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06: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员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19年4月14日成立技术质量部,根据公司安排部门主要职责是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管理、BIM管理、公司投标技术标编制五部分,部门职责根据人员配置进行了划分。我部门根据现有人员和公司整体的管理要求,对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并对部门人员岗位进行了划分和定位,力争完善部门的系统工作,努力提升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服务意识。现将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1、上半年主要完成工作
1)上报企业级工法5个,2019年研发立项3项,2018年结转立项3项。
2)修订了技术质量部管理工作制度。
3)修订了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7项:《XX公司技术质量奖惩办法》《XX公司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技术研究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质量创优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质量管理实施细则》《XX公司分包质量细则》。
4)落实集团公司运营检查制度,结合公司的项目综合考评管理办法,第一季度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分别对XX项目、XX北项目、XX项目X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简报。
5)完成“XX项目总承包工程”和“XX施工总承包工程”两个标段技术标编制。
6)项目创优:和XX项目部一起完成收集和编制该项目冶优报奖资料,并上交集团公司,等待确定冶优的等级后上报。
7)质量管理工作:按照质量检查内容结合运营检查,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考核,同时将分包质量管理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样板引路”,编制“样板引路”方案。
8)宣贯培训:
组织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BIM培训。编制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适用技术标准清单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部。
2、上半年存在的不足
1)技术质量系统人员不足,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频次,并增加培训内容。
2)技术标编制人员的不固定性会造成技术标编制质量的不稳定性;
3)对本系统人员在技术研发方面培训的力度有待加强;
4)技术研发任务完成情况不是很理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7月份召开公司上半年技术质量及科技创新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技术质量及科技创新工作。
2、组织公司9月份“质量月”活动。
3、继续开展二、三、四季度的在建项目运营检查工作。
4、落实培训工作,继续组织系统内的管理文件宣贯培训及ERP培训工作。
5、督促需报奖项目的申报工作。
6、编制本系统工作指导手册,对本系统今年新进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7、根据集团公司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模板,补充完善公司可能涉及的方案模板,加快项目部编制和公司各部门审批的速度。
8、推动分公司BIM工作的开展,重点推进BIM工作在临颍项目的实施。
2019年9月9日,我项目部出现一名员工夜班当班期间身着公司识别服外出就餐、饮酒事件,并被举报,给公司带来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对此我代表项目部班子向公司领导表示深深的歉意。
一、性质恶劣
目前,公司上下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迎保重要活动保障工作,发生了我项目部员工严重违章违纪,特别恶劣的是当班外出饮酒,且身着公司识别服,践踏公司规章制度,无视公司形象,给公司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二、原因分析
事件发生后,项目部班子成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并召开主任会对事件进行了通报和分析,原因分析如下:
1、员工教育“上紧下松”,有流于形式的现象。
目前,我项目部现有员工人,除日常按照公司、项目部全年安全教育计划、专项规章制度学习计划开展员工教育外,针对新进人员良莠不齐的状况,项目部前期针对遵章守纪、服务规范出台了《员工日常行为要求》13条,要求全员学习签字,并将要求纳入了项目部级新进员工安全教育中,同时今年初项目部要求维修部每季度对《要求》进行全员学习。但经调查了解,个别维修部级对安全教育计划、专项规章制度学习及《要求》学习的落实还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基本只停留在记录上。形成项目部班子高度重视,但维修部层面重视不够,没有将规章制度宣贯入心。
2、监督检查不到位,有“老好人”的现象。
在日常管理中没有重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时即便发现迟到、早退的现象,也多是批评教育,即使考核也是就低不就高。监督检查方面:一般管理人员忙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即使检查也是倾向专业方面;班子成员的到维修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更多是解决设备问题、强调自主维修等,对维修部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出现了不到位的现象。各层级监督检查的不到位,加之考核工作的弱化,使两级管理者“老好人”思想滋生。
3、对新进人员管理不到位
项目部从2018年初人左右,至目前人,人员数量快速增加,补充的人员多是兄弟抽调至我部,针对新进人员,班子未能进行充分深入的分析、了解,盲目认为“只要把活儿安排满,不会出人员问题”,在错误认识指导下,虽然完成了新线开通试运营、开通阶段设备整治、重要保障设备普查等工作任务,但因遵章守纪宣贯、督查不到位,一旦出现工作任务的“空档期”,便出现了“人员问题”,即此次严重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整改措施
事件发生后,召开班子会,针对此事件剖析原因,查摆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召开管理人员、主任会,通报事件经过,部署工作安排,要求。
2、各维修部完善三级绩效考核细则,严查违纪行为。将三级绩效考核细则交项目部备案。
3、开展违纪行为重点人排查,明确重点人的监控责任人,并将确定的重点人报备案。
4、班组学习再次对《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员工岗位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和《员工日常行为要求》进行学习。
5、参加例会,通报事件经过和处理决定,对管理明确要求。
6、在新学习公司《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和《员工岗位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基础上,组织新进人员进行考试,强化此类人员规章制度学习。
三、通过岗位分析与设置,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为配合做好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人工成本控制,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各属公司结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进行定岗定员,具体情况如下:
确定各类管理中心和服务区的岗位和人员配备,力争为新的服务区建设提供标准化模块。
(二)广东b应按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通信、供电、监控、收费等不同业务量以及合同工程总额、里程和工期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岗位和人员进行适当合理优化,控制好人员数量和人工成本。
(三)实业根据高速公路建设材料供应量、供货总额和里程、工期、工程规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不同业务情况来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四)威盛根据海运以及新拓展的业务特点,在现有定编的基础上分块做好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说明书和岗位说明书。
同时我们通过走访广珠北、大学城、曲江和后门服务区、广梧等项目,对各项目定岗定员工作进行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定岗定员资料。
四、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基本确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
公司本部根据公司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已经完成员工培训办法、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细则等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的初稿汇编工作。其中员工薪酬福利试行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并在施行中。
广东b除了完善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外,完成iso质量认证。c公司编制了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和服务区人事管理制度,让日常管理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东方思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晰了奖惩、考核、异动与选拔、休假、劳动关系等内容,逐步完善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五、为适应公司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各属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工作大大加强。
为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公司本部起草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办法,在培训规划与协调方面做了相应的工作,但公司整体层面上的专题(知识普及性)培训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培训需要加强。
1 目的
1.1 通过规范化的统一标准,使得所有人员的薪酬计算有章可循;
1.2为了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 范围
2.1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除外)适用于本办法;
2.2本机构设置的专职市场营销人员薪酬不适用本规定,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办法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3 职责权限
3.1 行政部:监督本办法的实施,依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对本方案向分管合伙人提出优化建议;
3.2 财务部:依据本办法进行工资核算;
3.3项目负责人遵照本规则根据项目工时计算项目奖及其分配(分项目进行)报财务部审核;
3.4业务管理部:遵照本规则计算业务营销奖、项目签字费;
3.5分管合伙人:批准本办法的实施、修改;审核员工薪酬的实际发放情况,最终裁决员工提出的薪酬异议。
4 定义
4.1 固定工资:以考勤情况及劳动纪律情况为主要依据来计算的工资部分;
4.2 浮动工资:依据业绩完成状况而有所浮动的工资部分。
4.3 业务类人员:指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及市场营销等业务人员在内的人员;
4.4 支持类人员:指非业务人员,包括财务人员、行政、商务、秘书等人员
5 管理内容
5.1 薪资原则
薪酬方案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基本原则,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职务)、专业水平和能力(执业资格、学历学位、技术职称、职业经验),以及工作业绩、表现等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标准。
5.2 薪资结构
5.2.1 本机构薪酬由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构成。
5.2.2 固定工资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全勤奖。
5.2.3 浮动工资部分主要包括:项目(执行)奖、业务开拓奖、年终奖及其它单项奖。
5.2.4 特殊岗位:专业补贴。
5.3固定工资部分:
5.3.1 本机构每年对员工的专业胜任能力、敬业精神、工作绩效和职业道德等进行考核评价,确定职级和晋升(具体见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调整固定薪酬标准。(固定工资见下表)
级别
基本
工资
职务
工资
交通补贴
通讯补贴
全勤奖
合计
部门负责人
7200~8200
2800
200
200
600
11000~12000
高级经理
4400~6400
2600
200
200
600
8000~10000
一级项目经理A
4200
2400
200
200
500
7500
一级项目经理B
3900
2200
200
200
500
7000
二级项目经理A
3600
2000
200
200
500
6500
二级项目经理B
3300
1800
200
200
500
6000
三级项目经理
3000
1600
200
200
500
5500
高级业务员A
3000
1400
200
100
300
5000
高级业务员B
2700
1200
200
100
300
4500
二级业务员
2400
1000
200
100
300
4000
三级业务员
2100
800
200
100
300
3500
助理业务员
1800
600
200
100
300
3000
注:实习生(临时在本机构实习的在校大中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按1000元/月发给生活津贴,未提供住宿的发放200元/月的住宿补贴。
5.4 浮动工资部分
5.4.1 鼓励全员营销,按照市场拓展取得业务收入计提业务开拓奖
①本机构非专职业务人员(包含合伙人、专业技术人员、后勤行政人员)新拓展的客户按照业务收入的20%(含佣金)计算业务开拓奖;
②本机构设置的专职市场营销人员的提成比例与任务达成比例挂钩,任务完成率越高,提成比例越高,按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5.4.2 项目(业务执行)奖,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业务收入计提业务执行奖
项目提成比率是指在项目收费中提取浮动报酬的比例。
①以项目实际业务收入为计奖基础;
②项目奖计提比例
项目类别
项目提成比率
备注
审计业务
10%
税务鉴证业务
10%
咨询业务
10%
工程审价业务
10%
评估业务
10%
记账
20%
派工或外包业务
专项津贴
③项目奖分配
项目组成员个人业务能力(业务级别)与工作时间(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内、外勤工作时间)的乘积作为分配权数在项目组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项目奖总额80%按照以下规则分配,项目奖总额的20%由项目负责人自主分配。
个人权数=工作日数*分配系数
个人项目奖=项目实际业务收入*项目提成比例*个人权数/∑(个人权数)
序号
级别
分配系数
1
部门负责人
2
2
高级经理
1.5
3
一级项目经理A
1.3
4
一级项目经理B
1.25
5
二级项目经理A
1.2
6
二级项目经理B
1.15
7
三级项目经理
1
8
高级业务员A
0.8
9
高级业务员B
0.75
10
二级业务员
0.6
11
三级业务员
0.55
12
助理业务员
0.5
⑷项目奖分配与复核
项目分配取决于项目组各成员的实际投入工时,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项目完成后一周)向财务报送报送项目奖金分配表,并附送项目工时表。
5.4.3 项目签字费
⑴原则:风险与收益挂钩;
⑵每个签字人按照实际业务收入的1%计发签字费。
5.4.4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工资
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业务流程的质量和风险控制,充分体现了结果导向,他们的技能、知识和价值都体现在最终的业绩上。部门负责人的浮动工资与部门盈利挂钩,另行规定。
5.4.5年终考评奖:
年终考评奖根据本单位(本机构、本部门)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员工年度考评结果发放。
5.4.6特殊奖: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本机构给予员工的奖励,如员工取得博士学位、高级技术职称,取得相关荣誉,以及员工对执业机构有特殊贡献等。
5.5 请假、加班及入职、离职的工资计算:
5.5.1 事假:请假扣除工资=工资基数*请假天数/22
① 月累计请事假天数不超过6天者,工资基数=基本工资+职务工资;
② 月累计请事假天数超过6天者,工资基数在5.4.1第①条基础上加上各项补助。(事假不含带薪假、不含法定假)
5.5.2 病假:请假扣除工资=工资基数*请假天数/22*(1-发放工资比例)
① 当月住院3天以上15天(含)以下者,病假期间发放60%工资;
② 当月住院15天以上30天(含)以下者,病假期间发放50%工资;
③ 当月住院30天以上者,病假期间发放30%工资。
工资基数指工资总和(即包含各项补助、不含全勤奖)
5.5.3 新入职人员入职当月的工资计算,工资=工资基数*入职后当月工作日/22
工资基数指工资总和(即包含各项补助、含全勤奖);
5.5.4 离职人员工资计算:
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各项补助+全勤奖)*工作日/22
5.6 工资、奖金计算
5.6.1 行政部于每月15日前将固定工资部分依据考勤情况核算,提交分管合伙人审核,然后提交到财务部;
5.6.2财务每季合并一次项目(业务执行)奖(按照项目实际收到款),提交分管分管合伙人审核。
5.6.3业务管理部每季度终了后一周内按照项目业务收入(全部收回的参与计算,未全部收回的结转到下一季度结算)计算营销奖,提交分管合伙人审核。
5.7 工资发放
5.7.1 财务部在每月20日发放上月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含营销奖、项目奖、签字费)按照季度发放单独发放。
6相关文件
《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绩效管理规范》
7附件
8实施
8.1本办法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8.2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深圳致通振业金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永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卓智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目前,营业部出纳工作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人员执行制度的意识有所加强,内控管理正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下面就如何加强库房、提解管理,杜绝现金差错的发生?谈谈我个人一些体会。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是以身作则、严格管理。作为库房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引导员工如何立足本职。确保现金及库款安全。我本人在现金及库房管理中事事、处处起模范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持每天跟班操作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日常教育,结合处罚措施,使员工防案意识得到加强。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行内控管理要求。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总行、省分行对现金营运的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我部制定《营业部库房、提解管理实施细则》,对库房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内控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使现金及库房管理更加细化、更加具体。并细致地总结实际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柜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不能执行制度的,我们以“营业部处罚通知书”形式下发给当事人。存在以习惯做法代替制度恶习的,我们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纠正不良习惯。
三是视金库管理制度如“生命”。金库执行主任与管库员严格遵照执行早晚同时到位,营业过程中两名管库员坚持同进同出,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金库会计核算制度严格落实,管库员与记账员分离,做到记账与现金上交同步。管库员双人轧库、以款碰账,做到:当日现金实物、网点日结单、现金库存明细登记簿、系统终端显示的库存余额四相符,由专人通过1323确认与101现金科目核对。
四是认真操作,完善交接手续。营业部制定了《出纳人员现金交接管理办法》、《提解与库房人员交接管理办法》、《现金整点管理办法》。库房2318代保管物品的管理做到按规定执行,为杜绝单人办理代保物品的进出库的现象,建议综合科以适当的形式帮助协调。确保操作时不走样,保证出入库双人办理。与管库人员的交接达到合规。对现金整点中发现的差错建立台账登记簿,同时建立与网点的联系制度做到及时沟通,做到有据可查。确保现金整点在整点区内差错的真实性。
五熟练掌握库房、现金区安全的配套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盲区。共同做好提解与保安人员的协调工作,确保我行现金调运和提解人员的人身安全。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西安居住证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持证有望积分落户申领条件
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
办理手续
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5月25日起《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西安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根据西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
申领居住证要什么条件
《办法》规定,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申领本市居住证,适用本办法。
其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已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房屋、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符合条件者申领居住证时,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若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须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而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本人或代办人须持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近期照片、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日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证签注,申报居住证签注时,本人或代办人须提交居住证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之前发放的居住证仍有效
截至目前,我市共发放居住证160多万个,对此,《办法》中明确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办法》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居住证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保障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办法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根据本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具体办法还在另行制定当中。
西安积分落户实施细则:将放宽户籍准入条件 投资纳税落户买房入户条件降低1月23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市政府正式印发和公布《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户籍准入条件的调整,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条件、放宽对用人单位的概念界定;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降低买房入户条件、降低长期在西安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兼顾了西安户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放开落户限制
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使学生集体户与本市居民家庭户、居民集体户享有同等权利。20xx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依法与西安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市区落户:
1、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
第一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确保酒店岗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员工实施酒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的全面考核,创造内部管理良性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的原则
1、可操作性原则
本办法各项实施细则力求具体、明确、可行。考核主要通过量化的奖、扣分
形式进行。
2、考核管理模式
本稽查考核系统横向分三个口(1)本部门(2)归口职能管理部门(3)质
检部;纵向分三层级(1)部门主管级(2)部门总监(经理)级(3)店级,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权,以“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层级管理。
3、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原则
本考核办法将奖、罚分与当月工资直接挂钩,按奖、罚分数对当月工资执行
同百分比数的增、减。
4、与员工晋级、晋升,管理人员管理职责考核挂钩的原则
本办法明确规定了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考核累计结果将与行政奖励、处
罚相对应,与评优、晋级、晋升、降薪、降级、降职、辞退挂钩。
5、严格管理,一视同仁的原则
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在酒店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中,从“严”字上下功夫,
执法处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制定考核办法的依据
1、员工奖励条例(第五章);
2、员工违规处罚条例(第六章);
3、各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4、各部门岗位操作规程;
5、管理人员《管理责任书》;
6、酒店其他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考核管理“三不放过”的实施原则
1、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放过;
2、违纪人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
3、问题没有最后处理结果不放过。
第二章稽查考核方式
第五条横向考核方式
1、本部门考核
由部门内部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对员工及部门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实施
奖、罚。部门经理(总监)有权对属下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质检部登记、统计后,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部门主管、领班有权对属下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实施即时处罚,开出《扣罚单》,交由部门经理(总监)签名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扣罚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人力资源部存员工个人档案;第二联由质检部存查、登记和统计;第三联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收存。
2、归口职能部门考核
由职能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实施考核。如人
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楼及员工餐厅有关管理规定对违规员工实施即时处罚;如保安部有权对违反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即时处罚;由职能归口
酒店行政管理制度
部门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3、质检部考核
由质检员根据酒店相关奖、罚依据,对酒店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应履行的
岗位职责,应执行的操作规程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如劳动纪律、行为规范、语言规范、仪容仪表规范、工作质量等)等情况进行稽查,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实施奖、罚。质检员可直接开具《扣罚单》,交由相关部门经理(总监)签认后,交质检部登记、统计,由人力资源部执行罚金。
第六条
纵向考核
1、部门主管级
此级考核指部门领班、主管级对属下员工的考核。对象是员工本人。
2、部门经理(总监)级
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
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做出相应扣罚。
3、店级
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值及质检部(员)代表总经理行使督导检查职
权。此级考核处罚责任除当事人本人外,将同时界定当事人违纪违规责任归口之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管理责任追究至副总经理。凡店级检查,违纪违规行为均可加重1-5倍从严处罚。
发生下列情形,由质检部审查核实后,对部门管理责任人实施加倍处罚,
并通报批评:
(1)部门故意漏考;
第一条 为保持优美的校园环境,维持校园文明秩序,根据《X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办法》、《X园林绿化管理办法》《X修缮工程管理办法》、《X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校园环境”是指校园内的室外可视有形环境,包括建筑物(含构筑物)外观、道路、广场、园林绿地、水体、各种设施等构成的室外空间。
第三条 学校建立校园环境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定期主持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处理校园环境综合管理相关事宜。后勤管理处为校园环境综合管理的主管部门,南校区、北校区以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为主,东校区以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为主,保卫、基建、学生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对校园环境实施综合管理。
第四条 校园环境应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及时进行优化改造,学校每年给予必要的专项资金支持。
第五条 学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都有维护优美校园环境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自觉保护校园环境。校园绿化、卫生、修缮、保卫、商业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校园环境的保养和维护管理。
第六条 纸质等实物载体广告、海报、公告等应在专设的信息栏或公告栏内,不得擅自在校园内灯杆、线杆、球架、门窗、墙体、地面、树干等公共部位张贴、涂写或悬挂。违规的信息应予以清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违规信息者承担,由此给学校带来财产损失的,违规信息者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 在校园内设置大型或较大规模宣传牌、标志牌等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南校区、北校区向各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向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注明设置位置、内容、期限及责任人等事项,经审核备案后交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审核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设置各种宣传牌、标志牌、画廊、橱窗、过街条幅等应符合内容健康、用字规范、外型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等要求,不得损害校园基础设施及影响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设置单位应定期维护和保养,超过批准设置期限的要及时予以拆除、恢复原状,不及时拆除的,学校可以强制拆除,拆除相关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第八条 学校接受捐赠的雕塑、风景石、树木及其他赠品,需要在校园内安置的,事先应与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南校区、北校区与各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与医学院综合办公室)会商,根据校园规划和现有布局,共同选择合适的安置地点。对自行安置影响校园环境规划或存在明显瑕疵的,应重新安置。
第九条 校内各单位的修缮及改扩建工程(含限额内自行采购项目),均应在工程开工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立项时已经后勤管理处审批的项目可以不重复备案),注明工程内容、工期、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事项。
第十条 工程项目需要挖沟破路、架杆走线、占用绿地,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安装各种设施,移动原有环卫、水电等基础设施位置的,以及其他影响校园环境的,应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向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南校区、北校区向各校区综合管理中心,东校区向医学院综合办公室)申请,注明区域、施工时间、恢复期限、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事项,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保护路面、地下管网及其他公共设施完好,禁止直接在路面上实施搅拌混凝土等污染路面的行为。违者,须承担修复和清除污染的责任和费用。
第十二条 对影响工程项目施工的园林植物,需要移植或修剪处理的,由后勤管理处校园环境管理部门安排绿化专业队伍修剪、移植和恢复,费用从学校后勤相关经费中支付,费用较大的应从相应工程项目中支付;擅自移植或修剪造成植物死亡或受到损害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环卫、水电及其他设施需要移位的,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工地应当设置围挡和其它安全防护与美化措施,不得影响校园环境安全与美化。
第十四条 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清运至校外垃圾场,不得在校内随意倾倒或掩埋;清运前应当妥善存放处理,保持环境整洁美观。违者,可以暂扣相关机械设备,并限期整改;拒不清运整改的,可以指派第三方清运,所产生的费用由项目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禁止从空中抛洒垃圾和废弃物;清运垃圾或土方车辆应覆盖严实,途中不得洒落。违者,须承担清理责任,对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禁止在校园内焚烧枯枝落叶和垃圾。相关责任单位应及时清理枯枝落叶、修剪枯黄草坪、清理杨柳絮毛等易燃物,防止着火。引发火情的,责任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事后查明着火原因,赔偿相关损失,在全校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的,交由地方政府部门按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理;燃放“孔明灯”的,参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校园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应及时对校园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保持其外观整洁完好、功能正常。损坏校园设施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或修复责任。
第十九条 自行车及其它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应按位停放整齐,不影响交通秩序。非机动车的停放按照责任区划分进行管理,楼宇周围由楼宇主要使用(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由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单位负责,具体责任区范围由学校非机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划分。责任区单位应每日及时对非机动车监督停放、归位整理,确保停放整齐。
第二十条 在校园内设置的商业门面、摊点,及校内各办公(含实验、教学等)场所门口,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谁门前谁负责。
(一)包环境整洁:搞好门前环境卫生保洁,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油污积水、纸屑痰迹、垃圾杂物;
保持门窗、招牌、橱窗、陈列样品、广告标志、雨蓬、阳台等无积尘污渍,外墙面定期清洗洁净;门前公共设施无污垢、无破损;盛放垃圾的容器密闭,按要求定时定点倾倒。
(二)包绿化管护:爱护门前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在树木上扯线挂物,不践踏绿地、摇晃树木,绿地内不乱倒脏水、乱扔杂物、挖坑掩埋、私搭乱建。
(三)包秩序维持:维持好门前秩序,无违规占道经营,不使用高音喇叭;
无私占乱摆、私拉乱挂、涂写刻画、飞线充电;指导车辆(含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移动交通、绿化、宣传等校园标牌;
(二)肆意践踏草坪或绿地,在树木上绑吊床,攀折花木,采摘花果,刻画树皮;
(三)在校园内烧烤、野餐;
(四)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包装物、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污染校园环境;
(五)其它影响校园环境面貌、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在校园内不得饲养家畜、家禽、宠物,不得擅自种菜,禁止携带宠物进入校园。违者,学校有权予以清理清除,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细则相应条款者,除按条款规定处理外,可以限期整改,暂扣违规物品和违规行为用具,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赔偿、行政处分或通报批评处理。对拒不整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指派第三方整改,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并对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扣除1至3个月精神文明奖的处理。责任单位应对其主管项目的具体违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惩戒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细则的师生员工,可以交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理;对违反本细则的企业、经营者、外来服务人员,除按相应条款规定处理外,情节严重的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限制入校、解除合同等处理;对来访者(含游客)不遵守本细则的,应批评教育、即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驱离校园、限制入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违规责任单位的经济赔偿处理,由学校财务部门从责任单位办公经费或项目工程款中扣除。扣除文明奖的,在发放工资时扣除。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5月15日以粤交基〔20xx〕634号 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公路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和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 鼓励公路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施工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进度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 监理人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对所监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理管理,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发包人。
第九条 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
分包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分包项目的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工地试验室应当由合同段承包人设立并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分包人不再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三章 分包的条件
第十条 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和类似工程经验的单位。对不得分包的关键工程和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且每一合同段不允许分包的关键工程至少一项以上。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单独招标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再进行分包。
第十一条 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注册资金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施工业绩、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五)具有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第十二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分包行为管理,合法专业分包分为一类分包和二类分包两个类别,分类原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一类分包:对于综合、复杂公路的施工合同工程,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将单座中桥、大桥、中隧道、长隧道和其他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以及分包费用总额超过承包人施工合同额30%以上的分包均属于一类分包。一类分包的分包人资质和类似工程业绩应当满足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对分包专业工程对应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施工业绩的强制性要求。分包工程中涉及爆破作业、钢结构制作安装、斜拉索制作安装以及其他具有特殊要求的专项工程时,还应当同时符合相应资质等规定要求。特大桥梁、特长隧道、特大断面隧道不得分包。
(二)二类分包:除一类分包以外的其他合法分包为二类分包(见附件1《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类别和分包人资格条件表》)。
第十三条 承包人拟分包的专项工程的范围和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照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以及工程实施中承包人和发包人一致认为对特定专项工程实行专项分包,有利于项目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第四章 分包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承包人有权依据承包合同自主选择符合相应条件的分包人,提倡承包人以招标投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分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分包。
第十五条 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参照本实施细则配套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2)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应当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
第十六条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对分包人的资质、业绩、拟派驻的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等情况进行核查。在报请监理人审查时,同时将分包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等提供给监理人审查。
第十七条 承包人应当在分包工程实施前,将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分包合同不得实施。审查、备案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承包人提出分包备案申请。承包人将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拟选定分包人的资格、注册资金、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并填写《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见附件3),报监理人审查。
(二)监理人审查。监理人按照相应要求,对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拟分包人的资格、注册资金、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情况以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审查。
(三)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将经监理人审查符合要求并同意的分包合同进行审核、备案。
(四)建立分包管理台账。发包人应成立分包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明确管理部门,建立《公路工程分包人管理台账》(见附件4),指定具体责任人和联系人,掌握分包人履约情况,并每季度报上级管理单位。
第十八条 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
第十九条 分包人应当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承包人的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 公路工程分包项目应当实行合同考核确认,以此认定进场专业施工分包队伍与所签订合同承包人主体的符合性,据此拨付动员预付款。在进场初期,承包人项目部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考核确认表》(见附件5),经监理人核查,报发包人确认。
第五章 劳务合作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分包人可以依法自主选择劳务合作人完成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任务,应当参照《公路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6)与劳务合作人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并建立劳务合作合同台账,监理人、发包人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合同中应当附加劳务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二条 承包人、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劳务合作人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一)承包人应当加强对劳务合作单位的管理,编制台账。监理人、发包人每季度对劳务合作情况开展一次检查。
(二)承包人、分包人对其所管理的劳务作业人员行为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做好劳务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坚持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
(三)承包人、分包人直接招用劳务作业人员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务作业人员管理。
(四)承包人、分包人和劳务合作人应当按照合同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劳务作业人员施工生产安全。
第六章 行为管理
第二十三条 禁止将承包的公路工程进行转包。
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一)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
(二)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第二十四条 禁止违法分包公路工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
(二)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四)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
(五)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
(六)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
(七)分包合同未经监理审查或者未报发包人备案的;
(八)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二十五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违法劳务合作的行为:
(一)承包人未对其劳务合作人的劳务作业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等指导和有效管理,任由劳务合作人违规作业的;
(二)劳务合作人自带施工机械设备的(指承包人合同承诺到位的机械设备),独立完成分项、分部工程的;
(三)劳务合作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四)劳务合作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劳务合作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统一采购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等采购主体及方式。承包人授权分包人进行相关采购时,必须报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分包合同的履行,承包人可以要求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分包人提供担保后,如要求承包人同时提供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承包人也应当予以提供。
第二十八条 承包人与分包人应当依法纳税。承包人、分包人因为税收抵扣向发包人、承包人申请出具相关手续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予以办理。
第二十九条 分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共同享有分包工程业绩。
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承接工程的,发包人应当予以认可。分包人以分包业绩证明申报资质的,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予以认可。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在交工验收证书中明确分包人及其承担的工程内容、工程量、质量、安全等情况。经发包人备案的分包人向承包人与发包人提出业绩证明申请时,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当依照分包合同据实共同出具。
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劳务合作企业以分包人名义申请业绩证明的,承包人与发包人不得出具。
第三十条 承包人、分包人应当严格遵循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承包工程和分包专项工程的会计核算。分包工程款项的结算支付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承包人、分包人按照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对所承包、分包的工程应单独记账,并按照规定进行核算;
(二)分包结算支付内容应当与分包合同内容相符,收款单位应当与分包人名称一致,收(付)票据必须合法有效;
(三)分包工程款项应当根据实际工程计量进度按期进行结算,不得以预支工程款、借款等名义回避结算;分包工程款应当通过承包人开设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不得提取现金支付。
(四)承包人应当加强对分包人财务账户的监管,并签订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五)发包人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分包工程款直付、人员工资发放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动态用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管理台账,每季度末报发包人备案,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承包人与分包人应当建立用工实名制、人员进退场等级考勤制度,推行银行卡直付工资。当出现分包人内部人员投诉、聚众讨薪等涉及资金使用问题时,承包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部分款项,用于支付相关资金。当情况严重且拒绝配合承包人处理的,信用评价等级直接降低一级。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分包行为的管理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范围,按照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有权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者劳务合作人的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营业执照和主要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及职业资格证书等,质量、安全管理和分包管理制度、管理台账文件、资料等;
(二)进入工地现场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场所进行检查;
(三)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询问相关情况,提供说明;
(四)查阅工程档案、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五)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停止和纠正违反施工分包规定的行为;
(六)发现分包工程因管理混乱、财务账目不清,工程质量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整改到位的,由发包人责令承包人将分包人清退出场,并将其从业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扰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三十二条 公路工程建设实行实名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名举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查处,并以适当的方式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七章 信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承包人应当对分包人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向发包人提交信用评价结果;分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承包人的严重失信行为。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信用评价每年一次,由承包人对分包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办法和标准见《分包人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附件7)。
分包人对承包人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可以直接上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进行核实,并作为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 分包人信用评价等级分类及对应分值等参照广东省公路施工分包企业信用评价的规定执行。
发包人应当对承包人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并于3月底以前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信用管理。发包人上报评价结果的格式见《分包人信用评价汇总表》(附件8)。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在信用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转包、违法分包和违法劳务合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承包人、分包人的违法、违规记录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发包人上报的分包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在信用管理平台上公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公路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相关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措施。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施工企业完成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劳务合作,是指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劳务分包企业合作完成的以劳务作业为主的施工活动。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劳务合作人、本单位人员、专项工程等术语含义如下:发包人,是指公路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
监理人,是指受发包人委托对发包工程实施监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承包人,是指由发包人授标,并与发包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业。
分包人,是指从承包人处分包专项工程的专业施工企业。
劳务合作人,是指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劳务施工企业。
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等相关手续的人员。
专项工程,是指本实施细则附件1《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类别和分包人资格条件表》中规定的相应工程内容。
转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行为。
违法分包,是指承包人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行为。
教育培训体系具体包含了课程研发体系、培训管理组织体系、师资队伍建设体系、培训管理制度体系、培训管理流程体系以及培训环境支持体系,并将培训课程体系、培训教师管理制度和培训效果评估高度融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其中对晋升体系、薪酬体系的辅助作用格外突出。目前,主流的培训教育体系基础理论包括以下几类:
1.成人教育理论。成人教育理论的开发,得益于教育心理学家的研究。因为正规教育理论的局限性,继而提出了成人教育应属于终身教育分支之一,教育不应该只限制在学校,应扩大到人生每一阶段,每一个知识领域,每一项技能领域。大量实践证实,成人更重视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识与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更强的自主学习能力,与儿童学习时期完全不一样,比较倾向自我导向及独立。
2.终身教育理论。终身教育是以教育政策为中心,在学校教育或学校毕业之后再教育、再训练的集合体,是人一生所受教育的总和。其定义范畴不仅限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之间关系的发展,还包括儿童、青年、成人通过成长来实现最大限度的文化及教育目的,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
3.员工集体培训理论。这是一个组织或单位出于整体性考虑而进行的培训,而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分析、设计、开发、执行和控制五个子系统,而且每一个子系统之间又相互存在关联关系,又各自拥有独立的一套工作或活动要完成。即通过分析子系统明确组织任务、组织目标以及组织员工的个人任务为培训设计提供基础和依据。
二、电网公司员工培训现状分析
1.培训内容单一且更新完善较滞后。多数企业培训的重点都是围绕各自工作内容来制定的管理规范来开展,这样可以从源头上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实施,并能切实贯彻。比如,对持证上岗管理实施细则、技能类岗位胜任能力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班组组织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宣贯培训。虽然这些制度在企业日常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承载了大部分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但这些制度往往不能及时地修订与完善,满足不了日新月异的知识更新与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等对培训的需求。
2.评估与反馈不够真实、全面。在工作实践中,不论是针对任何形式和层次的内部培训,还是专业性较强的外送培训,其评估工作都仅是局限于培训活动本身的一种形式,很多员工仅仅将其当做一项任务来随意地完成,甚至由培训主办单位代为完成。目前,虽然电网公司在培训工作中很注重培训的评估工作,但也没有一个较为有效的方法来保证评估与反馈内容的真实与全面,从而造成培训脱离现实,无法形成有效、持续的评估与反馈结果,最终难以实现最初设定的培训工作目标。
3.培训需求分析随意性较大。以我所在的电网公司为例,虽然公司定期组织培训中心、部分单位领导和培训负责人专门召开教育培训座谈会,征询大家的培训需求和建议,对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改善工作效率确有一定推动力,但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员工的实际需求。目前,我们对即兴的培训模式缺乏科学的分析手段,所得出的培训需求与实际需求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偏差。比如,有的培训项目是管理者坐在办公室里随意想象出来的,事先对员工关心的事宜、需要培训的内容并没有做详细调查,更不用说掌握培训内容与员工的职业生涯关联度有多高、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培训什么内容等,只是主观地认为“觉得是时候该培训了”,或者在问题出现后觉得“是时候补漏洞了”,员工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所以,虽然开展员工培训的普及率很高,但针对性较差,信息的来源较随意,多受人为因素影响,培训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最终实际效果自然不理想。
三、建立健全电网公司教育培训体系的思考路径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the quality of the building a higher demand, and high-quality construction projects completed, ultimately,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or careful supervision. Articles on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work to explore, to ensur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the works.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明确依据是做好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步,从事监理工作的每个单位和每个人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并熟练掌握。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项目监理合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批准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施工合同、图纸、安全技术要求,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批准的专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方案,业主制定的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等。
监理人员是安全环节上直接面对社会的最后一环,某种程度上,监理会成为安全环节所有错误的最后承担者。不少施工安全事故,本来是设计单位、供料商、施工单位环节的问题,最后也由于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漠不明晰、工作粗糙不细致等,被迫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此,增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感是当务之急。全体监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工作中要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监理放在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同等重要的地位。
2 项目监理基本流程
一是成立组织,项目监理部应成立安全监理组织,将职责落实到人。总监直接负责,全员参与安全监理。二是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做到安全监理有据可依。管理制度可以单列。也可以将安全监理体现在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要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等。三是加强对全员安全监理的教育培训,保证人员素质,安全监理有据可依。四是认真落实安全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办法,深入施工第一线了解、检查、指导、促进施工安全工作。从行动上做到有据必依。五是发现不安全因素、安全事故隐患后。及时采取相应的初始措施和后续措施,从落实上做到恪尽职守。
3 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应该实施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监理就应该参与,在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更应体现监理的重要。而在《建筑法》中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操作中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另外,《招标投标法》也对监理的实施范围有所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确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
3.2社会对监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大部分社会监理机构为了降低公司成本,往往采取项目聘任制,造成监理人员的不稳定。有许多监理公司为了承揽到监理业务,违背国家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而制定的监理取费标准,自己通过降低费率来保证本公司在监理市场上的竞争力度,这样造成了监理的实际收费过低,使得从事监理的人员收入也很低。
3.3工程监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和监理队伍的组成上,目前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现在在建筑工程中担任监理任务的监理人员部分是退休人员,缺乏足够的工作热情,又对新技术、新知识的接受能力慢;还有一部分是企业的技术人员兼职做监理人员的,这部分人员对监理知识掌握的不够,在工作中很难真正发挥监理人员的职责;还有一部分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这部分人员有足够的工作热情,但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针对以上三种情况,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真正发挥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
4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4.1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
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就是要明确各级、各岗位、每个参与监理施工安全的监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把施工安全监理的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总监、各有关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身上,使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入监理机构的监理目标,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施工阶段监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规范总监理工程师责任制的独特能力,包括选择德才兼备的总监,使其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的责权利主体。同时总监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在与业主、施工方的工作关系上,遵循“公正、科学、严谨、热情”的工作作风。在处理业主与监理关系时,始终注重公司形象为第一,以业主利益为前提,当好业主的参谋。
4.2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的。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监理规划明确确定了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制定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监理规划的编制较为笼统,针对性不强,监理细则也存在内容不全面。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认真和重视,熟悉和了解工程的特点,认真编制使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为安全监理工作莫定好基础。
4.3做好安全监理的审查审核工作
这是安全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具体有五项: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四是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五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施工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常没有经过专家论证,分包单位缺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或证件过期等现象。为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资料的审查审核一定要高度重视,审查深度一定要到位。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因为费用直接影响到措施的落实。
4.4做到检查督促到位
检查督促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要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施工危险源明细表,定期巡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并视工程进度不定期重点巡查。三是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提出的是验收手续还未齐全就投入使用的现象一定要制止,要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这里主要是落实,特别是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及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施工方常常用甲方没给费用来推脱,要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这是施工阶段的主要工作。对已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严格执行。若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发生,必须修改或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坚持按程序办事。六是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这里特别注意不能用联合检查来代替自查与抽查,不能简化程序造成遗漏。
员工入职保证书本人 ,于 年 月 日入职,在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__部门任职 岗位,为明确本人在工作期间之责任和职业道德,我愿向公司做出以下保证:
一、本人在入职时保证个人资料、相关证件真实有效,并已接受相关医院体制检查,在过往单位工作过程中无任何职业病病史,也未存在任何职业病倾向,更无职业病潜伏状况。
二、本人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务关系,无劳资或经济纠纷等相关事宜,无任何竞业限制约定,若出现原单位追究我本人相关责任,均与公司无任何关系,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将由我本人承担。
三、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我已学习和明确,将严格遵守和履行各项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坚守岗位,再苦再累也要克服工作中的各项困难,完成工作任务;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相关处罚;触犯法律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四、任职期间,不在外兼职,并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将服从加班的安排和接受岗位调配。
五、自觉维护公司荣誉,不利用职务之便舞弊,不泄露和探听薪资,不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文件等不正当手段来从事其他活动。
六、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侵占公司、同事或客人的财物、不贪占、无故损毁公司财物,对与本人发生的相关业务经费,愿意接受公司的调查和处理。
七、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公司秘密,不将公司的任何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不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言论,更不做中伤公司的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八、在工作时间内按公司规定穿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并保证整洁;中途辞职,所发放的劳保用品需要上交,若遗失,则按价赔偿。
九、个人意见或建议,保证做到逐级反映;当反映意见或建议未获解决或采纳时,保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如确需当面反映时,保证在工作结束后进行。
十、因故申请离职时,我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并办妥相关移交手续。如擅自离职,甘愿将本人未领的所有工资、福利等作为违约处罚。
十一、离职后,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实施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得直接、间接或变相利用未经允许的公司品牌和资源的任何业务;若有违背,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愿之反映。
保证人: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保证书范文尊敬的校长:
我在之前的学校不好好认真学习,但是我还是很想好好学习的,学习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我现在才很小 ,我还有去拼搏的能力。我还想在拼一次,在去努力一次,希望老师给予我一个做好学生的一个机会,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学习 ,那样的生活充实,这样在家也很耽误课程,学校的课程本来就很紧,学起来就很费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各课都努力往上赶
我犯了很多不应该犯的错误,对于家长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家长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愿,也是对家长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以前不该做的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以后我决定制定以下学习方法:
1、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
每天回家先把当天的作业完成,再利用剩下的时间预习、复习。而且,要充分利用零星时间。零星时间积少成多,集合起来,就是宝贵的整段时间。在学校,要安排好自习课时间。不能把完成作业作为自己自习课上的唯一任务。在还没有真正弄懂所学知识时不急于做作业。
2、要注重预习和复习。
每次预习不用太多,一节内容即可。通过预习,找到暂时无法理解的问题,待老师讲过后看看是否已经被解决。否则,就向老师请教。除了预习,还要做好复习。每节课后,利用一两分钟的时间快速回忆课堂上老师所讲的主要内容;每天中午,利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回忆上午所学几门课程的主要内容;到了晚上,把一天所学知识内容都复习一遍。周末把一周所学知识复习一遍。
3、注意课堂听讲效率。
在预习的基础上,课上专心听讲,不开小差,沿着老师的思路,认真地听讲、思考、领会,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所学内容。并且做好笔记。尤其是老师反复强调的、相似知识的对比、课文内容与现实相联系的知识点、分散知识的归纳综合等等都好笔记。
无论怎样,不能把自己所指定的目标计划当作一句空话。我要踏踏实实,持之以恒地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希望校长可以再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谢谢
检讨人:
企业保证书范文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本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汽车品牌经销商的相关要求。
二、本企业经授权合法拥有前表所述的品牌汽车的销售权,以及店铺名称、商标、标识的使用权,且已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遵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将依法与汽车供应商/汽车总经销商签订授权合同/协议,并按合同/协议的规定销售汽车。
五、遵守与进出口、分销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六、遵守与本企业经营相关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七、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八、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
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工作保证书范文本人工作岗位: 本人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质量保证书范文XXXXXXXXXXXXX公司向您保证我们的产品均严格按照
ISO9000认证管理体系进行生产,现对我公司生产的XXXX产品提供如下质量保证:
1、我公司保证产品在出厂会对产品进行各项指标的严格检验,确保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2、我公司保证自产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如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如果产品超出了我们的保修期限,我们也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您提供相应的有偿服务。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免费保修,但可以实行合理的有偿服务。
*超过保修期; *不能提供购买凭证的;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修而造成损坏的(特别注意发生进水、摔坏以及人为的损坏);
*客户擅自维修、拆卸产品的或者客户委托非本公司指定的维修人员维修,拆卸产品的;
*使用非正规的劣质通信电缆造成的损坏;
*由于水灾、火灾、雷击、地震等不可抗拒灾害造成产品发生故障或损坏的;
*其它非产品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4、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我公司技术人员将做到有问必答,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我公司保证24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或解决方案,质保期内需要现场处理,保证48小时到达现场。
XXXXXXX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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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遵守与本企业经营相关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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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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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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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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