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08: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诚实守信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关键词 合同法 诚信理论 伦理道德
合同法是根据现实社会为了维护人们日常经济关系所产生法律,属于为实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层面的制度设计,合同法在维护正常的经济交往秩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其法条设计也呈现出许多社会伦理方面的问题,能够有效折射出社会主流伦理的价值取向,这也是合同法长久不衰的法宝,进而充分发挥合同法的客观作用。
一、合同法社会目标问题的伦理分析
社会目标问题属于合同法伦理有关问题分析的最重要的方面,关于合同法社会目标的伦理分析通常是将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探讨问题。从这两者关于伦理问题的分析,可以更进一步认清私人与私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法律责任和关系。将合同法与社会学问题比较研究,在确保不侵害其他社会人的利益的前提下,确保合同法有关规定快速坚决执行,充分发挥其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和法律效用。合同法并不仅仅是关于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确保实现保障个人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的意思自治,在此种基础之上促使社会人更加自由自愿的追求个人认为正确的社会目标和人生方向。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类别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合同法主要的践行目的仍然是以较小的自愿价值,换取更大的价值,实现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有序高效进行。
二、合同法权利义务问题的伦理分析
从合同法的法理学的角度来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重点体现出当事人双方的法律意志,共同体现合同的本质特征即双方法律意思表示必须符合规定和法律法规,不论是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履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自愿的共同意愿来进行,必须随时接受法律的价值考量,对于合同条款进行动态更新,及时将公正的合同条款补充进来。这种合同履行模式可以有助于保护十分重要的社会价值。合同法会根据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的言语和行为的合理意思表示,进而确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合理性。这种说法可能在某些经典案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但是当前社会随着法制化进程的逐渐加快,为实现合同订立双方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必须进行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并且时刻将诚实守信作为该组织体系有效、高效运转的坚实基础。更加重视合同法履行行为的恰当性,因为恰当性在合同法履行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重要,必须及时根据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的具体行动来判断影响他人的合理行为,纳入考虑的范畴。
三、合同法社会诚实守信的伦理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诚实守信越来越被我国的相关法律所重视,成为众多法律法规制定执行时所必须追随的基本原则。然而我国现行经济体制和条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弥补的漏洞,这些都迫切的需要诚实守信这一伦理道德去加强约束和营造。因此,作为合同法同样需要社会给予诚实守信的伦理分析,顺应合理合法的发展潮流。在合同法的规定中涉及到合同的制定、变更、完善、执行、终止等环节,诚实守信在整个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体现了当前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的精心保护。具体表现在:一是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体现的诚实守信。合同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前没有任何关系和义务,只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从新的合同关系中认识到,这是一种建立在互相信任和依赖的基础之上而发生的关系。二是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体现的诚实守信。按照《合同法》第60条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合同的目的、性质等重要的信息,要积极履行保密、执行、协助等职责和义务。三是在合同的终止之后的诚实守信。在合同所产生的民事关系停止之后,合同当事人就可以脱离合同的制约,停止对合同义务的履行,不再对合同、对彼此有责任关系。但是正是由于这种没有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约束,致使合同的有关内容、效力等在合同关系终止后被泄密、流失等,产生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终止之后,仍然也要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保密、协助等相关义务。四是,在合同的解释过程中的诚实守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合同进行内容、效力等方面的解释,不但可以忠诚于合同本身,同时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正确的起到解释和帮助作用。
四、合同法内在价值的伦理分析
法学界认为,合同法是以规范、调整、约束现实生活的契约等各种形式为目的的一种法律,可以说是将现实生活中的因合同产生的相关利益关系转变成内在的价值。伟大的学者康德曾经说过,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都是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运动,而只有有理性的事物可以按照原则进行行动。正是因为所有人都因着一定的目的和价值,自主的改变自己的行为,处理自己的财产,这样的行为都是由个人的内在价值所影响的。正因如此,法律法规是一种专门的关系科学,是不能纯粹的追求理论研究的,必须更加注重兼顾经验和经营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存在,重点考虑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内在伦理价值以及之间的关系。在履行当前合同法中,必须要求合同订立和各条款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履行法律的行为必须是遵循一定价值的正确伦理价值,存在本质上的行为控制要求,这样的伦理分析来解释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内心认可。合同法的效力受相关规定的限制和要求,不能忽略合同法的内在价值构造,要建立在各项规章制度已经渐趋完善和理性的坚实基础上。
大家早上好!
国色天乡乐园开业5年来,接待游客3000万,游客满意度高达96%,先后取得了“国家级aaaa级景区”“成都新十景”“全国旅游标准化示点企业”“全国旅游人才示点基地”“全国安全文化示点企业”等多项荣誉,我们不但秉承“经营讲诚信、服务讲亲情”的置信企业文化,且积极响应各级政府的号召,遵守法律法规。能够取得这么多优异的成绩,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更离不开广大游客的支持,在此我代表国色天乡乐园,做出如下承诺: 对于诚信经营,我们承诺:
一、诚实守信,杜绝欺诈
坚持诚实守信、明码实价、公平合法的原则,杜绝各种欺诈行为。
二、广告真实,价格合理
不欺骗、不误导游客,让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三、规范服务,文明待客
服务标准化,热情待客,服务周到。
四、爱岗敬业,树立形象
倡导爱岗敬业,服务周到。要尽职尽责。
五、强化管理,塑造品牌
认真征求游客的反馈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六、令行禁止,服从监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对于优质服务,我们承诺: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
二、加强景区安全管理,保障游客安全;
三、保持景区环境优美,干净卫生;
四、完善监督机制,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五、景区服务设施维护良好,齐全有效。
对于即将开业的二期水上乐园、正在建设的三期陆地乐园等后续项目,我们一定会按照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的要求,将项目经营好、发展好,成为成都人骄傲的“会客厅”“后花园”。
承诺单位:
关键词:民商法 商业流通 诚信原则
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加快,我国必须遵守和执行WTO中的协议和规则。WTO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民商法基本一致,但是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商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在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始终贯穿其中。诚实就是真心实意,守信就是守本分,不欺骗别人。诚实守信不仅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各民事主体活动的主要标准,它更是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诚实守信原则既是一种道德观念,更是一种法律规则。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诚实守信在我国的民商法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其功能作用也在逐步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作为我国经济主要内容之一的商业流通领域,其诚信原则显得尤为重要。这主要还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商业流通及其他领域的诚信状况十分不尽人意。
我国商业流通领域的发展现状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商业领域一直在进行着改革和创新,社会的商业结构也从原来单一化的模式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我国现代的商品流通领域已经迎来了新的发展变化时期。商业流通的体制改革在全面进行,商业流通的创新也在不断发生。商业流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离不开社会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变化。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居民的生活理念也在不断改变。我国加入WTO后,商品流通领域也充分实现了对外开放,并且开放程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地扩大,商业流通领域的市场竞争也日显激烈。这些改革和变化必然会推动商业流通领域的经营方式发生不断地创新。
网络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的逐渐普及,对我国的商业流通各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循环系统的商业流通成本较高,营销网络影响着成本的大小;并且信息的流通速度慢以及信息量相对较少,严重影响着商业流通的效率。而电子商务的产生弥补了这些流通中的缺憾,大幅降低了流通成本,信息量倍增,流通的效率也明显提高。因此,电子商务下的商业流通领域前景广阔,电子商务不仅仅是商业交易方式的变革,更是促进整个社会经济形态进步的重要方式。
道德规范与民商法诚信原则的法律含义
(一)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和立法过程
诚实守信原来只是处于一个道德伦理的范畴,诚实就是真心实意地对待任何人和任何事,信用就是为人本分,不欺负他人。孟子曾经说过: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所以,作为处事必须信守承诺,这不仅仅是做人的道理,更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
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诚实守信”是我国文明的代代传承,我国自古就有“童叟无欺”、“君无戏言”的说法。在这种传统美德的感召下,今天的诚信已经不仅仅是一个道德的范畴,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在新时期又赋予了诚信法律的内涵。最初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制定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法》中并没有对诚信的法律规定。这主要是由于那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才刚刚起步,各企业、商业还不存在交易、生产、流通的失信问题。将诚实信用记载入法律是1986年通过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然后在《技术合同法》、《保险法》中也相继确认了诚信原则。进入20世纪90年代,商业失信现象加重,到了20世纪末,在市场经济中的各行各业中失信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因此,在民商法中的诚信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民商法中诚信原则的法律含义
我国自198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确定了诚信原则后,民商法学界对于诚信原则的含义给出了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主体不允许有任何欺诈行为,要求恪守信用。还有学者认为诚信原则是一种具有强制性效力的一般条款。对于立法者而言,主张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同时维护当事人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这三方的利益平衡时,诚信原则实现最终结果。还有学者认为,诚信原则不仅仅是法律规范,更是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协调统一,既具备道德调节的功能,又具备法律调节的功能。这些观点的理论基础虽然不同,但是从不同方面、不同角度描述了诚信原则的民商法法律内涵。
民商法中诚信原则被破坏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对我国刮目相看,我国在国际间的竞争力越来越强。但是,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商业流通领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却出现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做法和现象,使我国的诚信原则在民商法中被破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处于经济领域的社会信用被严重破坏
当前,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很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等普遍存在着严重的经济欺诈行为、金融诈骗行为、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等违反民商法的行为。另外,有的商家为了获取高额利润,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坑蒙拐骗的行为比比皆是,屡禁不止。据我国发改委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每年企业单位因逃避债务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1800亿人民币,由于企业的交易合同过程中造成的合同欺诈损失高达55亿元人民币,由于假冒伪劣产品和企业制假、售假造成的经济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人民币,而且 “三角债”和现金交易中增加的各种财务费用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
可见,商家的信用缺失虽然使一部分商家能在短时期内获得高额利润,但是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不仅给商家增加了交易成本,还严重扰乱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
(二)在我国的司法工作中也存在缺失诚信的现象
法律本来是公平、公正、严肃、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工作中,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或是其他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诚信缺失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致使在司法实践工作中对法人资格主体的混乱确认和执行难问题的出现。另外,在诉讼中,有的律师因为贪图个人的利益而出现恶意诉讼,任意编造事实证据,出示或制造伪证,在上诉过程中提供与一审相反的证据等。
(三)部分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进行资产的转移
部分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成立了子公司,并以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对外交易,获利后将资金挪到母公司。但是,当子公司一旦出现无法偿还的债务时,母公司就会拒绝承担履行债务的责任。
上述这些缺失诚信的行为不仅严重地损害了社会的利益,而且还损害了社会的正常金融秩序、经济秩序。
我国商业流通领域架构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对策
(一)使立法与司法逐渐国际化
颁布并实行民法典,这是确保我国保障社会信用的基本民事法。民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的法制走向成熟。目前,随着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迫切需要出台一套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以此来规范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正常运行,而民法典则是社会信用最强有力的支撑。我国虽然早在1986年就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通则中的很多条款和规则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了。所以,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民法典重新进行制定,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有效地约束各种违法经济行为的发生,才能真正做到从制度上全面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并建立起良好的社会信用关系。另外,在司法上要逐步向判例过度,必须在立法中明确判例的重要地位。同时还要参照国外关于诚信原则广泛应用的先进经验。当然,对于诉权制度要依照诚信的原则直至对其的滥用。即对于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行驶其权利时,要以对方当事人为前提条件,要不以伤害对方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基本利益为条件。
(二)加强商业主体的信用建设
从法律意义的角度来看,诚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体―商业企业必须诚实守信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出现违反诚信原则等行为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目前的市场信用十分缺乏,再重新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时,必须对商业企业的信用保护给予极大的重视。企业必须加强对人力资源因素的治理,这样才会有效地防范企业的失信行为,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度,必须要有效而规范地坚持对企业治理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治理结合原则。例如:企业的董事会要对公司的发展规划出战略性的指导,对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企业和投资人负责,不断完善股东向董事会、监事质疑的规则,建立起董事对第三方负责的规则,强化董事的义务责任等,使企业的“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共同成为企业信用的基础内容。
(三)建立健全个人信用体系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制定信用法律时,尊重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一定要在宪法赋予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界定清楚个人信息的收集渠道、实用相关个人信息的条件等。同时对于个人信用资料的传播应该确定明确的范围,并不是像社会、个人、其他机构随意的公开或将信息提供给他人。如:美国的法律中就个人信息这个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个人信用报告职能是提供给与信用交易有关的人。个人性用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企业与市场经济中商务交易的参与者提供出选择进行交易的交易方的有利判断,使那些诚实守信的个体顺利进行交易,而使那些不守信者在市场经济中寸步难行。
总之,信用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必备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意识。商品交换的前提条件是信用,进行交易的双方要以诚信为基础,构建出相互信任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诚实守信更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商业流通领域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快速发展都离不开诚实守信这一原则,民商法要不断调整信用问题,逐渐在法律框架中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四)转变政府职能且努力培养政府信用
在建立信用经济的同时要不断建立起政府的信用,其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办事有章,言而有信”,改变政府原来那种“规则定给别人,不是给我制定的”错误观念。政府要为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而做出努力,为市场中的商业主体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更多的市场信息而提供便利条件。例如:对于工商行政机构而言,要对其所掌握的企业个体进行登记的相关信息,为了确保市场的参与者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以此来提高企业个体的交易安全性。所以,政府的行为对信用的建设很重要,政府要尽力让守法者在守法过程中得到益处,让失信者付出沉痛的代价,逐渐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形成人人愿意靠诚信进行商业交易的良好市场风气。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民商法论丛[M].法律出版社,1994
2.何孝元.诚实守信原则与衡平法[M].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7
3.王利民.民商法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9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律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六五”普法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成品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了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本着内练素质、外塑形象的目标,努力加强内部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二)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商务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商务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成品油年检年审工作,对各合法加油站点严格进行审核。对年检中发现的部分加油站点证照不齐、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及时下发限期整改法律文书,督促各加油站点及时进行了整改,彻底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对于非法加油点及流动加油车,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一方面通过巡查、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排摸检查;另一方面根据群众举报投诉和排摸情况,适时开展整治。同时,由我单位牵头与县公安、安监、工商等一起联合执法,勒令其停业,并拆除非法设施。对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现场照相调查取证并发出停业整改通知书限其立即停止营业。今年,共出动执法车辆 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 余人次,加油站点检查全覆盖,处理案件 起,查处 车辆辆。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对商务领域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法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制作了各类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
(四)做好宣传,树立商务执法良好形象
每月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双打”工作汇报,案件处理方面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商务预报网站及时宣传、商务综合执法信息,开展3.15宣传、诚信兴商、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联合市管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餐饮消费市场进行集中整治、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商务法规政策和工作状况,提高商务执法知晓率。
(五)商务信用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根据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联合市监等相关单位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企业、餐饮住宿等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培育、树立一批敬法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消费者满意的诚信示范单位,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加强诚信经营,强化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弘扬诚实守信的商业价值准则。
二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工作。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整治工作宣传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动发卡企业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制度,以检查促整改,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健康发展。专项整治采取现场检查,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发卡企业的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对没有进行备案的企业要求及时备案。督促商业企业尽快制定单用途预付卡发行操作办法,全面实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制度。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权不大。商务对市场的监管职责很广,含括了流通领域的各个角落,对各个行业有标准、有要求,如果企业没按要求做,或者有违法现象,没有具体的管理手段,没有硬性的法规去管理。
八荣八耻”歌谣内容
你拍一,我拍一,八荣八耻要牢记
你拍二,我拍二,为了祖国要出劲
你拍三,我拍三,铺张浪费要揭穿
你拍四,我拍四,做人不能自顾自。
你拍五,我拍五,好逸恶劳是耻辱
你拍六,我拍六,我们尊老也爱幼
你拍七,我拍七,崇尚科学属第一
你拍八,我拍八,诚实守信人人夸
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规要遵守
你拍十,我拍十,争做文明小卫士!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督检查
第三条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和专项检查等。
第四条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结合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记录情况确定。
第五条《*市零售药店监督检查记分卡》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统一印制、发放,如有遗失,须及时向市局申请补发。记分检查的情况应在记分卡上记录,多项违法违规的,逐项记分并累计,由检查人员和监管相对人双方签名确认。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年度内记分累计40分以上(含40分)的,该企业负责人和所有从业人员须参加市局组织的药政法规和相关知识再教育。
第七条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由市局组织GSP日常检查和跟踪检查。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GSP认证后新增门店10家以上的,开展专项检查。不按GSP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企业,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其GSP认证证书。
第八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的,第一次给予警告,责令14日内改正;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予以处罚;第三次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九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或同一投资人已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缺岗严重的,必须按规定补充所需药学技术人员后,方可再申办药品零售企业。
第三章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第十条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类采用等级分类及动态认定的方法。市局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对已经达到某一信用等级的药品零售企业,做出相应的认定,并据此作为该企业或其所属的连锁企业(同一法人企业)的总体评定。每年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对已经检查的企业进行重新认定信用分类等级,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包括: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等级标准划分信用等级,并按照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二条药品零售企业(连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诚实守信、一般守信、警示、失信四级。
第一节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等级分类
第十三条确定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等级的原则为:
(一)以记分检查结果、GSP实施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二)以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重,日常投诉、举报、抽验、监管情况作为辅助标准。
第十四条一年内,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被认定为诚实守信
等级:
(一)记分检查每次不超过20分(含20分);
(二)GSP日常抽查的结果符合认证检查标准;
(三)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一年内,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一般守信等级:
(一)记分检查单次超过20分(不含20分)而少于40分(不含40分)的;
(二)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警告,被责令改正的;
(三)非因违法违规经销假劣药品受到行政处罚的。
第十六条一年内,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警示等级:
(一)记分检查单次超过40分(含40分)而少于60分(不含60分)的;
(二)GSP日常抽查结果为限期整改的;
(三)因实施同一违法违规行为被连续责令改正两次以上的;
(四)被处以没收非法财物、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第十七条一年内,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失信等级:(一)记分检查一次超过60分(含60分)的;
(二)GSP日常抽查的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抽验和索取有关资料或者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四)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
第二节连锁企业(同一法人企业)信用等级分类
第十八条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同一法人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连锁企业(同一法人企业)进行总体分类。
第十九条诚实守信等级占所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总数(下同)的80%以上,失信占20%以下,则评为诚实守信企业。
第二十条诚实守信等级占所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总数的60%以上,失信占20%以下,则评为一般守信等级。
第二十一条诚实守信等级占所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总数的60%以下,失信占20%以下,则评为警示等级。
第二十二条诚实守信等级占所检查的药品零售企业总数的60%以下,失信占20%以上,则评为失信等级。
第三节奖惩措施
第二十三条被认定为诚实守信等级的:
(一)除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外,一般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抽验;
(二)向社会公告;
(三)向有关部门优先推荐为社保定点药店;
(四)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连锁企业(同一法人企业)申办药品零售企业在1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他事项优先办结。
第二十四条被认定为一般守信等级的:
(一)结案后进行回查;
(二)除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外,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和抽验;
第二十五条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
(一)结案后进行回查;
(二)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抽验的频次;
(三)公示违法记录。
第二十六条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
(一)结案后进行回查;
(二)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抽验的频次;
(三)日常监督检查或专项检查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四)在市局政务公开网、《*日报》等媒体公示违法记录;
(五)半年内暂停受理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
第四节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为营造诚实守信经营的信用环境,保障公众知情权利,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二十八条信用信息档案应具有客观性、全面性、查询性和警示性。内容包括:
(一)企业基本信息。含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负责人、许可证号、发证日期、有效期、GSP证书编号等;
(二)企业经营行为信息。包括变更事项记录、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
(三)企业信用评定信息。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大兴区大悦春风里保洁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的投标。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或相关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八、遵守国家和本市安全、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的相关规定。
九、加强对分包项目管理,对所分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行政部门备案。
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合理的施工工期。
十一、保证提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招标内容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十二、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 (盖章)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困境;思考
1会计职业道德的内涵
职业是社会成员为维持生计而从事的稳定工作,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会计职业道德体现在日常职业活动中就是遵法守信、履行责任、技能娴熟和严谨慎行。遵法守信要求会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准则,依法办事;履行责任要求会计人员认同职业精神,能够站在各自单位的角度节省开支合理控制成本;技能娴熟指会计人员要有深厚的专业素养,自觉学习新准则和新税法的相关内容,主动提高业务水平;严谨慎行体现为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尽心竭力、廉洁奉公的从业品质。会计职业道德既是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道德操守,也是衡量会计人员工作好坏的基本标准。
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面临的困境
2.1会计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社会转型快速推进和经济领域多元发展的今天,会计行业法律法规面临着体系滞后、内容单薄、监管乏力的困境。法律法规是社会成员遵纪守法的基本底线,会计人员作为财经生活中最基础的从业者,在单位掌管财务大权,在社会开展资金互动,若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监督,没有完善的单位制度约束,无形中就加大了会计人员营私舞弊的机率,给企业带来未知的财务风险,给社会带来未知的不安定因素。
2.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完善
规范是制约人日常行为的规则,是职业行为的外在约束,具有较强的道德他律属性。会计职业的专业性强、廉洁要求高,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始终保持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现实的情况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清晰,内涵不完整、规则太陈旧;规范的表述并没有落实到相关的细节过程中,针对行业中的每一个程序和每一个环节都没有具体规定与明确指向。导致社会认同度低,现实可操作性差。
2.3会计活动监管监督体制缺失
监管监督体制的健全是职业道德风尚形成的外在基础,完善的监督体系才会减少从业人员的侥幸心理,进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法制监督,营造会计活动强有力的他律氛围;单位内部应健全长效考评机制,建立工作诚信体系,形成持之以恒的自律环境。如果社会监管体制缺失、单位监督规章乏力,就会助长会计人员违法违规操作的可能性,影响社会组织的良性运行,影响社会秩序的长治久安。
2.4会计人员道德自律意识不强
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是指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自觉约束自身行为的稳定表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人认为会计就是简单的算账、记账过程,有的认为会计行业收入低,与其他职业相比收入差距大,心态不平衡,敷衍了事。会计行业是个体性劳动鲜明的职业,会计人员如果缺少必要的自律,很可能无法经受住物质、金钱等诱惑,最终丧失自我控制力。
2.5会计从业者业务技能有待提升
会计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掌握与会计行业密切关联的知识储备与能力结构,并具备与人沟通的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但实际的情况是,大多数会计人员的知识储备陈旧、知识结构僵化,一张文凭定终身,不注重在职进修,不注重知识更新的速度,专业技能的提升不容乐观。
3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思考
3.1健全会计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会计行业作为经济生活中最基础、最敏感的职业,在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多元的今天,其职业活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不言而喻。健全而有效的法律法规能够培养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明确行为道德的底线。现阶段,要依据转型社会期财会活动的新特点,对现有的各级各项法律法规仔细甄别,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修改、补充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法律法规层面奠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用规则形成震慑。
3.2完善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规范是调节行为人的规则体系,我国仅有的适用于会计行业的法规在新的时期面临内容不新、规则陈旧、效果不佳的困境,而其他类型的会计人员没有独立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只是散见于一些会计准则当中。因此,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应从职业道德体系入手,从社会、单位和从业者三个层面着力,依据经济活动的发展规律,根据单位组织的现实需要,制定出一份适用于新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单位企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体现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守准则、保守秘密、尊重隐私、技术扎实等方面的要求,将规范最终体现到会计从业人员身上,通过潜移默化的全方位实践,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提升会计人员的行动自觉和行为自律。
3.3优化会计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
强化制度监督,注重内部考核,是优化会计活动监控考评机制的重要方面。一是完善单位内部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符合本单位本企业的会计活动程序和内部控制指标,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自身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动态内部控制体系。二是确保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权威高效。要保证单位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不受到上级和他人的干扰;要优化内部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忠诚尽职的会计工作者,要颁发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提升工资水平、激发会计人员的动力。三是完善会计活动的诚信记录体系,创建会计人员的诚信档案,对会计人员造假失信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并通过诚信信息系统记录在案,有效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
3.4注重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
本次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旨在弘扬诚实守信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诚信”的优良品质,要求干部职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件小事做起,在家做一个诚信的好成员,在单位做一个诚信的好职工,在社会做一个诚信的好公民,促进良好行风的形成。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也使中葛根水库建管处德育建设有突破性进展,让道德环境有全面性发展。
二、活动主题:
做诚信职工,建诚信科室,创诚信单位。
三、参加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四、领导小组
组 长:鲁新平
副组长:张德兵 芦志强
组 员:赵 勇 侯彦姣 唐鲜鲜
五、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
1.在诚实教育方面:培养职工诚实待人,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
2.在守信教育方面:培养职工守时、守信、有责任心,承诺的事情一定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
3.在诚实守信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遵守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和社会公德的教育,培养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六、活动时间:4月1日—5月31日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15日 启动宣传阶段
第二阶段:4月16日—5月26日 活动开展阶段
第三阶段:5月27日—5月31日 活动总结阶段
七、具体活动安排:
(一)启动宣传阶段
1.利用例会举行“诚信教育活动”启动仪式。
2.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诚信思想,营造诚信氛围。
3.召开全体干部职工的动员会。
4.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加入诚信内容,渗透诚信思想。
(二)活动开展阶段
1.在诚信教育活动期间,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六个一”活动:
(1)举行一次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活动。(4月15日前)
(2)出版一期以“诚信”为主题的黑板报。(4月15日前)
(3)提出一句自己的诚信口号并由同事监督实施。(4月22日前)
(4)个人制定一份“个人诚信公约”,并组织职工签名活动(4月25日前)
(5)开展一次以“我身边的诚信故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4月25日)
(6)举办一次以“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5月10日交稿)
2.在诚信教育活动期间,党支部组织开展的诚信教育活动:
(1)评选优秀征文等。
(2)检查 “诚信公约”及签名活动、个人诚信口号的落实情况。
(3)组织开展“我身边的诚信故事”演讲比赛。(5月9日)
(4)组织观看纪录片《道德的力量》。(5月23日)
(三)活动总结阶段
1.各科室写出本科室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上交部分资料。
2.采用自评互评等方式,树立诚信典型。
3.展示诚信教育活动成果。
八、活动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教育活动,层层负责,力求实效。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一、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
态度决定一切,作为会计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实实在在地把单位的发展和本职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首要前提,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作为会计人员,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培养职业上的自豪感和责任感,端正专业思想,明确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做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有一种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和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
二、诚实守信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
目前,会计舞弊行为时有发生,会计工作是整个宏观经济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会计从业人员被誉为资本市场的“经济警察”,证券市场的“看门人”,而当这个“警察”和“看门人”职业道德观念淡薄,追求私利,监守自盗,违背准则,弄虚作假,不能尽职尽责时,市场的危险度就会增加。
三、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在约束
廉洁是会计职业道德自律的基础,而自律是廉洁的保证,二者不可偏废。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也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只有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有一些会计人员追求私利,监守自盗,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膨胀,丧失了最起码的法制观念,会计职业道德沦丧,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
四、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灵魂
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如实准确地反映的各项经济活动情况,不弄虚作假。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灵魂,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的职业品质。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离开了实际发生的 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账。在现实工作中,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但对一些违规做法时,却睁一眼闭一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认为只要自己不贪就行,失去了会计监督职能,缺乏的是客观公正的意识。
五、坚持准则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所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具体要求,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重中之重。作为一名会计工作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和适应工作,首先要学习和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在处理经济业务时执法依法,不以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要敢于并善于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坚决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屈服于外来压力,从而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提高技能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时代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理论也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不学习就意味着落伍,就将被时代淘汰。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刻苦钻研,以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会计工作质量的好坏,一方面受会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影响,另一方面受会计道德品行的影响。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行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根本和核心,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保证。可见,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技能是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的保障。没有扎实过硬的专业技能,即使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亦无异于沙中筑塔。
七、参与管理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会计人员自己也要树立参与管理意识并积极主动的反映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情况、产品市场及资源状况等情况,从会计工作的角度对投入产出进行可行性论证,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真正起到当家理财的作用,成为决策层参谋助手,不能消极被动地记账、算账和报账。
(讯)近日,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
《纲要》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强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有序推进。到2020年,实现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信用服务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
《纲要》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三大基础性措施。一是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诚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二是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地区内信用信息整合应用,形成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三是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主体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主体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纲要》强调,要做好五个方面的支撑保障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政策支持;三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和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四是推动地方信用建设综合示范、区域信用建设合作示范、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五是健全组织保障,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来源:简由堂)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广泛普及,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加快到来,网络正成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和表达意愿的新兴媒体。各级各类网站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网络谣言、虚假新闻、低俗广告等不良信息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破坏了网上舆论生态,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决予以抵制。
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特向全市互联网各行业、广大网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坚守七条底线,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自觉抵制违背七条底线的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七条底线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中国互联网协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不发危害国家安全、违反法律法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害信息。
3.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自觉养成守法上网、文明上网的良好习惯,做到上文明网、做文明人。
4.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保证自己传播的信息健康、合法、客观、有益,坚决抵制各种不良信息。
5.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坚守道德底线,养成良好习惯,尊重他人,诚实守信,不造谣信谣传谣,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在网上恶意谩骂、诋毁、诽谤他人。
6.主动抵制和举报各种网上不良行为,坚决同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积极维护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
7.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带头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带头清扫网络垃圾,带头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8.争做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中国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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