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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金融结构;影子银行;系统性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4-0027-04
近期,随着对国内银行理财产品的热议,影子银行的概念引发各方关注。事实上,国际金融界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与各经济体的经济金融结构、金融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环境密不可分。
一、影子银行的内涵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于2007年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目前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已基本达成一致。根据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影子银行:范围界定》的研究报告,影子银行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和高杠杆。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影子银行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和特征描述,但由于各国金融结构、金融市场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环境的不同,影子银行的形式也各不相同。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基金、投资银行等围绕证券化进行风险分散和加大杠杆等展开的信用中介体系;欧洲的影子银行体系则主要包括对冲基金等投资基金和证券化交易活动。而这些在欧美发达国家影子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机构在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尚不广泛存在。中国金融界对影子银行的界定主要包括如下四个口径:最窄口径,影子银行仅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两类;较窄口径,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较宽口径,包括较窄口径、银行同业业务、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宽口径,包括较宽口径和民间借贷。本文选择受到关注最高也是目前最为流行的较窄口径,即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中国影子银行进行讨论。
二、中国影子银行与欧美国家有本质上的不同
结合影子银行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对影子银行的界定应主要考虑如下三方面:一是是否纳入正规金融监管体系。国际金融危机前欧美国家的对冲基金等影子银行业务并未受到充分监管,这些机构在回购业务和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不断扩张资产负债表实现低成本、高风险的运营。二是是否具有期限错配和高杠杆经营的特征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较高的单体风险。国际金融危机中,欧美影子银行的负债以银行间借贷、商业票据等短期批发融资为主,但投资却是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资产,从而带来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主要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急剧扩张,平均杠杆倍数更是高达40倍,危机期间激烈的去杠杆效应也加速了资产价格的大幅下跌。三是是否具有关联性和传染性从而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国际金融危机前通过业务往来和股权投资等方式,欧美影子银行体系和商业银行体系相互关联,使危机发生时风险迅速从影子银行体系传染至商业银行体系,从而带来了系统性风险。基于以上三方面的考虑,虽然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是出于监管套利的目的,同样具有流动性转换和信用风险的特征,但总体上已被纳入正规的监管体系内,并不具备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的特征,同时其规模和风险也尚未对系统性风险产生巨大的影响。总体看,中国影子银行与欧美有本质上的不同。
第一,中国影子银行仍在金融监管的范围内。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已在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统计口径中,各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行情况定期报送监管部门,理财产品的明细也需报送央行并纳入社会融资总量的口径。2005年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2年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是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监管法规。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也实施了包括准入、资本监管等较为严格的管理。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约束下,监管部门也已参照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对相关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审慎监管制度。
第二,中国影子银行不具备明显的高杠杆和大规模期限错配的特征。合规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池应做到单独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使每笔资金都有对应的资产,每笔收益基本可以覆盖风险。这样,理财产品的风险应基本接近于正规监管体系内部公募基金的类似投资产品。从理财资金投资的项目资产看,超过90%的资产期限都在5年以内,期限错配程度与商业银行业务相当。对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来说,既不能负债经营,也不能向银行贷款,不具备杠杆经营的条件。同时,信托业务的资金实施封闭式运行,投资期限与项目期限要求一致,因此不具备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特征。
第三,中国影子银行尚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首先,影子银行的规模不大。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9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续的理财金额6.73万亿元,全国66家信托公司总资产达6.32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5.2%。可见,信托公司的规模较小,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则更小,总计不超过3万亿元,且拥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较充足的资本和拨备。其次,资金运用的安全性较高。理财产品中约有四成投向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两成投向存款,两成投向项目融资类资产,仅有一成投向权益类资产及其他,这些资产的整体信用状况较好。信托资产中有四成用于贷款,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存放同业及其他各占一成。从投向看,工商企业和基础产业各占四分之一,房地产和金融机构各一成,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有一定保障。同时,为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过快增长,监管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规定。再次,出台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发生大规模风险传染的可能性不大。针对信托公司与银行间可能存在的风险传染,监管部门于2011年初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明确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归属,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将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控制银行体系与信托公司间的风险传染,而其他金融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借款金额占商业银行总体贷款规模不足1%,发生大规模风险传染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基于不同的金融结构和相关功能特征,中国的影子银行与欧美的影子银行有着本质的区别,如表1所示,其在监管现状、规模大小、杠杆化程度、期限错配状况、关联性上都有明显不同,其表现出的风险特征也与欧美国家的影子银行有着本质的区别。更重要的是,与欧美金融市场中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核心功能的复制、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快速扩张不同,中国的影子银行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功能。
三、当前中国影子银行对完善融资结构和促进经济转型起到重要作用
从金融发展阶段和金融结构演进的大背景看,在中国当前的金融管理体制下,影子银行更多的是金融结构发展、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一个表现。
(一)现阶段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是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受到特定条件限制时的市场选择
从特定角度看,银行理财业务实质上是一种利率市场化的试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无风险资金的市场价格,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总体上处于同一水平(如,2013年1月6日的7天拆借利率为3.6%,同期1个月的理财产品年收益率约为4.13%,远远低于同期民间融资利率水平;根据温州金融办公布的数据,同期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高达26.2%)。当利率市场化完成后,银行可通过自主定价的方式吸收存款,理财产品可能会逐渐萎缩并出现其他形式的金融创新。因此,中国当前的影子银行更多的是金融结构变化背景下、融资多元化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特定表现。
(二)当前中国影子银行存在的意义在于修正金融抑制,提高金融体系效率
目前,有两成的理财产品和四成的信托产品投向实体经济,满足了实体经济的大量资金需求,使储蓄向社会有效投资的转化更为便利。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的占比始终偏高,不仅使金融体系的风险在银行体系大量积聚,也限制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银行理财、信托和财务公司等影子银行业务的存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途径的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多元的投资工具,发挥了商业银行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合理的领域,在更为市场化的资金运作链条中,资金实现更为市场化的配置。
四、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实施差别化监管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非传统业务的金融创新并非近年来才出现,只是在“影子银行”这个舶来品尚未出现之前这些产品有其他的称谓,如资金体外循环等。而影子银行的出现似乎为这些金融创新附加了更多的负面含义。从金融结构的发展趋势看,应逐步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更多将其看作是非传统融资市场和非银行信用中介的创新,应对这些金融创新的风险特征和功能效率分类讨论,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增强其促进金融结构完善的作用。
第一,影子银行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在当前金融结构市场化和社会融资多元化的背景下,应避免简单搬用影子银行的概念,而更多地从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非传统银行业务健康发展角度来规范和引导这些金融创新。影子银行具有金融创新所拥有的基本特征,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然而,并非所有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非传统银行业务的金融创新都应划入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影子银行范畴,对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金融创新应从调整社会融资结构的角度积极鼓励和推进。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 风险管理
我国保险业在十年里实现了快速发展。即使经济增速放缓,通过对行业顶层设计,推进市场化改革,保险业依然实现持续快速的增长,在各行业中表现突出。2014年,我国保险总资产首超10万亿元,保费收入超过2万亿元,实现利润2046.6亿元,同比增长106.4%,创出历史新高。2015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2.3万亿元,比2015年初增长21.66%。保险业如此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运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一、保险资金运用发展情况
(一)我国保险资金的界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14日修订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条规定“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1]
(二)我国保险资金及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
保险资金具有三个主要特性:一是长期性。我国7年以上寿险保单占比超过70%。二是收益性。大部分寿险保单要求最低保证收益,农业保险、巨灾保险等民生保险通常需要投资收益弥补承保亏损。三是多样性。保险产品结构复杂,品类多达几千种,风险偏好差异较大。保险资金运用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三个特性,任何投资行为都需要兼顾这三性。
(三)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快速增长
2015年4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元。2015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11万亿元,较2015年初增长19.81%。保监会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超12万亿元,_125629.30亿元,较年初增长12.37%。[2]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保险资金的配置多元化,投资收益持续向好,较好地促进了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稳步上升。201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7.56%,实现收益7803.6亿元,同比增长45.6%,实现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好水平。
(四)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不断拓宽
2010年,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对未上市股权、不动产、无担保债进行投资和开展利率互换业务。2012年,保监会放开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允许险资参与用于对冲或规避风险的境内金融衍生品交易等。2014年,允许部分公司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准许保险资金对创业板、优先股、创业投资基金投资。2015年,允许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还将年金保险纳入人身保险业务的范围。2016年,保监会《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险资可以投资PPP项目,有利于缓解资产荒背景下险资资产负债匹配压力。
(五)险资投资的风险偏好持续提升
在资产配置上,降低了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占比,加大了权益类资产和其他投资占比,险资投资的风险偏好持续提升。从图中看出,保险资金运用中银行存款比例逐年下降,2016年上半年为18.79%,比2013年下降了10.66个百分点;债券比例也呈下降趋势,2016年上半年为33.46%,比2013年下降9.93个百分点;其它投资比例2016年上半年达34.22%,比2013年上升了17.32个百分点。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风险管控体系不完善。保险机构缺乏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潜在风险问题突出。随着经济的持续下行,保险资金运用进入新常态,特别是在风险导向的偿二代的监管体系下,结构性风险将显现,潜在的风险也将被识别出来,部分公司会面临偿付能力降低的风险,需要消耗更多资本,又将影响到公司效益。
二是保险资金运用中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我国市场中缺乏回报率稳定的中长期投资项目,现有中长期金融资产规模小、品种少,因此国内各类保险资金大都用于短期投资,导致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有些公司用保险负债资金增持股票,以实现权益法入账,导致资产负债类别错配。近几年债务违约风险蔓延,导致资产负债信用错配。 “短钱长配”、“信用错配”使保险负债业务呈现短期化和高收益偏好特点,造成资产错配和流动性风险出现。
三是国内无风险利率持续下降将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较大风险。我国保险投资的现有资产组合的利率风险较高,银行存款、债券、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与前几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70%左右。固定收益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的影响明显,若长期利率下降最先冲击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
四是保险资金进行国际配置、海外投资面临的风险。海外投资面临一是法律风险,特别是和市场的关联性大的不动产投资,需要了解当地法律的知识,否则易受损失;二是政治风险,各国都以强烈的意识和手段去保护本国的企业;三是收益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我国保险资金进行海外投资多以美欧主要城市的房地产为主,从长期看,可能出现汇兑损失。
五是人才短缺、经验不足。保险业中从事综合性资产管理的机构共23家。专业机构不仅数量上较少,而且成立的时间短,超半数成立不足5年,经验不足,高端人才欠缺。截至2015年12月,21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6家养老金管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共计4370人,其中投资管理人员占42%,仅1835人,合规与风险管理人才占14%。[3]
三、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建议
(一)加强风险管理能力
在偿二代体系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要把风险管理摆在首位,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监督,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首先,要完善资金运用系统,将监管要素指标固化于资金运用系统,尽可能将操作风险降到最低,同时提高投资交易的效率。其次,要加强资产负债协调管理,使前端资产投资运作与后端负债端开发产品的协调一致,做好产品定价风险与利差损风险的防范。最后,在监管制度框架要求内,完善组织架构和资金运用相关制度、投资决策机制,梳理细化流程,监督执行到位,降低资金运用风险,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二)优化资产配置策略
优化保险资金配置,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在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调节整体投资收益率,保持收益的稳定性。
1.重视固定收益另类投资的资产配置。在利率偏低的前提下,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收益率也偏低,可加大配置一些高利率的信贷类产品,利用保险资金期限长且稳定的特点,通过拉长周期或者匹配好资金之间周期转化提高收益率,规避阶段性的收益类风险。还可x择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其他金融产品替代一些债券类固定收益资产,如高股息蓝筹股、优先股的股权投资等。
2.合理控制权益类投资比例。权益类投资面临波动性风险,需选择基本面不错、前景较好的行业和公司做资产配置,侧重在投资而不仅是为了交易。比如泰康的投资重点方向选在健康医疗、消费服务、能源环保和新型农业,并以债权和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地方政府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清洁能源、城镇化建设等工程。可以通过股权投资来延伸自身的产业链,且股权投资也符合险资投资时间长的特性。与股票投资相比,股权投资可以把险资的资源和能力嫁接到投资的公司,为公司带来增量资金的同时,也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持续性的贡献。
3.在海外资产配置上按照从发达市场到新兴市场、从权益到债券、从被动到主动的顺序配置。引入和应用更多风险对冲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积极主动管理风险。一是拓宽境外投资范围,目前我国保险投资区域以香港市场为主,投资的品种以权益类资产和不动产为主,今后可重点关注发达经济体尤其是美元资产、风险资产和非公开市场,推动全球化资产配置达到新水平,提效升级;二是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内控体系和投资决策机制,充分应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解决资产配置中风险控制难题;三是打造全球化资金运用体系,如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境外机构;四是加强与境外经验丰富的机构合作,引入国际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可合资成立海外投资基金,学习外方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把握全球资产配置机会;五是设计出和国际接轨的评价体系,对境外投资成果进行合理的评价和考量。
(三)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随着险资投资渠道的不断放宽,保险资管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大量投资人才。人才培养与引进速度满足不了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加强人才储备,充实人才队伍成为当务之急。一是校企联合,与相关院校专业做保险资管定向培养;二是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机制,引进并储备一批专业化领军人才;三是与专业机构私募股权基金合作,在适度风险承受范围下,可以扬长避短,借助专业团队解决人才问题。
参考文献:
[1]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4月14日修订的
[2] 2016年1-6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保险资金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导力量之一
保险资金入市究竟影响多大?许多人仅仅算了一个静态的账,即按照2004年12月底的数字,保险总资产为1.18万亿元,5%的比例也就是590亿元,加上投资连结险的因素,大约也就是600亿元左右,对股市的影响十分有限。
从当前来讲,这种说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这种观点是短视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保险资金渠道放开后的巨大潜力。以保险资金进入基金投资为例,5年多来,基金成为保险资金除银行存款、债券之外第三大投资渠道,投资额度从最初不超过保险公司总资产的5%扩大到目前的15%,保险资金对基金的投资份额不断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基金约占基金资产的1/4,占保险总资产约6%,保险业已经成为证券投资基金最大的投资者,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保险业虽然经历了连续多年的超常规发展,但保险的密度和深度依然不高,未来若干年内,保险市场仍然是我们最具成长力的行业,因此,进入股市的资金也会随之增加。从国际经验看,保险资金与证券投资基金一样,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的保险公司未来势必扮演资本市场重要的主导力量。
现在市场最关心的是,保险资金是不是马上进入股市、“养命钱”会不会赔在股市、保险资金会有什么样的投资理念?我个人认为,第一,中国a股市场经过4年熊市的洗礼,股市风险已经在较大程度上被释放,一些上市公司已经具有长期投资价值。可以这么认为,在沪市综合指数1300点以下批准保险资金入市,不仅仅是一种政策姿态,也是给保险资金历史性投资机会,是保险公司战略性建仓的良机;第二,监管部门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安全采取了有力的风险监控措施,比如实行托管制度,进行比例限制,制订投资禁止制度等,对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也有明确要求。当然,保险资金将面临着与过去不同的市场,有一个适应过程。只要股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深层次矛盾获得解决,建立正常的资本市场预期机制,保险资金会加大在股市的投资力度,取得长期稳定回报;第三,在投资理念方面,不同的保险资金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的要求。从共同点看,保险资金会追求稳定收益,关注有持续增长能力的蓝筹股,分散投资,均衡配置资产;从不同点看,寿险资金可能会更多要求资产负债匹配,非寿险资金强调资金的流动性,投资型产品则对价值投资要求高。
二、与基金的合作多于竞争
有些投资者担心,保险资金一旦直接入市,是否会从证券投资基金上进行较大比例的赎回?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从2004年的情况看,保险公司一方面在积极准备直接进入股市,另一方面对基金投资是在增加,截至2004年12月底,保险资金投资基金为67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5%。
保险公司直接入市后,为什么还会投资基金呢?我个人认为,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第一,从保险公司自身资产组合管理角度来看,在权益投资里面,必然会选择一些具有成长性和分红能力的基金进行投资,通过分红实现投资收益,而且开放式基金分红收入可以免税,而投资股票分红是不确定的。因此,保险资产的投资组合中,必然少不了基金品种。第二,从保险资产的流动性管理角度看也需要投资基金。比如保险公司从开放式基金申购或赎回2个亿,都非常方便,但是如果2个亿要在股市上买入或卖出,不仅需要较多时间,而且可能还会受到法规限制。第三,从保险资产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基金的投资组合能为保险资产过滤一道风险。从今年开放式基金的整体表现来看要优于大盘,投资开放式基金实际上能够为保险资金降低风险。因此,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与基金业将是合作多于竞争。
当然,保险资金入市,会与其他机构投资者一起,正确引导市场投资理念。在二级市场,机构投资者一般都倾向于选择流通性好有持续分红能力的大盘蓝筹股。但保险资金也会根据不同资金的特点逐步形成自己的投资理念,比如说寿险资金首先是应该满足资产与负债匹配管理的需要,财产险资金则相对而言可长可短,灵活掌握。至于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是相对于短期投机而言,并无时间限制,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对投资期限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从目前中国股市的实际状况看,我个人认为,保险资金会从一级市场申购新股和购买可转化公司债券开始,因为这些投资品种风险相对较小。这应该是保险公司投资和基金投资不尽相同的地方。
三、改变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格局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同时也给基金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带来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格局的根本变化。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它将要求基金投资更加专业,要求基金公司针对保险资金的特点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甚至不排除保险公司未来参股、控股基金管理公司。
我们知道,目前基金管理公司主发起人全部是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在过去的近15年中,证券公司等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推动力量,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这类新兴主体的弱点也是明显的:资本金过小,没有融资渠道,缺乏自律文化,违规问题突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到今天,客观上需要像银行保险这类主力机构加入到机构投资者行业里,为资本市场长期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活水。
中国资本市场所以长期不稳定,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缺乏机构投资者,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我们可以计算一下:中国a股市场流通市值约12000亿元,真正合规的资金也就证券投资基金3000亿元。目前证券公司累计亏损2200亿元,其资本金仅有约1100亿元。而美国资本市场之所以经得起股市大起大落的考验,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有大的机构投资者。根据美联储统计,1999年美国保险资金(包括保险公司、养老金及退休金)总额约12万亿美元,占美国货币及资本市场资产总额的比例高达34.7%,是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就中国资本市场而言,新的机构投资者和新的资金从哪里来?必须需要“银行号”和“保险号”基金管理公司启航,才能完成资本市场资金结构的根本改善,实现金融资源的最佳组合。国务院的“九条意见”特别强调鼓励合规资金入市,鼓励保险公司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要求抓紧落实“九条意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也公布实施,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保险行业未来也会参股、控股或发起设立基金公司,保险集团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大型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公司投资,有利于为资本市场引进长期资金,有利于丰富发展基金产品,有利于基金业的发展和证券市场的稳定,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四、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创新
中国保险业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重传统保险业务,轻保险资产管理业务。从国际上看,保险业资产规模中的很大一部分是第三方资产管理。国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可投资的保险资金;二是通过法律规定,只能由保险公司销售,具有保本性质、账户独立、面向个人投资者的独立基金;三是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其中包括一般互惠基金和定向募集的专户管理基金。许多保险公司管理的资产相当多的一部分来自第三方资金。
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资产管理市场规模的扩大,保险机构管理的资产规模也越来越庞大。大多数保险公司或者收购、或者建立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荷兰国际集团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全球排名第10,为全欧第5大金融保险集团。它的经营范围:共同基金、机构资产管理、专业商业/产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等方面。截至2000年底,ing资产管理旗下管理的总资产达到5030亿欧元,其中约有71%属于代客管理的资产。2002年12月27日,荷兰国际集团(ing)的全资子公司荷兰投资入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1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中持股30%。
美国保德信集团作为著名的保险集团,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人寿保险、养老保险,还提供资产管理、基金、房地产投资等各项业务。保德信集团主要通过旗下两个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业务,根据公司2003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保德信集团资产管理公司的基金业务规模812亿美元,盈利为4.81亿美元。该公司与我国光大证券合资建立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
中国保险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毕竟处于初级阶段,整体规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比重还较小。2003年底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总资产分别为27.66、4.98和0.91万亿元,保险总资产仅占我国金融业总资产的2.7%;保险深度也仅为3.3%,大大低于7.8%的世界平均水平。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和投资意愿中,购买保险的比例仍然偏低。如央行2003年4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储户选择“更多消费”的比例为33.1%;选择“更多储蓄”的占比35.8%;选择“购买国债”的占比13.5%;选择“购买股票”的占比6%;选择“购买保险”的占比9.7%。居民选择购买保险和投资的意愿依然偏低。
目前我国居民储蓄约11万亿元,随着城乡居民保险意识和投资意识的提高,储蓄资金分流进入保险领域或其他投资领域的速度将加快。这些金融资产有两种可能的渠道进入保险资产管理领域,一是随保险意识的提高直接分流进入保险领域,再进入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二是随投资意识的增强分流进入国债、股票等投资领域。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有利于保险公司产品创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与保险连结的基金产品等方式分享分流的储蓄资金,从而扩大受托管理的资产规模,做大中国保险业。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梅君 博士)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提要:
直接入市是各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共同经验和重要方式,但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存在很大差异。从结构看,寿险与财险、单独账户与一般账户由于资金性质存在很大差异,其股票投资比例也截然不同。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经验对中国启示有二: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在新的竞争条件下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二是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国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负债性质严格控制权益投资的最高限额。
直接入市是各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方式,研究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差异及原因,分析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经验、教训对中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及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都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
(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整体性比较
1、横向比较:国别差异及原因分析
2000年主要国家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重基本都在10%以上(随着2000年以来美、欧股市的回调,近两年,这一比例有明显下降,如英国目前比重仅40%左右)。但各国股票投资的比例存在很大差异:英国比重最高,达到近60%,美国、法国、德国、荷兰比重接近,都在30%左右,而瑞士、日本、意大利比重较低,分别仅有18%、16.6%、11%。
为什么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存在如此大的差异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保险产品结构、金融市场结构的原因,又有金融体制、监管制度、会计制度差异等方面的原因。如英国和美国都同为资本市场十分发达、经济金融体制十分接近的国家,但两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重却存在很大差异,英国的比例几乎是美国的2倍。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呢?这主要是因为:
一是两国保险负债结构的差异。英国投资连接险十分发达,2001年英国投资连接险资产总额达到了6000亿欧元左右,占到了整个西欧投资连接险的57%,占本国总保费收入比重也达到了40%以上。而美国年金类产品十分发达,且近年来在总的保费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目前达到了40%以上(根据资产负债要求,年金产品几乎全部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而投资性保险只是在1990年以后,随着美国股市的不断上升才有了很快发展,从而导致股票投资在整个保险资产配置中的比重有了快速上升。
二是金融市场结构的差异。英国是传统的金融中心,股票市场发达。而美国虽然股票市场也很发达,但债券市场更具比较优势。美国债券市场特别是公司债市场特别发达且具有流动性好、期限结构齐全、收益率稳定且相对较高的特点(2003年底美国债券市场规模达到21.9万亿美元,是股票市场的1.6倍,而整个欧洲债券市场规模仅9.8万亿美元,且市场分割、流动性差)。因此,美国保险公司将绝大部分资产投资到了债券特别是公司债,而英国则将较大比例资产投资到了股票。
三是监管制度的差异。英国是保险资金运用最为自由、宽松的国家,监管当局对保险资金运用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而美国对保险投资特别是风险性投资监管十分严格的国家,各州不仅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进行十分严格的、直接比例限制(对单独账户不限制),还通过rbc监管等方式对风险性投资进行间接限制(股票的风险资本因子为15%,政府债券为0)。
2、纵向比较:历史变动及原因分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变动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美、欧国家保险资金的股票投资比例在1999年以前快速上升,但在1999年之后却显著下降。如美国在1992年时该比例仅11.6%,但到2000年时就迅速增加到了30%,此后快速回落,目前仅24%左右。二是与其他各国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日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比例1990年以来一直呈显著下降趋势,1992年时比重为21.5%,到1998年时仅为14.9%。
为什么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欧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会出现如此变动呢?为什么日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变动会呈现出与美、欧各国截然不同的变动趋势呢?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股市表现是最主要的原因。
20世纪90年代,美、欧主要股市出现了长达10年的大牛市,道琼斯指数、伦敦金融时报指数、巴黎cac指数大幅度上涨。但2000年以后,随着美国网络股泡沫破灭,美、欧主要股市出现了明显回落,各主要指数回落幅度都在20%以上,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比重在快速增加后有所回落。
美、欧股市的戏剧性变化推动了保险公司产品结构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美、欧投资性保险产品快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远高于传统保险产品5%左右的增长速度,在保险公司产品结构中的比重从10%左右快速上升到了30%左右。单独账户中的投资性保险资金主要投资于股票(比重基本都在70%以上)。2000年之后,随着美、欧股市的大幅回落,投资型保险产品发展及其股票市值都有显著回落。
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变动情况却与同期欧、美有所不同。日经指数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泡沫经济顶峰时达到了36000点以上的高点,但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股市急剧下跌并陷入了长期、持续的低迷之中,目前一直在1万点左右徘徊。与此相应,日本保险公司也不断降低其股票投资比重而增加风险性较低的债券资产比重。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结构性比较
1、寿险与财险的直接入市比例比较
对海外保险行业直接入市进行结构性分析可以发现:寿险与财险直接入市的比例存在很大差异,即使是同一保险集团,其寿险与财险直接入市比例都存在很大差异,寿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比例显著低于财险。
为什么同一国家甚至同一保险集团的寿险和财险直接入市比例会出现如此显著的差异呢?保险负债性质的差异是最主要的原因。一般而言,寿险具有投资期限长、具有最低收益保证要求的特点,从而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一般要求实行比较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因而主要投资于收益稳定、风险相对较小的固定收益类资产,而对股票等风险性资产的投资则比较谨慎。而财险大都是1年以内的短期资金且一般没有最低收益保证,因而一般要求要有较高的收益和较好的流动性,从而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重相对较高。
2、一般账户与单独账户直接入市比较
对海外保险公司一般账户与单独账户资产配置结构对比可以发现:二者在直接入市比例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以美国寿险业为例,美国寿险单独账户中股票投资比重很高,且随着20世纪90年代美国股市的不断上涨而不断上升,目前这一比例达到了近80%。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以寿险一般账户股票投资比重很低,仅5%左右,且近年来比重还略有下降。
为什么同一保险公司的一般账户与单独账户在资产配置及直接入市比例方面存在如此大的差异呢?保险负债性质的差异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是因为:单独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变动年金、变额万能险、投资连接险等投资性保险产品,投保人一般追求较高的资本利得和投资收益,而愿意承担较大风险。因而其主要投资于流动性较强、风险、收益都较高的股票投资。而一般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一般寿险、健康险和年金产品,其不仅具有保险保障功能,而且一般还要求有最低收益保证,从而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很高,因而在投资策略上一般采取比较保守的投资策略和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严格控制权益资产的投资比重并随账户资金来源的结构性变动做相应调整。
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对中国的启示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国际比较对中国主要有如下启示:
启示之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在新的竞争条件下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如前所析,虽然各国保险资金在直接入市的比例存在很大差异,但直接入市是各国保险资金投资的共同经验。即使在基金业十分发达的美国,也主要是中小型保险公司采取委托管理方式进行股票投资,而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主要通过自己的资产管理部门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直接股票投资。
中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起飞阶段,保险资金正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加速积聚。据粗略估计,到2010年,中国保险资金可运用余额将达到4万亿元。保险资金的加速积聚对中国保险业日益提出了专业化资产管理,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迫切要求。另外,随着居民投资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理财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保险业日益面临着来自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等其他金融产品的竞争。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不断兑现,中国的保险市场、金融市场将陆续全面对外开放,国外保险金融机构将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届时,中国保险业将直面来自全球的实力强大、金融服务全面的国际综合性保险集团、金融集团的全面竞争和冲击。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新阶段和面临的日益复杂、激烈的新的竞争条件对中国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仅进一步拓宽了中国保险企业的投资渠道,增强保险企业资产配置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而且还将强有力地促进中国保险企业资产管理经验的快速积累、专业性资产管理人才的加快培养和资产管理能力的显著提高。
启示之二:为有效控制风险,中国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负债性质严格控制权益投资的最高限额
前述对各国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和寿险与财险、传统保险与投资性保险直接入市比例差异的分析表明:保险负债性质差异是影响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比例的重要原因。对于保障性产品应实行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严格控制其权益投资的比例限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控制整体投资风险。
在这方面,美国寿险业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寿险业对于不同负债来源采取了严格的账户分类管理,一般寿险、健康险和企业年金资金进入一般账户,投资性寿险资金进入单独账户。对于寿险一般账户,美国则采取严格的资产负债管理,将绝大多数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对于权益类投资则进行严格的比例控制。即使在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10年大牛市,美国一般账户对股票投资比重并未相应增加,相反还随着寿险公司负债中年金比例不断增加而将股票投资比重由1992年时的5.02%进一步降低到了2002年的3.46%(年金几乎全部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
中国保险业在进行资产管理和直接入市时应充分借鉴国际保险企业的经验和教训,加快树立“资产负债管理”理念,努力塑造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文化,在对不同账户的资金性质、风险-收益要求、投资期限的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不同保险负债的资产配置策略。当前,中国绝大多数保险产品为保障型产品,因此,中国保险公司在进行直接股票投资时,不仅应区分寿险与财产险、传统险与分红险、投资连接险,对其分别设定不同的权益投资比例,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一般寿险、分红险等保障型产品应严格控制其权益投资的最高比例。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廖发达 博士)
策划人手记
崭新格局下的理性思考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近期金融业界的焦点话题,三大金融监管部门为健全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体系,完善稳健运行机制作出了重要的制度安排。目前,于2004年10月颁布的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配套文件已全部出台,相关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也已基本形成。
由过去的间接入市,到现在的直接入市,这意味着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所有通道从政策上已经完全打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市场化、国际化大趋势带来的新生事物,在入市之初,可能对股票市场影响不大,但若干年后,这一事件无疑将对中国股票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产生深刻的影响。
因此,本版特邀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的两位博士撰文,从国内市场前瞻和国际经验比较两个不同角度,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展开深入的理论分析。在此,我们也欢迎更多的业内专家和实务操作者参与探讨,共同关注中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记录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进程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要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这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坚冰开始融化。
2月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就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两方面而言,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4月保监会公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使保险公司搭建资金管理运用平台有章可循。
5月保监会出台《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指引》对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完善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6月22日首发的我国第一部保险行业发展蓝皮书——《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报告》认为,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资本市场的时机和条件基本成熟,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时间,取决于研究分析、认识判断风险及风险控制的各方面技术基础能否到位。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明确表示,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积极探索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动态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监控模式。要全面推行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建立投资决策、投资交易和资金托管三分离的防火墙制度。保监会与有关部委和监管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加大监控力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
7月31日保监会通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可转债,可转债投资规模计入企业债券投资余额内,合计不得超过保险公司上月总资产的20%。这标志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已近在咫尺。
8月20日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主任曾于瑾表示,目前关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技术准备已经基本完成,正在完成有关法律程序,中国保监会正与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协同推动此事。
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主任孙杰表示,贯彻落实“国九条”六小组之一的发展鼓励合规资金入市专题工作小组将提出鼓励长期资金的概念,支持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10月24日中国保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