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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商管理

时间:2023-09-01 16:55: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建设工程分包商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建设工程分包商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工程分包;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049-01

一、前言

建筑工程分包市场是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追求建筑市场效率,实现有序竞争的必然产物。由于不同建筑公司的专业设备、管理方式、人员的素质和专长不同,在承担项目时,衡量不同公司的比较优势,通过将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分包出去,让不同的公司实施自己专长的部分,从而达到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的目的。在国际市场上,建筑市场发达的分包体系已成为总承包商寻求专业协作和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

二、建筑工程分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发包关系。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

三、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法分包、非法转包与肢解发包

没有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如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分包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没有经过分包单位认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一部分建筑工程交给其他分包单位来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任务发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把自己承包的建设工程再次分包出去的。

非法转包是指施工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将合同约定的该项目的建设任务分配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技术或质量出现问题,非法转包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有承包人将全数工程转包和承包人将全数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两种情形。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的分包过程中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依然是合同当事人,它仍在正确的履行约定的总包管理的义务;而非法转包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已经摆脱了当事人的地位,不再正确履行法定和约定的总包管理的义务。但从法律责任上讲,不管合法还是违法分包,业主和承包商或分包商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肢解发包是指部分应该由一个承包商完成的建设项目分为几个部分分给和合同不同的承包商。《建筑法》禁止肢解发包。肢解发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有两种:一是发包人将其建设工程肢解后发包给其他的几个单位;二是总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肢解分包给其他单位。

(二)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

按照中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章程,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将致使其所签合同是无效的。目前,施工企业往往忽视对承包商的资格审查,将合同的一部分有意或者无意的分包给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单位或者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承包。因为分包商没有建设工程分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使得分包合同的实现出现问题,总承包人将面对行政处罚或承担风险,风险包括分包合同无效,增加诉讼,业主单方面终止合同,管理费的征收的民事责任等。

(三)分包合同订立不规范

按照规章制定的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合同签订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分包和条款的形式以及订立审查程序具有很大的随机性,通常出现分包合同条款不完善,内容不具体,用词不准确等问题,导致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诉讼,同时会影响合同的承包商对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解决工程分包中存在问题的具体对策

(一)加强法律学习

施工企业应采取各种形式展开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自觉性,积极地用法律手段来捍卫企业的合法利益,从思想上建立起防范施工分包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有效屏障。

(二)严格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慎重选用分包商

选择资质标准、正直、诚实、强壮,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管理培训及格的分包商,是做好分包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施工企业要在坚持引进有实力、有良好的信誉、高素质的分包商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分包项目关键设备、关键岗位、关键技能、项目资本的管理,确保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应加强分包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其他方面的监督,可以与分包商和工程实践相结合,将专业技术人员分配给分包商帮助管理;分包商应组织培训,加强分包商人员的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

(三)加强分包合同签订管理,确保签订规范的分包合同

一是坚持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方法,禁止不签合同就施工的建设现象发生;二是促进使用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三是严格执行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在项目部与分包商谈好合同以后,已经谈好了的合同必须交给管理部门进行查核,委托内容不完整,委托无效或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不许签订合同;四是只有唯一被指定的项目经理才有权与分包商签定分包合同,以防止项目部其余的管理人员随便与分包商签定合同而造成分包合同管理失去控制。

五、结束语

在现代工程项目中,工程分包与分包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如果不重视对工程分包与分包商的管理,将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总而言之,建设市场国际化,市场竞争越来越大,项目管理更加科学、更加专业。施工企业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措施改进管理,就肯定能选好、用好、管好外部分包队伍,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而使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徐胜涛.工程施工中对工程分包的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设计, 2014,8(15):65-67.

[2]徐宁.建设工程违法分包的界定及其法律后果[D].湘潭大学,2013.

第2篇

一、全面调研分析,科学配置机械资源

工程项目中机械资源的配置主要是衡量工期成本的关系,违背合同工期,最终也会引起成本的增加,二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现场机械资源主要由自带机械、分包商机械以及租赁机械等3部分组成。科学合理的确定这3部分的比例,对项目的工期和成本起着关键作用。对工程所在地机械租赁市场价格和分包商的施工效率进行调研,搜集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自带机械的数量和种类往往是中国企业面临的最为头疼的难题。如果在确定仅靠当地机械资源无法完成合同要求的工期时,就必须考虑自带一定数量的施工机械参与到海外工程的施工。应该从机械的采购、运输、关税、后期的处置成本以及项目工期的实际情况等方面来全面考虑。出于对高昂的回运成本考虑,自带的施工机械基本上都是采取永久出口的方式,只能在当地进行处置。当地分包商的施工习惯成为必要的考虑因素,决定了工程完工后机械在当地的处置成本。还要结合公司所在国的潜在市场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全面均衡考虑,最终做出科学的决策,达到机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顺利实现合同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增强法律意识,细化合同条款

全面细致的合同条款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和基础。海外工程机械管理与国内最大的区别,在于如何合理利用合同条款来规范和约束分包商的行为。海外工程中分包商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强,这就要求中方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细化合同条款,做到凡事有据可依,进而降低机械安全管理过程的风险,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现场机械资源安全管理要求单独列为一章写入合同,进一步明确与分包商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对于分包商自带机械的管理要求。合同条款中需明确企业有权对现场分包商的机械实施监管,分包商应服从中方的管理要求。中方对分包商机械管理的各项管理举措,只能进一步提升分包商的机械管理水平,但不降低或免除分包商所应承担的责任。(2)对于中方自带机械的管理要求。由于出国人员的限制以及综合成本的考虑,中方自带机械的安拆、操作、维保等工作一般承包给当地分包商。需要将机械管理程序中主要考核和约束条款写入合同,合同中需要详细界定分包商的人员资质要求、工作范围、监督考核、安全要求以及安全责任划分等内容。(3)对于我方自带或租赁提供分包商使用机械的管理要求。由于分包商现场资源不足,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企业携带部分机械或租赁机械提供给现场的分包商使用,需要与现场分包商之间签订《机械使用安全协议》,详细划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熟悉当地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世界各国有关机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对于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检验取证要求等方面。如果直接套用国内的机械管理制度,会造成“水土不服”的现象发生。在制定项目机械管理制度前,要对当地有关机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和了解,同时借鉴国内成熟的机械管理经验,这样才能使编制的管理制度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才能更加容易被当地分包商接受和认可。严格过程管控,确保机械可靠运行中方作为工程的总承包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现场机械的安全可靠运行。一旦现场机械出现事故等异常情况,可能将会面临现场罢工、法院、经济赔偿等种种不利情况,势必会影响合同工期,甚至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重视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管,确保机械可靠运行。加强对分包商的培训工作,提高分包商的业务素质。使分包商熟悉中方施工机械的性能和特点,做到“四懂”和“三会”。开展业务技能比武,对表现优秀的分包商人员进行奖励,从而激发分包商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监督考核工作,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监督考核条款,对工作中责任心差,业务技能不合格的分包商人员采取淘汰制。对于人为原因造成机械损坏,依据合同条款,给予责任分包商必要的经济处罚。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机械“带病”作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分包商限期整改完成,并记录在案,提高施工机械的完好率。

四、科学的为施工机械投保,降低机械使用风险

业主或中国企业往往为工程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大多数中国企业认为该保险中包括机械保险,没有必要单独购买机械保险。而建设工程一切险中的机械保险损失起算点金额往往很高,不能合理覆盖一般的机械损失,需要结合保险公司的政策和施工机械实际情况,单独购买机械保险。从而达到降低机械使用风险的目的。

作者:张峰史春城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第3篇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管理;发包商;结算;变更;解决措施

1、前言

总承包模式因能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服务,比传统模式具有更多优势,既合理利用了社会资源又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又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这一模式在得到了广泛采用。而总承包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活动中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凭证,所以合同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总承包施工企业的利益。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市场还有待完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着不少问题,因此,加强和提高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

2、总承包合同与合同管理体系

2.1 总承包施工合同的主要构成

总承包合同主要由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程经济及争议及诉讼等几大要素组成,各大要素又由若干小要素构成,具体见图1。

2.2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需要整个项目团体的无缝隙协作,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形成以合同履约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能人员应对涉及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进行学习,深入了解与熟悉合同内容。各职能部门紧密合作,相互之间及时沟通反馈,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合同管理体系,如图2所示。

3、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承包范围约定的问题

通常,对总承包商承包范围的描述为:“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房屋、室外总体等的建筑安装及各类附属工程,界面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本文认为,上述描述比较空泛,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外力作用,如业主指定专业承包商的参与,致使总承包商施工范围与专业承包商施工范围产生部分重叠,那么这部分工作由哪一方实施就难以界定,因为在实际施工中,业主在协调时往往较强势的偏向于专业承包商。

3.2 工期及分包管理等问题

(1)关于工期期限约定的问题

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工期指从业主批准开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日期止。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制,总承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至项目完成备案验收之间的时间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这个时间差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纳入总承包商工期内。

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工作的实施主体是业主,总承包商仅仅是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验收(如及时提供应由总承包商完成并提交的相应资料等),若这个时间差在合同中不能够明确责任归属,最终被业主纳入总承包商工期延期而进行处罚,或以此来平衡总承包商提出的他项索赔,那么对总承包商来讲将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总承包商需要在合同签约过程中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工期期限。

(2)工程中使用新技术、新工艺产生的问题

在目前的项目施工中,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总承包商项目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工期往往可以提前。但现实情况却是业主并不一定需要总承包商提前竣工(业主在后续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除外),而且采用新工艺往往带来成本增加,可能引发索赔甚至产生纠纷。

(3)专业分包商的约束问题

我国的施工总承包制度规定,除了设备供应之外的所有图纸所示内容均应由总承包商承担施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或多或少会参与一些专业分包商的选择或指定某些专业分包商,造成总承包商整体施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一些偏差。如业主决定对某专业工程进行指定分包,但在具体实施时,由于招标工作的延误而使专业分包商的实际进场施工时间超出总承包商整体施工计划拟定的进场施工时间,使计划衔接不畅。而专业承包商与总承包商的体制不尽不同,往往也会给总承包商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增加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

而且,虽然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主体关系是总承包商和专业分包商,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流程是:业主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某些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并不能由总承包商来实行,而是由业主直接支付,使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管理强制性不足。

3.3 工程经济

(1)工程造价与结算

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仅作为项目成本控制及支付工程款的一个指标,最终的工程造价应由具备审价资格的专业咨询公司,根据总承包商提交的经业主确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的综合性审计结果为准。

通常,施工合同中并不会明确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具体完成时间,但合同中常会体现以下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一般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的付款比例不会高于合同总价的80%,且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等产生的费用亦不会计入),工程审价后完成工程结算造价的95%。如若没有一个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限制,那么这25%~15%的费用就需要总承包商长期垫付,这对总承包商来讲是不利的。

(2)变更与签证

通常,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对于变更、签证、暂定项目的费用计算均会体现以下约定: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有相同报价的按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有相似报价的参照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执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没有相同或相似报价的另行计价。

由于工程施工生产是一个动态的并持续较长时期的过程,在生产活动中各类要素均在不断变化,如:人工费用的增长、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如果单一的执行合同约定,则对总承包商来讲并不是完全公正公平的,此类情况若集中在生产活动末期则更为突出。

(3)工程款

工程款一般采取预付款支付、中期进度款支付和竣工结算支付的模式实施,其支付依据均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约定的合同总价。

常规情况下,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等产生的费用比例约为合同造价的5%~10%左右,甚至达到15%左右。

4、解决措施

4.1 对承包范围约定的建议

为避免施工时对承包范围界定不清,总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我保护:

(1)在招标阶段,指出招标文件中描述不清、概念模糊的部分,并要求招标单位书面回复确认;

(2)在合同签约过程中,对可能出现争议的部分与业主协商并予以明确,具体可体现在各分部工程中;

(3)在实施过程中,当发生实际情况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出现争议但合同未有明确约定时,应寻求合同中对总承包商有利的论据,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

4.2 工期、质量及安全文明问题的建议

(1)对工期延迟的处理

当发生工期滞后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明确责任归属,若非总承包商原因而产生的工期延误,总承包商应及时将该等事件书面报告递交业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的工期顺延手续。

(2)工程中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建议

在合同签约或实施期间,总承包商提出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与业主商榷确认后在合同中约定发生该等事件的奖惩措施。

(3)对专业分包商的合同约束

总承包商在与业主进行合同签约时或业主进行专业分包工程招标时,应请业主在合同中或专业分包招标文件中明确以下对专业分包商的约束条款,使总承包商的利益得到保障。

1)分包商将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并在各方面满足总承包商和业主代表的合理要求,且遵守总承包商所有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2)分包商服从、履行和遵守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内所必须服从、履行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条款,只要此等条款是与分包工程或其他部分有关和适用的;

3)对于总承包商在总承包合同中为保障业主免于承担而应负的责任,分包商亦同样负责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4)分包商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分包商及其雇员或人的任何疏忽、遗漏或失职而引起的索赔要求,并赔偿总承包商因分包商或上述人士误用任何脚手架、设备或其他施工机械所造成的损失。分包商为上述索赔要求购买保险,并在业主代表或总承包商要求时出示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5)分包商在指定期限内或分段期限内完成合同工作;分包商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或经业主代表书面同意而由总承包商给予的延长期限内完成分包工程(如果分包合同是分段竣工时)或其中的分段工程,而业主代表书面向总承包商证明上述工程理应如期竣工,则分包商支付给总承包商一笔赔偿金额。该等金额按总承包商因分包商未能如前述完成工作对总承包商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

6)在总承包合同下总承包商的雇佣终止时,分包商分包合同下的指定分包商的雇佣亦随即终止。

7)若专业分包商的工程款由业主直接支付,则总承包商在专业分包商提起工程款支付申请时,对专业分包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工程款支付意见,业主应根据总承包商的签署意见来支付,以加强总承包商对专业分包商的管理控制力度。

4.3 工程经济问题的解决措施

(1)工程造价与结算

在合同签约过程中,总承包商应提出规避此类风险的对应措施,以避免工程造价与结算中出现问题。可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工作完成的一个区域时间,譬如:在总承包商提交给业主完整有效的工程结算资料起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工作,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的区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此外,竣工结算资料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送达给业主,同时结算资料必须保证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业主藉此拖延结算时间,总承包商对此要引起重视。

(2)工程变更

在合同签约时,总承包商应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议或措施与业主进行商榷,譬如当变更或签证发生的时间与工程投标时间有较长时间差距,且市场变化幅度较大时,应允许发生的变更或签证按照该等事件发生所在时间内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3)工程款

在合同签约时,总承包商应提出建议或措施与业主进行商榷:

1)中期进度款支付应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及材料单价调整产生的费用计入付款总价,即中期付款=(中期合同工程量清单完成价+设计变更+经济签证+材料单价调整)*支付比例;

2)在竣工结算审计未完成的情况下,其竣工付款参照中期进度款支付方式执行;

3)在竣工结算审计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应约定在一段时间内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融入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不足,总承包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所在,进而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这样才能取得更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第4篇

1电网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安全问题

当前,电网建设工程分包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安全问题。(1)对分包单位或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不严格。一些单位受制于预算不足、工期紧张等现实压力,忽视对分包单位资质能力的动态审查,导致违规转包、层层分包、挂靠资质等现象普遍存在。存在很多招投标时申报的单位和中标后实际进场施工的单位根本不是同一家,有的甚至是无施工资质的包工队以及层层转包的现象。这些都给工程施工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2)分包队伍在安全上投入偏少。一些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立安监人员,一些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存在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超期“带病”使用的情况,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容易受到伤害。(3)分包队伍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技术素质较差。由于电网建设作业环境普遍艰苦,劳动强度大,尤其是线路工程,作业环境更是复杂、危险。一些工程分包队伍,在招收劳务工时,片面强调身体素质,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等“硬件”要求作为第一条件,而对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等“软件”要求反而不高。加之一些单位没有对这类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作业人员不知者无畏,不懂危险、不懂避险,特别是一些施工负责人或者说是包工头,不但不带头遵章守纪,反而带头蛮干、盲目冒险作业,导致伤亡事故屡有发生。(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虽多,但执行不到位,许多规定被束之高阁、流于形式。发包单位以包代管,在安全管理上对分包单位关心较少,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粗放,甚至连基本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都得不到落实;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能提前消除,事故风险仍如利剑高悬。总体来说,分包队伍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加之发包单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管控不到位,分包工程安全风险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电网基建安全的潜在隐患,只有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才能保障分包工程的安全。

2电网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措施

2.1严把分包入口关

工程分包方式不合理,以劳务分包之名行专业分包之实,分包管理粗放,分包队伍人员素质、管理能力、监督管控等方面严重不足,分包单位超能力承接工程现象突出,这些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加强源头治理,就必须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严格分包准入管理。(1)要认真进行分包商资质审查。分包商资质审查的重点在于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和同类工程业绩。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所承接工程必须符合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2)要开展分包商安全能力评价,综合评估分包商承接工程能力、安全施工能力。分包商安全能力评价是在公司分包商资信评价的基础上,从资质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人员管理、机具管理等方面对分包商承揽工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通过收集工程分包商的有关信息,评估其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防止超能力承接工程。(3)要建立分包商清退机制。分包商清退机制是对违法、违规进行分包作业或管理水平差、人员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以及违法、违规的个人及时予以清退的制度和措施。分包商清退机制是通过建立“黑名单”记录,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凡是安全管理不达标的,一律纳入“黑名单”,严禁在各类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加强对分包商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动态掌握分包商施工管理能力、作业人员技能水平、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清退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和个人。坚决清退“资质合格、实际能力不合格”的队伍。

2.2强化分包安全管理

一些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粗放,关键岗位人员对自身专业领域的事故风险辨识能力严重不足,风险管控失责,安全管理效能低下,“人员到岗”与“责任到位”严重背离,现场风险因素“失察”、违章行为查处不力,导致事故防范“失责”。(1)要不折不扣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实践和事故已经反复证明,确保电力生产人身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严格执行《安规》,不能打半点折扣。对分包工程来说,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促使分包队伍人员从内到外都能认同安全规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知行合一,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能严格执行《安规》,只有这样,安全工作才能得以保证。(2)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检修、预试、施工等工作计划安排,必须量力而行,保证在作业力量、管理能力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要从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上,坚决防止出现赶工期、拼设备、长期加班加点、疲劳作业现象。要按规定落实危险点分析预控、标准化作业要求,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方法清楚、安全保障措施清楚,严禁走过场。(3)要严抓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让反习惯性违章成为硬约束,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将不安全事件和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2.3充分发挥关键人员作用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者班组长作为关键核心人员,是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安全工作基础的基础,工作负责人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全局的安全。具体到分包队伍来说,负责人通常也是领头人,其与作业人员有可能既是工友又是同乡的关系,往往在分包队伍中有很高威信。如果领头人能发挥正面积极作用,安全就会多一分保障;如果领头人起到负面消极作用,发生事故的机率会大大增加。国家电网公司通报的多起分包工程事故案例,就是由于负责人违章指挥,农民工兄弟冒险蛮干而发生的悲剧。因此要重点抓好关键人员特别是领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必须熟习安全规程,掌握必要的技术知识,提高责任心、原则性、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指挥能力;同时要以身作则,大胆管理,引导员工加强学习,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并带头遵章守纪,带领作业人员都成为安全明白人,才能做到事事安全。

2.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惩戒力度

安全教育培训能点石成金,是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分包工程安全的治本之策。以人为本,绝不应是一句空话。对分包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注意层次性、针对性,要针对分包人员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各异的复杂情况,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要根据每个作业人员具体从事的工作来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内容不在于多,但要实用,重点灌输生命安全意识,使每个人都能真正掌握必须具备的安全知识,真正做到达不到要求者不得上岗。同时要发挥经济处罚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并执行比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一次罚款多少钱,将罚款用于奖励安全表现优秀的人员等既通俗易懂又能被普遍接受的政策、办法,引导和督促分包队伍人员遵章守纪。

3结束语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逐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也日趋规范,但在工程分包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对每一位电网建设工程从业者来说,对待安全工作必须常存敬畏之心、戒惧之心,要勇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对症施治、查漏补缺、持续改进,为电力工程建设安全保驾护航。

作者:童庆刚 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第5篇

【关键词】总承包;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行业随着国内经济发展和市场化改革的深化,逐渐表现出规模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的良性发展趋势,总承包模式这种国际流行的建设项目承包模式,给承包方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在国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民用住宅等建筑工程的建设中得到了更多的应用,研究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也显得十分必要。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特点

(一)要求总承包方具有较强的全面协调能力。总承包方要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能够胜任整个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才能够完成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为达成项目建设目标,承包方需要实现项目建设周期、成本和质量之间的均衡,对设计、采购、施工等不同工程建设环节的资金投入进行协调控制,所以总承包企业要具有全面的工程建设技术与管理能力,协调好企业内部以及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降低业主的工作量。

(二)费用控制更加困难。对于总承包方来说,建设工程的费用控制涉及到勘查、设计、施工和竣工的整个生命周期,而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往往业主和承包方都缺乏详细、全面、客观的计算数据依据,而是套用既有建筑成本进行大致的估算,或者采用成本+酬金的合同模式,给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总承包模式下成本控制工作难度大的问题还体现在间接成本计算方面,传统的建设工程合同往往采用成本+佣金的形式,工程管理费用等间接成本费用按直接费比例收取,而这样的计费模式将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的总承包模式下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不利于设计方案优化工作的开展。

(三)业主对承包商行为约束弱化。根据既有工程估算投资包干模式下总承包商将直接承担整个工程建设生命周期内全部风险,但是更高的自由度也有利于总承包商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的发挥,对于承包商来说是一个争取较高预期经营效益的机会,所以承包商更加青睐总承包模式,而业主也倾向于选择综合能力强,口碑好的承包商,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控制承包商的行为,确保设计质量和采购与施工质量,成为了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实践与优化

(一)投资决策与招投标阶段。建设项目决策是投资行动方案比较和选择的过程,这个阶段,业主需要进行拟建项目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论证,属于业主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业主需要组织人员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该过程可以寻求总承包单位帮助,同时做好项目的投资估算。总承包模式下,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由总承包方给出,在招投标阶段,业主并没有可以用作依据的设计图纸,无法准确预测项目的实施过程,工程建设施工中尚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这种情况下,选择一个综合能力强的总承包商就十分关键,业主需要从投标方案和承包商的综合水平两方面入手,正确评价投标方案的合理性和承包商的综合能力,选择一个合适的总承包方。

(二)设计阶段。设计方案由总承包商负责,由于项目建设施工同样由总承包商落实,因此在设计阶段,总承包商将更多的关注于通过优化设计方案控制施工成本,在这个角度上看,总承包商模式改善了设计方忽视施工实际的问题,能够实现设计方案的持续优化,获得更合理的设计方案。总承包模式改变了传统建设项目设计与施工相互割裂的情况,设计和施工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全生命周期设计方法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的制定是比较合理的,将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成本,包括资产、建造成本、运维成本和处理成本都折合成现在价值指导设计过程,采用并行设计的理念,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持续进行设计方案的修正更新,有效监控整个项目建设过程的资金流向,协同设计、采购与施工等不同建设环节的人员工作,从整个项目建设高度实现多功能团队之间的相互配合,完成设计与施工环节不同建设项目的重组和优化,以整体为核心,不苛求单个环节、某一部门工作的优化,而是在设计阶段就将整个后续施工可能遇到的问题都考虑进来,改善设计方案的整体性和可行性,从而控制工程建设资金投入。

(三)采购阶段的成本控制。总承包方同样负责采购工作,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在确保项目符合业主建设标准的同时,结合分配投资限额,尽量选择技术新颖的材料,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性,同时为了获取一手价格信息,采购人员需要和造价人员多多沟通,货比三家,同时接收不同厂家的报价,选择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材料,控制采购成本。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施工阶段是项目施工价值形成的过程,也是项目建设的主体过程,资金用量在整个建设周期中占有绝大比重是总承包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工作内容,主要从如下几方面入手开展。1、施工组织管理优化。工程总承包模式施工组织是施工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管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组织进行持续优化,灵活协调不同工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要强化对施工材料使用的控制,要求施工人员避免材料浪费,禁止野蛮施工,通过对不同生产要素的合理组合,充分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进行工程进度排队,优化资源配置,避免出现返工和工程量变更,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竣工。2、分包管理。总承包方不必独立完成项目的施工过程,可以将工程分项发包给其他承包商,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签订分包合同,但是总承包商仍然对业主负总责,承担总承包合同内的一切责任义务,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总承包商可以和分包商之间形成长期友好合作,在总承包商参与投标时分包商就为总承包商提出分项设计方案和工程预算,降低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在建设阶段,总承包商要选择有责任心,技术实力雄厚,口碑可靠的分包商,通过分包合同形成严密的经济制约。

结语

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有着更大的自由度能够实现从招投标到竣工等整个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内的组织协调,加强了设计、施工、采购等不同工程项目之间的联系和相互配合,提高了工程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要从整体出发,将总承包模式对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更强的协调控制能力充分发挥出来,从而获得比较理想的项目建设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专业分包,解决,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country from the early 1980 s began to introduce the concep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since, after nearly 30 years of constant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or of domestic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 common phenomenon and project implementation ways. In this paper is simple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and talk about some of the problems of the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it is worth thinking counterparts.

Keywords: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the professional, sol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U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目前我们所谈到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不同性质的分包内容。在国内,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的任务往往是由那些技术密集型和综合管理型的大型企业承担(或者获得),项目中的许多专业工程施工往往由那些中小型的专业化公司或者劳务公司承担。

由于本人在施工单位从事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故本文将仅针对施工单位中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进行讨论。

2、建筑施工企业的专业化趋势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的意识到,建立健全建筑业专业工程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施工企业应解放思想,重视在企业内部规范和完善专业工程分包体系。

当前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分包企业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施工企业组织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施工单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管理精力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

为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竞争力,施工企业一定要学会甩掉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虽然某些低端生产资源产出的利润较高或者比较容易获得,但其对企业的发展和做大做强没能起到推动作用,相反可能占用了企业优势资源,严重者或将影响企业领导者关于企业自身发展的相关决策。

3、互利共赢促进行业发展

重视企业专业工程分包发展,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对其进行科学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利润率。大型施工企业一旦抛弃低端资源,必然更多地依赖于专业分包单位来完成任务,分包管理能力也会在学习的得到增强;而专业的分包队伍则必须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使用新型机械设备,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从而获得更高的生产率和利润率,最终达到了施工企业和专业分包单位互利共赢的效果。

从宏观角度来讲,工程分包这种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整个项目变得更有效率。小型的专业的施工队伍和劳务队不断地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强自身竞争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这样其企业人力、设备资源能得到更多的利用,生产效率提高,利润增加,从而增加其抗风险的能力。对社会来说,专业化分工,使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多余的消耗减少,基础的施工能力提高,减少了直接的生产物质消耗,这些变成利润储存起来。社会生产发展总是向资源的更高效利用发展的。

4、施工企业分包管理的重点内容

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内容包括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合同管理等。其中对施工企业来讲,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四方面的管理需要进行重点控制。

4.1、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在分包工程施工前,应该向分包人明确施工质量要求,要求施工分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措施,经审查批准后在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

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施工分包人的质量保证与安全管理体系的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根据总包单位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

4.2、成本控制方面:首先无论采用何种计价方式,都可以用过竞争方式降低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格,从而降低承包工程的施工总成本。

其次,在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审核方面,通过严格审核实际完成工程量,建立工程款支付与工程质量和工程实际进度挂钩的联动审核方式,防止超付和早付。

4.3、进度控制方面:应该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提出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向施工分包单位明确分包工程的进度目标。应该要求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的进度目标要求建立详细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通过审核,判断其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在工程进展过程中严格控制其执行。

5、现阶段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常见具体问题及解决办法

1、分包商施工质量不佳。分包商材料方面质量问题,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施工质量不符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对策:在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牌、材质、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包方必须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空子;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实施和督促分包商改进。

2、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报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商。

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

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商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5、总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义务;同时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6、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展望

1、专业化程度更高,总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则向专业施工分化。总包对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具体施工任务要寻找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于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辅工作将会外包,由更专业的分包商来完成。

2、组织更灵活,组织界限将模糊,总包项目团队也将出现分化,总分包将更多地以针对任务的临时性团队组合(任务小组)来完成工作。项目组织将会更趋灵活地组建,分包商会更多地参与总包的项目团队工作,合同的联系使各方更趋于平等合作的关系。项目会有更多的补充协议。

3、管理将更规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将更重要,项目正式信息沟通会更规范,工作程序会更加规范和严格。

4、分包商授权度更高,分包商权力会增大,总包商将更趋向于向业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务;分包商将趋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更受欢迎。

7、结束语

第7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电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70-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中电力建设事业更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所在。目前,我国电力工程项目逐渐的市场化,其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单位及人员越来越多、施工技术越来越复杂、影响因素越来越多,这就必须引入大量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电力工程建设,并且逐步成为电力建设的主力军。但由于分包队伍中的人员素质普遍较差,专业知识薄弱,甚至没有,管理复杂,使得在电力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式方法不到位,影响施工质量,很容易为今后电力设施的运行埋下隐患,危机系统安全。所以,在电力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必须加强分包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其一套基于电力工程的有效的工程施工分包模式。

一、工程施工分包模式的概念

工程施工分包是在承包方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方完成的行为,常见的有合作分包、切块分包和劳务分包几种形式。在一些工程量较大,施工技术复杂,施工期限紧迫的项目中,工程施工分包模式被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也可以弥补单一施工企业设备、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不足,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分包不是简单的对项目进行切割,需要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施工分包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且承包企业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将所承包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对于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企业完成。虽然工程施工分包模式可以解决单一企业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方面的不足,在工期短、任务中的项目中被广泛使用,但如果项目中出现违法分包,会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为今后工程设施的运行埋下隐患。另外,即使所有的分包单位都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也会在政策法律、款项结算、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工程之间的配合等方面产生风险,对工程最终的完成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认真审核施工方案,贯彻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对分包商的施工方案加强管理,督促其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式开工前,必须要求分包商为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编写相应的施工方案,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单位要督促负责施工的单位将其施工现场可识别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下发给分包商,并且要求他们完善各类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制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过中标的施工单位批准并交底后才能施行。

(二)严格审核分包商的施工机具

负责开工的各个分包商必须建立涵盖所有进场机具的作业机具台帐,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后才可入场。同时,施工机具必须是专业分包商自由或者是租赁的,并且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查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的证明资料必须保存在现场备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要增加新的施工机具,也得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没进行报审的机具严格禁止其入场,如过发现未经审批的机具进入施工场地,将严格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三)严格审核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资质

各个分包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的档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例如: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要担任相应的职务,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且成绩合格,拿到合格证书;高空作业人员,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等,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国家规定分包商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进场人员还得持有有效的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四)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分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定期对分包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分包商工程各个环节的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并且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的分包商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进或停工整顿,甚至是接触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分包情况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分包商的资源配备是否和入场检查相符。督促分包商严格要求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施工单位分派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管理。定期组织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的记录,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都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并且都在可控范围之内。

第8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 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

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

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特别是对FIDIC 条款的认识不深和理解不透,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拟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倾向于确认“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使得合同双方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2 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使得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活动的结果,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与科学决策的依据。

2.3 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能否满足项目的各项目标。并找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切记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君子协定,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达到业主的各项要求和在施工企业内部顺利执行。

2.4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2.5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6 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

目前,工程分包是建筑市场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环节。“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公路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由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是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建议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2.7 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第三方作用

工程项目实施中,有不少的业主认为委托监理只是找一个承担质量的责任者,出了质量问题可以推卸责任,责任是监理的,权利是业主的,不愿在选择承包商、资金支配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放权,发包人把监理工程师视为监理员、质检员等,增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管理工作的难度。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应该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三方的作用,对发包人、承包人的协调作用,这对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合理解决承包双方的合同纠纷会有积极的作用。

2.8 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2.9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于微机处理系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支持,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利用微机数据库系统,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从而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第9篇

关键词:分包商 ; 安全管理

Abstract: Building a tender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market management subcontracto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an important way. In focusing on "three" management based on the research, and establishing the actual oil production subcontractors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from the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ing, process control perspective on how the subcontractor safety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cess of project implementation, to better improve our project management standards, and achieve full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safety.

Keywords: Subcontractor; Secur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DF5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分包,是指油田直属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专业化公司),将在国内承包的油、气、水等石油化工工程和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道路等建筑公用工程中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随着油田建设项目分包管理的不断完善,加强分包商安全管理,构建基于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的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对于至油田的安全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管理与分包商安全管理的关系

承分包商是指合同情况下的乙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由甲方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法人。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应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执行同一政策、同一标准。“三项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核心,合同作为规范一切经济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经营运作的基础。从安全管理的范畴出发,合同就不仅仅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更是工程项目成立的前提和分包商身份确认的文书;以合同为中心向前延伸是招标管理,企业一般通过招投标,寻找出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合作伙伴,经过谈判,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招标过程中的中标单位即为合同分包商,约定内容即为相关合同条款;以合同为中心向后延伸是市场管理,市场管理是合同的具体化操作,是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分包商是市场管理的主体。

二、严格落实分包商资信审查制度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前提

实施分包商资信审查制度,是从源头上控制分包商的质量,是对分包商身份进行确认的过程,是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对分包商的资信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审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身份证件,重点审查该分包商的注册资金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企业性质、企业地址、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二是审查《市场准入证》等资质证件,重点审查分包商的准入范围、准入项目、准入时间等情况。三是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保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安全资质,对工程建设或大型项目的分包商还要审查其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通过资质审查,将一些信誉差、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企业拒之门外,引进一批质量高、讲信誉、重安全的优秀企业,从源头上规避和减少安全生产风险。

三、通过招标明确分包商安全措施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经济业务往来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招标管理是确定分包商的主要方式,也是落实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具体的做法是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招标过程中对分包商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的内容加以规定。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内容,对投标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提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对施工安全措施要求投标人进行单独报价。评标办法中,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作为废标条件之一。

评审过程中:采用综合定量评标的,除响应性评审中应当体现对招标文件中对安全措施要求的响应外,对安全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设立评分标准,安全措施的评分不得少于总评标分值的5%,评审的标准应包括安全安全措施的完整性、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和集团公司、油田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的符合性等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安全措施作为符合性评审的重要方面进行评审,安全措施不完整、缺乏针对性、不合理或不能满足国家和油田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评审,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签订安全合同条款或安全合同是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

合同管理中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即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形式加以确定,也可以直接签订安全合同(协议)加以确定。通过合同条款形式加以确定时:合同条款中应当明确分包商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岗位人员要求、奖罚规定以及其它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要求有关的条款。直接签订安全合同(协议)加以确定时:与分包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安全合同(协议)中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双方应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油田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2.分包商应承诺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3.分包商应为施工、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施工器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分包商应对施工、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5.分包商应制定项目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备案;6.凡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的,分包商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通行并在划定区域内施工;7.施工、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双方责任划分;8.甲方规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数额、管理方式等。

五、加强过程控制与队伍管理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主体

油田的市场管理是狭义的市场管理,是对油田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内部市场的管理,它纵向上由工程建设专业市场等12个专业市场构成,横向上由油田机关、油田各二级单位组成。市场管理重点是过程控制与队伍管理,是对合同的具体化操作,是构建分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主体。

第10篇

关键词:项目施工 总分包 劳务管控

中图分类号: TQ6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总分包是建筑领域出现的新鲜事物,它的具体表象是,总承包方中标工程后,寻找一个具备相应资质、有实力的施工操作层进行合作,总承包方抽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总承包方管理总分包方的方式像业主管理总承包方一样。总承包方担安全、质量、进度、社会声誉等风险。

一、项目劳务管理基本规定

对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的劳务企业、个人实行资质和资格管理制度。凡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的劳务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建筑劳务企业资质,并在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一律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劳务企业必须使用自有劳务工人完成承接的劳务作业,不得再行分包或将劳务作业转包给无资质、无自有队伍、无施工作业能力的个体劳务队或“包工头”。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标准(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合同终止条件、双方责任等。劳务企业应当每月对劳务作业人员应得工资进行核算,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起支付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部应当以劳务班组为单位,建立建筑劳务用工档案,按月归集劳动合同、考勤表、包工作业工作量完成登记表、工资发放表、班组工资结清证明等资料,并应以单项工程为单位,按月将企业自有建筑劳务的情况和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企业劳务分包款时,应责成专人现场监督劳务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由“包工头”替多名农民工代领,以避免“包工头”携款潜逃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施工过程的劳务分包管理

1、分包商进退场管理

分包商进场前将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报总包备案,并根据合同总价的不同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比例的综合保证金,以保证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符合业主及总包管理要求,该保证金的扣罚必须由总包和监理同时签字。分包商进场前先与总包单位签订《现场综合处罚管理规定》。

分包商进场前须填写“分包商进场申请表”,“分包商进场登记表”经各方签字后方可进场。

退场规定:分包商负责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填写“分包商退场申请表”和“分包商退场登记表”,经各方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场。没有办理退场手续的,总包方将禁止退场,押金不予返还。

2、施工现场管理

各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指定地点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临时库房,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搭设。

所有专业分包进场后按总包单位划定的卫生责任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各单位须派专人负责。总包单位所管辖区域内,各种安全防护、消防设施应保证安全有效,不得随意损坏、拆除、挪用、如有违反者按《施工现场管理综合处罚规定》执行。现场临电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严禁乱拉、乱接,并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发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不可以无理由由认为造成分包的停工。

分包单位临时用电设备,经总包单位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将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3、技术质量管理

各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目标及技术管理制度。分包单位施工前将所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报总包审核。分包单位须设转职的现场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各专业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分包单位进场材料执行进货检验程序,合格后方可使用.各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搭设施工用脚手架,如确有需要,可委托总包单位统一搭设或由分包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总包审查,监理审批后,方可搭设,施工完毕后及时拆除。施工现场由总包单位提供的各种控制点、楼层标高控制线、轴线等,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标识、改动,如确因需要单独做点,须经总包单位技术部门同意。分包单位各分项、分部验收执行总包单位“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4、工程进度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前需向总包单位上报其承保范围内工程进度计划,由总包审核后报监理、甲方审批。该进度计划必须服从项目总进度计划要求。分包单位每月须向总包单位上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单位在每周二之前报下周进度计划及施工部位给总包审核,并对上周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总包单位根据现场整体机会进行合理安排。分包单位要跟进监理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并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分包单位必须参加由总包单位组织的关于进度等方面的工程协调会或专项会议,并对本单位工程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积极采取纠偏措施。

5、现场安全管理

各分包单位须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施工的检查与管理工作。各分包单位进场后,均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安全管理协议书》、《机械租赁安全包保责任书》。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带、管理和指挥。各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由总包单位、甲方、监理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总包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要有落实、整改、验收,整改不到位的,总包单位有权按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安全。

6、机械设备管理

分包单位的施工机械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到定机、定人、定职,做到定期保养。分包单位机械进场时须填写“设备进场报告单”,一式两份,由总包单位领导签字后方可进场,并留一份存档,凡不申报的,一律不予进场。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类机械按总包单位的要求,由各单位进行标识,并注明单位名称,以便检查、管理。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状况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按总包单位相关部门要求摆放整齐,小型工机具要及时入库,如遇丢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分包单位安装的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挂在设备旁边,并标明操作人员名单,设备的操作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单位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与检查。分包单位机械设备退场时,总包单位根据进场报告一一核对,经检查相符后,方可退场。

结语:在建筑行业经济大市场这样十分严峻形势下,迫使企业只有创新管理,通过市场有机结合、有机调节、不断重组、多方多元化动态合作,企业才能生存发展。企业,也只有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多动脑筋管理创新,做好总分包管理,特别是劳务分包管控,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目标,使各参建方利益共赢、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建筑工程----必修课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写

2、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中国建筑业协会编写

3、《建筑法》-----------------------------------------1998年3月1日

4、《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2003】94号)

第11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分析研究

【引言】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项目存在复杂性程度高、参与人数众多、对环境的影响与依赖较大以及建筑工程造价高、利益有关人员多等缺点,工程项目实施工程中其不确定性程度较大,极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比如天气、政策法规以及周边社会关系、原材料价格等都很容易影响着工程项目的进程,工程项目内部的各个利益关联者比如监理、分包商、政府的监理管理部门以及业主、总承包商、供应商等变数很大,所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很多。接下来,本文将分析研究建筑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策略,希望对有关工作者能有所帮助。

1. 我国现阶段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方式已经实现了由粗放式向集约型以及现代型的转变。除了一些专业程度要求很高的分项工程必须由专业的分包商完成之外,很多具体的工程施工任务通常还是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把劳务队与自由机械仪器,自供建筑材料有机组合起来完成[1]。由于很多总承包企业专业化程度较低、劳务队的总体素质也不高,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资料与人类投入至劳务管理中,直接导致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有效的提升,因为缺少完善的专业性承包机制,使得现代的工程项目管理工具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策略研究

2.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

每一个企业,应该建立起项目分包管理的组织,将协作队伍的管理归类于职权管理的范畴,实施系统策划以及长远规划,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策略。工作责任细分,将部门于分包协作人员管理的智能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好,依据管理的流程将其制度化,以及管理手段的程序化。将全协作人员管理的一体化文件建立起来,其内容应该包含队伍的引进、民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日常生活管理和权益的保证,另外还需要对分包施工的工程加以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于协作队伍与分包工程管理中的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以此给协作队伍管理以及分包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制度与组织保障,最终才能有效的促进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结构协作队伍以及分包工程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运行。

2.2 严守市场准入,并严格队伍引入

2.3 不断加强过程管控,并强化施工的管理

实际上,分包管理为一项系统工程,将合格的或者优秀的分包队伍引入,只是把守好门槛的问题。主要的还是要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合理、科学管控,以此保证分包队伍于施工工程中履行好合同的承诺,最终维护民工的正常生活与生产秩序。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工程的控制,以此保障质量管理能够可持续改进。项目工程企业成立工程项目质量的管理部门,能够对整个的工程分包项目的施工质量实施全面系统监控,同时也强化协作队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一定要严格依据先初检、再复检、最后终检的梯级检验制度。

在分包商与承包商进场之前,一定要依据企业分包管理组织编制出的总进度计划以及周计划和月计划编制其工程分包项目的计划。此进度一定要符合企业的进度计划,且综合考虑机械设备计划、劳动计划以及材料计划[3]。所有计划完全确定之后需报企业的分包管理组织与监理进行审查。另外,分包商与承包商还应依照工程的进展情况,将每月以及每周的详细计划确定好,并及时报于总承包商。对于计划执行与延期的责任需在协议中明确,而对于因为人为因素导致计划执行不到位,甚至导致工期延长的,需依据企业与分包商相关的责任实施赔偿。

2.4 提升专业化程度

专业化程度的提升,能使得总包向管理方向的分化,同时分包商则向着专业性施工的分化。致使总包对于分包而言依赖程度要增强,很多的详细施工任务需要寻找分包商共同完成。而分包商则要更加注重专业性的核心竞争力。

3.结束语

将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管理好,不但可以增强企业于市场中的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形象,同时还能有效的规范好我国的建筑市场。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开放性的程度越来越高以及国外优秀企业的进入,企业在建筑市场上的竞争力还会进一步加剧,所以企业一定要扬长避短,以此提升自身的价值以及在市场中的分量。完善与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专业化承包体系,为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贾广社杨守华曹丽. 基于业主方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熟度模型研究 [J]. 项目管理技术.2008(07)

第12篇

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监督审核力度,于年初提出了管理创新课题———“基于风险管控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提出这一课题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理论研究、实践分析,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体系从建设到运行半年多以来,大大提升了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

【关键词】

合同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0前言

风险管控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当前建筑施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没有高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只有不断规范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管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电力施工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本4200万元,职工286人,年收入5亿多元,每年需签订大量工程合同。作者对该公司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参考大量资料,帮助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收到良好效果。

1实施背景

1.1国家不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制化管理

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就是经济法律的强制性。近年来,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房屋维修办法》、《总分包实施管理办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各个合同主体之间联系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目前建筑施工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企业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不断加大,只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才能有效减少工程建设风险,增加企业利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1.2国家的反腐形势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对企业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国家政策、经济的主要着眼点就是抑制行业腐败,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初步建立,对企业管控水平的要求不断提升。电力工程市场“僧多粥少”的局面不断加剧,电力施工企业产能过剩,竞争更加激烈,合同价格越来越低,而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却越来越高,造成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持续提升。因此,只有重视合同管理的企业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保障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1.3随着超越电力建设公司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的不断扩大,企业自身也需要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有效的改进、优化和提升

2014年,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全年承揽输变电工程45项,架设线路总里程340.56公里,实现变电容量183万千伏安。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6亿元,同比增加13%。企业的高速发展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对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建设进行有效的改进、优化和提升,是实现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总之,在建筑施工市场上,一个不慎签订的合同就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目标

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提升效益为目标,与现有管理体制和手段相结合,力争用最小的改动,实现最优的风险控制效果。企业建立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主要目标就是“对企业合同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体系的目标定位在于:

1)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签订、实施、履约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

2)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发展。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合同的签订条件越来越苛刻,而施工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生死存亡。

3主要措施

3.1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公司在企业内部选拔出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优秀合同管理人员。同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建立完善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员的选拔和后续发展。同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所有签订的合同建立电子文本,同时编制电子目录,方便合同的检索和查询。

3.2合同科学分类

结合公司实际,将企业的合同划分为三类,实行分类管理。一类,经济合同包括股权投资合同、对外借款合同、对外担保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无形资产买卖合同、对外捐赠合同和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对外分包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最终由供电公司总经理批准。二类,经济合同包括100万元以上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对外分包合同,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最终由供电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三类,经济合同为一、二类经济合同以外的其他经济合同(如5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发包合同。)由本企业负责人批准。同时,将合同类型调整为:物资采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发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其他合同、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形资产买卖合同、捐赠合同。

3.3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1)参加系统外部工程投标前要认真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和项目核准情况,对拟投标项目的风险进行审慎分析。重点研究发包人是否存在可能无力持续支付工程款的倾向;是否存在信誉问题,是否有滥用权利,对承包人施行非合同约定的罚款或扣款等现象发生。加强投标前的合同风险评估和审查,分析合同中可能给承包人带来风险的条款,对存在明显不合法规的歧视性条款或缺失公平的“霸王”条款的招标项目,应坚决放弃投标。

2)参加系统内投标也要仔细研究标书,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计算基本施工成本,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有的放矢。

3)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系统内的合同一般采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文本签订。系统外的合同,根据市公司法制办审核后的文本确定。施工单位在审查时应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歧义。

3.4做好合同(签订)后评估

1)建立和落实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加大成本费用的预算控制与考核激励机制,将批准的项目成本分析报告作为与项目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主要依据,作为项目实施内部承包、外部分包的合同签订依据。

2)做好合同后评估优化施工方案,合同后评估是以中标价为基础,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组织及施工成本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测算并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编制责任成本预算,预测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3)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每个角落,促进合同管理的专业化。

3.5切实做到合同履约

1)要降低项目管理风险,首先要妥善收集和保存设计变更、会议纪要和现场验收等资料,认真按合同约定期限、合同约定程序做好签证工作,同时要注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权限,防止无效签证。其次要按合同约定定期报送工程进度结算资料,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说明和结算依据,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结算。

2)建立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将所经手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指投标预算、施工组织设计、报价书)和合同文本对公司管理部门或项目部进行交底,使他们对施工合同的签订情况有比较详细深刻的了解。

3)合同为转移企业风险,可能会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等风险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3.6完善变更审批手续

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预见和可变更风险,对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了解合同内容,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采取全过程、系统化的动态合同管理。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偏差,对工程实施情况实时进行诊断。合同履约过程中要积极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减轻风险的不利影响,及时修正、变更、补充合同,将风险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必要时选择终止合同。

3.7控制分包合同风险

1)建筑企业分包合同风险控制的水平,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对分包商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完善分包商信誉评级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引入分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准入及清退管理制度,实施分包商战略合作伙伴管理,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合格分包商,严禁不合格分包商参与工程分包。要求所有进入超越电建公司的分包商队伍必须通过国家电网公司审查入网。

2)合同签订后,工程的预算成本可以基本确定下来,企业在组建项目部时,能够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工程实施时,可以将费用分解到各分部或分项,能够做到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为节约工程开支、争取工程盈利打下基础。

3)为规避合同风险,提高企业效益,2014年超越电建公司新成立了“配网施工队”,减少配网工程的分包,消除了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同时规范了零用工管理,从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租用民工,规避了劳动用工合同和伤亡赔偿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4总结

合同管理体系实施以来,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真正做到了精细化管理,规避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风险。2014年以来,超越电建公司共签订合同230多项,未发生一例合同纠纷;办理工程结算160余项,都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例办理,做到了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作者:刘乐璇 单位:临沂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王爽.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防范办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

[2]潘锡雄.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2(14).

[3]李宏强.浅析建筑企业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J].现代品牌,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