配给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以支持系内地产、商业业务的成长,庞大的“雨润系”得以逐渐成形。不过,“雨润系”的肉食品业务单元却因过度“输血”而“失血”,一度由于资金压力而影响业务发展,于是,祝义材开始筹划将雨润食品在香港上市,并从2004年起开始重组手中廉价获取的国有资产。在此过程中,他不仅通过控制附属公司董事会等一系列安排扫清了上市障碍,而且将最具升值潜力的土地和物业保留在自己控制的私人公司手中,租赁给上市公司使用,并通过区分应用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手法做到了一石多鸟:维持上市前报表的可看性、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并可在上市后兑现土地和物业增值收益。雨润食品上市后,祝义材通过关联交易以转让私人公司股权的形式,将这些收购时被低估的土地和物业卖给上市公司,获得了超过亿元的增值收益,享受了并购国企带来的另一份“免费大餐”。
上市后的雨润食品继续沿袭了前期低价并购国企的模式,由此带来的“衍生品”―负商誉收入和政府补贴,占其上市以来总净利润的24.7%,远远超过同行双汇,而2009年半年报显示,这两项收入更占其当期净利润的42%,表明雨润并购国企的力度仍在不断加大。
2009年9月,内地肉食品行业的龙头企业雨润食品(01068.HK,简称“雨润”)和双汇发展(000895,简称“双汇”)相继公布2009年中期业绩报告,两大巨头净利润均取得了显著增长:雨润半年净利润为8.41亿港元,同比增长36.86%;双汇半年净利润为3.64亿元,同比增长29.8%。对比两家公司近年的业绩可以看出,雨润的盈利增长尤为显著,净利润由2005年的低于双汇到2009年半年度达到双汇的2倍,显示出强劲的发展态势(表1)。
进一步解析两家公司的利润构成可以发现,作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贴和负商誉收入,几乎成了雨润的“经常性收入”,为其净利润的增长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05年以来,政府补贴和负商誉收入占到了雨润总净利润的24.7%,而同期双汇该项占比仅为1.4%(表1),也就是说,政府补贴和负商誉收入是造成两公司业绩分化的重要因素。
双方同为国内肉制品行业的两大巨头,行业和产品结构类似,为何利润构成有如此之大的悬殊?雨润大量的负商誉和政府补贴从何而来?其中又隐含着“雨润系”掌门人祝义材(2008年4月前雨润食品公告中作“祝义才”)怎样的商业谋略?要解开这些谜团,还得从祝义材的创业说起。
零代价收购国企成全国扩张利器
对于祝义材的创业史,见诸报端和网络的内容大抵如下:从合肥工业大学毕业一年后,被分配到安徽省交通厅属下的海运公司,“月薪60元,工作也很清闲,不想在一张办公桌前坐到老,总感到有一些还无法清晰描述的梦想”,1990年,祝义材怀揣200元积蓄,于工作年余之际就“下海了”,并通过水产品出口“空手套白狼”赚来480万元的“第一桶金”。对这一创业版本,祝义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基本认可,但是“我200元起家有些夸张。当时我自己有200元,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资金。先做水产生意挣了钱才真正开始创业”。不过,祝义材真正起家还是从其介入肉食品行业开始的。
瞄准市场空白,
成就低温肉制品市场行业龙头
1993年1月,祝义材与妻子吴学琴在南京成立了南京雨润肉食品公司(简称“南京雨润”),其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主要业务为生产低温及高温肉制品,其目标市场锁定在华东区域。
当时,国内肉食品企业基本以生产高温肉制品为主,公开资料显示,双汇、春都、金锣三大巨头当时垄断了高温肉类制品市场80%以上的份额,并且,这一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连1997年之前的龙头企业“春都”后来都难免遭到淘汰。要在这样的市场上立足,难度可想而知。不过,祝义材凭着对市场的准确把握,将南京雨润的市场重心放在了尚属空白但潜力巨大的低温肉制品这一细分行业。这一策略效果彰显,数据显示,1996年南京雨润的年产值达到1.6亿元,迈入国内低温肉制品行业的领军者之列。
随着业务的急速发展,扩充产能自然成了南京雨润必须考虑的头等大事,而这并非易事。低温肉制品及冷鲜肉、冷冻肉均属于容易腐变的货品,不仅需要严格的冷链式运输条件,而且有着销售半径的要求,一般而言,冷鲜肉和冷冻肉最远的销售范围约为400公里,这使得肉食品企业具有“重资产”运营的特征:要进行全国性销售,必须在各地建立生产基地,而自建厂房不仅涉及征地、安装等一系列复杂问题,更重要的是,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将耗用巨额资金。以双汇发展为例,其历年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占总资产的比例维持在40%以上,“重资产”运营特征明显(表2)。
对于创业之初的祝义材而言,大量资本投入显然是一大难题。最初,南京雨润采取了一个临时性的措施,即通过向当时的南京罐头厂租用设备、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生产,以应对产能不足。不过,在当时轰轰烈烈推进的国有企业改制背景下,祝义材很快想到了一个另辟蹊径的“解决方案”。
零代价或低代价收购国企,化重为轻
1996年5月,南京雨润获得南京市政府的批准,以零对价并购曾是国家一级企业的南京罐头厂,成为江苏省首例“民企收购国企”案例。1996年12月,南京罐头厂更名为南京金福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京金福润”)。此次并购对雨润之重要以及过程之曲折,令多年后祝义材忆起这段往事时仍然记忆犹新:“这是雨润13年来最大的挑战,也是印象中最深刻的一件事”;“那是江苏省首例民企收购国企(案例),大家都不理解,新公司‘金福润’遭遇了5次封门事件,厂里电话线多次被破坏。我的压力非常大”。从2009年民营企业建龙集团收购通钢所引发的冲突,或可想见当时的情形。不过,这一收购最终顺利推进,1997年7月,南京金福润全面投产。
正是祝义材认为的这单雨润历史上最大挑战的并购案,成为其事业上的重大转机。通过并购南京罐头厂,雨润不仅无偿获得了生产用地、厂房,以及“饶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大大降低了资本支出;更重要的是,“为本公司(指雨润食品)奠定快速扩充发展业务的模式”,通过并购国企扩张的独特模式,从此成了“雨润系”迅速发展壮大的利器。
有了并购南京罐头厂的成功经验,南京雨润又瞄准了对资本要求更高的产业链上游,1997年,其通过收购江海肉联厂的资产,进入了生猪屠宰业。对于雨润集团而言,布局上游的屠宰业务,不仅保证了下游的冷鲜肉及冷冻肉等深加工肉类业务的原料供应,而且扩充了企业的业务线,使其进入了空间更为广阔的冷鲜肉和冷冻肉市场。
此后,祝义材多次参与国企破产重组,踏上了大规模收购国企的快车道,而雨润的成长史,几乎就是一部祝义材在全国范围内“东征西战、攻城略地”的收购史。自1997年开始,祝义材频频出手,相继在江苏连云港、安徽阜阳和当涂、四川内江和都江堰、河北邯郸、辽宁开原,乃至黑龙江绥化、哈尔滨等城市,收购了11家国企(图1),祝义材也因此被人称为“收购王”。
雨润的收购,代价往往相当低廉。在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制重组的大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就业,往往以低于净资产甚至是零对价的方式出售旗下国有企业,祝义材正是借此机遇,多次以零对价收购国企同业,获得了大量长达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和成熟物业,节省了资本开支和建设时间,使企业资产额和收入额得以迅速扩张。
江苏雨润收购哈尔滨肉联厂(简称“哈肉联”),即为祝义材零代价收购的典型案例。据公开资料,哈肉联作为俄式肉灌制品的专业厂家,历史可追溯至1913年,其出品的老字号“哈尔滨大众肉联红肠”曾经红遍整个东北,被认为是哈尔滨的城市名片。2001年前,哈肉联处于亏损状态;2001年,在省市有关政策的支持下开始慢慢复苏,本埠的市场份额由过去的不足10%上升至30%,实现了扭亏增盈。2003年,在当地进行国企改制、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鼓励民营企业并购的背景下,江苏雨润以零对价将其纳入囊中。雨润食品招股书显示,收购当年,哈肉联的净利润就达到965万元,次年上升到1000万元。
借助低价收购国企,雨润得以迅速壮大,2002年12月31日,南京雨润正式更名为江苏雨润食品集团(简称“江苏雨润”),祝义材、吴学琴分别持有其95%、5%股权。截至2004年12月31日,雨润已发展为年销售额26亿元、总资产38.5亿元的大型肉制品企业集团。同时,低成本扩张也使雨润突破了肉食品行业需依赖大量资本投入方能实现扩张的“重资产”宿命,形成了较具特色的、以少量投入便能撬动大市场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快速完成了在全国谋局布点的战略目标,至雨润食品赴港上市前的2004年,雨润在国内大多数主要地区设立了深加工肉制品生产基地,其屠宰业务的生产基地更是遍布国内主要生猪养殖地区。化重为轻,使雨润得以集中资源在最能带来价值的品牌塑造和销售渠道的建设上。
抵押被“账面值”低估的土地及物业,
获取高额贷款补充运营资金
对于雨润而言,低价或零代价并购国企模式所带来的好处不仅限于化重为轻、节省资本支出。研究发现,祝义材收购的破产或濒临破产的各个国有屠宰厂及食品公司,一般均拥有大面积、长达几十年的土地使用权,且以低廉的历史成本入账。因此,将所收购国企拥有的物业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还能够补充企业的运营资金,从雨润食品招股书中便可看出这一端倪。
2002、2003及2004年12月31日,以雨润食品前身实体(指上市前“雨润系”肉食品业务单元各子公司,下同)所拥有的物业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银行贷款本金总额分别达到9500万元、7700万元以及21100万元,而所抵押的物业及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值之和仅分别为5460.3万元、3008.7万元以及11264.5万元,大幅低于银行贷款本金总额(表3)。这实际上说明,抵押品的评估价值大大高于其账面价值。
国企被低估的账面价值:
低价并购的秘诀
祝义材能够频频低价收购国企,除了当时国退民进的大背景,还有什么秘诀?答案是被购国企被低估的账面价值。
根据雨润食品上市招股书中的披露,2004年,江苏雨润以合计代价1720万元收购了哈尔滨肉联厂、开封肉联厂、广元川北肉食品加工厂等3家国企,而被收购时,这3家国企以市场公允价值评估作价4049万元。评估的公允价值与雨润收购成本之间2329万元的差额,被确认为收购方因收购产生的负商誉,一次性计入当年损益。
为何市值4049万元的资产,江苏雨润仅以1720万元的价格就可以拿下?招股书对此的解释为:由于收购时议价成功,故产生负商誉。也就是说,强大的议价能力,使得“雨润系”收购国企所支付的代价远低于这些国企评估的公允价值。同时,3家国企被收购前的账面价值未予披露,雨润食品招股书解释其中原因为:“未从前股权持有人处取得资料”。
实际上,正是由于被购国企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物业、设备等资产大多以历史成本计量,低廉的资产账面价值和破产国企的不良经营状况,成为祝义材在收购中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利器,才使其通过低于公允价值的收购,实现了可观的负商誉收入。
“输血”关联公司,“雨润系”逐渐成形
与雨润在产业链上下游大肆并购相对应的,是其业绩的快速成长。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和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数据,以营业额计算,2002年雨润已经拥有向大型零售商供货的国内低温肉制品生产商中最大的市场占有率。另根据中国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的数据,以猪只屠宰数目计,雨润2002年已经位列全国冷鲜肉及冷冻肉生产商第二名及第三名。雨润食品招股书也显示,2004年其销售收入达到 25.93亿元,净利润达1.69亿元;仅2002-2004年,其销售收入的复合增长率就达到19%,净利润复合增长率更是高达45%。
“雨润系”肉食品业务的壮大使得祝义材能够以此为支点,形成强大的现金生成能力,向系内其他业务单元输血,支持这些板块的成长,“雨润系”也正是由此迅速成形。
雨润食品招股书清楚地写道:“于2002年、2003年及2004年12月31日及于2005年3月31日,应收关联公司款项(非有关贸易)分别为人民币58,500,000元、人民币354,900,000元、人民币1,257,000,000元及人民币1,845,700,000元。此等应收关联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及免息。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大幅上升,由于大部分资金是由前身实体向祝先生及其家族所拥有除冷鲜肉及冷冻肉及深加工肉类业务以外的业务垫支,有关业务于2004年大幅扩充。”
从这段描述不难看出,雨润食品将大量资金以往来款的形式转移给了“雨润系”内从事其他业务的公司无偿使用,特别是2004年应收关联公司款项由2003年的3.55亿元急剧上升到12.57亿元(图2),而2002-2004年正是“雨润系”多元化发展策略的起步阶段。2002年5月,祝义材注册成立江苏地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地华”);2002年10月,与南京市建邺区政府签订了以2300万元收购南京河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协议,这成为江苏省民营企业收购国有房地产公司的首单案例。自此,江苏雨润正式进军房地产业务,“雨润系”迈向多元化发展阶段。2004年也恰好是“雨润系”在二级市场大量收购南京中商(600280)流通股的对应时点,由此不难推测,雨润食品为雨润系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起步资金。
谋求海外上市,
缓解资金压力并保证持续发展
虽然祝义材通过将雨润食品大量的现金转作他用,支撑了系内其他业务的发展,但这也带来了另一个后果,那就是给“雨润系”的肉食品业务单元造成了财务风险,由此带来的财务压力使得雨润食品开始筹划海外上市,并搭建相关架构。
过度“输血”导致自身“失血”,
肉食品业务受到影响
雨润食品财报显示,2002-2004年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分别约为0.67亿元、1.76亿元及3.4亿元,但期间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分别为3.52亿元、6.86亿元及16.46亿元,其中,雨润食品向关联方的垫款就分别达2.23亿元、6.25亿元及14.47亿元(表4),成为投资活动最主要的开支。
单凭经营活动所生成的现金显然远不能满足雨润多元化扩张的“胃口”,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举债成了当时雨润食品的必要措施。2002-2004年,雨润食品从银行和其他财务机构的贷款额以及票据贴现金额急剧攀升,由2002年的4.34亿元迅速上升至2004年的18.06亿元(图3),资产负债比例由2002年的54.2%上升至2004年12月31日的61%(资产负债比率乃按期末/年末的总债项,即总负债减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应付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负债除以期末/年末的总资产,再乘以100为基准计算)。
向系内非肉食品业务“输血”却给自身造成了“失血”,甚至影响到了雨润食品正常的业务开展,雨润食品招股书对当时的这一状况有过这样的描述:“部分由于向关联方提供的垫款,在2003年下半年及2004年生猪平均成本大幅上升时,本集团并无充足的资金扩充本集团生产以满足日渐殷切的市场需求”。或许正是在当时的财务压力影响下,雨润食品开始了引进外部股东的努力,并把目光投向了海外上市。
海外重组,搭建红筹上市架构接收境内资产
事实上,从2004年起,“雨润系”便开始谋划将肉食品业务海外上市,祝义材由此在香港、英属处女群岛及百慕大相继成立了一系列公司,以搭建红筹上市架构,并以此接收“雨润系”肉食品业务单元各子公司的资产。
2004年8-12月,祝义材在香港成立的公司Success Grand于国内分别独资成立阜阳雨润、内江雨润、北京雨润、开原大众、甘肃雨润及广州雨润等外商独资企业,同时,Success Grand 及哈尔滨大众亦于2004年12月合资成立哈尔滨制品,显示祝义材要通过Success Grand系下公司来收购前身实体的深加工肉类业务。
2004年8-11月,祝义材在香港成立的另一家公司Best Fiscal则在国内分别独资成立连云港福润、阜阳福润、宿州万润、内江福润、开原万润、开封万润及邯郸万润等外商独资企业,2004年12月,Best Fiscal又与哈尔滨大众合资成立哈尔滨生鲜,显示祝义材要通过Best Fiscal系下公司来接收其屠宰业务资产。
但是,南京金福润、上海雨润和绥化大众三家前身实体附属公司却因特殊情况在重组中碰到了障碍。
控制董事会人事权,
扫清三家公司并入上市实体障碍
前身为南京罐头厂的南京金福润,主要从事深加工肉类的销售及生产,江苏雨润拥有其85%股权,余下的15%股权为国有股。按照雨润收购时的约定,若转让该国有股权,必须进行公开竞投程序,且国有股权卖方明确表示,竞投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雨润上市主体用于接收前身实体资产的中国附属公司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并无参与竞投的资格。
上海雨润主要从事冷鲜肉及冷冻肉的销售及分销业务,由江苏雨润及“雨润系”从事地产业务的子公司江苏地华分别拥有86.88%及13.12%权益。雨润上市主体在境内的外资附属公司需申请分销资格,才可承接其分销业务,而当时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分销业务的审批过程极为繁复。
绥化大众又是另外一种情况。该公司由江苏雨润向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政府收购而来,根据双方于2003年订立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代价将由绥化大众在十年内缴纳税项支付。在代价悉数支付前,绥化大众不可向祝义材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出售或租赁其资产。
为了将这三家公司的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主体,同时又不影响上市进程,祝义材和雨润上市的保荐人高盛进行了精心安排:作为拟上市主体附属公司的南京雨润、哈尔滨生鲜和阜阳福润,分别与这三家公司签订协议,负责三家公司的业务及营运,且享有在合约期内委任这三家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管的权力。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2(4)(a)(i)条,如果一家公司的董事会被另一家公司控制,则被视为后者的附属公司,香港的上市规则也承认该定义。祝义材和高盛由此利用香港对附属公司的特殊定义,制定合约安排,通过控制3家公司的董事会,扫清了将其业务注入上市主体的障碍。
引入风投,
筹措重组及偿还关联方占用资金
2005年3月,在搭建了基本的上市架构之后,雨润进行了三轮上市前融资,高盛、鼎晖投资、新加坡投资公司PVP基金(简称“PVP”)及EAL、GBL、UL等投资机构合计向雨润投资8300万美元,其中,高盛投3000万美元、鼎晖投2200万美元、PVP投1800万美元,EAL、GBL 及 UL合计投资1300万美元。招股书显示,融资所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雨润重组所需资金、境内新成立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祝义材偿还非食品业务占用的上市主体款项。
至此,雨润基本扫清了“返程收购”的障碍。此后,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安排协议,前身实体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被注入上市主体,祝义材通过Success grand和Best Fiscal持有的一系列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分别承接了境内前身实体旗下的屠宰和深加工肉制品业务(图4),雨润红筹上市的雏形基本搭建完毕。
私人公司保留土地与物业,
获取双重收益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红筹上市重组多以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的方式将境内目标公司注入上市主体,且股权并购较资产并购操作更为简便,税费和时间效率更优,但雨润的重组却不走寻常路。招股书显示,新疆雨润和南京雨润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并入上市主体,而其他各目标公司均为仅出售业务和资产给Success Grand、Best Fiscal在内地成立的独资或合资公司,而土地和物业作为肉制品行业最核心的资产之一并未予以出售。
招股书为此解释:“为保留资金作进一步投资发展,故不收购前身实体拥有的土地和物业,因此上市重组通过转让业务和资产的方式进行,而非股权转让的方式”。在当时雨润食品所面临的资金窘迫的背景下,这样的解释不无道理。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雨润前身实体附属公司来源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资产收购作为一种可以有效回避披露被购企业的债权债务、劳资关系、法律纠纷等信息的重组方式,自然就成了雨润的最优选择。并且,接下来事态的发展说明,祝义材此举还另具深意,暂时保留土地和物业等资产,不仅为其带来了稳定的租金收益,也为其之后直接通过上市公司兑现土地和物业增值收益埋下了伏笔。
租赁安排,一石多鸟:维持报表的可看性,保留最具升值潜力的土地,同时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
雨润食品招股书显示,截至2004年底,前身实体拥有的物业、厂房和设备账面值达到5.4亿元,其中物业账面值为2.75亿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1.97亿元(表5)。肉制品加工企业本身具有“重资产”的特征,既然资产中最重要的一块―土地和物业―不转让给上市主体,那么上市主体在重组后资产额将大幅下降,显然对招股不利。
出乎意料的是,财务资料显示,重组后,雨润食品的物业和土地账面值变为5.27亿元和77.9万元,虽然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如期下降了1.96亿元左右,但物业、厂房和设备等资产额几乎与重组前没有差异,如此一来,上市主体的资产额数据在上市重组前后并没有出现剧烈波动,维持住了招股前财务数据的可看性。为何在不转让土地和物业的决策下,只有土地账面值出现了下降?雨润对此做了怎样的安排?招股书财务资料中的租赁安排为我们揭开了谜底。
将肉制品业务和资产转让给上市主体后,祝义材私人控制的各子公司仍然保留了名下的土地和物业,成为了只拥有物业和土地使用权的“地主”。此后,祝义材又通过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方式,将这些物业和土地分别租赁给上市主体。招股书显示,这些公司一共将账面净值约为2.9亿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上市主体;将账面净值为1.96亿元的土地使用权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租赁给上市主体(表6)。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区分应用,再次显示了重组安排的匠心独运。融资租赁是指承担所有权带来的全部风险及报酬的资产租赁。由于雨润上市主体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新的会计准则均以租赁开始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且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确认资产入账价值的同时,等额确认融资租赁负债。雨润上市主体以其原账面值2.9亿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租赁物业、厂房及设备,不仅使得租金支出有限,而且被租赁资产被列入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增加了固定资产总额,延续了财务数据的可看性,有利于提升雨润食品的招股价。
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相对于一般的资产而言,土地使用权和物业作为最具有升值潜力的资产,被牢牢握在祝义材手中。此等租赁的安排使其在坐享土地和物业增值红利的同时,又获得了稳定的租金收益。按照招股书显示的资料,祝义材控制的各子公司与上市主体签订了租赁期达20年的15份土地和物业租赁协议,并约定租金每3年由出租人按市场租金进行调整。仅此一项,这些公司每年获得的租金收益就达1438.5万元。
而且,招股书中也为祝义材最终兑现土地和物业增值收益铺好了后路:在租赁安排下,祝义材赋予上市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和物业的选择权。招股书在募集资金用途章节申明:计划用上市募集所得款项净额的15%,用作向祝义材收购各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及生产厂房;并规定,上市主体在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最高价:土地和物业的公平市值;参照租赁开始时有关土地和物业的账面净值、租金等金额。这一约定为祝义材将来获得土地和物业的增值收益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样的租赁安排,可谓一石多鸟。
通过上市公司收购兑现
过亿土地和物业增值收益
雨润食品上市后,按照招股书的约定,祝义材开始逐步通过上市公司兑现土地使用权和物业的增值收益。
2006年6月23日,雨润食品公告称,以6066.9288万元(当年年报显示,最终收购价为6741万元)收购安徽省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福润”)100%股权。祝义材、吴学琴夫妇分别持有安徽福润98.5%及1.5%股权。2006年10月23日,雨润食品以合计代价19161.83万元,再次收购由祝义材为最终控制人的6间公司全部股权,即广元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广元福润”)、邯郸市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邯郸福润”)、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开封福润”)、开原市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开原福润”)、四川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四川福润”)、宿州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宿州福润”)。公告显示,这7间公司持有的重要资产为租赁给上市公司的土地及厂房,且其为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收购后上市公司计划扩大生产规模。
雨润食品以2.59029亿元总价收购的这7家公司,所持有的土地和物业如何得来呢?公开资料显示,7家公司中,除了开原福润系雨润集团新设之外,其余均是在收购国企的基础上改建而来,它们所持有的物业也基本在雨润集团收购之前建设,大部分属于被购国企资产(表7)。实际上,开原福润名下的土地和物业也与国企收购有关。雨润食品公告显示,本次被收购的开原福润的物业为一栋占地面积29289.8平方米的工业大楼,于2000年建成。其土地使用权原属开原市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开原雨润”),开原雨润于2004年12月31日将其持有的一块面积为49742.8平方米的地块中转让了29289.8平方米予开原福润。而开原雨润的前身是2001年7月雨润集团收购的开原市食品厂,开原福润该大楼于2000年建成,显然,这一物业和土地使用权也应为原被购国企资产。
7家公司中,我们通过公开资料仅查出雨润集团收购开封福润、广元福润前身国企的代价分别为1300万元和420万元,但从另一角度考察,在收购原国企之后,祝义材进行了投资改建,这些投资成本都会反应在7家公司向上市公司出售前的账面值中。根据雨润食品2006年年报,7间公司出售前的账面值合计为1.42742亿元,这与上市公司2.59029亿元的收购价之间的差额达到1.16287亿元,这部分增值从何而来?雨润公告显示,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标准均为收购前目标公司经评估的资产净值,其中,对资产和负债采用历史成本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和物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因此,评估价与出售前账面值的差额应为土地和物业的重估增值。这意味着,原国企拥有的土地和物业重估所带来的1.16287亿元增值收益,几乎全部兑现为祝义材的个人财富,使其获得了86%的收益率。如果说,获得经营利润是对其勤恳营商的报酬,那么,这份土地和物业的增值收益完全可以说是祝义材通过参与国企收购重组获得的“免费大餐”。
雨润食品2006年两次收购耗用的资金远远超出原招股书约定的专项用于收购的资金,第二次收购中,上市公司还动用了内部资金提供超额的8100万元。而招股书显示,雨润食品一共向祝义材控制的子公司租用了15个物业和相关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2006年收购其中的7个、1个终止租赁外,余下的7个于2007年底更新了租赁合同。不难推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雨润食品还会收购对其生产扩张至关重要的物业和土地使用权,祝义材由此也将获得更为丰厚的土地和物业增值收益。
上市后加大并购力度,
负商誉和财政补贴拉动业绩快速提升
上市之后,雨润食品借助资本力量,继续通过大量收购国企向行业上下游扩张。其招股书和历年年报显示,上市前后,雨润食品在向各地方政府收购国企的过程中,确认了大量的负商誉收益(表8)。2005年以来,政府补贴和负商誉收入占到了同期间雨润净利润的24.7%,而同期双汇仅为1.4%,这成为雨润业绩增速高于双汇的一个重要因素。
负商誉的价值
大量负商誉的存在说明,被购资产的收购价远远低于其公允价值,这可以在2008年的克山肉联厂收购案中得到映证。
2008年6月30日,雨润食品以1.1万港元从黑龙江克山县政府手中收购克山肉联厂。其2008年年报显示,克山肉联厂收购前账面值为878万港元,收购确认的评估价为4462万港元,增值3584万港元,增值率达400%。其中,物业、厂房及设备原账面值为835万港元,评估价为1903万港元,增值1068万港元,增值率为128%;而反映土地成本的预付租赁款项账面值仅为12万港元,评估价为2528万港元,增值2516万港元,增值率高达219倍(表9)。由此可见,被收购国企多年前以低价或以行政划拨方式得来的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计量,账面价值极低,加之雨润抓住地方政府急于出售等心理与之议价,使得本次收购中,雨润食品能以象征性的区区1.1万港元投入,获得了4461万港元的负商誉收入。
从雨润食品披露的资料看,同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如2006年的雨润北徐收购案、2007年收购华信食品厂、2008年收购长春市食品集团公司、2009年收购腾尔(河南)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统计发现,这些收购中,被购资产账面值和公允值的差异均体现为土地使用权和物业的评估增值;在产生负商誉的案例中,收购价不仅低于评估价,还远远低于账面值。对雨润食品招股书和历年年报的统计发现,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间,雨润食品合计确认收购产生的负商誉收入4亿港元,而其同期净利润为36.6亿港元,仅此一项,为雨润食品贡献了11%的净利润。
祝义材曾这样总结他的收购秘诀:“倒闭国有企业的潜在价值,与新兴民营企业拥有的市场资源、经营策略以及对市场的把握,可以很好地嫁接。对于新兴民营企业来说,这无疑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它至少会为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壮大提供一种前所未有的机会。”这句话在这里能够得到清晰的诠释:这些“倒闭国有企业的潜在价值”之一,正体现在其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值存在巨大的差异,并能即时在账面兑现为现实的收益。
四年半获5亿港元政府补贴
通过收购地方国企进行扩张的模式,不仅为祝义材个人和雨润食品带来了巨大的土地和物业增值收益和负商誉收入,地方政府为了鼓励雨润食品收购,还给予其各种财政补贴。雨润食品曾经对外表示,新建一个50万头的屠宰厂需要资金1.8-2亿元,且需要一定的投资周期,而收购一家屠宰企业,虽然有设备更新问题,但政府补贴完全可以支持其更新改造,投资额不比新建高。其历年年报披露的数字为这一说法提供了支持。在2005年到2009上半年的4年半时间中,雨润食品累计获得超过5亿港元的政府补贴,最高的一年确认了2.3亿港元的政府补贴。
关键词:航运金融 港航产业 产业链
一、航运金融现状及特点
航运金融指航运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发生的结算、融资、保险、货币保管和兑换等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广义上还包括以航运业为平台,通过对航运相关资产资本化运作产生的一系列业务的总称。
航运金融是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一部分,又贯穿于大宗商品交易、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港口和船舶运营等各领域,其中大宗商品期货及中远期交易本身就归属于金融服务范畴。在政策引导下,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航运金融的重视程度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高,许多商业银行都已开始涉足船舶融资业务。
总体来说,我国港航金融主要呈现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民营资本较活跃。由于资金进入造船业要比进入房地产业、矿产开发门槛低,因此许多民营资本通过各种途径进入该行业。以浙江为例,近5年来港航业吸收的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等非政府投入就已超100亿元。但目前民营资本背景的船舶中1万总吨以下的中小型船舶占大多数,船台过剩,高附加值、高技术船舶建造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较突出。民营资本对船舶、航运行业的投资大多处于产业链低端,民营航运企业融资难,后续发展乏力,民营资本迫切需要统筹安排和引导。
二是航运金融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我国部分船舶交易机构除船舶交易外还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其他航运金融服务,如船舶拍卖、船舶评估、船舶勘验等相关咨询和服务,但总体来说航运金融服务还在初级阶段,高端航运金融服务还十分欠缺,航运中介机构发展滞后问题突出。我国进出口贸易80%的贸易条款为FOB,由于缺乏正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经纪人公司,许多业务通过香港和国外经纪人在境外撮合成交①。船舶融资具有很高的专业性,涉及海事登记、法律、船舶检验、船价评估、审计、会计等各个环节,但目前我国航运服务产业链仍集中在下游附加值较低的产业,如货运、船舶等,基本没有高端航运金融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航运金融对港航产业发展的促进机制
港航产业发展指港口基础设施、航运业、临港产业、港口现代物流和港口集疏运体系的综合发展,包括横向的发展,即港航产业链配套完善和整体实力的增强,以及纵向的发展,即港航产业由低技术水平、低附加值状态向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状态转变的产业升级过程。
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是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产业结构调整的本质是部门间的资金配置和流向问题。因此,港航产业发展离不开航运金融的支持。航运金融促进港航产业发展的基本机理是:航运金融体系通过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以及促进产品、服务和契约交换的功能来控制资本、激励技术创新,降低市场摩擦造成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从而影响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发展②。具体来说,航运金融可通过三大机制来影响港航产业的发展:
(一)资金供给机制
航运金融可以通过资金供给机制从纵深两个方面影响港航产业。第一,可以增强港航产业实力,即通过资金供给机制,产生投资增量效应,促进投资增加,提高投资收益率,深化港航产业资本水平,带来产业扩张。第二,可以推进港航产业升级,其传导机制是:港航金融在政策指引下通过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进行资金分配,投入港航产业资金的流量结构将随之发生改变,进而港航生产要素的分配也将随着资金走向变动,港航部门(企业)资金存量结构就会受到影响,从而逐步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
(二)资金引导机制
金融部门将在对港航企业竞争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投资效益高、风险小的企业开展融资,同时在产业政策引导下,融资会集中于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在这个过程中将产生信息溢出效应,对港航企业而言,会以此为标杆,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以获得资金;对民间资本而言,金融部门的融资活动信号会发挥资本集聚效应,进而改变资本配置,推动产业升级。
(三)信用催化机制
航运金融体系的建立也包括交易平台和金融环境的建设,这可以帮助港航企业完善信用体系,从而降低信用风险和企业的贷款门槛③。在此基础上,可通过信用催化机制推进产业发展,即利用信用创造把潜在的资源加速形成资本。从而可使企业不必为了返还贷款局限于投资短期可回收利润的项目,敢于投向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利润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从而促进产业成长,加速产业结构调整。
三、我国航运金融促进港航产业发展的瓶颈
(一)金融服务配套体系与港航产业发展不平衡
一方面,我国港航业规模发展迅速。2011年,全年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0.7亿吨,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27.5亿吨,增长10.8%。规模以上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6231万标准箱,增长11.4%,目前我国集装箱吞吐量为世界第一,中国共有9个港口进入全球20大集装箱港口行列,其中大陆港口7个。我国货物吞吐量超过亿吨的港口有20个。
另一方面,金融服务配套未跟上。据统计,全球每年航运金融相关交易规模达几千亿美元,其中船舶贷款额约3000亿美元、船舶租赁交易量约700亿美元、债券融资和航运股权规模约150亿美元、海上保险规模约250亿美元、航运运费衍生品交易量约1500亿美元④。但是我国在这些领域涉足不多。纵观全球港口的变迁,国际航运中心的功能从航运中转和货物集散,发展到货物集散和加工增值,到目前同时兼具综合资源配置功能。随着经济金融化趋势加深,如果在发展港航业的同时不具备金融服务功能,必将被边缘化。因此港航发展与金融服务配套体系不平衡是制约港航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二)航运金融服务供给与需求呈现双向抑制
1、航运金融供给受到制约
目前,我国港航产业链发展水平处于航运体系的下游位置,主要业务停留在仓储、码头、货运、报关等港口服务业,而航运金融业是综合性产业,许多业务要涉及海事登记、法律、船舶检验、船价评估、审计、会计等服务机构。因此我国航运业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航运金融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1)保险业发展不成熟,缺少再保险机构,保险经济等中介发展滞后
国内的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同国外著名的金融机构相比差距较大,保险产品匮乏,风险管控能力较薄弱,多数为粗放式经营,普遍使用低价竞争,致使许多航运企业倾向于选择服务质量好的国外知名保险机构。据统计,境内的船舶公司70%以上船舱责任险在境外投保⑤。并且国外的某些政策、法律更有利于航运金融机构,业务外移趋势明显,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国内保险业价格战。同时再保险机构不足,经营船舶保险的中介机构少,国际化网络较少,导致理赔实效性较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海上保险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发展不够,侧重经营国内货运险,海上保险业务参与较少,无法提供专业化服务。
(2)航运保险法律及政策环境不够完善
我国有自己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海商法》,有的保险条款与国际通用的条款有一定出入,而国际性海事仲裁通常会采用欧美法律,这就造成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明确,航运金融发展缺乏制度保障⑥。国内公司处理贸易、运输、结算等理赔案时由于要涉及不同法律关系、司法管辖,并对货损实施财产及证据保全、担保、反担保等,往往力不从心。
同时,在财税体制方面也受到极大的政策制约。如在香港等地船舶贷款无需交纳税负,而境内船舶贷款则要交纳5%的营业税;英国等发达国家对出租人所出租设备等采取多种税收激励政策,以降低承租人租金压力;境内船舶登记周期长,一般需要七个工作日,且抵押费用高,达到船舶抵押额的万分之五。由于以上等原因,中资船舶大量在境外注册,相关的航运金融业务也随之外移。
(3)我国金融机构缺乏航运专业人才,航运金融创新能力不强
中资银行船舶融资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具有海商法知识及海事、船舶、贸易、航运相关的技术人才,航运金融创新发展缺乏人力资本保障,相关衍生产品匮乏,金融机构在设置上也对专业化服务能力有一定限制,比如:在资金结算服务上,部分国内银行的技术无法满足企业资金集中结算需要;在金融产品的提供上,因为国内投资渠道有限,航运企业集中托管的集团外币资金很难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
2、航运金融需求受到抑制
(1)港航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很难从银行得到满足
从世界范围看,2008年起欧洲大部分银行船舶融资业务全面萎缩,造成船舶融资缺口,2010年仍普遍处于收缩状态,而亚洲金融机构则因流动性充裕在世界船舶融资市场迅速崛起。2011年,日本专注于灾后重建,中国则面临人民币升值和货币紧缩,亚洲银行业务规模则出现下降,船舶融资业务的发展明显放缓。而同一时期,欧洲各银行的船舶融资业务稳步上升,2011年上半年银团贷款簿记行前五名的均为欧美银行。虽然欧洲主要船舶融资机构融资利率多在Libor+300点以下,但为严控风险,贷款期限一般都在8年以内,贷款比例也控制在60—70%,致使船东自筹资金的压力较大⑦。同时资金向大企业集中趋势明显。2011年上半年,银团贷款交易总额是去年同期的一倍,但交易总量仅90笔,平均贷款规模为3亿美元,最大的3笔银团贷款总量达到92亿美元,占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比重。比较去年同期平均贷款规模1.7亿美元,贷款结构的转变显示资金分配两极分化严重,反映出多数航运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获取贷款难度较大。
(2)融资担保困难问题较为突出
按照国际惯例,融资担保主要是国外船东在向船厂下订单支付一定的定金后,船厂向国外船东提供银行保函,一旦船厂未如期交船,船东将可以向承保银行索赔。目前银行开具保函的前提是船厂有土地证、综合素质强,但我国多数中小船厂达不到这一要求。一些船厂与外商谈妥了业务,却因为拿不到银行保函而不得不放弃。我国有的船厂找大企业担保,除向银行交纳开证手续费外,还要支付给担保企业约百分之二的担保费,船企负担较重。民营船舶企业做强做大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这期间信用问题成为他们获得金融支持的巨大障碍。信用评估体系和机构缺失、担保途径单一等一系列金融服务问题都在某些程度上抑制了港航企业的金融需求。
(3)航运企业对相关金融工具认识不足
依据本课题组对浙江地区部分船舶、外贸、货代物流企业的调研结果显示,他们在业务中希望规避收汇风险、运价变动的风险和汇率风险等,但是对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了解得很少;企业最多愿意支付收入的10%购买相关金融产品,大部分可以承受支出收入的3%左右购买金融产品回避风险;一些企业因为对金融产品不了解、不信任等原因,表示不愿意通过花钱购买金融产品这样的方式来降低风险。形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目前的金融产品选择少,航运价格衍生品缺失,现有产品难以很好地规避风险、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有的金融产品门槛较高,有的金融产品专业性较强,航运相关企业很难了解其优点;还有金融机构服务航运企业的意识不强等。
四、航运金融促进港航产业发展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发挥航运金融的资金供给机制、资金引导机制和信用催化机制,更好地促进港航产业发展,首先应加强航运金融顶层设计。顶层设计是一个自上而下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利益群体参与,解决深层次矛盾,谋取在重点领域的突破和整体的协调发展。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见图1)。
(一)发挥航运金融资金供给机制的策略
1、航运金融业务创新
符合实际需求的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将会是促进港航产业发展的强心剂。通过激励航运金融服务创新,开展各类新产品宣传活动,大胆进行服务创新试点。具体可以从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两方面入手。
(1)在金融产品创新上
一是可以考虑可在完善中国船舶交易指数编制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金融机构,开发船舶交易指数的衍生产品, 并提供船舶交易结算、船舶评估、船舶融资配套、船舶拍卖、委托招标、船舶经纪机构资信评估等辅助服务,促进航运金融业务的发展。二是可以设立船舶基金,吸收民间资本,结合绿色航运产业链发展,对高技术船舶资产进行股权投资或股权注入,实现有效资金管理。三是为丰富产业融资渠道,可以考虑开发短期融资券、专利权或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等创新产品。
(2)在金融服务创新上
金融机构应完善船舶融资市场管理模式,增强航运金融市场透明度。依据本课题组调研,目前中资银行提供船舶融资以出口信贷为主,船舶租约是船舶贷款的前提,金融机构并没有针对港航产业特点设计有效的金融贷款工具,而船舶企业十分希望能完善船舶抵押和在建船舶质押服务缓解贷款难的问题。因此需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加强与国际航运银行的合作,开展企业船舶抵押贷款、在建船舶抵押贷款、企业船舶按揭贷款等形式多样的贷款服务。同时,为了满足航运企业资金周转和回避风险的需求,应当利用离岸金融平台为航运企业提供离岸、在岸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
2、推动港航企业的兼并
航运金融运作应重点帮助港航企业内部兼并整合和对外兼并扩张。就国内而言,目前技术相对落后的中小型船企数量较多。本课题组调研发现,许多中小型船企在金融危机中生存困难,已产生被收购的意愿。因此航运金融在船舶企业兼并重组方面的业务需求量和发展潜力都很大。同时,应当引导资金进入规划重点发展的特种船舶、远洋渔船油船、集装箱船等高附加值大型船舶。并且对于航运产业链上的企业,如船舶修理、生产海洋工程装备及船用装置等配套设备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注入,改善治理结构。
放眼国际,目前我国港航企业已积累了丰富的精良资产,面对金融危机影响下航运市场下行所带来的机会,宁波-舟山港应抓住机会主动出击,在国内外资本市场开展兼并扩张,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提升国际市场地位和影响力,在航运金融的支持下实现多元化、集团化、股份化发展。
(二)发挥航运金融资金引导机制的策略
1、支持绿色航运产业链
2011年7月15日通过的《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VI修正案表明:2015年起将执行新造船出厂标准,如果不能达到标准,则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将受阻于绿色技术壁垒,失去国际市场,因此进行绿色技术革命迫在眉睫。
因此,我国在航运金融体系建设中应集中投资和宣传绿色航运产业链,包括研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改进动力推进系统、优化船体结构项目;以及对制定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对操作流程和所用能源实施优化的企业优先融资。使我国船舶技术能够尽快适应国际绿色船舶技术要求,为打造绿色航运产业链提供基础条件。同时在航运金融支持下开展航运产业多方合作,为打造绿色航运产业链提供管理体系保障。
2、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产业
依据船舶工业“十二五”规划,优先投资工程类船舶、液化天然气船(LNG)、LPG类船舶、豪华游船项目、集装箱船、油船、散货船的升级换代以及海洋平台建设项目,以发挥引导作用。
(三)发挥航运金融信用催化机制的策略
1、投融资平台建设
根据我国港航金融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结合相关规划,可以考虑在宁波等地建设航运金融服务聚集区。一方面,可通过优化航运生态环境,支持航运经纪发展,提升本地船舶配套业比率,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可通过引进国际知名的保险、航运资金结算和融资机构,通过构建政府、银行、市场、企业共同参与的融资平台,利用推介会、项目库等促进国际项目交流,推动航运企业转型升级。
2、完善金融基础环境建设
建设和完善与航运金融相关的基础环境。首先,要建立全国船舶交易和融资中心,应在船舶融资政策上给予优惠,包括提高船舶抵押登记程序的便捷性;对融资租赁机构适当放宽投融资渠道;使用组合政策在船舶交易过程中对购买低能耗船舶给予优惠等。其次,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当借鉴国际大港的经验,一方面减少航运保险税负,具体来说,可以降低银行对船舶贷款的营业税和保险公司航运保险的营业税;加大保险公司防灾防损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另一方面,对融资租赁给予税收优惠,比如对租赁取得的设备给予优惠,降低承租人的租金费用等。最后,在人才政策方面,应建立航运金融专业人才引进机制、交流机制和培训机制,具体来说,应当通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吸引熟悉航运业务和金融业务的高级人才在航运金融领域工作;加强与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的交流合作,开展与航运金融高级人才交流、培训计划,培养专业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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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业发展的意义
2003年保监会工作会议传出重要消息,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国内众多保险公司纷纷响应。此举是对业界呼吁多年的改革现有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实质性推动,对解决当前困扰保险业的诸多问题是一项重大利好,对于加快保险业发展、提升保险业在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1.在产、寿险分业的基础上,将投资这一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实施专业化经营,对于改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进一步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并因此改善保险业的监管环境。
2.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对投资风险的严格控制。保险公司作为从事风险经营的企业,面临资产风险、产品定价风险、利率风险及其它政治、法律、技术等各类风险,不同风险的特点和管控模式各不相同,成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从法人治理、内控机制等方面对于资产风险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保险投资的过度风险。
3.成立专业公司,建立起不同法人之间的资金防火墙,有利于加强资金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小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
4.专业资产管理公司,除了接受母公司保险资金的委托管理之外,还可以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投资管理能力,接受社会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等机构和个人的资产委托管理,从而大大增强保险集团的资金实力,对于提升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地位,提高偿付能力有深远的意义。国际上大型保险集团的受托管理资产规模都相当大,如AXA保险集团2001年拥有保险资产4000亿欧元,其受托管理资产达到5096亿欧元。
5.从长远看,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有利于尽快提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在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保险资金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如美国资本市场,保险资金占总资金量的20%以上,日本则占到40%以上。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门槛和业务范围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宜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主要股东为相关保险公司,还可以吸收1~2家内资或外资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战略股东,提供相关技术保障。
关于资本规范,最低门槛宜设10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以受托管理资产为主要业务的法人实体,由于受托管理的保险资产规模都相当大,因此,对其自有资本应有较高要求。设置这一门槛意味着自有资本在20亿元以下的保险公司就不具备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利于从源头加强监控,规范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
关于业务范围,现行《保险法》对保险投资的限制仍然很严格,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突破现有业务范围和业务模式。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事以下几类业务:
1.资产业务。除现有保险公司可以从事的投资业务之外,还应逐步放开实业投资及其它金融投资业务。
(1)直接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放开股票投资,可以充分发挥巨额保险资金在股票市场上的“定海神针”的作用,监管机构对股票投资总额及单个股票投资比例进行限制,防止过度风险。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有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和重组,对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本身是一种重大支持,同时也使保险资产享受重组带来的增值收益。
(2)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伴随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道路交通、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当活跃,这些项目具有回报稳定、收益期限长、投资风险小的特点,保险资金投入这些项目,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有效解决负债和资产期限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3)金融租赁业务。我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购置不动产和汽车等大件商品日益成为消费主流,公司完全可以凭借保险业务所掌握的大量客户资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从事这类融资租赁业务。
(4)收购及处理金融业不良资产。保险业由于历史原因也积累了大量不良资产,受托管理资产中也包含此类不良资产,公司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资产置换、转让、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各种手段处理不良资产,积累一定经验后,还可以主动去收购和处置银行、证券等行业的不良资产,提供增值服务。
(5)外汇交易和境外投资。大型保险公司都有一定数量外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的动荡,汇率风险随之增大,应允许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风险;允许购买高信用等级的外国政府债券;随着我国人世之后与国外保险市场对等开放,还应允许有实力的公司打人国际保险市场,甚至到国外资本市场购并国外同业。
2.负债(信托)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业务逐步放开之后,公司运作人资金的投资管理能力将会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增强,应允许公司面向社会接受资产委托管理,可以接受社会保障基金、慈善福利基金及其他机构的委托资产管理。另外,还应允许公司根据需要发行金融债券,扩展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
3.中间业务。利用公司所掌握的强大的投资信息网络和人才优势,广泛开展中介业务,如开展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项目融资、资产及项目评估。
对以上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应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采取初步放开的方式。随着我国保险资产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必将快速提高保险资产在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对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也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组织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体系
保险公司是专业经营风险的企业,保险资产是公司应对各种赔付和给付的资金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随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扩大,如何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在法人治理、内控制度和资产负债管理等三个方面加强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
1.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即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机制。一是股权结构优化,以保险公司为主,吸收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证券或信托投资公司作为战略股东,有利于吸收它们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方法,高起点打造公司资产管理能力。二是加强董事会治理,设计合理的董事会结构,即优化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人数结构,以保证充分行使董事会的职能,保证决策的合理化及监控的有效性。从专业结构上看,要有一定数量的精算专家、财务审计专家、投资管理专家。三是完善董事会的工作机制,如建立重大决策委员会制度、引入董事违章追溯制度等,以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四是建立完善的经理层薪酬激励和制约机制。薪酬激励机制要长短期结合,在一般年薪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股权或股票期权激励,使经理人注重公司的发展的连续性,避免短期行为;同时,还要建立经理层的硬性约束机制,要设定一个解聘经理人员的明确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经理人员要毫不留情的予以免职。
2.投资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保险资金的运用面临着许多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操作失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为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资金运用的各种风险,建立安全有效的投资组织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
保险投资管理体系的建立,主要体现在投资的前后台分开。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前台投资操作部门应该与后台投资绩效评估与风险监控部门严格独立开来。前后台的分工,在风险控制上应该体现在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监督上。事先预防是指前后台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共订投资规则;事中监控就是后台对前台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掌握情况;事后监督要求后台监控部门组织定期检查,以防止违反投资政策的行为发生。
健全有效的内控机制,主要体现在:(1)资金要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下属部门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备,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严格授权、顺序递进、权责统一。在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和使用权限。决策要自上而下、计划和执行应自下而上,权责清晰、责任明确,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3)分工配合、互相制约。业务部门和岗位设置应权责分明、互相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互相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4)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账户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等,使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化、规范化。
3.建立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全面控制投资业务风险
关键词:中小物流企业 融资 瓶颈 对策
1 中小物流企业融资现状及特点
所谓中小型物流企业,是指那些职工人数500以下,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的物流企业。按照这一标准,我国约有99%的物流企业为中小物流企业,已注册登记的物流企业大约有七十万家,创造了20%以上的国民生产总值,并且其年平均增长速率已超10%。我国中小物流企业已经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的阶段,但是资金短缺严重阻碍了企业规模向大型化和国际化发展,中小物流企业融资非常困难。从现有的融资方式来看,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完善,80%的企业选择银行贷款,17%的公司是靠企业积累的自有资金。很少有企业采用例如“与国内企业合作、联营”,“与国际企业合作、联营”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有将近40%的企业没有稳定的融资渠道,一半以上的企业对现有融资效果不满意。
1.1 内源融资所占比例低
内源融资,即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主要包括公司留存收益和折旧。与外援融资相比,内源融资相对容易,因此成为企业首选的融资方式,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内源融资也是外援融资的基础,没有内源就不会有外援。然而我国中小物流企业经济效益低下,短期行为严重,利润分配中用于形成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小。物流企业的实际纳税负担也重,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更是加重了中小物流企业的负担。折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从而形成了我国中小物流企业融资中内源融资所占比例低,规模相对较小的特点。
1.2 信用等级低,银行贷款难
信用等级低是企业贷款难的一大障碍。中小型物流企业规模较小,成本高,获利能力差,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等级普遍低。我国的物流企业信用等级60%以上都是3B 或3B 以下,而银行放款对象80%集中在3A 和2A 类企业。①物流企业资产主要由专业设备构成,抵押率明显偏低,而且我国中小物流企业总体技术装备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现象严重,导致金融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评估偏低,资产信用度不够。从而使“抵押贷款”难度上升。而银行发放贷款,安全性是首要原则。我国中小物流企业普遍缺少一定规模的资产作为担保,又不具有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以保证按期还款,银行不敢轻易给其贷款。再加之,近年来企业逃避银行债务的情况已成普遍性问题,使得贷款环境加剧恶化,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型物流企业。中小企业大多属于民营企业,信贷人员对中小民营企业的风险评估要求普遍高于国企,导致贷款积极性不高。
1.3 资本市场筹资难
由于资本市场的严格限制,物流公司很难从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目前,我国中小物流企业尚不享有自由发行债券和股票的权利。我国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 万元以上,中小企业板块也都有注册资本的限制。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第十六条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使得中小物流企业被拒之资本市场门外。纵观国内已上市的物流企业,主要集中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效益良好的大型物流集团。大多是像中储股份、中国远洋、中外运发展一样的大型国有企业能够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融资,绝大部分物流企业经营年限短,规模小,对这种融资模式只能望洋兴叹。
1.4 民间借贷可供资金有限
与银行借贷相比,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资金形式灵活”,“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节省费用”等特点。能够满足中小物流企业短期借贷的需求。但是,民间借贷也有一些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例如长期处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法律地位不确定,抗风险能力差,容易滋生非法融资和洗钱等犯罪问题,有时会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破坏和冲击。而且民间借贷方式利率较高,风险较大,可供贷款的资金也较有限。据悉,民间贷款利率高的有达月息15%的,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80%,而现行的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左右。②
1.5 政策因素和缺少重视
从政策方面看,国家财政对物流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明显不够,在计划经济时期物流行业充当政府调剂物资的运输工具,实行政策性经营,在其运行过程中,形成大量的政策性负债,之后国家财政也并未对物流企业的政策性负债进行适当补贴,造成我国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明显滞后。
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企业界形成了“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多数企业重视生产管理,忽视物资流通。长期以来,阻碍了物流企业进行融资。
2 中小物流企业融资瓶颈分析
2.1 企业自身缺陷导致融资困难
中小物流企业普遍经营时间短,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资产结构偏轻,还缺乏历史的信用记录,致使物流企业在向银行贷款时,往往拿不出可用的抵押物品。另外,多数中小物流企业所有权归属于个人,经营行为不规范,很少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财务制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难令外部置信,自然难以获得外部融资。绝大多数中小型物流企业自我积累意识差,往往只注重短期收益,缺乏长远规划,在提取企业盈余公积金时,通常是“重分配,轻积累”,严重影响了其生存年限,据统计在我国能坚持经营15年以上的中小物流企业只有5%左右。中小物流企业还存在高科技含量不够,创造力不足问题,这也制约了其融资步伐。对于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我国的中小物流企业常常是盲目跟风,没有认真审视自身特点和优势,完全照抄别人的经验来制定自己的发展计划。这使得企业的整体素质很低,没有自身独特性,增长了其可替代性。缺乏创造力的企业,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资本的青睐,瓶颈也就难以打破。
2.2 金融行为限制中小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造成融资困难
商业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倾向于大宗贷款业务,而中小物流企业的贷款规模相对较小,贷款时间短,交易成本高,中小物流企业可抵押资源也相对匮乏,这就导致商业银行对中小物流企业的小额贷款缺乏兴趣,使得很多中小物流企业吃“闭门羹”。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融资门槛太高,现在我国仅有几家物流企业能够上市融资,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物流行业发展扩张的需要。这些上市的物流公司主要是从事仓储、港口、航运业务的国有大企业,而大多中小物流企业,很难进入资本市场。与银行信贷和发行股票或债券相比,针对中小物流企业的融资租赁的服务同样发展滞后。在经济发达国家融资租赁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它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目前,在我国还远远没有普及,中小物流企业还无法真正从中受益。
2.3 体制缺失带来融资困难
2.3.1 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缺失
我国社会信用评估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银行放贷更倾向于国有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得到信用贷款。物流业是新型产业,由于评估模式落后,没有建立起针对中小物流企业的社会信用评估体系。一些中小物流企业特有的信用信息的价值难以得到体现,无法发挥其信用信息的最大价值。物流行业内部的等级评定也缺乏权威性和认可度。同时,中小物流企业资金大部分集中在对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上,资金需求频率高,随机性大,这就使银行的业务、管理及监督成本变高。中小企业的庞杂与小型化特点使得其企业财务信息得不到审计机构核查,企业管理信息,经营资金流动,关联客户情况等难以做到透明化,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贷款面临较大风险,因此限制了中小物流企业融资。况且,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部门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金融部门产生了浓厚的“惜贷”情绪,更是加剧了中小物流企业贷款难度。
2.3.2 缺乏适合中小物流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制
中小物流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其独特的经营模式,随着物流企业的逐步发展,物流服务逐渐向价值链的其他环节延伸,需要相应的金融服务体制。物流金融服务是物流与资金流结合的产物,但是在我国物流金融起步晚,欠发展,还不能很好地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服务。加之物流企业“各自为政”没能形成供应、生产和销售一体化,也导致物流金融供应链体系缺失。
3 针对中小物流企业融资瓶颈的解决对策
3.1 向内改革,扩大内源融资
3.1.1 提高管理水平,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升信用度
中小物流企业若想赢得外部资金支持就必须先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透明度,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财务形象。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运营效率,能使企业找到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模式。然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可忽视,它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有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集体利益,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中小物流企业要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须提供准确、真实、有效的会计报表,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确保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除此之外,中小物流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企业法人形象,规范自身的金融行为,杜绝不良信用记录,提高企业还款的信誉程度。最好建立一整套信用等级评估制度,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尽快构筑信用体系。良好的信誉是企业长期发展的竞争力,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使整个市场运行效率大大提高,吸引投资人和债权人,不断引来资金注入,同时使金融机构对中小物流企业不再“惜贷”。
3.1.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合理配置所有权,允许员工入股
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会引起诸多问题,例如导致财务制度不健全,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难以保障银行利益等,从而加剧贷款难度。由此可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解决中小物流企业贷款难的重要途径。结合企业制度的要求与中小物流企业自身特点,应大力推进股份合作制,适当分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理配置企业所有权,稀释股权,鼓励员工入股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切度,以此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发每一个成员的积极性。更有助于在公司中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使公司体制得到规范,为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股份制改造可以帮助企业突破单一资本的限制,当今许多著名的大公司都是经过股份制改造,成为上市公司,从而获得巨大的跨越式发展。
3.2 企业结成联盟,整体向银行借款
大多数中小物流企业的资质等级低,信誉度不高,不能满足银行高额贷款的要求。但如果企业以联盟名义整体向银行贷款,就可以使各个中小物流企业相应提高其企业资质等级,降低各个企业的贷款成本,同时信誉度得到保障,使得银行的贷款风险得到降低,银行便愿意出资协助企业联盟的资金运作,各个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就得到解决。在经营管理方面,联盟可发挥联盟内各企业的优势,相互扶持、协作,形成一个稳固而有力的整体,从而规避一定的经营风险,提供让顾客更放心、安全的物流服务。
若是能和国内的大型企业合作、联营的话,就再好不过了。大型企业基本都是国家重点扶持企业,如果中小物流企业与其合作、联营,势必可以对抗资金周转困难。由于国内很多物流项目是由大型企业和政府开发设计,所以与其合作、联营的中小物流企业也会得到在相关项目投资上的扶持。
3.3 完善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
要拓宽融资渠道,就得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国家可以允许发展潜力好、技术含量高的物流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继续扩大我国股票市场的规模,允许符合上市条件的中小物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放松规模限制,扩大发行额度,完善债券担保的评级制度等措施来支持经济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中小物流企业进行发债融资。此外还应当大力发展我国投资基金市场,丰富基金品种,引导储蓄流向投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中小金融机构一般了解区域特点,能够利用当地的信息掌握本地中小物流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还具有交易成本低的优势,能与中小物流企业形成对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3.4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3.4.1 建立财政扶持体系
部分物流企业由于债务包袱重,限制了自身的融资能力。国家应当重视并采取措施帮助物流企业解决债务问题从而提高融资能力。在税收政策方面可对物流企业进行适当的扶持允许物流企业税前还贷。对原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政策因素而造成的负债的物流企业可进行适当补贴。对物流企业的财政借款,国家可根据当前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债转股。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物流企业严格实行清算破产。
3.4.2 建立信贷支持,完善担保体系
在我国,中小型企业很难直接向社会筹集资金。在促进物流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起到一个重要的作用。财政部门可对区域内中小物流企业提供直接贷款也可建立国家级的专项政策性担保机构,实现专业化管理,统一对物流企业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担保;传统的担保方式是以实物进行担保,随着《物权法》的正式通过,要在物流行业扩大动产担保范围,采取多种担保模式。建立、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也十分必要,它不仅可以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解决贷款担保难题,也可以分散银行信贷风险,优化资产质量。政府部门有责任联合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逐步开始建立和完善一个中小物流企业信贷信用平台。
3.5 物流金融运作模式,开发创新型融资渠道
我国中小型企业存在着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融资渠道狭窄,生产运营资金缺乏。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题。国际上,最全面的物流金融规范体系在北美以及菲律宾等地。与之相比,我国的物流金融起步较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3.5.1 物流银行
“物流银行”的全称是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主要业务模式是“质押模式”和“担保模式”,打破了用固定资产抵押发放贷款的传统思维。“物流企业对库存商品的规格、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等情况都了如指掌,由物流供应商作为担保方进行操作,省去了银行审查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的繁琐手续。”③这种既简便,可控性又好的融资模式能比传统的融资降低一倍以上的成本,不仅能提高中小物流企业的资金利用率,更能有效地缓解长期以来中小物流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5.2 融通仓
融通仓是一个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以质押物资仓储与监管、商品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商品拍卖为核心,它提供的一体化服务可以解决质押贷款业务的外部条件瓶颈。融通仓业务具有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整合再造功能,金融机构给予融通仓相当的信贷额度,减少压制贷款中的繁琐环节,大大降低动产质押风险,增强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的操作性,帮助中小企业便捷融资,解决了缺乏信用度导致的贷款难的问题。“同时,融通仓也将商贸平台作为发展目标之一,借助‘前点后仓’的运作模式,作为辐射区域内众多中小企业的采购与销售平台。”④
4 结语
我国中小型企业存在的融资困境是由信用体系不健全、历史遗留原因以及小型企业自身特点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融资渠道贫乏、生产运营的发展资金压力大是其主要特征。如何帮助和扶持中小型物流企业快速成长起来,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以上探讨,可以发现中小型物流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需要中小型物流企业发现自身缺陷,加强自身实力;需要外部金融体系和中介机构的配合,同时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引入创新性融资渠道——物流金融,也不失为一种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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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工行云南省分行全体员工在行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勇于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创新,各项业务全面推进,主要经营指标屡创新高,在金融服务、金融创新、金融改革等方面为云南实施“桥头堡”战略树立了新的标杆,为云南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五年间,工行云南省分行净利润增长2.11倍,中间业务收入增长3.83倍,各项存款余额由股改前的934.85亿元,增长到1833.28亿元,增长96%;各项贷款余额也由股改前的597.35亿元,增长到1374.68亿元,增长130%;不良贷款率则由股改前的2.97%,下降到0.87%。
工行云南省分行改制上市后,整体实力得到迅速发展壮大。五年来,工行云南分行开展了一系列银政、银企、银银等全方位、各领域的合作,为云南省城市建设、中小企业发展、文化旅游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在五年时间里,该行积极争取总行支持,采取各种措施,用好、用活、用足相关的政策,共同推进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最大限度地支持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
1000亿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五年来,工行云南省分行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领域贷款投放力度,累计投放贷款近1000亿元。其中:向交通行业累计投放贷款448亿元,重点支持了水麻、安楚、昆安、昆石等高速公路和云南省在建26条二级公路等项目;昆明新机场、丽江机场等机场新建和改扩建等项目;玉蒙、大丽等铁路等重点项目。向城建行业累计投放贷款近200亿元,重点支持了昆明主城快速系统改扩建、昆明市城市三环闭合工程、昆明7204道路改扩建工程、昆明会议中心等项目。向电力行业累计投放贷款241亿元,重点支持了澜沧江流域小湾电站、糯扎渡电站,金沙江流域阿海电站等重点大型水电站项目和宣威电厂、滇东电厂等重点火电项目。贷款的顺利及时发放,确保了重点工程的进度和竣工投产。
金融创新:助推云南经济发展
创新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竭动力。工行云南省分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信托加理财,表内加表外等多种方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服务好云南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通过信托理财、并购融资资产顾问、资产转让等多种融资手段,五年来累计实现投行表外创新融资350余亿元,仅2011年截至到9月30日就实现投行表外创新融资58亿元。二是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为云南省大型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分别为金沙江流域的部份大型水电项目和昆明轨道交通项目提供了融资支持。三是携手云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昆明成立文化(旅游)产业和矿业发展基金,融资规模为100亿元,推动云南文化旅游和矿业发展,加快了两大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四是不断推出和创新个人贷款产品,开拓个人信贷市场。云南省分行个人信贷业务品种已发展到三大类15个产品,5年间个人贷款余额净增了250亿元,增长了266%。
绿色信贷:加快生态云南建设
工行云南省分行把全面建设“绿色信贷”银行作为一项长期经营发展战略,前瞻性地调整信贷结构,主动地引领信贷资金流向绿色经济领域,大力支持节能重点工程、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及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优先支持客户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绿色信贷需求,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配置。
五年期间,该行完成了全部872户法人客户环保标识,涉及贷款余额912亿元。其中,环境友好和环保合格类客户869户,占全部法人客户数的99.66%;涉及贷款余额907万元,占全行法人贷款余额的99.44%。
电子银行:引领同业发展潮流
上市的五年间,是工行电子银行跨越式发展和腾飞的时期。这期间,该行电子银行业务从小到大,在我省创造了企业网上银行、95588电话银行、U盾、口令卡等多个行业第一,持续引领着云南电子银行业的发展潮流。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工行省分行构筑起由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自助银行组成的电子化渠道服务体系;“金融@家”品牌深入人心,实现了客户数量最多、市场占比最大、产品功能最丰富、效益最好,电子银行在同业位居领先。电子银行业务占比超过60%,成为全行办理交易型业务的主渠道。截止2011年9月30日,云南分行对公电子银行客户数近6万户,是五年前的11.2倍;个人电子银行客户数近400万户,是五年前的13.4倍。2011年前三个季度创造营业贡献近6亿元,电子银行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近6成业务都在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个人中高端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的人数近40%。
个性化金融方案: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五年来,工行云南省分行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调整信贷结构和战略发展的高度出发,将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列入重点发展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创新、改进服务,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保增长,促内需,在着力解决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目前,该行已经在昆明设立了8个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专门面向小企业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对小企业实行“两个不分”的扶持政策,即不分经济性质,不分规模大小,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平等对待。2009年,工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专业化经营管理模式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赞扬。2009年和2010年,该行连续两年荣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励资金”。
该行小企业贷款客户数从2006年末的50余户快速增加到2011年10月末的800余户,增长了近14倍;小企业贷款余额从2006年末的不到4亿元快速增加到2011年10月末的60多亿元,增长近15倍。
“强行”战略:打造一流商业银行回顾过去,成绩催人奋进;展望未来,信心激励斗志。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工行云南省分行将紧紧围绕云南省“两强一堡”战略,把分行建设成为盈利能力强、竞争能力强,管理质量高、服务水平高、队伍素质高即“两强三高”的西部现代商业银行。
该行提出,分三个阶段实现“强行”战略目标:第一个阶段,计划用4―5年的时间,使存款、贷款、中间业务、利润等主要业务规模翻一番,再造一个云南分行;第二个阶段,用7-8年的时间使利润达到100亿元以上,进入总行百亿元利润俱乐部;第三个阶段,用10-15年的时间,全力将云南分行打造成“两强三高”的西部一流现代商业银行。
一、优化会计核算模式,统一会计核算政策
1 发电企业应对其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各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和核算制度的统一。当前,各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会计制度建设的现状,结合二级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状况,对现有的会计政策、核算制度进行相应细化,由此形成上下一致、前后连贯的会计核算制度,并及时下发至各二级单位予以执行。同时,发电企业的一级财务部门还应负责跟踪和统计下发会计制度在不同二级单位的实施状况以及反馈信息,以便在新业务或新准则出现时及时予以更正,确立起新的会计制度。
2 发电企业应对现有的会计核算结构进行优化,精简不必要的环节,突出集中核算的特点。为此,发电企业一是对会计核算的汇总层次进行优化,实现基层财务科室与一级财务部门的互联,减少中间环节所带来的等待时间以及数据流失;二是针对于主要业务、核心业务进行集中核算,突出发电企业的业务特点,而对于其他业务仍实行分散核算。例如在发电企业的基建管理上,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设立基建组负责公司系统内所有基建项目的财务工作,以充分降低基建风险。
3 发电企业应借助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分散于各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公司的财务信息通过统一的系统平台进行整合,以增强会计信息透明度与信息传递的速度,从而使会计信息的追踪、分析更具效力,也便于对二级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的掌控。在该系统下,二级单位被赋予一定的操作权限;例如对已投产井正常运营的电厂,其所属财务人员只拥有费用报销、税务处理等权限,而具体核心业务如收入、成本、利润的核算需由一级财务部门或赋予权限的二级部门直接负责。
二、准确评估新准则的影响。化不利为有利
新会计准则出台后,其对国内各行业企业的影响正在逐步显现,对此发电企业也应积极予以应对,正确的评估新准则中诸多会计政策变更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并采取各种措施将此类影响化为有利元素,以此使企业自身获取更好的发展。
1 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相关规定的变化将使发电企业未来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完整、合理和可靠。新准则根据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投资的计量方式的差别将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且每一类投资在新准则体系中适用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而就发电企业来说,由于其当前的股权投资结构基本上是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因此新准则的执行将使其改变原先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式,对具有控制权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年末编制合并报表时再调整为权益法。在这种状况下,发电企业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都将更加真实的反映各自经营的实际情况,且与税法的要求具有一致性。
2 新准则中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范围的变化将对发电企业的经营损益产生重要影响。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发电企业需对自身所拥有的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因此大量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在此范围内,对其计提折旧势必将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降低其利润,但从另一方面讲则会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另一方面,新准则的执行也使暂估待转固定资产在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不必进行暂估资产的折旧调整,从而大大减少了会计差错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金额以及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同时大大降低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3 新准则中所得税处理相关规定的变化有利于发电企业未来税收影响的明晰化。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需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计量反映递延所得税;从理论上说,债务法较注重暂时性差异,可直接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并能直接反映其对企业未来的影响。就发电企业而言,若存在需报废的固定资产,采用债务法核算必然会产生由于与税法存在差异而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因而会使企业损失一定的货币时间价值,但也降低了未来现金支出。
三、革新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1 投资风险的防范。从宏观层面上看,电力建设投资项目的回报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其受国家宏观政策、电价、技术、市场、消费者偏好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当前正处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初期,其投资回报率的不确定性风险会更大。从微观层面上看,由于电力项目建设一般具有技术复杂、投资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替代性差、投资效果持续时间较长以及投资决策较难等特点,因此从规划到项目落成并投入运营这段时期内必然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需加以特别关注。
2 资本风险的防范。鉴于资本的趋利性,其必然会向更高的利润率或回报率的领域进行转移,这必然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资金成本以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就某些发电企业而言,其出于抢占电力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需要而进行大规模的项目投资建设,此时其所需资金必然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予以解决;这种高额的资金成本不仅使企业未来将承受巨大的还贷压力,而且还会使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出现严重倾斜,以致使企业陷入严重的经营危机与财务危机中。
3 治理结构的完善。当前,在我国的诸多发电企业中,公司治理结构缺乏完善已成为其影响发展的重要桎梏之一。其一,发电企业的股权结构从始至今也未能在企业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结构的不合理性造成了企业监督监管缺位的现象,也成为了众多管理层渎职的重要原因。其二,发电企业的激励不足,结构臃肿,职责划分不够明确,信息流通受限。目前,许多发电企业对自身经营者的激励不足或方式不当,无法充分调动起经营者的积极主动性,十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四、强化基建财务管理,提高基建管理水平
1 优化基建资金结构,降低其筹融资成本。目前,各发电企业的基建资金来源主要为债务性资金和权益性资金。就前者而言,发电企业应充分利用企业债券、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以及票据等多种渠道,选取其中最有利的融资组合,以形成短、中、长期相结合的融资结构,从而达到充分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资金沉淀的目的。就后者而言,发电企业应积极利用现有的资本市场,通过出售股权来换取项目建设资金,合理确定出资比例及认缴进度,以充分降低负债融资所带来的风险。
2 加强基建项目纳税筹划,合理降低税负。从一般意义上说,基建项目所涉及的税种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等;而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之后,发电企业基建纳税筹划的范围也相应扩大。例如对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企业购置环保节能设备的投入,可按比例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发电企业应在设备的选型、采购等环节中通过比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提前筹划,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力争在申请税收优惠时有理有据,从而合理避税。
3 实现基建与生产的无缝对接,促进基建生产一体化。为此,发电企业在已完工机组投产前,要从多个方面对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做好准备;在资产管理方面,要及时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产权证书,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在资金管理方面,要加强基建往来款项清理,及时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理确定还款计划,变更项目长期借款合同;在会计核算方面,要正确划分资本化利息与费用化利息及其比例,及时、合理的确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价值并计提折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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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翼鹏:发电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初探.[J].财会通讯综合(中),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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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融资;房地产信托;资产证券化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从政策层面对房地产行业实施一系列宏观调控,导致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出现问题,这引起行业内外广泛关注。对像房地产这样的资本密集型行业来讲,寻找新的融资策略解决资金链紧张的问题是当务之急。现今,我国房地产行业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正向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转变,本文对房地产融资的方式进行叙述,并侧重介绍房地产信托和资产证券化在融资方面的作用及案例。
一、房地产融资模式由单一向多元的转变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领域贷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融资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单一模式。房地产企业这种单一的、高比例的依靠银行渠道的融资模式不仅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相违背,也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规定相冲突。正因为如此,尽管银行信贷融资渠道无论在过去还是在现在都在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受到目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银行信贷运营特点和风险管理约束,导致这一融资方式现在已经无法完全满足房地产业多角度、多层次和多期限的资金需求。因此,寻求银行信贷以外的融资方式,势在必行。
1.企业债券融资方式
我国房地产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方式最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出现了,但因为之后不久持续发生多起不能按期偿还的案例,致使国家严格限制债券融资的方式。鉴于眼下国家对地产的严厉调控和现有相关法规对企业发行债券融资的严格规定,房地产企业通过债券融资的方式在目前不会有太大的改善。
2.企业上市融资方式
相比于银行信贷和企业债券融资渠道,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在许多方面要优于后两者,例如没有偿还期限的限制,资金用途也无限制并且流动性强,但在目前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环境下,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困难很大。
3.境外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与境外资本结合的步伐正逐渐加快。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目前国家采取了更为严苛的紧缩地产信贷的政策,这导致房地产企业不得不想方设法寻找可以替代的融资渠道,而与国内严厉的监管相比,环境更为宽松的海外市场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与房地产业处于饱和状态的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的房地产业无论从发展前景,还是利润增长空间都相对较大,这也是能吸引到海外资本的一个原因。
4.投资基金融资方式
房地产投资基金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未上市但具有发展潜力又缺少资金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集合式投资制度。房地产投资基金最早出现于欧美国家,其形式多种多样,有通过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方式间接实现对房地产业的投资,有以股票的方式投资于房地产业,还有以信托基金的方式参与房地产业的投资。在我国,从已运作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形式来看,大多数采用公司式、合作式以及信托式等三种形式,下面就最近两年大受欢迎的信托融资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地产信托介绍及创新案例分析
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而所谓房地产信托,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发挥专业理财优势,通过实施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一定的收益。
房地产信托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最近两年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今年中国信托业协会的一季度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也显示,截至第一季度,我国信托资产规模达53016.07亿元,其中同期房地产信托余额为6865.7亿元。自去年下半年,为了控制房地产行业风险,新的房地产信托发行被银监会叫停,这又给房地产企业通过信托融资的途径带来障碍。
虽然房地产信托发行被叫停,房地产企业还是可以通过改变信托产品设计结构来合理规避监管,达到融资目的。具体做法是,房地产企业委托信托公司募集资金,而信托公司发行产品募集的资金并不直接投资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而是与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投资者合伙设立投资类公司或基金,而此机构再与房地产等关联各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通过这种运作方式,房地产企业就可以变相达到融资目的,金谷信托发行的鑫晔1号信业和益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计划就采用了这种创新方式。信托计划筹集资金用于认购昆山和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和益基金”)LP份额,而和益基金与其他关联方共同出资成立海南陵水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后者利用资金取得海南清水湾492亩土地,做房地产开发。
三、房地产资产证券化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是伴随着全球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房地产融资的创新手段,是指从事房地产的企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将其所拥有的资产转换成股票、股份或债券,发行到证券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使房地产资本的运转社会化,最早起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的住房抵押证券。
在我国,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对开发所需资金的需求也逐渐加大。统计数据显示,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能极大地促进银行业、证券市场和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对房地产企业来讲,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主要有四种形式,即表外处理、表内处理、抵押贷款证券化、房地产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目前我国主要使用的是表内处理方式,即房地产公司将自己名下的资产收益出售给SPV,向投资人发行ABS融资。由于该资产没有实现销售,房地产公司是以该资产为证券偿付的抵押担保,该资产还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
虽然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有巨大的发展前景,但我们要注意到潜在的风险。我们要借鉴国外丰富的资产证券化经验,并结合我国特有国情,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监督,从税收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培养一批投资者且加紧规范中介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扩大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使其成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在房地产资产证券化这条道路上,需要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一起不断探索,充分吸取2008年美国由房地产泡沫引发的次贷危机的教训,控制风险,勇于创新,将这一先进的融资方式成功运用到中国房地产行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马建春.房地产融资模式探讨[J].
[2]焦瑾璞.中外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差异性分析[J].房地产动态,2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