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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

时间:2023-08-31 16:07:0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

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同城快捷;问题

同城快捷服务业,一个新名词,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然而对它真正了解的人却并不为多。

同城快捷服务业也叫“跑腿服务”。2005年,我国出现了第一家“万事帮便民服务公司”,随后,就星星之火,兴起燎原之势,在东南沿海发达城市迅速兴起,出现了如杭州跑腿公司,益阳跑腿公司……然而,这一新兴行业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一、存在问题

仔细研究各地跑腿公司的经营模式就会发现在四个方面存在问题:(1)这些公司的经营模式单一,以简单的“客户―跑腿公司―客户”模式为主。利润微薄以外还造成了人员浪费,收单不稳定,无法拓宽从业渠道,无法与专业性公司(如快递公司、送花公司等)进行竞争。(2)无法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目前工商部门不能对这类业务注册,无法注册导致客户与公司间缺乏互信,缺乏互信又导致公司的宣传工作难以进行。(3)缺乏行业标准。工商部门对这一新兴行业也缺乏认知,导致对该行业内部的竞争缺乏有效的监管,无法形成良好的行业规范,使得大部分公司夭折在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上。(4)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约与保护。

二、解决方案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分析,笔者以银川跑腿青年公司为实验基地,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进行实践探索,并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一)解决经营模式单一问题。参考其他服务业行业(如快递行业,外卖行业),同城快捷服务业急需确定服务范围,进入专业化和职业化阶段。我们帮助银川跑腿青年公司制定了三个服务方向,分别是外送服务(包括送饭,送花,送文件等)网络咨询服务(包括订票,信息查询,自助游路线制定,淘宝抢购等)和中介服务(美食介绍,店铺介绍,特惠介绍等)。服务专业化避免从业人员没有专职方向,服务混杂的现象。也带来了新的经营模式(商家行业服务客户)。在这样的模式下,利润不再单一的来源于客户一端,而是来源于商家和客户两端。作为服务行业的同城快捷服务业,手中掌握着大量的服务信息和人脉资源,而这两个资源的整合正是这一经营模式的重要支点。网络上“饿了吗”、“美团”等信息网站只能被动地提供信息;餐饮,娱乐等实体店不能广泛开展信息咨询推荐。而同城快捷服务业可以对客户订购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店铺改进提供意见并为合作店铺进行客户宣传,能够更好的将客户与商家联系起来。

(二)互信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城市内物流服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但是对邮寄业务有一系列的规定。参考邮寄业务的规定,可以制定外送服务的行业规范。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是解决互信问题的第一步,从业公司制定严格的行业规范可以起到示范作用,加快行业规范的最终形成。行业规范中服务费用的制定又是最重要的。服务费用可以参照《出租车行业服务费用制定标准》,根据各地消费和物价水平制定,分为起步价和超出里程价。统一的价格标准,会提高整个行业的客户信任度。行业的宣传要从熟人口头宣传走向市场宣传,利用流行的自媒体技术宣传,提高知名度,换取市场信任度。

(三)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是目前最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没有这一方面的法规规定,甚至连管理办法都未曾出台。同城快捷服务业比较接近物流业(城市内物流),可以暂时参考物流公司进行管理。随着行业的发展,再向国家建议增加这一行业的法律法规。

三、同城快捷服务与大学生创业

(一)大学生初入社会,有更多的机会与时间;而同城快捷服务业又可以为大学生的创新思想提供良好的平台。笔者在江苏大学的创业研究调查表明,63%的同学认为大学生应该注重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二)大学生可以根据专业的不同,灵活地调整行业的职业化方向。如计算机专业的可以提供电脑购买的专业咨询,电脑软件的安装指导,电脑配件和硬件的上门安装;旅游专业的同学可以提供旅游景点推荐和自助游路线制定等。所以,大学生拥有的极大的优势,可以为该行业带来技术提升和专业提升。

(三)大学生刚踏入社会,更容易给客户留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该行业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化,第三产业将逐渐成为支柱性产业。我们相信,大学生在同城快捷创业时,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但只要坚持下来,不断探索思考解决出现的问题,人们一定会认同这一行业存在的必要性,而开创者也必将获取巨大的利益。

参考文献

[1] 吕荣.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及发展创业教育相关性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2] 苏益南.大学生创业环境的结构维度、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D].徐州师范大学,2009.

[3] 贺丹.大学生创业倾向的影响因素分析[D].浙江大学, 2006.

[4] 杨立安.简论我国大学生创业的现状与未来[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3).

[5] 吴文娟.我国大学生创业支持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8.

[6] 欧阳琰.大学生创业素质与创业教育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2008.

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创业教育也逐渐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在这一过程中,除了针对相关的企业创办方法等内容进行教学之外,高校仍应针对创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内容进行教学,确保学生在后续创业过程中不会出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受到非法侵害的现象。对于这样的要求来说,大部分高校在创业教育中对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都是非常不足的,为了确保法律教育的开展能更好的在创业教育中发挥作用,本文将针对法律教育具体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进行研究。

一、现阶段我国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现状

于2012年出台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中对法律教育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说明,学生在完成创业教育之后应能充分掌握企业创办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自身及他人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不会受到侵害。对于这样的要求来说,大部分高校法律教育人员仅能对相关的法律内容进行简单论述,而不能结合实例进行说明,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但会导致效率低下,同时也会导致学生对于法律教育的兴趣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教育部要求高校应能针对公司法、税法、合同法、保险法等多项内容进行教学,而由于部分学校在课程编排上存在一定缺陷,依据课程体系结构无法对重点法律教育内容进行区分,具体的教学效果自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二、法律教育课程体系设置

(一)创业初期所涉及的法律内容。创业者在创业初期应能熟练掌握相关的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熟悉企业法律形态。对于这样的要求来说,大学生创业教育法律教育人员在这一教学过程中应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都不同的企业形态对其创办初期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内容进行介绍。对于这些不同的企业形态来说,其创办初期所涉及到的税收、决策等都会出现一定差异。在这样的教学体系之下,学生自然能有效掌握这几种企业法律形态之间的区别。另一方面,教师应针对企业创办的具体程序、税收管理等做进一步的介绍。

(二)创业经营期间所涉及的法律内容。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内容主要包含:合同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等,而如果学生对于这些法律内容的熟悉程度达不到要求,那么企业经营期间就很有可能出现法律上的问题。为了避免这样的状况出现,法律教育人员应首先针对上述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种风险来对具体的法律内容进行教学,避免一味的讲解法律内容而导致学生兴趣降低,确保学生能将这些内容与企业经营结合起来。

三、法律教育教学方法

(一)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存在涉及面广、教学内容较多等特点,因此,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能在原有基础上做到重点明确,并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确保学生都能有效的掌握这些重点内容。以针对《合同法》的教学为例,教师应从合同的签订、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解除和违约等方面来完成这一教学过程,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通过模拟实践来加强对这些内容的理解。

(二)定期举办创业法律知识讲座或讨论会。相比较来说,高校教师在实践内容的掌握上仍与法律从业人员存在一定差别,因此,高校可以通过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创业经验讨论会等方式来确保学生能更好的了解和掌握创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首先,学校可以邀请在岗法律从业人员对企业创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或遭受利益侵害的现象进行讲解。这部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接触到更多的法律案件实例,结合这些内容进行讲解将能更好的吸引学生注意,进而达到举办法律讲座的目标。其次,通过往届学生返校对创业经验进行分析,学生将能更好的感受到法律知识在创业过程中的重要性,进而在后续学习过程中更好的将注意力集中到课堂上来。

(三)加强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在法律教育过程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有效提升实际的教学效果。相关教师应结合以下内容来确保这一教学法在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中能发挥预期作用:首先,对于案例的选择来说,教师可以选择社会上比较有代表性的创业案例来进行讲解,通常情况下,参与创业教育的学生对于这些知名案例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教师则可以进一步从法律角度对其创业过程进行分析,进而在提升学生兴趣的基础上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其次,教师可以在法律从业人员的辅助下获得更多的案例信息,并结合这些内容更好的向学生展示案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细节,确保学生能切身体会到创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最后,教师可以结合案例内容举办教学活动。若案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状况,教师则可以在课堂上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来让学生更好的体会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保证法律教育的开展是有意义的。

第3篇

关键词:创业教育 法律环境 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

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

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

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

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

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

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

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政府扶持;大学生创业;文化氛围

大学生在进行自主创业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实现自身的就业,而且可以为社会创造一定的就业岗位,从而带动他人的就业。在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同时,可以稳定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发展。政府部门在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中,先后出台扶持大学生就业的各项促进政策,营造出良好的创业环境,为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条件

1.建立健全创业法律法规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自主创业,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一方面以国家的法规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宏观指导,另一方面以地方法规政策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实施准则,构建健全的自主创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提供重要保障。具体而言:第一,简化注册登记程序;第二,提供金融贷款的优惠;第三,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辅导与培训;第四,提供一定的户籍优惠政策;第五,提供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第六,提供税收优惠的政策;等等。

2.提供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

为了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大连市为大学生提供了两种类型的创业贷款,即小额的担保贷款和中国青年的创业国际计划。通常情况下,每一个毕业生可以获得最高达5万元人民币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于部分高新技术的创业领域,贷款数额则可高达10万元。而大连地区的共青团市委主管则主要负责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由青年创业促进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工作,一方面提供3万至5万元作为创业青年的启动资金,另一方面为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导师陪伴式的辅导,向创业青年传授经商之道以及创业知识,将青年高效地引入工商网络之中。专项资金不仅无利息,而且无抵押担保,一般资助的金额控制在5万元,要求在三年之内进行分期偿还,从而可以循环使用资金。

二、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

1.政府的政策扶持不到位

近些年,国家与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为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提供巩固的政策基础。然而,现实情况是,政府的扶持并未能够落实于正在创业或者是准备创业的人员上。一方面,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支持还有待完善。现阶段,国家的各项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工商和税务等方面,而在企业制度、投资制度以及人事制度方面还有所缺乏,并未构建完整的政策扶持体系;另一方面,对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大多数大学生缺乏对政府出台的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了解。

2.资本市场有待成熟

通常情况下,经济体制环境状态是衡量社会经济环境是否成熟以及稳定的重要标志,一方面可以降低创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推动市场预期的提升,从而让大学生对自主创业充满信心,使其在创业的道路上一直坚持下去。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的程度达到60%之上,这不仅意味著市场竞争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且象征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尤其是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市场竞争不仅愈演愈烈,政府的管理也日趋透明化,一方面降低了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门槛,另一方面为大学生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许多方面还有待完善,无法满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全部需求。

3.文化氛围不够浓厚

创业环境涵盖众多内容,其中文化环境会对大学生的自主创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而言,包含以下几点内容:第一,社会舆论;第二,风尚;第三,传统;第四,精神风貌;第五,心理状态等。我国根深蒂固的“轻商贱利”的传统思想,导致大部分人对创业存在负面的认识。此外,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部分人缺乏冒险精神,安于现状,无法抵御来自于创业带来的风险。

综上所述,政府一直以来非常倡导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方面可以缓解大学生就业紧张的问题,另一方面为社会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从而推动与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要保障大学生自主创业顺利顺畅,需要政府、高校以及大学生三方共同努力,尤其是政府应落实各项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争取培养越来越多的优秀创业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许晓明.政府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3):234-236.

第5篇

(一)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法律教育,才能让大学生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仰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同时,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它要求每一个进入到经济领域来的人,都应具备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守法是具有法律意识的具体体现,是法律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作为大学生,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只有在意识深处认可法律,自觉守法,处处依法办事,才能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是否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理性,是创业成败的关键。因此,要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法律教育,使其不但具备创业意识和精神,还要具备创业的法律意识。

(二)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的创业知识。法律知识在大学生的创业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必不可少。一些高校对创业法律教育不够重视,认为既然学生都已经学习过法律课程,就不必在创业的法律教育上继续深入的学习。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所学习的法律知识更多的停留在宪法、民法和刑法的总则内容上,对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没有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教育,他们的法律知识远远不能满足创业的需要。在创业初始阶段,他们就会遇到资金、设备场地以及办公场所等相关法律问题;在创业拓展阶段会遇到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创业经营阶段,会遇到涉及市场交易及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创业经营阶段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在创业过程中纠纷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等等。因此,大学生在进行创业前就应该掌握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各种问题时,学会利用法律来处理,才能使自己的创业之路走得更顺畅。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内容

随着我国立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关于创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大学生不可能对所有的法律法规都进行一一地学习。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法律教育时,必须针对大学生创业的需要和特点,侧重传授法律知识。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创业应了解的:

(一)关于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当一个创业者有了成熟的创业想法并做了相关准备后,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要创办一个什么样的企业。目前,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创业者可以有如下几种选择:一是个人独资企业;二是合伙企业;三是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大学生创业者而言,要先对上述几种形式的企业法律进行研究,从而选择合适自己创业的形式。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大学生创业采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是较为理想的创业选择形式。第一,大学生创业初期普遍存在资金短缺、融资渠道不畅、承担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而根据现行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这对很多创业者而言,并不是难事;第二,我国目前并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不像合伙企业那样要求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都能对创业者起到保护的作用;第三,任何一个创业者都有可能成为成功的企业家,一人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采取公司的形式更有利于企业的专业化管理,更有利于把企业做强做大。

(二)关于企业注册的法律规定。确定了创办企业的形式后,接下来就要进行企业注册。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必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我国企业立法按照企业组织形式分别立法,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的规定,创业者需要了解清楚。另外,还需要了解《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工商管理法规、规章。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园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或地方性的规定,这样有助于选择创业地点和注册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公司注册还要注意遵循法定的程序,严格遵守时效、日期和期间的限制,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法律咨询,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其他公司代办注册。由于我国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如果投资者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股权、债权等出资,还需要了解有关出资、资产评估等法规规定。在企业注册后,需要进行税务登记,需要会计人员处理财务,这就要了解我国的税法和会计法的相关内容。

(三)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相关法律。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是企业成立之日。当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如何按照法律规定来管理经经营自己的企业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摆在创业者的面前。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规定众多,主要有:

1.商事主体行为法。任何企业在创办后都要从事各种交易活动,而每一次运作几乎都是通过合同来完成,因此,《合同法》就成为了必须要认真学习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合同的形式与证据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条款设置、合同的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更是重中之重。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下,交易的法律形式是契约,是合同。因此,对从事市场经济工作的人来说,必须要有很强的契约观念,具有较全面的合同法知识,其工作的内容主要表现为与他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时时刻刻离不开合同,如果没有丰富的合同法知识,就很容易吃亏上当。除此之外,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等,也是涉及主体行为的法律制度。

2.国家调控和市场规制法。企业进入经济领域中开展经营活动,必然要受到国家法律的调控,并且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规定。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之所以起到配置资源的作用,是因为有竞争机制的存在。可以说,没有竞争机制的作用,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根本体现不出来。可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竞争是公平、有序的竞争,那些企图垄断市场,彻底排斥竞争或不公平的、无序的、不正当的竞争都是市场经济所反对的,也是需要通过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从市场中排除出去的。这主要就包括《税法》、《会计法》、《票据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等。

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企业的经营运转离不开聘请的劳动者。要保持和谐的劳资关系,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重视劳动者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稳定劳动者队伍。这其中就涉及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险问题,需要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内容。只有全面理解和有效地运用这些法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具体条款的设计,防范和控制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有效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及时调整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

4.知识产权法。这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一方面,不能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又要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特别是要掌握在具体经营中如何利用作品、商标和专利,从而为自已获取更大的利益。

第6篇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很多在校大学生都渴望自主创业,互联网高速增长所蕴含的巨大商业机会,更激发了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络创业的冲动。大学生知识结构完善,能够较快接受新鲜事物,对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营销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创业空间非常大,但也存在着很多的限制。

产品设计类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当下社会的情形下,艺术院校毕业生能真正实现个人理想,一出校门就成为职业艺术家的可谓是凤毛鳞角,少之又少。而现在的艺术团体人才多是饱和状态,只能吸纳很少一部分毕业生,其它有一部分只能改行,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搞业余文体活动,而更多的毕业生则陷入暂时失业状态或成为自由职业者。促使艺术类大学生创业越来越多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首先,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创业大环境更加宽松,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在融资、社会保障、税收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证。其次、就业压力的增大,社会提供岗位有限,而产品设计艺术类学生因为文化素质等方面竞争不过综合类大学校学生,因此,更需要寻求另外的途径解决生存的压力,于是越来越多的艺术类大学生选择自由择业,自主创业之路。再次,创业符合艺术类大学生的个性需要,他们追求个性、崇尚自由,不愿意太多的约束和管制,注重实现个人价值。

产品设计类大学生创业中存在的问题

1. 创业环境还需完善

创业总是在一定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中进行的,创业的成功需要良好的土壤、良好的法律环境、金融环境以及政策的支持。尽管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一些政策,但在实践中难以落实;另外,高校的引导教育不足,高校对大学生创业虽持肯定态度,但现在很多地方就业率统计中,学生创业不能计入“就业率”中,导致学校对大学生创业的“动力不足”。因此,大学生创业尽管兴起好些年了,但发展仍很缓慢,对经济的贡献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2. 产品设计艺术类大学生对创业认识模糊

“创业”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牵涉到诸多因素,它的内涵非常丰富,创业的本质在于创新,创新精神是创业的首要条件。而产品设计艺术类毕业生以为平时办“升大班”、摆小摊、开小店以及简单重复的接单等就是“创业”,这种短暂性的接单、培训、家庭作坊式的单打独斗难以形成气候,技术含量低,也很难经得起市场的长久考验。

3. 产品设计艺术类大学生自身准备不够

自主创业,敢为人先,从中看到了艺术类大学生的创业勇气,但是,创业路上荆棘丛生,在实践中大多数的自主创业以失败告终,这当然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作为创业主体的主观原因也是不容忽视的。

产品设计艺术类大学生创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创业知识和创业能力方面还存在欠缺,艺术类毕业生多有一技之长,这是他们的优势所在,但创业需要注册、管理、营销、融资等各方面知识,许多艺术院校很少开这方面的课程,外加艺术大学生平时积累不够,又缺乏实战的经验,这些都导致刚毕业的产品设计类大学生想创业而力有所不足;二是创业心理准备不足,有许多产品设计艺术类毕业生是因为目前的就业压力条件下而被迫创业,这种匆忙上阵使得他们缺少明确的目标,对创业的艰难性和风险性认识不足,当遇到挫折时,缺乏良好的应对能力,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三是产品设计艺术类学生讲究个性、清高、追求个人价值的特质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创业带来不利影响。创业不是一个人的战争,需要团队的合作,产品设计艺术类学生如何协调好与团队的合作着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产品设计艺术类大学生本身资金的缺乏、市场经验的不足等都制约着创业的成功。

电子商务平台创业的情况分析

1. 电子商务创业的优势分析

(1) 技术要求低: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逐步完善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了配套设施如:认证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安全支付体系及物流体系的建设,另外,目前市场上有ecshop、shopex等较为成熟电子商务系统和支付宝、财付通等支付工具可供直接使用,省去了大规模的软件开发成本支出。

(2)市场大,销售机会多:中国网民数量已居世界首位,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网络购物普及至各式各样的日用品,触伸到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商品领域,从事网络商务活动不需要实体店面,省去较大成本,同时可将各式各样的产品资料上传至网店供客户选购,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只要掌握必要的网络技术与营销技巧即可开店。

(3)模式清晰:中国有成功的B2B、B2C电子商务模式,阿里巴巴及淘宝的创始人马云就是最成功的创业者,为青年人树立了标杆,并且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清晰,体系较为完善,符合消费者所要求的简单、快捷、低成本等特点。

2. 电子商务创业的劣势分析

(1) 配送系统不够完善

中国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到九十年代中期才出现,虽然物流企业纷纷挂牌,但是多数公司没有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管理理念很好的融入到经营过程中。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接轨较为生硬,双方没有很好的合作机制,以至于电子商务的配送环节缺乏配套的服务管理。虽然商务巨头公司也在考虑将配送环节纳入经营范围,但对于大学生创业者来说,配送系统服务问题仍将是难以解决的硬伤。

(2)法律法规不明确

目前中国的法律法规明显不能适应迅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现状,电子商务企业纳税制度无法可依,网络开店登记制度不明确,以及电子合同的签署缺乏标准等问题都亟待解决。法律法规的不明确,行业制度标准化的缺乏,都令电子商务创业者们缚手缚脚。

(3)诚信体系不够完善

首先,目前电子商务活动中诚信度的确立还存在缺陷,包括在世界C2C领域排名第二的淘宝网中,商家与客户的信誉度都是可以伪造的。其次在电商领域存在较多交易欺诈行为,尽管有认证体系、评价机制,但纠纷不断,究其根本还是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通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是可以规避的,但是需要时间。

产品设计类大学生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自主创业对策

1. 必须制定适用的创业策略来开辟市场。目前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青年创业者众多,尤其是淘宝网店已突破150万家,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商海中独树一帜,做出自己的特色,才是去除威胁的最根本解决办法。众多商家提供的商品价格、质量、服务不同,面对竞争威胁,产品设计类大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创业必须制定适用的策略来开辟市场,才能让自己创业路程更顺利。

2. 多参加自主创业教育与培训的课程。“创业教育与培训不足”成为产品设计大学生创业的障碍之一。在大学阶段,我们就应该培养产品设计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意识。作为产品设计类的大学生应该多参加创业教育课程,多对中国文化、学校特色进行系统地研究并注重实践环节。系统培养自己的创业意识和基本的创业技能以及正确的选择创业项目,从而减少自己创业行为的盲目性,提高自主创业的成功率。

3. 要转变创业观念。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支持,尤其是来自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帮助。因此我们要打破那些认为“学而优则仕”、去大公司、政府机关才是找了一份好工作的观念,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尤其是大学生的父母应当敢于放手让他们去实践、去探索,在创业过程中,父母要关心他们的创业,保护他们的积极性。政府和社会还必须提供一定的社会舆论导向,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向社会广泛宣传,给予大学生舆论上的支持。在创业者遇到暂时的挫折时,要以宽容的心态对待他们,并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产品设计类大学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业的建议

1.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建创业团队

产品设计类大学生选择网店创业,可以凭借自身的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扎实的特点,准确定位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利用网店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巧妙避开缺乏资金的困境;依靠政策的扶持,以及行业的光明前景,迅速占领市场。与此同时,网店经营是一个汇集物流、营销、财会等多方面知识为一体的综合管理过程,为了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目的,必须组建一支志同道合、各有所长的核心团队。

2.创业之前做好自我定位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自己在网店创业中的核心竞争力、职业兴趣、创业信念等因素都会决定产品设计类大学生网店创业的成败。每个月几百元利润的网店比比皆是,但是收入过万的却寥寥无几。利润较低、缺乏毅力、盲目跟风的创业者必将被市场所淘汰。

3.作出吸引眼球的创意网店

网店拼的就是创意。一个好的创意由精美的店面装修和多样性的网络营销组成。店铺装修力争追求精致美观,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模板,也可以利用美图软件对图片进行适当处理,店标和店名的设计最好是动态的,商品分类栏要便于顾客查找,产品描述要特色简洁,这些小细节的修饰,可以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4.力争做到优质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的买卖过程是店主在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过程,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交易的敲定。与顾客的沟通要细心周到,诚信交易是第一准则,微笑服务是解决纠纷最好的策略。为了店铺长远的发展,就算亏本都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做好售后服务。消费者中的好口碑永远是店铺的金字招牌。

5.做好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策略

网店经营的策略由确定货源、产品定位、价格策略三个部分组成。货源应当以质优价廉的产品为宜,同时兼顾产品质量问题有谁承担赔偿的细节,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基本的议价技巧是必不可少的。考虑进货成本与经营风险的问题,网店商品的定位以中低档为宜,或者产品以满足特殊人群的需要为卖点。价格应当适中,既可以让购买者买得起、买的放心;又要让销售者有利可图、卖的舒心,使买卖双方达到共赢。

电子商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为许多处在失业中大学生指明了方向,但是在现阶段的社会条件下,产品设计类大学生选择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店的创业模式,仍然要求产品设计类大学生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和坚强的毅力。与此同时,政府和社会也应当为大学生积极营造一种较为宽松的创业氛围。我坚信在产品设计类大学生自身的不懈努力下,在政策的帮助下,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产品设计类大学生的就业难问题将迎来一个光明的未来。

(作者单位: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7篇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法规

随着高校的持续扩招和毕业生的结构性过剩,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日渐突出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自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来,全国各高校及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创业日益重视,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越发完善,创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调动了大学生的创业动力并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促进了我国高端人才充分利用程度的进一步提升。2015 年全国“两会”中总理强调“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调动起来”,鼓励大学生创业,很多大学生已经转变就业观念,越来越多选择创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劳动者要确立正确的择业意识,提高个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有必要出台一部《高等学校学生创业促进法》,对大学生创业支持措施进行明确规定,让我国大学生创业更加便捷,企业组织形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现有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的重要意义

(一) 在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法律环境中,法律规范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创业领域也不例外。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法律保障是大学生创业宏观环境的必然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开发程度、政府的国际地位、信誉和工作效率、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与否、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形成了创业的宏观环境。具体来说,宏观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教育与科技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环境。很显然法律保障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 从创业者自身的角度来讲,了解法律对大学生创业的保障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知识。大学生创业一般包括四种知识的准备:专业知识的准备、非专业知识的准备、商业知识的准备和法律知识的准备。法律知识是指创业者必须了解和掌握与企业开业和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工商注册登记、税收法律、经济法律等。法律问题就是大学生创业这一新生事物所涉及的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法律保障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2],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三、目前我国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关于组织形式方面:《个人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

2、关于税收方面:《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进出口关税条例》;《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3、关于优惠政策方面:《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 《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等。

4、关于融资方面:《贷款通则》;《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信托法》;《合同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

四、大学生创业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

大学生进行创业,首先应当根据投资额、合作伙伴、所进入的行业等情况成立一个创业组织形式并进行工商登记。这就需要进行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一般而言,大学生进行创业所能选择的创业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但不同的创业组织形式自身所存在的法律风险是不一样的。

(一)创业者对不同创业组织形式的债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该组织形式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修改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的新《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由于我国尚没有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一旦创业者对创业组织形式的债务承担无限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且该组织的债务又是比较庞大的话,则创业者不但将倾家荡产,并且将因还债的巨大压力无法重新创业。

因此,创业者在选择创业组织形式时,如果选择的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应尽量控制该组织的资产负债率。由于创业者自己说了算,因此是完全能够控制住的;如果选择的是个人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由于人合的因素部分创业者可能无法控制该组织的债务规模,则创业者应当通过合伙协议、规章制度、参加保险等法律措施对组织的债务规模进行约束,对相关的风险进行控制和规避;而如果选择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则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股东由于对组织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些创业者则不必考虑这方面的风险了。

(二)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应考虑到组织运行后的管理成本风险。

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顺序上讲,组织运行的管理成本是不断增加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往往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即使在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组织形式之间,管理成本也是不同的。2005年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许多人也注册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是10万元,必须一次交齐,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对于注册资本高于3万元的可以分期缴纳。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将公司与股东、家庭没有严格区分,则有可能被揭开公司的面纱,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则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意义就失去了。因此,选择创业组织形式应考虑到创业者在组织运行后对管理成本的承受能力。

(三)在一些创业组织形式中存在着人合的风险。

个人合伙、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这些组织形式,明显存在着人合的性质。合伙人之间、股东之间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如:经营思想的、利益的甚至性格的。这些冲突往往会演变为组织的僵局,使组织因为创业者之间的矛盾而陷于危机。因此,在选择这些创业组织形式的同时,选择志同道合、善于沟通、以创业组织的利益为重的合作者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李祖芳.更新就业观念促进大学生就业.中国大学生就业,2011.(12).

第8篇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堂内容难以满足大学生实际需求。在很多与法律知识相关的公共课程方面,我国虽然实施思政理论新课程方案,但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却是由“98方案”《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结合的课程。从课程设置来看,相较而言,大学生通识法律课程显得不够充足。而部分高校虽有开设辅修或选修法律课程,不过在课时方面却仅考虑到教学内容与大纲的完整性,很少会重点讲授创业法律风险。另外,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规划课程中,我国高校普遍重视就业素质、技能和创业精神、品质、素质、意识等内容,相关法律内容却少之又少。因此,从各类型课程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都没有系统全面的创业法律知识内容,所以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实际需要。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

1.建构原则。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须遵循四大原则:

(1)针对性。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促使创业法律教育达到预期结果,促进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修养、能力的增强。

(2)配套性和相对独立

创业法律教育课堂体系在当前各高等院校中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法律课程与其他创业教育课程之间应当相互配套,以便形成完整综合的课程体系,而不应独立于其他课程体系之外。

(3)实践结合知识性。

开设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知识,为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并通过各类活动让学生逐渐形成各种外显操作行为,帮助学生累积法律知识和能力。

(4)多样性。

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活动性、综合性特点,直接决定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组织方式的灵活多样性,所以课程体系建构必须具有弹性和选择性。

2.体系建构。

遵循以上四大原则,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分三部分完成:

(1)创业法律能力培养类课程。

创业能力极为特殊,它具有极强实践性、综合性、创造性,创业能力核心即智力;创业能力是自我谋职能力,是转化自己或他人市场创意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其包括综合性、经营管理和专业性能力。大学生创业所必备能力之一为法律能力。针对以上能力设立相应培养的实践和务实类课程,如法律谈判、企业或商法务实等课程。同时,教授这些课程时要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情景体验、课文训练以及创业基地参观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多质疑多思考,促使学生化被动为主动,化接受为探究,发挥出创业法律教育的真正效益来。

(2)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类课程。

法律意识是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开设的基本目标,其主要培养大学生守法知法、依法办事、尊重交易规则、诚实守信的意识。所以,该类课程教学内容即懂法、知法、守法,主课程以法理学为主,法律方法学、逻辑学等为辅。通过这些课程帮助大学生全面理解法律,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3)创业法律知识了解类课程。

现有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大学生创业相关,但大学生却并非全部了解。大学生创业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是首要问题,因此了解企业法是基本,才能帮助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企业组织形式。按照各种出资人责任形式企业分为公司、独资和合伙三类。自1999年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出台,到2005年和2006年我国分别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进行修订,明确区分出各类企业创建要素的不同,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重要教学内容。企业经营的过程即依法交易办事的过程,所以,大学生创业还需要了解《民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专利法》《所得税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最后,创业过程避免不了纠纷争议,大学生还应了解《诉讼法》。由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庞大,知识内容的繁杂,对于非法学系的学生而言讲解重要概念和制度即可,且介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来看,主辅修或双学位形式是解决法律教育现状的较好办法。

三、总结

第9篇

关键词:自主创业 融资渠道 化解机制

1.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融资现状

通过调研小组的数据显示,受近年政策鼓励和学校教育的影响,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尽管随着大学生创业的渐渐被社会各界所认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创业培训、融资、税收、指导等诸多方面。各高校也开始逐渐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但数据显示2011年大学生创业比例为0.9%,大学生参与创业的人数仍然处于一个相当低的水平。

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可以发现,资金是决定大学生创业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创业企业的成本回收的速度跟不上业务拓展的速度,资金链断裂导致破产。目前而言,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渠道有三种:风险投资、亲友扶持、银行贷款。我国的融资市场体系呈现出层次单一化的特点,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难以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风险投资所占的比例仅仅为4%,从创业的自身条件来说,大学生的年龄、阅历和有社会经验的人相比处于劣势,风险投资者根本就不会把钱投入到大学生身上,因此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对于大学生创业而言不是最优选择。调查结果显示,这三种融资方式中亲友扶持占80%,是融资渠道中比例最高的,但也是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本文不做重点分析。因此在舍弃了这两个融资方式后,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渠道只有银行贷款,因此没有银行贷款,大学生创业举步维艰。

2.大学生创业融资的瓶颈分析

2.1创业者自身的因素

大学生本身性质与生活圈决定了其在创业阶段的人脉主要依靠父辈。就现实而言,此类社会人脉资源的积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且对项目的盈利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在开拓经营所需的社会人脉资源上缺少必要的积累阶段,对其事业经营与发展造成极大影响。另一方面,大学生在创业前,对社会规则的了解十分不足,社会阅历的匮乏会对项目的顺利运行构成很大的威胁。同时,由于经营者的经历、人脉等原因,大学生创业项目大多属于传统产业和服务业,其产品附加值低,利润微薄,倒闭风险大。

最后,创业项目的开展与盈利,资金链的正常维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创业项目结束的直接因素都是资金链的断裂或初期亏损的难以为继。那么,一个合理与重组的资金供应是创业项目的基础前提。而创业经营融资主要包括三大渠道,显而易见的,绝大多数创业者的启动资金与初期融资支持来源于亲友扶持的渠道。但这一渠道在各个创业者资金来源的比重过高,以及其他两大渠道的融资难,导致了大学生创业的启动与维持及其困难。

2.2社会融资环境因素

2.2.1缺乏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和政策专门,规范的民间金融体系与正式金融体系相结合的现代金融市场没有形成。现行的金融体系存在垄断现象,传统的商业银行垄断金融市场,银行对于数量大、担保小的大学生创业无投资兴趣,即使政府作出台很多优惠政策,但是金融业实行的谨慎原则,并不看好风险性较高的大学生创业项目,不利于创业的融资。此时政府政策无法真正落实。

2.2.2直接融资门槛高,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担保和抵押贷款比较困难。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个人申请贷款方面银行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尤其注重贷款人的偿还能力,而相对于大学生来说,创业的起步期几乎是不具备偿还能力,因此很难得到所需的贷款。相比已经经营一段时间的中小企业而言,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的竞争明显处于劣势地位,难已获得银行贷款。同时在涉及到知识产权和专利权时,一方面大学生考虑到技术的保密性等问题,往往不愿意利用贴息贷款,另外一方面即使贷款也面临着审核繁琐,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2.2.3金融企业融资手续繁琐,耗时耗力,影响了大学生创业的融资积极性。虽然近年来各地区政策上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有的还设立了创业基金,但由于大学生创业热情的日益高涨,有意向创业的人数逐年增多,金融企业对大学生创业和企业贷款没有区分开来,从而使效率低下且繁琐的审核手续让大学生望而却步。目前很多获得创业基金资助的学生很多是拿着导师的专利或者技术来参加评审或者答辩,申请到了钱也没有真正落实到创业中去,造成了想创业的学生拿不到钱,拿钱的学生不创业的怪圈,也有创业学生由于缺少资金而放弃。

2.2.4金融机构和大学生创业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考评困难。大学生创业融资的主要途径是银行贷款,大学生自身创业的单笔业务小,创业企业的成本回收的速度跟不上业务拓展的速度,利润收入不明显,金融企业无法考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真正实施情况,加上创业项目日益增多,考评便是难上加难。

3.剖析大学生创业融资困境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3.1从创业者自身的角度看,应该不断完善自身核心竞争力,做好创业准备

大学生自身竞争力的不足使得对创业项目多集中在技术含量不高的服务业项目,总体上仍然低层次的水平上徘徊。这类的创业一开始很容易取得成功,但很难做到可持续性发展。目前50%以上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并没有把握住新行业新领域的东西,过窄的选择面降低了创业项目的可行性,从而降低了创业融资的机会。因此鼓励大学生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选择有活力、有技术含金量、最终能够形成良性循环的创业项目,从而吸引更多的融资机会,增加融资成功率。

3.2高校在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应从各个方面采取有利于大学生创业融资的措施

3.2.1开展特色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在将创业教育作为独立课程引进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建设实习基地和创业基金,实施大学生创业实训,推行大学生创业教育学分制试点。解读融资政策和金融机构制度,帮助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制定适合自己项目特点的战略。2、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园作用。鼓励高校之间或者高校与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合作共建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区需积极创造条件为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以及申请、企业注册以及融资等方面的“简化式”服务。3、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对获奖的项目团队进行奖励,并优先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相关项目,争取融资机会;对在转化并获得创业投资的项目,认真审核后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跟进投资,以确保转化过程中资金的充足和项目的进一步成长。

3.3银行以及各金融机构应建立起在对高校的信用评价体系,从原来的对创业者个人进行考评转化为对高效的综合考评

3.3.1建立对高校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高校资信评级制度。依据大学生在校的表现与评估创业的前景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高校信用评价体系,银行需要积极寻求同高校的合作,鼓励大学生创业。高校作为联系银行和大学生的第三方,推荐一定名额的大学生获得创业基金,银行依据项目的质量和学校提供的学生信用情况,决定适当的发放额度,从而降低银行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也减轻了银行对创业项目的考评压力,从原来的对大学生个人进行考评简化为定期的对各高校进行综合考评,提高信息对称水平,以此完善现有的大学生自主融资政策。

3.3.2创新融资机制,建立起对大学生创业支持的创业融资专属项目。提供给贷款者优惠贷款利率,快捷的融资流程,合理的贷款金额。采用“宽进严出、出入划分”的方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有利的融资方式。通过分期放贷的方式,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启动资金。如果得款的学生不创业移做他用,可以视作违约而免去其所得优惠并进行信用记录。违约记录这样的信用污点对其有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专款专用,并且款项能够落实。避免想创业的学生拿不到钱,拿钱的学生不创业的现状。3.与此同时,银行需要优化贷款程序,提供最便捷的服务,明确贷款年限、手续办理的实施细则。

3.4政府出台符合实际的创业融资政策并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

政府的作用在一项新事物的推广过程中往往是不可忽略的。我们也应该考虑制定以政府主导的相应政策引导其他资金以及资源的投入。1.加强创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和市场环境。由于大学生创业融资处于劣势地位,政府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优质的创业融资市场环境,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2.落实“3+1创业导师”模式,引入创业导师制度。由公司派对口人员对创业企业进行一站式指导跟踪,量身定做融资方案。促成大学生创业项目与投融资机构的对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3.推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方面加以完善,扩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税收减免范围和减免力度,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大学生创业融资。

2011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项目2011YJX06。

参考文献:

[1]李军培.《小额信贷的金融创新性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学位论文,2003.

[2]杨立安.简述我国大学生创业的现状与未来[J].山东省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5,(5).

[3]李诗萌,李萍萍,王贺.金融危机下大学生自主创业探析[J].改革与开放,2009,(5).

第10篇

一、商科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分析

我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则更晚一些。现阶段,大多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仍定位在培养技能型人才上,一些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视为一般能力的培养,很多职业院校的教师对创新创业教育认识不足,认为专业能力才是第一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仅适合于本科院校或者工科职业院校,认为只有创办科技含量高、规模型式大的企业才是创业,才会有前景,而对于一般高职院校特别是商科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则毫无信心。商科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确实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学生创业缺乏规划,全凭热情,往往对困难估计不足,创业成功比例不高;受商业气息的影响,商科高职学生的思维比较活跃,但是缺乏执行力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对创业构想不能付诸实践并坚持不懈地完成;学生知识底蕴不足,缺乏自我探究能力,较本科学生更需要专业、系统的创业教育与创业指导;大多商科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不足,对创业学生缺乏系统指导和创业实践孵化。但是,商科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也有其自身不可替代的优势。在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下,商科高职院校学生的创业热情相对较高,创业定位也较为准确,多以服务型创业为主,电商、互联网、餐饮和销售是商科高职院校学生创业的主要形式,这些项目门槛低,投入小,形式灵活,可操作性强,创业成功率高。通过创业项目的实施,学生们创新服务模式,改革管理方法,策划出独特的营销策略,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二、创建商科高职特色创新创业教育支撑平台

鉴于商科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适应新时期下人才培养的需求,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立起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特别是适合商科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具有创业想法和热情,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是商科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则是要创建商科高职特色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撑平台,建立商科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学校、企业、政府三方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1.高校是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主战场

高校通过创业课程向大学生传授创新创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创业课的大纲化、体系化、制度化已成为发展趋势。通过开设创业教育课程,让大学生对创业产生感性认识,积累一定的理论基础,以培养其创业意识及能力。商科高职院校在创业课程的开发中具有独特优势,许多专业课程知识如工商管理、税务、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会计学等都为学生创业起到了理论指导作用。作为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的氛围,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为了有效地开展创业教育,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的资源情况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组织大学生创业实践,使产生在大学生中的“金点子”、“新思维”、“好想法”真正付诸于实践。在实践的过程中,高校要给予大学生必要的指导和扶持,积极创办孵化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增值服务。总之,高校务必要为学生创业提供更多机会,搭建更多平台,争取更多政策。

2.企业是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的练武场

高校,尤其是职业院校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创业实习基地。大学生从创业构想到实际创业,中间有许多环节,如果企业能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机会,指派富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导师作指导,将大大弥补学校创业教育的不足。在与企业的合作中,商科高职院校可以结合专业优势,发挥“智囊团”作用,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从而实现生、校、企多方共赢。

3.政府对大学生创业应起到引领作用

高校要深入研究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法规,做好与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政府部门应通过商科院校经济类科研项目成果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创业政策,支持、鼓励大学生创业。

三、构建商科高职特色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第11篇

(一)高等教育的弊端重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技能的培养上,我国的教育多为应试型教育、工具型教育,教育模式以知识灌输为主,很难形成科学系统的职业培训与指导,在培养学生实践拓展及能力提升方面仍有很大欠缺。

2.就业指导方面,就业指导的内容主要是就业政策讲解、就业信息收集、就业形势分析以及面试技巧传授,这种教育缺乏对学生个人认知及就业理念的培养,忽视学生的长远发展,对学生职业理想的树立和职业目标的明确并无很大帮助。

3.创业教育方面,我国的创业教育课程培训极其缺乏,创业教育仅仅作为经济学领域的探索,还未能纳入教育学领域,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学科,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不成熟。

(二)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性调整的缺失,是造成就业格局结构性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缺乏对教育结构的政策性调整,致使我国存在相当程度的“教育过度”现象。“教育过度”即教育水平超出实际工作需要,教育过度包括地域性过度和结构性过度。地域性过度主要表现为:东部沿海以及发达城市教育发达、人才过剩,而在我国的广大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不仅教育水平低下而且人才短缺。结构性过度即专业结构不合理,部分专业人才过剩,出现“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差距拉大,比例失衡。

(三)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结构不合理,这也是造成就业格局结构性失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地区分化,南北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悬殊导致就业格局面临严重失衡,大量高校毕业生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等中东部发达的一、二线城市,导致大量高学历、低收入“蚁族”聚集,就业形势严峻。与之相反,在中西部不发达地区以及广大农村人才严重短缺,供不应求。就业格局失衡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高端技术岗位缺失,高素质人才被迫外流。其根源在于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高端产业发展不足也严重制约了高素质人才需求市场的发展。

(四)大学生本身就业能力不足

我国的大学生普遍缺乏就业能力。除了学校教育资源不足之外,其自身因素也不容忽视。当代大学生普遍缺乏对自身的认识,在自身发展定位上有所欠缺,主要表现为一次性就业成功率低,“跳槽”者抢占就业资源致使就业压力加大。另外,受家庭教育影响,部分大学生缺乏自主择业观念,更加没有自主创业理念。在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比例在20%至30%左右,而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比例不足毕业生人数的1%,与发达国家差距悬殊。大学生就业方式具有单一性、传统性特点。

二、就业渠道拓展机制的探索

与我国就业形势相比,许多国家大学生数量虽然众多,但就业矛盾并不突出,这主要得益于其合理有效的大学生就业机制,这也为我国大学生就业机制的拓展提供了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针对我国大学生就业现状及困境,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就我国大学生就业渠道拓展机制提出一些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应加大就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出台

1.我国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对就业进行有效地规范和管理。在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近五十年来,美国先后制订了《就业法》《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法案》《紧急就业法》《瓦格勒》《劳动力投资法案》等法律法规,有效地规范了劳动力市场,有力地保障了大学生就业的实现。

2.政府应完善就业信息公布机制,为大学生提供正确的导向性的就业信息。很多国家设立了专门的就业信息分析及公布机构,来力促就业信息的公开化。如日本的“工作信息网站”的建立和美国劳工部制定的《岗位需求手册》。这些措施在我国一样不可或缺,它不仅能使大学生获取正确的市场需求信息,以便于其自身的职业定位,而且还可以有效避免就业格局结构性失衡,保障充分就业。

3.制定一系列就业优惠政策,以促进冷门行业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在美国从事一些边远地区工作和社会冷门职业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减免贷款政策,此外一些为低收入人群服务的学生都有相应的减免学费贷款方面的优惠。这样有力地刺激了大学生去边远地区工作和从事冷门职业的积极性。为保障人才结构合理化,和市场需求得到满足,我国也应采取相应措施。

(二)学校应针对就业制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改革

1.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实习计划。英国推行的“国家见习计划”鼓励多家知名企业为大学生提供见习机会,一些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生可以去见习,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了一些就业岗位、提高就业率。此外,法国等国家通过组织企业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假期实习机会来促进大学生实践,这些提早重视大学生实践的措施提高了大学生就业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提升。这些做法值得我国各高校积极效仿。

2.进行教育改革。高校应建立人才培养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的大学生培养机制。一方面注重专业素质的教育,致力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改革教育模式,加大实践教学的比例,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借鉴国外政府、学校、用人单位等密切合作的经验,建立沟通学校与用人单位的桥梁,依据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增加学生就业渠道;此外,针对大学生就业指导的教育应在就业指导的基础上注重对大学生就业观念的培养,帮助大学生树立明确的就业目标;其次,针对教育过度的现象,高校应响应国家政策,合理调整招生规模。

3.以创业带动就业,注重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美国十分重视对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创业教育。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将创业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且举办丰富多彩的创业竞赛活动来增强学生的创业能力。我国也应进行创业教育,开设相关教育科目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

(三)企业应积极配合各方,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共同促进大学生就业

1.企业积极与高校建立密切合作。企业应积极配合与高校的联合,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以丰富学生实践经验,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在美国建立了许多非营利性就业组织来沟通大学与用人单位,其中以“全美高校和雇主协会”最为典型,其协会会员为高校和用人单位,每年能为100多万的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有效地促进了就业。与之相似,加拿大的大学与学院协会则将高校与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三者结合,共同致力于大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有利于培养应用型人才,保障大学生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值得我们借鉴。

2.企业应该响应国家政策。大学生就业渠道拓展机制也离不开用人单位的配合,企业应积极进行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在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的同时还可以为更多高科技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此外,应建立合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应用型人才,以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大学生应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

1.高校大学生应该注重自我认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大学生应学会理性思考,面对现实,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就业形势,树立基层就业意识,正确看待求职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要注重单位就业前景,不能仅关注单位地理位置和薪金待遇,主动到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岗位上去。

第12篇

[摘 要]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其人才培养模式应把加强和改进创业教育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高度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关键词] 职业教育;创业教育;自主创业;思考

[中图分类号] G640[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918(2011)05-0004-02

doi:10.3969/j.iss.1671-5918.2011.05-002[本刊网址] http://省略

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是不争的事实,总理在2010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就业指导,要拓宽创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当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要把创业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要把大学生是否具有创业技能、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作为衡量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指标。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创新创业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大学生是国家最宝贵的人力资源,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即有助于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增强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也有助于缓解就业的压力。同时,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创新创业素质,提高了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创业教育要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

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是着重培育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胆识以及敢于创造、创新的创业精神,帮助学生把握市场经济运作的基本规律,了解企业运营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有创业意向和准备创业的大学生加强创业技能的训练,做到大学生毕业后能够自主创业,而不是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去创业。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在专业技术教育中针对不同岗位,以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为直接目的。因此,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必须有机地融合,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育大学生的创业素质。

三、开展创业教育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

创业是一项十分艰巨、富有挑战性的社会活动,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培养大学生适应社会生存和竞争能力,让大学生们拥有创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强烈意识。高职院校的创业教育,是以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为目的,是大学生开启创业成功之门的钥匙,当时机来临,能以自主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创业,从而使毕业生从求职者转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

四、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我国在2010―2012 年引领45 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计划中,2011年不少于15 万人。可见,大学生自主创业是时展的必然选择。但大学生创业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们面临着许多不利因素和困难:

(一)缺乏创业启动资金。创业启动资金的缺乏是最大的困难。大学生一般刚刚成年,自有资金规模不大,在校期间能够获得的银行助学贷款额度非常有限,除家庭援助外,基本上只有自筹资金、民间借贷。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不深,人际关系比较简单,能够获得风险投资的机会不多;同样,由于他们抗风险能力低,能够得到民间借贷、银行商业贷款的额度也很有限。

(二)缺乏经验,对社会缺乏深入了解。创建企业、开拓市场、推介产品等工作需要社会资源的支持,但大学生社会资源匮乏,在市场运作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和商业经营网络尤其缺乏。涉世不深、缺乏职场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大学生在创业伊始,常常会感到举步维艰,挫折和失败常会发生,痛苦是难以避免的。

(三)对市场不熟悉,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对市场不熟悉,尤其是市场运作行为,富于激情和幻想的大学生们常常能想出新奇的创意,但这些创意是否具有市场价值,是否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同还有待进一步检验。在当前的市场竞争中,由于商品的多样化,产品性能的兼容性,即使是好的商品,也需要有效的营销手段来促成有规模的市场。许多高端技术产品,往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或者技术创新而被其他产品所替代,这些因素往往最容易被大学生们所忽略。

(四)缺乏管理能力。大学生创业者中,不乏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技术铮铮佼佼者,但交际、市场营销、投资理财、管理方面的能力欠佳。在创业初期,由于团队人数较少、市场没有形成规模,团队人员为共同的创业理想所支撑拧成一股绳,管理的重要作用尚未凸显。一旦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管理能力就成为影响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职场江湖缺乏摸爬滚打的大学生,往往由于管理能力的缺失难于把事业扩大,甚至有时导致创业的失败。

五、高校创业教育与学生自主创业的对策

(一)加强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开展自主创业的普及性教育。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有机地融合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效衔接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注重培育大学生的创业素质。在高职教育中更要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注重自主学习、社会实践和人际交往,培养解决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技巧、组织协调领导能力的锻炼,这些能力是承担任何社会工作都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具备这些能力将有利于大学生未来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开设自主创业相关课程。自主创业不但要有较强的创业意愿,有理想、有抱负、思想敏锐、观察力强,而且要求知识结构多样化,比较综合,了解企业运作的基本规律和市场化规则。高职院校要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在教学中开设自主创业相关的课程,让大学生了解企业运营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市场经济运作的规律,介绍开拓市场的基本方法等。一则利于大学生将来开展自主创业活动,二则这些知识对大学生认识社会有积极的帮助。还应该聘请成功企业家开设专题讲座,介绍自己的创业之路,以激励和鼓舞大学生的创业欲望。

(三)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自主创业专业培训。一方面,高职院校从自身的教师队伍中积极培养具有创业潜质的教师从事创业实践活动,积累经验;另一方面,积极从社会上,行业内聘请一些成功的创业者担任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组织专任教师和与兼职教师进行交流创业教育经验、对创业教育的示范教学和研讨,不断提高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业实践的水平及在教学中进行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培养学校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业教育教师队伍。为大学生提供有效、优质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指导。

(四)切实加强校内外创业基地建设,拓展大学生创业实践的空间。高职院校可以利用现有的校内场地,建立大学生创业市场等创业基地,或在校区规划建设中为大学生规划建设创业园。在创业教育中,引导学生参与到具体的创业项目中,通过创业过程的体验,提高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高职院校还应结合本校的专业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可行的创业项目,组织大学生为每个项目策划具体的初始创业方案,并评点优劣、提出改进建议,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同时,在承担行业课题时,积极吸纳大学生加入,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拓展项目。

(五)加强就业指导和自主创业服务工作,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自主创业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单凭理论教学是无法真正培养出自主创业的人才,需要自主创业的实践教学。自主创业的实践教学需要项目、资金、场地、人员等条件,这些需要强大的财力来支撑。大学毕业生初次创业具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需要政策的扶持和保障。高职院校要重视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做好相关创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相关政策、创业项目等信息。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针对大学生的创业实践项目,为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小额经费支持等等。

(六)优化创业环境,政府要支持、社会要关心,切实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对于大学生创业,政策扶持尤为重要。符合国家创业政策扶持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都应该享受到注册资金优惠,各类社会保险缴纳,小额担保贷款融资、人事档案关系及户籍归属,各种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文件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并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大学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创业服务。

总之,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解决创业就业难的问题,还需要大学生个人努力、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全社会关心。大学生的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将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资料:

[1]袁旭东.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的探讨[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6).

[2]胡文英,黄睿.试论职业院校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3]李晓云.金融危机背景下高校创业教育体系构建探析[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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