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0 16:46:3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律法规的内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企业会计 诚信文化 建设
一、企业会计诚信文化的内涵
“企业诚信”这个词语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潜移默化地在人脑的意识中形成的一种概念、意识和愿望。会计诚信原则的产生,源于社会经济生活中无处、无时不在的契约关系。会计诚信是行为主体在会计信息的生产和运用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行为主体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态度真诚,二是行为主体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信守承诺,遵守会计法、会计制度。
二、企业会计诚信的问题及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企业会计诚信体系也逐渐完善。但是,企业发展会计诚信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会计法规不完善。当前,现行会计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有些从业人员,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操纵调整,已达到偷逃国家税收。会计人员的失真。
(一)市场失信,实施力度不强
我国市场经济,旨在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制社会,为市场主体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平台。当前,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渐完善,制定了许多相关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譬如:《会计法》、《经济法》等,这些为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 在实际工作中,受我国法律实际操作中存在缺陷的限制,对企业会计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虚假等问题处理较轻,在一定程度上蔑视了我国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二)企业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现阶段,我国企业基本上实施的是厂长负责制或者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在企业发展中的权利无限放大,在人事方面可以随意处置和任免。作为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厂长(经理)的会计人员,对厂长(经理)提出的虚假的会计信息,只能按照厂长(经理)的要求来实施,否则,给他们带来的就是降职或辞退的处境。此外,一些企业家、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思想意识淡薄,不能充分地认识到会计失真,对国家、企业产生的危害。
(三)企业监督体系不够完善
当前,我国评判企业的经营成果的好坏主要还是通过对一定阶段企业的获得利润,对国家缴纳的利税以及对员工的收益等方面,然后这些方面的评价,往往容易忽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市场环境,企业现阶段的经营状况以及对国家税收的总体影响。这些的评价系统往往会影响到企业对员工的业绩考评。员工为了完成这些硬性指标,往往会使他们对会计信息的产生过程造成忽视,往往会容易造成他们为了这些指标进行虚假的会计信息,甚至产生违规的交易信息等行为的发生。
三、企业会计诚信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提升企业内涵,塑造企业诚信会计
企业诚信会计文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社会的发展,更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发展。会计诚信文化的缺失,不仅仅要求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之外,而且还要求企业自身提升企业内涵,塑造以诚信为本的发展路线。提升企业自身的内涵就要求企业,企业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要注重企业发现的内涵和目的,要明确企业发展的本质是为了什么,只有明确这些内在的东西,才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此外,企业要在发展过程中,塑造优质的企业文化氛围。良好企业文化氛围的建立,能为企业会计诚信文化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能使企业认识到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在追求物质方面,而是更高层面――精神方面,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长远的发展战略,获得更多的社会收益。
(二)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意识
当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参差不齐,有些会计人员的学历水平、知识结构偏低,有些会计人员职业诚信意识较差,甚至有些会计人员缺乏必要的执业判断力。这些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意识,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意识,有利于塑造我国企业优质发展的外部环境;有利于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前景;有利于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诚然,会计人员的职业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它需要国家、社会及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地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升社会的整体素质。
(三)完善会计诚信的法律法规制度
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我国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因此,完善的诚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是我国会计行业诚信体系建立的前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会计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较大的发展,然而,当前我国在会计诚信管理制度方面的立法还存在一定的漏洞,这些漏洞导致了我国部分企业的会计诚信环境存在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建立健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中的信用记录制度、征信组织制度和监管制度,能够有效地解除我国企业在发展中的瓶颈。当然,还要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中存在的弊端,譬如概念和内容的模糊不清、过于抽象化,这些误解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执法的困难。因此,建立完善的会计诚信的法律法规,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保障。
(四)强化监管人员的执法观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心得体会
今天是2013年4月3日,我认真聆听了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讲座。教授渊博的知识、丰富的阅历、幽默诙谐的语言以及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让我深受启发,感受颇深的是“依法治校,势在必行”。依法治校已经提了很多年了,什么是依法治校?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季教授讲座中重点向我们阐述了法制的三种含义。其中第二种含义“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和过程”,是对法制内容的概括,并对五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立法是最重要的法制内容。此外,还结合校园发生的伤害事件向我们详细的阐述了教育的法律关系,为我们正确分析校园伤害事件的责任问题指明了方向。季教授采用漫谈的形式为我们进行了一场法律常识的教育,使我们受益匪浅,引发了我们深深的思考:依法治校是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由之路。
毋庸置疑,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了。学校的管理不能只满足于“平安”,必须法制化、民主化。学校管理中的“人治”行不通了,不懂得法律,不遵守法律的管理也是行不通的。一天的学习,自己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讲座让我明确了学校教育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文件。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一定要认真组织教师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准确把握教育法律、法规的内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那么,我们又如何依法治校呢?我觉得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
1、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
2、加强宣传,增强法制观念。
3、健全学校规章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
5、加强民主监督。
总之,一天的学习,自己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概念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讲座让我明确了学校教育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文件。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一定要认真组织教师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化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准确把握教育法律、法规的内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作为一名学校的管理者要引领广大教师“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他们依法治校、依法从教的意识。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原则在社会生活以及经济市场中的作用逐渐体现出来,并且所体现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的,其中主要的功能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对民事行为具有指导作用;其二是对民商法中的主体利益保持平衡;其三是起到对我国现有的法律补充的作用。但是对我国民商法中信用原则的分析之后可以看出信用原则在我国民商法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研究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民商法 原则 信用
作者简介:王鑫鑫,长春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民商法系,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公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d923.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9-007-02
一、民商法信用的主体与客体
信用体系包括繁杂的内容以及对象,为了更明确划分信用内容、引进更多主体参与其中,就要科学合理地界定信用主体,一旦信用主体进行法律界定,信用就被纳入到民商法中并直接关切到后期信用主体在法律上所承担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以企业、政府、个人三个信用主体来划分主体和客体是与社会经济运行相适应的。
(一)个人信用
经济社会里,消费者的个人信用成为社会个体身份的重要标识。商家和金融机构鼓励消费者提前、透支消费,通过约定以财物的形式并规定期限的偿还方式,对消费者设置了严密的信用系统,这是当前商家、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的信用关系。个人信用体系最先在欧美地区如美国等一些国家实施,曾一度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大幅增长。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不仅化解了社会消费供求矛盾的危机,也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平均消费能力和水平。在我国,该体系自引进后就发展迅猛,但是整体还不完善,该体系所涉及的个人信用问题较为复杂,需要进行相关的法制建设才是完善体系的最好选择。
(二)企业信用
企业通过所创造的社会效益,在社会经济拥有奠基性的作用和地位,企业作为民商事主体的法人,理应享有相应的信用权利并承担对等的义务。依法设立的企业在相关法律中所参与的主要是民事和商业活动,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具备独自负责债权和债务的能力,当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关联交易时,企业是有信用权利的,相应而言,交易活动是双向的,企业也有责任维护合作者等其他人的权利,以此,企业才能最终确立其信用主体的身份。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后,可以享受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企业通过将明晰股东及公司的产权,保证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实施,来为企业财产增值,这样,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最终将转换为钱,转化为社会财富。
(三)政府信用
一个国家的信用是该国在国际社会、在人民心中形象和信念的集中体现,主要是根据该国政府的行为来判定,一般是指以中央或地方政府为代表的政府机构对社会所承诺支付的信用情况,比如公债就是政府通过国家债券形式向社会筹集财务和货币并在限定日期内按照约定利润比例偿还债务的工作。政府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构的指导和参与者,政府信用也影响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政府信用建设是国家信用体系的关键部分,是规范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的前提。
二、民商法信用体系存在的不足
我国民商法体系和我国其它法律体系一样,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完善与更新。但是,不管在全国性民商法律法规,还是在地方性民商法律法规中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依旧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明确界定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外延
目前我国法学界还未明确界定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外延,甚至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概念都还未形成统一。法学界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大致法学界对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和外延存在四种不同观念,即“语义说”、“条款说”、“立法者意志说”和“双重功能说”。语义说认为: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该遵守信用,不进行任何欺诈的要求。条款说认为:诚实信用原则的外延虽然并未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它仍然是应强制遵循的一般条款,它既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应对复杂的案情的审判,也可成为民事活动的参与者进行正确合法的民事活动的指导原则。立法者意志说认为:立法者的意志是立法实现三方利益平衡,并最终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的意图在于贯彻实现立法者的意志。双重功能说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实现两大功能,即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功能,最终实现法律法规旺盛的生命力和弹性。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滞后
在私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已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和“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已经成为民事立法的价值追求,在私法领域(如债权法和特权法)中均有其体系,但在序位上,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相当滞后。如民法通则第四条中确定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但诚实信用原则却排在平等原则、自愿原则以及公平原则之后,这与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最高行为准则”和“帝王条款”的地位是很不相衬的,严重滞后。
(三)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保障诚实信用原则
我国现行的全国性和地方性民商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其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其法规的指导性原则的,全国性民商法律法规共一百多部,地方性民事法律法规多达四百多部,覆盖面相当广泛。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在这些全国性民商法律法规,还是在这些地方性民商法律法规中诚实信用原则下位原则却非常少,如果从立法者明文确定的视角来考察,诚实信用原则的下位原则根本就不会被确立。如情更原则,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诚实运用原则的具体应用。我国合同法草案规定了情更原则,但是,在正式合同法文本中不知什么原因就导致变更原则不见踪影。
三、民商法信用原则的完善路径
(一)建立和健全个人信用体系
个人的信用体系在我国经济市场中的发展处于重要的位置,所以要想对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则进行完善,首先需要从个人的信用体系来建立、首先需要对社会当中的个人权利进行分析,并且民商法中的每条规定都需要从个人信用的方面进行考虑,并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利益中的渠道也做出明确的规定。此外,针对于我国公民中的个人信用资料的保护状况上来看,我国还没有真正的达到保护隐私的一种状态,无论是个人的收入支出情况,还是个人家庭内的生活状况都是需要对其隐私采取保护的措施的。
要想彻底的解决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对个人信息采取一定的措施。并且当事人对于个人信息的沟通方式和时间都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而对于个人信息在交易的过程中所能享受到的权利,同样也需要法律的方式来解决。另外,我国公民应有权利对自己的资料进行修改,进而达到杜绝个人信息泄露以及被他们修改的现象发生。
同时还需要将救济途径也归纳到个人信用体系的权利当中,并对于资料收集人对个人信息的不法利用制定惩处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公司的信用建设
不得不承认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了限制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并且在此过程中公司的信用建设则处于主导地位。目前信用建设的前提是经济市场中的主体不能够对权利与义务进行违反,除此之外还需要符合民商法中的规定。无论是公司的利益相关人员还是公司中的债权人都对公司的信用体系有一定的影响。并且评判公司信用的过程中,实际承担的债务水平以及自身义务的履行程度也是重要的因素。所以说有必要在民商法的参与下对公司中的内部人员的人格进动态的资产和静态的资本组成了“资”的全部,使得公司信用需要“资”来进行巩固。
(三)强化政府信用的导向作用
同样,政府在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则中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对社会中的信用体系的建设起着引导性的作用,所以对民商法中的法律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信用在整个社会的信用中占据着非常大的比例,所以政府在对其信用的建立过程中应需要群众以及法律的监督和评判,这种行为有益于政府引导信用体系的构建。那么在政府中的信用体系构建的相关人员也需要严格要求自己,并随时遵守民商法中的相关规定,并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我国当前公务员的自身素质。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社会道德并不能充当一切事物的标准,因此在特定的条件下需要采取法律来对当前的社会状况进行管理,同时相关的部门需要秉承合法合理的原则的对待工作,而对于社会信用的影响也是正面的,对于失信的行为要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使得市场经济发展稳定。
社会经济要平衡好各方面的权益问题,此时就需要政府信用来发挥效用,引导其可持续发展。廉洁为民是政府部门坚守的信条之一,这就使得专项治理更具必然性,要在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增强政府办事能力,对于政策的推出也要合理、透明,让民众看到政府信用提升的一面。针对国家公务员的信用问题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监督考察。影响社会廉洁之气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公共权力的使用问题,想要达到理想的国家法制建设和管理,就需要针对公共权力这一问题,制定相应的法律,并加以完善,从而实现公民权力不被侵犯,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公务员的诚实、守信问题是属于道德和法律双重范围内的,同时也可以为政府的信誉树立一面旗帜。
总之,通过对民商法中信用原则分析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缺陷,但是经过对主体、企业与个人和政府之间联合治理之后会变得逐渐完善。民商法的信用原则保证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重要的是其本身就处于法律中的核心位置,所以对信用体系的构建具有一定的效果。特别是在我国经济市场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民商法中的信用原则对于社会中经济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璐.关于民商法信用原则的分析与讨论.法制与社会.2010(36).
[2]雷若冰.探讨我国民商法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法制与社会.2007(12).
[3]苏楠.论民商法的信用原则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现代商业.2012(3).
[4]王煜宇.市场主体信用关系的理论分析及其对策——以民商法为重点的考察.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内涵
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是指高校,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对学生进行管理的活动过程,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符合法治要求的学生管理规范体系、学生管理权力运作机制、学生管理权力监督机制、学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学生管理秩序的总和。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高校的学生管理活动应限定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并受法律法规的制约;保障和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实施管理权利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程序正当原则。
二、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一)加强高校学生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是社会主义高校的本质要求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实施高等教育的主要机构,承担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本文由收集整理重要任务,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科技、文化的辐射源,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对于整个社会的法制化建设都具有重要影响。所以,在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进程中,高校应把依法治校,加强学生工作法制化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
(二)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是高校学生工作的现实要求
1.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必须法治化
随着依法治国的实施,学生维权意识的提高,要求高校必须转变教育理念,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以适应教育对象的需求。
2.高校在教育改革后要求自身管理模式必须走向法治化
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高等教育的改革的实施,高校在学生管理的问题逐渐增加,集中表现为:规章制度滞后、管理制度缺乏规范程序、学校与学生间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管理举措不得法、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缺乏、较多规章制度缺乏
三、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体系构建途径
结合多年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笔者认为要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体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转变学生管理观念,树立依法管理和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工作者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人员,他们的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的高低决定着学生管理工作合法性和规范性的程度。要想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体系,首先,要求高校学生管理相关人员积极改变不合理、不合法的学生管理观念,尽快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其次,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管理工作方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各项行为都要以法律为基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教育管理权,充分尊重学生在民事和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为依法治校、依法治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2.完善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对于高校而言,要想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进程就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高等教育领域的立法数量也逐渐增多,但质量不是很高,尤其是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以及相应的法律服务还不到位,还需要改革和完善。因此,要想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体系提供保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国家立法机关和教育行政机关应在尊重学生权利的基础上制定和修改当前的法律法规;其次,高校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与规定,按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保障学生权益与提高管理效率并重的原则,健全制约机制和科学民主程序,建立一套集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于一体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制度。
3.规范学生管理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正当的学生管理程序,能够保障和维护大学生在学校中的权利;也能够促使高校教育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鉴于此,高校管理部门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程序机制,规范学生管理程序,以保证学生在学校中的权力平等得以实现及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和维护 。具体要求管理者在处分学生时要及时送达本人,确保学生的知情权不受侵犯;建立听证制度,充分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建立申诉机制,使学生有了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建立司法救济机制,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跨文化沟通;经济贸易;文化差异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到来,国际之间的贸易往来也越来越频繁,频繁的贸易不可避免需要沟通。随着经济贸易往来的频繁,以及经济格局发生的变化,跨文化沟通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现象和经济影响也逐渐受到经济研究学者的重视。跨文化沟通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文化差异,而文化差异又包含了许多方面,如文字语言、文化背景、历史内涵、地域差异等,这些也都是影响国际贸易之间的关键因素。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及成立亚投行,不仅提高了中国在国际经贸之间的地位也使得中国在国际经贸中更加具有话语权,近年来,中国的经贸业务迅猛增加,对外经济总额也逐年上升,新的对外经贸结构格局逐步形成,已经逐步从过去的中国制造向现在的中国创造转变,对外贸易结构多样化趋势更加明显,这些新的国际贸易特点也使得跨文化沟通有了新的变化趋势。
一、跨文化沟通与国际贸易之间的辩证关系
(一)文化差异给国际贸易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以中国对外经济为例,由于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不同差异,使得在对外贸易初期,跨文化沟通一直是制约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一是中国文化与西方经济文化的文化冲突给国际贸易造成了一定的障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国际贸易往来,如中国人在经商过程中讲究综合思维和中庸态度,往往是“先谈原则,后谈细节”,这和英美的务实文化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异,西方国家更加注重的是服务的质量和商品的细节,而对于原则性的东西,西方人往往没有太大的意愿。尤其是西方国家中的德国,一向是以细节著称,严谨的态度使得他们在经济谈判中更加注重对细节的处理,而中国文化的综合思维和中庸思维则可能成为妨碍其中经贸环节的障碍;辩证来看,文化冲突和文化差异促使贸易不断发展,技术不断革新,如中国提出的创新观念就是在文化差异的基础上对技术和经贸形式进行创新,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语言沟通是影响国际贸易的另一重要因素
国际贸易往来不可避免的是语言的沟通,由于中国思维方式和语言特点与西方语言有所不同,因此在语言沟通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语言沟通不畅,或者翻译过程中出现与交易国家语言文化偏差,就会导致在商业谈判中造成一定的误会或形成晕轮效应,从而使得经济贸易谈判谈判破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跨文化沟通中的价值观念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价值观念是人类主观评判的标准之一,也是决定善恶的标尺。价值观念和一个国家的道德文化、历史背景等都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容易受到宗教、利益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如当今国际贸易中伊斯兰教国家与其他宗教的价值观念差异,决定着伊斯兰教国家和其他非伊斯兰教国家经济贸易的成败。因此,价值观念对于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取舍有着紧密的联系。再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观念都是以利益为前提,经济贸易就是为了获得最大化的利益,因此这直接决定着他们的贸易形式、谈判风格和贸易种类;而中国一直讲究利益共存和平等协商,因此在商业谈判中一直讲究的是和平谈判和协议为主,以互惠互利为基本出发点,兼顾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些决定了中美两国在经济贸易过程中,跨文化沟通时需要综合考虑两国的价值观念。
(四)法律法规对经济贸易的影响
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强制力,它不仅仅是一种行为规范,更是一种经济贸易的行为准则。任何经济贸易形式都必须考虑到经济交往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必须得到被交易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认可,才能实施下一步正常贸易,除此之外贸易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国家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兼容的情况。相比较西方而言,中国的法律法规还处于不断健全和完善的阶段,而西方国家已经基本构建起比较成熟的法律体系,这就使得在国际经济贸易过程中,在西方国家有法可依的贸易条款,可能在中国并不存在;或者在西方国家通用的经济贸易准则在中国并不适用等情况。跨文化沟通中的法律法规既可能给经济贸易造成一定的阻碍,同时也是保证贸易正常有序进行的保证,在法制化的今天,任何经贸形式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约束,这样才能保证贸易的正常化,避免经济贸易矛盾、经济贸易冲突和不正当的竞争。因此对待跨文化沟通的法律法规,需要辩证看待,充分认识中国在法律体系建设中的不足,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二、新形势下跨文化沟通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跨文化沟通在经济贸易前期可能是阻碍经济贸易的主要障碍,但随着文化的融合、文化趋同、沟通的频繁以及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跨文化沟通在经济贸易后期会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一)文化的融合和文化的趋同是经济全球化的助推剂
文化的融合和文化趋同使得各国际贸易国家在谈判准则、价值观念等方面找到共同点,从而促进商业谈判的成功和提高国际贸易业务量,提高国际贸易的成功率。此外,文化的融合和文化的趋同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助推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会促使经济贸易文化呈现多样性,更能从贸易双方中找到利益共同点。
(二)信息全球化为跨文化沟通和国际贸易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普及,各个贸易国家沟通也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形式也更加方便快捷;信息化也为各个贸易国家互信提供了良好的开端,使得各个贸易国家能够借助互联网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和情报,从而更能通过了解一个国家的背景、历史、价值观念、法律法规等来降低交易的失败率,提高交易的可靠性和交易的效率。可以说信息全球化为跨文化沟通和国际贸易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总而言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全球化的推进,跨文化沟通对于国际贸易的副作用会逐步减小,取而代之的是业务量的增加和交易额的上升,但就目前趋势来看,跨文化沟通对国际贸易还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强化对跨文化沟通和国际经贸之间的动态研究,进一步探索他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让跨文化沟通成为国际贸易的桥梁。
作者:张春玲 单位:广东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共享经济模式;共享单车;管理策略;对策建议
1.引言
共享单车的产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体现着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内涵。共享单车的使用和管理体现着城市的整体形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对共享单车的管理需求不断提升。当前,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社会大众的整体意识淡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缺乏企业的参与合作等,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共享单车的管理,同时也对我国共享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重要的挑战。因此,在共享经济模式下必须要全面审视共享单车管理问题,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改进。
2.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社会大众的整体意识淡薄
共享单车属于新兴事物,社会大众在对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缺乏基本的意识,很多城市的共享单车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将其占为己有,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城市的形象,浪费了社会的资源,同时也使得共享经济的发展失去了其初衷,使得在全社会全面践行共享经济发展模式变得十分困难。这些都是因为社会大众对共享经济尤其是共享单车的认识不足,共享的意识较差。而转变大众的意识需要较长的时间,加上目前各种宣传力度不到位,社会大众的受教育程度不一,其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异,才导致共享单车的全面健康推行存在较大的难度。
2.2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共享经济的发展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指导和约束,才能逐渐得以实施。在共享单车的普及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制定和实施阶段,目前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指导。肆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制止,其违法的成本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在这期间很多城市的共享单车遭到了较大的破坏,严重s短了共享单车的使用寿命,损害了城市的发展形象,为整个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进而会影响到共享经济的发展。
2.3 缺乏企业的参与合作
任何经济模式的推行都必须要有企业的参与才能够得以顺利的实施,当前我国共享单车的推行几乎全部依赖政府部门,企业的参与力度较小,而加之监管力度不利,使得共享单车事业的发展面临诸多的困境。很多企业缺乏必要的参与渠道,政府在企业参与方面没有指定和实施相关的激励及引导政策,整个市场的发展依赖于行政指令,与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初衷相违背,也拖慢了我国共享单车的发展步伐,长期下去势必会浪费社会资源,增加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本。
3.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宣传提升大众的共享意识
在共享经济模式下,要想全面有序地推进共享单车,必须要全面强化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大众的共享意识。通过在共享单车二维码、公共场所宣传栏、各大媒体等手段,对共享单车的使用和维护方面的知识进行讲解,使得社会大众能够将共享单车视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提升其共享意识,不能肆意破坏或者占为己有。同时要促使社会大众提升监督意识,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过程中强化相互监督能力,营造良好的共享单车使用氛围,使得社会大众能够真正认识到共享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为全面实施共享经济发展模式奠定坚实的基础。
3.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目前,法律法规政策在共享单车的推广和使用方面具有关键性的作用。由于法律法规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使得共享单车的发展面临诸多的困境,社会资源受到严重的浪费。因此,要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通过网络科技,完善各项法规政策及其实施力度,使得违享单车使用规定的个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建立个人的信用档案,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同时,要强化各政府部门的作为,将共享单车的推行视为各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使其能够以身作则,引导社会大众充分践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合理使用和维护共享单车,使其能够真正服务于社会大众。为共享经济模式的实施奠定法律法规基础。
3.3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合作
在共享单车的发展过程中,要逐渐引入市场机制,逐步放权,使得企业能够成为推广和维护共享单车的主体,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完善企业参与机制,促使企业提升参与城市共享单车的推广的积极性,通过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共享单车的使用模式,并为企业提供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完善企业之间的竞争机制,使得企业在获利的过程中能够真正全面有效地推广共享单车,实现企业与社会大众的共赢。通过科学引导来全面提升企业参与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能力,为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总结
共享经济是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并取得重要成果基础上实现的,其实现了经济成果由全民共享的重要理念,是我国经济社会取得突破性成就的重要标志。而当前兴起的共享单车成为共享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代表,对其管理层面的需求较大,存在的问题较多,如何实现对共享单车的管理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本文认为应该从加强宣传提升大众的共享意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合作是共享经济模式下强化共享单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促进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P键词】食品安全 政府监管 解决对策
一、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安全发展现状: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可以根据食品安全的内涵即食品数量安全与食品质量安全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从食品数量安全来看,由于粮食是我们生活中最基本的保障,所以根据我国粮食产量和人均粮食产量来分析我国食品数量安全的问题。通过对2003年到2016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以及人均粮食产量状况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的粮食产量以及人均粮食产量都在呈现增长趋势,中国的粮食安全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保障。因此,我国的食品数量安全问题基本上已经得到了解决,所以我们目前社会关注的焦点指的是食品质量安全,因而在本文中主要分析的是食品质量安全。
现阶段我国所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有大量使用农药,过多的使用添加剂以及滥用激素等。第一,农药的大量使用。2015年,我国农药的使用量达132.8万吨,比上一年减少了12%;第二,过多使用添加剂。适当的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味道,而且可以促进食品中营养的吸收,但是为了某些利益,许多商家会过度的使用添加剂,从而对人的身体产生危害;滥用激素。有些不良商家为了获取较大利益,会在食品中添加激素来增加食物的产量。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使得国内消费者对我国的食品逐渐失去信心,而导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了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有关组织机构职能不明确以及对食品安全标准较为落后。
首先,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虽然我国已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在这个体系中却存在很大的缺陷。比如说在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在09年颁布实施外,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的的颁布时间都比较早,不论是在监管内容还是在惩处力度方面,相关的规定都比较落后。
其次,食品安全标准落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层次标准在内的体系。虽然目前我国食品体系已较为完整,但是在现有的体系中有些标准已经不适应目前的需要,应该对其进行修改。我国现行食品卫生标准的覆盖面总体上达80%,但仍然有20% 的食品无国家标准及相应的检验方法, 有的食品种类的覆盖率仅达50%。
最后,监管不到位。目前我国存在大量无照经营的小商铺,而这些小商铺的规模通常比较小,生产设备想对简陋,原料进入门槛较低,在食品添加剂使用上存在许多漏洞,且卫生环境极差,很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由于这些小商铺分布较广,大部分是在农村,职能管理部门往往不重视,很多的食品小商铺很难找得到,监管存在盲区。
三、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政策建议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利益,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应为改善食品安全问题做出贡献。
首先,应完善法律法规。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但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存在某种交叉点或者是空白点,从而使食品安全问题存在隐患。其次,明确部门职能。我国虽然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是质检总局和农业部等部门也可以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这有可能会导致重复执法。因此应该对各部门进行分工,对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以及出口等环节进行把关。最后,对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修改,在制定标准时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以此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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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工程措施;防洪抗旱;内涵;作用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尤其是水灾、旱灾更为频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各地已对防洪抗旱的工程措施运用自如,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但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随之增多,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更为频繁,强度也明显上升,单靠工程措施来应对已明显不足。与此同时,非工程措施作为防洪抗旱的综合措施之一,越来越受重视。该文现以非工程措施的内涵入手,简析非工程措施在防洪抗旱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非工程措施的内涵
非工程措施是指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以及直接运用防洪工程以外的其他手段来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失的措施。非工程措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并可为防洪抗旱工程充分发挥效益提供保证的特点,因而可在防洪抗旱工作中广泛应用。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防洪工程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二是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三是完善水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力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四是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五是建立洪水干旱预报警报系统;六是建立完善的防洪抗旱物资储备制度。
2非工程措施的作用
(1)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是认真做好防洪抗旱准备工作的重要前提。防患于未然是防洪抗旱重要的先决条件,要求在水旱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认真做好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管理,这既是防洪抗旱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因此,各地有关部门应在汛后制订计划,依照闸站养护手册对水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的统一部署下,逐级开展汛前检查,实行防汛责任制,制订详细的检查方案,对水工程进行逐一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江河湖泊的管理,坚决清除江河湖泊的行蓄洪阻水障碍,制止盲目围垦湖泊、河道、滩地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行蓄洪的能力。淮河流域各级防汛抗旱办公室通过加强江河湖泊及防洪工程的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的落实,为夺取2003、2007年防洪抗旱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全面提升防洪抗旱管理能力。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单靠工程措施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面向未来防洪抗旱减灾事业的发展,水利部提出了防洪抗旱的“两个转变”,即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的转变。“两个转变”的推进将全面提高我国的抗灾水平和能力,而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立正是促进、推动“两个转变”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1998年淮河流域大水后,我国加大了对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的投入力度,其指挥系统涉及水利部、七大流域机构和31个省(市、区),以更好地为当地防洪抗旱工作服务。以淮河防总为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淮河防总于2003年成立,健全了以淮河流域为单位的防汛统一指挥体系。2007年7月下旬,淮河中下游水位居高不下,堤防、水坝等水工程长时间受高水位的浸泡,防汛压力明显增大。淮河防总通过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快速采集和传输雨水情、灾情等信息,并对其发展趋势作出预测、预报、分析,同时通过会商系统、远程视频监视系统、程控交换系统,与水利部、淮河流域各省、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进行数据传输和信息交流,制定防洪抗旱调度方案,迅速、准确下达指令,为防洪指挥提供了先进、可靠的决策支持,大大提高了防汛调度的及时性、科学性,从而成功抗御了2007年的洪水。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贯穿于防洪抗旱全过程,是一个完整的、与其他法律和政策充分匹配的政策法规体系,为防洪抗旱提供了全面的政策与法律支撑。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水法》《防洪法》为核心,以《防汛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配套的防洪抗旱法律法规体系,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颁布并实施了大批防洪抗旱配套法规。安徽省先后修订完善了《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水文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并严格防洪抗旱执法程序。随着防洪抗旱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国防洪政策法规建设已不能满足防洪抗旱的要求,应着力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抗旱条例》《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蓄滞洪区管理条例》的制订,把防汛抗旱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法律的制订需要公众的认知,因此要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法律透明度与认知力。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中,各地通过举办体育竞赛、组织普法问卷调查和法律知识竞赛、发送普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来扩大宣传影响,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广大民众学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依法行政,从而有效维护了水工程和防洪抗旱的安全。
(4)制定和完善防洪抗旱预案,提高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近年来,在国务院、国家防总的大力推动和指导下,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大力加强防洪抗旱应急预案的建设,由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构成的预案体系逐步健全,为规范应急管理打下很好的基础。防洪抗旱预案本身就是在总结地区洪涝干旱发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按照防洪抗旱目标和调度原则,在分析现有水源和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干旱条件下的防洪抗旱对策和措施。淮委根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积极推动淮域各地继续加强防洪预案的修改完善和动态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蓄涝洪区运用预案》等相关预案,极大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09.082
《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主干课程之一,也是学生参加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在教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课程传统的教学方法及内容存在着许多不足,教学效果差,所以进行教学改革的探索迫在眉睫。
1《旅游政策法规》的课程特点
1.1法律法规多,记忆要清晰
《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作为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各所高校及教师在制订教学大纲时,基本都是以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作为教学内容。虽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旅游政策法规》书籍的版本很多,但主体内容几乎类似。以刘雪梅、吕海龙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旅游法律法规》一书为例,内容包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十四大项,每一项均包含有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的法律法规条款,内容非常之杂、细、多。这就要求在识记知识点的过程中要保持记忆清晰,并且经常温故而知新。
1.2教学内容杂,重点不突出
因为《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所包含知识点“杂、细、多”,往往会让初学者感到束手无策,大部分学生把《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归纳为纯记忆性的科目,错误地认为整本书都是需要识记的内容,每一条法律法规都是重难点,而不系统去理解该课程,无法形成理性认识,更不会融入自己的学习观点和体会。此时,若教师也不能适时、明确地进行指导,就会让学生非常困扰。作为《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师,自身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素养,对相关知识都要做到理解透彻、烂熟于心,才能在教学中得心应手,为学生指明重难点的方向。
1.3时事政治细,日常需留意
虽然《旅游政策法规》课本中不包含时事政治的内容,但是在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中,国内外时事政治一般以填空题的形式出题,且在卷面中要占15至20分的分值,因此是《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内容必不可缺的重要部分。教师和学生均需要在日常学习过程中自觉主动地留意收集官方媒体所公布的国内外时事、要事、大事等,例如《半月谈》、《时事资料手册》、《环球》等期刊杂志。
1.4教学效果差,学生没兴趣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内容大多数是各项法律法规,相比较旅游管理类的其他专业课程而言,内容枯燥,缺乏灵活生动的课堂氛围。而且很多教师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模式,课堂上照本宣科,教师只管“说”,学生只管“听”,这种“满堂灌”的方式,稍好者会辅助使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但这些教学方法和手段远远不足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上玩手机的、看小说的、昏昏欲睡的学生比比皆是,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2《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2.1教学理念“滞后化”
虽然我们已经倡导“素质教育”很多年了,但是现在的大学教育仍然未能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教学的理念、内容、方式、手段、考核等均带有明显的应试教育的印迹。作为第三产业的旅游业,是一个对旅游业的服务人员有着多方面的要求,且集多种功能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行业。《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的开设,本意在于通过学习使得旅游专业的学生在未来的从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行为,保障游客的利益,保护游客的安全,这才是“学以致用”的真正效果。可这门课程的教学实际上仍停留在以考试成绩定未来的阶段,忽视了最为关键的内涵建设,这种评价制度极大地削弱了教学实效。教师课堂传授的内容没有深入到学生的内心和情感世界,更谈不上最终落实于其言行举止这些关键性的问题。
2.2教学内容“片面化”
《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既是旅游专业学生日常必修主干课程之一,也是国家导游考试必考主干课程之一,因此被赋予了教学上的“双重意义”。目前教师往往只是教条地灌输各项法律法规,让学生死记硬背,脱离了实际运用,有些学生在听课时甚至带有抵触情绪。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教师,对所有旅游类基础知识点的整体把握是一项基本的职业综合素养。完整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育内容应该包含两层,一层是有形的法律法规,即各个知识点的识记,另一层则是更为重要的无形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从本质上来说是与实践活动紧密关联,并要运用到实践中的一种教育活动。我们没有很好地运用道德实践去激发学生对道德修养的自觉追求,所以导致了这门课程教育内容的片面化。
2.3教学过程“简单化”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过程是以一定的内容为依据,运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由教师对旅游法律法规及相关常识等方面内容进行指导的活动。这门课程本应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感染式教育,却被简单化为一种“灌溉”式教育过程,存在诸多弊端。《旅游政策法规》作为一门综合性和应用性很强的旅游专业核心课程,基础理论既涉及每位学生的旅游专业知识,又与国家及地方各项法律法规等知识密切相关,内容繁?s、理论深奥,对于知识底蕴相对薄弱的学生来说,一方面没有相应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缺少相关的实践经验,再加上该课程的课时安排相对较少,要使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并学会运用到实践中的确并非易事。旅游教学的关键点在于工学结合,即要求学生对课本知识深入学习的同时,能够不断地在进行实际操作的锻炼。而且学生进入大学后,本应是主动学习知识的模式,可是现在的教育主客体颠倒,学生完全成为了“被动式”学习的载体,“被”高考送到大学;“被”老师灌输知识;“被”毕业走向社会,整个过程没有从社会实际和学生需要出发。
2.4教学手段“机械化”
受应试教育的长期影响,《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的教育手段过于机械陈旧,缺乏新意。只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没有与学生的日常实际相结合,更加没有针对不同水平、不同性格的学生因材施教。习惯于“流水线”式的教育学生,却不顾及学生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绝不仅仅是课堂上教师机械式的说教,而是全方位、多角度的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应将综合能力作为培养学生完美人格过程中一个长期追求的目标,改革固有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育内容,将学生培养成为在旅游行业中“知法、守法、爱法”的合格从业人员,绝不是应试体系培育出的“流水线”产物。
3《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3.1破除传统理念,改革教育内容
我们在教育事业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关注学生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是培养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会个性和属性,更是关爱和尊重学生生命本性的体现。在《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中,首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学校和教师要彻底改变传统的家长式作风,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对话,以疏导的方法来提高学生的?⒂攵龋?切实解决高职高专学生在学习该门课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其次,要尊重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优质的教育必然是个性化的教育,因材施教的方法可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个性,亦是尊重生命多样性的体现。不仅要进行国家及地方各项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更应该开设一些以思想教育为目的的公民课程,如品德课、道德哲学课、伦理课等作为有力的课外补充教学载体,充分利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媒介平台时刻宣传我们所提倡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此过程中潜移默化地灌输国家、社会所需要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学生从根本上改变思想,提高综合素质。
3.2完善教育体系,灵活教学方法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是一门知识性、实践性、实用性、参与性均很强的课程,因此,整个教学过程需具备丰富的知识信息和实践经验。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开展全新的教学模式,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性,从而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加强校企沟通,让学生提前到旅行社实践,对其未来可能选择的行业和职位有所了解。而作为教师的课堂教学,应该具有自己的价值认知和取向,引路入境,才会事半功倍。《旅游政策与法规》因牵涉到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可以通过制作图表、案例分析等方法帮助学生明晰概念,助于记忆;组织课堂情景模拟,寓教于乐,让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掌握严谨枯燥的法学知识;定期布置主题讨论,培养学生通过查阅网络和图书资料完成任务的学习方法,提高其独立思考的能力。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和参与热情,继而达到人才培养的最终教学目的。
3.3结合理论实践,丰富考核方式
《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必修主干课程之一,也是学生参加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在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一方面强调要求通过学习,培养学生运用旅游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旅游活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导游员职业资格;另一方面,《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的应用性、综合性很强,必须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情况相结合,才能使学生更好的理解掌握知识点,提高实务技能。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就需要完善既有的学习评价标准,改革考核的方式方法。例如笔者对学生《旅游政策法规》这门课程采用的考核方式如表1所示。结合该科目的特点,灵活多样地选择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口试、情景模拟、主题讨论、论文报告及实践考核等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困境;思考
1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职业是社会成员为维持生计而从事的稳定工作,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会计职业道德体现在日常职业活动中就是遵法守信、履行责任、技能娴熟和严谨慎行。遵法守信要求会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准则,依法办事;履行责任要求会计人员认同职业精神,能够站在各自单位的角度节省开支合理控制成本;技能娴熟指会计人员要有深厚的专业素养,自觉学习新准则和新税法的相关内容,主动提高业务水平;严谨慎行体现为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尽心竭力、廉洁奉公的从业品质。会计职业道德既是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道德操守,也是衡量会计人员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面临的困境
2.1会计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社会转型快速推进和经济领域多元发展的今天,会计行业法律法规面临着体系滞后、内容单薄、监管乏力的困境。法律法规是社会成员遵纪守法的基本底线,会计人员作为财经生活中最基础的从业者,在单位掌管财务大权,在社会开展资金互动,若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督,没有完善的单位制度约束,无形中就加大了会计人员营私舞弊的机率,给企业带来未知的财务风险,给社会带来未知的不安定因素。
2.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完善
规范是制约人日常行为的规则,是职业行为的外在约束,具有较强的道德他律属性。会计职业的专业性强、廉洁要求高,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始终保持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现实的情况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清晰,内涵不完整、规则太陈旧;规范的表述并没有落实到相关的细节过程中,针对行业中的每一个程序和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具体规定与明确指向。导致社会认同度低,现实可操作性差。
2.3会计活动监管监督体制缺失
监管监督体制的健全是职业道德风尚形成的外在基础,完善的监督体系才会减少从业人员的侥幸心理,进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法制监督,营造会计活动强有力的他律氛围;单位内部应健全长效考评机制,建立工作诚信体系,形成持之以恒的自律环境。如果社会监管体制缺失、单位监督规章乏力,就会助长会计人员违法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影响社会组织的良性运行,影响社会秩序的长治久安。
2.4会计人员道德自律意识不强
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是指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的稳定表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认为会计就是简单的算账、记账过程,有的认为会计行业收入低,与其他职业相比收入差距大,心态不平衡,敷衍了事。会计行业是个体性劳动鲜明的职业,会计人员如果缺少必要的自律,很可能无法经受住物质、金钱等诱惑,最终丧失自我控制力。
2.5会计从业者业务技能有待提升
会计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掌握与会计行业密切关联的知识储备与能力结构,并具备与人沟通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但实际的情况是,大多数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陈旧、知识结构僵化,一张文凭定终身,不注重在职进修,不注重知识更新的速度,专业技能的提升不容乐观。
3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思考
3.1健全会计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会计行业作为经济生活中最基础、最敏感的职业,在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多元的今天,其职业活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不言而喻。健全而有效的法律法规能够培养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明确行为道德的底线。现阶段,要依据转型社会期财会活动的新特点,对现有的各级各项法律法规仔细甄别,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修改、补充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层面奠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用规则形成震慑。
3.2完善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规范是调节行为人的规则体系,我国仅有的适用于会计行业的法规在新的时期面临内容不新、规则陈旧、效果不佳的困境,而其他类型的会计人员没有独立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会计准则当中。因此,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从职业道德体系入手,从社会、单位和从业者三个层面着力,依据经济活动的发展规律,根据单位组织的现实需要,制定出一份适用于新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单位企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体现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守准则、保守秘密、尊重隐私、技术扎实等方面的要求,将规范最终体现到会计从业人员身上,通过潜移默化的全方位实践,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提升会计人员的行动自觉和行为自律。
3.3优化会计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
强化制度监督,注重内部考核,是优化会计活动监控考评机制的重要方面。一是完善单位内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符合本单位本企业的会计活动程序和内部控制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自身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动态内部控制体系。二是确保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权威高效。要保证单位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不受到上级和他人的干扰;要优化内部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忠诚尽职的会计工作者,要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提升工资水平、激发会计人员的动力。三是完善会计活动的诚信记录体系,创建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对会计人员造假失信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并通过诚信信息系统记录在案,有效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
3.4注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
2009年,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我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镇,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的水平,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服务和改善民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综合治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认真组织和积极参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讲座、培训等宣传教育形式,确保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2、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各个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开展《生产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居民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继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镇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把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和企业员工的维权意识,全面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加强对新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用工单位负责的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刑事、社会治安处罚及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其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5、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全面实施新一轮“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县司法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不断丰富“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内涵,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6、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在继续办好现有法制宣传节目、栏目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7、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研究、谋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摘要:对旅游产品的包装与推广就是指对旅游产品进行外部的美化加工,使其更加精致,更具魅力后用营销技巧和营销手段在社会上进行推广。包装后的旅游产品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更具知名度和竞争力,而科学的营销推广会让旅游产品更快、更广、更适时的出现在市场上。我国旅游业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内还缺乏完整的旅游理论知识体系以及旅游实践经验体系。本文主要从旅游产品包装与推广重要性及怎么对旅游产品进行包装和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以文化包装和互联网思维的推广策略来提高旅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关键词:产品包装;旅游文化;产品推广;互联网思维
一、旅游产品包装与推广的相关基本概念
旅游产品是旅游业者通过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提供给旅游者的旅游吸引物与服务的组合。即旅游目的地向游客提供一次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服务的总和。旅游产品包装与推广就是对旅游产品的从外在到内在进行丰富和美化使其在真实的情况下更具魅力并通过营销策略和营销方式在市场上进行产品信息传播。
二、我国旅游产品包装及推广的发展前景概述
近年来,随着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居民的收入稳步提高,出行旅游观念开始在居民中得以普及,旅游业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契机和发展前景。我们一下几个方面分析。
1、人民收入不断增长促使人们有了旅游的经济基础,同时使得市场竞争激烈,促进旅游产品的快速发展;2、旅游消费快速发展促进旅游进一步发展,也使得消费者对旅游产品的要求更多,需求更多,所以旅游产品为顺应市场需求也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自己;3、高收入群体逐步成型是的旅游消费群体逐渐壮大,使得对旅游产品品质要求越高,从而促进旅游产品升级;4、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进一步增加旅游消费群体壮大,促进旅游产品的针对发展;5、出行方式的逐步便利化将会使得旅游途径增加,使得品质旅游、远程旅游产品得以发展;6、日益成熟的休闲度假理念,也使得大多数人多旅游产品的品质要求增大,从而使得旅游产品优质发展;7、国家政策的支持及治理,是的旅游市场逐步繁荣。
以上七点促进了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越演越烈,旅游产品本身的竞争力越来越不明显,但是市场需求逐渐扩大,旅游企业为了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逐步重视旅游产品的包装及推广,在未来市场竞争逐步加强的情况下,未来的旅游产品包装及推广市场将前景广大。
三、我国旅游产品包装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旅游行业目前在我国还是一个刚刚腾飞,迅速发展也不过短短数年,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旅游行业作为今年来突飞猛进发展的行业,在运营商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一些旅游企业往往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尚未有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对旅游业及旅游包装推广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管理作用。所以建立有效的配套的法律法规是有必要的。
(二)行业诚信缺失
纵观我国旅游行业,部分旅游从业者甚至旅游企业在经营理念上、职业操守上较落后,没有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是普遍存在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许多旅游企业或者从业者往往为了追求企业利润和个人利益触犯道德底线、法律法规,虚假广告、虚假包装,黑导游,强制消费等,这使得目前我国部分消费者对旅游行业的不信任,大部分都是小型企业,许多企业的高层决策者品牌意识差,大量精力都花在追求利润上,战略意识不强,使自己的企业和个人职业生涯面临危机。企业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进行过度包装和虚假宣传,正在影响着旅游行业的公信力。
(三)企业管理经验不足
1、企业内部管理欠缺。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对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企业存在着管理方面的问题,如企业运营、行政、人力、财务等管理制度不足。甚至由于企业规模较小或者发展过快造成没有管理制度,全凭领导个人喜好管理这等不科学管理方式。造成旅游产品包装与推广出现多次策划、难以落实的情况,由于人才不足也使得旅游产品的包装和推广不够专业、不够品质,社会上出现五花八门,乱七八糟的包装和推广出现。
2、协调公关能力欠缺。旅游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互动沟通机制不建全,缺少与政府相关部门日常沟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给企业发展及正常经营带来巨大影响,严重制约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造成企业包装和推广策略受到政府相关规定的制约,而难以实施。
3、持续创新能力欠缺。旅游企业创新力是企业造血功能,旅游产品包装及推广存在着较多效仿,形成企业产品营销包装单一、无特色,营销推广跟不上时代等情况。这使得企业产品包装与推广无法形成企业独特的产品营销特点,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置,从而对企业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
四、我国旅游产品包装与推广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完善及引导相关法律法规
1、健全旅游行业尤其是营销推广方向的法律法规。要想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还需要完善旅游业相关法规。为此,国家旅游局应结合现在的旅游业的独特性质,制定相关的法规,促进和规范旅游业的发展。
2、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政府应当提高旅游业,出台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引导旅游业健康发展,从而为旅游企业办证、签证等行政内容进行绿色通道和简化流程。
(二)企业建立科学管理制度
增强旅游业企业管理能力,目前的市场形式来看,我国有较大一部分旅游企业管理理念相对比较原始,企业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尚为形成。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完备的企业运营体制,聚集专业化人才,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整体员工的职业能力。是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前提。
(三)树立特色包装及不断创新的理念
1、赋予文化内涵及特色故事。无论什么旅游资源都会有他自己的特色及内涵,旅游企业在设计旅游产品时候就应当利用旅游资源的特色及内涵给予在此包装和美化,赋予旅游产品更体系的自然或者人文内涵,赋予故事性和特色性,增加旅游产品的附加价值。
2、创新营销包装与营销推广手段。旅游产品大多都是无形的。因为旅游是软性消费品,更注重消费者的身体和心里的体验与感受,包括它的功能和服务。所以在营销手段上,必须不断进行创新。通过对旅游产品内在和外在文化包装使其具有多样性,丰富性,通过创新的营销手段使它更快、更迅速、更广、更有效的传播。
3、与时俱进,运营互联网思维。我国网民在2014年超过5亿,且还在不断攀升,电商平台企业也是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旅游产品的包装与推广需利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平台今天包装推广,使得旅游产品能够更好进入广大网民的世界。未来旅游市场的战争将出现在网络上。所以在未来谁占据网络旅游市场谁就占据旅游市场。
五、结论
旅游产品的包装与推广是旅游行业发展和提高经济收益的一个重要环节,依靠包装与推广的相互推动来促进旅游产品快速销售是获取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本文首先对旅游产品的包装与推广相关内容做了阐述,提出我国目前大多数的旅游企业中游企业存在的问题,同时运用相关理论对旅游企业运营模式进行了更深一层的分析,最后对旅游业及旅游产品包装推广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总之我国旅游产业各方面都不是完善,还需要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促进我国旅游业进一步发。(作者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高曼.产品包装设计的发展趋势[J].美术教育研究.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