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07: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税行业前景,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建筑节能; 财税政策; 激励性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政策,提高建筑物能效,以减少能耗。建筑节能包括三个方面: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的使用;保温隔热性能和供热制冷系统能效的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据统计,建筑能耗约占我国社会总能耗的30%以上,如果将建材工业生产能耗也计算在内,建筑相关能耗几乎占社会总能耗的一半。目前,我国达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仅占1%左右,且只有4%的既有建筑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而90%以上的新建筑仍属于高能耗。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行业将最终超越其他行业而居于社会能源消耗的首位。因此,大幅降低建筑能耗对于我国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建筑节能的发展,不仅依赖于社会公众建筑节能意识的提高、建筑节能行业的技术创新,还应建立相应的财税政策环境,以推进建筑节能的可持续发展。财税政策因具有规范性强、覆盖范围大、作用对象广、政策力度大等特点,被推广建筑节能的发达国家广泛采用。
一、国际经验
美国各级政府和公用事业组织投入大量经费,给予新建节能住宅的开发商、设计者和使用者以及高效节能设备的购买者各项补贴和税收减免。一些贷款机构为取得“能源之星”认证的建筑物购买提供低息抵押贷款和现金返还。政府还发起多项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免费节能改造计划,如能源部的保暖协助计划、健康部的能源协助计划等。
英国是最早提出建筑节能概念的国家之一,十分重视用税收杠杆限制能耗。居民购买已实现“零排放”和“零能耗”的绿色住宅可享受税收优惠。自1990年起,政府联合全国12个电厂和燃气公司建立基金会,每年提供数百万英镑补贴购买节能燃气锅炉的居民。政府每年还为大约1.5万个低收入家庭提供房屋翻新费,以节能改造用途为主。所有用户的电费中都包含化石燃料税,用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
德国通过立法强制执行节能标准,并实施一系列配套的财税政策以推动建筑节能。1999年,政府实行生态环保税收改革,提高了汽油和建筑采暖用油的税率。生态税的制定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负的同时,增加能源消耗的税收,对于提高全社会节能的积极性和节能技术的研发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政府还拿出30亿欧元对住宅等各领域的能源生产和能效技术的研发和示范提供补贴,对老式建筑节能改造进行补贴和低息贷款。
日本金融和财税部门为配合政府节能政策的实施,也采取了诸多优惠激励措施:对利用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的技术和资金以及为通过IT技术进行能源管理的能源服务商提供的节能措施,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项目,提供低息贷款,并对上百种节能设备实行特别折扣和减税。日本经济产业省近年来大幅提高对节能住宅建设的补贴,每年大约有1 600个家庭可获得该项补贴。
近年来,我国也已通过多项政策法规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但与发达国家相比,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尤其是财税政策,推广建筑节能的举措还相对单一,效果也不够明显。我国应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并不断完善与建筑节能市场机制相配套的财税政策体系,以促进全社会建筑节能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建筑节能财税政策建议
(一)建筑节能财税政策设计的建议
1.政策体系中激励与惩罚并举。目前,我国的节能政策多是以强制执行的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政策也以惩罚性为主,而引导和激励性财税政策的运用相对不足。这种政策设计不利于调动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节能积极性,甚至还会增加建筑节能的生产和使用成本。因此,在采用惩罚性法规和限制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和整体质量,减少外部不经济的不节能行为的同时,应通过免税、补贴、低息贷款和专款投入等激励性政策对建筑节能市场的各个环节给予优惠和支持,体现政策的公平。
2.构建全面的立体化政策框架。节能建筑涉及生产、建造、安装、消费等多个环节,目前的财税政策主要涉及建造环节,忽视了节能建材、技术的研发和生产环节以及使用环节的政策需求,对政策激励对象的选择,要坚持多环节、广覆盖,政策设计要兼顾建筑节能市场的各个主体,以调动整体的节能积极性,但也要注意财税政策的调控重点,使之更有针对性,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3.优惠政策向节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适当倾斜,避免建筑节能“纸上谈兵”。在全球倡导低碳经济的背景下,节能技术和建材的需求持续增长,行业发展前景乐观。为节能技术研发、节能建材和设备生产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如降低生产技术和节能产品的税率、给予财政补贴等,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该行业快速发展,进而推动我国建筑节能市场的良性发展。
4.政策体系应不断创新,并充分考虑节能效应。欧盟各国相继出台包括开征能源税、税收减免、补贴和建立投资银行贷款等规范性的财税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开征能源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开发商的节能意识,但同时也会增加节能建筑的建造成本,若结合鼓励性政策一起使用,会使得节能建筑的开发市场前景更好。目前,建设部有关部门酝酿成立节能基金以推广节能技术在开发建设环节的应用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我国开征物业税,应将节能建筑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主要对象,今后的房产税也应考虑此类优惠。此外,为使用节能设备的家庭提供税收减免,对售价较高的节能设备实行分期付款或低息贷款,设立专款补贴家庭节能,都可以为节能建筑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设计应有长远眼光。大面积的高耗能既有建筑改造,一直是建筑节能推广的难点,其挑战不仅来自于技术本身,还涉及相应的费用。但从长远来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节能水平,收益大于成本。考虑到建筑节能带来的社会效应,费用应由国家、地方和个人共同承担,但在初期阶段,相关部门可提供改造技术,国家和地方承担一些公共建筑及居民住宅公共部分的改造费用,再作为示范工程在公众住宅范围内普及。目前,建设部实行的墙改基金返还以及北京市出台的部分公共机构和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补助就是很好的示范。
6.充分考虑政策的时效性和阶段性。促进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是建筑节能的根本目标,但这一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建筑节能这一“攻坚战”要分阶段进行,在各个阶段设立相应的目标,而财税政策的设计也要充分考虑阶段性目标,在适当的时候调整其方向和力度,使之动态化,以便更好地实现根本目标。
(二)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的实施保障条件
建筑节能财税政策体系的构建,首先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能够为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更好的环境:
1.完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欧美等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颁布节能法律法规,并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措施,在之后的30余年中,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其不断修订,为推动建筑节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的立法颁布情况,法国的“建筑热工法”每5年修订一次,采取先制定较高指标并要求颁布,在执行时间之前,给出较长的过渡期,用于相关技术和管理的完善,到了正式执行法规的时间,各方面条件都已具备。我国自1998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6年起各级政府、部门才相继出台各类建筑节能法规。由此可见,我国建筑节能法规的研究起步较晚,经验相对不足,尤其是在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应加强建筑节能立法研究,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为建筑节能经济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推广通用节能指标,不断提高节能标准。美、英、德、日等国均以立法的形式强制使用建筑节能标准,且每隔几年修订一次,每次均提出更高的节能标准。美国除推行强制标准外,还提倡自愿性的节能标准,最为典型的就是著名的“能源之星”项目,该标准从1998年开始实施,其主要对象是商用建筑。目前我国的能效指标体系建设还在试行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建筑节能财税政策的制定和效力的发挥,因此,与国际标准接轨,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指标在当前阶段至关重要。
3.建立建筑节能能效等级评价体系。要使建筑节能财税政策发挥作用,仅靠立法的规范和指标的建立还不够,还应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能效等级评价体系,且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从而保证政策的实施公平、合理。我国对高效节能技术的评估、检测、认证体系不够成熟,且缺乏对建筑物整体节能性能评估的手段,整体能级评价体系与国际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用的能效等级评价体系,保证政策实施到位。
4.财税政策应与其他调节手段相协调,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建筑节能财税体系的构建涉及多个国家部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和工作配合往往被忽视。因此,在政策设计中,各部门之间应就决策的目标、力度和效果等充分沟通,在政策实施中密切合作,这在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同部门出台的政策可能产生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各种经济政策和行政法规形成合力,为发展建筑节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尽管节能减排任重道远,但应充满信心,坚定走节能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全社会提高建筑节能意识的同时,政府也要不断地完善相关立法和监管政策,强化能效评价体系,通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鼓励建筑节能的长远发展,切实有效地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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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年的财税工作,表彰协税护税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财税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负责同志的发言,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切实可行,听了很受鼓舞,更加坚定了我们完成今年财税工作目标的信心和决心。下面,我根据市政府对财税工作的要求,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去年财税工作取得的成绩
*年,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全市生产总值完成867.25亿元,同比增长14.4%,总量居全省第4位;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97.22亿元,增长3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740元,增长20.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46元,增长18.2%。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积极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改革,使财税工作实现了四个新突破:一是财政收入规模实现新突破。*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突破30亿元,达到33.76亿元,增长32.1%,增幅位于全省第3位,总量位于全省第8位。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突破8亿元,达到8.2亿元,增长32.1%。回顾改革开放以来近30年的历程,我市一般预算收入踏进10亿元的门槛,经历了漫长的25年时间(*年10.36亿元),突破20亿元仅用了短短的3年时间(*年25.55亿元),去年又实现了突破30亿元的新跨越,这既是许昌经济发展成果的体现,也是我们各级各部门重视和加强财税工作的结果。二是财政收入质量实现新突破。*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89%,比上年提高0.33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7.25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0.7%,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2个百分点;市本级税收收入达到7.75亿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94.4%,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9个百分点。这两个比重的显著提高,标志着我市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有了明显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和结构实现了新的突破。三是财政支出规模实现新突破。*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突破60亿元,达到63.68亿元,增长33.3%;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突破15亿元,达到15.1亿元,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的23.7%,增长34.5%。全市财政支出的重点着力向民生倾斜,涉及民生的支出达到29.4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46.3%,在规模、比重和增幅上均为历史新高,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协税护税工作实现新突破。*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财税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协税护税机制,协税护税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了税收源泉控管,堵塞了征管漏洞,规范了税收征管秩序,完善了财税管理体制,治税环境明显优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税收特别是小税种的持续稳定增长。*年,全市车船税、房产税、契税等小税种收入接近7亿元,增长46.4%。同时,我们还通过税源清查登记,有效地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税源交叉管理问题,理顺了一些税种征收和一批重点项目的财税管理体制,使税收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可以说,*年我市财税工作成绩显著,可喜可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财税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协税护税成员单位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的结果。市委、市政府对财税部门和协税护税成员单位的工作是满意的,毛书记、李市长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财税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为协税护税做出贡献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诚挚地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大家也要看到,我市财税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差距。一是收入总量还比较小。我市一般预算收入的总量为全省第8位,但与第7位、第6位的新乡、安阳的差距还较大(分别少7.3亿元、8.7亿元),位于第9位的三门峡与我们只差4亿多元,我市一般预算收入仅为郑州市的15.41%。二是收入质量还不够高。*年,我市宏观税负为7.9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78个百分点,其中:地方税负为3.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为全省倒数第7位,地方税负占宏观税负的比重为48.7%,比重仍然偏低。三是骨干财源的培植十分紧迫。近几年我市虽然加大了财源建设的力度,但真正拉动收入大幅增长的骨干财源项目仍显不够,财税收入的支撑点较少。全市纳税100强企业入库地方税收13.35亿元,仅占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的39.5%;地方税留成过亿元的企业仅有许昌卷烟厂和中原证券两家,这与排名前7位的省辖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培植骨干财源、重点税源的任务显得非常紧迫。四是县域财政收入不够均衡。全省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排名前10强中,我市仅有禹州市一家,而郑州和洛阳均为4家。我市6个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最多的禹州市突破10亿元,而最少的县(区)仅有1.7亿元,相差8.3亿元;收入增幅最高的长葛市达到52.5%,最低的几乎为零增长;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最高的魏都区为97.5%,最低的仅为71.6%,相差25.9个百分点。这些情况表明,6个县(市、区)财政收入的规模、增速和质量很不均衡。五是协税护税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外地相比,我市在协税护税网络建设、涉税信息采集和运用、协税护税工作手段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这些差距和问题应当引起各级政府、财税部门以及各协税护税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清醒认识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形势
去年底,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确定了*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概况起来主要为“1415”,即全年经济总量突破10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40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1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500亿元。四个主要经济指标有两个为财税收入目标,这一方面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财税工作高度重视,期望很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壮大财政实力。坦率地讲,在财政收支连年高增长、高基数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如此高的增幅,难度很大,任务艰巨。对于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既要坚定信心,又不能盲目乐观,需要客观冷静地分析形势,既要看到财税增长的有利方面,又要敢于正视影响收入的不利因素,从而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有利于财税增长的因素。从大的环境上看,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政策陆续出台以及省政府对中原城市群和郑许区域经济协作发展的高度重视,将为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增添新的税源。同时,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也会形成新的增收,如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资源税税标调高以及印花税和建筑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增收、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等政策的实施,必然带动相关税收的增长。此外,去年国家连续5次调高金融存贷款利率,相关金融企业今年的营业税可望增长。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有以下几个增收因素:(1)*全市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增速要达到14%,按照一般预算收入与GDP的弹性系数推算,财政收入可望有较大地增长。根据近三年我市一般预算收入与GDP的弹性系数推算,*年的弹性系数只要不低于1.2,一般预算收入即可突破40亿元目标。(2)*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25%以上。按照近几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营业税关联度推算,建筑安装营业税可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3)我市一批新竣工项目逐步形成生产能力,而且市场前景看好,已成为我市税收增长的稳定税源,东城区热电厂、首山一矿、天昌复烤、烟草薄片、泉店煤矿等一批项目有望陆续竣工投产,将为我市财政收入再添新的税源。(4)随着消费结构升级、消费领域拓宽、消费需求增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将进一步凸现,第三产业贡献的税收将进一步增加,特别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扩大、机动车辆增加,以发制品企业为龙头的外贸出口企业快速发展,煤炭行业资源涨价整体收益提高等诸多因素都将拉动我市税收增长。从税收征管的环境看,各级党委、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特别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闻会制度极大调动了各地发展经济、增加税收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各级协税护税网络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税务部门治税环境进一步优化,都为实现今年收入目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今年前两个月收入完成情况来分析,截至2月底,全市一般预算收入接近7亿元,达到6.96亿元,增长3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6亿元,增长37.5%,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8.5%;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亿元,增长3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15亿元,增长32.4%,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79.5%。可以说,今年的财税工作开局良好,为实现全年收入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看到有利方面和增长因素的同时,我们也要深入分析影响经济发展和财税增长的不利因素。在国际方面,受美国次级债务的影响,全球经济放缓的趋势日益明显,贸易摩擦继续增多,美元贬值带给人民币升值压力日益加大,对我国外贸出口带来严重影响;同时国际市场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国内企业生产成本普遍提高。因此,国际形势和经济环境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在国内方面,国家严格项目核准、环评、紧缩银根和土地供应等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也极有可能波及我市相关的一些税源行业或企业(如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中原证券),对我市的煤炭、造纸、炼焦、化工、化纤、水泥、冶金、电力等9个高耗能行业的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形成税收的直接减少。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将会带来较大的减收,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税率调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煤矿下井补贴提高及部分行业企业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调整等政策的执行,也将使所得税形成减收。初步推算,这些因素将使我市税收直接减少10亿元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将会减收2.6亿元左右,其中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大约减收6000万元左右。
综合以上分析,国家宏观政策的实施和税收政策的变化会对财政增收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目前我市经济增长的支撑因素没有大的趋势性改变,且财源得到一定的扩大和巩固,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尚好,且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改善。我们一定要正确分析形势,抢抓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克服一切困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完成今年的收支任务,推动财税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扎实做好今年的财税工作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已经基本确定,财政收入的目标任务也已明确。刚才,三位局长分别对今年的财政、国税、地税工作进行了安排,讲的很好,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在今年的财税工作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财税征收要加大力度。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依法治税,严格征管,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从严治税,促进税收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要坚持做到应收尽收,同时还要防止虚收空转。要强化税源基础调查,掌握税源总量和结构变化,加强税源分级分类调控管理,切实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相关税种的监控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实现税收及时、足额、均衡解缴入库;要强化税收稽查,开展必要的专项检查,坚决堵塞“跑、冒、滴、漏”;要自觉遵守各项财税体制规定,严格按体制规定的级次组织收入入库,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要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增强纳税服务意识,营造和谐征纳关系。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充分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管理规范;要切实强化契税征收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减免税。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坚持和完善财税工作例会制度,认真分析税收征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征收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2、开辟财源要舍得投入。财政来源于经济,经济决定财政,只有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财政增收才有源头和活水。因此,要把加强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立足第二产业稳固主体税源(06、07年税收贡献率分别为78.9%、74.9%),发展第三产业增加社会税源(06、07年税收贡献率分别为13.8%、23.9%),抓好重大项目催化新生税源,逐步建立比较健康稳定的地方财政增长机制。要按照李市长对财税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市里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重点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大对大企业集团、小巨人企业和全市40户重点企业、20户高新技术企业、2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30户上市后备队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使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断巩固和扩大骨干税源。
3、财政支出要保证重点。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打造“民生财政”的要求,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四个倾斜”。即:确保工资、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惠民十件实事的顺利完成,确保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要向城建项目倾斜、向创建项目倾斜、向社会事业项目倾斜、向推进区项目倾斜,真正使财政资金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4、争取支持要研究政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财税政策。各级财税部门一定要重视对各项财税政策的研究,科学合理地运用政策,积极争取上级的转移支付和财政支持。要加强与上级财税部门的沟通、衔接,围绕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的重点领域,积极策划和申报项目。大家要学会创造性地工作,能够最大限度地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以争取更多的资金来推动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5、财税监管要提高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支出规模的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们必须加强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理财的水平及能力。*年,我们要按照李市长关于打造“阳光财政”的要求,全面推动县级部门的预算改革;要按照国家规定,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
6、协税护税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做好财税工作,财税部门是主力军,但仅靠财税部门的力量还是不够的,财税工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配合。我们去年的工作实践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刚才,我们表彰了*年市区协税护税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同志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协税护税办公室要对去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加强薄弱环节,使协税护税工作再上新台阶。关于吸纳市统计局进入协税护税网络问题,我原则同意联席办的意见,希望尽快明确部门的职责任务,及早开展工作,以使我市协税护税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在税收征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机械装备制造业是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技术装备的基础性产业,在全社会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形势下,乘势而上,大力发展节电节能设备、环保治污设备、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培育机械行业新的增长点,以满足各行各业节能减排需求,很有必要,且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为此,特对我市大力发展环保节能设备提出以下建议。
一、发展的条件
目前,我市生产的环保、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的企业有80余家,20**年完成销售收入60亿元。产品主要有:污水处理设备,混凝土砌块设备和节电器、节电电机、风力发电设备等,其中:污水处理设备、节电设备形成了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风力发电设备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xx市机械行业现有规模以上企业980家,零部件专业化协作已形成配套网络,能够为发展节能减排设备类产品,组织协作配套和快速形成生产能力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
二、发展重点
目前,我国的环保设备、节约能源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发展环保设备、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前景广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支持发展污水处理设备,建筑垃圾和混凝土砌块设备和节电器、节电电机、风力发电设备等产品,形成了一定规模,争取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竞争势力。
1、污水处理设备。以xx机械(xx)有限公司、高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重点加快水污染特别是造纸污水防治技术的研发和提高大型成套设备制造能力,实现工业污水处理通用设备与专用工艺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系列化、成套化,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性能和标准化程度,实施“交钥匙”工程。同时,带动通用配套机械的同步发展,提高本地配套率。
2、大气污染防治设备。以**轻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新除尘设备有限公司、xx**滤清器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主,大力发展脱硫除尘一体化设备和电除尘设备。重点发展超高压、宽距除尘脱硫成套技术与设备和大型、高效复合式袋式除尘脱硫成套技术与设备,开发250m2以上的大型设备和蜂窝式电除尘产品。
3、新能源设备。以xx宏力集团、青能动力、中云机械、豪迈科技、xx风电设备等企业为主,解决关键技术,重点发展地源、气源热泵空调机组,风力发电设备等产品,加快推广新能源设备的普及应用,尽快建成xx省重要新能源装备生产基地。
4、节能设备。重点支持xx富源增压器有限公司、xx增压器有限公司、xx电子科技、**电器、**电器设备公司等企业发展节油、节电等产品,加速开发适应欧Ⅳ、欧Ⅴ排放标准的内燃机配套涡轮增压器等产品,进一步推动增压器的应用范围。发展系列化、智能化节电装置等节电产品,并加快推广应用步伐。支持xx开元电机有限公司发展高效、节能、大功率新型电机。
5、资源综合利用装备。依托xx建筑机械有限公司、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改进,研制以建筑垃圾为主料生产新型建材的核心生产设备,尽快实现核心设备国产化。同时对前期研发的粉碎、配料、搅拌等配套设备系统,进一步完善生产系统和综合技术规范,实施粉碎、拣选建筑垃圾环节的节能降耗技术改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专利和工艺专利,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三、保障发展的措施
(一)抓住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依据我市机械工业特点,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二)抓住国家增加投入、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市场营销网络,创新产品营销机制,引导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通过节能环保产品的认证,争取更多的产品列入政府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清单,扩大采购范围,拓宽销售渠道。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节能减排新产品开发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形成规模。
【关键词】营改增,营业税,增值税,优势
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第212次常务会议决定精神印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 截止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与营业税是两个独立而不能交叉的税种,即:交增值税时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时不交增值税,二者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都不相同。凡是销售不动产,提供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转让无形资产的交营业税.凡是销售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交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显得越发不合理。两者比较一出,营改增的原因就不言而喻了。增值税具有“中性”的优点,即在筹集政府收入的同时并不对经济主体施加“区别对待”,客观上有利于引导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但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中性效应,前提之一就是税基尽可能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而现行税制中,营业税征税范围较狭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
在新形势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必然选择。营业税存在种种不足,营改增会带来什么样的优势呢?
第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我国优化经济结构。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即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需征收营业税。在目前形势下,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不利于经济的健康运行,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第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化解税收征管中的矛盾。现行的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例如传统商品的服务化,商品和服务的界定逐渐模糊,那么是适用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就成为一个难题。营改增可以化解这一难题。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避免发生偷税。和增值税实行税款抵扣的计税方法相适应,各国都实行凭发票扣税的征收制度,通过发票把买卖双方连为一体,并形成一个有机的扣税链条。即销售方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既是销货方计算销项税额的凭证,同时也是购货方据以扣税的凭证。正是通过发票才得以把货物承担的税款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往下传,最后传递到最终消费者身上。可见,增值税发票使买卖双方在纳税上形成了一种利益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一方面可以避免纳税人偷税、漏税和错计税款,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可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目前的税制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外,对服务业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因为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全额征税,且无法抵扣,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不利于服务企业的发展,进而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以下结合实际例子讨论。首先来分析服务业的影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是一家提供会计专业化服务的企业,既向上游企业安永咨询购入咨询服务,又向下游企业提供审计服务。今年上半年,安永审计向安永咨询购入咨询服务3365.96万元。“营改增”后,增加了抵扣税额201.96万元,为企业带来了显著的减税效果。同时,上海电器集团作为安永审计最大的客户,上半年直接来自于安永审计的增值税进项抵扣61万元。总之,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全部的商品和服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既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的国情,还将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一改革是十分必要。
然而营改增在实际试运行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多少会存在一些问题。诸如部分企业承担的增值部分差额税金有所增加,增值税凭据难以搜集等问题也伴随着“营改增”浮出水面。就总体来看,“营改增”改革前景明朗,其意义不仅在于为企业有效减负,更旨在促进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本次税改减少了整个产业链的税负,产业整体竞争能力或将上升,这也是这次税改的实质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全社、郑健翔,地方财政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
[2]贾曼莹,促进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10年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1年
财务政策一般指财务主体利用一定的办法有意识地改变财务对象,以达到企业理财目标的指针。
就国家主体而言,财务政策是国家以财务规则、制度等形式对企业财务方面所作的规范,它是一种强制执行性的财务政策。其基本目标是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一种配合,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限制。从财务政策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资本金的来源形式和管理的规定、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的规定、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规定、利润及其分配政策的规定等;从财务政策的表现形式上看,主要是《企业财务规则》和各行业的财务制度。
就企业主体而言,财务政策是企业在国家财务政策的指导下,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和现实要求所制定或选择的一套自主的理财行动指南,它是一种自主选择性的财务政策。其基本目标是配合企业经营政策,调整企业财务活动和协调企业财务关系,力求提高企业财务效率。从财务政策的内容上看,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资管理政策、营支资金管理政策、投资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从财务政策的表现形式上看,它是一套自主的、灵活的内部财务制度。
2财务政策选择的外部影响因素
(1)经济周期因素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公司被推向市场,不仅要自主经营,同时要承担盈亏责任。市场经济不同于以往计划经济,她有着一定的周期性,即必然要经历复苏、繁荣、衰退、萧条这四个阶段的循环。与此相对应,上市公司在不同阶段所选择的财务政策也不同。一般来说,在繁荣期,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供给也成上升趋势,投资政策选择上应增加投资以扩大生产,同时要在短期内筹集资金来满足投资需要;在萧条期,由于整个宏观环境不景气,市场需求减少,可能给上市公司造成大量产品库存,企业现金流不畅,并且难以找到新的可行性投资项目,促使企业采取紧缩的财务政策。
(2)产业政策因素的影响。
产业政策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产业结构、产业组织、产业发展方针和策略。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上市公司要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这就加快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原有一些受政府保护的传统产业受到冲击,而依靠新技术优势发展起来的高新企业日益壮大,这种产业结构变化必然导致社会资源的转移,毫无疑问,不同的上市公司面对这些政策性导向,会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财务政策。一般来说,对于受政府保护的传统行业,它们积聚了大量国有资本,在政府逐步放开管制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的融资、投资、资金营运都应采取较为谨慎的财务政策,以便成功适应转轨时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减少经营风险;而对于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应顺应国际形势,充分利用政府的政策,寻找最佳突破点,合理选择各项财务政策。
(3)金融环境因素的影响。
随着政府行为的减少,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限制的逐步开放,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方式呈现多样化,金融市场,金融货币政策、金融体制等金融环境的变化,制约着企业投融资政策的选择。如作为企业投融资场所的金融市场,其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的逐步完善,为企业投融资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组合方式,上市公司不仅可以在国内市场上融资,也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融资,融资工具的日益丰富,既可以单独选择股权融资或负债融资,也可两种融资方式并用。相应的,这就加大了金融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应对不同的融资方式所产生的资金成本进行比较,选择资金成本较低的渠道来融资。当然。除了资金成本外,还应考虑融资渠道的资金潜力、约束条件、风险率的大小以及公司本身的资金结构、投资方向,不要从事高风险的投融资事宜,以免公司资不低债,甚至破产。
(4)财税政策的影响。
财税政策作为收入分配政策,对上市公司资金供应和税收负担以及生产经营和财务效益有着重要影响,若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税赋增加,其利润必然减少,因此财务政策的选择离不开财税政策的影响。一般来说,当国家紧张时,有可能会增加税收,公司就应当采取适当的投资方式和规模,由于无论投资什么形式的公司或是何种项目及业务,都不可避免的要面临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时上市公司可以选择投资国债,因为购买国债的利息可以免税,在融资政策上,可以采取负债融资,因为负债融资的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在股利分配政策上,应处理好积累和分配的关系,既要满足再生产的需要,又能保障股东的基本利益;而当国家财政宽松时,税收的减少使公司财务政策选择更为灵活。此外,应根据国家财税作好纳税筹划,这有利于选择出最佳的融资方案、投资方案、资金营运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5)法律环境因素的影响。
法律环境主要是指影响企业理财的各种法律因素。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思想逐步形成,国家对企业的干预由原来的行政手段转变为经济、法律手段,特别是法律手段正不断增强。如今,我国已制定了很多经济法规,从各个方面对企业财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也为企业正常的理财活动提供保证。因此,在这样一个法制环境中生存的上市公司,其财务政策的选择必然受到影响。一般来说,只有充分认识法律环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从事理财活动,避免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才能使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比如税法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公司地处不同的地区,经营不同的产品,属于不同行业,其承担税赋各不相同,如何通过各项融资、投资、利润分配组合以达到企业税赋最轻,是进行财务政策选择时需要研究的。此外,还应不断增强财务政策选择过程中法律、法规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其利益。
(6)外部利益相关者因素的影响。
①政府。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制度和公共规划、提供优化信息指导、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公共设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支持,这就要从企业的剩余中获得税收。不可否认,政府是影响企业财务政策选择的最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一般来说,企业在选择财务政策时,除了要实现企业自身的经营目标,还应关注企业的社会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物联网;税源信息;无线定位;终端管控
中图法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302(2014)04-0072-04
0 引 言
在国民经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税源信息承载着基础的微观经济信息,是税源分析、税收负担能力测算和评估的基础。“金税工程”的不断推动和发展,使得我国税务信息化的进程也日益加快。然而,这些发展和进步相对于我国经济的行业多样化以及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相对欠缺的现状来说仍显不足。现行财税制度下,财税工作部门未对财政收入和税源信息进行充分的标准化,缺少有效的税源信息采集工具和渠道,不能实时采集税源信息,没有判断实际税负高低的充分数据依据,造成无法准确评估纳税人及公民的税收负担能力,并最终导致诸如:扭曲税收信号,影响投资行为;导致偷税逃税行为的发生,造成大量税收流失;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加重收入分配的不均等负面影响。
随着近年来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物联网成为了全球一大新兴产业,成为各个行业角逐的焦点。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知识密度高、成长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如何将物联网的技术优势与税源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相结合,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因为税源信息采集不完整而导致的各类负面影响,从而使税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精细化,是值得讨论和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和分析目前国内税源信息管理的现状,再通过引入物联网技术,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税源信息采集和管理方案。
1 我国税源信息管理的现状
税源信息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类,一般而言,按照税源信息的内容可以将税源信息分为基本税源信息、经济税源信息和其他税源信息。其中,基本税源信息是反映纳税人注册资本、经营内容等静态特征的税源信息;经济税源信息是反映纳税人购、产、销活动等动态方面的税源信息;其他税源信息是反映纳税人经营之外融资、改组等方便的税源信息,具体如表1所列。
随着中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程的不断发展,政府预算体制的改革使政府财政收支的口径、管理方法、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划分都处于调整变动中。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财税体制,各税种在不同地区基本采用统一的税率标准。但由于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还没有完全实行分税制财政分配体制,加之各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经济结构、税收征管能力和税收征管成本的差异性很大,各级政府部门也迫切地想了解各级行政部门行政规费收入情况,税收收入情况,地区的税收征收潜力情况。各级政府的上述需求均离不开科学、有效地采集、分析和利用税源信息数据。
通过税源信息采集、管理和分析来准确地预测税收收入能力是制定国家经济战略、测算财政收支缺口、调整税收负担、促进公民收入合理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同时,对微观经济活动细致而准确的统计分析与“宏观和微观计量模型”测算,可为国家制定经济发展战略,设计经济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提供数据依据。因此,无论是基于国家社会稳定,还是税收制度改革,准确地采集和利用税源信息,深入地进行税源分析、研究评估公民及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都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然而,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技术型、知识型、信息型产业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市场经济领域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活动也不断创新,这就导致了产业分工日益专业化、精细化,并且由于财税管理本身事项纷繁复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愈加突出,传统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税收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工作中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针对于税源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获取税源信息的渠道有限
目前,获取税源信息的最主要的渠道仍然是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来获得,税源调查和部门协作只起辅助作用。根据上文税源信息的分类情况,这些获取方式对于基本税源信息的取得可能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是对于经济税源信息和其他税源信息中的各项内容并不能够准确有效的得到,在当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欠缺的背景下,这些残缺或者错误的税源信息将使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为传输或申报的交易数据信息;
(2)交易数据信息采集设备过少,功能单一
由于税控设备有一定的功能缺陷,不法纳税人可以选择性使用该设备开具票据,导致申报税款数据失实,破坏了税源数据的完整性;政府部门不能及时、完整地接收纳税人税源信息,不能将税款及时入库,减少了财政收入,一定程序上影响了经济发展;
(3)财税部门采集税源信息不完整,无法进行有效准确的税源评估
如税务局主要采集发票信息和税务申报信息,财政局仅采集与税源信息相关的财政票据信息,社会团体及各种基金信息虽已存在,但没有有效采集相关信息。上述哪个部门仅采集了销售环节的交易信息,未采集购进环节的抵扣或税前列支的交易信息;
(4)政府各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存在一定的障碍
不同政府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重复采集数据,同一政府部门的不同管理机构也从各自角度出发重复采集数据,还不能很好的共享信息,加大了政府部门的管理成本,给被采集信息的广大企业和民众带来了困扰,降低了数据的利用效率。
虽然国家对于财税信息化的改革不断完善,但是要从经济的源头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等方面得到提高仍然面临巨大的挑战,仅仅从颁布各项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规范税源信息的采集工作很难解决当前的税源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中的问题。因此,本文探讨通过不断发展和成熟的物联网技术来解决当前税源信息采集工作中税源信息缺失和错误等问题,从而保证财税决策数据依据更加充分可靠。以此为出发点,我们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税源信息采集分析系统解决方案。
2 物联网的概念、结构和应用
2.1 物联网的概念
1999年,在美国召开的移动计算和网络国际会议上首先提出了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的概念,并提出了结合物品编码、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和互联网技术的解决方案。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出了“智慧地球”的概念;同年6月,欧盟委员会递交了《欧盟物联网行动计划》;7月,日本IT战略本部颁布了日本新一代的信息化战略——“I-Japan”战略;同年8月7日,总理提出了“感知中国”概念,并将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中。物联网成为了当前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的物联网建设也开始由概念宣传向实际操作方向转变。
虽然物联网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有关物联网的定义和技术的共性问题仍未明确统一。目前,国内比较普遍的“物联网”定义为:“物联网是指利用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装置、红外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等各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其目的就是使所有物品都与网络连接在一起,使得识别和管理更加方便[1]。物联网把网络所实现的人与人之间的互联通过技术夸大到了所有事物之间的连通,不但使得现实世界的物品互相连通,而且实现了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互联,从而有效地支持人机交互、人与物品之间的交互、人与人时间的社会互[2]。物联网的核心特征是泛在的感知、互联互通与共享以及智能的服务[3]。
2.2 物联网的结构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知识密集度高、成长潜力大、带动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特点,围绕物联网架构体系,物联网关键技术体系有感知层关键技术、网络层关键技术、应用层关键技术,以及物联网共性技术和安全可信网络建构技术。
从功能上来看,物联网可以归纳为是对物-物之间信息的感知、传输和处理,因此,物联网网络架构被认为是由感知层、网络层、应用/中间件层组成,图1所示是物联网网络架构。
图1 物联网网络架构
在图1中,感知层主要实现智能感知功能,包括信息采集、捕获、物体识别。网络层主要实现信息的传送和通信,网络层可依托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应用层中的物联网业务中间件主要实现网络层与物联网应用服务间的接口和能力调用,包括对业务的分析整合、共享、智能处理、管理等,具体体现为信息管理、服务管理、用户管理、终端管理、认证授权、计费管理等。应用层中的应用包含各类应用,例如环境监测、智能电力、智能交通、工业监控、等。
3 物联网技术在税源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物联网技术已经在多个领域开展了应用,例如环境监测、智能电力、智能交通、工业监控等。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财税领域的应用案例。为了整合分散在各个层面的财税税源信息,需要研发一套创新的集税源信息采集、管理和分析等功能的财税物联网系统。
税源管理是整个财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信息化条件下加强税源管理,必须以信息系统为依托,以涉税信息流(纳税人生产经营及交易信息、申报信息和第三方涉税信息)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财税税源管理,构建为财税服务的物联网,可以全方位地满足“税源信息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目的,为国家提供全面有效的基础经济数据,进而支持经济决策。
全方位感知、安全可靠通信和智能化管理是物联网的三项关键性技术,利用这三项关键技术,能够实现财税机关对各类税源信息及时准确的采集、税控终端的信息定位和管理。针对于在税源信息中,经济税源信息难以获取或者获取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采用物联网技术设计的税源信息无线采集器(税源终端、智能电表、智能水表等设备)作为典型的物联网部件,可实现税源信息(主要是经济税源信息: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过程信息;收入、成本、利润等经营成果信息;房产、存货、投资等信息)的采集、存储、发送和打印等功能。实现物联网在税源信息管理中信息采集、传输、管理以及分析等应用,为财税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税源信息。
3.1 物联网在税源信息采集中的应用
税源信息无线采集器以可插拔方式安装在税控收款机、POS机以及水表、电表等设备中,实现编码唯一,与纳税人信息进行关联,实时采集纳税人相关的各项交易数据、能耗数据、资产数据等各项税源信息,实现实时、准确、完整的数据采集,实现了这些设备的智能化。利用物联网技术,能够使现有的各类设备在安装了税源信息无线采集器后更加智能化,通过物联网技术,这些设备可是实时的采集纳税单位的能耗信息,以及通过纳税人的电子标签以及商品货物的各类标准编码,可以实现对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买卖双方信息等各项信息的采集,最终将这些信息通过相应的传输路径分别传送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减轻了数据采集和整合的困难,同时也加大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
将无线数据传输技术、语音通讯技术、IC卡信息认证技术、二维码生成及识别、光学引擎扫描方位试读技术、触摸屏手写输入技术、热转印打印及电子导航技术等各类高科技技术进行结合,设计并研制了新型无线税源终端开票机,可以支持各类规模、各种行业的税源信息采集。
3.2 物联网在税源信息管理中的应用
通过使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无线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财税机关可以实时对纳税人的交易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对纳税人的一些非法的行为(异地开票、代开发票、偷水偷电等行为)可以及时制止,可以大大减少非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了税款的流失和能源的损耗。
无线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具有无线定位功能,并且可以通过3G/4G的数据交换功能实现基于物联网的数据交换。通过物联网技术与后台终端管控系统的结合,可以实现在终端管控系统平台中对各类终端进行监控和管理,随时对设备的税源数据进行采集,实现了税源信息采集的实时性,并且通过对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的实时监控与管理,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些设备出现在非指定区域内交易而造成发票假开、能源虚耗等情况的发生。例如,如果相关的设备所采集的税源信息不符合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或者出现不符合常理的情况,就会在终端管控系统中对该设备及纳税人进行报警,财税部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报警信息对相关的设备进行警告、锁定等相关的操作,并对交易数据进行查看和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非法行为,如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对设备对应的纳税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这样,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阻止非法行为的延续。
3.3 物联网在税源信息安全中的应用
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国家税务部门登记的纳税人有法人纳税人约4 300万户,个体工商户约1亿家。如此庞大数量的纳税人,税务管理部门只靠人力以及法律效益很难进行良好的监控和管理,依托目前的基于IC卡或者U盘等媒介的报税方式,对于各个纳税人税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也很难有比较好的保证。
通过对无线税源终端和无线税源采集器进行安全设计,采用安全芯片实现数据加密、签名等功能。在每次纳税人发生交易行为之前,都需要对无线税源终端或者无线税源采集器以及交易行为操作人进行有效身份认证,结合数字证书、生物识别、二维码等一系列新技术、新手段来保证用户身份的真实可靠。搭建专门的网络信任基础设施(各类支持物联网的3G/4G网络和专门服务于税源信息管理的APN专线相结合),构建身份证书管理系统及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实现对各类无线税源信息采集设备和人员的统一身份认证。在交易发生前,得到了准确的身份认证以后,才允许该终端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交易,否则将通过对各类终端的锁定来禁止非正常交易行为的发生,这样就可以保证税源信息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通过采用身份认证、授权机制、数据存储加密等技术手段,实现大规模网络数据存储隐私保护系统。将访问控制和保证数据安全和隐私的方式相结合,采用例如单个数据密钥加密数据元组、不同密钥加密不同数据元组、密钥推导?等不同的方法来增强访问矩阵中的访问授权,这样就在基于物联网的终端及系统后台的访问权限上提供了有效的访问策略。
3.4 物联网无线税源信息管理系统与网络开票系统的比较
在介绍了物联网技术在税源信息管理中的各项应用之后,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无线税源信息管理系统相对于目前的网络开票系统,具体一定的优势,表2所列是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无线税源信息管理系统与网络开票系统的比较。
4 结 语
税源信息是统计国家经济发展各项指标的基础数据来源,是反映国家纳税能力以及国民生产总值等综合实力的重要依据。通过加强对税源信息的管理,包括其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等各项管理工作,都将会大大加强国家在制定经济政策、优化经济结构的准确性。随着国家“金税工程”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普及基本税务法律的基础上,如何通过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减轻各类信息的采集难度,实现税源信息采集的智能化,如何能够从税务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从税源产生的根源进行采集和分析也日渐重要。虽然国家对于税源信息管理的投入力度日益加强,但是对着经济发展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仅仅依靠于人力进行税源信息管理已经不能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力度的要求。因此,通过借鉴物联网技术在其他各个行业领域的应用,本文提出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税源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利用物联网技术所带来的技术优势和实用性,将在税源信息采集方面大大减轻目前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并从税源产生的源头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大大避免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样既对税源信息进行了采集和使用,又通过物联网技术对税控终端等信息采集设备进行了良好的监管,对于国家进行税源监管也将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宁焕生,徐群玉.全球物联网发展及中国物联网建设若干思考[J].电子学报,2010,38(11):2590-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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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洪波,杨龙祥,朱琦.物联网技术进展与应用[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1(1):1-9.
关键词:统计学;统计方法;创新;财税管理
创新,并非是一个新鲜的词儿,而是人类自古以来就存有的属性。因为有了创造意识,我们才能从蛮荒野人进化到现在这样的科技社会;因为有了创新意识,我们才能谈及发展;因为有了创新意识,我们才能飞出地球探索太空。创新是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基本要求,没有了创新,人类将会失去未来。在二十一世纪,各行各业都需要创新型人才,都需要对现有的系统与架构进行创新、再开发。在财税管理中,关于统计学,统计方法的创新和改进能够明显地提升统计的效率和成果,不断地研发出更科学的统计方法是统计学进步的一个重要途径。
现代的统计学比刚提出概念时又进步了许多,所以应用在了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在人们每天的生活中也能用到很多统计学理论和方法。在统计学中,也有对预测的准确度提高的研究,在这种计算层面上,创新性显得极为重要。目前的大多数理论还不能满足人们对于统计学作用的要求,一步步通过创新思维找到新的方式方法,将会使统计学应用到更多更广泛的领域里去。创新型人才是二十一世纪最需要的人才类型,如何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我们目前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统计学科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尽早接触到创新理念,在研究中践行创新行为,逐步产生创新意识,以应对新的时代要求。
统计学中,有一个非比寻常的应用方向,就是预测未来。当然没有那么神乎其神,统计学中的预测一般都是根据之前的长期数据和一些统计学的指标,来预测之后某一事件可能会有的发展趋势。如果我们能将预测的准确度提高至更小,那统计学的前景将是不可估量的。从统计学的发展历史上来看,提高预测的准确度、提高效率也是我们研究的一大方向。在提高预测准确率方面,现有的方法还不能做到这一点,在大量的研究下,创造性地提出新理论、新方法,是有必要进行统计方法改进与创新的又一原因。
统计学是一门非常耗费心神的学科,这一点从许多研究统计学,或者在国家统计部门工作的公务人员身上可以看到。统计学具有四大特征三大职能,是一门对于国家国情调查非常重要的学科。不过,在我国,统计学还不能算是一门强势学科。与其他学科相比,统计学科的人才培养略有一年不如一年的趋势。统计学是一门非常庞大繁杂、分支很多的学科,因为统计的多样性,统计可以应用在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同的统计方法、统计需要也为培养创新型的统计人才带来了难度。我们想要通过创新型人才的创新思维来打破进步的瓶颈,与其说如何教育出一批创新型人才,不如说如何培养出一批创新型人才,创新思维需要的是信马由缰地驰骋,希望我们能培养出越来越多的独立思考、认真研究、懂得钻研问题的统计学学者。
在统计学中,是存在很多的学科交叉的方面的,所以这也对于培养一些创新性的统计学人才提高了难度。一个优质的统计学人才应该学贯古今,通晓自然与社科,统计作为一个由数据因素说话的学科,掌握大量的数据,懂得从哪些原因来收集数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统计学是一门非常庞大繁杂、分支很多的学科,因为统计的广泛多样性,统计可以应用在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求学者发现普通事物背后不平凡的意义,想来工作任务也是很艰难的。
不过,系统地认识和系统地分析数据复杂性增加了统计学中分析思考的新途径。随着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以及学科整合潮流的兴起,统计研究一直延伸到许多学科研究的新领域,开始探索新的数据的统计方法。对于不同学科的知识,我们可以融会贯通,利用其他学科的创新思维来引导自己的工作方向。许多领域,比如计算机行列,创新思维人才层出不穷,创新的产品与概念也是日新月异,我们可以学习或者借鉴这些行业的成功范例,把外在的东西消化,成为自己的思想,然后运用到统计方法的改进与创新中去。
统计科学和其他科学的普及率将打开新的应用的统计数据领域的视野。模糊理论和突变理论提供了新的科学方法和理念,为统计数据的进一步发展。统计数据的一些先进科技成果的引进,统计的发展和他们的互动将成为统计发展的趋势。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引入控制论,信息论,系统论,图论,混沌理论,模糊理论等方法和理论。在多学科交叉的大环境下,取长补短,向多学科学习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经验,再加工,创造出自己的一套科学实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体系。这也是一种思维和方法上的创新。
统计学的发展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统计是一门高瞻远瞩的学科,总是站在大的角度、高的角度看待问题。在研究方法上创新创造可能会改变整个统计学科的研究面貌,是一件重要而必要的事情。由于技术进步而带来的统计数据的潜在功能的不断提高,使得统计学的一些创新性研究和改进的途径将被进一步挖掘。
结束语: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财税管理在现代商业中的地位与日俱增,而统计科学和其他科学的普及率将打开新的应用的统计数据领域,在财税管理方面将有这十分深远的意义。另外,统计学不仅仅是计算一些数学上的值,而是有着更广泛更新颖的用途,能够通过一些已发生的事情去预测即将要发生的事情,所以科学正确的研究方法极其重要。而找到这样的研究方法需要创新性的理论提出,这就需要研究统计的研究员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从已有的条件中发现看似不经意的小事儿背后的重要意义,从而开拓出全新的理论和方法,助力统计学中的研究方法更上一层楼,也能使统计学科发现更多更有价值的成果。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戴世光.积极发展科学的统计学,为我国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J].中国统计,1979(1).
[2] 曾五一.关于经济统计学若干问题的思考[J].统计研究,1999(11).
据上海证券报,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性政策实现发展目标;进一步研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全面推进低碳试点工作;力争2015年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工程投资将达到2.3万亿,可再生能源投资将达到1.8万亿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有望迎来系统性政策利好。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关注气候中国峰会”上透露,近期国务院审议批准了多项绿色低碳相关产业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通过惠民工程推行领跑者计划等,面对前景广阔的绿色低碳市场,企业须把握经济转型的战略机遇期,通过加大低碳技术的研发、投入和应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自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企业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据记者了解,上述所指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具体方案即是由发改委等部门研究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该意见有望近期公布。解振华透露,该具体方案主要是通过一些市场化机制和一些激励性政策来实现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
该目标在此前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已经明确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
解振华表示,当前全球及中国正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这为我国企业供了一个重大的历史机遇。据测算,“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方面,我国投资将达到2.3万亿,可再生能源方面投资将达到1.8万亿,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的占有率由目前的5%将提高到30%,企业面对着前景广阔的绿色低碳市场。
此外,除了出台节能环保产业具体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外,解振华表示,我国还将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进一步研究开展低碳城镇试点,全面推进低碳试点工作;鼓励条件具备的地区先行先试碳排放交易权的试点,2015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经济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全面推行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销的电价政策,针对8类高耗能行业,对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实施节能技术改造以奖代补政策,按形成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研究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的补贴政策。
此外,解振华透露,国家还拟将通过一揽子财税政策扶持绿色低碳行业发展,包括近期国务院也同意准备通过惠民工程,来推行领跑者计划,对能效最好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给予鼓励性政策;出台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等。
【关键词】 灾后重建;会计师事务所作用; 损失认定;资金筹措
四川汶川大地震的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很多事情需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本文就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在灾后重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灾后重建中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财产损失价值的认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62号)明确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财产损失,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在税收政策的基础上,企业需要尽快全面清理地震灾害财产损失,提供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二)不能偿还债务的认定
中国银监会于2008年5月23日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通知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核销贷款过程中,若不能取得法院出具的债务人无财产清偿证明的,可依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内部清收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作为核销呆账的依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 28号)规定:“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根据上述规定,在明确呆账贷款核销政策的基础上,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企业需要尽快全面清理地震灾害财产损失,提供包括借款抵押资产在内的财产实际损失情况,及时向金融企业等债权人提出核销贷款申请。
(三)重建资金的筹措
在银根紧缩和汶川地震的双重影响下,受灾企业资金空前紧张,灾后重建融资困难突出。据统计,六个重灾市州中小企业恢复重建大约需要资金超千亿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四川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向灾区发放的贷款中,恢复重建贷款只占百亿,相对于所需资金的千亿元而言只是一个零头。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企业筹措重建资金的金融扶持措施包括:开启绿色授信通道;增加重灾区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创新信贷产品;放宽机构准入条件;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扶持地方金融机构;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这些政策无疑给受灾企业带来了解决资金问题的希望,企业需要尽快准备相关资料,提供有一定水准的恢复生产和发展经营的前景证明材料以申请资金。
二、 会计师事务所在企业灾后重建中的作用
(一)协助企业进行财产损失价值的认定
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损失鉴定材料。一般情况下,受灾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监管要求到“现场取证”,但受限于人手、时间等无法全面参与企业财产损失清理工作。因此,税务机关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财产损失鉴定报告审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协助银行对企业不能偿还的债务进行认定
豁免地震受灾企业的部分债权是灾后重建的第一步。但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举措,豁免债权将会变成利益分赃。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有权利仔细审核损失情况,但却可能出现其工作人员与企业内外勾结,趁核销过程进行抽逃废债。因此,地震损失到底有多少,到底该核销多少债权,应该充分利用外部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
(三)协助企业筹措重建资金
地震给很多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但并不一定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有的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前景都不错,地震使它们遭受损失,经营暂时停顿,但只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并帮助周转,这些企业很快就可以恢复原来的生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甚至可能通过重建升级原有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等而取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财政、金融机构、风险投资者等方面均有可用于企业灾后重建的资金,但是需要企业提供有相当说服力的恢复生产和发展经营的前景材料。受灾地区很多企业目前尚不具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制作能力和经验,这就需要中介机构发挥专家优势作用,协助企业做好相关材料,争取外部资金。
三、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在财产损失价值的认定方面
为了降低风险,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担地震相关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持财产损失认定原则,从严把握,做到界定准确、数字真实、证据充分;事实不清不核销、程序不全不核销、责任不清不核销。由于在现行文件中,对地震损失的界定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在执业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要注意与企业、税务、财政等方面加强沟通与交流,准确把握政策。注册会计师还要综合各方面意见,尽可能使专业报告在内容和形式上满足各种需求。
(二)在对企业不能偿还债务的认定方面
在地震损失清理工作中,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有多报损失的动机,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主动向企业宣讲政策,加强沟通,在损失界定和取证方面得到客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注册会计师一定要参与现场从始至终的清理工作,一方面要辅导企业人员做好摄影、照相、测试、技术和质量检验、损失情况记录和签字确认等取证和资料收集工作;另一方面要严格监督取证过程,认真、及时复核各项财产损毁率和预计修复费用的合理性,并解决相关人员在损失认定方面的分歧事项。
企业地震财产损失主要是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存货等。对于完全损毁或灭失的财产,取证工作比较简单;对于部分损毁、修复后尚可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部分损毁、整理或返工后尚有利用价值的存货,损失取证工作及损失金额的认定相对复杂。对于部分损毁财产的损失鉴定工作,中介机构要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作用,由建筑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损失咨询意见。对于非常重大、专业性极强并已经超出企业和中介机构鉴定能力的财产损失,中介机构还应该协助企业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如危房鉴定、车辆报废鉴定等。地震财产损失金额的确定以直接损失为宜,间接损失由于相关证据收集困难、计算准确率较差,可以提请关注等方式表达咨询意见、不宜发表鉴证意见。
除了注意损失金额确认之外,取证程序合规性、手续完整性、证据充分性也不容忽视,需要中介机构严格把关,将这次企业地震财产损失鉴定做细、做实,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三)在协助企业筹措重建资金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要协助企业筹措重建资金,另一方面,还应该辅导企业加强管理,合理有效利用资金,持续为受灾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在灾后重建的漫长过程中,在做好财务工作的基础上,中介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后续的整改措施和建章立制工作等。通过灾后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实施,受灾企业不仅能够恢复到灾前的生产能力,而且还有通过深化管理和提高竞争力加速发展的潜力。
(四)在账务处理方面
1.损失的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地震灾害损失后应当及时清查核实,作为当期损益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进行核算。但是,介于本次地震灾害损失重大,笔者认为,应该允许企业自行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既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核销所有者权益。应该注意的是,无论计入损益或者权益,都应当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如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程序等。如涉及国有资产,还应当报国资、财政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式。
受灾企业在地震发生至正常生产期间如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本次地震灾害发生至今,很多受灾企业处于停产恢复阶段,固定资产损失尚未清理完成,无法及时、准确地判断各项固定资产是报废、可修复或者基本完好。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在清理损失期间暂停对相关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待生产正常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恢复计提折旧。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 21号).2008-6-29.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落实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62号).2008-5-19.
[3]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13号).2005-8-9.
[4]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财金[2008] 28号).
4月15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中国GDP同比提高7.7%,低于此前多数机构预期,而货币数据则明显增长,尤其是M2过百万亿,超过GDP的两倍,引发不少争议。
外界争议之中,4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当前形势给出乐观定调: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平稳,总体良好,经济增长速度、城镇新增就业等主要指标稳定在合理区间。
不过,会议同时强调,当前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平稳运行与隐忧风险并存,制约发展的矛盾不断显现。要用更大气力释放改革红利,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稳中求进,增加就业和收入,提高质量与效益,加强节能环保,努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多方分析都聚焦于增长数据,而在“中国经济升级版”战略构想中,“增长”并非唯一的,也不是最重要的目标。
有专家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质量效益、需求结构、产业水平、城乡发展、节能环保、人民生活等方面,将是衡量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几个重要维度。
新一届国务院领导集体履职,中国经济升级版即拉开序幕。《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当前有多家权威机构资深人士正合力研究这一战略命题,以深化其内涵,供高层决策参考。
经济升级版开局
3月17日,在担任总理后的中外记者会上,首次提出“中国经济升级版”。在谈到实现2020年经济发展目标时,他表示,“关键在推动经济转型,把改革的红利、内需的潜力、创新的活力叠加起来,形成新动力,并且使质量和效益、就业和收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新提升,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
自此,这一概念迅速成为宏观战略方面的一个关键词。3月27日至29日,在上海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再次重笔墨谈及经济升级。他表示,要围绕经济升级的需求,像“抓工业上项目”那样对发展服务业下功夫、出实招,释放扩大就业潜力。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第一季度,服务业占整体经济规模的比重为47.8%,比去年同期提高1.6%,超过了制造业的占比。从长远看,中国工业化已步入中后期,工业进一步发展需要以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为基础。
对于资源环境约束,要求各级政府力推绿色发展,把让人民群众呼吸洁净空气、喝干净水、吃安全食品作为发展的重要内容。他还指出没有积极主动的“升级”,发展也难以稳住、更难持续。
事实上,关于促进经济升级的一系列政策已开始布局。
3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政府重点工作的部门分工,涉及保障民生、房地产调控、环境保护、放宽民间投资准入等多个方面。
进入4月份后,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等改革举措陆续出台。
业内人士认为,农业改革与城镇化发展相辅相成,“营改增”试点扩围事关分税制改革的完善,为下一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透明化、减少对经济的微观干预铺路。这些举措都事关经济升级。
宏观调控如何把握,也对经济升级的前景具有重要意义。4月12日,在专家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谈到了经济政策的“远近结合”问题,“出台的每一项政策,既要对解决当前问题有针对性,更要为长远发展‘垫底子’”。这个“底子”可能就是经济升级版的平台。
实际上,解决短期问题的调控政策如果时过境迁,有可能成为经济中长期发展的障碍,要想实现“升级版”,宏观调控需要在短期突出问题和中长期问题的结合点上发力。
解决产能过剩便是其中重要一步。产业布局与资金投向扭曲,既是经济增长乏力的重要原因,还将造成更多资金与资源浪费,成为产业水平提高的障碍。
这一问题显然已经纳入决策层的部署。3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表示将分行业提出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具体办法。3月29日,在上海考察时指出,面对竞争激烈、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要素成本上升的压力,要支持企业加快调整优化结构,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升级,实现进中求好。
释放改革红利
“中国经济升级版”概念提出后不久,不少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地方经济升级版。一时间,利用资本市场打造山东经济“升级版”、“爬坡过坎”打造青海经济升级版、哈大高铁助力东北经济升级……各种地方的升级版本纷纷出炉。
实际上,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等政策方向已提出多年,但部分地方政府仍在相当程度上固守旧的发展模式。那么,如何保证本轮经济升级落于实处?
“最重要的是要通过市场化改革,来实现经济升级。市场的另一面是政府,因此改革的重点,应放在如何令政府进一步放权于市场。”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这正是的又一名言,自2012年11月21日的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首次提出后便为人们所熟悉。
中央政府已经有所行动。3月20日,新一届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抓紧落实机构改革方案,限期完成职能转变各项任务。最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到25个,多个部门将进入简政放权、职能转变阶段,这也成为“新一届政府开门要办的第一件事”。
在鲁政委看来,下一步简政放权的关键举措,在于财税改革。无论是地方融资平台、土地出让金,还是各种信托发债,其背后都与地方政府收支紧密相关。“因此只有理清财税体系,才能够让政府干预微观经济的手缩回来。”
“营改增”扩围已迈出财税改革的第一步,鲁政委认为,下一步,要针对巨额地方债务发力。
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已引起各方重视,4月17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要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眼下的一大难点,在于地方政府没有动力统计债务的真实规模,而摸底不清,将导致地方财税体系改革缺乏基础。”鲁政委说,“未来,可以考虑通过推行市政债的方式,激励地方政府将债务与预算透明化。”
诸如地方债务这样的“硬骨头”还有很多。为摸清家底与民情,除外,其他国务院高层也密集前往各地各部门进行调研,从而为部署更多的经济升级战略、释放改革红利做准备。
【关键词】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税收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重、经营难、融资难等问题突出,某些地区民间借贷引发了部分小企业债务危机,甚至使区域经济水平严重下降。
国内许多专家已经认识到小微企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研究了小微企业现状及对策,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本文试图从税收角度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现行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缺陷,提出了关于政府应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扶持、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的建议,以期使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
一、小微企业划分及经济作用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目前主要指那些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和产值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经济组织。其中工业企业的标准是: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低,市场应变能力强,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技术进步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小微企业是地方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援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加快走农村工业化道路。以滨州市服务业为例,小微型服务企业尽管规模小,但数量多、分布广,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从业人员规模日益扩大,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也日益明显,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截至2012年底,全国实有企业1366.6万户,比上年底增长9.06%,个体工商户实有4059.27万户,比上年底增长8.06%。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价值占GDP的60%左右。小微企业已成为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创造了我国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
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贫困和就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难题,而发展小微型企业是解决以上难题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小微企业现阶段面临困境
1.税费负担过重。我国目前开征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十多个税种。一些小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过重的税负挤占了小微企业大部分的利润空间,成为了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包袱。此外,普遍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也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2.本身实力不足,易受大中型企业排挤。在自身实力上,往往由于资金、技术、生产能力、管理等诸多方面因素,小微型企业远远落后于大中型企业,他们只能接受一些业务量较少、技术、资金要求不高的业务,而这些业务往往利润较低。在管理上,受本身实力制约,大部分企业是所有者自行管理,管理水平较低。因此,小微型企业获利能力较低,牵制了企业成长。
3.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高,利润少。随着我国用工制度与劳动保护制度的完善,企业工人的工资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工流动形成的用工荒导致了人力成本的急剧上升;各种原材料的价格普遍上涨,人民币升值幅度过大,已经高于一些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而小微企业规模小,议价能力低,在资金、管理等方面与大中型企业存在很大差距,受环境变化的影响尤其巨大。
4.企业融资难度大。企业方面,发展和创业中的小微企业不具备良好的历史经营业绩记录,无法满足银行对企业经营能力的要求;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满足银行的财务状况要求;固定资产少,抵押物不足,无法满足抵押资质的要求;信用等级普遍较低,难以找到合适的第三者担保,无法满足资信状况和担保的要求。这些缺陷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银行方面,首先,我国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大型企业更为严重:一方面小微企业经营透明度低、缺乏规范的会计制度,企业信息无法进行标准化的生产、交换和传递;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规模小,生产的不确定性大,使得银行对小微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小微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调查、评估、监督等环节大致相同,使得银行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
由于贷款总量约束以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配给行为,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银行贷款有限,资金供给不足和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给民间借贷带来了空间,但也潜藏了大量风险。
三、我国现行小微企业财税政策分析
我国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扩大了抵扣范围,下调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标准,减少了重复征税的程度。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集中出台了“国九条”,有三条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三是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或应税劳务5000-20000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政策具有较强针对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微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减轻了小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不过,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幅度较大但覆盖的小微企业依然有限。小微企业多属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且开具专用发票方面受到限制。增值税覆盖领域不够全面,部分运输与现代服务业企业购买设备、制造业企业购买劳务和服务存在重复征税,也加大了小微企业负担。
所得税税收优惠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第一,优惠力度太小,优惠方式过于单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一般税率是25%,而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是20%,优惠税率的幅度只有5%,只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虽然财税[2011]117号文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但仍有很多限制。第二,配套协调不够,我国对小微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还缺少税收制度、财政制度、金融制度的配套协调。
我国小微企业适用的税种多达十几个,内容复杂,不同组织形式、不同产业适用不同税制,税收负担不均衡。复杂的税制使得小微企业纳税负担重、缴税成本高,也加大了征管成本。
四、关于改进我国税收政策的建议
为消除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必须要加大税收调控力度,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更有针对性的制定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借鉴国际上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经验,按照我国宏观调控要求,建立推动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并随经济发展不断改革创新。
(一)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加大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降低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在目前减按20%的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税率,可降低到15%;进一步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标准,扩大减税范围。
2.加快“营改增”在更广地域、更多行业推开。“营改增”可以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克服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于大部分企业可以降低税负。尤其对于小企业,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众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税负降低,可以有效提高盈利能力。
3.继续优化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与管理,放宽费用列支标准,放宽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的限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对进项税额抵扣,促进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4.小微企业的税收制度向税基统一、少税种、低税率的“简单税”转变。小微企业利润微薄,简单账务处理即可满足其财务管理需要,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将目前对小微企业征收的税种进行合并,征收统一“简单税”,并规范政府征收行为。例如俄罗斯新税法对小企业实行“五税合一”,小企业或缴纳营业额的6%,或缴纳利润额的15%,不仅使小微企业获得了大幅度的减税优惠,政府也降低了征税成本。
5.鼓励大学生创业,给予更多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由于资金问题,大学生创业选择的多为投资成本较低的项目,企业初始规模较小。而大学生具有高知识高学历,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一般技术含量较高。虽然现在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融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需在此基础上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加大优惠力度。
(二)建立小微企业的融资体系
1.以税定贷。小微型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是阻碍小微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主要原因,对小微型企业完税信息披露,可提高小微企业信息透明度。另外,可以以此保证纳税者的权益,增加纳税者的积极性,有效遏制偷税漏税,保证国家税源。
2.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营业税与所得税优惠。可以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实行“五免三减半”政策,即从政策实施当年起,银行专营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五年内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同时,建议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经营利润的所得税税率由目前的25%降为15%,税收减免用于银行核销小微企业贷款坏账,以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3.进一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议对做100万以下贷款的小贷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可以实行减半税收,这样可以鼓励小额贷款机构之间的竞争。
4.鼓励小微型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网络服务建设,小微企业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拓宽融资渠道;也可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可以对网站运营收入实行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也可对建设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所需的设备、软件等支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或对于部分设备款实行一定年限内从所得税中抵扣制度。
5.利用好民间融资。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基本上不承认非金融机构的贷款主体地位,但是民间资本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主流金融服务的不足,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同时使社会闲置资金得到重新分配,对小微企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是其畸形发展,会严重影响到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对其收入实行税收优惠。
小微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现阶段的发展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希望政府可以尽快出台相关财税政策,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以使其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国贫困及就业问题,促使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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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家群体素质亟待提高,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也较为短缺
当前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滞后的问题,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归因为企业家群体的创新能力不强、市场拓展能力不足、企业行为过分偏重模仿。即使是在发达地区,多数企业家也存在经验决策多、科学决策少,日常管理多、战略规划少,传统管理多、现代管理少,管理水平低等问题。有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由于企业家素质的限制,导致其不愿、也无力“做大做强”。许多农村中小企业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人才,但却不愿跳出家族式、亲缘式管理的局限,通过股份制、期权制或其他方式,形成引进技术、资金和管理人才的长效机制。这与企业家的观念更新不够、素质不强,也有密切关系。
除此之外,农村中小企业的技术、营销和管理人才也较为短缺。因此,当前,许多农村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往往表现为产品创新、工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品牌创新和新设备开发能力的全面短缺。目前,许多农村中小企业有一流的设备,二流的经营,但却只有三流的效益。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技术、营销、管理等人力资本优势,特别是能够驾驭先进设备的技术工人。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反响的“民工荒”问题,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技术工人短缺。
(二)行业协会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滞后,龙头企业对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带动作用也不强
迄今为止,我国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仍然过度侧重于企业层面,对于影响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但却属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或不能经济合理地解决的问题,尤其是那些跨企业、跨行业的问题,往往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在多数地方,中小企业群体规模有限,且呈分散布局。一方面,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不强,甚至龙头企业自身较弱,带动行业发展的能力和积极性都不足;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较为滞后,其功能不健全、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和相关创新能力建设往往比较薄弱,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往往缺乏有效的公共支撑平台和带动力量。
(三)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绩考核体系,容易加剧农村中小企业发展中统筹规划不足和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
现行财政体制名为分税制,却由于改革过程的不完善,变成了分税制与财政包干体制的机会主义结合物。这种财政体制的运行,往往导致比较强烈的“地方政府公司主义”倾向。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在这种财政体制和政绩考核机制的影响下,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往往变成区域之间盲目进行攀比竞赛的过程。加之,农村中小企业运行环境的不稳定性,也容易推动企业行为的短期化,导致企业面对短期市场的高利润,盲目上马一些产业层次和技术含量较低,甚至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但短期利润丰厚的项目。这种现象不仅会延缓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进程,甚至会导致其产业结构的退化。
(四)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开拓不足,融资困难成为制约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障碍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就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但是,迄今为止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明显缓解。
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和融资困难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起步资金短缺,影响许多新企业、新项目的生成。二是运行资金短缺,导致许多农村中小企业耗费巨资形成的产业设施难以正常运转,大量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难以实施。三是长期资金短缺,导致那些投资长、回收慢的产业结构调整或升级项目难以运转。
(五)支持农村中小企业的政策转型滞后,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缺乏有效的分类指导
当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乡镇企业发展思路和政策模式,不仅难以适应农村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还可能导致其发展道路越走越窄,甚至会放大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现实困难。政策转型的滞后,不仅加剧了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影响城市对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带动作用;还为适应形势的变化,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城乡中小企业之间、中小企业发展与其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增加了困难;为深化农村中小企业的分工协作关系,促进其更好地成群结网并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增加了障碍。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中小企业分化重组的进程不断加快,区域之间、企业之间在发展水平、发展能力和发展阶段上的差距不断扩大。要有效地促进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需针对处于不同区域生产体系、不同发展阶段、甚至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分类指导。
(六)农村中小企业布局分散,为发展生产业和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增加了障碍
近年来,我国农村中小企业向城镇和产业园区集中的趋势日趋明显,但就总体而言,农村中小企业布局分散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种农村中小企业分散布局的状况,一是容易导致其对生产业的需求,难以实现规模化和集中化,妨碍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二是容易导致农村相对较差的区位工作和生活条件,成为农村第三产业吸纳高端人才的障碍,从而妨碍农村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业的发展;三是不利于农村中小企业更好地利用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的成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此外,当前农村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水平低,产业发展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尤其是农村生产业的发展容易陷入片面追求区域自成体系、自给自足的误区,也会妨碍农村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生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
二、促进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创业辅导和企业家培训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企业家的成长环境
促进企业家阶层的成长,需要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区域环境。要注意加强农村创业辅导和农村企业家培训体系建设,增强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等作为农村企业家培训平台的重要功能,鼓励企业家在完善竞争――合作关系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自我改造提升。要力求避免对企业家拔苗助长的倾向,通过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培育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资本运作能力,完善企业家的行为方式。要注意强化经营者利
益的独立性,鼓励企业家职业化发展。要把鼓励农民创业,加强农民创业辅导和农村企业家培训体系的建设,作为实施农村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农村企业家成长的重要手段。为促进农村企业家阶层的成长,要实行鼓励农民创业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二)支持行业协会,发挥其对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带动作用
为更好地引导和支持农村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的发展,需要注意:以深化改革为基础,促进政府、协会、会员企业关系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优化行业协会的成长和运行环境,促进行业协会实现自主发展和自强自立。要以不破坏公平竞争环境为前提,完善政府对行业协会发展的财税支持。
(三)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完善同大企业的分工协作关系,引导城市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增强对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带动能力
要注意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城乡企业之间、行业龙头企业与农村中小企业之间完善分工协作关系,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加入城市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的配套生产体系、引导城市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产业配套能力。要把鼓励龙头企业在行业协会和产业集群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作为引导龙头企业增强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要注意按照“洋为中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探索同行业龙头企业组建战略联盟的途径,并通过外引内联、招商选资等方式,增强农村中小企业接纳高端产业转移的能力,借此拓展本土企业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
(四)突出重点和机制建设,优先支持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建设
政府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支持,应主要通过支持服务体系来实现,对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要将重点放在农村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攻关应用上。要结合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支持。通过财政金融和其他政策支持,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完善地域生产体系,承接城市生产业辐射,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并培育创新能力,一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引导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优化布局。
要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鼓励各种形式的官产学研合作等方式,优先鼓励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网上技术市场、产业信息化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并创新发展模式。要在借鉴国内外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运行和政府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方式,形成有利于不同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生产业支持政策,引导不同类型的生产机构实现公平竞争、优势互补和合作发展,形成有利于健全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引导城市生产业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挥对农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带动作用。
(五)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强化对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升级的融资支持
当前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加快建立面向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帮助农村中小企业实现信用增级,缓解其因担保抵押品不足所导致的融资难题。二是按照功能导向、优化监管和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相结合的思路,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可在地方自愿选择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展兴办私人银行或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的试点,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方式。建议将贷款余额的固定比例定向支持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金融机构从事县域金融业务的必要条件,以便提高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的惠农效果。三是应用财政补贴、以奖代补或税费减免等手段,引导和激发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如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中小企业产业升级专项贷款或农产品收购专项贷款,适当扩大贷款规模、延长贷款期限。也鼓励这些银行通过批发或转贷等方式,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合作,设立农村小型、微型企业专项贷款或农产品收购专项贷款,帮助市场前景和成长潜力较好的农村小型、微型企业,解决启动资金或运行资金短缺的问题。此外,谨慎积极地拓展农村中小企业利用地方性资本市场的途径,对于拓展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也是重要的。
(六)积极推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转型,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分类指导
1、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分类指导和选择性支持
应将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同增强其长期发展能力、促进其产业升级和增强竞争力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由支持所有中小企业发展,向有选择地支持农村中小企业转变。通过产业政策和财税金融等方面的制度化激励,引导、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适度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和园区进入标准
应从技术、安全、食品卫生、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方式等方面,适度提高农村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借此引导和督促农村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引导和督促农村中小企业强化相关社会责任。在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尤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产业,设置不同的进入标准。
3、建立农村中小企业衰退产业或过剩产能的有序退出机制
应将建立农村中小企业过剩产能退出机制,同尊重不同类型地区的平等发展权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类型地区的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及对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资源、环境影响,在不同类型地区之间设置有梯度的退出标准,按照对发达地区适度从严的方针,引导和督促发达地区率先转变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方式,退出过剩产能,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将促进衰退产业的有序退出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培育接续产业、解决产业衰退引发的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减少政策环境骤然变化对相关民生问题的冲击。
(七)加快改革财政体制和政绩考核机制,促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区域合作
进一步强化省管县财政体制的改革方向;除少数发达地区和发达乡镇可继续保留乡镇财政体制外,在多数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可鼓励探索取消乡镇级财政的可能性;在政绩考核中,宜适度淡化对GDP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考核等。在现有财政体制和政绩考核机制下,通过加强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统筹规划、鼓励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区域合作,形成有利于农村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和机制。如在加强统筹规划的基础上,适度地、高标准地建设一批产业园区,促进生产业在产业园区的集群、集聚发展。利用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的良好支撑,吸引农村中小企业或项目向园区集聚,形成产业链、产业集群和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