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1 16:57:1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筹划策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更是如此。我国现在的所得税税收体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而企业所得税是最重要的部分。在我国,由于企业对税务筹划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相关的理论研究也不断深入。但是,毕竟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企业税务筹划开展较晚,普及率和水平都不高,在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在2008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并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新税法中,对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进行了统一,并且在很多方面进行了重塑,包括税率、税收优惠、税前扣除标准等方面都做了根本性的调整。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税收环境也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就需要一部完善的税法的支撑。在制定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方案的时候,需要兼顾到多方面的内容。一是以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合理分权为指导思想;二是要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国家财政的需要;三是要在促进税制改革的同时,保持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四是要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改革的难度,尽量减少其改革难度。综合考虑,最终决定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所得税制度保留,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合并;第二步,当时机成熟之后,再将两套税制统一起来。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已经经济全球化的推进。采取两种税制的方式已经显得不那么适应了,因为两种税制意味着中外企业是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竞争,不符合内外资企业间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于内资企业而言,很多时候需要来自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从而促进其尽快成长起来。而且外资企业完善的企业管理规范和制度会给内资企业以借鉴,有助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来分中国市场这块大蛋糕,对于内资企业来说,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本着优胜劣汰和尊重市场规律的原则,所得税法改革已是大势所趋。目前来说,关于所得税法改革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第二,调整所得税税率并且清理完善现有税收政策;第三。所得税法是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税法改革势必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二、税法改革对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产生的影响
新税法的实施,意味着税法改革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新税法的诸多方面的规定,使得企业所得税筹划面临着更多挑战。具体来说,税法改革对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第一,税收差距减小使得想通过纳税主体转换来谋求税收优惠的情况有所减少。在过去,我国对生产性外资行企业比较多的优惠政策,具有福利企业、外资企业等身份的企业在税收上可以减免很多。所以,很多内资企业为了谋求相关的税收优惠,就通过一些方式将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投机性,不利于市场的发展和成熟。在新税法中,将此类优惠政策都取消了,那么通过改变企业身份来享受税收优惠的筹划方法已经不再适用。所以,企业需要新的税务筹划策略。
第二,税率统一使得想要通过税率的差异来进行税务筹划的方法过时。在新税法中,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对于一些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将税率定位20%,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照顾性税率。税率的统一,使得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也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企业,都是在一个公平的平台上竞争,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与此同时,也意味着通过税率筹划来为企业节税的方式也不再有效。
第三,新税法对总额内涵进行重新界定,同时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进行了严格区分,并且扩大了收入的扣除范围。新法中界定的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本身不够成应税收入,具体来说,就是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比如有纳入财政管理、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而“免税收入“是指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一般来说,有国债利息收入,以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红利收入、股息等。
第四,从整体上讲,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了。在新法中,很多之前税法中的优惠政策被取消了。如福利企业、生产性外资企业之前享受的低税率和减免税的优惠都取消了。如新办的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业、咨询业、技术服务业等企业以前因为身份特殊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而新税法出台实施以后,这些优惠都没有了。因此想利用这些税收优惠进行税务筹划的方式也失灵了。
三、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
虽然新税法的出台实施,使得很多之前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过时了,但是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其他税务筹划的策略。相关随着新税法出台以后,对很多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更好地依法办事、依法节税。企业所得税筹划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税务筹划策略。
第一,企业筹资、投资过程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筹资是一些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无论是企业新成立,还是企业想要得到进一步扩充,都需要进行筹资。在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金融市场逐渐完善,企业的筹集渠道也日益增多,而当选择的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不一样的时候,给企业带来的预期收益也是不同的。同时,也会承担不同的税负。因此,在企业筹资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使得企业资本结构合理化,尽可能抑制税负,减少企业的预期所得税,以实现所有者权益最大化的企业目标。虽然说,企业的融资渠道很多,但是一般来讲,企业的资金大部分都来自资本金和负债。而负债分为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两种,而人们通常所说的资本结构指的是长期负债和资本的构成关系。资本结构与企业的经营风险、成本大小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企业的负债比率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税负和税后的收益水平。在财务核算中,负债利息是计入财务费用中的,并且是用来抵扣应税所得额的,这样就可以减少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所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是:当负债成本率不高于息税前投资收益率时,企业负债比率越高,额度越大,所能达到节税的效果也越明显。这就是经济学中的负债融资的杠杆效应。合理地利用杠杆效应,是一种很好的税务筹划方法。尤其是当税率较高时,就更能看出借入资金的利息抵税功能。所以,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应该选择一个合理的筹资方案,在保证企业获得最大收益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节税。
投资活动是企业经营中一种重要的经营活动。在企业投资过程中进行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开展:
一是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向,也就是选择合适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的选择,关系着投资收益的大小。在我国,由于要确保国家制定经济发展计划顺利完成,并且需要优化产业结构,国家会对一些特殊的行业和区域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向时,应该尽可能选择一些具有税收优惠的行业和区域。
二是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方式。当企业是新建立或者是需要设立分支机构时,这是就需要考虑企业的组织方式。企业的组织方式不仅与企业的未来发展道路息息相关,也与其享受的税收待遇密切相关。比如,在大多数国家,公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环节需要想国家缴纳一定的所得税。然后将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这些投资者还需要向国家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而如果是在合伙企业中,就省去了企业所得税那个环节,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又比如,当企业使用总分公司的组织形式,则二者是同一法律主体,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而当企业使用母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则二者是不同的法律主体,采用分开纳税的方式。
三是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税法规定,当盈利企业收购亏损企业时,可以将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也就是说,亏损企业的亏损可以抵消一部分盈利企业的盈利,这样就可以减少税负,这种政策企业可以享受五年。所以,当企业需要扩大规模增加投资时,收购亏损企业会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另外,根据税法规定:“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买企业债券取得收入和对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收益要交所得税。买股票取得股利为税后收入交税,但风险大。”当企业有暂时闲置的资金,想要对外进行投资时,那么就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做出合适的选择。
四是选择合适的投资伙伴。在企业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如果决定与人合作,组建一个新公司,那么,就面临着选择投资伙伴的问题。选择投资伙伴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合作者的身份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因为合作者身份的不同,会有不同的税收待遇。目前,我国在对外资企业在一些方面还是享有比较优惠的税收待遇的。所以,国内的投资者如果与外国投资者合作的话,在税收上会享受不少的优惠政策。轰动一时的“俏江南”董事长张兰更换国籍一事,一定程度上也是基于税务筹划的角度考虑的。
第二,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企业运行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能取得很好的节税效果,而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一般是通过成本费用核算的方法来实现税务筹划的。
一是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减轻企业税负一个最根本的手段是在成本费用中充分列支。企业应纳所得税的数额等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而税率一般是确定的,也就是说,企业应纳所得税的数额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相关。而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又是通过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和税金等计算得来的。要减少税负,可以将一些准予扣除的项目尽量列出来,使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尽可能减少,当然这一切都应该是基于税收制度和财务会计准则的前提下。
二是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达到节税的目的。折旧是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利润的多寡也相关。最终也会影响企业税负的多少。目前来说,企业采用的折旧方法有工作量法、平均年限法和加速折旧法等。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不一致,导致分摊到成本中的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一致。所以说,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税负。企业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税制因素,选择适合企业的折旧方法,以期达到减少税负的效果。
四是选择合适的企业坏账损失处理方法来达到节税的目的。在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有这样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即计提坏账准备金法)或直接冲销法(即不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也就是说,当企业选择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方法时,会对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当企业有坏账需要处理时,要慎重选择处理方法,以便最大限度减轻企业税负。一般来说,企业会选择备抵法,而不会选择直接冲销法,因为选择备抵法时,在当期扣除项目中又可以增加一项,这样就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税额的目的。
第三,企业收益调整过程中的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在企业受益调整过程中,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来进行税务筹划。首先,合理分散所得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而合理分散所得的途径有对积压库存产品进行削价处理,或者是转给一些相关联的企业等。其次,将所得进行合理的归属。也就是说,尽量扩大免税所得的使用范围。比如,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将所得归属在免税年度中。或者是在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时候,尽量减少列出各项损失准备。最后,可以利用亏损弥补也是一种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法。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本这条规定,企业额可以充分利用所得的合理分散和合理归属来减少企业税负,实现税务筹划。
总之,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能够减少企业税负,使得企业利润最大化,这是每个企业都追求的。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税负也在不断完善,在给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带来挑战的同时,也让企业意识到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重要性。采取合理的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策略,能够有效地减少企业税负,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网公司 税务筹划 动力评价模型 杠杆解
1 电网公司税收政策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电网公司税负的增加,税收已成为影响电网公司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其具有的行业垄断性,国家在税收优惠上并没有给电力企业倾斜,相反,有些税收法规的制定与其他行业相比却增加了电网公司的税收负担。税收已成为电网公司沉重的负担,成为影响企业利润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税务筹划”就成为电网公司降低成本的一个重要武器。电网公司目前的税收管理主要表现为:第一,电网公司税务筹划组织结构不明确且责任不明。第二,电网公司尚未形成较为良好的税务筹划意识。第三,筹划的事后性。第四,电网公司大多对税收政策的掌握程度较为欠缺,难以实现紧跟税收法规变化,并对优惠政策进行利用或采取相应策略。
2 系统评价模型的引入及运用
美国当代杰出管理大师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中所推崇的“看见整体”的系统思考方法即是一种系统思考的语言,也是一种系统分析的工具。系统思考的语言即能用整体眼光去看待问题,通过统合对知识领域的跨越去透视到问题存在的系统整体,以此帮助我们探究隐藏于其背后的系统运作能量。
系统观念认为:世界是由多层次的个体事物相互关联而构成的系统整体。由此可知通过对系统结构进行评价能够使我们了解系统行为以及其他各种现象,能够排除社会系统极度复杂和无穷的变数和的反馈回路,帮助我们评价整体结构并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因此,系统评价模型的原理核心即是通过运用逻辑联系来对各影响问题与因素间的关系进行明确描述。这些因素构成所形成的每个环路就是反馈环,而这些反馈环又通过一定的因素与方式关联在一起。正反馈环、负反馈环与时间延迟三个基本原件就构成了系统评价模型,同时也是反映社会经济生态系统问题的基本模块。这之中,正反馈环是指加速成长或加速衰退的闭合环路,而负反馈环是指具有调节作用的闭合环路,它们均具备目标导向和稳定两大作用。
文章通过运用系统的分析方法和系统评价模型,分析电网公司在税收筹划中的各个因素,在分析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构建电网公司的税收筹划政策的动力评价模型,通过模型分析找到解决电网公司税收筹划的“杠杆解”,进而促进电网公司的发展。
3 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的动力评价模型
3.1 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成长上限”动力评价模型
电力行业不仅与国民经济发展联系紧密,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与政府的财税收入之间取得平衡和共赢,这必然要求完善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而制约了税收筹划政策,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成长上限”的动力系统如图1所示:
图1 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成长上限”动力评价模型
在图1中,通过左侧的正反馈环可以知道,电网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其社会及经济效益也在逐渐增强,这就构成了“正反馈环”。然而由于电网公司随着发展规模的壮大,其对相应税收筹划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导致正反馈趋势无法持续延续下去。
另外我们通过图1右侧的负反馈环可以看到由于外部环境的诸多因素制约,使得电网公司有效的税收政策从而影响电网公司的发展规模,如扩大电网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规范电网公司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电网公司内部结构型调减税、免征或者减征不合理税收以及完善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体系等等,导致电网公司有效的税收政策和外部环境产生一定的差距,导致电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出现延迟的负反馈环。
鉴于此矛盾,通过动力系统分析可知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对“增强环路”不进行推动,而是减弱或除去减弱限制来源,也就是说电网公司税收筹划政策与外部环境所存在的矛盾,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税收筹划政策对电网公司发展壮大的促进作用还不够完善与健全。
通过之前对我电网公司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分析,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我国电网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充分利用电网公司所在省份的税收特殊优惠政策,从而达到减轻电网公司的税负的目的。第二,电网公司应该实施整体延缓纳税期限。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使得延缓纳税期限可以获得类似无息贷款的利益,应纳税期限越长就会使得所获利益越大,尤其是处于通货膨胀期间时,通过延缓纳税的理财效益将会更加明显。第三,电网公司可以通过缩小本企业的税基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即在税法所允许范围及限额内,实现各项收入最小化以及成本费用与摊销的最大化等,从而减少税基。第四,随着税收环境的良性发展,税收正逐步法制化。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广阔的操作空间。电网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环境下作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可按市场规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电网公司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将节约税收成本并依法减轻税负作为降低运行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电网公司税收筹划管理水平及人才“成长与投资不足” 动力评价模型
图2 电网公司税收筹划管理水平及人才
“成长与投资不足”动力评价模型
通过图2能够知道,上半部分“成长上限”的动力评价模型是由正反馈环与负反馈环构成的,而下半部分则为“投资不足”负反馈环。正反馈环由于电网公司的规模通过不断发展壮大而影响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电网公司的社会及经济效益越高,也就促进推进电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导致电网公司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越强,同时电网公司的发展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正反馈环也并不是无限扩大的,当电网公司规模不断扩张后,电网公司的税收筹划人员专业能力以及其管理水平等各方面问题就显现了出来,进而产生负因果链:即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管理的满足度对提高人才培养与管理认识度培养和提高人才管理能力。所谓负因果链,是指当税收筹划人员的水平与管理能力不能满足政策管理的要求时,才认识到增加人才投资的重要性,才着手投资,而从投资到产出会存在延迟时间,所以电网公司会面临因投资不及时而使电网公司发展的竞争力下降,会导致电网公司的发展规模萎缩的局面。
进行电网公司税收筹划管理的核心是税收筹划方面的人才,目前中国具备税收筹划管理能力的税务从业人才从总量、结构和素质各个方面而言,都还不能够适应电网公司发展的要求。大力、主动吸引有经验的税收筹划专业管理人才的同时积极培养具备基本素质的财税人才是当前电网公司提高税收筹划管理能力的关键,为此,电网公司应该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开发体系,切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①由电力科研机构、税务师事务所、高校组成电网公司税收研究指导中心,为其提供专项的税收筹划咨询服务。②建立电网公司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电网公司的税务信息获取和开发能力,由政府积极指引,促进校企的产学研合作,提高税收筹划的技术水平。③加强对电网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升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和税收筹划管理能力。
3.3 电网公司税收政策政府扶植及政策法规体系“成长与投资不足”动力评价模型
通过图3可知其上半部分“成长上限”基模是由正反馈环与负反馈环组成,而下半部分为“投资不足”负反馈环,存在负因果链:政府对电网公司的扶植和税收政策的设置程度政府对电网公司的扶植和税收政策设置的认识程度。这个负因果链导致电网公司因政府对自身的扶植与税收政策设置程度以及管理方面不够完善,这将严重影响电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电网公司税收政策政府扶植及政策法规体系“成长与投资不足”动力评价模型的“杠杆解”应该是:政府应在需要之前大力扶植并完善对电网公司企业成长有利的相关税收法规;若对电网公司的正常运作不利时就应停止推动正反馈环,同时要加大政府扶植力度,完善相应的税收政策管理并抑制成长速度。
根据电网公司的特点和优势,一方面完善电网公司的税收政策体系,建立“以电力产业结构升级为导向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有增有减的税收体系,统一电力行业的税收优惠标准”。通过政策扶持和社会服务水平的提高,降低对电力行业造成的税收负担,提高电网公司的合理税收优惠政策。
另一方面,要通过法律为电网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针对电网公司在税收管理中本身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需要政府在制定相关的优惠和扶植政策时,有效地分散各种市场风险。使电网公司的战略目标克服单纯降低企业税负的简单目的,在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建立保证纳税信用,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效益,维护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综合筹划目标,真正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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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小企业的基本介绍中小企业,即企业规模、经营范围较小的企业,在经营上多数是自我管理,自负盈亏,受外界干扰比较小。
1.2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中小企业规模属于中小型,个人激励作用较明显,在业绩评价与管理上较大企业具有更大的弹性和灵活性。同时,对市场变化的反应灵敏,发挥规模小,灵活、适应快的特点。但企业人员专业能力有限,抵御营运风险的能力较差,周转能力差。因此,中小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经营风险。
2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现状分析
2.1违背法律和政策、法规的纳税筹划行为财务人员应运用纳税筹划进行税款清缴,但在日常税务稽查工作中,一些纳税人却以纳税筹划为名义,谋取私利,出现偷税、漏税的不法行为。
2.2一成不变的纳税筹划方案任何筹划方案都应顺应改革发展的方向、经济发展周期等外部环境,这就要求企业纳税筹划处于动态进行中。若企业纳税筹划方案未与外部环境相关联,不仅付出了不必要的税务筹划成本,甚至会使企业遭受巨大纳税风险。
2.3纳税筹划的短期行为有些中小企业只关注眼前短期利益,忽略了大的费用,导致筹划成本过高,阻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3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现状形成的因素分析
3.1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执行模式尚需完善。现阶段,我国以网络为基础的征收税款模式,提高了办税双方的办税效率,但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费和维修费,进而增加了其纳税成本。
3.2中小企业的优惠税收体系不完善。由于当前税收法律体系中未对中小企业专项的规定进行说明,造成有关政策执行较随意性,受主观因素影响大。此外,大部分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仅停留在解决残疾人就业、废旧物资回收再生等低技术层面,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狭窄,适用性不强。
3.3纳核计量方法偏差导致纳税风险部分纳税人员对业务的划分出现困难,办税人员自身职业水平有限,在选择税率、税基等方面出现偏差,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
4中小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策略
税务筹划,指财务人员灵活运用税收法律,在税法允许范围内,采用合理的成本费用计算方法等,在筹资、投资等活动进行事先计划与安排,从而合理减少税款,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促进了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合理安排自身活动以减少税收是纳税人的权利。若将企业增加收入、创造利润比作“开源”,则税务筹划即为“节流”。税务筹划是企业的合法权益,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益,是企业的一种财务活动。
4.1成本费用筹划策略(1)成本费用税前扣除的纳税筹划策略支出,指企业各项资产的减少,分为收益性支出、成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偿债性支出。纳税人发生收益性支出的最终结果导致企业利润减少;资本化支出直接计入资产成本,最终以摊销的形式逐期从收入中扣除。通过比较不同的成本费用支出的抵减要求,计算最终减免幅度,使可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最大化,降低所得税的征收压力。例如:由于2008年企业所得税税率要降低,为了降低所得税费用,企业应合理地将成本费用提前支出,并使企业收益尽可能向后递延。
4.2盈亏抵补筹划策略税法规定,分配利润之前,必须弥补一定时期的前期亏损,再提取盈余公积,最终利润分配。企业五年内亏损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从而起到了节约所得税的作用。
4.3租赁筹划策略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租赁方法都可以使企业减轻因暂时的流动资金不足,购买力不足而造成的相关设备无法及时使用的弊端。租赁筹划策略也可以很好的降低企业的税负风险,原因有二:一点是企业用较少的支出来租赁而非购买,不但获得了设备的使用权,也避免了设备过时而承担的风险;二是企业租赁资产后,经营租赁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融资租赁费用计入长期应付款,两者都可以在税前扣除,从而降低了利润总额,最终降低了所得税的缴纳数额。
4.4投资筹划策略投资者根据当前的国家政策与税收优惠的规定,通过选择符合当前动向的投资产业,即可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在创建期,企业可选择不同的注册地进行税务筹划,比如我国对沿海开放城市的优惠,对工业技术开发区的优惠,对西部开发的优惠等等,如果投资者在国家给予支持和优惠的地方进行注册公司,可达到节税的目的。
5结束语
在外国产生较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与实践体系,而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税收数量和比例完全固定,并没有税务筹划的空间。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于自我发展、自我调整和自我激励的需要,不得不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纳税业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税务筹划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纳税筹划是企业提升战略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准则的前提下,为实现纳税人财务目标而进行旨在减少税收负担的某种税务谋划、对策或安排,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税务筹划的开展,首先要收集信息,比如相关的经济信息和政策信息等,其次明确筹划目标,然后制定备选方案并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实施方案并总结经验效果。
二、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理念
1.纳税筹划是长期而非短期的企业战略
纳税筹划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活动,而不是在某一个会计期间或某一段时间内进行的短期活动。一些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比如通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时间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设法缩小应税收入来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设备提前更新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调整折旧政策进行纳税筹划、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融资租赁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合理选择捐赠对象及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为了追求更好地筹划效果,从经济活动开始就要做好准备,需要进行长期的谋划。
2.纳税筹划目标可以化整为零推动实现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全体成员共同来完成的,而贯穿在企业经济活动始终的税务工作也涉及到多个部门。纳税筹划需要企业所有组成部分的密切配合,在长期工作中相互磨合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最优筹划目标。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各组成部分之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是基础,密切配合、优化协调是保障。而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主张把我企业各部分的联系,使纳税筹划的目标化整为零,建立起整体目标与各部门目标之间的有机联系,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并精确协调,进而推动整体目标的实现。
3.通过调整筹划策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
成本控制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很多企业对其认识都有一定误区,认为成本控制仅仅是从企业自身出发,只强调节约成本,优化流程;对纳税筹划方面却比较僵化,认为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企业战略视角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在纳税筹划等多角度完善成本控制,并将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作为企业战略调整的一部分纳入到成本控制体系之中,通过调整纳税筹划方案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通过反馈筹划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
单纯地发现、记录问题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筹划情况的改善和效率的提高得益于对问题的总结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在不断地调整,税务机关的执法意识逐渐加强,各地区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也并不完全一致,基于企业战略视角分析纳税筹划效果时,应注重收集反馈的信息,找出筹划过程的不足并在今后的纳税筹划过程中积极应对,做出科学的调整。
三、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体系构建
1.培养战略全局意识
企业战略视角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逐渐培养和调整。培养战略全局意识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从管理层到执行层都应该接受战略全局意识的培训,同时完善激励措施。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决策和行动都要具备全局战略眼光,一切从企业利益出发,只要企业得到了发展,个人也可以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通过这种战略全局意识的培养,可以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企业上下一心,相互配合,达成纳税筹划目标。
2.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税收法律法规在随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并不是长时间保持稳定。因此,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制定时,要及时反映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并针对变化进行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同时还需进行专业知识的补充与积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充分了解企业的业务特点和运行规律等实际情况,运用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
3.建立纳税筹划评估分析机制
基于企业战略视角的纳税筹划,具有通过分析反馈的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的特点。因此,构建纳税筹划战略体系要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模相适应,建立灵活的纳税筹划评估分析机制,对纳税筹划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4.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关键词:企业战略;纳税筹划;财务管理目标;战略制定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13-0080-02
一、企业战略概述
企业战略往往会给人一种高端、宏观、距离日常经济生活较远的印象,其实企业战略是对企业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谋划,虽具宏观性,但距离日常经济生活并不遥远。企业战略是决定企业经营活动成败的关键性因素,是企业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长久地高效发展的重要基础。经过近百年的发展,企业战略理论进行着不断的演化、修正和完善:在战略依据方面,产生了环境假设的完善与发展;在战略视野方面,由关注外部环境转而关注内部环境;在战略性质方面,由以竞争为目标转变为以双赢为目标。从辩证的视角来看,企业战略是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协调、是次要业务与主要业务的协调。将这些复杂的关系协调好、处理好,并且为未来做出有预见性的谋划,便是企业战略的精髓。
二、纳税筹划理念的发展
纳税筹划在外国产生较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与实践体系,而在我国的计划经济时期税收数量和比例完全固定,并没有税务筹划的空间。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就是竞争,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出于自我发展、自我调整和自我激励的需要,不得不对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纳税业务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筹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渐完善,税务筹划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
纳税筹划是企业提升战略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作为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筹划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认准则的前提下,为实现纳税人财务目标而进行旨在减少税收负担的某种税务谋划、对策或安排,具有必然性、合理性。税务筹划的开展,首先要收集信息,比如相关的经济信息和政策信息等,其次明确筹划目标,然后制定备选方案并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实施方案并总结经验效果。
三、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理念
1.纳税筹划是长期而非短期的企业战略。纳税筹划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活动,而不是在某一个会计期间或某一段时间内进行的短期活动。一些常用的纳税筹划方法,比如通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选取推迟应税收入确认时间的会计处理方法和设法缩小应税收入来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对设备提前更新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调整折旧政策进行纳税筹划、通过选择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纳税筹划、通过融资租赁进行纳税筹划、通过合理选择捐赠对象及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为了追求更好地筹划效果,从经济活动开始就要做好准备,需要进行长期的谋划。
2.纳税筹划目标可以化整为零推动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全体成员共同来完成的,而贯穿在企业经济活动始终的税务工作也涉及到多个部门。纳税筹划需要企业所有组成部分的密切配合,在长期工作中相互磨合相互促进才能实现最优筹划目标。在纳税筹划过程中,企业各组成部分之间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是基础,密切配合、优化协调是保障。而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主张把我企业各部分的联系,使纳税筹划的目标化整为零,建立起整体目标与各部门目标之间的有机联系,将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并精确协调,进而推动整体目标的实现。
3.通过调整筹划策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成本控制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很多企业对其认识都有一定误区,认为成本控制仅仅是从企业自身出发,只强调节约成本,优化流程;对纳税筹划方面却比较僵化,认为没有降低成本的空间。企业战略视角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应在纳税筹划等多角度完善成本控制,并将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作为企业战略调整的一部分纳入到成本控制体系之中,通过调整纳税筹划方案来实现对纳税筹划的控制进而达到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通过反馈筹划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单纯地发现、记录问题无助于问题的解决,筹划情况的改善和效率的提高得益于对问题的总结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在不断地调整,税务机关的执法意识逐渐加强,各地区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重点也并不完全一致,基于企业战略视角分析纳税筹划效果时,应注重收集反馈的信息,找出筹划过程的不足并在今后的纳税筹划过程中积极应对,做出科学的调整。
四、基于企业战略的纳税筹划体系构建
1.培养战略全局意识。企业战略视角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形成的,需要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工作过程中逐渐培养和调整。培养战略全局意识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从管理层到执行层都应该接受战略全局意识的培训,同时完善激励措施。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决策和行动都要具备全局战略眼光,一切从企业利益出发,只要企业得到了发展,个人也可以得到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通过这种战略全局意识的培养,可以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企业上下一心,相互配合,达成纳税筹划目标。
2.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税收法律法规在随着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并不是长时间保持稳定。因此,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在进行纳税筹划方案制定时,要及时反映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并针对变化进行纳税筹划策略的调整。同时还需进行专业知识的补充与积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充分了解企业的业务特点和运行规律等实际情况,运用恰当的纳税筹划方法。
3.建立纳税筹划评估分析机制。基于企业战略视角的纳税筹划,具有通过分析反馈的情况提高纳税筹划效果的特点。因此,构建纳税筹划战略体系要同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规模相适应,建立灵活的纳税筹划评估分析机制,对纳税筹划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4.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执法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企业的纳税筹划是否成功往往与税务机关的执行与解读有关。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重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与税务机关的良好关系,在征稽执行阶段,对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细则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咨询,把握当地税务单位对于税法边界的实际要求,从而降低税法筹划方案风险问题的出现,从全局出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丽.浅谈新税法下的企业税务筹划[J].经营管理者,2015,(1):50.
1.1纳税筹划的特征
税务筹划并不是要让企业筹划怎样去偷税、漏税,而是让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国家税法为研究对象,根据税法的规定比较不同的纳税方案,根据结果做出优化选择。由此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税务筹划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合法性。合法性是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核心特征,同时也是区别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主要特征。合法性主要就是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结合企业实际的发展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工作。二是筹划性。所谓的筹划性主要是指在事前对税务工作进行计划、设计和安排等。在进行税务筹划时,税务人一定要进行综合的考虑和安排,从而使税务筹划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效益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企业可支配的财务利润最大化,因此说效益性是税务筹划的根本目的。这里所说的效益不仅包括当前利益还包括长远利益。四是专业性。税务筹划的专业性主要是指税务筹划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特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要求非常高[1]。
1.2建筑工程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建筑工程企业之所以要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是因为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点:①有利于纳税人利益最大化。②有利于更好地掌握和实施税收法规。③有助于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合法纳税意识,增强税收零风险。④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⑤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2建筑工程企业纳税筹划的思路分析
2.1尽量缩小企业的计税基础
缩小企业的计税基础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额。在同样收入额的情况下,成本及各项税前扣除额和亏损额等冲抵额越大,计税基础就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少,所节减的税款就越多。
2.2尽量使用税率差异技术
我国税法除了一部分税种实行单一的税率之外,多数的税种都实行不同的税率。税率差异技术就是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税率的差异,使减少的应纳税额最大化。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利用这种方法进行税务筹划可以取得显著的效果。
2.3延缓纳税期限
延缓纳税期限是指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采用部分或全部适当延长缴纳期限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企业应尽量采用延期缴纳税款的节税技术。它是纳税人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此项税款虽不能减少应纳税总额,但纳税期的推迟可以使纳税人无偿使用这笔款项不用支付利息,充分使企业享受到该笔资金的时间价值,并有利于纳税人的资金周转,从而使企业得到更多的经济效益。
3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纳税筹划的策略
3.1针对营业税的筹划策略
根据施工企业的特点在施工项目的不同阶段对营业税的筹划会有不同的侧重点。
3.1.1在签订经济合同的阶段如果签订的是总分包合同,就要考虑到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将企业的营业税划分为服务业和建筑业两种税目。根据企业营业税的相关规定,如果工程承包企业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无论施工单位有没有具体的参与到施工中来,都按照“建筑业”税目的3%进行营业的征收。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则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就要按照“服务业”税目的5%征收营业税。这为建筑施工企业通过选择是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从而选择“建筑业”税目缴税,还是选择按“服务业”税目缴税提供了纳税筹划的空间[2]。如果签订的是设备安装合同,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在内。纳税人签订含有设备安装合同时,应当注意将设备的价款从安装工程总价款中剔除,以免承担不必要的税负。
3.1.2在施工阶段首先,应考虑降低应纳税额。根据税法规定,施工企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中均包含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也就是说,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动力的价款。因此在施工阶段纳税人应该考虑通过集中采购等手段降低工程材料买价。在施工过程中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工程原材料的预算开支,提高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效率,以降低工程材料、物资等价款,从而减少应计税营业额,达到营业税的节税目的。其次,要考虑纳税人是否有兼营行为。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套用适用的税率,否则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则从高适用税率。例如,施工企业除了从事工程施工外,还兼营房地产业务,若未分别核算两种业务的营业额,就应按“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5%征税。
3.1.3在交付结算环节税法规定,在不动产销售业务中,每一个流转环节都需要缴纳一道营业税。因此如果建设单位以不动产给付方式结算时,企业可以考虑尽可能地减少流转环节,就能合理合法的少缴营业税。
3.2对施工过程增值税的筹划策略
在施工过程中首先要注意购买材料物资时,抵扣发票要及时足额取得。其次要考虑是否有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如果有,应按不同的税目分别核算。例如,某建筑企业除了从事工程施工外还设立了通风设备和塑钢门窗的加工厂。按税法该企业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销售的销售额,并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如果不分别核算,其应税劳务与货物及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17%的增值税,不征收3%的营业税,这样会给企业增加税负。
3.3针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策略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在施工阶段首先考虑利用好税前各项税费扣除政策,用足政策但不要超政策。例如税法规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广告费用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等。其次及时合理地计提各项准备金,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前可扣除金额,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4结论
关键词:纳税筹划 税务会计 旅游企业
依法纳税是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而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企业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了兼顾交纳税收和获取利润这两方面,纳税筹划显得尤为重要。纳税筹划要求企业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能使企业的纳税成本降到最低,从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虽然从理论上看来纳税筹划并不复杂,但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缴纳税种的差异等的影响,使得纳税筹划在实际具体的操作中存在着诸多困难,这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希望通过自身在旅游企业从事多年财务工作的经验以及对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书籍的研读思考,从纳税统筹角度出发,谈谈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希望对实际的应用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旅游企业税务会计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层面
旅游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纳税筹划作为一种事前行为,其本质属性就注定了存在着时间的风险。旅游企业作为国家政策优惠的企业,一旦筹划期间国家税收政策出现变动,风险也会产生。二在于纳税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企业一旦出现对国家税收政策理解的失误,就会产生偷税漏税的风险,不仅要承担多出纳税金额几倍的罚金,违背了纳税筹划的初衷,还会对企业的信誉造成损害,得不偿失;三是我国目前的税收管理模式是纳税与检查相分离,企业在税收征收机关做纳税申报,而企业是否纳税、是否按时足量纳税则是由稽查机关检查后才能得知。一旦税收征管人员与稽查人员对税务政策的理解不同,则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风险。
(二)策略层面
旅游企业纳税筹划策略方面的问题主要源于对该计划的认识。鉴于旅游企业的纳税筹划存在着上述种种风险,指表明纳税筹划并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需要多方面、多角度的进行考虑,才能设计出最适合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然而目前有的旅游企业曲解了纳税筹划的宗旨,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变相的偷税漏税,完全违背了国家支持纳税筹划的目的,也与税收政策的立法意图相悖。因为个别企业对纳税筹划的曲解,使得该策略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相反还会因为触犯法律而承担几倍于税收的罚款。
(三)人员层面
人员层面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有待提高;二是纳税筹划人员的沟通能力存在不足。纳税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除了指税收方面的知识外,还应包含财务和会计方面的知识,只有精通三者才能更好的因时因地制定好节税计划。沟通问题则是指企业人员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因为纳税筹划的计划必须经过税务部门的认同后才能实施,因此与税务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是计划得以实施的保障,这要求沟通者具备专业知识、良好的口才、有条理的陈述,能让税务人员了解到企业纳税筹划的合理性、合法性,否则再好的计划也都枉费。
二、提升旅游企业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策略
(一)加强对税收政策和纳税筹划知识的学习
加强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利于纳税筹划的制定,税务会计人员通过仔细研读分析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定出不同的节税方案,通过反复的比较,分析出其优劣,从而能选择出最适合本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而对纳税筹划专业知识的学习则能减轻制定节税计划的负担,通过对前人总结出的经验教训方法的学习,使得企业少走弯路,节省为纳税筹划所付出的代价。比如纳税筹划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嫁筹划,旅游企业便可充分利用上述方法。就避税筹划来说,旅游企业在熟悉了相关税法规定和国家对旅游企业的优惠政策后,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寻找出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从而达到避税目的。节税筹划则可利用税法中起征点、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旅游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节税的目的。转嫁筹划则是利用关联企业间相互提供劳务将负担将税收转嫁给其他经济主体。旅游企业在与宾馆、景区相互提供劳务时,可以通过高作价、低作价甚至不作价的方式收取劳务费,调节关联企业间的利润达到转嫁目的。
(二)合理合法安排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的目的虽然是减少企业负税,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筹划可以与偷税漏税画上等号,它们之间存在着法律这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具有合法和非法之分。纳税筹划又被称为合理避税,它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而不是个别企业所曲解的无视国家法律的逃税漏税行为。纳税筹划所包含的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等内容的先决条件都是“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因此企业在面对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先端正好对纳税筹划的态度,采取如下途径合理制定出纳税筹划计划。首先税务会计应该过对企业运行的外部环境进行分析,结合国家当前对税收政策的要求,尤其考虑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的优惠政策,再结合企业内部实际的经营状况制定出比较有优势的纳税筹划计划,通过不断比较、筛选,选出对企业最有利的纳税筹划。
(三)提高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
纳税筹划是一项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的工作,因此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的多少。所以对于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需要相关方面的知识储备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素质的培训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要使其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对于国家各项宏观的财政政策有所了解,对资产购置、资本融通、现金流量等有所涉猎,只有具备了财务知识,对外部环境的变化有个大概的认识,在制定纳税筹划计划方面才会如虎添翼,更好适应市场;其次,需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虽然纳税筹划是以税收为主,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目标、原则和评价标准也存在着诸多不同,但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关系,比如纳税人必须按国家统一要求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税前扣除项目与会计制度核算原则相同等等。因此,了解好会计制度,对于纳税筹划人员了解企业内部经济运营状况、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大有裨益,便于更好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最佳的节税计划。此外,扎实的税收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毕竟岗位是税务会计,对税收制度的了解是前提条件,但因为我国的税收政策经常变动,所有除了拥有固有税收知识外,还要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脑内的知识。总的来说,纳税筹划人员除了具备较硬的税收知识外,对于财务、会计方面的知识也应当比较熟悉,并通过良好的沟通,使制定出的节税计划得以实施,从而达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三、结束语
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对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是国家鼓励类产业,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来给予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但旅游企业总体实力不强,经济效益有待提高,市场竞争力较差。纳税筹划作为降低企业负税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有效方式,应该受到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重视,将其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目前,虽然我国旅游企业的纳税筹划存在着上述提到的一些问题,但总的来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对纳税筹划有了正确的认识,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关注到纳税筹划这一问题,并想要进一步完善纳税筹划,从这个层面看来,未来我国旅游企业的纳税筹划一定会更加规范有效。
参考文献:
[1]刘冰.浅谈税务会计在企业的作用[J].中国城市经济.2013(03)
[2]郝军红.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筹划中的作用分析[J].商.2013(08)
[3]龙雪莲.税务会计的发展趋势与企业纳税筹划[J].中国经贸导刊.2013(26)
【关键词】税务筹划 企业会计核算
一、税务筹划概念及特点
(一) 税务筹划概念
税务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各种优惠、减免政策和税种间税率差异,并针对纳税人自身的特点,在进行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前事先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既要做到依法纳税,又要使纳税义务最小化,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项财务管理工作。
(二)税务筹划特点
2006年2月15日正式了新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这对传统中的税务筹划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现阶段税务筹划的特点主要是:
(1)合法性。合法性要求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这是最为基本的特点,由于税务筹划并不是偷税,更不是钻政策的空隙,纳税人应该正确理解其含义,准确掌握税法,这样才能保证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否则就容易变成变相的偷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2)目的性。目的性就是要达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而并非只是使企业税负最小,需要企业从长远的角度来综合思考整个经营期间的各个纳税环节,而不是只局限于减少短期的纳税支出,从而获得最大的“节税”收益。
(3)前瞻性。税务筹划是一种高智力、高层次的财务管理活动,在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前先进行全面的安排与筹划,如果应纳税务已确定,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再从其他方法上减少税负,以达到减少或降低税收的目的。
(4)全局性。根据税务筹划的目的性特点推断出,税务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的降低,或者短时期内的缴税减少,应该着眼于长期性的税负减轻,更应该结合企业的现状、管理体制以及发展战略来进行税务统筹活动,这样才能真正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通过税务筹划的目标来指导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因此,税务筹划影响着企业中的会计核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销售结算。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销售货物可以采取多种计算方式,例如:分期付款、赊销、委托代销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决定着销售收入的时间确定,所以,纳税的期限也就不一样,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销售策略来确定合适的销售方式,控制收入的时间,以此来推迟纳税的期限。
(2)存货的计价方法。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企业中的存货核算方法有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法以及个别计价法,一旦确定会计核算方法后就不能轻易改变,如果要改,必须在下一年度开始前申报税务机关,得到批准后才能更改;而在税法当中,对存货的规定是必须按照实际的成本进行核算,所以,企业应当从存货的角度上考虑税务筹划,并结合企业内外部的情况、国家的相关政策、物价以及通货膨胀来进行税务筹划,通常都采用移动加权法和加权平均法,这样可以控制因为成本的波动而带来的不同时期利润的不平衡,但是如果企业所处的环境中,物价一直在降低,就比较适合采用先进先出法,达到推迟纳税的作用,而获得最终的资金使用价值。
(3)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每年度的各项资产实行全面清查,预计出各项资产的损失,从而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进行计提准备,一般情况下都采用备抵法来核算损失,扣除相关的费用,减少应纳税的所得额,这是在权责发生制下对于收入与费用的会计核算方式,对于坏账准备可以在纳税前扣除相关费用,这种方法既可以递延缴税的时间,也增加了企业的可流动资金,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4)固定资产折旧。企业中的固定资产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核算中,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平均法等,在进行所得税计算时,可以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额,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核算的方法不同,使得企业成本也不同,又因为所得税额是按照利润来确定的,而企业的利润又与成本相关,也间接导致企业所得税的不同,因此,在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时,应当按照不同的折旧方法,选择适合企业的会计核算方式,来实现税收筹划的意义。
三、税务筹划过程中针对会计核算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税务策划的定义
税务策划是指企业纳税人根据政府出台的税收政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前安排经济活动,选择合理的纳税方案,以求获得更大的企业自身价值,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减轻企?I税收负担,获得较大利益的合法行为。
二、电力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对电力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为了打破传统的垄断经营,引入竞争,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但是,随着电力市场竞争的加剧,对企业成本的管理越发重要。近几年,我国各地区的税务机构采取了很多种手段,包括:从严治税、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但是,对于那些增值税税负严重的电力企业来说,只要电价稍微上涨一点,就会消除高税负的问题。相反的,如果电价下调,就是把增值税税负向下进行调整,并不一定会取得好的效果。实际上,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这就是电价和税收成本之间的问题。当电价没有调整的时候,只能通过降低税收成本来使电力企业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电力企业追求的目标渐渐变成了税后利益最大化。电力企业做好税务筹划,正确把握税收成本,对电力企业今后的经营和决策工作意义重大。
三、电力企业税务筹划的管理及技巧
(一)加强税基筹划管理
所谓税基筹划,就是指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的方法来降低税收负担。税基是计税的基础,根据税率的规定,税额大小和税基大小之间存在着正比的关系。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筹集资金主要通过股本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法,当实现企业在市场价值最大化时候的负债比例就是电力企业最良好的资本结构。
(二)加强税率筹划管理
电力企业会通过降低使用税率的方法来减轻税务负担。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的筹划是常见的降低适用税率的方法[2]。我国电力企业的员工普遍收入较高,当税率使用比较高的时候,纳税成本就会增加,对企业股东们的财富产生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一般是通过两种基本的融资行为,让企业股东的权益保证在合理的比例中,以此来形成一个适合企业的资本结构。
(三)加强税额规划管理
税额规划管理是纳税人通过直接减少纳税额的方式来降低自身的税负负担。有些电力企业会根据政府颁布的“三废”政策,用热的废弃水来进行养殖工作,用粉煤灰进行产品研发,将产业进行优化升级来落实环保政策。
(四)改革和创新电力企业的税收政策
电力企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改善电力企业的税务工作意义重大,通过改革和创新电力企业的税收政策,来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表现:针对电力企业的税收政策在电力企业内部制定相应的对策。
(五)加强对电力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重视
电力企业大发展离不开税务筹划工作,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全面部署,将各个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全面配合,完善电力企业的税务工作。做好电力企业在投资和筹集工作上的相关准备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工作进行调整[3]。
(六)调整纳税方案,合理应用税收政策
选择合适的纳税方案来完善电力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根据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多种税务筹划方案,对比分析不同的方案,选选择最合适的税务筹划方案。
关键词:税收筹划;非完全信息;博弈模型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经济人假设是经济学中两个最基本的假设之一。具体地说,就是经济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其从事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理性的,总是以最小成本去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这项假设应用到企业纳税中就是说企业具有“纳税理性”,总是在特定的税收环境下进行自利的、主动的选择,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小投入(纳税成本等)和最大产出(税后利润)的均衡。正是因为企业具有这种理性的行为选择以及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性和局限性,导致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纷纷采用各种手段来减少纳税。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打击偷、逃、漏税的税收行为力度的加强,税收筹划就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和诚信纳税的必然产物。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在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的税收政策,通过对企业的经营事项进行事先筹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科学的优化选择,以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博弈论研究的是一些个人或组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在一定的规则下,同时或先后,一次或多次,从各自可以选择的行动或策略中进行选择并加以实施,并从中取得相应结果的过程。博弈论可以说是现代经济学的一场革命,1994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三位博弈论专家,可以看作是一个明显的标志。许多经济现象现在都能用博弈论来解释,博弈论在经济学中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并且成为一种普通的经济学分析工具。在博弈论中,个人效用函数不仅取决于自己的行为选择,而且也依赖于其他相关人的行为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讲,博弈论研究的是存在相互外部条件下的个人选择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博弈论的指导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正是因为如此,本文对税收筹划领域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以期对税收筹划问题提供一种新的解释和研究思路。
一、博弈论相关概念
1、纳什均衡。“纳什均衡”是由美国数学家纳什提出的,现已成为博弈论中应用最广泛、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是博弈论的基础和核心。纳什均衡是具有如下特征的策略组合:每一个局中人的策略都是对其他局中人策略的最佳反应。换句通俗的话说,就是在给定你的策略,我选择的策略是最好的;在给定我的策略,你选择的策略也是最好的,即双方在对方给定策略下不愿意调整自己的策略,这种最佳策略组合就构成一个“纳什均衡”。它体现了双方博弈行动的一种稳定状态。
2、纯策略和混合策略。纯策略就是给定每一个局中人具体明确的非随机性的行动计划,而且各个局中人的支付也是明确的。而混合策略是与纯策略相对的一个概念,是指博弈方根据一组选定的概率,在两种或两种以上可能的行为中随机选择的策略。注意混合策略包括纯策略,而且有时在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的情况下却存在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
3、非对称信息。非对称信息是一个与对称信息相对的概念,非对称信息又叫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参与博弈的各方中某方拥有的信息其他方并不拥有,即有一方对其他方的信息所知不完全。
二、税收筹划博弈行为描述
税收筹划的过程就是在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税收政策的差别进行选择的过程,这种过程是企业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行为选择的过程。企业对自己的财务状况、发展战略和筹划意图有着完全的信息,熟悉和掌握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但是,企业对其竞争对手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发展战略不可能都完全了解,因此他们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在市场竞争中彼此直接就构成了一个博弈中的两个局中人。同时,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来说也是信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准确地预测市场的变化时间、方向以及如何变化。同样,就外部市场环境来说,它由无数的企业组成,其定企业的信息对它来说也是不对称的,所以企业和外部市场环境也构成一个博弈的双方参与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时,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是公开、透明的,企业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却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税务机关对企业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且税务稽查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都将导致税务行政执行的偏差。因此,即使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国家政策的,也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偷税或恶意的避税而加以查处。所有的这些信息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对称的,企业无法判断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的界定和税务人员的素质,从这一点来说,企业和税务机关又构成税收筹划博弈的双方。
三、企业税收筹划博弈模型分析
从以上分析可知,企业在实际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虑竞争对手采用的策略对自己的影响;二是要考虑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三是要考虑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活动是否认定为合法税收筹划的影响。下面将通过建立对应的博弈模型来分析这三个因素对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决策的影响:
1、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在市场经济条件中,企业之间作为市场竞争博弈的主体是理性的,总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原则来选择最优的策略行动。企业与企业之间展开的是在非完全信息条件下的博弈,本文假设在同一行业中存在两家实力相当的大型企业A和B,都面临着是否要进行税收筹划的选择。他们经过测算得出:如果两家企业都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正的节税收益为X单位,而都不进行税收筹划各自获得的节税收益为零。如果A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而B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A企业获得节税收益为Y且Y>X,而B企业的节税收益为零(因为此时A企业降低了成本,增强了竞争力,能够抢占B企业原来的市场份额),反之亦然。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业,局中人(2)是B企业;行动策略:A、B企业都是筹划或不筹划。假设A、B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分别为P1和P2。节税收益的支付矩阵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两个数字代表对应策略下两个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一个数字是A企业的节税收益,第二个数字是B企业的节税收益。
先站在A企业的角度看,筹划的期望收益:EU1=XP2+Y(1-P2)>0;不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从分析可知,不管B企业采用什么策略,税收筹划都是A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A企业会选择税收筹划。同样的道理,站在B企业的角度看,无论A企业采用何种策略,税收筹划也是B企业的严格优势策略,因而理性的B企业也会采用税收筹划策略。所以,(筹划,筹划)的策略组合不仅是这个博弈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解,而且还是一个混合占优策略均衡的解。企业选择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业都会选择税收筹划来降低自己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的地位。
2、企业与外部环境博弈分析。外部环境包括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税收环境,是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控的因素。其中市场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税收环境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条件。尽管博弈主体外部环境在形态上不是一个具体客观实体,但却时刻影响企业的经营。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必须考虑外部环境变化所造成的影响。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和风险成本。直接成本是企业为取得税收筹划收益而发生的直接费用,是一种显性成本,筹划者一般都会在筹划方案中予以考虑;机会成本是指企业为了采用特定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其他潜在收益;风险成本是指税收筹划方案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使筹划目标落空和筹划方式选择的不妥导致要承担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外部环境;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为筹划或不筹划;外部环境为变化或不变化;模型中变量的含义:C1表示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税收筹划的机会成本;C3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风险成本;T表示税收筹划的收益;P表示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企业节税利益矩阵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数字都是企业在对应的策略组合下所能得到的支付。由于企业所获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业不能确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设企业假定外部环境变化的概率为P,外部环境不变化的概率为1-P,可求出这个混合策略博弈的结果。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1=P(-C1-C2-C3)+(1-P)(T-C1-C2);企业不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EU2=0。只有当EU1>0,即P
3、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分析。在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中,虽然双方都是博弈的主体,但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对等的。企业作为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而税务机关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已成为事实的情况下,具体执行税务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可能承认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合法的,也可能认为企业税收筹划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在以企业与税务机关为博弈主体的这种序贯博弈中,也存在着混合策略纳什均衡,即两个局中人的最优混合策略的组合,这里的最优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为企业,局中人(2)为税务机关;博弈双方的策略:企业的行动选择是筹划或不筹划,税务机关的行动选择是认定企业的税收筹划为合法或不合法;模型中变量的含义:Y为企业扣除应纳税额后的净收入;T为税务机关征收的净税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F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对企业的罚款;M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P为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
(1)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支付矩阵:
(2)企业与税务机关博弈的树型表达式见图1。(图1)
在假定税务机关认定企业税收筹划不合法的概率为P时,企业选择税收筹划和不筹划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U1=(1-P)(Y-C+M)+P(Y-C-F)
EU2=(1-P)Y+P(Y-F)
令:EU1=EU2,得到均衡概率为P*=(M-C)/M=1-C/M,即:当PP*时,企业的最优化策略是不进行税收筹划;当P=P*时,企业是否进行税收筹划的期望收益相同。
从以上分析可知:
1、企业税收筹划的收益M越大,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大;
2、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C越高,进行税收筹划的概率越小。
四、结论
任何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税收法律环境下进行,以企业所获的现有信息为基础制定的,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但是,由于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这种风险不仅可能使企业的筹划目标不能实现而且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因此税收筹划是一件非常复杂的、高智商专业化的活动,需要筹划者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性的思维,在思维方式上不拘一格。而这种创造性不是想当然,它需要筹划者相当熟悉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精通财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由于企业不可能获得充分而又完美的信息,这就要求企业在已有的信息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本企业的长远发展战略全面分析,权衡利弊,因时、因地制宜地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以求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作者单位:1.广东培正学院;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则可,李杰.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出版社,2004.
[2]马丁.J.奥斯本,阿里尔.鲁宾斯坦.博弈论教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中小企业 税务筹划 筹划策略 筹划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的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猛成长,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是国家用来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而企业的目的在于赢利,因而中小企业需要最大限度的降低税务成本,实现自己最大的经济效益。税务筹划正是这种既让企业履行纳税的义务的又能享受应有的权利的节税行为。
一、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策略
(一)降低纳税额
降低纳税额可根据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如企业所得税对境外已缴纳税额的扣除政策,消费税和增值税在出口销售时要按照相应的政策退税。
(二)选用低税率
目前我国征收的各种税收中,税率存在各种高低不同的情况,如营业税适用于3%或者5%的税率,增值税适用于17%和13%的税率,这给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三)缩减计税依据
纳税额是根据计税依据进行缴纳的,如计税依据减少,纳税额就会相应减少,因而税务筹划可从减少应税收入或者增加可扣除费用两方面入手。
二、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中小企业降低税负成本的关键,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增值税税务筹划
增值税税务筹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筹划,纳税人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由于实行不同的税收计算和缴纳办法,而各有其优势。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在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销售货物时可以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则不可以(虽可申请税务机关代开,但抵扣率很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在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将直接计入产品成本,最终可以起到抵减企业所得税的作用;销售货物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必由对方负担销售价格17%或13%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因此当企业的不含税增值率低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应选择一般纳税人;但如果该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较少,不含税增值率大于17.65%,也就是产品的增值额很高,那么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则企业应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在实际经营决策中,企业为了减轻税负,实现由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换,必然会增加会计成本。例如增设会计账薄、培养或聘请有能力的会计人员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企业销售货物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果企业片面追求降低税负而不申请一般纳税人,有可能产生因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影响企业销售额。因此,在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税务筹划中,企业应尽可能把降低税负与不影响销售结合在一起综合考虑,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纳税人的身份,从而降低税负。
第二、企业投资方向及地点。我国现行税法对投资方向不同的企业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如现行税法规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适用13%的低税率;部分新墙体材料产品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出口产品退税等规定。
(二)所得税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主要分为中小企业筹建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融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第一,筹建和投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要选择有利的投资地区,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有着15%的低税率优惠;要选择有利的投资行业,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增加了非赢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中小企业要充分考虑所选行业的优惠条件;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如我国目前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征税,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因而在中小企业组建时要选择合适的形式以降低税负。第二,融资过程中的税务筹划。融资过程中包括租赁经营的税负、向外借款的税负、自我积累的税负等,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风险承担能力,综合考虑资金的成本、收益等进行税收筹划,实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第三,经营过程中的税务筹划。一是利用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进行税务筹划,其中折旧年限取决于公司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可由会计人员自行选择,使固定资产的折旧有了很多人为因素,从而为税务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二是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筹划,存货实际成本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等,不同的计价方法可引起销售成本的不同,中小企业要选择一种合适的计价方法,从而使应缴纳的纳税所得额最小。
(三)营业税税务筹划
营业税的税务筹划主要包括应税项目定价的筹划和营业行为的筹划。在应税项目定价筹划中,由于消费税、增值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不同,且营业税征税项目主要是服务业,价格也都是明码标价的,而在具体的货物销售中,可经过买卖双方议价来确定最终价格,这就为中小企业在申报营业税时少纳税提供了可能。在营业行为的筹划中,如现实中多个企业合作建房,由于存在“以物易物交换”和“双方共同组建一个联营房”两种方式的不同,最终导致缴纳的营业税不同,因而中小企业要选择合适的营业行为以降低税负。
三、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主要方法举例
(一)形式转化筹划法
形式转化主要是在投资环节中转化投资的形式,这能够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例如:2011年,A、B两个企业共同投资创立了一个合作企业C,A企业有两种投资方案,一是将已使用的2010年买进的机器设备以1000万元的作价作为注册资本投入,通过商标权作价1000万元转入投资的企业C。二是通过商标权作价1000万元进行注册资本的投入,将已使用的2010年买进的机器设备进行1000万元的作价转入投资的企业C。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2003年1月1日以后对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进行投资利润的分配,且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企业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2009年1月1日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后自制或购进的固定资产,要按照适当的税率进行征收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第一种方案中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缴纳教育费、城建税附加=50×(3%+7%)=5万元,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第二种方案中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1000×17%=170万元,缴纳教育费、城建税附加=170×(3%+7%)=17万元,注册资本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多缴纳187-55=132万元。
(二)组织形式筹划法
企业在组建时不同的组织形式所涉及的税种也不同,从而造成纳税额的不同。如某牛奶有限公司想要投资建设一个原料加工企业,该有限公司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1000万元,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但是该原料加工企业在创立初期因为经营和技术问题面临巨大亏损,每年的亏损额为100万元,且已投入大量的科研费和设备费。如设立的是子公司,那么亏损的100万元可在以后每年的利润中抵减;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亏损额可以合并抵减该有限公司当年缴纳的所得额,从而可以少缴纳所得税100×25%=25万元。
四、结束语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充分利用税法对税收的各种优惠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安排和规划,从而减轻税负的一种行为,它的目标是减轻企业的税务,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中小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主要有税额、税率以及税据三种策略,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务筹划,可根据企业形式转化、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等选择有效的税务筹划方式,以减轻企业税负。
参考文献:
[1]汪娇柳.中小企业税务筹划探析[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0)
【关键词】 土地增值税 纳税筹划 查账征收
一、土地增值税政策演变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1995年1月27日,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之一是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收益,抑制房地产投机,但长期以来其一直是以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预征的方式存在。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之后的执行情况并不好,尤其是我国实体经济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显著冲击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2009年我国房地产价格再次出现快速上涨,一些城市甚至是爆发性增长。2009年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该规程明确指出,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外,第十条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2010年4月国家再次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2010年5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新《通知》),相比2006年的政策,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提高了要求。第一,提高预征率,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第二,限制核定征收,首先是限定核定征收的使用,要求核定征收必须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进行;其次是为核定征收率设底线,对确需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从严、从高确定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
从政策演变来看,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不断加强,一些漏洞也逐渐弥补。值得一提的是征收方式的管理。2007年以来,一些地区较多使用核定征收的方法,新《通知》之后,核定征收逐渐减少。事实上,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存在诸多弊端:核定征收率偏低,起不到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改变了计税依据,不但不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反而可能助涨房价。
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策略
1、降低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第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第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第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第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系数为35%;第五,房地产企业建设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降低适用税率就要降低增值率,而降低增值率有两种情况。首先,在扣除金额一定的情况下,通过降低收入来降低增值额。其次,在销售收入一定的情况下,通过增加成本投入增加扣除金额,此时增值额不变,如果适用税率下降,企业税后利润增加。
(1)利用国家对普通住宅的税收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本细则第七条(一)、(二)、(三)、(五)、(六)项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对于属于普通住宅的房地产项目,并且正常增值率仅略高于20%的临界点,则可以通过适当降低售价使增值率低于20%,获得免税待遇。同时,降价销售也能促使企业加快销售速度,节约贷款利息。举例来说,如果该项目正常定价销售收入是1.21亿元,扣除项目总金额1亿元,则增值额0.21亿元,增值率21%,需按增值额的30%缴纳增值税,税后利润:0.21×(1-30%)=0.147亿元。现在如果少量降低售价,比如销售收入降到1.19亿元,增值率19%,可免征增值税,增值额0.19亿元就是净利。当然如果正常价格下增值率明显高于20%,比如30%,税后净利0.21亿元就高于免征的0.19亿元。
(2)增加成本投入来降低增值率。典型的是装修成本。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四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以将原来毛坯房装修后销售,或者在市场接受的情况下,适当提高装修标准。由于装修成本是由购房者承担,因此房地产企业获得的增值额没有减少。更重要的是,装修成本增加房地产开发成本后,在计算“财政部规定的扣除项目”时可以加计20%,使得扣除项目金额进一步增加,导致作为增值税税基的增值额减少,而增值率进一步下降。如果本来增值率在某个临界位置,则会使该房地产项目适用的税率下降一档。此时企业增值税负可能明显下降,一个是作为税基的增值额减少,这是确定的;二是适用税率有可能下降。
举例来说,假定某项目毛坯房计划销售9.6亿元,扣除金额6亿元,其中开发成本3亿元,则增值率60%,应纳增值税3.6×40%-6×5%=1.14亿元;现增加1亿元装修费改为精装修房,装修成本由购房者承担,即销售收入10.6亿元,则扣除金额7.2亿元,增值率47.22%,应纳增值税1.02亿元。
2、增加扣除金额
在查账征收方式下,相关法规规定了一系列的扣除项目。在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和成本投入确定(因而税前利润确定)的情况下,企业通过规范的会计处理,增加扣除金额,可以减少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扣除项目包括如下几项: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开发费用;与转让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开发成本是房地产开发的直接成本,前者比较简单,而后者包括较多内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其中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开发费用是间接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点规定:“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这里的(一)(二)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和开发成本。
从上述规定来看,开发费用与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用有可能有交叉,可以通过更细致的会计处理来增加扣除项目。
(1)对利息费用的处理。对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有三种处理情况:不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按5%计算;能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且利息支出未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据实扣除;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时,则按该金额扣除。因此对于有大量借款的房地产企业,要权衡是据实扣除好还是按5%扣除好。关键是必须对能够扣除的实际贷款利息支出与预先估计的(取得土地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所计算出来的利息支出进行比较。如果前者更大,就要选择据实扣除,平时就应该对贷款的利息支出详细记录,应用合理的分摊方法把它准确地分入各个项目中去,这样也就避免了《条例》中对利息费用比例的限制。
(2)其他开发费用的筹划。其他开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是有扣除比例限制的:如果利息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则按房地产项目直接成本(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开发成本)的5%扣除;否则和财务费用一起按直接成本的10%扣除。但如果能把一些开发费用细化到具体房地产项目,进入开发成本,则其扣除不受限制,并且在其他扣除项目中还可以加计扣除20%。
(3)费用均分法。对于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不同项目因地价和房价等原因增值率不同,可能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而开发企业对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进行必要调整,使得各处开发业务的增值率大致相同,可以节省税款。
最有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纳税筹划也是有成本的,因此税务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筹划成本小于筹划所得减税收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
【参考文献】
[1] 黄一明: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执行中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会计,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