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4 16:54:1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专业分包管理办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工程;分包队;评价;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1专业管理的的目标描述
1.1专业管理的理念
通过制定和落实分包管理制度,严格开展分包队伍资信准入评价、过程能力评价和动态综合评价的“三级全过程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建立核心分包队伍,规范和加强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全过程管理。一是通过严格的审查和依法选用,重点在关键管理人员的能力评价,同时开展施工关键作业人员的能力评价,严把施工分包队伍的准入关;二是开展每月和竣工过程能力评价,加强分包队伍的施工过程管理;三是通过分包队伍动态综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优秀分包队伍名册,建设核心分包队伍,建立与核心分包队伍长效合作机制,对项目建设工作形成可靠支撑。
1.2专业管理的范围和目标
1.2.1专业管理范围
分包管理范围涉及广安电业局及所属企业建设管理的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小型基建等工程项目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1.2.2专业管理的目标
“选好队伍、管好队伍”——通过制订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切实选用优质施工分包队伍,切实加强施工分包队伍的施工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核心分包队伍长效机制,提升分包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
2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2.1建立分包队伍管理标准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四川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劳务分包队伍资信管理办法》、《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安电业局结合本局电网建设实际,制订了《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电业局电网建设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广电基建〔2012〕5号),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管理职责,对分包性质、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作出相应详细规定。
2.2成立分包队伍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2.2.1成立施工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由电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施工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施工分包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负责本单位施工分包队伍资信评价的审核工作;审批所实施项目的施工分包方式及方案;审批被邀请施工分包队伍名单;审查施工分包评审报告并决定施工分包队伍;决定施工分包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2.2.2领导小组下设施工分包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施工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其组成为:基建部、安全监察质量部、运维检修部、营销部、办公室、监察审计部部门负责人。
2.2.3基建部负责辖区电网建设工程及所属施工企业施工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辖区电网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上报的分包队伍资质和准入条件,建立和电业局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名册并动态调整;负责全面贯彻执行省公司分包队伍资信管理规定和要求,汇总、审核电业局分包队伍资信相关数据资料,并按规定报送;负责贯彻落实电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指导、监督业主项目部施工分包管理工作。
2.3施工分包队伍准入资信评价
2.3.1施工分包队伍公司资质评价
对分包队伍的“五证”、施工经历、工程管理、合同履行、资源配置、教育培训情况等开展资信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b.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分包队伍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e.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人员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f.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g.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h.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2.3.2施工分包队伍关键人员资质能力评价
a.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具有分包队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有影像资料;
b.项目经理(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要具备相应技术技能资格证,有参加优质工程建设的施工经验;
c.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与分包队伍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有企业社保证明;
d.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不得随意变更,若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变更审查程序;
e.对项目负责人和“五大员”进行面试,组织对其进行安规、施工技术、施工方案的编制能力等综合考试,评价其实际施工管理能力;
f.对项目负责人管理的优质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g.施工分包队伍关键作业人员(工班长、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员和特种人员)的施工能力评价。组织开展劳务分包队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采取集中学习、授课、播放影视片等各种形式,开展分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施工常识、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培训,所有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其教育培训记录由专人归档保存;
h.施工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是否与投标文件所附相应检验合格证明相符。
2.3.3准入评价周期
每年2月15日前,电业局施工分包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分包队伍的准入评价。评价合格的纳入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库,上年度全过程综合评价合格的分包队伍直接进入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库。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库经电业局施工分包领导小组审核后成文颁布。
2.4施工分包队伍过程能力评价管理
2.4.1过程评价内容
a.月度评价:
每月由建管单位组织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对分包队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等进行过程能力评价,形成相应评价资料。
b.工程竣工评价:
在每个工程竣工后一月内,建管单位组织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业主项目部分别对分包队伍进行包括安全、质量、进度、费用、文明施工等能力动态评价。
c.过程能力综合评价:
根据月度和竣工评价的评价情况,按照以下公式得出分包队伍的过程能力评价综合得分。过程能力综合评价资料报电业局基建部备案并作为工程档案留存。
过程能力评价综合得分=月度评价平均分×50%+竣工评价评价×50%
过程能力综合评价得分纳入分包合同管理,评价结果与工程结算挂钩,凡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凡评价结果为“差”的队伍扣减一定比例(1-5%)的工程结算款。
2.4.2分包过程管理方法
a.关键人员押证施工
分包队伍委派在工程项目的“五大员”的相应技术技能资格证原件交电业局基建部保管押证,确保关键人员的稳定性。
b.建立人员考勤制度,确保人证相符
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分包队伍作业人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和进出场时间,要求所有工程现场分包队伍作业人员建立信息卡,信息卡涵盖个人照片、身份证号码、血型、工种等基本信息和保险信息等内容,现场分包队伍作业人员持卡上班,分包队伍对当日进场作业人员进行身份核查。
建立变电站现场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考勤制度、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对变电站工程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施工区域进出口安装打卡机,对每天进场作业的所有分包队伍作业人员进行打卡考勤管理。对现场劳务人员证照不齐、作业人员非分包单位职工、作业人员变更不规范的情况,不仅对施工项目部进行考核,对监理项目部连带考核。
c.利用全程视频摄像,防范违章行为
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应用视频设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新建、改扩建工程,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所有耐张塔、转角塔、牵张场、以及重要交叉跨越区段等区域的作业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全过程全方位视频摄像。
建管单位每月审查视频监控资料,发现违章行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违章单位下发处罚通知单,违章单位缴纳罚款,并对违章人员进行考核,将处罚情况报建管单位实行闭环管理,每月汇编违章视频短片,在基建月度例会和安全质量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d.开展夜校培训班,提高分包队伍施工能力
针对个别分包队伍自身培训效果不突出的问题,按照施工规律,每周在施工项目部开展夜校培训班,或在雨天开展培训,开展安全施工常识、安全设施标准化、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质量通病防治、施工技术与方法、下阶段标准工艺、事故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等组织学习,少用文字多用图片开展培训,提高现场作业人员技术水平。
e.开展分包队伍标准工艺考核
开展分包队伍作业人员“标准工艺”现场操作培训考核取证工作,重点提高分包队伍作业人员标准工艺应用意识及技能水平,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标准工艺”现场操作培训考核,采用理论结合实际的评估方法,对分包队伍作业人员,侧重实际操作技能及作业内容“标准工艺”应用效果,确保分包队伍对“标准工艺”应用的掌握,确保分包队伍施工质量。
2.5施工分包队伍全过程综合评价
2.5.1综合评价方法
根据准入资信和过程能力的评价情况,按照以下公式得出分包队伍的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得分=准入资信评价×50%+过程能力评价×50%
评价采用100分制,综合评价得分80分及以上为“优良”,60-8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差”。
电业局每年公布一次分包队伍评价结果,并将分包队伍的评价结论情况纳入分包队伍选择与合同管理中。
2.5.2不合格队伍动态评价
分包队伍有以下行为,直接进入“不合格”队伍名单。
a.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的分包队伍;
b.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章行为及以上不安全事件;
c.发生有责任的重大质量事故、严重拖延工期行为或费用欺骗行为;
d.分包队伍准入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存在重大偏差,采取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参与分包或有欺骗行为;
e.分包队伍将分包作业转包、再次分包或变相再次分包的;
f.分包队伍恶意拖欠分包作业人员的工资,或发生影响恶劣的工程劳务纠纷的;
g.分包队伍经营管理不善,年审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违法违规分包的情形。
电业局对“不合格”队伍立即取消其分包资格或中止合同的执行,没收其相应的各种保证金,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在一定期限内(至少1年)对其参加投标或分包工程予以限制,情节严重的报上级部门,并按有关协议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5.3优秀队伍动态评价
对施工能力强、履约情况好、合作诚信度高且年度综合评价为“优良”等级的分包队伍,可免予下年度合格分包队伍资信审查,并形成本局“核心分包队伍”,并优先作为具体工程潜在分包队伍选择。
2.5.4建立核心分包队伍
建立与核心分包队伍长效合作机制,主要有以下措施:
a.核心分包队伍的基本条件:在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名册中评价得分90分及以上的队伍中择优选择具有良好施工能力、业绩、财务状况以及合作诚信度较好的施工分包队伍做为核心分包队伍,进行在册管理、动态考核;
b.凡是被评选为国家鲁班奖、国网公司优质工程和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的工程的施工分包队伍(满足核心分包队伍的基本条件),直接纳入广安电业局核心分包队伍库;
c.程选择分包队伍时优先选择核心分包队伍,在招标邀请书或竞争性谈判中明确选择分包队伍时对核心分包队伍资信加分;
d.在分包合同中明确激励条件并强化管理,凡分包队伍年度综合评价得分前三名的和获得国家鲁班奖、国网公司优质工程和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的队伍,在工程结算中给予适当的奖励;
e.加强核心分包队伍同等培训,将核心分包队伍纳入本企业基建队伍同等教育、培训,提高其施工技能和项目管理能力。
2.6施工分包队伍的选用
1)施工承包商或其委派的施工项目部向业主、监理项目部提出拟分包工程项目计划申请,明确分包范围、分包性质、拟分包工程总价;监理承包商或其派出机构监理项目部审核拟分包工程计划,重点审查合法性和合规性,签署监理意见;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审批施工分包计划并备案。
2)施工承包商组织选择分包队伍,优先在电业局年度核心分包队伍和合格分包队伍中进行推荐,按照规定采取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定分包队伍。
3)施工承包商将拟选定的分包队伍名册、资信证明材料、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资料报监理项目部审核;由监理项目部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备案后,施工单位向确定的施工分包队伍发出书面通知书。
4)施工承包商与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应符合《四川省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安全协议(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并报监理、业主项目部备案。
2.3确保流程正常运行的人力资源保证
2.3.1成立施工分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施工分包管理办公室,具体落实施工分包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
2.3.2明确基建部、安全监察质量部、监察审计部等部门的分包管理职责,负责贯彻落实电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指导、监督施工分包管理工作。
2.4保证流程正常运行的专业管理的绩效考核与控制
2.4.1建设管理单位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2.4.2施工单位对分包队伍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2.4.3建管对监理和施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对分包队伍均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安全保证金扣款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2.4.4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电业局电网建设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参照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
3评估与改进
3.1专业管理的评估方法
3.1.1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评价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电业局电网建设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附件1开展分包安全管理的准入资信评价检查表,对施工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准入评价。
3.1.2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评价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电业局电网建设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附件2开展分包安全管理的过程能力评价检查表,对施工项目部分包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准入评价。
3.2专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3.2.1分包队伍工艺标准水平比较低,施工质量还达不到创优要求,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尚需要加强。
3.2.2施工过程中收集管理资料不足,分包队伍的过程能力评价指标准确性不高,每月评价坚持不够好,需加强对分包队伍资信评价体系的应用。
3.2.3对分包队伍的处罚,没有完全按合同和协议兑现。
3.2.4分包队伍常根据工程紧张程度更换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给及时准确掌握分包队伍人员动态和对分包队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困难。
3.3今后的改进方向或对策
3.3.1建立常态机制,对日常评价资料的种类、格式进行规范,充分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料实现对分包队伍的动态评价,进一步实现对分包队伍资信评价体系的应用。
3.3.2加强对分包队伍及人员的资质业绩审查,严格对分包单位五证、安全施工业绩、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管理能力、施工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考试和检查。
3.3.3进一步完善核心分包队伍的激励机制,建立与质量业绩好、信誉度高的核心分包队伍的长效合作机制,对电网建设项目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参考文献
[1]朱树英.工程分包如何应用“286”[N].建筑时报,2002.
关键词:总承包企业;分包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目前,伴随国家建设日新月异的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这就造成建筑业市场普遍存在不规范行为,如:建设单位为降低造价和运营成本普遍采用垫资、压低造价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使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低。分包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其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来降低工程成本和规避风险成为分包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持续加剧,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由于受建设方、房地产开发商垫资、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影响,束缚了专业施工企业的发展,使这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形式未能起到预期的理想效果。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选用大量的外部劳务队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会越来越多,如何有效地控制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已成为众多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共同课题,尤其在工程劳务分包管理上,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降低分包成本,是当前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一项难题,我们必须在如何建立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机制上进行探索,并在实践中形成一些管理制度。
一、如何优选施工队伍
1.施工队伍的选择上明确标准。
规定选用分包队伍必须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必须满足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竞标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接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包任务。
2.实行竞标制度。
建立工程分包评标小组,以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评标结果的真实有效,对新上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队伍,根据中标工程特点及总包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在总包单位所掌握的合格分包商中进行筛选,选出3~5家分包队伍对其发出邀请,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上报标书,通过评标小组人员的综合评定,最终确定中标的分包队伍。
3.坚持标准,不受干扰,集体审定。
总包单位评标小组成员应认真对投标企业资质、施工业绩和标书进行评定,按照“择优选用”的原则。首先看他们的业绩、信誉、能力,综合素质是第一位的,从好中再选优,报价并不是最主要的标准。参加评标的人员背靠背地对分包队伍进行打分,最后集体评议确定。实践中,分包队伍招标会受到一些来自内部或是外部的干扰并不奇怪,但只要坚持标准,控制质量,对不合格的队伍,关系再好也不招用。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好的履行合同,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业主处于主动地位,我们承包方很难得到公平、公正,更不奢望对我们明显有利的合同。这就要求我们将项目管理的重点放在分包合同的管理上,通过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减少合同纠纷的产生。分包人由于急于签定合同从而放松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对合同条款未作详细推敲,如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量的计算方式及工程款的支付,工期和安全的规定,各种验收和保修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后的索赔费用等等,特别是违约责任及索赔依据,这样直接导致了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要求分包人就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因素,将其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总包单位应加强对经济索赔的条款的研究和其使用技巧等措施来“扬长避短”取得我们应得的利润。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合同确定了工程施工的总体和详细的目标,而工程施工是在履行合同,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目标,因此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办法来保证合同的实施。
1. 实行专人专管制度。
项目部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并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队伍。
2.强化制度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健全劳务分包合同内容。
总包单位与分包队签订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分包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便于操作。明确分包内容及其承包范围,特别要注明现场内不发生其它用工,各种迎检用工及文明施工均包含在其价格内,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的降低人工费的支出。
4.提高分包队伍管理能力。
分包队应培育适应市场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分包企业逐步进化为专业施工企业的必由之路,但是,就目前建筑市场分包队伍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职工素质还远远不适应市场竞争力的要求,差距甚远。总包企业必须花大力气加强对分包队伍实行全方位管理,督促帮助分包队提高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实现总包方项目管理目标提供保证。
5.加强施工现场跟踪管理。
总包项目部要配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对口管理,对分包队的施工过程要跟踪检查、监督。
6.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
总包项目部要每天检查掌握分包队人员进场情况、施工进度、流程安排、质量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止工期拖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分包企业用工管理。
分包企业必须向总包项目部报送进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每一进场人员必须与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书并经过三级教育且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达65%,特殊工种持证率必须达100%。在日常工作中,要不定期开展用工检查,监督分包企业实行 “月清月结”制度,严格按规定发放工人工资,杜绝劳资纠纷上访事件的发生。
8.加强分包结算管理,杜绝现场清工的发生。
分包人为了承接工程往往压低报价,但在结算时要求项目为其出具清工明细来增加分包人利润。这就要求总包单位项目部应提高意识,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及相关施工协议,在合同签订之前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用工,将其融入合同或协议中。如确有合同以外用工,项目应派专人记录分包人每天的出勤人数计出勤时间,以便结算时做到“有理有据”。
四、施工过程中分包管理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
在合同中已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创优目标,施工前总包方已作技术交底,但分包队质量意识淡薄,操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策:加强动态检查,研究质量缺陷,分析原因,指定改进计划,下达整改通知单,对照合同要求和质量管理制度,给予经济处罚,实施和监督劳务队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质量要求不得进入下步施工。
2.施工现场劳动力影响。
劳动力不足,各工种配合施工方法不当,造成工期滞后。对策:及时与分包队沟通,限期增加劳动力,并督促实施,协助分包队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流程,并作出弥补工期承诺和措施。总包方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实施奖罚措施,确保工期。
3.分包方无安全意识。
分包队安全意识淡薄,盲目施工,违规操作,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线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等,造成诸多安全隐患。对策: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脚手架搭设拆除、塔吊安装拆卸、现场安全防护等重点项目施工要有专项施工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施工前要向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现场专职安全员要跟踪检查、监督,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人员要督促分包队加大培训投入或调整作业人员,对不戴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的工人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手段,强制督促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施工交点处扯皮现象。
分包队逃避自身义务,主体施工与装修施工未完工作量交点扯皮。对策:对照合同,分清责任,对应完成施工的一方不愿承担责任,总包方有权将未完工作量另派员施工,其费用在未完工作量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分包队大局观念淡薄。
分包队大局观念淡薄,只顾强调自身管理,并且总是内敛的,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对策:对照合同中要求分包队承担并服从配合总包工作义务条款,现场管理采取奖罚措施,以强制性手段强化劳务队主动配合,服从总包管理的行为,弱化分包队内敛行为,以文件和教育形式提高分包队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6.分包队管理能力不足。
分包队内部管理不力,造成施工现场材料浪费,丢失现象严重。对策:工程分包合同中有明确条款,工程所用材料由总包方供应至现场,分包队实行限额领料,超耗自负,节约有奖,工程竣工盘点后,对分包队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也不可忽视材料的管理,一是加强教育,制止工人操作过程中的材料浪费现象,二是加强值班保卫人员教育,协助分包队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材料损失。
五、对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的展望。
随着市场开放性程度的提高,国外投资商和承包商的进入,建筑行业的政策、法律、法规逐渐国际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业专业分包体系,优化分包结构,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以顾客为中心的市场需要,将会逐步促进专业化管理和专业化分包企业的发展。不善管理,不求发展,单凭有人就能承接工程分包任务低劣素质的劳务分包队伍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随着市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总承包企业将走专业管理的道路,总包对专业分包的依赖度进一步增加,更多的施工任务要寻找专业化分包商来完成,分包商将专注其专业核心竞争力和利润率
会议时间:2021年7月9日晚上7:00-9:30
会议地点:**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会议主题:第一季度法律法规视频学习培训
会议主持人:***
**分公司参会人员:全体员工
针对近几年公司接连发生工程项目法律纠纷及分包人员上访滋事事件,对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形象声誉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反映出了公司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淡泊、法律风险识别不到位,从而在项目管理方面缺少更细致的管理意识,对一些能控制的事情没能控制住的情况,我分公司组织了第一季度法律法规的视频学习培训,旨在提高分公司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及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事务能力,强化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以杜绝分公司类似法律纠纷及滋事事件的发生,推动分公司各项目工程合规有序发展。
培训学习内容如下:
一、合同方面的学习
1、民法典合同理解与适用的若干问题;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3、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4、事后合同;
5、管理主要环节风险分析。
二、财务方面的学习
针对***财务大检查中发现了各类问题,对其中几个重点问题,对大家进行讲解及明确要求,希望在交流中提升完善分公司财务基础工作的质量,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六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管理办法》,项目伙食补助管理办法相关说明并作出了指示;
2、备用金管理办法;
3、公司财务费用收取政策。
三、***经理对分包商管理经验分享
1、案例分享;
2、分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
3、分包商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关键词]建筑市场;发包方式;管理;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当前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顾客投诉量日益增多,就是产生原因来讲无非设计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绝大部分设计问题是在施工过程中逐渐被解决,而施工质量问题一般认为都是总承包单位的责任,这是因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第四章之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第二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是的总承包单位对自己直接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当前建筑市场发包方式较多,除了发包给总承包单位外,另外还有房产开发商总是将部分工程工程项目以“直接发包”或“专业分包”等名义将部分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所谓“专业队伍”;形成总承包单位没有实现“总包管理”,建筑市场发包混乱,严重扰乱对施工队伍管理,形成工程质量低劣。
1当前工程发包状况
1.1首先让我们对某一工程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和两份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所签订合同中内容:
图1、 这是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所签订总合同中专业发包项目内容之一
图2、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之二
图3、某工程招标文件中与总包单位分界点之一
图4、某工程招标文件中与总包单位分界点之二
图5、某工程招标文件中与总包单位分界点之三
图6、某工程招标文件中与总包单位分界点之四
1.2从上述六图可以看出来当前国内房地产建筑市场当前其主要发包形式以施工单位总承包为主,但受制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之第七条中“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规定,将一些工程以“专业工程”、“直接发包”形式发包给一些专业单位(不包括建设单位规定甩项项目 )。这些专业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2.1总包单位中标前施工的工程。主要是桩基、土方工程、基坑支护等。这些是建设单位在确定总承包单位中标前已经确定好施工单位并已经开始施工。
1.2.2专业较强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智能等专业性较强有工程。
1.2.3与垄断行业相关的专业工程。如:煤气、小区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小区室外供电等。
1.2.4以专业分包形式,从总承包单位的合同剥离给相关专业公司的工程。如:门窗工程、防水、保温等。
2原因分析
为什么要进行强制性直接发包或专业分包呢?
2.1原因归纳如下:
2.1.1建设单位为了赶工程进度在确定总承包单位中标前已经确定好施工单位并已经开始施工。
2.1.2 有些专业较强的工程可能由于总承包单位在某些专业方面施工管理较薄弱。如:电梯工程。
2.1.3 为了处理好与垄断行业的关系,建设单位不得不走“专业分包”这个方式。
2.1.4 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或出于某些权力机构人员的个人利益,将总承包单位完全有能力施工的工程强行以“专业工程”名利从总包方合同中分包出去。
2.1.5垄断部门所能控制的工程,独断独行是建设单位没有办法的将其另行发包的。
2.2产生以下不良后果:
2.2.1施工队伍素质低下。某些所谓专业施工队伍,也只是“挂靠”在某专业公司名下的,少量交点管理费而已的个人承包。其根本没有施工能力靠卖工程从中渔利;有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只是招募的,专业水平与专业素质很差,现场管理可想而知。
2.2.2专业分包队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这些所谓的分包工程都是直接从建设单位发包给专业施工队伍;有时为了迎接建设行政部门的检查,披上合法的“外衣”,由建设单位出面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所谓“分包合同”或“三方合同”,但对其管理及工程款支付根本不经总承包单位同意,因而形成总包管不了“分包”。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的施工队伍,更是如此,根本不把总承包单位放在眼里。
2.2.3 插手总承包企业合同内工程管理,将利润较大的工程从总单位承包范围内强行拿走分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章之第七十八条中“(二)建设工程总包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属违法分包。建设单位一些权威人员,千方百计插手总承包的劳务作业层管理,一些“关系”劳务队伍进入总包的承包范围。把一些利润大的分项工程全部拿走。如:某工程外墙装修做法为:由内向外依次为:填充墙---粘贴50㎜聚苯乙烯阻燃保温板—玻纤网、抗裂砂浆---刷外墙防水涂料,施工中建设单位将节能保温分项中途提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给一关系户进行,即将粘贴50㎜聚苯乙烯阻燃保温板拿出,另行发包,还强行要总包单位与其分包单位签订所谓的“分包合同”。
2.2.4政府监管不到位,查处难度大。一、政府部门难以发现。政府部门执法检查时,一般从合法性入手,往往建设单位为了走合法道路提前将自己发包的工程已经通过与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合同形式实行“合法化”,与总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即:一为“阳合同”是为了到政府部门备案办理手续的合,其中工程施工承包由一个总承包施工单位没有其他分包或专业发包单位;另一为“阴合同”其中总承包单位施工内容就大大减少,不包括非专业发包或直接承包批发部分。二、执法人员检查时不可一一到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因而形成“漏洞”;三、不排除某政府官员执法检查时,可能认为已经司空见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2.5总承包单位管理难度大。表现在一是管不到:一些在总承包单位进场前已经施工或施工完成工程,这是任何总承包单位无法管到的工程;二是不服管:对业主指定的“分包”工程承包方管理,一般来讲大部分分包单位是比较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但总会少部分分包队伍不服从总包的管理,他们自然依靠“后台”、“靠山”,既不用担心质量验收相关验收过不去,又不担心拿不到工程款;如果今天你总包敢对其管理,明天就有人过来对总包单位“穿小鞋”。三是根本不能管:对于一些垄断行业的施工队伍 ,建设单位都是采取直接发包的形式。他们是自有一套独立管理体系、自有系统管理部门、专业强,进入施工现场后,甚至连建设单位都要为他们“鞍前马后”的服务,总包单位对其根本不能管,只能全心全意地做好服务,否则建设单位就会轻则批评,重则处罚。
3整治建议
建筑工程是一系统工程,由若干专业工程所组合而成的既独立又相关联系的“集合体”,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必须从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子单位、单位工程一一抓起,才能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这种工程肢解分包工程,是不可能向使用单位提供出一个优质工程,因而就必须会出现质量问题投诉。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3.1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建筑市场检查、处罚力度。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招标手续,确定好总承包单位;同时要严格审查其招标文件内容,严禁将工程进行肢解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特别工程主体完成后,深入施工现场采取 “明查暗访”等手段切查建设单位的肢解分包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能走过场;对执法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制、问责制,制止执法不严、接受贿赂的现象。
3.2 建立健全以总承包单位为主体“管理体系”,实行真正总承包管理模式。如何才能做到总承包单位负责制“总包管理”呢?首先建设单位要扭转经营思想,不能以自身经济利益为主,而放弃客户的利益。必须认识到:向用户提供一个优质产品,等于产生一个无形的“广告”;实行总承包单位“一体化”管理后减少建设单位协调的物力、财务,精减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工程质量、减少相互推诿,更有利于质量问题追究制;其次要彻底改变“建设单位是老板、施工企业是打工者”的观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相辅相成的;施工总包单位不仅是为建设单位服务,同时也是一独立法人,只有他履行合同向你提供一优质产品,才能有更多用户购买你的产品,市场才能不断扩大。
3.3加大对分包队伍或直接发包队伍的管理,严防层层转包现象出现。对分包管理分为两方面,一是总包单位的劳务分包管理,二是业主“直接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着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管理人员配备和管理能力,有无 “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现象;另外还要检查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防止工人因工资待遇问题,引起工作情绪对工程质量敷衍了事、甚至破坏。
3.4对于垄断行业所承担工程直接实行建设单位直接管理,相关施工单位配合制,质量检查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公司负责。因为这种“发包”形式有其优点:一是其专业性较强避免了由于总包单位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对其专业知识掌握较少,对其质量管理是“名存实亡”;二是更利于处理与其关系和职责追究。
3.5切查“”插手工程发包,扰乱正常施工质量程序相关单位、个人。建筑工程质量是一系统管理,是层层相联、环环相扣,对于那些为谋私利,将本为一家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强行拆分分包、并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的单位、个人,要制定相关制度进行惩处。
4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一系统化管理,总包单位如何从一“弱势群体”成为一工程真正总施工管理者,除配备一套精干、高水平的项目管理队伍外,还需要从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甚至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工程发包管理,切不可因为分包工程或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方的质量管理能力差,留给用户低劣的质量产品,造成用户投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Z]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Z]
关键词:希尼尔水库;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TV5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3-9805(2016)01-0054-02
前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水电事业也得到了大力发展。水电工程项目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特性[1-2]决定了资质、业绩双优的水电施工企业在我国国内并不多,因此各大型水电施工单位承接的项目较多,管理能力、资金条件、机械设备、专业技术人才等都有不足,这就造成水电建设工程分包在所难免[3]。目前我国水电工程建筑市场中,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基本上形成了以资质、业绩双优的施工企业总承包为龙头,以分包队伍和农民工为依托的工程分包管理形式[4]。
1当前水电建设工程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突出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但在目前的建筑市场环境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的变相转包形式很常见[5]。在实际水电工程分包过程中,未经业主同意、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工程再次分包等违法分包的现象也很突出[6]。
1.2部分项目以包代管现象明显
中国水电行业的大力发展,使得各大型水电施工企业承接的项目较多,但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不足,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不到位,于是将承包的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但是出现将对技术、管理能力有一定要求的工作分包给了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分包单位。某些分包商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分包工程影响整体工程建设目标,最终总承包商受分包商影响,出现履约能力不强、违约甚至出现事故的情况[7]。1.3选择分包方不规范在水电建设市场中,施工分包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一方面,由于总承包单位各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尚未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导致各项目部只有少数几个长期合作的分包单位,当项目需要对资质、业绩要求更高的分包单位时就显得捉襟见肘,即增加了各项目部对分包单位选择的随意性[8]。另一方面,由于工期紧、业务重等外部因素,部分总承包单位对新引入的分包单位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考察,对分包单位信誉、业绩等资料审核不认真、不规范。
2希尼尔水库工程分包管理
希尼尔水库工程位于新疆库尔勒市西尼尔镇境内,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塔里木盆地灌溉与环保(二期)工程子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塔里木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中开-孔河流域维护塔里木河生态向下游输水的重要调蓄工程。水库从孔雀河第一分水枢纽引水,经库塔干渠总干渠输水,为注入式中型平原水库。水库工程包括:主坝、副坝、引水闸、引水渠、放水闸、分水闸、放水渠及附属设施等。大坝上游护坡设计为混凝土板(C30F300W8)护坡,板厚15~22cm;坝体为砂砾石均质坝,顶宽6m,上游坝坡1∶2.5,下游坝坡1∶2;坝体防渗采取斜铺复合膜(两布一膜)结构,其中膜厚0.75mm,无纺布规格为200g/m2;坝基防渗,根据地质、水文情况的不同,分别采取PE塑膜、塑性混凝土防渗墙、水泥土防渗墙三种不同形式的防渗方式。大坝全长7.65km,最大坝高20m,坝基最大防渗深度15.5m。工程于2000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3月开始蓄水,2008年10月通过竣工验收。本文以希尼尔水库站建设工程分包管理为例,从8个方面建设制度化管理的分包模式。
2.1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为规范希尼尔水库工程分包管理行为,保证分包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希尼尔水库管理处作为业主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希尼尔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实际,研究制定了《希尼尔水库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希尼尔水库工程分包管理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明确工程分包的范围、施工过程中分包各方的相关职责、分包项目的申请、审查、审批流程、分包人的清退、对相关责任方的追责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等要求。为参建各方优选分包商提供了切实可行、易操作的制度措施。
2.2努力探索并推行“架子队”分包管理模式
“架子队”分包管理模式[9],即以总承包单位有相应技能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建成分包队伍的骨架,以农民工充实劳动力形成分包作业队伍进行工程施工。该模式的核心是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管力度,确保作业过程管控到位,不出现死角,实现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结合,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2.3引入承包商信用评价管理机制
为保证希尼尔水库工程分包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希尼尔水库管理处特引入了承包商信用评价管理机制,通过量化考核方式对工程参建各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用进行评价,通过实行定期评价方式,及时、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评分,并建立各参建单位的信用考核管理台账,最终将各参建单位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工作评分体系中。承包商信用评价管理机制的推行,既能督促参建各方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避免出现信用危机,又能为业主单位后续项目选择资质、信誉均良好的承包商提供有力的保障。
2.4严格“准入”“清退”制度
设置必要的“准入”门槛、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准入”“清退”制度,保证进入现场的分包队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这是保证希尼尔水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目标能够顺利实现的前提。为此,希尼尔水库管理处严格规范分包队伍和农民工的使用,针对特定具体项目,明确特定分包队伍准入程序、相关资质、业绩以及人员配置和管理要求,严格“准入”制度。对现场管理混乱、各项工作开展不力、隐患、违章甚至事故连连的分包队伍,坚决予以清退,同时进入业主单位“黑名单”,严禁该分包队伍承担希尼尔水库工程的后续工作。
2.5专家检查组现场检查
为了全面掌握希尼尔水库工程现场分包情况,业主单位每年度组织外聘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工程分包检查组,对希尼尔水库工程分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在合同执行期间,希尼尔水库管理处会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现场分包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业主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制度,有效地提升了承包商及分包队伍的现场管理水平,增强了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为希尼尔水库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2.6加强教育培训
通过每年选派相关人员到其他水库工程相互交流;邀请各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召开合同分包管理经验交流会;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合同分包管理培训班等方式,业主单位提高了合同分包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同时,还督促承包商针对工程特点、技术难点对分包队伍及农民工进行相应的岗前、过程中及相关的特种作业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分包队伍及农民工的业务技能、安全意识和综合实力。
2.7工程分包中农民工工资保障
为坚实有效地做好分包管理工作,业主单位将农民工工资监管作为分包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希尼尔水库管理处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合同,在财务支付的过程中,实行扣留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扣留额度为工程结算款额的2%,当年保证金于次年3月份和10月份现场检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后分别退还30%和60%,剩余10%待工程完工验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分包商无经济纠纷问题时退还。通过这一措施加强了业主对分包商的管理力度,有效的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8分包管理审计制度
希尼尔水库管理处按年度引进第三方咨询单位进行年度项目审计工作。咨询单位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分包管理提出的意见,业主认真对待;对前期已办完结的工作认真整改、在后续工作中按照新管理方式严格执行。审计制度的引入,既能提高业主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又能有效地预防和降低日后工作中分包管理的风险,为希尼尔水库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结语
在目前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中,水电工程建设分包管理已成为日常管理工作。希尼尔水库管理处采取上述加强分包管理的各项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有效地保证了水库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圆满完成。
参考文献:
[1]孙晓岩.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2(11):120-121.
[2]张利.浅析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现状[J].四川水利,2012(5):67-68.
[3]刘春荣.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应对措施[J].河南科技,2014(3):256.
[4]马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17):149-150.
[5]邱德华,张梅.水利水电项目建设管理若干问题探讨[J].人民黄河,2001(3):30-31.
[6]缪成勋.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J].水力发电,2003(10):19-21.
[7]邹剑平,周景涛.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方法探讨[J].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S1):122-123.
[8]赵辉.关于当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及对策的讨论[J].现代经济信息,2015(4):386.
关健词:总包;转包;分包;劳务分包;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发包承包、转包与分包的问题。正确处理发包承包与分包的关系,拒绝转包、禁止违法分包,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仅此问题本文略表浅谈。一、发包承包与分包转包的概念及相关法律规定 要理清发包承包与分包转包的关系,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发包承包、分包和转包。
建设工程发包,通常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全部或部分通过招标投标或其他方式,交付给具有从事建设活动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完成,并按合同支报酬的行为。总承包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承包,简单地解释就是打包承接,是指具有从事建设活动法定从业资格的单位,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承揽建设工程业务,进行工程建设,并按约定取得报酬的行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应当签订书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转包,所谓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分包,也称分承包,是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允许分包,分包必须依法进行,禁止违法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专业复杂的大型工程,如涉及钢结构、玻璃幕墙、消防、精装修、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的,总承包单位也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但往往是业主要把这些专业工程委托给专业的施工单位,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各分包的关系,对业主负责。
二、总包和分包的区别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工作内容分为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总包与分包都是作为承包人为工程建设提供服务,这是二者的共同点。而更多地表现为以下的不同点:
(1)、法律意义上的总包与分包 总包为总承包合同的合同主体,在总承包合同中作为承包人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而在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就总包工程签订的总分包合同中,总包则作为甲方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合同地位发生了变化。由此可见,总包在不同的合同中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在工程建设中扮演不同的角色。这种角色的变化是由于合同规定的法律关系而决定的。 分包,在工程建设中总是处于从属地位。从合同关系来看,总包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主合同,总包与分包签订的总分包合同为从合同。分包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两种情况,一是业主指定分包,一是总包自行分包。二者都可以采取或不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分包,但都必须具有相应的承包资质。在业主指定分包中,分包的地位要在总包合同中加以明确,它可以直接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也可以与总包签订总分包合同,或者签订三方合同。当都要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分包人与总承包单位的被管理关系与管理的关系,此外还要明确工程款、总包管理费的支付方式以及其他一些工程管理上的问题。而对于总包自行分包的分包人,其工程款的获得只能来自总包单位。这是与指定分包最根本的区别。
( 2)、工作内容上的差别 总承包人除应当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分包出去的工作任务之外,还应完成诸如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工作进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为分包工程提供相关的配合和服务,如提供道路、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水电等。一般总承包单位应提供的总包服务内容应在总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总包单位也因此可以从业主方取得总包管理服务费。 分包单位应按照与总包签订的总分包合同完成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任务,完善施工资料的整理,对总包负责。
、服务方式 总包的服务方式为建筑安装工程附带总包协调,分包单位提供纯粹的建筑安装工程服务。
(4)、服务对象 总包的服务对象是业主,分包的服务对象为总包,间接为业主服务。
(5)、资质要求 总包具有专门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分包单位可以具有总包资质,也可以没有。但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 6)、采用的必要性 项目法人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是否采取总包的方式。
(7)、监理单位对二者的管理深度 一般来说,实行总承包管理的工程规模相对较大,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往往需要实施建设监理。监理单位对于总包单位与分包的管理在《建设监理规范》中有相应的规定,二者的管理深度和方式均有所差别。
( 8)、工程款的支付 总包从发包人处直接获得工程款。分包商中,除业主独立发包外,其他分包商从总包商处获得。业主指定分包获得工程款,必须经过总包单位的认可。 总包与分包的概念有时是相对的。对于不是十分复杂的工程,承包人有可能只具有几项专业承包资质而不必具有总承包资质即满足了工程建设的需要,而将劳务工作分包出去。那么,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也构成总包与分包的关系。实践中,常常将最大的总承包人叫做“大包”,次一级的承包人叫做“二包”、“三包”。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有一个总包。在一个总包项下的所有专业分包人都是平行协作关系。
三、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一种承包方式,专业分包依其专业内容不同又可分为幕墙分包、精装修分包、消防分包、钢结构分包、防腐保温分包、电梯分包、防水分包等,住建部《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专业分包可分为六十种。专业分包人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施工单位。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
“第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鼓励发展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提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有形建筑市场的分包工程交易功能。”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劳务分包可分为石制作、木工、钢筋、焊接、油漆、砌筑、抹灰、混凝土、脚手架、水暧电安装、等十三种。劳务发包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人。
四、法律禁止性规定及处罚措施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本条例所称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从以上相关法规可知法律允许分包但禁止违法分包。
(1)禁止主体结构分包。《建筑法》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合同法》第272条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不得将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所谓主体结构是指保证整个建筑物支承的主架结构,比如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
(2)禁止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分包专业工程。《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系违法分包。
(3)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
(4)禁止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19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第七十六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执照。”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加强工程分包管理,能降低工程成本和工程分包风险、提升项目管理效率和水平。分包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分包队伍的选择。选择正确的分包队伍,可以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并能起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方的互利共赢。应优先选择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分包队伍。一支好的队伍不但可以优质高效的完成在建工程,还可以帮助我们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开拓新的市场。在引进分包队伍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选择素质高、守信誉、有管理经验及技术人才、综合履约能力强、在质量进度安全方面管理水平较高的队伍。避免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队伍,特别是要防止引入没有任何施工手段和管理经验,因与项目的某人认识,随便找一家公司挂靠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就来与项目部商谈分包工程的“队伍”;重视分包队伍资信调查和信誉评审,除要求其提供相应资信材料外,还应以不同方式(如电话、信函)、从不同的渠道(如与其合作过的单位)进一步了解其资信状况。现在大部份分包队伍的资质均是挂靠,因此在队伍选择上应更多地了解拟进场队伍综合情况并优先选用合格分包商名录上的队伍。在坚持从合格分包商资源库中选择分包队伍的同时,认真考察分包队伍的资质、设备、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情况,防止引入没有实力的“皮包公司”。同时要注意分包队伍的信誉情况,避免与一些“爱扯皮”的分包队伍打交道。对多次合作、互相了解、信誉好的分包队伍优先考虑;对不了解的分包队伍,谨慎合作;对已经知道信誉不好的分包队伍,坚决予以排除。
规范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分包工程范围、工期进度要求、质量要求、材料供应、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应内容齐全,条文清晰严密,责权明确。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上,应仔细斟酌,尽量周全细致,防止出现歧义或漏洞,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分包协议审签制,尽可能使用规范的格式化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合法性。为防止纠纷和风险,一定要先签协议后施工,若由于工期急需开工等特殊原因确需先进场施工的情况,也应草签协议,把主要的工作范围、边界条件、单价、主材供应、计量原则等大的框架明确下来。严格实行分包报审制度,实现分级控制效果。
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是做好分包管理的关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以分包协议为依据,加强分包协议巡回及合同、技术、安全等交底制度,加强技术和相关专业工作指导。通过有效的指导、监督、控制和服务,保证分包项目的顺利实施,使项目部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坚持严管与善待相结合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努力与分包队伍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优化施工组织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管理,可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分包队伍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重视履约评价及信息反馈,当分包商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各职能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到合同主管部门,合同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分包台帐管理。加强分包工程各种台帐管理(分包立项台帐、分包商资信台帐、分包合同台帐、计量台帐、结算台帐、分包变更台帐、材料物资领用台帐等等),建立一种控制及信息反馈手段,以加强对项目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分包及投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控制工程分包成本,而且便于制定工程计划,反映工程进度,避免分包重复计量,还利于分包工程的完工结算。在分包工程的合同管理过程中,除了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外,建立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台帐,能即时反映项目与分包商之间的合同额、分包工程的形象进度、工程结算、材料领用、机械租赁、工程付款、工程变更索赔、工程结算支付、质量保证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还要能够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出分包工程合同管理状况,为分包工程管理的各种决策提供真实的依据,达到对分包工程的有效监管。
分包结算和支付。分包结算支付是与分包单位建立良好信任合作关系的重要环节,在这一方面,我们既做到严格管理,又做到诚信守约。项目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结算工作职责和结算流程,确保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结算的公开透明,严禁对分包单位进行超量、超价、超前结算;诚信守约就是严格按合同办事,实事求是地给分包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在结算后,按分包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将工程款支付给分包单位,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严格、规范、及时地做好分包工程验收、计量和结算非常重要。严格验收、签证、计量程序,依据充分、标准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特别是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的零星工程项目、计日工签证必须制定有效流程、复核和制约机制。加强分包工程款支付条件的审查,严格内控程序。结算时注意及时扣除各种材料款、设备租金、各种预留款、税金等,确保财务帐面数据准确,降低因分包商财务情况不实大量预付工程款带来的风险。
加强指导和服务。分包队伍的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工程要素。针对分包单位普遍存在的技术力量薄弱、施工经验不足的问题,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可从技术上、管理上给予指导扶持,必要时派遣熟练作业工人对劳务分包队伍民工进行协助,以提高分包队伍的生产技能,使其少走弯路,降低成本。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分包队伍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座谈会、专业技术交底、现场经验交流、关键施工技术研讨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对分包队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宣传讲解企业文化理念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分包队伍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利益共同体。
分包材料的领用和核销。材料的领用,由分包商提出书面材料申请计划,经工程管理部审查,经营管理部审批后,机电物资部核对后发料。对统供材料明确现场管理人员监管责任,每月组织物资、技术、经营和财务部门联合清查库存,按月度做好分包工程材料核销,对异常材料消耗进行适时监管。
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机制有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农民工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项目部应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分包队伍每月工资支付情况,同时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机构)和电话。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要求上报分包队伍人员的流动情况表、人员工资发放表,分队设立兼职民工工资监察员、暗访调查发放情况,具备条件的也可由项目部等多种方式综合约束管理。分包工程施工后期也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的监管,要做到有始有终。分包队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作为不良信用单位记入工资支付信用档案。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引发及社会治安问题,影响工程正常建设进度的,应与其终止工程建设合同,造成的损失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重视分包队伍完工清退、完工清算、尾款支付工作,实行退场巡回单签证制度,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包协议和相关管理办法逐一核实、清理,计量、经营管理等部门重点清理、复核全部合格的完工工程量和累计已结算情况。要求签订退场保证或相关书面字据。
加强项目间、项目与后方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充分了解分包工程管理动态、把握其关注的重点及分包工程市场单价信息。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加强法律意识和学习,不断提高利用法律武器维护项目利益的能力。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务分包;管理;思考
Abstract: The downstream industr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the construction field, the competition is very fierce, and the construction units often use this market environment, low cost, mak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profit margins continue to reduce. Construction units must strengthen to project management to maintain the survival of enterprises. Labor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is a very important link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labor cost in the entire construction costs as high as 25% - 30%, therefore, strengthen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reasonable control of labor cos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for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igrant workers; labor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thinking
中图分类号:施工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一、劳务分包管理困境成因分析
(一)政策与社会环境压力。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这些法规政策表现为对相对弱势的农民工的保护,而对施工企业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处罚力度较大,无论施工企业是否处在合法的角度,一旦发生,施工企业必然受到严厉处罚,这对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来说无疑增大了困难。同时,施工企业还有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这主要是施工企业为了拿到工程,不得已与开发商(业主)签订附带合同,即指定的劳务分包队伍。或者其他有背景的社会关系的干预,使得劳务分包队伍难以管理。
(二)“民工荒”导致选择劳务队伍“饥不择食”。特别是近两年来,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多,建筑业农民工出现严重不足,相对于其他行业,综合考虑劳动强度、待遇、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用工显然没有优势。加之具有熟练技术和经验丰富的工人出现断层,优秀农民工更是数量不足。由于开发商(业主)对工期的要求都比较紧,为了抢工期,必然加大投入,这就增加了劳动力的有效需求,“民工荒”导致劳动力供不应求的现象使企业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出现了“饥不择食”。
(三)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劳务分包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差、工期滞后等问题,其实都与技术管理体制不完善有着密切关系,其中技术人才和过程管理不到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因素。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量迅速增加,但企业的技术人才并没有随着市场的拓展而增加。这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的现象。很多技术人员比较年轻,缺乏施工管理经验。如果技术人员指导不力,劳务分包队伍的认同感就会降低,队伍控制起来也就比较困难。同时,管理人员同劳务队伍一样,如果缺乏过程管理的动力,劳务队伍的管理就难以按照既定的计划推进。
(四)资金统筹不易协调。建筑业资金投入巨大,对现金流要求高。往往工程越大,向开发商(业主)交纳的保证金也越高。企业的现金流主要依靠工程进度款,如果开发商(业主)资金周转困难,那么施工企业垫资会越多。即使开发商(业主)很有实力,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可能全额拨付进度款,仅靠施工企业统筹资金协调,现金流极易出现断裂,从而影响劳务队伍的工资发放。
二、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长期以来,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队伍选择比较随意,没有执行严格的招标制度。引进的劳务分包队伍有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背景,如上级领导打招呼、政府的干预、企业的社会关系等等。当然,这样的队伍也不排除成功的可能,但管理中遇到的阻力较大,容易出现不服从统一调度,项目管理较被动。特别是开发商(业主)推荐的劳务队伍,施工企业缺乏对其有效的控制。这些队伍协调难度大,工程质量差、进度慢。即使目前逐渐采用招标制度,但选择队伍仍然不够规范,如只选择一家有实力的劳务队伍承包,一旦发生纠纷,不仅耽误工期,还影响良好的企业形象。近年来,因劳务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而曝露出的问题不断增多。
(二)劳务分包队伍合同签订不完善。这在很多项目部中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项目部只与劳务分包队伍达成口头协议;或签订了书面合同,担责任和义务约定不明确,约束效果差。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劳务分包队伍正是利用了合同盲点,工程结算时重复计价、多计价问题突出,企业维权困难,损失严重。因合同签订不完善造成项目亏损的案例不在少数。
(三)缺乏对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很多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进场后,管理简单,缺乏控制,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施工日志缺失,安全管理不善,材料浪费严重,甚至造成工程的隐蔽、出工不出活部位的质量问题。一些劳务分包商承揽工程后,还会将工程进行二次、三次分包,造成企业职工与一线工人之间管理跨度过大,执行力下降等问题。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包工头为了获取利润,采取多种手段克扣工人工资;或为了拿到工程进度款,煽动民工讨薪。施工企业本身就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在工资支付不到位、沟通不及时的情况下,从而引发。由于缺乏劳务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对企业对劳务分包的协调更加困难,同时对后期的结算也十分不利。
三、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严把劳务队伍审核关。施工企业在承接一项工程前,首先要根据工程体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保证劳务资质符合市场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评估,从保证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全方位考察、调研、认证,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施工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尽量选择在建筑市场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劳务队伍,一是便于管理,二是对其有所了解,三是发生纠纷或矛盾便于沟通和处理。
(二)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施工企业(总承包方)必须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加强合同评审,约定合同内容,尤其是违约责任,确保企业权益不受损失。合同要做到“全、细、实”。所谓全,就是合同中的劳务分包内容要全;细,就是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子目要细,不能缺项,漏项;实,就是合同中对劳务队的要求要实事求是,便于操作。此外,为减少甲方指定分包队伍造成的影响,必须充分阐明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并在合同中约定损失的补偿办法。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要建立劳务队伍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工期推进制度、劳务协作制度以及签订综合治理管理责任制、责任制,以制度约束劳务队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工程项目特点
(1)是多年来公司承接单体最大的医疗工程;工程规模大,施工场地小,并位于市中心,交通拥挤,结构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市场变化大,风险较大。(2)专业复杂、配合单位多,医疗设施齐全,设备先进、科技含量高。同比常规公建增加了洁净、抑菌、防交叉污染、屏蔽和防辐射及无障碍等特殊要求;设置了专业性强的物流传输系统、净化系统及先进的智能化控制系统等。(3)工程由两个设计院共同完成,装饰工程优化设计量大,质量要求高。专业分包近30家,均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施工总包管理难度大。
2.工程管理难点
(1)专业复杂,分包单位多。具体分包有: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动力照明,通风空调,消防,弱电、智能化,电梯,自动扶梯,物流传输,医疗气体,净化工程,幕墙,室内装饰装修,标识,屏蔽和防辐射,市政供电,景观照明,网络控制,制冷,发电机组、直引水,橡胶、塑胶地面,石材供应,网络通讯,医疗设备供应等。(2)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应用多、水准高,具体如下:①通讯网络系统(护理呼叫系统、电子叫号系统、大屏显示系统);②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信息点、电话共2400个);③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包括楼宇自控、公共照明、变配电、制冷机组及新风机组);④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1850个探头、公共/紧急广播系统共12路);⑤安全防范系统(含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停车场管理、门禁系统、巡更系统、可视对讲系统);⑥综合布线系统(弱电、有线电视、电话);⑦智能化集成系统:⑧防雷及接地;⑩ICU、CCU系统(重症监护):净化工程;⒒物流传输系统等。工程具有专业复杂、功能齐全、配合单位多,标准高、影响大等特点,对一个公司直属项目部来讲是个极大的挑战,且专业分包均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如何提升总包管理力度、实现高效、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是工程的管理难点。
3.工程管理目标
结合工程特点及合同承诺,工程管理目标为:质量:分项工程合格率100%,确保“长安杯”力创“鲁班奖”。环境:废气、废水、噪音达标排放,废弃物分类管理,施工现场目测无扬尘。文明施工: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避免重伤事故,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工程成本:工程成本降低率1.8%。
4.管理对策
管理对策1:组建优秀项目团队,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施工控制由总包负责做出管理策划并经监理、业主审定颁发实施。组建总包、监理、业主组成的核心领导小组,三方积极配合、严格管理。
管理对策2:会同业主、设计及监理对国内大型医疗建筑参观考察,适时向业主积极主动地宣传、介绍目前建筑业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及应用新技术将为业主带来的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调动业主创优、创新意识。始终做好事前策划、事中控制、事后总结提升等工作。
管理对策3:对深化设计内容及效果等,以总包牵头坚持策划先行、样板引路制度,并同监理及业主组成创优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省内外优质工程参观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集百家之长,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格实施过程控制。
管理对策4:对业主直接分包单位,充分利用业主给予的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增强总包管理力度。管理对策5:加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日常现场检查工作,实施网络监控,建立数码工地及信息共享平台。每周评比总结严格奖罚管理。
5.实施过程控制
实施1:作为总包单位在中标后便严格按照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管理规范,组建了以优秀项目经理为首,具有丰富理论及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在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依据项目管理规范及创优工程要求编制了详尽的《总包管理规划》,明确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并经监理、业主审定颁发实施。进度计划管理:•进度计划的编制由项目生产管理组负责。首先由总包编制施工组织大纲和总进度计划,分包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完成各自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由总包汇总形成初稿后,根据各方意见再进行修订。•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在总进度计划基础上,要求各分包单位制定周计划和月计划。每周进行检查并在周监理例会上讨论。每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偏差,找出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工期要求。•进度计划的执行与控制实施过程中除总包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日巡查外,每周进行由监理组织的大检查,同时实施网络监控,建立数码工地及信息共享平台,以使各单位获得有效的数据,及时进行控制。沟通与管理:分阶段会同业主及监理对分包单位适时进行优质、高效、创精品工程研讨会,以座谈、播放优质工程录象、组织分包单位参观学习等形式很好地进行了沟通,统一了思想,为实现工程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总包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每周监理例会和每天的总包管理例会与分包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同时组建以总包、监理、业主组成的核心领导小组,期间三方积极配合、严格管理。
实施2:在结构工程封顶前期,我们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会同业主、设计及监理对北京友谊医院、北大医院、肿瘤医院、上海华东医院、湖南长沙湘雅二院、广州中山医院等国内知名医疗建筑参观考察,使业主亲身体验了生物医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等的应用,并进行对比研讨,充分调动了业主创优意识的主动性。对后期的深化设计、实施过程精品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实施过程精品的施工管理中,为保证实现医院建筑的洁净、抑菌、防交叉污染、屏蔽和防辐射及无障碍等的特殊要求,同比常归公建采用了结构超长无缝设计与施工、天然橡、塑胶地面、新型软膜天花、内墙抗倍特板、走道防撞扶手、石材地面无缝施工等十项新技术及多项改进技术,通过新技术应用共计取得经济效益约327.26万元人民币。医院装饰均采用“环保型”产品,其废弃物处理、废水排放均做到了洁物分区,洁污分流,医患分流。经过严格管理最终实现了西北地区功能最齐全、自动化程度最高、单体手术室手术间最多的综合性医疗建筑的施工总承包任务。
实施3:工程由两个设计院完成,根据业主要求后期装饰工程二次深化设计量大,在生物医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医疗各科室的需求日益剧增。同时力求为患者、医务工作者提供一个现代化管理系统和良好的诊疗环境,建筑装饰档次高,装饰材料均采用“环保型”产品。如何将近30家分包专业科学合理、系统性的统筹设计与施工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期间我们会同业主、设计、监理、分包等,在吊顶排布、室内外整体装饰色彩、材料选择及细部节点施工上进行了大量的可行性探讨与工程实体样板。由于专业复杂、工序交叉多加之医院科室要求的变化,仅吊顶排布经过数月方完成精品策划。同时在策划前及方案对比中,由总包牵头有针对性的组织对省内外优质工程参观学习,集百家之长。在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均先进行样板施工,经创优小组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通过精心策划、精心施工,严格实施过程控制,其石材幕墙,安装牢固、施工精细,石材颜色和谐自然。吊顶排列规范、美观,室内506个卫生间施工精细,无一渗漏。内墙装饰抗倍特板,88均通过电脑放样,超长的主接墙面,平整顺直,板缝均匀清晰,笔直美观。花岗岩石材地面平整、光洁、无接缝差等,最终实现了规范、美观的工程效果。
实施4:工程专业复杂,各专业均为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包单位近30家,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其中幕墙工程、净化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及三个标段装饰工程等分包工程量大,且分包单位实力较强。因无合同约束及专业的特殊性等原因,总包管理指令往往得不到及时落实,工程款也由业主直接支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同业主进行沟通,为了更好地控制和管理分包单位,我们争取到了对分包单位进度款审核权,并在业主预结算管理办法中给予确认。通过控制专业分包的工程进度款,大大加强了总包管理的执行力,管理效果也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5:在分包单位进场前,我们依据项目管理规范及公司三合一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编制了总体质量规划,制定了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及文明工地实施规划。分包单位进场时,我们会同监理、业主责令各分包单位完成了专业质量策划,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等,并且与总包签订了施工质量协议、安全生产协议、文明施工协议。经与业主沟通在协议中明确了总包处罚权利,如违反要求经监理核实在当月进度款中给予扣除,该项资金作为进度措施费之一。实施过程中除总包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日巡查外,每周进行由监理组织,总包、业主、分包方参加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大检查,同时实施网络监控,建立数码工地及信息共享平台,每周评比总结严格奖罚管理。
6.成本管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对成本管理采取了实施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体制。扭“亏”争平。在结构施工中造价一次性包死,由于钢材价格变化,经核算仅钢材一项将亏损近300万元。针对此情况,我们与业主多次沟通协商,认真分析业主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及合同。采取多种措施以优质的服务、高效的管理和优质的工程实体,促使业主对钢材进行了二次认价,挽回了损失。以“缺”补收。在装饰阶段我们争取到了门窗工程、新型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通过业主委托总包组织考察、共同招标等方式,我们获得了一定的利润。以“变”增收。针对工程深化设计量大的特点,新增项目可重新报价,通过变更设计,采取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和及时签证等工作获取利润。以“控”节支。在认真做好变更的同时,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目标责任成本管理体制,将成本降低目标分解到人,严格执行分包及物资招投标采购制度及限额领料制度,减少支出。在与业主总包合同中明确收取分包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增加项目收入。通过上述成本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成本,获得了一定的利润。
7.实施效果
西北医院医疗综合楼工程于2006年2月25日开工,2008年12月28日竣工,整个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期间无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发生。通过了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观感质量好,顾客非常满意。在竣工投入使用前,经过权威机构的室内环境卫生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到或超过我国的相关标准,最终评价为健康建筑物。该工程自始至终实施过程精品管理,工程结构安全可靠,先后取得了省市级文明工地、省市级结构示范工程、省级QC小组活动一等奖,国家级QC小组活动二等奖及国家级科技示范工程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了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奖。目前正在申报“长安杯”、“鲁班奖”工程。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名城花园项目部(班子成员)
法定代表人: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建工集团上海分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名城花园项目部(班子成员)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
根据《*建工集团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第条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壹拾万元,(徐兰生4万元,杜东顺3万元,曹志刚1.5万元叶才岭1.5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2003年12月1日至该工程竣工交验(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新港名城花园二期工程
建筑面积:18817.14平方米
承包范围:土建、安装
施工工期:2003年11月12日~2004年7月12日
总日历工期:240天
其中:2003年12月15日前完成基础
2004年3月15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2004年6月15日前完成装修
2004年7月12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1172.31万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5、由于本项目涉及到一期工程的收尾,乙方应负责完善一期工程交工前的所有工作。一期与二期工程的成本应明确划分:根据施工现状,12月1日以前发生的间接费用列入一期工程,12月1日到12月30日发生的间接费一期二期按6:4的比例分摊,2004年1月1日后发生的间接费全部计入二期工程;一期使用过的木方按中期审计值(233520元)计入二期成本;一期二期各自使用的材料分别列入各期的成本;一期使用的临时设施(板房)残值按50%计入二期成本;电线电缆及其他工具按使用情况计取残值。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
(2)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6)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6)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参照局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8)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1、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3、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八、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27万元(含水电工程),乙方完成上缴指标后形成的利润按项目经理:项目班子: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企业=2:3:3:2比例分配,同时返还风险抵押金。
2、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第六条中约定的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十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以下空白
发包方:承包方:
关键词高速公路湿喷桩施工质量管理
AbstractWet spray pile as soft foundation improvement processing technology of in recent years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o be used extensively, and wet spray pile soft foundation treatment has been highway construction in the difficulty and focus, this paper jianghai highway wet spray pil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method, the key link of supervision, fiel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measures are analyzed, for academic exchanges.
Key wordsHighway, wet spray pil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U412.36+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江都至海安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五纵九横五联”横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横九”沪陕高速公路联络线的重要路段,江海高速公路泰州段起讫桩号为K34+000~K66+550,主线全长32.56km,总体呈东西走向,所经区域为苏中腹地,以通扬运河为界,以北为里下河平原区,以南为长江三角洲。
江海高速公路途径段位于里下河湖沼平原,地层以粘土为主,夹层状粉砂土、亚砂土;全线软土地基分布很广,处理量庞大,湿喷桩总量达132.2万延米,湿喷桩作为处理软基的工艺之一,在我省得到了大范围的应用。湿喷桩作为隐蔽工程,点多面散,施工人员多、设备多、材料使用量大,施工队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控制难度大,通过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江海高速湿喷桩施工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综合评定结果均为“良”以上。现就江海高速湿喷桩质量管理总结经验如下。
2施工准备阶段
1、设计图纸审核,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相关数据,要求承包人利用Auto CAD对施工图中软基设计段落进行桩位的图上布设,核对工程量跟图纸有无出入,并把桩位图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2、根据本项目湿喷桩处理工程量大、水泥需求量大的特点,由监理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考察周边水泥生产厂家,选择信誉好、供应及时、质量稳定的多家大型水泥生产厂,以保证水泥产品的质量、数量满足工程需要。
3、依据设计图纸在施工现场选取代表性段落进行钻探取样,将钻取的土样和拟使用的水泥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根据现场实际土质情况,选取合适的施工水灰比。
4、在确定水泥搅拌桩分包单位时,应本着“择优、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审查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人员状况、信誉和业绩;所有分包合同应与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签署;严禁双包或再次转包,不得恶意压低单价,防止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对曾经在其他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并被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分包单位,一律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从源头控制不良分包单位的介入。总监办还制定了《水泥搅拌桩分包管理办法》、《水泥搅拌桩水泥管理办法》、《水泥搅拌桩施工监理廉政合同》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促进水泥搅拌桩的管理工作。
5、总监办成立软基施工管理小组,做到每个施工点都有专人旁站水泥搅拌桩施工,管理工作包括现场施工工艺控制、现场记录、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等。为确保质量管理效果,总监办重点加强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保证旁站人员数量、素质满足工程需要;旁站人员监督施工全过程等并按要求进行现场如实记录,总监办每日派专人对软基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明确巡查人员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并在现场记录中签名确认。
6、深层搅拌桩施工设备严禁使用非定型产品或自行改装设备。进场设备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桩机必须有显示钻杆钻进时电流变化的电流表,装备水泥浆量检测记录仪器,包括:桩深度测量、流量测量。电磁流量计、深度测量仪、电流表、压力表等必须经计量部门或生产厂检验标定并铅封,没有铅封的,则采用可防水的封条签字盖章后粘贴在仪器上。各施工桩机应按下表形式设立明示牌,标明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桩基数据。
3试桩
在施工准备阶段,要进行水泥搅拌桩的工艺性试验桩,通过试桩确定以下几项技术参数: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水泥用量(总量和单位用量)、喷浆次数、喷湿桩的水灰比、复搅速度、复搅次数、走浆时间、来浆时间、停浆时间、总喷浆时间(停浆时间与来浆时间的时间差)等。试桩时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部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场,对试桩参数进行现场确认,并如实填写试桩报告,详细记录各施工参数。在试桩5~7天后委托有资质的桩基检测单位进行全长取芯,取芯时要通知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到场见证。
试桩过程中遇到突况的处理方法:如果在试桩过程中,遇到电流变化特别大,并且很难打下去的情况,可以考虑把桩机远离第一根桩位,并进行桩机在钻杆顶部进行配重,再进行试桩;如果在该段落连续试多根桩都无法打下去,及时联系业主和设计代表到达现场,确认现场试桩的实际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请业主和设计代表现场初步拿出处理方案,而后由设计代表对其进行承载力验算,确定最终处理方案,报业主审批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4施工阶段
为强化湿喷桩施工过程控制,持续、稳定提高施工质量,质量管理应以预防为主,以强化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一套灵活、有效的质量预警机制,提高对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前瞻性,是实施过程控制、体现质量预防为主原则的集中表现。江海高速公路湿喷桩质量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测量放样
根据设计图纸对湿喷桩进行精确放样。清表并整平后进行原地面高程测量,然后根据监理审核批准后的桩位布置图,在现场用石灰辅以竹片桩进行定线、定点,最后用竹签或小木桩做好醒目标记,便于钻机准确就位施工。
2、钻机检查
【关键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引言
劳务分包在建筑市场中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不少施工企业因对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不到位,加之劳务队伍不诚实守信,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纠纷等多种问题,甚至出现许多,给社会安定及施工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
目前建筑市场上的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作业队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很多“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施工企业在接触这些劳务队伍时,既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去控制和选择劳务队伍,又没有按规定去审查其资质情况。由于劳务队伍数量众多,施工企业利用买方的强势,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劳务分包方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另一方面因为建设部、各地方政府颁步了相关性法律法规保护民农工的权益,劳务分包方同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比如:劳务队伍入场选择控制不够,致使录用了一批低素质、无技术、无法人的皮包劳务施工队,这样的施工队伍太多是临时拼凑起来的,根本谈不上承揽工程的能力,也就更无法谈其履约能力了,他们承揽到部分单项工程或分部工程后,违反合同或协议,或耽误工期,或对工程质量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造成不良影响,最终由施工企业承担各项损失。
1.2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量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
大多数分包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例如:在桥梁工程悬浇连续箱梁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劳务分包方工作包括:托架的安折,挂篮的移位,钢筋的制安,砼施工、脚手架及扶梯制安拆,波纹管、铁皮管安装、钢绞线的制安拆除。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以砼方量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综合单价,而没有详细的诸如托架的安折、挂篮移位、模板安拆、钢筋制安等怎么计价。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条款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在合同中,项目部对劳务分包管理者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施工企业讨要工资,而施工企业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个问题在目前的施工企业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发展。
2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为了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施工企业应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现象;及时与劳务队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做到“全、细、实”, 实施合同动态化管理;强化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劳务分包方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1 在选择劳务分包方时,严把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核关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量、结构状况、质量标准、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因素,选择数家劳务分包企业参加投标,重点把好资质审核关,坚持劳务队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用,资质未经年检的不用,资质借用、挂靠的不用,保证劳务资质符合要求,防止低素质队伍进入,施工中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与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包工头”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
2.2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效力
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方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单位全称,工程概况,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及约定双方的劳务管理责任。此外,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劳动保护费、各项保险费、低值易耗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人工费、利润、税金等。
劳务分包合同在履行中受施工环境、市场价格、地理气候、资金运作、施工业主等诸多因素影响,容易出现合同条件变化。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从施工企业层面抓合同,细化合同条款,加强合同评审,规范合同管理,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尽量细化到每道工序、每项成本控制、每个风险的分担以及合同时效的控制等,一有偏差,及时解决,避免秋后算账出现纠纷。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需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要切实把握好合同范围的界定,对由于工程施工情况的变化,使劳务分包方发生合同范围以外的劳务付出,意味着劳务成本的增加,施工企业应及时与劳务方进行协商,定期进行结算,支付所增加部分的劳务报酬。
合同双方要从法人层面建立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等制度,对可能会发生的变动事项事先约定解决办法及责任追究措施,监督双方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在劳务队伍退场时督促项目及时进行清算,结算完成后要及时签认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3 加强合同外管理