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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财税问题,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建安企业“营改增”的政策变化
1.税率的变化
依据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的税率为11%,而原来营业税的的税率为3%,这就提高了8个点的税率。建安企业作为建筑行业,也是按11%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计算的。
2.计税方式的变化
原先营业税的税额是营业额乘以3%的税率获得,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本期的销项税额减去本期的进项税额;如果本期的销项税额小于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不完的那一部分可以结转到下一周期继续进行抵扣。虽然可以抵扣点税负,但是建筑企业有他的特殊性,有些项目是没办法抵扣的,比如人工费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那买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这部分、乘坐交通工具出差等等,这些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并且在“营改增”之前买的设备和租赁费的进项税,都不能进行抵扣。
二、建安企业“营改增”所面临的问题
1.发票开具和管理的问题
在“营改增”之后,对于发票的领用和开具都有一定的规定,所以发票的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根据分包人的资格进行增值税票的开具,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分包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总包,总包能够抵扣11%的进项税;如果分包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个体户,那它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给总包,这样总包就不能够抵扣了;如果分包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户,它虽然能够去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专票,但是总包也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
虽然现在开出的增值税票可以在网上查到,但在查账的时候还是会出现发票没有缴税或者发票作废的情况,这时候纳税的风险就会被转嫁到施工方这里,有可能会被处以缴纳罚金和滞纳金的风险,这样就无形之中增加了施工的成本。所以“营改增”之后面临的发票风险会增大,这就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
2.会计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的处理问题
建筑安装企业在缴营业税的时候是用营业收入乘以税率获得主营业务税金和附加的金额的。但是在“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要通过核算所有的销售额,然后计算出本期的销项税额,再根据购进的材料等计算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然后用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计算出本期要缴纳的增值税。使用的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有“税金及其附加”、“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3.应纳税种、税率和纳税期限的问题
在进行“营改增”之后,建安企业中遇到兼营的增值税非应税项目与混合经营的业务区分不开的,计税的时候要遵从从高的计税税率进行计算。建安企业不再允许用3%的营业税税率进行计税了,必须要选用11%的计税税率进行计算,而且纳税期限也要根据税务局的核定来进行纳税期限的申报。
4.计税依据以及计税方法的问题
营业税是提供劳务时获得的营业额或者是不动产的销售额以及无形资产的转让额作为计税依据的,而增值税是商品或者应税劳务在其流转的过程中对增值的部分作为计税依据的。在“营改增”之前的建安企业是按全部的收入来计算本期应交的流转税的,但是“营改增”之后就是对收入里增值的那部分进行计算得出本期应交的流转税的。“营改增”之后,企业的财务人员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他们需要依据“营改增”的内容对企业的财务目标和发展进行重新的制定,这就需要他们具有较高的素质以及专业的财务专业知识,能对“营改增”的各项内容准确地把握,如果把握不准确,不能够全面的了解,那就有可能会出现企业的财务问题,影响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对于一些税额的计算、报表的披露、纳税的申报以及抵扣这方面也会有很大的难度。
5.“营改增”在项目经营上对总部和下属公司造成困扰
建安企业涉及的服务范围比较广,项目工程建设比较分散,这样使得企业总部无法有效地管理各地工程项目的进行情况,一般情况下都会交由下属的分部进行项目经营管理,“营改增”之前,企业总部能够代替分部代扣代缴,而“营改增”之后,在销项发票和进项发票的主体上存在差异,导致建安企业需缴纳多份税资。
6.“营改增”会加大管理成本
营业税缴纳较方便,只需在缴纳前进行核算,“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缴纳情况较为复杂,各项税收的发票开具、认证、抵扣等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财务人员去做,从某种程度上加大了企业成本的管理。
三、建安企业面对“营改增”政策的有效方法
1.加强发票的管理
增值税的抵扣需要有增值税的?S梅⑵保?所以企业应该重视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尽可能多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第一,在进行采购材料的时候,要选择具有资质的供货商,不仅要比质量比价格,要能开出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第二,在进行分包商选择的时候,要尽可能的选择资质较好的,并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将开具增值税专票作为一点写进合同。如果真要选择那些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包商,那就要考虑好税负转嫁的问题,尽可能的减少纳税额。第三,由于不是所有的发票都是能够在当期进行抵扣的,发票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所以要对发票的时限性进行管理。总之,在“营改增”之后,就有了进项抵扣这一类,所以要加强对发票,供货商和合作商之间的审核。
2.加强对财务的核算工作
营业税较增值税而言是非常简单的,因为对营业税进行核算的话只有在交税的时候才进行核算,但是增值税的核算工作就涉及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了。因此,对于建筑安装企业来说,“营改增”之后就会加大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这就需要企业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进行考核,进一步的完善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
3.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
现代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加强各环节的税务筹划,不断优化企业内部的操作流程,逐渐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资料处理和分析,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案,避免出现收取抵扣凭证不完整的现象。当企业在实施营改增后,税收负担会有所增加,这时可以借助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手段加大国家对自身发展的支持力度,尽可能减少自己的经营风险,从而保证企业发展的持续、稳定和有序。
4.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企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果,因此对财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升是改进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手段。首先,企?I可以积极宣传营改增的政策改革内容,促使税务人员尽快地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帮助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服务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尽量减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失误。其次,企业要努力促成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将企业的经济风险降到最低。最后,企业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实际核算工作中所出现问题的分析应对能力,通过相应业绩考核制度的引入,严格约束企业财会人员的核算行为。
5.加强企业自身管理能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进项税额是抵扣增值税的前提,需要专业的发票作为抵扣凭证,所以企业必须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要取得更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以合作中分包商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为依据,而且在以后进行的合同签订的时候要将这一方面作为重点考虑的因素。
6.加强企业经济转型升级
“营改增”给企业带来挑战,企业应该认识到目前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的优势,实施转型升级,实现转型升级就应该做到员工职业化,聘请有能力、有潜质的员工,加强员工的业务能力,对企业人员进行要求和督促。
关键词:小型微型企业;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和税费偏重等问题仍很突出,需要国家从财税政策方面加大扶持,高度重视。
一、发展小型微型企业的重要意义
小型微型企业已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截至2013年底,我国小型微型企业总数达1169.9万户,占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的76.6%。若将4436.3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微型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型微型企业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达到94.15%。小型微型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增就业和再就业的70%以上集中在小型微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在活跃市场经济、创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渐突出,是经济持续增长、社会稳定的基础。
二、现有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综述
目前,我国针对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财税政策体系是由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组成。现阶段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手段主要有:
(一)采用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减免企业所得税,进口退税,免印花税等政策。
(二)采用财政资金支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的发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
(三)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安排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合共同参与政府采购。
(四)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涉及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经营性收入,取消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现行财税政策在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1年7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微型企业才进入公众视野。随后,国家出台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指导意见,各地陆续也出台了一些零零散散财税政策,这些财税政策地区差异较大、支持力度各不相同,缺乏系统性,也不规范,更难持续,还存在着“一刀切”的现象,不利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小型微型企业主要集中于技术要求低、竞争充分、市场趋于饱和、利润微薄的行业。工业、批发业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这几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占小型微型企业总数的近三分之二,而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不足百分之五。经营压力大,发展慢,企业转型升级意愿不强,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企业发展因素没有积累成为我国小型微型企业现状的真实写照。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可持续发展,现行财税政策很难发挥政策功效,还容易出现企业“骗吃骗喝”、国家投入产生的社会效益低等现象。
四、促进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现行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特点,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一)建立严格的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财税政策准入退出机制。要明确满足什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以享受财税政策,享受哪些财税政策,要避免“一刀切”,使真正需要大力扶植的企业而没有得到满足;还要明确小型微型企业达到什么条件后,不再享受财税优惠政策,避免和需要财政优惠的小型微型企业争取有限的财税资源。同时,这些准入退出的条件必须要按企业的行业进行分门别类,不同的行业要制定相应的明细标准,因工业制造业、一般商业、服务业、高新科技企业等不同行业对税负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对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的税收优惠期待也不尽相同。
(二)财政资金用途要明确,避免官商之间利益输送。政府投入大力的财政资金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若用途不明确,则容易滋生腐败。投入专项资金,要明确资金投入的目的、形式、用途,申领专项资金的小型微型企业要满足的条件等内容;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要细化基金的资金来源、基金的运行方式、扶植小型微型企业的方式等。
(三)继续加大税收减免力度。虽然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但小型微型企业经营者普遍反映企业盈利能力差,整体税赋依然较重。故继续加大税收减免力度以利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长远发展。
1.在流转税方面,加快“营改增”步伐,把更多的小型微型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畴。为了适应目前“营改增”的政策措施,鼓励小型微型企业逐步健全会计制度,应考虑对小型微型企业健全会计制度进行税收减免,凡建立规范的会计体系,给予其一定比例或者一定额度的税收减免。
2.在所得税方面,对小型微型企业统一适用优惠税率,并采用梯度优惠。例如,对新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对投资创办的投资者按照规定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免税,以激励小型微型企业投资。对于用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的投资行为,对在投资部分缴纳的税款应给予退还,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再投资。
(四)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分类指导。现阶段,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仍然是生存问题,然后才是发展问题。绝大多数小型微型企业当前面临不是产业价值链的选择和生产技术升级等技术层面的转型、升级和发展问题,而是企业制度不健全、缺少规范管理等制度层面的问题。因此,对小型微型企业要进行分类指导,对与处于生存阶段的企业,要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对于开始发展的企业,要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营销体系,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关键词]乡镇财税;国民经济;管理;强化
[DOI]10.13939/ki.zgsc.2015.46.158
我国行政级别众多,各行政级别对其地区的财税管理状况之间关系着我国国家的综合财政和税收管理状况。在我国,各地区的税收是我国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凭借国家特有权利,遵照法律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我国居民或者非居民强制收取的金钱或实物课征。乡镇是我国众多行政结构的最低一级,也是我国数量最多、分布最广泛的行政机构。乡镇财税是我国财税体系中最基础的级别,对乡镇及农村的发展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强化乡镇财税的管理力度,对维护乡镇社会稳定、提高乡镇发展效率,甚至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但是正因为乡镇是我国最低一级的行政单位,其各项管理也是属于我国行政级别中最薄弱、最不受重视的,因此在乡镇的财税管理过程中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桎梏着我国乡镇的发展,腐化着基础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必须得到相应的解决。
1 我国乡镇财税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乡镇财税管理缺乏完善的相关制度体系
在我国目前乡镇中并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相关税收制度,乡镇政府人员只是遵照国家制定的分税制进行相关活动。但是,我国各地区的乡镇发展水平不一,经济状况不平衡,这就造成了在征税活动中的差异性。各政府没有相关规定作为依据,对居民进行乱收税、高收税,造成居民对税收活动的恐惧。
1.2 乡镇企业纳税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乡镇经济也得到了迅猛发展,尤其是在近些年间,许多乡镇企业拔地而起,发展势头迅猛,但一想新办的企业纳税意识不强,甚至偷税逃税,而因为乡镇中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完善,使得这些企业成为漏网之鱼,而又因乡镇中税务的征收、管理和审查部门的分散管理,导致在对企业纳税管理上的疏漏和管理难度的增加。
1.3 乡镇企业财会基础薄弱
会计是企业中必不可少的部门,它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的核算和反映。而在乡镇中的部分规模较小的企业不按规定设置会计部门,甚至不再企业内部配备会计相关人员,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账簿的记录和核算,纳税时应付公事,或者要求会计人员做几套假账糊弄征税人员,帮助企业偷税漏税。
1.4 政府税务征管部门执法力度不足
在目前的乡镇中,政府税务征管部门在执法中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执法人员逃避责任,该征不征、多征、少征等不按规定进行征收,严重扰乱我国基层的税务征收秩序,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我国政府执法的威信力,导致税务征管的程式化、虚假化,严重阻碍了我国财税的正常秩序[2]。
2 我国乡镇财税管理强化分析
2.1 建立健全乡镇财税管理体系
一套完善的财税管理体系,是乡镇政府各行政部门人员的行为依据,能够保证财税征收、管理、稽查中的各项秩序的顺利执行[3]。针对目前各乡镇经济水平不均的状况,应在各乡镇政府内部建立与其经济水平相对应的税收制度,真正符合乡镇居民的切实情况,避免政府部门对税收活动的理想化、随意化。此外,完善的财税管理体系也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征税人员的行为,避免其乱收税、高收税等行为的出现。除此之外,完善财税管理体系还应该完善乡镇事权和财权的对接体系,乡镇政府的职能要与其财税的收入相对应,避免“职少财多”,即政府某些职责所用的资金原本较少,而对其所储备的资金又较多,从而导致政府某些职员滥用财税收入、以公谋私现象的出现。在建立乡镇财税管理体系时,除了要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税种,也要建立相对应的完善的“机动”税种和费种,不断建立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收入与固定税种收入相结合的乡镇财税管理体系。另外,在建立健全乡镇财税管理体系时,还应该建立相对应的政府内部人员监督体系,有效制约政府相关人员的行为,使其真正运用好自己的职权,充分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管家。
2.2 加强经济秩序管理,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与市场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在市场经营中故意哄抬或压低物价的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责任到人,保证市场中企业的公平竞争,从而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便利,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良好才能有效增加财税的税源;乡镇政府也应该发挥好市场监管的职能,除了对市场中故意哄抬和压低物价的行为进行治理,还应该有效监督市场中商品的质量问题,对市场经营中的商品质量进行突击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没收,并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商家进行经济处罚,屡教不改者进行商铺的查封处理,对市场中经营产品质量的管理,也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有效维护。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企业内部部门管理的要求,使企业在劳务用工、财务管理、会计审核等方面建立严格的透明化规范程序,对非法用工、非法财务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在乡镇中各大企业内部张贴劳务须知,使企业员工获取相关的劳务知识,以免其上当受骗。乡镇政府还应该鼓励企业合理纳税,对偷税漏税的企业进行通报和严肃处理,屡教不改者,对企业进行查封,并对其直接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3 加大税务征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乡镇企业财税管理方面的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咎于税务征管部门的执法不力,部分税务征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税费纳入私囊,或者包庇个别企业进行偷税漏税,从而在中间拿取回扣或好处费,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也使得乡镇政府的职能遭到乡镇居民的质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政府在乡镇居民心中的公信力。面对这种情况,在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以后,征管部门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进行征收和管理税费,对于骗税、逃税、漏税等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屡教不改者进行企业的查封,对任何企业都不能包庇和纵容;政府部门内部也应该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力度,对于知法犯法的工作人员严惩不贷,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且将其从政府部门中进行开除处理,提高政府的威信度和公信力。除此之外,乡镇政府还应该在部门内部建立相应的行为法则,对执法人员各种违法行为的后果进行明文规定,杜绝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现象的出现[4]。
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强对财税相关法规的宣传,使乡镇居民充分了解我国的税法制度,了解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及违法税法的一些相关规定等。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强化乡镇财税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乡镇财税的管理水平,改善乡镇的税务情况,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针对目前我国乡镇在财税管理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应该找出问题的根源,对症解决,使财税真正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徐霞.浅谈乡镇财税财会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2(21):120.
[2]郭文静.浅谈乡镇财税财会管理工作的问题及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5(6):213.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税政策问题建议
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着多重挑战。而财税政策作为国家调控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意义重大。
一、财税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特点,在其发展中普遍存在融资、自主创新等问题,财税政策为中小企业解决这些难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财税政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作用
1.财税政策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的市场缺陷。
2.财税政策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
3.财税政策能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设。
(二)财政政策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
1.财税政策能降低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本。
2.财税政策能有效化解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风险。
3.财税政策能增加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收益。
二、我国现行中小企业财税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企业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政策支持手段单一。运用财政政策资金拨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虽然政府采购政策中存在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势单力薄,生产的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客观上难以满足政府采购的需要,所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政府支持资金小。目前,我国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每年不足20亿元,加上其他共享的政策资金,不足百亿元,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之政府对各种中小企业进行多头管理,难以将政策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很难形成政策合力,降低了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影响力度。
3.中小企业社会负担相对较重。中小企业往往成为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摊牌各种费用的对象,尤其是许多乡镇企业和经济落后地区的中小企业,仍然是“三乱”的主要受害者,政府治理“三乱”和为企业减负的努力也主要集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很难真正落实到中小企业本身。
(二)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缺陷
1.中小企业税法体系不完善。现行的税收立法体系几乎都是采用小条例大细则的形式,临时通知、补充规定不断,没有一套系统的专门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税收政策法规体系。
2.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缺乏导向效应。目前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很大一部分还仅仅停留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废旧物资回收等低科技层面,具有“扶贫”的性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的针对性、作用性不强,定位不合理。
3.优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大多属于在税收分配环节的直接让利。在目前企业效益普遍不佳,亏损、微利企业大量存在的情况下,以所得税为主的优惠措施,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形同虚设,对经济的引导和刺激作用不是很明显,从而使得税收政策的调控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
三、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政府对中小企业符合政府要求的做法给予财政上的援助。主要包括:①就业补贴。对提供较多就业机会的中小企业给予就业补贴,促进其吸收更多的失业者,以缓解就业压力。②研究与开发补贴。通过制定各种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开发计划。对符合计划所提出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和专项基金。
2.贷款贴息。贴息贷款是一种政府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补贴。其能够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对中小企业的援助。贴息贷款的具体做法:一是对中小企业的自由贷款给予高出市场平均利率部分的利息补贴,以使中小企业能够按市场平均利率获得贷款,提供中小企业在自由信贷市场中的借贷能力;二是对中小企业的长期低息贷款提供贴息,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最难取得的长期信贷资金。
3.政府优惠贷款。它主要是指政府用财政资金通过私人金融中介结构,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直接提供少量的优惠贷款援助。政府优惠贷款主要是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长期贷款困难的问题。其具体做法是,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长期低息贷款专项基金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由他们按一定的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制定专门的中小企业财税法律。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立法,以《中小企业法》为法律主体,从细致的分类着手,涵盖全面的政策支持及税收制定,可以为解决纠纷提供切实的法律依据,改善中小企业的弱势地位。
2.调整和完善增值税。其一,尽快推行增值税转型,逐步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可在高新技术企业先实行,刺激其进行投资。其二,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大小,只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财务制度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会计核算资料,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没有偷税行为,都可按一般纳税人对待。
3.降低税率。降低营业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利润税等直接税的税率,是很多国家较为常见的优惠政策。
4.税收减免与返还。税收减免是针对税额而言的,包括全额减免、定额减免和定比减免,主要针对中小企业的创建时期和其产品与服务的出口环节,以促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进步。
5.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对中小企业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加速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二是降低当期的应税额,从而减少税款。
注:本论文是201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研究》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中型企业;财税计算;内部控制;解决措施
引言
企业财税是企业中发展资金链的核心,财税计算与企业形势走向有关,决定着企业的一切。中小企业由于体制方面的不足、管理不健全、内部责任归属混乱,牵制条例实施度很弱,造成中小企业之中的财税不能合理计算的基础因素,对中小企业的体制进行分析,发现财税计算或者财务监管在中小企业之中的问题是非常多的,因此完善的内部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水泥厂财税政策执行时未解决的矛盾
对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说,目前我国实行的各种财税政策是给予直接或间接的财务扶持,在数量的投入方面比较重视,却忽略了另一个比较具有重要作用的财税政策,即培养企业竞争力的效果。
1、在企业财务核算中,税收政策规定与企业利润最大化存在矛盾
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都规定,企业的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必须分开核算收支和盈亏,能够准确反映各项目的税金实现与缴纳情况。由于企业追求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特别是私营企业更是如此,许多企业在取得退税资格后,为了多退税,将生产销售的应税产品按免税产品核算,达到多退税款的目的。
2、在资格认定中,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方面存在矛盾
国税和地税各部门之间虽然分工明确,但由于缺乏相互协调与相互监督制约,往往各行其事。税务部门在对其的财务核算和废渣掺入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时不符合政策要求,或者税务部门从总体上评定企业符合要求,而技术监督部门检测的废渣掺入比例达不到标准,或有些企业被检测的产品达到标准,没有被抽样检测的产品又不符合标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信息缺乏沟通。
3、在具体操作中,少数地方存在照顾关系违反规定的问题
企业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特别是水泥生产企业多数都是私营或实行个人承租经营,追求利润的趋动促使企业不是在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强核算,防止造成新的污染,从根本上做到符合政策规定后取得优惠资格认定,而是通过各种途径找关系争取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拿到资格证书,就完全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不按规定健全财务核算,偷税漏税,或者资金、技术投入不足,造成新的环境污染。
二、中小型企业财税计算或者财务监管的不足
1、内部控制没有得到足够的的重视
当前我国的企业中,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没有足够的认识,并且观念陈旧,导致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作用仅仅局限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以及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性,对于生产运营的效率与效果则涉及甚少,造成无法从整体全局出发。由于企业缺少相关经验,以及对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理解偏差,内部控制的效果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
2、内部控制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职业培训比较少,导致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能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对于内部控制不能充分驾驭内部控制制度,难以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
3、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的很多企业忽略了内审的监督作用,造成内审职能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企业内控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以要想确保内控制度切实执行且有一个良好的效果,就必须进行内部监督。
4、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控相关法律不健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法规,内控制度在不断的完善与改进,但是由于我国的内控制度的理论研究起步比较晚,内控制度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旧不够完善。
三、中小型企业财税计算内部控制的措施探究
1、树立对财税的正确内控观、认知观。任何一个中小型企业若想取得经营发展,都需要各种方针以及条例作为后方支撑,并且企业只有对财税计算进行良好、稳固、科学控制,方可使企业中的方针以及条例等政策得到执行,进而才可使财务得以维持一个良好的形势或者状况,保证使企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前进。加强全体员工道德修养和内部控制制度教育。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内控知识的教育。开展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制度,促进中小企业上下员工的齐发展,规避“家族化”现象,客观对待员工,展开集体型的学习,提升对财税内控的认知力度。
2、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各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必须得到授权,并保证在授权范围内的职权不受外界干预,每类经济业务在运行中必须经过不同的部门并保证在有关部门间进行相互检查;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应该对企业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加以控制。单位内部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否则就不能进行;实行预算控制企业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其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可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人员来实施内控监督和评价,提出建议,督促各个内控环节不断改进控制,增强规范内控制度与有效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使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内部控制的体系中去。
3、创建完整的财税相关体系,创建责任、牵制条例。要创建完整的财税相关体系,创建责任、牵制条例,对财税计算所实施的内部控制理念予以更新,进而使财税计算在中小企业之中得以完善发展。倘若企业之中的财税计算得以稳固、健全控制,那么会计工作者将会严于律己,进而减少亏损与违规行为,最终使企业之中的资金额减少损失量,促进资金量、利润度在中小企业之中的提升。
4、加强内部审计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应直接对企业最高领导层负责,保持相对独立性。企业通过内部审计制度对各级管理层的财务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评价。并制定一套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企业负责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提高企业领导管理水平和管理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正常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离开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再好的控制体系也显得软弱无力而流于形式。企业领导必须自觉接受内控制度的制约,力求使内控制度在企业内部随时发挥作用。
结束语
要想促进中型企业关财税管理内控得以强化,必须树立正当的财税内控观、认知观,提升对财税实施内部控制的力度,创建完整的财税监控体系,创建责任、牵制条例,对财税计算所实施的内部控制理念予以更新,开展学习制度,促进中小企业上下员工的齐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力..中小企业财税支持政策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视野,2013(02):57-59.
微型企业;财税;信用文化
微型企业是一种超小型的企业,其规模、资金、人员等都处在特别薄弱的阶段,其抗风险能力、稳定性等方面都很弱,但其经营方式灵活,大量的微型企业对增加GDP和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贡献很大。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统计,截至2010年底,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达1623万户(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目前,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对GDP的贡献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超过50%,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但是我国微小型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也面临着很大的问题,我国目前在促进微型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微型企业的信用等级低,法律、金融支持和社会化服务支持系统不完善等种种问题。
1.微型企业财税支持和信用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近年来对西安市部分微型企业的信用文化现状进行调研后认为:微型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与企业的营业规模成正比,与信用文化的重视成正比。调研发现影响企业文化信用有三个因素:
一是企业规模。企业规模与信用文化在企业中的地位成正比,也就是企业越小则对企业的信用文化相对重视程度越低,信用缺失越严重;
二是企业性质。企业性质对企业文化信用的建立也有一定影响。相对而言,一般外资和国营企业比较注重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并将其作为提高企业信用度的重要基础。
三是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较大的企业对信用文化建设相对比较重视。调查结论表明:营业收入较少的企业尤其是营业收入较低的微型企业的信用与企业文化观念和建设总体是很薄弱的。这可能与这些企业的生存状况更为艰难有关。
微型企业,由于他们的影响力有限,信用等级的低下,因此很难享受到与一般企业同样的财税、信贷的支持,使得微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政府对微小型企业的财政与税收信用支持体系的漏洞和低效率是微小型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具体表现为:
A.微型企业的贷款困难,对其的政策性信贷还是政府支持的主要手段
微型企业融资难,无法获得足额的贷款支持。其信贷支持主要还是依赖政府的创业专项贷款和贴息,较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商业贷款无论的成功笔数还是金额,相对于大中型企业都属于比较低的。
从财政政策层面上看,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解决始终不理想,政府的政策性贷款仍是微型企业的主要信贷来源。二是财政鼓励向小型企业投融资政策的操作性和可靠性缺乏,除了为小企业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有效方法;三是政府对微型企业的产业导向界定虽然较为明确,但是政府的产业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与企业的信用挂钩不明确,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信用受到漠视,政府的财税支持的效率为此受到影响。而社会商业信贷对微型企业的支持还非常缺乏。
从企业信用文化层面上研究,不少企业尤其是微小型企业,长期以来不重视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在经营中忽视信用,为了节省成本,产品质量低劣,任意违反承诺长期占用客户资金,还有提供虚假的财务资料等,严重损害了企业的信用形象,信用等级无法提高。
B.政府对微型企业信用文化的管理缺位,财税体制和信用评估体系不够完善
政府比较重视微型企业的吸收就业,产业产品、行业发展等硬性指标考核,而忽视财税支持体系与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挂钩。客观上起不到鼓励企业加强文化与信用等软性指标建设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损坏了微型企业的社会形象。
我国目前对微型企业的税制还显得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税收体制建设与税制的操作上。我国的税制还未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等级、较为不完善的小型企业税制网络和税收体系、以及相应的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在小型企业存在税收优惠政策缺陷的同时,在具体的税收执行问题上也有许多的漏洞,如财税政策在执行中的效率较低,微型企业的税收与信用政策界定不清及监管不力,其结果虽然在理论上微小型企业会因此而受益,但在实际上使得政府的税收政策在效果上和效率上明显下降。
在企业信用文化建设缺失的情况下,势必影响企业信用度、诚信度以及财务资料的可信度,因此,一个信用很差的企业也势必会形成很大的税务风险。
2.加强微型企业财税支持与信用文化建设的建议
A.建立适用于微型企业的文化信用指标评估体系
政府为促进微型企业的发展,除了充分利用财政和税收两个杠杆激励机制外,政府和评估机构应对微型企业建立信用等级的财税支持体系和相应的信用评估指标系统,将财税支持与企业的信用状况挂钩,并努力改善其操作评估系统。如可以采取利润与营业规模评价,资产负债比例与利润业绩增长评价等动态的角度对微型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适合的、有针对性的评价。注意要从发展的趋势而不是只注意到微型企业的现有经济能力;要注重其综合经营能力而不是只凭其单一的财务指标来决定他们的信用状况。建立一个完善的微小型企业财税支持和信用评估体系,并努力改善其操作系统。
B.鼓励微型企业完善自己的社会信用支持体系
商业银行和社会评估机构联手加大对恪守传统诚实守信商业文化的微型企业加大信贷的扶持力度。鼓励微型企业不断完善其信用文化形象,励精图治,积极发展壮大和完善自己。
政府应该积极辅导微型企业完善自己的信用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从税法层面和角度减少税基、降低税率、还可以考虑对微小型企业实行单一税,以调整和完善微小型企业的税收和信用政策。
C.其他财政税收服务的配套支持
在完善政府的投融资计划与财政补贴措施的基础上,政府还可以采取其他的积极财税政策支持微小型企业的发展。
政府出台系列财政与税收政策,在税收和财政层面上减少金融机构的融资信贷风险。首先是政府采购。借鉴国际经验,利用政府采购的内需刺激作用,对向信用状况良好的微型企业,增加政府采购力度。在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的基础上,政府可以制定一个针对微型企业在采购总量、产品服务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标准,鼓励达到此标准微型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活动。其次是政府使用专项基金会担保、贴息等形式对微型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积
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政策。政府、金融机构及微型企业自身的融资等支持。提供政策性和扶持性的特殊商业贷款。
微型企业努力构建的信用文化,促进微型企业信用管理机制的健全。
信用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而一定的企业文化是企业信用形成的原动力。微型企业要破除只重经济效益,忽视信誉,尤其是忽视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的短视做法,在完善企业的产权制度基础上,强化企业的财务还是和财务资料诚信。建立信用文化的岗位责任制,把企业的信用全方位地责任分解形成信用责任链。
商业银行向信用评估良好的但经济力量较弱的微型创业企业,同时加强对微型企业投融资的指导。
在政府引导下,各金融和担保机构可改革相关机构专事协助加强小型企业的信用意识的建设,提高信用标准,组织金融机构和小型创业企业融资贷款和担保平台,提高小型企业的融资效率。促进小型企业财务信用的改善。
政府对微小型企业的支持可以在信用文化和财税支持两个层面来讨论。企业的信用文化建设与政府的财税支持政策共同促进了微型企业的信用建设,进而促进了企业信用等级的提高。借鉴发达国家的财税支持和信用文化管理经验,在对微型企业的财政投入、税收优惠、其他配套政策和微型企业信用建设等多个层面上,按照不同时期的产业发展与促进就业等不同需要,建立和健全较为完善的财税支持体系与操作措施及信用评价和挂钩机制。微型企业更要将信用文化作为重要资源,把信用文化与效益发展结合起来,与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融合起来,在发展与效益中体现信用文化的价值,促进微型企业自身不断向前健康发展。
[1]梅沁芳.微型企业与商业银行关系的现状、成因与新型关系的构建[J]浙江金融.2011.07
[2]唐婧妮.构建促进西部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10.47
关键词:企业;财税;信息化管理;应用模式
财税信息化建设是财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财税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范围的逐步推广,财税信息化建设已迈向一个新的台阶,这也迫使企业在接受“财税管理一体化”全新理念的同时,思考如何借此契机,通过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税务、业务的一体化处理和无缝连接,简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全面实现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本文主要对企业内部财税信息化管理的应用模式进行了探讨,以期可以为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提供具有实际价值的参考信息。
一、我国企业财税管理的发展现状
(一)税收风险较大
近两年来,税务机关在完善征管手段的同时,不断强化稽查体系,通过先专项自查,后专项检查的方式,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生产经营活动涉税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包括发票真伪、收入的确认、费用的列支、业务的真实性等多方面,内容涵盖全部应纳税种。我国正在对财税管理体系进行改革,财税政策存在部分解释不明以及操作细则缺失的问题,企业与财税部门经常会出现理解偏差现象。基于宏观政策的影响,监管部门由于地域、时期等方面的差异,对政策的监管及把握力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不仅增大了企业税法遵从的难度,更使企业的纳税风险急剧上升。
(二)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
企业没有针对财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没有对管理标准进行有效规范,致使不同部门在相同事项方面的管理标准存在不一致性,继而导致执行尺度不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整体税收策略的制定工作。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
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并不具有较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多以财务人员手工作业以及主观判断为主,对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经验具有较强的依赖性。除此之外,企业的财税管理与业务环节存在脱节现象,财税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基础信息出现偏差等问题,构建完善的财税信息管理系统迫在眉睫。
二、信息系统的功能框架
(一)框架结构
财税管理信息系统是对财务日常管理应用的整合,基于财税管理体系标准的指导下,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税种税费进行有效计算,并记录相关调整事项。该系统内部含有申报纳税表的模板,通过其可以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财税缴纳款项。除了财税原有的业务处理功能外,还构建了评估模型与指标分析体系,可以对企业税务管理进行有效评估与合理分析,有利于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及时、准确的掌握,除此之外,该系统还可以对企业的税收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筹划方案。具体构造如下图所示:
图1 信息化系统功能框架结构图
(二)信息系统合理理念
针对财税管理构建信息系统,可以完善财税管控体系,促使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更具科学性。构建信息系统的核心理念有三个,一是对财税管理机制进行标准规范,促使各个部门的管理口径实现统一;二是财税管理实现有效延伸,逐渐成为前端业务;三是建立健全财税评估模型与财税分析体系,从而对企业税务进行合理评估与有效分析。
(三)解决业务的有效方案
解决业务的方案主要包括五个流程,分别是建立纳税体系、处理日常业务、企业纳税管控、科学筹划以及分析评估、业务集成关系。企业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财税管理,对财税管理进行标准规范,并在各个下属部门贯彻落实。利用相关系统对涉税信息进行有效集成,例如,资产、合同等,并结合系统内部相关税务信息,对税费进行准确计算,继而进行申报处理与缴纳处理。建立健全税务评估模型与分析指标体系,促使企业财税管理分析指标实现自动生成,继而对纳税进行自动评估。通过信息化建设全程监管企业的经济事项,可以对企业财税管理的效益影响进行准确分析,从而科学筹划财政管理工作,有利于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实现纵向管控。
三、信息化管理应用结果分析
(一)电子登记纳税调整事项
对核算账簿、核算凭证以及备查簿进行有效连接,促使三者呈现一种关联关系,从而促使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的登记处理实现自动化,不仅降低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还提高了纳税调整事项筛选结果、分析结果以及登记结果的准确性,有利于企业顺利进行财税管理工作,例如,递延所得税核算、纳税申报表核算以及纳税调整等。
(二)在线处理日常税费
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可以对多个税种的日常业务进行在线处理,例如增值税、所得税等。根据我国财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实际缴纳税额以及理论上应缴税额进行合理分析,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差异,确保财税管理相关环节在规范性与合理性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避免企业遭遇巨大财税管理风险。
(三)自动生成纳税报表数据
严格遵照我国相关部门在纳税申报表样式方面的规范标准,对纳税主体、税务报表以及备查簿三者的关系进行准确定义,在信息化管理系统内部构建纳税申报模板,自动采集税务系统以及账务系统内部的相关数据,并以此作为纳税申报数据,帮助企业财税管理人员进行纳税申报,避免报表数据出现人为干预现象,促使报表数据更具实时性、准确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
(四)建立健全税务指标分析体系
企业在财税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税务指标分析体系,可以帮助企业对各个税种的涉税指标进行在线分析,并自动根据分析结果生成税务分析报告、涉税指标对比分析表以及税务指标的变化趋势表,有利于企业财税管理人员对涉税指标变化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掌握,有效规避财税管理风险。
结语
财税信息化管理的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取决于自身与前端业务之间的衔接关系。企业严格遵循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各项涉税环节进行专业、合理且谨慎的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纳税申报;通过信息化技术采集并分析涉税信息,对税收变化情况进行自动预警;分析税收变化情况,对财税管理潜在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实施科学筹划,有效提高企业财税管理水平,节约税收成本,规避财税管理风险,确保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晓红.规范信息化日常管理服务税收中心工作[J].天津经济,2013(05).
中小企业相比于大型企业更加具有活力,是市场经济得以繁荣昌盛的动力源泉。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缓解将有助于中小企业突破制约发展的瓶颈,进而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对我国的经济社会的健康长久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对金融发展模式的转变,金融运行秩序的规范,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推动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融资难问题的原因分析:基于财税视角
2.1财政补贴政策方面
尽管我国目前采用的财政支持政策能够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但还存在以下四个现实问题:第一,财政扶持政策的资金规模与融资需求不平衡,导致了扶持范围和扶持对象的局限性。政府的财政扶持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与中小企业不断扩大的融资需求相比显得杯水车薪。第二,当前的财政扶持政策缺少长效性和连续性,缺少足够的法律支撑。财政补助项目以一些临时性政策文件居多,在可持续性和具体操作等方面有着诸多不足。第三,缺少财政支持信息的有力渠道。由于渠道的缺乏和不畅通,造成信息的阻塞,很多中小企业尽管符合条件却因不能及时的获取并理解相关的政策和信息,错过了相关财政支持和补贴。第四,缺乏对政府财政支持资金发放过程的有效监管,增加了道德风险和权力寻租等问题出现的可能性。
2.2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客观上来讲,主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优惠税率仍旧偏高。当前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对小型微利企业则采用20%的税率,优惠额度仅有20%,相比之下,国际上不少国家的优惠幅度能达到50%以上。其次,优惠范围较小。目前企业所得税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为主,由于大部分中小型微利企业无法提供准确全面的会计资料和有效的核算,许多企业享受不到税收优惠政策,大大降低了优惠政策的实际意义。
3政府的财税扶持对策
3.1建设财政支持体系
第一,直接财政拨款设立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基金。各级政府可以通过扶持发展专项基金直接给市场前景广阔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政策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市场前景较好的建设和生产项目给予适当贴息,提供风险投资资金给那些有巨大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同时,还可以建立外部机制,吸引社会风险投资资金向这些企业流动。第二,给予中小企业财政补贴,鼓励其发展。通过划拨专款等方式,对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相契合和能够实现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建中小型企业直接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其进一步加大再投资力度,不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通过政府采购扶持制度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进行支撑。政府可以将一部分采购订单直接交由中小企业生产完成,同时,也可以明确规定订单中的一些细节,即由有能力的中小企业完成大型企业中部分零配件或产品的生产加工。
3.2建设税收支持体系
第一,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企业所得税可以实行多档低税率的超额累计税率,同时保留针对中小企业的有关环境保护、劳动就业、高新技术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进行改革,降低中小企业享受一般纳税人税收待遇门槛;同时加大对失业人员、伤残人士和大学毕业生等特殊群体创办的小微型企业,以及吸纳上述弱势人群就业的企业的税收优惠。第二,优化税收征管环境,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税务机关应去除官僚作风,树立服务意识,实实在在对中小企业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以支撑;各级各地税务机关要从地方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先进的技术,不断实行纳税方式的创新,强力推进税收征管的电子化进程,持续降低纳税成本,可以对辖区内五年以上无不良税务记录的中小企业实行简化的税务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缩短企业申报税务的时间;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税务机构的支撑力度,积极推行税务制度,可以鼓励相关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合理避税和税收筹划,这不仅能有效减少纳税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失误,同时也能够有效的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
4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应该加强控制筛选标准,严格优惠政策扶持对象的筛选。政府必须对财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作出严格、明确、详细的界定,竭力确保政策的匹配性,坚决防止政府资源的滥用,切实保障真正需要支持的中小企业能够顺利得到财税扶持,确保政府支付的财税支持成本真正的落到实处。其次,选择财税扶持对象要切实体现政策的导向性。政府鼓励新能源、高新技术、低碳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应加大对新兴产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同时还应该注意财税支持政策的地域性和层次性,面面俱到,细化财税支持政策,不能以点盖面,以面盖全,要充分考虑到地区、产业及行业的差异,根据其具体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全面满足中小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坚决不搞一刀切。最后,对财税支持政策的监督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健全的监督评价体系可以有效降低道德风险和权利寻租等问题的发生,而且使政策具备一定的柔韧性和灵活性,对相关的法规能够适时修订,与时俱进,确保财税支持政策兼具合理性和科学性。
5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确定问题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二、20*年1月1日以前计提的各类准备金余额处理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
20*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
三、关于特定事项捐赠的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特定事项的捐赠,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0号)等相关规定,可以据实全额扣除。企业发生的其他捐赠,应按《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及《实施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条的规定计算扣除。
四、软件生产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关键词:生态产业;财税政策;研究展望
一、研究现状
近年来,学界对财税政策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相关的问题的研究给予了极大关注,归纳起来,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产业有关概念与定义的研究。关于生态产业的定义,目前国外学者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没有统一的认识,国外学者往往根据个人研究的需要,主要从产品生产与服务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的角度来对生态产业进行界定。经合组织与欧盟统计署(Eurostat)1999年的《环境物品和服务产业:数据集合河分析年度报告》把生态产业界定为生产某种物品和服务的活动,这些物品与服务是为了进行测量、预防、限制、最小化、或矫正对于水、空气、土地等的环境损害,以及为解决废物、噪音与生态系统相关的问题。这种生产活动包括减少环境风险以及使污染和资源利用最小化的技术、产品与服务;2006年恩斯特和扬(Ernst}Young)把生态产业划为两大类:污染管理和资源管理;2009年10月荷兰ECORYS咨询公司把生态产业界定为核心生态产业和相联生态产业,把核心生态产业界定为那些可识别的部门,一些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或处于生态供应链上的产业被称为“相联生态产业”。国内学者对生态产业的界定也不统一,学者们主要根据掌握的资料和研究的需要以及自身对生态产业理解来给出生态产业的定义,主要从生态经济角度出发引申出生态产业。韩玉堂(2009)认为生态产业是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以生态经济学为原理和指导,模拟自然生态而建立的人工生态系统。李周,杨荣俊,李志萌(2011)认为生态产业的发展是从生态农业开始的,生态产业的核心是构建一个基于“被利用资源能持续成为再生资源”的生态工业体系,而将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结合起来的生态服务则是生态产业最有前途的增长点。发展生态产业的主要手段有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态技术开发、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全面控制等。李慧明(2012)认为生态产业主要包括与气候治理有关的所有生产与服务活动,也包括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生态建筑。马建平(2013)认为生态产业是按照生态经济原理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且具有较高效的生态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的集团型产业,生态产业是绿色产业的一部分,循环产业是生态产业的一种类型,且生态产业覆盖范围更宽。吴琼(2014)认为生态产业是继经济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发展的第三代产业。生态产业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
(二)关于支持生态产业发展财税政策选择的研究。由于生态产业的界定没有统一,专门就支持生态产业发展方面来探讨财税政策选择和财税体系的构建方面的研究很少,学者们主要从节约使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宏观角度来研究构建生态税收体系。已有的研究较多的从与生态产业相关的如环保产业、生态旅游业的角度探讨生态产业财税体系的构建问题。如曲顺兰(2004)建议在税制的设置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生态观念贯穿于税制建设的始终,对企业生产、消费者行为、资源利用等各方面征收一系列税收,从而在税收体系中形成独立的出于生态目的的税种体系。曲顺兰(2004)、李志远(2005)建议生态税收体系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直接作用于生态目的的税收,如进行资源税改革、推进“费改税”,开征污染税、能源税等;二是间接作用于生态目的的税收,如完善流转税、企业税以及关税等措施来构建我国生态税收体系。李周等(2011)认为建立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创新体系主要是从促进环境保护的财税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以及促进科技进步的财税政策三个方面来构建,其中促进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主要从财税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环保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以及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支持体系来实现。贾康(2013)认为,国家对于环保产业税收优惠力度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完善对环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房产和土地使用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关于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运行效应的研究
国外学者主要从财税政策对生态产业影响绩效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和探讨,主要侧重于财税政策对微观主体――企业行为的影响。如Canton(2006)在《Which Role for Eco-industries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Environmental Policy》一文中研究了寡头垄断生态产业情况下政府如何制定最优排污税,其研究表明,最优排污税的制定取决于厂商的市场力量,纳什均衡同样存在于寡头垄断市场。Shibli,Markandya(1995)在《Industrial
Pollution Control Policies in Asia: How Successful are the Strate
gies》一文中通过分析中国生态产业发展现状,认为征收排污费存在人为因素,对控制污染缺乏有效性,因为收费只是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而Moledina(2003)在《Dynamic Environmen
tal Policy with Trategic Firms: Prices Versus Uantities》中则认为企业由于要缴纳排污税,因此可能会通过削减产量来达到减少税赋的目的,而对于许可证制度,企业可能会故意提高价格以期在未来获得更多的许可证。Wang,Wheeler(1996)在《Water
Pollution Abatement by Chinese Industry Cost Estimates and
Policy Implications》一文中对中国省际数据研究表明,排污收费制度既不是武断的又不是缺乏效率的,地区间规制手段产生效果不同,主要是由于环境损害的评价以及执行力方面的差异。国内的有关研究主要侧重于从宏观层面上探讨现行财税政策的节能减排效应,并没有从生态产业的角度出发探讨财税政策对生态产业发展的影响。如张磊、蒋义(2008)用我国单位GDP能耗作为解释变量,用与节能减排相关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资源税等三个税种各自的税收收入占当年税收收入总和的比重作为自变量,对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回归结果显示我国增值税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消费税和资源税则效果不显著。朱迎春(2012)采用Engle――Granger协整检验方法,对我国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效应进行实证研究,认为各种税种减排效应差异较大,增值税的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但仍有改善空间,而消费税和资源税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关于促进生态产业发展财税政策的实践情况。在实践方面,欧洲国家普遍采用环境税来控制企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从而达到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目的,而美国只用排放许可证交易制度来进行环境管制,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国内有关生态产业发展的税收的实践现状: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的研究。1978年以前有关政策处于空白,这一阶段没有涉及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第二阶段(1978――1994年),将环境保护定位基本国策,开始实施排污收费制度,并制定了有关辅的税收措施。如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第三阶段(1994年至今),政策工具逐步丰富。如对利用废物企业的税收减免,对节能治污等环保技术和投资的税收优惠,对污染型产品和项目征收消费税等。我国目前建立的税制体系,五种与生态产业发展有关的税――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其税收收入总和占总税收的8%左右。财政支出方面,自2004年起,中央财政预算设立了清洁生产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清洁生产的规划、培训和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冶金、轻工、纺织、建材等污染相对严重行业中的中小企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建设。
二、总结与评价
通过对已有的研究进行归纳总结发现,财税政策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的研究和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生态产业的概念没有统一的界定。当前学术界和国家政府部门对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支持体系的研究从概念、体制以及实践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但是,从力所能及的文献研究中也发现,生态产业尚属于较新的概念,关于生态产业的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研究阶段,有关生态产业的基本内涵、具体内容以及基本特征等方面尚存在不同的观点。目前关于生态产业理论研究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对生态产业的定义和特征的研究,主要停留在一般性的描述方面,从理论上没有厘清其基本内涵,也没有提出相关理论和研究方法。由于目前理论界和实践层面对生态产业没有统一的界定,相关数据库尚未建立以及前人学者研究成果缺乏,有关数据的搜集存在一定的困难,影响了对财税政策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宏微观政策效应在实证方面的分析与研究。二是,对于促进生态产业财税政策体系系统化构建的思路和具体实现路径等方面仍缺乏系统研究。财税政策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影响路径、影响方式及影响效果等许多关键问题尚未进入深入有效研究。我国现行的财税体系中的部分财税政策与生态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关联,从理论上和实证角度分析其对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激励(约束)效应进行分析还有所欠缺。三是,在实践领域,我国目前的财税政策体系中,虽然财税政策与促进生态产业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关联,但主要是围绕环境保护政策展开的;许多政策也只是大方向上的、简单的规定,并没有形成系统的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三、未来研究展望
一是,财税政策支持生态产业发展的相关研究方法和思路需要更新。未来的研究应研究综合运用生态学、经济学、财政税收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从理论分析和实践探讨两个层面展开研究,在理论分析方面,未来的研究应遵循“生态产业及财税政策效应基本理论――财税政策影响生态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及影响路径――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系统化构建”思路。通过运用现代公共财政机制有关原理,设计适应促进我国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机制,对于实现我国生态产业发展,建立生态文明国家战略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二是,生态产业的生态产业的概念、内涵、特征和有关内容需要进一步明晰。只有在明晰生态产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系统阐明财税政策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为系统化构建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提供依据。三是,现行财税政策在促进生态产业发展方面的政策效应需要实证分析。现行财税体系在促进生态产业发展方面还存在某些不尽人意之处,只有通过归纳概括现有的与生态产业发展相关的财税政策及相关政策的运行现状,并从理论上探讨财税政策对生态产业发展的影响路径、影响效应等,重点分析相关财税政策(如所得税优惠、增值税抵扣优惠、资源税以及消费税等),对生产和消费生态产品和服务的厂商和消费者行为选择的影响。从宏观层面上采用Engle―Granger协整检验方法,对我国现行与生态产业发展相关财税政策,对生态产业发展发挥的政策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侧重考察财税政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应以及环境效应。从微观层面上探讨,与生态产业发展相关的财税政策,对企业主体行为选择的影响、对企业生产效益的影响等。将生态产业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选取企业投入/产出作为被解释变量,消费税税负、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值税税负以及政府环保支出作为解释变量,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收集一定数量的样本数据,用Eviews6.0软件对样本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并得出实证结果。只有通过实证分析,才能详细准确评价我国现行财税政策在促进生态方面的政策效应,从而从完善财税政策角度加快我国生态产业发展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四是,现行的促进生态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未来的研究通过从宏观跟微观层面上实证分析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变动对生态产业发展的影响,得出相关结果,并以此为基础,分析现有财税政策在促进生态产业发展方面的不足之处,提出进一步完善现行财税政策,系统化构建新的财税体系促进我国生态产业加快发展,重点从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两方面着手建立可操作性、系统性的现代财税体系。
参考文献:
[1] OECD,Eurostat,“The 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Industry: Manual for Data Collection and Analysis”,1999.
[2] Ernst &Young,“Eco-industry,Its size,Employment,Perspectives and Barriers to Growth in an Enlarged EU”,Report for the European Commission,2006.
[3] ECORYS,“Study on the Competitiveness of the EU Eco-industry”,Final Report-Part 1,2009.
[4] 李周,杨荣俊,李志萌.产业生态经济:理论与实践――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绿色发展探索[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0.
[5] 李慧明. 气候政策立场的国内经济基础――对欧盟成员国生态产业发展的比较分析[J].欧洲研究,2012,1.
一、合伙企业的形式及其涉及的税种
(一)合伙企业的形式
依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由此界定,合伙企业是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开办的经济组织。多种“身份”的参与,就形成了一个“排列组合”问题:不同身份投资者的“排列组合”,组成的合伙企业也有所不同。是以“合伙企业法”为合伙企业设立了三种类型:
一是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由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泛指自然人或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专业服务的普通合伙企业。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有别于普通合伙企业,例如: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但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大都建立了执业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或办理了职业保险。
三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法律规定至少应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指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人,可以理解为自然人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涉及的税种
合伙企业是依据其经营内容纳税的,其涉及的税种要分两个纳税主体计算缴纳:
1.合伙企业为纳税主体,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或者说,合伙企业是这些税种的纳税人。
2.合伙企业投资人为纳税主体,则涉及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和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或者说,合伙企业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其纳税人为合伙企业的投资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合伙企业存在两个纳税主体,也是合伙企业的一个特点。
二、合伙企业的税前扣除与适用税率
(一)税前扣除
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的税前扣除与一般企业的税前扣除是较为一致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62号)最新规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对合伙企业的税前扣除问题也进行了明确:
1.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2.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3.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财税[2008]65号文件列示的扣除标准,与企业所得税税法是一致的。
(二)适用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明确: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自然人股东的适应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6号)已公布了最新税率表如下:
由于是在年度中间执行新的税收制度,2011年第46号公告还明确了2011年当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合伙企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者,则依据各自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将合伙企业的分红并入自己企业(单位)的应税所得,一并纳税。
三、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与纳税申报
可供合伙企业分配的利润主要有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要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财税[2008]159号同时也明确:除了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由合伙企业统一缴纳的税种外,对于合伙企业的所得,是遵循“先分后税”的原则缴纳的,分两种情况计算、缴纳和申报:
一是全部为自然人合伙的合伙企业,进行利润分配,要按各股东分配的利润及其相应税率,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合伙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是由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的合伙企业,进行利润分配,要分别计算各自的税款:自然人股东按其分配的利润及其相应税率,由合伙企业计算、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按其分配的利润及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各自计算、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合伙企业的所得纳税,我们还要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1.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问题。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或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也是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并入投资者的所得,自然人股东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其他组织股东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合伙企业的亏损弥补问题。合伙企业若发亏损,可以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投资者若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3.合伙企业的纳税地点问题。自然人股东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法人和其他组织股东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要并入其单位所得申报纳税。
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后,紧接着召开全区财税工作会议,这充分表明了区委区政府对财税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区长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全面分析总结了去年的财税工作,对今年财税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我完全赞成。请大家按照*区长的报告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国税、地税和三个乡镇、街道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都是从充满信心、确保任务完成的角度谈了做好今年财税工作的想法和打算,讲得很好,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做好今年财税工作。
过去的一年财税工作和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一样,是发展的一年、进步的一年。总量上,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按全口径统计是2.4亿元。质量上,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96.5%,收入质量很高;增幅上,达到了20.5%,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在支出方面,重点支出都得到保障,阳光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民生工*资金配套到位。同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灵活调动财政资金支持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和重点工*建设,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促进了事业的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十分不易。这是因为,去年是城区财政体制调整较大的一年,九月份后金融危机又对我们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取得这些成绩,从事财税工作的同志们想了很多办法、动了不少脑子、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财政工作大家都深有体会,每年的财税工作都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特点,要求也不一样。可以说是,月月做、年年做,年年都很难做,但年年都要做好,因为事业要发展、社会要进步,都离不开财税保障。下面,我在*区长讲的基础上,再谈三点意见,等一会龙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
一、振奋精神,坚定信心
关于今年全区各项目标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并在区人代会上审议通过,全区经济会议又在区委全委扩大会议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具体部署,现在就是如何抓好落实的问题。财税工作是经济工作的方向标、晴雨表,至关重要。
在当前形势下做好财税工作,首先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有必胜的信心。今年元月份,完成财政收入31*多万元,实现了开门红,其中两税完成了27*多万元,达到了历史最高,这对于提振和坚定我们的信心、奠定今年工作的基础十分重要。虽然当前我们不可避免的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但决不能因此丧失完成目标任务的信心。应当看到,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区发展的平台已经基本构建起来。开发区建设方面:已经有30多家企业在建和投产,去年实现了每月新开工一家企业、新投产一家企业的目标。今年初又将有4家企业建成投产。在春节前后,又新引进了5家企业,相信到年底,开发区将有一个崭新的形象。工商企业方面:截止目前,全区52个规模企业没有一户停产和裁员,部分企业在金融危机形势下逆势上扬,产品畅销且价格上升,春节期间依然在加班生产。今年还将有一批新的骨干企业进入到规模企业行列。去年全区实现税收1*万元的企业达到了42家,其中盈创公司去年税收在全市50强企业中排名第八,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2家(1家超2亿元)。元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4.3%,全区经济呈现繁荣景象。西城改造建设方面:目前一批项目正在紧张的洽谈之中,骨干路网框架正在拉开,政务中心即将于6月份开工建设,今年西城改造将是一个大工地。老城改造的一批项目正在作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又洽谈了一批项目。与此同时,海口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规划已于上周通过专家评审,临港生态产业园规划正在审批中。总之,我区二产、三产发展方面呈现出蓬勃向上之势。以上这些都是我们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做好财税工作的基础。
在坚定信心的同时,我们还要正确、客观、辩证地分析当前经济危机以及财税政策变化对我区的影响。应当看到,每一项政策的变化都是一把双刃剑,有利有弊。我认为,今年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我区是利大于弊,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增值税转型。它是我国财税政策与世界接轨的必然趋势,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投资抵扣上。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了,产业升级了,效益也会随之提升。与过去相比,它不是存量减少,只是在增量方面比预期有所下降。但实际上,企业的规模效益上去后,带来的利好将远远超出固定资产抵扣所产生的影响。这是鼓励企业发展的一个好政策,企业发展了,我们的税收就有来源。所以,我认为增值税转型,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存量税收,只是在增量方面我们在与过去比较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二是小规模纳税企业税率的调整。这项政策对我们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小企业发展是一个优胜劣汰、不断洗牌的过*,能生产经营下去的,就会越做越好,总量的增长能抵消一部分税率降低的影响。同时,还有一部分新的企业加入,可以弥补一些减少的因素,这方面我们要辩证的分析。
金融危机对我们有影响,特别是其由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蔓延后,引起了市场需求的变化,这对于我们一些外向度比较高的企业和行业有一定的冲击。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央在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出手很快,组合拳打得很有效,今后一段时间,政策效应还将进一步显现,国务院已经出台了6个行业的振兴计划,据有关消息,“两会”前,国务院还将批准4个行业的振兴计划,其中轻工业的振兴计划将在去年基础上,增加6*多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在国家加大投资方面,对于拉动一些行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政策效应也将会逐步显现。就我们自身而言,建筑业、房地产行业与预期相比可能会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们也有新的增长点,实施老城改造、西城开发将会产生新的增量。辩证、客观地分析宏观形势,认真、细致地分析自身发展态势,我们没理由不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做好工作。
对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安排,区委、区政府很慎重,人代会通过的是增长18%,但那只是一般预算收入,在经过需要、可能等方面分析后,我们今年财政收入的增幅必须达到24%。两税、财政局和各乡镇(街道)的同志要有大局意识。对于区域性任务分解,在*区长讲的坚持“三个原则”的同时,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其中,乡镇方面由过去的30%增幅调整到了25%;街道方面,也充分考虑了任务以及实际因素,与去年计划相比只增长了10%,与去年实绩相比也只增长了17%,部分街道超出20%的部分还进行了微调,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因此,大家一定要在完成任务上要多花心思,多想办法。
二、加大力度,强化征管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全区各部门和全体财税干部都要围绕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而努力,抓紧、抓实、抓主动。
第一、要生财有道,加强财源建设。抓财税工作,不能就财税抓财税,要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抓财税,要以财税实现的*度检验经济发展的结果,把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树立经济发展是重中之重、是第一要务的意识。当然,抓经济、抓财税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关于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原则上任务分解不会减少,只会增加,要在全区上下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的理念、意识和责任。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我们抓招商引资不是无所作为,恰恰是承接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元月份仅开发区就签订了3个招商引资项目。今年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是增长30%,这对我们的税收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各街道要利用好城区的资源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和三产发展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各自特点,在推进农业产业化上要有新突破,在资源优势招商上要有新作为。所以,分析财税工作,不是静态的分析现有税源,而是要动态的看发展趋势,把目标作为努力的方向,用发展的观念想办法、采取措施。
第二,要聚财有方,大力组织收入。一是要严格征管。这是财税工作基础。财税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治税,加强监管,抓大带小,抓易带难,多收工作税,多收辛苦税,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要积极协税。这里讲的协税是指把可以、应该在我区纳的税收起来,不是在区里相互之间挖税,如果今年再发现街道、乡镇之间相互挖税,那就不是经济问题,而是意识问题,将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制约。要研究当前经济变化,利用政策,把一些税合理、合法、合规的引进来,要根据市场经济形势,研究企业结构变化带来的税收,营销策略和营销方式变化带来的税收,科学准确核定文化、餐饮、娱乐行业的税收,等等。从事财税工作的同志要研究经济、了解经济,在方式上、思路上、操作办法上多动脑筋,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第三,要用财有效,加强支出管理。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还要尽可能地利用财政杠杆支持产业发展。要严格控制专项支出,对会议费、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要从紧从严控制;对临时要求追加解决的经费,一律先批复后实施;对于建设类项目,必须先报项目计划,经审批后方可实施。要加强对一些专项资金和建设类资金过*的监督和结果的审计,把项目资金用好、用出效益。要继续整合各类资金,集中财力做大事。今年重点整合社区建设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
第四,要理财有法,搞活财税经营。要善于把有形的资产资源经营好,使有限资源和闲置资产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尤其要积极探索行政性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路子,探索推进公益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促进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财税政策也是资源,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善于把无形财税政策经营好,争取项目、资金、环境,争取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各种资源和要素,做好聚力和借力发展的文章。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财政工作不是部门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工作,直接关系到今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要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把财政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力抓。针对财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寻找解决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
二要落实责任。今年下达给大家的财税任务,执行没有任何借口,更没有任何折扣。各乡镇(街道)和财税部门要将收入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分解到条条、块块,落实到税种、税源,明确到单位、人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加强调度,做到均衡入库,不能大起大落。
三要密切配合。财税工作涉及面广,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定期交流信息,沟通反馈情况,保持工作的协调一致。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支持财税部门的工作,共同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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